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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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看我大局观 发表

以郜艳敏为原型的电影叫《嫁给大山的女人》。

无论是报道还是电影,我能看见的只有两个字:吃人。

知乎用户 雷斯林​​ 发表

本来应该上《今日说法》普及买人口也是犯罪的事情,却被做成了《感动中国》宣扬恶心的女性奉献精神。

当然这还不是最大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是,好像没有人要为此负责。

你看村民一大群人一起犯罪,总不能把他们都抓起来吧。

你看受害者的父母都同意了,说出那样的话,总不能把受害人的父母抓起来吧。

你看他们都感动了,你都感动中国了,你在做好事啊,怎么还追究那么多。

好像把她当成女神捧起来,表扬一通,一大群犯罪者就不用为此负责了一样。

结果最后居然真的就没人需要为此负责了。

一旦没有人为此负责,那人贩子该拐卖还是拐卖,村民该买人还是买人。悲剧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

反正他们无知,他们群体性犯罪,反正有官方媒体给他们平反,说出他们的不容易吗。

你看多不容易啊,孩子上不了学,全村没文化,不知道法律。

毕竟法不责众吗。

**
就像这张图说的一样:**

就和电梯吃人事件一样。

就和电梯吃人事件一样。

没有人断电,没有人放上警示围栏,没有人阻拦行人,甚至没有人知道出事以后应该按下紧急停止的按钮。

一片慌乱,一片混沌中一场惨剧就发生了。

事情发生后,有人说工作人员没受过训练,没有太大责任。

当地大部分的商场手扶梯都不按时检修,这家商场还是在检修中出的事,不应当被责备,所以也没有太大责任。

那检修师傅,往来的人群有责任吗?

没有。

这就是整个事件中最令人心酸的地方——惨剧发生后没有人认为自己应当为这场惨剧负责。

只有受害者,没有负责人,把受害者的地位一拔高,一切就都陷入到一片雾中,看不清了。

那究竟谁该为受害者的不幸,十多年身心遭受的折磨负责呢?

没有人。

哦,原来这不是人祸。

是造化弄人,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中国的现实荒诞主义大师阎连科曾经有过这么一段评价:
“作家有多大的想象力都无法超越现实本身的疯狂、炸裂和传奇。终于到了这一天,现实的荒诞和作家的想象赛跑。
最后赢的是中国现实 输的是中国作家的想象力”
当时并不理解,如今深以为然。

**
把这样的事情加工成 “感动中国”,挂在贞节牌坊上招摇过市。**

以此提醒我们这片土地上还有那么多人在遭受不该遭受的苦难。

然后让我们笑一笑。

**
真他妈的魔幻现实主义,真的是幽默。**

如果有品牌还跟热点。

就更幽默了。

再提一件事。

当年那个让几百个正常儿童精神分裂,惨无人道的电击疗法杨永信教授,那个被《科学》杂志用 The most infamous 形容的电击教授****去哪了?负责了吗?

另外,放我在另一个问题下的答案:

如何评价最美乡村教师郜艳敏? - 知乎用户的回答

郜艳敏是斯德哥尔摩,并借此指责的人要么是傻逼,要么是坏逼。

明明是从丈夫到朋友再到父母乃至官方媒体,政府,整个社会一起吃人的恐怖故事。
你不去和这个畸形的制度战斗,跑来说受害者是斯德哥尔摩,本身也是施虐者。
人活在世界上是需要一些寄托的。
有的人寄托于家庭,有的人寄托于事业,有的人寄托于爱好,有的人寄托于信仰。郜艳敏在那样极度恶劣的环境里你让她寄托于什么?
是那个天天打她的丈夫,还是把她推回深渊的父母?
是一起迫害她的村民还是不管不顾把她裱起来的媒体政府?
一个人在这样绝望的环境里你指望她还能做什么?

况且她爱上的是以上那些匪徒吗?不是,她爱上的是无辜的孩子。
一个人在沼泽中挣扎是没有错的,错的是那些让一个没有过错的人进入泥泞的沼泽中的东西。

郜艳敏****没有错,错的是以上提到的那所有东西。

**
请知悉。**

开放授权,

但转载还请带上我的公众号:为你写一个故事(Astory4u)

知乎用户 盐选科普​ 发表

郜艳敏的身上,我没有看到任何光辉和正能量,只有她饱受摧残之后的绝望和麻木。

即使她拒绝救援,并表现得十分正常,也不能掩盖她拐卖之后因遭受非人待遇而伤痕累累的心理世界。

即使现在,这种绝望和麻木有了一个新名词:习得性无助

1994 年农历 5 月,18 岁的郜艳敏,在石家庄火车站排队买票时,被两名人贩子以「找工作」为由拐骗。之后,在短短四天内,她又被倒卖了 3 次,最后被卖到了这个偏僻的曲阳县下岸村里。

在被拐卖的第二年,由于村小学缺老师,于是村里边文化最高的、初中毕业的郜艳敏就成为了村小学的暂任教师。

2000 年,因为没有老师愿意来这里上课,她又成为了村里的代课老师。村里人都称呼她为「郜老师」。

2005 年,一位来这里采风的摄影家无意中发现了她,并将她献身教育的故事在网上进行了报道。于是,2007 年,她被评为了「河北十大感动人物」。

郜艳敏因此获得了各种「荣誉」和「歌颂」。

但是,媒体的争相报道,也在网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网友们都对她被拐卖的事情愤愤不平,并且都在网络上声讨要严惩人贩子和买主。

这个时候,令人意外地是,郜艳敏却写信让媒体不要再打扰她的平静生活,不要再伤害她的家人。她说,她的公公婆婆虽然买了她,但是却是救她于水火的好人。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她是被拐卖妇女中的幸运儿,并没有遭受什么磨难吗?

当然并不是。

说到拐卖女性,并不是像我们想的那样简单,人贩子把人骗走卖掉就好了。整个拐卖的过程,是有着一套非常成熟的经验,还分了好几道过程。

第一道贩子通常都是女性,她们更容易让人亲近,觉得接触起来没有什么风险。然后用花言巧语,赢得你的信任,让你放下心防,从而诱拐你上当。

然后再把你交给第二道人贩子。第二道人贩一般就是男性了,他们会利用暴力把惊慌的你单独拘禁在黑屋里,蹂躏、欺辱,并且还要防止你自杀。

就这样在经受多次的被欺骗和被羞辱以后,等到真正的买家来了,被拐卖的姑娘为了逃离苦海,就自然会把买家当成救命恩人,反而忘记了自己只不过是进入了另一个苦海里。

郜艳敏同样也经历过这样的命运,被关黑屋、被强奸,每天经历着不堪忍受的折磨,即使被卖到了下岸村,但由于是买来的媳妇,还是会被监视,被丈夫殴打。

在采访时,郜艳敏回忆起那段暗无天日的时光时,她说:她不想认命,也跑过,却又一次被抓了回来,还狠狠地被打了一顿。她自杀过 3 次,第一次是跳水,第二次是吃的安眠药,第三次吃的老鼠药,却都被救了回来。

整个过程中,她抗争过,也挣扎过,但是到了最后,还是屈服在了被拐卖的命运之下,渐渐成为了别人眼里的贤惠的妻子,孝顺的儿媳,能干的妈妈。

她终于还是认命了。

那么,为什么一开始不断反抗的她,却还是选择认命了呢?

