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宣判,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by , at 26 September 2022, tags : 孙力军 死刑 死缓 终身 情节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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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贝壳财经​ 发表

说一个孙案很有意思的细节。

孙除了是公安部副部长,还负责管理全国的网络舆情。

孙是通过他提拔的下属刘新云来实现间接管理的。

刘新云是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

各位网友们应该知道这个位置的能量,以及能通过这个位置帮人办成多少事。

其实除了经济白手套,未必没有政治白手套,而且这个手套很可能是公共的。

至于为什么被抓,这就不是我等小民能猜测出来的了。

知乎用户 定风波能风波定 发表

最近这六位都少了一个环节,就是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有可能是因为赖小民的案件。赖小民在一审的时候表示认罪悔罪,坚决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当庭没有宣判,几个月以后宣判了死刑,他又上诉了。

按照法律规定,当庭表示不上诉再上诉也是可以的,认罪认罚也可以上诉,只要在上诉期限内,就有依法上诉的权利。

我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表现。以往的贪官们表态不上诉,新闻报道出来,一是体现审判公平正义,连罪犯都认罪伏法;二是淡化影响,赶紧送去服刑得了;三是说明纪委工作卓有成效,成功地唤醒了这些人的良心。但是由于表态不上诉的都没判死刑,反而令人民群众认为这是贪官庆幸保住一命的表现,甚至这种表态其实没有法律效力,想上诉还是可以上诉的。这在宣传上的效果其实并不一定好。

另外,这可能也有助于减少对一审服判息诉率的追求。本身一审服判息诉率甚至调解结案率的要求都不见得科学,而不科学的要求就会以不科学的方式被实现。民事案件涉及诉讼成本问题,刑事案件有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又不涉及成本,上诉是对犯罪分子只可能有好处而没有坏处的事情。一个对于社会具有危害性的犯罪分子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追求一审服判息诉率的逻辑就不一定正确。如果那些服判的都是判处缓刑,免予处罚或者无罪的,那就更不能解释对于国家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的贪官会突然觉悟飙升的现象了。

知乎用户 李晓宇​ 发表

公安部的天眼系统配合互联网平台的大数据,能够综合分析找出领导的出行数据,这是实施五七一工程的核心。

知乎用户 狼狈 发表

这件事最感兴趣的是孙力军的政治团伙。

来看看这个政治团伙有哪些人吧。

中纪委网站曾点名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报道称,为了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孙力军与傅政华、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等人 “形成利益集团”,沆瀣一气,大搞权权、权钱、权色交易。

三日内,孙力军政治团伙 6 名成员被密集宣判:

9 月 21 日,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9 月 21 日,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9 月 21 日,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9 月 22 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9 月 22 日,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9 月 23 日,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从量刑看,傅政华、王立科、孙力军均是死缓,终身监禁。三人敛财均过亿。

这件案子可以说是十九大以来查处的最严重的案件之一。

一件案子涉及到 6 个副部级以上领导,很罕见。

除了以上 6 人,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的还有刘彦平。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 1955 年 8 月出生,河北丰南人,1974 年 4 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武警少将警衔。他曾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后调任公安部。2011 年 8 月,刘彦平出任公安部部长助理 、党委委员。2013 年 6 月,刘彦平出任公安部副部长,两年之后,2015 年 5 月,刘彦平卸任公安部副部长,随后担任国安部纪委书记,后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在纪检系统任职期间,刘彦平多次以中央巡视组组长的身份亮相,他在十九届中央巡视中,多次担任第十四巡视组组长。

具体的大家可以去看他们每一个人的通报,用词真的很严重。

下面是《零容忍》中孙力军说的一些细节:

在孙力军与团伙成员的交往中,王立科借各种机会拉近关系,首次送上一张存有 100 万元的银行卡。后来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 “看望” 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孙力军曾说,王立科每年来北京大概四五次,每次都给我 30 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王立科每次来就说,送点 “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在 “小海鲜” 等贿赂的助力下,王立科当了江苏副省长、公安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力军说这一路他都提供了帮助。

孙力军的履历其实也很神奇,孙力军 19 岁参加工作,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从事公共卫生管理工作。2008 年,孙力军调到北京,在公安部工作。他是怎么从卫生干部转型成为一名公安干部的?跨行还是很大的。

到公安部任职后,孙力军膨胀了。他说:“到北京工作前,我从来没有闯过红灯。到公安部之后,我认为我闯红灯是很正常的。”

放上《零容忍》链接:

《零容忍》

————

更新:孙与团伙里各位老虎相识的细节。

孙与龚道安:

2010 年,在全国地市公安局长培训班上,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进入了孙力军的视野。

孙力军感到龚道安业务能力出众,于是主动拉拢示好,通过积极推荐运作,使得龚道安被提任为公安部技侦局副局长,之后又陆续提任技侦局局长、上海市公安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

孙与刘新云:

2014 年,孙力军又物色到另一个 “自己人” 刘新云。刘新云原来是济南市公安局局长,一次公安部在山东有会议,刘新云负责安保,晚上主动到孙力军住所自我介绍,拉近关系。孙力军看到刘新云积极贴靠,马上心领神会。他向刘新云透露了当时正在查办的一起案件情况,借此显示把刘新云列为了 “自己人”。《零容忍》中刘新云:“第一次见面就和我这么说,我当时就感到,这么重要的机密直接和我说,人家瞧得起咱。” 经孙力军运作,2014 年 12 月,刘新云调任公安部网安局局长。

孙与邓恢林:

他们俩是通过龚道安搭上的。龚道安不仅自己为孙力军效命,还帮孙力军经营充实 “小圈子”,向孙力军推荐时任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孙力军帮助邓恢林先后提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重庆市副市长。

孙与王立科:

王立科在一次公务中,认识了当时在公安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在王立科眼中,孙力军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于是借各种机会拉近关系。2011 年,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王立科首次送上一张存有 100 万元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也意味着接纳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 “看望” 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知乎用户 陈慕风​ 发表

收了 6.46 亿。

一亿现金大约有 1.15 吨重,大概这么多。

被抓前享受纸醉金迷。

被抓后,睡觉也踏实了,吃饭也香了,安心养老。

只要能够漏一部分给家人,也衣食无忧了。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有点只赚不赔的感觉。

知乎用户 天星舰水手 发表

此回答分享一下

高铭暄教授《关于傅政华、王立科案的量刑分析》(从中就可以找到孙立军案件的一审判决思路)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审理了傅政华、王立科实施的受贿等犯罪案件,并于 9 月 22 日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综合两名被告人受贿等犯罪事实和情节,法庭决定判处两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从案件的事实来看,两人实施的受贿罪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但法院判处死缓并终身监禁不是仅以数额作为量刑因素,同时也考虑了法律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2015 年 11 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尤其强调了受贿罪的量刑原则是 “数额 + 情节”,而且进一步明确了数额与情节之间的相互独立性和依附性。受贿罪中的数额仅仅是决定被告人是否适用死刑的基点,因为数额更为直观地反映出受贿罪的严重性;而受贿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 才是案件最终决定适用死刑的根本依据,因为受贿犯罪中的 “情节特别严重” 意味着社会危害性极大,严重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严重削弱国家的职能,甚至危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法院最终根据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数额、情节和对于国家、社会的危害程度,采用数罪并罚吸收原则,决定执行主刑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不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独立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它是附着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中的制度,并随附主刑判决同时作出决定。虽然我国一贯坚持死刑只适用于 “罪行极其严重” 的犯罪分子的刑事政策,但从两个案件反映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上看,傅政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同时又具有重大立功、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情节;王立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帮助有关企业协调银行贷款致使巨额贷款无法偿还,还多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同时又具有主动到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缴绝大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概言之,两案都具有 “罪行极其严重” 和“多个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并存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对具有立功表现的被告人是否从宽处罚、从宽处罚的幅度,同样要结合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因素。两个案件中,相较 “从轻情节” 而言,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情节足以达到可以适用死刑的 “极其严重” 的量刑标准。但是,在本应适用死刑的前提下,法庭又充分考虑了被告人不同程度地具备了重大立功、主动到案等法定或酌定情节,最终作出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决定。该决定体现了刑罚与犯罪社会危害性相适应,遵从了重罪重罚的量刑均衡原则,判决具体阐释了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制度在案件中适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此外,考虑到两案犯罪的性质及其严重的犯罪情节、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以及案件所反映出的其他具体情况,法院还对两名被告人并处了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进一步说明了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同时,法院还判决对两被告人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适用财产刑和追缴赃款赃物的措施可以及时阻止、阻断犯罪分子实现攫取犯罪所得的目的,及时恢复被上述犯罪破坏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上述法院判决采取了主刑和财产刑并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制度与追缴违法所得措施并举,一方面,向社会公众展示了法律适用的公正性与平等性;另一方面,体现了从严从重惩治职务犯罪,特别是从严惩处政法领域的贪腐犯罪,凸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犯罪 “零容忍” 的力度和决心。

