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GFW审查系统”的刑法问题」刍议——(二)“VPN技术的中立性”没有任何探讨价值
相关链接 「“规避GFW审查系统”的刑法问题」刍议——(一)三种入罪路径下的22则典型案例 目录 **一、**VPN的技术中立性?——与“翻墙”无关 **二、**Proxy Server的技术中立性?——开发者自己都不承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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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系统
①只要你不干违法的事情,就不会被抓
**A:**不要再自我安慰了。几乎所有既往处罚案例都提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即使你是去油管看新闻联播、去instagram看喜爱的明星动态,都是违法行为,且都被实际处罚过。
**②翻墙的人这么多,抓不过来的,所以不会罚到我的头上A:**几乎所有已经被处罚的相对人曾经也是这么想的。
**③不使用来源不明的app,即可防止隐私泄露,不会被查A:**不要再自我安慰了。且不提争议极大的“老王VPN”,即使是Github平台火爆的开源V2ray安卓客户端“V2rayNG”(开源即意味着不可能包含恶意代码、也没有擅自收集个人信息的功能),也不能幸免。见下图显示的案例。
**④翻墙不是建立非法信道,行政机关理解错了,所以不违法A:**即使笔者对于“信道”的解释已钻研到极限,也十分清楚一个事实:如果这种解释方法不为行政机关所采纳,那么该违法还是违法,该处罚还是处罚。所以,笔者也要奉劝在推特平台与外国人战斗的“粉红”群体,以“物理信道”为由向他们解释“翻墙不违法”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只会被人拿着石锤的处罚证据耻笑。
**⑤既然这些工具不能用,那申请正规合法的软件就好了A:**三家电信运营商提供的IPLC(International Private Leased Circuit,国际私有租用线路)从来不会面向个人用户。国际精品网业务也早就调整为企业独占业务(早年抢到电信面向个人的业务的少数人除外)。IPLC的性质和普通翻墙工具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成本极高,花几千块钱可能就给你区区几Mbps的速率,你连看个网站都难。简言之,除了使用企业IPLC、或少数科研单位、高校校园网等自带专线,当前没有任何其他“合法”的个人翻墙渠道。**⑥当前对GFW的讨论变得更多了,表明相关部门有意放开监管****A:**审查制度是一以贯之的,如果社交平台管制趋紧,则境外信息监管就毫无放松的可能性,因为这两种政策的本质逻辑和追求效果是一致的。实然层面,个人翻墙成本确实水涨船高,经常面临机场跑路的情况,也要时刻担忧被行政处罚的可能,这些问题至少在2010年是不存在的。如果你想保证流畅使用外网,请做好每年花费500RMB以上的准备(未来只可能更贵)。
⑦国民素质上来了,文化自信建立了,自然会放开[b]监管[/b]**A:**15年前,正在上小学的我,也存在过这种美好的幻想。不过现实情况是,监管力度越来越大,似乎暗示15年来国民素质持续走低。⑧翻墙处罚只存在于法治不健全的偏远地区
**A:**笔者必须在此道歉,这种论断是完全不成立的。浙江处罚数量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且浙江省显而易见不是法治不健全的偏远地区,相反,它的政府信息公开全国领先,其省会杭州亦被称作“互联网之都”。因此,倘若处罚的情况今后(或已经)蔓延至一线城市,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第十四条
4、陈宏政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日期:**2020-03-24
**地域:**浙江省金华市
**案号:**金公东(网警)行罚决字[2020]00751号
**案件事实:**2020年03月24日,金东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陈宏政在其手机上非法安装和使用vpn,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处罚:**责令停止联网并处警告
5、贾承浩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日期:**2020-03-10
**地域:**浙江省金华市
**案号:**金公东(网警)行罚决字[2020]00481号
**案件事实:**2020年3月09日,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在工作中查获贾承浩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处罚:**责令停止联网并处警告
11、吕钟品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日期:2019-11-14
地域:湖北省武汉市
案号:武公(网监)行罚决字[2019]52359号
**案件事实: **2017年以来,吕钟品为满足好奇心需要,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并自行下载有害信息,后被我局查获。
**处罚:**警告
12、义乌三炳服饰有限公司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日期:2019-11-05
地域: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案号:义公(赤)行罚决字[2019]65149号
**案件事实:**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期间,义乌三炳服饰有限公司在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2019年11月5日被我局查获。
**处罚:**警告
**15、**姚增蕾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日期:2019-09-27
地域: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
案号:开公(马)行罚决字[2019]50842号
**案件事实:**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违法行为人姚增蕾在手机上玩钓鱼发烧友游戏时,利用vpn软件非法访问国际网络,无盈利。姚增蕾的行为已构成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处罚:**警告
**16、**吉x使用非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直接进行国际联网行政处罚决
日期:2019-09-24
地域:江苏省常州市
案号:武公(南)行罚决字〔2019〕4534号
**案件事实:**2019年9月3日、9月4日、9月11日、9月14日,违法嫌疑人吉x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xx家园二村22幢丁单元xx室通过vpn软件,使用非**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直接进行**联网,浏览Youtube、Twitter。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书证等证据证实。
**处罚:**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
**17、**胡xx使用非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直接进行国际联网
日期:2019-09-23
地域:[b]江苏省溧阳市[/b]
案号:溧公(天)行罚决字〔2019〕2097号
**案件事实:**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期间,违法行为人人胡xx使用天麟vpn、wingy、potatso lite等软件翻墙进行国际联网观看国外网站视频,民警联系胡xx后胡xx主动到所说明情况。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手机截图等证据证实。
**处罚:**警告
**25、**成公(网)行罚决字[2019]01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期:2019-05-29
地域:河北省成安县
