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案出警时间公布,如何看待「接警后 28 分钟」警察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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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看地图说话:

1.8 公里路程,开车最快 5 分钟就能抵达现场,但实际出警用了 28 分钟。这个民警胆真大,面对央视总台采访,直接撒谎说只用了 5 分钟出警。

唐山一个派出所民警都敢公开糊弄央视,只能说,这个地方的警察太牛。

知乎用户 呆丸刺史 发表

在官方公布「接警后 28 分钟」警察赶到现场这个情况之前,当地的派出所可是自称是接警后 5 分钟就赶到现场的。

报警和出警都是有记录的,他们既然选择了撒谎,就是认为这个事不会被深究,谁知后来事情闹这么大,谎话也被揭穿。

2022 年 6 月 12 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发布《警方回应烧烤店打人案:接警后 5 分钟赶到,5 名嫌疑人有前科》一文。上述报道中提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介绍,“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

出警时间随口谎话,可以看出这个派出所的基层警员的确很懒散,容错率也高,那么接到报警后 28 分钟才赶到现场就可以理解了。

大部分人想的是应该像消防人员一样,接到报警后,一两分钟穿戴整齐,然后快步跑到警车旁,上了车迅速赶到现场。

实际上基本不存在的,基层警察处理打架斗殴的事属于家常便饭,他们每次都那么积极的跑动,迅速处理,要求高不高另说,反正我是不相信能做到的,不只是说的涉事的这个派出所,其他的派出所也算上,可能性不大。

知乎用户 焚香抚琴​ 发表

本狐为知友们带来更多观点:

唐山打人案公开说谎的民警被查!环球时报:这 23 分钟,唐山警方需要给一个交代】

6 月 21 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侦办进展,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情况。

同一天,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 5 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记者注意到,被查的 5 名公职人员中,包括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

6 月 12 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发布《警方回应烧烤店打人案:**接警后 5 分钟赶到,**5 名嫌疑人有前科》一文。该报道中,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介绍,受伤的四名女子其中两人伤情较重,在辖区某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陈志伟表示:“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但是,陈志伟有关 “警方接警后 5 分钟到达现场” 的说法与河北警方最新的通报不相符。

@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6 月 21 日就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 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显示,2022 年 6 月 7 日 2 时 40 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就餐的王某某(女,31 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男,25 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 岁)等 4 人进行殴打,2 时 47 分逃离,2 时 55 分 4 名被害人由 120 送医。警方 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从通报中可看出,陈某志等人从骚扰到逃离共计 7 分钟,冲突发生 1 分钟后即有人报警,警察在接到报警后 28 分钟赶到现场。

河北省公安厅提到,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环球时报:这 23 分钟,唐山警方需要给一个交代

21 日,唐山警方通报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的最新进展。虽然此次通报回答了 4 名受害女子的伤情,但引人关注的是,此次警方通报中提到的当地派出所在当天凌晨 2:41 接到报警后,是在凌晨 3:09 才到场的。这与此案最初当地派出所对媒体表示的在接警后仅 5 分钟就赶到的时间点(2:46),差了 23 分钟。

目前,这个 23 分钟的出警时间差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尽管唐山警方尚未就此事做出任何说明,但来自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的消息显示,当天处置此案的部分当地分局和派出所的警方人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这说明这个问题已经被唐山方面关注到,相信唐山方面也会对此事做出回应。

**但在这个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唐山方面势必要承担这个问题引发的激烈质疑和汹涌舆情。**不少网民质问,从派出所到烧烤店的距离大约两公里不到,开车应该几分钟就能抵达,为何从接警到到场却用了 28 分钟?也有一些关注此案的基层民警表示,派出所夜班工作很繁杂且人力有限,实际出警时间本就不可能这么短。但无论如何,民警最初虚报出警时间都是不可接受的。

过往的很多案例多次证明,**无论谁搞出一些 “自以为是” 的操作,结果往往对自己最不利。**因此,我们希望唐山警方能够严谨地查清此事,实事求是地给出一个完整的回应。

胡锡进:给官方公信力造成损害

这首先是一个警示,发生案件后,作为公职人员,尤其是作为警务人员对媒体发言,无论官大官小,甚至是普通人员,带着身份说话都是代表官方的表态,如果出现错误信息,就可能误导舆论,这是一定要避免的。

但这是一个高度敏感的案件,警察说话传递的是官方态度,陈志伟也许没太搞清楚准确传递信息的重要性,但不管怎么说,他提供虚假信息给官方公信力造成了损害,这件事的影响也远远超过了一般性的撒谎。

现在尚不清楚的是,陈志伟是否是当时出警的民警之一,他声称民警接到报警 5 分钟后就赶到现场,是故意撒谎,还是接受采访时搞错了。他接受调查这件事,会让舆论朝他是故意误导舆论的方向猜测。

陈志伟将警察到达案发地点的时间往前说了 23 分钟,而这 23 分钟的差别对公众认识案件至关重要。因为 如果是 5 分钟就赶到现场,表明警察的这一次行动十分迅速,而且反映了当地警察日常工作的一种状态。但是 28 分钟后才赶到现场,这个事实传递的则是另一种信息,反映的也是另一种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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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伟估计会因为这个谎言而承担责任,但说实话,我个人不希望这名警察因为这件事而栽从此爬不起来的跟头。 我知道基层警察也都挺不容易的,我希望他充分自省,哪跌倒哪爬起来,同时希望,他个人的这份教训能够被全国警察充分汲取。

来源:观察者网、环球时报、胡锡进观察、和讯网、看看新闻 news 等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一般来说,报警晚到最常用的借口…… 对不起,是理由,最常用的理由,是警力不足。报过警的同学应该多多少少都听过这四个字。

只是接着下来是雷霆风暴,画风就变成了这样。

这一段时间,河北其它城市,如果有同学还在晚上去吃烧烤话,应该会发现,烧烤摊上,会有制服人员盯着你吃。

警力,似乎也没有咱们想象的那么的不足。

这个理由不能用了。

知乎用户 凉心四十八天​​ 发表

直线距离 800 米, 你觉得凌晨 2.40 分会堵车吗?

要说和匪徒有什么关系,这个我到是不信,就是玩忽职守,平时习惯了。出警警员根本没有想到这件事情闹这么大,以为只是一个普通的打架斗殴,无所谓的态度,慢吞吞的来的现场。

其实在整个社会,这种公职人员很普遍!不出事反正混口饭吃。

唐山纪委应该好好的查查,这一次是他不走运,他的运气到头了;

这种欺上瞒下的作法,绝不是他的第一次,如果不出事,也绝不会是他的最后一次;

这种作法,也很有可能绝不仅是他一个人;

只是这一次,中彩了。

知乎用户 新一​ 发表

大家不是同一个时区,人家是唐山时间,我们都是用北京时间!

知乎用户 林深见鹿 er 发表

舆论传播的力量,舆论不会轻易的传播,最近看了一部印度剧,有点阴谋论。是不是出现更高级别力量,他们有意不控制唐山打人事件的舆论,在舆论上造势,准备来一场规模更大,级别更高的打黑除恶。

不然以下,发生在唐山的两个案件,哪一个不是震惊全国的,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公安副局长性侵 6 幼女案:三恶势力头目被判重刑,其中有个 00 后

中原新闻网 2020-01-10 17:46 中原商报社官方帐号
关注

河北迁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康永性侵 6 名幼女,此事在 2019 年 12 月被媒体曝光后,引发关注。康永获刑 16 年 6 个月。  康永案也牵出了迁安市这个小县城的性交易链条。政道君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在当地,以王泽众、王家壮为首要份子的恶势力团伙,多次采取交叉结伙共同实施了强奸(轮奸)、强迫卖淫(未成年人)、介绍卖淫(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该团伙曾两次强迫女孩向康永卖淫。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恶势力团伙中,王家壮是 1998 年出生,而另一名被告人宁某则是 “00 后”。

▲迁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康永,曾高喊打造 “法治高地”“平安绿洲”。
恶势力团伙强迫 14 岁幼女向公安副局长卖淫
康永性侵幼女一事被发现始于 2018 年 3 月,当时,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抓获了一个长期 “碰瓷” 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故意撞车剐蹭来敲诈勒索钱财。
但在审讯过程中,迁安民警发现了该团伙更严重的罪行——该团伙一成员宁某主动揭发了团伙头目王家壮介绍卖淫一事,最终警方侦查发现,该团伙强奸、轮奸了数名未成年少女,并强迫她们卖淫赚钱。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文书显示,在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期间,以被告人王泽众(1986 年生)、王家壮(1998 年生)为首要份子,被告人宁某(2000 年生)、陈一、马来明、郭凯、窦颖杰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采取交叉结伙共同实施了强奸(轮奸)、强迫卖淫(未成年人)、介绍卖淫(未成年人)、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犯罪所得均统一交付给被告人王泽众支配,由王泽众负责该团伙日常消费。
在被强奸、强迫卖淫的受害者中,李某某(女,2003 年 10 月 23 日出生)是 2017 年 12 月通过 QQ 与王家壮认识的。强行奸淫了李某某后,王家壮以暴力手段相威胁使李某某屈服,后伙同李宗阳将李某某带至迁安市永顺小区内,向河北迁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康永进行卖淫,获嫖资人民币 1000 元。
裁判文书显示,后来因为拒绝再次卖淫,李某某数次遭受数人殴打、强奸、轮奸。除了康永,李某某还被迫向另外 3 人卖淫。
除了李某某,2002 年 8 月 4 日出生的杨某某也被迫向康永卖淫。
裁判文书显示,2017 年 10 月份,王家壮将杨某某带至一宾馆内,将其强行奸淫。后以不雅视频为要挟使杨某某屈服,后伙同李宗阳将杨某某带至迁安市燕钢小区康永处卖淫。
除了康永,杨某某还被迫向另外 5 人卖淫。
最终王泽众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犯敲诈勒索罪获刑 19 年;王家壮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未遂),获刑 19 年;宁某犯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未遂)获刑 17 年。
掮客被查后,副局长行贿 11 万试图按下线索
在此案中,王泽众、王家壮等人强迫李某某、杨某某向康永卖淫时,都离不开一个叫李宗阳的人。
在侦查王泽众、王家壮案时,李宗阳强迫、介绍卖淫案也进入警方视野。而李宗阳被查,让康永害怕了。
康永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 年 7 月,康永得知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正在负责查办的李宗阳强迫、介绍卖淫案中可能涉及其嫖娼并涉嫌强奸罪问题,为谋取侦办民警对其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不追查的不正当利益,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左右先后给予迁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秦某 5 万元、给予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王某人民币 3 万元、给予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中队长马某人民币 3 万元,合计人民币 11 万元。
事后,秦某、王某、马某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左右在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雷某的见证下,将康永给其三人的 11 万元交给迁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基层基础中队中队长惠某保管,2018 年 8 月 23 日,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将该 11 万元予以扣押。
2018 年 7 月 29 日,康永被查。2018 年 8 月 1 日,康永如实交代了为掩盖自己涉嫌刑事犯罪事实,行贿 11 万元的事实;并主动交代其受贿人民币 170 万元的事实。
强迫少女向一县人大代表卖淫
通过梳理王泽众、王家壮等强奸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可以发现,在当地,多个卖淫交易链条互相交错。除了王泽众恶势力团伙,还存在着类似李宗阳的掮客。
比如郑某。2018 年 1 月份的一天,王泽众通过郑某将李某某介绍给朱某在迁安市永安小区卖淫,朱某给付嫖资人民币 1200 元,郑某获介绍费人民币 200 元,余款被王泽众、王家壮、宁某挥霍。
又比如李雅祺。2017 年 12 月份的一天,王家壮伙同李雅祺将刘某(女,2000 年 9 月 12 日出生)介绍给 1 位 30 多岁、光头男子卖淫,获嫖资人民币 1000 元。
同样在这个月,王家壮又伙同李宗阳、李雅祺将刘某介绍给赵凤刚及其朋友卖淫,王家壮获嫖资人民币 1400 元。
除了通过 “中介” 获取“客源”,王泽众等人还通过网络寻找嫖客。裁判文书显示,2018 年 1 月份的一天,王泽众、王家壮、宁某利用李某某在网上招嫖获利,联系好嫖客李佐光后,强迫李某某向李佐光卖淫,王家壮等获嫖资 800 元。
除了上述康永、赵凤刚、李佐光等,王泽众等人强迫女孩卖淫的对象还有王双。媒体报道称,案发时,王双为迁安县杨店子镇大庄户村村支书、迁安县人大代表。

公安副局长性侵 6 幼女案:三恶势力头目被判重刑,其中有个 00 后

这案子目前为止,至今也没查明白,到底多少受害者,到底当地多少黑恶势力参与,是不是在当地学校存在一个强迫幼女的犯罪团伙,是不是真的像网传一样,数十名官员,警察,富商参与其中。

当地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个,用幼女对官员进行行贿的惯例。

这案子了无结果了,简直就像黑洞一样。当地既不进行澄清,也没有消息,只是封锁消息而已。

6 人一晚死 5 个!唐山 “清洁煤” 疑再夺命 官方称或因操作

映象网 2020-01-05 14:51 映象网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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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关新耀 图 / 文
2019 年 12 月 3 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之声报道,河北省唐山市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有 6 位村民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还有数十位村民不同程度中毒被送往医院抢救、住院治疗。据多位死者家属反映,这些村民都疑似使用当地推广的 “清洁煤” 而出现中毒情况。有关当地生产的 “清洁煤” 是否符合标准、政府推广方式是否到位以及村民的使用是否恰当等一系列问题,随即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回应称,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改,组成 5 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失职失责、落实不力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责查处。12 月 5 日,唐山市召开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紧急会议,副市长李贵富指出,要立即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炉具排烟和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然而,就在 2019 年 12 月 21 日,大象新闻却接到了辽宁省辽阳市王先生的爆料。他向大象新闻记者反映,12 月 9 日,他家亲属一行 6 人来唐山市迁安市工作时,疑因使用 “清洁煤” 导致一氧化碳中毒,6 名工人有 4 名当场死亡,1 名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还有 1 名工人昏迷 3 天后,才慢慢醒了过来。
日前,大象新闻记者实地调查后发现,唐山市迁安市还有多名群众疑因使用清洁煤而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住院治疗。这让人不由产生了疑问:本是环保的好煤 “清洁煤”,怎么就变成了群众眼中的 “夺命煤”?
疑因使用 “清洁煤 “ 5 人死亡 1 人昏迷

迁安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燕山南麓,滦河岸边。2019 年 12 月 21 日晚,68 岁的李爱国老人坐在迁安市一家宾馆的椅子上,满脸愁容:“真惨啊,6 个人一晚上竟然死了 5 个,我这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几名亲属站在他的身旁,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空气中蔓延着悲伤的气息。
李爱国的外甥老刘是死者之一,今年 52 岁,辽宁省辽阳市人,平时靠外出打工维持家里的生活。李爱国介绍,2019 年 12 月初,在辽宁振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的孙某找到老刘,称他们公司承接了河北省迁安市一家钢铁公司炼钢设备安装的活儿,想让老刘跟他一起去迁安干活,谈好工资后,老刘便应承下来。
12 月 9 日早上 8 点,老刘和其他 5 名工人一起来到了事先约定好的地方,由工头孙某驾车,一行 7 人从辽宁省辽阳市出发,前往河北省唐山迁安市。令家属们意想不到的是,12 月 10 日中午,家属们陆续接到工头孙某打来的电话,称 6 名工人在迁安市出事儿了。“当时他没告诉我人死了,说正在抢救过程中,人挺危险的,让我们赶紧过来。” 当李爱国赶到迁安市中医院时,才得知外甥去世的消息,“工头孙某说没有抢救过来,人不行了,一起来了 6 个人,死了 5 个,还有一个正在人民医院抢救呢。“
工头孙某告诉大象新闻记者,12 月 9 日傍晚他们 7 人开车抵达迁安市后,直接来到了租住的民房里,当晚,孙某并没有和 6 名工人住在一起。10 日早上,孙某打电话通知 6 名工人上班时,发现他们的手机都没有人接听,孙某立刻赶到 6 人居住的地方。“当时我就看他们都躺在床上,有个嘴里冒白沫,老刘和老高还有喘气儿。” 房东王某也跑到屋里,和孙某一起拨打了急救电话,将 2 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大象新闻记者从迁安市卫健局了解到,12 月 10 日上午 7 点 08 分,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6 名工人有 2 人尚有生命体征,其余 4 人已无生命迹象,紧急将 2 名伤者分别送往迁安市人民医院和迁安市中医院进行抢救。其中老刘转往迁安市中医院,虽然在途中医护人员对他进行了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抵达医院后,又持续抢救 3 个多小时,11 点 20 分,老刘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记者在家属提供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看到,死亡原因一栏写着:“一氧化碳中毒”。送往迁安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的老高,昏迷了 3 天后,于 12 日转醒,16 日由重症医学科转至普通内科接受住院治疗。
屡次伤人的 “清洁煤”,导致多名群众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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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3 日,大象新闻记者在迁安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病房里,见到了 6 人中唯一的幸存者老高,他坐在病床边,目光有些呆滞,嘴里嘟囔着:“我头蒙蒙的,大脑想着费劲儿,说话有点慢。”
老高告诉大象新闻记者,12 月 9 日傍晚 5 点多钟,他们赶到了迁安市木厂口镇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工头孙某看天色已晚,就直接把大家带到了公司附近的老爷庙村一户居民家里。“我们一天都没吃饭,工头说从明天再开始去鑫达钢铁公司干活,干活期间就叫我们住人家里,说是鞍山的公司提供的宿舍。” 老高说,他们住的民房内没有暖气,十分寒冷,“当时感觉快冻死了,就跟到了冰窖一样,窗户还是单层玻璃。”
老高说,不一会儿,工头孙某从房东家里拎来半袋子 “清洁煤”,交代他们本地不允许烧散煤,只能烧“清洁煤” 取暖。“我们辽阳市取暖烧的都是普通的煤,放进去炉子就起火,这头一次烧也不知道咋烧。”老高向记者描述,“清洁煤”跟鸭蛋大小差不多,他之前从来就没有见过,更没有烧过 “清洁煤”。老高生着火后,倒进去一大半,编织袋里也没剩多少“清洁煤”。“点着之后,我们发现这种煤不起火,烧着了通红。” 几个人把火生着,又把暖气片里的水添满后,就来到鑫达钢铁公司对面的小饭店里吃饭。
晚上 10 点多,6 名工人回到租住的民房后,土炕还不是太热,5 个人睡在土炕上,1 人睡在旁边的小床上,大家聊了一会儿,陆陆续续都睡着了,等老高再次恢复意识后,已经是 3 天之后了。

大象新闻记者从迁安市公安局了解到,12 月 10 日 8 时 31 分,迁安市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接房东王某的电话报警后,迁安市公安局木厂口镇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及法医相继赶到现场。经进一步调查,辽宁省鞍山市振东科技有限公司向迁安市鑫达钢铁有限公司派人从事精炼钢安装工程,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工作人员孙某与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用于该公司员工居住,期限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中合同约定,甲方和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安全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双方解除合同。事发前一周,孙某再次找到王某,双方口头商定,再次租赁房屋用于工人居住,但未签订书面合同,12 月 9 日 17 时许,因天冷烧煤取暖致 5 人死亡,经法医初步检验,疑似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医院还有其他病人 医院初步诊断均为一氧化碳中毒

采访过程中,大象新闻记者注意到,迁安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病房 15 和 16 床分别住着两位老夫妻,年龄分别为 73 岁和 74 岁,医院给出的初步诊断均为一氧化碳中毒。
两位老人的家属介绍,11 月 24 日,家属发现两位老人失去意识后,赶紧送来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截止到 12 月 26 日,老太太目前清醒,老大爷神智比较模糊,天天发烧,家属聘请一名护工在病房里照顾老人。
大象新闻记者在迁安市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外看到,有几名当地群众被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来这里接受治疗。其中一名陪护家属陈大姐向记者反映,11 月 14 日,入冬以来家里第一次烧 “清洁煤”,15 日上午,她喊父亲起床吃饭时,发现父亲躺在床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立刻来到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当天陈大姐的父亲就已经恢复知觉,基本上和正常人一样,就是走路的时候没有精神,20 多天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就发现他一天不如一天,越来越痴呆了,现在大小便失禁,连人都不认识了,医生说这属于迟发性脑病后遗症。”
陈大姐说,村里和市里都不让烧散煤,查得很严,只能烧 “清洁煤”,她们家使用的“清洁煤” 是 800 块钱一吨买的,父亲出事儿后,她曾到当地政府讨要说法,当地政府说 “清洁煤” 的质量不存在问题,一氧化碳中毒是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
再次探访事发地,家属猜测是土炕泄露一氧化碳导致悲剧发生

12 月 24 日,大象新闻记者来到了迁安市木厂口镇老爷庙村,房东王某家前门的封条已经被揭掉,前院的两间房,就是 6 名工人出事的地方,他们随身携带的物品及衣物仍摆在各自睡觉的地方。房间里只有一张小床和一张土炕,紧挨着土炕边还有一个暖气片,土炕和暖气片都连着隔壁房间的一个煤炭炉,晚上睡觉时两间房子的房门都是关闭状态。

记者掀开土炕上的被褥后发现,原本是白色的被褥四周,已经被熏得发黑,土炕上还有细小的裂纹。一名家属猜测:“看这情况,很可能是一氧化碳顺着土炕上的裂缝进到屋子里,才导致悲剧发生。” 另一名家属当即表示:“我爸脚上穿的袜子都被熏得焦黄焦黄的,不是土炕漏气还能是啥原因导致的?”
在另一间屋子里只摆放了一个煤炭炉,旁边还放着烧水壶,掀开炉盖记者看到,炉膛里还有许多未燃烧充分的 “清洁煤”,靠近炉膛下面的清洁煤有一小部分还未燃尽,上面的“清洁煤” 有的只燃烧了一半,“这清洁煤的质量都不行,你瞅这上面都是黑的,燃烧都不充分,烧了一晚上都没有完全烧完。”大象新闻记者敲开了后院的小门,一对年龄较大的夫妻见到记者后,立刻把门关上,拒绝记者的采访。
当地村民晚上不敢再烧 “清洁煤”

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迁安市周边的村镇普遍流行睡土炕,而且很多都是煤炭炉直接连着土炕,煤炭炉产生的热量和气体通过土炕进入烟道后排出房屋,这里土炕相当于起到一个烟道的作用。
当地村民认为,各家土炕质量不一,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漏气的情况,再加上 “清洁煤” 燃烧不充分,因此他们猜测 “清洁煤” 燃烧后所产生的一氧化碳透过土炕的缝隙进入到卧室,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
“白天查得严,不让烧散煤,查到谁家里有散煤,当地政府会把散煤拉走卖了,折成钱返给你,我们都是把散煤藏起来,晚上烧,散煤烧这么多年了,还是比较放心的。”一些村民向记者透露,因为烧 “清洁煤” 出事儿的人多,他们只在白天烧“清洁煤”,到了晚上有的家里就直接停烧“清洁煤”,还有些家里仍然偷偷烧散煤来取暖。
迁安市人民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5 人死亡后,迁安市市场监管局对 6 名工人使用的 “清洁煤” 进行检测,并找到了当时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证明这批 “清洁煤” 的质量是合格的,出现一氧化碳中毒,可能是因为操作不当导致的,但具体的细节他们还在调查中,不方便向记者透露。
“清洁煤” 为何成了 “夺命煤”?

2019 年 12 月 3 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之声报道,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洼里镇西尚庄村的叶先生在村委会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购买了几袋冬季供暖所需的 “洁净煤”。10 月 30 日晚上,因为天气寒冷,叶先生使用当地政府推广的“洁净煤” 给 13 岁的女儿取暖。第二天早上,当叶先生打开女儿的房间时,发现女儿已经不省人事。10 月 31 日上午 8 点,叶先生的女儿经抢救无效身亡。
进入冬季以来,河北省承德市和唐山市的多个村庄,有多位村民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还有数十人因一氧化碳中毒住院治疗。
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回应称,在发生一氧化碳中毒问题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改,立即组成 5 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失职失责、落实不力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责查处。之所以推广使用洁净煤,是在开展广泛调研、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并结合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后发现,在目前天然气源和电力不足情况下,使用洁净型煤比使用普通散煤取暖,热量更高、排放也少,有利于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对于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河北省发改委表示,经检查排查,相关的洁净煤及炉具质量合格。对发现的炉具与土炕连接、炉具安装在卧室、通风设施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已经组织多方力量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并全面推进加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据报道,唐山市于 2014 年开始全面推广洁净煤,并规定洁净型煤质量执行省定标准,热稳定性和防水性能好,各种辅料要求无毒、无害、无异味,并且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12 月 5 日下午,唐山市委市政府官方发布消息,唐山市召开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全市立即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大检查,确保群众清洁取暖安全。唐山市副市长李贵富指出,要立即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大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洁净煤取暖户,要重点排查炉具排烟和通风设施,确保畅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还要切实加大冬季取暖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清洁煤”为何成了 “夺命煤”?到底该怎样防范悲剧的再次发生?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接受大象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的“清洁煤” 和普通散煤相比较的优势在于燃烧效率更高,洁净问题更少,和散煤一样,在不充分燃烧时就会产生一氧化碳。“实际使用当中切勿将门窗密闭,必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潘家华指出,当地政府应当给使用 “清洁煤” 的群众屋里加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可以有效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

6 人一晚死 5 个!唐山 “清洁煤” 疑再夺命 官方称或因操作不当

哪一个案件不是很恶劣,为什么最后都没有一起水花,而这个案件可以有这么大反响。

说明一点 ·······················

知乎用户 皮日修 发表

根据官宣的数字显示:截至目前为止,新浪已经 “处理”(删除)了 50285 条微博、12567 个微博账号被禁言 15 天至永久禁言、1417 个微博账号被永久封禁。

由于涉及能让任何级别账号瞬间被封禁的 highly sensitive 内容,因此只能简单描述 3 个问题:

1、6 月 12 日 CCTV 通报中的内容是 02:41 接到报警、02:46 左右赶到现场,但在 6 月 21 日 PD 通报中的内容却是 2 时 41 分接到报警、2 时 47 分黑恶分子逃离、3 时 09 分到达现场。前后两份通报的到达现场时间相差了 28 分钟。

很快,CCTV 采访的这个民警(陈志伟)就传出了 “被查” 的消息。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普通 level 的陈志伟为什么要撒谎?尤其是在出警全程都有记录仪(时间点实际上都是一清二楚)的情况下。

显然,如果没有人瘦易,陈志伟绝对不敢在如此严重的问题上撒谎 [1]。至于在其背后瘦易的 persons(注意,这里是复数)是谁,则是一个无人敢问的送命题。


2、在 6 月 21 日 PD 通报中,只提到了 9 名嫌疑人 [2],但却并未公布 9 人的姓名和身份。

实际上,之前官宣的嫌疑人名单为 12 人(6 名 “团伙成员”+6 名“涉案人员”);其中,“团伙成员” 中有 3 人并未参与本案。

而在所有 12 人中,只有一名涉案人员的名字是 “无名”。官宣对其的描述则是 “目前尚未通过公开渠道获取身份信息”。

众所周知,在本案发生之前,地球上名字叫 “无名” 的只有一个人:古龙顶之巅的无名王者。

但现在,这个数字却变成了 2 个人。

唯一的悬念则是,本案中的 “无名” 是否就是葛德温的长子本人。


3、通报中受害者女生的司法鉴定是 “轻伤二级”。但没人知道的是,究竟什么样的“轻伤二级” 才需要进 ICU?