这就涉及一个知识:习得性无助。

知乎用户 康定四季 发表

想起《西游记》里那个被黄袍怪掳走做老婆的公主

⒈ 孙悟空去救公主,两人有如下对话:

公主道:“我自幼在宫,曾受父母教训。记得古书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行者道:“你正是个不孝之人。盖‘父兮生我,母兮鞠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故孝者,百行之原,万善之本。却怎么将身陪伴妖精,更不思念父母?非得不孝之罪如何?” 公主闻此正言,半晌家耳红面赤,惭愧无地,忽失口道:“长老之言最善,我岂不思念父母?只因这妖精将我摄骗在此,他的法令又谨,我的步履又难,路远山遥,无人可传音信。欲要自尽,又恐父母疑我逃走,事终不明。故没奈何,苟延残喘,诚为天地间一大罪人也!” 说罢,泪如泉涌

——第三十一回 猪八戒义释猴王 孙行者智降妖怪

再看那报道中的郜老师:

就这样,她在这里扎下根来,用一颗善良的心,回报带给她屈辱痛苦的山村。后来看着村里又有买来的媳妇走了,她再也没有动心,她知道,自己已经离不开这些孩子们了。

⒉ 说到父母,瞧瞧报道中郜老师【深明大义】的爹妈:

“父母说,这是你一辈子的事,无论你走哪条路,我们都会尊重你的选择。但是,希望你首先考虑公公婆婆他们一家人,如果你不回去,他们就人财两空了。我说,我们可以还他的钱。父母说,不是钱的问题,他们也是农民,不容易,买你的钱,都是向别人借的。另外,在咱们这个地方,结过婚的女子,再想找个好对象就难了……

悟空,你怎么看?

行者道:“公主不必伤悲。猪八戒曾告诉我,说你有一封书,曾救了我师父一命,你书上也有思念父母之意。老孙来,管与你拿了妖精,带你回朝见驾,别寻个佳偶,侍奉双亲到老,你意如何?

——第三十一回 猪八戒义释猴王 孙行者智降妖怪

⒊ 对丈夫,报道中的郜老师也极尽包容:

与不识字的丈夫尽管没有共同语言,没有爱情,但有了亲情。

对比之下,百花羞公主实在” 无情 “:

公主道:“你既会降妖伏怪,如今却怎样拿他?” 行者说:“你且回避回避,莫在我这眼前,倘他来时,不好动手脚,只恐你与他情浓了,舍不得他。” 公主道:“我怎的舍不得他?其稽留于此者,不得已耳**!**”

——第三十一回 猪八戒义释猴王 孙行者智降妖怪

故事里,行者誓要除掉拐骗公主的妖怪,全无半分留情。最后百花羞回归故乡,阖家团圆。

现实中,郜老师留守山村,犯事的逍遥法外。还来搞什么表彰,拍什么狗屁电影!

人活一世,三观正不过一只猴。

行者道:“…… 我若见了他,不与他儿戏,**一棍便是一棍,一拳便是一拳,**须要打倒他,才得你回朝见驾。”

好大圣,盼你回来,扫清天下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提醒各位知友,我国刑法除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收买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还有个挺冷僻的罪名专门针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和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然我对于追责相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毫无信心,不过这一点也请大家关注并发出声音。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另外离题说一句,

@magasa

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少有被折叠,说明答题者的倾向是一致。不过看一下目前前十顺位的赞数,依次是 287, 11k, 4726, 2728, 5486, 4061, 157, 1997, 2084, 856,说明每一个高票答案背后都有海量的反对。虽然我也不觉得每一个高票答案都值得点赞,但我有点好奇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反对者,他们反对的点都是什么。

知乎用户 飞鸟冰河 发表

只有我是耻辱。

知乎用户 左涛 发表

下案村隶属灵山镇,灵山镇隶属曲阳县,曲阳县隶属保定市,保定市隶属河北省,河北省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此地距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只有 200 多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

行政法规

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所以请当地公检法部门依法逮捕她的丈夫和公婆,至少涉嫌 收买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依据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儿童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

人身自由

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非法拘禁

、非法管制、

故意伤害

侮辱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

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请当地县市级以上公检法部门准备逮捕当地乡镇相关干部哦,因为新闻已经知道这么久了,相信网友的举报也不少了吧。依据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5 通过)

(三十一)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

3、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 3 人次以上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 年 7 月 26 日) 高检发释字〔2006〕2 号

一、渎职犯罪案件

(三十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就算他们说没有接到正式的举报,明知犯罪实时而不采取行动,也属于失职。

另外请当地公检法部门尽快公布是否已经对人贩子展开了调查追捕工作,人贩子涉嫌的罪行最为严重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 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2) 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3)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6) 造成被拐卖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7) 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如果对以上法律条款熟视无睹,让我们怎么相信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灵山镇下案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下的领土?

让我们怎么相信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是摆设?

以后怎么震慑其他的人贩子与有贩卖人口需求的某些地方人民?

以后人贩子都以建设边远乡村、为乡村带来廉价的女教师为借口做好事行不行?

@公安部

@最高检

@最高法

知乎用户 尹慌​ 发表

姑娘的脖子上还套着狗链,衣衫不整的蹲在茅屋的角落里。她不知道几天没吃东西,也不知道是那家人没给她送来,还是她自己决心要绝食。也许死了也就痛快了。她这么想着,之前闹了那么久,她能从窗户那看见院子外面有人围着。他们都不避讳,笑着看热闹,她能听见那个男的走出房间的时候,他们都在笑,原来畜生也是笑得出来的。

没人会救她。

她把头狠狠的埋进膝盖里。

没人会救她。

那个男的回来了,打开门,手里捏着一张皱巴巴的旧报纸。她不敢抬头,余光瞄着那张报纸向她扔过来。她也不说话,那男的已经嚷嚷了起来。

“你看看人家的思想觉悟,再看看你!城里来的贱屄就他妈娇贵,你现在就是我们家的人了,下半辈子就是跟着我吃土的命。”

她本来就低着头,那报纸上的文章就飘在她眼前。看上去的满眼感动伟大之类的字眼。

“贱屄不就是给男人玩的么,嫁给谁不是嫁,反正都是要给人生儿子的。”

报纸上是有照片的,尽管这报纸已经很脏了,但她能看见照片上每个人都是开心的笑着的。

“我们娶不到媳妇才买的你,放你走?放你走我钱怎么办?人家都说了,放跑一个全村都买不着媳妇了,你凭什么那么自私?”

她突然抬起头看着那个男的,她的眼睛早就哭肿了,一双带着血丝的眼瞪的大而无神。那男的被骇到,劈头甩了一个耳光过去。

“贱屄还敢给老子甩脸色了……” 那男的嘟囔着,抓着她的头发把她按在墙上。她挣扎,她反抗,她闭上眼都是漆黑的铅字,什么伟大什么感动什么离不开,铺天盖地的压过来。

有人笑得那么高兴,她不跟着笑好像是她的罪过。

“你他妈已经是个二手货了,还他妈敢给老子甩脸色。你他妈装什么清高。我花了多少钱把你买回来就买个二手货,别人都他妈背地里笑话我……”

那男人的手伸过来,连掐带打。

没人会救她。

地上的报纸被踩烂了,上面印着孩子们天真的笑脸,和分外鲜艳的五星红旗。

开放转载。直接转就可以。不用留言问了。

* 我想了很久,我想不到当事人被操纵着说出这种话时心里是什么样的感觉。

痛恨还是绝望还是已经麻木了。

被 “婆家” 甚至父母当作刻了名字的生育机器,然后被落后的山村当作工具,甚至来自城里的媒体都没有想过救她。

还有谁可以救她们?

仅就此例,我宁愿她是真的高兴,不然我完全无法想象当镜头对着她的时候她要怎么摆出那样的表情。

这世道太荒谬了。

她们和你我都同在人间。

知乎用户 音十 发表

为什么没人追究买她的那家人的法律责任?