知乎用户 沉不住法师​​ 发表

敛财 6.46 亿余元,孙力军一审被判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2 年 9 月 23 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对被告人孙力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力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 年至 2020 年 4 月,被告人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及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46 亿余元。2018 年上半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 1.45 亿余元。孙力军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 2 支。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力军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孙力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干预医药、金融等民生领域正常经济活动,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孙力军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孙力军到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能够认罪悔罪,且积极配合追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孙力军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孙力军,男,汉族,1969 年 1 月生,山东青岛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州立大学公共卫生和城市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卫生硕士学位。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担任公安部一局、二十六局局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2018 年 3 月,49 岁的孙力军出任公安部副部长,成为当时最年轻的公安部副部长。2020 年 4 月 19 日,孙力军落马。2021 年 9 月,孙力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编辑 | 何小桃 易启江

校对 | 段炼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每经 APP

知乎用户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

俺曾见,金陵玉树莺声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知乎用户 大杨说法​ 发表

一些戏子网红逃个税都十几亿。

这种级别的大佬才几亿,我咋有点不信呢。

知乎用户 寒江孤影​ 发表

不负责任瞎扯淡。

孙力军案的特点,实际上最值得讨论的是政治团伙的问题。

他一个副部级干部,在中央部委能够笼络地方同级和低层级干部,其所在职位和掌握的权力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但是能够让级别比他高的人加入他的团伙并以他这个级别低的人为团伙首脑,说明他有过人的 “能力”。

早前对其团伙成员傅的通报,我记得有 “政治骗子” 的用语,个人认为指的应该就是孙力军,不然什么 “政治骗子” 能够骗到正部级(也有可能正部级前),像傅这种一定程度靠大案要案上去的执法部门领导干部,他本人其实很有可能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欠缺。而通过有限的公开信息和坊间传闻来推测,孙力军很有可能是有比较高的政策敏感度,从其晋升履历来看,他同时具备投机执行力的人,即其履历前段可能靠投机,履历后段可能靠其政策敏感度,比傅这种莽夫能够更高概率准确推测某些领域的政策动向,并将这种推测对的政策动向暗示成自己 “背景” 或者“政治资源”,让傅这类人自己去猜去脑补。

但是投机能力不是政治(建设)能力,政策敏感度只是政治能力一个零件而已,加上孙力军这类人,有私心而无公德,对投机和政治欺诈形成路径依赖,那么在高级别的机构必然无法搞好有组织建设,无法系统解决问题的,导致的政治生态变坏是一眼就能看见的,傅那类问题同理。

说一个细节吧,早前中纪委廉政宣传片有孙力军的那一期,那种自信满满、一切尽在掌握中的神态,在这次庭审现场好像没有了。之前的自信满满、一切尽在掌握中神态源自于不断的投机成功,而相比于无能之人的 “迷之自信”,让他投机成功的人的知识、能力、“大局观” 比他低太多就更加助长他那“笃定的自信”。

知乎用户 听月上官 发表

我以为这种大老虎要省高院判的,竟然是市中院一审。

(我知道正常程序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的是中院一审,我就是以为会 “提级” 来着,我想多了 hhh)

保下一命,估计也不会上诉了吧。


话说这几年落马的老虎挺多啊,“中国政府网” 公众号感觉三天两头就发文说谁谁谁被双规了,谁谁谁接受调查呢。希望刮骨疗毒,把腐败分子都清理掉吧(天真脸. jpg)


有人说 xx 身份是保命符,其实也有死立执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 (副部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都是死立执,不过高官死立执确实少,因为他们有机会 “重大立功”。

一个人该判死刑,但留他一命,他可以供出更多蛀虫,这些他不说可能公安机关查不到,或者查到非常难,你说杀他和抓出更多蛀虫哪个更重要呢?当然,你可以说等他供完继续死立执,那下一个这样的官员呢?还会相信 “供出就能保命” 的话吗?还会如实供述吗?

其实普通人犯罪也有立功机会,罪大恶极需要死立执,如果有重大立功也有可能留下一命,只不过普通人他没功可立,他既不知道其他犯罪分子的情况,又没能力帮助公安机关捉拿要犯。

与其说 xx 身份是保命符,不如说是 xx 身份让他们拥有更多立功的可能性,从而可以保命。

知乎用户 薇文而雅​ 发表

跟大家伙讲个故事,算我离题了吧。

是有关边境缉毒的故事。

上世纪的西南边境,有个村子贩毒猖獗,屡抓不止。后来新来了个局长,调研了情况才发现,当地的男人把这当作了一门不亏的买卖。

只消一个月的功夫,就能给家里带来两代人的财富,还不一定被抓,这是笔好买卖。

就算被抓了,也是牺牲自己一个,幸福全家。

后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据说是当着毒贩的面,把他家二层小楼炸了。

那人据说当场就崩溃了。

知乎用户 哟哟切 发表

自 2012 年到 2021 年九年间;

全国共立案调查的省部级领导干部 392 人,厅局级干部 2.2 万人,县处级干部 17 余万人,乡科级领导干部 61.6 万人,查处有严重问题的干部 62.6 万人,共计 143 万余人。

其中被立案调查的省部级 392 名领导干部,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目前在职的 300 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

目前我国乡镇以上干部约有 840 万人,被立案和查处 140 多万人这个比例还是相当高的。

虽然是一年前的数字,今天看到仍然无比震惊。如果不是中央新闻中心公布的数字,大概没有多少人敢于相信。

840 万乡镇以上干部中被立案和查处的就有 140 万人,再加上那些还没有被发现、被查处、被立案的干部,其数量之多令人震惊,足见我们的干部队伍已经腐败到了什么程度。

别的危害暂且不论,单就这些干部贪腐的经济危害,就足以把每年社会新增财富的绝大部分吞噬掉。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几十年,老百姓仍然不能恢复免费医疗、免费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因。

……………………….

原文作者:张宏良,民族振兴网;引自原文的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560800144

知乎用户 曹岚​ 发表

劝一下中年男人:不要炒 A 股!

你看看,这实力,你们炒得赢吗?我已经顿悟了,离开了 A 股,有时候忍不住看到低点想冲进去的时候,就买个 3C 产品,损失一下,心理就平衡了、平静了。

当然,我知道你们不会听的,而且劝人不炒股是会被骂的,但我还是希望大家选个别的方式回馈社会,面对 A 股,看看上面这 level,我们中男是那么普通就别那么自信。

学会认怂,不与官争利。

知乎用户 Harry Zhu​ 发表

本以为王立科的 4.4 亿已经够多了,想不到还有更大的老虎,不过先别急,后面估计还有。

另外,孙力军还非法持有枪支,怎么,是喜欢射击游戏吗

最最最可恶的是,孙力军不仅自己贪,还割韭菜。

……

我特么就是那部分韭菜。

知乎用户 五个故事 发表

人民网北京 9 月 23 日电 (倪弋、薄晨棣、李楠楠)2022 年 9 月 23 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对被告人孙力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力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 年至 2020 年 4 月,被告人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及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46 亿余元。2018 年上半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 1.45 亿余元。孙力军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 2 支。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力军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孙力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干预医药、金融等民生领域正常经济活动,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孙力军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亦应依法惩处,并与其所犯受贿罪并罚。鉴于孙力军到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能够认罪悔罪,且积极配合追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孙力军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知乎用户 泥泞的老虎 发表

实际上孙力军就两个问题很值得关注,具体受贿这是个官员基本上都有,非法持有枪支,作为公安部副部长这倒说的过去。

第一、政治团伙。这我是个普通老百姓,我看不懂里面的圈圈绕绕,这里面我觉得别说一般老百姓,就是厅级以下干部估计都说不明白是个啥团伙,只能等到几十年后解密了。

第二、操纵市场。这条很有意思,这里面就涉及谁指使了他去操纵?或者是谁托他去操纵?他又指使了谁去操纵?操纵了那支股票?

操纵股价,这东西连一个基金经理或者私募都能干,能找到孙力军的人,找不到一个私募公司?没必要去找一个公安部副部长么!就相当于你家儿子上幼儿园这么点事情,你去找省委书记给你开后门,没必要么!

那么就说明两种情况:要么数额特别巨大,动用资金数百亿规模的;要么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就是抓了他顺带扯出这点事情。

…………………………

就我的疑问:

到底指使了那家机构(中信、光大)操纵了市场,证监会知道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指使?为何金融机构没有被抓?

所以:这个操纵市场很有意思!

知乎用户 tianpei-guo 发表

防止干部结党,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干部的提拔任用,是没有标准的,不是说你考试考了 100 分,就能提拔你,班主任决定不了全班成绩排名,但是他一定会选他喜欢的人当班干部。

所谓 “组织”,实际是由领导组成的,要想提拔,必须要有领导赏识。为了被领导赏识,必须要在领导面前好好表现。官场险恶,竞争激烈,单打独斗很难成事。精诚团结,方能击败对手,弹冠相庆。“团团伙伙” 就是这样形成的,打倒一伙人,还会有另一伙人出现。

不可能找到所谓 “先进的用人制度”,因为人性如此,人有私心,人喜欢跟自己投缘的人打交道,人喜欢跟自己利益一致的人组成圈子。

知乎用户 马步都虞候 发表

贪多少没人关心,关心的是多少钱还给人民,而不是被下一个人一把捞干净

知乎用户 老顽固 发表

因果恢恢,疏而不漏。

可惜太多的人不相信,只愿意被欲望牵着走,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赔了夫人又折兵!