至于受害者女生是否在 ICU 里经过了 10 天的紧急抢救才最终恢复到 “轻伤二级”、以及医院和有关部门在长达 10 天的时间内都对受害人伤势只字不提的原因,则更是一个无人敢问的送命题。

维吉尔 [3] 说,狼从来不在乎面对的羊是多是少,也不在乎羊群是怎么想的。

楼下保安则说,悲剧分为两种,一种叫杯具,一种叫察具。

参考

  1. ^ 尤其是案发当天(04:40)主犯陈某志在回家后还去了医院就医,而当时已经距离 PD 到达现场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1 个半小时。实际上,直到第二天陈某志逃跑了几个小时之后,有关部门才开始行动。
  2. ^ 其中有 2 名女性,监控系统显示她们并未参与打人;其中还有一名男子也未动手。
  3. ^ 古罗马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被奉为罗马的国民诗人。

知乎用户 奶包的大叔 发表

艺术来源于生活。

知乎用户 王青阳​ 发表

以前在基层派出所工作过几年。

对处警的时间要求,我所在的单位从来都是要求接警后五分钟到达现场。即便民警可能还处置其他警情,也会让巡逻的辅警先到现场控制。

有些非紧要的警情,比如什么下水道堵了,银行卡吞了,噪音扰民了,再加上路途比较远,晚到几分钟其实也可以理解。但是市局有时候会抽查接处警情况,处警时间不达标,还是会被批评或在考核上有所体现。

所以说白了,处警的快与慢,完全与当地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有关。110 平台设置几十年了,各个地方相信早都有相关的规法化要求,只是执行得是否严格的问题。

刚看有个高赞,说是派出所朋友告诉他,接到打架警情会晚到一点,说一般打架都是大老爷们,晚到一点不会有事,还说是全国通用的办法。

我真是去年买了个包,我从警多年,从来没听过有这种通用的办法。打架晚到一点没事?打出人命来看处警的民警有没有事,保不齐要定一个玩忽职守罪让你脱衣服进去吃国家饭。

说回唐山事件,处警快半个小时到现场,肯定有问题。但是我觉得也没必要因为这个事情就否定所有公安工作。

前段时间看警察荣誉,看了几集我就不想再看,不是因为电视剧拍的不好,而是拍的很接地气,让我回想起当时做民警的时候,真的劳心劳力精神压力很大,做的很多,往往也得不到当事人或老百姓的理解。

知乎用户 lawyer yang​ 发表

说一句难听的话,唐山警察的处理方式,在国内是非常常规的处理大排档打人事件方式。不仅是唐山市,在北方夏天大排档旺季的时候,大部分的派出所都是这么处理的。、

首先,北方这边夏天大排档几个人喝多了,相互之间吵架斗殴,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往往围观群众报警以后,周围几个群众一劝,店主一打折,事情也就过去了。等警察到来了,顶多警告几句,打架闹事的只要把店家损失赔偿了,就没什么后续处理了。这种情况非常多,可以说是十之八九。

所以警方在接到第一次报警以后,肯定是惯性的认为,这就是一次普通的大排档酒后闹事事件,想着在派出所拖一拖,等警察过去的时候,事情平息了,也就没什么事儿了。

那么有人就要问了,难道警察不担心这样的暴力事件出现嘛?

这就是派出所一些潜规则了,如果真是暴力事件,警察很可能更要拖一拖在出警,等暴力活动结束以后,在处理。

因为像唐山这样的重大暴力事件过程中,施暴者是没有理智可言的。一般派出所出警两到三名警察很难制止这场暴力场面,人喝完酒,痛觉会大大减轻,力气会增加,但是耐力会减少。所以这样的暴力事件,人数较少的警察过早的前往现场,非但很难控制住局面,甚至会增加风险,比如配枪被抢夺。

这很像早些年南方两派宗族冲突中,警方往往坐在面包车里,等两个村的人打架,失去了体力,才出来控制场面。

那么这么做,会不会让受害者伤害加重,这就需要跟治安处罚条例结合起来一起看了。

因为,很多酒后打架事件,受害者往往都是流血类型的伤害,看起来血液横飞,但是一鉴定,伤害并不重。就比如,一个醉汉用啤酒瓶把一个人前脑开了漂,医院鉴定结果很可能失轻微伤,警方也是以调节为主。

那么,如果受伤者比较严重,像唐山这种呢。很简单,生死有命。

因为公共场合的酒后暴力事件,往往发生事件短,施暴者在短时间用尽体力后,要不醉倒在地,不省人事,要不像这次一样逃走。而受害者要不伤情不重危及不到生命,要不就已经凉了。警察们认为早到晚到,一不会影响受害者的伤情,比如唐山这次,从围观群众报警,到几人逃跑,也就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警察即使及时到达,受害女方也还是那个伤情。其次,如果伤情不重,警方可能不会立案,当成一件普通的治安事件处理,如果伤情很重,那么现在有天网,有隔离的,这些人也跑不了。

唐山这件事,其实就是把之前警方在这类事情上的不作为,懒作为彻底摆在了台面上。从这件事清以后,北方各省市加大对夜间大排档的巡逻可以看出,在夏天处理这类打架斗殴事件,并不能用警方人力不足来搪塞,本质上就是警方从上到下,一直以来都没有把这些事情当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事情去做,而是当成了只有疲劳没有功劳的苦差去应付。

知乎用户 无聊大师 发表

“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在全国人民面前说谎的民警陈志伟是这样表述出警时间的。

从上述表述看,从 2:41 到 2:46,连时间点都有了,所以五分钟应该不是一个简单的估计错误,而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谎言。

那是不是意味着陈志伟认为五分钟到达现场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应该的。

那么,是否可以解释一下,实际警方 28 分钟才到达现场,时间都用在哪了?

28 分钟看上去也不太长,但是对于这种恶性事件,可能每一分钟都决定受害人今后的命运,毕竟,每一次击打都可能是骨折、毁容、残疾。

此外,通报中称陈志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陈志伟的违纪违法仅仅是就出警时间跟媒体说谎,还是有其他的犯罪事实有待查清。

而五名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跟出警时间长达 28 分钟之间有没有什么关系。

期待进一步调查结果吧。

知乎用户 水笙​ 发表


知乎用户 青山布衣 发表

有个派出所的朋友,之前就跟我说过,一般晚上接警去处理夜宵摊打架的,多半要迟一些去。

因为值夜班的民警少,到了地儿,万一还没打完,拉也不是,不拉也不是。如果打得凶,肯定得叫增援,这样显得挺丢人。

迟些去就不同了,该跑的早跑了,剩下的要么送医院,要么拉回去做笔录,酒后打架双方多半都不认识对方,要找人也可以给白天的同事一起帮忙找。

说白了**,这个 “办法”,全国通用。**毕竟互殴的双方,99% 都是大老爷们儿,很难说一方会吃多大亏,去晚点儿也通常不会出啥大事儿。

只是他们没料到,这次事儿闹大了。

他们没料到,这次 “较量” 的双方如此悬殊——专业的、有前科的犯罪团伙 vs 手无寸铁的良民百姓而且还是男打女,多打少。

这么小个街道所,被全国的舆论压着,这个时候你要对总台记者说 “我们去迟到了”,得了,愤怒的网民有可能全家都给你人肉出来骂。

这个时间点不是 “40 多分”,也不是“45 分” 这种常见的大概数,而是精准的 “41 分接警、46 分抵达”,很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早就知道自己是啥时接的,啥时去的。早就知道自己错了。**所以没办法,只能这么编。两者皆害取其轻。

该怎么罚,我想要不了两天就会出结果,可怜了几个姑娘因为这种 “惯例” 的行为被白白殴打了几十分钟,她们本可以早一些得到解救,所受的伤害也必然不会如此之严重。

希望风清气正早日到来。

知乎用户 Peneldon​ 发表

说个很多年前遇到的真实事件:

大概是我上高中那阵,有一次和老妈去中山路逛街,差不多下午 4,5 点钟的样子,当我们路过中山路发达大厦的时候,旁边路口有个女的疯狂的喊着:“拦住他,有人抢包,救命……”

我和我妈离那个女的位置不超过 200 米. 我清楚的看见一个平头,小个,壮实的黑影,往我和我妈这边窜过来!当时,似乎有点小紧张,一时不知所措……

没想到就在这个黑影离我们大概不到 50 米左右的时候,一个看着很瘦穿短袖衬衣的男的截住了黑影…… 两个人扭打了起来……

而刚才喊叫的那个女人也跑了过来,趁那两个人扭打的时候一把从那个黑影身上抢过包!还拿包朝那个黑影狠狠打了几下!

那个时候有几个人围了过来,但都没有上前,就看着那两个人在扭打!

拦住黑影的那个人貌似是练过 (后来我还和老妈讨论过,那个人可能是便衣警察……),纠缠了一会儿,那个穿短袖衬衫的男的,棒子一甩就把抢包的那个人摔在地上,然后用一条腿的膝盖死死的把那个人压在地上,把那个人的胳膊反扣在身后……

这时候,周围的几个男的才上前帮忙,把地上那个人摁住……

那个穿短袖衬衣的男的,一边继续单膝摁住抢包的人,一边腾出一只手打了 110,把情况说明了一下,然后等警车……

其实,在中山路上有一个派出所,离事发的地方不远,都觉得,警察应该很快就到!

这时候,我妈心血来潮,让我记个时间,看看 110,多长时间能到……

大概过了 10 多分钟,将 110 一直没到!

那个穿短袖衬衫的男的指挥来帮忙的其他几个人押着抢包的人到附近派出所,还特意让被抢包的女的跟着……

本来,我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拉着老妈要回家,老妈非要看看 110 啥时候来……

我只好陪着老妈等……

你猜怎么着?

从那个人打电话报警之后,不多不少,整整半个小时之后!一辆标有 110 的警车才来到现场!

而且,根本没人下车!那辆警车只是停了一下车,看看似乎没什么事情。直接开车走了……

所以,对于唐山的这个事情我并不奇怪,比当年我们这边这个 110 时间还短点……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知乎用户 愚笨国王​ 发表

在我们现在这个社会里,个人保护自己的成本非常高。如果遇到坏人袭击,动手反击十有八九会被认成互殴。

普通人也不能持枪,也不能拿管制刀具。

然而,犯罪分子反正是犯罪了,他们会想办法搞到土枪,搞到刀具,他们也不怕什么互殴的罪名,敢想敢干。

这时候大政府公安力量就必须第一时间介入,否则老百姓会非常的无力,这事情发生一多就会严重损害公信力。

所以既然法律对普通人限制那么多,如果出警不及时,执法不严格,很容易让人想;

既然警察不给力,为啥不准我自己反击?

知乎用户 大海​​ 发表

基层派出所这么重要的部门,出警这么慢,说明基层领导和员工已经烂了,管理也混乱。胆子也大,这不就出事了,兜不住了。

因为 110 接处警时间公安部没有统一规定,但是各省市要制定规则。网上搜一下,北京 110 出警时间规定,立马出来很多相关答案即城区五分钟到现场(紧急警情)。为什么敢这么规定,为什么敢公布在网上和媒体上,因为领导起码是作为的,接受群众监督的。我们工作院里就有派出所,当时一个副所长开会洋洋得意的说,不管是辖区哪个角落,都能保证五分钟到达。为什么有这个底气?政府配了很多软硬件设施,比如有 24 小时巡逻车在路边不熄火停靠,一个电话指挥就能到现场呀。

但是唐山的就搜不到了,起码是不敢随便公布在网上,不敢承诺,怕群众监督。这是领导不作为,因为你定个规定,虽然各级领导都要值班带班(排班,也就单位睡个觉,没有天大的事大晚上的谁敢打电话找领导),但是他妈的出警的也都是下面的人呀,又不用领导亲自出警。这样的领导可能真是废物不抓政绩,也可能是只抓面子工程,只抓各种数据各种率各种考核,而不注重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

但是有没有规定,全国各地也差不多,按现在的公路建设,公安各种软硬件条件,各种非编制人员(夜班开车的,夜班接电话的,陪着出勤的),要求 10 分钟以内到达现场是很正常的。

所以,28 分钟,还离着这么近,的确从上烂到下了。

想再说几句。

1. 好多评论都被系统删了。

2. 好多人是脑补出警流程,相对来说警察不是普通工作。基层派出所是很重要的部门。没有人要求警察不休息,也没有一个警察能一直不休息。

3. 全国 110 指挥中心指挥体系不断升级,几年前就不需要 “层层转警” 了,都是指挥中心直接派到网格。北京 20 年开始都是秒级响应了,也就是说派单只需要几十秒,一分钟之内。目前,从处警指令下达到民警赶到现场,通常情况下时间已经缩短到 5 分钟左右(不是只是北京)。

4. 说下网上说的 1.7 公里路程 7 分钟,有人讽刺用地图算时间不切实际,我觉得这都算客气了,出过勤也好,开过车也好,1.7 公里根本用不了 7 分钟。

5. 很多人强调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问题。足不足不过是相对的,哪个部门都不足,所以都雇佣大量编外人员。如果人手紧缺造成的 28 分钟到达现场(民警在处理别的警务),不会追责,那个民警用得着说谎嘛,他已经被纪监委办了。跟警力不足没关系的好嘛,既然他值班就担负着责任,警务多造成的还是其他原因,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6. 洗地的,脑补的,反驳的,找理由的,都应该弄到消防队体验一下。人家消防员装备比警员重的多。别管凌晨几点。

知乎用户 时刻准备死去的人​ 发表

我就想知道刑拘在逃人员,之前抓不到,上了热搜一天就抓到了?还有热搜爆之前就开始抓捕了么?

知乎用户 安新蜂农​​ 发表

本次警察局到案发地点距离为 800 米 ,

北京市初中女子体育考试 800 米评分规则为:

3 分 24 秒以内 为满分 “10 分”,
5 分 04 秒以外 为 “0 分”。

知乎用户 八云社​ 发表

几个细节:或许直击背后的真相。

这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案子从一发生,其恶劣程度、恶劣影响就受到了上面的重视。

现在看来,这个案子绝对是铁案。

一个细节: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

我们来看:“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

河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迅速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

从一开始,这个案子就不是唐山能管的案子了,已经上升到河北省委省政府,上升到公安部了。

省厅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专家组一线督导。

省厅直管案件,北京直接来人,这个才是真正的 “雷霆风暴”——

直接打到陈继志等人的头上,直接打到陈继志等人保护伞的头上。

“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透露了一个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陈继志等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

拘禁、开设赌场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事实后,正在调查他们涉黑涉恶的证据,要数罪并罚了。

一个细节:司法鉴定意见书是谁出的?

四个被打女孩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是谁出的?是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属的部门。

公安部既没有安排自己的鉴定机构,也没有其他高校鉴定机构或第三方鉴定机构,更别说唐山当地

的鉴定机构了,而是直接委托司法部的直属鉴定机构来鉴定。

为啥,就为了这个鉴定意见书权威、客观、公正。

一个疑问:警察何时出警,是否先抓后放?

通报显示了一条完整时间链:

2:40 分,陈继志开始对白衣女子进行骚扰,也就是视频中的摸背动作。

遭拒后伙同陈某亮等 4 人对王某某、刘某某进行殴打。

2:41 分,围观群众第一次报警。

2:47 分,陈某志一伙人驾车逃离。

整体殴打过程持续 7 分钟,但作为暴力事件,这 7 分钟时间并不短。

2:55 分,4 名女孩被 120 送医。

3:09 分,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到达现场。

6 月 11 日下午,9 名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其中 4 人已驾车逃至江苏。

6 月 12 日,9 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看了这个时间线,最大的疑问其实是,从出警到锁定嫌疑,为何没有任何后续动作?

是否传唤当事人?是否存在先抓后放?

为何其中 4 人还能逃往江苏?有没有内鬼通风报信?

陈继志有没有拿 60 万摆平这事?如果有,送给了谁?

这条线索,直接就能牵出这伙暴徒背后的 “保护伞”。

一个结果:背后 “保护伞” 藏不住了。

既然把此起事件上升到了黑恶组织犯罪,那么背后的 “保护伞” 就要连根拔起了。

通报最后称,在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的同时,还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进行调查,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处理。

通报出来后,各大官媒同一时间密集转发,但其中最早也最详细的是新华社。

新华社不仅披露了河北省公安厅的警方通报,还披露了河北省纪委监委的通报。

通报称,唐山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调查。

同时,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

出所原所长范立峰,也分别受到调查。

或许,有没有拿 60 万先抓后放的答案,就在他们身上。

本省的高层应该也了解本省的情况,这或许就是为什么第一时间就采取异地用警,在普通的刑事案

件中极为罕见。

但情况就是这样,千尺冰山,冒尖就知道不妙,再小的绳头线脑也能牵出大象,果不其然,很快就

锁定了当地一批分局局长和派出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这个案子唯一的悬念就是陈继志们能不能判死刑了。

知乎用户 妖刀明月​ 发表

不到 2 公里的路程,我用走的也只要半小时。。。

感觉现在已经不是断案了,是在猜真假了~ 毕竟警察说谎都不带草稿。

知乎用户 阿琳说​ 发表

这时候,只有一种做法能平息路北分局舆论压力,其他辩解都是越描越黑:

无论事实如何,大方承认接警人员知道具体情况后,因为深知黑恶势力的盘根错节,怂了,在积蓄足够警力后,方敢出警。警察也是人,警察也有家人子女,怕虽然不符合一贯宣传,但符合人性。

但这就再次证明了,唐山黑恶势力和其背后保护伞有多可怕了。

知乎用户 狼外婆的守护者 发表

看来之前的通报是错的嘛。

之前那么多谣言说官方通报的 5 分钟,还信誓旦旦的有图为证。后据围观群众估计,是 10 分钟到达战场。

另外据微博看到的一个微信公众号的截图,抱歉我没保存,应该也是谣言,这个事当晚就处理完了,用的冲突的字眼,也就是打架斗殴处理完毕,但是后面有莫名其妙的到处抓人就很奇怪了。

那么推断之前的谣言,当晚 5 到 10 分钟就到达了战场,并且把人都抓了,而且达成和解处理完毕了。

实际情况是当晚 15 分钟到场,结果犯罪分子都跑了,然后廊坊的公安把在唐山犯罪嫌疑人都给抓回去廊坊了。

嗯,,,,就是这么回事。

知乎用户 Maybe 发表

我遇到过拨打 110 后 10 分钟到现场的。

也遇到过等了一个多小时到现场的。

那次是电动车丢了,根据定位找到车子,怕附近有小偷同伙,报警。警察很快电联,说出完警就过去,谁知就是一个多小时。聊起来才知道有一精神障碍路上持刀。

顺便说句,那次是半夜 11 点多。警察到了就 12 点多了。

知乎用户 与子成说​ 发表

说一个自己的亲身经历。

十年前,我闹过一次超级乌龙

开车去中关村一街接女儿,当时晚上十点了,自己又开了一天的车,从外地回京,晕头转向的,在路边停了车,然后就近去吃饭,吃完饭,出来一看,妈啊!车没了。

汽车并不值钱,一个七座商务车,十来万,问题是我的车上有几张,加起来过百万的银行承兑汇票

找了十分钟,没了,急疯了,打 110。

中关村派出所离我大概两公里,三分钟,两名警察开车到现场,一边勘察,一边安慰我。

这绝对应该是大案子了。

找了一圈,没有我的车,一个年轻警察请示,要不要发通报,封锁出京的卡口,毕竟涉及到一百多万损失。

另一名老警察,仔细看了看周围,突然说了一句,这儿有两条街,一街和二街,周围的建筑风格一样样的。我看了看路牌,尼码,这是二街啊!

和警察确认无误,然后他俩陪我去了一街,找到车,找到那几张汇票,我连忙道歉。他俩并没有责备我,告诉我,随身携带这么多钱,小心点吧,然后敬礼开车走人。

我连忙再打 110,表扬了这俩警察,110 小姐姐一脸懵逼,说很少有人打电话表扬谁的,反过来感谢了我,说感谢我的信任。

第二天,派出所所长给我打电话,说十分感谢,他们被通报表扬了,那俩警察被嘉奖一次。

你心里想着为人民服务,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就应该这样做,人民对警察才有信任,对法治才有信赖。

唐山之所以变成一天几个热搜的焦点,除了打人事件,背后暴露的当地警察面对央视撒谎,不作为,难道不值得深思么?

知乎用户 老疙瘩汤 发表

1.7 公里 28 分钟,这是散步,我跑步都花不了这么久!

知乎用户 不知江月​​ 发表

哪呀,就给公安局不远,报警没十分钟就全抓了

然后有人打招呼,就是那个被免职的副局长

以私了和解为主,双方教育谈话结束了

没想到第二天发酵了

然后傻眼了

又出动特警抓回来

只能说 28 分钟出警了

最早的时候,你看公告,通报啥的,都提到了报警十分钟就出警过

这地方

知乎用户 全面小康的漏网之鱼 发表

能赶到现场就不错了,要啥自行车

知乎用户 后天​ 发表

有监控有目击证人的前提下,还要撒这样很容易就被戳破的谎…… 细思……

下面的链接是前两天才发生的广东惠州的事件,里面好像没有提到警察是多久赶到的。但从事件发展来看,出警速度应该是很快的。

如何看待店老板见女生被打见义勇为遭围殴,其妻子发声「要还我们一个公道,不然谁还敢伸出正义之手」?

因为,老板出去见义勇为的时候,老板娘打了报警电话;这伙人冲进来殴打老板娘,然后要去拿刀的时候(来源于网络消息),警察赶到了!

如果惠州警察也姗姗来迟的话,这起事件的后果也许会比唐山的更严重!

毕竟人家唐山的有经验,知道抡酒瓶和椅子的暴打也只是轻伤;而惠州的明显过往经验不足,打斗才开始一会就想去拿刀……

最后,但愿人渣们都原地爆炸!

希望天下太平,再无斗殴!再无犯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21 日,唐山警方通报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的最新进展。

虽然此次通报回答了 4 名受害女子的伤情,但引人关注的是,此次警方通报中提到的当地派出所在当天凌晨 2:41 接到报警后,是在凌晨 3:09 才到场的。这与此案最初当地派出所对媒体表示的在接警后仅 5 分钟就赶到的时间点(2:46),差了 23 分钟。

目前,这个 23 分钟的出警时间差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尽管唐山警方尚未就此事做出任何说明,但来自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的消息显示,当天处置此案的部分当地分局和派出所的警方人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这说明这个问题已经被唐山方面关注到,相信唐山方面也会对此事做出回应。

但在这个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唐山方面势必要承担这个问题引发的激烈质疑和汹涌舆情。

不少网民质问,从派出所到烧烤店的距离大约两公里不到,开车应该几分钟就能抵达,为何从接警到到场却用了 28 分钟?

也有一些关注此案的基层民警表示,派出所夜班工作很繁杂且人力有限,实际出警时间本就不可能这么短。

但无论如何,民警最初虚报出警时间都是不可接受的。

过往的很多案例多次证明,无论谁搞出一些 “自以为是” 的操作,结果往往对自己最不利。

因此,我们希望唐山警方能够严谨地查清此事,实事求是地给出一个完整的回应。

来源 | 环球时报

知乎用户 迈加医学产业园​ 发表

你千万不要想着跑路啊,千万不要想着坐走私船离开泰国,再转到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

重点不是多久到,而是有些人都跑到江苏去了,1 天不到的时间都快 1000 公里了,这不扯淡吗?

这让我想到:

你什么你呀!你竟敢杀人呐你!(别说话,听我的。)

我限你六小时之内到警局自首(你现在只有六小时)

你千万不要想着跑路啊(赶紧跑路)

千万不要想着坐走私船离开泰国(最好坐走私船离开泰国)

再转到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照这路线走)

你千万不要让我见到你,让我见到你,我分分钟弄死你(千万不要让警察发现你,要让警察发现你,你就死定了)

我与罪恶不共戴天(唐仁我只能帮你到这,剩下的就靠你自己了)

知乎用户 赖七七 发表

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最近喜欢看老电影而已。

顶着风险多说两句,

诚然,我们身边确实有很多负责的警察同志,比如谭 sir 之类的,

但是也有很多真是来混饭吃的,

而且混的不仅是公家饭,还有一些私家饭,

去年报过一次警,打电话给镇上的派出所说:

“镇上有人在行骗,卖一些歪东西给农民。”

镇上的警察直接骂我瓜娃子,我跟他争论几句,电话给我挂了,

过了半个多小时,他们一个自称队长的给我打电话:

队长:“喂,是你报警哇?你说的那伙人跑了斗嘛,我们过来人都没了,我们这边正在追。”

我:“我觉得你们可以晚上再去,看完直接吃烧烤。”

队长:“小伙子,你啥子意思,你态度好点哈。”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们要态度好,早上哪个骂瓜娃子的,喊他接电话三。”

队长:“早上那个估计是辅警,而且人家也没骂你。”

我:“好了,不说了,别给我打回访电话了。”

这个岗位吧,只能说良莠不齐吧。

知乎用户 一株冬青​​ 发表

谎言被拆穿了,且看打脸后的结局是什么!

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红尘破劫 发表

谈谈交通有两期节目,都是驾驶员被谭警官盯上了,却以为遇到坏蛋了

赶紧报警抓坏人,最终潮水冲了龙王米庙

看画质可能十年以上了,视频里基本都是打电话报警后五分钟之内警察出现了,剪辑当然有,但是那个丝滑顺畅也剪掉不了几秒。而且这还是路边,不是某某固定店铺。

车主起先关窗报警,谭警官说了老半天才开窗。

4 分警察登场

110,我报警,有个假警察对着我说相声_哔哩哔哩_bilibili谭 sir 惹来 110 出动酿成大事件!_哔哩哔哩_bilibili

28 分钟骑车大概得距离

知乎用户 禁与千寻 发表

知乎用户 炒面面包子​ 发表

很正常啊,观众在上帝视角知道这次事件惨烈,警察应该速度过来。

人家接警的可不这么认为,都标注的挺清楚了 “一般打架”,所在人眼睛里就是普通事件。就像解决邻里纠纷一样的普通出警速度罢了。

基层派出所现状罢了,人手不够,忙,就像《警察荣誉》里演的一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唐山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一个低调的黑社会可以一辈子大富大贵,有钱有女人还有保护伞。

看到几个女孩子被打成那样还是轻微伤,瞬间崇拜起了黑社会,并且希望成为其中的一员,真的是太爽了。

在大街小巷,饭馆骚扰女性,那都不是事,谁不服,9 个黑社会一起干她,完事有保护伞保驾护航,最多给予她们一个轻伤鉴定

就这?

