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停工交房无期,武汉一楼盘业主发起「强制停贷」, 如何看待律师称「或涉违约,应采用法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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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江西那边把窗户纸捅破了,全国这些碰到烂尾楼的倒霉业主跟着停贷的肯定会越来越多,这些业主买的价格也基本都是前两年高位入手的,看到现在各种首付优惠利率下降本来就气,结果又摊上烂尾,加上疫情大部分人日子也越来越不好过,凭啥还要继续还贷,地你当地政府批的,钱银行放的,房子开发商盖的,你叁就是穿同一条裤子的,怎么可能没责任,所谓征信变老赖这些一旦不在乎的人多了,也就成了民生问题,拖不了也躲不了。

知乎用户 丝丝爱我 发表

谢邀。

是违约,但有别的办法么?

搞正负零预售时(一栋楼盖了地面一层就开卖),地方政府有没有管?银行有没有管?

地方政府:卖地款已经进了财政局专项账户,你们继续;

银行:我就是个收钱的。

楼盘烂尾了,预售款监管账户里的钱也不见了,他们管不管?

地方政府:不清楚,在协调,你们别闹;

银行:我说不清楚为什么监管账户里没钱,但我知道你和我签了贷款合同,你得继续还钱。

这有的玩?

虽然按照规定,楼盘主体结构封顶了才能发放贷款,但现实里没几个鸟这一条。

照规定,预售款是按照项目进度,银行一批一批打给开发商,但现实里也没几个鸟这一条。

现实是:在土地财政的驱动下,地方以卖地出手为第一优先,基本不在乎买家的钱是不是 “先集资后盖楼”、“首付款买地”、“上一个项目借的钱拿来做这个项目的高周转”。

落袋为安,别的无所谓。

银行也是一个尿性,有土地抵押物就放款,违约了就找购房者。开发商能跑,你们不会跑。

不还?不还起诉,法院强制执行。不仅你这套烂尾房要贱价收回,你家剩下那套麻烦也放进法拍。

那就怨不得开发商拿着一个预售证就敢卖期房,盖房的钱先压工程总包单位,预售资金抽走去做下一轮拿地周转。

烂尾就烂尾,开发商完全可以做到不在这个楼盘里砸一分钱,因为搞不好这块地的买地钱就是上一个楼盘的预售款。

可能这个项目的开发商连股权都质押了,你谁也找不到。

这种处境下,走正规渠道没有什么希望。

你去银行主张追回被挪用的预售款,银行说开发商打了施工进度报告,我们是正常打款;至于他们拿了钱没盖楼,不是我们的事;

你去问地方政府,地方只希望你别闹,掏钱是万不能的,发工资都紧张。

最后就你了。要么老老实实供着这套烂尾房,要么成失信人,等待法院强制执行。

照逻辑,地方和银行都应当承担监管责任。尤其是银行,你是直接看着钱的。

但郑州 09 年就有预售资金管理细则,郑州的烂尾楼少么?银行无法解释监管账号资金去向的海了去了,有哪位购房者胜诉过么?

眼下唯一可行的就是这招,集体停贷。

分散的烂尾楼业主只剩这一个手段了,钱也是银行少数听得懂的语言。

规模够大的话,地方也要顾忌社会影响。银行反而会迟疑起诉,地方上也会引导资金协调,帮着找接盘方。

在 “交易” 这个规则里,烂尾楼业主是绝对的弱者。如果乖乖地照这个规则来玩,无望。

但把 “交易” 抬升到“社会治理问题”,那烂尾楼业主就稍稍有了点筹码。

集体停贷当然是个违法违约行为,但合法逻辑无效了,为了维护基本权益和最基础的公理,那就不得不寻求替代原则。

6 月社融 5.17 万亿元,有些人又开始殷切期待房地产起飞。这个时候来点集体停贷,挺好,少一些人掉进数字幻觉。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知乎用户 王子君​ 发表

你给他讲理,他给你耍赖,你给他耍赖,他给你讲法!

不闹不解决,一闹就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

运行多年的维稳体系是否也应该与时俱进了呢?能否把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着脓疮一直腐烂发臭!

感谢江西老表开了个好头!

烂尾楼背后是一个个家庭难以承受之殇。因预售监管资金被腾挪,项目停工、烂尾。对于业主而言,一边要为银行 “打工” 还贷,另一边还要担忧经济形势不好被裁员,疫情之下,这是无数购房人的心理投射。

只不过,从之前浩浩荡荡的被动 “断供潮”,到如今业主主动要求强制停贷,集体停贷成为弱者走投无路之下的呐喊。

一场中国楼市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现象——集体停贷,正汹涌成一股大潮。

景德镇市恒大珑庭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郑州市康桥那云溪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郑州市郑西鑫苑名家四期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太原市泰禾金尊府业主决定暂停还贷;

商丘市恒大名都二期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宿迁市恒大悦澜湾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南阳市阳光城丽景花园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武汉市恒大时代新城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武汉市美好花域香境二期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武汉市绿地光谷星河绘业主联名申请停止还贷

漯河市恒大悦府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郑州市啟福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南昌市力高新城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长沙市恒泰长沙芙蓉悦府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新乡市平原新区恒大三期半城湖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周口市恒大时代新城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西安世茂璀璨倾城二期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

业主买房,按合同约定,付了首付,又按揭贷款,钱到了开发商的口袋,楼盘却成了烂尾,业主还得月月给银行还房贷,这可能是最糟心的事情了。

这里有一个问题,业主付的购房款以及银行按揭贷款都是先进入政府相关部门的 “监管账户”,那也就是说 “专款专用”。政府设立 “监管账户” 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挪用资金作其它用途。哪么,监管账户上的钱又是如何让开发商挪用了呢?难道监管部门 “聋子耳朵样子货”,就是个摆设吗?

有人说,如果这几千户业主都停止还贷的话,银行会受到很大的影响,银行把钱贷给了业主,却无法收回贷款。但这个事情最受伤的难道不是业主吗?业主把自己一辈子的积蓄都拿去买房了,首付可能都把家里掏空了,房子烂尾,交不了房,还要一直还贷款,他们才是最惨的。

银行虽然损失贷款,但是银行放贷不审查抵押品吗?房子主体结构未封顶为何就发放贷款 ,而且为何将按揭贷款资金划入非监管账户?银行对预售资金未做好监管,也是房子出现烂尾的一个原因,银行也负有责任,而且银行出面与房开及相关部门去解决后续问题,肯定比业主要容易,凭什么把风险全让业绩承担?

开放商违法,主管单位和银行违规,业主不但要停贷,是否可以起诉这几家单位赔偿损失呢?

有人总结了人生三大幸事

1:买房没有买到烂尾楼,

2:出去吃饭没有挨打,

3:钱存银行没有丢。

知乎用户 小学教师 发表

作为一名施工单位的驻地项目人员,我是很有兴趣来说两句滴。

我想还是匿名比较好一点。(第一次匿名)

以前工程之所以敢垫资,那是材料方可以欠款,阶段工人完工后垫付一半就可以。剩下的什么时候完工啥时候给包工头。

现在的施工材料都是阶段性付款(可以欠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开始付第一阶段)。

工人进场就要付进场费,达成某一合同阶段要付其完成部分的 80%。

而给甲方那边要钱真的太难了!!!T﹏T

即使是合同里的进度款,通过各种手续后,最快也要晚上一个半月。最最致命的就是某单位的承兑票!!

同理,甲方不给钱的话,就给不了工人钱,给不了材料商,只能叫工人停工,甚至组织工人堵甲方大门。

就说堵甲方大门的事,在我这里一点都不新鲜。当年还是技术员的时候就和工友们一起在某省会城市堵过省电视台的大门呢。

好家伙,那些家伙们一个个穿的人五人六的,还真不是没钱。上午我们几十口人堵门,下午就把进度款给付了!

再说说关于业主的强制停贷通知书的事,你这楼不能按期交付给业主,本身就是违反合同了。你也没个准信说啥时候一定完工,凭啥要别人按期还月供啊?

别扯啥又是银行和业主的借贷关系,地产单位是担保人啥的,是不是穿一条裤子,自己心里没点 B 数嘛?搁哪骗谁呢,没人信!

施工单位延期没有完成进度的话,你们是咋办的?心里没点数嘛?

查环保不让施工咋回事你们自己心里没数嘛?

城管因为这不行那不行罚钱,我们认,但你们加倍数还那么理直气壮?

又是要我们写延期证明,又是扣工程款。又是罚款的。怎么延期交付给业主那里又哑巴了?

合着同样的延期问题,你隔这玩双标处理呗?

真的辣鸡!气死我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房企烂尾 - 兹事体大,破产影响房地产泡沫信,不兑付也能继续拖着。

地方财税 - 稳增长,不断上大项目维持市场热度债,即使出问题也有中央兜底,有恃无恐。

城投平台 - 融资负债,承接地方财但计入企业部门杠杆,未来剥离风险都是有可能的。

这个利益链条上谁都可以违约,唯独居民不能违约,居民断贷 - 涉嫌违约信用受损,拿不到房也不能中断偿债。

为什么居民部门偿债这么重要,因为一个链条上所有人赚钱的前提是居民负债接盘,不接盘,地方财税、房企、站好位置的投资者都没有收益。负债接盘,土地财税有了,房企回款有了,投资者也能高位变现,银行收着利息,lpr 下行贷款执行利率跟着下行,那就调低存款利息,银行该赚多少还赚多少。

现在问题是居民涨价去库存时接盘了啊,钱包也透支了,未来的负债也加上了,贷款利息都不少还,既得利益者反而违约了。前面劳动积累的储蓄和未来几十年的收入都一次性给了出去,是利益相关者内部分配不均还是欲壑难填呢?

最后,再谈谈放水,很多中产伪中产跟着别人造势放水,其实超过市场需求的信贷都是有成本的,超过实体产出利润能覆盖的信贷都是有风险的。房地产下行中,70% 首付的风险在购房者身上,30% 只要房子不跌去 2-3 成风险也还在购房者身上,但如果各地不断的降低首付比例,加上首付贷,首付分期等隐形杠杆,风险可就在金融体系了。

但银行毕竟自有资金占比有限,大头都是储户或者投资者的钱,应贷尽贷到底是拿谁的钱在豪赌,真的出了事又会拿谁的钱来填窟窿。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兜底、填坑是 21 世纪金融不稳定性研究非常好的样本,可惜人们很少从历史中学到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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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哪个年代的人最有可能成为最后一波房价韭菜?

知乎用户 王克丹​​ 发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江西老表们打响了第一枪不做韭菜被薅根的烟花。

各地越来越多买到烂尾楼的购房者会停贷。

先不说银行是不是违规放贷,停贷的后果无非就是上征信黑名单、查封冻结名下银行卡和财产,这也是律师口中的违约结果和恐吓方向,也是银行机构有恃无恐的姿态。

但是,在掏空 6 个钱包,全家半生希望购房的房子烂尾,相关部门互相勾结、利益瓜分、不管不顾、推诿扯皮的前提下,征信真的没那么重要了。

知乎用户 刘八一​ 发表

一年前答过一次疯狂降价的,当时名字码住了,其实就是这个项目。

网传最近恒大很多地区的楼盘打折很低并且必须要求付全款?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 二十九野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62109394/answer/1922797913

去年那波疯狂收割之后基本就停工了,停工在暴雷之前,只不过业主们知道的比较晚而已。

业主们辛辛苦苦六个钱包的血汗钱,真金白银交进去了,怎么就不见了呢?

之前骂烂尾,舆论火力都有意无意往开发商身上倾泻(没有为恒大辩护的意思,确实该死),今年是烂尾的多了,大家才慢慢发现真相。

今天也简单给大家讲一下,开发商的钱是怎么花的,业主的钱是怎么没的。

开发一个楼盘,主要费用有土地成本、建造成本(主体建筑安装、景观、管网、公建等)、四费(开发、营销、财务、管理)这几大项。

四费就不说了,实打实要出的。

土地出纳款,一般都不是足额交齐,开发商可以跟政府谈条件,分几次交,每次交多少,且大部分都不是自有资金,主要指着从银行贷款。

建造成本是大头,一般是主体结构封顶发放预售证,这个政策本意是为了防范风险,防止开发商卷款跑路。

封顶很重要,代表最基本的骨架是已经有了,遮不了风,但起码可以挡一下雨,最近凤凰网爆出来的很多西安烂尾楼业主就是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然而封顶拿证这个政策,也并不是严格执行,通过与有关部门友好交流,可以调整发证节点,比如三分之一就给证

同时,开发商自己一般在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之前,自己是不出钱的,让总包垫资。

也就是说,在拿证开盘之前,开发商需要出的钱,不是贷的,就是找人垫的,只有一部分开发费用和四费是强制要出的。

这个玩法,民间俗称叫 “空手套白狼”。

等房子开卖了,开发商终于有钱了吧,这个钱不会直接给开发商。

又一个德政:资金监管账户。

这个账户是在银行开,由银行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期房业主的首付款、按揭款都放在这个账户里。这个资金就一个作用,楼盘建设。

如果要动用这里面的钱,必须先申请再审核,必须按楼体形象进度(俗称盖到第几楼)按比例发放监管资金

这个钱如果不翼而飞,或者未达进度超比例发放,那就很可怕了。

为了这个回答不被吞,大家自己反推吧。

咱们银行跟外国有一点不同,合同里面暗戳戳的有一句 “双方权责与开发商建设进度无关”。

凭什么你银行就可以 0 风险的一本万利呢?

现在业主的集体停贷,就是为了打破这些食利阶层的特权。

至于律师所说的征信,挺搞笑的,人家活都活不下去了,还想着以后怎么坐飞机高铁住酒店吗?

一个人停贷可能会是燕郊那位老哥的结局,当越来越多的人顶不住的结果是什么?

社会秩序失控,天量坏账出现,也就是烟花时刻。

最近这么多疯狂透支公信力的神奇事件,真的只是因为表面上的事难办吗?

这次停贷也挺有意思的,江西、武汉、长沙,这几个名字在老爷们听起来,会不会感到熟悉而陌生呢?

知乎用户 二十九野 发表

业主们是无奈之举,怎么 “看待” 都没什么意义。值得讨论的是后果。

这个趋势扩大下去,风险会很快传导到地方财政上。

地方公务员们,尤其是最近刚考进去的,心理建设要做好。

我旁边的基层公务员已经在今年上半年启动了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说白了就是老人待遇不动或者小动,新人约六折。有好几年没遇到他们向我或者通过我向我的客户要点小恩小惠了,都不大不够违纪标准的,之前他们是看不上的,更别说主动开口了。

对每个人来说,现在都应该是防风险第一位了。

我都感觉到自己的悲观预期溢于言表了。

—完—

知乎用户 泰格​ 发表

这哪能叫停贷,这明明是灵活还贷

知乎用户 小知了 发表

中国老百姓是世界上最为温顺的一批人。

只要给他们活下去的希望,但凡不要让他们居无定所,穷困潦倒无所食。

他们都会努力的生存下去,哪怕农民种地已经是性价比极低的一种行为,也不舍得把地荒废,哪怕职业环境已经非常不好,他们也会能忍则忍。哪怕有朝一日冤屈蒙了难,只要国家给它们伸冤的机会,哪怕晚了十年二十年,他们也会感激涕零,会真心的爱这个国家。

你去农村里看一看,老大爷讲起来国家大事各项政策,不知道比多少高学历毕业生都要清楚,他们深爱着这个国家,不知道比那些拿爱国当挣钱工具的资本家强上多少倍。

他们没有资源,甚至自己都过的一言难尽不如意,可依旧会尽力买国产,哪怕国产把他们当猴耍。

没有谁比老百姓更爱这片土地,更爱这个国家。

可如果,有一天辛苦几十载的心血,换来了一个半成品的鸽子笼,四处上访无人解决,他们遇到了太多满口仁义却互相推诿的领导们。

他们的希望一次次的被落空。

遇到和颜悦色的,会尽可能的帮助他们,可对他们而言毕竟只是工作份内事,人力有穷时。

可遇到几个尖酸刻薄的,大概还会嘲讽一句,你为什么不买央企国企,你为什么不买现房二手房,肯定是想占便宜,成年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可这些个老爷们终究还是忘了一件事。

那就是,当这里最温顺的人都活不下去的时候,当他们直接开始摆烂的时候,难受的可就不是他们了。

强制停贷,一定会引起全国各地纷纷效仿的。

不是谁家都可以烂尾一套还有钱买第二套。

活着的希望都没有了,那征信又有何用呢?

别说钱了,家都没有了,失信又有何妨?

当初死乞白赖的求着你们解决烂尾楼,你们不解决。

那现在,直接摆烂,你又能怎样?

全部抓起来么?

还是制定更加严苛的制度?是不是又要影响孩子了?

不好意思,这些个老百姓的孩子们可都看着呢。

知乎用户 温读​ 发表

你跟我讲「」,我都觉得有点「」。

银行就是白手套。讨论监管的时候,我们谈法律,你跟我谈困难讲道理。停贷的时候,我跟你谈困难讲道理,你又跟我讲法律。停贷的时候你跟我说法律,那该监管的时候,法律去哪儿了?

对抗镰刀的唯一办法就是:

彻底摆烂。

江西老表开了个好头呀!一旦全国蔓延,乐子可就大了。到时候,即使是老爷们,也会坐不住的。

……………………………………

补充一下:江西老表,说的是有个烂尾楼小区,在全国率先「全体业主集体停贷」,大家别想歪了。评论区悠着点,别把我送进去了。

知乎用户 大唐国子监祭酒 发表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暴力是指一定阶级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取得或保持经济和政治统治,而对其他阶级或社会政治集团所施加的各种形式的强制力量(直至武装行动)。被用于敌对阶级、统治阶级内部各派和国与国之间。

国家是暴力的主要机关,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特别的暴力机构组成。

以上内容来自百度百科。

知乎用户 孤夜 发表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我们国家金融的三大经济支柱是银行,保险,证券。(也有说第四大是信托的,不做阐述) 这其中哪一个柱子倒了,这个金融的上层建筑就会有危险。所以保险行业对外销售面对质疑总是说你们放心买,我们公司再小也不会倒闭,因为一旦拿到拍照,郭嘉就不会让我们破产倒闭,真的运行不下去了,有破产苗头了,也会有大的公司或者郭嘉接盘,不会让老百姓受损失。

而银行在所有人的潜意识里,那更是坚不可摧,人们可能会对买保险本金安全存疑,但从来不会对银行的存款本金存疑。

但是现在,河南村镇银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让这个经济支柱有点摇摇欲坠。江西地区的村镇银行们全部受到牵连,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很难说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地区出现类似问题。

回到题目,都知道贷款是上征信的,而征信报告是一个人的金融身份证,一旦 “强制停贷” 意味着自己的征信黑了,未来会结束与银行的一切贷款业务。没法办理一切信用卡,信贷网贷车贷房贷。数额大的可能会涉诉,被执行,成为 “老赖”

可即便这样,作为鱼肉的老百姓还是要无奈的 “强制停贷”,可见其态度之坚决。

还希望有关部门先处理好问题的根源 “烂尾楼” 们再扯什么律师采取措施吧。

要不然,我们的整体经济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知乎用户 RAMNO​ 发表

这有点魔幻。

就是社会治理里有一个绕不过的点,就是如何确保全方位的覆盖掉以防止私人的填充。

意思是什么吧。

如果法制在每个环节都起到了应有的作用,那么就很难出现 “私人填充” 的机会。

但相反,如果法制没有在每个环节都起到作用,或者是在某一环节出现了失位,那给到的就是私人或集体的填充。

或者换句话说。

法制平等对待每个人每个环节的时候,它就是我们所应该尊重的东西,但相反如果它在每个环节都失位,都丧失效果,那它就会成为另类的笑话。

知乎用户 曹多鱼​ 发表

送给部分律师一句话:人,得先吃饱饭,再谈道德,谈信用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我大三的时候有个民法大佬来我们学校讲座,这大佬说的话当时觉得是扯淡,进了社会才知道大佬不愧是大佬

他的原话记不清楚了,主要意思就是现在有一部分律师,动不动就列条文,动不动就是你们不懂法,自认为自己学了点别人不知道不了解的东西就是自己是对的,实际这些人最多只能达到及格的水平,真正优秀的律师绝不会只认条文,不论人性(这八个字是原话)。法律是对人的规范,人之所以和其他动物不同,是因为人有人性,换言之,法律是对人性的规范,人性有善,有恶,法律要做的,就是保护人性的善,惩治人性的恶(这也是大概的原话)。但是,有一些律师,对一些挑战人性底线但不违法的事搬出来法律条文支持作恶的人,指责受害者的做法违法,这是没有人性的行为,法律不是让你干这个的,优秀的法律工作者,要做的是尝试把这种挑战人性而又不违法的事情列入条文里,来惩治人性的恶,而不是拿着一成不变的条文去保护人性的恶,这是不对的。

大致就是这个意思,大佬参与过民法的制订,年纪挺大了,特别和蔼

说实话,当初我并不理解这些,到了社会之后,才发现原来不合理却合法的事儿数不胜数,而能做出这种事儿的,基本上都是要么有权要么有钱的人,普通人是没有能力做这样的事情的

就像烂尾楼,你搬出来条文,说买家的贷款是借银行的,你楼交不交工和贷款没关系,不还就是违法。那我倒想问你们一句,监管账户的钱没按规定给这事儿你们怎么就不去说说呢?要说你都说,买家不还贷款违法了,银行不按规定把监管账户的钱给开发商就不违法了?只说不能把你们怎么样的买家,不敢说银行一句,那你们还来说什么?

失信?倾尽家财买的房子都拿不到手,辛辛苦苦挣那么多年的钱都没了,还得在未来几十年接着还,贱吗?失信就失信了,饭都吃不上了,还在乎你一个失信?

人人失信等于人人都不失信

最后,我就想说一句,有些人,真有种就把全国到今天为止三十多个楼盘拒绝还贷款的人全给列入失信人,不列进去,你们全都是怂炮。我话就放这儿,就是真不还,这些集体拒绝还贷的人也不会失信

我看是列条文的人说得对还是我这个不懂法只懂人性的人说得对

知乎用户 牧童​ 发表

我怕上门请去喝茶,所以原回答简化一下,你们自己去思考吧:

未来,自八月开始,国内银行、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三角债的问题会不会越演越烈?

房地产暴雷,外资开始追债……

内债,说不是债,意思不过可以赖。

那外债怎么赖?房企可以不还,先不说国家方面的信用,就说那么多企业,比如互联网公司、海外投资国企,在外的信用还要不要?

河南村镇、盛京等等银行问题……

说是被一老六卷走了?但是怎么解释,这个老六这么大能量,可以调动系统精准红码,就在前天还可以发动白衣服殴打群众?

地方财政收入锐减,卖地突然卖不动,开始限跌让跌……

这窟窿谁来填?

你们以为三个问题,其实™的都是一个问题。

那这个问题,解决不了的话,你们觉得你还可以和谁谈信用?谁又希望你们讲信用呢?那肯定是不讲信用的人啊。

我就说八月要出事,记得有个答案还一堆人不信在下面打卡。

现在,信了吧?

更糟糕的,八月才只是刚刚开始而已,后面有的是偷着乐的好日子。

知乎用户 心灵寄汤 发表

我一贯反对期房,之前说过很多次为什么了,也被删贴禁言不知道几次了。还是想再说一次,目前还是赶紧取缔期房吧。

第一,不能允许房企再上杠杆了。期房就是房企的杠杠,房子没有交付,钱却拿到了,可以拿来继续买地扩张。但是杠杆已经很恐怖了,任何一个市场,对一个产业的买单程度都有天花板,不会无限接盘。

第二,保证金制度形同虚设。我一说期房要取缔,就有人说有保证金制度,期房不会烂尾。其实并不是这么好的,现在爆雷的不少楼盘都有保证金,但是现在的戏码是保证金去哪了。当保证金都被挪用了,那这个制度就是形同虚设,保证什么了?不是每一个有保证金的烂尾楼,都是人才政策楼,不是每一笔保证金都能 “追” 回来,不是每一个楼都有“保证金”。

第三,风险购房者全担。总有人说期房便宜,购房者赚便宜了。这就搞笑了。。。房子要几年才能建好,这中间如果房产公司拿这些贷款利息就多少,购房者首付存正经银行利息就多少,有便宜还能让韭菜赚了?但是风险购房者倒是全担了。就算烂尾了,你贷款不还了,首付呢?首付你万万找不到了。

第四,法律风险。总有人说烂尾了,法律上就不用还贷了,或者都不还贷,法不责众。说这话都是社会愣头青,走过法律程序你就知道多麻烦,要个个人欠款程序都复杂得很,律师咨询都要钱,最后律师告诉私下和解比较理想。。。房贷你想合法不还要走很长的法律程序还不一定成功,在这之前你想不还就等着银行制裁你吧,银行制裁不了房地产公司,但是制裁你绰绰有余。停工不等于法律上烂尾,法律上也好,地方政府也罢,都不会去逼死地产公司的,你自己用脑子想想就明白了,地方政府还等着房企买地呢。至于银行,欠钱的是你啊。

知乎用户 Leslie 发表

我就爱看这个。

有些人太贪婪了,把路走绝了。

你说人头税也罢,进城税也好,三十年卖身契也行。

你说房住不炒,二手房限贷稳定房价也对对对。

你就是房价腰斩,我也可以说是儿子要读书,刚需,买来自住,涨跌无所谓。

你现在是直接烂尾,钱给了,二 / 三十年分期的欠条签了。货却不给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几千年的传统。你说你用监管背书,信誉担保,推翻了。

现在又来这手。

地方房地产的内在吃人逻辑,令人恶心——东家,保长,钱庄,互为担保三权分账

知乎用户 oNe 先生​ 发表

所以说,在景德镇的人民群众把魔盒打开的那天,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叫好。

这就是层窗户纸,积攒到了一定程度,有一个带头的冲,剩下的就有样学样了。

上征信?银行起诉拍卖?那都不是事,你真以为我吭哧吭哧的再还个 30 年贷款后,还有余力再贷款买一套房吗?到那时候都六十岁了,银行不放贷了。那还要征信干啥?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很多人一辈子是可以不用征信的。

毕竟这会不是 08 年,不是 14 年,那个时候三四线一套房二三十万的都有。一套房 50 万,贷款 35 万,烂尾的也少,即使烂尾也不值当为三十多万背上黑征信。可时代不一样了,现在一套房几乎翻三倍,动辄背个百八十万的贷款,加上利息堪堪能上两百万,几乎就是一家人二三十年的总收入了,是一家人,不是一个人。三四线城市有多少人一年能存十万?别说存了,拿到手能有十万都算高薪了。

与其一辈子窝囊的给银行还钱,还不如留给自己花吧。

知乎用户 空空 发表

烂尾没法盘活是因为钱被开发商挪用了,施工等拿不到钱占着工地,想要盘活,资金既要偿还早前欠施工方的欠款得以腾出工地,又要准备足够资金进行剩下的工程,这资金筹集涉及几百几千已购房住户、工程推进要协调各部门难度极大,无利可图,做好了没表扬,做不好挨骂,烂尾房就是烫手的山芋。要政府接盘烂尾改廉租房不可能,这些烂尾房都早卖给了千家万户,目前最有效的做法是引进新开发商,让他们接盘烂尾房,政府以郊区土地做为交换给它们,政府不花一分钱还能解决烂尾房。

发告知函不违法,跟发律师函一样,只是起一个告知作用,告诉银行我准备停还房贷了,现在提前告知你们,你们要做出回应。

知乎用户 hyu jj 发表

都停贷等于都不停贷,都上征信等于都不上征信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般来说拒绝还贷的强制执行,是走法拍房,然后拍卖得到的款项优先支付银行的贷款。但是如果是本次这种情况,也就是楼烂尾了,我真的很好奇银行会怎么强制执行。。。。

知乎用户 登登 发表

地铁上看新闻,刷到这样一条内容。

“至少 14 个烂尾楼涉及 4 万多业主强制停贷。”

老百姓觉醒了,法治也觉醒了:开发商不给房,凭什么还贷款?

目前最多已经出现 14 家开发商在建的小区停止施工,其中大部分原因是资金出问题了。

而他们一停工,基本代表着烂尾,那些已经贷款买房的人,就拿不到房了。

关键是,拿不到房,你在银行贷的款还是要还。

于是这上万业主表示 “强制停贷”,开发商不给房,他们就不还贷。

现在已经有景德镇、武汉、商丘、郑州等城市,14 家楼盘的业主发布了 “强制停贷告知书”,大概 4.6 万户,总房款 347 亿。

据说,第一个捅破窗户纸的还是江西那边。不愧是江西老表,从南昌开始,到教员上井冈山,再到 06 年取消农业税,他们的骨气都在关键时刻发出了光,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姿态了。

我觉得吧,这不能叫 “强制停贷”,没必要把自己说的那么霸道,咱老百姓又不是恶霸,也学学他们,叫“灵活还贷” 好一点。

看看江西老表的说法。

1,小区必须在 2022 年 10 月 20 日之前复工,若不复工,就不还贷。

2,强制停贷造成的损失你们自己负责,如果对不还贷的业主进行违规处罚,引发的连锁反应和恶果,自己负责。

江西老表的两段话,有理有据不卑不亢。谁的责任,谁来承担。

监管账户保证交楼的资金被挪用,难道不是监管的责任?

监管账户的资金被非法挪用,难道这中间没有利益输送?

银行违规发放贷款,还没封顶就发贷款,难道银行不需要承担风险与责任?【央行 2003 年就明确出文件规定了,商品房必须在主体结构已封顶时才能给业主进行贷款】

开发商将购房资金都转移挥霍了,这缺口的犯罪事实不用追究?

开发商违规在前欺骗业主下定金,骗首付,不用管?

凭什么存在这么多问题和质疑爱理不理,却要让群众来承担损失?大家的钱不是风刮来的,一辈子积蓄丢进去,房没拿到,还欠了一屁股债是个什么道理?

其实烂尾楼不是近几年才出现,十年前也有类似的情况,只不过那时候少,业主也少,也激不起半点浪花。

但这次,涉及到的规模太大了,问题不得不面对。

不过开发商和银行的能量,比业主要大得多,他们也不会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到嘴的鸭子跑了。

比如买通甚至处理相关的业主代表,擒贼先擒王,射人先射马。或者走利益关系,警告业主将被起诉,不还贷款要面临高额违约金,甚至还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等。

每经网就已经发布了律师的看法:业主可能涉及违约,不仅征信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告到法院,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

说实话,强制停贷从一方面说,站在了银行的对立面。

但是从另一方面而言,老百姓才是被坑的那一个,他们什么都没有得到,却付出了毕生的积蓄。

有时候我真的不太理解,房地产本身是从香港抄过来的,卖地、公摊、预售、期房。

但是烂尾楼的解决方案却没抄,香港烂尾就是监管介入接盘,卖地钱兜底。所以那边烂尾楼的情况就少,因为监管会相当给力。

为什么抄一半呢?灵活特色吗。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这么多业主不会无缘无故强制停贷,如果不把搞出问题的人找出来,不把问题的源头解决掉,那么以后想要买房的人还放得下心来吗?

业主强制停贷这种局面,银行看到了肯定是一脸不爽,阴戳戳的想办法。但是教员看到了,一定会非常高兴。1962 年 9 月 24 日,他在八届十中全会上讲话:

如果我们的儿子一代搞修正主义,走向反面,虽然名为社会主义,实际是资本主义,我们的孙子肯定会起来暴动的,推翻他们的老子,因为群众不满意。

如今听来,依旧振聋发聩。


我是竹不倒,我的公众号是 “竹不倒”。

知乎用户 喷格拉底 发表

大胆的去停供断贷!不用犹豫!

期房,是银行允许的,要不然你也不可能因为期房贷到款。不信我说我有个 ppt 项目,需要你找银行贷 300 万,你去试试他们给不给你?他们不认可我的 ppt,但他们认可期房的。如果所有人都没有办法获得贷款,大家不卷贷款,比如你愿意付出 20 年寿命我就愿意付出 30 年寿命,那么房价就会腰斩,大家攒几年就能买到,而不是现在这样花 30 年。银行是助推房价的罪魁祸首。既然银行允许,那就不能通过合同把自己的责任撇得干干净净的。购房者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把风险转嫁到银行上。

一个人上征信黑名单,自己很害怕。一百万人上征信黑名单,他们很害怕。银行就会想办法把期房给你建好了。这才是解决问题最根本的手段。

这还不是最主要的。这些人走投无路,万一一不留神,一触即发。金田是不是有个太平天国,武昌是不是蹦出个革命军?这样,黑名单还敢广而告之吗?“兄弟,我看新闻你上黑名单了,我有个项目你要不要一起来?”

这就成了官方的梁山征集令了。

黑名单永远在没记下自己名字的时候最有用。

影响下一批人,那是不是就没有必要送下一批人来到这个世上,刚生下来就活受罪了?

知乎用户 的了哈 发表

一块地拍卖,政府赚到了,

150 万的房款,政府拿走二十万

收房了,政府收了 4 万契税各种

你贷款买房,贷款打给开发商

开发商和银行就没有债务瓜葛了

这笔债只是你跟银行的

什么?

你说楼房停工了,烂尾了

现在要维权?

拜托,这是你和开发商的事

我政府也只能尽力协调

真的是摘的一干二净

白白净净的

……

房地产啊,国之根基啊

知乎用户 鱼兔 发表

这就是一个比较经典的 “沉没成本” 的问题,业主冒着被征信的风险发起强制停贷,看似很不理智,但其实是比较果断地抛弃了沉没成本,避免了继续在 “烂尾楼绞肉机” 上流血的可能性。

什么是沉没成本?

沉没成本(Sunk Cost),或称沉淀成本或既定成本,是经济学和商业决策制定过程中,会用到的概念,代指已经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

很多人对 “浪费” 资源很担忧害怕,被称为“损失憎恶”。比如说很多人会强迫自己看一场根本不想看的电影,因为他们怕浪费了买票的钱。这有时被叫做“沉没成本谬误”(然而对于完美主义者这也可能是一种满足性效益)。经济学家们会称这些人的行为“不理智”,因为类似行为低效,基于毫不相关的讯息作出决定错误地分配了资源。

所以普通人也会对 “浪费” 楼盘很担忧害怕,逼着自己在已经察觉到这楼盘大概率烂尾时,也要继续还贷。那么结果就是抱薪救火,木柴投得越多,火烧的越旺,对方的气焰也就越嚣张。

枪永远都是指着好人的,在面对强权时,也不妨当一回坏人。

知乎用户 思辩​ 发表

在上层违法遍地的时候,法律从来就没有被严格遵守过。

现在底层不愿意遵守法律了,一个个跳出来要他们遵守法律了。

问题是法律啥时候有的尊严?

知乎用户 口隹安 发表

期房本身没有问题,允许卖期房的国家和地区多得很,香港也允许卖期房,但是香港的地产市场几乎就没有烂尾的情况,现在烂尾多的原因在于监管形同虚设。

按照通行的做法,买期房的前提是必须有金融机构进行担保或监管,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时完工,监管或者担保方负责兜底,这里的兜底无非是三种情况:1. 找人接盘;2. 赔偿购房者的房款和利息;3. 监管掏钱把活干完。至于钱到底去哪了,那就是监管和开发商之间的问题了,和业主没关系。

欧美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当然有烂尾的情况,期房延期的情况也有不少,但是最终完全没有得到解决的并不多,开发商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就更少了,因为那不是在挪用消费者的钱,那是在割监管的肉。

咱们国家的法律就比较神奇了,预售证是政府发的,钱进了银行的监管账户,开发商挪用资金导致工程烂尾之后,责任都是业主的,首付没了不说,贷款还得继续还。

在这一点,列宁同志说的是对的,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苦难的不是个别的资本家,而是 “他们的利益同整个现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不可调和的对立”(《怎么办》)。

知乎用户 月塔​ 发表

感谢邀请!我来回答一下。

馆主作为房地产八年从业者,自己同时也是业主,十分能理解买到烂尾楼的心情,维权是如此的艰辛和无能为力,都是善良的民众,奈何被银行和开发商狠狠的割韭菜,如此不讲武德,古今罕见。

这一次,我挺业主!


以下是对烂尾楼产生原因的分析,以及作为普通业主的应对措施。

馆主原创文章,原文刊载于馆主公众号《运营小馆》,馆主毕业于哈工大,八年地产从业者,欢迎关注。一个有独立思考、敢于揭露,说真话的公众号。以下全文:


我们中绝大多数人,一生至少要买一次房。

开发商银行业主三角虐恋中,业主往往是最弱者,眼泪和不幸最多。

这其中,尤以买到烂尾楼的最为悲催,艰辛掏空了六个口袋,房子还住不上,却要承担几十上百万贷款。欲哭无泪!

比如最近火爆全网的,郑州 “最高学历楼盘” 永威金桥西棠、西安世茂璀璨倾城二期、武汉绿地光谷星河绘,已暴雷的恒大各地项目

烂尾楼,早已不是个例!郑州、长沙、重庆、武汉,都涉及 2 万套以上。


一、为什么会出现烂尾呢?

**原因一:**销售不佳,开发商没有足够资金维持后续开发。

**原因二:**违规挪用资金。开发商将本项目监管户资金通过各种方式,抽调用于其他用途,却没有返回本项目。

尤其第二种,对普通业主来说,会感觉特别莫名其妙,明明是挤破脑袋才买到的大红盘,开盘当日秒光,开发商日进几十亿,却还要面临了烂尾困境,原因正在于资金挪用。


二、万一不幸买到烂尾楼咋办呢?

作为业主的个人是如此渺小,想要打破此局,必先引入更强的破局力量。

**1、建立组织,增强力量,不要独自作战。**充分利用业委会组织力量,有条件的建立法务组、传媒组,扩大维权专业度和影响力。

**2、后续还款设法止损。**与银行沟通,说明烂尾情况,争取采用 “停息挂账”,或 “月供打折” 方式,待恢复正常施工后,再继续进行还款。

不是恶意不还,而是施工正常化后继续还款,将银行拉到跟业主同一站队,共同督促开发商解决问题。

特别留意,在贷款银行明确不计入征信前,一定不要贸然断贷,否则对个人影响太大。

针对 “停息挂账” 方式的实操情况,及是否影响征信,馆主特意咨询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回复是:**人民银行支持业主诉求,关键在于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停息挂账。**实操上,是否报送征信信息?报送何种征信信息?征信信息如何修改?均取决于贷款银行。故,核心搞定贷款银行。

针对 “月供打折” 方式实操情况,目前大上海区域,因疫情影响,贷款银行内部是已有明确政策,可进行 “月供打折”,且实际已在落实。因烂尾这个非业主原因或亦可全力争取。

为了说服银行认可以上方式,且不上征信,还需引入更强大管控力量,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如:属地人民政府、建设局、银监局、人民银行。已有多个先例,同时函告以上单位,并通过媒体发声,最大化引起重视。

**3、财产保全,果断起诉。**在做第 2 步时,同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后起诉开发商。打赢官司后,申请强制执行,后续如项目公司破产清算,具有优先受偿权

**4、督促政府和监管机构尽责。**如果是因挪用资金才导致烂尾的,监管银行和住建局负有监管失职之责,若能追回已挪资金就是万幸,若不能,至少可避免挪用扩大。


三、关于是否申请退房?

项目处于中后期,销售接近尾声才停工烂尾的,绝不要申请退房。因为就算开发商同意退房,业主短期也拿不到退款。最关键是商品房合同一旦解除后,原定销售关系,变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后续项目公司破产清算时,业主的受偿权在银行和供应商之后。彼时都资不抵债了,排在最后,何谈拿回退款。

如果项目处于开发早期,还有大量未售货值,只因为短期销售不佳,并未完全滞销,仅短暂停工,还未完全烂尾。此时资金未完全断裂,可申请退房,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但特别注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务必一并退款,若不能锁定退款安排,慎重办理解除手续。


结束语

时代的一颗微尘,落到个人头上,都是一座山。

每一位业主背后,都链接了好几个家庭,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普通人。

他们拥有中国人最优秀的底色,如此真挚、热心和朴实!

他们也许是抗疫多年的护士医生,也许是为国守夜的边疆卫士!

他们始终踏实工作,任劳任怨,抛洒汗水!

他们仅仅是希望,用两代的人积攒,筑一个幸福的小家。

而这个真挚的小梦想,正面临撕碎和摧毁。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行动起来,做一个捍卫权益的勇士呢!

更多房地产深度文章,欢迎关注馆主微信公众号《运营小馆》,烂尾楼处理涉及面广很复杂,馆主后续还会持续跟进,深度解读。

知乎用户 西风馆主 发表

停止还贷是没办法的办法!

对于所有烂尾楼,我们都要问一下,

资金监管落实到位了吗?

( 资金监管可以确保业主的购房资金用于支付建房工程款,防止开发商挪用和卷款跑路 ,从而防止工程烂尾 )

预售制度如果没有有效的资金监管,

那就是一个大坑!

知乎用户 苏州律师杜哥​​ 发表

任何规则都无法制约一无所有的人,更无法制约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你在这边琢磨法律手段,那边已经开始县中了。

知乎用户 王希​​ 发表

郑州高学历楼盘事件已经给出了一次成功 “收复” 的经验。

所以武汉这团业主此举已经是止损的最优解了,不把事情闹大,难不成靠法律?

莫开玩笑~

那谁、那谁、那谁,他们三方当年就是用完善的法律来制定发地产规则的呀,你现在还想让接盘的业主们用法律与上面三方在他们制定的规则里对冲?

哈。

知乎用户 靴子穿 发表

星星。。。。。

知乎用户 晴天 发表

穷人和富人是不怕上征信的。

房子都烂尾,不上征信你们还有钱再去贷款买一套吗?

至于银行拍卖,一堆混凝土,让它去拍呗,有哪个怨种会去买烂尾的混凝土?

知乎用户 爱喝酒的大理寺卿 发表

从村镇银行爆雷到烂尾楼业主停贷,背后指向的都是同一问题:即 94 年分税制改革形成的央地税收分配格局及其衍生的土地财政已经到了必须再次改革的时候了

从 1985 到 1994 年,地方财政采用包税制(除协议上缴部分外都归地方),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总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低。中央财政没有钱,就会缺乏宏观调控能力。扶持落后地区,推动义务教育,国防建设,抗震救灾都会出现困难,因此必须推行分税制改革。当时经济发达省份的部分干部出于既得利益,对分税制改革十分抵触,但在当时的常务副总理亲自带队说服下,最终还是顾全了大局。

分税制改革强化了中央财政,为后续中国经济起飞奠定了基础。但同时也导致地方财政收入降低,越来越依赖土地财政。尤其是 1998 年住房分配货币化和 2001 年大力推行招拍挂之后,土地出让收入飞速膨胀。到 2020 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达 8.4 万亿元,对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贡献高达 93%。同时,土地资产又可作为地方城投平台贷款的抵押物,形成 “土地金融”。土地财政不仅推高了房价,也造就了天量的地方债。更关键的是,土地财政依赖于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溢价,但同时高房价又透支了民众的消费能力,反过来抑制经济的健康增长。一旦经济进入滞胀,土地财政就无以为继。

从 2021 年起,以恒大债务危机为标志,土地财政的问题开始全面暴露。从房地产公司到与之捆绑的地方政府和银行,都纷纷陷入债务泥潭无法自拔,村镇银行爆雷和烂尾楼业主停贷不过是这场危机的冰山一角。而由于土地财政已经被证明不可持续,即使像 2008 年一样再放一次水救楼市,也只是饮鸩止渴而已。现在的解决方案只有再次进行分税制改革,将消费税改为地方税,减少增值税增加消费税,同时征收包括房产税在内的直接税,弥补土地财政收入下降带来的缺口。同时,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也应当因地制宜,对不适宜发展制造业的中小城市地方政府的考核应当从 GDP 导向逐步转为消费和民生导向。最后,当前中央政府负债率并不高,完全可以发行特别国债用于给民众发放消费券和帮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否则,如果放任地方债进一步坐大最后又不得不兜底,事情可就被动了。

知乎用户 李必达​ 发表

本狐为知友们带来更多解读:

【武汉一楼盘停工,业主抱团停贷,业主能不能强制停贷?】

近日,武汉购房维权潮进一步升级, 绿地光谷星河绘、美好香域花境、恒大时代新城业主陆续向银行发出了 联名停贷告知书。

不复工就停贷,业主集体反抗

**绿地光谷星河绘**自 2021 年 8 月楼盘停工近 1 年,期间业主多次上访维权,绿地次次承诺都不见大范围施工,赶工期现象,目前楼盘只是几个工人敲敲打打磨洋工。

如今距离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只剩 5 个多月时间,无法如期交付或已成定局。

美好香域花境的开发商美好置业集团因自身资金问题,无法支付工程款,致施工进度和交房日期进一步延后。

项目原定是 2021 年年底要交房的,后来通知要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前交房,如今依旧未有明确的交房时间。事实上,从去年 10 月起,该项目陆续多次传出停工消息,交房遥遥无期,而业主们联系不上开发商,留言板上多次反映该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恒大时代新城**因开发商暴雷,致使项目停工,前不久恒大科技旅游部分楼栋交了房,从某种程度来看还是有望交房的,恒大时代新城的业主们纷纷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留言,督促项目尽快交房。目前经开区管委会的最新回复是,已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在现场办公。

贸然停贷有风险

先看一个申请停贷成功的案例:

今年 2 月,浙江嘉兴诞生全国首例买房烂尾后不用还贷的案例。该购房者是在 2014 年向银行贷款 392 万元购买了一处房产,但楼盘后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而停工。2018 年,开发商正式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2019 年,购房者停止还贷。2020 年,放贷银行对购房者提起诉讼,购房者一审败诉,于是提起上诉,直到今年 2 月,二审宣判,购房者胜诉,无需再向银行归还剩余贷款。

现阶段来看,这个判决意义相当重大,让不少买了烂尾楼却还在还贷的购房者看到了停贷止损的希望。

但一个重要的关键点在于上述开发商已经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 无法向购房者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即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购房者解除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使得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就落到了开发商的头上。

然而,现实中的大多数的情况是, **虽然房子停工烂尾了,但开发商并未走到破产清算那一步,**商品房买卖合同依然有效,咱们购房者也就得继续向银行还贷款。

因此,购房者想要停贷得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是 购房者要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是购房者要与银行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否则, 贸然停贷,一定会影响个人征信,不管你是个人行为还是集体行为。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很多烂尾楼项目里,银行违规放贷,难辞其咎。**以住宅为例,根据相关规定,在主体没有完工之前,银行是不能放贷的。但是不少的银行根本就无视这个规定,提前放贷,而且还有不少银行在放贷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把资金放到监管账户里,进一步推动了烂尾楼的 “诞生”。

所以,对于不少烂尾楼而言,银行违规放贷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间接原因。然而,司法实践中,很少有法院会直接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去直接实现停贷。即使有,也只是很少一部分。

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会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购房人要实现停贷的目的,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经验来说,一般有两类法律手段:

第一类是民事诉讼,如果符合特定的条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是这种情况不多,更多的是后面的这一类。

第二类是视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公开、违法查处、谈判,甚至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手段,来推动停贷协议的达成。

改革预售制度刻不容缓

说一千道一万,无论是当下的停工烂尾还是交房卖房过程中的减配降标、虚假宣传、质量投诉等, 一切的问题的源头都是预售制度,唯有逐步实施现房销售制度,才能真正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海南已经出台了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度。

现房销售制度全面到来之前,我们呼吁银行请担当起相应的职责,在评估购房者有无能力还贷的同时,也要审查楼盘的资金实力,评估烂尾风险,否则收不回贷款,承担经济损失也不是不可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房产律师王玉臣等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不用想着用征信威胁老百姓,你们把监管资金搞没了、房子烂尾,先问问你们自己的征信是什么

知乎用户 Yehappy 发表

别违约了

我算是明白了

停贷等于黑征信

对方不履行合同盖房子他们不管

他们只管你欠银行钱

给你列失信

你坐不了飞机高铁

而如果银行欠你钱

他们可以赋红码

你照样坐不了飞机高铁

知乎用户 苏格拉深不见底​ 发表

法律到底在保护谁

政府拿了卖地钱

开发商拿了预付款

银行收着贷款

合着老百姓买房子就是开盲盒,开出烂尾楼就的认了是吧

知乎用户 Nodens​ 发表

这种事件**,法律已经调整不了了。**

法律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不可能调整一切事情。

所以,这时还讨论采用法律手段,意义不大。

知乎用户 高中意律师​ 发表

一个人停贷,是法律问题。

五个人停贷,也是法律问题。

哪怕是五十个人停贷,还是法律问题。

五百个人,一千个人停贷,那就是社会问题了。

如果五百,一千万人停贷,那就是政治问题了。

知乎用户 火车头传 发表

呵呵,我买了房子,背了贷款,结果房子不能交付我住不上…

我还要担心神马征信限制我再买一套???