建议中央近期把防腐力度加大,清洁政体之外,于疏解财政压力,亦有莫大助益!

疫情之下,民生多艰,那些贪食民脂民膏的硕鼠,此时催吐逼吐,利国利民!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诗经 硕鼠》

知乎用户 厦门音响老林​ 发表

我现在比较关注董卿的动向

知乎用户 Brandt 上校​ 发表

一分钱都不敢花,一分钱都花不出去。

刑法威慑他的理性,纪律禁锢他的感性欲望。

孙力军和王立科的故事,与《人民的名义》里面汉东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和副国级领导赵立春虚构故事竟然雷同了。

王立科以江苏省政法委书记身份曾经想要让《人民的名义》停播,这是制片人王政学事后才敢说的真相。

孙力军的故事:价值 9000 万的 “小海鲜”

2015 年王立科顶不住中央反腐溯源的压力而自首了,随后孙力军也被披露出来。

孙力军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讲述了两人交往的历史:

王立科被提拔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后,在一次公务中,认识了当时在公安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

王立科:“我认识他的时候应该是 2008 年的下半年,他到省厅考察,觉得他是公安部领导,很年轻。” 在王立科眼中,孙力军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于是借各种机会拉近关系。

2011 年,他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 100 万元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也意味着接纳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 “看望” 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孙力军:他每年大概四五次来北京,每次都给我 30 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 “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 “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 9000 多万元,而孙力军也没有让他失望。

孙力军:他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

这是孙力军 6.6 亿元贪腐款项中 9000 万元的出处,他剩余的钱来源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们从法院判决书里看到,孙力军涉嫌操纵证券,他在能源、医疗、金融等领域都有深度权力寻租犯罪。

王立科的故事:价值 8000 万元二十年 “保护伞”

贿赂孙力军的王立科也有自己的故事,在 35 年的从警生涯中,王立科为娄河涉黑团伙充当 “保护伞” 的时间就长达 20 年。

《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娄河是辽宁大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生于 1965 年 11 月,比王立科小一岁,二人同为北镇县人。娄河早年在锦州靠开赌博机发家,受到过王立科的保护,那时娄河生意就赚了上亿元。据报道,娄河累计送给王立科财物有 8000 多万元。

纪录片《零容忍》中提到,上世纪 90 年代初,娄河在北镇开设多家赌场、娱乐城,就开始向分管治安的王立科行贿。当地民警曾接到举报想调查娄河,被王立科制止并严加训斥;省里市里有打黑行动,王立科就提前给娄河通风报信;他还滥用警权帮娄河打压竞争对手。曾有另一名涉黑组织成员李某向娄河叫板,王立科应娄河请托重点侦办,打击了李某的势力,壮大了娄河的声势。

随着职务晋升,王立科担心被娄河影响了仕途。2008 年,他精心设计让娄河到北镇市公安局 “自首”,实际是完成“洗白”,之后娄河“转型” 以房地产商身份亮相,实际仍然非法垄断北镇一带采砂业、旅游业、物流业等多个行业,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两个黑警的故事,他们合起来贪污受贿非法所得超过十亿元,但是最终他们都没有敢花这些钱,无论是出于对法律畏惧还是纪律对其紧箍咒,我们都看到中国法治正在体系化的完善。这两个位高权重的黑警没有可能如《人民的名义》里丁义珍那样轻易逃出国,他们的身份限制他们这样的法律自由权力。

异地审理,以案件来起到法治教育作用,以终身溯源来震慑想权力寻租的欲望,中国对腐败零容忍的法治立场和落实精神将会让我们法治信用更加具有含金量。

孙力军收王立科的 9000 万元来满足自己权力的虚荣价值,王立科庇护娄河黑社会组织二十年来为自己仕途升迁提供物资保障,权力寻租带来破坏力自上而下,在孙力军和王立科案件里是系统性破坏力。

我们从孙力军和王立科的判决书里看到,他们都有被判死刑的犯罪事实,然而他们积极退赃和交代问题挽回国家损失被认定是有立功赎罪表现,数罪并罚给予无期徒刑不得假释减刑,这是中国法治建设中慎用死刑原则体现。

综合而言,法律溯源还在继续,人在做,天在看,国家给公务员充足预算旱涝保收,为的是让公务员可以专心专注为人民服务,法律框架内公务员是中国最幸福的社群之一,越过界那就会成为最不幸的国家敌人,希望法律成为公务员们敬畏的人生底线思维。

知乎用户 唐果​​ 发表

刘青山张子善大概会后悔生的太早了。

知乎用户 haha kim 发表

能抓能坐牢都算好的。

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除了党争都是刑不上大夫的。

总之,美好肯定是不真实的,真实的肯定是不美好的。

不要幻想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地上天国,那太幼稚了。

知乎用户 猫大人 发表

小时候看电影知道了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如今,看到的很多贪官和污吏………

也看到老人倒地不敢、不愿意去扶……..

更看到躲猫猫、6+1=1、五只鹦鹉……………

还看到身边家长教育孩子都不愿意让自己孩子成为好人………………

闭上眼睛、戴上耳机,听音乐吧……….

知乎用户 考拉熊​ 发表

群众的阈值提高了,现在没个上亿的新闻,我看都不看

知乎用户 小楼卧听雨 发表

这个问题下,各个回答的质量之低,也算创了知乎记录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株洲市财政局原农办主任冯新琪纵女吸毒,以权谋私,违规开办公司骗取农业补助 https://zhuanlan.zhihu.com/p/434240815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黑恶势力合花渣土破坏良田

https://www.zhihu.com/zvideo/1504805020646584320

知乎用户 henry 发表

这是能说的,

还有不能说的呢?

知乎用户 屠蘇 发表

钱呀,都是钱闹的。六只大 “老虎” 一个比一个贪。孙力军是贪的最多的,6.46 亿元人民币。这么多钱好重的呀。听说一亿人民币有 1 吨多,6 亿多人民币那么有 6 到 7 吨。

三天 “6" 虎被宣判,其中 3 人死缓。

这 6 人有个共同的标签 – 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孙力军、傅政华、王立科三人均被判死缓 (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天 “6" 虎被宣判,其中 3 人死缓。

孙力军案是三天来被宣判的第 6 宗大案。

孙力军果然是 “老大”,敛财 6.46 亿元,受贿金额最高。

2022 年 9 月 23 日,长春市中院宣判,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9 月 21 日,三 “警虎” 同日在河北被判刑:

保定中院宣判,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敛财 4267 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唐山中院宣判,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敛财 7343 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廊坊中院宣判,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受贿 1333 万余元,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9 月 22 日,两 “政法虎 " 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日被判刑:

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敛财 1.17 亿余元,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死刑被判死缓;

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敛财 4.4 亿余元,以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死缓。

傅政华、王立科所判刑罚与今日宣判的孙力军相同,都是死缓,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日连判 6 名原政法系统的 “大老虎 “,在近年的司法审判史上都较为罕见。其中孙力军、傅政华、王立科三人均被判死缓 (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孙力军、傅政华、王立科三人均被判死缓 (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敛财均已过亿元; 龚道安被判无期徒刑,邓恢林获刑 15 年,刘新云获刑 14 年。

牢底坐穿。孙力军、傅政华、王立科三人均要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知乎用户 法律人涂涂​ 发表

大官持枪不知道是不是 bb 枪,应该不是吧。制式枪支为什么要持两只呢?自杀一只就够了,早饭两只也不够。迷

知乎用户 foolxie 发表

“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这是中央对刚刚被开除党籍移交法办的铁老虎盛光祖的评价!

同理:

“靠法律吃法律,靠办案吃办案”——这是老百姓对公检法司落马的腐败分子的评价!

今天热搜:“连续三日孙力军团伙 “6” 虎被判监,其中 3 人死缓 1 人无期”

让人深思的问题是:孙力军等 6 虎是法制暴力机器捉刀人,既然 “靠法律吃法律,靠办案吃办案”,那么捉刀人经手和影响的案子为数一定为数众多,但究竟有几个冤假错案会被重审?

连续三日孙力军团伙 “6” 虎被判监,其中 3 人死缓 1 人无期

知乎用户 局哥​ 发表

看不懂,是可能死刑,还是确定不死刑了?