细思极恐。

知乎用户 博扬 发表

鼓励别人受委屈的都是畜生。

知乎用户 泺芅​ 发表

法律修正草案,在网页下方可以提出修正意见。其中有一条是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修正草案,您如果有时间,可以去写下您的意见。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lfgz/flca/2015-07/06/content_1941116.htm

我不知道自己能帮助多少,我已经写了自己的意见。希望大家也可以去写出来。谢谢。

原答案被建议修改,我想可能知乎不欢迎各种战队撕扯,我文明点说。

最近,从个人到官媒,各种各样的言论看得我眼花缭乱,然而,面对堂而皇之的洗地,明目张胆的不作为。作为一名女性,我想我有发言权说我害怕。我恐惧。我愤怒。

看到一些人将这次旧事重提看做 “太平犬” 的一次狂欢,恕不能认同。说想严惩罪犯的人是没有同理心的 “太平犬”,那么,请问包庇犯罪分子的又算什么呢?

我们还原一下事情经过。一位 18 岁的姑娘,被拐卖,强暴,虐待,监禁,生下强奸犯的孩子并两次自杀未遂。随后,生无可恋时,命运转机,一个机会让她做了乡村教师。

随即,事情被曝光。

2006 年,河北省政府,官方媒体都已经得知她被拐卖的事,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且属于公诉案。

**丈夫,公婆以及整个村子都是拐卖,监禁的从犯,这也是事实。
**

丈夫还犯有强奸罪。这也是公诉案。同时还实施家暴。

我想大家可能还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这位姑娘没有带户口本在身上的话,或许,一定程度上,这还是非法同居?非法监禁?事实婚姻?

同村还有 30 位被拐卖妇女。(其中肯定有非常迫切想被警方救走的。)

这些问题,2006 年河北省政府都知道,媒体都知道,警察或许也都知道。如果他们心中有良知,愿意帮这个可怜的女人一把,难道真的束手无策,没有办法?

却没有人,查处,哪怕是其中的任何一件事情。

哪怕是对村民的普法教育,放走村里被拐卖的妇女中想走的人,哪怕是对其 “丈夫” 的家暴行为给予警告这样至少可以改变她生活质量的事情。

他们什么都没有做,这已经是将法治社会的根基牢牢地踩在了脚下,并且狠狠地羞辱了一番。

如果政府是做了上述的事情后,她依然愿意留下来教书,再评价感动河北,甚至感动中国,我无话可说,毕竟苦难已经过去,奉献值得学习,罪恶也得到了惩罚。

但是他们没有,**他们有功夫把一个背负了那样多苦难的妇女塑造成 “最美乡村教师” 却没有功夫严惩作恶的人?**这样的感动,我不要!我也要不起!!

而这一切,我也并不感动。因为这是自我救赎,而不是所谓的奉献。

奉献是什么?是我有的,我给你。是有更好的选择却甘愿选择看上去并不是那么好的选择,只为心中的正义,梦想,或者良知。

自我救赎是什么?是我没有,通过一系列的运作,我有了。是在苦难中抓到唯一的救命稻草,苦中作乐。

为什么我们说志愿者支教是奉献,因为他们原本可以不,但是他们做了,他们做了是为了想帮助别人,想让别人更快乐。诸如此类,西部大开发时支边的军人,为了救落水的儿童而牺牲生命的大学生等等。

为什么这位乡村教师不是,因为她没得选,因为她生无可恋,因为她自己连希望都没有,是孩子们带给了她希望。她是苦中作乐,当教师是她存活唯一的 “幸福”。

诛心一点,她能教会孩子们什么呢?(写信都要代笔),她又会给给孩子们带来怎样的影响?(一个被拐卖的女人自己都没办法摆脱厄运,怎么教孩子以后不要买媳妇?)如果要评价乡村老师,如果要以专业的教师角度来评价,她被肯定的地方在哪里?她作为乡村教师美在哪里?让我们感动在哪里?

颁奖词没有写,颁奖词里只有对她遭遇了惨绝人寰的噩运后息事宁人的哑忍表示赞赏罢了。(接受不公的命运,我只问凭什么让她来接受?)

这有什么好感动的?只觉得可悲。

附颁奖词

“她的内心又是慈悲的,只因为她不忍心看到那些穷孩子渴望上学却无学可上,只因为她不忍心让那些孩子长大后重复着‘放羊,买媳妇’的人生,她以坚忍的姿态接受了不公平的命运,用宽容回报着山村,用爱点亮了 40 多个穷孩子的前程。”

**接下来,我们仔细体会一下,到底郜艳敏有没有 “感动河北” 的正能量。
**

感动中国也好,感动河北也罢,这些奖励的设置目的是什么?媒体采访又是为什么?

稍微懂一点高中政治文化部分的人都知道,这是为了树立道德标杆,榜样,让人们学习。为了弘扬正能量,为了让社会风气更正。也就是说,感动类节目的诸多人物形象是国家所提倡和鼓励的,这属于我国政府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的重要宣传工作之一。。

那么,一个女人被拐卖后做起了乡村教师值得被学习么??学习什么?**学习她被拐卖后不哭不闹并献身于大山的基层教育事业?**也就是说,政府鼓励你被拐卖后像这位前辈学习?学习她以德报怨的精神?

对不起,我看不到她身上值得学习的地方!一个被命运压弯了脊梁的人含辱自救的故事我看不到需要我学习的。你觉得她会想让别人学习她么?她会告诉她的女儿,你以后被拐卖了不要哭不要闹,好好伺候公婆,老公打也忍着,如果可以,就多为村里做贡献,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山村教师?还是说,看了感动河北的人会学习她这样的精神?

这种泯灭人性,放纵犯罪的 “美德” 值得感动?值得学习?

如果说她不堪忍受丈夫的强奸和殴打,奋力反抗,最终脱离困境,并协助警察逮捕罪犯,值得鼓励,因为这是遏制犯罪!

如果她被救后,深入偏远乡村对更多的被拐妇女进行求助工作,值得鼓励,因为它弘扬了正能量!

如果她被爆最美乡村教师后,利用自己的名气向警察救助,向政府求助、向记者求助,向社会求助哪怕是救出来了那 30 多个被拐妇女,值得鼓励。因为它伸张了正义!

她没有,她只是抱着那点稀薄的幸福懦弱的活在一片阴霾当中。她怯懦得害怕连和孩子们在一起这一点幸福都被剥夺,她甚至再三考虑后连从被拐的村子离开都做不到。

这不是她的错,这人口贩子的错,是时代的错,是没有作为的曲阳县 ZF 和畸形的落后乡村思想观念的错。我不懂,这样一件大错特错的事情怎么就变成了她的伟大和值得我们学习的光荣!!

我理解她的选择,我理解她的苦衷,我理解她的身不由己。可我不理解河北省和政府到底想要我们学习什么样的精神?在犯罪分子面前忍气吞声的精神?不,我学不来。

是啊,总有人不是键盘侠,不是太平犬,还对郜艳敏有着满满的同理心,觉得她已经如此了,习惯了,麻木了,活的挺好的,何必再打扰她的生活?

那么请告诉我,那些正在被拐卖,被殴打,被强奸,被禁锢,被当成生育机器的妇女们怎么办?那些还没有习惯的被拐卖的悲惨妇女怎么办?

中国千千万万生活在被拐卖了能被评为最美教师都无法逃脱牢笼的噩梦中的女性又该怎么办???他们是不是都要学习感动河北的事迹?妥协于不作为的政府和不公正的法律?甚至是,有人还鼓励这样做?