这要是在我们江西丰城,这班子人和保护伞怕是要被人活埋。

老百姓不是任由黑社会和保护伞践踏尊严的,他们手中还有镰刀,锄头,菜刀和剪刀。

严惩黑社会和保护伞,没收他们家庭房产 ,车产 等全部财产。

如何这样的黑社会都不能得到严惩,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做个什么好人。

知乎用户 心理咨询师​ 发表

他只是撒谎习惯了而已,
如果是普通案件,可能采访之后就风平浪静了,
谁也不会在意他撒过的谎,
可是他没料到,唐山烧烤城打人事件,能弄得天下皆知,
公安部和省厅出面破案,异地用警、提级管辖,
于是没人遮盖他的谎言了

知乎用户 大嘴巴​ 发表

这种正在发生的严重案件,28 分钟到现场的确太夸张了。

10 年前在一线派出所,对于类似的打架事件,上头一般要求五分钟到现场,随时分局指挥中心,市局都会过问是否到达现场没有,现场状况如何等等。

对于的确因路程远,或者说巡逻车正在出别的警,5 分钟到不了的,也得另行指派警力赶到,实在不行值班领导亲自出警。

知乎用户 小安律师​ 发表

谎言不被揭穿,永远可以假装为正义。

唐山打人案出警时间公布,「接警后 28 分钟」警察赶到现场,这与当初警方公布的接警后 5 分钟左右赶到现场的时间差很是悬殊。

年轻时,我被借调过警方工作过一年左右的时间,所以我知道,只要一有警情,警方按规定都是必须迅速出动的。而导致警方无法迅速出动的原因只有两个字:腐败。

刚看了一个新闻,唐山居然是蝉联四届的全国文明城市,就唐山的这种不文明程度,还能蝉联四届的全国文明城市,可见全国的文明程度已经堕落成什么样子了。而最新消息是,由于无法掩盖和隐瞒的原因,唐山已经被取消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

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后,当地警方开展了什么雷霆风暴专项行动,结果被狠狠地打脸,老百姓排着长队纷纷举报,这长长的举报长队充分证明了唐山警方、唐山政府不作为的渎职到了什么程度。

谎言永远是谎言,不管重复多少遍,谎言都无法成为真理,尽管有很长的时间谎言可以假装为真理。

唐山已经假装了四届的全国文明城市的谎言,终于被揭下了其无比丑陋的面纱。但伴随着的则是,老百姓那痛苦、愤怒、无奈的举报长队。

知乎用户 未来宇宙巨变 发表

洗地的,出来干活了。接下来又到了知乎好警察表演的时刻了,让我们拭目以待。

知乎用户 风吹雨大全不怕 发表

没想到有一天我也会回答关于 110 的问题……

那是在去年,大概是傍晚六点多的样子,我下楼去快递点拿东西,经过楼下煤气管道的时候发现很重的煤气味,我可是至今出门佩戴 N95 口罩的,戴这么厚的口罩,就那几秒钟我都闻到味道,显然是有漏气问题,我拿完东西回到楼上越想越不安心,但又不能打电话给物业,那帮爹谁知道哪年月能管这事…… 于是我就拔打了 110,小姐姐听完我的诉说后很温柔的说帮我转接我们区派出所的电话,转接后一民警问清后说帮我直接联系燃气公司,然后就挂了。

大概十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先到,燃气公司人员后到,测试了下漏气点,再十几二十分钟后叫来专业人员把漏给堵上了,说亏的是走道通风好,要不,还挺危险的……

真心感谢那个 110 温柔的小姐姐,坚定而不墨迹且快速处理问题的态度真的让当时我有点怕的心安稳了好多。当然,民警也挺好,联系了燃气公司的人但他自己还是到现场来了。

话说那个燃气公司的挺气人的,他开始说没啥味道,我说我戴个口罩都闻着了,你没戴口罩的一点闻不着?然后他拿仪器测试了下,确实有漏,然后跟我说:明天早上找人来补漏洞,现在把总闸给关了。我说,大哥,总闸就是楼道口那,在这住久的都知道,万一哪个住户晚上回家做饭或洗澡看没气自己下楼开了闸了,楼炸了算谁的?听我这一通说,那位大神才没办法的过了会叫了个人来给堵上了,后面那位说他不是正式工,晚上正式工是不会出门干活的,唉,然后师傅说不是那透气性还好,那个浓度漏久了,很危险……

说了半天我想表达的意思是,我在报警电话里并没说危险,只是说有点漏气,我们这离派出所也并不多近,也不是打架什么的事,燃气上的事警察也处理不了,但人家还是在十几分钟内到场了,具体时间真不记得了,只记得大概十来分钟的样子,就唐山这个,那女生报警的时候我估计都快吓哭了,我相信她报警的言词不会是:警察叔叔,烧烤摊上有人打架。而应该是:快,救命,有几个女孩子被几个大男人打的很凶,快来了,55555.

就这样他们还能半小时到,佩服,要不下回试试有人在那嫖 C,看他们是不是来的快点,这玩意有挣头啊。

知乎用户 曾经 010 发表

1.7 公里啊,电动车五分钟六分钟到达。

如果让外卖骑手,快的话 3.5 分钟到达。

知乎用户 一梦千年​ 发表

28 分钟真的很快了吧?

出镜快慢其实跟派出所的远近是没什么关系的吧?

很多时候就算民警去了现场,面对黑恶也力不从心吧?

没人能打了,的确是一个问题。才是费拉最重要的表现。

按某种理论,黑社会能打,那未来就是黑社会的。

知乎用户 深具世界眼光 发表

重点不在于这一次接警 28 分钟才到场

重点在于是不是路北分局以及下辖的各个派出所在接到打架斗殴的警情时,都会故意晚一点出警

现在已经比较确定陈某至等人是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

而黑社会团伙必然是有 “根据地” 的

路北分局的辖区,应该就是这个团伙的 “地盘”

我想这也就是陈某志敢于公然骚扰女性的原因

毕竟这是在他的地盘上,也或许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向外地来 “谈生意” 的另外四人展现他的“实力”

因而当女方拒绝甚至反抗时,才会更加气急败坏

因为这是在他的地盘上不给他面子

这个团伙在唐山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打架斗殴等犯罪行为肯定少不了

路北分局及下辖派出所,是不是已经与该团伙形成某种默契

接到类似警情时稍晚一点出警,给对方留出逃跑时间?

知乎用户 胖但也不是辣么胖 发表

刚去二刷了下 扫黑决战

原本以为,电影剧情太夸张了,

现在看来,编剧还是保守了些。

不过,电影里还有个 “宋祖长

现实里有么?

知乎用户 热水宁宁​ 发表

在老马云家搜索 “防身”“辣椒喷雾” 是不显示的。

但是,搜 “高压喷雾”“便携喷雾”“辣椒精”,多半能找到你要的东西。

不用谢。

唐山这事后,我已经买了 3 个了。

既然警察这么慢,那我宁愿见法官,也不愿见法医。

知乎用户 两万五千里​ 发表

平行世界里,机场路派出所接警后 5 分钟到达现场,当场抓住了殴打他人的犯罪分子,控制住了局面,那么打人视频就不会出现在互联网上,大家都不知道有 4 个女人被 9 个男人打这件事,更没有什么 “雷霆行动” 了。

陈警官一定是在去现场的途中,完成了一次时空穿越,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因此有意拖延了时间,但是因为穿越导致脑子有些混乱,说错了时间,我们要理解,给正直的人民警察点赞。

知乎用户 有錢沒錢回家過年 发表

就两点

1、救护车都在 55 分到了。

警方比救护车还晚了 14 分钟。

2、某个民警说 5 分钟的时候就到了。

虽然这个民警被查了,但我看基层民警好像只查了这一个,感觉不止吧?

知乎用户 银宸 发表

说真的,有些回答里说警察忙,还有什么打架要晚点到的潜规则,我还是能理解的。

归根结底就是警力不够。

至于为什么不够,财政啊等等,反正有共同的原因,各地又有各地的原因。

但面对媒体为什么要撒谎?

尤其还是央视。

全国人民都看着。

有困难可以说,但不能犯了错就撒谎,糊弄人民!

知乎用户 雒阳 发表

其实正常的出警到达现场该花多少时间,并没有个标准,唯一的标准只有一个,用最快的速度。

只要你能证明尽力了,那么来晚一点,也不应该完全怪警察。

你找个合理的理由,像修路,堵车,车子故障,甚至刚好都出去办案了,刚从其他地方赶回来之类的理由,大家也最多怪你们办事效率差。

但你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啊!

2 时 41 分,警方接到报警;3 时 09 分,路北分局赶到现场处置。

明明花了 20 多分钟,愣是说成了 5 分钟。

还 02:46 左右赶到现场??????贼都知道现在到处是监控,你不知道?

更不用说,网上视频都传得沸沸扬扬的,不怕监控,至少也得考虑有路人拍下来吧。还敢撒这么离谱的谎,可见平时是真百姓当白痴了啊。

知乎用户 暗示风景 发表

一公里的距离 28 分钟,又是凌晨出警,当时不太可能存在警力不足的情况,的的确确就是有问题。

个人觉得最大的问题是对基层警官培训,管理不到位,更大的责任明显在上级身上。

如果能明确奖励,处罚机制,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现在规矩有了,但不按照规矩执行,也没处罚,基层派出所这种情况应该算比较普遍的,已经懒散惯了。

风气问题显而易见。

这就好像职场当中,你一个新人,进了一个老团队,拿到任务了,你立马动手要做任务,老人还会拦着你,给你说一大堆,叫你也跟他们一样懒散的情况一样。

于是新人也会变得懒散。

管理者那边又不对整个团队监督,也就越来越散漫。

知乎用户 biubiubiu 发表

接警时间是 2:41。

暴力行凶者逃离时间是:2:47。

出警到场处置时间是:3:09。

从接警到现场,用了近半小时时间。

对此,有网友进行科普,从派出所到烧烤店,行驶距离仅为 1.6 公里,驾车仅需 4 分钟。

那么为何耗费将近半小时才到?

明显是该辖区和行凶者有密切关系,需要先打理一下。

其实,如果找一下当时的通话记录,就很明确了,只是这些不会对大众公开。

在打人后,九个行凶者迅速逃离现场,警方来到后并没有抓到人。

主犯陈某并没有逃跑,而且还叫了救护车。

在就医后,还迅速做了伤情鉴定,请注意,他被诊断为 “中级伤”。

![](data:image/svg+xml;utf8,)

如果真是头部受伤严重到要叫救护车,为什么在事发两小时后才叫。

这背后,肯定有人指点?

为了将寻衅滋事等定义为 “互殴”,以此减刑罪行?

为什么一直没有抓人?非要等到掀起滔天舆论后的十几个小时才实施抓捕?同样的,还有另外四名嫌疑人,抓捕时间同样很蹊跷。

案发于 10 日凌晨,11 日上午才被逮捕。

没有第一时间抓捕,最后还要跨省一路追捕过去,甚至还要动用省外警方协助抓捕?

是嫌疑人没想跑,还是压根就没想抓?

案件中另一位江苏的涉案人员,曾因罪被判刑四年。

他在 2018 年入狱,2019 年就以 “保外就医” 为由提前出狱了。

出狱后不仅没有收敛仍毫无顾忌地开赌场设赌局暴力殴打他人。

如此有恃无恐,没有深厚背景是做不到的。

在这些暴力行凶者看来,这不过是一场再正常不过的打架事件。

如果视频没被传上网,没有冲上热搜,也许确实会这样简单地处理。

顶多赔钱了事,事实上也报价了 60 万。

对于行凶者来说,也许类似的事情不过就是小儿科而已。

有监控又能奈我何?有目击证人又如何?报警了又如何?

知乎用户 雍和​ 发表

今天,唐山打人案第 11 天,千呼万唤,官方的最新通报来了。
这份通报不是由唐山发布的,也不是侦办案件的廊坊发布的,是河北省公安厅发布的,级别更高。
先看看这份通报:

梳理下,这份通报透露了五大细节,其中一个细节耐人寻味。
第一,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关注度高
这起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广泛关注。
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清全案,依法严惩犯罪。
河北省公安厅组指定廊坊异地管辖,公安部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督导。
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还协调江苏等地公安机关协作。
9 人迅速落网。
从通报和重视部门来看,这个案子绝对算得上是大案。
第二,被害女子身份曝光
根据通报,结合当初视频,可以判断,这 4 名女子下夜班后在烧烤店就餐。
不是网传的高中生,也不是夜店工作人员。
被骚扰的
白衣、短发女子为王某某,31 岁,

被打到台阶上磕到头的白衣、长发女子为刘某某,29 岁,
灰衣女子和黑衣女子为分别为 24 岁的远某和 29 岁的李某
根据司法部直属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这也就破除网上剪辑的视频,发生惨剧,人已经去世等谣言。
**破除谣言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真相,**从时间节点看,公安机关拿到鉴定意见书后就发布了相关通报,看来之前也许是在等鉴定意见书
而且唐山不是侦办机关,也无权辟谣。
第三,案件细节,是否涉及黑恶势力
6 月 7 日,陈某亮 (男,43 岁) 等 4 人从江苏驾车(7777 奔驰迈巴赫)至河北唐山,与陈某志 (男,41 岁) 等人合谋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这说明,这 9 人一直有联系,开设赌场,实施赌博等。
6 月 10 日凌晨 2 时 40 分,陈某志对王某某(女,31 岁)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 9 人一起对四名女子实施殴打。
先后在店内、店外、巷子中殴打接近 7 分钟后逃离。
根据通报,从进入后巷到逃离,通报有确实的时间点,公安机关应该掌握了证据,在短短 7 分钟内,进入后巷也只有 2 分钟左右,要实施网上传言的各种犯罪行为时间上是做不到的。
陈某志等人殴打完人后,就仓皇逃离。

为什么陈某亮等人要逃回江苏,如果打架协助调查有可能扯出开设赌场的事情,这几个有前科的人门清,赶紧先跑了。
而且是立马就跑了,到底是担心自己的案底,还是有人通知跑路?
通报还透露陈某志还涉及多项案件:
2015 年 12 月,以讨债为由,非法拘禁他人;
2018 年 9 月,隐瞒盗抢车辆性质,进行质押贷款 14.8 万;
2022 年 6 月,伙同他人进行网络赌博洗钱,涉案金额 66 万多。
此外还伙同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活动。
陈某志等人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警方正在加紧侦查。
这起案件陈某志是主犯,陈某志妻子所谓的说法不属实,等通知,结果坐实了陈某志的犯罪事实。
陈某志涉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拘禁他人、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按照团伙超过三人以上,这案子影响这么大,极其恶劣,大概率是涉黑涉恶。
如果因为被害人轻伤二级,根据刑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这些人来说太轻了。
但涉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拘禁他人、开设赌场、涉黑涉恶这样的团伙,不重罚,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下,陈某志是作死到头了,数罪并罚,没个十几二十年,是出不来了。
第四,纪委监委、上级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通报对这起案件的定性: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
目前处理的结果分两种:
一种是纪委监委的调查,
唐山路北公安分局局长马爱军,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调查;
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接受唐山市纪委监委调查;
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接受唐山市纪委监委调查;
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接受唐山市纪委监委调查;
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接受唐山市纪委监委调查。
一种是公安机关的处分,
主管治安的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被免职;
为什么会有纪委监委调查介入调查,说明和此案有关,还可能涉及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甚至可能有保护伞。
上级公安机关对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就地免职,只能说目前只涉及案件,不涉及违纪等问题。
第五,诡异的出警时间和背后的细节
这才是通报最为核心的地方,报警之后,警方出警用了 28 分钟。
这诡异的出警时间和背后到底藏着什么?

6 月 10 日凌晨 2 点 40 分,陈某志等人开始打人。
打人发生后 1 分钟,就有人报警,而且先后有 5 次报警。
打人发生后 7 分钟,陈某志团伙就逃离。
打人发生后 15 分钟,120 赶到现场,接走被害人。
打人发生后 28 分钟,民警和辅警到达现场;
从接到报警,到赶到现场,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和辅警花了 28 分钟。
这比 120 晚 14 分钟到达现场,而陈某志等人已逃走 21 分钟,被害者已被送医 14 分钟。
机场路派出所离事发地老汉城烧烤店,要花 28 分钟?

实际上,高德地图显示,机场路派出所距离烧烤店 1.6 公里,驾车需要 7 分钟。
而且这还是白天 11 点多的高峰,凌晨 2 点 40 分应该不会堵车吧。

因为 “老汉城烧烤” 没了,有人在百度地图搜索隔壁的 “劲超体育用品” 为终点。
三个方案,最短驾车 5 分钟,最长 7 分钟。
那走路呢?

高德地图给出的走路时间是 25 分钟,比出警时间少 3 分钟
百度地图给出的最优走路时间方案,只需要 17 分钟,比出警时间少 11 分钟!
所以,距离 800 米的派出所,120 救护车 15 分钟能抵达现场,派出所出警要 28 分钟!
开车 5 分钟能抵达的现场,派出所出警要 28 分钟!
走路 17 分钟能抵达的现场,派出所出警要 28 分钟!
网上流传的出警单显示,3 点 00:42 秒,出警中心还在催促出警,就算 3 点 01 出警,3 点 09 正常到达,出警 8 分钟是合理时间。
那么前面的 20 分钟在干吗?
能 8 分钟就出警的,为什么要 28 分钟才到呢?
恐怕这就是通报里面提到的 “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
最为诡异的是事情曝光后,相关部门对出警不及时的掩盖。

![](data:image/svg+xml;utf8,)

机场路派出所民警表示,2 点 46 分就抵达现场了,5 分钟到场。

而且唐山警方向多家媒体表示:接到报警后,5 分钟就抵达现场。

之前有媒体采访目击者表示,报警后,警察到达时,行凶者已经跑了,大概 10 分钟到的。

而且机场路派出所强调出警了,结果是 28 分钟才到的现场。
最为诡异的是唐山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说:“接到群众报警后,当时就把人控制起来了”。
舆论发酵后,唐山市政法委书记又表示嫌疑人已锁定,正在抓捕。
所以,机场路派出所 28 分钟出警出了个寂寞,当天出警后到底有没有抓到人,有没有控制人,还是控制之后又放了,之后舆论发酵后再次抓捕。
接警不出警,还要被接警中心催,才去现场,到底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耽误出警,是故意拖延还是通风报信,还是有人指示不要出警?

陈某志为何回家 2 小时后去就医,是得高人指点,还是自己醒目了,伤情鉴定后准备走 “互殴” 程序?
陈某志在外逍遥多年,罪行累累还能如此快活,出事后,警方又拖拖拉拉了花了 28 分钟出警,之前的 20 分钟在干什么?
是不是存在利益链条和 “保护伞”。
这 28 分钟的出警时间有没有违规一看就知道了。
这诡异的出警时间,花了 28 分钟,耐人寻味,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陈某志逍遥多年,背后有没有保护伞?
现在纪委监委正在审查,背后 “保护伞” 怕是要现身了。
一查到底,坚决打掉保护伞。
唐山的恶人们,该自首认罪伏法了!

知乎用户 Eastin 发表

普及执法记录仪任重道远啊

知乎用户 芝麻球 发表

他说的系统里要求到达标准,具体自己几时到的,他面对采访能直接说嘛

知乎用户 小五 125 发表

就这事而言没有什么好说的,警察又不是你的私人保镖,现在警察人手十分不足而且案件多,时间上延迟很正常的

知乎用户 lilu nick 发表

2020 年抚州曾春亮 3 死 1 伤杀人案:

曾某于 7 月 22 日潜入康家盗窃,并持凶器造成康家两人受伤,康家随即报警。7 月 23 日,康家再次发现家中遗留的作案工具并立即报警,期间康家多次同警方交涉强调曾春亮的危险性,但警方迟迟未对曾春亮进行抓捕,直至 8 月 8 日曾春亮又潜入康家造成两死一重伤,并在逃亡期间,在厚坊村村委会杀害一名驻村干部。

康家认为,如果公安机关在康家报警后对曾春亮采取强制措施,后面两起凶杀案就不会发生,3 死 1 重伤的严重后果就可以避免。

面对质疑,当地警方提出 “警命贵” 理由。其潜台词是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牺牲高贵的警察是不值得的,面对穷凶极恶的凶犯,必须发动广大群众予以汪洋大海的打击。

至今为止,没有任何相关部门为此严重渎职事件负责。

知乎用户 依斐 发表

两天前刚刚看完新蝙蝠侠。

靠着谜语人,布鲁斯韦恩和戈登发现,整个哥谭公检法,几乎全部都是法尔科内的人。

戈登:“警察局长的兼职是帮法尔科内贩毒?”

布鲁斯韦恩:“警察恐怕才是他的兼职。”

我永远忘记不了谜语人公布他引爆炸弹水淹哥谭时,在他留下的视频里面声嘶力竭地大喊:“这次不是我们质问:‘为什么是我们?’而该是他们质问:‘为什么是他们’?”

No more lies。

新蝙蝠侠真的是神作。

知乎用户 黑色火种 发表

只能说警察也是人,也怕死,也会考虑薪资待遇与付出是否对等,我有个同学在老家当辅警,一个月两三千元工资,上 24 小时休 24 小时,比较清闲,没什么事,就是开着车巡逻,晚上后半夜就去睡觉了,有报警就出警,干了一年多,他跟他的同事四个人一起出警,结果被人砍了,他还好点只是被打了一棍子,他同事被人砍了一刀,过了一个多月他就辞职不干了。

知乎用户 一个东亚懦夫 发表

能不能推行巡警制度,就像香港那种,多个警察配合负责几条街区的治安。

现在国内城市大部分巡警都是交巡警,负责交通事故的,对治安能做的贡献不多。

我知道增加巡警肯定会给财政压力造成很大的支出,实施起来也会有不小的难度。

但是它真的能给人带来很大的安全感啊,摄像头有再多有什么用,它能及时帮你避免恶性事件吗,你能在遇到危险时对着它求救吗,就算是案发后调取监控还不一定能调得出来。

而且巡警很大程度上能够宣传警察的正面形象,去香港的时候一个个阿 sir 非常帅气,看了也想去当警察。

知乎用户 赵尔光​ 发表

我们中国人非常聪明,但两个巨大的缺点。

1 被高看的时候,喜欢吹牛,被低看的时候,喜欢反思

2 不实事求是,脸面高于一切。

知乎用户 苏筱 发表

额…… 好像大多数人都不太知道出警的这个流程。

110 是有一大堆接线员的,这个接线员是 24 小时在线的,但他并不在派出所。所以你打 110 有时候会听到 “您好,110 指挥中心”。

你说了地址和事件以后,指挥中心会给这件事派一个单,在警务通上。然后派出所值班室电脑上就会 “叮” 地跳出来一条信息,让你赶紧处理。

然后你就会接到一个电话(有些时候是 ××××110,有些时候就顺手抓一个电话打回去,所以看起来来电号码都不像是派出所,但真的是。),“歪,××× 派出所啊,您报案啦?怎么啦?”

如果要是像打架斗殴伤人的这种案件,与此同时,就有几个值班大哥开始扣上八件套和执法记录仪往外走了。这边打着电话,那边车就哇呜哇呜的跑了。如果要是纠纷比如两口子拌嘴活不了了或者谁家狗丢了,可能这几个大哥会站在电话旁边听两句。

我看见有一个回答说正在巡逻的才适用于 5 分钟规定,其实不对。每个派出所的辖区没多大,不说还有夜间巡逻的,就算巡逻的去处理另外一个案子了,现从所里一脚油门往现场跑,要求还是 5 分钟。而且他说的一点是对的,出警不可能一个人出警,警察也是人,一个人出警作死呢。

然后这车呜哇呜哇跑到现场,大哥会拿手台叨咕,××× 到达现场到达现场。这就是你看到的 ×××× 时间到达现场处理那个时间。

当然有些时候跑慢了点,提前个几秒…… 您就当没看见。

但无论如何,这 28 分钟到现场从纪律上来说也是无法接受的。虽然我们秉承着所有警务人员都是好人的前提,但依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事儿里有人玩忽职守了。

最大的可能是记录时间那个直接就给记了。一想后半夜,又是吃烧烤干起来了,很容易就联想到俩醉汉你给我一电炮我给你一脚,事就算大它能大到哪儿去,然后就松懈了,去还是得去,或者手里有其他急事耽误几分钟,一琢磨,嗨,耽误几分钟就耽误几分钟吧。一个打架而已。

然后就出大事了。

至于为什么这警官当着采访面还敢说五分钟到现场,个人估计啊,他不是第一责任人,当天晚上没他,他就是个发言人。出警记录上写着五分钟,他也不知道中间还有猫腻,就只能说五分钟。要真是这样,让这人负全责真是冤枉。他要是直接上级,可以追一个管理失察,要真的只是拉出来和记者介绍案情的,真没他什么事儿。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写记录那孙子。

再多说一句,这时间,精确到秒。而且它是个瀑布信息流,记入系统后没法改。

再想了一下,那个发言的可能的确和这事没关系。执法记录仪上是有时间戳的,而且要求执法全程录像,从到那开始这录像就是连续的。如果这大哥当时在现场,给他个天胆他也不敢撒这个谎啊。太容易揭穿了。

知乎用户 平衡师​ 发表

我今天 3.8 公里的外卖都没用到 25 分钟。

可以想想这是个是什么速度

外卖可能因为商家出餐慢而耽误出发时间

同样的

警察出警可以因为领导的指示而延缓出发时间

知乎用户 321 发表

1、通报中没有回避出警时间:

在 6 月 21 日的通报中,没有回避这个出警时间的问题,而且还通告了出来,这是一个进步:

2、这个出警时间确实比较慢:

从案发地到派出所直线距离 800 米,驾车距离 1.7 公里,根据这个距离,正常出警时间应该在 5 分钟左右可以赶到,也就是说会早于急救车大约 10 分钟到达,其结果确实晚于急救车 14 分钟到达,有点过分了。

3、虚报出警时间:

在媒体采访中,派出所谎报出警时间,竟然说 5 分钟到达现场,这个和实际的 28 分钟相差甚远,简直是信口开河,怕担责任。

4、通报中也提到了出警延迟的问题,并进行追责,这是好的开端:

5、延迟出警,这表示他们习以为常,没有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谎报出警时间,这是他们痞性难改,没有把法律的威严放在心上,这种人该 “杀”,这种痞性该 “杀”。

知乎用户 传奇的侠客​ 发表

看当地规定吧,全国性的规定一般都是快速及时笼统性的词语,因为每个地方实际情况不一样,有的乡下方圆 2、30 公里才一个派出所,那要求人家 5 分钟赶到不是扯吗。

一般当地的细则会分为几个档次,一般规定都在 10-15 分钟之间,最久的一档应该是半小时。

因为最快能赶到现场的是附近巡逻的,这个要求是 5 分钟,但这个一般是辅警,而且很可能很多地方都没有,看地方财政,但辅警到现场有点尴尬,有的人会挑刺,但一般都能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酵。巡逻一般是骑摩托车,会比出警的快一点。

综上来说 28 分钟出警肯定超时了。

专门的巡警一般都只有市局分局有,一般性的勤务也只是步巡或者车巡固定路段,如果在他们的巡段内发生警情,这种就要求巡警 5 分钟内赶到。

知乎用户 Hercules 发表

我个人是认为可以谅解,但不能原谅。

首先,晚上大部分人都在休息,即便是派出所民警你也不能要求每个人都二十四小时全天连轴执勤吧。

而且报警,出警,也要看警力,如果派出所没有警力,就只能让最近的,或者上一个警情完成的差不多的警察出警。

所以,在没有得知出警派出所是否有足够出警的警力之前,这半小时确实可以谅解。

至于为什么,因为我确实亲身经历过,不过不是打架,是车祸,120 比警察先来,警察来了之后说要去交通局做记录,然后,我们在交通局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出勤的民警才回来,所以,不是说报警他就能光速出警的。

但绝对不能原谅,因为案件太恶劣了,我亲身经历的那起车祸因为不太严重,所以慢一点晚一点无所谓。

但这可是街头殴打的暴力刑事案件啊!这玩意出警慢了,真不怕死人吗?

所以,要先搞清楚是否没有警力?

