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文后记(四)——针对翻墙处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南(附申请书样例)
【相关链接】 【1】个人使用vpn"翻墙"是否违法? 【2】“翻墙”文章后记——最近几个月的一些思考 【3】“翻墙”文后记(二)——行政处罚的神秘主义色彩 【4】“翻墙”文后记(三)——“申辩不加罚”制度的架空“指南” …
有些人自己做奴隶做久了,还不准别人行使主人翁的权利咯?
懂法律不就是要为自己的权利服务吗?不然还要法律干什么?
我初中政治课考试,把法治社会写成了法制社会,我老师当时就告诉我,应该是法治,而不是法制。
法治的意思的依法治理,法制的意思是法律是制度摆设。
公务员不是主人,而是公仆,主人翁们就得依法去 “打扰” 他们,驱动他们依法治理社会,只有这样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更好,也只有这样他们才对得起那份来自公民税收的工资和福利。
行政复议是权利,任何公民都有的权利,不需要依仗什么。
倒是部分执法者,仗着老百姓不懂法,为所欲为,现在还敢出来指责?
之前我打官司,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对方律师认为我证据如此之全,明显不是正常消费者该有的行为,因此我是职业打假人,不是消费者,不应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我有什么证据呢?
发票、涉案商品、生产商关于产品性能的官方邮件回复、网购平台的页面截图、网购平台客服的录音,合着有这些就是处心积虑了?
网购平台提供发票本来就是应当的,部分消费者不要发票,难道不开发票就成了正常做法了?
我开发票,反倒成了居心不良。
我收到商品后,发现有问题,联系生产商获取技术支持,也是很正常的,这本就是生产商的责任范围,生产商发现网购平台的宣传有问题,无论是出于自保还是其他目的,给予我官方回复,明确正确性能参数,难道有问题?
我对网购平台的描述进行截图,是发生在购物后,准备起诉前。
你网购平台的电话客服明确告诉我你们会录音,准你们录,我就不能录是吧?
直到最后,客服已经被我驳斥得哑口无言,只能一遍遍重复 “不存在欺诈”,其他话一句也说不出来。
最后,审判长都看不下去了,直接问被告律师有无证据证明原告不是消费者,完全无视了他的离谱观点。
结果嘛,自然是被告继续上诉拖时间,二审书面审理,胜诉拿钱。
为什么有人就是不懂法律去作出行政行为?仗着什么?
为什么有人仗着有点权利就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添了不少麻烦?
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什么?《行政复议法》已经明确阐述: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那么按照题目,懂点法律去申请行政复议,为了什么呢?为了纠正不当行政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那么按照题目,行政机关如果在办理行政案件期间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裁量合理,行政行为依法被复议机关维持,那么并不会添加麻烦,只需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期间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以及相关案件证据即可。如果本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禁不起推敲,那么撤销不当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属于纠错,显然应当进行。
我个人来说,不排斥使用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督促行政机关的依法履职。
懂点法律就申请行政复议,其实不是显摆自己,而是这个方式真的香。
第一,行政复议的处理速度要比诉讼快。行政复议从申请到处理再到通知,根据事实情况,一般只需要三十天,最长也只需要六十天。而在行政诉讼中,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长达六个月。而在现实生活中,能快速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还要拖呢?
第二,行政复议审查的是程序正当性,法院审查的主要是合法性。如果对一个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话,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快速审查该行为的程序正当性,如果只是程序有问题的话,很快就解决了,而不会像诉讼,在提起之后需要等很长时间。法官很忙的,他又要审查合法性,还要去翻行政法律法规,还要思考怎么判决最好。若是简易程序,《行政诉讼法》有规定,而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长达六个月,法官一般都会思索良久(是真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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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空军了?
为什么会有人仗着不懂法律就敢乱做行政行为?
法治社会,不仗法律仗什么?仗 “我的区长父亲”?