知乎用户 指给我敌人在哪里 发表

山西吕梁临县万安坪村张绳庆控制宗族几十年,祸害了我家三代人。张绳庆儿子张棋标在临县一中读高二时替当时高三的学生顺利考入了统招大学,获利几万元。

第一部分:张绳庆废长立幼,通过张文平控制其众兄弟。 被张绳庆宗族撂倒人员:(1)吕梁临县临泉镇万安坪村张进平(张文平大哥):被张文平喜连夫妇下药:乙肝。肝硬化,全身浮肿。(2)吕梁临县临泉镇万安坪村郝秀林(张文平母亲):被张文平下药,死亡(3)吕梁临县临泉镇万安坪村张锋(张文平大侄子):被张文平张艳军父子下药,被下跟郝秀林一样的药。(4)吕梁临县临泉镇万安坪村张峰锋(张文平的二侄子):被张艳军小艳夫妇下药,肾切除。(5)吕梁临县临泉镇万安坪村张秋平(张文平六弟):张文平宗族势力雇凶杀人,雇佣吸毒人员,制造交通事故致其死亡。(6)吕梁临县临泉镇万安坪村张来平(张文平三弟):家族不容,被逼自杀!!! 系列案件精准巧合!!!!!!

第二部分:本人通过非法手段帮助临县万安坪村张媛媛获取北京户口,从中获利数万元。引发张绳庆宗族不满并实施了连环下药案!! 如下:2014 年国庆吕梁临县万安坪村郝秀林老人住上了大孙子给装修好的窑洞。(引子)2014 年 10 月底郝秀林老人突然爆瘦,皮包骨头。拉不出,尿不出来(被下药后体内相当于白细胞高所致)。卧床不起。张春平,张艳军等借机电召在外地打工的张文平二侄子让其回临县看望奶奶郝秀林。2014 年 11 月 8 日,张艳军夫妇叫二侄子在家吃饭,借机饭中下药。张春平陪同,共 4 人在现场。(后果)2014 年 11 月 21 日郝秀林老人死亡。2015 年 1 月初,二侄子在外地做了肾切除手术。(又)2015 年 2 月 14 日晚张艳军夫妇叫从外地回来的张文平大侄子在家吃晚饭,饭后大侄子胸口砰砰跳的厉害,口喊有人要杀我一路向南跑去。2 月 16 日上午大侄子在张文平家吃了面后又发疯的到处乱跑。后张艳军等人开车把大侄子送外地。2 月 17 日大侄子去医院尿检是:相当于白细胞 5.7H/HP(参考值 0-1.9)。这一项导致拉不出,尿不出(目的是让大孙子跟郝秀林老人一个死法)。(特别声明,以上公开的事实,发帖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临县临泉镇万安坪村的北京人张媛媛三宗罪:1 张媛媛年龄造假。2,张媛媛非法获取北京户口。3,张媛媛,河南人曾新是万安坪村张文平宗族连环下药案,交通肇事案的核心参与者,知情者。

第三部分:江湖上是如何贩酶的!!!

实战案例:吕梁临县 万安坪村张文平下的药是如何废掉张进平的肝的

张文平给张进平下的药同时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乙肝。张文平下的药致使张进平得了乙肝。张文平下药传播乙肝。

2:血清检测:*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逐步升高。这是张文平下的药致使张进平肝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直在不断的升高。这可以确保张进平的肝在固定的时间段内被废掉。相当于在张进平的肝上安装了一颗定时炸弹,只要时间一到肝就被废掉了。这就是张文平宗族宣扬的 “贩酶”。

3:超声波检测报告单:出现肝囊肿。距离最近的一次超声波检测报告单显示:肝正常。没有出现肝囊肿。

4:被下药人自己的体感:累。浑身没有力气。张文平下的药针对肝的,肝受累了,受害人表现出来就是浑身没劲。累。

如果一次检测同时出现以上几种情况,就可以断定受害人被人下药了。

针对以上几种情况,现在列出以上几种情况每种情况的应对措施:

第一种情况:乙肝。针对乙肝只能是预防。让肝产生乙肝表面抗体,可以很好的对付乙肝。方法有接种乙肝疫苗。护肝是关键。

第二种情况: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在药物作用下不断升高。应对这种情况的办法就是及早发现及早降酶。关键在早。越早越好。因为是药物所致的酶升高,所以要果断降酶。第三种情况:出现肝囊肿。应对这种情况就是每年定期进行超声波检查,听医生的治疗指导。

第四种情况:肝受累。容易犯困睡觉。应对办法就是休息再休息。多睡觉。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要干重体力活。

以上就是对张进平被下肝药后的具体情况说明。至少可以为警方在处理类似案件方面提供最直接的医学病理材料证据。为警方并案,破案提供第一手的医学证据。受害人张锋锋肾刚切除,宗族成员张候楞,张春平就打电话给受害人,邀约其一起贩 “酶”!

张绳庆宗族人多势众,耳目众多,众口一词。严重误导和欺骗了受害人家属和调查人员!呼吁临县扫黑办公开调查内容!!!进入身体的物质不会凭空消失,呼吁相关部门开棺验尸,寻找直接的证据。

以上系列案件是典型的老大立不起来,家门不幸。 万安坪村的老二张文平对父母兄弟下手是所有祸乱的根源!!!万安坪村张绳庆宗族策划系列案件的本质是:挟尸要价。挟张进平的尸,跟其子要个好价钱。万安坪村张绳庆宗族妙计安家,赔了夫人又折兵!

知乎用户 看好你的东西 发表

这种级别不判死刑立即执行就等于罚酒三杯。

看了一段纪录片,全程微笑接受采访,意气风发,一点不像一个犯人,更像是对成功人士的访谈。

另外以他的资源,在里面也没有人敢亏待他,意思一下,以后还会出来的。以孙小果为例,他的资源比孙小果大太多了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四大金刚全部落马

公安系统的黑暗可见一斑

幸亏大力反腐

这些蛀虫不是腐蚀钱财

而是我们国家的根基

知乎用户 半一 发表

去哪服刑啊?

秦城吗

知乎用户 明月当空 发表

我就弱弱问一句,五毒俱全的人是怎么爬上这么高位置的?这从另一方面来看,是不是所谓的提拔就是一个逆向筛选的过程?这样的人他提拔上来的人又会是什么人呢?会不会无穷尽呢?

知乎用户 chen 发表

你说他们下的命令,下面一层层的人是怎样的理解和执行的呢?

political 任务????

知乎用户 杨若泠 发表

这个身份被抓,不上亿都不好意思。

知乎用户 安安律师 发表

孙力军接受采访时候那种愿赌服输的态度,让人觉得,纪录片中办案机关的人们义正言辞的话语。

有点黑色幽默。

知乎用户 小木木森 发表

事情出来的时候感觉特别不可思议,地方市长甚至左右不了县长的仕途的。。。

公安部竟然能出来一个 “组织部长”,哈哈,继续挖呗

知乎用户 张仙森​ 发表

世人都晓好,惟有功名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金满箱,银满箱,展眼乞丐人皆谤。

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杠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

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

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知乎用户 米采昭阳 发表

可算有一个死刑的了!

希望能加大力度,让这帮公务员别那么猖狂,原本说是为人民服务的,结果现在一个个骑在人民的头上拉屎撒尿。而且举报途径基本上不敢用,上午匿名举报下午就被标抄家了。而且还要证据… 就公务员的工资他们怎么买得起七套房,怎么买的起宾利?但是这种明显和他们工资不符的购买力,竟然都不算证据?

希望对这种不事生产却捞的盆满钵满的公务员越来越严,咱们国家才会越来越好。

知乎用户 昊 ANGEL 发表

他被查是因为贪污受贿吗?不是

他被查是因为非法持有枪支吗?不是

你得考虑拿着枪,带着钱去干嘛?

再说就得封号了

知乎用户 橙与橙 发表

只要保下一命,以后出现啥操作都不意外,毕竟孙小果才过去没几天。

就问:啥时候保外就医?

知乎用户 落叶 发表

我就纳了闷,这些人不都是那啥考察选拔任命的吗?

究竟是好人变坏了?还是坏人一直装好人?

知乎用户 微眠浅醉 发表

怎么才监禁?请的律师是不是不行?让张益达上啊。

知乎用户 农村卖油翁​ 发表

才 6 亿吗…… 还不如一个明星多偷几次税的,人家还不用坐牢。

知乎用户 滑马他是天子啊 发表

不知道他提供的是那些案件的重大线索,是不是已经爆出来这些案子的

知乎用户 bruno fighter 发表

关我们老百姓什么事呢… 我们又没办法…

知乎用户 手写客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呵呵,贪污成本太小了,实在太小了。

知乎用户 施道依​ 发表

这是该有的都有了?

去监狱养老????

知乎用户 程序员木子​​ 发表

有值得关注的信息又不让说,问什么问啊?

知乎用户 又胖了 4 斤 发表

量身定制的死缓

专门写个法律来让你养老,回到健康生活

早睡早起,锻炼身体

知乎用户 soul 发表

当官真不错,怎么犯罪都死不了

知乎用户 菠萝蜜 发表

纸是包不住火的,问题还有,接着思考,接着回答!

