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室之内:中国在押女子生态

by , at 13 October 2025, tags : 监室 看守所 律师 女性 她们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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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季来之
编辑|于长夜
平台编辑|覃山

得知刑期只剩一个月,王丽反而变得更加焦躁。每天吃不下饭,晚上也睡不好,脑子里总是浮现孩子的模样。越接近出狱,心里越不安,盼望见面的同时,又觉得时间过得异常慢。

丈夫被抓捕的那天,四个孩子都看见了。双胞胎小儿子和小女儿还未满四岁,眼里映出的只是恐惧与困惑。大女儿和大儿子却清楚,来的都是警察,她记得那一刻他们眼里的无助与惊惶。

被羁押后的两年五个月,她完全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到他们,心始终悬着。狱中的日子里,她在每一寸沉闷的空气中描摹着孩子的脸。她想象他们是否还能认出自己,是否会在夜里偷偷哭泣,是否会怨恨她。

回家的那天,大女儿扑进她怀里,哭得无法自持,半小时过后才被亲戚轻声拉开:“别哭了,妈妈已经回来了。” 双胞胎没有放声大哭,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们小声而急切地问:“妈妈,你怎么变成这样?为什么和以前不一样?” 那些问题让她一时间哑口无言,心中既酸楚又心疼。

随着丈夫也出狱回家后,生活渐渐回到正轨。孩子们又找回了往日的活泼与开朗。每天兄妹间的嬉闹玩耍,让家庭的温度,重新真实可感。她看着这一切,心里既欣慰又隐隐清楚,曾经被隔绝的日子,如影随形地提醒她:这份重回生活的温度,多么来之不易。

事实上,在中国的看守所和监狱中,女性在押者的境遇远比外界想象的复杂与压抑。她们不仅承受着自由的剥夺,物质的匮乏,也要面对制度、监狱内部关系与空间带来的精神压迫,更遭遇一系列难以启齿的性别困境。

七位曾被羁押的女性,在访谈中回忆起狭小的监室里发生的点点滴滴——在那里,吵架源于最琐碎的争夺:吃什么、喝什么、什么时候洗、谁先用水。时间被严格量化——洗澡大概三五分钟,不能多;洗衣服必须排队,上厕所也不平等,卫生纸、卫生巾都不够用,还要忍受全方位摄像头对身体隐私的男性窥视…… 这些都是实实在在限制着她们生活的琐碎细节,是她们面对的极其受限的环境。

每个监室的门外,都是另一个被高墙和铁门隔断的 “无声世界”,无法见到律师、家属和驻检察官,权利的剥夺投诉无门。医疗保障也只是表面,一般的感冒和妇科问题只能得到简单处理,但真正需要检查和治疗的疾病得不到救助,除非病情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女性的生理需求和病痛更是被视而不见,羞涩和恐惧也使她们难以开口求助。

她们无力反抗,因为反抗的对象,不仅仅是形诸文字的监狱体系,还有内部权力的等级化。即使反抗,也仅限于监室内部,无法对外发声。

在全球女性在押人数持续上升的背景下,2010 年 12 月 21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采纳《女性囚犯待遇和女性罪犯非拘禁措施的规则》,即《曼谷规则》。这一规则的出台,旨在弥补《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在回应女性在押者特殊需求方面的明显不足,承认女性在押人员在心理、生理及家庭角色等方面的独特处境,并倡导在合适情况下优先采取非拘禁措施,以减少对女性及其子女的附带影响。作为具有普世价值的国际规范,《曼谷规则》为各国包括中国《监狱法》的修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

当前,中国《监狱法》修订已进入二审阶段,草案在通信、会见、律师接见等权利方面做出了调整和补充。然而,整体来看,性别因素仍未被充分纳入,相关条文缺乏针对女性在押者特殊需求的具体考量。于此,回顾和叙述这些女性囚犯日常且真实的监禁经历,揭示制度运行中的细节缺失与性别盲区,也为评判现有条文能否真正回应她们的现实困境,提供更具体的参照。

被带走的那一天

2022 年 12 月,90 后女孩陈敏,被送入北京市平谷看守所。她被捕的名义是 “扰乱社会治安” 和“寻衅滋事”。起因是,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亮马桥的街头,她和许多人一起举起白纸,呼喊 “不要核酸要自由” 的口号。

那场聚集让她失去了自由,因在网络上转发信息,被警方视为 “组织者” 之一,羁押时间长达四个月。

被带走的那天,清晨五点,敲门声将她和室友惊醒。陈敏开门后,两名便衣警察径直进入,并未出示任何证件。进入屋内后,他们开口的第一句话是:“你可以把手机拿出来。” 心中早有预警的陈敏递出了一部平时很少使用的手机,手机里未彻底清理,卡也仍在。警察当场没有检查,只简单说:“一会儿到局里再给你。” 随后,他们开始在屋内搜查。这时,陈敏在睡意中才缓过神来,质问:“你们没有搜查证,怎么能随便进来翻我家?” 警察没有回应,继续翻查,带走了她的相机、电脑和手机,并命令:“跟我们走一趟。”

当天因疫情影响,朝阳区收押空间有限,陈敏被临时送往平谷看守所。一周后,她穿着 “大白”,戴头套、脚镣,被转押回朝阳区看守所。

由于疫情期间看守所人员激增,监室被塞进了十四五个人。陈敏是 “重点关注对象”,被分配在靠门的头板位置。头顶四个摄像头全天开启,室内灯光 24 小时不熄。

她的遭遇并非孤例。

王丽也记得,2020 年 6 月 17 日下午一点,她被警方以 “处理手机被抢走一事” 为由传唤至派出所。

“孩子被警察从怀里抢走,当时哭得撕心裂肺。” 她回忆道。警方称她 “涉嫌违法犯罪”,将她控制在楚雄市东瓜派出所。当时,她的丈夫诗人王藏已经被捕,她因在网络上为丈夫呼吁而受株连。此前因居所被多次逼迫搬迁,她出现了精神分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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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为丈夫王藏声援的照片。(图片来源:王丽 X 账号)

2022 年 11 月 11 日,她被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刑两年六个月,而丈夫王藏被判处四年及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家中的四个孩子,自被捕之日起,就失去了父母的照顾,由年近七旬的祖母独自抚养,生活也被严密监控,而王藏的银行卡与身份证件在被捕时已被扣押,亲友也不能接济和拜访。

来自安徽的唐雪兰原本是一名党政办的工作人员。十余年的机关生涯,却让她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与所处环境的价值观背道而驰。

她任职的党政办与当地派出所同处一院,在这里,她亲眼目睹过公安机关的粗暴执法:“计划生育年代里,强行抓人去流产;老百姓上网说几句心里话,也要被追究…… 在政府机关,什么话都不能说,而我看到的内幕又比普通人更多。太压抑了,特别压抑。” 她叹息,自己并非天生 “反骨”,只是和那套体制格格不入。

后来,因机构重组,当地政府出台了 “机关工作人员分流” 政策:要么买断工龄离开机关,要么转岗到教育部门。她毫不犹豫,用几万元买来了自由,开始自己做起小生意。

为了释放长年的压抑,她悄悄开设了一个论坛网站,把那些在办公室里无法说出口的想法写进去。后来,越来越多网友加入论坛,言论的尺度也越来越宽,随之进入了国保的视线,论坛被封。

2018 年,她在微博、推特和 Facebook 上发表对习近平修宪的看法,随后就被警方立案调查,限制出境。为避风头,她只能长期在外打零工,极少回家,警方多次上门未果。

2018 年 7 月 2 日,她回原籍法院处理一桩民间借贷案。那天,她刚步入法院,就被几人按住,戴上手铐,蒙上黑头套带走。随后,她先在看守所关押半年。2019 年 2 月 1 日,又被戴上脚镣手铐送往监狱,被羁押两年半,罪名是 “寻衅滋事罪”。