对你来说,觉得行政复议是增加工作量,反正也是大概率维持,但你有没有想过,你的一个行政行为,可能关系着老百姓的生活甚至人生。
既然法律赋予了行政复议的权利,你算个老几。
法律的存在就是给人仗着用的。
此种观点不敢苟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当然享有法律赋予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并不以是否懂法为前提,当然,实际中可能是懂法的更具有权利意识,勇于同侵犯其合法权利的行政行为作斗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 修正)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一)至(四)项中规定只要是 “不服….”;第(五)至(八)项中规定只要是 “认为…..”,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 “不服”“认为”,都是非常主观的限定条件,并且是以行政相对人的主观判断为标准。
所以,个人认为,是否懂法和申请行政复议并没有直接联系。并且 “申请行政复议” 与“给执法人员增加了不少麻烦”直接挂钩,这样具有极大偏向性的提问同样是不合适的。
既然别人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那他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反倒是一些公务员以此来抱怨,是不称职的表现。
做不了事就别做,有的人会去做。
因为你们就是公仆,为人民服务是应该。
我现在只讲大义,大义都没了,权利更难发起。
你们公务员就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设立的公仆,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没有人民赋予的政府,你们就要失业。所以人民是你们的爹,你不是人民的所谓 “父母官”。公务员跟人民辈分绝不能混淆。
一混淆就出现这种情况,为领导添麻烦了,为公务员添工作量了。
人民就是你们的爹。人民质疑你们的执法,你们就要检讨你们的执法。人民质疑你们的法律,你们就要修改你们的立法。
要记住,人民是公务员的爹,你跟我说父母官你就是乱伦。不把你浸猪笼是人民的仁慈。
人民不质疑,不检讨你,你就立刻下岗,因为你毫无存在的价值。
导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是知友们的普法宣传员,社区维护者。今天和知友们讲述一下这个问题。
答: 提问者,行政复议是我国公民的权益,这属于合法使用权利,属于正当行为。我国公民在面对不公平的行政处罚时,有权进行行政复议。
通过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出相应的纠正决定。
包括对程序上有欠缺的,责令补正;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限期履行;对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影响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明显不当的决定,予以撤销、变更以及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查明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原因,找出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下级行政机关采取相应措施,改进行政执法活动,防止今后再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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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温馨提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探索: 此时此刻,有知友会有疑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呢?
答: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包括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和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等。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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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 对于这件事情各位知友怎么看呢?欢迎交流。
番外篇: 推荐阅读 “了不起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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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述:《了不起的中国人》是一套献给孩子的中华文明史,一共有五册,分别从金、木、水、火、土 “五行” 来介绍中华传统文化,五行相生,推动文明的车轮滚滚向前。
哎,我就是那种仗着懂点法律就去打官司的,而且越打越上瘾。
我非常享受在法庭和对方辩论的环节,无论对方坐着的是住房房东(房屋租赁纠纷),闹事邻居(寻衅滋事,注意这不是口袋罪,正经的寻衅滋事),公司老板(5 个,都是欠薪不签合同然后双倍工资赔偿),派出所警察(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处罚决定书,胜诉撤销了,搞笑的是警察这边的律师居然是捧着书读的法律条文,还磕磕绊绊的,法庭现翻书;假警车假警察事件),交警大队交警(与事实不符的处罚决定书),甚至干休所的现役军人(军二代公车私用出车祸,完了违反交规不设置警示标志等。)。
题主怕么?为什么我看不起提问者这样的?同样也看不起知乎各种没能力怨社会的。
这种事就需要锻炼,这种事就需要敢做,你不去参与,不去参加这个规则,你只有被人拿着规则玩的命。
一方面这个规则要尊重,另一方面,要学会利用规则去反制对方。
提问者其实不是怕麻烦执法人员,而是认为这种事,作为老百姓忍气吞声就行了。
凭什么?
你特么的能不能走点心。
这钩我咬了多跌份儿!
题主不是公职人员。
他是在故意找茬呢。别搭理他。
为什么总有些 x 皮狗觉得自己当了执法人员就算老爷了??
工具能不能有点工具的自觉呢?你们不就是给老爷用来扔出去平事儿的么?
不会真有工具觉得自己将来能当老爷吧?不会吧?不会吧?
这话说的……。
执法人员觉得执法麻烦?
你不就是干这个的吗?
公权机构就是干这个的,怕麻烦?
我的天。
我们经常批判官僚主义作风。从红军时期就开始批判了。毛主席因此也写过不少文章,搞过不少运动。然后知乎上有人明目张胆的说,我们官僚是老百姓的爹,怕麻烦……。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所以不是给执法人员添麻烦,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手段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倒逼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执法公信力。如果觉得是麻烦,还是官本位的思想在作怪,吃的是纳税人给的,一定要为纳税人负责,为老百姓负责!
题主这么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因为某些执法者水平太次,一不懂法二没道德外加死不悔改。
你什么背景?就敢拿法律说事?
为什么国家公务员能问出这种问题?