就算我是个憨憨,还打算买一套,银行还能再批我一笔 30 年贷款???

之后那 30 年的贷款我就能还的上了???

知乎用户 风飞星闪 发表

看到一篇回答,帮着贴一下,过会儿就删了,不要夹我,我就转一下,我是无辜的。注意,点击第二个看,第一个没了

undefined原文章已无法被查看,更新暂时转入该链接

知乎用户 佐伊 23​ 发表

项目停工、交房无期,业主发起 “强制停贷” 律师:或涉违约,应采用法津手段

每经记者 陈利 每经编辑 魏文艺

掏空 6 个钱包买到的楼盘却停工了,怎么办?武汉时代新城项目业主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强制停贷!

这份近日在网络热传的 “武汉时代新城全体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显示,“武汉市汉南时代新城项目逾期交房数月,业主多次现场维权仍无实质进展,数千户业主(已售房源且未结清贷款)决定,若该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内仍未全面复工,业主将强制停还银行月供。”

7 月 10 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微信联系上了时代新城业主代表李先生,他表示,“业主们确实已经有这一打算,目前业主代表们也正在对该告知书进行完善,将在近期联系业主签字,并将该告知书寄给相关政府、企业、银行。”

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 7 月 10 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举全家之力买的楼盘遭遇停工

2020 年 10 月,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最终将其在武汉的第一套房子买在了汉南的时代新城,彼时距离夫妻两人离乡来武汉工作已是第 7 个年头。

“因为一直以来工作不稳定,租房也不稳定,女儿一直留在老家。但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想在武汉稳定安家、把女儿接到身边的想法越来越强烈。特别是经历了 2020 年初武汉疫情最严重的几个月,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生命的重要,因此在疫情后我们就决定买房。”

7 月 10 日下午,张女士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夫妻两人均在私企上班,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受当时武汉限购政策的影响,两人只能在武汉郊区买房。

最终两人以总价 75 万元、首付 30 万元、月供 4000 多元买下了时代新城一套 98 平方米的新房。而选择购买时代新城,主要还是看中了该项目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首付不仅花光了我们两人和公婆的全部积蓄,还从亲戚那里借了些才凑齐。” 张女士犹记得签完合同当天,夫妻两人憧憬一家三口住进新房后的喜悦。

然而好景不长。

2021 年 7 月,由于开发商 “爆雷”,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当时听到消息我都懵了,不知道如何是好。去工地看到现场一个人都没有,而我们买的那一栋才修到 10 几层。就这样每天心里承受着折磨,也不敢告诉公婆真实情况,因为那些钱已是他们存了十几年的全部积蓄。”

然而祸不单行,去年底张女士的公公查出了肝癌。“这更让我们不敢告诉他,怕他精神会垮。”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知道公公得这个病后,我婆婆也曾让公公把他的私房钱拿出来治病,但公公明确表示‘这个钱是给儿子房子装修用的,谁都不许动’。每当听到这些我们心里都五味杂陈,但房子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老人家能不能等到交房那个时候。”

张女士只是数千业主中的一员。

公开信息显示,武汉时代新城项目占地 210838.9 平方米,规划住宅 36 栋,总户数 5032 户,其中一期有 3500 户,二期截至目前为 1200 户。2019 年 9 月 15 日该项目首次开盘,一年时间里就已完成销售 3264 套,并凭此一举获得了武汉 2020 年上半年销售面积、销售套数双料冠军。

然而,原本应于今年 3 月 30 日交付的时代新城一期房源到如今尚无定期。业主李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 6 月 28 日,开发商武汉楚水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延期交楼告知函显示,“受 2020 年初疫情影响,项目停滞 99 天”“公司遭遇流动性影响”“不得不延迟交楼”。至于具体交楼时间,开发商表示,“将在具备交房条件后提前通知业主。”

业主提出 “暂缓还房贷” 诉求

“我们跟相关政府部门专班以及企业沟通交涉过很多次了,但一直没有具体进展。虽然项目对外也一直表示复工了,但根据我们观察,复工人数跟项目实际情况远远不符。” 李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 一些业主不得不选择 “躺平”,停止还贷。

“前段时间我们在网络上看到了景德镇同一个开发商开发的项目也是停工了,业主选择了强制停贷。一方面我们也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各界关注,另一方面也是业主面临的还贷压力、生活压力确实很大。” 李先生表示,“如果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内仍未全面复工,我们会强制停还银行月供。目前我们关于强制停贷的告知书还处于完善阶段,之后会由全体业主签字盖指印后,寄给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银行。”

针对业主反映的项目复工状态, 7 月 10 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时代新城项目相关负责人龚杰,对方表示,“目前项目处于正常复工状态,一期项目预计将在今年 12 月交房。”

当记者继续追问后续工期安排时,对方直言,“如果不是业主,我没必要解释这么多,而且公司也有专门人员负责跟业主进行解释。”

另据业主提供的包括开发商、政府部门、项目建设方以及业主代表等四方在 6 月 30 日召开的沟通见面会会议记录显示,应于今年 3 月 30 日交房的批次预计将在 11 月 30 日之前完工,12 月 31 日之前交房,其他批次则需待新的投资方进入之后,参照顺延时间交房。

至于复工资金来源,上述会议记录显示,开发商代表以及汉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找到了第三方处置公司干净资产,以此可获得 3 亿元资金,7 月底之前会到账,这 3 亿元资金则可以保证项目施工到 10 月底。

在这场沟通会上,业主代表也提出需要政府协调贷款银行暂缓还房贷,等交房了再继续还房贷,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建局已向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发了希望暂缓还房贷的函,但暂时还未得到暂缓还房贷的回复,“银行是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地方政府只能协调。”

律师:业主 “强制停贷” 或涉违约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挪用预售资金现象有对应的处理规定和责任人,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也通常不属于终止房贷合同的条件,因为向业主按期交付房子是开发商的义务,而不是银行的(义务)。”

建诚晟业总经理苑承建今日(7 月 11 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武汉时代新城业主的这种 “强制停贷” 行为能够理解,但是不提倡也不受保护。房贷是业主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也是民事关系,开发商是担保人,抵押资产是购房者购买的房屋,虽然开发项目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停工,但是业主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还是存在的。业主方在未跟银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停止偿还房贷,很可能会被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还要承担滞纳金等。

至于业主告知书中所提到的 “银行违规将监管资金划走并在主体工程未封顶时发放按揭贷款的行为”,苑承建表示,这个要看合同中规定的开发商账户,按揭贷款通常是在开发商符合销售标准、合同可以备案后发放至指定账户,“但预售资金违规使用也会根据情况由开发商或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承担相应责任,也不是房贷合同终止的条件。”

在苑承建看来,当前阶段房地产项目因为开发商母公司资金问题、预售资金监管被违规挪用后资金不足而导致项目停工的现象较多。作为业主最好是能够联合起来积极跟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建立项目专项解决机制,一方面守好剩余的预售资金,另一方面由政府积极协调追讨被挪用的预售资金。或者是由其他开发公司接手项目,还有个别项目曾经由业主自发筹集后续开发资金实现部分楼完工并交付。

“从情理上来看,项目延期交房,甚至还可能烂尾,购房人已经损失很大,而按揭贷款的目的是买房。” 王玉臣告诉记者,“但是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王玉臣建议,如果业主要实现停贷的目的,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经验来说,一般有两类法律手段:第一类是民事诉讼,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第二类是视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公开、违法查处、谈判,甚至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手段来推动停贷协议的达成。

事实上,今年以来 “保复工”“保交楼” 已成为房企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今年春节过后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时任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项目逾期交付风险,要以 “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为首要目标。

以恒大为例,5 月 5 日恒大召开的集团月度工作会披露,已实现 562 个保交楼项目正常施工、179 个保交楼项目正在复工复产过程中。6 月底,恒大执行董事肖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保交楼项目复工率达 96%,工程进度达标项目近 60%。

此外,花样年投资者关系官微显示,上半年花样年全国应复工的 34 个项目已复工 30 个,其余项目正在积极制定复工方案;上半年花样年全国各项目交付近 6000 户,6 月底 5 个项目 3000 余户分别开展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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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哪个律师说的 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说这种话的律师就是在坑害当事人。律师们应当明白,这些事情恰恰是不能通过法律解决的,只有非法律途径才能解决。

知乎用户 yigouzhen 发表

不要扯那么多有的没的。现在就是产业链崩掉了,至于为什么这么短时间会出现流动性崩盘大家都知道,就不说了。

**现在一家家地产公司这幅德性,他们的股东哪里去了,历年分的红哪里去了,地产融资紧缩出了这么久了,这些企业玩的杠杆是怎么玩起来的,资金从境外进来,发改委和商委是怎么审批的,**这里面原股东是否有涉及违法违规的问题,这么多年地产融资这个超级怪兽,那么多复杂的融资结构,要找点问题太简单了吧。

既然能找到问题,那能不能先把股东们的资产诉讼保全一下,省的他们转移,恒大许家印听说过去几年分了 600 亿的红,然后家族投资加资产大概有千把亿了。这千把亿你别管多和少吧,能不能先拿进来填坑,其他几位大老板的小三小四之前转移出去的,非结婚赠予也都拿进来,凑八凑八,搞不好就填上了,房子就开工了,老百姓就能住进去了。这事有人去做了没?

没做,在这里天天扯毛线怪买房的消费者,怪银行有毛用。

(如果说了不该说的,请及时联系我,大不了我删掉)

知乎用户 年哥​ 发表

鲁迅先生说过如果一个屋子太暗,要开一扇窗户,大部分人都不同意,但如果你先主张拆掉屋顶,这时候人们就会来调和,后来就开了窗户。

一开始解决问题的思路格局就小了!

“商品房” 作为商品,在开发商未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可以集体要求退房,返还首付款及已支付的按揭款。

这样的话,停贷,还是个事吗?

知乎用户 一阳来復 发表

烂尾楼业主说开发商跟银行骗自己钱

银行也可以说业主和开发商骗银行的钱

银行是谁开的?银行是弱势群体,你说法院支持谁?

业主强制停贷的后果,银行会起诉停贷业主,业主的名下财产很可能会被执行。

当然业主停贷之前肯定是会把财产转移出去,或者有存款的情况下跟对象离婚切割财产,那么名下也就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最多个人征信完全毁了。

只是可能会影响孩子考公务员,不是人人都会去考公务员的。平时影响就是不能贷款或者银行卡不能用,可以用家里的银行卡也不会影响平时生活。

同理,如果你是有固定工作的白领,每个月公司发的工资很可能会被银行强制划掉。个人银行卡完全没啥办法使用,一般如果有固定收入和有稳定的工作单位的人都不敢停贷的。

如果你是没有固定工作,名下没有啥财产,那么征信毁了就毁了吧,面对上百万的贷款,最主要房子没有了,都把首付赔进去了,还要欠那么多钱,又不是自己造成的,我个人非常支持停贷。

只是如果你名下有财产或者是有固定工作真的玩不过银行的,人啊,就是要完全光脚才能彻底摆烂,如果是有后果之忧,没有到绝路,还是只敢怒敢言不敢动。

知乎用户 童毅​ 发表

业主强制停贷已出现人传人现象

河南银行赋红码都得还钱

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啊,晚上再喝点茅台吧

利好茅台

说正事

穷老百姓为什么天天喊着打台湾打日本?

因为不打台湾不打日本,到底粮仓里还剩多少存活谁也不知道

穷老百姓天天干,还是存不满粮仓,存不满粮仓,就不能打台湾打日本

死循环了

甚至你明知道是哪个贼人把粮仓挖了个洞口,他们还是以粮仓不满为理由让穷老百姓继续低头干,不许抬头问

穷老百姓在一片祥和中走向自己的末日

而打台湾打日本,粮仓里有多少粮,就不得不清算,贼人挖的黑洞,也得堵上,贼人也得被斩首

因为不给粮,死的不仅是穷老百姓,当权者面对失败,比穷老百姓死的还惨

穷老百姓反正不是死于战火就是死于烂尾楼,那还不如死于战火,多拉几个垫背的

谁最怕打仗?

贼人

为什么?

不打仗,没人清算粮仓,也没人知道他们偷了多少粮食

所以贼人最爱讲和平

秦桧会说自己是卖国?秦桧如果活着,光带来二十年和平这事不得天天颂扬啊

反过来,遇上最爱讲和平的理中客,我劝你离他远点

你最好先了解他们家住的是几万一平的小区

还有,他很有可能入党了

知乎用户 大钦岛别处书馆​ 发表

美国日本的前车之鉴,

还望您能耐心看完,

我们和他们有什么区别?

美日房地产泡沫时期,也是现房交付

换句话说,

就算房子断供了,哪怕是大面积断供,

房子的核心居住属性尚在,

所以仍具有市场流通价值。

即使通过拍卖等不良资产处理常见办法,也可以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此外,对于欧美国家更加常见的土地私有制,建筑开发和土地用途的变更也相对灵活,以国内的标准,所谓私人 “别墅” 社区是中产阶级的标配。

说这些并不是为了吹嘘国外的豪斯有多大。

而是这种在基建狂魔们看来差劲的城建开发水平,也会遭遇房地产泡沫:

在同等占地面积的土地上,

我国高层住宅和日本别墅的容积率比例,

完全取决于高层住宅愿意修多高,套均面积能有多小。

举个例子,

上图的洛杉矶郊区容积率在 0.3-0.5 左右。

而国内刚需型高层住宅容积率通常在 3-4。

现在核心的问题来了:

遭遇房地产泡沫时,

同样面积的住宅用地上,

假设日美的断供房为 2 套,

换在国内就可能是 20-30 套。

你看到的是盛世下的高楼大厦

我看到的是杠杆。

用同样面积的土地,撬动数十倍的资金。

只不过,

稍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明白,

杠杆是一把双刃剑,

你撬得动地球,地球也能把你翘出太阳系。

当房地产泡沫破灭时,

日美的烂尾房,大多不过是独栋或矮层公寓,即使烂尾,复工复建也并无太大难度,甚至拆除改建,仅凭个人业主也能实现。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日本家装综艺《全能住宅改造王》,与其说是改造王,不如说手把手教日本国民平地盖楼。

此外,修建此类住宅对各类资源如钢铁、水泥、能源、劳动力的消耗,也远不如高层住宅。

简单说就是,修起来并不难,拆起来也不算麻烦。

但就是这样,房地产泡沫破灭,还是造成了金融危机。


看完上面这些举例,

现在再来看国内,就能明白泡沫有多恐怖:

期房模式是最大的火药桶

期房烂尾,

一堆钢筋水泥柱子,拆起来难度有多大?

高层住宅烂尾,就是一堆水泥钢筋森林,完全没有任何其他使用价值。

(我家老人想了个好主意,可以挂腊肉)

同等单位土地面积上承受的债务杠杆,与日美相比有多夸张?

更妙的是,

银行这头收不回开发商的债,

另一头,购房人又开始拉大旗断供。

银行夹在能怎么办?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银行自己掏钱把房子修好,再哄着购房人还贷。

这叫什么,

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是大爷,

借房贷的时候银行是大爷,

还钱的时候群众就是大爷了。

当然银行可能拿钱帮你修烂尾房吗?

说这话我都觉得好笑. jpg

这会儿应该还会有些人出来洗,

说什么相信 XX,相信 XX 的,

说这种话的人不是蠢就是坏,

断供的业主他们没有相信过吗?

按闹分配的本质是什么,

难道闹事可以转化为生产力?

但我坚信,

从人民群众朴素的认知来看,

他们可不管那些大道理,

xx 闹了问题就解决了,

以此发展,期房断供大有燎原之势,

恶势力必将吞下苦果。

知乎用户 牧城​ 发表

这就是允许恒大之流摆烂的后遗症,结果被转嫁到买房人头上。

现在买房人也 “摆烂”,再无法继续转嫁矛盾了,接下来就看韭菜和镰刀谁命硬。

知乎用户 公民铁流 发表

这不叫强制停贷,这叫按合同办事。

业主已经够仁慈了,没有问这群人要违约金。

上面这个图是在网上找的期房购房合同模板。

具体的合同没见过,但是大体应该有相关的交房日期。如果逾期未交付,甲方违规在先。乙方有权利让甲方赔偿全部款项并支付 10% 利息支付乙方。

期房合同模板图:

这个是延期的通知,甲方应该给予赔偿,但是不知道它们具体如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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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阅读修身​ 发表

现在还在让人走法律渠道解决的人非蠢即坏

知乎用户 深蓝 123 发表

我都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怕那个失信黑名单,是老实太久了所以不懂现实运行法律了吗?

我就知道的几个老赖,新办了护照,旧护照被冻结了,可新护照没冻结啊,照样飞机动车坐着,人家现在还开着奔驰住着别墅,名下是一毛钱也没有啊,都是老婆儿子的钱,法院来了就是我没钱。

跟那点不方便比起来,钱真的方便多了,有了钱,他的儿子养的油光水滑,老婆名牌包包换着背,他的老母跟退休的老姐们四处游荡,他还有几个长期包养的 ktv 公主,只是苦了他的那些债主,比无赖,他更无赖,比蛮力,他更有蛮力,逼急了还你个千儿八百,不急就不还,甚至有次债主的女儿堵在门口说没钱念书了,他说跟了他有钱有书读——这世界完全颠倒了。

黑名单的过上了你想过的生活,你自己苦哈哈的,像骆驼祥子一样,除了拉人力车还要被打劫,永远都买不上自己想买的一辆黄包车。

要是我遇上这事,我肯定第一个就断供,要扣我工资?我马上辞职去干开路边摊,去跑滴滴,去送外卖,去摆地摊,去路边要饭,老子就是不给你们这些蛀虫吃了我,许老板一条皮带十几万,这些钱都是从我身上来的,我不要房子,我不要面子,但我也不要你穿上裤衩子,再见吧!

知乎用户 三拳锤死一头猪 发表

在中国,你不还房贷,会上征信。

然后,银行在抵押拍卖房子不能收会所有还款后。

银行会继续申请执行你的工资,奖金。

申请扣押你和你配偶名下其他财产。

你只能起诉开发商违约。

没有个人破产法。

只有深圳有个地方的条例。

你欠银行的是无限责任。

你和你老婆都签约了,人死债才灭。

或者你们一没收入,二没财产可执行。

你有本事,把所有钱都给你父母,你名下没财产,没有工作吃低保。

那么银行确实拿你没办法。

以前可以给老婆,现在老婆都要签约当共同借款人,给老婆这招没用了。

问题是,买房子的人,一般不愿意摆烂到吃低保。

所以,香港 1997 年泡沫破了,香港人老老实实还债。

知乎用户 maomaobear​ 发表

郑州人民已经给出了方案,

没有法律,就人民群众就制定法律。

知乎用户 花飞过少年​ 发表

强烈赞同!我在之前一个同样的回答中讲过:

凭什么开发商的烂账要这些无辜受害人承担?

男子买别墅烂尾后拒还贷款被银行起诉, 终审判决「剩余贷款由开发商还」,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该事件?

项目已经停工,而且事实已经很明确

逾期交房数月,业主多次现场维权仍无实质进展,数千户业主(已售房源且未结清贷款)决定,若该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内仍未全面复工,业主将强制停还银行月供。”

与其等一个遥遥无期的结果,不如主动出击

别说我们站着说话不腰疼,也许,下一个就是我们了


知乎用户 平哥看地产​​ 发表

大道至简,收不到货就不给钱!

凭什么要让业主为政府监督,银行,开发商的过错埋单!

知乎用户 向天再借五百元 发表

你停工,我停贷!武汉是继景德镇停工停贷楼盘后又一停工停贷楼盘。

因为停工交房时间无法保障,所有业主们决定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全面复工。

业主们的理由是,正常的,楼盘封顶以后,银行才可以发放贷款,且贷款必须发放到资金监管账户。但银行明显存在着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业主们一致决定不复工,不还贷,同时强调停止贷款的损失将由银行和开发商共同承担。

业主们这些做法虽然说有些激进和冒险,但是当生活都无法继续的时候,确实应该站起来保护自己啊。我从内心还是非常支持这些业主们,希望他们都有能有好的结果。

但是作为房产,我要把断供以后会面临的风险给大家分析一下,让大家心里有个底。如果断供一到两次,你就会收到银行的短信通知,第三次再催不来的话,就会有罚息,一般会加收 50% 的利息。

千万别以为这只是钱的事。从这个时候开始,你就有可能会失去你的房子。有的银行就会开始走司法程序,断供累积达到六次左右,房子基本上就会被法拍了,而且停止贷款,我们的征信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我们会变成失信人,从此我们住不了酒店,坐不了高铁和飞机。

以后和银行所有的业务都会受到影响。当然,如果说银行真的存在着违规操作,那么业主们可以打官司,你的官司法院有可能会判决这笔贷款不成立,那我们就真的不用还贷了。

周围朋友有断供的例子吗?

知乎用户 踏春幽情蝴蝶巷​​ 发表

如果制定的规则让一方彻底输到没法生存,特别是无过错的一方输到无法生存

那么不要指望这个规则能正常运作下去


按照道理来说银行是借钱给业主们去买房,业主相信开发商结果开放商跑路了,过错方显然是开发商。业主向银行借钱,无论是否得到了房子,钱银行是借给你了的。那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银行只是借给你钱,没说过给你房。应该给你房的是开发商,不是银行。

按照现在的规则确实是这样的,但现实是制定规则并不是随意的,大家遵从一定的规则是因为在互相博弈的过程中遵守规则对大家是一个比较现实靠谱的策略。

当然因为制定规则的人通常比较强势,弱者对于不太公平的规则往往只能接受,但前提是要保证起码的生存。否则就是掀桌子时刻,博弈的一方会选择让规则去死吧。当小框架下博弈已经必输无疑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在更大的框架下博弈。

而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已经迫近了这个掀桌时刻了。

房产的整个流程当中各方的支付流向,扣除掉所有中间的环节是很简单的。

买房的人祖孙三代的首付 + 30 年(正常人职业生涯的长度)未来劳动收入的部分

支付给

房地产开放商的利润 + 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 + 银行地产业务的利润

在这个分配的过程中,房地产开放的利润率是不高的,这可以看上市房企的财报知道。所以当房价上涨速度放缓的时候,会大量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房企的毛利不高,甚至在大多数情况下面粉比面包贵,地价是高于当时的房价的。开发商在这种情况下依然进货(拍地)完全是在赌房价未来会继续大幅度上涨。凡是赌,就会有输。

说地产业利润率低,房地产开发商还能长期霸榜首富,是靠着高周转率和高杠杆

利润 = 单利 * 周转率 * 杠杠率

地产商让施工方和材料方垫付,让买房者期房先付款等等行为的本质是提高杠杆率和给自己更大的周转空间。从这一批买房者拿到的资金的部分用于支付施工开支,有些已经挪做买新地皮的拍卖保证金了,至于本金么,拍到的地皮抵押再向银行信托借。拼命放杠杠便是。

地产商的资产负债表就是一个地皮和在建项目为资产,然后拼命负债的 “对冲基金”,就是一个赌房价无限快速上涨的一个高杠杆金融品,并非什么 “实业”。地产商没任何产出。

地产商在这个规则里获得了暴利,但每天都在走钢丝,一旦房子的上涨速度跟不上,就要完犊子,比如现在。完全就是过眼云烟。其实是个工具人。

银行在这个规则下两头吃,一个是地产商要支付各种融资成本,另外一个是买房者要支付 30 年的房贷,让渡了一辈子劳动剩余的一大部分,但银行要长期获取,需要有耐心。

地方政府在这个规则下是无风险的最大赢家,一步步靠高杠杆(地产商和买房者信贷的总和)堆积起来的地价,以现金的方式进入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别人的长期负债成为了地方政府纯的现金收入。也就是买房者未来三十年的收入部分和过去三十年的收入一口气变成地方政府当下的现金收入。

再把话说的浅显易懂一些:鹅城的税收到 70 年后了。

一年的 GDP 全部产出是 100 万亿,土地出让金有 10 万亿,各种交易环节的税费多种多样,地产商的利润和施工方的利润还要缴税。

再参考 A 股里所有上市公司的利润里中国银行的利润占比有多畸高。

如果把土地出让金 + 房地产环节的税费总和 + 银行在地产业务的利息总和这个数字加在一起,其占全国 GDP 的比重之高,就能明白这个规则下,各方是如何大发特发,而买房者背负了所有的代价。

这个版本的规则真正链条方向就是买房人向地方政府、银行和开放商让渡了一生劳动产出的大部分,房地产开放商因为是工具人的角色,分一杯羹的时候要承担风险和骂名。

因为地产商是这个规则的马前卒,所以对于明显风险畸高的期房制度,真正的收益人显然是不会” 自废武功 “的。当然出问题了,全赖工具人身上。

货币对于发行货币的人来说只是个数字,要赋予这个数字真正的价值,必须有人以自己真实的劳动产出去换取这个数字。所以当这个数字是规则下唯一指定计算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时,这个数字变得有意义了。这个规则就从数字的转账变成了买房者用自己一生的劳动产出让渡出来了。这个规则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所以我们再穿透一下:

买房者以自己一生劳动产出剩余的大部分让渡出来,换取一个立锥之地

这个规则无论怎么评价,大家也接受了。

结果这个规则都要执行不下去了,因为过高的杠杠和周转率,再说穿一点:要钱要太急了。

连这个版本的规则都不能好好维持的话,不要怪参与方不遵循规则了。

知乎用户 许哲​ 发表

啥情况 十几个人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你们是看我真邢啊?希望我有判头啊?

之前我就关于绿地的事情发表过观念,然后就…. 限流了….

咱也不敢说,咱也不敢问,我当初的观念被炒房客不喜,觉得我唱空某地,觉得我是黑子,现在呢?时间会给某些人答案。(罗老师别这样罗老师)

现在我的猜想在逐步成为现实,只能奉劝无论是真炒房客还是假自住的业主们一句:

顺便晒一下,最近武汉这边的打折房企,数量多不多,力度大不大大家自己把握吧。把握不住不了解历史价格的,欢迎付费咨询我哦。

知乎用户 猫颜漆蒙​ 发表

交房无期,开发商无责!

河南储户血本无归,银行无责!

普通人迫不得已,停止还贷,违约且违法。

普通人不仅在力量上无法匹敌资本,就是智商也无法对抗。最后只能逆来顺受,希望老天开眼。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大热天的,你正吸着冰冰凉凉的奶茶呢,

突然有人把吸管给你掐住,你说你气不气?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奶茶不是喝,而是吸?

你问那么多做什么?

知乎用户 一株冬青​​ 发表

不行!不能停!

停了我哪来的钱去翘杠杆啊?

没钱?你们少去蹦凌晨 3 点的迪,不就有时间去挣钱了?把家里面多余的车,多余的房租出去,不就有钱了?

大家出去灵活就业,不就有钱灵活还贷了吗?

知乎用户 创意地产库 发表

抱团停贷,全民老赖。

有钱不还,罚没收监。

熬到出监,去跑美团。

攒下五万,存进河南。

高管跑路,关闭网站。

取不出钱,再次抱团。

法不责众,脸被打肿。

赔了五万,彼苍者天。

嘿嘿嘿嘿,咱偷着乐。

一个人停贷是违约,一个楼盘停贷是聚众闹事;

一百万人停贷是金融危机,一千万个家庭停贷呢,?

地产早就被锤了,融创中国停盘快半年了还不敢复盘。

现在传导到地方银行,下一步就是…

教师公务员降薪只是开始。

看了上面的图,或许会忧心忡忡,想着自己的财富不求增值但求保值。

正所谓美股中房,看谁先亡。存量时代,红利不再。

但财富不等同于货币,钱只会转移不会消失。哪怕被贪污了,或者被买了茅台倒掉,货币也依然存在。

知乎用户 高老汉 发表

最高法审委会:因开发商违约致使《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房贷由开发商偿还,购房人无需还款!

怎么就没人贴这条最高法司法解释???

更新:一、购房合同解除的条件

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3、一房二卖的。

4、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5、房屋不符合要求的。

6、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

7、合同中对购房人退房有明确约定的。

8、双方协商一致。

知乎用户 水笔小新 发表

太好了

公民市民意识觉醒的第一步嘛

搞快点,搞快点

知乎用户 南瓜包子来俩 发表

开发商、银行、购房者

在这个三方合作中

却是所有的责由购房者承担

所有事情权利和责任都是紧密相连的

但只有利和权归银行和开发商操纵

责任全推给无辜的购房者?

这样的游戏规则有何公平可言?

真正的问题是预售制度,而预售制度是配套了严格的监管体系的,这个监管体系尽责了吗?

因银行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导致业主重大损失

为何银行一点责任没有?不对开发商追缴监管资金,反而把矛头指向购房者?是因为这帮韭菜好欺负吗,是因为他们沉默惯了吗?

一个人沉默是思考,一群人沉默是黑暗

不要以为你的声音无关紧要,每一个都发出声音,世界就会得到光明!

星星之火,从赣州升起

全国多地多个楼盘业主,给官方及银行发了全体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涉及长沙新力铂园、武汉绿地光谷星河绘、南昌新力城、武汉恒大时代新城、景德镇恒大珑庭、郑州名门翠园等多个项目。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有 14 个楼盘发布公告 “强制停贷” 涉及 4.6 万业主,总房款 347 亿!

这也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看数据有 10 几万套了,这么庞大的体量

监管部门有何作用?

银行应该监督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化支付款项给开发商。

工程到封顶拿走 30% 房款,外墙竣工拿走 20% 房款,小区开搞绿化拿走 10% 房款,小区竣工拿走 20% 房款,验收合格拿走 10% 房款,业主验收完成拿走剩余房款。

银行自己监管不到位,是否应该起诉自己?

知乎用户 粤港澳熊尉​ 发表

地产开发我记得我是 17 年还是 16 年知道的,就开始限制融资了。那时候我给现货做配资赌市场,那年头的钱,不是靠赚的,是比印钞机来的还快。后来金融也管控了。但房地产是最早被限制融资的,恨不得是跪下来求你,但是谁敢呢?银行也一堆各种乱七八糟的坏账,各种金融上面的问题一大堆,我知道有个工厂硬是 7 个亿的厂区建好,一毛钱不用花,最后坑了地方政府和银行的钱跑路的,通过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把钱洗走的。很多开发商死掉了。有部分活下来了,但那个负债不是盖的。为什么要疯狂举债和扩张。初衷不是为了发展企业,初衷是做大规模加高杠杆把之前输掉的利息赢回来。其实这个钱不是开发商的,都是银行的。一直都是民间借贷,股权质押,银行信贷,各种密密麻麻数不清的渠道各种融资。这个才是成本。你不断做大,为的就是赚更多,结果赚更多,资金成本又越大。周而复始,车轮滚滚停不下来。成了特么的僵尸企业了。遇到疫情,一旦回款速度不达标,资金成本就会几何式增长,供应链,资金链就会崩盘。现在的烂尾楼,其实都是好几轮扩张以后的结果了。你说算倒霉吗?我觉得不算,因为买期房的风险,不是今天才有的,起码我早五年前就知道有巨大风险了。可以说是地球人都知道了。房地产企业严重不健康的结构问题,国家早多少年前出手了多少次了。前几波是民间借贷的死了,然后是信贷的死了,现在轮到国际评级融资美元的完蛋了。其实这些都是有意为之的,时间回拨到几年前,再特么不管,我们早完蛋了。我还记得我当时去注册公司,写字楼明确告诉我禁止金融类的公司。好多人说房住不炒是笑话,那可能是你真不知道如果真没有这些政策,后果会有多严重。所以但凡国家说要开始拉楼市,我都不觉得会有失败的可能性。网上一片哀嚎,但你抱怨来去的,你也没钱买啊,真正有钱的,只不过是因为没有真正下手的时机罢了。真要拉,不出三天就给你拉起来。我太了解这些疯子在想什么了。

知乎用户 小学生 发表

这个问题很简单

在 ZF 的运作逻辑里,法律是不是最高原则?

如果是,那这么闹是没用的,一切都按法律来;

如果不是,那将 “按法律” 的意义在哪?

知乎用户 从不毒舌可达鸭​ 发表

恒大没卖出去的房子多了去了。

烂尾那个两个楼盘都是这样的,未销售的占多数。

比较奇怪的现象,恒大楼盘卖的都非常齐整,一栋全网签了。

正常小区一般一栋多少都有尾盘,楼层不太好的这种。

知乎用户 zz - 暮光森林​ 发表

哈哈哈哈哈

这是拔鹅毛拔重了,鹅开始叫唤了嘛。。。。


他们的指导思想是

XX 日报谈征税:既把鹅毛拔下来又不让鹅叫唤
从征税角度来说,税收是一种拔鹅毛的艺术,鹅毛肯定要拔,高水平的表现是:既把鹅毛拔下来,又不让鹅叫唤,或者少叫唤。

听起来有没有一种武侠上,一剑封喉的精准感?

太高大上了。

可真正施行时,又变成了大开大合,屠夫杀猪。。。

如果你敢叫唤的话,直接拿亲人威胁。

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王丽威胁群众:
王丽称 “举全平度市之力,我们无论是从武力、物力、人力、财力、精力都耗得起他”
“我豁上了,我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我不过是现在还不愿去用那些方法”。

知乎 er 通常语重心长说的” 你后代还要不要考公了?“,与之对比,简直温柔到爆好嘛。

知乎用户 雨雪雨雪 发表

律师还能怎么说?

这个问题我之前在知乎看到法院的人说过,法律上是有途径解决的。

具体好像就是业主联合起来起诉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解除了,银行和业主的贷款合同也就不存在了,然后购房人和银行都变成开发商的债权人。

这个事情的难点其实主要是业主方不太愿意放弃已经付出的首付,而是期望获得房产。

和炒股一样,止损始终是最难的事情。

知乎用户 夜色 发表

政府是球场裁判。如果政府非要下场踢球,还吹黑白灰各种颜色的哨,甚至踢假球,结果就是现在这样一地鸡毛难以收场。市场经济,请政府不要下场踢球。

知乎用户 易冷轩​ 发表

“房贷我们不还了!” 湖北武汉,某楼盘停工,逾期交房,业主们发布停贷通知书,说:“项目逾期交房数月,业主多次现场维权仍无实质进展,数千户业主(已售房源且未结清贷款)决定,若该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内仍未全面复工,业主将强制停还银行月供。” 业主代表说,他们目前正在对告知书进行完善,近期会联系业主签字,并将该告知书寄给相关政府、企业、银行。(每日经济新闻)

这些业主的心理可以理解,房子到现在没拿上,什么时候能拿到,能不能拿上,都是个未知数,但已经办理了的贷款,每个月还不得不还,换谁心里都很难接受。

不过,现在业主们的做法虽然解气,但可能并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会让自己上了黑名单,被起诉到法院还款。

这是为什么呢?

许多人办理房贷时,都会产生一个误解,就是如果贷款还不了,把房子交给银行就行了。但这种想法其实是和法律、和现实都是不符合的。

从法律上来说,房贷的过程是这样的:买房者去买房,但是钱不够,向银行借款。但是银行担心买房者将来还不了贷款,买房者就说,没关系,我把房子押给你,这房子跑不了,我要还不了,把房子卖了还你的钱。于是银行同意了,把钱直接支付给开发商,相当于把钱借给买房者,服了房款。然后买房者在房产部门办理个抵押登记,证明房子押给银行了。

在这个过程中,不管房子盖没盖好,银行实际已经把全部房款付给了开发商,也就相当于已经把钱借给了买房者。那么,事后不管买房者拿没拿到房子,都应该还款。

也就是说,你借钱买东西,事后不管你有没有拿到东西,都和借给你钱的人没有关系,该还钱还是要还钱的。不能说东西有质量问题,或者没拿到就不还贷款了。

有人说,没说不还啊,不是拿房子抵押的吗?房子给银行还不行吗?

这是抵押的误解。

所谓的抵押,就是在债务无法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拍卖、变卖、折价款优先受偿。其他债权人不能和抵押权人抢这个房子变卖、拍卖折价出来的钱,只有还完有抵押的这个债权人的钱,剩下的部分才能还其他人的欠款。并不是说,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只能拿抵押物。

具体到还房贷这件事上,如果业主无法还房贷了,银行既可以要求变卖、拍卖房子来还款,也可以要求业主用其他财产还钱,只是房子可以保证 100% 可以用来还银行的钱,不用和其他债权人来分。如果经过拍卖、变卖,房子价款超过欠的贷款了,多余的部分要还给业主,如果房子价款不够,业主还要用其他财产来还,并不是说不用还了。

所以,现在这些业主说不还贷款了,并不能威胁到开发商,反正他钱已经拿到手了,银行再追债也不能追到开发商那里。

当然,也不是完全不可能。

在一些地方,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也可能与银行签的有其他协议,约定为业主提供担保,在业主不还钱时,银行可以从开发商的保证金账户直接扣款还钱。

如果是这种情况,恐怕开发商就要担心了。

另外,就算不是这种情况,其实业主还有一种方式有希望解决这个问题。

那就是以开发商严重违约为由,起诉解除买房合同,在合同解除之后,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要求解除贷款合同。

跟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也就是说,之后的贷款就不需要由业主还了,而是改由开发商来偿还了。

所以,这些业主是能够通过合法途径来保证自己的权利的,没必要选择这种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的方式处理这件事。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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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家子​ 发表

烂尾楼强制停贷,房地产贷款就会出问题。

银行要为储户存款负责。

即使烂尾也要顶住压力去催收房贷。 毕竟房子理财投资者在中国享有无限责任,可以一直去追债。

即使银行有稍微瑕疵,银行在一个坑的时候把房款给了房地产公司;在监管账户里面有稍微失职,让钱空了。

银行要相信法律是支持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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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大明只有一个太阳 发表

中国版次贷危机。

债务违约终于传递给银行,看看能有多少人参与,最后可以爆多大的雷。

知乎用户 一直减肥的胖子 发表

知乎用户 陈东文​ 发表

这句话原原本本送回去

知乎用户 郭文汐​ 发表

支持

人就不能有太多顾虑

不然总会被流氓拿捏

知乎用户 就取个 发表

这才是提高自己的统战价值嘛。

人在社会活的就是统战价值,你看人谷爱凌美籍华人就自带流量,媒体上赶着报道,代言拿到手软,你看 7.10 后郑州村镇银行立刻赔付存款。

为什么这么快赔付,因为 7.10 号闹出来了统战价值,你不闹你一毛钱都没有。

所以如何提高统战价值?就是让某些人不舒服,他们不舒服就要给你解决问题,你不闹你的问题永远不会解决。

记住,要提高自己的统战价值。

关注公号:少女梦的世界

知乎用户 十三亿少女的梦 发表

这事情怎么会有人邀请我呢?

我只能说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事情已经非常糟糕了,现代社会各种信息那么透明,我相信 “数千户业主” 里面肯定有人是懂法的,但是他们依然采取这种算是自绝后路的无奈之举,肯定不是因为他们不懂法。所以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说的那句话是废话。

这事情无非就是看业主有多团结,以及地方政府抗压能力有多强以及会采取什么措施。
毕竟从新闻内容看这个盘涉及的资金几十个亿,相比于荷兰村镇银行的 400 亿而言,真的不是 “大钱”。
所以有些话真的没办法说,挺悲哀的~~~

扯什么法律法规的,要么是搅混水,要么是读死书~~~

知乎用户 寒 风 发表

别以为只有老百姓才能上征信。

老百姓心中也有一杆秤。

知乎用户 大颗毛豆 发表

讲个鬼故事,不到一个小时直接掉出热搜

知乎用户 张三疯​ 发表

景德镇的集体断供,是星星之火,然而这星星之火并不在草原上,而是在燃料库中

法律虽然服务于统治者或管理者阶层,与 zz 密不可分,但法律与一般的 zz 行为的本质不同在于其社会本位性,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调整方式(社会调整属于广义的社会管理的一部分,而社会调整本身并不一定要用到法律),且其赖以运转的基本逻辑就是行为 - 代价

这一简单粗暴且具有跨文化跨地域的普适性的准则,却对某一种人失灵

我们往往可以看到很多一无所有的底层往往会猖狂地犯罪,其内在逻辑也很简单:如果对某些人而言,监狱比他现在的生活环境要好很多,那么徒刑就威胁不了他;如果对某些人而言,除了生命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那么所有的强制措施,乃至死刑就都限制不了他(他往往会在治安力量到达甚至响应之前就完成犯罪),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调整方式的运作逻辑在他面前就是完全无用的,为法律及其基本逻辑背书的国家公器也只能作用于这个人身上,却无法弥补他造成的损失,这种社会成员事实上已经成为了这个社会的 “天灾”

这也就是为什么古今中外所有的法律(不分阶级性质,不分时代背景,不分民族,不分地域,甚至不论成文与否)都将杀人放火列为死罪的原因,因为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本身,而社会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是与统治者或管理者阶层的利益密切相关的

而为了更进一步保障社会的平稳,从近代到现代,一大批旧有的法律法规结合了新的立法技术和社会需要不断推陈出新,其中比较著名的就是有限责任制(包括个人破产制度)、福利保障等。我们排除 “人道” 这种建构主义的描述,仅从我刚才说明的逻辑看,这些制度其实是为了削减 “天灾” 的规模,至少能让不少人在实行行为时有所顾虑,这样就从宏观的角度降低了 “天灾” 的破坏力

而反观现在的不动产市场,期房预售被滥用,准备金和预付款去向不透明,片面强调购房者作为债务人的无限责任,这些问题其实早就存在,近几年因为经济增速减缓才暴露出来,但是作为终级债务人的购房者大多数选择了忍耐,直到大批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施工无法继续,购房者才开始集体断供,这背后的逻辑也很简单——

在基于个人的无限责任制下,银行作为次级债权人,吃准了作为终级债务人的购房者不敢破坏征信,要维持生存的想法;而开发商将房屋的设计图摆出来,就不断有投资和金融机构主动前来,刚开始建造就被抢购一空,然而这一切,都必须基于经济高速增长的大背景下的资金高频周转以及个人平均薪资不断升高的预期。

可事实却不会像想象的那样。

各大开发商暴雷,直接造成大量在建工程窝工甚至烂尾,银行失去了抵押物,购房者在可预见的未来再也不可能拿到房产,但是基于个人的无限责任制,其与银行的贷款关系依旧存在,且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无限的追偿权——于是,大量的 “负产阶级” 因此产生,他们的 “集体断供” 也远不止 “天灾” 那么简单。

所以,是时候该建设保障债务人最底线的一系列制度了。

他们走后,开发商会把房子盖好了,验收通过了再卖,银行会在确认开发商及其建造工程的质量后再放贷,就算还不上,责任也仅止于房贷购买的房产,甚至可以申请个人破产,这不是因为开发商、银行和 ZF 良心发现,而是因为他们来过。

知乎用户 void 发表

无论如何银行违规放贷肯定是没跑的,所以支持业主揪住银行的小辫子不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3〕121 号)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知乎用户 徐辰 发表

开摆就完事了,别想那么多,跟我谈征信?我特么都快活不下去了还管征信?离婚,然后证明你单身一个人的收入只够解决温饱不够还房贷

知乎用户 黄叶枫了丶 发表

既得利益者把路走的太绝了。

老百姓很老实,但是惹急了也是不好办的!

预售制下,地方拿到了土地财税,房企拿到了购房款,银行不管你拿不拿的到房子都得还款,又没有个人破产制度。让业主即拿不到房子还得还贷款,烂尾问题下解决无门,只能即便冒着损失首付和失信被执行的风险断供,但凡有人为最后接盘者着想一点,监管环节发挥作用,也不至于把老百姓逼到这种地步。

问题严不严重无所谓,重要的是这事不对,重要的是江西有,武汉也有。

凭什么为一个烂尾楼背负一辈子的债务?买房难道是错吗?明明是期房制度本有问题,明明高杠杆的行业特征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有问题。出了问题凭什么我们承担?

面对不合理,就是要愿意敢为人先,就是嫉恶如仇。

烂尾楼是引爆房地产泡沫最大的火药。开发商拍地跟银行借钱,盖房子跟银行借钱,卖了房子以后把债务转嫁给了业主以后,就选择躺平烂尾。希望冤大头业主会兜底,业主背负 30 年巨额债务无法收楼,现在不交楼就断贷,最后冤大头业主躺平后,这把银行兜底了。

若是十年前,烂尾楼是少数事件,烂尾楼的业主也许就几百户,叫天天不应,求助无门,甚至激不起半点浪花,只能自认倒霉,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

但今时不同往日,据说单单是恒大的烂尾停工,就几百万套。加上其他十几个暴雷的千亿企业,因此受害的家庭人数也许超过千万。如此大规模的受害人群,如果他们全部断贷呢?

烂尾楼的问题终于看到一点解决的希望了,早干嘛去了?非要拿刀逼脸上才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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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子非瑜​ 发表

你可以不给我房,但我不能不给你钱。

知乎用户 王大壮 发表

都停贷等于都不停贷,
都上征信等于都不上征信。

知乎用户 DoubleT 发表

说白了,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双解除)这事儿其实是应当得到支持的,而且也应当享有购房人优先权。

各地执行中则往往比较……

归根结底,居民负债是链条的最后一环,是大厦的地基,地基一动,那……

就像南京土拍,江宁七块地,城投城建底价拿了五个……

知乎用户 铜墙铁壁方校长​ 发表

来吧,烧起来吧

知乎用户 愚人众执行官 发表

这热搜撤的也太快了 真言论自由

知乎用户 爱琪宝 发表

厨师亲切地对猪说:“你想被怎样吃掉? 不要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畅所欲言嘛。” 猪:“其实吧……,我并不想被吃掉。” 厨师:“你看,说跑题了吧?” 猪:…..