其次,呼吁国家加强基层警力投入。

还有出警的速度不能只留于表面,虽然我知道实际情况肯定没有想的那么完美,但这不是我考虑的事情。

最后,希望国家加大扫黑除恶的力度,希望这种暴力事件不会再次发生。

知乎用户 appot 发表

28 分钟出警其实可以理解,1.7 公里路开车大概 10 分钟。调度协调花个 10 分钟。理论上 20 分钟左右到是最理想状态。

有朋友拿北京举例没必要,既有北京的 5 分钟,也有县乡的 2 小时。只要没有故意拖延都可以理解。

唐山的问题是如何消除黑社会的问题,我还说坚持自己的观点,只要当地的人大代表大会里:工人、农民、小工商业主的比例超过 70%。就一定可以解决黑社会土壤的问题。

知乎用户 不需要冷静​ 发表

唐山事件令人发指

但针对该事件中发生的每一个行为都应该认真考虑,分别推断,只有当有证据证明两者之间有直接联系时才可统一起来。

先挂着,再分析

割………………………………………………

既然有人看,那就更

1. 关于本问题下警察出警时长问题

首先,28 分钟出警时间是否合理?答:确实不合理,用时的确偏长,但要考虑现实因素影响。

各地对出警时间的规定都并不相同,常常能听到的 “135” 等出警时间,仅用于人员密集和具有较高价值的重点场所,如车站。烧烤店并不在此列,但也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限制,但具体限制要求要根据各地文件,目前是否超出规定时间不得而知。

并且,有一个关键点:目前也不知道事发时,派出所值班民警有几人,是否正在处理其他事务。总不能隔壁有人跳楼正在处理,这边打架了就不管跳楼的人了。这是上层建筑影响的警力问题,毕竟中国的警民比远远远小于欧美等任何一个发达国家。

其次,出警慢是否与黑恶势力 “保护伞” 有关?答:未必,9 成 9 是没有任何关联的。

总有人试图制造警民矛盾,称因为是 “保护伞”,所以故意慢慢出警。

目前警察的招聘要求底线是大专,远高于社会平均学历,一个大专生的智商加情商再差也不至于会在这么明显的地方犯浑,真要是 “保护伞”,正确的做法甚至是尽快出警到达现场,然后赶紧把嫌疑人带走,最后偷偷放掉,而且,报警人可不认识犯罪嫌疑人是谁,报警记录中又没发显示犯罪嫌疑人信息,那出警民警咋知道这几个家伙是自己 “保护” 下的人,所以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出警慢最大的可能就是派出所对打架的警情见多了,甚至理解为一般的纠纷,打架只是有推搡,对这种纠纷,晚一点出警甚至事情已经自己解决了,警察到场登个记就行了。这类警情又占据派出所打架警情的 90% 以上,是个人都麻了。

所以这里建议所有报警人在报警时一定要说清楚、说正确现场情况,不然容易影响警察对警情的判断。

至于为什么说 “未必”,因为中国 200 多万警察,不出几个脑子有泡的,以为活在天堂呢?

2. 关于唐山犯罪嫌疑人是否为黑恶势力问题

3. 关于局领导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知乎用户 肆奕 发表

我是别的小县城,被诈骗晚上去派出所报警。做记录的时候听见值班的接到报警电话一男得在足浴店头都被打破了,那男的打了三四个电话,值班的一直说人员都派出去了暂时没有警察,回来后马上去。最后一个电话那男的哭着问警察管不管,再不来那几个打他的人就走了。 当时隔壁房间听动静有三四个人好像正在开黑打游戏, 过了好久估计是游戏结束了几个警察才从那个房间出来开警车出去, 也不知道那男的最后咋样。

还有一次快过年,我们单位同事下夜班回家路上无缘无故被一喝醉的警察打了,单位群里都发的信息要找警察局讨说法,后来俩人私了,给钱了事。这么牛逼的警察不开除难道留着继续打老百姓。

不止唐山,感觉哪都一样,有但没几个是替老百姓排忧解难的,不欺负老百姓就万幸了。

知乎用户 小萤火虫 发表

报警的时候,你不能这样说: XX 路有人打架了,人都快要被打死了,快点派警察来啊!

你得这么说:XX 路几个男的拿酒瓶子砸女孩的头,酒瓶都爆了好多个了,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快派警察过来阻止。

知乎用户 守护幸福 发表

警察接到报警后出警的时间规定是多长?
公安部《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 5 分钟内到达现场; 在郊区,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置。
对需要其他职能部门解决的群众报警、求助,110 报警服务台应首先指令处警人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进行先期处置; 同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尽快赶赴现场解决。巡逻车及其他担负处警任务的车辆,应配备急救包、绳索、救生器械等必要物品。担负处警任务的人员应掌握救人、救灾、简单的医疗救护知识和技能。

上面是我搜到的关于警察接到报警之后的出警时间的规定,市区 5 分钟到达,郊区 10 分钟到达。

现在就能理解那位警员为啥说 5 分钟左右了,因为规定就是 5 分钟,多了就违规了。

由此可见,很多派出所的出警时间很有可能存在大量造假的嫌疑了。需要纪律部门好好查查看,整肃下公安系统的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知乎用户 户外小野人 发表

实际打过 110 的人说下经验,当时坐标广州,天河区

案件是遇到碰瓷党,碰瓷党还拉了个辅警过来拖着我自行车不让我走。

报警后警察过来只要 5-10 分钟

当时马路堵车,直接安排的骑摩托的巡警,还是配枪的。

一句话就把辅警轰走了:“你警号是辅警,别来这碍事。”,

第二句话是 “你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还 TM 有脸啦?”

然后直接把碰瓷的逮走了。

要是唐山这样拖 30 分钟。估计当时我也凉了。

知乎用户 Anonymous-Blackhand​ 发表

这是不是证明了,120 系统还是正常运作的?

知乎用户 落叶 发表

知乎用户 遵纪守法户 发表

唐山民警陈志伟明目张胆地对中央媒体说谎是接警 5 分钟到现场,但是根据河北省公安厅的通报中提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实际出警时间是 28 分钟,公安部出台的《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规定: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 5 分钟内到达现场;在郊区,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

6 月 10 日凌晨,陈某志等 5 人与陈某亮等 4 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期间,2 时 40 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 (女,31 岁) 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 (男,25 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 (女,29 岁) 等 4 人进行殴打,2 时 47 分逃离,2 时 55 分 4 名被害人由 120 送医。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6 月 12 日报道,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介绍,受伤的四名女子其中两人伤情较重,在辖区某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知乎用户 重生二舅影视写作​ 发表

计算一下

迷迷糊糊的醒 1 分钟

一不小心又睡着了 5 分钟

赶紧起床刷牙洗脸 3 分钟

做一个培根煎蛋 5 分钟

温一杯牛奶 2 分钟

吃饭看报时间 6 分钟

上车去现场 5 分钟

加起来正好 28 分钟。

![](data:image/svg+xml;utf8,)

不知道为啥,脑子里老是出现功夫里的这个画面。

知乎用户 柚木 发表

(下附流出的内部对话)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正义迟到,即正义缺席。他们完美诠释了这句话。

为了让正义无处藏身,二十分钟后出发赴现场,兄弟们!

现在开始校对时间!

校对…… 有必要吗老大?

这是程序,笨蛋!

程序正义?击败,实体正义?

Bingo!我们就是法律,法律就是我们!

记录怎么写?

标准程序 5 分钟啊笨蛋还用我教你?!

拿斧头来,弟兄们!

搞嘛玩意儿?你个二货!

斧头帮舞呀,二十分钟可以跳完的,music!

……

功夫舞蹈

知乎用户 渊鲸 发表

因为这哥们按照潜规则行事习惯了,只不过条件反射而已。

110 遇到打架斗殴一般是等到事后才去出警,毕竟这样刀切豆腐两面光,双方都不得罪。

这哥们估计日常操作已经习惯了,浑然不知这事撞到枪口上(这谁也预料不到),最后只好让他一个片警背锅。

知乎用户 一三呃 发表

这个问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讲,接到群众报警后,110 指挥中心会指定距离事发现场最近的派出所出警,以唐山市的城市规模来看,这么长的时间才到,有些不正常。另外,我们还要考虑从派出所到事发现场的路况,是否存在拥堵,笔者没去过唐山,不了解唐山的交通状况,不过,仅从事发时的时间段来分析,那段时间,并不是城市交通拥堵的高峰期,而且,警车在出警时在道路上还有相应的特权,这样看,近半个小时才到,也不太正常。如果因为出警时间过长,导致出现命案,这个责任,又有谁来负?

现在,舆论的矛头指向,基本都是打人者背后的黑恶势力以及其保护伞,很少有人关注这个案件中的某些细节,就接警后 28 分钟出警到现场这个过程,有没有相关部门去调查一下,到底是主观原因导致警察赶到现场时时间过长,还是的的确确是客观原因而导致的?

如果报警后,警察同志能迅速赶到现场,这个打人事件,可能并不会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家之言!

知乎用户 股市韭菜花 发表

没啥可说的,中国警察的执法权太弱,除了一身衣服外,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执法权几乎为 0,有时候连社区里面、街道办、大街上的群众执法能力都比不上,再往大了说,连北京的热心群众、志愿者都比不上,人家看见了还多管闲事、仗义执言

咱们的警察自己把自己弄得没有公信力,警察比起普通人,很有执法权。但咱们的警察很多时候是自己态度、自己思想有问题,做的事慢慢的让老百姓觉得警察没用。坏人看见这个样子,肯定不害怕,继续嚣张法外。

打电话报警后现实情况是,八百年都不出警执法一次,好不容易事情闹大了,来人了,还是一个和稀泥的样子。警察你打了电话,基本上不出警,你在路上出事了,交警每回都来。这就是差距。

警察的态度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百姓的事情能不管就不管,能省力气就省力气,接警后语气就是让你息事宁人,自己的态度高高挂起。

普通人一般打电话报警,每一个报警电话都是大事,事情闹的很大,后续发展不可预料,然后赶紧打电话报警,不可能是特别特别小的事情。就连咱们家暴都要打死人的事情,在普通人的心中都没有到要叫警察的地步,可想而知,大家说打电话报警,是多大的事情。

但咱们的警察接到电话不动,说自己没法来,然后过了 20 分钟给你回电话,问你现场情况,观察观察,如果事情还继续闹大了,然后才来人。或者觉得天色已晚,第二天才来。

问题是给你第一次打电话,就是天大的事情。聚众斗殴事件,一群流氓半夜带人到你家门口敲门,破门而入,威胁你,打的头破血流的。先打了报警电话,警察死活不来,后面流氓在门外找了 20-30 分钟路和入口,然后冲进来才打人。一片狼藉过后,一切都安静了,大家处理伤口呢,警察给你回电话了,问你后续情况,绝了。

小区门口丢东西,从超市采购了几百块的食物,提不动了在小区门口放下,然后转身接个电话,一回头东西被偷,这种事小区好多人遇到了,你打了电话,警察推诿的态度。
门口有人跟踪猥亵女性,也有晚上八九点大家散步,有那种露阴癖的变态,这些事,你打了电话有用吗?比之前丢东西还要没证据

这次打人事件,很多人想不通为什么过去那么久才出警,其实这真的算快的了,很多地方这种事根本不来警察,或者第二天来,又或者来的比这个还要迟。

是咱们纳税人没有给他们配备速度装备吗?貌似不是,他们的速度武器从来不是问题?那为什么出警速度这么慢呢?只能是态度问题 + 懒惰问题了。

这些年的寻亲事件,很多年前的人口丢失、人口拐卖案件,就是因为警察速度跟不上,非要等到黄花菜都凉了才找人。虽然法律是死的,要等到 24 小时才能立案,但警察是人,是活的,如果是他们自己的孩子丢了,他们还能这么无动于衷,不去找,不管,等 24 小时以后才找自己孩子吗?过去交通不便,没有高铁,马路修的也不完善,人贩子跑的再快,有电话快吗?如果丢孩子后马上找孩子,马上封锁车站,人贩子根本不可能坐上第二天的火车,除非他们走路,但他们有没有当地人对路熟悉,一抓一个准。

后来咱们修改了 24 小时 zheng 策,也建立了天网系统,摄像头这一重大工程全部建好了,交通也发达了。但失去的人心找不回来了,中国每个有孩子的人,教给孩子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要跟陌生人走,所有有孩子的人,大家最怕的事就是孩子被拐跑,被陌生人带走。

知乎用户 邮递师 发表

其实,警察也只是一份工作而已,你上班不摸鱼吗?

我之前在苏州介入了一个租房纠纷的处理,派出所民警给我打电话口气很冲,我告诉他我在录音以后秒挂。前几天我朋友一女孩子在派出所办事,还没到家就被派出所某个民警用小号添加了微信,三言两语试探了出来。公信力早已被削弱的不成样子了,警察叔叔的形象也早就在一次次的暴雷事件中炸的面目全非。

唐山烧烤摊的打架斗殴事件,每一天都不知道要发生多少起,昨天还收到朋友发我的老家小县城的一段烧烤摊打架斗殴的视频呢,或许在警察眼里这些都已经麻木了,就是日常处理的工作而已,消极怠工也好,另有原因也罢,赶紧搞完不会给我多发工资,晚点到也不会有人在意,这是事情闹大了,爆出来了,也仅仅只是运气不好罢了,世界会变好吗,我不相信。

知乎用户 凡尘 发表

是 2.46 分左右到达没错,只不过右倾了 23 分钟而已。右倾了而已。

知乎用户 飞飞 233​ 发表

都相信通报吧!就不要怀疑了!什么都不相信,接下来要干什么都不敢想了!

知乎用户 猫头等 99 人​ 发表

如何看待接警后 28 分钟警察赶到现场?

结合我生活中真实接触到的情况,说一说

我之前因为工作原因,报过两次警,基本都是 20-30 分钟左右警察才来的,为什么记得比较清楚,是因为有一次情况于我而言是有点紧急了,所以一直在焦急的等待,时间看了一遍又一遍,所以其实可能大部分地方的民警都差不多?也许也和报警人的描述有关?因为正常报 110,对方都会要求你说一下大概情况,然后可能接警人也会根据你说的情况判断事情是否紧急然后安排出警?

关于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我只能说也许在日常生活中类似这样子的情况很多,但是这次如此受关注是因为事件闹的很大。所以大家在讨论反思事件的同时会去关注到另外很多的细节点。

本来太阳底下就没有新鲜事!

如果不是此事件的热度高,估计没人会关注这个点吧

知乎用户 小黄人 发表

作为一个公安的家属,我来说句话。

全国公安,有一说一,半夜接到出警电话只要涉及到打架斗殴的,都是能拖一会是一会,主要原因是以下几点。

一,值班警力有限,部分乡镇一般三班倒甚至两班倒。城区一般 5 天一个班,感觉城区很轻松?nono,不值班的时候要办理各种案件,参与各种突击检查,基本上五天之中能正常下班最多一天。派出所值班 24 小时,值班后一般不补休,第二天正常上班。

二,在老百姓看来很严重的事情,警察几乎天天见,就说这个唐山的事情,哪个地方没有?寻衅滋事把人打死的都有。只是唐山意外的爆了,全国范围了这种类似的案件每天都在发生,注意,是每天哦。

三,警察到底什么时候到现场合适,这个有规定,对于巡逻警察,五分钟到达,对于派出所从来没有规定时间,都是要求及时。因为巡逻警察是不休息的,穿着制服晚上通宵巡逻。派出所晚上没事都是要脱衣服上床睡觉的。从接警到穿好衣服发动汽车开出大院,一般都会用 7-10 分钟。

四,无意为警察洗地,只是阐述全国公安现状,要么增加巡逻警察,要么增加派出所警力,不然都是嘴嗨。

知乎用户 平平安安 发表

我来说几句公道话。

大家的义愤填膺可以理解,但是我们需要换位思考,站在民警的角度想一想。

众所周知,咱们国家的治安无可匹敌,宇宙第一。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就是事实上 99.9% 的情况下,我们不需要警察。我们早就建成了和谐社会,像这种只是造成轻伤的案子其实非常小,但是惊动了全国,恰恰说明咱们平时太安全了。反观美国,不死个十几个人都懒得报道。

所以在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中国警察已经几乎做到了警察的最终理想:没有警察。用进废退的道理大家都懂,咱们的很多民警,可能从工作开始从未遇到一个刑事案件,治安事件也屈指可数。平时也就读读书、看看报,顶多帮老奶奶找一下猫咪。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个社会啊

而且你要知道,咱们的民警可全是层层选拔,严格考试进来的。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才进入这个系统,难道是为了大半夜火速出警吗?老百姓都不想 996,人家都就更不想通宵执勤了。

本来值夜班就很辛苦,又遇到咱们的社会太安全,所以懈怠一下又如何。不就是出警稍微慢了一点点吗。而且从结果看,不也没死人吗,连重伤都没有,只是一个轻伤,干嘛要求咱们民警火速赶到?

而且,警察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暴力工具,一个街头斗殴又没威胁国家安全,人家肯出警就很给面子了。难道你们还想要人家像超人一样,立马飞过来制止犯罪?中国警察虽然尽业,但是也做不到啊。能够事后惩罚犯罪就可以了,不能要求太多。要制止犯罪,主要还靠受害者自卫以及群众见义勇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社会治安的问题不能全靠警察。

再者,中国是一个禁枪国家,严格到基层民警一般不配枪或者子弹的。像遇到这种双方加起来十多个人的斗殴,出警的一般就两三个人,万一歹徒丧心病狂袭警怎么办?轻者工伤,重者牺牲。要知道警察只是一个职业,上班是为了每个月的薪水,不能要求人家玩命来保护老百姓吧。所以晚一点来也有助于保护民警的安全。那你要问歹徒跑了怎么办?我只能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邪恶打不过正义,总有一天他们会落网的;就算没有落网,歹徒也总有一天会老死病死的。

总之,为了营造良好治安的社会氛围,维护警民一家亲的和谐关系,大家就不要揪着这 28 分钟的出警时间不放了,主要的舆论导向还是要朝着公安及时反馈民意、严惩犯罪的方向来。

都不容易,来都来了,人都抓了,大周三的。

好了,今天的盘就叼到这里

知乎用户 大白大肉 发表

如何看待?

现在的所有评论都是马后炮!

在没闹大之前,包括派出所自己也就把这个事情当作正常的酒后打架斗殴…… 一个片区可能一宿好几起。作为被打的人来说,这是百分之百的不幸,但是作为警察来说,这就是日常工作。

懈怠了。

我觉得更大的问题是为什么处警用了 28 分钟,当时警察自己说的 5 分钟…… 这事儿比出警磨蹭还难受。

知乎用户 李秋实 Avant 发表

只是这一个案子这样吗

知乎用户 萤火虫​ 发表

这不是电视剧里演的吗?

事情发生了,该打的打了,该逃的逃了,然后警察姗姗来迟。

这是电视剧里演的,别当真啊

知乎用户 老杨 发表

说得好,接下来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美帝这边

知乎用户 不如梦一场 发表

值夜班的辅警找到有执法权的民警凑齐了出警办案是需要时间的。

更何况还是凌晨时分的酒后群体性滋事斗殴,不凑齐几个带班小组一齐出警,那不就成去挨打了么。

知乎用户 冷溪术士 发表

公安接警之后到现场的时间规定是市区 5 分钟、郊区 10 分钟,所以当时出警的时间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然后受采访时下意识的说了 5 分钟的规定时间。

我记得在谈到我们的军队时,外媒问的最多的就是,解放军已经几十年没有打过大仗了,到底战斗力还有多少?我们的军队最近一次大战是对越自卫反击战,再往前就是对印自卫反击战,还有就是中苏的珍宝岛战疫,最彰显实力的就是抗美援朝了。

为什么说军队的事呢?因为相对于军队保家卫国打仗来说,接警处理紧急事件对于公安来说就是打仗。训练和实战是两回事,所以军队会经常举行实战化的军事演戏,来检验军队的战斗力。

那么相比较我们的解放军,公安系统应该来说实战经验会更好些的,毕竟每天都要处理很多紧急的报警事件,这样的战斗力实在不能算是合格。

我理解基层公安人的辛苦,但是军人不是应该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吗,警情就是命令啊,这样拖沓的表现怎么能打胜仗呢?

具体到这个烧烤店打人事件,如果说,值班警察能按规定 5 分钟到达现场,可能也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大的反响了,至少施暴者不会那么从容的逃走,而是有可能在 5-6 个小时内全部落网,减少不必要的舆论发酵和人力物力。

现在的局面就是慵懒拖沓的代价。

知乎用户 爱 life 桑​​ 发表

警察经常这样教育嫌犯:你撒一个谎,要用 10 个谎来圆。

知乎用户 平常平等 发表

我既不关系警察什么时候能到场也不关心唐山政府的雷霆大不大。就关心那几位女生的健康状况和后续,施暴者是否落网

知乎用户 晴时雨 发表

让子弹再飞一会。

事情本身没有看出特别大的意思,反倒是这个沸沸扬扬无休无止的舆论很有意思。

知乎用户 张工场 发表

出警时间实际应该在多少分钟以内,咱不去考据,我就奇怪这人怎么敢在媒体面前说接警后 5 分钟就到现场了??这后面没有什么猫腻我都不信……

知乎用户 倚楼听雨 发表

可能是基层民警内部有保护伞,磨蹭了一下时间出警。也可能是基层民警向上请示,上层有保护伞,推脱了一下时间才让下面的基层民警出警。

还有就是之前说的,和后来公布的不一致,需要重点查一下,看新闻已经开始查了。

一个地方,如果还有涉黑的,没有警察的保护伞基本不可能了,没有保护伞的小混混早就被扫光了。

知乎用户 旅行的瓢虫 发表

凌晨三点不堵车,派出所距离烧烤店 1.7 公里,三个红绿灯,其中一个是右转。

小警情不闯红灯,可以理解,运气差,每个红绿灯等两分钟。路上最多七分钟。

算上接警,十分钟,再算上值班警察刚好在拉屎,15 分钟无论如何也应该到现场了。

剩下的 13 分钟警察是在派出所拖延呢,还是到了现场之后等嫌疑人跑完了再现身。

只公布接警时间和到达时间,出警时间呢?

知乎用户 中年闰土 发表

深圳鹏爱医疗整形美容医院长期诈骗非法行医,残害致毁无数老百姓,黑恶兽医,杀人诛心,多部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恶贯满盈,血债累累!

施害方: 1、肖执国,主刀医生,无执业资质,非线雕专业,非法行医; 2、邢文特,作伪证签名医生,多次残忍骗害受害人; 3、刘昕,美容设计师,还有其上司一起行骗; 4、鹏爱医务科邓姓科长,售后工作,继续骗害受害人; 5、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位于南山区,黑恶医美势力; 6、深圳市卫监局张卫平等执法人员及卫健委腐败人员; 一、事实简述: 肖执国、刘昕及鹏爱医务邓科长等医美流氓及鹏爱医院非法行医,医疗欺诈,故意残害受害人,置人于死地,手段残忍,令人发指;邢文特及卫监局张卫平等执法人员作给鹏爱医疗作伪证;卫健委腐败人员不作为,包庇鹏爱黑恶医美势力,作出不实认定,共同残害被害人。 二、具体事实: 受害人于 2016 年在东莞市因救助公司两位职员生命安全时被罪犯行凶而导致受伤,右唇边被医生包扎时留下小痕迹。2020 年 11 月 1 日,受害人被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网上医托指引于当日下午四点半多到医院咨询。咨询该问题时,被所谓的美容设计师(名字:刘昕)带往至施害方肖执国面诊,介绍其为主任医师,肖执国面诊完毕之后当即就说 “线雕”,受害人没听说过“线雕”,故就离开肖执国的诊室,当正要离开时就被美容设计师刘昕拦在大厅,刘昕就宣扬“线雕” 是如何之好,无创伤,零出血,无恢复期,能生长胶原蛋白把痕迹皱纹全除掉,且无任何风险,并承诺不会改变受害人现有容貌脸型轮廓,是注射在痕迹处把痕迹除掉,能保持一年半至两年效果,当以后没效果时也保证恢复至现在的容貌,并且要受害人今天就把 “线雕” 做了,由于受害人不了解这个项目,受害人拒绝做 “线雕”,正要走时,刘昕又即刻拦住受害人,称其说她们有个专家,是她们的上司即总经理,她知道怎么解决,然后刘昕就把她的上司叫来,是一位年龄为五十左右的女人,其又宣扬“线雕” 如何之好。在各方宣扬欺骗的情况下,当时受害人在室内也怀疑被使用了迷幻药物,受害人在一个意识模糊的状态下,将医疗手术的费用转给了刘昕,接着刘昕拿了几张空白的单过来给受害人签署,就是注射肉毒素说明书和病历空白页,并说是由肖执国做线雕。让我等候,我一直想找肖执国了解情况,但一直未看到肖执国本人,问护士要病历,并且要求看用什么线材时,被护士找借口推脱了。六点多肖执国出现了,他说他没有做过这种线,叫女医生做线雕,那女医生出来把我看了一下,说她不做,然后她就下班走了。然后我同那医托发信息说她们医院没人做线雕,要不退钱算了。随即肖执国就跑出来说,由他来做,并声称其会做好,因已被护士先打麻醉,面颈部全麻,当时意识也不是很清醒了,就被推进手术室,当时现场就肖执国及另一男一女护工共三人,受害人因为被麻了,所以感觉不到很疼痛,本来只是做一个部位,那肖执国竟用五六根粗针大线,暴力提拉,把受害人的全脸都毁了,把牙齿也用针扎坏了。做完半个小时不到脸全肿,且全变形了,嘴唇两边皱纹出来更严重了。且手术前未告知任何风险,未签风险告知书、麻醉同意书、线雕术前体检、皮试都没做,肖执国就往受害人面部非法植入异物材料,肖执国,刘昕等人就是骗害受害人,以受害人不知道线雕手术原理非法施行线雕整形手术骗钱毁损受害人容貌。受害人当晚就把术后情况返馈给跟踪线雕售后青青,要求第二天复查,她先同意后又推说要先等一周,一周时受害人要来复查,她又以线雕要半个月消肿才能复查,预约好半月复查时即 2020 年 11 月 14 日,受害人去复查,当天上午就去了,但肖执国人影却不见了,到处找不到他人,又找刘昕,她竟然说肖执国请长假了,并说没问题,受害人要求她安排医生解决问题或叫她领导来处理,在那等了很久,最后其竟然把受害人推到医务科邓姓人员处,说他是领导,专门负责解决问题的。我要求修复并解决问题,邓姓人员说线雕没任何风险,三个月线吸收就恢复原状了,叫我回去等恢复,具体有没效果等他们领导研究后再作答复。一个月时问题严重了,要求他们安排医生解决,邓姓人员竟带我去做拉皮手术修复,还要交四万多给他们,后又骗我交钱植发,就是不解决线雕毁容的问题,再后来就一直找他们,找了他们的营销总监还有七八十岁的柳院长,他们就说线雕三个月半年就吸收恢复原状,没有任何风险,叫我继续等恢复。两个多月后拿回病历,病历内容全部是虚假病历,术前照片也 P 改成被害后被害人毁容情况照片。 现在脸严重变形,大小脸,脸全拉塌了,面部皮下软组织全被肖执国用粗针大线毁坏了,左右脸塌陷,两边颧弓处皮下各隆起一条长疤,额头上也隆起两条长疤,左边软组织拉到耳根后往脖子下跑,嘴唇两边拉塌畸形严重,下嘴唇全拉进去了,牙齿被针扎坏了,两边牙床全拉坏了,吃饭右边吃不了,冷热水都不能喝了,腮下腺,舌下腺,颌下腺及面部神经、血管、皮肤汗腺及呼吸系统全损坏了,左边颌下软组织坏死严重鼓气起不来,有医生说软组织神经损坏致面瘫,现在吃东西没有明显味觉,且肖执国未经皮试就往举报上额头注射肉毒素,对眼睛损害很大,现在看东西视力也没以前好了,眼睛也变形严重,给举报人精神肉体上造成毁灭性损伤和打击。 补充:被肖执国非法施行线雕手术后第二天洗脸时,发现头发里全是血渣,当晚回去口腔里流了血,当晚手术时脸上流的血被那男护工现场擦掉了,所以当时没发觉,他们为了掩盖罪行,为了骗钱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线雕是高风险的三级整形手术,受害人被害前皮肤饱满紧致的很,根本就不需要做线雕提升,且刘昕及肖执国等说的和做的完全不同,并不是注射胶原蛋白线在痕迹处,而是采取暴力方式用粗针大线在全面部打遂道提拉,并且还从上往下暴办拉拽,把面部组织全往脖子下面及耳根后扯,把人害了,就应该及时把线松掉或取掉,而医务科邓姓人员、该医院七八十岁的柳院长及其他医生等竟继续骗说等线吸收就能恢复原状,其实质就是故意伤害与医疗欺诈。 后受害人投诉到南山卫健局,卫健局说他们没权力管,又投诉消协与工商局,他们都说他们管不了,只有深圳市卫健委才管得了这个医院,后又投诉到卫健委要求处理修复毁容问题,但卫健委却单方同鹏爱医院协同作出不实认定,说他这种毁容害人行为合法合规,后受害人再三投诉,并要求同卫健委一起调取监控查证事实情况,但卫健委却单方说去调取了监控,说手术室门前监控被覆盖,同层电梯口监控没覆盖,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作出了当天非法医生肖执国单独实施线雕手术有邢文特在场指导的伪证认定,公然非法包庇鹏爱黑恶医美势力。后受害人找到邢文特,要邢文特复诊,邢文特说她不认识我,没有给我做过任何手术,我问为什么病历上会有她的名字,她说是肖执国签的她名字,她没有给我做过任何手术,是肖执国做的手术,叫我不要找她,我对邢文特全程有录音,录音证据证明手术是肖执国做的,而不是邢文特,我后来又投诉并提交录音证据,但卫监局张卫平查收后,仍然作出原来错误认定,继续给鹏爱流氓医院做伪证认定。 该医院自成立以来,一直在害人,网上都是它致人受伤受残的负面新闻,像歌手张美美等众多不幸人士,不是把人整残,就是一定要把人故意害死,就是地方黑恶势力,有部分腐败人员为其撑腰作后台,给他作伪证残害广大爱美人士。 以上受害人陈诉,望广大正义媒体主持公道,严厉曝光批判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及肖执国、刘昕及邓姓科长等一帮黑恶医美流氓刽子手,医院本该救死扶伤,医生本该医者仁心,而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及这一帮流氓医生却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着禽兽不如、坑蒙拐骗、杀人诛心,赚人血馒头的罪恶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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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东方之子 发表

只要你报警了,出警是肯定会出警的。但有时候你不能否认确实存在警力不足情况发生。

这案子说破天也就是个夜市摊的打架斗殴。

举个例子,当初我跟小区物业打起来了,警察来了,看没啥事,但赔偿一直商量不妥。来了一句你们赶紧吧,那边打起来见血了,得赶紧过去了,你们商量不好去局里慢慢商量吧。

知乎用户 塔. 拉夏 发表

出警问题个人觉得大概率警察和所长要受到纪律处分,情有可原估计会是记大过。

违纪点:

1 - 出警不及时

2 - 面对记者回答不实 (并非督察内部训问,没那么严重)

3 - 当值时间出现如此重大恶劣时间,现场工作没有做好,平时工作也没有做好。

情有可原点:

1 - 单人值守。面对恶性斗殴事件 (接警是斗殴) 通常都是大规模警力出动,必要时叫增员。什么概念,就是群里出了女警和走不了的警察,基本都要一起出动,带上 8 大件。事发是单人值守,又是深夜凌晨,还警察是否是治安警或从事刑侦案件工作也不知道。如果是负责社区或者户籍等等工作的警察(警力不足或者换班原因),也没有处理恶性斗殴经验,贸然前往本身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2 - 辅警。2 次通报中都提到了携辅警赶往现场。时间应该是协调辅警花费了大量时间。凌晨辅警基本都是社区和治安特定行动使用。一般不在所里,需要集合完毕后统一出动。至于为何不在现场集合,因为辅警不是警察,素质没有那么高,各自前往现场出了危险怎么办?激化矛盾怎么办?都是雷。通常是所里集合,由警官统一带领出动。这里可能也是一个伏笔,为最终找理由从轻处理用。

3 - 关键问题是是否在于值班民警有个人恶意行为,如果仅仅为了自保,不会太严重。毕竟还有那么多警务兄弟姐妹看着这个事了,铁腕处理后,以后其他警察怎么工作?