再往前的 2012 年,大连访民王春艳也经历被捕。62 岁的她依然清晰记得那一天——2008 年6月3日,大连甘井子区法院的执行人员给她戴上手铐,送到甘井子收容所。第二天她回家,发现自家住宅已经夷为平地。在这之后,王春艳与弟弟妹妹多年上访,多次遭遇截访、遣返。一次在京上访期间,母亲突发脑出血,家中却无钱医治,她便向政府要求赔偿。答复未至,先等来的是警察。母亲最终未能救回,王春艳则被大连驻京办事处押解回大连,以涉嫌 “诈骗” 为名将她刑事拘留。起初关押在甘井子区派出所,随后转押大连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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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住宅在 2008 年遭到大连市当地政府强拆,王春艳数年来坚持上访。图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王春艳前往美国白宫门口请愿。(图片来源:网络)

“我只是要回本该属于我们的赔偿款,他们却说我诈骗政府。” 她说。2011 年 6 月,她曾在北京南站成功突破安保,将一份上访材料递交给时任总理温家宝,一度成为媒体焦点,但此举也没有换来改变。

同样是上访者的福建人黄芳,因家中土地被强征,常年赴京上访,直到被警方以 “寻衅滋事” 罪名逮捕,被关进宁德市看守所一年八个月。

2016 年 1 月 8 日,王宇和赵威以 “颠覆国家政权” 被逮捕,被关押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她们是 “709 律师大抓捕” 首批被捕对象。到看守所之前,她们被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半年,处于无外界接触的秘密关押状态,经历了昼夜不分的审讯、持续戴着手铐脚镣、五天五夜不准睡觉的“疲劳战术”。

当得知自己的罪名时,赵威一时无法接受:“为什么是’颠覆国家政权’,不是’煽动颠覆’?” 罪名打破了她的心理预期,两字之差,意味着她要面临刑期会更长。警察的回答是:“如果你只是发表言论,是‘煽动颠覆’;你们这些律师在现实中做了事,那就是‘颠覆’。”

这七位女性,都经历了类似的抓捕流程,警方几乎都未被出示传唤证、搜查证,或是警察证,且都没有得到过案由解释。

口供试炼

抓捕,还只是漫长羁押的开始。她们发现,进入看守所、监狱接下来的日子,真正的考验才开始——在封闭的审讯室里,每一次对话都不仅仅是单纯的提问,而是一遍又一遍重复相同的问题,慢慢消磨人的意志,迫使人交出自我、重写立场。

受访女性都经历了几乎相同的流程:每天,审讯成为固定仪式。问题重复、时间拉长、细节被一再咀嚼。

陈敏回忆说:“他们每天拿一个问题审我,一两个小时,就围着一个问题不停地问。” 她被问及是否与境外组织有联系,是谁组织她去了亮马桥,“翻墙” 注册 Telegram 和 Instagram 等软件的目的又是什么。提问者不断更换,却始终不说明来自哪个部门。直到一名警察得知她有过精神病史和自杀倾向,态度骤然转变——语言由温和变为粗暴,辱骂她 “卖国贼”,还拿她的大专学历羞辱她,质疑她的性取向。她想认真阅读审讯笔录再签字,对方却将纸甩在她面前,反复催促她签字。

王春艳记得,冬天的审讯室窗户总是敞开的。“警察说我们这些人一进屋就臭,要开窗通风。”她坐在 “老虎凳” 上,四个多小时一动不动。有一次,一个警察猛踹她膝盖上方的关节,留下大片淤青。他们还威胁她:“不配合,就送你去‘死人床’。”她听说过——一个刚好套住人的铁环,身体无法动弹,大小便都只能在里面解决。警察拿出一张纸,要她写明到底想要多少赔款。她表示不服:“我家原本有 509 平方米的宅基地,警方说只有 66 平方米有房产证,其他都是违建,多一分都不给。”

唐雪兰被戴上背铐、套上黑头套送到县公安局,再一次坐上了曾经无数次坐过的约束椅接受审讯。坐在约束椅上被审讯了近 10 小时,颈椎、腰椎还有头疼得无法忍受,“当时真想一头撞死”。

在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期间,律师王宇经历了另一种节奏的高压审讯: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一次,从早上八点半到十一点,下午从一点持续到四五点,连续五天五夜不让她睡觉。稍微一闭眼,审讯人员就会用各种方式把她拍醒——有时拍椅子,有时直接拍她本人,让她根本无法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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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因建三江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代理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等人要求会见遭到拒绝,且随后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图为王宇律师举牌声援当事律师。(图片来源:网络)

大约一个月后,折磨的方式升级。她被迫坐在一张极其不平整、沉重的铁凳上。凳子像一个方形的铁堆,表面凸凹不平,坐上去非常难受。她必须每天推来推去,把铁凳摆放到审讯人员面前,等审讯结束后再推回去。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审讯人员还通过控制基本的生活需求来折磨她。水放在旁边,当她试图拿水时,又被夺走。饭送到面前,一旦刚要动筷子,饭就被拿走。“这种折磨充满了千奇百怪的心理手段”,让人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高强度折磨下,她几乎承受不住,曾多次晕倒。每次晕倒,审讯人员抓住拷在她手上的手铐,将她整个人提起来,拍醒后继续审讯。“长时间不吃不喝、不睡觉,我已经瘦得皮包骨,几乎失去反抗能力,以至于身体可以这样轻易被提起来。” 她强调。

有一次晕倒后,一个穿白大褂的人出现,她不清楚对方是否真正的医生。但这位 “医生” 只是用听诊器简单检查后,说了句“没事”,便离开了。

转押到天津第一看守所后,审讯频率下降,但内容依旧反复。她承办过的案件,被一条一条地翻出来:曹顺利案、范木根案、尹旭安案、伊力哈木 · 土赫提案,还有一些涉及法轮功的案子。“谁找的你?签了什么合同?收了多少钱?怎么代理的?”

在整个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几乎完全依赖口供作为证据,因此对同一件事情不断反复询问。他们一遍又一遍地追问,确保她每次回答都一致,有时甚至只是为了检验前后说法是否完全相同。她觉得,这种反复的审讯除了获取口供外,可能还带有另一层目的。最初被抓时,审讯人员试图让她上电视,但她坚决拒绝。她猜测,持续不断的询问也许是试图通过长期的压力让她最终妥协。

最初,她一言不发,拒绝笔录。看守人员对她进行 24 小时贴身看管。看守分两人一班,每班两小时轮换,全天候不间断。白天,她坐着时,两名女看守会直接站在她前方,仅相距十到二十厘米;晚上休息时,一个站在床头,一个站在床尾;上厕所时,一个站在马桶前方,另一个站在后方。无论何时,这两名看守几乎都紧贴在她身边,寸步不离,持续盯视。她只能妥协了,但开出条件:“我可以讲,但只说我自己的事,别人的事我不知道,也不会说。还有,不能让我上电视。” 刚开始,她发现笔录上自己说的内容被改写,拒绝签字。他们重写一份,有些表述还是与原话不符,她仍然拒签,审讯成了拉锯战。

90 后赵威与王宇曾被关押在同一个指定监视居所,经历相似的审讯与酷刑,随后又一同被转入天津第一看守所。赵威也清楚,警察的策略是用高强度的心理压力确保口供 “稳定”。因此,他们不断重复提问,反复核对她的每一句话,确保每次笔录都“固定” 下来,在案件提交检察院前不留翻供的可能。她形容这种审讯导致心理上形成的条件反射——就像巴甫洛夫实验中的狗,铃声一响就流口水;在她身上,则是见到警察就本能地感到恐惧,从而动摇翻供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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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威(网名 “考拉”),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助理,在“709” 事件中,她与李和平同一天被抓捕并遭关押。出狱后,赵威继续坚持给其他入狱的同伴邮寄明信片。明信片作为一种重要的声援手段,旨在向监狱或看守所传递外界关注压力,以争取改善服刑人员待遇。(图片来源:擦星星事务所)

每次审讯后,赵威都在 “要不要翻供” 的念头间挣扎。她想,未来可能会见到检察官,并且心中萌生反供的念头,但酷刑的后遗症像无形的锁链,将她牢牢束缚在高度戒备与焦虑之中。

