如何看待孙杨回应禁赛处罚《一封令人难以信服的裁决书》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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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木蹊 发表

谢邀。

首先发个这篇文章的链接 https://view.inews.qq.com/a/20210707A0CZ6C00?uid=674739827&shareto=wx&devid=CCF3C46B-B713-4A8E-AF0E-B52A965F1EB4&qimei=20141215192446382d8%3A49%3A0b%3Ac8%3A53%3A4c611706&openid=o04IBAPJrNdeS94DpQUGR9RtYAfM&key=&version=18000731&devicetype=iOS14.6&wuid=oDdoCt9zgQPxjYAoR0_vw8CTutPY

又是一篇陈词滥调的文章,里面的论点居然和上一次听证会上被 WADA 打得一败涂地的论点一模一样!在重审的仲裁报告已经公布的情况下,再发这种无意义的东西,只能说孙杨团队已经没有任何理由为抗检辩白了,禁赛一点都不冤枉。发这种文章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为了钱、为了钱。那么多的赞助商、一大堆的代言、还有那种奢华的享受,从云端跌落到凡尘的感觉肯定不舒服…… 那么现在发表一篇战斗檄文,把责任推给欧美反华势力、打造完美受害人的人设、继续收割韭菜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爱国无错,但不要做恶(网暴检查人员),更不要借爱国之名行中饱私囊之实(雅加达亚运会一国两服)。即使退役,赚的钱也是普通人十辈子都挣不到的,知足者常乐。

另附重审仲裁报告(全英文版)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https://www.tas-cas.org/en/index.html?continueFlag=466e688fa0f51da2a6088942193d9c25

知乎用户 小牛​ 发表

孙杨母子当庭翻供。

他的团队团队也承认对他人进行 “善意的提醒”

身位反兴奋剂部门官员的母亲亲子发微博说,她当年 “懂事”“配合” 领导对孙进行象征性的处罚,尽管这样不符合规定。

所以这个事闹大的时候没有游泳队的人站出来挺孙杨。

一边把自己绑在爱国大旗下,一边反手坑中国人,曝光信息。

自以为是证据的血样你不在听证会上拿出来,非在听证会之后在微博上晾出来,给谁看呢?

请问经常,偶尔,从不,没有,这四者之间的区别。

就算没有这判决书,您也已经难以让人信服了。

知乎用户 宋祥远 发表

首先肯定的是,这篇吐槽判决书的檄文肯定不是给 CAS 或者 WADA 看的,我一个中国人看着都拗口,就别提那些戴着老花镜的欧美老汉了。

所以,孙杨团队的目的就很明确:不管你们信不信,我还是得解释一下,我真的是无辜的!

嗯,我知道你是无辜的,不但你是无辜的,我还知道 WADA 查出来的每一个有违规的运动员都是无辜的!

可是每次翻来覆去的就是那几条:没资质、不专业、侵隐私…… 大家都懒得辩了,最多也就忽悠一下那些不太了解案情的中年大妈~

不过要说没有新的论据,倒也不是完全没有,这次声讨檄文加了这么一句:“个中缘由不得而知,只能说,当前国际形势的波谲云诡,不幸也反映在国际体育界,更集中体现在本案之中。”……

好家伙,要这么说的话,我也不妨告诉大家,米国造的那些核弹都是针对在下的……

这话说的……WADA 也太会玩了,设计这么一个大的圈套,就为了坑你一个孙杨?就为了东京奥运会上让米国人多拿 2 块金牌?但逻辑上有问题呀……

正如孙杨自己所述,他质疑的是检查人员的资质,所以砸了瓶子,但如果当时孙杨没有砸瓶子,这一次检查根本就不会对孙杨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呀,更不会影响他东京奥运会夺冠呀!WADA 的阴谋难道是 “找一个没有资质的人去看着他尿尿,从而导致他夺不了冠!”…… 这也太荒谬了…… 除非,连砸瓶子都在 WADA 预料之中?那这到底是国际反兴奋剂组织还是国际预言家组织?

