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透明的通告背后,谁该为坠亡的学生负责?
这两天,成都中学学生的坠楼事件,成为了各大网络平台讨论热度最高的话题。 差评君本来不太想聊这个,毕竟事情还没有发酵完,网民的情绪被吊的老高,各方的说法也都千奇百怪,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立场来说。 但在看了网上各种节奏、谣传、反转过后,又觉得憋 …
在一次民生大会上
坐在台上的主持人说:“下面请认为有虫眼的蔬菜应该丢掉的站到会场的左边,请认为不应该丢掉有虫眼蔬菜的站到会场的右边”
很快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只有一个人还坐在中间不动。
主持人说:“这位先生你认为蔬菜有虫眼是丢了好呢还是不丢好呢?” 这位先生回答说:“我认为我们不该浪费,但是我不吃有虫眼的蔬菜。” 主持人连忙说:“那请您快到主席台上来!”
我们先不聊浪费食物,这行字倒是勾起了我的一些不太愉快的回忆。
就是你们小学,初中时,有没有被组织过带上零食小吃,戴上红领巾,去养老院捐食物?
我们那时候基本上每学期都有……
那个岁数的孩子根本没有什么自控力,走路上基本上蛋糕苹果就啃了个七七八八。
最后剩下一部分,大家一起丢一个募捐纸箱里,然后大家一起和福利院的老人合影拍照,敬个礼就走。
我那时候虽然年纪小,但我回来的路上就在想,为什么我们不吃的,吃剩的东西,要给养老院福利院的老人吃呢?
然后十几年后的现在,我的奶奶因为老年痴呆,生活无法自理又不肯和我们一起住,最后住进了养老院。
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把她弄到一个条件还算不错的私立养老院,虽然每个月要多花几千块钱,但我心里想的,就是要避开这些公益食物募捐和剧情需要的合影。
因为我不想我奶奶吃别人吃过的烂苹果或者烂蛋糕。
我也不想她和那些红领巾合影。
所以我完全不理解执法人员临时拍脑袋想出来的:定向捐给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
如果提倡食物不浪费,有虫眼的瑕疵蔬菜,应该是社会共同消化,而不是定向供给某个人群。
为什么会一瞬间就想到,那些不应该被浪费的有些问题的食物,可以捐给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可以吃,不浪费。
你们这种思路令人相当不适。
不少答主说检查自家食堂看看有没有发黄的菜叶的
说明还是太拿衣服
给大家翻译翻译什么叫在食材源头、供应链体系、员工行为培养等环节加强管理
就是,以后凡是带虫眼的、发黄的、形状不好看的蔬菜、水果、面包、馒头,一律不许进单位食堂。
采购人员也一律不允许采购这类食材,坚决将虫眼、烂叶拦截在单位食堂之外,绝不给好事群众可乘之机
所以,指望单位食堂犯这种低级错误的,还是省省吧
整件事最诡异的地方就是:涉事单位为一家中学食堂,责令整改的浪费环节在蔬菜摘选阶段而非出售消费阶段。
稍微有点生活经验,或者在学生时代有过在学校食堂吃饭经历的就会知道,中学食堂是最不可能浪费食物的地方。一是因为食堂要压缩成本,二是因为中学生的饭量实在是太大了,我记得我中学时一顿光米饭就要一海碗,放到现在够我吃一天的。在家吃芹菜都会把叶摘出去,食堂是芹菜带叶炒,就算偶尔把叶摘出来也不是扔掉,而是做成菜汤了。
“蔬菜菜叶有虫眼或稍微泛黄,能吃却全被当垃圾扔掉。”
不知道说这个话的执法人员自己吃不吃叶菜,你自己吃的菜叶发黄或者有虫眼你会不会吃?如果说可以吃,能不能把该中学食堂不要的这些菜叶送到桂林市市场监管局食堂,让他们自己也尝一尝呢?
不是我不相信中学食堂老板的良心,而是仅凭常识就能知道如果能不浪费这些菜叶,中学食堂是一万个不可能浪费的。而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偏偏就能以浪费的理由要求该食堂整改,而且还是中学食堂而非机关单位食堂,更显得欲加之罪了,不禁让我想起一个故事:
一天兔子出去散步,遇见了狼
狼上去就是一个耳光,“谁让你不带帽子的?”
兔子没有办法回去带了帽子,又遇见了狼
狼见了又是一个耳光,“谁让你带帽子的?” 兔子又挨了打非常生气就觉得找老虎告状
刚到门口就听老虎和浪在聊天
“你不能在那么打兔子,他找我告状我不好说啊。” 老虎说
“那怎么办啊?”
“下次你要打他就就给他出点难题,你给他要洗衣服的东西,他如果拿肥皂你就打他说要洗衣粉。如果他拿洗衣粉你就说要肥皂,在打他一顿,或者你说要女人,如果他给你找胖的,你就打他一顿说要瘦的,如果他找瘦的你就打他一顿说要胖的”
“哦”
第二天
兔子有遇见了狼
“给我找个洗衣服的来” 狼说
“你是要洗一粉呢还是要肥皂?” 兔子问
“你还挺聪明的啊?” 狼想
“你给我找个女人来”
“你是要胖的呢还是要瘦的呢?兔子又问?
狼生气了,给了兔子一个耳光 “谁让你今天不带帽子的?
这可能是少有的,让各个立场的群众都一起吐槽的新闻。
但即便是吐槽,选取什么角度去吐,也还是能体现认知的差别吧。(以下是看到回答后不吐不快的内容,不针对写作者个人)
例如,有人说:监管部门你以身作则我就觉得理亏:
然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对错和是不是以身垂范是没有任何关联的!只要粮食危机没紧张到三十年前价格闯关的程度,那摘掉虫蛀菜叶就是一个再通常不过的日常生活行为,而直接干涉任何日常生活行为的作法就是绝对不可取的!
况且其实不需要去假设的,例如,世界上肯定存在专门利人从不利己的圣人,那这就意味着应当以 “大公无私” 作为标准去要求所有人么?这样培养出来的,只会九成九都是满口大词的虚伪货色。
还有人直接开始谈制度不能脱离人:
这点本身是绝对正确的,但具体到这个个案来说,分明是没有制度的问题吧!
甚至不需要你去看反食品浪费法,这新闻里执法人员自己就说了:”什么程度是浪费 “没有标准”。正因为没有标准,所以才可以让执法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啊!
很多人可能有一种错觉,好像有了任何相关的规定,就是 “制度建设已经完备” 了,但从反食品浪费法这样偏宣言式的法律,到具体实操,中间是需要一系列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去衔接的!
现在什么都没有,还奢谈什么不能相信 “制度决定论”?你这分明是没有制度只有口号!