到底谁没有同理心?

如果我们能给她一份正式编制的小学教师工作(在村子外面),帮助她解决食宿问题,帮她解决两个孩子上学问题,帮她协议离婚,离开这个家暴的丈夫,并且保护她的人生安全不受侵害,甚至帮她找个愿意和她老实过日子的男人。你让她选择,她会不会毅然决然的离开他那个醉酒殴打她的丈夫?她会不会选择离开那个村子,那座大山和大山里的孩子们?

没有道德的绑架,没有高层的施压,没有村民的限制,没有经济的制约让她没有后顾之忧的选择开始新的生活或者活在已经麻木了的悲惨过去,她会怎么选?

不,我不替她选,但谁让她选了呢?社会让她选了么?政府让她选了么?她有的选么?

最后,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一下我的理解。

1、曲阳县政府和公安局不作为的情况下,是否过了追诉期也有继续追查的可能性?这是否可以争取?

2、这件事情社会影响恶劣,人心惶惶,依法治国在这件事面前似乎是一纸空文,为了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我们是否该做些努力呢

3、公诉案不是你不追究就可以无罪的。所以郜艳敏哪怕已经爱上了强奸犯和人贩子,这件事情,有罪过还是要依法审判的。(拐卖,强奸难逃法网。)

4、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的基本法。初二孩子都会背,(经知友提醒是初三思想品德书 (人教版)78 页上)难道一句过了追诉期就可以天下太平?

5、“家人” 逃不了,“乡亲们” 也逃不了,河北省政府,以及警局的相关负责人一个都别想逃。(不,不是我说的,有法必依是宪法说的,玩忽职守,包庇,纵容,隐瞒不报,都是事实,不是任何舆论媒体操纵就可以为其洗地的。)

有人说我们不该旧事重提,不该翻出来,不该议论,不该说,因为是历史遗留问题。那谁来告诉我,我们该怎么办?遗留的问题就不解决了?昨天没写完的作业今天就不用补上了。当没看见么?放任自流么?有此先例了,是不是无形中纵容了所有的犯罪分子,不管是人贩子还是收容者,甚至包庇纵容人口买卖,不最为的县政府,我国分法律威严何在?

键盘侠可以做的不多,却也在努力去做,《素媛》的电影在韩国上映都可以改变法律,靠的可能就是这样一批正义的键盘侠们。

中国呢?发生了比《盲山》还要让人恶寒的事实,还有现成的法律在这,如果还不能还我们一个公道,还中国法律一个威严,你我的利益又谈何保障?

我拥有同理心,是因为我自私的考虑到,今天对她有正义的审判和人道帮助,明天对我也是如此。

我是一个女人,或许有一天我也会被拐卖到山里走投无路怯懦投降,那时候我希望警察会救我,政府会帮我,社会会接纳我,每个人都会憎恨罪犯的无耻而不是将我不得已的妥协当做伟大的隐忍。

或许有些人的同理心是无私的,今天还她一个麻木的现状,明天,事遇到自己身上了,也是如此,甚至更甚。

因为什么都不做,是最省事的。

——————————————————分割线——————————————————————

我只是作为一名生活在中国的年轻女性,表达自己的愤怒,恐惧和无助。

我想如果是我,遭遇了那种事情,我真有可能做出比较极端的事情。或许这就是人性吧。

看了文章的时候我还在想如果我因奸成孕了,要么作死自己也不生,要么生下来就杀了,然后找机会自首。为什么呢?孩子是无辜的,一个强奸犯的父亲,一个拐卖人口的环境还有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母亲。这样的出生,对这个孩子来说是一种苦难。

而对我而言,生下强奸犯的孩子,对我而言又爱又恨的感觉绝对是一种煎熬。我无法像没有嫌隙的爱他。因此宁可变成杀人犯而接受刑罚。

可能我比较残忍,所以对我而言,那些帮凶那些拐卖妇女,并对我进行人身监禁的人们,若无力反抗,我将继续被监禁,被强奸,被殴打。所以,我必然要争斗个你死我活。

这就像两军对垒,没有对错,只有你死我活。当然了,如果他们对我而言不是敌人,我当然不会这样。在这个角度上,我想不到什么正义。原谅我的自私,在生命和人权受到威胁的时候,只能忍或者反抗。我选择反抗。如果反抗不了,就忍到能反抗的时候再反抗。我觉得这是人的本能。

还有人问我该怎么帮助这位乡村教师,我们除了键盘侠还能做什么。

我想说,在救出她之前,我们什么都做不了,我们只能发声表示愤怒,引起当权者的重视,将她救出那个吃人的村子。

救出人之后,最不济也可以在经济上帮助她。有心的可以写信给她鼓励她好好生活,如果她愿意,还上前慰问,甚至做专业的心理治愈工作。(这些事情我暂时真的不敢指望 zf,所以真想帮助她的可以这样去做。)

如果还有能力,比如住在她家附近可以提供生活上的帮助,让她感受到缺失了多年的人文关怀。甚至可以帮助她学习文化知识,提高执教水平。

所在省市的志愿者还可以让她加入乡村支教的队伍,让她也可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如果她愿意,可以鼓励她以经历者身份参与到打拐这项任务当中,推动中国法制的进步,让曾经的苦难成为拯救他人最有利的武器。

在她愿意的基础上!
在她愿意的基础上!
在她愿意的基础上!

以上是我的一些建议和设想。我可能只能做到经济和言语鼓励。

其实我最怕她再一次被媒体,zf 和有心人利用,消费,甚至放大她的伤口及私生活来满足别人的谈资。真怕她才脱虎口,又入狼窝。

————————————————————割割割————————————————————

看了最新的动态

河北被拐女教师遭村民指责: 揭贫穷伤疤败坏名声

真的特别特别难受。她从头到尾都活在乡亲们的目光中,言语中。以前没有公安调查,现在调查太晚了。她心里多苦!

出了事她老公居然不高兴!乡亲们居然还对她指指点点!

她想回到平静么?不,是没有人帮她!!我突然觉得很心酸,如果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又何至于如此。她委屈了这么久还要继续委屈下去,结果县政府还想着怎么息事宁人!!我感受到这个吃人的社会。

又看到有人洗地,觉得心好累。

如何看待某些公知发酵郜艳敏事件煽动民意要挟政府? - 社会

知乎用户 马行空 发表

哦耶,建议修改了。只保留正能量吧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7u0a4x​ 发表

现在评论区和答案区所有人观点基本一致,我也不用再复述了。

关注我的朋友们应该知道,我经常在中国古典小说板块答题。

我见过一些类似于这样的题目:

扈三娘为什么接受嫁给王英,杀父之仇不报了?

孙夫人喜欢刘备吗?

香菱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吗?

哪个女妖怪是真心喜欢唐僧的?

每当看到这种题目,我就感觉现在的我们都是生活在温暖的灯火之下的。那些生活在 21 世纪、看到相亲都觉得陈腐落后的人,就这样想象着古人浪漫自由的爱情。

那灯火太亮了,从我们出生起就烧着没灭过,以至于我们忘记了屋外面还是漫漫长夜。

少时读三言二拍,第一篇是《蒋兴哥重会珍珠衫》,里面的父亲在带着儿子跑生意时,因为儿子长得帅,不敢说那是自己儿子,只说是内侄。

当时看到这里哑然失笑:这位父亲也太小心了。只听说财不露白,怎么还有人不露白的道理?