还有就是,孙杨团队在这篇檄文中,多次把国际泳联拉出来站台:你看看,人家泳联都说了不是我的错,就你们反兴奋剂组织故意针对我!

可是如果结合这个新闻来看:“2012 年伦敦奥运会 1500 米自由泳决赛,孙杨抢跳,按照规则孙杨应该被判出局,但在国际泳联一系列的操作下,以裁判员发令枪故障为由允许孙杨继续参加比赛。” 就知道国际泳联对孙是多么的真爱了……

所以人家泳联默默帮你就算了,况且人家为什么帮你心里真没点数吗?这个时候真没必要把人家拉出来一起鞭尸,仗义点行不?

倒不如放下心中的执念和身后的利益,好好思考一下以后的生活吧,这都是既成事实的事情,低调永远是最明智的决定~

知乎用户 每日一斤氰化钾 发表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事后再说这样的话,无非还是想给自己的人设,找一点面子罢了。

这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但是,他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气到我了,是这样写的。

综观全案,孙杨和 FINA 作为共同被申请人,对事实和法律问题的梳理与回应可谓清楚严密,有理有据,在通常情况下,任何一个独立公正的中立裁判者,都不至于作出像本案这样如此偏颇的裁决书,出现如此之多的疏漏和谬误。个中缘由不得而知,只能说,当前国际形势的波谲云诡,不幸也反映在国际体育界,更集中体现在本案之中。

这段话给群众三层信息表达:

1 :孙杨是有理的,无辜的。2:裁判是不公的。

3:裁判的不公来自于国际局势。

讲道理,第三点是最让人可恨的,这又是境外势力干扰,又是西方作祟?

可以说,孙杨真是拿国家给自己遮羞的好手。

还记得孙杨被霍顿拒绝合影后,就对大声嘶吼:“你可以不尊重我,但你必须尊重中国。”

当时很多人都说,太霸气了好样的。

但我却觉得不对劲,孙杨是中国游泳健将没错,但怎么就能代表中国了呢?

在回应 “药检门” 时,他也说了类似的话:我在维护所有人权益,不应该被侮辱诋毁。

好像孙杨特别爱通过和国家捆绑,来赢得尊严、维护权利。

而孙杨母亲呢?在出席国际体育仲裁中,也几乎都是答非所问。

全程只表达了一个意思:我儿子没错,你们歪曲事实,我要替儿子讨回公道。

我是无辜的,如果你们赢了,那就是在欺负我。

同样是中国的运动员,姚明在面对对手的挑衅是怎么做的呢?

一次,一位记者想要当众给姚明难堪,他问姚明:在中国球服卖的最火的居然是麦迪,而不是你,你怎么看?

姚明呢,只是幽默地回应说:这很正常,因为中国球迷早就都有了一件我的球衣了。

面对冲突和挑衅的时候,姚明轻松幽默地化解。

设想一下,如果姚明回答 “你这是在侮辱中国篮球,侮辱所有中国人!”

情况会变成怎样?大概率就会变成两国媒体的相互敌视,以及两国人民互相仇视。

看起来,这是一个说话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修养的问题。

孙杨确实给国家带来了金牌,但实际上,他带来的麻烦也不少。

从无证驾驶到与教练闹翻,再从与巴西女运动员当众起冲突,再到不按规定穿运动服领奖…….

这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年年都有。

在光州的那次比赛中,不仅是霍顿、斯科特等游泳选手,拒绝与孙杨合影;巴西选手卢卡,也是在孙杨主动伸出手的时候,直接转身离开。

火急火燎的时候,孙杨还台上向对手挥拳怒吼,向对手说:“you loser,i am win!”

搞得一个挺佩服他的小伙子,从笑嘻嘻到冷冰冰。

今天,孙杨又故技重施了,又想绑架所有中国人,绑架国家,来维护自己的面子。

他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真的那么密切吗?