类似于我们 16 年出台了反家暴法,也规定了人身保护令。但是:人身保护令谁来执行?——法院公安社区三方权责不清!怎么执行?——法无明据!怎么保障被申请人不继续接触尾随骚扰申请人?——配套阙如!(以上是 19 年查文献的印象,现在可能进步了)
那出现:民警接警来到现场,听到受害人已经有了人身保护令,反而就觉得事情结束直接走人了的极端情况时,难道要单单去怪民警没人性么?说实话,他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啊。
执法需要有温度,执法的前提在于如何正当的合理的理解法律的规定,然后有的放矢的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理。
《反食品浪费法》公布实施以来,确实针对浪费粮食给予了积极的法律依据和对提倡大众积极落实珍惜粮食反对浪费。
对于学校餐饮而言,食品安全问题要远远大于任何一个问题。这个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针对该法第九条,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科学营养配餐,丰富不同规格配餐和口味选择,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保证菜品、主食质量。
学校菜品质量问题在该法中也明确要求。这个不是执法机构单纯的认为不合理就要处罚,需要结合这些菜品的买卖、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分析,然后再看学校为什么要剔除掉那些发黄的菜而不去作为菜品的原材料进行使用,然后再进行说理处罚,可能更符合立法的精神。
以后学校对于这些发黄有虫的蔬菜,是否可以考虑二次利用,比如给一些畜牧业的企业进行处理,也不至于浪费了,毕竟比如猪吃饱了,我们还可以吃猪肉嘛。
从我作为一名初中生父亲的角度看,我赞同学校的做法,虽然我知道浪费,但是这些菜真的给自己的孩子吃下去,我是不愿意也不能接受的。
最后校园的饮食安全不等同于食品浪费,希望有针对性的执法。
有的学校就完全不一样,那是真的一点都不浪费,因为根本不择菜。
老的菜根,老的菜茎,枯黄的菜叶,夹杂的草,这都统统给你保留着,可以让大家忆苦思甜嘛!
至于是哪个学校吗?我就不说了。
我只能说,不止一个学校。
过度择菜确实不对,但要辩证的来看。
食材利用率太低的可能性有好几种:
1. 食材不合格,应该找供应商追责。
2. 食材合格了,过度择菜,那是个人行为,应该教育批评。
3. 不存在食材利用率低的情况,瞎几把处罚。
有图片就能解决的事情,非要我们虚空断案,我们很闲是不是?
既然执法结果可能产生争议,那尽可能削减争议地带并不困难吧。
另一条世界线
监管部门:学校给孩子们吃有虫眼的菜,影响食品安全,罚!
有的东西本质上就是面子工程 就是恶法
小粉红还非要喊个好
感谢广西回答了我的疑问,谢谢。
[张笑群:如何看待南京一面包店因丢弃「形状不好」面包浪费食品被查处?当天卖不完或做坏的面包,如何处理更合适?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871506158)
请教法律专家,以下情况是否适用于本法。
我想知道,农民种地卖不出去,烂在地里算不算浪费?
吃辣子鸡,只吃鸡,没吃辣椒算不算浪费?
烧菜把老叶,黄叶(先不说烂叶)剔除算不算浪费?
江浙地区春天吃草头,有的地方吃草头只吃叶,有的地方叶茎一起吃,只吃叶的地方算不算浪费?
很好,贯彻了厉行节约的原则。发黄的菜叶给埃普斯隆(福利院、老人院的人)吃;有点虫眼和泛黄的食物给德尔塔和伽玛(在食堂就餐的学生)吃;新鲜的、没有虫眼的好菜叶给贝塔和次等阿尔法(执法大队成员)吃;想让优等阿尔法吃什么呢?
我也觉得诡异。
全丢,是丢到哪里呢?“废物利用” 送回家还是二次销售了?
别,让我解释,早年菜场买过菜的也许有印象,菜叶子没有虫眼的,反而很多人是不买的,理由肯定是打了药,农药残留吃了不好……
今天不讨论这个农药水溶脂溶的降解问题,就说这个事。
所以我第一印象是恍然大悟。
原来有虫眼的不留,没有虫眼有农药也不留…… 怪不得我上中学呎食堂从来都是咬不动菜帮子菜根呢…… 这下我终于明白了。
真是一处不到一处迷啊!
我们摘菜摘掉得不就是有虫洞和发黄的叶子吗????那么喜欢吃送到政府食堂去天天吃啊???
差不多得了,前几天我在学校的西红柿肉渣里面吃出指甲屑。
对,就是剪下来的指甲屑,我拍了照片,防止有人认出来是什么学校,就不发了。
而且我还可以确定是脚趾甲上面的,煮出来的上面还带点黑点。我吃到嘴里感觉有硬的骨头,但是我没点有骨头的菜啊?吐出来一看,好家伙拿剪下来的脚趾甲屑给我当肉渣?我当场就把刚吃的面吐出来了
至今没再进过饭堂。
恶不恶心?这都不是第一次吃到异物了,之前虫子什么的都已经吃到很多次了。这就是当代学生饭堂,而且我们学校口碑还不差的。
蔬菜有虫眼丢了被责令整改?我强烈建议说这话的官员来我们检查,菜里有指甲屑不得直接全省通报表彰?
反正二十来天就毕业了,这段时间我打死也不吃饭堂, 随他去吧。
当年搞 wg 的时候,你觉得遍地都在 zf,其实并不是。
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基层干部对自己平日的胡作非为很有自知之明。
为了防止成为被批对象,于是这些人开始扭曲政策,把矛头指向养鸡养鸭的老百姓,扣上 “走资派” 的帽子就开始批斗。
这么下来既显得自己很积极的在闹革命,又能继续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
这就是斗争的 “术”。
所谓的阳奉阴违,一定要从最弱的、最没话语权的、最不得罪利益集团、最不触及问题本质的下手,比如学生。
扔掉有虫眼的菜叶被罚,这其实不是第一次。
上一次还看到有同学吃鸭腿剩下骨头太多被 “特别记录” 的呢,你找谁说理?
我要是啃个猪蹄还不得判刑?
学生是最没话语权的,你让他们吃带虫眼的菜叶,甚至让他们把鸭骨头咽下去,他们都翻不起浪花来。
正因为弱,所以才必然是第一个被树反面典型。
不然去查当地纳税大户的食堂?惹恼了了资本家老爷影响税收怎么办?
官老爷做出表率先吃烂菜叶带动后吃?不是每个人都对自己狠的下心。
或者胆大包天的查储存环节的硕鼠?那粮仓又着火怎么办?