等到读完了三言二拍百篇,看到有无数骨肉离散拐卖掳掠的故事,我才发现蒋兴哥的父亲是对的。在那个社会背景下,他这样做是明智妥帖的。

四百年后的今天,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了百分之五十,但中国仍有着无边无际的农村。在很多村子里,日子今年如去年,去年如前年。现代文明并没能改造这些地方。

郜艳敏被拐卖到的那个地方,在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从新闻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极度贫瘠的地方。

而这个地方离省会石家庄只有九十公里,离首都北京只有二百三十公里。对了,曲阳县位于北京经济圈内。

在离首都仅仅二百多公里的一个东部村庄,基层组织已经崩溃,甚至面对成村的贩卖人口现象,基层公安也没有做过什么。

新闻在报道这些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这是多么可怕而反常的事情,并不是因为记者们脑子进了水,而是因为——

在记者和很多读者们看来,这个位于河北的村子,就像是非洲食人族或者亚马逊土著那样遥远而陌生。

不仅他们。就连这个问题下的各位知友也是这么想的,我刚才还看到有人喊着屠村呢。

这种想法不奇怪,甚至可以说这种想法是对的。因为这个村庄的人和那些土著生番有着高度相似之处:他们都没有融入现代社会,至今仍生活在数百年前的道德伦理之下。

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的观点像以前一样:把他们消灭掉。

当然我说的不是杀掉,而是通过城镇化把传统农村消灭掉。

这是解决中国大部分问题的根本方法,我一直坚信这一点。

另:有人对郜艳敏家人的反应感到震惊。那是因为她家乡的情况比她被拐卖到的地方也好得有限。

知乎用户 李楠​ 发表

当事人的故事的确可以感动中国,无论什么理由,遭受这种打击还能去照顾别人的确很伟大。而这些报道真正让人愤怒的问题是:

拐卖,强奸,人身伤害全部都是刑事犯罪。

罪行就在那里,甚至罪犯也就在那里。。。

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在哪里?

国法在哪里?

如果罪犯全部伏法,那么她的遭遇的才是展现人性光辉的磨难,否则,只是社会黑暗的证明而已。

ps

严重刑事犯罪,比如强奸为国家公诉,原告为检察院而非当事人。所以既未过追溯时效(报道多少年前就坐实了罪行),也和当事人是否愿意追究,愿意留守无关(当事人意愿影响民事赔偿而已)。

知乎用户 地狱里的奥菲欧 发表

大型魔幻现实主义作品….. 三观啊。

最坏的不是作恶之人,而是圣母婊,是伪善,是对恶的姑息和纵容,是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歌颂。

最恶心的三句话:

1.“希望你首先考虑公公婆婆他们一家人,如果你不回去,他们就人财两空了。“

2.” 与不识字的丈夫尽管没有共同语言,没有爱情,但有了亲情。“

” 丈夫已经知道妻子是个受社会尊敬的 “名人”,已经不敢打他了。“

3.” 村支书张乱仓对记者说,郜老师在村里起到了一个党员的模范作用,乡亲们都很敬佩她。“

评:

1. 是亲生女儿的不?多大仇?确认不是养大了仇家的女儿来报复?

同理,任何被强暴的妇女都不应该报案,否则强奸犯就要被送进监狱了,于心何忍啊。

2. 马勒个 X,这是妻子还是一条狗?我有点想不大明白。

3. 呵呵哒,被拐妇女的榜样与模范,共产党员的先进代表。村支书好样的,人贩子の友。

最喜欢的三个搜狐评论:

1.“只能说你国药丸。歌颂这种 “被拐妇女带领全村致富” 的是什么国家”

2.“最坏的榜样”

3.“看到 “他们也是农民,不容易,买你的钱,都是向别人借的” 这句话我就笑了,那我也可以说“我只 是一个普通的学生,还没工作,杀人的刀都是找同学借的”,什么逻辑”

由此,下一步这新闻的小编应该宣传要求被拐妇女扎根山沟,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中国梦,凡是外逃的被拐妇女都是企图企图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视山区乡亲生活困苦的自私自利的可耻之人,这种歧视与欺负贫下中农的行为深深的为人所不齿,必须打倒并踏上一万只脚。

so, 看过这新闻稿感受了小编的三观,兆山羡鬼、秋雨含泪啥的能有市场,就可以理解了嘛……

ps, 不是所有的困境中的人都值得同情,人们应该关注那些值得帮助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能说粗话吗?就没有人看出来这是逼上梁山的好计谋吗?有人点赞,我换电脑说两句。

一年后,郜艳敏获准和丈夫一起回到家里。她问父母:“我能不能不回去了?” 她抱着很大的希望,不想走了,但她等来的是父母艰难而尴尬的回答。

“父母说,这是你一辈子的事,无论你走哪条路,我们都会尊重你的选择。但是,希望你首先考虑公公婆婆他们一家人,如果你不回去,他们就人财两空了。我说,我们可以还他的钱。父母说,不是钱的问题,他们也是农民,不容易,买你的钱,都是向别人借的。另外,在咱们这个地方,结过婚的女子,再想找个好对象就难了……”

如何看待这件事?没法看!

最美乡村教师,你 TM 你怎么不自己去当啊?我也说你最美啊!我说你比郜艳敏还美可以么?你有本事你去啊!大家都喜欢看别人伟大,自己却从不想伟大。明显可以看出郜艳敏她根本不想回去了,她受到了太多的伤害,凭什么要这样对待她啊?你被卖了你还给人家数钱吗?

县、镇干部在下岸村站岗 40 多天,阻挡前来采访郜艳敏的媒体记者。这期间,除了去山外邮局取包裹,郜艳敏不能随便离开下岸村。9 月份暑假结束开学后,辉灵中心小学向下岸村教学点终于派来另一位女教师和郜艳敏共同工作,不过她的主要任务之一却是注意来访的记者,及时向镇里报告。

这些干部凭什么干涉别人的人身自由啊?直接把她关在这个农村里强迫她留下然后给她一个最美女教师称号是这样吧?我没有理解错吧?为了什么?为了强制性给郜艳敏一个名号然后让这个县这个镇这个村变火是不是?为了牺牲她一个人来换取外界的关注是不是?为了让政府多拨点款是不是?那凭什么牺牲她啊?她牺牲的还不够吗?她被卖了谁为她说过话吗?这些干部知道了之后为她维权过吗?不知道买卖人口是犯罪吗?

至于她父母说的话,有两种可能。

第一,愚昧的父母为了夺得名声,不顾女儿的幸福,决定让女儿牺牲到底,这样好光宗耀祖。不要说不可能,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父母,要面子不要里子。以为女儿好不容易 “出息了”,怎么能回来?那岂不是丢死人了?那最美教师称号岂不是就没了?那周围的熟人亲戚朋友岂不是要看笑话了?说不定让女儿留在那里,政府还会照看一下二老呢。

第二,郜艳敏的父母被那些所谓的县级镇级干部 “公关” 了。为了利益最大化啊,牺牲个人保障全体啊,你们二老放心,政府绝对不会亏待你女儿的,只要你女儿留在那里,其他的都好说。你们做父母的不能这么自私吧?你们要明白事理…… 所以父母说的那些话很可能是被迫的。

吃人的世道!

知乎用户 王建雄​ 发表

刚看时觉得可笑,然后觉得可悲。后来就变成了愤怒,最后,只剩下恐惧,无法排遣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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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还记得前一段时间朋友圈里面疯传的「拐卖儿童一律死刑」?