但处分是肯定的了,同时希望大家理解民警的不容易。

知乎用户 炅风​ 发表

我们漳州 110,一直都是接警 3 分钟到达现场,我打过,不到 2 分钟两个警察就到了,就是这么迅速。

知乎用户 折腾法师​ 发表

就很可怕呗这地方,还能怎么看待。

我报过警,还是两次。

一次我姥姥银行卡问题,我们自己打车去的派出所。

一次我姥姥离家出走,十来分钟吧,警察都到我们小区楼下了。

感恩。

派出所应该是划片儿管理的吧,半径范围内,就算道路拥挤,应该也不至于接近半小时才到。

所以说,这地儿可怕 (๑ó﹏ò๑)

就目前在网上看到的信息,水儿很深。

知乎用户 陈豆豆​ 发表

基层民警回答一下。

28 分钟肯定是晚了,没什么可说的,因为造成了后果,可能已经触犯了渎职罪。

但是高赞里,键盘侠说所有警都给 5 分钟到场压根是扯淡!

先给接警,打电话核实、派警,怎么也 2 分钟,遇上复杂的,地址说不清楚的,2 分钟都不够,只能是路上接着核实。

穿戴装备,下楼,拿车钥匙,启动车辆出门,怎么也 2 分钟。

别问我,为什么不穿着装备,拿着钥匙。这是基层,我们不出警的时候还给干别的,各种工作,而且也给吃饭、睡觉、上厕所,警车也不够用的,不可能你一直占着钥匙。

什么,不能睡觉?不倒着睡觉,第二天的工作谁干?

出门之后,不给堵车吗,不给等红灯吗?什么,不用等红灯?非紧急的警情是不允许闯红灯的。再说了,这是红灯的事吗,现在路况多复杂,你该让的不让,该等的不等,真出了事怎么办?

目的地是底商还好,有的小区特别深,还给找地停车,爬楼,怎么可能到的了?工地什么的更费劲,有的地车是开不过去的,走也不好走。

除去敏感警情,我们的要求是 10 到 15 分钟(距离远),10 分钟已经不容易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28 分钟也可以

但你骗人干嘛,你五分钟就五分钟,你吹嘘什么

知乎用户 林夕 发表

年轻人世面见得还是少了,本人亲历过直线距离五百米,两个钟头才到警的事儿,还亲历过直线距离一千米,警察一晚上没到的情况。可能是我点儿比较背,几次与警察打交道的情况都没什么好印象,所以我对讴歌警察类的影视剧一概不看。我也相信有好警察,只是我没遇到过,但我从本质上不想用好警察三个字,更愿意用好人来表达这个意思。

一次和朋友摆摊,几个惯犯摸到我俩身后,把当天的营业额全顺走了,我俩逮住了一个女的,按在地上,报了警,街道派出所就在我们俩身后,两个多小时后警察才来,还嫌我俩事儿多。进了派出所里,警察们各忙各的,我俩就在大厅坐着,一直从下午五点坐到晚上十点,警察才过来,问我俩想怎么处理这个事…

后头不想说了。

还有一次,是很久以前了,在乌海打工,搬砖,那是零几年的时候,我们几个初中生,在工地搬砖,抗水泥。干完了活儿,工头不想给我们几个钱,于是跟几个二十岁的大小伙子商议,合伙把我们四个打了一顿,按着我们的头往光缆石柱上磕,一顿痛打,至今我都记得清楚,那是在一个石桥边,石桥的一头就是派出所,我们中的一个小娃娃跑去报了警,警察连门都没开。

我相信有好警察,但那个警察一定先是个好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烂到系统里,可见一斑。

知乎用户 墨清弦 发表

我到现在一共报过三次警,有我满意的,有让我生气的,但是没有任何一次警察来的慢的。

还会有回访电话问我到了没有,是不是俩人……

知乎用户 蜻蜓队长 发表

当地警方出警确实有点慢,号称"5 分钟出警"。结果,仅仅 800 米路程,出警必有车的情况下,竟然用了足足 28 分钟。

有两点要注意下: 1. 为什么出警这么慢,刑警有没有工作散漫,不作为的行为?接警后有没有故意耽搁时间,好让施暴者顺利完成施暴过程?和施暴者之间有无联系?

2. 为什么在有出警记录的情况下,刑警确说出警用了 5 分钟左右,28 分钟和 5 分钟相差很远呢,刑警为何没有说实话?还是说出警确实用了 5 分钟左右,但是剩下的 20 多分钟在等待领导下通知?

等待最新官方消息。

知乎用户 秋风 发表

习惯就好

我上个月打幺幺洞说我们这里有高空抛物,接线员问我有没有人员伤亡我说没有,然后说会有 MJ 联系我,你猜怎么着?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哈哈哈你说牛不牛吧,第二天还给我发个短信要我评价这次 JQ,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

知乎用户 黄叶枫了丶 发表

时间是在半夜,另外喝酒打架的事儿真的是太多了,警察肯定没想到会这么严重。甚至心里想一群半夜不回家净找事儿的人多半都不是啥好人。可能他们真没想到会闹这么大吧?

到现在为止,没有媒体仔细深入报到事件经过和出警细节的。

另据了解很多基层派出所警力是严重不足的。而且别认为是洗,很多地方辅警都不好招。大家可以了解下相关报道。

总之,希望把事件经过细节深挖,人的问题,体制的问题,凶手,被打者,警方,烧烤店乃至围观一众各自的问题都拿到太阳底下晒晒。也许能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知乎用户 踏歌而行 发表

只能说这个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太多了!!!

就这一个张口说瞎话,还是对央视采访撒谎,就知道背后的问题有多深了!

严查到底!绝不姑息!以儆效尤!整顿律法、政法、司法!

知乎用户 小刚哥说教育 发表

单单就 28 分钟而言,其实也没什么。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警察荣誉》其实讲得很清楚。一个派出所各个种类的民警 + 辅警就那么几号人,晚上不可能全部值班,第二天要保证正常办公秩序。一起烧烤、KTV、酒吧等喝酒引起的打架案件,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天天都有,所里没值班的那就只有等上一起出警完成的人去处理,总不可能接电话的去出警,然后后面打电话报警的无人接听。这不关什么轻重缓急的问题,每个报警的都认为他的事事最紧急、最要命的。

问题就在于,在出警时间上对媒体撒谎,不实事求是。本身我们的媒体对医生、警察、消防、军人就是戴着有色眼镜看的,其实也包括我们这些普通人也一样,都认为他们是万能的,是第一时间就能排忧解难的,是神而不是人。出警时间,是多久实事求是的讲,看热闹的围观群众是会骂、会喷,但组织上是说得过去的,罗翔举的一酒后开车送妻子去就医的例子,为什么酒后驾车就是因为急救车要 1 个小时后才能到,能说急救中心有什么问题吗?可撒了谎性质就变了。

唐山打人事件确实性质十分恶劣,但在庞大的犯罪案件中,又属实太普通。持械杀人致死致残的案件,好像从未达到如此高的关注度。我想还是有原因的。

唐山地方政府的舆情处置也属实拉胯,一个简单的案子,活生生被办成了举国关注的大案要案。这其中有没有保护伞的阻碍、有没有不作为,是接下来查的重点。

知乎用户 辉莫愁 发表

知乎好警察呢,咋还不来,警察局晚上是没有人值班?还是值班没有发工资?

难道是吃烧烤不用交税?

知乎用户 中县 发表

肯定是等打完了再过去呀,不然,见到熟人是抓还是不抓呢?

万一打架波及到自己怎么办?

知乎用户 谈无益 发表

咱们不比第一大省的一分钟甚至秒级出警速度,

三分钟出警可以了吧?

低于这时间,

护一方平安真的做得到??

知乎用户 沉雾 发表

虽然现在警力不足。

但我的建议是压缩警员编制,这样打架斗殴事件会迅速增多,人民群众自然就脱敏了。

知乎用户 假酒​ 发表

一个个站着说话不腰疼,在网上拿着键盘骂骂警察,正义凛然是吧?

让你去当基层民警,几年过去,你也是一个混日子的老油条。

当然了,不光是警察,其他各行各业,公务员什么的,都是一样的,不管一开始你多么一腔热血,不忘初心,可是社会和时间会教你做人。

警察也是人,不是神,脱了警服就是普通人 OK?哪个警察下班不换便装?为什么规定要换便装?因为脱了才回归普通人。

网上的人就是理想化,比如有人说,扶贫,那就每个穷困户,发一百万块钱不就得了?呵呵

同样道理,有人说,民警第一时间去现场,把人抓了不就得了?

你们想的可真是简单啊!世界真这么简单就好了。建议去看看电视剧《任长霞》。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何止 28 分钟,流出的出勤表格 3 点多写的是 “未到达”,然后 6 点才到现场。

案件问题很大!!

不说小巷子的监控内容,就说我们看到的两个监控摄像头内容,都不完整。

1. 警方到达的画面内容。

2. 救护车到达的画面。

3. 还有室内黑衣女子的去向画面。

这些都是案件,关键问题,受害人也没有声音! 这案子远远没结束!

知乎用户 pqpk2009 发表

某个系统估计烂到根了。

前几天公开一下伤者信息都不做,是不敢还是不屑?千呼万唤才出来个轻伤二级,鉴定这么难?其实我们要的也不是专业鉴定啊!是信息公开!我管什么几级,让我们知道大致情况就行!没有生命危险是什么意思?植物人也没有生命危险啊!

哎,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老黄​ 发表

最近公公员的新闻太多了,不要给他们压力了。

人家都减薪了呢~

知乎用户 金圣 发表

这座山太高了,山顶一分钟,人间六分钟。

知乎用户 josen zhang 发表

我是唐山人,我不相信唐山政府。

知乎用户 上班不要玩手机 发表

两份通报中蕴藏的信息量极大,此处就不再一一说明了,只谈谈我在详读两份通报时注意到的几个关键细节。

第一、一个隐藏在重重迷雾中的关键人物——范立峰

这个名字估计大伙很陌生,其实我也很陌生,但我这人有个不算特长的特长,记忆力不错,因此在河北纪委监委通报上看到 “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 这个人名时,便觉得有似曾相识之感。

之后我立刻去翻查了一些相关资料,果不其然,范立峰此人在之前媒体对陈继志等人的背景挖掘过程中就出过场,亮过相。

上面这幅截图是来自于 “路北巡控” 公开发出的一篇文章——《110 那些事——光明里派出所抓获一名涉嫌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

此文里那位 “范所长” 极其耀眼,毕竟文章里特别强调了“所长范立峰高度重视”,俨然一副扫黑先锋、打黑斗士的模样。

请注意,此案发生在 2015 年,当时范所长就成立专案小组并最终侦破了此案,案犯陈继志、刘涛、高杰等人纷纷落网。

河北警方本次通告中同样提到了这个 2015 年发生的陈继志等人非法殴打拘禁他人的案件。

但不可思议的是,在这次犯案后,陈继志等人居然逍遥法外,其中陈继志在 2015—2016 年度竟欠下机票钱 43640 元。

这个事是很令人惊奇的,2015 年陈继志非法殴打并拘禁他人后,他呆的地方显然该是大牢里,但他的机票钱欠帐却显示,犯案后此人居然还在全国飞来飞去,俨然一副业务繁忙的成功人士模样。

在前段时间这些资料曝光后,当时就有网友怀疑,这人不早就被范所长给抓了吗,他为啥还能在全国各地到处溜达哩?

这个问题,本次河北省纪委监委的通报里给出了答案——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至此部分真相终于浮现,范立峰此人或许就是陈继志等人背后那把最直接的 “保护伞”。当然,当前公开资料只显示出陈继志等人的犯罪事实可能与范立峰的包庇有关,至于还有没有其他人是陈继志等人的 “保护伞”,这就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和通报了。

无论怎样,陈继志等人背后的 “黑伞” 正在逐一浮出水面,相信党和国家,相信人民政府,最终一切必将大白于天下。

第二、陈继志等人究竟算不算黑恶势力

我注意到河北警方在本次通报中专门就此事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相关人员是否涉嫌黑恶组织犯罪,目前正在加紧侦查调查。

陈继志等人究竟是否算是黑恶势力,这个问题极其关键,因为它直接牵涉到陈继志等人之后的具体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一旦陈继志等人被定性为 “黑恶势力”,那么领头人员至少会多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于其他参与的骨干分子,也会多判三年到七年不等。

除此之外,“涉黑”这个问题还直接关系到陈继志等人背后 “保护伞” 的量刑标准,因为《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还明确规定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陈继志等人是否涉黑一事,关系到后续一系列的判罚,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慎重,相关证据也一定要充足,毕竟此案社会影响极大,最终结果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据公开资料显示,自 2015 年这帮人非法殴打拘禁他人开始,在之后长达 7 年的时间里连续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这帮人的所作所为其实已较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对黑社会组织的定义: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当然,前文已经讲过此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警方目前继续侦查调查以收集更多黑恶类罪证完全可以理解,办案警方这么做的目的与当前人民群众所期待的 “严惩” 预期是完全一致的,所以请给办案警察一点时间,少一点舆论压力,相信此案最终一定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第三、4 名女孩的伤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4 名女孩的状况是近期社会舆论的最大热点,这一次河北警方通报可以说在办案要求的最大允许范围内向公众回应了这个问题。

详细研读,可以发现这段话其实讲了共计 3 层意思。

首先是透露了 4 名女孩的姓和具体年龄。不要小看这个表述,它实际上是对事实的一种基本描述,换句话说这 4 名女孩的身份信息在将来案情大白后可以随时进行追溯和验证,这一点极其重要。

比如目前网上就有心怀叵测者散布所谓 “替身” 的谣言,4 名女孩部分身份信息的公布,既保护了当事人,又让该谣言不攻自破。

其次警方通报中特意提到了 4 名女孩各自的具体伤情,有力澄清了当前社会上流传的 “女孩身亡” 等谣言。

此处我要提醒一些 “阴谋论” 者或“不明身份人士”,河北警方这份通告说得很明白,但凡有自我思考能力之人都能知道这份通报的权威性和真实性,所以请不要再继续散播所谓的“身亡说”,再继续搞事,下一步要实践的恐怕就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这句话了。

其三是这段通报中专门提到了一个重要机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此处特别说明一下,该单位为司局级,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其承担的主要职责中有这么一条——中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技术指导。换言之,该单位是中国最权威的伤情鉴定机构之一,其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甭说国内,即使放在国际上别人也是承认的。

在本次通报出来后,一些人对王某某、刘某某的轻伤二级鉴定颇有微词,这一点可以理解,毕竟看之前的打人视频和女孩照片,二人似乎受伤不轻。

但此处要提醒一点的是,个人心目中以主观意愿判定的 “重伤”,与司法鉴定中可以用来定罪量刑的 “重伤” 根本不是一回事,只凭个人眼睛看看就主观臆定的“伤情”,它能作为法院依法判决的依据吗?

法治社会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都得按规矩办事,不然就要乱套。

另外还要强调一点,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这份伤情鉴定,不可能存在个别人所说的 “暗箱操作”,之前就已介绍过该鉴定机构是一个极其权威的司局级单位,此案影响又这么大,难道级别如此之高的机构,会为了几个街面上打人的黑恶嫌疑分子出虚假鉴定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不可能!

且不说这种影响极大的鉴定报告在出具程序上会有多复杂,光是层层审查就杜绝了一切所谓的 “盘外招”,在这种全国上下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鉴定上,没人会拿自己的饭碗和前途开玩笑,实话。

最后总结,陈继志几人的量刑,完全取决于能不能继续查出该团伙更多的犯罪事实,取决于陈继志等人是否会被定性为 “黑恶势力”,后续的一切,就看异地办案各方的努力和协作了。

知乎用户 深度解读局​ 发表

到了地儿,万一还没打完,拉也不是,不拉也不是。

知乎用户 白头村妇 发表

曾公开谎称 “接警后 5 分钟赶到” 的唐山民警,被查!

2022 年 6 月 12 日,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发布《警方回应烧烤店打人案:接警后 5 分钟赶到,5 名嫌疑人有前科》一文。

上述报道中提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介绍,受伤的四名女子其中两人伤情较重,在辖区某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不过,陈志伟的这一说法与 6 月 21 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的情况有出入。

河北省公安厅的通报中提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具体情况是:

6 月 10 日凌晨,陈某志等 5 人与陈某亮等 4 人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聚餐饮酒。期间,2 时 40 分,陈某志对下班后在同店就餐的王某某 (女,31 岁) 进行骚扰,遭拒后伙同马某齐 (男,25 岁)、陈某亮等人,对王某某、刘某某(女,29 岁) 等 4 人进行殴打,2 时 47 分逃离,2 时 55 分 4 名被害人由 120 送医。2 时 41 分接群众报警后,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河北省公安厅提到,公安警务督察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目前已有警务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唐山市公安局对路北分局副局长李某予以免职。

知乎用户 江南山悦 发表

有人说瞎话张口就来:五分钟就赶到了!

知乎用户 shanon 发表

别人不知道,在我的老家河北邢台。

半小时出警到场那绝对是良心好警察,爱民日子了属于是。

知乎用户 草莓花生酱​ 发表

典型的渎职。

渎职一:28 分钟到现场,拍黄瓜都凉凉了,28 分钟什么样的冲突后果都完成了。

渎职二:说谎,约束他人容易,约束自己难,难在把最小儿科的说谎都拿出来。

这些人在消耗国家的公信力,在损害一个国家职能的整体形象,苦了老百姓,谁还信你。

网传那个局长被调查了,调查晚了。

知乎用户 梦魇 发表

就是点个外卖,28 分钟骑手都送来了

知乎用户 Cwctw 发表

打人的打完人就跑了,你就是 8 分钟赶到现场也没用

知乎用户 Wonder Lee 发表

建议向唐山地区输送 1000 名知乎上的好警察。啥?你说连知乎上的好警察都没这么多?

知乎用户 仗剑看戏谁不服 发表

我想说,这世道不是非黑即白,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事别光逮着唐山的警察喷……

嘴上说说谁都会,但是若是实打实的干,人比人,谁也不比谁高尚多少~

中国警察再怎么说也比外国的警察强太多了……

知乎用户 Oaixam 发表

人家主要任务是洗地的,先打水,拿拖把得耗时 10 分钟吧?

知乎用户 ljc 发表

公务人员一般都是摆烂的,别说唐山,其他除了一线城市报警试一下,我那个小地方报警噪音扰民,都不出警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记得不久前在重庆星巴克发生的事情,几个警察占用星巴克的桌子吃盒饭被星巴克员工驱赶引起公愤,恨不得将星巴克给拆了!说明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心目中是崇高的形象。

一个国家国民的安全感离不开警察的贡献,中国国民的安全感在世界上排在靠前的位置,而且是唯一的大国当选!

全球最安全国家排名出炉,中国排名令人骄傲,美国惨 “被判出局”

唐山打人案中警察的表现显然拖了后腿。警察队伍如果出现问题会发生什么?

香港廉政公署:反贪倡廉四十年(上)– 反腐倡廉 - 人民网

香港当时的情况和当今的中国国情无法相比,当今的中国警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但也应该正视警察队伍中出现的类似当初香港警察出现的现象,当时的香港经济高速发展,如今中国经济也在高速发展,在类似的土壤中如果放任管理,很可能当初香港警察的各类现象在当今的中国警察重演。

正常的报警应该理解为求救信号,理应尽最大的可能性迅速到达现场,最大的可能性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做不到这些,应该所属地的队伍存在问题了!

知乎用户 红色伙伴 发表

不知在哪看过,说接到喝酒打架类的报警,一般都会晚点去,这样打完了好处理,不然正在打去少了拉不开还容易挂彩,去多了人力不够用。

谁想到这次是一堆人群殴少数女的,闹这么大

知乎用户 滏麇 发表

昨天唐山打人案警方出警时间公布 :6 月 10 日凌晨 2 时 40 分,殴打行为发生;2 时 41 分,警方接到报警;3 时 09 分,路北分局赶到现场处置。用时 28 分钟,真的不好说了,唐山打人案嫌疑人陈某志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公布 :陈某志等 7 人在唐山赌博涉 66.03 万 。另,公安机关发现陈某志等人其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

知乎用户 韩金聊社会 发表

公布记录,公布执法视频录像。都没有?跟我一秒钟我可以赶到现场有啥区别。监控肯定能拍到警察上门吧?

知乎用户 姜正心 发表

可能是车没油吧…

震惊,油价上涨竟成最大元凶!

知乎用户 关山难越 发表

说点大实话吧,我觉得这个明显就是避重就轻,转移视线,其实这个事情本质上是 “警察出警慢”,是一个效率问题,那正常来讲,就应该进一步追问效率低下的原因,并思考如何改善;而现在媒体却把大家的目光引导到了“民警说谎” 上面,把这个事情上升到了道德层面,使其变成了一个信誉(诚信)问题,甚至人品问题,把群众的怒火转移到了个体身上,真正的值得思考的问题反而被直接忽略了。

根据我的经验来看,当一个平日里不拘小节的人突然揪着下属的一些小问题不放的时候,大概率他是要准备甩锅了。群众不要被他们的操作欺骗,忽略了事情的根本。

至于民警为什么要 “说谎”,我可以列出一些理由,第一个理由,也就是迟到的最隐秘,最原始的动机,是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要知道,警察只是众多职业的一种,怀着崇高目的入职的人有,但大多数人只不过是为了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他们不可能,也没有义务为陌生人挡刀挨揍,更何况是在敌我力量相差悬殊的情况下,而且警察也不是超人,警服能带给警察的只是一种震慑力,它不是外骨骼装甲,穿上就能刀枪不入,力大无穷,案发的时候,正是夜里,正是警察警力最空虚的时候,而且晚上相对于白天来说人员稀少,大多数社会支持都处于一个休眠状态,从某种程度来说,这是一个类似于孤岛的特殊情境,在这种情况下,警服的威慑力是远不如白天的,甚至会变成一种拉仇恨的靶子,所以说留守的警员为了自保,又或是需要花时间召集人手,他们也只能选择在斗殴结束之后 “姗姗来迟”。

第二个理由,官方很可能对出警有着相应的规定,比如 “突发事件必须在 5 分钟、10 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的规定,可规定是死的,是一刀切的,而突发事件的情境是多变的,比如这次事件发生在深夜,值班的民警可能困得要死,没法第一时间进入状态,而且就像我上面提到的,深夜接警,警局内的人手也是严重不足,一个人去现场是不足以控制局面的,召集人手也需要时间,就是说这些规定有些时候是做不到的,是过于理想化的,可事后被记者问起,也只好说是 5 分钟就到达了现场,其实民警说谎没有任何意义,我觉得可以将其理解为在死板的规定和灵活的现实面前的无奈妥协。

第三个理由,就是单纯的随口一说,这里的 5 分钟指的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我觉得这没有什么不道德的,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类似的说辞,就像古文里的 “九” 只是一个虚数一样,这里的 5 分钟也是一个泛指,类似于 “马上”,“立即”,“一会儿”,属于日常套话的一种,是经不起推敲的,也不该被推敲,因为这样是没意思的,如果真的想知道具体时间,结合监控和报警记录就可以推出来了,5 分钟的说法可以理解为一种镜头前的场面话。一味去较真,只会暴露出追问者无脑甩锅的不良居心。就是说这个民警确实说错了话,但把怒火全都撒在他身上,甚至把整个事件的责任都归咎在他一人身上,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

第四个理由,可能存在徇私,勾结的情况,这一点有点阴谋论的味道,但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比如说这个民警是不是受到了上级的指示?打人者与民警是不是相识?不然打人者为什么可以大摇大摆地跑到外地去?前科累累为什么嚣张依旧?有理由怀疑打人者与上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真是这样,这个民警大概率也是身不由己,谴责他也没有太大意义。主要还是看打人者的保护伞究竟是谁。

第五个理由,就是单纯的作风懒散,那就说明这个警局存在不良风气,需要大力整顿,只开除一个,谴责一个,属于倒果为因,解决不了根本上的问题。风气的纠正,还是要从上层做起。

总之,我觉得这个民警是有问题,但不能把他当成背锅大侠,把所有的责任都甩在他身上,在整起事件中,他担负的责任,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真正的问题,还是出在上层,解决起来也需要借助上层的力量。和一个底层小兵计较,实在太没意思。

知乎用户 神秘海域​ 发表

2021 年 6 月 5 日,安庆人民路发生持刀砍人恶性事件,听附近群众谈,110 报警电话被打占线,距离最近的派出所大约 2㎞不到,那个恶魔持刀一路砍人,大约走了 1 千多米。

随后北京派人来调查,公安局的某人跳楼了。

知乎用户 爱吃肉的飞先生 发表

可笑的龟速,抱着躲事的态度磨蹭到现场。果然 20 多分钟,暴行已经结束,肇事者已经逃逸。只剩她们倒在血泊中。

知乎用户 徐梧桐 发表

唐山警察,你们就是个大写的……

知乎用户 xxx​ 发表

云出警。

知乎用户 我就不说 发表

一旦你们关注这个问题点的题目,就已经被陷入到逻辑思维里去了。通告的目的为什么要特别强调 28 分钟后才到现场,这就是典型的转移公众注意力的视线法,让大家去这 28 分钟里深挖,从而将集体行为转移到个体行为上,细思极恐。

知乎用户 深海潜水狗 发表

北方晚上烧烤摊打架的事儿,司空见惯了。

打完再去处理,省事儿。

只是他们没想到闹这么大。

另一方面也是,给民警的权力太小了,

如果像美帝那样,可以直接鸣枪示警,管个打架还用费事吗?