她清楚,相比于之前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看守所虽然是合法可查的地方,家人知道她在哪里,但她的生活完全掌握在他人手中:食物、水、关押环境。于是,她在 “想反供” 与“害怕再次受刑”之间反复挣扎,长期处于心理拉扯之中。然而事实是,直到她被取保候审,检察官始终未曾出现。

警察要求她在录像中认罪。她担心这些内容被公开播放,但更惧怕酷刑再次发生,还是照做了。她刻意让自己语无伦次、前后矛盾,试图让录像无效。但没多久,警方通知她:“领导说录得不清楚,要重新录。”

警察决定对她取保候审,还继续追问:“你打算出狱后做什么?”她给出一个 “安全” 的回答:“不见媒体,不找律师,只想回家陪父母,好好恢复身体。”

王丽的身体状况本就不好。被带往派出所后,在一次审讯过程中,由于精神高度紧张,她突然晕厥。醒来时,自己是全身赤裸,身边站着几名国保,只有一个女的,其他多个都是男的。“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她说,由于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的影响,她的记忆里,怎么也拼不齐整个过程。

她却清晰地记得,在看守所的两年半中,她一共接受过 21 次审讯,因为这个数字出现在她的笔录上。初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全部为视频审讯。审讯她的,总是看不见身份的便衣警察,一次又一次,每次问题几乎相同,总是围绕她丈夫王藏的艺术作品、网站,以及她是否协助他进行活动。她从未被告知对方的单位、警号,只知道他们自称来自 “国保大队”。身着便衣的审讯人员,三人一组,来来去去。

每一次笔录结束,她都被要求签字。她坚持不签。她说:“我没做的事,我不会认。” 她检查每一份笔录,发现内容被改写、删减或添加,用笔划掉不实部分,补写原话,但这一切并未改变审讯进程。随着她拒签的次数增加,审讯变得愈加严厉。她多次遭到审讯人员的威胁:“如果不配合,就见不到孩子,孩子也将无人照料。”

但直到审讯结束,她才发现接下来的日子才更是煎熬,“审讯时,至少还能听到一些消息,哪怕是假的,也让我知道家里还好吗,孩子怎么样。” 她描述那种孤立状态,“每天都不知道明天能不能活着,会不会再发生什么事情,这辈子还能不能见到孩子。” 当所有声音都消失后,焦虑才真正侵入骨髓。

与世隔绝

在陈敏看来,看守所生活中唯一能让大家感受到外界的 “信号”,是一周一次的“存钱广播”。广播里念到某个名字,就意味着外面有人给她打了钱。有人会低声说一句:“我妈给我打钱了。” 这意味着铁门外还有人在关心她们,是她们与外部世界的一层脆弱联系。

律师不见踪影,家人见不上面,通信的方式也被切断。她们被推入一个封闭而寂静的空间,外界的声音被屏蔽,时间无限延长。

这种与世隔绝的状态,并非偶然,而是某种制度性安排的产物。她们被迅速归类、收押,在程序的推进中逐渐 “失联”。通信权、会见权、探视权——这些本应受到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在现实中往往形同虚设。法律援助仰赖一个不透明的指派系统,当律师不再是当事人主动选择,而是 “由政府安排”,当会见反复被拖延甚至干脆被拒绝时,所谓辩护,便成了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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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25 日,一名狱警站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门外。(图片来源:Ed Jones/AFP via Getty Images)

正式逮捕通知书下来之前,陈敏曾多次提出会见律师的请求,却始终被含糊搪塞,“再等等” 成了惯用的回应。她逐渐意识到,这种与外界的隔绝,不仅是所谓的 “管理需要”,还意味着她无法为自己辩护,甚至无法弄清自己究竟身处何种处境。

按照监规,如果对管教的管理方式存有异议,服刑人员可以在上级领导视察时反映问题。然而这种视察本身就极为稀少,她所在的监室从未真正见过所谓的 “领导”。“领导是谁”,也无人知晓。唯一一次视察是在过年时,有位“领导” 来了,还带大家吃了速冻饺子。但自那之后,便再也没出现。

有一次,监室有人反映班长存在克扣他人饮食的问题,管教们听说后,突然有一天全部走进监室,集中讲话,强调:“监室没有班长啊,从来没有这个。” 那次,所有人都猜有人举报了,但没有人知道是谁举报的,也没人知道举报是通过怎样的途径完成的。

她认为,真正的困境是:问题一旦发生,根本没有正式的渠道去反馈。她也曾被要求背诵相关制度条文,监规里确实提到过可以向管教反映问题。但现实的矛盾在于——当问题正是关于管教本身,又该向谁反映?这一逻辑本身构成了死结。

有人说,“你可以在会见律师时向他反映情况。” 但这只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假设——因为她们并未被允许会见律师。除了管教和偶尔视察的警察,她们与外界毫无接触。“有时候警察来了,如果他’好’一点,也许能听你说几句。” 她说,但这全看对方是否愿意理会。

这种困境并非自己一人所经历。“整个监室都一样,大多数人已经被判刑,再也没有见律师的机会。” 她说。

王丽被关押三个月后,才首次与律师通话,那次会见只是一次简短的隔空电话交流。她最牵挂的,是自己年幼的儿子。“他们把我小儿子带走了,我连他被送去哪里都不知道。” 这种对家人的焦虑和不安,是她最难以承受的痛苦。为了获知家人的消息,她多次请求会见律师,但回应总是:“律师要来,自然会来。”

开庭前她已被羁押了一年半。此时,看守所管理人员声称,她家属聘请的律师已解除代理,退出案件,并表示将为她指派一位律师。但王丽没有收到任何相关律师文件。她认为这只是形式主义的法律援助,根本无法信任,便直接拒绝了这项安排。她终于被允许律师第二次会见时,已是开庭前夕。“每次见律师,手、脚、腰都被锁在约束椅上,几乎不能移动,根本没有尊严。” 她补充。

黄芳终于得以会见家人,也是熬到了判决下来。但这次见面隔着厚厚的玻璃,用电话通话,旁边还有警察监视。作为母亲,却在最关键的时候被带走,不能照顾、不能陪伴,夜里总在想:’他们现在还好吗?’她惦念孩子青春期的变化、学业、生活安全,忧虑萦绕不去。会见时间不过四五分钟,一肚子问题都来不及一一问到,让她更添失落与无力。

赵威在被抓捕前,已准备好三份委托书,交由不同地区的律师,确保哪怕有人出事,也还有律师可来会见。然而被捕后,警方却宣称没有律师来找她,家属也没有为她聘请律师,最终由政府指派律师接手。初次会见中,这位律师仅寒暄几句,并未涉及案情,十分钟后便匆匆结束,此后未明确表达过退出代理,也再未出现。

后来她才得知,监室里还有一名经济犯罪嫌疑人也由同一位律师代理。这位嫌疑人向律师反映监室内生活问题,被律师批评其 “不讲理”,并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是 “文明看守所”。这名嫌疑人会见后极为失望,于是申请解除了这位律师的代理关系。

王宇出狱后才从丈夫口中得知,警方曾出示一份 “同意指派律师” 的文件,上面甚至有她的签字。但她明明只写过一份 “不需要律师” 的声明。她想请熟识的律师,却被告知 “他们都被抓了”。实际上,有些人根本没被抓,只是她提到的名字,警方一律称“已被抓捕”。最终,她无奈放弃聘请律师。那份“指派律师” 的授权书上,警方伪造了她的签名。

还有一次,在她情绪稍稍平复时,办案人员忽然告诉她:“你儿子因为偷越国境罪被缅甸带回来。” 语气轻描淡写,但对她来说,比任何威胁都要沉重。那之后,她开始幻听,常听到儿子的声音在耳边呼唤 “妈妈”,却什么都做不了。

在七位受访女性中,只有黄芳曾顺利会见律师,并因此获得关键保护。

自她被捕后,家人就为她聘请了律师。律师来访时,她拿到羁押通知书,上面还留有律师电话。回监室途中,一名女管教发现后当即抢夺,一边拉她的头发,一边企图将她拖至监控盲区进行殴打,并一边辱骂她 “敢反抗警察”。她本能反抗,拉扯女警头发以自卫,随后她的腹部被踢出一大片淤青。