想来想去只有学生能欺负,当然要从这下刀了。
下一个要罚的大概就是吃火锅蘸两碟小料的顾客了吧。
我国有的政策执行到基层就有点变味了。
比如说浪费粮食这个事情,今年我们学校曾经搞了一个月的过度宣传。
怎么过度法呢,各种各样的传单每天发,有纸的,还有那种塑料的撕不烂的传单,然后上面就是海报样子的传单,四个大字拒绝浪费加一个空盘图案,还是彩印的。食堂门口得有十几个志愿者在发传单。
用这么好的纸张这难道不是在浪费吗?
进食堂以后,七八个志愿者举着牌子,在过道两边站成两排,牌子上写着 珍惜粮食,拒绝浪费。
我还以为进了古代的衙门了。
然后在餐具回收倒剩菜的地方,又是七八个志愿者站在那里,看到谁吃剩了饭就凑过去说一句 珍惜粮食,拒绝浪费。
但我也没想要浪费啊?做的难吃怪我浪费食物?
拉拉横幅,贴贴海报,做做活动宣传光盘行动这些常规操作就很正常了,但,你海报宣传的是不要因为好面子多点了吃不完的菜,以及不要因为好面子故意剩下菜??
这实在是很迷,像立了个虚空靶子给自己打,我承认可能会有少数真的是这样的,但是大部分都不会因为好面子在吃饭剩菜上下文章吧!?而且我们是学校饭堂啊喂,又不是外面招待用的饭店,需要点很多菜充面子吗?
我们学生会觉得 “(⊙o⊙) 哇,你每次都点三个菜十几块钱还吃不完,好有钱好有面子哦!”吗??
我们学生会觉得 “至少点两个菜,吃不完也要点,否则会被别人看不起” 吗??
我们会觉得 “把饭吃光的就是家穷,地位不高,不讲究” 吗??
有多少人会盯着别人碗里剩多少饭去判断一个人的?我相信是极少数吧!我小时候遇到过这种人啊,可是真的就是极少数啊,而且还是小时候,大家都还很幼稚。
而且学校食堂,真正能算做浪费的部分是很少的,一份食物里面有固体和液体的部分,潲水桶里液体还是很多的,包括面汤,食物残渣,骨头这些,一份梅菜扣肉也不能叫我把梅菜都吃了吧?
米饭都是按两来卖的,菜品也是按一个人的分量按份出售的,如果人没有主观的故意,浪费粮食的就是厨师了,毕竟做的不好我第一次也不知道你做的好不好,我为什么要强迫自己去吃不好吃的东西,人活着都那么累了,连吃饭都要被道德绑架了嘛?
说了那么多节约粮食的,还有创文明城这些评比,执行到基层越来越离谱,离谱到评比期间每个公职人员守着街上十几平米的区域,保证不能有一粒垃圾。编制内的人懂得都懂。
上头制定的政策,出发点全都是很好的,但是执行到下面嘛,怎么就变成奇奇怪怪的东西了呢?
看到吃的我又来了。
我自认为还是比较节约粮食的人,外出就餐打包饭菜是常态。
平时也做饭。
虽然看到菜叶有虫洞并不介意,但择菜时自然会把有虫洞的部分扔掉,叶菜看情况,如果边缘部分,还能撕下来,如果是小白菜在中间,直接整片叶子就不要了。
现在孩子的卫生条件好,抵抗力自然差,吃坏了肚子,家长是否又要哭诉学校丧尽天良了。
至于黄叶基本同理,一定要离开变黄部分两三指处理,还有一些更嫩的青菜丢弃得更多。
我一直认为,节约是对的,但是决不能舍本逐末,为了节约而造成更大的浪费。一片掐了黄叶子的青菜进汤锅,味道了变了,会喝么?
不知道广西这所学校如何,如果真如新闻所述,良心啊。当年上学的时候喝菜汤经常会有一股淡淡的酸败味,后来习惯了。
至于执法部门的作为就不评价了。
[如何看待南京一面包店因丢弃「形状不好」面包浪费食品被查处?当天卖不完或做坏的面包,如何处理更合适?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57974834)
这不就是前几天南京一面包店被惩罚的延续吗?
执行新政策,为了显示成果找一些弱小的群体开刀,这种小店,学校首当其冲。为了执行而执行,忽视现实。
另外,把人们不吃的食物捐给福利院,养老院?也真能想的出来。
要我说,干脆把那些残次食材由机关单位购买处理,以身作则嘛。
目前对食品浪费行为,仍然还是以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为主,缺少一个严格的界定标准和执法规章。
就拿蔬菜水果来说,应该给出损坏程度多少达到多少才可以丢弃的标准,给大众和商家一个去遵守的准绳,而不仅仅笼统地提出要节约食物。
其次对于在食品标准中不达标的产品,譬如过小畸形的蔬菜水果,在正常的市场上难以售出,官方也应当帮助其找出路。
还有就是对于保质期较短的制成品,就像面包蛋糕熟食这类的,也应当制定规章,在临期可以鼓励但不强制商家折价出售,对于此类消耗也不应当视为浪费,毕竟食品安全才是第一位。
执法最重要的是什么?
桂林市场监管局拿来处罚的是一个中学。我倒觉得市场监管局第一应该查的是局里吃的食堂,所谓以身作则,反对浪费是不是应该由监管局的员工们率先垂范呢?
市场监管局全体人员应该带头吃发黄的、有虫洞的叶子。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 “不太好看但还能吃” 的食材非常安全非常有营养,可以优先给福利院、养老院来吃。
特别申明:这不是瞎编的,从新闻连接点进去可以看到,是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一名执法人员称:
**“**商家要在食材源头、供应链体系、员工行为培养等环节加强管理,减少食品浪费。”该执法人员说,由于《反食品浪费法》刚刚开始施行,相关的配套文件、细则尚未完善,对于这种浪费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好判断,但商家可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尽可能减少损耗及残次食材出现。同时,对于 “不太好看但还能吃” 的食材,可以员工内部消化,**或者定向捐给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尽量做到物尽其用、**不浪费。
我擦了擦眼睛,以为看错了,福利院、养老院本来就是弱势人群,需要我们更多的关爱,然后这位官员居然建议把不太好看但还能吃的次等食物送到这些地方?那肯定是这些食物还特别健康不用农药对不对?
我有个更好的建议,市政府食堂里挑下来的吃发黄的、有虫洞的叶子,反正不太好看但还能吃,请市场监管局的同志天天吃,享受福利院和养老院特别的关爱。
也可以在菜市场里弄个摊位,专门放 “不太好看但还能吃” 的食材,请市场监管局的同志优先购买,特别健康。
啦啦啦。
PS. 评论区有人说我道德绑架 ,说难道宁可让人饿死,也不能接受残次品?