知乎用户 雪梨秦 发表

800 的距离啊,30 分钟出警,对被打者来说,一秒都是救命时间啊,对恶魔来说,一秒可以要姑娘们的命啊……

知乎用户 一只低调的猫 发表

说一个涉及我们学校和唐山民警玩忽职守的事情。

唐院西校区也就是现在的大学西道校区南院。学校大晚上,教学楼几十个摄像头的监控下拍摄下,小偷跑到我们教室里偷东西,跟尼玛散步一样轻松。

我们找学校保安,保安推给保卫科,他们说他们管不了,最后报警,派出所警察说我们找不到人,总之就是不回复,最后这个事情不了了之,虽然我室友丢的东西不大,但是老被人偷,去年我们备考考研,人家都光顾了三四回。室友受不了去报警最后也没有结果,他问了问邯郸那边亲戚,他们就是纯懒政,玩忽职守,光看我们教室的摄像头就可以逮住他们,那可是可以承接四六级中级会计考试的教室,最后不了了之,我室友此后对上面大失所望,我现在看见他都不得不给他上政治课。

已经毕业了,希望后面的学弟学妹不会丢东西,受到这种无妄之灾。

知乎用户 多喝墨水儿 发表

我们终于发现一个恶行的发生不是单来自某方面,无论近日的唐山扫黑风暴,还是不断发现的行政问题都只说明了一件事,罪恶的发生来自本身土壤的

知乎用户 GODV 发表

给足兄弟撤离时间

知乎用户 甲方卧底 发表

如图

知乎用户 阿呆​ 发表

我只说这个事的处理不只是唐山的事,会不会是历史转折点都未可知。

知乎用户 yanganding 发表

这盛世,如谁所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28 分钟,那看看派出所到现场多远。

结果,地图上找不到事发现场 “老汉城烧烤” 了。

网页版: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腾讯地图,APP 版高德地图(地图 APP 我手机只装了这个),都没有唐山 “老汉城烧烤” 了。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机智]

知乎用户 雪夜 发表

如何看待?不要问,要问那答案肯定就是你知道的太多了,谁让你们关注这个案件了?没人关注就不会有人知道了啊

知乎用户 Joy 发表

中国法律,拿流氓真的没什么办法。你要是还手了,性质就变成了互殴。最后还是让你们自己和解,他是流氓你敢不和他和解?

这些流氓打人也打出经验了,你看着打得很重,根本够不成重伤。

知乎用户 李凯 发表

希望我这辈子不会遇到要到 110 的场景。

人情社会到法制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知乎用户 夏橙 lovexi 发表

坐标北京,钱包丢了,打电话报警,一小时后警察赶到,带我回警察局录笔供,路上用了 10 分钟,录了俩小时,中间又有人被偷被带来录笔供,私下一聊,是同一伙小偷。

有这时间,小偷早抓到了

知乎用户 leo 发表

警察如果及时赶到,这些人袭警,你支持警察开枪吗,?这件事闹这么大,挖出来这些人的黑社会背景,你们会支持,如果只是一群醉鬼打架,动了武器,你们支持吗,警察用警棍打到醉鬼你们支持吗,事实是中国觉大多少人认为警察在处理这种行为时不应该使用武器,最好不要使用任何暴力,重庆那个开枪事件,泼妇抓住警察的样子真是有趣,那还是开了枪以后。在明白面对醉鬼这种失去理智的暴徒不能用武力,只能挨打,牛步战术才是最常用的,你以为你骂几句人,别人就会不计后果去冒险?

知乎用户 xun yin​ 发表

接警 28 分钟赶到案发现场,这个时间在普通案件或者影响力没有那么大的情况下,这个时间几乎可以说是正常时间,除一线城市重要区域的地方,全国大部分地区应该也是如此。派出所民警处理打架斗殴事件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可以说是见怪不怪,派出所警力是有限的,可能这里正在打架斗殴,那里可能家中失窃等等,这些都是民警需要去处理的,同一时间发生很多需要他们处理事情的几率是很高的,况且案发时间在凌晨 3 点左右,派出所也只有值班民警了出警速度肯定不会像正常工作时间那么快。

28 分钟赶到现场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两点:1. 没想到事情能发酵到这么严重,低估了这件事情的影响力;2. 在先前采访和通报中撒了谎,说是 5 分钟赶到的。这两点是大家不能容忍的。

知乎用户 某人​ 发表

800 米溜达着去也差不多得 28 分钟!

知乎用户 得闲搞基 发表

警察在撒谎,资本在猖狂

红码在无辜者的身上着陆

狂人挑起性别对立的欢舞

每天都有新的眼泪

悬浮在虚假的热榜

这是我们的时代

正义一直等待在

接警后的 28 分钟

知乎用户 纸巾 发表

不要尬黑,什么地方的街头斗殴,民事纠纷,报警能在 28 分钟内赶到现场?

来就不错了

知乎用户 吃 Bagel 的莫扎特​ 发表

因为我国人口多,警力相对吃紧。

所以,极端情况下,当罪犯的暴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时,是需要人民群众奋起反抗的。

为此,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慕远方 发表

正经生意,谁敢去投资啊!

知乎用户 我爱吃香菜 发表

夜警出动,应该配枪,才能有效震慑犯罪份子!

真不能拉咋办?

弄不过就尴尬了。

知乎用户 五爪金虫 发表

我能理解他 20 多分钟到现场,不能理解出公告撒谎 5 分钟就到现场。

知乎用户 已消失 发表

公布事发视频,公布伤员后续情况!

出警慢最多辞退几个公仆,事件性质恶劣会倒台一批老爷,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们的伎俩,弃车保帅?

知乎用户 BALABB 发表

28 分钟都是快的,指望警察阻止是不可能的,只能事后追责

知乎用户 上网只为喷人 发表

就是平时懒散惯了,没当回事

而且一般这种打架,最后都是算互殴

然后和稀泥调解一下

没想到这次跟平时不一样,撞枪口上了。

知乎用户 杂家弟子 发表

无话可说。

……………

真的是已经让人无语到极致。

别人打报警电话

怎么?大哥们同时也打电话打了个招呼了?

那么近。出警半个小时。

知乎用户 pasta618 发表

不晓得算不算洗

如果把值班警察的工资和凌晨三点的加班费外勤费曝光,或许会收获一些同情?

对出警时间有没有规章要求呢?是否合规也值得了解。

建议提高警察工资,建立淘汰机制,用更优秀的人替换掉那部分腐朽者。

知乎用户 Shine 行 发表

皇帝的新衣,知道吧

这在今天成了一个具有特定共识的词语,详情毋须赘述。

随着年龄增长大家都懂,但还是无法真正理解:

两个骗子当然知道 “衣服” 不存在,官员们看不到,贵族们看不到,皇帝和民众都看不到,这似乎是一个共识啊。

而且那个孩子说出啥增量的信息、解释或者道理了吗?没有

可是为什么他说了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就改变了走向?

第一个解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威廉 · 阿瑟 · 刘易斯提出过:共有知识和公共知识——

  • 共有知识(Mutual knowledge):每个人都知道,但不确定别人是否知道,也不确定别人是否知道自己知道。
  • 公共知识(Commonknowledge):不光每个人都知道,而且每个人都知道其他人也知道。

皇帝没穿衣服要变为公共知识,它的严格定义是一个无限嵌套的过程:

  1. 大家都知道这件事
  2. 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这件事}
  3. 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这件事}

满足所有条件,共有知识才能变成公共知识,这需要一个步骤:公开的讨论。

第二个解释——平庸之恶(the banality of evil),这不是说平庸就是罪恶,原意指的是【恶的平庸属性】。

很多事情让大家都觉得 “这绝不该发生”,是因为作恶结果和人的作恶意识之间不是直接联系的,有点隔山打牛的意思。

那么通过什么联系呢?我想应该不是随机性,也不是宗教的因果论。

两个骗子想骗钱,这当然是直接的恶。但是皇帝不穿衣服满大街溜达是怎么导致的呢?

周末读书 - 皇帝的新装

知乎用户 新年历 发表

这个效率让我想起了小时候

一般当地打群架,就是报了警,人家忙完了,该来的就来了。

知乎用户 养猪的建筑师​ 发表

1.7 公里 慢慢走,28 分钟,差不多!

知乎用户 周仕云华羊绒背心 发表

显然这是只有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好几拨之后才可能取得的效果。

知乎用户 首付以外皆泡沫 发表

前几天不是很有些人指责不透明,不公布挨打者信息的吗。

现在案情最新通报来了,一看才轻伤 2 人,轻微伤 2 人啊。啊??这怎么炒啊。

前几天心急火燎关心挨打群众的群众都不见人了,开始转进到指责派出所出警慢了。

哈哈哈,还是那句话,您要真是闲得无聊,搬砖去吧。搁这替谁着急呢

知乎用户 能萌能虎 发表

光比警快

建议装备镜子、强光手电、点火激光笔、反触发干扰弹

知乎用户 信号镜太阳炮 发表

太快了万一碰面了咋办?到时候抓还是不抓?

知乎用户 夜见不寐 发表

我记得小时候别人讲打架事件,出警为什么不能太快

那会打架事件多,一般还都是聚众,能出警的警力有限,即便到现场也很难控制住

所以会选择让大家打一会,打差不多了再去抓人,这是最好的选择

否则大家看警察都来了,居然管不住,群众什么感觉?对吧,影响过于恶劣了

虽然这事儿没经过验证,但觉得别人讲的逻辑很合理,就一直记到现在了

所以对于打架事件,我也从没想靠报警来制止过,打架靠自己,打完了抓人靠警察,这更合理

知乎用户 GREY 发表

你很难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何况不是一个?

知乎用户 清风明月天涯 发表

听已经挺快了,我们小地方给警察打电话人家都不过来

知乎用户 刘华强 发表

没人关注不会说话上网的轻伤患者吗

知乎用户 Sense Sensibility 发表

唐山辟谣:警察没有说谎,是警察的系统时间出了问题,导致看错时间。

辟谣 2:警察刚从公交车下来,听到了一段卡农,结果进入了一段时间隧道,导致发生时间丢失,如果减去这段丢失的时间,就是 5 分钟。

知乎用户 再跑一夏 发表

真的是 28 分钟才到的吗?

可能老早到了,结果被上面身为保护伞的领导喊停了,让民警迟点出现给几个人逃跑的时间

现在故意说是出警民警迟了其实是弃车保帅

我估计最后的通报的结果会是没有保护伞,因为通报出来会很难看,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受损。所以表面上说没有保护伞,实际上等风头过了再偷偷把几个保护伞拿掉

知乎用户 古城发 发表

唐国的事情我劝你们别管!

外交部都还没说话呢

知乎用户 村长 发表

你顶一下,家人我养,出来后不会亏待你的

知乎用户 皮布格鲁 发表

虽然打人被监控拍的一清二楚 ,警方出警却很不凑巧的没拍到。

真是太不凑巧了。

知乎用户 马海亮​ 发表

出警时间事关生命大体,应该做出相应的规定,可以纳入法律体系管控!

知乎用户 健康生活领域​ 发表

吴站长:对对对,等着开枪的人上了船,等到船到了青岛,他们的人也就到现场了。

知乎用户 佛影镜湖秋 发表

你猜为什么陈志伟要撒谎说 “接警后 5 分钟到场”,那是因为他们公安局内部考核或规定就要求他们第一批警力 “5 分钟” 到场,单从出警速度 “28 分钟” 来看已经是很严重的渎职了!

知乎用户 熊四大 发表

撒一个谎需要一千个慌来圆,

直到连傻子都骗不了

知乎用户 莫亦 发表

不比没感觉,一比就知道出警有多慢了:前晚我把车放在别的小区了,距离超市 2.2 公里。八点买完东西后,老婆孩子在超市边等着,我以正常速度,骑着共享单车然后换步行 500 米,最后取车开到超市门口,还掉错了头,总共才花了不到二十分钟,好像十八分钟多钟。一个出警,不到 2 公里,后半夜人正少,不用看红灯,用了 28 分钟

知乎用户 谷哥 发表

28 分钟,知足吧

德州枪鸡案警察到了 1 个小时都不进去。

知乎用户 腹黑兔免 发表

想想前几天打 120 死了那个大学生 这好孬还出警了 我觉得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要感恩

知乎用户 小白 发表

冒着被打死的生命危险报警就盼来了这个,还是太年轻哈哈。

知乎用户 疯人院院长 发表

怎么说呢,1.7km 距离,按照人民警察的体能要求标准,不到 10 分钟跑步都应该到了,开车用了 28 分钟,这里面要是没有故意拖延,全国的人民警察都不能同意。

知乎用户 黑客蜀黍 发表

这种自毁长城的败类,对社会的危害性比打人者有过之而无不及。

知乎用户 大道至简 发表

人家那是 5 分钟到现场,围观 23 分钟开始处理现场

知乎用户 青瑾 发表

影视创作的定性标尺是啥? 来源于生活,略高于生活! 看电影电视剧有 “及时雨” 吗? 懂的都懂了

知乎用户 南溪悍豆 发表

半小时黄花菜都凉了,路北分局真的该整治了,可能平时就见怪不怪吧!

知乎用户 奔跑的南奔万 发表

虽然时间属于凌晨了,但是这出警速度感觉也是在故意拖延,有点玩忽职守了。

在其位就要尽其责,不要拖拖拉拉觉得都是小事不严重,管理松散这个是很致命的一点。

知乎用户 Only​ 发表

事情没解决前,警察绝不就位!绝不!

知乎用户 clannadmk 发表

5 分多钟赶到的,嗯,多了 23 分钟,。。。。灵活估计,,,

知乎用户 三峰 发表

挺好的,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置,有效减少损失! 感恩!

知乎用户 顺手牵猪 发表

知乎用户 若非命 发表

习惯了

知乎用户 山河 发表

28 分已经算是正常速度里面,比较快的了。

上个月有个不认识的喝醉酒,倒在路上,我找警车帮忙,感觉能在 20 分左右到现场。

我感觉指望马上有人到现场比如 5 分钟到 10 分钟,感觉不太现实。能 30 分钟到,已经算是正常效率。

知乎用户 林大炮 发表

根本不是出警时间的问题,如果只是出警时间晚了,不可能民警和所长,副局长都被抓,之前抖音说的 60 万摆平是咋回事?这问题就是在混淆视听

知乎用户 天下安澜 发表

打 110 报警,出警的速度跟你向 110 描述的案情有关。你要说有人在哪里打架斗殴,出警速度不会快了。上次我路过学校门口,两群孩子在打架,一个孩子说是社会青年来勒索学生的钱,打起来了,我看到有个孩子手里有刀,打电话报警说有人在 xxx 高中门口持刀抢劫,五分钟来了四辆警车,警察都拿着微冲。

知乎用户 一日不见如胖三圈 发表

出警太早,事情没解决 不安全 等打没劲了 再去稳妥点

知乎用户 EdwinH 发表

2 人轻伤,2 人轻微伤?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不信的。

另外,住院制定伤情鉴定分级的专家领导,天天月月年年永远 “轻伤”。

知乎用户 我回来了 发表

把下楼打火的时间算下来差不多是半个小时左右

不要恶意揣测

知乎用户 执着的小船 发表

怎么着?难不成要人家飞过去?谁知道你是不是报假警

知乎用户 什么是规范 发表

放过这个值班民警吧,他也不知道会是这么严重的事情呀。

基层呆久了,自然有一套适合于基层的处理方式方法。日常的打架斗殴,谁知道会不会就自己散了,总不能每次都把人抓过来,关起来吧,而且还那么晚了,所以不存在这个民警有主观故意的。

所以别拉这个民警垫背。

知乎用户 爬树的蜗牛 发表

说明唐山治安好,都半夜了街上还是人满为患,堵的民警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可以原谅吧我觉得。

知乎用户 神仙在养花 发表

28 分钟在实务中还算是正常的时间,问题不大,五分钟就离谱了

知乎用户 滁州朱律师 发表

好多地方都是 120 比 110 先到

知乎用户 三乙 发表

几年前因为亲戚的一件琐事,有报过警。

电话那头问的很明确:严重吗?这个自己能处理吧?出血了吗?

极不情愿出警。

当时我就说了:不出警也可以,事大了到时候你们负责。

后面出警到了也是各种和稀泥。

知乎用户 2020​ 发表

本来我以为 28 分钟很快了,后来一想不对啊,不是每个街道都有派出所吗?

28 分钟出警您是刚睡醒吗?

知乎用户 宽松之民 发表

我在成都也报过警,将近一个小时才到,地点闹市区,比起来唐山算好的了

知乎用户 隽义 发表

离谱,我在云南小县城报警过,警察几分钟就到了。

唐山这样的城市反应这么慢吗?

知乎用户 我的小曦曦 发表

一般电视剧的剧情而已,没啥大不了的,比如名侦探柯南,一般都是柯南找到凶手了,目暮警官才到。我们只管收尾,过程不归我管。

知乎用户 淘淘米猫​ 发表

别说开车,就一公里多的路,我跑步 10 分钟都得到了。估摸着怕不是在睡觉装备衣服都脱了吧?

知乎用户 刘 sir​ 发表

@中国警方在线

给我彻查!上不封顶!

大华非凡御房子!谁买谁后悔!

知乎用户 大华非凡御 发表

起码有出警,已经算不错了。

知乎用户 罗总​ 发表

以我的经验来看,这个实际上是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时间。

知乎用户 西风碧树​ 发表

宋押司给晁天王争取点跑路时间是尔等能妄议的?

知乎用户 愉悦的税理士 发表

冯小刚:某人,出来洗地啦。

知乎用户 友善刁民肖先生 发表

就是对这事没上心,认为就一般的打架斗殴,大晚上的所里值班的也没几个人,去早了还得去追怪累人的。

知乎用户 一语 发表

女幼师集体虐待男童的事谁来关注呢,各位白骑士

知乎用户 神龟强行推快攻 发表

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盖,没啥好说的,效率太低

知乎用户 豆豆 2017 发表

在我们这边警察的出警时间一般是要在十分钟之内的。

知乎用户 风狂地吹 发表

通宵营业的这种摊摊,其实是城市夜经济的一颗毒瘤,这种深夜的店铺,顾客往往都是夜经济工作人员经常光顾,在老城区里,深夜噪音扰民是反复发作的牛皮鲜。

28 分钟久不久?反正我报警深夜扰民,警察有时半个小时,一个小时才到,甚至有时候干脆不来。

片区派出所甚至打电话给我说,这个不归他们管,他们也没办法。

知乎用户 你在高原​ 发表

打人事件的核心是我们要弄明白公众到底在害怕什么?

试想一下,如果这次打人事件没有遭到全国范围内的曝光,那么打人者和被打者会是什么样的结局?报警有用么?

不说他们,许多知友亲历报警后还不是各种不管不顾,推诿拖沓最后不了了之?严重一点甚至还会导致被打者被判斗殴坐牢,打人者继续逍遥法外。你们看看打人凶手累累的前科却逍遥法外就知道了。

这次事件让我们绝大部分人看清了自己心目中的执法者和真实的执法者是两个概念。我们都害怕当我们受到不法侵害后执法者会不会不作为,推诿拖沓了事或者不公平作为….

就是在风口浪尖的时候雷霆行动电话依旧打不通,办事处四个小时都排不到,最后记者出面才不情不愿的给出另一个号码。誓师大会后至今看不到下文… 而且热度一直在压,我不知道他们想解决问题还是想压下提出问题的声音?所以我不知道风头过后那些钱实名举报的人会不会人间蒸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们都生活在国外吗???还是我是国际友人,在这里,不死人,能出警就不错了。30-60 分钟来是正常水平,30 分钟以内那是超快。60 分钟以上来你也别叽叽歪歪。

基本上你到了医院看见警察,就是正常情况。

知乎用户 菊花仙子​ 发表

7 分钟到警优秀

15 分钟到警可接受

25 分钟到警也可以理解

不能接受的是你实际 28 分钟 公开说却是 5 分钟

知乎用户 11111 噼噼啪啪 发表

呵呵呵呵呵呵

我算是老网络冲浪人了

对于网络消息算是有点经验

那就是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脸的必然有问题

当初铁链女,其实信息很少

但一看那一篇篇顾头不顾腚的公告

基本就知道是个啥情况了

这里也一样

基本的出警时间能从 28 分钟变成 5 分钟

哈哈哈我不信这是记性问题

刚才还看见一篇文章,说是之前被骂惨了,官方公告出来以后总算好了

出警时间都能搁这瞎几把硬编了,真就不要公信力了吗?

这可是正规民警,还是接受采访的

本身采访就会挑人挑问题

还他妈整出来这种事,是真的服了

说句难听的就是连个戏都演不好

另外我挺好奇这个算不算造谣的

这个谣言可是被传播几百上千万了

其实看到现在已经麻了

就 “聊胜于无” 吧

对了,我说的连个戏都演不好可不是说所有人

还是有人能演好的,比如这些演技杠杠的

知乎用户 流星暴雨​ 发表

他们是怎么进入队伍的呢?是最公平最合理的考试还是从最可爱的人转业来的?

知乎用户 鸣鸣 发表

众所周知,案发地点路北区是唐山中心城区。那么 10 多分钟出警是严重行政不作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不过这次中纪委已经自己主动跑出来要抓人。唐山某些人估计连觉都不敢睡了,哈哈。

我认为唐山警方和医院可能已经对打架斗殴行为习以为常了,所以才漫不经心出警,没想到这次闹这么大。总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哈哈哈。

以上为 6 月 12 日我就回复的评论。

最新消息,目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正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唐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正分别接受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所以,哈哈哈。

公开信息:接到 110 报警服务台的指令后,5 分钟内赶到市区(含县级市)主要街道群众报警求助现场,10 分钟内赶到居民楼院内报警求助现场,20 分钟内赶到市郊报警求助现场。

法律依据:《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条 110 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 110 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

知乎用户 及第状元郎 发表

不是 28 分钟,是 5 分钟内。

说个段子:

米国一街区发生暴力事件:

POLICE A 是一名刚入职的新人,POLICE B 是一名老景园。

POLICE A 矮油我的妈呀,有人报警了。

POLICE B 哪儿啊?

POLICE A 就北边 BBQ,情况好像很紧急!

POLICE B 蹩着急,等打完的。

10 分钟后

POLICE A 咱还不走,那不打死了?

POLICE B 你看看我,为啥能活到现在?再等 10 分钟。

叮铃铃铃

POLICE B 电话响了:

电话人:大哥我打人了

POLICE B:啥情况

电话人:有女的挑衅我,我就给她们熟食了

POLICE B:打死了么

电话人:打晕了,没打死

POLICE B:等我处理完,你早上去医院做个伤情鉴定,方便我记录。

10 分钟后

POLICE A 咱该走了吧?

POLICE B 走吧。

POLICE A 以最快速度驱车前往,路上经过了 8 分钟

28 分钟后,POLICE AB 到达了犯罪现场。

知乎用户 张枝摞 发表

首先,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就是宣称 “接警后 5 分钟赶到” 的当事人,而事实上,从接警到抵达现场,警方用了 29 分钟,比救护车还慢。

其次,更牛逼的是,烧烤店现场距离机场路派出所的直线距离只有:

800 米。

再次,多家媒体称:

这 23 分钟,唐山警方需给个交代。

要交代什么?当然是要核实是否存在 “先抓后放” 的问题了,否则民警为什么要“说谎”?为什么警车用 29 分钟才开到 800 米外的现场?

《坏球时报》,哦说错了,《环球时报》虽然很暧昧,但这个问题还是很有意义的。现阶段,关注媒体与舆论的导向很重要(也就是新闻报道中更关注什么,忽略什么)。这里面牵涉到正常人的职业操守与使命感。

例如,媒体对于唐山事件,总算是慢慢问到点子上了,说明这个问题有望得到较为彻底解决。相反,众多媒体对于村镇银行存款事件,还在大肆报道新财富老板跑路、转移资产的 “新闻”,意思就是说“一口大锅扣在新财富集团身上,糊涂僧判断糊涂案” 呗。

面对唐山事件,有急着分带鱼的教授,也有超然物外的英雄

谁的耻辱?

正如二次元里存在着叫做户愚吕的哲学家一样,三次元中也存在着赫赫有名的鸡汤大师。例如令小资们崇拜不已的张爱玲就说过:

生活需要仪式感,仪式感能唤起我们对内心的自我尊重,让我们更认真地去过属于我们生命里的每一天。

所以,医学生入学的时候,对于阿斯克勒庇俄斯蛇杖,对于《希波克拉底誓言》都有一整套仪轨,目的就在于不忘初心,牢记行业道德。

而对于号称 “无冕之王” 的新闻业从业人员来说:

如何让事实真相不至于迷失于自己的叙事技巧之中,则显得尤为重要。

仅举一例,著名政客希拉里说过的每一句话、发布出的每一篇文字,都有着其本人及幕后团队(以新闻、法律相关人士为主)的精雕细琢,洋溢着一股矫揉造作的技巧。例如著名的:

女性是战争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她们失去了儿子和丈夫。

理论上说,这句话说的也是事实,但读着读着是不是哪儿不对味?简直直逼琼瑶阿姨的雷人台词:

你不过是失去了一条腿,而她失去的是爱情…

同理,为了避免 “春秋笔法” 对于真相的伤害,世界各国的新闻工作者都遵循着一定的规范。

且不说 “扭腰时报” 宣称的 “所登新闻,皆宜刊发” 立场,我国以《人民日报》等媒体所倡议的行业规范。就包括《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标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等。

而且新闻单位经常要 “温顾而知新” 地通过仪式加以强化。

然鹅,湖北某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柳教授的发言,却让人惊出了一身冷汗:

我们先普及一下柳教授发这则言论的背景。

6 月 17 日,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记者张某称,他在前往唐山采访的过程中,“被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派出所民警无端暴力扣押 8 小时,还在出示记者证后,被警察破口大骂”。

从这一表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尽管张记者遭受了不公待遇,但他的语言依然客观冷静,并未出格,就连网上传闻的 “被殴打” 都用上了 “暴力执法” 的表述。

张记者所说的 “感同身受”,则是 6 月 11 日新黄河记者采访唐山打人案时,被当地“有关部门” 严防死守的亲身经历。

这么严密的防疫措施是不是有必要的?我们看到的却是一个多月的无新增病例的事实:

以及当地相关检疫措施的适度宽松调整:

所以,这个瞄准外来人士的 “精准抗疫” 措施,是不是有其他意味?

在某省 “赋红码” 的风波还没有平息的时候,唐山市滥用防疫政策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这时候的新闻工作者,难道不应该站出来探个究竟吗?

而我们的柳大教授,却能够施施然地说出 “主动报备”、“央媒不动你乱动” 的胡话来,甚至还在后续与校方沟通中继续大放厥词:

孟子曾说到:

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这句堪比 “废话文学” 巅峰的话,其实说的是很严肃的问题:

人不可以没有羞耻,不知羞耻的那种羞耻,真是很无耻呀!