直到下一次律师会见时,她将此事如实告知律师。律师随即向看守所提出正式控告,并调取监控录像,确认了她的正当防卫行为。尽管看守所未提供书面处理结果,但此后女警及其他在押人员不再对她施加暴力。她的律师每月定期会见,每次均有详细记录,保障了她在押期间的人身安全。

但王丽的情况却是,有了律师,她也还是见不到家人。羁押大约一年半后,庭审前,她才收到女儿的一封信。那封信原本三个月前就寄来了,却迟迟未被转交。她记得信里,女儿安慰她不要担心,上下学有警察叔叔接送,亲戚也很照顾她们,但没有爸爸妈妈,还是很想念他们。那封信令她悲喜交加——既是首次收到家人的消息,也终于确认孩子安好。这封信支撑她继续熬下去。她回信给女儿,告诉她:“妈妈只是暂时在外地工作,很快就会回家。” 但她出狱后才知道,那封信从未被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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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25 日,一名军警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站岗。(图片来源:ED JONES/AFP via Getty Images)

在《监狱法》修订草案进入第二次审议阶段之际,第六十七至第七十条对在押人员的通信、会见与律师接触权利作出补充和修订。

其中,第六十七条规定,服刑人员可以与他人通信,但信件需经安全检查,凡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犯罪活动” 的内容可被扣留处理。第六十八条则新增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与亲属、监护人通话、会见;与其他人员通话、会见有利于罪犯改造的,经监狱长批准也可以通话、会见。第六十九条明确,罪犯有权与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亲属委托的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会见;第七十条则新增条款,规定如通话或会见过程中“违反规定”,监狱民警可给予警告,必要时中止会见。

民间团体 “中国人权捍卫者“指出,表面上看,这些修订条款似在扩大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但仍存缺陷。“危害国家安全” 作为通信限制理由,概念模糊、外延过宽,往往成为限制在押人员与外界沟通的“万能口袋”,在无司法审查机制的前提下,极易被监狱方面单方面认定、滥用。

此外,“与他人通话、会见须经监狱长批准” 一条也存在争议。该授权机制缺乏明确的适用标准和申诉路径,赋予个体行政人员过大裁量权,等同于人为设置一道不受监督的 “权力门槛”。

在律师会见方面,尽管修法草案承认律师接触的合法性,但并未保障其及时性、私密性与独立性。受访案例表明,被羁押人员常因会见迟迟未安排、交流受监控、律师更换频繁等问题,陷入 “有律师而无法有效辩护” 的困境。

等级秩序

孤立她们的,还不仅仅是监室外部。

入所后,陈敏发现同监室的人都不跟她说话。坐板时,她被安排在班长和副班中间。管教让班长、副班长管理她的一切。

她成长于亲情缺失的家庭,高压审讯也总是激活起儿时被父母打骂的创伤。但她始终没哭。羁押 37 天后,她被正式逮捕,才终于见到了律师,律师告诉她:“你的朋友在看守所门口等着。” 并念了一封朋友写来的鼓励信。信中朋友说:“家里的事我们都帮你安排好,不用担心,我们都很牵挂你,等你回来。” 她终于放声大哭——那是羁押期间,唯一一次知道自己不是孤零零一个人。

监室里其他女性也渴望这样的联系。“下监”(判刑之后下监狱)是她们唯一的希望。即便意味着更长的刑期,只要能见到亲人,“那就说明至少往前走了一步。”

唐雪兰说,那种孤立,是 “深入骨髓的恐惧”。在监狱,她被老犯人打了一巴掌,对方并非出于恶意,只是被警察授意又不敢违抗。她和监室另一位被羁押的法轮功学员,被称为“那种人”,在同监室中格格不入。“政治犯,日子更不好过。” 她说。

她没有说话的权利,不许交换物品。偶尔组长会借她些东西,但那只是职责所在。真正帮助过她的,是那位法轮功学员大姐。但不久后,大姐被释放了。唐雪兰情绪崩溃,大哭不止,被组长骂:“你家死人啦?” 她不敢反驳。连落泪的自由都被剥夺——“你流眼泪也要被骂死。” 她最终学会了另一种生存方式——“装傻”“装聋”,让自己看起来麻木、不反应,仿佛一切都与己无关。

陈敏回忆起监室里因空调引发的一场 “小纷争”。看守所实行“坐板” 制度:在押人员除了放风、上厕所和洗澡外,其余时间都要被迫坐在硬板床上。硬板冰冷而坚硬,限制了身体活动,既是维持秩序的手段,也让任何冲动或争执几乎无处可生。北京的初春依然寒冷,坐板时,靠空调近的前排犯人被吹热了,后排的人却依然冷得发抖,冷热不均常常导致争执。关于 “要不要开空调”,她们希望由管教来做决定。这牵涉到一个叫“拍板” 的按钮装置——它安装在墙上,能呼叫监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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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 “坐板” 制度,在押人员需要长时间在硬木板上挺直腰身静坐。(图片来源:网络)

按规定,理论上每个人都有权使用 “拍板”,但实际上,只有“班长” 有资格操作。这个小小按钮,隐喻着监室里无形的权力结构——通往外部权力中心的通道,并非人人可触及。“班长”是权力的执行者,管教通过他传达命令。虽然名义上取消了“班长制度”,但实际上仍有一人处于权力核心。

在这个狭小的监室里,“下地”并非随意之举——每一次离开坐板去上厕所、洗澡或者处理生活事务,都必须先向班长报备。同时 “下地” 人数人数不能超过三人,班长确认无误后,囚犯们才被允许踏出坐板。上厕所也不能单独进行,必须有人在门口守着。坐板期间上厕所更有等级顺序,资历较老的人优先,其他人才轮流。规矩极为严格,宛如一个小政府。疫情期间,人多时一个房间能塞五十多人。有人说白天都轮不上上厕所,所以憋尿便秘是常态,只能等到晚上,甚至半夜才有机会排便。

吃饭时也曾闹出风波:有人打饭时并非有意靠近门口,也因此受到批评——在监室里,有一条规定,只有班长才有权在门口打饭。班长有时会借此偷偷留些肉菜。后来制度调整,打饭由两个人负责:先把肉菜称好,再按人数公平分配。

作为 “新人”,总是最弱势。刚进所,新人负责擦板和清理厕所。监室规矩极细致:饭后擦板,睡前擦板,起床也要擦板,一天要擦十几次。打饭窗口每用一次都得擦干净。洗碗池也要刷。

如果违纪,严重的会全监连坐。一次值班,她背着摄像头偷偷做了个深蹲,值班员立即喊话:“不许乱动!” 惩罚是集体起床站墙角——那是午睡时间,所有人都被叫醒了。

天津第一看守所的女性监室里,最多的时候有 13 人住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挤成一片。赵威说:“你的位置决定你在监室里的地位。”虽然是女性监室,等级却分明。”门口附近的 “头板”,类似“班长”,掌控着分配打扫任务、排班、洗澡时间的权力;最靠近厕所的“末板” 是最没话语权的,常是新来的 “新人” 被安排在此。一位涉嫌杀人的女性长期睡“末板”,被大家冷眼相待。

刚进监室时,8 人紧盯她行动,坐板时,大家排成 3x3 坐, 她必须坐在田字格正中间。同时,每天轮流两人 “看管”——监视她做了什么,讲了什么,有无自残倾向,饮食、上厕所、用药都受到严密监视,班长还做详细记录。

王春艳被分到 30 多人的大监室。木板床由两块板拼接,只能侧身躺,不能翻身。要翻身,必须大家喊 “1、2、3” 一起翻。她说:“你一个人翻身,但别人没翻身,(你)就会被打。”