看来还是考的太容易。
什么叫仗着懂点法律就去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每个公民都拥有的权利。
反而很多不懂法,不知道行政复议的人吃了哑巴亏。
哈哈,讼棍呗。
也配当执法人员?
懂点就说明学过
学过法又没全学会
这种事情是普法工作没做到位
谁的责任,自己过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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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人仗着渴了就去喝水,这不是消耗水资源吗?
真实经历,细节不说了,简单讲就是
高速交警为了完成任务,干了件结果正确,过程违法的事情,以为老百姓不知道里面的弯弯绕绕,很长一段时间果然罚的很爽,也确实没人发现问题。
但是,夜路走多了他总要撞鬼的啊。终于有一天,他们罚到了一位前交警。
这位朋友一纸行政复议到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局,高速交警支队一番运作无果,只能上门协商。
于是,我有幸全程围观了一位高速交警副支队长从开始协商时的强势,到发现是同行后的尴尬,到最后辩无可辩后的无奈。
最终的结局是控制影响范围,并撤销了大几十份行政处罚,我以及我的利益相关方成最大赢家。
毕竟,这条路只要能走通,对其他人来说,只要拿到行政复议申请文本电子档,改个日期就能用。而真到这一步,那干脆把行政复议范本放上网,稍微宣传一下,几千个必输的行政复议,那画面简直太美,我都不敢看。
所以,我觉得题主说反了,不是 “为什么会有人仗着懂点法律就去申请行政复议?”
而应该是 “为什么大多数人不多学点法律去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能看到尼克松的副总统斯皮罗 · 阿格纽如何辞职,美国诉尼克松案,保罗 · 琼斯诉克林顿案的几个案例,也许就能理解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有人仗着懂点法。
如果是屁民,就是膝盖跪久生根了。如果是公职,那么建议开除,因为太不要脸了
执法人员就没给老百姓增加麻烦?你是哪个部门的?
挺好的,促进法制进步
执法人员觉得被添麻烦了,但又没有想过被你们执法的对象觉得更加麻烦。
懒政思想不可取。
政府决策也不都是对的,你们仅作为执行者可以不去思考对错。
但老百姓作为被执行的对象,利益切身相关,凭什么不能在认为决策有问题的时候提出异议?
究竟是复议那点程序麻烦,还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加重要?
我想该执法人员之所以会有这种心理,大概还是没摆正位置,人民公仆要保持谦卑。
那么他们的行政复议的内容公平,公正,合法吗?如果是,那追求了法律的公平公正,那是应该的,如果不是,那就借这个机会让他们更清楚法律的公平公正,这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好事啊?怎么叫给执法人员添麻烦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普法这也是好事啊
干不了就别干
制度设计就是在想办法保证没有人可以为所欲为
没关系,即使不懂法律,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什么人才能问出这种问题?
好大的官威啊
不然呢,对着天叫屈吗
行政复议是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一种权利,既然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当然有权行使了。行政复议本身也是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避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为种种原因而做出错误的行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进一步的通过司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国家一直在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老百姓法律观念越来越高了,这肯定是好事。懂法的人多了,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用因为不懂法被欺负,被忽悠了。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所以呢,这是依法治国的体现啊
为什么有人会质疑公民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申请行政复议是添麻烦?
到底是法制宣传工作出现了严重疏漏,还是有人就是想蓄意破坏我国多年以来法制建设取得地成就?
严格的说,公务员是 “人民的雇员”,嫌麻烦就辞职呗。做个老百姓,也可以 “仗着懂点法律就去……”,这样好不好?
你是什么人?阻挡公民权利都是螳臂当车!必然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有的时间和你耗,你和我说大明律我都觉得好笑
仗着懂点法律就去申请行政复议? 给执法人员增加了不少麻烦???
这尼玛就是胡说八道了!!!