当时本来想说点什么,最后没说,原因是我觉得自己还无法理解。

我的微信好友不多,都是比较熟的,最早开始传那张图的人,身份基本都是「妈妈」。

一个学姐,硕士,见识也算不错,第一天就转了。儿子 5 岁。

一个大几岁的姐姐,基层政府里面做跟法律相关的工作,也是第一天就转了。儿子 7 岁。

当然能跟她们讲「唯一死刑」的坏处,讲「刑法逻辑」,绝对不会讲不通,而且那几天不是很多「专家」都在这么讲么。但是如果你对面就她一个人,你怎么跟她们讲呢?反正我自认绝对无法体会到她们看到「拐卖儿童」几个字的时候的恐惧。

拐卖妇女也一样。

我们都以「正常人」自居,但正常人根本无法理解「拐卖妇女」到底有多猖獗,也无法理解这种行为对被拐卖人的伤害有多大。

几年前我妈给我讲一个故事。我们那个三线城市,她们学校的年轻女老师,刚参教不到一年,已经结婚。一天晚上在学校门前的路边,被一辆面包车停在面前直接拖了上去,第二天就被卖了。还好,没几天就被警察带队找了回来。

回来的不到一个月,丈夫就跟她离了婚。

这种事情,在二线以下城市生活的人,问问身边的朋友,问问父母,总能打听到几件。而且这么多年来,丝毫没有减少的势头。

我自认什么事情都应该讲「逻辑」,逻辑上不能支持「拐卖儿童一律死刑」。但是这件事难道就这么完了?死刑无法解决拐卖人口的问题,那什么能解决,谁关注了?那些妈妈、那些女人、那些家庭的恐惧,谁去听他们说?

--

你以为我们真的关心一律死刑么?

只是从来没有人关心我们多恐惧啊!

--

知乎用户 董晓瑞 发表

罪刑法定

罪刑法定

罪刑法定

未过追诉时效

未过追诉时效

未过追诉时效

非亲告罪必须公诉

非亲告罪必须公诉

非亲告罪必须公诉

这媒体是拿着法治中国的脸啪啪的打啊

知乎用户 王尔闻​ 发表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

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笑一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它造出个什么世界。

——闻一多《死水》

知乎用户 王文剑 发表

我在知乎上一向是喜欢给某挡和某政府洗地的。

但是这一次我是真的没有办法洗地了。

某档的宣传部门一直在吃屎,可能现在连屎都不吃了,所以营养不良。

我一向认为中国存在的一大批没文化没素质的人,只要等他们老了退出社会主流舞台就行了。但是我现在已经忍不了了。

很明显某挡的宣传部门和某些媒体,根本不把民众放在眼里,自己吃着屎,还以为大家都在吃屎。

我一向是希望某国能够好好的发展下去的,但是现在看来,到处都是在吃人!我一向认为某国的人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至少比阿三要好一些。现在看来,某国的人权大概也就是嘴上说说而已。

还有拐卖妇女 18 年应该还没有超出民事诉讼年限吧。

@一笑风云过

警察蜀黍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不匿了,来查我水表吧。

妈蛋,老毛是做什么出身的?你们这些数典忘祖的人啊!

最新进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建议修改已编辑

知乎用户 Kudarane 发表

转自微博:@押沙龙

《让全德国感动落泪的犹太老妇人》。她对逃回的孩子说:希望你也考虑希特勒总理他们,如果咱们都不回去,他们的集中营就白盖了。孩子顶嘴说,我们可以偷渡到美国,挣钱寄回柏林还他们。老妇说,不光是钱的问题,德国刚发生过经济危机,不容易,修集中营烧咱们的钱,有些还是用的国际贷款,做人得有良心。

知乎用户 苏莉安​​ 发表

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谢谢邀请,

得知这件事后,我沉默良久。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类似的这种事件:

这个国家在使用自己的宣传机器的时候,总是一贯试图制造如下这样的所谓道德楷模

1,他们因为受到加害或者别的特殊原因,被迫放弃自己应然的权利。

2,这种原本应然权利的让渡,直接或者间接增进了第三人或者其他什么人的功利或者福利。然后宣传机器会把第三者其他人的功利和福利的增加和被害人的麻木承受,包装成宣传机器认为国民应该普遍认同的 “善”。

3,最后代表国家意志的宣传机器会用刻意构造出来的这种伪 “善” 来绑架原本的受害人,强迫受害人认同自己在道德上不应该追诉原本属于自己的应然权利,应该忍受自己的权利受到的加害

国家机器如此作为,大概是为了这样的目的服务:

试图把正常人的应然权利受到的侵害****剥夺,常态化,合法化。只要剥夺个体的权利,动机在名义上是为了增进更多人的功利,那么就是可以在道德上被辩护的。

这就如同一个魔鬼,掠夺了本应属于你的财富,

然后用这笔钱放高利贷给暂时需要的人,

最后向你表示,这样做拯救了许多人的生命和幸福,所以你不应该拿回被抢走的财富,应该感谢魔鬼这么做替你挽救了很多人,而你自己应该因为被劫掠而感到光荣。至于那份高利贷的利息,则是抢夺你财产的势力应得的报酬……

这是地狱中最为冷血残忍狡诈者,才可能做出的卑劣行径。

只想说,我们所居住的地方,并非人间。

然而人类之自由意志为神之恩赐,天然有区分真正善恶是非的本能,

试图以绑架人类的道德情感来奴役他们灵魂的魔鬼,终究休想得逞。

末日审判之日,你们将被彻底清算。

知乎用户 乱错柳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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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

我彷佛看见人贩子带着猥琐的笑脸,拿着一篇皱巴巴的文章向买家抬价。这是罪证确凿、毋庸置疑的刑事犯罪,证据清清楚楚摊在眼前、嫌犯随时可以拿问,公检法不查这个案子,还有什么案子好查,你们怎么不回家吃自己呢?

郜女士已经算是比较幸运的被拐卖妇女了,至少她的姓名能为外界所知,至少她算是个 “名人” 了,不会再挨揍了 (哈)。多少受害妇女,至今还被囚禁在冰冷的矮房里,日复一日遭受凌虐与性侵,直到麻木、直到与这污秽不堪的环境融合为一……

成名后,她成了这个小山村的灵魂人物,她是乡亲们心中的指望。
郜老师在村里起到了一个党员的模范作用,乡亲们都很敬佩她。

哼,她几次逃跑被抓回去,不知道这些乡亲有没有参与。

读这篇文章时,我脑海里缠绕的背景音效是娥冤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涂了盗跖颜渊:
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
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哎,只落得两眼泪涟涟。

除了郜女士,看这事件的关系人,有谁蒙受损失?他们还是如同吸血虫一般,趴在 “郜老师” 身上,一点一滴地,从这被买来的媳妇身上吮吸利益,巨大而盘根错节的犯罪集团安好无恙,期待着更多无辜的牺牲者参与进来,奉献她们的血肉与生命。

当她好不容易回到久违的故乡,卑微、满怀期待、小心翼翼地提出请求:

“我能不能不回去了?”