黄芳被关押在县城老家的看守所。每当警察进出,她和其他人要立刻站好、高喊口号 “遵守监规、服从管理”——甚至洗澡时也得做出这个举动。管教来,要双手抱头下蹲。

王丽所在的看守所规定,对体弱病残者可酌情照顾。尽管她被捕后多次精神崩溃,却从未得到特殊关照。值班时,她多次晕倒。“他们让我值班,腿都走不动了,不让我坐板凳,只能坐地上。” 她回忆道,“管教不让别人扶我,必须自己站起来。我扶着墙一步步走,他们还让我喊报告——监室里有纪律,走动的时候必须先喊报告。” 她没喊,被要求退回重新走一遍。监室还有互监小组制度,一人违规,左右两人也要一起受罚。她说这是 “互相制衡”,也是精神压迫的一部分。在她看来,这种惩罚不仅是身体上的,更是 “慢性消耗”。“每天压力太大,你不遵守,就连累别人。”

唐雪兰描述了全景式的监室结构:房顶上是铁丝网,干警在上面走动,以 “上帝视角” 随时监视她们。警察无暇监管所有人,管理纪律几乎全靠犯人自律,于是大家就会互相监视,相互举报,争取表彰。无论是否有实际好处,举报已成习惯和生存策略。她的每个动作、每条思想都被专人记录,每月汇报。别人通过打她、告发她来“加分”。

入狱后,她被迅速投入日复一日的 “劳动” 体系。250 名囚犯组成流水线,生产税务、银行和警务制服,每天必须赶制 1300 套,平均到每个人头上,每人每天都要完成近六套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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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 26 日,吉林省女子监狱的服刑人员正在缝纫劳作。(图片来源:新华网)

她最初负责熨烫,“手被烫破无数”。每天在烫台前站上 11 个小时,热气熏得双眼红肿、泪水不止,视力也随之严重下降。再加上频繁的处罚,吃不上荤菜、水果,她的身体迅速消瘦,体重暴降四十多斤。身高 1.63 米的她最瘦时不到 50 公斤,牙齿也因营养不良掉了两颗。那段日子,她的身体像被拉扯至极限。“压力之大,令人窒息,” 她说,“哪怕衣服后面一个褶没弄好,都说质量不合格,不论数量达标与否,都要罚。” 工作做不完就受罚,轻则占岗、罚卫生,重则扣分、限制购买日用品和克扣吃食。

她总结出监狱生存的四字诀:“闭嘴、干活”。劳动改造还有一套工分制度,监狱规定达到一定分数可减刑,如果没有获得减刑资格,工分也可以折算成现金,每一分价值一块多钱。

她被判处三年,当庭表示要上诉。丈夫劝她放弃,并说:“法院的人已经和家里交代,让我劝你不要上诉。上诉唯一的结果可能不是减刑,而是加刑。” 家人们也劝说:“你要认命,别那么天真。” 最终,她放弃了上诉。对此,律师王宇从专业角度解释:“在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情况下,上诉最坏的结果也只是维持原判,不会增加刑罚。’上诉不加刑’是原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条文。”

服刑之后,唐雪兰一心想靠工分给自己减刑。但评分由监狱长一手决定。“干得再好,他给你打低分也没办法。有关系的送礼的分数高,不干活还能去轻松监区。” 为了减刑,她努力挣分,甚至不愿会见亲人,因为会见一次要落一单活,活干不完会被罚,所以宁愿不见家人。

但最终也没能减刑。她问过,得到书面答复 “政策从严,暂缓减刑”,没人解释,也没人理她。释放当天,警察喊她出狱,她还在赶任务。“最后一秒,我还在干活。” 她反复强调。

无声的抗议

重压之下,也有人选择用身体和意志表达抗争。

王丽曾两次选择绝食抗议。那时,她已经被关押了一年半,案件在拘押期间毫无进展。每隔三个月,她都会收到一张新的羁押通知书,三个月一续,如同无尽的牢笼——“既看不到终点,也没有一丝希望。”

面对无助和绝望,她只能用绝食来表达。三天不吃饭后,管教来了,警告她如果再拒绝进食,就要用鼻管强制喂食。在一同被关押的女犯人中,有位年长的大姐经常和她谈心,“你的案子根本不算犯罪,不值得这样。” 这位大姐劝她,“你还有孩子,别硬撑。” 在这里,一个人受到惩罚,往往意味着整个小组都要连坐,旁人也会因此被剥夺权利或受到处罚。王丽开始犹豫:“如果只有我自己受苦,或许能撑下去,但我不愿连累别人,只能放弃了绝食。”

第二次绝食是在她被关押满两年时,还没有被释放的消息,甚至没有任何解释。她向上级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复却含糊且敷衍:“每个人案情不同,我们只负责管理,没有权力参与案件审理,更无权决定释放。你的案子我们也不清楚。” 无奈之下,她再次以绝食表达抗议。

直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云南楚雄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她的刑期才被确定下来——2 年 6 个月,王藏获刑 4 年。

黄芳在看守所内经历了一起行政管理纠纷案的庭审。案件指控她赴京上访行为 “扰乱单位秩序”。庭审设在看守所的一间狭小办公室内,没有旁听席,也没有媒体记录。她被戴着手铐脚镣押入一个庭审现场旁边的小房间,同步观看庭审视频,出庭的是行政机关代表、书记员和一名审判人员——全程无律师。

“我根本插不上话。”她回忆,“对方发言时间长,我刚开口就被法官打断。每次想提出质疑,都被制止。”到了质证环节,法官都听不见她说话了,这让她感到愤怒、羞辱和彻底无力。她隐隐感觉这是一场假庭审,是 “走过场” 的合法化羞辱。

她当机立断,脱下囚服上衣,以半裸的方式抗议庭审瞬间陷入混乱。监所人员迅速制止,庭审被匆忙终止。几天后,她收到通知:法院以 “缺席” 理由裁定撤诉。她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们不想留下正式记录,也不想继续这场戏。”她知道那一刻,她失去了一个判决,却赢得了某种主动权,“你可以不让我说话,但你不能剥夺我用身体表达抗议的权利。”

有些人选择反抗,有些人选择服从,也有人发生打架。陈敏自己没有经历过,但室友讲过。打架者会被戴上 “束缚带”——一条紧紧束住身体的带子,限制在押人员身体行动,也无法再挑起混乱。严重者还要关 “禁闭”。一般坐板会配大垫子,但如果有人违规,管教会惩罚全屋所有人 “坐光板”——即直接坐在硬板上,没有垫子,疼得屁股青紫。于是大家会穿好几层裤子缓冲。

“还有几种惩罚方式。” 陈敏说,最轻的是束缚,用带子固定手脚,上厕所都需别人帮忙。更严重的是戴脚铐,金属制,沉重且磨皮,必须穿很多袜子才能缓解。戴久了,腿上会磨出伤痕、流血。最让她印象深刻的是头盔——一种恐吓式的惩罚。看守所的人说,如果你不听话,就要戴头盔。那是一顶脏兮兮的防暴头盔,从没人清洗,上面沾满口水、鼻涕和污渍。若继续不配合,就会被单独关押,关在一个空房间,里面什么都没有,“用这种方式吓唬你,让你乖一点。”

她们的经历共同揭示了一个残酷现实:在中国,一旦女性被羁押,便身处一个封闭、失衡的权力体系中。她们无法会见律师,无法与外界通信,甚至不知道申诉渠道的存在。而一旦试图发声,等待她们的往往是更严厉的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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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 28 日,宁夏女子监狱整体搬迁。图为该监狱服刑人员两两戴上手铐,在狱警监督下坐上大巴转移至新监区。(图片来源:中国日报网)

面对这种境况,律师王宇分享了她的观察与亲身经验。在她看来,“自我赋权” 是抗争的起点——哪怕身陷囹圄,也必须意识到,施暴从来没有合法性。“他们不能想怎么对你就怎么对你。”

王宇曾代理过女性受酷刑、被戴脚镣的案件。通过持续申诉,她曾迫使看守所最终撤下了对当事人的械具。虽然未必能实现真正的追责,但她强调:“他们下一次不敢那么随便了。” 但现实中,多数人选择沉默——怕报复、怕无效、怕没人信。这种沉默,正是暴力得以常态化的土壤。

“如果 100 人中只有 8 人投诉,那只是微弱的声音;但若 80 人站出来,哪怕只成功 20 人,也足以撼动规则。” 王宇说,“开口,就是对抗。对方必须应对,成本就会升高。要让施暴者明白——这事,不会轻易过去。”