**案件事实:**2019年农历2月里,郭**的电脑中安装了名为“*******.exe”的vpn工具,该郭通过该软件联网到宣扬……的文字、视频等。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电脑中名为“*******.exe”的vpn工具截屏等证据证实。
**处罚:**警告
27、井公(网)行罚决字〔2019〕02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期:2019-05-06
地域:[b]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b]
**案件事实:**2017年7月份至今,违法嫌疑人王**使用苹果智能手机(6P)下载《windscribe.exe》vpn并进行国际联网, 并不间断浏览YouTube等网站。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电子数据检查笔录、户籍证明、无前科证明等等证据证实。
**处罚:**警告,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十条 “接入网络”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1、黄健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入接入网络
日期:2019-12-16
地域:
**案号:**嵊公(网)行罚决字[2019]50388号
**案件事实:**2019年11月期间,违法行为人黄健使用“翻墙”软件,在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入网络的情况下,浏览境外网页。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黄建未经准许,非法接入国际网络,已构成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入网络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决定责令黄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黄建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需要进行国际联网的,必须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2、周**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
**日期:**2019-09-03
地域:广东省中山市
案号:未知
[b]案件事实:[/b]2019年10月28日14时许,我所民警在工作时发现违法嫌疑人周某在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某小区存在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行为,后被我公安机关查获。以上事实有违法嫌疑人周某陈述等证据证实
[b][b]处罚:[/b][/b]警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2条:“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必须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国际联网。”(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
(3)提供翻墙方法的行政处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四十六条
**1、**芙公(定)决字[2020]第0371号
**日期:**2020-05-29
**地域:**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案件事实:**2015年7月,罗×峰在长沙芙蓉区××之城11楼通过自己创办的××游戏网站,以作者名为“绿茶”的身份编辑了一篇名叫“×××翻墙教程_安卓×××翻墙方法”的文章并发表在××游戏网站网页上面,供网民参考学习如何翻墙非法访问国家禁止的外网。以上事实有受案登记表;查获经过;罗×峰的询问笔录;王×立的询问笔录;罗×峰的身份信息材料等证据证实。
处罚依据:****《网络安全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或者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行政拘留三日
(4)翻墙传播违法信息——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五条
**1、**仇xx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
**日期:**2019-09-26
**案号:**海公(城)行罚决字〔2019〕1497号
**处罚机关:**海安县公安局
**案件事实:**2019 年3 月以来,仇xx通过翻墙上网的方式在推特上查阅、转发违法信息。2019 年9 月26 日,仇xx被公安民警查获。在调查过程中,仇xx承认了本人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仇xx的陈述和申辩、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以上证据均由我局民警依法收集且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上述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我局认为,仇xx利用国际联网查阅、传播违法信息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之规定……
**处罚:**警告
有一点概率浙江和江苏的国安开发了新技术,但未散布至全国。
fatdragon** 评论于 2020-09-08
>>有一点概率浙江和江苏的国安开发了新技术,但未散布至全国。
此帖关注点是法律适用而非技术。是为了澄清“翻了墙只看不说就没事”或者“我一介平民百姓网警不会费事来抓我”这样的谣言。
一个省一年才抓60人,概率还是极低的,感觉并不是掌握了什么新技术,有可能是直接把经常使用国际互联网的人随机抓几个,可能有指标。毕竟现在强国网络基本是已经白名单了,不使用翻墙工具还能用的外国主流网站已经基本不存在,所以默认用外网就是在翻墙,然后直接按着ip抓就行了
fatdragon** 评论于 2020-09-08
>>有一点概率浙江和江苏的国安开发了新技术,但未散布至全国。
也可能是其他地方不像浙江这样公开。
那一个省大概有多少人翻墙呢??抓的比例是多少
憨憨粉紅老是說翻牆不違法
這篇很適合打臉他們
不違法 建什麼牆啊
怎么老有人认为 1. 不抓 2. 抓不到
不是查不到 老国保 (马上就要改叫政治保卫)查这个 轻而易举 甚至可以直接对上翻墙人的身份证号 只是这些人愿不愿意 一个个去追 - 他们也知道 很大一部分翻墙 就是去那些境外网站看看 甚至更多是上色情网站爽的 上外网看货叫代购的
至于要不要抓 完全看他们的内部规则
所有使用合资车的公检法人员打成汉奸,全部交由军队和武警法办。支持解放军退伍转业后加入公安和国安队伍。
相关链接 「“规避GFW审查系统”的刑法问题」刍议——(一)三种入罪路径下的22则典型案例 目录 **一、**VPN的技术中立性?——与“翻墙”无关 **二、**Proxy Server的技术中立性?——开发者自己都不承认 ** …
本篇系“翻墙”法律问题研究系列的全新篇章,谨以此文正式开启“翻墙”刑法相关问题的讨论。 标题以“刍议”冠名,即意味着本篇尚不涉及正式讨论,仅陈列当前关于“规避GFW审查系统”刑法问题的既有观点和现行司法实践通说观点,并附上了22则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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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系列原标题为《“翻墙”文章后记——最近几个月的一些思考》的文章涉嫌违规而遭删除,因此整个“后记”系列尚留有一个“空位”供笔者自由发挥。 本文发布之际,该公众号听众恰好突破了7000;因此笔者欲借此契机,与读者朋友们聊聊近三个月以来“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