亲生父母无情拒绝。

她不想回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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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willgaoo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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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于丹讲过:当你在人生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要埋怨社会,你要追寻自己的内心,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样一来,房子被强拆了自力更生重新买房,摊位被城管没收从头开始致富,被强奸了不报案生下孩子独自抚养孩子成才,被冤枉坐牢十几年不追究相关责任重新做人…… 也都能上报纸评选中国最美了,主流媒体提倡公民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逆来顺受而不呼吁公权力保障公民的权益, 媒体的风骨责任丢失的一塌糊涂,这是我见过最恶心的报道,没有之一。

更让我觉得好笑的是这件事情曝光以后,相关司法机关没有去追究人贩子以及收留被拐卖妇女家庭的法律责任,而是以此为原型拍了一部电视剧……

你国无望啊。

关于郜艳敏公开信的看法:

如何看待郜艳敏的签名信? - 蔚蓝迷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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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Mr NeverDie 发表

我就想说一点

她问父母:“我能不能不回去了?” 她抱着很大的希望,不想走了,但她等来的是父母艰难而尴尬的回答。

“父母说,这是你一辈子的事,无论你走哪条路,我们都会尊重你的选择。但是,希望你首先考虑公公婆婆他们一家人,如果你不回去,他们就人财两空了。

当她充满希望问父母 “我能不能不回去了?”,竟然是这样的答复,匪夷所思,无比恐怖。

知乎用户 Nordenbox​​ 发表

N 年前,拍了一个电影,讲支教的,原型人物是某组织大力宣扬的某大学生。

拍的时候就觉得很不对劲,要大学生去乡村支教,到底谁的过错?难道不是我们国家农村教育出现严重问题了吗?如果都大力宣传支教精神,宣传大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这不是就是给原本的错误抹滑润剂吗?

这跟疯狂宣传抗震救灾的士兵多么付出然后感天动地,借以将豆腐渣工程这种事情悄悄忽略有什么区别?

N 年后,又来了,比以前更卑鄙,更下流,居然将人口买卖犯罪直接变成了亲情!

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可耻的。— 阿多诺

可是有的人,在巨大的罪恶面前,别说写诗,还要狂欢舔痔……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Jonathan Zhou

您太天真了。

如何看待「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 - Jonathan Zhou 的回答

萱萱们发稿子不在行,抓特务是绝对在行的。别想了,不可能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

比起那个村子里的袖手旁观的村民、作为始作俑者的公婆和丈夫,更可怕的是新闻媒体从业者、“感动河北十大人物” 的评选委员会以及《嫁给大山的女人》导演、编剧等全体制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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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国的律法非但无法给予自己的臣民安全感和信赖感,还能被如此这般轻易的玩弄,对法律从业者来说简直是最无情的嘲讽了。**

-

知乎用户 苏媚生 发表

首先,作为一个学刑事政策的人,我感觉我有责任先道歉

就让我先说声对不起

对这个问题,我有话要说,有的是主观的,有的是客观的

先说主观的

我之所以道歉,是因为这种事情的发生,相当于把刑法,警察,检察院和法院的脸一把按进屎盆子里

“你吃啊,你是不是吃的很开心啊”

这里被百般凌辱的,何止是受害人啊

对不起,我们吃屎了

问题是,有人真的吃屎吃出了感恩的心

我必须说,写这篇报道的,以及拍这个电影的这些个人

他们的老师当年教他们写字也是出于好心

可是老师肯定没想到自己造下这么大的孽

我渴望我们有个反人口贩卖法,有个独立的反人口贩卖部,有个威风的部长

然后我希望这个部长气势汹汹冲进这些人的办公室,抡圆了抽他们耳光

不见血千万不要停

我很愤怒

因为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最丧尽天良的事,就是利用人类的善良去掩盖恶行

当我们的法律,保护不了女人

当我们的警察,嚷嚷着执法难,漠视受害人被折磨

当我们的社会,打着 “孩子是无辜的”,“农民是善良的” 的旗号,压迫受害人

当我们的人民,帮助自己的 “邻里” 把“媳妇”抓回去的时候

我们将目光投向了受害人

我们向魔鬼一样,向受害人要求更多的顺服和 “奉献”

宽容,大爱,这些词跟铡刀有什么区别?

她们挣扎着,血里开出一朵花

现在,媒体带着人来赏花了

红着眼睛,煽着情,禽兽们看着猎物奋力求生的样子,达到了高潮

那是血里开出的花啊!

你们还是人吗!

因为恶,催生了无可奈何的善

所以有人就大大方方的认为这是个 happy ending

你们是谁?

你们是人类吗?

这样的社会,我真的很害怕

好了,骂也骂够了

说点难听的

有对策吗?

我是个傻逼,我就说说,大家就看看

首先,人贩子判重刑,不解释

其次,买家 3-5 年,不想解释

第三,(合理推定)应当知晓人口贩卖的发生而未报有关部门的个人,罚款。不是喜欢 “和睦邻里” 吗?好得很

第四,跟上一条相配合,个人发现疑似人口贩卖事件的发生,举报给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五,受害人应当送回原籍,由妇联负责安置;受害人若有意愿,可将儿童抚养权和监护权转移给受害人,迁回受害人原籍并纳入低保;受害人若无意愿,应当将儿童转移至当地儿童福利署或救助站。拐卖妇女为的不是姻缘,而是子嗣,那么要杜绝这种犯罪的发生,就一定要从根本上切断这个循环

可以执行吗?

为什么不可以?

那为什么这样刺眼的事情还是在继续发生呢

因为政权默许他发生

因为政府不愿面对怨声载道的 “弱势群体”

因为检察院不想担 “让农民断子绝孙” 的骂名

因为警察机关怕打击报复

所以,就让那些女人被碾成血肉的泥

所以,就盯着那血里的花,宣传 “大爱” 和“宽容”

所以,这叫做 “牺牲”

最悲哀的是,这些我们都清楚

女人啊,如果这土地龟裂干涸,就用你们的血去浇灌吧

所以,我真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国

我是不愿意给人添堵的

但是对此我只有绝望

我看不到一点光明

那些被杂碎骨头放尽血而得来的 “善良”

让我害怕的瑟瑟发抖

我怕罪恶发生后,迎来的不是惩罚,而是对善的呼吁

我怕被折磨的人,颤抖着原谅施暴的人

我真的很怕啊

已经是不知所云了,请大家见谅吧

知乎用户 徐小疼 发表

以下是我给一个故事写的人物小传。

没有人知道杜得金是怎么来到这座城市的,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家在哪里。
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倾家荡产从媒人手上买了一个媳妇之后,他从此再也没有分文。他把媳妇拴在厨房的柴门后面。因为媳妇爱哭叫,他把媳妇的舌头剪了。因为媳妇总想跑,他打断了媳妇的腿。为了不让别人偷走媳妇,他把媳妇的脸划花了。三年之后,媳妇不哭也不叫了,却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杜得金打了媳妇一顿,媳妇死了。
而这个时候,一个女社会工作者来到了杜得金的村子里。她各处打听一个女人,杜得金听出来这个女社工打听的女人就是他的媳妇。村里人不少从外面买媳妇的,怕女社工查出来,千方百计赶她走。可是她偏就那么倔,认准了杜得金,要让杜得金告诉她那个女人在哪里。杜得金一怒之下打晕了女社工,还不解气,又强奸了她。村里其他男人闻讯赶来,分别都对女社工实行了强奸。女社工醒来后屈辱难当,叫着要揭露这座村子的丑恶。当天晚上,村里的男人们再次轮奸了女社工,并把女社工勒死,扔进了村里的枯井。
不知怎么的,又有几个女社工来到这座村子,说是要解救被拐妇女。村里的男人们像第一次似地如法炮制,枯井里很快堆满了人。
后来,再也没有女社工来过。再后来,杜得金离开了村子,带着女儿来到了城市。他知道他不属于城市,但他觉得那些女社工长得好看,也有文化,他希望女儿也能成为这样的人,因为后来他听中介说这样的女人卖价高——所以他很后悔没有在那些女社工活着的时候想办法卖掉她们。他也希望自己的女儿以后卖个好价钱,所以他来到了城市。

我拿给别人看。别人说,虽然知道你是瞎编的,但编得太扯了吧。

我拿给很多人看,很多人都不信,都说是我瞎编的。

好了,现在,我再次拿出来给你们看这个人物小传。

现在你们信了吧?