我的观点是 21 世纪的社会主义国家养老院福利院,又是桂林这样不是穷得叮当响的城市,吃个蔬菜的钱还是有的,饿死不可能的,对更高生活质量的追求倒是有的。
如果不道德绑架,是不是养老院福利院就要接受各种残次品,就要开开心心拿临期食品?
[蔬菜有虫眼就全丢掉,广西一中学食堂因浪费食物被罚,细节曝光! | 北晚新视觉www.takefoto.cn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takefoto.cn/viewnews-2489696.html)
没事儿,给监管局的送点礼就看不到虫眼了。
这件事八成是这么发生的:
上面要求严查食品浪费并给了 KPI。你作为一个市监的小兵一看就头疼,这咋整?硬挑刺大家都知道餐饮业就是不可避免浪费,不挑刺自己的工资就没了。
查那些连锁餐饮酒店?那可万万不敢。背后都不知道是哪位老板呢。
查机关食堂?疯了?人家肯定说这轮不着你市监管,而且万一惹哪位领导不高兴了回头吃饭时候一提你你就惨了。
学同行去查街头小面包店?你的同行已经这么干过了,公众反映不是很好。
那就去学校食堂吧,拢共也不是什么大关系承包来的,回头哥几个一块请人家吃个饭赔个不是就算了……
芹菜叶子也能吃,而且有助于控制血压,但我们一般不吃叶子,算不算浪费?
如果桂林的领导在自己单位的两元食堂吃到虫眼菜,那他就该对食堂上上下下各级部门几十号人大发雷霆了。
我不是特别信公立学校会丢掉哪怕稍微看起来能吃,学生不会有比较大意见的菜
说的太简略了。
有虫眼、叶子黄就全丢,这个全丢指的是丢掉整片菜叶,还是丢掉整颗菜?如果说丢掉整片菜叶,我觉得这是正常的,在家里一般也是这么操作的啊。至于丢掉整颗菜,我有点怀疑…… 那样食堂还不亏本了。
我更倾向于认为是食堂老板各方利益没处理好,人家闹他。
看来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之后,餐饮业又多了一个风险。
打点的不对,“食品浪费” 随时抬杠。比如说土豆皮要不要吃的问题,我猜不久的将来又要吵起来。如果学生吃土豆的时候发现没削皮,没准就是这帮人干的。
领导先吃?
上过学的都知道,学校食堂的菜什么样。但凡这菜真还能吃,我就不信食堂老板会扔掉!
学校食堂不像外边的饭店,顾客有选择权,所以得好生伺候着。学校食堂向来是买最便宜的菜,只要不烂肯定不会扔。
所以广西这件事,我不知道是要夸这个学校食堂老板太有良心呢,还是要夸当地执法部门执法严格呢?
这只柿子果然软。
还记得小学语文课学的课文,将军发现有人冻死,非常生气要找军需处长算账,结果发现冻死的就是把棉衣让给战士的军需处长。
这些执法部门能不能学学革命先烈,不需要你冻死饿死,就拜托你自己先做到珍惜粮食。如果你内部食堂天天吃的都是有虫眼的黄叶子,歪瓜裂枣没发起来的面包,你们还吃到渣都不剩,那甭说你查学校,就是你站在餐馆饭桌子前面盯着食客有无剩饭,我们都觉得理亏,不得不为浪费粮食感到羞愧。
现在呢,反正我们就看见您不是找茬祖国的花朵,就是欺负老年人和弱势群体。至于您自己吃的是啥,那可真难说了。
一个法律若想有效,能执行,那必须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譬如说,到底什么样的菜能吃,什么样的菜要扔?你凭着你觉得吗?我想食堂扔掉了某些不完美的菜,很可能是出于食堂内部的规定。如果你认为这个规定不合格,那你就要拿一个新的出来。否则大家依照什么去执行?今天扔了,你说浪费,那明天留下,你会不会又说食品安全有问题,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呢?今天你说该把 “稍微泛黄” 的菜留下,那请问什么是“稍微”?是百分之五十以下?一厘米以下?什么又叫“泛黄”?有的菜本来偏绿有的本来偏黄。你眼里的能吃,未必是别人眼里的能吃。如果要避免随意执法,就必须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规定,难以写清楚的,就得给大家按自己判断去行事的自由。
现在民众之所以觉得不好,就因为这个执法像过家家,全凭当时执法者的喜好。这种喜好还特别幼稚,真就像小孩的水平。而且关键的,人民群众相信执法者自己都做不到自己要求的内容,那不就直接变成欺负人了吗?
以前我读书时候,中学,有菜虫
肇庆市高要区第一中学
被说是蜈蚣发到贴吧
真的只是菜虫
后来上了 DV 现场
一圈领导来检查
学校被罚了好多钱
菜虫这么贵,不倒了干嘛?
虫还有蛋白质,有营养,合着这么浪费?
下次让执法人员全程录像,记录拍摄,让广大人民群众看看到底菜有多黄,虫洞有多大,到底扔了多少,吃了多少,谁还没长一双眼睛,你整个执法人员说,谁知道你说的是啥。当然,你要硬是只说不干,那是另一回事
恶阀非阀,不知道又是谁咋这儿啪啪啪的拍他的大脑袋呢
这是被挑出来的典型,树立风向。
这年头连富人的宠物狗都不稀的吃这些
这个事情太魔幻了
从开始说这个事开始,打的重点就是曝光几个吃播,曝光群众多打个小料
后来开始查,查来查去,结果就查个小面包店,查个中学食堂?
可能这些经营者们都是身家数十亿
开面包店,承包食堂不为了挣钱,完全只是一个扔钱的爱好吧
不然很难理解
平时能多挣一毛绝不挣一分斤斤计较的小老板们
反倒是成了最浪费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物质守恒”之下,哪来的 “浪费” 一说?
看看大自然每天掉下来多少成熟果实没人采摘,大自然自己每天都不知道 “浪费” 多少粮食了——那些果实真的 “浪费” 了吗?大量 “分解者” 等着呢,分解产物又能变成肥料以恢复土壤肥力。
没有哪个国家是靠 “节衣缩食” 强大的——“抛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肤浅思维,从全局出发,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水平’”,这才是当务之急。
如果有一天 “别人都开始拿塑料当优质燃料了,您这还在‘可降解’”,那就未免太可笑了。
挺好。管管不绝对,就是绝对不管管。
别扯什么阳奉阴违,哪里违了?奉的很忠诚。
你说你这里没有右派,头头换个人抓出来 5 个,你还干不干了?