孙杨拿 100 块金牌,你所在的城市也不会多出一处游泳馆。

孙杨的别墅和豪车,还有几个亿的天价代言费,对群众来说,也比诗和远方要遥不可及的多。

当然,人民群众是捧他的,觉得他为国争光了。

但这不是无脑支持他的理由,为国争光的人有太多,刘国梁,李娜,李小鹏…… 哪个像他这样,动不动就用国家和人民为自己的错误遮羞?

郭德纲的相声很多人都喜欢听,老郭常说:是观众老爷们捧我。

孙杨则是:有的人不喜欢我,可能就是因为我有超强的实力。

无论如何,孙杨的这封信,都不会改变结局。

如果粉丝们要是真为他好,就不要拿着他的金牌为他所有的错误掩盖了。

孙杨能写《一封令人难以信服的裁决书》,仲裁委也可以写《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冠军》,说来说去都是口水仗。

作为吃瓜群众,我最大希望就是孙杨能够挨罚立正,知耻后勇,不要再绑架我们的国家,不要再制造一些国际阴谋论。

30 岁了,国家培养你花了不少纳税人的钱,不要再难为国家了。

- 完 -

知乎用户 木蹊 发表

这不过就是为了挽回自己人设最后的徒劳而已,从他的回应看,裁决报告如果不公开,他还会更妖,幸好他申请报告不公开被驳回了,相信仲裁庭也是考虑到不公开的后果了吧!

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无视国家大义,无视现实,把国家再一次捆绑置于水火之中!这是毫无道理可言,这也给国家提了个醒,高喊爱国,并不一定就是爱国!

到现在没有收到一句道歉,却发出这么一篇檄文,又没本事给西方看,除了拿给粉丝自嗨外一无是处。很恐怖,一个运动员可以利用自己人设忽悠粉粉,颠倒黑白。

自己做错事就要勇于承担,团队要承担责任,而不是欺骗。说到底就是舍不得离开,舍不得一大堆代言,舍不得那种享受!既然舍不得就保持一颗敬畏之心,不要作恶!

知乎用户 大鸡腿儿​ 发表

看了一下,核心主张就一个

该次检测存在重大缺陷,应自始无效。

而之前采样人员的 1、提示他后果 2、提出再派人来 3、提出把血样保存在有资质的实验室等资质来,基本上就是一步步退让争取他不构成抗检。

但是,这些做法都会导致当晚的检测生效。

那天晚上就是有人来了他也不会再测一次,就是咬死了程序有问题就不应该测他。已经取得的血样就是砸了也不能带走,尽管程序上允许先检测再抗议他也是知道的。

他的核心利益就是不能测。所以如果认为他的团队是理性的,他就一定有不能测的理由,这个理由不像是来自当晚的采样人员,因为采样人员在别人那都没问题。我不相信他的团队和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了证明兴奋剂采样有问题不能安排不这么代表黄种人的运动员出来砸瓶子,非要赌上这位黄男之光。

这个主张令我难以信服。我也不相信境外势力对他有这么大兴趣。

如果之前所有同类检测都不足以支撑当天晚上可以检测,那么他所有的检测结果都不足以证明他当天没有嗑药。

判决书我是信服的,所以在孙杨面前,我不是人。

知乎用户 贫僧贫得很 发表

郭德纲:我救不了你了!