以前吧,猪是没资格跑题的。现在,特立独行的猪出现了,多起来了。这是好事。

以前,只要遇到烂尾楼,只有你这个业主下一步贷款怎么还的问题。给你们的备选答案里,根本没有 “不还了” 这一项。这回倒好,业主自己给加了这一项。加得好。

强制停贷这种行为,当然不高尚,但远没有逃跑的开发商下作,甚至也没有银行下作——业主贷款买房,本意可不是贷款买烂尾(然后银行旱涝保收)。银行跟开发商勾结(对不起,合作),难道不应该跟开发商在信用上捆绑,共同对业主的信任负责吗?

作为 “弱势群体” 的银行(某银行高层说)一定在诅咒这些强制停贷的业主:“臭无赖,不讲信用。你们会被文明社会,会被信用社会抛弃的。”对不起,你喊你的,这时那些业主当前维护自己权益的最无奈选择。说实话,拿出首付加贷款大一百万买个烂尾楼,性质跟借了黑社会 100 块钱,利滚利到了 100 万差别不大。

已经停贷的业主,就是不介意随后加于自身的东西。问题在于:是谁,把这些人逼成神——让这些本来对生活、对世界怀抱信心,并坚定地为未来努力的人(没有信心,没有为未来努力的心意,不会贷款买房),不惜成为 “三和大神” 呢?

知乎用户 张小山 发表

都停贷等于都不停贷

知乎用户 尉离 发表

大家都知道,即使是烂尾,房贷也是要还的,否则计入征信,银行也有权追讨

但是最近各种神仙事儿实在太多了,当事各方的风骚走位让人大开眼界。

数日目睹之怪状,让人感慨

我想看看当地政府的法治决心究竟到哪一步,处理这件事的政治智慧又到哪一步

知乎用户 雨农​ 发表

郑州鑫苑的已经跟上

知乎用户 三十贰立​ 发表

江西老表开了好头,逼着上面放话,不然全国各地烂尾楼都会这样操作,真要闹到那个地步。遮羞布就被拿下来了。

不过有钱支援斯里兰卡,没钱帮自己人?

知乎用户 ashrain 发表

房贷合同应该强制加上一条:

开发商逾期交房,房贷自行停止,直至交房,房贷继续执行。

知乎用户 lauv 发表

通常来说,这样的强制停贷,银行大可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要求业主还贷,如果拒绝还贷,则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进去失信人名单等。

但,我查询了两个判例,对于烂尾楼业主来说,可以作为参考,如果有相同情况,则可以直接起诉银行、开发商,从而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案例一:银行违规放贷,业主可停贷直至房屋达到交付条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申 7516 号民 事 裁 定 书

再审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惠州分行)因与被申请人黄一婷以及一审第三人光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 13 民终 1881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招行惠州分行申请再审称:

(一)招行惠州分行已将涉案购房按揭款支付至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依法应予确认。

(二)一、二审法院判决黄一婷从起诉之日起至房产具备交付条件之前无需向招行惠州分行还本付息是错误的。

1. 一、二审法院以缔约过失责任及公平原则,认定招行惠州分行应对涉案商品房具备交付条件之前的相关损害承担责任错误。招行惠州分行与黄一婷、光耀公司已就抵押借款达成合意并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个人贷款借款借据》,该合同依法成立并实际履行,本案不应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规则。

2. 招行惠州分行已就合同条款履行说明、告知的义务。首先,本案有关收款账户的合同条款并非预先拟定,而是需要协商后方能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属于格式条款。其次,合同中有关收款账户的约定是黄一婷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予确认。最后,黄一婷要求招行惠州分行将购房按揭款转入其在招商银行开立的账号,招行惠州分行受其委托付款,黄一婷对银行账号的约定是知情、清楚的。

3. 案涉商品房未能建设完毕和按时交付是光耀公司的违约行为所导致,而非招行惠州分行未向光耀公司支付购房按揭款。招行惠州分行并非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销售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无需要承担交付商品房的法律责任。招行惠州分行没有违约行为,一、二审法院根据公平原则认定招行惠州分行承担损失错误。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的规定,《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个人贷款借款借据》签订后招行惠州分行已履行合同义务,不再对黄一婷负有其他责任或义务,黄一婷对招行惠州分行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及责任。

(四)招行惠州分行并无违约行为,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应由黄一婷承担。据此,招行惠州分行请求依法予以再审。

本院认为,本案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根据招行惠州分行的再审申请,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为黄一婷是否应依约向招行惠州分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本案中,招行惠州分行与黄一婷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未约定案涉贷款支付账户,而后**招行惠州分行未将贷款支付至光耀公司就案涉商品房项目开设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而是支付至该公司开立的其他银行账户。对此,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向招行惠州分行发出的《关于对预售房按揭贷款发放进行整改的函》(惠市房函 [2016]255 号)表明,惠州地区商品房按揭贷款必须划转到贷款商品房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由房管部门监管使用,违规可能引发不良后果。**而且,招行惠州分行就案涉贷款出具的《商品房购房(按揭)款存入专户具结书》,**承诺将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后续房款(按揭款)全部存入预收款专用账户,如有违反愿承担责任。**由此可见,**招行惠州分行在知晓商品房按揭款专款专用要求、光耀公司开设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以及违规发放贷款可能引发不良后果的情况下,仍将案涉贷款支付至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之外的银行账户,并出具与实际付款行为不符的具结书,其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一、二审判决据此认定黄一婷从起诉之日起至案涉商品房具备交付条件之前无需向招行惠州分行履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中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黄一婷已经向招行惠州分行偿还的本金及利息不予退回,在案涉商品房具备交付条件之时黄一婷仍应履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中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并无不当。**因黄一婷的诉讼请求部分得到支持,且招行惠州行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二审法院有关招行惠州分行应承担相应诉讼费用的处理,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的规定,亦无不当。综上,招行惠州分行的再审申请缺乏理据,本院予以驳回。

案例二:房子烂尾,业主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按揭贷款由开发商返还给银行(虽然贷款不再偿还,但是已交的首付因开发商没钱,故很难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 245 号民 事 判 决 书

此处只列举裁判要点:

1. 因出卖人(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案涉《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应由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担保权人(贷款银行)和买受人(购房者),而买受人不负有返还义务。

2. 案涉**《借款合同》相关格式条款要求购房者在既未取得所购房屋亦未实际占有购房贷款的情况下归还贷款,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购房者的责任,该格式条款无效,对购房者不具有拘束力。**

3. 本案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双重法律关系,因开发商违约不能交房导致各方合同解除,但却实际占有使用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依据合同约定既享有抵押权,又同时享有对开发商、购房者的债权;购房者未取得房屋,却既支付了首付款,又需偿还按揭贷款。若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则在购房者对合同解除无过错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对剩余贷款承担还款责任,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其负担,各方权利义务失衡,有违公平原则。

以上两个案例,可供参考。

知乎用户 就问你服不服 发表

这个 400 w + 热度,居然没有在前 50 热搜。

印度人口,张艺谋卖房子,热度那么高。跟我们有猫关系?

zf,恰烂钱也要有个度吧

知乎用户 夏季观星指南 发表

加油,支持群众联合起来,烂尾楼统一停止交房贷!

知乎用户 人在江湖 发表

两个小时前 这个问题还是热搜第二的。

知乎用户 付霖 发表

对于业主来说,怎么选都是错了。一开始买期房的时候,就进入赌局了。

随便编个例子,数据瞎编的,意思到了就行。实际计算肯定非常复杂,我这外行不懂。
A 公司某楼盘有 4 套住房,甲乙丙丁各以 100 万(首付 30 万,已还贷 10 万)每套购买。然后烂尾。

假设 1:
甲乙丙退房,甲乙丙三人的产权还给公司 A,每人获得对 A 公司的债权 40 万(不太确定本金和利息是否需要分开处理,假设不分开)。银行获得对 A 公司的债权 360 万。
丁继续还贷。
A 公司宣告破产,经过拍卖,楼盘以 200 万卖出,偿还其他优先债务后,剩余 72 万(也可能一分不剩)。甲乙丙每人获得 6 万,银行获得 54 万。
B 公司 200 万购得楼盘后,继续投入 50 万,完成全部建设,交楼。以 90 万每套售出原甲乙丙的房子,获利 20 万。
丁也顺利收房。

假设 2:
四人坚持继续还贷。
因为楼盘没有产权可供出售,没有公司愿意接手,继续烂尾。

假设 3:
四人全部退房。
每人获得 4.5 万。


烂尾楼的解决思路,一直都是空出尽可能多的产权,让接手的公司有利可图,愿意接手。
至于接手的公司是否会继续烂尾,估计要限制接手公司必须现房销售。

至于业主之间,就是一通博弈了。
太多人退房,每人获得的赔偿就少,太少人退房,就没有公司愿意接手。

这事和法律最大的关系,就是能否停贷不退期权。银行肯定不乐意,对解决烂尾也没有帮助。
不管法律手段能否解决,或者解决成什么样子,律师费是不能拖的。

知乎用户 郭珂珂 发表

理论上个人强制停贷是有风险的,银行有的是法律手段折磨你,但是集体停贷那就有底气了,而且这集体规模越大就越安全,我觉得不应该这一个楼盘的业主联合起来,应该全国所有楼盘业主联合停贷,八月八日停贷节,全国每到次日停贷一月。

知乎用户 房产律师王玉臣​ 发表

拿破仑第三曾打算用发行小额国家公债券的方法在城市中也造成这样一个阶级,而多耳富斯先生及其同僚按逐年付款的条件把小住宅卖给自己的工人,就是力图磨灭工人的一切革命精神,并用这种地产把他们束缚在他们做工的工厂里。

这样,工人就必须负起沉重的抵押债务,才能得到这种住所,于是他们就真正变成了自己主人的奴隶;他们被束缚在自己的房屋上,不能离开,只好同意接受向他们所提出的任何劳动条件。

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存在的时候,企图单独解决住宅问题或其他任何同工人命运有关的社会问题都是愚蠢的。真正的解决办法在于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工人阶级自己占有全部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

——《马恩全集 · 第十八卷 · 恩格斯. 论住宅问题》

知乎用户 益达 i 发表

我有预感,房地产金融泡沫要爆了。

知乎用户 二拾三年 发表

这个问题,周主任早在 2017 年就已经回答过了:

知乎用户 炉边咸鱼 发表

不知道当初有没有师爷建议孙中山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墨染​ 发表

学学人家河南银行那事的解决办法,人家政府都垫付了呢,被挪用的监管账户资金不能垫付一下?


我只是开个玩笑,大家不用当真啊哈哈。不过话说回来,真要这么下去,次贷危机根本不用等到房子降价、卖不出去什么的,直接烂尾断供就把银行点爆了。

知乎用户 邵小七 发表

法律?哈哈

知乎用户 Dorothydeng 发表

江西老区立杆了

知乎用户 太阳元素 发表

我国公民是时候学习一个专有名词:

公民抗命。

知乎用户 车到山前必有树 发表

首付款监管等于零,资金被随意挪用,银行不卡施工进度随便放款,真以为拿了房子抵押物老百姓就不敢断供么,当银行,监管部门都不愿承担责任,而只让百姓自己冒风险甚至给开发商擦屁股的时候,断供当然是唯一选择,跟流氓讲道理最好的方式就是狠狠打他一巴掌。

知乎用户 赞美猴小猴​ 发表

一班蝼蚁而已,断供是吧,全部上征信,赋红码,断银行卡,断水电,断社保,断电话卡,不让你孩子上学,不让你使用医疗服务……

知乎用户 大飞飞 发表

啧啧啧

应采取法律手段

可不可以不要说这种非常正确的屁话了?

违约?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知乎用户 王大可 发表

违约又咋的,总不能他们一直耍流氓吧!

律师大部分都是站在钱那边的,不要太信他们,开发商给块骨头,他们敢咬业主!

知乎用户 林深见鹿 er 发表

已经有 52 个项目了

知乎用户 草头神 发表

我想问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A 和 B 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了 A 掏定金,B 到某个时间给货,A 再付尾款。现在 B 无法按合同履约给货了,事实上已经终止合同的履行了,不愿意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了,A 是不是也有权终止履行合同,这个行为不违法吧。另外是不是 A 还可以起诉 B 要求赔偿损失

知乎用户 一分流水​ 发表

律师说得对,银行、监管没有尽责,不能就这么算了,除了停止还贷,还要他们共同赔偿损失。

知乎用户 ifelse 工程师 发表

还采用法律手段?怕不是法律帮谁的都没搞懂

知乎用户 半只三脚猫​ 发表

好,拍手叫个好!郑州也有停贷的,武汉接上,后续跟上。我就不信客观规律可以违反!你就是胜不了天!!!

知乎用户 散仙 发表

从最朴素的逻辑出发,买了房子并贷了款,结果房子烂尾,贷款不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和多方联结,逼着购房者还贷,则购房者就有可能会暴力反抗,也就是现在的 强制停贷

市场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主导着市场运营。人心中也有一杆看不见的秤,指导着人们的决策行为。如果外界通过各种手段施加了过多的、过分的要求,这杆秤就会觉醒,果断拒绝合作,会摆烂、躺平,让这些不合理条文、规定成为废纸一张。

在本国,不论是房地产,还是储蓄、医疗等行业,存在大量针对老百姓的不平等之处,老百姓需要付出最大的代价,冒最大的风险,然后得到他们本来就应该得到的东西。以往的快速经济发展可能可以掩盖这些问题,但当前各地经济相对停滞让这些矛盾再次浮出水面,并变得无比尖锐。

要让这些不平等之处,让这些不合理条文自发调整,自己让步显然是不可能的。只有老百姓在被一次次彻底欺压,看不到希望之后的抗争才能对它们形成还击之力。

全国多地楼盘在烂尾后已经出现 强制停贷现象,这表明这些购房者们在觉醒,他们不再任人宰割,开始争取自己的权益,开始向那些类似期房制、随意挪用开发资金等霸王条款、不平等之处说不。这是巨大的进步,这是真正推动各方再次坐在谈判桌前协商,并拟定出新的相对合理协议的必备基础。也让老百姓真正能暂时卸下重担,舒展筋骨。

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无视他们的规矩、法律,记住这并不可耻。

知乎用户 今宵幽梦寒​ 发表

大家都失信=大家都不失信

知乎用户 J Wu 发表

活出统战价值。

挺好的。

征信就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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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不能滥用啊,用多了,大家就会发现,这和美国对中国滥用制裁没啥区别……

知乎用户 黄天霸者 发表

哟,原来还有法律手段,挺好,全国的烂尾楼业主们听到没,你们有救了,你们的问题可以妥善解决了!

知乎用户 追光象罔 发表

1. 强制停贷会对银行造成违约。

2. 停工这件事情本质上是政府监管缺失,因为卖房的绝大部分的钱,进了政府的腰包,现状是,政府指定规则,分了最大的蛋糕,享受了权利,不尽义务。

3. 开发商已经违约。理论上确实可以告开发商。

4. 接 3,“武汉时代新城” 数千户业主,而且现在买房的主力军就是工作几年的大学生不可能所有人法律意识这么淡薄。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法律意识淡薄,这就很合情理,也说的通(是的,就是这么魔幻)。

5. 停贷的下场会很惨,不停贷的下场也会很惨,两权相害取其轻,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唯有运用极端的方式博得全国的关注,才有可能真正有效的解决这件事。

6. 随着网络,媒体舆论管控进一步严格化,未来的发生事情会愈发极端(越极端越严格,越严格越极端),我认为有一天我们会出现多起由国外传播到国内的国内丑闻

知乎用户 不坠青云 发表

就这?

就这就这就这?

我要看血流成河!

知乎用户 南拳大师 发表

感谢江西老表打响第一枪

知乎用户 卞卞卞 发表

借个楼:全国停贷汇总:https://zhuanlan.zhihu.com/p/540491807

知乎用户 不才 发表

如果因为房子降价停贷不合理,但因为房子停工,停贷很合理。

知乎用户 光光 发表

房奴也是奴

国歌第一句话就教会我们如何应对了

知乎用户 波妞 发表

不知道某法院的单位房烂尾这么多年了,那些工作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了吗?

知乎用户 赖华清 发表

期房本身就是诈骗。各种违约 延期交房 交房后货不对版。但是购房人可是要按月交钱。开发商挨个开刀没一个冤枉的

知乎用户 天天天蓝 发表

都怪美帝

知乎用户 wood 发表

很好!大家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摆烂不彻底等于彻底不摆烂。

知乎用户 zhqe​ 发表

言法吾笑。

知乎用户 莫穿林 发表

法律手段要是有用,也不至于搞成这样

知乎用户 慎独 发表

《咏史》李梦唐

高阁垂裳调鼎时,可怜天下有微词。
覆舟水是苍生泪,不到横流君不知

知乎用户 那头蜗牛​ 发表

以某地为例,单价 1 个 W,全国省会城市 30 个,每个城市 10 个烂尾小区,每个小区 7 个楼栋,平均 6 个单元,每单元每层 6 套,平均每套 100 平,全国合计 100*6*6*7*10*30/10000=756E 阑尾房款

二十年七折基准利率计算合计约 11119592.73 个 W,一万亿,半个恒大出来了。

知乎用户 ZH220150 发表

这很合理,至于说是否合法?看下图就行了

知乎用户 邵帅 发表

烂尾楼就强制停贷靠谱吗?

首先,只有项目主体结构封顶后,银行才可以放贷,在很多烂尾楼项目里,银行属于违规放贷。但是不少的银行根本就无视这个规定,提前放贷,而且还有不少银行在放贷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把资金放到监管账户里,进一步推动了烂尾楼的 “诞生”。

根据《央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对项目资本金(所有者权益)比例达不到 35% 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商业银行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对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对其发放贷款;对空置 3 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其次,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会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看起来似乎很不公平,但是从按揭合同的约定来看,一般不会约定购房人在遇到烂尾楼时,可以停贷。所以特别建议,在银行的按揭合同中增加一个关于银行违规放贷的违约责任。

采取什么法律手段可以合法停贷?

根据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公开、违法查处、谈判,甚至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手段,来推动停贷协议的达成。

知乎用户 法意科技 发表

通过法律途径他们才能挣律师费啊。如果法律途径有用,还会有烂尾楼吗

知乎用户 李炳璋​ 发表

权利的维护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最起码的常识,项目停工,交房无期是一种违约行为,业主需要做的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以及要求对方继续履约或者解除合同,但绝对不包括停贷;很简单一个道理,交房逾期项目停工是开发商违反了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开发商应该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而业主擅自停贷,违反的是业主与银行签订的抵押担保协议,业主也应该向银行承担违约责任;现在业主以开发商违约为由要求不向银行履约,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冤有头债有主的嘛。。。

以上是法律分析,现在个人分析一下,其实个人擅自停贷未必一定不可行,需要评估风险,什么时候可以考虑停贷,就是所购房屋烂尾,开发商负债累累,既无法继续开发本项目也无法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从购房者的视角上,已穷尽了一切可以救济的手段后,停贷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就变成了 “壁虎断尾” 的最后一条路了

知乎用户 司徒无锋 发表

只要足够摆烂,征信就变狗屁

知乎用户 云下墙 发表

早就该停贷了,银行不要脸,随意放款给项目承包商,承包商跑路不是你银行该负责的吗,还在踢皮球

一个人停贷那是银行有持无恐用法律恐吓你

十个人停贷银行会正视你

一百个人停贷银行会主动联系你寻求解决方案

成千上万人停贷国家会推出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放款资金安全,并第一时间抓拿跑路商回来

自己不齐心协力等什么

知乎用户 彩信王 发表

法律

你讲法律我都觉得搞笑

知乎用户 杞人 发表

“所有人都没有征信等于所有人都有征信”。

这一炮打得好!

现在全国烂尾楼超过 4 成,不可思议。

停贷是正确的,所谓影响征信,其实并不可怕,征信记录也只有五年,我想大家刚买一套新房还没接房装修,基本上五年内也不会换房再贷款了。

所以,怕什么呢?

干就完了!

知乎用户 山城工地海带哥 发表

加油,我女友在福建平潭(对就是那个距离台湾最近的地方)综合实验区还有 2 套 80 平方的商品房号称精装修送家电烂尾呢。违约金什么统统没有,这里还在还贷款。

这样的问题不如多一点。推进问题解决。

知乎用户 欧阳思七 发表

以下文章及案例显示:现在不少判例,甚至最高院的判例,支持在开发商违约致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及相关的金融借款合同(实际上就是通常所说的按揭合同)解除时,由开发商返还银行借款及利息,而业主无须负责返还。故如果新闻中烂尾达到解除两份合同的条件,业主主张解除合同,停贷,属于依法维权。

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时,可由贷款的实际收取方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将购房贷款返还银行,并直接向银行承担购房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案例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与任某华、白某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案  号:(2018)云 2301 民初 2307 号

【争议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楚雄分行)与任某华、白某艳、万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湖房地产公司)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引发诉讼,在一审中,当事人就商品房销售合同及金融借款合同是否应当解除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在本案中,任某华、白某艳与万湖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万湖房地产公司作为开发商,按约交房系其基本的合同义务。根据合同约定,万湖房地产公司应当在 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将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任某华、白某艳,现查明的事实是万湖房地产公司出售给任某华、白某艳的商品房项目工程至今仍处于停工状态,其公司逾期交房 120 天以上,双方虽约定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但万湖房地产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作出的承诺可视为对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撤销,现双方的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任某华、白某艳有权依照合同约定解除与万湖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该合同解除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4 条 (对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第 20 条)之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故对本案中的金融借款合同,一审法院一并予以解除。金融借款合同解除后即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人应当返还所贷全部款项,银行应当返还购房人已经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在按揭贷款合同的解除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而致时,购房人向银行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最终亦应由开发商承担。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时,可由贷款的实际收取方即开发商直接将购房贷款返还银行,并直接向银行承担购房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这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5 条第 2 款(对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年 12 月 29 日修正)第 21 条第 2 款)规定的本意

以上文章来源:头条文章

王忠诚、王琪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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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最高法民再 245 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忠诚,男,汉族,1971 年 9 月 11 日出生,住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琪博,男,汉族,1989 年 1 月 11 日出生,住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琪宝,男,汉族,1994 年 3 月 24 日出生,住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
以上三再审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东,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三再审申请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马福祥,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 59 号。
负责人:梁世斌,该分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小伟,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婧,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青海越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创业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韩志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君,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祁晓倩,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王忠诚、王琪博、王琪宝(以下简称王忠诚等三人)因与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青海分行)、一审第三人青海越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州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青民终 199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作出(2019)最高法民申 527 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提审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王忠诚等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东,被申请人建行青海分行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小伟、许婧及一审第三人越州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祁晓倩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忠诚等三人再审请求:1. 撤销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青民终 199 号民事判决;2. 改判驳回建行青海分行的诉讼请求;3. 判令建行青海分行承担本案一、二审受理费等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二审判决王忠诚等三人承担建行青海分行剩余贷款本息还款责任错误。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担保贷款合同解除,应由出卖人返还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另案生效判决已确定越州公司就合同解除时的剩余贷款本息向建行青海分行承担还款责任,对该责任认定不应再有争议。其次,在案涉《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王忠诚等三人在客观上既不控制贷款,也未使用贷款,全部款项由建行青海分行依按揭贷款模式流程直接转给了越州公司。在越州公司违约导致购房合同及借款合同解除、王忠诚等三人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在购不到房的同时还要成为建行青海分行的债务人,既不符合按揭贷款的法律特征、政策背景,也不符合按揭贷款商业模式的价值安排。二审判决严重侵害王忠诚等三人合法权益。
建行青海分行辩称,首先,借款合同关系发生在建行青海分行与王忠诚等三人之间。案涉《借款合同》第十九条约定:“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解除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返还其所欠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或委托售房人直接将上述款项归还贷款人。” 该条款具有清理结算条款的性质,《借款合同》解除,不影响该条款的效力,王忠诚等三人应当按照该条约定向建行青海分行承担归还剩余贷款本息的责任。其次,《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担保贷款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归还购房贷款,从法律关系上来说是出卖人受购房人的委托向银行还款。本案中,越州公司未根据王忠诚等三人的委托向建行青海分行还款,相应的还款责任仍应由王忠诚等三人承担。再次,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当事人,王忠诚行使了选择出卖人、标的物等权利,应当自行承担出卖人越州公司违约的商业风险,而不是将其自身法律风险转嫁给建行青海分行。综上,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王忠诚等三人的再审请求。
越州公司述称,《借款合同》虽已解除,但并不导致合同当事人的变更,王忠诚等三人应当根据借款人的合同主体地位承担相应责任。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建行青海分行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 判令王忠诚等三人与越州公司共同偿还贷款本金 58546649.55 元,并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按年利率计算资金占用损失(每日 10107.43 元),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 判令王忠诚等三人承担律师费 466876.20 元;3. 判令王忠诚等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5 年 8 月 12 日,王忠诚与越州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以 147953124 元的价格购买越州公司开发的西宁市城东区建设南路 66 号 3 号楼 66-16 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3736.19㎡,交付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30 日前。王忠诚首付 73983124 元,剩余 7397 万元按揭贷款。
2015 年 8 月 14 日,王忠诚、王琪博、王琪宝与建行青海分行、越州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王忠诚等三人向建行青海分行借款 7397 万元,借款期限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贷款年利率 6.215%;借款人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法,每月归还本息 829227.74 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保证条款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妥且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抵押财产为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 66 号 3 号楼 66-16 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3736.19㎡,抵押财产价值 147953124 元。同日,王忠诚与建行青海分行、越州公司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在建工程/预购房)》(以下简称《抵押合同》),约定:王忠诚以其购买的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房屋(建筑面积 3736.19㎡,土地使用权面积 16459.85㎡)为前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止;贷款年利率 6.215%;越州公司应按预售合同约定期限向王忠诚交房,交房时须经建行青海分行书面同意;越州公司不按期交房而间接影响建行青海分行利益时,越州公司应代替王忠诚承担赔偿建行青海分行损失的责任。2015 年 8 月 18 日,建行青海分行取得案涉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王忠诚于 2015 年 5 月 9 日、5 月 11 日、5 月 26 日、6 月 11 日、6 月 25 日、7 月 3 日、8 月 13 日分别向越州公司支付 700 万元、1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30983124 元,合计 73983124 元。建行青海分行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分 8 笔向越州公司支付 7397 万元。
根据(2017)青民初 13 号民事判决及(2017)最高法民终 683 号民事判决,前述《商品房预售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已解除,截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王忠诚累计偿还贷款本金 9170995.81 元、利息 6095047.89 元,尚欠建行青海分行贷款本金 64799004.19 元。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建行青海分行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 336867 元,由建行青海分行负担。
建行青海分行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建行青海分行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王忠诚等三人承担。
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建行青海分行主张王忠诚等三人与越州公司共同偿还贷款本金 58546629.55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律师费能否成立。
2015 年 8 月 12 日,王忠诚与越州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2015 年 8 月 14 日,王忠诚等三人与建行青海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上述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行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建行青海分行与王忠诚等三人因签订《借款合同》形成借贷民事法律关系,王忠诚与越州公司因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形成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关系。应从案涉当事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分析认定权利义务。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作为商品房出卖人的越州公司将其收到的王忠诚购房贷款本息返还给建行青海分行,从法律关系上说是购房人王忠诚委托越州公司向建行青海分行归还贷款本息,越州公司所还款项就是购房人王忠诚的还款,故王忠诚作为《借款合同》主债务人的还款责任并未免除。由于案涉《借款合同》被另案生效判决解除后,越州公司并未依照生效判决向建行青海分行返还王忠诚的贷款本息,王忠诚等三人对建行青海分行所负债务并未清偿,故双方之间的借贷民事法律关系未消除。王忠诚作为越州公司债权请求权人及贷款本息返还的委托人,并未依据生效判决积极主张权利,其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造成建行青海分行债权受损。建行青海分行权衡利益,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主张王忠诚等三人偿还贷款本息,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与生效判决不冲突或产生歧义,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王忠诚等三人承担偿还贷款责任后,并不影响其向越州公司主张返还权利。因生效判决已判令越州公司向建行青海分行返还贷款本息,其再主张越州公司与王忠诚等三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属重复起诉,二审法院不予支持。因王忠诚等三人对建行青海分行主张的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数额无异议,二审法院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判决:一、撤销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青 01 民初 151 号民事判决;二、王忠诚等三人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建行青海分行贷款本金 58546649.55 元、律师代理费 466876.2 元,并以贷款本金 58546649.55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损失(每日 10107.43 元),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建行青海分行其他诉讼请求。一审诉讼费 336867 元、二审诉讼费 336867 元,由王忠诚等三人负担。
本院再审查明的事实与一、二审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根据各方当事人诉辩意见,本案再审争议焦点为,案涉《借款合同》解除后王忠诚等三人应否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对此,本院评析如下:
第一,关于案涉《借款合同》解除后的贷款返还责任主体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取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本案中,因越州公司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案涉《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根据前述规定,应由出卖人越州公司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建行青海分行,王忠诚等三人不负有返还义务。
第二,关于案涉《借款合同》中相关格式条款的适用问题。案涉《借款合同》第十九条载明:“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解除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返还其所欠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或委托售房人直接将上述款项归还贷款人。”该条款系建行青海分行为重复使用而提前拟定的格式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已经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的本金及利息直接返还给贷款人而非购房人(借款人)的情况下,建行青海分行拟定该条内容,意味着要求王忠诚等三人在既未取得所购房屋亦未实际占有购房贷款的情况下归还贷款,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王忠诚等三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 “……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之规定,该条款对王忠诚等三人不具有拘束力。
第三,关于商品房按揭贷款商业模式下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问题。本案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双重法律关系。从合同内容来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王忠诚等三人支付房款,越州公司交付房屋;在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中,建行青海分行将王忠诚等三人所贷款项直接支付给越州公司,越州公司实际用款。王忠诚等三人并不支配购房贷款,但需偿付贷款本息。如果案涉合同正常履行,王忠诚等三人取得房屋,各方权利义务亦可保持平衡。但本案中,因越州公司不能交付房屋而致使合同解除,导致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具体表现为:越州公司违约不能交房导致各方合同解除,但却实际占有使用王忠诚等三人支付的首付款及建行青海分行按揭贷款;建行青海分行依据合同约定既享有抵押权,又同时享有对越州公司、王忠诚等三人的债权;王忠诚等三人未取得房屋,却既支付了首付款,又需偿还按揭贷款。若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则在王忠诚等三人对合同解除无过错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对剩余贷款承担还款责任,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其负担,各方权利义务失衡,有违公平原则。因此,审理案件时,必须充分考虑商品房按揭贷款商业模式下各合同之间的密切联系和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问题,避免因强调单个合同的相对性而造成三方权利义务的失衡。
综上,建行青海分行请求王忠诚等三人归还剩余贷款并支付利息的请求不能成立,其为本次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亦不应由王忠诚等三人承担。王忠诚等三人的再审请求成立,应予支持。二审判决对此认定有误,本院予以纠正。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青民终 199 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青 01 民初 151 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 336867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336867 元,共计 673734 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胡 瑜
审判员 任雪峰
审判员 杨 卓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何 宇

该案例来源:文书全文

以上图片来源:遇到烂尾楼,银行贷款可以开发商还了?嘉兴中院的这次判决给了多少人希望_风闻

知乎用户 就是不相信 发表

律师就是狗,谁给骨头跟谁走。

知乎用户 PengDang 发表

记住签房贷的时候只能用自己的名字,最多加上配偶的名字,千万千万不要加上父母的名字,就算这样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也不要加父母的名字,因为万一还不上房贷了,只有小夫妻两个变成老赖,那还能用父母的身份证撑着活下去,不然一家子老老小小全成老赖了,就彻底过不下了

知乎用户 ZT135 发表

图自网络,侵删。

知乎用户 农夫三拳​ 发表

法律手段,什么法律手段有用呢?放洋屁谁都会。

知乎用户 李昀 发表

开始 kong 评了,刷新一次少一些

更新

3 分钟 1000 热度以下了,宣传部门还是给力啊

更新

太强了,500 以下了,马上消失了同志们

更新

340w 的浏览量 300 多的热度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知乎用户 王小姐 发表

想不开啊。

房子是开发商欠你们的不错,钱可是你们欠银行的。哪家银行没有点背景。

知乎用户 whyx 发表

河南村镇银行出事,全国村镇银行基本都危机重重了。听说有的地方村镇银行已经坚持不下去了,链式效应已经产生,储户开始往出取钱了。

全国的烂尾楼有多少?被烂尾楼套牢的人又有多少?

听说河南已经给银行兜底儿,先行垫付。

那烂尾楼的链式反应一旦开启,谁来兜底儿呢?

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清晨心理课堂​​ 发表

我一个月还 1 万多月供。。。但是房子 10 个月没动静了。我也想暂时停贷了,注意是暂时,我不想当老赖,等交房再还,哪怕开工再还也行,这样,我觉得这钱还的还有意义。

但是也不敢。毕竟,银行挪走保证金不会被当老赖,我不还银行的贷款却会。。。。。

知乎用户 毕宾 发表

银行一脸懵逼,关我什么事?

不过,从契约来看,这没的说啊。

知乎用户 沙漠海 发表

最高院发布: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2021)

具体看 11 条和 21 条

房屋超过合同约定交付时间,经过催告 3 次,没有交付,或者说烂尾,可以起诉开发商,强制撤销购房合同。撤销合同后,已支付的购房款和利息需要归还购房者和银行。

强制解除购房合同后,就不用继续还房贷了。没有购房合同,自然就没有贷款合同。是房贷是关联合同。​

这是 2021 年的新法,另外还有多条规定约束银行,所以从 2021 年开始房屋贷款都很难批下来。

2021 年开始房地产开始走向正轨。房屋烂尾,其实坐蜡的是银行。装修交付也不过是打一顿给个甜枣。

知乎用户 千金散尽还复来 发表

同样地段区位的期房比现房便宜,买期房的业主获得的差价利益与承担的交付风险正相关,与银行有什么关系?

近两年一些开发商为缓解流动性危机,大幅折扣甚至半价售楼,同时也不是没有现房、二手房可以选择。这种情况下还坚持要买期房的业主与赌徒有什么区别?难道赌赢了落袋,堵输了就让全体纳税人承担损失?

银行自有资金比例很低,绝大部分资产是其他储户的存款。欠银行的钱不还与明抢其他储户有什么区别?金融系统的安全关系全体人民生计,买到无法交付期房的业主只是很少一部分群体,有什么资格以绑架金融安全要挟政府?

对当前大范围公开传播 “强制停贷” 等违法宣言的业主,公然拒绝履行与国有银行订立的合同,危害国家金融安全,涉嫌煽动罪,需要国家从快从严处理,以免危及国家金融安全,最终损害所有人民群众的利益。

知乎用户 张伟 发表

但是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我贷款买房结果烂尾,我还要这征信干什么?

强制执行?那你银行把烂尾房收走好了

知乎用户 晁天哲 发表

支持业主。

交易有个基本原则:诚实守信、公平交易,权利和义务要对等。在现有体系下,业主是最弱小的,却承担了最大的风险和责任,这是显失公平。

房产商收了钱,不能按约交房,资金不按约定使用,违背了诚实原则。

银行要求业主还贷款,前提是房产商把房子质押给了银行,而房子在还按揭期间,业主使用了房子并部分拥有产权,或者对这些权利有确定的预期,从而愿意提前让渡一部分权利(未收房就还款)。

但烂尾楼,业主一没有验收,二没有使用,三没有产权,四没有确定的预期。银行对资金监管失责,房产商对交房失信,那么凭什么还要业主继续承担所有的义务呢?

知乎用户 冰寒​ 发表

哎,其实停不停贷,业主欠银行的钱还是那么多,银行也不会因为业主停贷就去找开发商的麻烦,再说能分期买房的人,起码都有稳定的工作,跟银行玩老赖那一套根本没戏,所以从贷款买房那一刻开始,银行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赢麻了。

知乎用户 小郑 发表

早就该停了

知乎用户 trees 发表

违约又如何呢?08 年美国次贷危机,那些流离失所的人违约了吗?是不是也还活着?

当老百姓丢掉了自己的鞋子,赤脚的人大多不太在乎路上的泥。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知乎用户 聆听思考消化 发表

中国就从来都不是一个法治国家,从前不是将来也不可能是,你在一个人治社会谈法律,真是可笑。

知乎用户 昨夜星辰昨夜风 发表

呐,你非要玩这走钢丝的游戏,就要承担这断贷的风险啊!

你把这帮倾尽全力买房子的普通老百姓逼到角落里,他回头拿锄头掀了你的天灵盖你也必须接受。

这是不是什么游戏规则,这是人性运行的底层逻辑,你不可能指望人家给你白打工,你吃香的喝辣的。

知乎用户 安静的逗君 发表

1. 一个房子从征地到售卖,利润中的 4 层由地方政府拿去,3 层归银行,2 层归开发商,1 层归承建商。

2. 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

知乎用户 闭嘴保平安 发表

“盖房落实四方责任”、“谁审批,谁负责”、“非必要不卖期房”、“加强银行系统性管控”、“如发现专项资金外流实行 7+3,1357 日各部门审查”…

拿出一半的热情都不会发生这种事;

最可笑的就是平时满地乱爬的专家一开灯全没影了也不出来建议了

知乎用户 一曲肝肠断 发表

法律手段就是银行赢,银行赢显然不合理,房子没了我还要还贷款?没这么离谱的,而且世界范围基本也只有中国是这样。所以只能违约,大规模的违约,一波把它击穿。

知乎用户 坚决拥护 发表

经济情况不好,社会矛盾激化,韭菜割狠了

2 块钱买瓶水,你都要给我水

怎么 200W 买个房你还能不给我房?还要韭菜继续还贷?想什么呢

目前全国已发布停贷通知的城市有(括号内为发布停贷通知的楼盘数量):

江西省

景德镇市(3):恒大珑庭,恒大翡翠华庭,恒大悦府

南昌市(1):新力城

新余市(1):恒大翡翠华庭

河南省

郑州市(8):名门翠园,瀚海思念城,康桥玖玺园,奥园悦城(汇景园),龙湖锦艺城高六,啟福城,鑫苑国际新城,郑西鑫苑名家四期

新乡市(1):平原新区恒大三期半城湖

新郑市(1):浩创梧桐茗筑,康桥那云溪

南阳市(1):阳光城丽景花园

漯河市(1):恒大悦府

商丘市(1):恒大名都二期

湖北省

武汉市(4):恒大时代新城,绿地光谷星河绘,人福国际健康城,恒大科技城,美好香域花境二期

鄂州市(1):恒大童世界四号地(廊桥水乡)

随州市(1):恒大悦龙台

山西省

太原市(1):泰禾金尊府

湖南省

长沙市(3):恒泰芙蓉悦府,新力铂园,恒大滨江左岸

邵阳市(1):恒大华府

岳阳市(1):恒大未来城二期

辽宁省

沈阳市(2):恒大西江天悦,恒大中央广场

江苏省

宿迁市(1):恒大悦澜湾

陕西省

西安市(2):世贸璀璨倾城二期,正荣紫阙台峯著

数量总计:36+

目前来看,星星之火正在形成燎原之势,希望业主们的斗争可以取得最终胜利,而不是在萌芽阶段被各种势力使用各种手段扼杀。

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希望业主们可以维权成功!

中国人民加油!

侵删

知乎用户 奔跑的蜗牛 发表

楼盘停工,违约,没事 ✓

普通人停贷,违约,有问题 X

知乎用户 静静鸡与静鸡鸡 发表

好,值得推广

知乎用户 顾家老大 发表

知乎用户 贾彪 发表

这一次停贷可能不会成功,但下一次一定会成功的,谢谢你们,先行者。

知乎用户 华叶 发表

律师只是就现行法律法规法条规章做了研读而已,现行,而已。

法律规章政策,一开始就有的吗?

显然,不是。

事物是一沉不变的吗?

显然,也不是。

搁以前,刑法还有个 “通奸罪”,

现在呢?烂裤裆的事一大堆。

何罪其有?

只能道德谴责了。

与时俱进,适时而动。

期待。

知乎用户 言出无名 发表

希望银行方面保持冷静,坚持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江西、武汉陆续打响

看来历史是个圈

知乎用户 卧虎藏豹 发表

又是 nmd 法律,法律这个词马上变成贬义词了。但凡法律给力点,谁愿意去闹?

知乎用户 雨纷纷飞 发表

征信黑名单 = 不能高消费、不能贷款、不能各种商务舱和星级酒店。
掏空 6 个钱包的人有以上需求吗?记得钱都换现金别存卡里。

知乎用户 绯雪千音 发表

10 个违法,法办。

1000 人违法,法办。

十万百万违法呢?那叫革命。

知乎用户 比时代慢一步 发表

实际和美国次贷危机没啥差别。本质问题也都一样。

1. 烂尾了。

2. 降房价了。

知乎用户 我是一个兵 发表

参考荷兰阿姆斯特丹的最新进展,该怎么做不清楚吗

知乎用户 自律的五花肉​ 发表

又是江西,又是武汉,这是熟悉的前奏啊!

I stand with Wuhanese people!

另外,房贷的抵押物是房子,而烂尾的水泥是没有价值的,银行收回来也没有办法转手打包套现,这波属于资产负债表爆炸。

基建周期太长,我怀疑央行很可能会通过直接注入流动性的方式来挽救这些地方银行

知乎用户 Dung Eater​ 发表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

知乎用户 blahblah 发表

目前全国已发布停贷通知的城市有(括号内为发布停贷通知的楼盘数量):

江西省

景德镇市(3):恒大珑庭,恒大翡翠华庭,恒大悦府

南昌市(1):新力城

新余市(1):恒大翡翠华庭

河南省

郑州市(8):名门翠园,瀚海思念城,康桥玖玺园,奥园悦城(汇景园),龙湖锦艺城高六,啟福城,鑫苑国际新城,郑西鑫苑名家四期

新乡市(1):平原新区恒大三期半城湖

新郑市(1):浩创梧桐茗筑,康桥那云溪

南阳市(1):阳光城丽景花园

漯河市(1):恒大悦府

商丘市(1):恒大名都二期

湖北省

武汉市(4):恒大时代新城,绿地光谷星河绘,人福国际健康城,恒大科技城,美好香域花境二期

鄂州市(1):恒大童世界四号地(廊桥水乡)

随州市(1):恒大悦龙台

山西省

太原市(1):泰禾金尊府

湖南省

长沙市(3):恒泰芙蓉悦府,新力铂园,恒大滨江左岸

邵阳市(1):恒大华府

岳阳市(1):恒大未来城二期

辽宁省

沈阳市(2):恒大西江天悦,恒大中央广场

江苏省

宿迁市(1):恒大悦澜湾

陕西省

西安市(2):世贸璀璨倾城二期,正荣紫阙台峯著

数量总计: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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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我长沙一份

知乎用户 苏三 2​ 发表

burning

知乎用户 Chestnut 发表

采用法律手段???

你说法律我就觉得好笑. jpg

知乎用户 不想说 发表

征信受影响,是说限制以后贷款吗?简直滑稽。

家里几口人凑的首付打了水漂,自己已经背上几十年的贷款,已经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知乎用户 这谁顶得住啊 发表

那什么,我想看大烟花,越大越好!

知乎用户 大耳朵贼 发表

目测 2 年内,短则一年内,会涌现史无前例的霹雳手段,解决楼市问题。一如反腐,一如香港拨乱反正。

届时,银行对个人房贷的无限追责的特权,会被粉碎。银行要为自己的不道德买单,陷入 3~5 年的亏损期。

总的原则就是:谁的孽种谁抱,谁长的刺谁挑。

只有这样,才称得上令人艳羡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能以最小代价,避免重蹈日本失去的 30 年的覆辙!

“虽非豪杰也周成”,绝非妄言。

美国作家韦伯斯特说:“正义是人类最大的利益。”

不该吃到肚子里的,都得吐出来,包括政府,地产泡沫,州官有责。

知乎用户 思想花园​ 发表

房子这个事儿,一直都是政府吃肉银行喝汤开发商背着锅闻味,老百姓就是被合法的收割,法律手段,你讲我笑。

知乎用户 我的肝很冷​ 发表

都去闹,律师没生意啦

知乎用户 我耳塞呢 发表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买房要注意,否则你就是一个真正的韭菜。

知乎用户 jy 啦 发表

烂尾楼可以说是地球上最无耻的商业行为!无良,无德。用不着律师解释个球,一个正常的人都明白几十年的贷款,买来的不止是烦恼,还押上一家的幸福。按道理银行必须楼盘封顶才能放贷,那里来的烂尾?他们,是一伙的!

知乎用户 刀客 发表

很久前就听过一句话,大事看思修,中事看影响,小事看关系。什么?法律?普通人谁会看法律啊?

知乎用户 文和 发表

说到法制,我就觉得好笑. JPG。

知乎用户 小书童 发表

我觉得,我写下这个回答,又要被很多人喷。知友们,观点不同,不论怎么喷我都接受,不要骂人就行。

业主掏空几个钱袋子,凑足首付,贷款买房,结果烂尾,月供还必须按时支付,人财两空不说,天天被焦虑折磨,最终业主选择无奈的停止还款。

通俗点举个列子:突然有一天,你听某公司宣传说可以投资挣钱,于是你把家里的积蓄凑了凑,又向银行(或者亲朋好友)借了一笔钱,一并交给某公司并与其签订合同,而且约定了收益返回的时间及金额,结果时间到了,某公司人去楼空,你不但损失了自己的积蓄,而且欠银行(或者亲朋好友)的钱也还不了,这个时候你大喊一声:我够惨了,等某公司给我钱,我在还给大家。

虽然两件事不能混在一起谈,但过程和角色就是这样的。所以整个事件实际上是一个多方违约而引起的连锁反应。

现在的问题,并不是讨论如果业主集体停止偿还贷款,对征信有什么影响,而是业主借此逼迫复工,交付,是否合理,合法!

既然诉求是交付和复工,就要理清楚关系 “新时代” 项目,开发商、银行、监管部门之间的烂账。


而打响 “第一枪” 的郑州恒大珑庭项目业主就是在理清楚关系后,命中要点,选择集体停止偿还贷款,借此逼迫相关部门出面解决的做法,就非常明智并且站在了舆论的制高点!