你说你这里有 50 个右派,头头说不至于不至于,抓 5 个典型就可以,剩下的还是同志。你收获了安全,头头收获了仁名,双赢。
每次都扩大化,除非扩大到头头也看不下去了,踩一脚刹车。既然每次都这样,那应该去找内在逻辑。这个逻辑就是上峰只做裁决保持不可知的威严,尺度让基层自由量度。那么基层衡量利弊,在上峰踩刹车前一定会趋紧。紧了,充其量工作方式不当,教条不灵活,罪过是有限的。松了,那可真是阳奉阴违,不作为,两面人,扣多大罪名都得接着。
什么叫浪费食品?字面意义上能吃的没吃都叫浪费食品,此外都是情恕。
检查面包店,没做好卖不出去不新鲜的扔了,你觉得合情合理,放过。
检查食堂,虫眼多的菜扔掉,你觉得为了卫生嘛,放过。
检查餐厅,骨头没啃干净,你觉得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放过。
最后你去检查一圈,没有浪费食品的,都挺好。
好嘛?没人管你的话是挺好。一旦有人管,想在这方面出成绩,换个人来查你。嚯,面包也在乱扔,菜也在乱扔,肉也在浪费,一塌糊涂啊。他会放过你嘛?不会,他会踩着你往上爬,而你的自辩会很无力。归根到底还是工作不细致,精神没领会,有侥幸心理、麻痹心理、对抗…… 扣这些帽子你一个都摘不下来,对不对?到那时只有悔恨,我开始怎么不管得严厉一些。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选了紧箍咒,就别嫌头疼。
过度执行和消极执行是最好的对抗方式,所以吹制度决定论的可以醒醒了,就算是天才的制度,只要肯过度执行和消极执行,就可以一塌糊涂。
如何在这种情况下避免消极执行或者过度执行,这是执政者要解决的问题。二十四史里充斥着这种操作,也不是第一天了。
所以,节约粮食的政策执行还任重道远。
有虫眼的蔬菜说明没有过量使用农药。只要你多几次买菜做饭就会知道。有虫眼不是什么问题。不影响食用。(别抬杠,别给我说你买的蔬菜有个超大虫眼,或者有好多虫眼,这种你也不会买。)
这个整改没有问题,我希望更进一步,是把食堂节省下来的钱,未来体现到饭菜价格的下降上。给学生提供物美价廉的食物。这件事的关键我认为就是价格和品质能不能对等。
但是我还想补充一句,就是我虽然认可学校食堂蔬菜有虫眼全丢不对,应该整改。但是对于除学校,事业单位,政府机构食堂以外的餐饮企业,是否要靠法律约束食品浪费?如何约束?标准是什么?持保留态度。
应该依法治国,不应该依靠道德治国。法律标准应该明确,如果不明确,执行起来要么层层加码,要么就层层减码。如果控制不好,忽视社会实际,一味贯彻长官意志,难免要重复历史。
如何兼顾个人自由选择和社会分配效率?依靠市场选择还是行政计划?这些才是这类社会事件背后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但是我不会深入探讨的。
泛黄,如果是小面积的,去掉泛黄部分就可以。当然最好还是尽快吃,虽然剩下部分还可以吃,但是不新鲜了。
大面积泛黄就扔了吧。
菜花,西兰花。有时候会有黑斑,少量(不成片)的话不用管。多的话(少量成片)把黑斑部分去掉。再多(大量成片)的话就扔了。
土豆,常见的就是发芽,芽和周围绿色部分一定要去掉。少量,一两个发芽,去掉绿色部分还可以吃。大量发芽就扔了吧。土豆还有一个问题,有时候虽然没发芽,但是切开后,里面好多黑点,黑斑,也是一种病害,少量的话把黑斑去掉,接着吃。大量的话就扔了吧。不要和我抬杠说去掉黑斑部分,其他部分还会不会有毒,我不是研究这个的,反正我吃了。
这个要看量的,买一百斤菜扔掉 1 斤黄菜叶那不算浪费,扔掉 20 斤就算是了,这个处罚单把这么关键的信息省略了,要么不专业,要么是真的过度执行
食堂觉得不能吃。
整改单位觉得能吃。
吃瓜群众有些觉得能吃,有些觉得不能吃。
不都是一刀切吗?
没有定性定量分析实验,给出明确的标准,根本连讨论的价值也没有。
这个事情食堂说了不算,整改单位说了不算,知乎说了也不算,必须要科学说了算。
好歹邀请几个食品安全的专家来评判一下吧,可别网上断案胡吹牛逼了。
但凡择过菜的就都知道:
择菜的时候,要将蔬菜叶片上好的地方和坏的地方剥离,是最费工夫的一件事。
我见过一些饭馆的后厨剥葱:直接扔掉葱绿留葱白。它们都是小饭馆,做的是小本生意。
人家会不知道尽量节省食材提高每一棵蔬菜的利用率吗?
但是 “将有瑕疵的菜叶直接丢掉” 所耗的人工可能只是 “将菜叶的瑕疵剥离留下好的部分” 所耗人工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
那些依赖回头客的小饭馆,对食物的味道是有要求的,学校食堂又更甚于此,他们不仅要求食物的味道,还必须保证食物的安全。
学校食堂的食材成本由学校控制,人工成本也由学校控制,最后呈现出来的食物品质学校也要把控。
在这个过程中,学校难道不知道要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吗?
除非这个学校的管理极其疏松,否则,他允许食堂 “有虫眼就全丢” 肯定是经过平衡后效率最大的方案。
因为最近开始减肥的缘故,我总要买各种蔬菜做沙拉。
以球生菜为例,球生菜在挑选过程中,要选重量比较轻、叶子包裹比较松散的。如果挑中了又沉又紧的生菜,等扒到芯的时候就会发现中间的菜叶长的盘根错节,一处理就碎成屑了,除非是做汤,否则只能扔掉。
球生菜的最外面一叶,基本要扒了丢掉(有的菜农会自行扒掉再卖),第二叶以叶尖为圆心、一半叶长为半径范围内的菜叶很干,要撕下来丢掉,剩下的叶茎部分勉强能吃。
这是我两天的球生菜需量,我可以慢慢挑拣。如果是像食堂这种大量的,那就只能把第一第二叶和碎芯直接丢掉了,否则采购验收的时候一个一个掂量、捏,摘菜的时候仔细摘,耗费的工时要远大于蔬菜本身的价值,生菜其实挺便宜的。
我父母就是很怕浪费的人,有一次别人送的月饼剩了没人吃,他们想硬吃下去,被我阻止了,我爸高血压我妈轻微糖尿病,节省这几块月饼都不够药钱。
有的时候,过度节省造成的不良后果,只怕比直接丢掉还要浪费。
比如长牙的土豆、隔夜的剩菜、散黄鸡蛋。
至于长虫眼和发黄的菜叶,通常做菜的时候,遇到绿叶菜,基本都会采用爆炒、焯水等方法快速处理,以免影响到菜的口感和体积,这种方式有个特点,如果菜叶发黄长眼,熟了之后也是无法掩盖的,很明显就能看出来。学生又不是瞎子傻子,食堂也不是只有一个窗口,你放 10% 的次货,就没人来这个窗口买了,这下好菜也全浪费了。
我觉得可以这样处理
瑕疵的菜品食物也不需要捐给福利院了,可以特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堂
如果工作人员吃得下,那就按这个标准执行
直到执行到工作人员自己都吃不下为止
也算是有理有据
反食品浪费法实行至今被点名的有个体工商户、个体承包经营者的正常经营行为,不当言论还涉及到了学生、老人、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这些群体是社会的中坚力量、后备军、未来和弱势群体。法律成功的保护了除此之外的人?