知乎用户 侯震的腰果鸡丁 发表

他的文我没看,我也不打算看。

基本不会有什么有营养的内容在里面,肯定又是被打压被诬陷,自己是无辜的这种。

都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孙锤子还觉得自己没错,那我只能给他的头铁点个 “赞” 了。

其实第一次庭审前我就笃定他肯定会被禁赛的,但是奈何锤子的粉丝们太疯狂,在别的平台追着我喷。

从他殴打恩师,无证驾驶,到私生子事件,这货一直扮演的就是一个规则破坏者的形象,总觉得有成绩就是免死金牌。

但是规则是约束所有人的,如果仅仅因为你有所谓的成绩就可以无视规则,那要不了多久,就会出现凌驾法律之上的事了。

想得到保护的前提必须是自己以身作则。

孙锤子身为受规则管制的运动员公然挑衅规则,那被锤的体无完肤也就是活该了。

CAS 没有剥夺他以往的成绩已经是最大的开恩了。

老老实实退役恰烂钱就可以了,反正有无脑粉丝追捧。

发这个文说到底还是想给自己找台阶下。

可惜,你的嘴脸和恶行早被大家看在眼里了,这种苍白的狡辩无非是给自己本就不光彩的退场多添了一笔。

知乎用户 双木成林 发表

他有发表意见的自由,不过请不要人为的把自己的行为和国家绑定,更不要莫名其妙的跟什么国际局势扯上。这事真的不够格。

知乎用户 西伯利亚狼​ 发表

这还用看待?

宁们知道大白杨损失多少钱吗?

简直恐怖啊!

但更恐怖的是索赔……

那个谁代孕逃税之后面天价临索赔你们知道,大白杨难道就不面临索赔了?

代孕逃税的那个,当然她的商业价值也很大了,但是能和大白杨比?

连大白杨的一根腿毛都比不了,如果能比,她也是副处了。

可想而知,面临的索赔也一样比不了。

换你,你怎么办?

怎么止损?怎么能够阻止商业伙伴的索赔?

除此之外没别的办法。

宁们说的道歉认错之类是不可能的,道歉认错了就得乖乖赔钱了好不好?

宁们还在考虑爱国不爱国?

宁们有为大白杨考虑过吗?

知乎用户 貌似高手 发表

看都不想看。

事到如今,还在浪费公共资源,不思悔改,基本上就无可救药了。

我建议孙杨,现在还年轻,犯了错误还来得及改正。好好地想一想未来的生活应该怎么过。

哪怕是做一个少儿游泳教练,或者去参加铁三等运动,继续延续自己的运动生命。比这样消费自己仅存的一点注意力要好一些。

知乎用户 asdf-quark 发表

啧啧啧,既然孙杨方你相信自己的证据那么足,那么理直气壮,为什么第二次庭审不公开?

孙杨不但不想公开,还想着仲裁报告都不放出来看,可惜人家 cas 拒绝。

知乎用户 永恒的米乐 发表

坚决支持孙杨继续上诉,最近好片太少了,期待更精彩的第三季!

知乎用户 halei663 发表

爱国主义是流氓的遮羞布。

知乎用户 山豆几 发表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通通要报。

知乎用户 贪婪的陈​ 发表

不公开听证的话,没准还能忽悠点人。自从公开听证,他说啥都不好使了

知乎用户 youxi7778 发表

搞了半天,原来优秀共产党员大杨扬,也是 “波谲云诡” 的国际形势的一部分啊

知乎用户 托斯卡尼尼 发表

不管怎么说,判决结果出来总要给国内还在吹捧他的那群 nc 粉一个交代,所以这篇文章顺势出炉,看标题都猜得出里面写了些什么玩意,自己精心打造的被外国机构迫害的爱国运动员形象可不能崩,崩了以后还怎么恰烂钱?反正就这样吧,职业生涯应该完蛋了,不过不用替他担心,国内的日子肯定还是会不错的,只要他和他妈别自己嘬死就行,但请他麻溜的给那三个工作人员道歉行不行,大家可还没忘呢

知乎用户 听说有人要举报我​ 发表

我信服这份裁决书。可能在孙杨眼里我不是人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看了下,还是那些陈词滥调。没啥新货。

倒是把这个也整到开头强调了下。

争议当晚一名无关的第四人参与检测,他既并非采样机构工作人员,更未得到任何检测授权。

3 名药检人员挑不出刺这都开始找无关的第四人的茬了?DCO BCA DCA 不是已经把药检职责全分完了嘛。这第四人参与了啥?DCA 也要出示身份证,要是第四人参与了,啥都没出示不早被大白杨轰出去了?要出示了不早微博曝光了?按这意思,药检小组要是打的过去的,IDTM 还得给出租车司机也发资质发授权啊?