恒大珑庭的业主咬住了以下几点,开始致命反击:

1、项目烂尾违约在前。2、资金监管不力无人问津。3、违规发放贷不符合程序。

所以恒大珑庭业主的方法只适合恒大珑庭,并不合适其他烂尾项目。

其他项目的业主,如果情况类似,可以参考,如果情况不同,自行停止偿还贷款,最终导致的后果和问题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

知乎用户 小牛奶与黑饼干 发表

采取法律手段?法律手段能要回储户的钱,能拿回买房钱?房子没封顶本来就不该发放贷款的,开发商、银行、监管的错误凭什么让老百姓买单。当法律不保护老百姓的时候,老百姓就会采取法律外的手段。

知乎用户 极点之星 发表

大家要都讲法律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烂尾楼了。

你不能要求我讲法律,而你自己耍赖。

知乎用户 小小的韭菜 发表

法律手段??

知乎用户 布尔乔亚 发表

又开始羡慕美国人民还有持棍(拼音转英文)的权利了

知乎用户 翩乐 发表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

我说完了。

知乎用户 狼式泰坦 发表

把人民当韭菜割,真以为人不会反抗,江西丰城忘了吗?

知乎用户 飞龙在天涯 发表

我们还是来谈谈 “大国利器”

知乎用户 Stelip Comound 发表

听说你们停贷了

知乎用户 遵纪守法户 发表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选择题,选择是可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还是继续往水里丢几十甚至上百万。

两利相权取其重, 两害相权取其轻。

我肯定选择前者,毕竟我本来也不坐高铁一等座,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我名下无财产,银行也没办法提供我财产信息,实在没啥好怕的。

知乎用户 坏人 发表

六个钱包付首付,一点过河钱不留,买房人认啦。

三十年贷款,等于两倍的房价,买房人也认了。

现在,你连房子也不给,这你让买房人怎么认?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以后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

开发商停工了无法交付

业主还要继续还贷

这是强盗逻辑

政府监管不力

开发商无序扩张导致不能按时交房

银行躺着把钱挣

到头来就业主成了冤大头

坚决不还贷

知乎用户 隐身的魔法师​ 发表

就是没有监管,才会让开发商肆无忌惮的交房五期。销售的钱在哪里?不交房我不还贷是天经地义的。只要知道这个理就行,然后就来理顺这个钱到底去哪里了,我们当时交钱应该交到哪里等等一系列的房屋购买流程,放贷流程。这样才能保证准时交房

知乎用户 多管闲事的中年卡 发表

建议把这些烂尾楼的家庭及家人全部纳入失信执行,禁止乘坐一切交通工具,禁用一切银行,同时封禁微信支付宝。

我就想看看,大佬们为了保住锦衣玉食的吃相能有多难看。

知乎用户 逆 风 发表

你说法律我就想笑. jpg

知乎用户 但是额外 发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我 tm 的彻底躺平了,法律与我何干。

知乎用户 杀鸡​ 发表

越南死循环:

你跟他讲道理, 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 他跟你讲法制;

你跟他讲法制, 他跟你讲政治;

你跟他讲政治, 他跟你讲国情;

你跟他讲国情, 他跟你讲接轨;

你跟他讲接轨, 他跟你讲文化;

你跟他讲文化, 他跟你讲老子;

你跟他讲老子, 他跟你装孙子!

你跟他装孙子, 他跟你讲道理

知乎用户 致命节奏 发表

1927 年有个人这样说过:

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说在这里开一个天窗,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天窗了。

时至今日貌似依旧是这样,这好像又应了另一句话:人类的物质文明不断丰富,但人类的精神文明从未改变。

哎,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呀!为什么人就不能从历史中吸取一点点的教训呢?难道真的就是,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的教训,就是没有从历史中吸取到任何教训。

我真的不能理解,为何我们明明都期望拥有更好的未来,但我们从始至终都在原地踏步甚至还往后走了一点。我知道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就真的要踩着别人的脸去获取更多的资源嘛,还有没有一点原则呀!

贪婪,傲慢,恐惧,嫉妒,人类的劣根性有的时候真的让人很无奈,难道我们永远都达不到社会主义嘛。我真的好像见一见这样的世界。

知乎用户 愚钝之人 发表

你谈法治我都觉得

知乎用户 菊花 发表

程序正确并不能推导出结果正义。

拿各种老百姓完全陌生领域的合同法、债权关系等术语包装出所谓的程序正确,罔顾公知良俗行诈骗之实。钱已经付了,却盖不出房子,钱不会凭空消失,必定是进了少数人的口袋,还要钝刀子割肉逼着业主每月给不存在的商品还款,这不是诈骗是什么?不是勒索是什么?商品交易不就应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吗,即是常识也是法律,现在居然错了,也是颠覆三观。

金融资本吃起人来一点不比杀人放火轻,是时候来一场严打,关一批杀一批才能有效震慑,犯罪成本太低,只会愈演愈烈。

知乎用户 hunter niu 发表

烂尾楼就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

政治问题当然要用政治方法解决,求助法律有个毛用?

知乎用户 Gaarmat​ 发表

为啥银行就是稳赚不赔?

知乎用户 神兔二象性​ 发表

支持所有烂尾房业主强制停贷的尝试,倒逼不合理的期房制度改革,扯断枷锁。

知乎用户 第三行星的奇迹 发表

话说,几千几万个人,如果征信都被搞烂了,这征信还有什么价值还有什么公信力?

如果,法院搞强制执行,那么 这几千几万人围堵法院好,还是围堵银行好?

只能通过法律之外的手段解决问题,那么只能说,法律本身就是垃圾玩意。

知乎用户 小猫咪 发表

为啥开发商违约没人出来讲法律,

为啥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没人出来讲法律,

为啥辛辛苦苦买了房子的受害者拿不到房子,还要还房贷的时候,法律竟然又神奇的出现。

去他娘的法治

知乎用户 机智的怪兽 发表

非必要不停贷,我劝各位韭,不,业主,好好珍惜自己的健康码,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不要再搞窝里斗。

知乎用户 顾北盼南 发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百姓都断粮要嗝屁了,你还扯征信拉黑的事。大家都黑,谁白谁有病,大家都红码,你绿你有病。

揭竿而起,目前全国居然有三十多个楼盘断贷了。诶,出来混,都要还。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一样。精英们且作且珍惜

知乎用户 桃花岛主​ 发表

知乎用户 唐尸三摆手​ 发表

房子都烂尾了。

就算不上征信,你也没钱去贷款再买一套了。

不如搏一搏。

知乎用户 听空 发表

购房商业贷款也是抵押贷款吧?反正钱我是借了,房你不交,我就不还钱了,房子你可以强制执行,我不要。

上不上征信不重要,反正我这辈子的积蓄全都在房子里了,也不可能有钱再买一套了。现在想想,首付越少越安全。

知乎用户 文文咕咕 发表

老百姓心中有杆秤,那杆秤才是真正的征信,劝某些宵小之辈,不要站在人民的对立面

知乎用户 战斗力为五的伯士 发表

支持。

房子,存款这都是普通人的命脉,银行你可以说被骗了,非法吸收。房子你还能怎么说,毕竟那钱可是大部分进了 ZF 啊。强制停贷证明业主们还有所顾忌和分寸,真到了郑州那种程度,总不能每次都祭出白衣人吧。

知乎用户 陈初晴 发表

或涉违约

难道,烂尾楼就不违约吗?就停贷违约?

按照约定,房子也应该按期交给业主才对啊

是谁先违的约?

谁才是真正的恶人?

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房子还没盖好,就预售房屋,导致烂尾楼出现

房屋预售制度算不算欺诈?

知乎用户 胜勋 发表

只能说这帮业主太倒霉了,但是,即使银行有过错提前给开发商房贷了,那是银行的问题,业主也只能通过合理法律途径维权,不能通过停贷等方式维权,这属于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最关键的是我国法律并不支持

下面是美国、日本、我国香港和内地对于住房贷款政策的简介,看下不同地区人贷款买了房子,虽然都抵押给了银行,以后房子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例如跌价不值得还款了),能否选择潇洒地一走了之,房子不要了?以贷款能否追索,可以想象下遇到武汉这种情况,你能否停贷。下面这些内容,整理自某位地产界教授的发言,局部进行了加工处理。

美国有些州实行非追索权住房抵押贷款(Non-recourse mortgage),也就是说购房人一旦因房价下行而放弃房产,金融机构直接承担房价继续下行的损失,说白了,购房人最大的损失是把房子扔了不要了,银行不能无限向购房人索赔。2007 年美国房价触顶下行后,大量住房的市场价值小于贷款余额,大多数购房者选择放弃抵押物来止损。由于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中设置的是非追索权房贷条款,在购房人放弃抵押物时,金融机构对购房人债权即行中止。这一条款也成为美国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房利美、房地美等住房贷款机构陷入了困境,雷曼等持有大量次级贷款证券化产品的金融机构纷纷破产。下图中黑色部分为美国无追索权的州,感觉越是经济发达的州,越是无追索权,也就是说金融机构你敢瞎逼放贷,最后买房人看房子下跌不要这房子了,这房子就砸你金融机构手里了,你还不能向买房人无限索赔。

但日本、香港等实行有追索权房贷。简言之,当住房的市场价值低于贷款余额时,购房人如果放弃房产,债权人金融机构拍卖房产清偿债务后的不足部分,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除非购房人作为自然人完全破产,否则银行债权将永续存在。这一条款使得日本、香港等在泡沫破灭后,普通居民即便处于负资产,仍坚持偿还房贷,或者如香港影星钟镇涛申请个人破产,银行债权才会终止。

中国住房抵押贷款也是有追索权房贷并且自然人不能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中国有关破产的法律从未设置自然人破产条款。因此,自然人一旦陷入断供或大量负债,银行债务或将伴随自然人终身。

在我国,即使出现了对买房人最严重的情况,例如说房价下跌到已经不足剩余贷款额了,个人也不能一走了之不管了,必须继续还贷,俗话就是:自己约的炮,含着着泪也得打完。

对于武汉这楼盘,项目停工比房价下跌的影响还算轻微多了,而且购房合同里有关于延迟交房的赔偿方式,业主现在选择停贷,恐怕不会获得支持,整不好还会影响到个人信用。

贷款银行可以说:“赶紧还贷,勿谓言之不预也”。

知乎用户 山顶大树​​ 发表

一个人停贷叫违约,一群人停贷就不是违约,只要万众一心,法律就得由这一群人定

知乎用户 鳟鱼 发表

其实老百姓太不了解祖国了,这么多停贷的业主用非常规的手段逼迫政府,是非常不讲信誉,是犯法的!祖国有是办法处理他们的。

我个人有个建议解决烂尾楼的业主停贷办法:

1、这些违法分子他们总有子女吧?那就很好解决的:停贷的家长如果不按时还贷,那么他们的子女就不能上学,严重的开除学籍!如果有九年义务教育的孩子,强制他们停学!但是考虑到人性执法,孩子可以在家上网课。

2、没有子女上学的,或者成为个体户的:直接以消防等问题查封!

3、如果没有子女的,那么他们的亲属有在国家单位上班的,就动员他们必须劝服犯法分子按约定还贷,否则在国家单位上班的亲属考核不合格!

4、以上处理办法仍不能解决的,处于刑事拘留!

国家已经很困难了,恒大和各开发商欠外债天文数字,疫情当下,全球经济下滑,在面临严峻的局势挑战下,仍有少部分人受到国外势力挑唆集体停贷,这些人应该拘连九族都不为过!

知乎用户 天道酬勤 发表

那么作为购房人,如果遇到烂尾的房子怎么办?首先要与开发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与此同时联系银行,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

因为法律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也就是购房人需要同时解除两份合同,这时候购房人欠银行的钱就会由开发商去还给银行。同时,购房人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把自己已经支付的首期款及已经支付给银行的钱退还给你。

具体的分析思路,可以参考本人公众号写的一篇文章去了解。

那些烂尾的房子的业主该怎么办?

知乎用户 法律创说​ 发表

我去超市花 20 块钱买包烟

给了钱老板说烟没了

然后钱也不退给我了

还有没有地方讲理了????

知乎用户 反派车评 发表

希望全国各地烂尾楼业主踊跃效仿,遍地开花,我全力支持!

知乎用户 青青碧草绿油油​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法律有用,能有这么多烂尾?老百姓要什么征信?政府开发商银行都没信用,普通人要征信干嘛?能当饭吃?一辈子做牛做马供着征信?

知乎用户 红心 发表

图片肯定是打不出来的,昨天去维权,有一个人带着大概七八岁模样的女孩一起到的现场,面对一大群压上来的衙役女孩抬头问:“妈妈,这么多衙役叔叔是要干嘛,要抓坏人吗?”

周围一圈成年人人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知乎用户 光影刻流年 发表

热搜被撤了 我乎有点慌。法这玩意儿有两套,一套给佃户普及的,一套是老爷,师爷和地主酒桌上的谈资笑料。动物世界把道理讲的明明白白的,可人就总没法安心接受自己也是动物这一事实。至于征信!?你上酒桌了也能给佃户整花活。

知乎用户 诶那你现在见到啦 发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感谢老区人民打响的第一枪,

干 revolution,还得是老表

知乎用户 子小白 发表

法律和民意起冲突,那就是法律出现了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出了问题

知乎用户 小罕见突然出现 发表

热度降的这么快是怕什么呢,再降也没法掩盖烂尾的事实,忍受不了的群众早晚会跟上。

知乎用户 要什么名字 发表

热搜没的好快

知乎用户 桐华碎雨 发表

为了生存而犯罪并不可耻,无产者失去的只是枷锁。

恶法非法,人都已经生死存亡火烧眉毛了还要跟他讲法律就是耍流氓。

大不了夫妻离婚,保障家人的情况下把人抓走。最后老爷们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堆在监狱里面创造低效 GDP 的服刑者而已。当事人还有什么可怕的?

挪用资金什么的,这种流氓贷最终还是要砸到银行头上的。谁污染谁治理。就让老爷们继续头疼去吧。

知乎用户 狼叔 发表

停工交房无期就是违约在先

但凡有监管的,谁愿意停贷

奥,武汉是一座英雄的城市

你来先垫资一下?

摆着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知乎用户 诺曼地豆腐 发表

你造反的时候为什么不告官呢?

知乎用户 飞雪觅红梅 发表

房屋烂尾后,买受人可以不用还房贷,但是有个前提——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许余征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1)浙 04 民终 1597 号)的二审终审判决结果可总结出以下要点:

一、商品房烂尾导致买卖合同解除后,买受人可通知银行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解除后,银行无权要求买受人返还剩余贷款(担保贷款合同约定仍由买受人返还贷款的约定为无效格式条款

二审法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第 38 条约定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或抵押人与售房人或其他第三方就该房产有关质量、价格、权属、条件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贷款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该条款系招行南湖支行为重复使用而提前拟定的格式条款,其中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抵触的内容,加重了许余征、张宏云的责任,该条款对许余征、张宏云不具有拘束力。故招行南湖支行提出的由许余征、张宏云归还剩余贷款、支付利息及赔偿律师费的请求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有关买受人停供房贷行为的效力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买受人无需返还房贷的前提条件是 “解除合同”,而解除合同后房屋自然就不归买受人所有了,部分买受人不肯放弃所有权或者心存侥幸选择停供贷款的行为尚未找出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协议变更,买受人停供贷款的行为仍然属于违约行为

关于买受人停供贷款的合法性问题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2002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对《德国民法典》债法编进行了增删,其中增设了第 313 条以专门规定 “法律行为基础的障碍”,该条第 1、2、3 款分别规定了客观行为基础障碍(类似我国情势变更)、主观行为基础障碍和行为基础障碍处理方式。

其中 “主观行为基础障碍” 是指:作为合同基础的重要设想被证明是错误的,亦视为情势变更(即双方动机错误)。而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条其实也是蕴含了主观行为基础障碍规则的原理,该条款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履行作为买受人和银行之间订立借款合同的共同目的和共同设想,当共同目的丧失导致导致合同基础发生严重变化后可以解除合同(《德国民法典 313 条第 3 款规定的是合同调整优先原则,只有变更合同不切实际时才允许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有效履行,买受人的风险不用多说,银行虽是担保物权人但是其也不一定能优先受偿,比如在其抵押权之上还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双方作为一个理性人在愿意达成借款合同的前提条件都是信任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履行,不然他们自然也不会愿意订立借款合同

如果借鉴《德国民法典》第 313 条的规定,当出现房屋开发烂尾的情况时,双方借款合同所达成的共同目的存在障碍,买受人请求银行变更合同来停供贷款也许有被支持的可能性,但目前我国并未有专门的主观行为基础障碍制度,只有客观行为基础障碍制度(情势变更),而房屋开发烂尾在判例上通常认为资金链断裂不属于 “非商业风险” 从而不适用情势变更制度,故以房屋开发烂尾为由要求法院变更借款合同没有法律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只规定了解除合同。

总结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受人可以不还房贷,但是前提条件是解除购房合同,若仅以房屋开发烂尾为由拒绝还贷没有现有的法律根据,其构成违约行为,除非双方协商或者另有约定。

知乎用户 VENGEANCE 发表

11 月停贷的业主还是有点斗争智慧的,你得给上面反应时间,你得避开关键节点。那些什么 7 月 9 月停贷的,以为自己少交了几个月贷款赚到了?你这样不留时间也不避开十月的 20th,那肯定是不能解决问题并且直接黑掉你征信,gm 老区的斗争智慧希望其他省市的业主也能学习一下。

知乎用户 cerafina 发表

法盲找倒霉呢

业主和开发商的纠纷,关银行屁事?

业主欠的是银行的钱,谁欠的钱,谁还。

A 借了 B 的钱,去和 C 买东西。A 和 C 交易成与不成,A 都还钱给 B。

同理,业主借了银行的钱,向开发商买房。

无论你们交易成与不成,向银行借的钱都要还!

知乎用户 时海 发表

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叫《生存之民工》,算是我小时候看的最让我难受的一个电视剧,因为我生在农村,村里的男人在不忙的时候都会外出打工,基本都是建筑队之类的工程。上到五六十岁的大爷,下到十几岁不上高中的小孩,只要农忙之后都开始张罗着去北京,济南,青岛等城市。

我跟着老爸去过他们工作的地方,那时候基本都是在工地旁边搭个棚子,几块砖垫起一张门板当床,一间屋可能住十几个人。平常吃的是大锅饭,肯定没家里做的好吃,每个人拿着大的搪瓷缸子盛一碗然后拿个馒头坐在旁边就啃,晚上可能就去小卖部买瓶劣质酒,几个人凑几个小菜吃点喝点。

那时候我记得农民工拖欠工资的很多,很多人上访,堵门,游行都是因为快过年过节了,包工头看着项目要结束了,卷款跑路,留一堆劳力在工地上面面相觑,就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这群人没什么文化,也不知道怎么寻求法律帮助,甚至到了一些地方语言沟通都是问题。而且淳朴木讷的农村汉子对于奸诈的包工头根本无能为力,也造成了很多惨剧。

忘了哪一年我听到了一句很有力的口号,好像是春晚黄宏说的,农民工工资不可拖欠。后来这些事情开始得以有所改善。

现在老一辈的讨薪人已经开始被优化,开始不被他们建造的城市所容纳,轮到他们的子女为这个城市燃烧发光发热了,所以乱象接踵而至。

中国人对于房子的执念是根深蒂固的,如果在一个地方扎根必然会选择在一个地方有一套房子,所以这群新一代投入城市的人哪怕付出太大的代价,也会更加的冒进与迫切。然后房地产行业就是抓住了这种心理,这种对于成家立业这种社会共识的认同,又挥起了收割的镰刀。

昨天看猫儿子的回答,说一个人眼里的光是如何慢慢消失的,讲述那一对在郑州买房买到高位,然后现在面临降息的福利却享受不到,甚至最终房子烂尾了的情侣,从最初的对于生活的热爱,对于未来的憧憬,到如今的不知所措,还背负着巨大的债务,似乎看不到前途的光。

自始至终个体在交易或者活动中都是出于绝对的劣势,一方面个体很难带来足够的危害性,容易被限制,也被足够的条条框框所约束,另一方面面对企业、银行、单位,没有足够的选择权和话语权,只能希望自己的善良可以换来别人的善良。

但是商业之中缺少的便是良知,是人性与道德。君子无罪,怀璧其罪,而世界上也没有太多的君子,更多的是伪装成君子的小人,让这个世界的商业行为中充满了欲望和逐利。

交易只要有一方有坏心思,交易就会破裂,但是个体没有掀翻谈判桌的实力,而交易的见证者也想从交易之中谋利。如果见证者也只是想获取自己的利益,那么这场交易就被利益驱动,哪方能带来更多的利益,天平就会往哪边倾斜,而个体往往不具备这种实力。

所以,这个逐利的世界,十足的魔幻。

知乎用户 角落里的猫大人 发表

违约你又能怎样?只要违约的人足够多,那就不是违约的人有问题,而是约有问题。

自己把钱拿了一身轻松不负责任,凭什么要求别人负责任。

知乎用户 wang​ 发表

刚才怎么不在热搜了,顶上去呀

知乎用户 周末大神 发表

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共产党宣言》(卡尔. 马克思、弗里德里希 · 恩格斯)

知乎用户 Seven 发表

支持停贷。

所有期房违约,都应立刻停止贷款。

并追究银行监管不力、随意给开发商贷款的问题。

知乎用户 弥路悠悠 发表

所以为什么说律师 hr 这一类的职业,没有不行,但是本身存在的价值就是这样 。

知乎用户 狗头军师 发表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银行违约:违规放贷,违规放款给开发商,违规打款到非监管账户,,,没事儿

开发商违约:私自挪用专项资金,停工,违约交付,,,,没事儿

老百姓:强制停贷,正常开工后继续还贷,,,或涉违约,上征信,强制执行个人财产

知乎用户 有点儿霾上头 L​ 发表

从法律上来看,建设方烂尾房和户主给银行停贷,是两种法律关系,应当分别主张。

但是这件事上我支持停贷,老百姓是弱势群体,你让老百姓去主张开发商违约需要多少人力物力时间成本,诉讼快的 6 个月,慢的好几年,老百姓都被拖死了。

开发商烂尾不应该是政府监管,银行监管的责任?政府卖地拿了钱,却不监管他建设是否合格,银行月月拿着还贷的钱,却不好好负责建设的监管账户用钱审核?建议银行和监管机构先反思反思,别一心想着拿法律压榨老百姓。

知乎用户 ALICE 发表

压死房地产的一根房梁。

财富不足,掠之于民,再不足,掠之于商,再不足,掠之于官。

刀子就要下来了,今年人口,房地产,都是烟花。

烟花过后,我心凄然。

多存钱,锻炼好身体,每天开心点,摆烂的环境下,活的长,你就是赢家。

知乎用户 shy 发表

过去 + 现在 + 未来的钱买一颗未来的糖果。

鹅城的税都能收 90 年,现在潜力还大着呢。期待法学家们能继续细分权益并赋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添砖加瓦!

知乎用户 lammlap 发表

房企篇:房价下跌多少,房企会资不抵债

上图是某房企的实际数据,我们为了避嫌就不具体指明了。

第一个问题就是净资产负债率的计算,传统意义上 净资产负债率 = 负债 / 净资产,但是我们房企的计算方法恰恰相反,从公开的计算方法来看 净资产负债率 =(有息负债 - 现金)/ 净资产,那么这个房企的净资产负债率能反应真实的负债情况吗?
当然不能了,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大骗局。我们测试以后该房企的实际净资产负债率在 295.9%,也就是包含表外负债。为什么三道红线下房企的房企的净资产负债率小于 100% 大部分都合格呢?
有息负债本身就是一个可以操纵的会计科目,又分为表内、表外,忽悠性质极大,该指标严格意义已经失效。
该房企净资产只有 1778 亿,但是总资产达到了 1.1w 亿,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光土地储备就 2.5 亿平,平均拿地成本为 4270 元 / 平,我们分拆计算以后如上图,8967 亿的土储,货值估算为 2.55w 亿,平均销售单价为 1.2 万,多么触目惊心。
也就是该房企的所谓现金 1010.99 亿仅仅用于应付短期负债,该现金属于什么?不就是预售资金么。

我们按照土地储备和房价以及成本做了一个模型测试,第一次测试是建立在偷工减料的基础上,当房价下跌 30% 的时候,房企土地全部在五年内售出,此时净资产为 1316 亿,也就是亏点钱还可以活命,当房企房子下跌 40% 时,即便所有土地售出,依然会资不抵债,房企亏损 1203 亿。

第二次测试是建立在正常情况下,不偷工减料,房价下跌 20% 会亏点钱,1106 亿,下跌 30% 资不抵债亏损为 1203.7 亿元。

那么房企的土地一定能卖五年卖完吗?
当然不可能了,我们预计 2022 和 2023 年的去化分别为 0.76 和 0.54,按照这样测算以后最终该房企的债务结余为 3893 亿,去掉土地等货值以后,最终的实际债务为 3000 亿,按照此类推,整个银行系统的坏账大概是 8.55w 亿,金融系统内房企的坏账是 17.1w 亿,由于房地产崩盘导致的其他行业债务危机产生的坏账有多少呢?1990 年日本房地产崩盘,造成的总坏账大概是占银行贷款的 45%,这都是由于连锁反应导致的债务违约,只能通过长期经济的复苏来清理坏账,每年清理 4%,也需要 11 年时间。
这是最好的一种结果。我们目前银行总贷款为 189w 亿,债券市场总规模为 120w 亿,谁也无法精确计算出房地产衍生债务的规模,以及最终的坏账总额。
粗略估算也在 20% 以上,能控制在 30% 以内已经非常不错了


房价是怎么上涨的呢?房企囤地开发以后,继续高价拍地,新地皮价格高于旧地皮,炒作新房价格,旧地皮及项目自然涨价,以此类推,这个的前提就是不断的高价拍地,炒作新房价格。但是第二次土拍后全国流拍 35%,主要城市流拍达到了 50%,也就是房企无法控制地价了,自然房价无法上涨了。—–
什么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呢?小房企囤地规模小,目标小,监管不重视,反而可以迅速降价离场,降价 20% 还有钱可赚,而大房企往往公关成本和目标太大,体量决定其降价也不能马上清盘。所以先跑为王,把韭菜抢完以后,剩下的就是韭菜根了,没营养了,大房企很显然就遭殃了。—–

我国 top100 房企规模大概市场占比为 50%,top30 房企土储占比为 33%,也就是头部房企甩卖跑路难度非常的大,具有市场风向标的意义。

top100 的土储规模为 31 亿平,我国房地产企业大概在 5000 家左右,每年破产在 300-500 家左右,而且破产速度在加快,几乎所有的地方国企、地方产业资本都有房地产业务,比如我们经常看到的某些煤炭企业、电器企业、化工企业、钢铁企业等,都有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为 293w 人,以万科 5w 员工计数(10.3w 总员工),大约房开商总规模相当于 60 个万科的体量。


近期不少专家提出软着陆的想法,也是基于就业以及经济影响作出的判断和奢望,《着陆:硬还是软已经不重要了,GDP 增速更别想了》我们在该文中阐述,这种可能性几乎为 0. 目前很多大股东掏出了自己百分之一的钱援助自己的房企,还得继续让他们砸钱,此时需要银行降准放水,迷惑这帮人,让其继续往这个黑洞里补充资金,最后再一举消灭。
某大想的是折价跑路,但是最终体量太大,影响太大,收割了一波投资者后就偃旗息鼓了,就是这个原理。送物业、送车位、送家电算降价吗?这些数字是无法计入到 70 城房价指数的,只有消费者能感觉到,原先一个车位 20w,现在免费送,请问房价是不是跌了 20w?


百城房价指数已经连续两月转负,二手房成交量参考我们之前的文章,都在暴跌,然而新房成交量也在下跌。理论上二手房不买了,可以去买新房,然而新房抢走了二手房的韭菜,还是出现了暴跌,说明韭菜峰值出现了,一个阶段性的顶部正在构建起来。

再谈杭州楼市,2021 年底遇拐点 - 韭菜断层出现》《密:投资者断层与购买力断层、韭菜断层是如何计算的,为什么 2023 年是终点?》,别忘了我们对杭州楼市的判断,其中杭州韭菜断层出现在今年年底,即 2021-12-31。杭州倒计时 44 天!!!9 月份房企销售和新开工同比降低 13.2%、13.5%,10 月份房企销售和新开工同比降低 21.7%、33.1%。
房企新开工是什么意思?
我国房企是期房预售制,也就是开工以后才能卖房,开工 6 个月打好地基,才能获得预售证,当房企资金紧张、库存积压时,新开工增速必然降低。而 9 月、10 月份出现了罕见的新开工增速暴跌,春江水暖鸭先知,这些鸭子已经知道水冷了,寝食难安了。新房销售在没有任何季节性影响下竟然暴跌,二手房挂牌价绝大部分城市转跌,金九银十竟然爆出大冷门,还不能说明问题呢?
不仅仅是没钱了
而是没有人了
新房产能过剩,没有合格的投资者和韭菜了因此上半年还在抢房,下半年就没人了,只不过是下半年的人集中在上半年入场了,这倒是不可怕,可怕的是 2022-2025 年买房的人集中在 2018-2021 年进场了,反而到了 2022-2025 却没人买房了。农村还有 2 亿人要进城,请问你的老乡金九银十咋没进入你的售楼部呢?
新房销售量就是最好的证明,非洲还有 12 亿人要来中国呢,也没见来售楼部呀。
说破天也没用,新房销量说明韭菜峰值顶部正在 2021-9 至 2021-12 形成。降低首付比例,放开限购有用吗?
熊市中放开涨跌停板限制有用吗?
限购、限价、限贷款都是失效的政策,在市场面前,价格和成交量已经反映了所有的因素。
一个投资者准备买房到买房需要多久?
一个人从有钱到准备买房需要多久?最长期限就是 3 个月,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散户的心理魔怔,有钱存不住,必须花掉干点事才能安下心来。
我们以前探讨过杭州、西安的限购漏洞,这里不再赘述,只要你想买,绝对可以买进去。—–
为什么说投资者购房峰值的顶部是一个时段而不是时点呢?
全国一共 23 个省、5 个自治区、4 个直辖市、2 个特别行政区,大陆一共是 23 个热点城市,其中三个为一线,非一线热点城市为 20 个,具体人口、经济体量参考《各城市人口 - 房价 - 工资对比,扣除食品、住宿以后打工人的真实收入是多少?四个城市集群未来的发展潜力有多高?
去掉一线城市,20 个热点城市的群体性购房思维反转有时滞期,好比流行服装,一线城市今年流行超短裙,而二线、三线可能接受不了这么前卫的穿着打扮,随着人口流动和文化融合,可能 2-3 年以后,二三线也普及了这种裙子文化。
而房地产的问题表现之一就是购房的群体性思维,这种思维方式靠什么传播?网络媒体、流动人口、实际购房体验,即便是牛顿在群体性行为中也会变成傻子,大家都买房我也去买,那么群体性思维如何翻转呢?
大家都有房子了,都去抛售,人群信息传染、思维传染,最终导致挂牌量迅速增加,而交易量也降低。
这种群体性的行为需要钱包、思维观念等综合因素影响。比如失业潮,数据再漂亮,我们周围的人都在失业,都在借钱,这种心理影响可能超过了新闻数据。因此群体性的思维反转必将导致购房行为反转,最终变为抛售行为,这个阶段参考日本,需要两年时间。
皇帝的新装如何被识破呢?
靠的就是群体性思维的反转。
皇帝的新装如何伪装呢?靠的也是群体性思维的传染。
9、10 月份的新房销量,叠加我们韭菜断层的逻辑分析,购房峰值筑顶是铁定的事实了。
群体平静 — 炒房赚钱效应产生 — 买房赚钱 — 群体情绪传染 — 抢房潮 – 抢到了 — 群体高兴 — 再抢 – 抢到了 – 挂牌飙房价 —- 人人争做千万富翁 — 群体亢奋 — 继续抢房 – 买到了 — 房地产税 — 最先获利者套现 — 成交量减少 — 高位横盘 — 购买人数消失 — 群体焦虑 — 群体思维反转 — 购房人数暴跌 — 群体恐慌 — 恐慌传染。
这个中房群体思维类似于南海泡沫事件前后英国社会的整体投机思维。
牛顿中间曾经抛售过南海公司的股票,获利颇丰后来又买回来,害怕踏空上涨的行情。
反应在中房群体中就是卖了旧房子赚了几百万,兴奋不已,又加杠杆买了新房,高兴的做着亿万富翁的春秋大梦,止盈是好习惯,但是不能高位抄底呀。
如果观察群体性思维的反转呢?
从挂牌价就能看出来。100 城房价挂牌价显示 9-10-11 月份挂牌价 90% 以上城市开始转跌,两个月环比下跌,跌幅时间、空间接近 2008 年次贷危机。也就是群体性思维不是媒体宣传的那种,而是实打实的反应在挂牌价上面,如今成交价已经被这些网站屏蔽,很显然成交价必然是下跌的。
挂牌飙房价到挂牌价反转,这难道不是群体思维的反转?
任凭你发布任何好消息都无法刺激群体情绪再次亢奋了,一个病人天天打肾上腺激素刺激,将会有两种结果,第一种是药物免疫,没用了,第二种就是刺激死了,横竖到最后都是死路一条。今年房企多次推出 - xxx 女孩省吃俭用买房 - XXX 摇号一套赚百万 - 这些消息,最后证明都是无效的,并没有改变市场走向。
事实证明大部分女孩喜欢对方买房,而不是自己买房,而可以买房的男孩基本都入场了。第二次土拍不理想,第三次土拍自然偃旗息鼓了,明年呢?
房地产税试点的消息让房企更加明白了自己的处境,除了地方政府控制的房企还在拍地,谁还傻到去接盘呀。
需要软着陆的是地方政府的大基建,那些地铁、公路、公共设施可不能烂尾。
所以这才是大难题,房企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
中房群体性思维开始反转,这是谁也不能阻挡的,什么政策也改变不了,我们拭目以待,两周以后 11 月的数据也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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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房价下跌已经屏蔽了成交价了,未来会屏蔽房产中介吗?未来会屏蔽降价房源或者是直接取消中介吗?我们下文讨论,如果彻底铲平中介,不允许中介报价以后,只允许去相关网站挂房屋买卖信息 - 不包括价格,又会出现什么情况。

参考

  1. ^ 房企篇:房价下跌多少,房企会资不抵债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E5MDAzNw==&mid=2247486179&idx=1&sn=5090f9773912714368b331c76a40a9e8&chksm=fb84a3d9ccf32acfa2ab100e8b0159e95f905e646cab728f838be9c664c4ec569ba3ad48a9bc&token=818872257&lang=zh_CN#rd

知乎用户 房住不炒科技兴国 发表

一群人站着说话腰不疼。不停贷尽管看上去损失很大,因为钱付了,完整的房子没拿到。 但停贷损失绝对是空前的巨大。前者你背个 20 年 100 万的贷款 你至少还有一套以后可能会建好的自己的房子,至少还有个希望和可能,并且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个完整的可以自己自主的人生。 但停贷了以后,你要背负的是远超之前的贷款(拍卖款还的基本是零头)外加高额的利息罚金,并且你不会再拥有这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因为被银行收了或直接三钱不值两钱拍卖了,就是说即使以后这房子造好了那也完全与你无关了。 并且你将告别银行卡的任何工作,任何劳动收益进入银行卡都会直接被划走充贷款和利息罚金,征信方面就不说了,算你啥亲人都没有,也不做交通工具…. 就凭以上 3 点,继续还款有损失,但不还款损失极其巨大,是极其巨大…

知乎用户 不要改变初衷 发表

你跟我说法律我都想笑. jpg

知乎用户 小陈 发表

说这话的律师烂尾没烂到他头上是吧,

房地产摆烂,

现在还款人摆烂,

潜在买房人更是摆烂,

大家逗摆烂,

你看问题严重不严重

知乎用户 秦艾德 发表

谁违约在先呢

知乎用户 叶展眉 发表

2020 年 10 月,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最终将其在武汉的第一套房子买在了汉南的时代新城,彼时距离夫妻两人离乡来武汉工作已是第 7 个年头。

“因为一直以来工作不稳定,租房也不稳定,女儿一直留在老家。但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想在武汉稳定安家、把女儿接到身边的想法越来越强烈。特别是经历了 2020 年初武汉疫情最严重的几个月,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生命的重要,因此在疫情后我们就决定买房。”

7 月 10 日下午,张女士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夫妻两人均在私企上班,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受当时武汉限购政策的影响,两人只能在武汉郊区买房。

最终两人以总价 75 万元、首付 30 万元、月供 4000 多元买下了时代新城一套 98 平方米的新房。而选择购买时代新城,主要还是看中了该项目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首付不仅花光了我们两人和公婆的全部积蓄,还从亲戚那里借了些才凑齐。” 张女士犹记得签完合同当天,夫妻两人憧憬一家三口住进新房后的喜悦。

武汉时代新城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截图 来源:受访者提供

然而好景不长。

2021 年 7 月,由于开发商 “爆雷”,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当时听到消息我都懵了,不知道如何是好。去工地看到现场一个人都没有,而我们买的那一栋才修到 10 几层。就这样每天心里承受着折磨,也不敢告诉公婆真实情况,因为那些钱已是他们存了十几年的全部积蓄。”

然而祸不单行,去年底张女士的公公查出了肝癌。“这更让我们不敢告诉他,怕他精神会垮。”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知道公公得这个病后,我婆婆也曾让公公把他的私房钱拿出来治病,但公公明确表示‘这个钱是给儿子房子装修用的,谁都不许动’。每当听到这些我们心里都五味杂陈,但房子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老人家能不能等到交房那个时候。”

张女士只是数千业主中的一员。

公开信息显示,武汉时代新城项目占地 210838.9 平方米,规划住宅 36 栋,总户数 5032 户,其中一期有 3500 户,二期截至目前为 1200 户。2019 年 9 月 15 日该项目首次开盘,一年时间里就已完成销售 3264 套,并凭此一举获得了武汉 2020 年上半年销售面积、销售套数双料冠军。

然而,原本应于今年 3 月 30 日交付的时代新城一期房源到如今尚无定期。业主李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 6 月 28 日,开发商武汉楚水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延期交楼告知函显示,“受 2020 年初疫情影响,项目停滞 99 天”“公司遭遇流动性影响”“不得不延迟交楼”。至于具体交楼时间,开发商表示,“将在具备交房条件后提前通知业主。”

业主提出 “暂缓还房贷” 诉求

“我们跟相关政府部门专班以及企业沟通交涉过很多次了,但一直没有具体进展。虽然项目对外也一直表示复工了,但根据我们观察,复工人数跟项目实际情况远远不符。” 李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 一些业主不得不选择 “躺平”,停止还贷。

“前段时间我们在网络上看到了景德镇同一个开发商开发的项目也是停工了,业主选择了强制停贷。一方面我们也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各界关注,另一方面也是业主面临的还贷压力、生活压力确实很大。” 李先生表示,“如果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内仍未全面复工,我们会强制停还银行月供。目前我们关于强制停贷的告知书还处于完善阶段,之后会由全体业主签字盖指印后,寄给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银行。”

针对业主反映的项目复工状态, 7 月 10 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时代新城项目相关负责人龚杰,对方表示,“目前项目处于正常复工状态,一期项目预计将在今年 12 月交房。”

当记者继续追问后续工期安排时,对方直言,“如果不是业主,我没必要解释这么多,而且公司也有专门人员负责跟业主进行解释。”

停工的武汉时代新城项目现场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另据业主提供的包括开发商、政府部门、项目建设方以及业主代表等四方在 6 月 30 日召开的沟通见面会会议记录显示,应于今年 3 月 30 日交房的批次预计将在 11 月 30 日之前完工,12 月 31 日之前交房,其他批次则需待新的投资方进入之后,参照顺延时间交房。

至于复工资金来源,上述会议记录显示,开发商代表以及汉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找到了第三方处置公司干净资产,以此可获得 3 亿元资金,7 月底之前会到账,这 3 亿元资金则可以保证项目施工到 10 月底。

在这场沟通会上,业主代表也提出需要政府协调贷款银行暂缓还房贷,等交房了再继续还房贷,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建局已向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发了希望暂缓还房贷的函,但暂时还未得到暂缓还房贷的回复,“银行是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地方政府只能协调。”

律师:业主 “强制停贷” 或涉违约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挪用预售资金现象有对应的处理规定和责任人,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也通常不属于终止房贷合同的条件,因为向业主按期交付房子是开发商的义务,而不是银行的(义务)。”

建诚晟业总经理苑承建今日(7 月 11 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武汉时代新城业主的这种 “强制停贷” 行为能够理解,但是不提倡也不受保护。房贷是业主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也是民事关系,开发商是担保人,抵押资产是购房者购买的房屋,虽然开发项目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停工,但是业主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还是存在的。业主方在未跟银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停止偿还房贷,很可能会被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还要承担滞纳金等。

至于业主告知书中所提到的 “银行违规将监管资金划走并在主体工程未封顶时发放按揭贷款的行为”,苑承建表示,这个要看合同中规定的开发商账户,按揭贷款通常是在开发商符合销售标准、合同可以备案后发放至指定账户,“但预售资金违规使用也会根据情况由开发商或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承担相应责任,也不是房贷合同终止的条件。”

在苑承建看来,当前阶段房地产项目因为开发商母公司资金问题、预售资金监管被违规挪用后资金不足而导致项目停工的现象较多。作为业主最好是能够联合起来积极跟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建立项目专项解决机制,一方面守好剩余的预售资金,另一方面由政府积极协调追讨被挪用的预售资金。或者是由其他开发公司接手项目,还有个别项目曾经由业主自发筹集后续开发资金实现部分楼完工并交付。

“从情理上来看,项目延期交房,甚至还可能烂尾,购房人已经损失很大,而按揭贷款的目的是买房。” 王玉臣告诉记者,“但是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王玉臣建议,如果业主要实现停贷的目的,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经验来说,一般有两类法律手段:第一类是民事诉讼,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第二类是视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公开、违法查处、谈判,甚至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手段来推动停贷协议的达成。

事实上,今年以来 “保复工”“保交楼” 已成为房企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今年春节过后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时任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项目逾期交付风险,要以 “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为首要目标。

以恒大为例,5 月 5 日恒大召开的集团月度工作会披露,已实现 562 个保交楼项目正常施工、179 个保交楼项目正在复工复产过程中。6 月底,恒大执行董事肖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保交楼项目复工率达 96%,工程进度达标项目近 60%。

此外,花样年投资者关系官微显示,上半年花样年全国应复工的 34 个项目已复工 30 个,其余项目正在积极制定复工方案;上半年花样年全国各项目交付近 6000 户,6 月底 5 个项目 3000 余户分别开展交付。

知乎用户 Eastin 发表

唯有实名加油,好样的!

政府不管不问,是因为事不够大,没有在抓住他们的痛楚。

现在,强制停贷了,失信多了,银行急了,政府也要跟着急,才会跑出来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只是不痛不痒的踢皮球搞拖延,就得继续停下去。

有些人,不是看不见,只是因为没有影响到他们切实的利益,就假装看不见而已。

知乎用户 伍时清 发表

法律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吗?

知乎用户 天人 发表

那就违约呗,看谁先着急

知乎用户 枕上说 发表

专班没点用,天天喝茶聊天,和开发商一副德行,公安机关天天维稳,业主被监控死死的。调度一年还是烂尾,你们说有用没有。白拿一年工资。

知乎用户 梓骁棒棒 发表

停止还贷,当然是违约,可是银行的贷款业务其实也是一种投资,目的是获得利息,既然是投资,就会有风险,现在房子烂尾了,风险只能共担!

还有,银行的贷款是以房子作为抵押的,这个房子是否能交房,取决于开发商,银行真的要起诉,我建议把开发商作为原告。还有开发商的钱按照规定,应该放在监管账户,被房管局和开户银行共同监管,所以开户银行和房管局也要列席被告!

知乎用户 白衣武士 发表

武昌 QY(情谊)和南昌 QY(青衣)都是老区 历史往复循环 都回来啦 接下来是什么来着?

知乎用户 本来无一物 发表

唱国歌

知乎用户 初一十五 发表

已经降热搜了,在首页看不到了…………

知乎用户 刘三石 发表

金融失控了,产生诚信危机了。

人民代表应该出来帮助人民群众,防止烂尾楼的贷款人变成新型金融奴隶。这本身就是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导致的金融剥削,判决的时候能够完全保证不偏向于金融机构或者是资本吗。如果没有人民代表,那南昌武汉长沙的朋友可以自己坐上人民代表的席位吗?

再说他们的核心诉求不是停贷而是复工。谁是失信人还不一定。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知乎用户 沉默的火三轮 发表

知乎用户 三个半人 发表

知乎用户 游客账号 发表

律师称「或涉违约,应采用法津手段」?

如果法律全都有用,哪里会有三声枪响、延安窑洞?

非得是荷兰白衣人把人打得头破血流,事情闹大的时候,老爷们才能特事特办吧

知乎用户 川流不息 发表

法律手段,你给我谈法律,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小揍 发表

只要老赖多了,那就不是老赖了

知乎用户 胖虎很危险 发表

支持。

我是即将要结婚买房的 95 后,我要不支持他们,我也有可能买到烂尾楼。

那些说会引起金融风险的,我就觉得好笑。金融风险是怎么来的? 如果刚发现烂尾,± 就积极立法解决问题,会有现在的风险吗?保持现状只会有更大的风险!

这事是 ± 监管不力造成的,人们想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你看那群狗日的给解决吗?那好,联合起来停止还贷,直到房子盖好再还。人们只想让 ± 坐到谈判桌上,认认真真的考虑一下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我们只想安居乐业啊!

知乎用户 赤紫雪 发表

上午热搜还在,睡了个午觉,醒来一看热搜没了,看到解决方案了吗?解决方案就是把制造问题的人给解决了

知乎用户 春天来了 发表

人家正常还贷总得让人家看到房子吧

既然项目无限期停工,人家也可以无限期停贷嘛

知乎用户 墨守 发表

法律要是有用的话,监管账户的钱是怎么不见的?

知乎用户 Him 发表

法律还真就是统治工具

知乎用户 宁先森 发表

你不摆我不摆,银行姥爷不理睬。

你也摆我也摆,轻松生活做老赖。

大家只要一起摆,老赖也能谁都爱。

知乎用户 睡觉前记得吃饭 发表

所以业主还是爸爸

知乎用户 未生 发表

这么绵软等于鼓励观更多人学习。怎么不出动白衣呢?

知乎用户 泽拉图 发表

赞!!!

所有烂尾项目都直接停贷!大家都要团结起来!

我要看世界最大的烟花!

耶,好死!

知乎用户 未来还未来 发表

可以检索下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案例,案号(2019)最高法民再 245 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意见,开发商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亦被解除。因此,应由开发商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贷款银行,购房人不负有返还义务。

知乎用户 小李子 发表

房子是不是商品?既然是商品,又是过剩的商品,为何还要预付款?花钱买东西,东西还没见到,全款就付出去了,没钱还借贷付,烂尾了还要停贷,到底谁的过?