我以自己发生的一个事情来做正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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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连云港卫东 连云港卫东 2018-09-08 14:00
收录于合集 #壹璐向西 59 个
上午,我带上青稞酒,来到了市政府大楼。
最后一次来这里,是前年三月。哪层楼到是忘记楼,反正登记是去行政复议处,负责登记到人就告诉我到哪层哪个办公室了。
那一次,是因为交警队处罚到事情来复议的。
车停放在自家台阶上的大门边,被拖走后,“被申请人无视事实存在,在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明确违法行为是:当事人驾驶车辆 “上道路行使”!并根据“未年检车辆上道路行驶” 之法律规定予以 200 元处罚。”
如上是我的复议理由,我的要求是 “1、被处罚人没有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要求被申请人撤消该行政处罚、取消扣分及退回罚款。2、针对被申请人在处罚决定书上明确的捏造行为,要求被申请人予以道歉。”
那次前来市政府行政复议处,就是为来递交这份复议申请。
按照登记处说到来到楼层,来到那间办公室,敲响来门。
听到请进到声音后,位开门进入,正对着到就是办公桌,两边堆积着厚厚的纸张,一位年长戴着眼镜的男性正在翻阅材料。看到我进来,手中放下材料,摘下来眼镜,向我招呼过来:请坐。
我走到桌前,将复议申请递交过去,然后坐了下来。
对方接着又戴上了眼镜,认真的看起我的申请。一会后,进行了登记并归纳了我的申请。告诉我说会在几个工作日后把受理通知书寄到这个登记地址。叫我耐心等待,保持电话畅通。
于是我就离开了这间办公室。反身关门的时候,看到对方继续那起桌上的一份资料,仔细端详起来。
果然,几天后,就收到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接着过了一些时间,一个月后,在我大概都好像要忘记有这么个事情的时候,我又接到了电话,告诉我说交警队已经做了答复,问我什么时候方便的话来一下。
我再次前往市政府,登记的时候再次询问行政复议处是几楼几号办公室。然后再次来到了这间办公室。
敲门,请进,我开门进去。
眼前看到的,和我上次来的时候一样,进门看到的还是那张办公桌。办公桌两边,还是堆积着文件资料。这个老哥,还是戴着眼镜,在桌子那边面对着大门端正的坐着,还是端详着手上的资料。
这次见我过来,却提前放下了手上的资料,摘下了眼镜,接着起身倒了一杯水给我。
这些做完,他才对我说:交警队进行了答复,撤销了处罚决定——说完从抽屉里取出两百元——这是他们退回的罚款。
我却轻松的矫情起来:这钱不该从你这里拿呀,我应该去交警队拿。
他却说:这不也节约时间吗,省的你再去交警队了。
我得便宜卖乖的说:那不一样的。我去那边的话,我还要四块钱公交车钱做交通费,到你这那我就不好意思找你要的。
他想来想,认真的回答我说:是的,我们政府的一些部门和一些人员,在工作中有不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错误,这也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多麻烦。这需要向你道歉。
听到这样的话,确实是一扫心中的不快。
我也称赞说辛苦了。喝着水,我好奇的问:像我这样的复议人员多吗?这是不是就叫给政府添麻烦呀?
他说:针对政府人员工作中的问题,我们的监督部门和纠错机制,也无法做到及时纠正,这也需要大家及时的通过渠道来反馈。你的行为,是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帮助政府人员更加规范的工作。
我又问:看你桌上需要处理这么多的事情,怎么就看到你一个人在忙呀?
他说:是忙点但是还忙得过来。如果人手不够得话自然会再增加工作人员的。
接着他问我,现在撤销行政处罚,退回来罚款,你这边还有什么其他方面的要求吗?
我说没有了。
他说: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可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或者有其他要求的话,可以开行政复议庭。
接着,我提出了撤回。完成了手续。
离开办公室又是关门的时候,看到他又是早已经从那堆堆文件资料中取出一份,戴着眼镜在那端详了。
我轻轻的扭下门把手,将门缓缓的拉过,温柔的、慢慢合上。生怕惊扰了他的思考。
后来,因为没有业务上的事情,所以就没有再去市政府。
一年多后,却是去年我从西藏回到家。车辆满载着美酒瓜果肉干…… 到了连云港就被瓜分干净。
那个冬天的某个晚上,和朋友几人小聚。杯盏之间谈到了行政复议的事情。我在席间讲了这样的事情。
桌上一个新朋友,大致也是经常和市政有业务吧,问我行政复议处工作的那个人岁数多大。我说比我大。说那估计是谁谁谁。
然后说,这个人在上班的电梯里逝世了。
我如雷击,我说这不可能,你搞错了吧。
我挥着手,一遍遍的描述着他的样子,我当场背出他说的话,他和我说过:“我们政府部门的一些人员,在工作中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错误,我们的目的就是督促他们规范起来,更好的服务人民”“你的行为,是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帮助政府人员更加规范的工作”……
我做出了这些,得到了更加肯定的答复:不错,这样的话那就是他,不会是别人!
酒席中,我索然无味。
我想敬他一杯酒。
我这个人民百姓,我想,我今遭也要代表一下人民,来敬他一杯酒!