再说一下陈词滥调。

第一点:血检助手 BCA 和尿检助手 DCA 是否应向运动员出示其官方认证和授权文件?

不需要。ISTI 有出示要求的条款只有 5.3.3 其他都是只要求授权。1,有授权,2,有授权文件,3,需出示授权文件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 3 个概念。

5.3.3 Sample Collection Personnel shall have official documentation, provided by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evidencing their authority to collect a Sample from the Athlete, such as an authorisation letter from the Testing Authority. DCOs shall also carry complementary identification which includes their name and i. e. , identification card from the Sample Collection Authority, driver’s licence, health card, passport or similar valid identification) and the expiry date of the identification.

而 5.3.3 只要求 DCOs 出示。(注意,这边有 s 是因为药检小组的配置要求是 2 人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名 DCO,也就是说一个小组是可能出现 2 名 DCO 及以上 DCO 的,所以得用 DCOs,有杨粉会拿这个杜撰)

第二点:尿检助手 DCA 是否经过适当的培训并有资格收集运动员的尿液?

直接去中国反兴奋中心网站上实际看看检测流程就知道了,DCA 的工作内容,只有看着孙杨自己把上衣拉到胸口,把裤子脱到膝盖以下,然后看着孙杨自己尿出来,孙杨自己装瓶子,孙杨自己封装完成后将瓶子倒置在放有纸的台子上。确认无泄漏。此时 DCA 再打开一副未拆封的手套,确认瓶子确实已经封装。就结束了。就这活你觉得得培训多久?

至于如何保密如何保护隐私用官方语言那是话很多。但用白话文说起来其实就一句话,药检所有信息不得外泄,药检无关的信息都不要问不要看不要记。

第三点:血检助手 BCA 是否有资格异地采血?

压根没法规禁止异地采血,只禁止异地执业。进行诊疗技术规范里的护理活动才是护士执业。“诊疗活动’的定义包括三大要素,一是 “检查’;二是 “方法’,即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三是 “目的’,即对患者做出各种处理措施,如疾病判断、缓解病情、减轻痛苦等活动。兴奋剂检测不满足目的要求不是诊疗→不是诊疗技术规范的护理活动→不是执业。

证据就是上海卫健委没处理护士。

别跟我说采血就是诊疗的笑话。

卫生部可发过卫生部关于静脉采血进行隐性血栓检测属于诊疗活动的批复卫医政函〔2008〕 490 号

要采血就是诊疗了,卫生部还单独批复一个静脉采血进行隐性血栓检测属于诊疗活动?

第四点:各方是否就放弃样品采集行动达成了合意?

这就更是笑话了,按药检的有关规定,运动员如对药检有质疑,应写在 DCF(兴奋剂检查表)的运动员反馈中,所有采样人员都得签字确认收到运动员的这个反馈。并不表示认同运动员方描述。

那么为啥这次没写在 DCF 上呢?

因为孙杨把 DCF 撕了。(按杨粉的说法是孙杨以为 DCF 没用了就撕了)

这就很神奇了,你单方面以为没用了就能撕程序文件了?撕完自己拿张纸顶替专门的程序文件不算,甚至还扩大了签字的效力?说好的孙杨注重程序呢?

知乎用户 沐云 发表

其行已彰,人设已崩,无需再言。

最后奉劝一句,别再拉着国家做大旗,国家难道不要形象的吗?