知乎用户 马儿 发表

任何法律都是遵循基本道德规律而定义的,如果法律实施不下去,没有考虑自身社会问题都是耍流氓,买卖也是这样,我给你钱,你给我东西,虽然一部分是贷款,但是我给你利益,开发商赚取建设费用,银行赚取利益部分,业主们拿钱买房,三方达成一致,但是现在你们两个勾结在一起,把钱全部放给开发商,开发商跑路不干了!我钱还接着给你还,然后你用法律制裁我,银行你做到监管了吗?监管资金怎么跑了!你们不违法,一群流氓拿着法律制裁老百姓,那法律的威信何在,人总是要活一辈子,祥子累死一辈子也没过的好日子!反正已经遇到流氓了!没法改变,所以你也别当婊子立牌坊,要么干死我,要么把我放了 过几天清净日子。

知乎用户 cylgy 发表

爽啊!这仗打的越来越爽了!

知乎用户 留一手回马枪 发表

话说谁挪用了资金怎么没人说呢?

知乎用户 小目标 发表

能怎么看呢、只能躺着看。谁让我们只是平头老百姓、银行又是弱势群体。

还记得以前有个笑话、去取款机取 2000 块钱出来 4000,你把一半放到自动取款机拿走另一半。银行说你拿走的是他们的一半、放在取款机那里的才是你的。可笑的是银行写了离柜概不负责,但是最终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再看征信、那不是银行想上就上的一个东西么。

多的不说、银行是弱势群体,cao

知乎用户 黄同学 发表

掀桌子的做法虽然激进,但是挺有效的。不信你看看前几天河南村镇银行的事儿,激起民变了,越闹越大,就会有人来解决。

知乎用户 名前困难户 发表

预售、公摊、黑中介,立法司法执法都不管。

那也别怪百姓对法律不尊重了,恶法非法。

知乎用户 溜达王​ 发表

全中国就佩服江西人

知乎用户 666jjjhhh 发表

这事情 相信疫情以来 不是个案,因开发商的原因,被烂尾,交付遥遥无期,拿老百姓就该来买单么,应该 ZF 给答案啊,解决办法啊

知乎用户 白茶清欢无别事 发表

我个人的建议是把这个问题直接删掉,就不会有问题了。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大家也见怪不怪

知乎用户 DenoCraft​ 发表

前有江西打响第一枪

现在武汉跟上了

不亏是两个红色城市啊

有革命的底色

知乎用户 于我 发表

银行也是弱势群体,你们不能欺负银行呀

知乎用户 追逐理想的光 发表

不会有所解决的,广州那些当年的知识分子都住了 30 年烂尾楼,也没有一个水花,认了吧

知乎用户 地海​ 发表

我觉得,法律更多的是保护那些利益受到损害的人的,不知道为什么法的用法开始错了。

我自己现在就在学法律,就听到有老师讲,法律本质上是在保护国民的利益,现在都成了攻击手段,有的人就是拿捏了法律上保护,导致大多数不懂法的普通老百姓总是成为吃亏的哪一个。

明明自己很吃亏,但是反抗一下却成为了违法者。

我真的觉得这样的行为政府有着很大的责任,毕竟没管理好这样的事情。

要知道普通老百姓哪里有钱买得起第二套房,买第一套房都得省吃俭用,好不容易买上了,却马上要成为烂尾楼,真的很心酸,很无奈,并且维权还影响征信。太无奈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解决不了,毕竟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起了,我记忆不好好像十几年前就有,还有过一些人拍摄记录片之类的。

最近也听到过一些高学历的买房,房子被停了,然后自己自学法律维权的。

害,无奈啊,希望大家真的得好好呼吁一下,因为 “现在你不买房,你没碰到,但你能想象自己碰到的时候的惨状吗?特别是舆论不站你这边,你维权行动成为违法行动,你就知道那种痛苦了。”

知乎用户 何种树​ 发表

开发商可以灵活跑路,银行可以灵活放款,zf 可以灵活监管,凭啥烂尾楼的业主不能灵活还贷呢,背贷者的小小任性,希望 zf 不要上纲上线,大家一起灵活。

所以,别跟他们谈法律了,毕竟官方都说你法我笑了,还是要活出统蘸价值,希望这烟花越来越大。

知乎用户 洛星辰​ 发表

有一说一,我最看不上有些律师啥都要掺和一下,996 违不违法?中介扣押身份证违不违法?民间职业借贷违不违法?黑摩的违不违法?摆摊违不违法?半夜上山偷枇杷违不违法?电鱼违不违法?

既然这么喜欢掺和热点,华为发布 5G 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华为加班严重超时?滴滴刚开始抢占出租车市场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这是给黑车上牌照?

为了拉个案子,啥热点都想蹭,有意思吗?

知乎用户 平安保险客户经理​ 发表

我现在实在想不明白,房子的建筑成本不是要放在一个银行监管账户里保证交楼吗。现在房子没建完监管账户就已经空了,那监管账户是谁监管的?以后不妨直接规定监管账户里的钱不够交楼的,由监管单位负责补足余额,我看谁还敢吃里扒外。

知乎用户 pk82 发表

停贷有什么用,埋几个人才管用。如果埋了没有解决问题,那一定是埋的人不够多,埋的人级别不够。

知乎用户 开心超人不流泪 发表

建议成功了再开吹。

说句难听的,不得不买这种烂尾楼的业主,联合起来又能怎么样?

知乎用户 猪蝠侠 发表

银行给你的钱,甚至根本不过你的手。

知乎用户 李安平 发表

热榜没有嘞,事情已经解决嘞。永远是不让看见就是没发生的那一套,

电脑未刷新页面:

手机新截图:热榜上看不到了

知乎用户 Rechour 发表

废青,都是废青,通通拉出去。

知乎用户 绝对公平 发表

这个事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就是横竖都是死的一个事。

按时还款,好家伙,30 年贷款,还完就要快 60 岁了,啥也没得到。

这辈子活着就是为了个银行还款,为开发商垫背的。

有些人想开了,摆烂吧,至少还能在有生之年过点像个人的日子。

知乎用户 李捷 发表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预售制就应该废除!坚决支持业主的行为!全国的业主都应该这样干!

知乎用户 狼牙风风拳 发表

违约是吧?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首先,不管贷款合同没有写清楚要把贷款存入监管账户,借款人都可以主张银行应当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 分割线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银行没有把贷款存入监管账户,算不算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算不算违法行为?

-——————- 分割线 ——————–

最高法院关于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5 条裁判规则精解

这是最高法院关于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的司法解释。

借款人向银行借钱,合同目的显然是 “借钱买房”,而不是 “借钱”。

第三、楼盘烂尾算不算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综上所述:

如果银行违规放贷属于 “没有履行合同约定”,再加上如果楼盘烂尾属于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借款人其实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不仅不用还贷,还能要求银行把之前还的连本带利给退回来

这只是我个人一些粗浅看法,欢迎更加专业的法律人士补充说明。

ps:不准笑!

知乎用户 高桥凉鞋 发表

实话说,这种情况下,更怕这个链条不断扩张。

本身小银行已经开始暴雷了。

停止还贷,让更多的银行暴雷。

而这一切的源头,还是激进的房地产商。

当然有地方政府也是为了块钱而促成这些。

想用老赖来压人,压制住。我是真觉得恶心。

私人借贷,有人欠我钱,我想让他上老赖,这个流程能恶心到我折腾不了,银行的就这么好办了。

知乎用户 金圣 发表

干得好,银行不仅仅是数钱,倒逼银行对开发商的资金进行有效监管

知乎用户 无崖子 发表

干就完了,还管合法?

如果违约,也是不能交房给我,我只是买房,买卖关系,不是投资,要去承担风险,买卖关系,我出钱,你给房,就完了。

什么?买房和贷款是两个法律行为?是的,两个,抛开银行和政府是否不作为甚至违法不说,我贷款不是还抵押了那房子在你银行吗?你怕啥?

知乎用户 235710 发表

必须支持,别把人民当傻子

知乎用户 毛毛 发表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知乎用户 去路迢迢 发表

「或涉违约,应采用法津手段」这句话真是好笑……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所以反应人民的意志要靠什么手段?反正不是法律……

知乎用户 千里马 发表

断供→无法开工→更多项目断供→更多项目无法开工,房企破产→更多项目断供………

这不就是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知乎用户 光头霸王龙 发表

目之所及皆是钢筋水泥,心之所忧最怕烂尾!地产的狂欢时代已经结束,地产会进入烂尾、断供时代吗?

断供对个人的征信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当面对掏空 6 个人的钱包换来的房子烂尾后、却依然还要承受房租、房贷的开销,生活的压力让人无法承受的时候,也只能选择抱团取暖、集体断供。

武汉市恒大时代新城的全体业主选择了集体断供:

长沙市新力铂的全体业主选择了集体断供:

景德镇市恒大珑庭的全体业主选择了集体断供:

未来还会有更多的烂尾楼盘业主加入到断供的队伍中,到那时,政府将充当着救火队的角色,政府的公信力势必受损!

试问,造成这种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又是谁?开发商?地方政府管理者?银行?

试问,对相关的责任人有追责吗?

知乎用户 搬砖的汉子​ 发表

开发商烂尾了,注销公司,拍拍屁股走人,啥事没有。

剩下的,就是业主和工地农民工接盘了。

业主不想接盘,情有可原。

银行也有责任,和开发商一起割韭菜

资本家喝着红酒,翘着二郎腿,看韭菜们互相内卷指责,赚麻了。顺便来个 996,给韭菜们一点福报。

知乎用户 一只柚子 发表

我是体制内的

我感觉未来我们会经历一场不亚于当年国企大下岗程度的巨大风波。

当然我个人还是很有信心的,当年能趟过来现在也能躺过来。

就个体来讲,我没买房,储备现金,刚刚算了算账,节约点花的话应该够我四五年不会饿死。

最近千万不要买期房

知乎用户 ASG55Ws 发表

Dash dash dash……

知乎用户 抬杠小程序 发表

发起者刑拘,参与者红码。一周可平息混乱

知乎用户 怼天怼地 发表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合法了,必须重拳出击!

知乎用户 菊花仙子​ 发表

顶一波江西老表。

知乎用户 夜白 Libra 发表

不是调侃,但大家认清现实。不仅是现在,过去很早就开始有这样的一种说法:

为了保证国家社会的运行稳定和百年发展大计,银行的地位神圣不可侵犯,如果银行和人民有了矛盾,请看第第二句话。

知乎用户 有一个地方 发表

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不错。

知乎用户 shanon 发表

这下只郑州白衣军怕是不行了,得总动员了

知乎用户 shit happens 发表

《农业税取消的背后 1999 年的江西丰城事件》,嗯

知乎用户 弦上的老子 发表

一堆蠢货答题,直接看我的就行

房价不是一直涨,当年也是大跌过的,

然后一大堆烂尾楼

不愿还贷的少吗?

你猜他们后来怎么样了?

知乎用户 tomsaid0327 发表

这是中国房屋要暴雷了吗?金融风暴要来了吗?

知乎用户 鱿鱼歼灭者 发表

710 那事,711 就说开始垫付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团结起来,干他丫的!

这是我党领导学生运动,工人运动,农民运动总结出来的!团结就是力量!!!

知乎用户 别朋 发表

笑死,业主强制停贷可能违法被强制执行,项目无故停房却没有处罚

法加于民,不上大夫,笑死我了

知乎用户 橘子太阳 发表

法律手段?你跟说这个我都觉得好笑. 狗屁寄。真要是没人管那就只有停贷这一招,不然呢?

知乎用户 独孤宇 发表

征信和钱比起来 算个 p

知乎用户 哈哈 发表

武汉,英雄的城市!

知乎用户 youare pig 发表

交房无期违反了合同约定,业主为什么不能选择停止交贷款?这事儿是不是写法典上也没问题?

真的是:

你给他讲理,他给你耍赖,你给他耍赖,他给你讲法!

知乎用户 小轰 发表

你想我怎么判就怎么判,毕竟法律条文的解释权都在我这 - 爱学外语的陈清泉语录。

就算开发商烂尾了,银行违规在封顶前发放贷款,违规将贷款资金划入非监管账户,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抛开这些不谈,难道业主就没有错吗?

知乎用户 sandman 发表

问题的源头是预售制度

预售制度的最大受益者是房地产开发商,背锅侠却是那些拿着过去几十年和未来几十年血汗钱买房的劳苦大众

风险主要由购房人承担、收益却归开发商,这样的制度其合理性在哪里?

内地的预售制度源于香港的 “卖楼花”,在这一制度曾经助推了香港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但其结果不过是造就了不少李嘉诚类顶级富豪,以及香港居高不下的房价。

近二十年来,内地已经经历过多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但从未有哪一轮调控有从本质上改革预售制度。

知乎用户 土木就业那些事儿​​ 发表

支持这些业主,一辈子血汗钱买个烂尾楼,还得还 30 年房贷,恐怖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知乎用户 Jason Z 发表

引线在燃烧

知乎用户 老实人 发表

采用法律手段能解决就不会出现强制停贷

知乎用户 林北北 发表

本人武汉绿地光谷星河绘业主,期房未封顶银行放贷属于违规放贷,凭啥风险都给到韭菜,韭菜招谁惹谁了,省吃俭用凑个首付买套房,结果房子烂尾了,开发商没啥事他没钱他躺平,我躺平就要上征信,韭菜真苦,我都吃清水挂面了还要啥高消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光从法律层面上讲,律师的话没错,但实际上,确实又造就了不公。

怎么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一、政府卖了地,收了钱,同时又有房地产监管义务。那么,卖地的钱先建立专门账户,先别动,等监管职责完成了,楼可以顺利交付了,再划归财政。

二、银行把钱一手贷给开发商,一手贷给业主,而这些钱又是广大储户的。那银行应该对开发商的资金出借有风险评估义务,资金使用有监管义务,如果没有尽到义务,至少应该减少业主还款责任。

知乎用户 张耀文律师​ 发表

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也同样叫不醒几个装死的监管机构

知乎用户 紫竹蜚凝 发表

总得来说就是 权益和风险失衡!

对于一个正常楼盘来说净收益排名为:地方政府 > 银行 > 开发商 > 个人买家

如果一个楼盘顺顺利利得完工了,地方政府收到出纳金,开发商赚到钱了,银行收利息,买家有房。那么大家的净收益如何呢,净收益最大的是地方政府,高价土地出纳金。然后是银行,风险低收益高,无论房子是烂尾还是跌停,该收多少钱一分不少,要是有买家自爆一换一,那也是买家付出的代价更为惨重。

对于一个烂尾楼盘来说风险排名为:个人买家 > 房地产 > 银行 > 地方政府 (监管部门)

个人买家,存款全无,倒欠一屁股债,收房遥遥无期。房地产商压力太大有可能破产,但有限公司破产制度确定了只有限赔付,不会全赔。银行继续合法收钱,表示烂尾与我无关。地方政府表示钱早就到手,花的都不剩多少了,监管部门表示这次是太忙了没注意,下次会注意。

在这个体系下,受益最小的买家具有最高风险,收益最大的政府 (监管) 和银行风险最小。当你还在纠结停贷合不合法合不合规的时候你就已经上套了。这就是特地合法地构建出的完全不合理的剥削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社会话语权越强净收益约高,话语权削弱风险越高。弱肉强食排序为政府>银行>房地产>个人买家。该类行为的本质是利用自身话语权,构建出看似合法但权益和风险完全不对等的有利于自己的体系,如之前的农业税。

支持烂尾房房主在银行决定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房地产公司被处理,监管不利部门和人员被追责前停贷施压。

同时每个可能参与买房行为的人都应该联合起来,抗议这个权责完全不对等的房屋买卖体系。

知乎用户 萤火虫都去哪了 发表

侠之大者,为国接盘,准备全民为银行的烂帐接盘,1998 的故事要重演了。

知乎用户 joy see 发表

@房产律师王玉臣

你个沙口跟林北谈法律手段林北都觉得可笑。

知乎用户 王玄谟 发表

业主还是有素质啊 仅仅停贷而已 这要上头了 得出多少人命

知乎用户 徐威 发表

起来,不用做奴隶的人们!

知乎用户 小鬼 zly 发表

全体业主停贷行为有礼有节,合乎公序良俗,合乎民意民声

知乎用户 叶忆雪 发表

拆机支持!

银行是国家的亲儿子

只有倒闭银行,才能倒闭职能部门把这个问题重视起来

我有生之年希望看到 “期房预售” 这个已经不合时宜的怪胎退出历史舞台。

知乎用户 小辣椒 发表

停贷违法

说明停贷的还不够多

知乎用户 中华有为​ 发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知乎用户 JuliusLelouch 发表

说到底最大的问题就是银行,你不违规放贷和开发商沆瀣一气坑老百姓,哪有这么多事?

知乎用户 夜色 发表

支持停贷!不能让群众吃亏,这是立国之本,也是人民政权合法性的前提。

当地政府责无旁贷,应该牵头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微尘 发表

如果停的是有预售款监管银行的个人按揭贷款,我拍手叫好,首先银行违约,未尽职导致预售款被挪用,银行敢变你征信你就可以起诉银行开发商恶意串通损害合法权利导致无法还款,同时用银行赔违约金。就像张三问李四借钱买王五的瓜,借钱以后把钱放李四那了,约定王五给张三瓜李四再给王五钱,现在没给瓜你李四把钱给了王五,王五跑路了,我还能给你李四还钱?我甚至怀疑你恶意串通损害张三合法权利,不仅合同无效你还得赔我违约金,

如果你停的是非监管银行的个贷,那你变征信活该,就像张三问李四借钱买王五的瓜,王五收了钱跑路了,现在张三说,啊~你李四是张三邻居,你不应该管着张三么?不是搞笑么。

知乎用户 盖轮​ 发表

今天看凤凰网采访易和坊业主的视频,业主说资金被挪用到对面安置房的几栋楼上了,如果为真,为什么需要优先安置房,因为安置居民是一个熟悉的集体,容易组织,维稳压力就大。

易和坊拖了这十来年,还是没水花:

1、作为城市的外来人天然弱势,组织度很差;

2、与原住民不同,在城市没有依仗,大部分人只有工作,一旦强烈维权,工作都可能丢掉,不过是今日的 “洪驸马”、阿姆斯特丹罢了;

3、易和坊烂尾的比较早,整体的社会大环境不需要关注,也没太多人关注。

早几年上升期,即使江西老表开先发声,都不会有这番景象,只有势能足够,才会有现在遍地开花的繁华。

这位律师说 “涉违约,应采用法律手段”。

可是房地产链条上最终吃肉的 Z 府,中间喝汤人银行,舔锅底者地产公司皆可违约,唯有受奴役者不可违约?

普通人通过纳税以及让渡投票权与 Z 府形成的天然契约,换来的是被驱逐出荷兰阿姆斯特丹,到底是谁违法?

70 年前拥有地权的小有产者已经被背叛一次成为无产者。之后通过土地承包以及 30 年不动、免农业税被稳住后,三提五统变更为更隐性的房地产重新杀回来,甚至大杀四方。城镇化的洪水不止要席卷农村,还要席卷原有的城镇。

知乎用户 H2-miss 发表

期房政策该改一改了,根本监管不住,还没人查,全靠运气,出了问题就是老百姓自己承担。

知乎用户 一马奔腾 发表

你说法律手段我都想笑!

要不是经历了双合同仲裁我就信了!

农业税就没取消过只能说

知乎用户 不问字 发表

律师讲的是未来,业主问的是现在,业主没钱还贷了要用这个钱吃饭看病,有什么可看待的?没钱了就是没钱了,道理变不出钱,小到业主大到地方,没钱了都一样,能怎么办?

知乎用户 在在在 发表

莫道石人一只眼

知乎用户 戏子无才 发表

大力支持这样干,开发商跑了,业主房子收不到,还要准时还高额利息的贷款,银行这样躺着赚钱呀

知乎用户 永悟 发表

停工没人管,停贷马上有人管

知乎用户 零的代言人 发表

国家挖好一个坑,现在怪百姓不跳了?

知乎用户 尺图 发表

善意停贷,灵活还贷,建议银行走法律途径,依法没收烂尾楼,自己当开发商

知乎用户 绽放这一次 发表

银行大不了把烂尾楼收走嘛,都是你银行的

知乎用户 畅所欲言 发表

网上找到的最新跟进强制停贷的楼盘已经达到 52 个了

知乎用户 吹泡泡的韭黄 发表

要是像丑国,

早都是漂亮风景线了

靠什么发家就怕什么

知乎用户 汉皇法帝 发表

zf,银行还有没有信用?

我给你交钱,你银行违法把钱给开发商再买地,我的房子没到手,还威胁我征信。

呵呵,你的信用呢?

知乎用户 木子 发表

" 业主强制停还银行月供 “是什么鬼,不就是 “不还了”

知乎用户 汉特王 发表

江西率先开了第一枪

各路受压迫的人民 纷纷响应

星星燎原之火蔓延 历史滚滚车轮向前

知乎用户 嘻嘻哈哈 发表

烂尾楼的情况是:

1. 卖地者拿走一半利润

2. 银行吃二十年的利息

3. 开发商卷钱跑路

皆大欢喜,有什么好闹的?

知乎用户 杠精 发表

热榜给你下了

知乎用户 喵喵喵 发表

每天吃饭的时候,望着远方那栋大烂尾楼时,我就思绪万千~

知乎用户 开心 de 蛋蛋 发表

本来热搜第一 短短两个小时

没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真的是 玩弄大众啊

就这样 还有维护支持 ZF 的

你的脑子构成是真的牛逼

要么就是体制受益者!

知乎用户 造梦发动机 发表

连锁反应已经开始了,起初是各个地产商暴雷,地产跟上下游收到影响和冲击,现在摆烂烂尾,冲击到各个买房者,买房者停贷是符合逻辑且合理的诉求,但停贷对银行的冲击可能非常的大,本身房贷就在各个银行的贷款比例中非常的高,本来这种优质的贷款,往往会包装成各种理财,接下来可能就会出现理财不能如预期兑付,导致更大范围内的金融恐慌和挤兑。非常有可能出现金融危机。我们确实在见证历史!

知乎用户 晓 WE 发表

真不是我看不起你们… 这里面能有三分之一真不还的都算我输… 这三分之一里面还有一半是真没钱真还不上的… 人家要不了解你们是怎么样一群色厉内荏的货色… 他们敢这么干?认命吧… 在那啥面前… 你们啥也不是…

知乎用户 萌萌叔 发表

如果这样都行,全款买房的权益谁维护?

1. 以后还有谁会全款买房?

2. 在收楼前,哪个银行敢放款给开发商?

3. 要全款垫支开发,资金成本与风险成本叠加到开发成本,土地出让金支付能力大幅度下降。三四线城市开发商不敢再去了。一二线的土地也只能贱卖。

4. 土地贱卖的同时房价会上涨,因为开发商承担的风险高了,没有足够的房价覆盖资金成本与风险利润,不会去投资开发的。

知乎用户 走油 发表

你说采用法律手段,我都觉得有些好笑。

知乎用户 沈渊 发表

律师所称的被强制执行风险,如果只是执行某个个体,那么被执行的个体肯定会害怕,但是如果一个比较大的群体里面的人都被强制的话,那么只会使得相同处境的人更加联合起来,反抗这种不公正的对待。因为如果他们有了同志,也就有了反抗的底气和信心。法为众而立。法律是公众将自己的权利交给某些代表,而由这些代表来执行到具体的个人。这是一种社会契约,核心在于公众和代表之间的一种信任。所以法律不是捍卫少数阶层的权利,而是受大多数人拥护才能够顺利执行。一时的法律解释权和执行权如果违背民意,那么公众和代表之间的信任也就不存在了,契约也就不可能继续成立。

知乎用户 弓证斯亩整村 发表

新三座大山压的人们喘不过气,人呀不在沉默里爆发就会在沉默中灭亡。

历史总在轮回,变革也一直在继续。这次停贷就是倒逼改革,如果一直放任烂尾… 伤害的不仅是百姓,还有郭嘉信用。如果不及时解决问题,而是慢慢腐化变质,最后可能引起的是滔天巨浪。

知乎用户 燕然小白鞋 发表

现在知道讲法了?烂尾的时候不讲了?啊呸

知乎用户 谢榭謝 发表

这还用问?这种事情以后越来越多,

当更多的低收入群体陷入到贷款局中局时。基本就是吸干最后一滴营养。结局早已注定。

危机一般 2 年传导时间,各级先知先觉的都偷偷跑路,但凡有点利好全是提桶跑路姿态。

2022 爆雷年,2023 要命年,2024 年才是大坎,目前都是维持一种假平衡而已。

这个回答几个月来我一直在写。看过去而知未来。下面的文章是去年和今年前几个月陆陆续续写的,形式基本按我预判的在走。

先来段房地产顺口溜(21 年的文章)

搬好凳子看长文,一句话,核弹级巨大的危险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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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创作时间 2021 年 9 月

你不买我不买,每周降个几万块。

你要买他要买,烂尾维权没人甩

你要闹他要闹,抓进局子睡午觉

你分销他分销,惨得没有油水捞

你软文他软文,靠吹靠骗带进坟

你停工他停工,美梦全都变成空

你不听他不听,烂尾看得肉心惊

你爆雷他爆雷,杠杆炒房遭爆锤

你捂盘他捂盘,最后骨折眼泪含

你拿地他拿地,疯狂杠杆把命毙

你地王他地王,潮水退去站岗凉

裁员他裁员,地产相关全缺钱

你发债他发债,毁约丧誉把命害

50 强,100 强,最后大多都凉凉

你新区他新区,房产税来全鬼区

你来炒他来炒,最后都是坟头草。

你来吹他来吹,大势已去全炮灰

你天真他天真,20 年地产真尾声

你法拍他法拍,盲目杠杆要遭栽

你后悔他后悔,恶兆在前你想太美

你不慌我不慌,慌得只有小西装

炒房狂投机狂,秋天的蚱蜢要灭亡

不看大势不看报,高位接盘你睡不着觉

顶层这次决心大,刮骨去毒你怕不怕

此一时,彼一时,唯有自住最踏实。

市场回归真本质,合理租售才最值。

莫再抱着毒药喝,高速扩展负债多。

此时如不关阀门,洪水滔天在后人。

国家转型在此时,技术革命才本质。

要想走进新时代,回归正途趁现在。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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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老美的阳谋,说了 N 次了。

这一切都是阳谋,,中国,股 房,汇三杀,这波绝对不亚于 08 年危机暴跌。

美国这次想搞个大得,估计目标就是要让中国几万亿的外汇储备全部耗尽。

逻辑是这样的,

逻辑 1 美元潮汐要回流,对它最大的阻碍就是有另一个大国吸引资金流,那个国家本币跟着升值,就会影响到他回流,因为资金可能中途跑到大国去了。

逻辑 2 某大国是外贸制造业为 3 架马车之一,其他 2 架自己基本干废了,那么就集中火力轰击他外贸。

逻辑 3 小弟日本是其邻国,也是制造业起家,放他出来开启货币主动贬值,

逻辑 4 东南亚一众国家都是制造企业居多,那么大家都开启贬值模式,韩国等国不出意外很快会跟上。

逻辑 5 那么那个想升值来和美国夺取资金回流的国家,本币如果升值,但周边一众国家货币贬值,那么制造业的成本优势将大受打击。

两个结果,

1 死撑,大量企业恐怕拿不到订单倒闭,失业大潮叠加房地产泡沐,必然重创一波 。

2 跟着一起贬值,那么分流的资金必然重新回流老美。同时带动大量地产泡沐大的地区泡沐破裂 。

这是阳谋,你看得到但是躲不开 。

老美缩表,必然迎来通缩。还有好多人说老美缩表对中国没影响。知道什么是消费大幅缩减么?直接打击外贸出口型企业,而且是低端制造企业。海量外贸毕业生一步步走来。让 18% 的青年失业率再创新高是毫无疑问的。

市场就这么大,老美这次还开启印太经框,就是开启全面去中国化。 越南,印度崛起后面几年会大量替代国内低端。这又是就业最重的一头。

老美缩表 + 大量低端产业被替代。

老美联合欧盟,亚洲诸国,就是慢慢剥离中国。这是肉眼可见的大杀招。

中低端制造是很快就可以替代,外贸一旦被打击,失业狂潮叠加人口暴跌 + 老年化,以前的红利就会变成堰塞湖。

日元大幅主动贬值,这次就是要打东亚地区外贸,开启一波汇率战。

大量外贸企业寒冬将至,面临倒闭失业潮

大量 “被毕业” 潮水般出现,互联网才是开头。人家是先知先觉最快的,

那些其他行业搞不清楚状况的群众还在吃瓜。

再强调一点,日元可是主动贬值,几周前我就说了,这种走势是主动的贬值,什么叫主动,就是知道要贬,一样会采用放任态度,那么就是说,日本方面做好了各种准备。这个几周前我就说了。

那么主动一定带有目的性,这个目的针对谁,针对什么,是很明显的。

那就是来刺穿你泡沐的!哪个国家有最大泡沐?哪些个国家老百姓掏空 6 个钱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

日本那是过来人,他太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了, 这家伙一直算计好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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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新点更深入的,想看我的以后我会说更多。。

说说大家关心的房地产方面的杀盘。

房地产 30 年萧条期已经开始,房价一路向下,偶尔反弹也难达前期高度了,前车之鉴就是日本。

高房价泡沐必然要破,如同当年日本一样,这次不是主动刺破,是被人给一刀子捅破,到时候想护盘都护不住,同时 14 亿人口一旦开始负增长,那么不出 5 年,老龄化的压力陡然上升,中等收入陷阱,老龄化陷阱自然而然的就会带崩目前脆弱的金融体系。这就是既要,又要的结果。没有出清各类不良资产,灰犀牛必然咆哮而来。老美抓住就是这个机会了。目前看,基本按着这个路子在发展。

因为各国本来就是互相博弈状态,此消彼长,你有问题不出清,在这里吹泡泡,最后别怪别人上来捅刀子,自己捅破还体面,比如 30 年前那个日本,等到别人来捅破,恐怕就是不是捅这么简单了,见过草原狼群围殴撕碎猎物什么场景么?有机会群狼当然一哄而上分而食之。一句话,自己问题太多,又不好好解决。光说着:“相信后人的智慧……” 后人都哭晕在景山树上了。。

国外现状更是恶劣,已经被老美完全找到了软肋,只要中国放水,美国就加息,死死按着你软肋打。加到这次缩表后,高息美国将会迎来大收缩,需求大幅下降,直接目标就是全面打击中国的外贸,因为老美深深知道只要全球通缩,就会直接打击制造国的外贸,照成大量失业,

这次就是要彻底锁死二手房交易,根本不给任何出逃机会。因为地价肉眼可见越来越便宜。开发商也不敢修了卖高价,卖价高了没人买一样就是占用资金,最后落入恶行循环。

大趋势势向下,不是简单再来次去库存就可以逆转的。

二手房会彻底停贷,这些都是可以预料的,大量建筑工人都要转型,国家逐步剥离房地产在 gdp 的比重。

房产税还在路上,国家意志不以你几个跳蚤跳来跳去的发反对意见就改变,历史的车轮滚滚,碾压至渣。

无债一身轻,管住双手,减少不必要开支,再说一次,没有任何负债,不盲目增加杠杆负债,就是危机中最好的防御。

道理好简单且明显。

因为如果不剥离房地产比重,就会像黑洞一样虹吸打压其他行业,那么你的国际竞争力就会衰退,不赚老外的钱,那么你的收入就会不涨甚至下降,收入不涨房价就成无水之源,再空涨崩起来就没底。

你要收入涨,就必须转型搞高科技,高科技的钱又被地产吸完,不打压地产就没法发展高科技和其他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地产本就是钢筋水泥的低端的行业,大家都可以搞,就没什么技术含量,国际上更没竞争力,

如果说房地产的历史功绩,一句话概括,就是短时间内,合理合法的,把大量民间资本吸收到政府手里的一种手段。闲散资本聚集起来办大事。就是一种强心针做法。目前从各种情况来看,其历史使命基本结束,再靠它只能成为抱着毒药来解渴。

所以剥离地产短期看起来是阵痛,但是对于长期来说是转型关键。

日本当年太明白这个道理,所以选择立马刺破,既保住中端,也保住了高端。

我们现在处境更难,日本 80-90 年代已经是人均 3W 个美刀的发达国家,2022 年我们才 1W 出头。

而且国际形势更加恶劣,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被各种围堵打压,高端制造被老美举起屠刀一顿砍废,中端和日本韩国欧盟一堆国家冲突竞争你死我活,低端又大有被印度,越南取代之势。

更要命的是全球开启了去全球化,WTo 岌岌可危。那么作为三驾马车唯一还能打的外贸也是肉眼可见的危机,海量工人毕业将可能不期而至…………

这就是一直依赖搞低端地产的后果,中间吃得油头肥肠的早就国外潇洒去了,留下些啥也不懂的小白还在拍手喊涨涨涨。

也难怪,他们主要就是被套慌了,胡乱上杠杆,负了自己承受不了的债务,因为好像看起来这几十年来发展顺顺利利,房子也形成了惯性涨价趋势,没有经历过危机,处处以为我们立马能赶超世界第一,你当时人家都是铺平了路让你超啊?

盲目乐观,大胆加杠杆,大胆贷款,大胆创业开店,最后一旦增速放缓,内卷加重,包括疫情,还有各种国内国外不利因素,断供法拍那是家常便饭,这还是危机才开始,就在这里喊天喊地了?

危机发展到最后你喊都喊不出来。

杠杆负债,被迫毕业,每天睁开眼睛就还房贷,没法了。看到别人说跌,心里那个悲。

但是你就算把每个唱空的人恨个遍,也无法改变现在国内国际的大环境呀。 日本韩国当年自杀的多少,跳楼的多少,还不是一样过来了。

改革和自我疗伤,哪会一帆风顺呢,必须得有炮灰呀。炮灰就是哪些盲目举债,认为房子是资产的,那是你负债买来的,叫负债好不好,你还希望大通膨来让钱不值钱,多恶心和心黑的人才这么来制造焦虑, 负债的人,在通货膨胀时,你的利息一样会涨,20% 利率了解下,而且危机时刻,大量失业还会加剧你的负债风险。

纵观二战后各国,有了稳定的五常和联合国,有了 imf 等现代金融组织, 主权稳定的民族和国家基本都不会发生恶性通膨或者金圆券这种事。

所以危机来临时,减少开支,减少消费,完全不负债,两手干净,一身轻松应对危机才是最好的策略。

所以危机来临时,减少开支,减少消费,完全不负债,两手干净,一身轻松应对危机才是最好的策略。

所以危机来临时,减少开支,减少消费,完全不负债,两手干净,一身轻松应对危机才是最好的策略。

三遍牢记!

什么投资黄金,投资这样那样,还去抄底的,被那些抖音毒鸡汤一灌,在我看来这些人脑子都不太好使。

老百姓就别太惦记抄底,资产大拿都不敢随意抄底你去抄底?特别是还有人高负债加杠杆抄底,那是直接会叫你继续穿仓负油价了解下。

大危机还在后面呢,几周前我就说了日元开启主动贬值,就是要打货币汇率战,跟着就会带东东亚制造业地区集体贬值。现在果不其然,中国只能被迫跟进,资产贬值大潮不久将会席卷全东亚。

这次老美的阳谋非常明显了,就是要将你的万亿外汇储备全部打掉。

这次将是核弹级别的危机。好自为之吧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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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还要再来爽文,

我以前分析国。2017 年后,土地依赖超过 65% 的城市,基本就是很难摆脱越陷越深。

毒药接着喝,停不下来的。

为什么?因为摊子铺大了,想停都莫法,

杠杆如漩涡,用了就难抽身,每次只有用更大的膏药去补前面的口子。

所以这些高依赖城市,必须看起来是每次都新高, 不然立马就死,这就是土地依赖症。

好日子在后面。

……… 相信后人的智慧…… 后人哭晕在景山树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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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

不是说了么,土地依赖高的地区,不敢降,否则立马死硬,如同恒~ 大一样,恒~ 大就是那些过度融资的地方政府的缩小版。

为了借新还旧再融资,所以只能自摸,地价越摸越高,都晓得自摸会导致后面更恼火,但是还是得自摸,因为上一届留下来的继承贷,这一届你不接着贷是不行滴,否则工资都发不出来了,只能抱着毒药继续喝。

滨江集团和绿城,是这次拿地大头,都是杭州的本地企业,明眼人一看就是在这里自摸,白手套啊?!

有点能力的招保万金地产大拿都不敢随意拿地了。只有莽子还猛起往里冲,背后原因是不得而知,或者不是拍就要死,自我恶行循环。

城投就不说了,政府喊多少,就是多少,自摸多高也得拿,不然工资可能都发不出来了,这能维持多久?

每一届自摸多了,传给下一届,大家都相信后人的智慧……,后人一看吓傻了,莫得法,也只能继续自摸…… 相信再后来人的智慧。结果,借来的负债会越滚越大,到最后爆掉,反正不爆到各人手里头都烧高香。就是个恶性循环。

所以现在借钱潇洒当然看起来光鲜,那是把后面几十年的钱都拿到现在用,当然潇洒,各种英明正确,各种宏大叙事,各种运筹帷幄给自己脸上贴金…… 其实呢,都是吃了时代的红利,而且是负债的红利而已,但是借钱是要有个度,太过了就会造成后面洪水滔天,居然还有一帮子人叫好, 傻子们还跟着羡慕,那些个借钱潇洒的主,哪个不是身边一群海吃海喝跟着红光满面的人,借来的钱不用还的么?等还钱的时候才晓得砍手断脚,树倒猢狲散。

不过呢,内债都不是债,苦一苦韭菜就对了,大家都是这么想的…… 所以韭菜开始自断根了。

内债虽然不是问题,但是现在世界不是你单一的,而是竞争力的社会,群狼环绕,大清如果不是八国一起上来捅刀子,还能坚持一百年懂不?

现在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外部环境恶劣,你自己一堆问题,想稳住杠杆大泡沐,别怪别人拿着刀子来帮你破了。

所以话说回来,

土地依赖算低的城市,才敢降地价,自我调控还有上下浮动空间,谁撑的久才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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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得爽,就再更…………

黄教授都发言了,房地产开放商死得剩下不到十分之一才是常态,

现在与各类开发商相关的,一手二手销售,设计,渠道,广告,分销。 全都要死到剩十分之一,而且中间大量地产商只会采用提桶跑路的姿态。

这就是不破不立,没有一个行业在这种疯狂杠杆下还能全身而退。必然是整个行业的大洗牌。

还有些傻子还以为国家这次还来兜底?没见人口断崖暴跌,各种外部环境恶劣么?去库存已经是掏空 6 个钱包。现在租金成本高得各类商铺都活不下去了。再涨点房价,

租金成本升高,大量做生意的都被租金搞垮了,为什么只有中国淘宝拼多多打得死实体,别得国家都是实体网购均分,因为国内畸形的租金,大幅超越了房子本身的价值,所以一旦再度被房价拉高租金,

恐怕就是大量商铺倒闭潮,失业潮席卷各地。连吹高房价的各类中介,我看租金都给不起。

再涨点?,我看本来就是摇摇欲坠的的餐饮,社商底层的那些 4S 店,大量商铺都关门大吉了。

我看那些盲目上杠杆的打工仔, 今天加大杠杆买房美滋滋,明天就 “被毕业” 法拍。

杠杆借钱一时爽,欠债还钱火葬场。。

还厚着脸皮要国家来利好,没见到恒~ 大,融~ 创等等诸多地产商躺地上哀嚎着,再给一次机会吧,这次一定好好卖房子,做个老实人,不再拼命上杠杆 ………… 一定好好学学企业管理,控制风险……

还有这个机会么?好多套牢的投资客炒房客,都哀嚎着国家再给机会,出去后再改邪归正好好做人,还有这样的机会么?

是个人都想跑,最后谁都跑不了,只有留着交房产税,或者断供法拍腰斩价出手。跑不掉了。

国外现状更是恶劣,已经被老美完全找到了软肋,只要中国放水,美国就加息,死死按着你软肋打。加到这次缩表后,高息美国将会迎来大收缩,需求大幅下降,直接目标就是全面打击中国的外贸,因为老美深深知道只要全球通缩,就会直接打击制造国的外贸,照成大量失业,

高房价泡沐必然要破,如同当年日本一样,这次不是主动刺破,是被人给一刀子捅破,到时候想护盘都护不住,同时 14 亿人口一旦开始负增长,那么不出 5 年,老龄化的压力陡然上升,中等收入陷阱,老龄化陷阱自然而然的就会带崩目前脆弱的金融体系。这就是既要,又要的结果。没有出清各类不良资产,灰犀牛必然咆哮而来。老美抓住就是这个机会了。目前看,基本按着这个路子在发展。

因为各国本来就是互相博弈状态,此消彼长,你有问题不出清,在这里吹泡泡,最后别怪别人上来捅刀子,自己捅破还体面,比如 30 年前那个日本,等到别人来捅破,恐怕就是不是捅这么简单了,见过草原狼群围殴撕碎猎物什么场景么?有机会群狼当然一哄而上分而食之。一句话,自己问题太多,又不好好解决。光说着:“相信后人的智慧……” 后人都哭晕在景山树上了。。

这次就是要彻底锁死二手房交易,根本不给任何出逃机会。因为地价肉眼可见越来越便宜。开发商也不敢修了卖高价,卖价高了没人买一样就是占用资金,最后落入恶行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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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好多人说美股也要爆,简单普及下知识。

中房美股还居然拿来对比?根本毫无可比性。

说中房泡沐大,这是毋庸置疑,毕竟大家都开玩笑,卖掉中国一小区,可以买纽约几个街区,可以横扫德国半个州。笑,水泥值钱呢。

但是说美股泡沐大,都是些道听途说,炒股水平很差的人会那样看问题。美股历史上大起大落一点不奇怪,我预计这次老美道琼斯跌倒 2W 附近,但是人家多空都可以做,对冲基金也很多,美股走势是正常博弈的结果。从诸多经济指指标和历史对比看,标普 500 都不算什么泡沐,正常值附近上下而已。另外,股市不光看指数,你得看看是些什么公司。产品收割全世界的苹果公司,一个就抵得过全中国大半科技公司了。更别说

微软,谷歌,脸书,这些公司在,股价就算跌没了,他们会倒闭么?只要人才在,技术在,跌了后面又可以涨回来。这还光是科技类,老美其他芯片,医药… 化工,消费,制造… 世界级顶级跨国公司多了去了,可口可乐会爆么?强生,辉瑞这类大公司一抓一大把。 怎么爆?你公司的产品都卖不过别人,还要别人爆?

知乎用户 30 秒看穿本质 发表

你掏空辛苦多年积攒起来的家底,背上了利息奇高的贷款,买了一套期房,以为两年后可以有一个温暖的家。但是,一年后,开发商跑路了或倒闭了,楼盘烂尾了,新房梦彻底破灭了。可是,你还要每个月还房贷,利息一分不能少,还不能聚众维权。

开发商房子没建就拿到了你的购房款,政府卖了地拿了开发商的购地款,银行放贷拿了你的高额利息,每一方都赢麻了,只有你,花了最大的代价却一败涂地一无所获,拿不到房子,维权还被视为刁民,你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强制停贷谁之过?项目停工、烂尾,对于业主而言,一边要为银行打工还贷,另一边还要担忧经济形势不好被裁员,如果不是被逼的没有办法,谁又愿意拿一辈子的征信来做这种赌注?

知乎用户 张导​ 发表

房奴起义

知乎用户 二营长的意大利炮​ 发表

以牙还牙而已

知乎用户 小小兔 发表

团结就是力量

知乎用户 123 发表

全国皆庞氏,银行无信,百姓一样可以无信,商贷四五个点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

以后个人,集体,年收益增幅超过 2%,就要小心。

以前 GDP 保 8 就是玩命

知乎用户 旁行而不流 发表

这要是让他们得逞了,以后全国已不是有样学样?

知乎用户 深蓝​ 发表

楼盘烂尾后购房者还需向银行还贷吗?浙江嘉兴中院这样判……

因楼盘烂尾无法交付,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后,剩余银行按揭贷款还需要继续还吗?近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判定由开发商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
2014 年,上海的许先生在浙江嘉兴某楼盘购买一套别墅,向银行按揭贷款 392 万元。许先生支付首付款后,银行将贷款发放给开发商,后开发商因资金问题无法按时交付房屋,造成该楼盘烂尾。2018 年,开发商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经破产管理人调查,涉案楼盘未竣工验收,不符合交付标准,随即书面通知许先生解除其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许先生因无法再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停止向银行支付月供。2020 年,贷款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许先生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个人购房贷款及担保合同第三十八条约定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或抵押人与售房人或其他第三方就该房产有关质量、价格、权属、条件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贷款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因此,法院判决许先生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解除,许先生归还结欠银行借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合计 220 万余元。
许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嘉兴中院二审认为,案件争议焦点为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解除后许先生应否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开发商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无法向许先生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许先生主张解除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依据充分,应予支持,故开发商应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
至于个人购房贷款及担保合同第三十八条约定,法院认为该条款系银行为重复使用而提前拟定的格式条款,其中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相抵触的内容,加重了许先生的责任,该条款对许先生不具有拘束力。
最终,嘉兴中院二审判决由开发商承担剩余贷款的还款责任,对银行提出的由许先生归还剩余贷款、支付利息等请求不予支持。

知乎用户 无意义的工具人 发表

几个屁民就敢强制停贷?谁敢动国家韭菜之本,不想活了

知乎用户 小幸福 发表

我还以为是光谷星河绘

知乎用户 Pluto 发表

房地产和金融不太懂啊。

不过如果有监管账户,而银行又没起到监管作用。

那其实是有责任的

知乎用户 清傲​ 发表

房地产泡沫已成定局。关键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后,严重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年限,这笔损失怎么算呢?干脆不算,用一个美丽的谎言房子涨价了来掩盖使用年限减少的问题。

既然贷款已经审批下来,资金用到哪儿了?不在银行手里,在开发商手里吧 ,开发商压着工程款不给,工程款也给不了施工队,既然已经烂尾就是商品不合格,不合格的商品为什么进入流通,恐怕停贷的风波才刚刚开始

知乎用户 明煜文化​ 发表

媒体速度有时候无空不入,媒体速度有时候犹如摆设

如其他答主一般,人生三大幸事:1、没有买到烂尾楼 2、吃宵夜没有挨打 3、钱存银行没有丢

这得多讽刺呢?

知乎用户 深圳报关专家周周​ 发表

强制执行就是把烂尾楼没收咯,那就没收呗,如果确实不可能复工了,那所谓的强制执对购房者还有威慑力?