难言的生理难题

早上六点,床板上的人依次坐直,排队洗漱。一天的节奏从严苛的秩序中拉开序幕:刷牙、擦地、叠被,动作干脆,不能拖延。几分钟后,必须返回原位——床板成为日常生活唯一的 “活动空间”。

最难熬的就是 “坐板” 时间——双腿盘起,腰背挺直,不准说话,也不能乱动。像一场强制打坐,时间绵长到令人麻木,身体发僵,思维停滞。监舍对下板人数有限制——地面上不得超过三人,以防冲突、便于管理。

这就是看守所里最典型的一天,几乎每天都在重复。偶尔,每周能有一次 “放风”,成为少有的喘息机会。长时间的坐板,带来的是身体上的隐痛。

便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受访女性大多数连续十几天未能排便,却仍需按规定食量进食。监舍饮食不可选择,吃多少、吃什么都被严格管控。

看守所的饮食不可选择,营养失衡、水果和蔬菜稀缺,使得肠胃功能日渐紊乱。医生每天会例行巡视,但提供的 “治疗” 手段极为有限——定期外敷开塞露,成了不少人不得不接受的“常规处理方式”。

洗澡机会更为稀缺,甚至带有某种 “惩罚性” 的意味。在一些监管单位,洗澡被视为“福利”,并非每周必得。受限于人手、设施和制度安排,有人一个月才能洗一次澡,也有人一周一次,仅在监室内用冷水匆匆冲洗。

对女性而言,冬天尤为难熬:水温低至刺骨,长时间冷水洗浴,造成不少人月经紊乱,甚至停经。洗头更是难题,无法彻底清洁头皮导致湿疹频发,严重者头皮溃烂。虽然监所并不强制剪发,但在反复发作的头皮病与卫生困境面前,许多女性不得不 “自愿配合”。

赵威回忆,“洗脸、洗屁股,洗脚,我们都称之为洗三节,是每日的清洁流程,但供水量都受严格限制。” 真正意义上的 “洗澡”,只有每周末能多给一点时间——五分钟。如果是工作日,全身洗完只能用三分钟。洗澡用的热水有限,前面的人稍微多用一点,后面就没水了。一个监室只有一个蹲坑,平时上厕所和洗澡都在这上面,所以排队如厕和洗澡之间时常冲突。

2018 年 7 月,河南维权人士贾灵敏寄出一封信,成为少数公开发声者之一。

2010 年 6 月,因家中遭遇非法暴力拆迁,她开始投身于拆迁现场的维权行动,穿梭于郑州各个拆迁工地,向群众普及相关法规,因此被媒体称为 “拆迁普法者”。2014 年 5 月 7 日,贾灵敏在协助被拆迁人报警时被郑州警方抓捕,次日刑拘,5 月 29 日被正式逮捕,罪名为 “寻衅滋事”,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先后关押在郑州、巩义和新乡及女子监狱。

重获自由后,贾灵敏把在看守所的亲身感受写成建议书,寄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安部和司法部。信中,她点出女性在押者最迫切的诉求之一,是能有一处正常使用的热水洗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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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7 月 30 日,贾灵敏根据自身经历,通过 EMS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安部、司法部发函,建议改善监管场所女性生活条件,为在押女性提供热水淋浴设备。(图片来源:网络)

“冬天洗冷水澡,是我记忆最深的事之一。” 贾灵敏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说。她先后被关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和巩义市看守所,在这两年里,从未真正洗过一次热水澡。尽管郑州第三看守所安装了太阳能热水设备,却 “从未启用”;而巩义市的设施更为简陋,连最基本的热水供应系统都没有。为了避免刺骨的冷水,她们只能在天气晴好时提前接水晒太阳,“虽然晒不热,但至少没那么冰。”

这封信意外引发了大量回响。许多曾有类似经历的女性纷纷留言回应,说自己也曾长期用冷水洗澡,身体因此出现各种问题。“有的年轻女孩月经不正常,有的总是胃疼。”

这些声音揭示了一个被长期忽视的现实——在看守所和监狱,热水往往是一种被忽视却至关重要的资源。冷水洗浴意味着泌尿系统和妇科疾病的风险增加,尤其在经期,缺乏热水会让她们承受额外的痛苦与忽视。

然而在制度层面,这一问题却长期处于 “模糊地带”。现行的《看守所条例》仅笼统要求 “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实施办法》也只是规定 “应当设有供沐浴的设施设备”,对热水的保障程度、使用频次均无明确标准。2017 年,公安部曾就《看守所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但草案依旧未就洗浴、卫生、饮食、住宿等生活条件作出具体规范。

比洗澡更紧张的,是日用品的匮乏。卫生纸和卫生巾被限量分配。有的监室把卫生纸的使用限制到极致——小便用两格,大便用三格,生理期最多用五格。陈敏每天只分到两张卫生纸,通常小便时不使用,省下来的用来大便时。大家也会相互帮助,比如今天我不需要,就把多余的给你用。

卫生巾的使用也格外节省。陈敏回忆,比她更早来到监室的人告诉她:“你赶上了好时候,隔离已经取消了,还能买到卫生巾。” 而在她来之前,卫生巾几乎是难以得到的物品。没有卫生巾时,她们只能用毛巾——反复擦拭、清洗,甚至还要传给下一个人使用。

疫情期间,卫生巾更难采购。即使能够买到,每次来月经通常也只配两片,一片日用,一片夜用,而一个月经周期通常要四到五天。为了延长卫生巾的使用寿命,陈敏会在卫生巾上多垫几层卫生纸,使用后丢弃纸张。夜用卫生巾只有 290 毫米长,还必须在屁股下垫上塑料布,但有时还是难免弄脏被子。

赵威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六个月期间,月经只来过一次。直到被送到看守所后,随着处境相对改善,她的月经才开始慢慢恢复。据她了解,同监室被关押女性都有类似的停经经历。而月经到来的时候,物资的匮乏反而更加困扰。

她所在的监室,也没有旧毛巾,只能依靠卫生纸。她学会了如何将卫生纸卷成小卷,再绑成大卷,一层层垫在内裤里。这被称为 “卷巾术”,是在押人员必须掌握的生存技巧。更困难的是,卫生纸本身也有限制:小便只能用两格,大便只能用几个格子,完全无法满足女性在生理期的额外需求。

物资紧缺的现实促使大家展开自我调节和互助。开塞露成为稀缺的 “救命稻草”,她们会互相借用。即便如此,所有用品的领用和使用都要计账,班长手中有一本账本,详细记录每个人使用了多少卫生纸、多少卫生巾和润肤品。物品作为公用财产被借用后,女犯人需在获得采购权时归还。

物资的极度紧缺,使得女性难以获得必要的清洁和护理,也直接导致许多生理问题频繁出现,生理困境成了她们共同面对的难题。

王丽的月经始终不规律,经常突发大出血,衣服裤子被血浸透,湿得一塌糊涂。血漏在裤子上、被子上的情况在她的监室常见,两片卫生巾,远远无法满足任何女性的需求。

陈敏发现,监舍里几乎没人主动提及妇科检查。并非没人有问题,而是羞于启齿。这种羞耻比外界更沉默,她们不交流月经,也不谈妇科问题。

更让她们难以忍受的,是身体隐私的彻底丧失。

受访者普遍反映,日常管理她们的是女性管教,负责维护秩序和监舍事务;但监控室却多由男性工作人员值守。她们经常能从摄像头里听见 “呲啦呲啦” 的电子声,夹杂着男警的谈话,令人难以忽视这些男性正注视着监控画面。而这些画面,往往涵盖了她们日常生活中最私密的片段——洗漱、如厕,甚至脱衣接受检查,全都暴露在镜头之下。

这种隐私的剥夺,从入所那一刻就开始了。刚被带进看守所时,她们被要求脱光衣服接受检查。进入监管生活后,面前是一整面巨大的监视墙,实时显示着监室内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从如厕到洗澡,无一遗漏。这种无处不在的监视与控制,让许多女性在押人员产生了强烈的羞辱感。