知乎用户 落叶 发表

看了文章写的内容,这些内容都是在仲裁文件和仲裁答辩时候解释过的内容。当时已经一败涂地,现在只是写这个文章给自己国内的目标粉丝看一下罢了。

1、文章提出的问题当时已经一一驳斥过了,整体来看孙杨当时的行为如果按照孙杨的说法为准,是不符合一个理性人的思维、行动模式的。

2、质疑别人时候更应该保存证据(血样),而不是毁灭证据,把自己陷入一个毁灭职业生涯的风险中去。

3、当时有太多折中的方案都可以选择,孙杨选了这样一个无限接近与自我毁灭的处理方式,实在是让人费解。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团队,做出的这种决定?

知乎用户 大 8 大 8 发表

我认为这个文章是张起淮主笔

知乎用户 格里高里 发表

知乎用户 李大福​ 发表

如果是提交给仲裁组看的,我严重支持孙杨。

如果只是写给国人看的,那我有点鄙视他了。

知乎用户 定风波 发表

《检察日报》刊登 3 篇评论谈孙杨事件: 商业比赛不能与国家荣誉捆绑

我完全赞同

知乎用户 爱做梦的猫 发表

如果孙处长真的觉得自己是窦娥冤。一定会把这篇小作文弄个英文版的。然后给自己弄个推特账号之类的发上去。也会试图找些新理由。

为啥一点都不上心不找点新理由给自己辩解呢?如果听证会现场视频都无法动摇孙处长在某些粉丝心目中的地位。还有必要编造新理由么?孙处长的团队可以研究一下这些粉丝的消费倾向,给自己下半辈子找点生意做了

知乎用户 神棍 发表

这文,我都不会去看。我一般都是看底下有什么有意思的评价。

比如 孙杨给国家添麻烦了。无证驾驶了。我记得好像国家也没惯着,直接依法行政拘留。这事添麻烦?我不觉得。我觉得无证驾驶要是有人给压住了,才是真的添麻烦了。

比如 姚明在 NBA 没谈爱国,也受到了尊重。好像都忘记了姚明刚进去被敌视的历史了。当然,老外是尊重姚明,你不过是一个世界第八球队的台柱,你连西部决赛都没进。给点面子尊重一下怎么样?挺好啊

比如 遭到海外选手的抵制。华为不也被抵制么?新疆棉花不也被抵制么? 被抵制怎么样?洋大人不开心你就揪心了?

其实看到这些痛心疾首的人 我倒是挺开心的。这个时代才开始,会经常看到一些人痛心疾首。以前不是,以前主要是语重心长。。对了 我记得阿丘当时好像也是语重心长的说:难道不觉得要道个歉么?

知乎用户 任逍遥 发表

基于上一次 CAS 公开审理中某方团队的表现,以及他们对仲裁庭提供的证言,我已经无法相信他们。

知乎用户 dxbdl 发表

妈宝的最后必将一无所有。

知乎用户 ati 发表

就是为了找个借口能够继续恰钱,没别的

知乎用户 玻璃心的知乎 发表

再 bb 金牌都没收了

知乎用户 yi conky 发表

没看到过有几个输了官司的人信服的,法庭 / 仲裁庭要是得保证所有 “客户” 满意的话也不用开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封难以令人信服的《一封令人难以信服的裁决书》。

知乎用户 DAYU 发表

孙杨是民族英雄,

他不但给中囯争光,也给黄种人争光。

当然,有些人见不得这些,

他们不是见不得孙杨好,

他们是见不得所有在国际上为国争光的人好。

相信国家不会永远容忍这些人在这里阴阳怪气的。

必有清算总账的一天。

知乎用户 萨珂玛 · 沃吉娜 发表

孙杨赶紧公开第二次庭审直播吧,别扯没用的了,

大伙们都等着看续集呢,总不能烂尾了吧?