结合之前被叫停的探寻高端生活的流媒体,果真有意愿去五星级后厨直播的消失了,世界也就和平了。
虽然说捕风捉影不是什么好事,带我相信,一个信息发达的社会,一些巧合的背后,总有一个完整且统一的逻辑链。
下面这位答主自己还是太年轻,太拿衣服,红框的话就是说给广大学校以及其他单位听的啊。
怎么在食材源头、供应链体系上下功夫最有用最有保障呢?自然是找市场监督局认证的供货商统一配送食材,甚至干脆放弃食堂,交由市场监督局认证的餐饮公司统一配送餐食啦。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既然给了人家 10 分的权力,怎么能不让人家用到 120 分呢?布坎南因寻租理论获得的 1986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你以为是白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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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眼人都看得出,这个中学食堂是真的良心,竟然可以不顾成本到这地步,本来买十斤菜就够了,因为质量要求高,导致要买十二斤才够。
2,对于 “不太好看但是能吃的食材”,建议员工内部消化(为老板省钱操心到这个地步),或者定向捐给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福利院的孩子和养老院的老人怎么好好的要吃你挑剩下的菜叶呢?人家不值得吃自己买的青菜吗?)
还是请觉得心疼的执法人员,一人一把带回去自己吃吧,这叫以身作则!
3,不知道大家对广西,对桂林了解多少,现在这个季节的绿叶蔬菜可以说是很多很多,而且很便宜的,也并不是我们很挑剔,就是本来每天吃两斤蔬菜就够了,但是地里还有几十斤,不摘就等着变老被虫吃,不要说送别人,别人都想送给我们… 这时候我丢点被虫吃的菜叶怎么了,最后化作春泥更护花也并不浪费啊。来年土地一样肥沃,我也还能继续只挑最嫩最好的吃这不是向往的生活吗?
4,请织法人员认清自己的身份,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竟然在生存经验比你丰富得多的劳动人民面前,在【节俭】这种堪称 “劳动人民的专业素养” 上指指点点,我相信在学校食堂工作的人,必定比其它人更懂得怎么节俭,那些节省下来的,能吃的肯定自己私下会处理?他们的月薪可能也就两三千,还没有到可以不节俭的地步。
多打农药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食堂工人减少劳动量,
学校整改成功,
农药产能被消化,
孩子吃没有虫眼的蔬菜,
赢了四次。
虽然食堂工人不折菜也得干其他事情,
虽然这个方案对学校管理没什么影响,
虽然落后产能的问题不是这点消费能够改变,
柿子就是拣软的捏呗,学校没什么话语权,罚了就罚了,又能怎样,去机关食堂试试看?估计那是万万不敢的!
言下之意,学生就应该吃有虫眼的烂菜叶呗
我联想起当时南宁创城时候的一张相片
敢不敢去机关食堂这么拉线?
希望彻查
不要用公权力为商家背书
我想知道这个某中学是不是私立中学
责令整改通知书没啥效力
又不是停业整顿
这明显是用公权力为该中学打广告啊
每次上知乎食品类话题我就很难受。上次我呼吁那些形状不符合要求的面包(一堆人怼我,说是吃了形状不对面包会有问题),送给我吧。
当然,有虫眼的菜,也可以给我。
但是,我依然不相信中学食堂在摘选环节会出现浪费的情况。
这可不是机关食堂,面对是对食堂没有任何发言权的学生。
我见到的情况,别说有虫眼,就是烂菜,甚至是菜根上的土,都舍不得的。
反正煮一煮,啥生物也杀死了。
“有虫眼或稍微泛黄,能吃却全被当垃圾扔掉” 难以置信。
当然,以我标准,中学食堂确实存在浪费的情况,但那不是摘选环节,而是消费环节(倒饭倒菜)。
我想,有些部门管不了学生,又要追求政绩,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否是这样呢?
蔬菜有虫眼在我们这里认为是农家菜,农药打得少,价钱贵的多。
即使是有瑕疵的菜,如果给学生吃下去,远比丢掉造成的影响大。也不知道怎么整改。
这个事情要两看:
1、我们在家做饭吃饭,肯定不会故意铺张浪费,过日子吗,要适度节俭,所以请问在家做饭的人,择菜的时候会不会把发黄的有虫眼的菜叶择掉?尤其是这些去处罚别人的检察人员,你们在家做饭吃饭么?
2、如果择菜的时候,保留这些东西,请问家长愿意自己的孩子吃这些明显有问题的蔬菜么?这算不算视频安全问题?会不会闹出社会事件?会不会有人去学校门口静坐?会不会有大 V 转发、明星评论?