知乎用户 琥珀 发表

公安部的头头操纵证券市场,那管证券这一块的头头脑脑干嘛去了?

知乎用户 那头蜗牛 发表

我总是有点奇怪,一个人是怎么做到跨这么多专业成为领导的呢,卫生局、外事办公室、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这些专业那么大跨度,他们没办法做出成绩,却需要成绩,所以形式化、弄虚造假的事情能不做吗

破窗效应,只要坐过一件错事,后来做着做着就习惯了,所以能不能把领导干部的工作专业性更强一点,让他们不需要干这么多造假的事

听过一句话,我知道我是假的,你也知道我是假的,但是你需要我假的好看,我只能好看

知乎用户 聊城孟律师​​ 发表

看表情,一脸的不服

这是拿到秦城的门票了?一般的犯人可进不去啊

知乎用户 一通考研 发表

可能是我作为老百姓对体制内顶层不够了解,从能看到的故事上看,逻辑上有断点,有能感觉到但字面上又没有的人或事没有披露

不知道后面是大萝卜还是其他什么萝卜精~~

知乎用户 深海恐惧 发表

这个问题就不该上知乎热门。

你想让大家回答什么?

知乎用户 易山先生 发表

一是国家真有钱,贪官的钱花得吗?一下子 6 个亿,存在哪,放在哪,听说还有财产公示,公示的是多少?证明公示纯粹的掩了盗铃罢了。

二是只要有了权力,就可以为所欲为。而且还可以插手任何领域,原来我想证券市场应该是做生意的,独立的,短视了。

三是所谓的法制教育没多大必要。就是这些制订规则、执行法律的人在违法,因为不是不懂法不知法,而是有权力的人不守法。普通民众是不敢不守法的。

四是 6 亿多还不够死刑吗,为什么要死缓。至于不准减刑和假释,是不是做给老百姓看看的。一个孙小果还可以判了死刑却没有执行,再次危害社会。这些大老虎的能量可比孙小果家大多了,钱也硬多了,关系也多多了,会不会来个保外就医什么的吗?

其实,有决心,有手段,还是直接死刑吧,一来让全国人民展示一下反腐的决心,二来也让群众少一些猜疑。再有,6 个多亿杀了,应该谁也不会叫冤吧!

知乎用户 君子动口 发表

死缓 无期 24 年有期 戴罪立功 保外就医 10 年出来 瑞士别墅养老 坦白交代死刑立即 拒不交代 死缓无期到保外就医

知乎用户 没有立场的回帖机 发表

随随便便能贪个上千万上亿的,银行不是很屌能查流水吗?洗钱啥的,不敢用在老爷身上?

行政级别高的公职人员,不敢公示财产。谈什么为人民服务。只为老爷的老爷服务罢了。

众多公职人员像特么奴才一样,讨好老爷。成为老爷那天就迫不及待享受奴才的伺候。

知乎用户 知乎 id 发表

6.46 亿元…… 死缓……

真好,难怪这么多人挤破脑袋都要成为公务员。

真好,难怪这么多公务员挤破脑袋都要往上爬。

真好,难怪我们这个国家惠风和畅、河清海晏

还没想明白的人,我给你打个知乎式的比喻吧:

如果有个按钮,按下去 90% 的几率会被判死刑,10% 的几率会得到 6 亿元人民币,有多大比例的人会按呢?

但是,如果是 90% 的几率被判死缓,10% 的几率白捡 6 亿呢?

知乎用户 南岭以南 发表

有个纪录片专门记录贪污受贿人员的,里面除了一个挪用公款的小公务员看起来沮丧,其他的大官表情轻松得很,还他妈以为在那教育别人呢

知乎用户 霒蚀君 发表

看了这几年的省部级以上反腐

个人有一个感觉

只要贪官

一没有命案

二没有政治上反对官方

不管贪污多少

都不会立即执行

知乎用户 谔言 发表

这个事不能说得太细

知乎用户 细蓉一份 发表

有没有连坐法啊?便宜贪官家人,难受啊。对贪官就没有死刑是吗⊙_⊙

知乎用户 咖啡有加菲​ 发表

又一个考公宣传片

知乎用户 Karl 发表

当初就是他要求严查水弹枪。

引发核地震

没想到他一个非法持真枪的还居然害怕无伤害性的玩具。

魔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搞政治团伙,野心膨胀,背离人民,必然自取灭亡。

知乎用户 锐雯 发表

反腐永远在路上

永远!!!!

知乎用户 lochlan 发表

我不敢说话,只得目瞪口呆

这就是历史上的朝廷大员挖统治的的墙角吧。对任何一个政党来说,刮骨疗毒,壮士断腕都是必须的,否则等有一天这些蛀虫把执政党的墙角挖空了,真的会亡党亡国。

知乎用户 子飞鱼 发表

这件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一是从社会层面来讲,这样的巨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振国威,不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是从国家层面来讲,贪官比强盗更可怕,危害性更大,影响更深远更广泛。

三是从法律层面来讲,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条款为准则,以犯罪情节轻重为量刑标准。孙力军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位高权重,但知法不守法,懂法不执法,甚至知法犯法。他的行为不仅危害了国家的政体,危害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更加助长了不正之风,必须予以铲除,以正国纪。

反腐任重而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久的持续的过程,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把国家治理的更好,让人民生活更幸福。

知乎用户 士不可不弘毅 发表

成王败寇,愿赌服输

知乎用户 路漫漫其修远兮 发表

这是历史才能评论的人和事,老百姓能说个啥。

知乎用户 梦幻宝境 发表

历史告诉我们,一般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才会去抓几个贪官,上交国库

知乎用户 陈末 发表

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再减刑?

你都提前依法减刑,为啥不直接判终生监禁啊。加个死缓又能吓唬谁呢?怪不得拍记录片时那么轻松愉悦啊。都提前定好了的。

知乎用户 Oo2oO 发表

罪有应得

维护法律公正者!

在其位,谋其职。

不为人民群众谋取幸福美好生活的话!

不如在监狱享受最后两年的 “清福” 好了!!!

知乎用户 币圈狙击手 发表

炒 A 股的朋友,现在知道自己的对手盘是谁了吧?

知乎用户 山有扶苏 发表

政法委

知乎用户 chenc 发表

孙立军所犯的三种罪行,其中受贿罪 6.46 忆元,已达到判处死刑实刑的量性标准,之所以判决死缓,被法院认定 “配合追赃”、“提供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理解为,他揭发了一系列犯罪高官,如果他不供述,司法机关还真差不出来。因为孙立军位居公安部副部长,手中掌握着大量贪官信息,由于他的落网,都被绳之以法了。这就是孙立军被判死缓的真正信息和法定从宽条件。

孙立军的 “法定” 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理解为:他那共同受贿的高官同伙,被他很 “仗义” 地供出来了,达到了法定 “揭发”“供述标准”。这才是让人们从判决书中的“法院认定” 中看到的信息。

这也是令云云众生深长思之的所在。

知乎用户 梅霜​ 发表

还能减刑是没想到的,刑不上大夫,宁有种乎?

甚至不如古代,这是法学家想看到的?祝你永远不去世?

知乎用户 亮仔最帅啦 发表

天下乌鸦一般黑

知乎用户 南侠展召 发表

所以到底是政治案还是贪腐案

知乎用户 暗血羽 发表

他和傅政华都有重大立功表现,这个级别的重大立功表现该是啥呢?

知乎用户 雷震子 发表

有没有后台?

知乎用户 好玩的​ 发表

这么大的官,才贪了 6.46 亿元。还没爽子一次罚款多。

当官性价比真低。

知乎用户 摔倒了就爬爬爬 发表

羡慕不来了的,除了各种二代加持还要有足够的智商和情商。

知乎用户 东北键盘车神 发表

这贪的放清朝也杀头了吧

知乎用户 Miracle 发表

祁同伟又持枪被捕了?

知乎用户 言思合缝​​ 发表

咱就说,受贿就枪毙的优良传统去哪里了?

只有建国初才有呗?

知乎用户 point 发表

才 6 亿?

村长听了都丢人

知乎用户 今天好大的风 发表

呜呜呜好怕怕,以后保证不敢这样子,呜呜呜…

马上转手把收礼笔记发家长群里。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事件如下:

犯罪嫌疑人:孙力军
一审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宣判方式:公开审判
宣判日期:2022-09-23

主要犯罪事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46 亿余元。

主要判决结果:死刑,缓刑二年。

一、孙力军的身份

孙力军,男,汉族,1969 年 1 月生,山东青岛人,1988 年 9 月参加工作,1997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职务:

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

国内安全保卫局(一局二十六局)局长

中央 610 办公室副主任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

二、孙力军做了什么?

1、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46 亿余元。

2、操纵证券市场:2018 年上半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 1.45 亿余元。

3、非法持有枪支 2 支。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孙力军的 “双开” 通报称,孙力军“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操弄权术,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

之前落马的傅政华系孙力军的老领导,也被指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孙力军作为警界的最高层,其落马意味着其庞大团伙的覆灭。

三、死缓是不是死刑?重了还是轻了?