今年今次西藏归来,我在万里之外,已经打好了这酒。
今天今晨,我带上青稞酒,来到了市政府大楼。
楼北边,就在楼下距他工作的地方最近最近的地方,我打开这瓶酒,缓缓倒下。
这是我卫东,自己挣的干干净净的钱,买自青藏雪域高原的青稞酒。
我亲敬过念青唐古拉山,今天我再在这大海边的港城,敬他一回。
我敬他,是共产党员的模范。我敬他,是政府人员的榜样。
这样的人,却倒在了岗位上。我心疼。这是党和政府的损失,这亦是我们人民百姓的损失。
安息吧,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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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完了。我再说几句。
以前有人说中央的好经,下边人念歪了。
今天我要说,共产党是好的,体恤人民。就是有些干活的狗是坏的,乱咬人。关键还有体制外的野狗疯狗,连劳保都没资格发呢,也他妈的阴阳怪气的对着人民龇牙咧嘴。这尼玛的要把我屌都笑歪了。
为什么会有人仗着识几个字就跑来知乎提问?
为什么会有执法人员仗着不做事就去拿源自纳税人交的钱的工资?
懂点法律 (受到侵犯, 自我维权), 就去申请行政复议(正当权利), 给执法人员(执法懂法) 增加不少麻烦(可以辞职)。
那执法人员想干啥,坐椅子上喝茶吗?再给你增加麻烦,你也是一天就工作那么几个小时。你单位不遵守劳动法,那你去起诉啊,你不,你不让起诉,你还不让行政复议。那你是想自己干到死呗,怪别人干啥。
不仗着懂点法律去申请行政复议,难道要学某些 4*1000 加的坏种,仗着藐视法律就对别人申请行政复议指手画脚么?有一些千 + 似得特别透的,居然还跑到你乎上提问来了?
看了下提问者,果然责任在美方。
建议把题主什么时候被封个常用社交账号,或者某些人手抖给您付个红码,您再看看现在这个问题…
这边下行政处罚但是下面不服,又复议结果闹到法院去。连法院都惊诧部门这边的处罚又没证据又没依据是凭啥给罚单甚至还好意思来法院的。可惜敬爱的领导仍旧在败诉后坚定不移的认为是对方的律师在法院里找了关系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你问我处罚证据是啥?是他自己开的罚单,是的,为什么做出行政处罚的证据是行政处罚的罚单本身
懂不懂法律都能去行政复议。
什么?仗着什么?
仗着老子是共和国公民,那是公民的权利,权利你懂么?
不懂?没关系,也没指望你懂,你记着就行了,公民有行政复议的权利。
多买点号这么难吗
为什么友军就是喜欢不加狗头呢,被炮决出瘾了?
好家伙,这种问题都能堂而皇之的上热搜了。。。我真不敢相信现在国内到底是什么样子了。。。幸好咱跑的早啊。。。
一切责任全在美方
为什么知乎允许你提这种问题??
不用说行政复议了,就是二审终身后,不服也要走信访
为什么有些人仗着有厕所就吃饭?
为什么有些人仗着有钱就买东西?
为什么有些人仗着有脚就出门?
为什么有些人仗着有嘴就说话?
天哪!这是什么人提出的问题…… 如果是执法者,那真是要反思这样的人怎么进入司法系统的,如果是普通老百姓,那就顺道多看看法律书籍。
为什么会有人仗着有点权力就去肆意给人定罪?
回答问题先看问题来源
你是懂互联网的
你嫌麻烦就辞职,你不想干有的是人干
这就是我国执法人员写照?
感谢题主让我再次见识到了人类多样性
这就涉及到博弈了,给你盘盘逻辑,我发现问问题的对社会没什么认知,什么叫给执法人员添麻烦,如果执法确实有问题呢?而且你也有证据。那就只能上访或者起诉。上访和起诉对执法人员那是更麻烦。到时候可就不处理不算完了。没有复议导致升级了这个才叫麻烦和矛盾扩大化。
而且执法人员和你非利益共同体,他麻不麻烦不关你的事。祝问问题的自己遇到不公不要给执法人员添麻烦。
执法人员不会犯错吗?
只要不是无理取闹,就没有任何可指责的。
从你这句话中,很明显能读出对方占着法律上的理,而你不占,那如果你本就违法操作,别人告你也是很正常的。
官员豪强老爷凭什么代表我?凭什么代表我们工人、农民?
仗着执法人员和执法人员的腿子(例如你)不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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