知乎用户 一个痴心人十个泼胆汉 发表

知乎用户 者也 发表

面子。

“面子”,是我们在谈话里常常听到的,因为好像一听就懂,所以细想的人大约不很多。

但近来从外国人的嘴里,有时也听到这两个音,他们似乎在研究。他们以为这一件事情,很不容易懂,然而是中国精神的纲领,只要抓住这个,就像二十四年前的拔住了辫子一样,全身都跟着走动了。相传前清时候,洋人到总理衙门去要求利益,一通威吓,吓得大官们满口答应,但临走时,却被从边门送出去。不给他走正门,就是他没有面子; 他既然没有了面子,自然就是中国有了面子,也就是占了上风了。这是不是事实,我断不定,但这故事,“中外人士” 中是颇有些人知道的。

因此,我颇疑心他们想专将 “面子” 给我们。

但 “面子”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不想还好,一想可就觉得胡涂。它像是很有好几种的,每一种身份,就有一种 “面子”,也就是所谓“脸”。这“脸” 有一条界线,如果落到这线的下面去了,即失了面子,也叫作 “丢脸”。不怕“丢脸”,便是“不要脸”。但倘使做了超出这线以上的事,就“有面子”,或曰“露脸”。而“丢脸” 之道,则因人而不同,例如车夫坐在路边赤膊捉虱子,并不算什么,富家姑爷坐在路边赤膊捉虱子,才成为 “丢脸”。但车夫也并非没有“脸”,不过这时不算“丢”,要给老婆踢了一脚,就躺倒哭起来,这才成为他的“丢脸”。这一条“丢脸” 律,是也适用于上等人的。这样看来,“丢脸”的机会,似乎上等人比较的多,但也不一定,例如车夫偷一个钱袋,被人发见,是失了面子的,而上等人大捞一批金珠珍玩,却仿佛也不见得怎样“丢脸”,况且还有“出洋考察”,是改头换面的良方。

谁都要 “面子”,当然也可以说是好事情,但“面子” 这东西,却实在有些怪。九月三十日的《申报》就告诉我们一条新闻:沪西有业木匠大包作头之罗立鸿,为其母出殡,邀开 “贳器店之王树宝夫妇帮忙,因来宾众多,所备白衣,不敷分配,其时适有名王道才,绰号三喜子,亦到来送殡,争穿白衣不遂,以为有失体面,心中怀恨,…… 邀集徒党数十人,各执铁棍,据说尚有持手枪者多人,将王树宝家人乱打,一时双方有剧烈之战争,头破血流,多人受有重伤。……” 白衣是亲族有服者所穿的,现在必须 “争穿” 而又 “不遂”,足见并非亲族,但竟以为“有失体面”,演成这样的大战了。这时候,好像只要和普通有些不同便是“有面子”,而自己成了什么,却可以完全不管。这类脾气,是“绅商” 也不免发露的:袁世凯将要称帝的时候,有人以列名于劝进表中为“有面子”; 有一国从青岛撤兵的时候,有人以列名于万民伞上为 “有面子”。

所以,要 “面子” 也可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情——但我并非说,人应该“不要脸”。现在说话难,如果主张“非孝”,就有人会说你在煽动打父母,主张男女平等,就有人会说你在提倡乱交——这声明是万不可少的。

况且,“要面子”和 “不要脸” 实在也可以有很难分辨的时候。不是有一个笑话么? 一个绅士有钱有势,我假定他叫四大人罢,人们都以能够和他扳谈为荣。有一个专爱夸耀的小瘪三,一天高兴的告诉别人道:“四大人和我讲过话了!”人问他 “说什么呢?” 答道: “我站在他门口,四大人出来了,对我说:滚开去!”当然,这是笑话,是形容这人的 “不要脸”,但在他本人,是以为“有面子” 的,如此的人一多,也就真成为 “有面子” 了。别的许多人,不是四大人连 “滚开去” 也不对他说么?