孙力军犯罪行为的性质: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干预医药、金融等民生领域正常经济活动,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亦应依法惩处。

可以从轻处罚情节:

到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能够认罪悔罪,且积极配合追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

法院判决:

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孙力军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老百姓理解的死刑,在判决上对死刑立即执行,而本案显然不是。

也就是说最终的结果,相当于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可能很多人会不理解,觉得性质这么严重,受贿金额如此巨大,最后只是个终身监禁。相信根据以上的分析能够了解法院为什么会如此判决。

四、为什么一审法院是长春中院?

孙力军最后的职位是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为什么不是北京的法院,而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至于为什么不是由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那是因为还未达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的标准。

孙力军案是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五、更多了解受贿罪的定罪与量刑

哪些行为是受贿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的量刑

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是依照贪污罪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的。

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要判处死刑,数额特别巨大(三百万元)是必要条件,也就是说达不到数额特别巨大,是不能判处死刑的。

但是 2016 年《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出台了更详细的规定。

其中: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增加了受贿 150-300 万元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死刑选项。

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是否累犯、是否有前科,犯罪对象是否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

行贿罪还要特别考虑是否有索贿的加重处罚情节。

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但因其通常缓期期满后转为无期徒刑,一般并不会被执行死刑。

受贿罪判死刑的门槛还是比较高的,而且如果有以上一项或多项从轻处罚情节,即使判死刑也很可能死缓而减为无期徒刑。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知乎用户 上海梁律师​ 发表

底下老百姓得受了多少罪,才能养得起这么一群硕鼠

知乎用户 曾经最帅 发表

在监狱里养老~ 不对,是坐牢~

知乎用户 柯布林 发表

为什么收了这么多才发现,早点发现可以挽救一个党的好干部,毕竟能做到这么大能力肯定有的

知乎用户 至少相当于 发表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知乎用户 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发表

名垂反腐史

知乎用户 房住不炒来自地球 发表

没有死刑,就是鼓励

知乎用户 发发发 发表

人的一生都是为了钱啊,追逐钱,没黑没夜,吃苦劳心,犯罪诈骗,贩卖人口,大头娃娃奶粉,死于美容整形的花季少女,烂尾楼,湘雅二院的奇葩医生,官商勾结,鱼肉百姓,你坑我我坑你,钱的力量

知乎用户 浪漫夜曲 发表

这位不是胡志明的宿敌吗,就这么被拿了?

知乎用户 亚蓝 发表

邢不上大夫是吧

知乎用户 斗草 发表

原来公安部长不能持枪?

知乎用户 XYZ 发表

人得到了权力,并不断的尝试权力的边界。

膨胀,即使危险,

知乎用户 地产社群 Derek 发表

都是党员身先士卒在犯重罪,

让我们群众怎么评价?

知乎用户 FXX 发表

这样罪行还不判死刑?贪官们更不怕了。

知乎用户 青竹山俗 发表

通胀了就查贪腐,是个解决通胀的好办法

知乎用户 烨火赤心 发表

以前考公的时候学过一阵刑法,当时我记得内容是,死刑只要不是立即执行,而是死缓的话,基本就等同于 20 年有期。 里面再减刑的话,十四五年就熬出来了。

讲真,性价比真高。

知乎用户 18 年玩的 发表

这家伙气色不错,头发浓密,为什么不剃秃头,罪大恶极的犯人了,还要什么尊严

知乎用户 鲲道乾元 发表

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个在中国判决上不多见,且对士大夫!

知乎用户 幸福的蚂蚁 发表

贪官们搞点钱还得进监狱,奸商们搞个几百上千亿拍拍屁股走了,公平吗

知乎用户 寒江舟上雪 发表

关键是他揭发了些什么,提供了哪些重要线索

知乎用户 瑞晓 发表

老出这种玩意儿,肯定是队伍的某些重要方面出了大问题。

知乎用户 jibuzhuF 发表

什么情况,三条评论被删了 0.0

——————————————————

为啥最近突然反腐力度这么大?

=。=

知乎用户 一个人的云 发表

我发表一个暴论:

各位知道了吧

知乎用户 语言在黄昏下消解 发表

魔幻的世界不需要解释。

知乎用户 李在 发表

非法持有枪支

这是要反啊

知乎用户 HClO 发表

太值了,权力 金钱 地位都享受到了。这下连安保,医疗都有了。不枉此生啊!活一次比做多少次牛马都好。

知乎用户 奕桓 发表

不判死刑有意义么?

知乎用户 CorlinS 发表

当官的犯罪就该株连九族

知乎用户 长风破浪 发表

要不是怕被封号,高低整几句。

怎么说呢,但凡是能从地方一路干到北京的,你说他从未忠诚于党和人民,说实话我是觉得匪夷所思,公安部门日常工作劳累、琐碎、危险,如果没有过硬的信仰,是不可能坚持下去的。

知乎用户 心引力​ 发表

判决书谁能帮忙下载,里边的细节一定有意思

知乎用户 倚月听风 发表

这到底是死刑还是 2 年后终身监禁阿,如果是终身监禁的话,我要是他,我也愿意冒这个受贿的风险阿

知乎用户 向北看雪 发表

有什么用呢?贪污的钱能还之于民吗!

知乎用户 孙玉杰 发表

可怜呀

大家要注意了

一定要清廉


世纪决战 - 3:外贸增速回落与外需衰退,美元强周期进入尾声,2022Q4 国内会推动进一步的宽松政策吗?

世纪决战:中房、美股、日债,三方最终的剧本是什么?

世纪决战 - 2:芯片之战与科技兴国,美版芯片法案的历史意义,美国主导的科技产业链如何重构?星球大战是否重现?

房价 - 3:2022 年 8 月全国 100 个城市房价挂牌价,2w / 平房价的城市有哪些?

9 月份美联储将再次加息,利率将会回到 3% 上方,与此同时 30 年抵押贷款利率会回到 6% 上方(目前 5.89%),此时美国的房地产顶部阶段也将彻底形成。

无论是成屋销售(二手房销售),还是新屋销售量都出现了趋势性的下跌,2022 年 7 月美国成屋销售年化 481w 套,新屋销售 51.1w 套,新屋销售量约为成屋的 10.62%

近二十年美国成屋销售年化最低为 2007 年 441w 套,新屋销售年化最低为 2009 年 33.1w 套,因此美国自 2022 年年初开始的加息周期行之有效,且充分的抑制住了需求。

美国房价泡沫最严重的两大地区就是硅谷和纽约,疫情之后这两个地区的房价都被爆炒过,而随着半导体行业的萧条、全球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结束硅谷程序员源源不断的收入肯定会戛然而止。

疫情导致美国人手里突然钱多了,所以美国存在通胀需求式拉动,2022 年开年到现在,美国个人储蓄率已经回到疫情前水平,并且持续降低,即美国人疫情期间积累的钱已经花光了。

而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破裂,国内的需求也会一落千丈,到时候美国企业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既然美国经济顶部已经出现,那么衰退也是必然的,房地产经济作为先行指标,已经持续走弱,利率如果能够在高位维持 6-12 个月,美国房地产泡沫必然破裂。

-—-

PMI 指标作为环比指标,更加能够及时的体现经济增速何时出现拐点,我们从 2018-2022 年美国制造业 PMI 指数就可以看出,全美的制造业正在软着陆。

8 月份中国出口总额也出现了回落,从双位数回落至个位数,那么很显然这是外需在萎缩,而且萎缩速度不慢,这种情况下 6 个月内欧美外需必然进入到一个临界点,此时拉动各国 GDP 的因素还有什么呢?

拉动我国 GDP 的三驾马车主要是政府投资、进出口、居民消费内需。我国的政府投资比例已经占 GDP 比重非常大了,而进出口肉眼可见的要回落,居民消费由于房地产衰退也开始一蹶不振。

那么问题来了,2022 年 Q4 内需必然继续回落,外需增速可能回落至 3% 以内,光靠那点基建投资能够拉动经济吗?