新闻准则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第 49 条明文规定:

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禁止利用新闻进行诽谤、破坏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煽动世界战争。

2019 年 12 月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直接提出 “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努力到一线、到现场采访核实”。

可见,“坚持到现场采访”恰好是新闻真实性的要求,也是新闻界所提倡的。柳教授说的 “任何时候,跨省采访都要提前报备” 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在重大突发新闻出现时,新闻记者采访要不要遵循一定的制度?

这是毫无疑问的。哪怕是 1789 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中也规定:

每个公民享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限制内,应对滥用自由负担责任。

小时候,我父亲是一家军工企业的职工,他的一名徒弟恰好在 “厂办” 专司保密工作,因而我对于记者采访需遵循的事项偶有耳闻。

例如他说到过: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职工与家属都有保守秘密的责任与义务。对于涉密级采访,记者需要以单位名义接洽有关部门,经过报备后协同采访。

这么严格的制度是出于两个原因:

1,因为外行,容易在采访过程中不自觉违背操作规定、容易影响现场工作进程。 2,因为对涉密的理解差异,记者容易在报道中不自觉地外泄有价值的信息。

有趣的是,说到间谍战,众人第一反应就是 007 之类的动作片。但事实上,间谍获得的绝大多数机密信息,都是通过现场采访、公开资料等方式收集到的。

从这个角度看,新闻记者在采访涉密事项时,遵循相应程序是完全有必要的。

但问题在于:

唐山打人事件涉及到了哪门子的国家机密?

而且在打人事件过去了 10 天之后,在众多媒体 “公布受害女子近况宜早不宜迟” 的敦促声中,唐山当地才于 6 月 21 日姗姗来迟地公布了相关信息,其中留下了众多疑点。例如:

① 嫌疑人陈某志曾在澳门赌场当叠码仔,而且处于 “行拘在逃” 状态。为何这次还能安然无恙地回唐山实施网络赌博洗钱违法交易?如果不是爆出打人事件,他的犯罪事实还会被发现吗?

② 经过司法部门与媒体解释,我们得知伤残鉴定标准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四名受害者被鉴定的 “轻伤(二级)” 其实对应着 “中度伤害的损伤”。但为什么嫌疑人在事件发生后两次去医院就诊并获得了所谓“中度伤势” 的证明,并被众多媒体广为引用传播?是不是试图影响法院对其的最终判决?

③ 根据警情通报的时间链,从当晚 2:41 报警到 3:09 分赶到现场,警方用了足足 28 分钟,远不是唐山民警谎称的 “接警后 5 分钟赶到”,甚至比救护车来得还晚——偏偏事发现场距离派出所最近距离仅仅 800 米。因此,当地警方的动作是否存在疑问?

④ 仅仅 10 天时间,打人的烧烤店就已经转让装修(另有说法是拆除)。请问现场证据都保存、取证完毕了吗?又有哪个商家这么头铁,急着在疫情 + 警情双重打击之下接手这家店铺的?

如果再加上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等 5 人被查”、“唐山市被摘除全国文明城市”… 等新闻,我们能明显感觉到:

有一个幽灵在当地盘旋,有一只看不见的大手在试图操控什么。

那么这时候,就更需要新闻工作者拿出 “现场有我,必有真相”的胆色,去追寻事件的来龙去脉,为社会秩序与法律事实提供依据;而不是优哉游哉地拿着当地的通报稿件,或者乞求所谓当地 “主管部门” 的报备而糊弄人。

欢乐英雄

至于柳教授所说的 “在央视记者都还没现身的特殊情况下…”,这里面包含的对权力等级的跪舔、对行政级别的痴迷,隔着屏幕都能闻出来。原因很简单:

哪怕是从常识角度,在发现真相、监督舆论等方面,央视记者与地方记者的责任与职业操守,应当是一样的,不存在 “你级别高才能说话” 的病态。

而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柳教授,缘何说出这种与社会认知相悖的言论?

最重要的一点是 “搏出位” 的侥幸心理。

“搏出位” 来自于香港八卦杂志,意思是:

以一种骇人听闻的方式,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公众的注目。

所不同的是,明星和狗仔队靠的是手艺与行为出位,而身为学者的她则靠的是头脑与审时度势。

例如柳教授这番 “体量有关部门” 的言论暗合 “以稳为主” 的旋律,也站对了有关部门 “大事化小” 的立场,因而能够给相关人员留下 “立场鲜明” 的印象。至于民众反应… 看起来似乎完全不重要,决定升迁的又不是后者嘛。

而对今年已经 52 岁的柳教授而言,在临近退休前博一下,成功了还有进步空间,没成功也不耽误退休,怎么都是划算的。

甚至于,这种 “会来事”、能处关系的本能,很可能与当年的现实存在吻合之处。例如:

冬天分带鱼的时候,人缘好的 “能人” 总能分到最宽的那一份儿。

然鹅,虽然世界上总有人愿意活得如虫豸一样,但我们的社会却从来不缺英雄。

2007 年,山西、河南等地不时出现 “黑砖窑奴役智力障碍人士工作” 的传闻,且陌生人(包括记者)根本进不了现场。为了揭示真相,河南电视台的记者崔松旺假扮智力障碍人士,连续半个月不洗澡,捡烟头、吃垃圾,就是为了被卖到黑窑厂干活。

结果,25 岁的崔记者如愿了:他被人贩子盯上,以 500 元的价格卖到黑砖窑。在冒着生命危险、饱受摧残的同时,他搜寻到了足够的证据。最终,以此拍摄的纪录片《智障奴工》成功上映,促成了三十多名智障奴工被解救。

在 2011 年 11 月 8 日的中国记者节上,崔松旺被授予 “中国正义人物奖”,以表彰他常人无法企及的勇气和职业精神

更令人钦佩的是,十多年后,已成为首席记者的崔松旺,却依然主持着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的暗访节目,关注民生和社会热点。他说:

(我的勇气来源于)我在阳光下等待,但他们不得不躲在黑暗中。

古龙有一部叫做《欢乐英雄》的武侠小说,里面说到:

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就是欢乐的。

但这份欢乐,却不在于多收了几条带鱼。

一点遐思

在所有的官方媒体中,我对于中新网(中国新闻网)是颇为关注的,因为它总能在不经意间展示出一些有温度、有原则的东西。

例如在唐山打人事件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 的背后故事当中,中新网在社评中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

公平正义不能只寄望于摄像头,更不能只寄望于汹涌的网络舆情。

在一定程度上,新闻工作者就如同 “有所为,有所不为” 的侠客,他们的价值,不在于娴熟的报道技巧,而在于 “虽千万人吾往矣” 的英雄气概。

至于在此过程中,面对复杂的情况与个人现实压力,普遍人 “难以多说真话” 的苦衷大家都能理解,但也请个别人士不要逆向开大,“少说假话”的原则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吧?

面对唐山事件,是精打细算为带鱼筹划,还是勇闯虎穴探寻真相?有时候,这个选择仅仅取决于当事人瞬间的使命感。

有意思的是,柳教授发出如此惊世骇俗的言论后,校方及专家学者纷纷辟谣,大意是:

柳教授虽然是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但她不是新闻专业的,其言论属于跨学科走穴,并没有丢新闻学界的脸。

那问题来了:

她丢的,是哪个学界的脸?

说起来,柳教授从事的民俗、非遗研究包罗万象,例如我就记得手艺人现场吹糖人、配钥匙的技艺。

不知道柳教授聚精会神旁观的时候,配钥匙的摊主会不会抬头看着她,认真地说:

请问… 您配吗?

欢迎参阅全文:

面对唐山事件,有急着分带鱼的教授,也有超然物外的英雄​mp.weixin.qq.com/s?__biz=Mzg2NjY2NjU3OQ==&mid=2247486814&idx=1&sn=ea4d0965409cd7188e3d68c1cd1bf72f&chksm=ce461c62f9319574a35a70a886caff2093529e92225886dd25aa0f21906dc8a34d0104252829&token=613374095&lang=zh_CN#rd​mp.weixin.qq.com/s?__biz=Mzg2NjY2NjU3OQ==&mid=2247486814&idx=1&sn=ea4d0965409cd7188e3d68c1cd1bf72f&chksm=ce461c62f9319574a35a70a886caff2093529e92225886dd25aa0f21906dc8a34d0104252829&token=613374095&lang=zh_C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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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deemer 发表

我说个重点吧。警察一般听说打架的事都不爱管,就是和稀泥。所以他听说有人打架 ,也是这个态度。估摸着快打完了 才过去的。一般过去双方都在的话就是和稀泥,互殴,双方赔钱完事。

现实就是这样。不光唐山这样,都如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美国警察的出警速度比,强多了!

知乎用户 bielifoow123 发表

之前好多人讨论,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躲起来报警。

这个事从上帝视角来看,太惨了!!

28 分钟跟恶徒们躲猫猫还来得及吗?报警也没啥用啊。

仅代表唐山地界,希望其他地方 110 靠谱,实在不行 120+119 一起打吧

为什么一开始要谎报出警时间?

知乎用户 礁中客 发表

后半夜凌晨快 3 点了正在睡觉被喊着出警,20 分钟出警没问题,警察也是人,换我也骂娘,至于说什么 5 分钟内必须出警的,大家能别装什么外宾了,派出所都严格这样怎么可能。还是查下警察是不是和黑社会有木有勾联,一般都是有的。

知乎用户 岳学东 发表

p 大点的事,热搜了 10 多天了,又是男女对立,又是人肉家属,

上一个热搜,人肉施暴者女儿,下面各种叫好,各种声音认为活该被网爆。咋了?株连九族写在法律哪页?

又是官方办事效率问题。

咋了?从小到大没看过打架的?

性质恶劣,有多恶劣?比龙哥反杀恶劣?还是比跳车女乘客恶劣?

一个轻伤刑事案件,破天判 3 年左右的事,弄的跟美国枪击案一样严重。

监控拍下来就是大事了?14 亿人,哪天没有个几十起这种事发生?因为打的是女人,就应该加重罪还是咋的!?

天天热搜,天天热搜。咋了?是白人警察又跪杀种族歧视了?

天津爆炸死 23 个人,热度都比这个低,这时候会说公道话,有同情心了吗?

有没有什么特殊群体在拱火,自己分辨!

知乎用户 性别对立学教授 发表

能理解但是不能原谅。

能理解是因为,各行各业都有这种 “时间长见得多了就松懈” 的现象,确实是人之常情。人不是机械,每个人都在犯这种错。

比如学车时候,驾校老师一定教过你 “每次上车前都要围着车转一圈观察”。但 99% 的人恐怕都做不到,人之常情。

比如我在发电厂工作过,要求进锅炉必须把长袖棉褂扎腰里,里面 40 多度的温度,扎起来热死个人,所以我也没见几个人真扎的。人之常情。

比如对基层民警,打架根本不叫个事,一天都能接几十单,时间长了自然会产生 “只要不打死打残就无所谓” 的心理,所以懈怠了,半小时才到,人之常情。等事儿闹大了,上头怪罪下来,第一反应是谎称自己按要求 5 分钟就到了,这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不能原谅。

因为确实有人开车不绕圈,一倒车放到一个小朋友,家长交警法院不会原谅他,那就是他全责。还有人不绕圈,开上高速爆胎,死一车,我们原谅他也没用,因为他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我还有个朋友不绕圈,一发动前面有个大石头,底盘刮烂,不管谁原谅他,修车钱也得自己掏(好吧这个朋友就是我)

确实我在翻厂里记录时,看到 20 年前有人在输煤机那没扎衣服,被卷到机器里变成了肉泥。我们原谅他也没用,反正他已经成肉泥了。

所以虽然半小时出警是 “人之常情”,但是出了事了,那责任和后果,就担着吧,很多这种“人之常情” 都不给你讲理的机会呢。

至于那种 “警察故意包庇” 的臆想就有点扯淡了。

警察接报警也只会听到 “有人打架”,他不到现场看录像,也不会知道是谁打了谁,谁占便宜谁吃亏。我们就假设他真有混混“朋友”,他也不知道打人的是不是“自己人”,说不定被暴揍的才是他“朋友” 呢。。。除非有人给他打电话招呼,但是我们都看到全程录像了 – 那几个混混并没有掏出电话。

警察要包庇,也会是事后包庇,不可能在没人报信的情况下,5 分钟内判断出 1.7 公里以外的打架事件,是谁打了谁,有没有自己人,然后决定出不出警。他要有这能耐,还会在派出所里呆着,早去国安了?

就算要当场包庇,正常的逻辑也是火速到现场当和事佬,看着点别打出人命,不打出人命就尽量大事化小。而不是立刻预知到这个事会在网上发酵,所以故意晚出警放人。

知乎用户 多元宇宙 发表

很正常,后半夜的话,即使去砸唐山市政府大门,10 分钟公安也到不了,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知乎用户 大任於斯 发表

关于出警的时间要求

各地均不相同 具体看当地警力的富裕程度 派出所的分布密度或者移动警务站的分布密度

像新疆和之前的西藏 一分钟内出警 依靠的是遍地的警务站 所以不可能复刻

便是警务站要求的也是街面一分钟 小区内三分钟

而一般来说 小区内的警也不可能三分钟 因为会存在 消防大门无法打开 保安开门拖拖拉拉 高层等电梯 报警报错单元报错楼层 等问题

好像扯远了

各地出警时间基本都是调研后定的 不会为难你 但也都是刚刚好 像 n 年前那都是半小时内 而近年来 时间是越来越快 一般是 5~10 分钟 很偏远或者警力很少的地区才会出现 10~20 分钟

而这个时间并不是追责的主要原因 具体要看你的行为

比如你是接到报警后火急火燎的收拾装备上车 赶往事发地

还是拖拖拉拉 问东问西 喊这个喊那个 人齐了以后慢悠悠的往过开

情况不同 处罚也不同 如果三分钟的路程花了半小时 但通过执法记录仪等可以复原你的行动 证明你没有拖拉 确实事出有因 那你半小时也没人能追你的责

如果十分钟的路程,你 7 分钟到,但后面发现你其实可以 5 分钟到,你在中途因为无关琐事拖延了时间,你也会被追责

再看本案,时间属于一个交通畅通的时间段,路程也并非很远,28 分钟如果不存在刻意拖延,只能说明平常练少了,懒散惯了,懵了。

我不知道他的时间花在了喊人,找装备上,还是什么其他原因。但这 28 分钟基本没得洗,守护解放西 (长沙)还有巡逻现场实录 (上海)等警务纪录片甚至是抖音的孝警阿特的视频都可以让群众对于公安出警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不管派出所多忙,都会有一个值班备勤专门处理突发事件的巡组,专门出警不干其他,基本就是对讲机一响直接奔赴现场。

这件事初期过后我已经懒得了解了,只知道现在走到追责这一步,好像听说还面对采访镜头撒谎了?

互殴的大范围认定,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的高认定标准让现在的人都不敢随便动手,将自己出气的手段和维护利益的权利寄托给了公安民警,可民警如果到场晚了民众的利益谁来保证,没人没钱没装备都不是原因,那身警服就是一个最起码的武器,震慑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哪怕你骑个自行车过去站那喊我是警察快停止你们的行为也算是尽职尽责了

没得洗,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点才好,彻底把蛀虫都扫出去

知乎用户 独行​ 发表

说谎不好,尤其谎言还暴露了。

大家都知道某人说谎了,那么以后这人再说什么大家就打个问号了。

当然有人平常横惯了,会觉得自己说什么是什么,指鹿为马也没人反对。

是这样的,可是当说什么大家都不信了,说什么还管用吗?

这事很严重,但更严重的是:大家让渡了防卫权,结果到事上发现指望不上。

现在看了新闻大家都知道牠说谎了,也都知道牠误人误事,现在这个说谎的已经是个 “不可接触者” 了。

在印度,法律上早就废除了种姓制度,但这不妨碍大家对某些事的看法。不可接触者的影子碰到你了都得回家洗澡去。

牠不服可以去找判定牠说谎的人去申诉。

知乎用户 Jacob 发表

别 28 分钟了,发生这事多少天了,新闻发布会开了没,蜗牛行动有没进展?

知乎用户 莎尔拉汀 发表

我曾经在一个城市,电梯里遇到个男的,按住开门键霸着电梯不走,因为电梯里就我跟他两个人,我说要么你让我先走吧,我有点着急赶时间,这个人就对我破口大骂,还推搡了我一下,我想那好我走吧,我就从电梯出来走消防楼梯,结果这个男的一直跟在我后面追我,我已经走了两三层楼还在跟着我,边追边骂,我就只好在楼梯间打 110 很大声的报警,110 告诉我就在楼梯间别动警察跟我联系。

结果,我这辈子都没有等到任何当地的警察联系我。好几天以后还收到一条调查短信问我对接警是否满意,我回复不满意,原因根本没出警,从那以后也再也没有下文。

这个地方不是唐山,但是对我来说,在这个地方遇到了我人生中 90% 以上跟这次报警一样让人作呕的事情,只能说,远离 xx,否则会变得不幸,一个连警察都没法相信的地方,多说无益了,一生黑

我这辈子一共报过两次警,另外一次在另一个城市,为了赶晨练,早上五点半打了一辆车,当天零下十七度,司机突然把窗户大开,因为真的很冷,我说师傅把窗关上吧,司机也是对我破口大骂,但是他骂得似乎跟我并没有什么关系,我反而觉得他像酒驾或者吸什么了,就很害怕,要求司机停车,我要下车,但是司机飙了两个路口,我没办法只能不停的拍门要求他停车,好不容易停车下来我开门下车了,司机居然抛车来追我,我也打了 110,他看我打 110 了,就回车上开走。不到两分钟就有个警察打电话给我,我说那个司机已经走了我没事,警察说那你也要等我一下,因为这个出警在我这里有个派单我必须要到现场处理的,我马上过来。我说好,大概五分钟以后警察就开着车来了,记了我的身份证号码和电话,是他们那个手持设备里的单子,处理好以后告诉我可以走了。过了两三天我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问我可以去做个笔录吗,我就问什么事情呀,派出所告诉我当天那个滴滴司机去他们那自首了,说确实辱骂乘客了,还下车追了,希望派出所能宽大处理他。两次警察都反复跟我确认司机有没有打我,我也很清楚的说没有实质性的肢体接触。然后两次警察也跟我念叨了一堆滴滴有录音,如果有什么司机过分的情况不要正面冲突,先自己保证安全再跟滴滴投诉之类的。那次我觉得警察也挺不容易的,而且只要有报警必须处理,真的只能说我希望警察都能是这样的吧,虽说是普通人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是给民众带来安全感的差别是真的非常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别人那里保存来的,真假不明

知乎用户 失疯 发表

从比派出所远 1 公里的店点一份外卖到事发烧烤店是 30 分钟。

骑手可以把工作人员捎上带来现场,给骑手发个红包应该还能加急。

不要替 28 分钟找借口了,挨打就要立正。

知乎用户 没蜡 发表

唐山打人事件这警接的,只能用武林外传来回应了。

知乎用户 ejoywu 发表

亲眼见识过喝到半夜打架的。

仲夏夜半夜一点多,亲戚家楼下饭店相邻两大桌的声音越来越高,楼上关着窗户都不行了,终于一桌一个老哥吼了一嗓子小声点,另一桌说你们小声点,对吵开打,有人报警。十分钟,大老远看见巡警车开着闪灯过来,减速等到了红灯,变绿灯开始拉警笛,靠边停好两个警察下来维稳,先问有伤重的没,再要求别吵一边出一个人说什么事,两边都不服气一定要个说法,警察同志说那就别动等我叫增援,快二十分钟,来了辆福田,一车拉走。

第二天亲戚说起来楼下老板吐槽,警察最烦这种喝多了打架的,正亢奋呢,特不好控制,一辆警车一般两个人,能打起来最起码五个人,车到了人没散多半得叫增援,能拉回所里,一个派出所都别想安静,接茬吵架的,疯狂乱蹦的,吐的哪儿都是的… 所以一般都是快到了就闪灯拉笛,能让自己散了最好。昨天那两桌都是楞头,看见人家警察到还不赶快跑,都说了互相不能解决就只能到所里解决了,还老老实实站那儿等增援来,拉到所里就事多了,人家忙一宿还得写报告肯定得挨个问问,有多少人经得住查,问出来啥那就纯是没事找事了…

所以唐山这个警察一听烧烤摊凌晨打架压着时间去想给自己省事是能想明白的,但是当着电视台说谎太过猪头,闹这么大,中央电视台摄像机对着还敢胡眦,纯作死没得救。

知乎用户 逯琰 发表

抓了么订单已超时,请及时处理

知乎用户 张昊 发表

关键问题不是接警后 28 分钟警察赶到现场,而是唐山民警谎称 5 分钟赶到的神速操作。

事情一闹开来,怕担责任,就开始放卫星、出奇迹了,再也不实事求是了。

要是普通人谎报恐怕现在已经被行政拘留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该唐山民警刑事责任估计够不上,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1. 警告,6 个月; 2. 记过,12 个月; 3. 记大过,18 个月; 4. 降级、撤职,24 个月。

知乎用户 云风 发表

新疆阿克苏,说要求一分半到现场。我早五点跑步天全黑。基本警车是 500 米就一辆,它慢慢开,看到下一辆车就开回去。警察好辛苦啊。街道电线杆有牌,派上有号码,报警直接报号码就可以了。我看不用一分半,一分钟最多了。估计把转电话的时间都算上了。

知乎用户 哎呀妈妈啊​ 发表

先说结论,出警民警可能被开除甚至面临刑罚。

首先,看原因为什么要撒谎

根据,公安部《110 报警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在市区,必须 5 分钟内到达现场; 在郊区,必须 1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内容,分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置。

因此行政法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到案发现场,本案案发地点在市区,警察在 30 分钟内才到,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范。因此他希望撒谎来隐瞒这个事实,来掩盖自己的过失。

第二,那么后果是什么

一、没有按时到案发地点

1、内部处罚

根据《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五十四条 110 接处警民警违反本规则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所以警察内部受到行政处分,根据《行政监察法》第 42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 、开除行政处分。

而本案影响巨大,后果严重,应当处于降级、撤职和开出的范围内

2、法律方面

(1)玩忽职守罪

根据《刑罚》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如果监察委调查认定因民警的过晚出警导致了被害人受伤加重,利益损失扩大,会触犯上述罪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定罪不处罚。

3、国家赔偿

他的行为可能导致国家赔偿。

《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不仅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侵权行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因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救助群众,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同样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参考案例《张美华等五人诉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行政不作为赔偿案》来源,最高人民公报
基本案情
2006 年 3 月 3 日凌晨 3 时许,被害人刘伟洲路过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桥南伯阳路农行储蓄所门前时,遭到罪犯苏福堂、吴利强、佟彬的拦路抢劫。刘伟洲被刺伤后喊叫求救,个体司机胡某、美容中心经理梁某听到呼救后,先后用手机于 4 时 02 分、4 时 13 分、4 时 20 分三次拨打 “110” 电话报警,“110” 值班人员让给 “120” 打电话,“120”让给 “110” 打电话。梁某于 4 时 24 分 20 秒(时长 79 秒)再次给 “110” 打电话报警后,“110”值班接警人员于 6 时 23 分 35 秒电话指令桥南派出所出警。此时被害人刘伟洲因失血过多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伟洲系被他人持锐器刺破股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3 月 23 日作出(2007)麦刑初字第 4 号刑事判决,认定麦积分局 “110” 值班民警高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高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天刑一初字第 24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苏福堂、吴得强、佟彬赔偿刘伟洲相应的死亡赔偿金等。在民事判决执行中,因被告人苏福堂已被执行死刑,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告人吴利强、佟彬服刑前靠父母养活,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8 年 6 月 3 日以(2008)天执字第 29 号民事裁定终结执行。被害人刘伟洲的近亲属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五人于 2009 年 1 月 16 日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该局作出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张美华等五人遂以该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刘伟洲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498640 元,被扶养人生活费 26959.95 元。
裁判结果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本案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的 20% 份额。故判决:一、由该局按照 2008 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9229 元 ×20 倍 ×20% 的标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张美华等五人赔偿刘伟洲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116916 元;二、驳回张美华等五人关于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张美华等五人认为判决以 20% 承担赔偿责任太少、被告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则认为不应予以赔偿,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达成调解协议:一、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在 2014 年 6 月 10 前一次性给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支付刘伟洲死亡赔偿金 20 万元。二、张美华、刘宇、刘沛、刘忠议、张凤仙放弃要求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刘伟洲丧葬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公安机关因未及时出警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争议。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失职要问责, 侵权要赔偿, 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基本要求。《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不仅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侵权行为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因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救助群众,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同样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害人刘伟洲的不幸死亡系因他人犯罪所导致,但公安机关也存在违法拖延出警、未及时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赔偿案件可以调解,本案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行政赔偿调解书,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有利于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面只是一种猜测,因为是否需要赔偿判断会更加严格,要考虑殴打时间,跟警察未按照规定到达地点和伤情加重没有关系,本案受害人受伤程度,等各方面更加严格的考虑,我认为其实国家赔偿概率不是很大。

二、撒谎行为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以及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因此,本案中,民警撒谎行为明显违反了警察纪律,应当接受行政处分,与上面的行为应当共同处罚,而不属于竞合的情况。

综上,警察因为担心受到处罚撒谎,又因为撒谎会受到更重处罚,很有可能开除甚至受到刑罚。

知乎用户 之乎者也 发表

一些时间线的梳理:

6 月 10 日下午,有用户在微博发布视频《唐山某路烧烤店,男生耍流氓未果,随即动手打人》引发社会关注。视频监控画面显示,6 月 10 日凌晨 2 时 40 分许,唐山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对正在用餐一名女性进行骚扰,随后殴打对方。与该男子同行的多人参与殴打,并将受害人拖至店外,继续殴打。

6 月 10 日 17 时许,唐山市委政法委书记回应媒体称,嫌疑人已锁定,正抓捕。

6 月 10 日 17 时 50 分,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官微发布第一份通报称,该案为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已锁定嫌疑人,正实施抓捕。

6 月 10 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强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回头看”。

6 月 10 日 23 时 46 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二份通报称,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刘某被抓获,二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两名受伤女子在医院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

6 月 11 日 5 时 15 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三份通报称,6 月 11 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市公安部门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6 月 11 日 11 时 23 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四份通报称,在江苏警方的支持配合下,于当日上午将陈某亮、马某齐等三名涉案人员在某检查站抓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正全力抓捕中。

6 月 11 日 14 时 26 分,路北公安分局官微发布第五份通报称,当日下午,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将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沈某俊抓获。至此,该案 9 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6 月 11 日 22 时 53 分,廊坊公安网络发言人发布通报称,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内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我局将严格依法办理,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知乎用户 摸鱼冲浪小达人​ 发表

你觉得用十几天的压热搜就能大事化小?毁容了叫轻伤,几个几百斤的大汉在你脑袋上跳叫轻伤,用啤酒瓶碎渣怼脸砸头叫轻伤,看看那条巷子里的血滩叫轻伤?

进了 icu 的人

相信看过视频的人都知道(还要记得巷子里的血迹噢),这么打人只算个轻伤的话,那么岂不是以后殴打事件都不用在牢里吃顿饭?