在上海,“吃外国火腿”虽然还不是 “有面子”,却也不算怎么“丢脸” 了,然而比起被一个本国的下等人所踢来,又仿佛近于 “有面子”。

中国人要 “面子”,是好的,可惜的是这“面子” 是“圆机活法”,善于变化,于是就和 “不要脸” 混起来了。长谷川如是闲说 “盗泉” 云: “古之君子,恶其名而不饮,今之君子,改其名而饮之。” 也说穿了 “今之君子” 的 “面子” 的秘密。

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很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

而孙杨的声明也就是为了大家心知肚明的面子。

知乎用户 我心依旧 发表

孙杨团队似乎是还以为国内网民没看过听证会视频。

知乎用户 纸盒勇者​ 发表

孙杨这个人如果只是吃药,抗检,我觉得可以接受,这是运动员经常犯的错误。竞技体育普遍不是很干净。孙杨人品最低劣的点不在这块,而是威胁网爆检测官和护士,检测官还是他粉丝,给他做伪证,转手就把人卖了公布隐私让网友人肉,不知道整天喊爱国的他有没有把检测官和护士当中国人。还把自己和国家绑定,包括法庭叫菜,整个一封建社会八旗阶层的做派。中国现在已经不需要运动员的金牌涨自信,出国说自己和奥运冠军一个国籍并不会被高看一眼,孙杨的实际社会贡献并不如他迫害的那几个护士,就算有贡献,现代社会也不需要八旗。

知乎用户 多春鱼 发表

在中国游泳界,孙杨的跋扈,是出了名的。只是因为他是队长,成绩第一,很多人敢怒不敢言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论坛是个好东西)。

孙杨母子在国内 “霸王餐” 吃惯了,处处都被特殊对待,已经习惯被人 “举高高” 了。

母子俩到国外,还沿用国内的行为方式,还想继续吃 “霸王餐”,继续被人 “举高高”。

结果,不好意思,外国人不吃这一套。于是,母子俩各种撒泼打滚,各种气急败坏,各种难以置信,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还把这事和国家利益绑定,口区!

这大概就是他们母子的真实心态。

有其母必有其子!这母子俩,绝配!

知乎问我,怎么看这件事?10 个字:黔驴技穷,花式作妖,活该!

知乎用户 诸神的恩宠 发表

锤死挣扎

知乎用户 多米尼克 发表

美国选手吸大麻被禁赛。美国人:这是种族主义!

孙杨因为种族主义被禁赛。中国人:洋大人还能冤枉你吗?

啧啧啧

知乎用户 易凡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此文指出了很多有争议关键点,而回答全是在输出情绪,可悲可叹。

一双方约明的事实签字即为认可,而不是你签完以后,在法庭上根据你自己冗长并且没有告诉运动员的法条,来反驳这条签字是无效的,或者你应当签字的时候注明,本人签字,只代表了解,而不代表本人同意以上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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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孙杨删除了多条在判决结果出炉后发布的微博,包括3月2日晒出的血样瓶的微博。 2月28日17时,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判孙杨被禁赛八年,即日生效。宣判一小时四十分钟后,孙杨在微博写道:“我刚刚训练完毕,我一直坚信自己的清白。收到国际体育 …

如何看待孙杨案重审宣判,8年禁赛减为4年3个月?

品葱用户 宽衣大王萨格尔 提问于 6/23/2021 22日晚,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中国游泳奥运冠军孙杨的8年禁赛减为4年3个月。 4年零3个月的禁赛期限 (即51个月)从2020年2月28日开始计算。 此前在4月2日凌晨,国际体育仲裁法 …

官方撤销孙杨8年禁赛处罚 将重新判决此案,大家怎么看?

品葱用户 Magotan2020 提问于 1/17/2021 瑞士当地时间1月15日,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发布新闻公报,由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仲裁小组中的一名仲裁员存在偏见和歧视,瑞士联邦最高法院决定撤销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对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的8年 …

下属接锅

不认错还能勉强理解,甩锅给下属就过分了 文/呦呦鹿鸣 今天呢,国家体育总局通过人民网发布了一个新闻,属于对体测事件的回应。 前面我写了《继重新定义世界一流大学之后,我们将重新定义“一流运动员”》,是对总局文件的学习心得,现在,我们继续逐段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