答案显而易见,那是不可能的,必然要降准降息托底经济,即中美货币周期错配继续延伸。

而很显然现在国内 LPR 下行空间已经很有限了,下行空间不超过 20 个 BP,而财政空间也仅限于盘活存量 5000 亿存量,因此这个全球经济的转折点是最艰难的。欧洲目前的利率刚刚回正,如果今年的利率能到 1.5%,那么欧洲的内需也将出现衰退,随着欧洲内需回落,2023 年 Q1 全球经济必然见顶,这个顶部是近二十年的顶部。

[1]

在 2021 年末 2022 年初,我们判断全球经济的顶部在 2022 年 Q4,主要原因是 R-U war 导致 3、4 月份美国通胀恶化,彻底扰乱了欧洲货币正常化,导致欧洲紧缩周期慢了美国一拍,只有欧美全面紧缩全球经济才会见顶,而只要欧美紧缩奏效 6 个月后,全球经济必然增速见顶,出现负增长。因此今年 Q4 仍然是全球经济的顶部,而经济衰退也会有一个过程,明年全球主要国家的 GDP 都会陷入负增长,2023 年 Q3 必然是全球资产价格崩溃的时间点

参考

  1. ^ 世纪决战 - 3:外贸增速回落与外需衰退,美元强周期进入尾声,2022Q4 国内会推动进一步的宽松政策吗?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MjE5MDAzNw==&mid=2247489220&idx=1&sn=6223947d1b28b55ca2236660526a1180&chksm=fb84bffeccf336e8de8992e9f1ea2b9fcc39b22d3cbbdff2c796e48855eb678204de4b9525c2&scene=21#wechat_redirect

知乎用户 房住不炒科技兴国 发表

一个副部才拿 6 个亿,顶多 10 个亿身家,周劼副科都不是,身家一亿多,公务员的贫富差距那么小吗?一个副部约等于 6 个科员?

知乎用户 仁者无敌​ 发表

搞团团伙伙

知乎用户 张大兔 发表

贪官落马

子女润国外

好耶,我们都有美好的未来

知乎用户 山石 发表

我很好奇藏资料那条罪名藏的是什么

知乎用户 qwe37296 发表

反正这判决看不懂,没看!

以前好像都是最好数罪并罚,而不是单列的吧!

骨科三万七的手术能有一万回扣吧!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节外科邬培慧和何爱珊就敢明着骗我,骗我交完钱哄上手术台全麻做了再说。

善意提醒,真相竟是如此简单而又残酷!

医害有三宝!

1,说话没录音和放屁一样不负责任;

2,医疗不保证治愈;

3,医学会同行和卫健委大部分都是一样干活!

医疗欺诈是行业行问题!医生团体在夸大病情、贩卖焦虑;面诊时夸大疗效、成功率,低估风险;术后伪造病历、同意书、掩盖事故;医院医务科到病案室合伙阻挠患者维权;12345 和卫健委包庇医害、打击患者维权、损害政府公信力;公安保护医害、不立案不调查!

能抵御金钱诱惑的好医生反而不敢举报黑暗势力!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骨科欺诈医疗、掩盖事故!伪造病历、同意书,毁灭监控等证据!

https://zhuanlan.zhihu.com/p/509098590

知乎用户 陈锡廷​ 发表

公安部的部长,罪名操纵证券市场。犯罪都兴跨界,专业不对口 (~_~;)

知乎用户 向阳白菜 发表

你是一个好人,很宠溺干儿子,但是无奈干儿子在外混起了黑社会,虽然翅膀硬了也不敢跟你叫板,但对你的教诲也不像之前那样真心服从了。他有自己的想法和打算,甚至要攀更高的枝儿… 看他不顺眼的人越来越多… 自己也老了,快养不动了,算了,这儿子不要也罢了。

建筑工人最容易出现这样的儿子。

知乎用户 杨鹏​ 发表

我看到知乎上的公务员在那胡扯什么,现在管的严了,我们不贪。这些人真是脸皮厚。现在公务员里面,手里稍微有点权力的,有几个不捞钱的?

知乎用户 布林大乐章 发表

已知

如果一个普通人月工资 10000 元

它要工作 64600 个月

才能赚那么多的钱

已知

一年有 12 个月

好家伙

都说中华上下有五千年的历史、

我要工作比五千年的历史还长.

不能细算。洗洗睡吧

知乎用户 旅行者一号 发表

“2018 年上半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方式,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帮助他人避免损失 1.45 亿余元。”

就这?

知乎用户 皈依凡尘​​ 发表

问题来了:赖小民为何死刑

知乎用户 而上 发表

在德国见过很多警察,都荷枪实弹。

有次出差,在月台看见一个警察。他也出差。一个人,带着手枪。

车晚点了,我们俩就聊天。

我问他:枪是真的吗?

他很疑惑地看着我:当然是真的

我解释:因为我在中国就没见过真枪

他:警察不带枪吗?

我:没见过带枪的警察

他:。。。

沉默许久。。。

我: 子弹是真的吗?

他像看个四十岁的孩子: 是真的。。。

我:子弹是什么材料做的?是橡胶做的吗?

他:(具体咋说的忘了,好像是铜或者铁之类的)

知乎用户 ABC2XYZ 发表

经济犯都不会死,使劲贪,认罪不退脏,家族里面的英雄!变相鼓励贪污腐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真牛,日理万机之余还能水个澳洲硕士!?

知乎用户 Schumann 发表

这问题能讨论就挺离谱的

知乎用户 桂圆三钱 发表

这么多钱,银行账户平时不提示异常吗?

普通人取个五万块都得说明原因,年终奖发个几万,当天几个银行理财电话都打过来了,还有那种几十万账户稍有异常,自动冻结的新闻也不少见,怎么到了这些人身上,常年累月的几千万,几个亿没发现?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瑞士银行系统那 20 多人的 1 万亿美元存款,不知道有没有孙的

知乎用户 忒嘛滴 发表

贪污受贿 6 个多亿才死缓?刘青山了解一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都是人民选出来的官啊。至少它们宣判之前,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千百个人大代表,明察秋毫的人民监督目光下,符合程序规定,选出来的好官。

知乎用户 再跑一夏 发表

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知乎用户 senex 发表

党票护体!阿弥陀佛。

知乎用户 酷酷 发表

犯这么大醉,也就是个死缓。这陈本,算了……

知乎用户 LEE.Cobra 发表

那犯什么罪能枪毙呀?这个孙力军还不够格?

知乎用户 伊制邪 发表

不懂就问,死缓是什么缘故?是为了有时间交待其他涉案人员和其他金额???

知乎用户 不是凡花数​ 发表

之前上海数据泄露不知道是谁管的,在之前佩洛西舆情也不知道谁管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感觉公开的宣判消息里少了一句话。

XXX 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知乎用户 难道不是吗 发表

刚开始看不明白 大官参与小官团伙 现在明白了

知乎用户 开心 发表

政治犯不能判死刑,这是个原则,也就是在政治斗争中都要有底线,不能下死手。如果没有这个原则,那么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大大增加了政治斗争的不稳定性,一旦失控,会造成国家动乱。

知乎用户 爆干五十万 发表

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

尘埃落定,底牌已出,大快人心。

知乎用户 俯瞰历史 发表

高管落马,我也不知道说什么。但我惊讶的是竟然还开了个题让我们讨论?

知乎用户 退退退出海阔 发表

一系列违法乱纪,贪污几个亿,也潇洒了这么多年,最终结果不过是 20 年。几个亿说起来好像没什么概念,上下五千年,普通人从大禹治水的时候工作到现在,不吃不喝也攒不到。

相比之下,以前有个案子,一个小伙子去银行取钱,结果 ATM 机故障可以随意取钱,他就从银行多取了好几万,也是判 20 年

知乎用户 Morpheus 发表

不得不说,我们正在经历一个新时代!

知乎用户 舒林 发表

那么大的官,才 6 个亿,还没薇娅一年挣的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治标不治本

知乎用户 无事生非丶 发表

01 年 - 20 年 将近 20 年

这波稳赚不赔

赢麻了

知乎用户 沟泉四郎 发表

他们出庭为什么不穿防护服啊

知乎用户 关月 发表

当房间内打死一只蟑螂,说明已经不止一只了

知乎用户 肃口木榕 发表

刚看了《人民的名义》,祁同伟触目惊心,可怕可悲呀。

知乎用户 黎贝卡​ 发表

死缓十几年就放出来了,省部以上免死

知乎用户 匆匆一过客 发表

经济犯罪没有死刑,根本震慑不住前赴后继

知乎用户 王梅六 发表

关我们牛马什么事

知乎用户 烟雨满楼 发表

莫痰虢事。

知乎用户 尘与星 发表

一把年纪了,进去清心寡欲一点比在外面继续放纵活得久多了

知乎用户 木哈哈 发表

又有几人不该抓呢?

知乎用户 苏摩的迷弟 发表

最近还要有一只大老虎出来。

知乎用户 工号 9527 发表

一直觉得不应该称为虎,应该叫大虫

知乎用户 pilingyi 发表

刀把子总出坏人,算是咋回事。

扯点别的,刀把子也有指标,要破案数量人数金额,这下子都四处出击,五花八门什么样的也抓。

叫做可抓可不抓的一定要抓,可判可不判的必须要判。

从重从严,雷霆行动从一到多少了,意思是雷霆不停。

你想想,要是整年的雷霆万钧是不是灾年。

至于进去这六个人,狗咬狗一嘴毛而已。

知乎用户 一战封神邵伊古​ 发表

意料之中,毕竟没几个屁股是干净的,真要撕破脸,判死了,以后轮到自己咋办,毕竟能到那个位置,谁想死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权力的游戏

知乎用户 雨珀 发表

其实我有个问题哈,我不是学法的。这两天吃饭的时候放新闻听到了这个案子。

问题:为什么他们犯了这么大的罪,要死刑可以缓刑然后变无期。而且我以前听到的案子里都没听到这些官员死刑。包庇黑社会,非法持枪,听起来真挺严重耶。

知乎用户 苟富贵 发表

你能贴出来孙力军完整的简历么?