在看守所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唐雪兰意识到,羞耻感不会自动消失,它只会慢慢麻木。

她记得最开始在公安局,厕所是透明的玻璃房,四面都是摄像头。她戴着手铐进去,站在里面,不知道该先脱裤子,还是先背过身去。几次试图用身体遮挡,都失败了。镜头太多,没有死角。那种 “透明” 的感觉,让她直到今天也难以忘记。

到了看守所,情况并没有好转。每个角落都装有摄像头,墙上是一整面监控屏,显示着所有监室的画面:如厕、洗澡、走动、吃饭,全都被放大成一格格实时画面。冬天一个月才洗一次澡,每次不到五分钟。洗澡间没有帘子,也没有任何遮挡。除了摄像头,巡逻干警有时会从监室外的高处俯视进来。“我们没办法,看也得洗。” 她说,“身上都脏得黏着了。”

王丽被关押的监室只有七八平方米,却要容纳十六到十八个人。“监室里没有卫生间,只有一个放在角落的桶。你上厕所的时候,大家都围在边上看着,一点隐私都没有。”她说。每周一次的 “大检查” 更令人难堪:“男男女女的警察一起进来,我们就得脱光衣服。他们把衣服、鞋子都翻一遍。”

女子看守所的建设本就源自男性标准,无论是厕所蹲位数量、盥洗设施,还是空间布局,都未真正考虑女性在押者的生理差异和基本需求。

在一篇针对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研究的论文中,研究者张彤指出,更大的难题来自警力本身。在编制紧张的大背景下,公安系统更倾向将有限资源分配给治安、刑侦等 “核心业务” 部门,而女性民警的招录本就偏少。女子看守所的工作枯燥繁重、责任大又晋升慢,使得不少优秀女警选择调岗离开。一些地方因早年编制超标,被迫’只出不进’或’出多进少’,新警员难以补充,现有的女警也承担着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压力。这就造成了一个系统性的漏洞:本应由女警完成的岗位,被男性代替。”

更深层的问题,则涉及隐私权在监管体系中的位置——它从来不是优先项。张彤指出,为了防止自残、逃跑等意外,看守所内几乎布满了摄像头,就连厕所和洗澡的空间也无一例外。“在技术与安全之间,在制度与尊严之间,女性在押人员的隐私最终让位于’监管效率’。”1

因此,在技术与监管之间,在安全与尊严之间,这些女性在押者的身体被日复一日地暴露与观看,而她们的隐私边界,也在镜头与制度的缝隙中,一点点地模糊了。有时候,她们仍会下意识地转身或躲避镜头。只是没人知道,这样的反应,还要坚持多久。

病痛困境

在监所里,除了精神上的压迫和限制,身体的痛苦同样难以言说。许多被关押者因为得不到及时和有效的医疗,身体状况不断恶化,带来了沉重的折磨。

入狱前,唐雪兰就患有轻微的腰椎间盘突出。在监室里,她每天都被要求坐在塑料凳子上,雷打不动坐十几个小时。每隔两小时,不允许有任何动作,哪怕脸上落了蚊子,也不能拍打。监控无时无刻不在放大和记录她的每一个动作,然后转化为惩罚。不到一个月,她的身体状况迅速恶化,膝盖开始疼痛,腰部无法挺直,上厕所时甚至站不起来。她向看守警察反映病情,期待能得到治疗,却被冷漠地回应:“这也叫病?这里只有心脏病、高血压才算病,别的都不算。” 即使如此,她依然得坚持 “坐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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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板” 中的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图片来源:网络)

她并不是个例。在同一个监室里,一名法轮功学员在厕所蹲池时,阴道里掉出一个大肉包,她被吓一跳。后来,她才知道是子宫脱垂,但在监所里,“这也不叫病”。

因为连续便秘十多天,体内毒素无法排出,她还患上严重的带状疱疹,一开始只是肚子上长了一圈,后来越来越严重,长得让其他犯人都不敢靠近。她多次请示管教,又拖了两三天,病情越来越严重。直到星期天休息时,她拉起衣服给管教看,管教才嘲笑着说:“好,让你去看看病吧。”

她在监狱里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去卫生所挂吊瓶的那几小时。她说:“那时候我感觉自己是个病人,心里不那么恐惧,没有人盯着我。” 但输完液体后,她马上又被叫回劳动监区继续干活。

王丽说,自己右腿膝盖以下至今经常疼痛,只要一受凉,疼痛加剧、原因是羁押期间曾被长期罚睡在冰冷的地板上。她还被罚 “值班”,既不能坐也不能站,只能不停地绕圈走,疼得走不动。她曾因便秘长达十六天导致大出血,衣服裤子被血浸透,整个人像被一点点掏空。虽然监室的小组报告了情况,驻所医生却八小时后才来,只轻描淡写地说:“没事,死不了。”

她在看守所期间月经一直不规律,羁押半年后身体开始浮肿,先是腿,再是脸,最后是全身。她被诊断为贫血,多次晕倒,却仍被强制参加集体活动。“在里面,这种病不算什么,只有‘差最后一口气’的人才可能被送去治疗。”

长期的精神压力让她睡眠极差,常一夜醒来多次,严重时只能睡一小时。她曾被送往精神病院两三次。去医院途中手脚被铐,铐子磨破皮肤,血流不止。回到监所后,每天至少被强行服用两种药片,其中包括精神类药物,却没人告知药名、药效和副作用。

王春艳提起自己在看守所甲亢复发,病情出现时,连最基本治疗都得不到。直到身体出现明显异常,身上皮肤出现一块块青紫。检查显示血小板,指数低于 40,已接近生命危险的临界点,轻微撞击都可能引发内出血。她被紧急送医院,吃了一种黄色药片,但药物引发呕吐,她怀疑副作用,拒绝继续服用。她坚持只会吃自己原先在医院开的药,管教却强逼她吃不说明成分的药。

陈敏的监室每天都有医生巡诊,医生到来前会广播通知。医生巡查时,由 “班长” 汇报需服药者。多数只是简单面诊,部分固定病症如妇科炎症直接发药,却无法做进一步检查。有人反映腹部疑似肿瘤,大夫仅说是小炎症。只有严重到 “爬不起来” 的人才可能获得外出就医。

被捕前,她曾被诊断为 “双相情感障碍”。她主动申请服药,管教安排视频会诊,远程医生开药。但她发现药物副作用大,服药后整日昏沉无力,像被按住呼吸。坐板时,她只能靠墙打盹。同监室另一位服药者甚至 “站着睡觉”。她认为,看守所发的药更像镇静剂,远比外面医院开的药效强烈,于是她开始藏药。

根据规定,平谷看守所吃药后只需张手让管教检查。她趁机将药藏在舌下,检查得并不严。调往朝阳看守所后,规定严格许多,服药后必须张嘴接受检查。一次,同监室一位 99 年出生的诈骗犯藏药被抓,遭用束缚带捆绑,再强行喂药。

现实是,这些女性的医疗困境,往往被淹没在冰冷的法律条文和过时的管理标准背后。

根据 2003 年长安大学针对女子监狱老病残罪犯监狱管理的论文,在看守所的普通监区,无论年纪偏大、行动缓慢,或身体残疾、长期患病的,仍被当作普通罪犯管理。因为在中国,关于 “女性老病残罪犯” 的认定标准至今没有统一,各地执行差异很大。法律的滞后让一些本应得到特别照顾的人,仍必须跟着普通监区的生活节奏——早起、点名、劳动——而她们的身体根本无法承受,也常被其他犯人疏远或排斥。2

此外,更棘手的是缺乏专业照料的人力。在对监狱罪犯医疗保障问题的研究中,论文作者胡珊珊通过调研发现,负责管理的民警大多只接受过基础治安培训,对疾病护理、心理疏导缺乏经验。面对老病残女性,他们常感力不从心,压力也随之增加。医疗服务的短缺让问题更加紧迫。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女性临床医生严重不足,导致一些需要紧急治疗的罪犯,无法得到及时医治。随着老病残女性的比例逐年上升,监狱医院陈旧的设备和落后的技术,显得越来越无法应对重症患者。3