既然我们要警惕国外势力利用舆情攻击我们的祖国,就请不要没事闲的自己抽疯递刀子。
看,这就是没有自家养猪场的结果。
大约 20 年前,国家鼓励农村地区中小学 “勤工俭学”(办企业,办工厂)。有的学校开造纸厂 - 印刷厂—作业本,笔记本,有的学校种菜养猪—办食堂,有的靠山吃山做粉笔,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样做不仅活跃了市场空间,解决了部分单位活动经费问题,部分单位实现了自给自足,略有盈余。
后来这些产业被逐步清理,迁出学校,但鉴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仍有残余。新时期由于各方面的实际需要,部分地区的部分行业部分产业重新焕发新机,走上发展快车道,主要集中在非义务教育学段。
这算个屁的食品浪费。
既然学校已经付了钱买菜,那怎么处理是学校的事。
并且在中学食堂吃过饭的人都应该知道,真正产生浪费的环节在后端,也就是学生吃不完而导致的浪费。(有些食堂会有老师守着,浪费太多不会让你离开食堂,这样产生的浪费也比较小。)
为啥呢,因为太他妈难吃了,那些菜要么忘记放盐,要么掉进盐缸里了,完事儿猪肉带毛,菜叶带虫。不犯恶心就实属不易,吃完更是难上加难。
我读高一的时候,学校有三家私人食堂,为了抢生意,他们比谁家的食材更新鲜,比谁家的厨师手艺更好。他们没打过价格战,三家都是三荤一素七块钱。
有时候为了增加客户的回购率,打菜阿姨还会提前预告第二天的菜品,像水煮肉片,麻辣牛肉我们早已司空见惯。
高二的时候,一家餐饮公司入驻了学校食堂,其他三家还被学校给赶走了。
新食堂不仅涨价许多,味道也一言难尽,而且总能吃到钢丝球和虫子……
因此我们一度产生了大量的食物浪费。
哦对了,新食堂入驻一周后,高三年级的学生还爆发了大规模的抗议,目的是让他们降价。
最后在学校和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食堂同意了降价,但还是比原来贵。
慢慢的,有条件的人也不怎么去食堂吃饭了,要么外卖,要么让家里人隔三岔五送饭送菜。
学校食堂一度成为我的阴影,以至于我读大学期间,去食堂的次数双手都数得过来。
我觉得新闻中学校对蔬菜 “过度” 挑选,反而能减少学生因为自己吃的是 “猪饲料” 而产生的浪费。
所以真正该查的,是采购这个环节。学生可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为啥还要给他们采购泛黄有虫洞的蔬菜?
建议把这些菜送给执法人员吃。希望执法人员能补补铁,硬一点,别总挑软柿子捏,别总搞面子上的事。
节约粮食人人有责!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更应该以身作则给学生树立良好榜样,不能一面喊着粒粒皆辛苦一面干着浪费粮食的勾当。
建议都捐给当地市场监管机构,请记得开抖音直播
建议食品安全部门和教育部门也加大监督力度,双管齐下。
食堂员工有可能比较年轻,没有受过《东北一家人》里牛永贵大爷的 “歪理” 熏陶——虫子吃的菜人才能吃
这事情吧,得从两方面看。
如果是食堂故意采购一些品相较差的菜,并且以择菜损耗为理由来丢掉,等于最后这部分钱是转嫁到学生身上的。那么这里就涉及食堂、供应商和学校的 PY 交易了。
如果只是正常的择菜损耗,那大概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没事找事了,毕竟也是要完成 KPI 的。
看了前面的答案,都是在批判,挑剩下的烂的菜叶给福利机构老人吃。我个人觉得没毛病啊。因为现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人都还没到能随便挑肥拣瘦,浪费食物的程度。
问题里也没说是把煮过的,或者吃剩下的蔬菜给老人吃,只是说是把有虫眼的或者发黄的但是能吃的内部员工消化或者捐给福利机构。吃剩下的和煮过的捐给老人吃这个骂一骂无可厚非,但是你要说被虫咬过的稍微有点发黄的自己吃或者捐给老人吃,你们在骂,那我就要来一句,何不食肉糜了?
过过苦日子的我相信都深有体会,家里父母去买菜回来,除了那些确实发干发黄快烂完的菜叶,但凡能吃的都会留下来。因为啥?穷呀,穷到我们根本没有资格去浪费还能吃的食物的份上。
所以,我想说的是,广西那个中学的说法并没有错,如果你觉得我说的错,那是你过的太好了!
把这些菜端到责令的人的家里,
问问他们吃不吃。
要是他们自己都不吃,那就是浪费。
要是他们吃,那不就没浪费吗?
菜不新鲜、有蛀虫,被罚,你们怎么能给孩子吃这个?
把黄叶、有蛀虫的菜扔掉,被罚,你们怎么能浪费粮食呢?
你到底要别人怎样?
请当地市监局给出违规的标准,法无界限,与滥用职权何异?
营养学家和医生总是说,不论是蔬菜还是水果,一旦发现有某个位置不新鲜了,某个位置长了黑点,白点或者黄点了,那么说明这整个菜 / 水果已经被有害菌给侵蚀了,不能抱着侥幸心理,不要以为剔除掉了坏的那一部分,就觉得剩下的部分就是新鲜的能吃的。因此专家们建议不要吃不新鲜的蔬菜和水果,不要因为蔬菜和水果只是部分不新鲜就抱着侥幸心理吃下去。
但是到了所谓的反食物浪费执法者这里,发黄的菜叶,有虫眼的菜叶都不能扔掉,不然就是浪费食物。
建议执法者们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努力消耗发黄的,长虫眼的,不新鲜的蔬菜水果,这才不辜负你们这铁面无私的执行力。
我有个建议。
要求下令整改的这些人高价收购有虫眼和泛黄的菜叶,当场洗净炒出来吃。而买菜钱给学生们买些更干净的蔬菜。
前几天有人亲身体验外卖小哥的工作,受到了全网好评,如果他们肯这样改善学生生活,也一定能让网友心服口服。
■当然是支持啊!【倒牛奶你们就看不下去,扔有点瑕疵的蔬菜就可以了吗?】■
支持吧,这跟文哥有什么关系,神经病吧?
市场监管局平时也不做啥事,这终于开始做事了,你们有什么好说的?
那稍微有点瑕疵确实不应该丢弃呀!
那这些单位确实也只能去公家单位走访了呀,学校肯定是最普遍走访的呀!
而且通报学校,主体是学校,人又不会觉得丢脸,有什么过分的。
把有虫眼和发黄的叶片扔掉是挺正常的做法吧,当然只撕掉有虫眼和发黄的部分也正常。学校可能选择了前一种做法,不过这么做也只是为了更加稳妥吧。
不给你找出点问题,不显得检查组没水平吗?找出点最小的问题,够给面子了。
一群没踏入社会的学生嘛,思想觉悟低,吃菜挑剔,很正常。
成年人不能和小孩子一般见识。
建议把带虫眼的,不新鲜的菜统一收集起来,送到各级政府食堂,供各位领导食用。
这样既杜绝了浪费,也发挥了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完美。
这件事需要换位思考:
如果你是家长,你会不会让学校给孩子吃有虫眼泛黄的菜?
如果你是校方,你怕不怕家长跑到学校来找你麻烦?