神乎其神的履历已经说明了一切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问题怎么上的热搜?

那试着回答一下,

估计主要犯了丹书铁券都救不了的罪吧…

知乎用户 熊熊​​ 发表

看过完整的通报。

就孙子干的那些事,只能说,政治罪行是真的不判死刑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都混到 170 个二奶的级别还不忘割 9 菜,这 9 菜滋味刻骨铭心啊

知乎用户 重庆灰哥 发表

既然不杀了,我想去给他们吐口痰,撒泡尿到脸上可以吗?

感觉就是去养老了,也不杀,也没有肉体的刑罚,弄了个啥,罪恶滔天的东西

知乎用户 而尘 发表

这种级别官员的案子里,钱是最不重要的点。

知乎用户 拳打管理员脚踢小管家 发表

我说一组数字,区 10 亿身价,市 50,省没接触过已经算是钱对我不重要我要的是影响力和前途那档,至于再往上,可能就是百亿很多么?不过就是一个数字而已。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值得关注的信息会告诉你吗?

知乎用户 实践的唯物主义​ 发表

支持,祖国更有希望了。

知乎用户 思考问题 发表

官高一级压死人,何况这人还当了这么大的官,罗马不是一天两天建成的,怎么上去的?有句话是这么流传的,大部分贪官都是有能力的,是官场上的多面手,万金油,否则怎么能做到又贪又升官。反而不贪不占的官员,默默无闻,在一个平常岗位终其一生。贪官要打,苍蝇要拍,怎么打,如何拍?自己想的吧

知乎用户 我的世界有阳光​ 发表

有功于社稷,应该奖励,

知乎用户 北方人 发表

高官监狱星级酒店也比不上,对自己人还是可以的

知乎用户 陌上莫上 发表

一看,哦,1969 年出生,又是一个快退休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可惜啊。

知乎用户 Candy King 发表

如果让你选择你会选择他的老路子吗,我一百个愿意

知乎用户 调皮的 5v5 发表

儿子在 享福了吧?

知乎用户 wwwsunmocom​ 发表

贪污也是赚钱的一种手段,一次好几个亿,如果都不贪了,还怎么转移矛盾,看开点就好了,

知乎用户 新会 发表

平均到全国人民可支配收入瞬间增长了 0.5 元

非常哇塞啊!

知乎用户 站直了别趴下 发表

低风险,高收益。

一人贪污,全家吃饱。

知乎用户 点赞勿评论 发表

知乎用户 葛格 发表

我只看到了荣誉和战绩,以钱为先的时代,没人在乎钱怎么来的,就算被判刑我都感受到他的风光,害

知乎用户 捉捉 发表

这么多都不死刑,离大谱

知乎用户 徐 sir 发表

经济犯罪事实废死,赚翻了。

知乎用户 山大学伴 发表

同开透明一视同仁的体制才是关键啊。仅仅曝光展示个别的标本,只能加剧人们更难以预料的猜测啊。

知乎用户 天外天 发表

这回答说明 知乎里面懂体制内怎么运作的兄弟不大多呀

知乎用户 自会争气的西柚茶 发表

慎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没有发现这些贪官出庭的时候服装都挺像的?我现在看见那个装扮的人,心里就有点儿…

知乎用户 快乐的老农 发表

米缸里的米虫,有什么稀奇的,哪次不是这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活人比死人有用

知乎用户 纳比凯塔 发表

讲道理国家应该修改法律,公职人员满 10,00 万可以死刑了,现在的贪污受贿过亿都不用死,怎么拦得住。到 2030 年前得改

声明,我绝对不是看到这句话:操纵证券市场

知乎用户 民宿老余​ 发表

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

知乎用户 SinoSatan 发表

反对经济犯罪废死。

知乎用户 Nefelibata 发表

屡见不鲜

知乎用户 晔清 发表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CuAUHH 发表

不死刑留着过年?

知乎用户 忘语 发表

分析个别的事儿,这里还有些质量。这方面,知乎是真不行啊。

知乎用户 秦小野 发表

这些贪官污吏怎么就杀不得了?

知乎用户 polan’ELA 发表

又到打虎季节了,景阳冈不太平啊

知乎用户 liyoo 发表

堂堂朝廷大员竟然还没有个带货主播挣钱多,真的是藏富于民的典范啊!

知乎用户 torreis 发表

基本上日日新 吃饱的贪官弄下去了 没吃饱的更疯狂 多少沉默的真相

知乎用户 大水 发表

可不敢关注

知乎用户 嘉心糖 P 用没有 发表

又是你们内部人。

你们内部人怎么老犯罪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啧啧,死刑不上大夫,呸!

知乎用户 小时 发表

有什么好关注的?不是很正常?

知乎用户 生活很黑白 发表

赶紧多抓抓吧,能不能让老百姓活得好一点

知乎用户 形势一片大好 发表

他的家族都起飞了,他死不死其实也没差了。

知乎用户 苏子 发表

果然赚大钱还是得看人民公仆啊

知乎用户 詹台烟雨 发表

知乎用户 郑䶣在哪 发表

不得减刑,假释,这个还能灵活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保住命了,没意思

知乎用户 夜华 发表

“重大立功表现”?多裤子放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为什么这些贪官动不动就几个亿

知乎用户 Andy 发表

闹剧

知乎用户 大头皮鞋 发表

数罪并罚,死缓,就应该得到这种惩罚,贪那么多不敢花最后还是上交国家

知乎用户 着迷 发表

还是霉国籽油,看看人家佩洛西股神夫妇,什么叫籽油皿煮啊

战术后仰. jpg

知乎用户 发火的猫​ 发表

又欺负这帮穷哥们法盲不懂是吧?死刑缓 2 年,跟 “死刑” 这两个字有什么关系?二年期间期间不犯罪就等于无期徒刑,立功减成二十五年,不会真的有人会认为死刑就是枪毙吧?真羡慕天真的人阿。

知乎用户 张笔玲 发表

坐个 20 年就出来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贪多少不关心?全世界哪个国家能贪这么多的现在

知乎用户 caddy 发表

什么都别说了,官爷 v50 看看实力!

知乎用户 林舟​ 发表

我们这一个县中的校长被抓,校长贪污的手段和行政的完全没法比吧,发现贪了一个多亿,我们这还是三线城市,所以那么高级别才贪了六个亿,完全不吃惊,估计也就市委书记的水平

知乎用户 风起洛阳 发表

千万别说出来,你敢说,我也不敢听!我是良民啊!不该听的不听!

知乎用户 仗贱走天涯 发表

当代来俊臣

知乎用户 甲丙君​ 发表

28 岁入党?

知乎用户 dootaa 发表

人怕出名猪怕壮,墙里开花墙外香

为了挽回一个亿就出动小孙这种核武器的他人,是不是一个美女或者大领导的老婆?否则小孙也犯不上啊

知乎用户 低调做人 发表

祁同伟真是没用

要是找孙力军,早就当上副省长了

知乎用户 SKTINnoVation 发表

最近有趣的事情不少

知乎用户 坚决拥护 发表

我只是很好奇他的简历。网上能搜到的看着很诡异

知乎用户 匿各用户 发表

非法持有的枪不晓得是不是玩具枪,按照他的身份是可以合法搞到持枪的,枪械库就跟私库一样。

知乎用户 白木 发表

这种人屁民没办法审判。

上头愿意整顿吏治,说明党勇于自我革命的特征还是没有丢的。

知乎用户 李雨秋 发表

全 冤枉

隔 漏网

知乎用户 阿 Q 要拉黑人咯​ 发表

哦,关我屁事。这样的人多得很,抓的过来吗

知乎用户 一只柚子 发表

最近宣判的这几位,全部都是死缓不得减刑,也算见识到了

知乎用户 泉禾丹 发表

可惜,没有以叛国罪来论处这条盎撒忠狗。

知乎用户 逆风而行 发表

收受贿赂六亿多,有点吓人。但连续买卖股票是否犯罪?有无相关法律?

知乎用户 zyqq 发表

为啥不说说,这个团伙组团的目的?

为了多凑几桌打麻将吗?

他们真打的起一亿飘十亿的!

知乎用户 刷盘子高级工 发表

孙力军?这名字好熟悉,记得前几年已经被抓过一次了把?

知乎用户 徐坤 发表

太好了,打老虎拍苍蝇,公务人员们都越来越廉洁了

有些人说反腐永远在路上。没错,只要人民群众中没有坏人以后自然就能实现 0 腐败

知乎用户 会飞的阿呆 发表

事情没做好,当然是这个下场了

知乎用户 御坂美琴​ 发表

知乎用户 一点通 发表

官员财产公示 + 经济犯罪事实上恢复死刑,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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