至于影响征信?真是笑话,能赖掉几十上百万,征信算个鸡儿。

知乎用户 法兰西斯坦 发表

出品 | 且说金融

1

买房是一场赌博,全款购买现房,赌资产,买期房还贷款,赌运气,还在这场赌博上给自己加了一套邢锁

对于业主而言,期房烂尾,不仅住不上房子,钱拿不回来,还要为银行 “打工” 还贷,内心积怨加上还款压力,终于还是顶不住了。

最近全国多地停贷之声越来越响,影响深远,甚至出现 “城传城” 的现象。

最先发生的是江西景德镇恒大楼盘,从去年 5 月份就已经停工了,期间也试过重启,但上个月又陷入了困境,再次停工,监管资金已然见底,目前楼盘已经卖出 900 多户。

截至昨天又有多省多楼盘业主联合发表了 “停贷告知”,包括:

武汉绿地光谷,工程量完成不足 35%,去年 8 月份开始烂尾,涉及业主超过 2428 名;

郑州名门翠园,逾期交房已三年;

南昌新力城,去年停工,合计 3277 户;

还有武汉恒大时代新城、长沙新力铂园等。

据第一消费金融检索,近年来还有以下案例:

河南省郑州市康桥那云溪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河南省郑州市郑西鑫苑名家四期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山西省太原市太原泰禾金尊府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河南省商丘市恒大名都二期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江苏省宿迁市恒大悦澜湾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江西省南昌市新力城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河南省南阳市阳光城丽景花园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河南省漯河市恒大悦府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河南省郑州市啟福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湖南省长沙市恒泰长沙芙蓉悦府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新区恒大三期半城湖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河南省周口市恒大时代新城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 …

2

这些楼盘业主的告知书内容其实都差不多,原因和诉求也很简单,还指出了主要问题所在。

你敢停工,我就停贷。

听上去有些蛮横无理,但这事还真就占着理。

用一辈子的积蓄买的房子,却成了烂尾楼,你说停工就停工,还要业主积蓄还房贷,换谁都无法冷静。

你什么时候复工,我就什么时候开始还贷,**一日不复工,一日不还贷!**这就是他们的诉求。

这里需要注意,停贷和断供是不一样的。

停贷是暂时不还贷了,断供是永久不还了。

告知书里申诉的对象也不是开发商而是银行。

告知书里,在银行违规发放贷款这一项指出,作为贷款银行,在房屋主体结构未封顶前,银行违规发放按揭贷款;

央行 2003 年出台的文件就明确规定过,商品房必须在主体结构已封顶时才能发放个人按揭贷款。

也就是说,建筑不封顶,银行不允许发放贷款。

而在烂尾的这些楼盘里,有的进度才 3 分之一,连房顶都还没有开始盖,银行就已经将贷款下发了,作为预收款资金监管银行,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预售资金支出不明,导致购房者买房不烂尾的最后一道防线被攻破。。

所以,烂尾楼业主认为,银行应该要为此事付最大的责。

3

现象产生之后,引发热烈讨论,买房的没买房的,都在关注,这场战役谁会赢。

对于购房者来说,拿到房子是最终目的,“停贷” 不是初衷,也不是最佳选择。

俗话说 “法不责众”,众人联合发起《停贷告知书》,看起来声势浩荡,实则没有法律支撑,还会上征信黑名单。

燕郊业主就曾经与银行对抗,停贷断供,被银行起诉,宣判之后血泪自述:

被起诉,要罚息,还要承担律师费,最后上征信,几乎失去一切。

征信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有多重要,自不必多说,以卵击石,安有完卵。

但这对烂尾楼的业主们来说,显然是不管用,在《告知书》中,有很多业主都表示,不在乎征信了。

饭都吃不上,还在乎征信?都活不下去了,要征信干嘛?

业主们处在极端悲观的状态下,这种情况只能说不予支持,但予以理解。

现在因为疫情,经济环境动荡,带来的影响肉眼可见,收入骤减,消费降级,难以负重,不是业主本意。

向银行申请延期还贷,也是解当下之急,合乎情理的抉择。

对于银行来说,业主可以破罐子破摔,银行能吗?

现在是六个烂尾楼业主集体发声,如果说银行还能应付,那明天来六个,后天再来六个呢?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经济是闭环的,一环出了问题,另一环也难以善了,地方金融系统还承担不了这个风险。

烂尾楼之战,注定难分胜负。

4

此次停贷大作战也值得警醒:

现在房地产的发展潜力被透支的很厉害,已经不具备高速增长的条件,泡沫却依旧破不了。

过去地产光景好是建立在房价涨的基础上,可是现在,地产公司财物爆雷,房价销售资金紧张,房地产公司降价以刺激购房需求,老百姓却持续观望,购房热情不高,导致地方土地拍卖冷清,地方财政收支困难,为缓解地方财政现金流日渐紧张的情况需要通过延长、提高社保缴费增加收入,而这又会增加老百姓的支出负担。

简而言之,就是连锁效应。

未买房的人需慎重,看清地产形势,明确购房需求程度再下手。

现在一群被掏空六个荷包买房的人已经在无奈之下做出了无奈之举,产生了 “联合停贷” 的现象,且还在“城传城”,这把星星之火会烧到哪里,以那种方式熄灭,还不知道。

不知道银行方能否对烂尾楼业主予以特殊照顾,比如延期期限适当延长,在延期的这段时间内不产生任何利息。

相关部门能否协商推动期房和预售制度的调整,让期房进度快一点,建筑质量好一点。

经济大环境能否早日恢复,早日复工复产,破局而出。

知乎用户 且说金融 发表

我强制清华北大不要录取我

知乎用户 这个不公平的平台​ 发表

在掏空 6 个口袋的情况下, 烂尾就意味着这辈子完了.

你不让我活, 我就摆烂给你看, 事情逐渐要演变到 zz 问题了, 如果一旦解决不好, 怒火的进一步燃烧就不是理智能控制的了.

对广大烂尾业主来说, 这波是历史机遇, 解决问题的曙光已经出现, 如果选择想好了.

知乎用户 闲来读书伴梦眠 发表

革命,果然还得看老区人民是如何先打响第一枪的

知乎用户 狸业 发表

多米诺骨牌第一张已经推到,后面会怎么样大家都知道,就看各地政府怎么解决了!

面对断供大潮,bgm 来一首国际歌或者国歌,该说是应景还是讽刺呢?

知乎用户 塞涅卡 发表

封顶开始预售,交房开始第 1 次还房贷

知乎用户 嗨森 发表

善意停工,恶意停贷

知乎用户 RLRRLLRL 发表

现在我们家还在租房,平改的房子烂尾,我媳妇儿疫情头想贷款买房,期房,便宜,被我制止,结果现在房价下跌,这么多爆雷的,想想后怕

知乎用户 被你一说是有些印象 发表

采用法律手段

是给你用的吗?

知乎用户 北落师门 发表

你说法笑

灵活征信

知乎用户 陌上南希 发表

一人赖账,全家光荣。

知乎用户 走路不长眼 发表

法律手段怎么对开发商没用?这合同是单方面?

知乎用户 梦想无所畏 发表

项目停工交房无期合着没违法吗?

知乎用户 Yibo 和香菜 发表

应该叫李二狗出来走几步解释下经济工作到底是怎么执行的。

知乎用户 天地孤影任我秀 发表

这是好事呀,人民群众终于对不合理的规则开始抗争了,希望加大力度,权利从来是斗争中取的得的个,当年也不是地主老爷,买办老爷们心善把土地分给泥腿子的

知乎用户 bxfcheng 发表

地皮是国家的,是政府的,房地产最大受益是地方政府

知乎用户 醒时一晚好梦 发表

这么流弊?

就不怕一人发一个红码?

知乎用户 四又七分之三 发表

西安富力开远城了解一下

知乎用户 双木林哥 发表

建议直接取消期房

肯定就没这些烂事了!

……

关键是相关利益方会同意吗??

知乎用户 毛毛​ 发表

法盲太多,按闹分配,建议光棍行动起来!

知乎用户 俟风 发表

现在谈法律??

明说吧,这已经不是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了!

知乎用户 奥宇​ 发表

恶意断供~ 恶意断供~ 恶意断供~

这是费拉不尊重合同的行为~~~

知乎用户 Jack 发表

钱从储户流到银行,再从银行流到地方和开发商手里。

后一个过程里由购房者背了债,但是他们没拿到房子。偏偏这个过程可能在法律上无懈可击,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看待法律呢?

从传统道德上讲他们有理由心安理得地拒绝在没有得到房子的情况下背负被各种 “合法” 游戏包装的债务。

另一方面,事情的严重性不在于这是否有道理,而是这个窟窿到底有多大,能不能通过拆东墙补西墙暂时维持局面?有没有可能传导至其他普通的贷款购房者。

知乎用户 明心 发表

大事不好啦,他们学会报团了,刁民!

知乎用户 不可名状的狗与猫 发表

热搜都没了就不要贱兮兮的自己来搜了,不要不识抬举,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停 dai 属于实际意义上的动摇国本,恐慌效应比打 ren 还可怕,打 ren 的热搜还能呆好几小时呢,说明这件事是真的让上面慌了,必须迅速封杀。

知乎用户 铁刚刚 发表

三代人的积蓄都没了?你还谈征信?

知乎用户 小小东​ 发表

你以为的弱势方: 材料商,工人;他们对外宣称的弱势方: 银行,房地产公司。真以为他们没钱,钱都被拿去做高风险投资了,赚了再施舍,没赚就让底层垫着。不过是没让广大劳动人民逼一下罢了。银行和房地产互相踢皮球,反正钱不能出,不过算盘打的晴天卖伞,雨天收伞的稳赚买卖罢了。

知乎用户 修改匿称 发表

在星域里,每艘战舰都会遵循着自己的宇宙航线,并在整个星系间公开,直到有一天,斯特雅兰战舰发现了一辆不公开航线的舰船。

“前方舰船,请表明你的身份和航线。” 斯特雅兰战舰打开了通讯频道联系。

这艘黑色涂装,船头列装着四门灭舰炮,侧面挂着皇家卫军旗帜的舰船并没有任何回答。

于是,斯特雅兰战舰内展开了一番讨论,“对方完全不予以应答,我舰是否应直接攻击?”

“你没看见对方是皇家卫军的人吗?攻击它等于攻击皇家,我们打得过波兰卡吗?”

“那我们规避?”

“我们的航线都已经公布给其它舰船了,一会遇见其它舰船我们怎么办?”

话音未落,黑色皇家舰船的灭舰炮直接射往斯特雅兰战舰,灭舰炮巨大的蓝色光束直接穿透了斯特雅兰能量罩,击中了斯特雅兰战舰的左舷,舰船碎片洒落在星空当中,混在了小陨石群中。

“撤退撤退!我们找皇家的律队要个说法!” 船长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面对着已经被击破一个引擎且试图逃脱的斯特雅兰,黑色舰船尚未发动第二次攻击。

知乎用户 MarsPoliBie 发表

直接改成现房交易,哪这么多事情,没盖好不准卖,就这么简单。

知乎用户 吟啸徐行​ 发表

违法?你说法治 说的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感恩 发表

是不是后悔没救许皮带了?

知乎用户 人民才是英雄 发表

可以不交房,也可以不还贷,如果就这样一拍两散要不要?吃亏的不是那些个买房的人吗?不过谁说买房的一定不能吃亏了呢?所以去法院起诉啊,这律师说的很正确啊,要按暂停键也要合法的去按,为啥这些买房的人不去法院起诉,是不是怕吃亏拿不回钱?这和做股票一个道理,亏了就哭就闹吗?

知乎用户 Joy 发表

这里面应该没有人把全家老小都作为还款人一起贷款的吧。应该是没有,毕竟这个政策刚出来。

现在你们知道为什么要出这个政策吧。只有你一个人是贷款人的时候,你不还,做死心人没什么大不了,钱放你老婆,你爸妈,你孩子名下,如果你全家老小都是还款人,你钱还能藏哪里?

知乎用户 下一段时光 发表

这新闻早两天,我就在头条本地新闻看到了。评论数量远多过知乎,各种观点都有。

但知乎,真的是特么奇葩,几百个评论,95% 以上(这比例可能我都说少了)都是叫好的,拱火的,危言耸听的。唯恐天下不乱。

但真要他们上街,呵呵,反正我在本地是没有听到一例烂尾楼业主集体冲击相关职能部门的新闻,一例都没有。。

很多年前听到过有一堆人去坐在大桥还是二桥上,给堵了。为什么事已经不记得了。但你说同样是普通老百姓,我如果正好坐着公交车过桥的,遇到这档子事,我会同情甚至支持这帮堵桥的吗?

车上的老百姓只会抱怨,“真是讨人嫌,警察快点来啊,把这帮人都扔边上去”

知乎用户 Nick 发表

房子没了(烂尾楼)

存款没了(交首付)

工资没了(还贷款)

那还怎么活呢?

知乎用户 懷江亦未寝 发表

通过法律途径???

这话你 TM 应该和陈胜吴广说!

知乎用户 老宋 发表

一个人一辈子甚至几个人的一辈子都打水漂了,这时候你才想起谈法律?
别逗了,,,
地产商摆烂,那业主也只有摆烂。
动机很简单,要么你把房子修好。
要么你摆烂业主也摆烂,大不了一起烂。
拿上征信威胁也没用,大部分人也拿不出第二次买房的钱。
就算能拿得出,银行还可能放贷吗?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只是开始。

知乎用户 胡二胖 发表

我买的太原恒大金碧天下的期房,停工一年了,现在还没到了交房日期,今年下来要是还不复工就准备去办离婚,房子在我名下,让孩子跟了老婆,征信想黑就黑吧,最好给我黑的发亮!

知乎用户 神秘狂风 发表

项目停工,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房地产商可能有问题,但根源可能在政府监管的某个环节。从层层加码的疫情防控就可以看出,我们的政府管理部门存在太多的问题,部门之间、地方之间、制度之间相互掣肘,机械、死板管理造成的荒唐事件接二连三,丹东警察因疫情防控阻止正常就医、郑州赋红吗、黑龙江援助上海物质被阻挡在高速路口等等。庞大的政府部门在维护人们正常生产生活方面都做了什么?

业主强制停贷,给政府、给社会、给法律制度都敲了警钟,法律制度是保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的,而不是坑人卡人的。

知乎用户 笑一笑 发表

如果我们把 “银行” 想象成“贷款公司”,是否能看明白?

这就是前几年打压的套路贷啊。

知乎用户 大扬​​ 发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知乎用户 桐人 发表

话说我觉得应该一步到位,只要是期房,不买就对了,省的担惊受怕睡不好的。

这成本也太高了

知乎用户 山河 发表

这不是灵活还贷吗

是我理解有问题嘛【狗头】

知乎用户 太空人 发表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返还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

知乎用户 你的大哥 发表

潘多拉的魔盒打开了,一旦大家都违约,那也就不存在违约了。

知乎用户 毕毕安 发表

年龄越大,遇到的事越多,越觉得小时候的那句口头禅,其实充满了人生的智慧,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知乎用户 沉默的皮卡丘 发表

只要有地方开始,那就停不下来了,还法律手段,8.10-1.00 之后垫钱是因为他们 “或涉违约,应采用法律手段”?你说(),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发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知乎用户 乃公 发表

看了一圈回答下来,作为法律人真的很心塞。为什么老百姓都觉得靠法律不能解决问题,这其实是一件很可悲也很可怕的事情。

知乎用户 12 都是错​ 发表

对于大多数人来讲,一套房子是掏空了现在的存款和未来一二十年的收入的

那么我们的存款和未来收入都已经没了

征信对我们来说意义还大吗?

直接掐断了别人的生路,别人还要跟你讲信用?

知乎用户 雪球 发表

中央什么时候给各地政府上征信??

知乎用户 爱吃浪味仙 发表

这事本质上,是银行拿着业主的贷款给开发商随意打款的时候,他们知道,这是 “业主的钱”,就算开发商跑了他们也无责。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楼盘建成之前。把这笔钱依然认定为 “银行的钱”(不论是通过强制烂尾险还是别的手段)

这不是什么很难解决的难政,这也不像是懒政,这是潘金莲和西门庆联手坑人。

知乎用户 刘先森 发表

所谓法不责众,如果一个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都反对了,有没有可能其实是法的问题?

知乎用户 Victor 发表

卖期房国家不管,银行不管,活该这样

知乎用户 周一思周五 发表

谁不知道是违约?但是有其他办法会这样做?

知乎用户 hxx 发表

持续关注

知乎用户 眼里的蜡烛 发表

老百姓停贷征信会有问题,那政府监管不力信用会不会有问题呢?

对于不守信用监管缺失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是不是应该把监管人员纳入征信黑名单呢?

知乎用户 Listen 发表

刚卖完两套就等换大的了 加油使劲闹 让他们不得安生 来个腰斩 今年过年我不敬天敬你们 动力十足的烂尾楼居民奥利给 给弟弟冲

知乎用户 魔界巨头 发表

清华专家,政府官员大为不解,他们为什么要停贷? 可以把房子租出去还房贷啊,他们没有房子么?

知乎用户 荆棘 发表

老百姓很值得同情,掏空家底就这么点钱,全都砸在楼盘上。有人说购房者为什么要买期房,但是普通老板姓买房的时候,哪知道开发商和银行的勾当,楼还没建好,银行就把钱打给开发商,开发商把这钱霍霍到别的地方了。房子烂尾了,银行不仅不负责,还要老百姓继续还贷款。

现在武汉时代新城全体业提出了抗议:“武汉市汉南时代新城项目逾期交房数月,业主多次现场维权仍无实质进展,数千户业主(已售房源且未结清贷款)决定,若该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内仍未全面复工,业主将强制停还银行月供。”

即使违约,那也是银行、监管机构、开发商先违约。法律要是能解决,为何这么久还不解决。

知乎用户 是我 发表

法律手段?你给我说法

知乎用户 九问 发表

对于普通人,最起码对我来说,100 万就比征信重要了。

知乎用户 笑川天皇 发表

大哥题目有个错别字

知乎用户 eots 发表

全国不愿还房贷的人们,联合起来!

一切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

知乎用户 bydad 发表

你法我笑

知乎用户 狗上树 发表

谁有房贷合同,看下合同的甲方乙方。我印象中这个合同不是个三方合同。

倒霉就倒霉在这,购房合同和房贷合同是分开的,按合同责任义务,还真是合法途径不好办。

知乎用户 未名 发表

地方不会管这些的,地方只要保证桃树能够租出去,以高价租出去就行。至于桃树能不能种上桃子,鬼知道。

承包桃树卖期桃的人,只希望期桃能卖出去,至于能不能给你期桃,不好意思,我溜了。

上刑法的也就集资被职务侵占以及滥用职权,不然就是民事诉讼。

法院很忙的,没空管你的期桃有没有拿到。银行也很忙的,只管你的钱有没有给我。

唯独花了钱买了期桃的人独自承担一切。

知乎用户 人已学废 发表

房地产游戏里谁拿了大头,谁就要为烂尾楼负责

知乎用户 浪里个浪 发表

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你们这么闹只会人外资看笑话,有损中国形象,直接打官司不好

知乎用户 胡岩 发表

古代是农民没粮可征收了,自己都没吃的了,还在乎什么上缴皇粮体面不体面?

房子用开发商做挡箭牌,掏空六个钱包

哦豁,现在屁民也没钱可淘了,已经淘尽了

还在乎违约法律问题?

法律本来是用来干什么的?

法律是用来促进资源的平衡流动的

把屁民的钱包都淘尽了,这是什么法律?

知乎用户 牡鞠仁​ 发表

别尬黑,灵活还贷

知乎用户 铁头浪翻云 发表

最害怕给你富虹马,你知道吗?

知乎用户 九洲清晏 发表

这个强制执行是把房子处理了还是怎么样

知乎用户 dukaka 发表

知乎用户 Robin 发表

太好了 倒逼改革

知乎用户 浅尝辄止 发表

合情合理。建议找开发商把首付款要回来。

知乎用户 七品弼马温 发表

掏空几个钱包买的房停工交房无期,试问如果是你,你还会继续还贷吗?现在也不止是武汉,马上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跟进,无产阶级必须联合起来,不闹下去永远不会有人给解决的!

知乎用户 服务烦恼 发表

征信受到影响?资金链为什么断裂?房地产是不是泡末?地方债怎么还?河南那边银行的钱怎么还?这些事摆在政府面前真的是头大啊

知乎用户 小 salv​ 发表

都不给人家房子 ,凭什么还交钱?

这其中谁在规则上使坏呢?

谁是幕后的既得利益者?

银行是谁开的 ? 房地产又给谁交钱?

懂得都懂!

知乎用户 没意义真的 发表

国际歌唱起来

知乎用户 零的世界 发表

房地产的分化开发!

zf 挖一瓢!

y 行砍一刀!

开发商整一口!

完事了!

还剩些残渣碎屑!

叫业主收拾残局!

要是业主不配合!

铁定上征信名单!

我只能想起李世民的话!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或者:

业主们的行为可以理解为

“唐雎不辱使命……”

知乎用户 1 号 发表

开发商停工,停贷还真有人打赢了官司,

购房者和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就要退钱给银行和业主。

知乎用户 南城浊酒 发表

既然他们认为都发钱等于都不发钱,那都停贷就是都不停贷。

房子没了,还要征信干什么

知乎用户 林路考 发表

再接再厉!权利是自己争取来的!

知乎用户 Tianhy​ 发表

业主一般干不过,只能吃亏

知乎用户 六月飞 发表

武汉的新房烂尾的是很多

知乎用户 冲冲冲 发表

摊上这种事,全家积蓄清空,房价暗跌,还烂尾交不了房,每月还得还银行贷款,大经济形势下未来收入预期再降。种种暴击打下来,感觉跟死差不多了,一旦业主开始躺了,高高在上的人就开始慌了。

知乎用户 AaA 发表

无产阶级能失去的只有身上的锁链。

知乎用户 玻璃鞋 发表

建议各地学习先进经验,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

知乎用户 最爱吃薯片 发表

谈法笑. jpg

知乎用户 凌夜 发表

律师: 你们这样会影响征信

你觉得都被逼的走到这一步的人,他们还在乎征信这个玩意儿吗?

转个别的答主相关的回答

https://www.zhihu.com/answer/2567490374

知乎用户 屁股翘上天 发表

在想,如果这人现在离婚,除烂尾房以外的所有财产全部给自己妻子或者儿女,然后办个百来张信用卡,全部套现,然后转移,然后烂尾楼也停贷,开始摆烂,大不了就被起诉,反正也没钱,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然后用套现的钱开个店,当然,店肯定是前妻或者子女的,每个月领最低工资,每个烂尾业主都这样搞,你说政府会怎么办。

强行薅银行羊毛,

知乎用户 良人不归 发表

热搜没了,散了散了,在讨论下去就不礼貌了

知乎用户 皮皮和蛋清​ 发表

谁来追究监管账户资金被挪用后,银行的责任,开发商的责任?

来个懂行的律师说说

知乎用户 不知道 发表

完看了看当时的制式合同,一般都有标注,逾期超 90 天后… 有权解除合同

知乎用户 研贞 发表

政府的屁股很明显,为了人民服务

知乎用户 方觉夏 发表

都发钱等于没发钱,都失信等于没失信,况且是对方失信在先

知乎用户 醉言无忌 发表

利益与义务成正比,谁拿到最大的利益,谁就应该为事故承担最大的责任。

知乎用户 奋斗 发表

搞笑了

照律师说就不会有烂尾楼了

建议下次问他自己的房子烂尾了

他怎么走法律程序

既然走出这一步

相信很多人就想清楚了

知乎用户 一二三四 发表

法律,银行,企业,政府,他们制定的所有东西,都是针对老百姓的,老百姓的死活,他们是从来都不关心的

知乎用户 AnswerNO.2 发表

希望全国的打工人都认真学习强制停贷精神!!

知乎用户 机器侠 发表

如果律师买了烂尾楼,不知道他能如何维权

知乎用户 echoli 发表

还幻想软着陆不?

知乎用户 约什​ 发表

告知书。业主就是通知一下。 违约也是烂尾楼先违的

知乎用户 ygdoi 发表

期房就不应该出现,国家纵容资本家,或者狼狈为奸,导致无数烂尾楼,害苦了底层

知乎用户 xlb 发表

楼市作为计划经济的一部分,这种烂尾楼国家出钱把后续工程做完算了

知乎用户 欧阳小刚 发表

争取多点老赖,全国 12 亿人没法坐高铁到时候谁急还不一定呢

知乎用户 倒地不起的老司机 发表

准备吃肉粥了,还能怎么办?

知乎用户 夏邑咖咖 发表

为了期房相对较低的单价而选择期房,跟相信理财产品高回报率而被诈骗是相同的性质,

区别就是手机里不会有什么 app 提醒你:购买期房有风险

知乎用户 铁根 发表

自己都先不遵守法律,还叫我们遵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因为烂尾楼变成老赖,都是革命先驱者,支持。

知乎用户 平淡 发表

知乎用户 不存在的 发表

谁能告诉我 国内有多少烂尾房???

知乎用户 Gabriel666666 发表

荷兰打人事件,江西停贷事件,可真是越来越魔幻了,我也不知道美国政府在想啥,一桩一桩的社会冲突,可别真的星星之火,大地燎原!前几年老是听到什么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咱也不知道改了个啥,反而是 yq 之下,公信力不断下降,形势是越来越严峻了!

知乎用户 糊涂人生 发表

你跟他们讲法律,你啥事也干不成,法律就是他们写的,不服就干,最有效,你软他就硬,你硬他就软,亘古不变

知乎用户 粗枝大叶 发表

不得不说,人民群众的智慧果然很赞。

风险不能全扔给买房的人。

知乎用户 ZW Huang 发表

两极反转

知乎用户 silencelzx 发表

王律师是不是想把起诉业主的单接了。这生意很大

知乎用户 山的那一边是什么 发表

有些地方走法律途径等了 80 多天屁都吃到,走斯里兰卡路线 10 小时等来了回应

知乎用户 直男李某 发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真的很优秀(狗头)

知乎用户 周梓佳 发表

你们收了钱结果百姓没房子住,还拿征信吓唬谁呢?

知乎用户 起风了 发表

国家必须要立法,房子必须要现房售卖!

知乎用户 小兔纸乖乖 发表

就得闹

知乎用户 大雾弥漫 发表

买期房,本身就是一种赌博。 房地产商耍流氓,普通老百姓 哭都找不到地儿。

知乎用户 A 蓝皇数据研彩 发表

人家血汗钱砸里面了,花了一辈子心血的房子也拿不到,你还要人家老老实实每个月做牛做马按时还钱?还有天理吗?不要欺人太甚,至于征信,如果非要弄的人家日子都要过不下去了,把人逼到绝境,相关利益方觉得谁更豁得出去呢?

知乎用户 梨白 发表

希望事件继续扩展到全国,倒逼房地产业彻底洗牌。

知乎用户 爆裂鼓手 发表

逻辑思维一旦开窍,骗子就不好干了。

知乎用户 东白 发表

如果法律跟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冲突,那么应该是法律的问题

知乎用户 陈不平不等式 发表

虽然出现了诸多不幸,但是我们的新航母下水了!吼耶!

知乎用户 自由雪熊​ 发表

很简单,保证金谁允许挪动的,把谁抓起来资产拍卖,不抓不管再出啥政策都是形同虚设。

知乎用户 安塔利亚蛙泳 发表

停贷违法,千万不能停止还贷款!业主们受到损失只能向房地产商追讨,但是不能停止还贷款,也没办法把损失转嫁给银行。银行和业主之间的贷款法律关系不受业主和房地产商之间的关系影响。

本话题下,就没有正经回答的,都在说不还贷款有理!只会误导人!

知乎用户 犹唱水中龙 发表

我想问一下,我买房都烂尾拿不到房子了,为什么还要继续还? 房子没有但是钱你必须得还,我真的不是很理解这个世道的逻辑

知乎用户 Ponytai1 发表

这件事,遇到的有很多。从实际出发,律师说的也是事实。如果单方面停贷确实会面临征信破产,被银行起诉的风险。

我们一样碰到这样的事。晋江大清地产公司开发的 “桥南柏景湾” 项目。2018 年 12 月 31 日就应该交房。一直拖到现在。刚开始说停工,后来在业主多方维权和开发商协商复工。工程进度相当缓慢。一直到 20l9 年 2 月才完工。但是,接下来就工程验收交房,一会是水电工程不合格,经整改,水电交付了。后来有是消防没过。结果当地部分业主拿到钥匙搬进去住了。但是,交房手续至今没办。业主多方维权未果。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从 2021 年 7 月,到 12 月终通过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供起诉状,2022 年因为疫情,一直拖到 5 月 12 日开庭。可是,开发商居然不到场。法院要业主们提购房原件,和银行货款原件,还有住建局网上登记录等。这些齐全了,又拖两个多月了法院还没判决。

遇到这种事真是烦人,政府机关办事,也是拖拉。而且,不解决问题。我们曾多次打泉州市市长热线,回答永远都是耐心等待,相关部门正在处理。到现在没处理,我们等待你们已经五年多了,还要耐心等待!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老杨 发表

不要买期房,不要买期房,不要买期房,重要的事说三遍。期房有风险,购买需谨慎。如何看待,只能表示同情,并期望能获得圆满解决。

知乎用户 陈圣 发表

无风险的操作应该是购房人到法院起诉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起诉解除银行借款合同,在法院判决借款合同解除,并且判令剩余银行贷款本息由开发商承担的情况下,购房人就可以无风险地停止偿还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大家可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 2020 年度参考案例之一的: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诉王某等三人及越州房地产开发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王某等三人按揭购贷款够买了某楼盘,结果楼盘烂尾。之后王某等三人提起诉讼,申请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获法院支持,根据(2017)青民初 13 号民事判决及(2017)最高法民终 683 号民事判决,前述《商品房预售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已解除。由于三个合同已经解除,再审法院认为,基于权利与义务均衡的考虑,购房人不再承担剩余房贷归还义务,由开发商承担贷款归还义务。

裁判文书链接:https://www.qcc.com/wenshuDetail/9b85e3ba40878427e1f045ba23021370.html

具体裁判要点如下:
1. 在商品房按揭贷款商业模式下,应充分考虑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之间的密切联系和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问题,避免因强调单个合同的相对性而造成出卖人、购房人(借款人)、贷款人三方权利义务的失衡

2.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亦被解除的,由商品房出卖人将收取的购房贷款本息返还贷款人,购房人(借款人)不承担返还义务

3.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后由购房人返还剩余贷款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购房人责任,对购房人不具有拘束力

不过要注意的是,这个判决是有先决条件的,该开发商明确说明了逾期交房多少天后可以解除合同,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载明了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逾期超过 120 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购房合同中在逾期交房条款中,是否约定了逾期交房后多久时间内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而这个权利就是能停止归还房贷的关键,在可以解除合同的时候,果断起诉,这样就可以直接参考这个案例的判决结果了。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裁判,对方 4 号把我们队 7 号踢骨折了!

黄牌警告!

裁判,他又把 10 号打晕了!

黄牌警告!

裁判,这人怎么俩黄牌还不罚下场?

他现在是 5 号了。

——————这就是法人。

知乎用户 hamc 胜 发表

这热搜撤的真快啊

知乎用户 汤姆是只猫 发表

谈法律就不会烂尾了吗?

知乎用户 晓色的暮 发表

关于 “强制停贷” 四个字,听起来足够爽,也足够过瘾,但是并不建议,原因有三。

一、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

我国是法治社会,法不责众也不再适合,虽然你 “强制停贷” 的时候很爽,但是后续你可能因此影响个人信用,进而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可能会对你及家人以后的生活造成长远的影响;

二、你有维权途径

不论是任何人侵害了你的利益,你都应当首先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立即咨询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你面对合同主体是不同的

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买方合同是你和开发商签的,贷款合同是你和银行签的,现在是开发商对你违约,但是你如果 “强制停贷” 就是对银行违约,所以必须先考虑清楚自己的对方是谁。

综上所述,建议你立即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而不是简单的随大溜违约。

知乎用户 刘广彬律师​ 发表

还搁这吓唬人呢?法律就是对老百姓用的么?你不说资金监管部门不作为违法,也不说开发商恶意拖欠违法,还搁这搁这老百姓违约。真无耻

知乎用户 Dudu 发表

知乎用户 破晓 发表

刚才还在榜首这就找不到了

知乎用户 孤狼拜月 发表

这热搜撤的真快。

知乎用户 买火锅也用券 发表

国内很多事情企业没责任,某些人也没责任,老百姓是天大的有责任。

城乡二元制老百姓负责

贫富差距老百姓负责

烂尾老百姓还负责

老百姓得罪谁了,值当这么收拾。

最根本的原因是老百姓没有斗争权,没有话语权,甚至没有人身自主的权利。

你说这么一说这不和封建没区别吗?

是啊,有什么区别呢?


原来我就说过,房价不是降不降打不打的问题,是房价到这种地步已经绑架了国民经济。

瞧瞧,这是不是很像是首相里的说法

第一步,宣布不是时机

第二部,宣布我们该做,但是现在做不了了

但没办法啊,我是做不了主的,我只能说上面都做过了第一步,那你只能期待这帮人不要做第二部。

你能怎么办,我能怎么办,凉拌。

房价这玩意关乎到国家信誉,为什么呢?因为上一代人也是有劳动贡献的呀,人家享受什么了?一辈子买一套房子好不容易乘一程东风,能够快乐一下。这是房价背景下的大多数人。

今天这批人的价值倒掉了,明天你的价值会不会倒掉?一样会的。

你说我说这个干什么?有没有意义?当然有,因为老百姓是需要从社会发展中获益的,不获益社会发展什么?难道田园乡野不快乐吗?非得一天十二小时加班才快乐?

问题是你工资才涨多少?你的财富只会随着每年高达百分之十的超发货币贬值。

但是你敢投癌股吗?能够稳定获益的不就是房子吗?

房子垮掉,中产就垮掉,中产垮掉,消费也会垮掉,你不会做梦真的会像美利坚这些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发发钱吧?不会吧。那能怎么办,我的评价是凉拌。

房产这个泡沫一破,你猜猜最害怕的是谁?是无用且庞大的公物圆,是每年不断膨胀的慰问经费。想想大明怎么寄的。

我怎么想这代啊,也不会是罗斯福那样的有能加号减号。

我们太会转嫁负担给老百姓了,除了朱镕基还没有哪一个试图去总体性的解决经济问题,所有的方针都是指望老百姓自己去创造,出问题就袖手旁观。

知乎用户 何必东风效西风 发表

双标
流血

知乎用户 小小少年强 发表

无房无贷一身轻

这几年真是崩坏

每每看到这类新闻我都像看好戏一样进来

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社会矛盾类的

病态心理就异常开心

喜欢看这种热闹 想看吊路灯 想看烟花

但这种心态并不是看普通人落魄 烦恼缠身得来的

而是想看这些啊大人们如何解决 如何收场

看他们所吹嘘的美好生活与人民日益崩坏生活之间的矛盾是如何解决的

他们的麻烦越大 问题越难解决 操作手段越突破下限 我越兴奋 就是想刷新落差

而他们是谁我又不知道 不知道为什么就想看他们出丑 但肯定知道他们不是老百姓

所以只能同情受牵连的百姓 庆幸自己没被牵连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两个楼盘停贷,等着业主的只有强制执行 失信 限高 房子被拍卖

几十上百个楼盘停贷,开庭当天上千业主去法院旁听,法院会翻遍法条给业主找一个不承担责任的理由

知乎用户 heheheh 发表

借用一下

知乎用户 沉沉浮浮​ 发表

40 辆大巴应该够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众所周知,法律是维护上层权利和利益的工具,尔等屁民不要多想

知乎用户 罗小黑 发表

饭都吃不上了,难道还在乎征信

知乎用户 红瑛 发表

一定要在网上及时公布最新进展

只有舆论影响力起来了才不会被镇压下去

中国 gcd 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始终坚信我党会把人民的李毅放在第一位

妥善解决各种烂尾楼问题

知乎用户 九九哥 发表

法律不合适,就改法律呗

知乎用户 阳顶天 发表

你说法律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Arry 发表

趣味推理:景德镇,郑州,西安,武汉,?,?,?

知乎用户 茶啊二中张岩 发表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彻底粉碎资本家及其走狗。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无良绿地,违法违规,公然挑衅政府权威,估计迟早会被清算

挪用 48 亿资金的人,是什么背景呢,希望政府早日为民除害!

知乎用户 无知的人类 发表

都上征信等于没有征信,大家一损具损,银行可以把收的利息冲抵工程款,只回收本金,各方退一步,把房子盖起来,减少损失

知乎用户 天天 z 发表

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想知道怎么才能让法院判决停贷或达成停贷协议

有没有先例

知乎用户 小史 发表

知乎用户 李行知 发表

这就是中国特色经济危机,因为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最后所有经济问题都会转变成社会治理问题。尤其是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就会变成周期性的社会治理问题。

知乎用户 月半微 发表

大家要知道,我们一直高呼要建设法治国家,但我们现在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法治,每个踏入社会的人心里都有数。或者可以这么说,中国自古以来,有哪个时期哪个朝代实现了法治吗?

归根到底,儒家思想依旧存在于大部分人的思想中,社会关键的事情还得看人治,看民情看民意来治理社会,如此又怎能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性从古至今一直如此,要实现人性的现代化吗?

今天看了一天的爽文,都是关于集体停贷断供的,说实话,我看了之后,觉得非常痛快,因为大家终于奋起反抗了,我才 24 岁,我还没买房子,如果我早生几年,我大概也是那维权中的业主;同时我又觉得悲哀,读了些历史,发现在社会治理方面,法治方面今天和 2000 年前,1000 年前,没有任何区别。

我觉得网友可以多多整活,太好玩了。你法我笑;你灵活停工,我灵活还贷;你恶意不交房,我就善意开摆,无所谓了,征信是什么,档案是什么,红码又是什么?今红码死,绿码也是死,何不穿上我豫赐的红马褂,反了他的,哈哈哈。

知乎用户 赋码爷 发表

在法律上,你没上诉,法院没判,你就停止供房贷,这会被定性为老赖行为,法院有权利,可以强制执行。

为啥呢?前几天,看到的下面这个法律新闻推送……

不知道当时别人怎么看的。可对我而言,可能是最近看的书有点问题,我觉得这法律条款存在歧视和偏见。

(如果我说错了,理解错了,我是有个法学学位,但是那都还给学校了,把我当成法盲之人就行。错了,可删。)

为啥呢?

我的理解是,为啥只是民事纠纷呢?为啥民事纠纷就是老赖,别的不是老赖了?为啥不能商业纠纷,行政纠纷啥的,一起强制执行呢?

为啥只说民事纠纷,是老赖呢?

河南取款难,那些村镇银行不是老赖?

为啥没有强制执行呢?

法律为啥不说呢?

哦…… 因为这不是民事纠纷?

这个烂尾楼也是。没有按时交房的房地产商,你们咋不强制执行呢?

为啥他们不是老赖呢?

他们没按时交房,他们还不是老赖?

结果就我们老百姓是老赖,地产商,银行,都不可能是老赖……

我们老百姓咋那么没脸没皮?

愿意被你们当老赖呢…… 是吧?

咱们老百姓,就不能被尊重一点?我们老百姓,不能和他们放在一起吗?

我们是没有资格和银行,和地产商相提并论吗?

先把他们和我们放在同一个阶级说话,可否?

是吧?只要放在同一个阶层,我们互相尊重,彼此平等了,那我们承认我们老赖又何妨呢?

可是,你们司法都没有把我们放在同等地位……

你们要脸,你们别吞老百姓的血汗钱……

别房子不按时交付,去存款都不让我们取出来……

你们要脸,也被影响征信,也被法律强制执行…… 好不好?

你们不要脸的时候,那也太可怕了……

咱们司法也好,银行也好,地产商也好,老百姓也好……

平等,公平…… 都要脸…… 行不行?

都别老赖,社会就会更安定了吧……

如果都老赖了,就不要单说一方。彼此最起码有一点点公平…… 求求了……

不是得平等,公正的吗?

尤其是司法,尤其是……

是不是呢?

老百姓有权利要求公正……

惩罚老赖行为,得先从哪里来?是一起来,还是可着老百姓的民事来?

这个烂尾楼,业主们被定性为老赖,那么老百姓会不会以老赖为荣?

畸形的事,畸形的关系…… 总不能长远的……

我期待它变得公正一点……

人间正道是沧桑……

总得有人要求得到正,才可能变得正,对不对?

如果看到的不再是正,满眼都是歪的,斜的,那还有那个能力去追求正了吗?

正能量…… 负能量……

把那些看不见的歧视和偏见,先消除一些吧。

(我的理解如果是错的,可以删除此文。)

知乎用户 坦克 发表

看到没,热搜一会儿就给你们下了,怕别的地方韭菜效仿

知乎用户 Five 发表

好家伙,亲眼见证了平台的无耻,半小时前还是热榜第三,半小时后直接掉出前五十。真有你的。

知乎用户 酷僧 发表

十几分钟内这个问题的热度从第二降到了 19

知乎用户 人傻嘴笨​ 发表

不良征信影响小孩子上学,不打疫苗影响小孩子上学,地段不好的房子小孩子得不到好的教育资源

还有什么?欢迎你们举例?

这些直接捆绑下一代的规定是哪个砖家想出来的?

以前小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

现在小孩子成为了父母的软肋,是韭菜,是人口红利

断子绝孙,真的牛皮

知乎用户 热心村民老徐 发表

这种时候还在分析说老百姓不能断供,不然会怎么怎么样,倡导要用法律途径解决的,我只能说不是水军就是脑瘫。

要是能用法律途径解决,还能有这么多烂尾业主?

开发商、政府,银行,他们三家真的相互监督了嘛?

开发商拿到了老百姓的钱,再拿钱去找政府买地。

银行拿到了老百姓的贷款。

政府拿到了开发商的买地钱。

然后这会儿房子烂尾了,开发商说自己没钱,摆烂。老百姓说那我凭什么还还贷,然后别人跟你说那是你和银行的事情,跟我开发商没关系。搞不搞笑

政府本来应该严格监管,但是他其实巴不得开发商多买点地增加点财政,其中还有数不清的油水,自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去打压维权老百姓去删热搜。

老百姓的钱被他们嚯嚯了,老百姓去跟他们讲法理,他们跟你踢皮球、摆烂。

一两百个烂尾楼业主断供或许解决不了问题,但要是再多十倍、百倍的人呢?

那时候就是民生问题了,那时候问题才有可能真正得到解决

知乎用户 苏星河丶 发表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知乎用户 菊花发大财 发表

先是江西,又是武汉,长沙,这些地名听起来是不是有些许熟悉呢?

知乎用户 青衫 发表

法律有用的话,ofo 就不敢把我 200 押金拿去不还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提到征信,说下我接触到的,有钱的是真不在乎征信,出行就是专人专车,没影响,没钱的更不在乎了,本就没啥可以消费的,征信影响的那些,几乎是没用。

再提征信的可信度,河南的银行给红码事件,已经让健康码没啥可信度,征信的可信度也被部分事情挑战,比如运营商提过的电话卡停用未及时注销导致个人征信异常,结果用户不能异地办理。这种类似的事情只要稍微多一点,征信也就是文明的时候讲讲,涉及个人利益的时候,就不讲了。

知乎用户 一只小沙雕 发表

难道停工的业主他们就想背负着征信有违约记录,影响子女上学,以及消费限制的风险吗?他们想吗?不,一切都是被逼到走投无路,只有团结一致才有一线生机。

无独有偶,在英雄的城市「武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光谷」,发生了同样的悲剧。

武汉最高学历楼盘绿地光谷星河绘烂尾在即

中国光谷,身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以光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竞相发展,本是孕育着中国高科技产业万千高端人才,致力于解决国家在广电、芯片等领域被卡脖子的难题的高新区,却在中心城区赫然矗立着一大片荒凉的烂尾楼。

绿地光谷星河绘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光谷中心城,自 2020 年 12 月首次开盘,半年时间 “九开九罄”,预售回款达 48 亿。业主中很多都是这几年毕业的大学生,响应“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 的一份子,留在家乡建设武汉,武汉市政府 “刚需优先” 的摇号政策让我们顺利地买到了星河绘的房子。绿地光谷星河绘最新的业主学历统计显示,近 2400 户业主中有超过 1414 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近 60%,其中硕士 341 人,博士 41 人,相比于郑州西棠,绿地光谷星河绘更是名副其实的最高学历楼盘。

武汉最高学历楼盘业主心声视频

为何监管专项资金被挪用一空?截止发稿前,武汉城市留言板已有 425 条投诉。

楼盘长期停工期间,两千四百户业主竭尽所能,与房管局等相关机构进行数次会谈,少有成效。无数在汉家庭因为长期停工背负重重压力。昨日,业主们发布停贷告知书,绿地光谷星河绘业主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起停贷。

如今,各大房企陆续暴雷,武汉再一次面临考验,我们不禁要问:武汉最高学历楼盘面临烂尾,英雄城市拿什么留住百万大学生?这一次,希望武汉也能不负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 的美名,不负英雄城市 “敢为天下先” 的担当

知乎用户 汪禹 s 见人 b 发表

很简单的问题,我在京东分期付款买了一个苹果 13 Pro max,提前两个月预售,我分了 12 期,已经还了 2 期,但是这个时候这个店铺关门了,那么我应该怎么办?

1,向京东索回 2 个月付的款项,关闭我分期订单

2,继续向京东还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手机

3,停止向京东还款,前面的钱也不要了

我觉得大部分人都会选第一个,但是为什么同样的事情到了房地产只能选第三个,银行跟政府不应该属于担保单位吗,担保单位不担保了,那谁还敢相信呢。

知乎用户 轻言​ 发表

你不冲,我不冲,革命的火把该由谁来传承?

知乎用户 朝夕​ 发表

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

知乎用户 青楼满座 发表

银行住建局监管不力导致监管资金被挪用,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怎么看停贷都是有理有据的

知乎用户 已重置你的重置 发表

法律就是一个笑话!

知乎用户 功曹昍 发表

这还不好办?建议武汉向邻居学习经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银行把钱给了 ZF 存管账户,ZF 把钱给了开发商,开发商跑了,ZF 赔钱,谁审批 谁负责

知乎用户 甘蔗 发表

这个时候就看出右派或自由主义者是什么货色了。

他们讲道理时,一口一个程序正义。这个时候就不讲程序正义了。

知乎用户 昌哥红茶 发表

这个集体停贷非常好。停贷人多了就不是经济问题了,经济问题转变为政治问题,所有业主的财产政府敢执行试试,天安门 365 天都会有去拉横幅的。

知乎用户 赤壁 发表

想想我们伟大的国家,来一起温习国歌啊

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

前进!前进!进!

知乎用户 沐谷 发表

哈哈哈哈,热搜就这样没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huhuhu 发表

不良征信仿佛成了梁山好汉脸上的两行金印,有金印的人多了就……

知乎用户 Corleone 发表

各位业主,这份公告都是对外的,针对开发商,银行和政府的。提一点建议,建议再拟一份对内的类似合同承诺的文件,表明维权业主是齐心的,共进退的,不可中途退出的,防止后期小部分业主收了好处,退出维权队伍,被外部力量瓦解,同时规定义务,例如: 停止还贷,一定要齐心,如果一部分暗地里还了,而一部分没有还,在后续的维权也好,要挟政府也好,没还贷的一部分人肯定会处于很被动的地位!千万不要质疑今天在一条船上的人,明天就成为了自己的敌人的可能性!