还有,网传的受害人已亡的消息难道是空玄来风吗,到现在为止,关于受害人相关的亲人朋友呢,到底是保护隐私还是畏惧黑白两道呢

网传陈 xx 在逃跑时摔了一跤被判定为中伤,这个也是我没想到的(网传)

好好修补这个大篓子吧,究竟到底打成怎么样了才使唐山黑社会伙伙逃离省外,他们做的太多太多,这次逃跑到底是舆论压力还是人真的严重会被判的严重呢

这个轻伤,轻微伤我妥妥不信,官方的一字一眼掺了多少的虚假看不清。我只知道如果这次不彻彻底底清楚,中国将从多个方面从内之外的 “腐” 掉,还记得西方和平演变吗,文化渗透政治干扰吗?现在的年轻人的引以为傲的安全感收到松动。多个方面多个省,一点一线,一面的窟窿密密麻麻装不下的时候,才是那些所谓在内的人思考的时候。而现在保不齐因为内的忽视和敷衍,将加快进程 。

漂亮国的野心很大很大,他们是可以多个角度攻击的,他们的手段是可以无奇不用的。我希望大家也多读读漂亮国的 “成就史事”,再来想想在这些腐败,贪污,包庇,剥削,私权,甚至出卖国家机密的那些人中有多少漂亮国的。

这个雷霆活动拖一分钟不坚决不受到限制实施的话,人民的期望就少一分。我认为,在现在还有铲除不了的地头蛇的话,我们确实窝囊,更何况是一个惊动全球唐山事件后的黑团体呢,到底有多大呢,团体的头是房地产公司的还是公安局副局长?真是讽刺啊,距离事件发生过去十多天,连受害者的发言一句也未有,在掩盖什么?一句话也没有难道还未睁眼?还是被控制了,被谁控制了?是黑的还是白的?

可惜可惜,前人全民族战,后人自相残杀,一腔热血如今可犹在?凭何寻,千里迢迢之外,平行的五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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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补一个

其实轻伤二级也挺严重的……

知乎用户 云三七​ 发表

中国 14 亿人,只有区区 130 万公安

其中大多集中在一线城市,还有大量不是外勤

可能 5 分钟就都能赶到吗

想解决问题,就要先看到问题的根源,基层警察真的很难,没人又没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问题真正的根源在于财政预算的分配体系,用于警力配置的预算太少了,甚至用于民生的预算都整体太少了

民生问题自然无法解决,从来没有不花钱光喊口号就能解决的问题

财政收入既然取之于民,就必然优先用之于民

如果不够,就必须遵从攘外必先安内的原则,违背者也都收到了历史的惩罚

知乎用户 henry 发表

5 分钟的路用了 28 分钟,接受最官方的央视采访还说大谎!以后谁再和我说我们国家安全,我直接 HETUI!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们大学体育课体能达标成绩是 12 分钟男的 2400 女的 2000。

28 分钟,1700 米,用李云龙的话说,就是 “哪怕是个娘们都跑个来回了”。

哦对,忘了说,派出所还有警车。

PS,我对 ga 系统一直没好感,老家的就不说了,各种乱事见怪不怪了。经济落后的小地方嘛,不规范也很正常。结果后来在杭州被人找亲戚查了我的开房记录,从此对这个系统彻底失望。即便是经济水平最好的地区,基层警务人员依旧可以随便侵犯公民隐私。为了家里孩子争风吃醋就可以知法犯法,那当别人行贿的时候 ta 能干出什么事来我想都不敢想。

PS,我不是对所有警务人员失望,相反我认识不少这个系统的人,有些人,比如一个干缉毒的姐姐,简直是活菩萨。当然有些人也很烂。真正让我失望的是这个能让那些烂人过得比好人好很多的系统。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正常,人生第一次报警就在唐山,结果报警后十多分钟问要不要出警,不需要出警我干嘛报警啊

知乎用户 涂落尘埃 发表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人、上班族、学生 遇到这种情况

跑路跑路!!!跑路!!

不要相信任何人什么警察会在第一时间过来的,什么他不敢动重手打死你的,无数次的教训告诉你,你自己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相信别人就是把你的命给别人,不要去赌别人的节操。

就好像这次事件,人民把安全交给了警察,警察 30 分钟后才散步到达,看看没人就撤了,本质上就是那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给了一个不值得相信的人呗

知乎用户 无聊死了 发表

客观评价,不偏任何一方,就事论事

在基层值过班的都明白基层处理事儿是个什么情况,28 分钟,我觉得可以说得过去,撒谎肯定是不对的,这个是硬伤。晚上出警磨磨唧唧不是个个案,任何部门都没有派所快。

不要把任何警察当做超人

知乎用户 大毛 发表

我的评价是不如 xj 出警快,如果真的黑到根里,整治措施建议学 xj

知乎用户 止水 发表

有幸在新疆见过收费站路口因车辆抢道引起的碰擦,口角斗殴,相隔 300 米的检查站民警扛着盾牌警棍飞奔过来的场景,警察有男有女,还有民警因为跑太快摔倒又爬起来接着跑。从有人叫喊到双方都被控制趴地上总共用时不到 2 分钟,我排队过站费用还没交完……

知乎用户 Yohahaha 发表

撒谎不太好,但是小混混打架这事,警察都去的晚。你们两伙打架,刚开始推搡警察就去了,你拿什么抓人家。这不白跑一趟?

等打一半,打完了,再去。没劲跑,还有带伤,这不该抓抓,该赔钱赔钱

知乎用户 勃不起 发表

接警后 28 分钟到是客观事实

由于突发事件 28 分钟到,我们不难推导出三种情况

第一,确有其事且不可抗力,可以理解

第二,无中生有,纯粹是出警态度不积极

第三,确有其事,但是这个突发事件的突发是出警人员与设事人员关系

如果不是由于突发事件 28 分钟到

我们不难推导出一种情况

同样是无中生有,纯粹是出警态度不积极

但如果加入了 5 分钟到,那就是截然不同的事情了。

28 分钟,谎称 5 分钟

那么就只有三种情况

第一,有突发事件,但他怕被问责,所以谎称

第二,没有突发事件,纯粹是态度不积极,结果到了现场发现事态严重程度远超乎自己想象,怕被问责,所以谎称

第三,有突发事件,但是这个突发事件的突发是出警人员与设事人员关系

首先,第一二种情况,如果我是调查人员,基本就忽略了,因为目前的事态之恶劣,已经不是一句有突发事件可以让民众接受得了,不管有没有突发事件,接警人员滚蛋已经是必然的了。

那很显然,现在留给这个警察无非就是两种结果,一个是滚,一个是坐牢。

从目前来看,大概率是坐牢

知乎用户 全星纪元 发表

其实,

警察分两种

一种是年轻的警察,是为了处理事情,而去处理。

所以这批警察,很累。

没错,在基层,用心工作的人,真的非常累。

薪资低的可怕。

还有一种,不是为了事情而去处理。

而是为了一些东西,比如烟等等,

也有一些人每天这么处理,早就烦透了,什么人民至上,我只想赶紧处理,下面还有另外一个。

你们是明白了吧。

周永康毒瘤已经除了,他的影响,也要不断清楚。

连根都要拔出来。

影响太恶劣了。

这就是为什么反复强调,清楚毒瘤的影响。

最核心的

如何给警察减负?

什么情况之下,可以报警?

生活中只有这 7 件事才可拨 110,其他的都不归 110 受理和管辖: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现实的情况是,大事小事,吵个架都要报警

非要警察过来协商。

没有办法,不出警也不行,然后一群领导讲话。

要维稳。

要提高满意率。

要提高治安。

然后下面的警察,开始忙忙碌碌。

如何在高强度下,提高警察的福利待遇。

如何在现有情况之下,回应民众的诉求和解决方法。

如何高效,区别的解决人民群众的日益复杂的需求和期望。

处理各种简单或者是复杂的问题。

完全靠警察可能吗?

警察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吗?

我们真的需要好好思考。

知乎用户 老徐聊聊退公会 发表

我小时候住县城,县城里面有一所高中,里面都是些地痞流氓,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

2011 年,我弟弟出生的医院在这所高中对面,我去医院看望,准备出医院大门的时候,门外就听到好多人在喊。一看,两三个人被三辆面包车下来的十几个人拿刀砍,虽然很小,但是我到今天还记得那个画面。

砍完之后,他们坐上面包车扬长而去,地上两个人倒在血泊里,附近的小卖铺老板正在报警。

我沿着路往家走,应该大概走了快 20 分钟(现在的我,根据路程估算的),到了县 zf 大楼的门口,看到一辆警车在慢慢悠悠的等着红绿灯,如果那两个人被砍的严重,估计到了血都流干了。

事实上,这种紧急情况,警车是不需要等红绿灯的。

知乎用户 卷卷心 发表

知乎用户 我的新名字 发表

28 分钟不是挺快的么,我觉得我们这里如果打 911 的话,估计 28 分钟警察才穿好衣服出门……

知乎用户 闪开 发表

某年夏天,晚上在外头遛食,看见一人躺路边上不出声也不动,瞧着有点慎得慌还有点儿影响市容。

旁边也偶有人路过,看看也就绕着走了,但我正好那天闲着没事于是打了 110,从接警到出警再到警车找不着位置打电话找我沟通,最后到场的时候我在原地呆了大约也有二三十分钟吧……

确认报警人身份(让我拿出身份证记录了下),然后几位民警同志把路边那哥们架到警车上带走了…… 看那意思像是喝多了?

具体到唐山这事儿,报警的那女的也不认识打人的是谁,接警的就更不知道了,说警方包庇打人的故意晚到这点很难解释的通…… 像是一般治安案件,尤其类似半夜里喝酒的人打起来之类常见治安案件,实在也不能指望警方到的有多快:

警方接到报案并记录(到底什么情况请讲清楚一点)、把案件下发到邻近分局、相关负责人再把任务交待给警员、警员出门(可能一边出门还得一边抱怨两句 “又有酒鬼打起来了”)、上警车开上八百米到达现场(这种案子连可能警灯都不会用)…… 顺利的话十分钟到十五分钟能到就算快的了吧,五分钟到达现场你怕是得从警员出分局上车开始算。

知乎用户 Crowznn 发表

我们工作中都想划水,生活中都想别人不划水,

双标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以我偶尔跑步的经历,一公里 6 分配,慢一点的话,7 分钟可以到!

知乎用户 Chung 小建 发表

如果真的是 28 分钟到场,倒是可以接受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来说一个故事吧,从前有个村里的小孩因为学校路途遥远,所以天没亮就要早起上学。他每天都会路过一个牛棚,牛棚里有一头老牛,小孩看到上学的时候牛在睡觉,晚上放学的时候牛还在睡觉,于是他向神仙许愿:“神仙神仙,请把我变成那头老牛吧,起早贪黑的上学太辛苦了,我也想天天躺着。” 天上的神仙听到了他的祈求,把他变成了那头老牛。变成一头牛后他才发现,当他坐在学校学习的时候,老牛却在火辣的太阳下拖着沉重的犁。

其实可以总结为一个词 – 管中窥豹,回到事件本身,唐山民警将近半小时才赶到 800 米外的事发现场该不该被群众批评?当然应该,该行为既违反了规章制度又造成了巨大的负面舆论,受到群众批评理所应当。是否因此时事就能判断该民警平时工作懒散成性,消极怠工?是也不是,说是是因为普通群众不一定能深入了解民警工作,只能从爆炸的舆情中被动接受信息,也不能要求普通群众能自发了解相关情况,所以普通群众有此推断合情合理,有关部门需要继续公布信息缓解舆情;说不是是因为还有许多信息缺失,我们不知道该派出所是因何导致出警不及时的情况,毕竟不能要求一个人同时经营着三个人流量大的早点店并能达到客人随叫随到的境界;当然,我们也需要看到问题的所在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法,如果是一线警力不足导致,是否可以通过扩招增加基层警力,优化执法流程在接警环节将警情细分,优化警力配置,或者从技术层面优化 110 报警机制,开放视频报警功能,通过大数据 AI 判断和接警员有机结合,最终实现有警必接,出警必迅。最后,我们是否能因此事判断所有民警都是吃着空饷,拿着黑钱,用着特权呢?当然大可不必,这种情况有一个形容词非常贴切 – 二极管,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高举键盘,以自身浅薄的认知,以没头脑为内核,用不高兴做旗帜无限发散,凡是反对自身观点的都是敌人,凡是持不同意见的都是敌人,凡是有自我思考能力的都是敌人,对于有这样想法的人,大可去变一头牛亲身体会一下,偏远地区的基层民警非常好考,真的 [爱]。

知乎用户 黄晓宇 发表

不错了 ,不出警才是常态 …

知乎用户 Yzk86 发表

湖南省图书馆的墙壁上,挂有一张世界大地图,我每天经过那里,总是站着看一看。世界既大,人就一定特别多。这样多的人怎样过生活,难道不值得我们注意吗?从韶山冲的情形来看,那里的人大都过着痛苦的生活,不是挨饿,就是挨冻。有无钱治病看着病死的;还有家庭里、乡邻间,为着大大小小的纠纷,吵嘴、打架,闹得鸡犬不宁,甚至弄得投塘、吊颈的;至于没有书读,做一世睁眼瞎子的就更多了。在韶山冲里,我就没有看见几个生活过得快活的人。韶山冲的情形是这样,全湘潭县、全湖南省、全中国、全世界的情形,恐怕也差不多!我真怀疑,人生在世间,难道都注定要过痛苦的生活吗?决不!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这是制度不好,政治不好,是因为世界上存在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所以使世界大多数的人都陷入痛苦的深潭。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是不应该永远存在的,是应该彻底推翻、彻底改造的!”

知乎用户 无缘的缘分 发表

28 分钟不合理但合情

看了机场路派出所到事发地的距离 1.8 公里 5 分钟车程 客观上能和第一次所说 2:41 接到电话 2:46 赶到对应 但实际上到达时间是 3:09 花了 28 分钟

想想其实也能理解 5 分钟只是开车在路上的时间 电话打到指挥中心中心通知给最近派出所 安排具体值班民警 还需要挨个通知辅警 大半夜也不可能所有人都是整装待发就等着出警 就算是值班的打个盹也正常 收拾东西带上装备 下楼集合开上车 中间拉磨个十分钟 再者 不排除他们有有意放缓速度等打完架再去处理的心思 凌晨地摊喝酒喝多斗殴的比较常见 警察一般也不愿意和这些人推搡 之前我家楼下晚上两伙人吃完饭出来起冲突 正好附近一个巡警看见过来制止 一个大哥模样的就直接把巡警推开晾那儿了 所以在没提前预料到会发生这么恶劣的事情前 警察 “晃晃悠悠” 等结束再过去处理的可能性更大 包括再之前晚上朋友打车因为一点纠纷报警 五分钟之后自己协商完又打 110 要取消 听语气那边人家根本就还没通知出警呢 警力有限 很多时候警察也是会先等等看这些他们看来 “鸡毛蒜皮” 的事能否自行解决 说句不好听的就是能省点事的谁也不想麻烦

我不太清楚派出所出警到底有什么细则要求 诸如多少分钟以内 之前还有人传五六点才出警云云 现在看来 28 分钟出警虽然远远称不上高效 但也不大会是派出所在故意拖延或者包庇罪犯 不过 5 分钟这个言论明显是作秀邀功的成分居多 以在公众面前显示该所的高效率和高重视 这种不实事求是避过邀功的回答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态度问题 更遑称在公众面前造成的不良影响了

知乎用户 明河鉴影​ 发表

注意不是骚扰,是性骚扰。

知乎用户 美清风 发表

斗地主还没打完呗,这才是生活真相。

一般小地方衙门捕快都这样,随便拖时间是常态,一线城市出警快也是市中心区域。

有赶到现场就很好了,三线城市直接开车去医院了。

警察只是一种职业,他们被赋予的各种属性都是小学老师教的。警察也是常人,有贪婪 / 恐惧 / 怯懦…… 也会审时度势,也会趋利避害。任何职业都有好有坏,28 分钟是正常,28 年破不了案也是正常。

三十年前拜佛求仙的人们,今天信主义信媒体信大佬。假设把出警时间调整到 30 分钟,他们还提前两分钟呢,何况类似事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靠谁都没用,大家都是拿工资做事,都是小齿轮而已。谁设的局,谁说了算。射程之内就是真相。

知乎用户 索马里小海盗​ 发表

盯着下面倒霉蛋摸鱼员工干嘛,虽然也是玩忽职守,怎么也要先把上面的挖点吧,小鱼小虾这么多,啥时候捞的完

知乎用户 暗血羽​ 发表

所以有个疑问:遇到什么事可以指望警察?

知乎用户 玩完了 发表

正义正常迟到一会而已,没缺席

知乎用户 hhlp 发表

不吹不黑,唐山这件事里的出警速度够快了,不仅仅是够,而且是相当快,可以说目前为止警察能够达到的最快速度

毕竟,时间流速明显不一样的情况,仅发生在高速运动状态下,相信他们也是沿直线距离出的警,但选了另一个方向,绕地球另一边过去的,建议严查怎么做到的

知乎用户 RTX 6090 发表

28 分钟晚不晚,从第一次没说实话就应该能看出答案了。

知乎用户 暮年野鹤 发表

除非是杀人放火、紧急命令,一般事情警察出警都是慢悠悠的,你去报警他也是能推就推,我家一栋楼的一个一楼,被盗了三回,但是是很久以前了,那时候没有移动支付,到年关了大家都会取现金,小偷也开始忙活了,但他每次报警,警察都得半个小时以上才能来,警察局就在我们院里(国企职工住宿区),也就一公里路,我走过去撑死也就十几分钟,开个车五分钟咋的都到了,想也知道,小偷也肯定是抓不着了,后来我家养条狗,土狗看家,那一栋楼它都看着,有陌生人进它会叫,那个一楼的叔叔特别感慨的说了一句,这不比警察强多了。

还有一回是我单位小妹微信被人骗钱了,就是微商骗的,警察先让她找工商,小妹说对方就是骗钱要找警察,警察就问这个事情是发生在哪的,因为我们工作地点和小妹家不在一个区,发生在哪里就找哪里,警察一开始推脱,因为网络被骗钱这事说在哪都行,让她去找她居住地的警察,小妹不干啊,警察又开始推,大概意思就是这个钱找不回来了 balabala,让她别麻烦了,给小妹气的在那哭,最后才勉强打个电话,也没立案,钱也没要回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出警速度慢可以理解,但是不应该骗人,这样显得有欲盖弥彰之嫌

知乎用户 左右 发表

正常,见多了

知乎用户 江疏影我们分手吧 发表

看到答案里,评论里各路洗警察的,乃至知乎好警察出来亲自洗地的,简直毫无廉耻。路北区涉事派出所那些警察都抓了啊,你站他们,是不是你平时的所作所为,跟这些恶警也是一模一样?你与他们同病相怜,还是兔死狐悲?

知乎用户 北方乔木 发表

这个出警速度堪比闪电了,对,就疯狂动物城那个闪电

说一下个人的真实报警经历:

去年某晚在上海某小区附近饭店吃饭时,遇到一次熟人间酒后言语不和导致的斗殴,两个人在聚餐后于饭店门口发生了冲突,导致一起吃饭的七八个人乱在一起,帮忙的帮忙,拉架的拉架,场面非常混乱,有人流血有人衣服被撕烂,引来很多旁观群众。

为了避免事情伤及更多的人,作为良好市民的我当时就果断报警了,110 接警电话沟通迅速而清晰,向我了解了事发位置与涉及人数以及是否持有武器等,并回复警察马上就到。

挂了电话大概 3-4 分钟,一辆写着联勤的警车就拉着警笛呼啸而至了,开始把冲突双方隔离开,并调出饭店监控录像并向酒店老板了解情况,因为斗殴人员酒后情绪都非常激动仍在互喷并试图打斗,两个警务人员有点控制不住,不一会又来了一辆警车和一辆特警巡逻车,一时间将近 10 几位民警 + 特警,之前还激动互骂的人都冷静了。。。最后警察就把涉及的人员都用警车带走了

我觉得如果唐山能有上海这种出警效率,这帮家伙连骚扰女性都不敢,更不用说丧心病狂的打人了吧

知乎用户 电饭猫 发表

中国自古以来有按闹分配的传统,不是老百姓喜欢闹不守规矩,而是他们知道守规矩分配的时候会吃亏,刺儿头更有统战价值。

唐山这个事儿,平时最好的结果就是定性为互殴,看监控女的先拿酒瓶爆头,男的去鉴定个轻伤二级,女的甚至会被刑拘,赔了钱档案还黑了。这是基层的常态,洗地的就别拿北上广某些典范区来举例了,北上广也有大堆的城乡结合部以及 “中等地区”。

回到这个问题,我等屁民咋办呢?一样出事儿后运气足够好,能上热搜吧。

新时代最牛逼的技能,上热搜!

知乎用户 第四次注册 发表

众所周知,一唐 = 北京时间六分钟

知乎用户 猿大侠 发表

五分钟那是参考答案,28 分钟才是日常

我曾经报过一次警,警察就在小区不到五百米,都用了 20 分钟才有人来

估计就所长打的电话估计都要十分钟才能到。

知乎用户 孤儿院剑圣莉莉娅 发表

根据相对论,时间流速不同

知乎用户 sans​ 发表

风头过不去所以抓些小鱼小虾是吗?有意思

知乎用户 上上签吖 发表

别问了,别问了,我们还是关注下怪灵今天吃什么吧!新航母下水了,厉害了我的国!美国油价涨的民不聊生,美国人多惨呀!

知乎用户 迷失 发表

可以再看看现场视频,有没有涉案人员也打了电话呢?

知乎用户 幽长吉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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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小橙子 发表

这个警察没毛病吧,报过警的都知道

知乎用户 我爱 996 发表

蛇鼠一窝

知乎用户 莎啦啦 发表

作为一个打过两次 110 的。

而且我们只是简单的纠纷。

一次不到 10 分钟,一次不超过 15 分钟

28 分钟简直扯淡。

更何况这个案子是很明显严重的治安案件。

就算警察不清楚具体情况。

报警至少也该知道是聚众斗殴起步。

结果 28 分钟才到。

是觉得打架打不死人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感觉每个地方都会有这样的 “地头蛇”,可能在“唐山打人事件” 在网络上发酵引发舆论之前,这样的事情在这些警察眼里是司空见惯的,处理的方式也一直是这样的状态,只是没有曝光出来罢了。

执法人员以这样的态度对待工作、对待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手握权力而不为民做主,这样的警察是真的拉跨,他们是忘了自己的初心使命吗?已经沦落为 “蛀虫” 了吗?对待工作消极懈怠,遇事”缩边边“,真是愧对他们身上的警徽。

所谓 “在其职,谋其责”,做不到就不要当警察嘛,当了警察又不能够履行职责,还拿着国家的工资干嘛?

知乎用户 洒脱小鱼 omg 发表

报过警的绝大部分对他们都没有好感,对他们的好感仅限影视作品中,现实中的他们不值得尊敬。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快了 快了

知乎用户 六六的小耳朵​ 发表

问题还有一个核心,谁在平时负责监督他们?

说好的日常监督哪去了,是谁,哪个部门长期纵容,导致他们视流程、规范于不顾?

实在没招了吧,拿了个局长祭天。可如果事件平息以后,这种监督不发生变化,又和以前有什么两样?

在所谓日常监督的人眼皮子底下胡作非为,监督的人和组织有没有责任,是不是应该出来说两句?

泛化的说,地方治理的各种乱象,到底有没有监督者的责任,如果有,应该怎么办?

知乎用户 不吃亏​ 发表

路线是直线,距离只有八百米,又是半夜 2 点多,路上也很难堵。

5 分钟的路程用了 28 分钟,采访的时候还撒谎,这还是片区派出所,面对央视也敢撒谎,那面对老百姓时真的不敢想了!

人民的好「警察叔叔」。

知乎用户 王王王王大人 发表

我想唐山打人案仅仅是一个懒政、包庇的缩影

有多少案件没有被刑事立案,又有多少人投诉无门

明知有出警记录这一回事,仍然选择撒谎

有时候不是不能做,而是不想做。

知乎用户 陈懿君律师​ 发表

几千块工资,玩什么命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应该整顿一下。

知乎用户 雪儿 发表

唐山这事垃圾,本来就是垃圾,现在就是找各个角度的垃圾。

但我看见说美国比国内治安好的我真 tmd 笑死了。

美国人你不看自己国家的英语新闻吗?

还 yygq 在美国吃烧烤也被打吗?

美国那个校园枪击案,警察在门口十几个人,一个多小时,就听着那一个枪手在教室里屠杀,求救的那个孩子因为求救被枪手发现打死了。

不过美国好的一点是,会让人把情绪不满发泄出来。而国内的大煞笔媒体只会拱火。

知乎用户 清晨​ 发表

按渎职罪论处

知乎用户 老男孩​ 发表

我想了一下原因

很可能是 醒醒 醒醒了 有人报警 走啊

再睡会 我再睡会 你先叫他

快起吧 打了好几次了 去应付应付

知乎用户 之一 发表

是溜达到现场吧

知乎用户 喵不开心 发表

6 月 21 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 内容为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情况。

通报还表明: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 5 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在事情感觉要尘埃落定的时候,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被查的 5 名公职人员中,有当天出警的陈志伟民警,他此前曾接受总台记者采访。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发布《警方回应烧烤店打人案:接警后 5 分钟赶到,5 名嫌疑人有前科》一文。

上述报道中提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介绍,受伤的四名女子其中两人伤情较重,在辖区某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6 月 10 日凌晨 02:41,我单位接到 110 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 02:46 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不过,陈志伟的这一说法与 6 月 21 日河北省公安厅通报的情况有出入。

河北省公安厅的通报中提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率辅警于 3 时 09 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6 月 10 日凌晨 2 点 40 分,陈某志等人开始打人。
打人发生后 1 分钟,就有人报警,而且先后有 5 次报警。

打人发生后 7 分钟,陈某志团伙就逃离。 打人发生后 15 分钟,120 赶到现场,接走被害人。

打人发生后 28 分钟,民警和辅警到达现场;

从接到报警,到赶到现场,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和辅警花了 28 分钟。

这比 120 晚 14 分钟到达现场,而陈某志等人已逃走 21 分钟,被害者已被送医 14 分钟。

机场路派出所离事发地老汉城烧烤店,要花 28 分钟?

由于是公职人员,所以先行有纪检部门调查,对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经有了认定,后续如果涉嫌构成渎职罪,那么会进一步移送侦查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知乎用户 法多星​ 发表

试着在每晚不睡觉,再做一点刺激肾上腺素的活动,如开快车,加速跑,大嗓门说话

知乎用户 不会游泳的鱼 发表

别的都不说了,就一句:28 分钟你赶到你妈呢?赶到你妈呢?赶到你妈呢?速度就比乌龟爬稍快了点你踏马敢自称赶到?当我是瞎子还是大家都是瞎子?

知乎用户 无良小白政​ 发表

事发现场和警察局特别近,凌晨想必也不堵车吧,28 分钟才赶到现场,可见是消极怠工啊

知乎用户 John 发表

电影里小说里很多这种场景啊,过来打扫战场的没必要过来太早嘛

知乎用户 justokok 发表

记得上高中时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吓死人那种,黄土高原六月天的骄阳晒着,从两点报警,到打完架,旁边铺面的老板用拖把清洗了地上血迹,再到一切回归平常,店主关门了,我作为报警人还在现场等,而警察从未出现

知乎用户 六缄 发表

1.8 公里, 28 分钟到达, 你是王八吗?

知乎用户 光与宇宙时空 发表

不了解现在出警是怎样的,在 90 年代,我记得我那个地方,接警后,都是超 30 分钟的,这个并不是因为路远问题,主要是,劝架比较麻烦,一般都是想着打完了,再去处理,比较好处理。可能现在改了,严格了,不知道唐山有没这个因素在。

知乎用户 大招 发表

唉,黄猿都比你们快。

知乎用户 Nameless one 发表

不知道说什么,之前抓小偷报警,打 110 打了一分钟多吧大概,无人接听。是我打的电话号有问题吗?

知乎用户 Cheeer 发表

喊星巴克关门的我就像个小丑

知乎用户 一只好淫吖 发表

轻伤?竟然没有人觉得这很离谱吗?

知乎用户 橘子​ 发表

我报过一次,一小时才到,中间我电话催促 30 次

知乎用户 天亮了吗 发表

很正常,上海亲身经历,报警起步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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