我想大部分人都不想这样吧,但是注意我并不是要给学校洗地,这样浪费粮食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
但如果换位到学校这边,这件事就很难办了呀。给学生吃有虫眼泛黄的菜这件事情有很多隐患
一是家长万一上门来找学校麻烦,在网上制造舆论,学校的名声怕不是被冲烂了。
别说家长不会这么不理智,在孩子面前没有人是理智的。别说网民不会不理智,互联网水可深了你把握不住。
二是谁也不敢确保这菜真的完完全全没问题,万一那天学生真的出了点毛病,这责任学校可担当不起。
那既然这样,学校选择把这些有问题的菜直接扔掉,将任何隐患从源头掐灭总是可以的。所以这个选择虽然是错误的,是不对的,却是最安全的做法
那么,这样一桩错误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是家长吗?他们只是爱护孩子而已。是孩子吗?他们可太无辜了。是学校吗?虽然是犯下罪恶的加害者,但也是自保之举。
我思索良久,觉得真正错的**是揣摩不透的人性**
懂了吧,以后有虫眼、泛黄的菜免费捐给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局里食堂没出现这些捐赠的菜那就是浪费。
他们知道自己做的是错事吗?知道。
上面知道他们做的是错事吗?知道。
那他们为什么还在继续做?
因为他们不在乎!
??!
为什么有虫眼就要丢掉?
记得以前老师教我们挑菜:
买菜尽量买那些老爷爷老奶奶的菜,一般是自家种的,新鲜。
还有就是要特别挑蔬菜上有虫眼的,或是有一点点黄的菜去买。为什么呢?你想想,那些看起来特别特别绿特别 “正常” 的蔬菜,它们真的正常吗?
体制问题
享受了当前体制的好处,那坏处肯定也躲不掉
而且作为一个不能被指出坏处的对象,坏处也不可能被自行改良,不服?憋着。
不太懂,我穿越到另一个时空了吗?
我记得以前都说的是:有虫眼的菜说明没施加农药,安全绿色食品
怎么现在,好像反了?
不过发黄的菜,据我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的说法,也是不新鲜了。
不是说吃不了,就是不好吃,没必要
菜市场里,等快收摊了专门收集一下有虫眼、发黄但能吃的蔬菜,凑够一车直接拉到区政府市政府或者市场监管局去,请同志们第二天享用。。。。。。
那么如果这个学校给学生提供了泛黄有虫眼的菜
之后被学生举报了
学校能不能要求第一个机构出面向学生和家长解释?
如果另一个监管机构要因为提供泛黄虫眼菜叶惩罚学校
学校能不能要求第一个机构去和第二个机构撕逼?
中南海的政策都是好的
就是让这些傻 x 弱 x 蠢的 xxxx 的一线执行机构搞成王八蛋了
昨晚买菜的时候,菜秧子上好多虫眼,有点嫌弃。
卖菜的老阿婆说,咱这都是自家菜地拔下来的,一点药没打。
就买了,确实挺好吃的。
菜有虫眼没事,别盘里有虫,头发,铁丝啥的就行了。
我答过一个类似的问题。
还是那句话,如果执法人员认为那是可以吃的话,那就请学校食堂将 “蔬菜菜叶有虫眼或稍微泛黄” 之类的蔬菜检出来,免费送到执法人员的食堂或者家里……
这些都是可以吃的菜,请务必吃掉,否则就是浪费。
说了很多次了,每说一次,知乎禁一次,还关小黑屋。不过还是要说。
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政府要守法,要依法行政。
那么这个开罚单行为,是依据什么法律法规?
补充:
评论里面说到《反食物浪费法》。我当然知道,一公布我就看过了。但是里面能和这件事扯上关系的只有模糊的第二十八条第三段: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丢掉有虫眼的菜叶算不算是 “造成严重浪费”?
第九条说要 “保证菜品、主食质量”。有虫眼的菜业算是保证了质量?
我说的依据应该是第七条中那样明确的条款,而不应该是模糊的表述。依据这样模糊的表述执法,既违背了立法初衷,也留下了灰色空间。
可以理解,但还是要看到底是什么程度的虫眼。我们平时买菜做饭也不免会买到带虫子的菜,一般洗洗也还是一样吃,除非被啃的没办法吃了。
如果只是啃了几个眼就丢了,还是比较可惜的;如果是很彻底的坏菜,那可以理解。
不过本身政府形象就是个垃圾桶,谁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怨气往里面丢垃圾吐痰,出出气,骂得对不对好不好谁管呢?今天说有虫眼的不准吃,明天就说你浪费食材,这算什么?
输出情绪刷赞就完事儿了,芜湖!
那要看 “能吃” 如何定义,虫眼是什么程度了。
我不知道回答的部分人是好日子过太久了还是觉得丢 “自认为” 不可以吃的东西不叫浪费。真的是为了表面 “洁癖” 都魔怔了。劝君去外面小店吃饭的时候把每一片菜叶都给摊开,看看有没有虫眼,有就投诉店家。如果做不到那就是真思想“洁癖”。
首先明确一个事情,虫蛀和微黄并不是腐烂。只要把虫子和灰尘泥土清洗干净是不妨碍食用的,当然并不是说让大家去找这样的菜叶吃,毕竟如果虫洞太多,即使不影响食用也会造成心理不舒服。
特别是虫眼问题,种菜基本上不可能出现没有虫眼,就是一个多少的问题,如果是是被虫蛀了很多,那丢掉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只有一个两个小虫眼,就要把翠绿翠绿的青菜叶子丢掉,这不是浪费是什么?
你们买的菜吃着没有虫眼,是因为菜农们为了更好卖,把带有轻微虫眼的菜自我消化了。没看见并不代表没有,少见不代表有害。
至于黄叶也是看程度,如果只是轻微泛黄,那不过是放了几天不新鲜了,所以就不能吃了?
我的观点是,如果学校是只要有一个虫眼,只要有一点点泛黄就丢,那约谈很有必要,如果是在一定程度上把一些确实比较严重的菜叶子丢了,那就冤枉了。
麻烦大家看内容看清楚再怼,我的观点是 “程度”。
这吃坏身体了,浪费的医疗资源可不是这几车菜可以负担的
学校食堂的核心是为了让学生健康发展,为了保证学生食物健康。现在,因为所谓 “浪费” 被罚,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从这片报告中,我不知道它的重点是什么。是为了安全,还是为了不丢掉烂菜叶。而且,文中还要求合理利用,把它们捐了。这行为和安全怕是有些不符合吧。健康还比不上几片烂菜叶? 节约这点就能保证不浪费了?检查食品卫生的检查员,不注重卫生安全,反而扣字,看小处,本末倒置。你们是否维护住了自己的专业性,是否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了? 而且,扔坏的菜真的就不行吗?需要这么大张旗鼓发文件来批评吗?是不是下一次,学校多用几桶水也会来句浪费国家水资源。
这两天,成都中学学生的坠楼事件,成为了各大网络平台讨论热度最高的话题。 差评君本来不太想聊这个,毕竟事情还没有发酵完,网民的情绪被吊的老高,各方的说法也都千奇百怪,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立场来说。 但在看了网上各种节奏、谣传、反转过后,又觉得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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