在这样的背景下,女性在押人员的健康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反而因管理和医疗体制的双重缺失,成了无法跨越的困境。

女性互助与自助

赵威所在的天津第一看守所,是用于羁押涉嫌重罪人员的集中管理区域。她入监室时监室人数是 9 人,后来增至 13 人。大部分涉嫌可能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重罪,包括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贪污罪、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等。这些案件通常涉及巨额财产或伴随严重暴力行为。

刚进去的第一天,就有人问她 “为什么被抓”。虽然管教禁止透露案情,但她还是说了。“已经在看守所了,还能怎么样呢?” 她回忆时说。当她吐出 “颠覆国家政权罪” 几个字时,监室的气氛短暂沉寂。对方没有表现出排斥,而是吃惊。尽管没人真正了解这项罪名的具体内容,但她们都知道——那是“政治犯”。

她观察到,监室里的人大多对政府充满怨气,但那种情绪和她的立场不同——她们不是为了公共价值或意识形态,而是出于生活的不幸和命运的不公。“从小生活环境很差,没有足够的教育,家庭很悲惨,她们认为是社会不公让她们走上犯罪的路。她们恨政府,是因为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正常的生活。”

刚开始,她对这些杀人、抢劫的案由心存戒备。她担心自己因特殊背景、不同出身而格格不入,甚至受到攻击。但时间一天天过去,那些顾虑逐渐被打消。半年里,她们一起吃饭、洗澡、值夜班,在资源极度匮乏的环境中互相照顾。

有时监室很久没有零食供应,有人会悄悄拿出存货偷偷分给别人——这是不被允许的,因 “拉帮结派” 之嫌,分享食物也属违规。有人身体不好,夜里值班困难,也会有人主动提出替她一晚。偶尔会有矛盾,也有摩擦,但整体上,克制与体谅多于敌意。

其中一个杀过人的女嫌疑人,坦率承认自己是为了抢钱杀了人——但最终几乎什么都没抢到。作案时她还在哺乳期,孩子刚出生不久。她和丈夫一起动手,两人双双被捕,孩子成了孤儿。她对赵威格外照顾,“她知道我是政治犯,也知道我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私利才坐牢,所以没有敌意,反而处处帮我,” 赵威说,“人跟人相处久了,也就了解了。”

“我觉得女性真的大多数是被男性连累的。” 她说,除了那些高智商、经济型犯罪者,大部分的女囚都不是独立做出犯罪选择的。她细数着:抢劫、杀人、贩毒这些重刑犯,她们大多有一个共同点——身边那个亲密的人是共犯,甚至是引路人。有的丈夫本就是毒贩,妻子参与了;有的情侣合谋抢劫杀人,两人都被抓。更多的是一种 “共同卷入”,但这种共同,常常源于女性对关系的依附。

一位年轻的女囚,二十出头的年纪,学历不高、没技能,成长过程中家庭破碎、经济拮据、缺乏管教。后来接触到从事贩毒生意的男友。男友把毒资都存到她的账户下,给了她一种 “我爱你,家里你管钱 “的爱意表现。

“她们没有受过系统的性别教育,也从未被教导该如何建立健康的亲密关系。” 在赵威看来,这些年轻女性所面临的现实是残酷的。她曾长期从事社会与法律工作,也接触过不少边缘女性,但身处其中,与她们一起生活半年,令她对犯罪、女性与命运的关系有了更切身的体会。

陈敏刚进来时,也没人敢和她说话。直到班长不再那样严厉,她甚至可以在 “坐板” 时间分享一些心得,虽不能涉及案情,但可以讲讲生活感悟。慢慢的,她被拉入“升级牌局”。打升级,是看守所里为数不多的娱乐。

日子虽沉闷,但这些女性总能展现出惊人的创造力。她们把馒头撒上黑糖和芝麻酱,变成了 “提拉米苏”;将馒头用水稀释成面团,包成饺子;方便面蔬菜包里的胡萝卜片,居然能 “吃起来像红薯干”。馒头掰成小块,撒上方便面调料粉,成了 “薯片”。甚至有人用方便面塑料包装搓出硬圈,玩起了套圈游戏;旧袜子也能变成发圈,扎起了头发。

陈敏认为,这些创造性行为正是她们抵抗单调监室生活的一种方式。在这里,她们不仅互相帮助,还在心理上给予彼此支持。她们常常讨论自己的案件,互相安慰,帮助刚进来的新人如何与警察沟通,如何减少被审问的时间,如何处理接下来的案件,甚至如何联系律师。她们还会互相背对方的电话号码,并约定在有人的获释日期临近时,互换联系方式,承诺出去后保持联系。日子久了,同室之间,慢慢生出一种 “共同体” 的情感。

在羁押的第 37 天,她也开始调整心态:“行政拘留最多四年,又怎么样?反正已经在这里了。”唯一让她心生忧虑的是审讯,担心自己被逼供,甚至无意间牵连朋友,害怕她们也像自己一样被关押。她学会了自我安慰,努力避开 “无法改变现状” 的情绪。不再工作,吃喝有人照料,她将这段日子自我安慰为一场“扶贫计划”。拘押前,她曾因社会现实的创伤而渴望逃避,在监禁中,她无需再为手机上的信息焦虑,也不再为工作的事牵挂,她接受这一短暂的“消失”。

出来那天,和朋友一起喝酒,和被抓那晚一样。她说,感觉就像昨天还和大家在酒吧里,今天又回到了这里,这四个月的羁押时光仿佛从未存在,像一段空白,什么都没变。

然而,改变却深藏其中。她感到勇气和冲动已经消失。“以前一个人,不在乎什么,想做就做;现在,考虑的更多了,甚至会顾及周围的人。” 她刻意避开社会新闻。因为一旦关注,就忍不住发声,而每次发声,都会被盯上。“所以我干脆不看新闻,退掉所有群聊,对朋友也避而不谈。”

“你是中国人啊,你要爱这个国家。你怎么可以讲反动的话?” 同监室的人质问黄芳。

她回怼;“我只是批评政府,政府又不是拿来爱的,是拿来监督的。” 对方愣住了。” 有人说她 “讲负能量”,“老是讲国家坏话”,她则回应:“我不是为了反对,是为了活得有尊严。”

她在监室唯一能自我调节的方式,是读书。《动物庄园》、《1984》、《炎黄春秋》,还有奥斯维茨集中营的回忆录,一本接一本地看。看完十本就换,喜欢的书就反复读。

《动物庄园》帮助她理清了自己的处境:她为何被羁押,为何被迫沉默。“警察大概以为那是本讲动物的童话,没认真审查。” 她轻声一笑。

她的学历止于初一,母亲那一代则是计划生育政策的直接受害者。“我们一代又一代还在承受代价——土地被侵占,受政府压制。” 她说,是这些书让她确认:“我不是疯了,这就是极权社会。”

最令她震撼的,是书中一位奥斯维辛幸存者的故事——一名女性从尸堆中爬出,最终活到百岁。她反复提到书里那个细节:“几千公斤的头发,都是死人的头发…… 但她活下来了。” 那种穿透历史的坚韧,成为她在狱中最重要的精神支撑。“她能活下来,我就没有理由不坚持。”

在她看来,女性维权者承担的代价往往更重。“男人参与公共事务,很少被指责不顾家庭;但女性一站出来,首先被质疑的就是是不是个好妻子、好母亲。” 她说,监狱里的女性尤其艰难。但她并不认为这两者应当对立。“女性也可以照顾家庭,也能关心政治。我们往往更执着,也更追求美好。”

(* 因受访者安全考虑,陈敏、黄芳、唐雪兰均为化名)

1

张彤. 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的权利保障研究——以 C 市看守所为例 [D].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吉林省行政学院, 2023.

2

周祎妮. 省女子监狱老病残罪犯监狱管理研究 [D]. 长安大学, 2023.

3

胡珊珊. 监狱罪犯医疗保障问题研究——以 G 女子监狱为例 [D]. 华南农业大学,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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