知乎用户 是你的喜之郎吗​ 发表

这什么银行,售后还不如拼多多。我不满意快递刚退发钱就到了。

以后拼多多去造房子吧。

或者

成立个拼多多党?

知乎用户 随风 发表

每刷新一次,某些数字就少一些,大家都懂的~

知乎用户 emelinexiao​ 发表

预售(期房)制度是学的香港的

最早哪有什么 jb 期房制度,要么一个小团体(厂里面)集资建房然后分配,要么就是大集团自己向银行贷款

后来好了,房地产开发商进场了,地方 zf 也回过神来,为什么我自己要跟银行贷款?我不是傻吗?直接让买房的人跟银行贷款,然后转给我就行了。

你以为银行傻?怎么可能,以前房价高歌猛进,外贸形势一片大好,赚了无数美元回来,整个地产行业的蚂蚱有多少:地方 zf、银行、开发商、建筑公司,上上下下多少人可以靠这个吃饭?

以前经济还能发展,只要房价能涨,那都不是事,5 年前月供 5000,现在还是 5000,但现在收入涨了啊。

这两年怎么样?收入不仅没增长,还可能面临 35 岁失业风险,疫情反复搞的外贸行业今年异常艰难,难道国内的钱可以自己变出来?

最后说回期房制度,这个制度让开发商只需要很少的一部分资金,就能撬起十倍几十倍的杠杆,说好的某大 2 万亿负债,它本金有多少?里面多少是全国买房人贡献的?

说的不好听点,你能搞这么大,不是时代运气,你凭啥?

赚钱的时候许老板风光无限,亏的时候,哦,就说买房者是向银行借款,跟我房地产公司没关系。银行说,我只负责贷款,不负责审核。

扯 nm 呢,老百姓 30 年的贷款,就房地产公司一句话糊弄掉,你许老板真的不怕被吊路灯吗?这才离审判村里为富不仁的土豪地主多少年,就敢这么张狂?你比美国人还更狠啊。

还有地方 zf,出让金是有部分建设城市了,但还有部分呢?是不是给 gwy 付工资了?

你这不是服务,你是直接剥削!老板还知道给工人两个枣呢!

本质就是期房制度没有严格监管资金,被房地产公司挪用,全国各地调度资金,美其名曰周转快。

天天走钢丝是爽啊,四两拨千斤是爽啊,现在被千斤压着,爽不爽?

别人我说什么企业盈亏正常,但凡规定的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单项目单用,难道这钱还能比买房人打进去的少?钱呢!?我钱呢!?

另外有说是跟银行签的贷款协议,好了,说美国法律太深奥,只有中产以上才能打的起官司,现在我们比美国更先进。买房人违约,关其他方面什么事?

弱势群体就是这样,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拿捏。

不过,只是时候没到,到了报应时候,地方 zf,银行,开发商,你们以前吞多少进去,就要吐多少出来。如果一毛不拔,就等着继续矛盾积累吧,到时候就不是吐不吐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法律有用, 就不该让开发商烂尾

如果法律没用, 就别阻止老百姓停贷

知乎用户 隔壁小王 发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知乎用户 旺仔​ 发表

一根筷子轻轻被折断

十双筷子牢牢抱成团

一个巴掌拍也拍不响

万人鼓掌声呀声震天

同舟嘛共济海让路

号子嘛一喊浪靠边

百舸嘛争流千帆进

波涛在后 岸在前

一支竹篙耶

难渡汪洋海

众人划桨哟

开动大帆船

一棵小树耶

弱不禁风雨

百里森林哟

并肩耐岁寒 耐岁寒

一加十 十加百

百加千千万

你加我 我加你

大家心相连

同舟嘛共济海让路

号子嘛一喊浪靠边

百舸嘛争流千帆进

波涛在后 岸在前

知乎用户 anonymous 发表

不错不错,江西革命老区来了个好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知乎用户 雪幽魂 zooYY 发表

银行把专项资金挪用给开发商的时候干什么去了?开发商跑路了房子不盖了,业主凭什么还贷款

知乎用户 小 d 丶调 发表

这些暴民还反了天了,应该立即派军队镇压。自古就有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 中华传统,岂能在这里就断了?

知乎用户 PengQingYao 发表

对抗的代价其实很大,老爷们键盘敲击一下修改一下你的信息状态,你的生活就彻底乱了,你以为的破斧沉舟,甚至有些悲壮,在老爷们眼中也就是个笑话。情感上支持他们,这又有什么实质帮助呢?

我觉得最大的借鉴,是悲剧没有开始前,还在观望买房的人,这场盛宴,已经到了收尾阶段,坚定的不参与这场闹剧,避免人生陷入这种不幸。

知乎用户 test123 发表

真你妈搞笑,强制停贷绝对会成为一种大趋势,你以为老百姓都是傻逼??

知乎用户 王 banxianer 发表

感谢江西老哥,两年后成都接力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做核酸都能上征信,吓唬谁?征信这玩意,随便吐口痰都可能上,有毛用?

强制执行?一堆烂尾楼,执行去吧!

交房无期,到底是谁先违约?老百姓不想花冤枉钱,就违约,就违法?法律只管穷人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用花呗在自动售货机上买饮料,饮料卡住了没掉出来。没人管这事,你唯一能找到的人是支付宝,然后你让支付宝帮你承担这损失,你说这叫法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中国的楼市打根上就烂了,相关立法机构,这么多年了,毛都没有立出来

知乎用户 高松 发表

停贷风波叠加河南村镇银行暴雷,奉劝各位抓紧把银行存款取出来吧,最好买成黄金,防止他们开动印钞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年头,几辈人努力,好不容易凑了个首付,在城里买了个房,最后房子烂尾了,去 xxx 处维权,被码给红住了,不交贷款,上失信名单了,真好,谁是我们的敌人?

知乎用户 不死鸟一辉 发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知乎用户 爱吃胶皮糖 发表

在这场烂尾的 “盛宴” 里,根本原因是房产预售制,而 zyzf 和 qgrd 是这场 x 的始作俑者!

制定一项制度,对该制度会产生的可能后果怎么会没有考虑到呢!?房产在中国这可是影响 10 多亿人的大大事啊!

房产预售出去了:

资金怎么监管怎么使用?

开发商卷款跑路了怎么办?

房子烂尾了怎么办?

这些非常明显非常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房产预售制却没有制定一点解决办法!一个制度的出台却不考虑后果,这不是耍流氓耍无赖是什么!!

而且烂尾也不是现在才出现,多年前就不断有烂尾的新闻出现!别的法律法规都是不断研究完善,这个房产预售制二十多年在不断出现烂尾出现民生问题的情况下却 “纹丝不动”,可见这个不完善的制度的水之深,也深深说明这个制度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就是代表了庙堂老爷们的意思:即所产生的后果我就是不在这个政策上制定处理方法,我不担这个售后的责任!出了问题再说,随机应变!

看到了吧,这就是现在全国各地烂尾楼现状的根本原因,地方领导们都在推脱、敷衍、打太极、和稀泥,反正没有政策规定我要怎么处理,关我什么事呢!

希望现在全国各地的呼声、呐喊甚至反抗,能让庙堂之上的人们感到一点重视,能改变甚至撤销这个政策,让这个让无数人跌落悬崖的政策,不再去伤害深爱这个国家的人民!

知乎用户 Yin.jp 发表

本回答用于加热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烂尾楼先违约的,法律管了吗?相关部门管了吗?

知乎用户 匿名人士 发表

支持…

平时生活压榨压榨就算了,背个几十年贷款走一步算一步也就那样了。你不能搞的一点底线都没有的把人往死里推啊,买个房烂尾还要还贷,存个款还会蒸发。合着银行的买卖都是一点钱都不能赔的,这社会究竟是人民当家还是银行当家了?

人民可能也是当不了家,至少不好活了可以啥都撒手不管,也没那个义务和情怀为这片土地再撑起什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能让百姓上征信,那些家园破灭的老百姓就敢让你上生死簿。

知乎用户 路过的 发表

中国老百姓是真能忍,不把他们逼到要死的地步,他们是不会反抗的。

知乎用户 kung 发表

去房管局的网站上看看信用评价就发现问题了,每年扣分都会重置,那还监管个啥?形式主义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知乎用户 秋慕小 发表

业主从区里到市里到省里到部委层层信访仍然得不到任何有效的解决方案,任由资本家割韭菜,才出此下策。。停贷实属无奈之举,上不上征信,打不打官司又有什么影响,毕竟普通家庭掏个两百万出来如果烂尾了就直接家庭宣告破产了,还要征信干啥。。

知乎用户 阿八 发表

银行把钱给了业主,业主把钱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承诺把房子建好给业主,业主拿期房抵押给银行

以上四个过程同步进行

储户把钱存进银行,银行放贷给业主。如果业主不还钱,银行可能会倒闭,储户承担全部风险。

看似业主和开发商闹,其实是业主和储户闹

有天大的理由: 借钱是要还的

业主遭遇了烂尾楼或房价下降,如果不还钱,所有人一起被卷进去。这种行为破坏了所有世间法则,以后谁借钱亏了都可以【强制停贷】,谁敢存钱?但是,谁都敢借钱!

如果【强制停贷】有了法理基础,我准备把钱全部取出来,放在家里,以后与银行不再发生任何业务,既不存也不借

不谈程序,不谈制督,老百姓只谈钱

知乎用户 凛冬骑士 发表

知乎用户 无心 发表

我的房子也烂尾,差不多完工 80% 了,利率上调 20 的贷款,30 年,等我 60 岁才能还完,贷款 40 完,老老实实还 30 年相当于要还 80 万,你说焦虑不焦虑,还能有未来吗,我挺乐意看见这个场面的,如果需要我加入他们,我会毫不犹豫的加入,一个人力量是渺小的,一个人打官司也是弱小的,但千万人拧成一股绳,真的就关系到民生,这样的力量才能争取到自己的利益,先富并没有带动后富,反而在割韭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

知乎用户 风起日落 发表

这哪叫停贷,这叫特别缓缴行动

知乎用户 笑风 发表

指望不上法律法规的时候,人民是会自救的,相信人民的智慧。

知乎用户 李先生 发表

如果法律是压迫劳苦大众的枷锁,那就只能被打破。套用长沙业主们的一句话:“饭都吃不上了,还在乎法律?征信?”

知乎用户 与天无极 发表

你讲法,它耍赖,你耍赖,它讲法,唉正反好人都让它当了。有些人,以为背个法条啥都解决了,妈蛋这是社会事件,啥都没有了谁还给你讲法,反正大家都光屁股谁怕谁,捅破了更能迈进法治社会,支持老表!

知乎用户 云与海的彼端 发表

在别的地方看到一个合订本

知乎用户 骑自行车的叉烧包 发表

烟花的引信已经点燃了!

知乎用户 别封我号 发表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知乎用户 李查查 发表

持续更新中,我不相信 1034 个回答,排名第二的热搜,直接跌出前 50,绝

20220712,18:46

知乎用户 千清 发表

恒大保交楼

业主保还贷

什么时候交楼,什么时候还贷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当老百姓真的太难了,辛苦一辈子甚至下一代人倾注的心血买的房子不能住,这边还要每个月还着房贷,就像付款了,没有按照约定收到商品一样,能怎么样,银行照样的收取高额利息,就不能宽容下,降一下利率或者免息还月供,房子没得住,钱一样得供着,这和抢劫有什么区别,何处为家,家在何处,何其多的身不由己

知乎用户 冰心透心凉 发表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乎!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知乎用户 若有所思 发表

烂尾不应该由百姓来承担。业主早就应该这样,银行房贷的时候开发商开心,银行开心。烂尾的时候凭什么让业主承担全部风险。开发商没事,银行没事。

我今天去税务局交了房屋契税。我买的这个房子也有十年了,后来开发商资金断裂,一期勉强能住,二期直接烂尾。

我买的是一期,住进来之后,这么没有任何的配套设施。业主十年漫长等待,终于在今年通知可以办证

但是我们要接受现在没有任何配套设施的情况下验收完成。十年,业主们能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了,还能有什么奢求呢!

老百姓买房是一辈子的积蓄,凭什么拼死拼活的养开发商,养银行,最终自己一无所有,求告无门呢?

[

我又说错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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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wenni​ 发表

引自《毛泽东选集 Ⅰ》摘录: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版本:人民出版社

1、中国的一句老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就是说,现在虽只有一点小小的力量,但是它的发展会是很快的。

2、我们看事情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

3、现时的客观情况,还是容易给只观察当前表面现象不观察实质的同志们以迷惑。特别是我们在红军中工作的人,一遇到败仗,或四面被围,或强敌跟追的时候,往往不自觉地把这种一时的特殊的小的环境,一般化扩大化起来,仿佛全国全世界的形式概属未可乐观,革命胜利的前途未免渺茫得很。所以有这种抓住表面抛弃实质的观察,是因为他们对于一般情况的实质并没有科学地加以分析。

4、如问中国革命高潮的是否快要到来,只有详细地去察看引起革命高潮的各种矛盾是否真正向前发展了,才能作决定。

既然国际上帝国主义相互之间、帝国主义和殖民地之间、帝国主义和它们本国的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发展了,帝国主义争夺中国的需要就更迫切了。

帝国主义争夺中国一迫切,帝国主义和整个中国的矛盾,帝国主义者相互间的矛盾,就同时在中国境内发展起来,因此就造成中国各派反动统治者之间的一天天扩大、一天天激烈的混战,中国各派反动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就日益发展起来。

伴随各派反动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军阀混战而来的,是赋税的加重,这样就会促令广大的负担赋税者和反动统治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发展。

伴随着帝国主义和中国民族工业的矛盾而来的,是中国民族工业得不到帝国主义的让步的事实,这就发展了中国资产阶级和中国工人阶级之间的矛盾,中国资本家从拼命压榨工人找出路,中国工人则给以抵抗。

伴随着帝国主义的商品侵略、中国商业资本的剥蚀和政府的赋税加重等项情况,便使地主阶级和农民的矛盾更加深刻化,即地租和高利贷的剥削更严重了,农民则更加仇恨地主。

因为外货的压迫、广大工农群众购买力的枯竭和政府赋税的加重,使得国货商人和独立生产者日益走上破产的道路。

因为反动政府在粮饷不足的条件之下无限制地增加军队,并因此而使战争一天多于一天,使得士兵群众经常处于困苦的环境之中。

因为国家赋税加重,地主的租息加重和战祸的日广一日,造成了普遍于全国的灾荒和匪祸,使得广大的农民和城市贫民走上求生不得的道路。

因为无钱开学,许多在学学生有失学之忧;因为生产落后,许多毕业学生无就业之望。

如果我们认识了以上这些矛盾,就知道中国是处在怎样一种惶惶不可终日的局面之下,处在怎样一种混乱状态之下。就知道反帝反军阀反地主的革命高潮,是怎样不可避免,而且是很快会要到来。中国是全国都布满了干柴,很快就会燃成烈火。“星火燎原” 的话,正是时局发展的适当的描写。只要看一看许多地方工人罢工、农民暴动、士兵哗变、学生罢课的发展,就知道这个 “星星之火”,距“燎原” 的时期,毫无疑义地是不远了。

5、前委给中央的信上说了红军的游击战术,那里面包括了近距离的分兵:

“我们三年来从斗争中所得的战术,真是和古今中外的战术都不同。用我们的战术,群众斗争的发动是一天比一天扩大的,任何强大的敌人是奈何我们不得的。我们的战术就是游击的战术。大要说来是:‘分兵以发动群众,集中以应付敌人。’‘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固定区域的割据,用波浪式的推进政策。强敌跟追,用盘旋式的大圈子政策。’‘很短的时间,很好的方法,发动很大的群众。’这种战术正如打网,要随时打开,又要随时收拢。打开以争取群众,收拢以应付敌人。三年以来,都是用的这种战术。”

6、我所说的中国革命高潮快要到来,决不是如有些人所谓 “有到来之可能” 那样完全没有行动意义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种空的东西。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知乎用户 KEANU 发表

一方面,准业主付了:首期款 + 银行的按揭贷款 = 房子的全款,付了房子全款就等于拥有房子的产权及居住权。这本是一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但硬生生的被做成了 “期货”,钱交了,“货”要等段时间,现在这个时间是遥遥无期。很明显是 “交货” 的违约了,且违约责任承担不起。

另一方面,首期款是直接付给了地产商,按揭贷款银行也应该付给地产商,但是如果地产商之前做了开发贷,这钱就给不了地产商,所以,在这个环节上,房子卖出去了烂尾,银行没啥损失,房子没卖出去烂尾,而地产商又还不起钱,银行才有损失。

银行,在这件事上它只是个中介,目的是赚取资金的利差,也是属于商业组织是需要盈利的,没出风险大家都开心,出了风险银行也会出现损失。按照刚刚上面的逻辑,房子卖出去了烂尾,银行没损失的前提的按揭贷款要能按时收回来,现在准业主们集体断供,银行当然坐不住了,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该找地产商才对嘛,地产商付不起这个责任,就应该由监管部门负责,导致资金挪用就是监管不力所致,这种关乎民生的事件,国家政府就应该出手,把项目接手过来,把房子盖完。河南村镇银行事件,不是也有解决方案了吗?

失信人员环比增长率 51%,单月增长人数已超 10 万人。年初因断供,四大银行起诉超 20 万人的传闻是真实的,年内失信人员超过 800 万人已成既定事实。

事情一码归一码,考虑清楚,希望不要拿自己的征信前途去做无谓抗争,让子弹飞一会,静待事情的进展。

知乎用户 吉豆三 发表

这哪叫停贷,明明是为还贷按下 “暂停键”

知乎用户 黑发的青年 发表

14 点 15 分左右,我午觉醒来在知乎看到热榜第二是这个,然后去刷微博,看到微博热搜前十是这个,打算带话题发个微博,然后看了下阅读量,3!一般带话题的阅读量都是几千起步。我怀疑出了什么问题,打开热搜一看已经无了,又是一片岁月静好

返回知乎来看,热榜也无了,你俩卧龙凤雏 APP 搁这搁这呢?

知乎用户 子木先生 发表

刚刚还在热度榜上,这么快就被压下去了

知乎用户 卡阿里郎 发表

我不能理解的为啥每次爆出民生问题的时候,监管单位都是缺失和失职,但最后好像也不了了之了。

知乎用户 小木木 发表

搞房地产把世界上最吃苦耐劳的人民逼得要断代

把最重视家族传承的人民逼得不敢要后代

把最愿意拼搏奋斗的人民逼得要躺平

真的划得来吗

知乎用户 嚯嚯嚯 发表

刚刚热度第二名,现在热度没了

知乎用户 王大大 发表

好啊!能不能让负责监管的官员们还贷呢?比如拍卖资产,或者卖到非洲作奴隶。

知乎用户 xyssyx 发表

知乎用户 Little Chuckle 发表

再这么下去,很可能刑法要加一条恶意停贷了

知乎用户 梅西 发表

西安的烂尾楼住户们,快看看

知乎用户 海底一颗星 发表

现在的互联网已经容不得说实话了,凭什么好人就得让人拿枪指着!!

知乎用户 Y 先生 发表

特殊问题应特殊处理,法律不外乎人情,工地老板也不是故意的,老百姓买房子也不容易。应该给他们全额退款,但别告开发商违约。

知乎用户 有所思 发表

开始降热搜了

知乎用户 HILL 发表

说一个基本逻辑,贷款买房,意思是你找银行借钱去开发商那边贷款买房。

房子是开发商的事情,借钱是你找银行借的钱。

知乎用户 浮光​ 发表

借个楼,强制停贷汇总 https://zhuanlan.zhihu.com/p/540491807

知乎用户 墨池梓 发表

此评论仅用顶上热榜第一,因为我也刚花掉了打工四年攒的钱给父母买了套养老期房今年十一月交房,但是现在已经停工了。

知乎用户 Ping 心而论 发表

非必要不还贷

知乎用户 马卡 发表

最近,全国多地多个楼盘业主,给官方及银行发了全体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涉及长沙新力铂园、武汉绿地光谷星河绘、南昌新力城、武汉恒大时代新城、景德镇恒大珑庭、郑州名门翠园等多个项目。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有 14 个楼盘发布公告 “强制停贷” 涉及 4.6 万业主,总房款 347 亿!

知乎用户 TommyL 发表

#武汉一楼盘停工业主打算强制停贷# #首个国家级高新区强制停贷楼盘 #光谷绿地星河绘# #武汉最高学历楼盘即将停贷 讲个笑话:武汉百万大学生留汉计划,让你刚需住房烂在这里,你就永远留在这里

知乎用户 Ekko 发表

热搜第二

知乎用户 仲臸 发表

我买了烂尾房你说怪我倒霉?我倒是 ***。该还贷款还贷款,停贷了要起诉拉黑我

我祖祖辈辈地里刨食,不偷不抢,就因为买了个房交了钱,房子烂尾了,我首付没了,还了 1 年的贷款没了,现在你还要执行我名下财产?我也没财产呀,卡里不能放钱,放了就被划,我都没办法找工作,这不是把人往死逼嘛。现在钱没了,房也没了,说好的女友也分了,父母因此气病了,我也失业了,被拉黑也打不了工了,接下来我要怎么办?

我不是人,人不能是这样子活着。

知乎用户 据说三千公里 发表

知乎用户 波兰来客 发表

知乎用户 馄饨好好吃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给每一个回答点赞。

盛世如你所愿

知乎用户 跑跑朱 发表

大家都上征信,就等于大家都没上。

知乎用户 林有朴樕 发表

停贷我觉得还不够,应该把首付和之前还的钱都要回来

知乎用户 devil 阴郁 发表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最好的了,货要验清两不欠

知乎用户 一只小木船 发表

身为一名购房烂尾者,11 年买房,原定 12 年底交房,因资产转移国外,房地产烂尾,在还一年多贷款后开始停止还贷款。我们从区 市 省 中南海一级一级往上告,但是到中南海第二天连门都没进就被扣押身份证并找当地区委会官员来接。后在上百户拒绝还贷款后,银行曾冻结一个月微信的钱,后来谁也没找过谁,不过房子至今烂尾至今。

知乎用户 Mars 赵 发表

法律是统治阶级维护其意志的体现,政府是统治阶级维护其利益的工具。法律没什么神圣的,政府也没什么神圣的。饭都没吃的了,房贷谁爱还谁还,征信谁爱看谁看。

疫情只是导火索,没有疫情炸药桶也在那。谁制造的炸药现在越来越清楚了。

被奉为神的所谓 KK 大神,整个思路还是封建社会那一套,疲民弱民辱民。靠房地产真的能把债务转移给民众?拿了这笔钱真能产业升级?最后国企央企靠公租房继续永恒收割?计划是这么计划的,结果一个都不符合。

房地产只是开始,等房地产把危机传导到银行后会更加精彩。

知乎用户 深海潜水员 发表

都上征信等于都不上征信!

知乎用户 李泠玥 发表

停贷的群众以为这回声势浩大,赢定了!可你们看看你们空空荡荡的双手。你们拿什么赢。

知乎用户 大队长赢麻了 发表

难道你不按时给房,我还要继续还贷?

知乎用户 不干正事的温迪 发表

烂尾楼停贷现在看是还款人被上的是人民银行的征信,往后看么,某些部门上的可是人民心中的征信啊。

知乎用户 芬芬扰扰 发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知乎用户 薛凯乐 发表

就不该存在期房的制度! 就不该有公摊面积的说法! 老爷们钱还没赚够吗

知乎用户 璇儿 发表

小麦没成熟不让割,房子没盖好让卖

知乎用户 南屏晚风 发表

这个事不解决,老百姓要吃人

知乎用户 止水 发表

如果真这样,征信也不过是一纸空谈罢了,规定征信的人自己的征信都烂得跟 shit 一样,好意思给别人扣老赖的帽子?

知乎用户 再见孙悟空 发表

知乎用户 卑鄙的异乡人 发表

来了来了,烟花汇演终于来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赞同全国烂尾楼业主抱团取暖

知乎用户 Sia 发表

江西老表不愧是老区民众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一带动,全都跟进了

知乎用户 闪电侠​ 发表

若是真逼急了,停贷都是好的。真的就没人能管烂尾房了吗

知乎用户 洺之 发表

这下啊,这下是星星之火燎原了,击鼓传花开始喽

知乎用户 顾逸晨 发表

大家都是老赖,就没有老赖了

知乎用户 Dennis 发表

房子烂尾了,房贷却还要继续还,任谁不泪两行? **每一个烂尾小区,背后都是成千上万无家可归的家庭。**如果不是实在没辙,谁又会放弃征信去和 30 年贷款去做对抗呢?

钱交了拿不到房,停止供贷还成了违约人,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为什么吃亏的永远是购房人?

回到这件事情本身,其实业主再去骂开发商已经没辙,因为他们没钱,已经选择摆烂了。

所以这次,所有的炮火都集中给了银行。认为银行违规放贷。

按理说购房者向放贷银行借钱,但放贷银行是不能把贷款随意转给别人,而是必须按照与购房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在指定条件下(封顶以后)将钱转给指定账户(监管账户)。

这里就涉及了业主这次申述的核心点:

为什么没有封顶,银行就把贷款转给开发商?
为什么降按揭贷款资金违规划入非监管账户?
作为预售款资金监管银行,银行有没有履行资金监管义务?

如果银行在项目还没封顶的时候,或者达不到指定条件之下,就把钱转给开发商,那就意味着购房者没有收到货款,事实上业主就没有向银行借钱。

而银行自己愿意把钱借给开发商,那就是放贷银行和开发商的事情,和购房者无关,所以贷款不应该由购房者继续还,银行要收钱应该去找开发商。

(如果银行觉得被开发商欺骗,建议赶紧去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起诉哦。)

并且,业主的申述和质疑,并不是口说无凭,早在 2003 年曾经出台的 “121 号文件” 中就明确表示:

建筑不封顶,银行是不允许发放贷款的。

如果要提取资金,需要提供:

授权委托书、申请报告、工程进度节点相关证明材料、监管银行流水,以及单位竣工验收报告。

准备好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开发商才能提取监管账户的资金

所以申诉属于有文件可依,对于购房者而言,想让自己从泥潭里走出来,那就是只能让银行代替自己走入泥潭了。说白了,最后的锅不应该由购房者一方独自承担。

知乎用户 小启看房 发表

我们两年前在潍坊买房,阳光 100 的,现在也是延期交房,先是延期到今年 6 月,现在又要延期到明年 2 月。之前有业主找政府,政府第一件事就是让我们业主群解散了,现在我们组织都没了,也不知道怎么维权!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能叫停贷,应该叫灵活还贷,是好事

知乎用户 梦成 发表

他妈的就会欺负国内老百姓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房地产一个完美的法律闭环是关于如何收割人民的,现在人民不干了,让你闭不了环

知乎用户 隔壁老王 发表

既然房地产商可以 “灵活” 交房,那业主也可以 “灵活” 还贷

知乎用户 姑且随风而去 发表

__之火,可以__。

知乎用户 ThenMorning 发表

这合理吗,这很合理。

知乎用户 小伙砸 发表

不知道开发商上没上征信?

知乎用户 日已白​ 发表

评论不多,点赞不少

知乎用户 从过去到现在 发表

江西赣州恒大悦龙台也延期半年多,下一个停贷的就是我们

知乎用户 刘辉​ 发表

选择大于努力,这回房奴们总算找对方向了。

知乎用户 云心书院 发表

我建议贷款五万以下 (含) 的业主,可以先行垫付给银行,银行近期请关注具体公告。贷款五万以上的还款时间另行通知。

知乎用户 Henry HSU​ 发表

只要全国人民都征信有问题,那就等于都没问题

知乎用户 菜峰 发表

烂尾楼先违约的,政府管了吗?为什么只制约弱者!!! 国家也不管对吧! 烂尾楼了为什么还换房贷?????? 没道理啊

知乎用户 客观生活 发表

好!造反有理!

知乎用户 xxxxkkkk 发表

应该叫做灵活还贷

知乎用户 nice 发表

大家都这样干了么。。。前几天才看到一个。

知乎用户 Alenfun​ 发表

追索权房贷

你听没听说过

只要你有工资

你就必须得交

知乎用户 愿者上钩​ 发表

农业税靠江西老表打响第一枪,烂尾楼也要靠江西老表打第一枪。江西老表不容易。

知乎用户 哇咔咔 发表

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

知乎用户 青云 发表

能不能说假一赔十啊?

我买了房,只能给个毛烂尾楼,不是新房,那不就是卖假货吗?

知乎用户 圆心 发表

为人民服务

知乎用户 凤城十三郎 发表

善意烂尾

恶意停贷

知乎用户 一条咸鱼​ 发表

支持,团结起来

知乎用户 黎明的曙光 发表

流汗黄豆. jpg

知乎用户 叫啥嘞 发表

以防万一,钱都转到安全的账号比较好,400 亿明抢都干得出来,强制交纳是必然的。

知乎用户 神灵 de 伊甸 发表

都停贷等于都没有贷款

知乎用户 vent 发表

过不了多久,全国都会这样,变成社会问题。

知乎用户 开学了 发表

冰山一角罢了,往后会有更多更多更多雷爆出来…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知乎用户 别急仇恨你的她 发表

饭都吃不少了,征信就没用了

知乎用户 科伦坡 发表

先说结论,没蛋用!除非银行还负责资金监管,否则这就是法律上明明白白的违约事件。至于想把事情弄大追求个法不责众的还是洗洗睡吧。你们算个什么众?武汉 2000 万人口,1000 万户差不多了吧,一个楼盘几千户业主撑死了,你一个万分之几的算个什么众?你是少数中的少数好吧!这个事情都是有标准流程的,先是征信不良,恭喜你,信用卡自己网贷的额度会急剧下降,直至接近于无。你们以后寅吃卯粮是不可能了,自己挣多少花多少吧。然后如果六个月以后还不恢复还款,一般就会给寄通知单,这时候吃公家饭的就得注意了,再过六个月不还,就可以起诉了,贷款人当然是第一还款人,开发商在交房前是连带担保人,如果一切顺利,再一年银行就可以要求强制执行了,你名下的资金都可以划转了,然后也上了老赖名单,公务员和事业编估计是做不下去了,私营企业也很难。至于闹事儿,如果有大量的人能放下工作请假几个月还是有不错效果的,关键是这种事儿能组织几回呢?

知乎用户 王剑剑 发表

我就说上车的时候为什么要赶着买期房?

因为房价疯涨早买早赚。

刚需接盘不算,那些买来投资的,有啥资格在这里闹事。

投资有风险,愿赌服输不懂?

知乎用户 小宝纽币 发表

最朴素的法律是自然法

知乎用户 楓尘的观星台 发表

不要拿「 」当挡箭牌。

万万没想到这话居然能用在这里。

知乎用户 Yellow 发表

这是我们这种韭菜能免费看的新闻吗?

知乎用户 uta 发表

法律有用的话,哪还会有现在这么多事,揣着明白装糊涂。

知乎用户 莫比乌斯 发表

其实我觉得这个社会一直在欺负老实人,一直

知乎用户 百清草堂 发表

你给我讲法律

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Stefen​ 发表

近期,多个城市都出现业主意欲 “停贷” 现象。

在网络热传的 “武汉时代新城全体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显示,“武汉市汉南时代新城项目逾期交房数月,业主多次现场维权仍无实质进展,数千户业主(已售房源且未结清贷款)决定,若该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内仍未全面复工,业主将强制停还银行月供。”

另一 “景德镇市恒大珑庭的强制停贷告知书” 显示,如果项目未能在 2022 年 10 月 20 日之前全面复工,所有业主将会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全面复工。“强制停贷后的损失,将由相关利益方共同承担,任何单位不得再次损害业主的任何利益。”

此外,近期多地烂尾楼业主都发布声明,要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相关项目完全复工为止,涉及城市包括河南省的郑州、商丘、新乡、南阳、周口,以及山西、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广西、陕西等多省份内的城市。

据第一财经,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表示,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

举全家之力买的楼盘遭遇停工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20 年 10 月,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最终将其在武汉的第一套房子买在了汉南的时代新城,彼时距离夫妻两人离乡来武汉工作已是第 7 个年头。

“因为一直以来工作不稳定,租房也不稳定,女儿一直留在老家。但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想在武汉稳定安家、把女儿接到身边的想法越来越强烈。特别是经历了 2020 年初武汉疫情最严重的几个月,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生命的重要,因此在疫情后我们就决定买房。”

7 月 10 日下午,张女士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夫妻两人均在私企上班,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受当时武汉限购政策的影响,两人只能在武汉郊区买房。

最终两人以总价 75 万元、首付 30 万元、月供 4000 多元买下了时代新城一套 98 平方米的新房。而选择购买时代新城,主要还是看中了该项目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首付不仅花光了我们两人和公婆的全部积蓄,还从亲戚那里借了些才凑齐。” 张女士犹记得签完合同当天,夫妻两人憧憬一家三口住进新房后的喜悦。

武汉时代新城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截图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受访者提供

然而好景不长。

2021 年 7 月,由于开发商 “爆雷”,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当时听到消息我都懵了,不知道如何是好。去工地看到现场一个人都没有,而我们买的那一栋才修到 10 几层。**就这样每天心里承受着折磨,也不敢告诉公婆真实情况,因为那些钱已是他们存了十几年的全部积蓄。”

然而祸不单行,去年底张女士的公公查出了肝癌。“这更让我们不敢告诉他,怕他精神会垮。” 张女士告诉记者,“在知道公公得这个病后,我婆婆也曾让公公把他的私房钱拿出来治病,但公公明确表示‘这个钱是给儿子房子装修用的,谁都不许动’。每当听到这些我们心里都五味杂陈,但房子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老人家能不能等到交房那个时候。”

张女士只是数千业主中的一员。

公开信息显示,武汉时代新城项目占地 210838.9 平方米,规划住宅 36 栋,总户数 5032 户,其中一期有 3500 户,二期截至目前为 1200 户。2019 年 9 月 15 日该项目首次开盘,一年时间里就已完成销售 3264 套,并凭此一举获得了武汉 2020 年上半年销售面积、销售套数双料冠军。

然而,原本应于今年 3 月 30 日交付的时代新城一期房源到如今尚无定期。业主李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 6 月 28 日,开发商武汉楚水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延期交楼告知函显示,“受 2020 年初疫情影响,项目停滞 99 天”“公司遭遇流动性影响”“不得不延迟交楼”。至于具体交楼时间,开发商表示,“将在具备交房条件后提前通知业主。”

“我们跟相关政府部门专班以及企业沟通交涉过很多次了,但一直没有具体进展。虽然项目对外也一直表示复工了,但根据我们观察,复工人数跟项目实际情况远远不符。” 李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 一些业主不得不选择 “躺平”,停止还贷。

郑州某楼盘业主无奈 “停贷”

第一财经报道,2017 年,楼市正热,王君和妻子卖掉一套二手房,选中郑州金水区一个网红热盘——名门翠园,打算买来方便工作和孩子上学。没想到,抱着两岁女儿到售楼处买房那天,成为他人生中最追悔莫及的时刻。

2018 年,名门翠园成为郑州楼市 “销冠”,王君也沉浸在买房喜悦中。到 2019 年末,王君发现异常,自己千挑万选的项目,竟然停工了。这一停就是两年,中间虽有断断续续复工,但经历了疫情及洪水冲击,这个项目彻底成为业主心头的一道伤疤。

眼看楼盘复工艰难,王君迫于生活压力,动了 “停贷” 的念头。

数月前,王君便跟银行沟通、申请直接停贷,银行方面称业主与其属于借贷关系、跟开发商属于买卖关系,贷款停不了。今年郑州疫情后,银行挨个给业主打电话,称可以帮忙申请延期还款、最长一年,等延缓期过后再还,但有的需要复利。

就这样,王君暂时按银行的延期还款政策,缓解了几个月的燃眉之急。不过,等 12 月到期后,王君也没有继续还款的打算。“如果全部停掉,银行可能会起诉、直接拍卖房子、征信也会受影响,但我没办法,如果再继续往里扔钱,就没法生活了。

名门翠园的另一名业主,也有类似情况。据该业主称,她今年 3 月份就直接停掉了还款,没有跟银行沟通,6 月份银行找到她,说可以申请延期到 12 月,不过要还 3~6 月的罚息。“即便项目复工,我也不打算还,要等交房再说,否则太多不稳定因素。”

“现在烂尾楼的解决看不到希望,但是业主一边还房租、一边还房贷,加上疫情影响,其实生活都很艰难。” 一位同样是名门翠园业主的律师称,听说小区很多人已经停了,其他业主在如今环境下也处境艰难,如果下月不复工就准备停了。

上述业主表示,多家银行因疫情出台了延期还款政策,并不是针对烂尾楼的,不过业主也可申请,宽限期三个月到一年不等。“延期还款是暂时性缓解,短期内不用还钱,但后期要还复利。业主的最低诉求,是暂停还款到交房为止,以度过这段艰难时期。”

对这些业主来说,选择 “停贷” 也是无奈之举。“我们也不想成为异类,成为别人眼中的维权人,但现在两个孩子每月幼儿园支出 5000 元、加上房租和贷款压力,我和爱人工作也出现波折,生活实在很难支撑下去了。” 王君说。

律师:业主 “强制停贷” 或涉违约

据每日经济新闻,“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挪用预售资金现象有对应的处理规定和责任人,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也通常不属于终止房贷合同的条件,因为向业主按期交付房子是开发商的义务,而不是银行的(义务)。”

建诚晟业总经理苑承建今日(7 月 11 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武汉时代新城业主的这种 “强制停贷” 行为能够理解,但是不提倡也不受保护。房贷是业主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也是民事关系,开发商是担保人,抵押资产是购房者购买的房屋,虽然开发项目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停工,但是业主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还是存在的。业主方在未跟银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停止偿还房贷,很可能会被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还要承担滞纳金等。

据第一财经,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表示,在很多烂尾楼项目里,银行违规放贷难辞其咎。以住宅为例,根据相关规定,在主体没有完工之前,银行是不能放贷的,而不少银行提前放贷。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很少有法院会直接判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停贷。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 VCG11459095282

王玉臣建议,若核实发现存在挪用预售资金的情况,应尽快申请建委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如果交房已经延期,可提起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民事诉讼。如果楼盘彻底烂尾,房子的状态又根本没法用,可以立刻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开发商破产,在破产清算中行使业主基本债权优先权。” 王玉臣称,如果一个项目主体已经完工,不建议解除合同,可以把推动复工作为第一目标。若楼盘前景还不错,可多方协商进行重组,或尝试推动新开发商接盘。

红星新闻报道,值得强调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订的有关商品房贷款合同的规定:担保贷款合同作为附属合同,可以因为买房合同的解除而解除,似乎让很多买房人看到了希望。

最高法新修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而且这一新司法解释已经被运用于判决中。据媒体报道,上海的许先生在嘉兴某楼盘买楼时向银行按揭贷款 392 万元,但是楼盘烂尾了,而且开发商也宣告破产了。许先生停止还贷,要求解除贷款合同。二审法院认为,开发商无法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剩余贷款还款责任。

这个判决让很多既拿不到房子,又要还月供的受害者看到了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新的司法解释,也是理顺了基本的权责利关系。

要说明白的是,无论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还是嘉兴的最近案例,解除贷款合同的前提是先解除买房合同,即买房人不再要房子——当然还可以进一步要求开发商退回房款(但这事实上很难了),所以解除合同方案对于买房人来说,只是 “及时止损”,不是全身而退。

知乎用户 好无聊我屋 发表

民风淳朴湘鄂赣,上个世纪这里发生了一些小运动,我不好说

知乎用户 ICU 大乱斗 发表

赶脚快掀桌了

知乎用户 十都 发表

所以现在就是个比烂的世界,疫情开始还满怀期待呢,原来天下乌鸦一般黑。

知乎用户 鞋垫咋老窜呢 发表

知乎用户 平成废宅王子 发表

违法就违法,他妈基本生存条件都无法保证了,要被逼成原始人了,还在乎他妈的什么征信,违法,就让银行来起诉,把烂尾楼拿去拍卖,看这个魔幻的世界还能他妈魔幻到什么程度!!!

知乎用户 Elvagogogo 发表

就他妈的老百姓违法?老百姓违约?老百姓用法律手段?

怎么河南不讲法律?

怎么郑州不讲法律?

怎么他们随意敷红码限制人权的时候不讲法律?

真是天大的笑话

知乎用户 像勇者翻过群山 发表

断供已经相当温和了。

知乎用户 gzh1456 发表

有人让老百姓不得 house

那老百姓就让他们不得好似

知乎用户 三万三 发表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知乎用户 艾瑞克半​ 发表

星星之火燃烧到武汉了

知乎用户 观棋不语 发表

知乎用户 雾角街 17 号 发表

觉醒年代

知乎用户 驰鹅 发表

就这件事看来,业主的强制停贷行为确实是不合理的行为,但文章中也说到了业主多次维权无实质进展之后,于是采取了这种律师所说的 **“违约行为 “。可我第一时间疑惑的是为什么这种事关数千人的事件会多次维权未果呢?为什么事件被新闻爆料出来后,律师会先和记者说业主违法的事,而不是在前的楼盘逾期交房事件呢?归根结底,就是业主通过法律维权维护不了自己的利益,于是只能通过自己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认为,这是法律下存在的一些缺陷或者说漏洞,需要政府通过时间来建立方案来解决这类难以维权事件。

知乎用户 彼方尚有荣光在 发表

先讲最可能的 3 种后果

结果①:业主目的达到,停贷成功,直到顺利交房后才开始按揭还贷款;

结果②:业主停贷,但银行不予准许,视业主为单方面违约,追诉断供法律责任,并在征信上污点,影响业主后续贷款;

结果③:业主只能按原规定还贷款,政府介入,或废止买卖合同,或废止贷款合同,然后停贷。

我们从关系来看,此事涉及 4 个主体:

业主、房企、银行和地方政府

发生直接矛盾的双方是业主和房企,因为项目烂尾,房企交不了楼,业主利益受损,6 个钱包一生被捆绑,当然是最大的受害方,房企负主要责任,天经地义要受指责和惩罚。因此,业主没错,房企错了。

但可惜的是,此时房企死倒,根本没能力负责。要命的是,房企倒下之前,把银行也拉下水了,你早就知道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当初拿地、开发都是你贷款给我们的,而现在这么糟糕的情况下你居然还断粮,我们怎么能活下去?所以,银行也错了

于是,我们看到了另外一个矛盾点燃了:业主与银行。业主向银行借款买房,银行借了,以房子做抵押。现在好了,房子没有收到,但钱却借出去了,欠钱的又不想还钱了,郁闷啊!从这个角度说,业主错了。

对于业主来说,本来就是受损方,我没收到房,你还让我还钱?

又于是,第三个矛盾点也点燃了:业主与监管部门。这个期房制度之所以能能先给钱后收货,主要是有一个最强大的信用背书,我们相信政府能制定这个政策,就一定能保障执行这个制度的各方利益,因为相信你才参与这个游戏里来,现在游戏玩不下去了,我不找你找谁?从这个角度看,裁判错了。

综合以上:大家都有错!

但是,生活已经变成一团乱码,难道不过日子了?最惨最冤的是业主,钱都被掏空了,还欠了银行 30 年的贷款,一无所有的光脚人,破罐子破摔啦,将与所有人为敌,同步告知房企、银行和裁判!

当涓涓细流汇成小溪、河流,再入大海,这个已经不是一单法律纠纷,而是一个制度亟待变革问题,当游戏的 GUG 已经出现并产生巨大的破坏性时,必须要修补这个漏洞了。

我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考察发现,这里买房是按项目工程进度分期付款的,比如项目奠基时付 10%,建到 5 层付 10%,10 层付 10%,20 层付 20%,封顶付 30%,交楼付最后 20%…

买楼花本身就如一场 DUBO,全民游戏玩得好就好,玩砸了就麻烦大了!

最后极有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结果③:

政府介入,或废止买卖合同,或废止贷款合同,然后停贷。

不管怎么样,房地产该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再结合下日本楼市,安倍时代结束,我们从过去 30 年日本楼市看到什么?

**一,**日本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反面例子,一个外需为主导的国家,在外需突然萎缩情况下,影响实体经济制造业增长,于是拉动内需,结果不小心让宽松的流动性搞成了资产泡沫,从而洗劫了百姓财富,造成金融波,金融波又反过来将实体经济进一步摧毁,让创新和增长的希望彻底破灭。

**二,**银行加息对楼市影响极大,如日本上世纪 90 年代加息就导致其楼市暴跌。当前日本若紧随美国加息,刚起来的楼市也会迅速下滑。

从长期来看,中国信贷趋势是降息,低息,楼市向上的趋势不会改变。

**三,**90 年代日本楼市剧烈下跌,是由股市传过来的,后来导致抛售,全面下滑,如雪坡一样。

当前我们限价,2019 年各地开始出台备案价,2020 年二手出指导价,从网签登记环节提前设防,避免房地产雪崩式下跌。

**四,**用房地产刺激经济,短期效果明显,经济迅速活跃起来,但也会产生贫富差异。房价过快上涨将加快这一差距,透支社会的消费力。

**五,**日本 90 年代楼市崩盘是强力刺破的,这种硬着陆导致楼价断崖式下跌,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极大,如造成日本后 20 年经济低迷。

**六,**当日本看到它隔壁的巨人,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更低的人力成本,更丰富的资源投入,更广阔的市场,于是故意刺破楼市泡沫,希望借此进行经济转型,比如科技、互联网产业等,但最后没把握好度,从而导致了日本整体经济滞涨。

-–end—

(PS:受平台限制,许多干货文章无法展现,欢迎搜索公众号【高牛探】,与你分享楼市底层逻辑,一起进步。)

知乎用户 高牛探 发表

我寻思你们当年革命的时候也是按国民党法律革命的嘛。

知乎用户 浅川空 发表

一言封神周伟明

知乎用户 马保国 发表

知乎用户 Expectation 发表

其实我一直有个泼冷水的想法,就是银行政府联合开发商会分化业主,其实这中间最主要就是业主要团结这个事才能产生决定性影响,但是如果业主不团结就难说了,银行政府联合开发商给某些特定的业主巨大的好处费,让他们劝说别的业主,说明断贷种种危害,就是培养内奸,从而分化整个业主群体,在业主群体内部产生思想的混乱,让业主内部出现不团结现象,从而个个击破。

知乎用户 啦啦啦是个小宝宝​ 发表

盲猜一下这事的结局。

央企搞并购,托底一下大部分烂尾楼。并购资金国开行出,发行补充国开债央行直接回购,开启印刷机。

人民币购买力贬值,和日元大幅度竞贬,放弃人民币国际化,撑住资产的名义价格

知乎用户 天凤肥羊 发表

感觉到了风云异动,我劝大家一句良心话:

大家有空的话,多锻炼身体,首先把体能练好,哪怕没钱,也要去射击馆训练一下怎样开枪,怎样提高准度。

这涉及到以后能不能封王!

记得清末时期,有了湖北第一个宣布独立自治后,全国在几天内,相继宣布独立自治,清政府在一朝间瓦解了。

如今,云集景从,何其类似啊。

知乎用户 孔雀 发表

这个律师 ,真 TM 可恶。朱元璋造反的时候你的祖宗怎么不和他说一声:你这是违法的

知乎用户 许乎知 发表

如果集体停贷的人越来越多,那么,那些没买房的,辛辛苦苦赚钱不舍得花把钱存银行的人的利益会受损吗,有懂的大哥回答一下吗

知乎用户 阿拉不撕家 发表

支持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知乎用户 饮马天河 发表

将拒不还贷的屁民统统抓紧劳改营,抄家

知乎用户 杜胜 发表

作词: Bertolt Brecht,

作曲: Hanns Eisler,

Und weil der Mensch ein Mensch ist,

只因为他也是人,

Drum braucht er was zum Essen, bitte sehr,

所以他也需要吃东西,

Es macht ihn kein Geschwätz nicht satt,

他不想听什么空套话,

Das schafft kein Essen her,

废话他吃不下去,

Drum links, zwei, drei,

向左转,二,三,

Drum links, zwei, drei,

向左转,二,三,

Wo dein Platz Genosse ist,

同志快来这里吧,

Reih dich ein in die Arbeitereinheitsfront,

快来加入工人统一战线,

Weil du auch ein Arbeiter bist,

因为你也是工人啊,

Und weil der Mensch ein Mensch ist,

只因为他也是人,

Drum braucht er auch noch Kleider und Schuh,

他也需要鞋子和衣物,

Es macht ihn kein Geschwätz nicht warm,

说废话不能来取暖,

Und auch kein Trommeln dazu,

光敲鼓也没用处,

Drum links, zwei, drei,

向左转,二,三,

Drum links, zwei, drei,

向左转,二,三,

Wo dein Platz Genosse ist,

同志快来这里吧,

Reih dich ein in die Arbeitereinheitsfront,

快来加入工人统一战线,

Weil du auch ein Arbeiter bist,

因为你也是工人啊,

Und weil der Mensch ein Mensch ist,

只因为他也是人,

Drum hat er Stiefel im Gesicht nicht gern,

他不喜欢被人踩脚下,

Er will unter sich keinen Sklaven seh’n,

他不要别人做奴隶,

Und über sich keinen Herrn,

不要老板在头顶,

Drum links, zwei, drei,

向左转,二,三,

Drum links, zwei, drei,

向左转,二,三,

Wo dein Platz Genosse ist,

同志快来这里吧,

Reih dich ein in die Arbeitereinheitsfront,

快来加入工人统一战线,

Weil du auch ein Arbeiter bist,

因为你也是工人啊,

Und weil der Prolet ein Prolet ist,

只因我们是无产者,

Drum kann ihn auch kein Anderer befrei’n,

没有别人来解放我们,

Es kann die Befreiung der Arbeiter nur,

要去解放工人阶级,

Das Werk der Arbeiter sein,

只能靠咱工人,

Drum links, zwei, drei,

向左转,二,三,

Drum links, zwei, drei,

向左转,二,三,

Wo dein Platz Genosse ist,

同志快来这里吧,

Reih dich ein in die Arbeitereinheitsfront,

快来加入工人统一战线,

Weil du auch ein Arbeiter bist,

因为你也是工人啊。

知乎用户 RS214 发表

当个人面对组织,你永远都是弱势的一方。

开发商拿了业主的钱,却将工期一拖再拖,是不是涉嫌违约,可是你去告吧,人家总能合法逃避责任,因为人家是专业的,法律上规定的条款人家能完美的一一避开,而你又没有签订协约,或者签订了,又没有明确的说明,这一切都因为主动权掌握在别人手中。

你采取了自认为合理公平的手段措施,却最终可能毫无意义,反而会蒙受额外的损失(强制停贷后交纳滞纳金,三个月以上就可以执行强拍)。这一切都只因为你不懂法。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懂法的又有多少,除了从事法律行业的谁又敢自称懂法?

企业组织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他们不怕花钱,因为这些钱都计算在成本之中,羊毛出在了羊身上,所以他们不怕。

但作为一个个体,你有这个能力聘请法律顾问吗?你花的钱谁又能给你承担,除非你能打赢官司,而且确切的在起诉中将这一费用列出,指明由败诉人承担。不然对对方是不会承担的,我们的法律讲究民不举官不究。

再说对于一个个体而言,你有打官司的精力和时间吗?你家中父母子女还要靠你做工养活…….

所以很多人都是能不打官司就不打,不是不想打,而是打不起。

法律看起来很公平,至少法律条款的制定书面上很公平,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因文化程度、经济能力等诸多因素,它就不那么公平了。

虽然我国有法律援助,但是有不代表着够用、能用。

法律的最后一公里打不通,就没有真真正的公平可言!

知乎用户 畅游人 发表

矛盾已经很尖锐了,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多家楼盘业主公开发布停贷告知书。

范围很广,涉及城市有长沙、南昌、沈阳、宿迁、武汉、咸宁、许昌、新乡等地。涉及项目有长沙新历铂园、太原泰禾金尊府、武汉恒大时代新城、景德镇恒大珑庭、郑州名门翠园、南昌新力城、宿迁恒大悦澜湾、西安世茂璀璨倾城等

说实在的,不到走投无路,谁愿意用这种方式来维权?业主在弱势的现实下选择了抱团。

几个关键点:

一、停贷告知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样的告知书没有法律效力

二、会造成业主什么损失?

1、银行或第三方高频催收。 2、名下资产冻结,资产拍卖。 3、个人征信上黑名单。 4、先期成本很可能白给,包括首付款、维修基金、税费、已还贷款等。

三、业主停贷有没有成功案例?

有,但不多。 1、2018 年,广东惠州某楼盘业主起诉招商银行惠州分行,请求法院支持在房子达到交付条件之前,停止还贷,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定业主胜诉。 2、2020 年,浙江嘉兴某楼盘烂尾,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法院最终判决剩余贷款由开发商归还。

四、业主大规模停贷问题不解决后果是什么?

业主:自身征信、资产受影响,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 开发商:口碑坍塌 银行:大量不良贷款

这是个三输的局,牵涉到因素很多,大规模出现就变为社会问题,停贷行为是业主在向有关部门表达强烈的诉求。

解铃还需系铃人

知乎用户 Robyn 发表

律师说,哪都有你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这个职业好像失去其所谓 “正义”,成为刽子手的刀了,你咋不说楼盘停工违法了,该怎么怎么处理,就会欺负小老百姓,吓唬小老百姓,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这样挣钱心真的不会痛吗?

有没有哪个律师告诉我们楼盘停工该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骗了那么多家庭的血汗钱,就没有公道可言了吗?就没有人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吗?

哪怕还有那么一点点办法,谁又会走上这条道呢?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多少个家庭因此日日以泪洗面,骗子还只是骗光钱,这是不仅骗光了钱,还签了卖身契啊!

这个事会不断发酵,会在全国蔓延,如果不能很好的去补救的话,怕是都会去效仿,都已负债累累了,还怕征信问题吗?你跟一个奴隶说,你们要保护你们的人权,做个好的奴隶。这不是笑话吗?

严惩不良开发商,严查官商勾结,给人民一个交代!钱都去哪了?好好地查,该办的就得办!开发商没钱,银行为啥给贷款?银行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后希望各位买房的,都能拿到自己的房子!

知乎用户 小小鱼 发表

所以说中国金融的核心就是房地产,房价降了,房屋总价值已经覆盖不了贷款总额,你凭什么指望房奴仍然按期给你还房贷?一旦房贷出现大面积断供,那会引发整个金融体系的危机,这在历史上在别的国家都发生过,现在也正在我们这里发生。

ZF 去房地产的决心很强,前两年的各种严厉政策也已经把房地产整个行业从虚胖搞进了 ICU。今年一看挺不住了各地又开始放松金融想让民众重新接盘但并没有对民企房企有资金上的支持,导致现在各大民企房企债务危机仍在频发,烂尾楼遍地开花,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我想说,民众的信心一旦失去了,是很难再建立起来的。我知道国家产业转型的决心,但房地产是不是应该这样一下被砍头应该有所商榷。怕的就是光知道喊口号,以后怎么办并没认真去想。

从吃大饼到改吃牛排是需要时间和金钱的,不是一纸命令就能做到的。

知乎用户 Asphalt Jungle 发表

中国历史只有两个时代: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 鲁迅《灯下漫笔》

知乎用户 弋心 发表

受房地产压迫的人们觉醒了!!这是一种社会进步!

自从某大地产出事后,数十个地方的楼房停工停建,开放商轻描淡写的一句‘没钱开工’就完事了,怎么不见相关部门帮助业主维权,辅助业主追债?

现在烂尾楼的业主们诉求无门,协商无果,看着自己的血汗钱即将化为乌有,就不能用实际行动抗争一下吗?

业主共商停贷的行为:一没有即可停贷,给开发商一个缓和时间;二广而告之,不是非法寻衅,这是大众不再受忽悠的觉醒!

某些利益群体开始警告业主们‘停贷有风险,停贷需谨慎’?不被逼到无可奈何的份上,谁愿意停贷?谁会停贷?哪个业主不想好好说话,拿到自己的房子?

一套房子掏空业主三代人的腰包,甚至有的业主一边还房贷,一边租房住,这种有烂尾期房等于无房的痛苦,那些空口喊话的人知道吗?

看看现在的媒体总是在抱怨人们不买房子了,甚至有媒体喊出因为人们不买房子,结果导致经济衰退,真他么的厚颜无耻只言论。

知乎用户 第十人角度 发表

监管资金是怎么监管的?

百姓的错在哪?

错在买房?

家都没了,还说违约征信,顺序搞颠倒了吧?

是不是应该查一批,抓一批,杀一批?收缴上来的资金也能补补窟窿吧?

洪武三十年 (1397 年) 制定的《大明律》规定:“官吏受贿八十贯就要处以绞刑,贪污银子六十两以上的则处以剥皮实草刑”。

刘青山张子善没有功劳?银行监管到哪儿了,许 X 印不应该被剥皮充草?全家老小就应该连坐充军发配。

房子说不盖就不盖了?说没钱就成烂账了?业主、员工、合作单位就那么倒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中国人民万岁!


作为佚名路人,愿世界美好。

知乎用户 佚名 发表

即便交了房,还有价格下跌这一关。总有一关适合

知乎用户 何不知 发表

前段时间村镇银行吞钱的时候怎么不违法了

上红涉嫌什么来着

知乎用户 我来打酱油 发表

储户用鲜血(虽然不是很多)趟出来的一条路,凭什么不走?

法律?这时候才开始讲法律,已经太晚了。当初资本家被裹上毯子浇上煤油挂起来烧(俗称点天灯)的时候有没有人说杀人犯法?

知乎用户 七亢 发表

这里我不写答案,我换个问题啊。

就是这件事如果数量级倍增会怎么样?

今天还在和朋友讨论这个事,朋友说肯定违约,房子可能会被收回得不偿失,这我并不否认,但从这些遇到烂尾的业主角度,似乎继续还贷我也住不上房子吧,如果还贷就能得到房产,那提前还贷岂不是更好?

无非是大家看到了那个尽头,就是还贷是住不上的,不还也住不上,那不还贷款能否视作一种止损,我知道从法律上当然吃亏,但如果咱们用极限假设,这事蔓延到全国,假设所有烂尾或有问题期房都停贷,会怎么样?

我不是怂恿啊,我纯纯想象力有限,懂的老哥说一说。

知乎用户 青唐陈子衡 发表

很魔幻的百度,这事刚上热搜榜,下一秒被某某不知名明星结婚给换了

知乎用户 Nickik 发表

2022 年语文考试

填空题

你跟我说法律我都觉得___________


拜登近日宣布:黄石公园将改名为黄公园

记者问道:为什么要改名

拜登表示:美国的石头已经搬完了

知乎用户 Kylin-Don 发表

这情况大地主手下的长工,为了房子了。。。。

知乎用户 满溢的思念 发表

人多了桶蘸价值就上来了,他们就变得好讲话了。

知乎用户 Tylion Liu​ 发表

最近全国多个地方正在刮起一股停贷风。

因为楼盘停工,无法按期收房,越来越多的业主公开宣称,准备集体停贷了。

打响头炮的是江西景德镇某大楼盘,业主称该项目去年 5 月份就停工了,后来在地方的主导下陆续复工,但是今年 6 月开始再次全面停工。

目前该项目已经售出 900 多户。


景德镇的这一份强制停贷告知书在周末刷屏后,随即全国各地陆续开始有越来越多烂尾楼项目都跟上了。

恒大的烂尾项目真的多,之前恒大暴雷的时候就有机构统计过恒大的烂尾楼盘,高达上百万套。

这个数据一点都不夸张,恒大都是大盘为主,下面这个武汉的恒大时代新城就涉及 5000 多户。

现在市场这么差,房子不好卖,如果恒大又融不到资金的话,哪来的钱复工呢?

武汉还有绿地光谷星河绘也烂尾了。

2020 年开盘的时候还是当地的红盘,创下半年内 “九开九罄” 的纪录,销售额 48 亿,挪用资金 7.25 亿,工程量完成不足 35%,去年 8 月开始烂尾,涉及业主超过 2428 名。

谈到烂尾楼,肯定少不了郑州。

而名门翠园这个项目基本上成为郑州烂尾的代名词了,根据业主的告知书,项目已经逾期交房 1000 多日,也就是三年。

之前我在文章中也报道过郑州烂尾楼现象房价连跌 4 年,停工烂尾不断,郑州楼市如何自救?!

在我写稿子的时候,又发现有两个烂尾楼加入这场控告中。

**南昌新力城也是在去年停工的,**也是一个大盘,**合计 3277 户,60 亿房款不知所踪,**共涉及的人数估计接近上万人了。

长沙也有一个新力的项目今天下午出了一个《强制停贷告知书》。

格式和上面南昌新力城有相似之处,估计也是被启发了。

据第一消费金融简单检索,强制停贷现象日渐普遍,近年来还有以下案例:

河南省郑州市康桥那云溪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河南省郑州市郑西鑫苑名家四期业主决定强制停贷;山西省太原市太原泰禾金尊府业主决定强制停贷;河南省商丘市恒大名都二期业主决定强制停贷;江苏省宿迁市恒大悦澜湾业主决定强制停贷;河南省南阳市阳光城丽景花园业主决定强制停贷;河南省漯河市恒大悦府业主决定强制停贷;河南省郑州市啟福业主决定强制停贷;湖南省长沙市恒泰长沙芙蓉悦府业主决定强制停贷;河南省新乡市平原新区恒大三期半城湖业主决定强制停贷;河南省周口市恒大时代新城业主决定强制停贷;………

我估计今晚开始还会有越来越多的烂尾楼都抱团起来发声,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大家可以在评论区补充

我大概看了一下这些烂尾楼业主的告知书,还是有很多共通点的。

1、烂尾时间大多都是从去年年中开始。

而那时也是 “三道红线” 刚开始执行一年左右,加上调控一盘棋,信贷收紧。

房企自有的资金也就够撑一年,在后续没有得到融资输血,销售又急剧下降的前提下,房企开始从去年中大范围暴雷,停工。

**2、烂尾的开发商主要也是以暴雷过的民企为主,**恒大、名门、新力,绿地也算是少有的国企了。

所以大家真的要避开这些有过暴雷史的房企,还不起债,下一步就是项目停工。

3、业主申诉的重点是银行的问题。

在过去的维权当中,大部分业主都是针对开发商讨说法的。

但是开发商早就摆烂了,裤袋里也没几个钢镚,骂开发商也没用。

现在业主只能找银行:

银行作为贷款方,为何在房子主体结构末封顶前发放按揭贷款?为什么将按揭贷款资金违规划入非监管账户?银行也是监管方之一,为什么没有履行资金监管义务?

业主认为银行并没有履行其义务,最终导致项目烂尾,所以业主也不愿意还房贷了。

现在烂尾楼的业主抱团一起,表示如果项目不复工的话,他们就集体停贷。

一日不复工,一日不还贷!

这就是他们的诉求。

我一向不喜欢抱团的行为,尤其是抱团涨价,但是这一次烂尾楼业主抱团停贷,却抱出了一种悲壮感。

用一辈子的积蓄却买到烂尾楼,换谁都无法理性,这些业主的行为是完全值得理解和同情的。

说实在的,如果严格按照监管来进行,房子也有是不会烂尾的。

在我们国家,想要提取预售监管账户资金还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拿福州的《预售监管账户资金提取报备流程》来举例。

想要提取资金就要有:**授权委托书、申请报告、工程进度节点相关证明材料、监管账户银行流水。**这里工程进度节点是最关键的一环,要提供单体竣工验收报告。

早在 2003 年,央行曾经出台 “121 号文件” 中就明确表示

**建筑不封顶,银行是不允许发放贷款的。**等你准备好这些材料之后,审核通过,开发商才能提取监管账户的资金。

全国绝大多数新盘的烂尾,其实都差不多,工程没完,用来建房子的钱却没了。

当初到底钱是怎么不见的?

而在烂尾楼业主看来,银行应该要为此事负最大的责。

集体停贷的事情发生后,烂尾楼业主几乎攻占各大网络平台,舆论立马引爆,各种骂声不断。

现在大家的关注点在于,这场战役,谁会赢?

业主集体停贷将来是否影响征信?有无胜算?

停贷肯定是会影响征信的,之前燕郊业主就是因为停贷断供,被银行起诉,还上了征信黑名单,几乎都失去了未来的人生。

征信就是我们普通人最在乎的底线,大家都知道上了黑名单的后果。

但是在《告知书》中,有很多业主都表示,不在乎征信了。

「大批业主失业在家,生活无比艰难,己无法承受每个月的按揭月供,如果都活不下去,我们只能铤而走险走向断供道路,饭都吃不上,还在乎征信?」

这是最坏的打算,但我觉得事情未必会去到这么极端悲观的局面。

今年来已经有很多银行推出延迟还贷的业务了,可以看到银行也在妥协。

后续针对这些买了烂尾楼的业主,可否因为 “烂尾楼” 的特殊原因,给予这批贷款人特殊照顾呢?

比如延期期限适当延长,在延期的这段时间内不产生任何利息。

烂尾楼业主现在要租房也要还房贷,如果因为疫情影响失去了收入来源,生活真的走投无路。

他们向银行申请延期还贷,我觉得是完全合乎情理法理的。

不然僵持下去,无论对谁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业主都不在乎征信了,而银行呢?

现在已经有六个烂尾楼业主集体发声了,后面这股星星之火肯定越烧越旺。

一个大盘 3000 户,平均贷款 100 万吧(二线城市),那就是 30 亿,对于地方的一家银行来说,绝对是要命的打击。

要是没有处理好的话,各地的金融系统肯定会出问题,也许此刻的银行也很着急。

这两年的烂尾楼风波,注定没有赢家。

不过比起业主单方面宣布停贷,走司法途径对于业主来说更安全些。

虽然从国内的司法案例来看,几乎所有烂尾楼引起的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民事纠纷中,法院都是判决银行胜诉,购房者必须无条件偿还贷款。

也是因为如此,大部分的烂尾楼业主只能默默咽下苦果。

我问了好多人,也找了很多资料,找到了两个案例。大家来看下:

今年浙江嘉兴法院有了不一样的判决。

有一位购房者在房子烂尾后拒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一审败诉;购房者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判购房者胜,将来不用还款了。

购房者买房和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时,一般都会有这么一条约定:

贷款放出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纠纷,和银行无关,无论如何购房者都要继续履行还贷的行为。

即便是律师也是这么告诉我们的,但是在二审中,法院否决了这一条约定。

认为该条款存在一个关键问题:

它刻意加重了购房者的责任,而减轻了银行的责任,显失公平,对购房者不具有拘束力。最重要的是,该约定与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抵触,不具备法律效力。

最后因为这位业主已经和开发商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业主无需承担后续的房贷。

更早之前,广东惠州一烂尾楼业主也请求法院支持在房子达到交付条件之前,停止还贷。

当时也是因为银行没有按照规定将房贷转到商品房指定监管账户中,反而转去其他地方了。

法院判定是金融机构存在过错,业主自房子交付之前都无须偿还贷款。

当时银行还不死心,结果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定业主胜诉,最后申请到广东高院再审,结果广东高院还是支持业主的请求。

大家可以去查案件编号看全文:(2017)粤 13 民终 1881 号

(2018)粤民申 7516 号

我目前也只是看到这两则买到烂尾楼业主胜诉的案例,但也算是看到一些希望吧。

新房入伙,那是要宴请全家的,是一生中少有的大事之一。

所以买房的重要在国人心中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买到烂尾楼,那就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购房者不偷不抢,掏空积蓄背负一生的房贷,真金白银买回来的房子,凭什么就要自认倒霉呢?

好多善良的购房者,其实都不是要当老赖,都想按时交房贷,但是房子交付看不到时间点,这才选择强制停贷。

从情理上来说,我是绝对支持烂尾楼业主维护权益的,也支持针对停工延期的项目,应该要有申请暂停房贷的通道。

但在强制实施停贷之前,我建议大家可以选择先跟开发商和银行协商一个方案来。

转载:

全国停贷潮来了!?

知乎用户 飘渺​ 发表

如果银行按照正常流程,开发商怎么会乱来,银行预售监管账户钱都是人民群众的血汗钱,银行如果按进度划给开发商资金,楼怎么会烂尾呢

知乎用户 前尘往事 发表

在江西老表的带领下,各地群众算是迈出了第一步。

第一步尚且对 zf、银行和开发商构不成实际威胁,他们很有可能以不变应万变,不会主动求变,会按照原有政策上征信。

所以,烂尾楼的受害者们还需要迈出第二步。

第二步才是关键,是付诸实际行动的一步,需要勇气和担当。第二步怎么走,估计还得看江西老表。

知乎用户 反炒房联盟 发表

银行和开发商勾结,无视民众权益,违约又如何,这种社会经济绝对不可持续,欠大钱的去美国潇洒又谁监管了?至于征信问题,经济都不能持续了,还征信的 P 啊

知乎用户 你好 阳光 发表

房都没了,还要征信做什么。

征信就是银行给你发个良民证呗。

知乎用户 罗十一 发表

知乎用户 红 叶 发表

在商品房预售的交易中,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有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称之为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

在商品房预售抵押贷款合同中,业主是将未来的可能获得的商品房(正在建设中的住房)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但是如果因开发商原因,项目停工烂尾,交房无期、那么抵押品(商品房) 就不存在了 ,这个时候住房抵押贷款还有效吗?在约定交房日期,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没有交房的,开发商已经构成违约,业主应该有权力解除购房合同和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政府应该明确开发商和银行,业主的权力和义务。不能过度保护开发商和银行,这有违公平法治。

知乎用户 秋叶 发表

法院拍卖期房就行 了

知乎用户 水深火热的困 发表

游戏讲究个平衡,如果一个游戏,全是买外挂的玩家,这个肯定是游戏规则出了问题,游戏早晚药丸。

知乎用户 王森 发表

律师称「或涉违约,应采用法津手段」

法治办周主任回应称

知乎用户 老園 发表

股市注册制利国利民,你说时机未成熟、监管不完善不能上

楼市期房制坑害百姓,说上就上,咱不说监管不完善

知乎用户 s5eEwgGm 发表

采用法律手段?

这次要换人笑了吧?

知乎用户 zppppzbro 发表

国家陷入塔西陀陷阱,人民就要勇于活出统战价值

知乎用户 秋水文章不染尘 发表

不是,关键采取法律手段有用吗。。。看看对业主的手段才叫狠。。。

知乎用户 不不谨信 发表

律师说得对,该咋处理咋处理。

政府这边,停贷就上征信,银行收房子法拍,业主该付的违约责任必须付。

业主这边,当老赖就当到底,法拍房消极抵抗拒不搬出,征信也不要了,被限制高消费,违约也不还钱。

如此皆大欢喜,政府不用负责,业主虽然变成了老赖,但相比于继续还贷损失减小了很多,银行这边可以当坏账处理。

业主们往后肯定会分化,条件差的坚持停贷,这部分是坏账停就停吧,条件较好的担心信用影响会继续还贷,这种松散联盟都不用管它,一旦碰壁自然就瓦解了。

唯一的风险是银行坏账过多的问题,这种重大金融风险中央几年前就在防范了,背后都有方案应对,现阶段不用担心,等几个月再说吧,烂尾期房毕竟是少数,这点风浪还不至于威胁金融系统。

知乎用户 方寸 发表

按法律手段讲,倒霉的肯定先是银行。

因为说破天…… 银行监管的预售款和放出来的贷款明明是一笔钱。

如果放贷的银行和托管银行不是一家。

那还有的扯皮,一家的话……

知乎用户 最帅的漫画家​ 发表

起来

知乎用户 我一无所知 发表

这是搞串联,谁最怕串联。

知乎用户 延陀 发表

“你和我说法制我都觉得好笑”

知乎用户 大往 发表

还是应该看回前些天知乎的热点问题:怎么活出统战价值。

你一个只出不进,没有维护成本,天天薅天天长的酒菜,有个屁的统战价值。

你要是屁股在高处的人,你会为这些个干电池做主么?

知乎用户 知乎狗都不玩 发表

涨价去库存,老百姓在 18-20 年掏空六个钱包向银行借贷跟房地产交易,结果现在人家房地产和银行不跟你玩了,留你在风中凌乱,真是吃完抹嘴就走了!

知乎用户 Alina 发表

杨白劳!! 你看你把黄世仁给逼的!

知乎用户 天狐玉曜 发表

那就请求党和政府履行国际法义务,保障中国公民依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享有的权利,并邀请联合国观察团监督。

知乎用户 瓶子不该嘬住吸 发表

个人违约了,恒大也违约了,恒大有兜底的,个人有吗?

知乎用户 乔秉竹 发表

这种律师,我没法说他不对。

但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的法律算是学到狗肚子里了

更可悲的是,大多都这个德行

知乎用户 猫尾草 发表

主要还是看谁违约在先,合同上都会写清楚交房期,如果到期未履行,业主可以提起诉讼,建议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如果真交不了房,当地职能部门估计会介入,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相信相信的力量。

知乎用户 且去听风 发表

开发商是担保人,抵押资产是购房者购买的房屋

我觉得这里面的逻辑有点不对劲,望赐教:

第一,从时间线来说,购房者申请贷款时还没有买房子吧,甚至这房子还没建好呢,怎么能用房子来当抵押资产呢?

第二,若购房人不还贷,变卖已购买的(未完工的)房子也无法偿清,那么作为担保人的开发商有何责任?

待续……

知乎用户 周永斌 发表

公开信息显示,武汉时代新城项目占地 210838.9 平方米,规划住宅 36 栋,总户数 5032 户,其中一期有 3500 户,二期截至目前为 1200 户。2019 年 9 月 15 日该项目首次开盘,一年时间里就已完成销售 3264 套,并凭此一举获得了武汉 2020 年上半年销售面积、销售套数双料冠军。然而,原本应于今年 3 月 30 日交付的时代新城一期房源到如今尚无定期。业主李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 6 月 28 日,开发商武汉楚水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延期交楼告知函显示,“受 2020 年初疫情影响,项目停滞 99 天”“公司遭遇流动性影响”“不得不延迟交楼”。至于具体交楼时间,开发商表示,“将在具备交房条件后提前通知业主。”业主提出 “暂缓还房贷” 诉求“我们跟相关政府部门专班以及企业沟通交涉过很多次了,但一直没有具体进展。虽然项目对外也一直表示复工了,但根据观察,复工人数跟项目实际情况远远不符。

知乎用户 呆鸡哥安装平台 发表

本人强烈支持业主们的 “强制停贷” 行为。无论从合法性还是合理性两方面,业主们是站得住脚的。

首先,从合法性角度上看,是谁先违约违法在先?很明显是新城项目的开发商单方面违约在先,开发商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工交房,这是导致该起矛盾纠纷的直接诱因。作为受损受害者的业主选择以停贷断供的方式,实属无奈之举,是为了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进一步侵害的维权行为。

其次,从合理性角度上看,业主购买新城项目的楼房属期房,而且本已抵押在各按揭贷款的银行。银行负有对贷款抵押物(期房)是否足值与流失的监管与保全责任。如今,该项目期房不能保质按时完工交付,银行有责任督促开发商履行与业主、银行等多方签订的合同,推动项目尽快完工并交付,以确保抵押给银行的这个抵押物足值或不流失,这本是银行对贷款抵押物的保全措施。按揭贷款银行未尽到监管与督促责任,业主采取断贷停供手段是被逼无奈的,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从引起该事件的责任来看,当然是开发商因抽逃、挪用建设资金而导致项目建设资金链断裂最终酿成停工停产。但作为城建部门以及银行(这里主要是指项目建设资金存管银行)在该项目建设中未尽到必要的监管(尤其是资金监管)职责,也是造成项目建设资金被开发商恶意挪用而停工不能按时交付的另一主要原因。试想,若城建部门、银行监管履职到位,开发商能把楼盘销售资金、贷款等不存入监管账户吗?或把已存入在专户里资金挪作它用吗?

所以,像这样的告知书送达 “相关政府、企业、银行” 是应该得到同情与理解的。在法治社会的当下,谁违约谁赔偿,谁失职谁担责,这本应是通行的法则与遵循。

知乎用户 李秘书​ 发表

简单说,就是停贷违反和银行借贷合同的约定,缺乏合同或者法律依据,存在法律风险。

关于采取法律手段,开发商房租已经烂尾的情况下,开发商无法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可以考虑依法解除和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然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解除和银行的借贷合同。

知乎用户 竹纸虫​ 发表

江西景德镇率先打响了普通人对房地产反击的第一枪,全国所有烂尾的都应该联合起来,这是唯一的希望,虽然很难,他们走出了第一步。会胜利还是失败?会不会成为历史的一刻?多年以后会不会铭记?将期房这种垃圾政策锁进铁牢?2022 年真的或许是各方面信用大量丢失的一年,以后想找回来就很难了,征信对于普通人来说真的没那么重要。

知乎用户 派果 发表

买不起的东西,可以租本身就是问题

知乎用户 土豆 发表

期房本来就有风险啊。老百姓正在接受一系列的风险教育。投资需谨慎,不踩一次雷,怕是没人当回事。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发表

恶意停贷(狗头)

知乎用户 像小天才一样​ 发表

估计这只是第一步

以后我们或许能看到,高利率买房的刚需们要求降息、取消加点,不然不交房贷。

经济下行,确实很多刚需还不起房贷,你还能让全家老小都露宿街头?

城市化的弊端就在这里,没有农村做缓冲了,农二代也不愿意回到农村

知乎用户 哈卡 发表

近日,在网络热传的 “武汉时代新城全体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 引起了很多朋友的热议。而且,不仅仅是这个项目,还有不少烂尾楼项目中,也有一些业主提出了 “强制停贷”!

那么强制停贷靠谱吗,会有什么后果呢?如果想实现停贷该怎么做呢?

首先,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很多烂尾楼项目里,银行违规放贷,难辞其咎。以住宅为例,根据相关规定,在主体没有完工之前,银行是不能放贷的。但是不少的银行根本就无视这个规定,提前放贷,而且还有不少银行在放贷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把资金放到监管账户里,进一步推动了烂尾楼的 “诞生”。

所以,对于不少烂尾楼而言,银行违规放贷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间接原因。然而,司法实践中,很少有法院会直接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去直接实现停贷。即使有,也只是很少一部分。

其次,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会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看起来似乎很不公平,但是从按揭合同的约定来看,一般不会约定购房人在遇到上述情况(烂尾楼)时,可以停贷。而按揭合同又是谁提供的呢?

所以特别建议,在银行的按揭合同中增加一个关于银行违规放贷的违约责任。

知乎用户 远山浅 发表

摆烂呗,要不怎么办继续当大冤种啊

后边这种事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哄哄 km 发表

前有都发钱就是没发钱

后有都停贷就是没借钱

横批::大陆的天晴了

知乎用户 洋葱骑士 发表

起来! 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知乎用户 Theyend 发表

热搜已撤,众神退散。

知乎用户 木子 发表

热搜第一直接半小时干到没了,还要来找问题,不得不说很牛 X

知乎用户 Summer 发表

认为这是 2 个合同的事情,交楼违约是购房合同违约,贷款是跟贷款人跟银行之间的协议。分开对待。但是希望大环境是利于老板姓的背景下

知乎用户 木木 发表

这个问题两千多关注,四百七十万阅读,在知乎热搜榜上呆了没几个小时就没了,现在热搜榜除了第一,就没有一个问题就这个问题关注度高,这热搜真的是热搜吗,还是说这是想让我们看到的热搜

知乎用户 龙倩倩的饲养员 发表

热搜已经撤了,散了吧

知乎用户 小张​ 发表

项目停工不涉嫌违约,停贷涉嫌违约。

难道停贷就可以维权了吗?你先期交的贷款不就打水漂了?如此坑人却堂而皇之。明明知道交房遥遥无期,还得交钱,假装买。

那天我朋友让我下载一个软件,说是国家反诈中心的,我呵呵了。

购房者永远是弱势群体,有些不良房企甚至事先就不想竣工。解决的办法不是事后维权,而且不买本来就违法的期房

我一直不明白为啥买期房。你连开发商是谁都没见过,面对子虚乌有的小区规划,楼盘模型,售楼员一通讲故事,就信以为真。就交钱。

如此轻信,不骗你都觉得对不起了,真的感觉辜负了。

期房便宜?

知乎用户 生活就有娱乐 发表

建议把各个烂尾楼业主协调到一起,凑凑钱把楼盖了

这些烂尾楼出售率应该都不高,房子卖的好开发商资金链也不会断了,为了十几户盖个烂尾楼难度大,建议政府出面把多个烂尾楼的业主的房子置换到同一个小区,几个监管账户里的钱凑一凑盖楼,应该可以解决一部分

知乎用户 孙 violet 发表

怎么看的时候还热榜第二,回来就撤热搜了

知乎用户 鹅城冯小旻 发表

这种做法大家该点赞啊,全国人民应该团结一致,都这么干才对,不然房企、银行、住建局以及相应的监管部门,他们拿着各自的条文分分钟就把自己摘的干干净净,简直能位列人类未解之谜,我就奇了怪了,为什么问题活生生就摆在那里,肉眼可见,可所有参与方都能把责任甩过来推过去形成个买方懵逼不知道到底该找谁算账的完美闭环?新型传销诈骗模式么? 许你一个家的梦想那种!

知乎用户 言午. 不渝 发表

也不知道我这审核能不能过!

知乎用户 lushgwe 发表

热搜一下,评论砍半

知乎用户 东方未曦 发表

后代都没了,还谈什么征信

知乎用户 不惹人间 发表

风险承受能力在现在的社会运行逻辑里很多时候被风险转嫁能力替代了。这就导致一个非常吊诡的现象,所有的风险承担方,但凡是有那么一丁点的机会和能力,就一定要把自身承担的风险向下转移。结果导致最不能承担风险的一方,俨然成了风险传递的终点。 但风险传递,从无终点。

知乎用户 陶李 发表

灵活还贷

知乎用户 迷路三万 发表

做到应停尽停,非必要不还贷,严禁银行恶意讨贷,切实保障群众财产安全

知乎用户 博至无汗 发表

业主们想唱国歌!

知乎用户 廉价的拥有 发表

江西捅破一片乌云!!!

这件事发酵起来可能不止是武汉了,甚至全国都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征信很重要,还不上房贷就会影响征信,严重会被列为失信,今后孩子上一些需要政审的学校都是不可能的事,公务员编制更不用想。

但是!烂尾停工、交房无期等情况还怎么还贷!一直往里面丢钱填窟窿吗?

绝大部分房产商建房都是先卖后建,中途停工大概率是资金问题,但是业主们每个月还要供房贷!看着停工的小区房子放在那里,谁还有心思去赚钱还房贷!

对于这种 “强制停贷” 的事情我不建议去做,但是真的被逼无奈没有办法才采取这种行为。

再说银行这边,0 风险一本万利的事情都他们占了,所有的风险全由业主承担了,这么好的事占了这么多年了,终于有人愿意打破现状,哪怕因此上了征信甚至失信,我觉得真的不丢人,没钱还房贷了,还怎么可能有钱到处旅游,活下去才是唯一的目标!!!!

知乎用户 老油条子说职场 发表

看过一句话: 真正收割业主的, 其实并不是开发商.

知乎用户 八风不动 发表

这热搜降的也太快了吧

知乎用户 茶瓶盖​ 发表

一小时前还在热榜第二挂着,这会儿突然就没了。绝了!

知乎用户 林 RW 发表

娱乐圈那么多老赖,都混的风生水起。

普通人,一辈子的积蓄打水漂,刚要断供就拿征信吓唬。

裤衩子都赔光了,要征信当饭吃啊

知乎用户 里外不是 发表

开发商赚得盆满钵满,一旦无利可图就一炮了之。

银行赚得盆满钵满,一旦出了事就所有风险都推给购房者。

可怜业主,辛辛苦苦掏了钱,背了债,拿不到房子,退不了钱,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知乎用户 雨打芭蕉 发表

法律是个几把,老爷们讲过吗?呸,恶心

知乎用户 我八舅溜死了条狗 发表

90 后,很难的一代人。

知乎用户 Lion.zhang 发表

前几年不还说银行演练对房地产导致的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压力测试,不是说 everything is OK 么。现在真的来了,不知道能不能扛过这一波。

~~ 差点打 “笑死” 在回答上了。 ~~

知乎用户 Zhou Ted 发表

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知乎用户 我爱吃苹果 发表

健康码不会受影响吧

知乎用户 想当咸鱼 发表

掏空六个钱包刚需买房应该不算是单纯的投资行为吧

知乎用户 小淡樱​ 发表

美国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知乎用户 Night 发表

对于很多买房的人来说,买房意味着掏空全部家底,房贷基本和工资持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项目停工交房无期,对于他们来说这辈子基本上算是废了,这时候你还跟他谈什么征信、未来有意义吗?饭都吃不上了还要什么征信?这批买房的主力军基本都是 90 后 95 后,这种情况下,谁还敢要孩子?自己都养不活还养孩子??还有什么未来?

知乎用户 黄懒懒本人啊 发表

我是个笨人,总觉得这件事,停贷是不行的! 应该把首付和月供要回来的同时,还得再要些补偿。

知乎用户 祥子咱不买车了 发表

房子都烂尾了,凭什么还房贷!!!支持这些业主,希望更多买到烂尾楼的业主都参与进来!!及时止损!

知乎用户 大豆花生 发表

这是好事啊!所有断尾楼的业主都应该断供,凭什么钱都给了楼却盖不起来,现在知道谈法律了咩? 早干嘛去了。

烂尾楼开发商卷了钱跑路,政府卖了地赚钱,银行也找到背着三十年房贷的冤大头,他们都赢麻了!只有业主是冤大头的世界。

凭啥要惯着他们,业主就非得吃哑巴亏?

知乎用户 联 lal 发表

我都敢强制停贷了,你还叭叭给我说上征信,我光脚的害怕穿鞋的吗?

知乎用户 秦三妞 发表

感谢江西人民第一枪

跟!

知乎用户 虽远必朱 发表

史上最烂的一年,送个…

知乎用户 gan 宝可梦 发表

这叫做及时止损。。。

知乎用户 建筑学概论 发表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知乎用户 赵佳桂 发表

?凭什么房子烂尾了我还要还钱啊???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我买的房子要是烂尾了,谁来跟我要钱我 dollar 谁,呵呵

知乎用户 RedRoman 发表

此处应有马科长……


律师也是马后炮一样,轻飘飘的一句应采取法律手段……


不知道今年是美股先爆呢还是中房先爆……。

知乎用户 Kelvin 发表

法律在哪里?监管在哪里?希望又在哪里?

知乎用户 人工不智能 发表

生产和需求是有时间错位的, 这个错位导致房地产在这种畸形的价格暴利中过剩了, 空置率如此之高… 这种畸形的机制收走了未来的钱, 但是建了一大堆无人居住的空房子, 甚至烂尾的房子… 浪费了大量的钱, 同时收走了年轻人的未来, 甚至把消费都搞死了, 等同于资本家宁愿倒掉牛奶也不给穷人喝. 所以 GJ 一看势头不对, 债务暴雷就是大家都死, 所以摁住了银行贷款, 献祭了民企.————- 朝着最坏的方向继续前进中. 看来日本老年人现状的 30% 生活水平 = 将来 80+90 后 65 岁之后的未来了, 这个还是最好的预计.

知乎用户 自在 发表

房地产已经陷入恶性循环了,郑州又赌错了。再开发房地产无异于饮鸩止渴。

早在 2013 年,就有这种论调,中国房地产挣得就是断子绝孙的钱。好了,这一天来了。


_资料参考,_BV1pi4y157wT

2013 年,贺铿。①收入分配极不公平;②应剥夺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权;③房产税的问题;④国企改革要打破垄断

知乎用户 江春入旧年 发表

如果全国烂尾楼的人都有模有样的学,后果不堪设想

知乎用户 liverloop 发表

胳膊拧不过大腿。。。。

知乎用户 慎独慎微 发表

签字画押了,还想赖账?

政府不让你停贷你就得老老实实按月交房贷;

恶意停贷的话影响征信;子孙都不能考公;影响三代;

知乎用户 隔壁王大爷 发表

一眨眼,热度从 1800 万 + 变成 900 万 + 了。也不知道是盛京假消息特别重要必须排第一,还是强制停贷触痛了上封的心必须不能排第一,这世道啊,让人绝望

知乎用户 张作霖 发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知乎用户 TingAsshole 发表

奇了怪了

吃到嘴里的,吐出来点 不就都解决了?

肚子都撑了,还有帮他们扶住?

知乎用户 YBT 发表

江西两湖不愧为革命老区

知乎用户 NaCN 发表

感谢江西老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知乎用户 一蓑烟雨的 yu 发表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经济上行需要楼市的经济泡沫,两代人乃至三代人把钱搭进去促进了一部分人的先富!

经济下行楼市高位需要人接盘,还需要薅干净最后一波韭菜!

如果没有人能够保证最后这个楼盘能够顺利的完成,那么一直还着的房贷得到的是什么?

空中花园?异世界?元宇宙?

尸位素餐者请讲人话!

知乎用户 追风的你 发表

秦二世元年(前 209)七月,朝廷征发闾左屯戍渔阳,陈胜、吴广为屯长。他们行至大泽乡(今安徽宿县东南),为大雨所阻,不能按期到达。按照秦法,过期要杀头。陈胜、吴广便发动戍卒起义。

徭役繁重,赋税沉重激起了农民的不满。规定成年男子每年都要服徭役一个月,一生要在本郡服兵役一年,戍守边疆一年。

秦始皇征服六国,而残暴的征战也有不可忽略的作用。秦朝的严刑酷法沿袭了始皇的残暴。另外,土地的兼并问题的影响也是不可忽略的。因为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在这种上到朝廷、下到百姓都极度恐慌的背景下,秦始皇并没有危机意识,甚至还对六国故地施行苛刻统治,征发民众到边疆地区和首都咸阳进行各种大型基建工作,并以死刑惩罚误期者,民众更加产生不满情绪。秦始皇死后,秦二世继位,继续联合赵高诛杀多位朝中大臣,更是引起朝中官员的恐慌。终于,民众的不满和恐惧到达了极点,最终决定奋起反抗,爆发了大规模起义,甚至倾覆了秦帝国。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法律手段?

能用法律手段也不至于停贷了哈哈

看看那些新闻,很多楼盘都是烂尾好几年了

找政府,上访等等你说他们没做过?还不照样烂尾。

普通人这辈子赚的钱是有限的,要是碰上烂尾房,这辈子都很难翻身。

江西老表带头冲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知乎用户 广陵散 发表

张麻子:明白了,谁赢他们跟谁!

老七:就我们几个,怎么赢啊?

张麻子:打,打就能赢!

知乎用户 你好先森​ 发表

现在还给你文明,要是真的逼急了,就要开始一换一了,到时候路上的人,身边的人,可就遭殃了,不要考验人性呀

知乎用户 懵懂 发表

散了吧。这不是让先锋队为难吗

知乎用户 吧啦 Q 先生 发表

我支持停贷!!!购房款不是进了监管账户嘛,监管账户没钱了总不能轻飘飘的当做啥都没发生吧?

知乎用户 七折 发表

别打了 我还还不行么

知乎用户 嘻嘻嘻 发表

上访是本手,还贷是俗手,停贷是妙手

知乎用户 DHC 发表

属实恶意停贷,建议国家银行将贷款人所有银行账户存款提前冻结以防拖欠并赋予贷款人红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跟 xx 讲法律,xx 跟你讲政治

你跟 xx 讲政治,xx 跟你讲民意

你跟 xx 讲民意,xx 跟你讲国情

你跟 xx 讲国情,xx 跟你耍流氓

你跟 xx 耍流氓,xx 跟你讲法律

经典老番永不过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物业法规定,一楼必须缴纳电梯费。

楼盘烂尾,你停贷你违法。

看到没,资本家已经从法律层面把自己的责任择的干干净净。

知乎用户 请叫我老王 发表

银行估计不会把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的会强制没收再欠银行一屁股钱 老百姓苦

知乎用户 色魔张大妈 发表

房地产里面有一部分 “进城税” 是要直接交给地方政府用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的。暂且不论这个进城税是否合理,我就问问既然没有按合同获得我应有的住房,我为什么还要白白给你交这个进城税让你去做建设呢?仅仅因为当初我和银行的 “契约” 吗?真是把契约精神用得好啊,卢梭见了都得说好。

当契约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契约也就可以不复存在。

不还款,还能及时止损。继续还款,很多人得住几年烂尾楼,甚至永远住烂尾楼。

现在不把事情搞明白,难不成要像西安烂尾楼一样,天天背着小孩扛着桶装水上 13 楼的毛坯房?

购房者要的是一个交代,一个明确的背书,一个让他们可以放心还贷的精神支撑

可现在,这交代谁给?银行吗? 开发商吗?呵呵。根本没有人愿意做这个背书。银行不担任何任何一边的责任,只管收钱赚钱,开发商资金链断了就当场跑路逍遥海外。

这样不负责的表现,只会让更多的贷款者望而却步,损失银行的长远利益。

不过等到大家都是老赖了,就没有老赖了,走着瞧!

知乎用户 橘猫先生​ 发表

掏光整个家庭的钱包买个烂尾楼,搁谁谁心里也不舒服啊,一个人断贷有风险,担心被起诉,强制执行;

房子都没有了,个人有征信又有什么用,难道想着再买一套,背负几十万近百万的贷款,还 20-30 年,这不是耍无赖么,凭什么什么都没有,就买房人未来 20-30 年的收入都锁定了,建议改成出生就背负贷款(出生税),活到 50 岁,自由人。

联合起来,形成集体事件,自然有人着急,公信力丧失,社会不稳定,以后谁还买房,除非不愿意走土地财政的路线了。

知乎用户 5700xt 发表

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

权利与义务是共存的,任何一项权利都必然伴随着一个或几个保证其实现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知乎用户 Le Chene 发表

我能怎么看,法律是随着社会的需求变化的。还有一种说法叫做法不责众。大家只要抱团团结才能获得抗争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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