在这个故事里,这个人,最终成为了一个令人无法想象的凶犯。

因为在他的概念里,残害、折磨、下杀手,都是不需要任何成本的,也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大概有人会问,难道他,还有他的乡民,残害无辜妇女,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不会。

因为这就是中国的传统乡土宗族社会

很多人口中无比美好的所谓中国 “传统文化”,事实上是以宗族社会为基础的。千年以来的中国社会与政治,都是牢牢地围绕宗族这个概念生长起来的。我们之所以习惯称地方官员为 “父母官”,便就是传统宗族社会带来的惯性。

宗族社会的核心是家族观念,而家族观念的核心便是繁衍——用现代化的术语来讲,就是将自己家族的 Y 染色体不断地传递下去。而传递下去的关键要素,就是女人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里,在宗族社会当中,女人是不被当做 “人” 这样一个具有社会性的物种的。女人的全部意义仅仅在于生殖。在历史上,在所有男性的眼中,甚至在当代许多男性的眼中,女性不过是一条会走路的阴道、一个会说话的子宫。在他们眼里,一个女人,最大的用处就是用来交媾和生育后代;其他的都是附加价值。一个男性身边的女性越多,为他生养后代的工具就越多,后代也就越多,家族也就越加庞大,也就越有势力。所谓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你没有后代,你的家族怎么办?而祝福别人 “早生贵子”“人丁兴旺”,也是一种宗族思想的残留——早点留后代啊,早点让家族繁盛起来啊!

或许大部分知友都生活在大城市,法治健全,对于乡土宗族社会的直观感受并不深刻;但是在一些落后、闭塞地区,家法、宗法是大于法律的。这些乡村拥有私刑,就像我在开头的人物小传里面写的,随便打残、打死人,根本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宗法的保护下,他们作恶并不需要付出成本和代价。因为在宗法里,这些事情并不算恶;没有媳妇、没有儿子,才是最大的恶

所以呢,你以为人贩子一律死刑就能断绝人口贩卖吗?

太天真啦。

人口贩卖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就是许多人所鼓吹的 “传统文化” 本身啊。

有人说,受害者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不逃跑?

还是太天真。

一个由宗族所维系起来的村落,是高度团结和统一的。乡情社会异常牢固,一致对外,甚至是可以牺牲性命的。一旦有人报警,外部执法人员来了,村子里便人人都是战士,操起锄头镰刀,甚至还有鸟枪,一副跟你拼命的架势。加上现在畸形的社会舆论,哪个执法者敢随便开枪?万一打死了村民,遭到社会舆论的狂热解读,从他自己到往上三级,都得吃罚挨处分。况且很多处理这种问题的都是派出所,或许根本没有配武器,面对这种情况,怎么办?

更有甚者,派出所也被纳入了当地宗族社会当中,被害人好不容易逃到镇上报警,接警人员居然是贩卖人口的中介的小叔子。

怎么办?

很多时候,营救被贩卖者,都是需要摸黑进村,悄悄行动的。一旦被发现,受害人或执法者被乡民打死都是有可能的。——而且那些乡民,很有可能还不需要付任何法律责任。

再加上所谓的传统文化对于女性潜移默化的洗脑,会让女性认为,与谁交媾了,就应该是属于谁的人;生了孩子了,就是孩子的母亲了,就是嫁给大山的女人了,不能走了。很多时候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受害人,想要带她走,可是她就是不走——因为她已经被这一个宗族所吸纳到身体里面去了。

看到了吧?这就是真实的传统文化影响下的宗族社会。

有些人会说,传统文化有精华也有糟粕。你说的都是糟粕,不继承就好了,我们继承精华。

可惜啊,传统文化的 “精华”,就是宗族社会啊。

你们为什么会管一个人叫 “大大”?好好想想吧。

所以,每当有人拿传统文化说话时,我都忍不住齿冷。

周树人老师说得对,满篇的仁义道德,字里行间全都写着两个字:

吃人。

以及,这样的情况,和贫穷与否、闭塞与否,并无必然的联系。

一个富裕却仍是宗族社会的地方,照样会出现女性被视作商品和生育工具的事情。

不是开地图炮,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令人感到更加齿冷的是,哪怕是在北上广这样的开放的大城市,宗族社会的余威仍然是存在的。

不然呢?你以为为何会有人嘲笑 “大龄剩女”,把 “嫁不出去” 当做一件耻辱的事?

为什么现在最火的综艺节目之一,是相亲节目、是恋爱节目?

因为,整个社会,都正在重新把女性当做商品。

你看看现在谁还继续用 “半边天” 这个形容词了?

擦亮眼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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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现代婚姻制度其本身存在的实际意义何在? - 徐小疼的回答
女孩年纪大了就不好嫁人了吗? - 徐小疼的回答
为什么一百多年过去了,鲁迅笔下的吃人的社会一点都没变?怎样才能改变? - 徐小疼的回答

个中评论精彩连连,请自备护目镜。

知乎用户 陈风暴烈酒​ 发表

7 月 31 日更新:

“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

———————————————————我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有些刁民,那些贪官各个该杀。

还有这部电影:

去尼玛的大爱。。

知乎用户 acel rovsion 发表

压根就不是应该在人类社会发生的事情。

一个公开的犯罪事件没有人去追责,或者至少为此犯罪案件做做努力,甚至压根文宣部门和部分官僚系统就没意识到这是个犯罪。

一个父权社会中最畸形,愚昧和无奈的悲剧,迫使一个脆弱的女性受害者做出了一些选择,此记者居然从受害者的污血非要挤出两句诗出来。

只有最劣等的晚清宗族意识才会产生这种诡异 “道德”——– 那就是从妇女受害者被迫的无条件奉献和血迹中找出崇高感,还自以为是地宣扬。

本文居然还拿家庭暴力和一个愚昧雄性的暴戾来佐证第三条。。

一个悲剧的人贩犯罪事件不引起警醒和对人权,打击犯罪的关注,居然本文作者还搞出一些浪漫化解读。

这是药丸的节奏。。。

当然,至少从知乎上来看,大部分人的三观还是很正常的。。这倒是好事。。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d32yUa 发表

一夜醒来发现还有人在看。就想再写点,希望在这些问题和现象的讨论中能看到好的解决之道。

0. 我邻居有个长女是收养的,自从他们生了自己的儿女后,那个养女就成了他家的小保姆:洗衣做饭带孩子。十几岁才给她读小学。这姑娘长得矮,1 米 4 的样子,有点傻笨傻笨的。邻居等她长到 18 岁,就左挑右选地把她嫁(卖)给了一个傻子,生了个儿子。后来邻居抱怨亲家礼数不周(其实是嫌给的钱少),又把这姑娘嫁(卖)给了一个残疾人,听说已经又生了俩孩子了。

这种事情还有很多,看久了有时候就会让人觉得,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作为一名女性实在是活得太被动。我们这些答题的完全是因为出生的时候不傻不残疾,父母养着不嫌弃,所以才没有沦落到那些姑娘的地步。

……………………… 以下是原文………………………

我不黑河南,不黑驻马店,我只讲我身边的事实。

1. 我二爷的大儿子是个光棍,40+的时候买了个女人,我们都去看时她还会咕咕哝哝讲话,说自己高中毕业,还能写出自己的名字。然后就被关了两年,等她终于生了儿子(第一个怀上后被她自己弄死了)后这女人才得以重见天日。再见她时已经神志不清、目光呆滞、口水横流。不久后她就跑了,二爷家里人觉得反正也是个累赘,所以即便知道她是被另一家光棍给 “捡” 着了,也依然没有去找她。她儿子现在 20 了,我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

2. 林庄有俩光棍,一个是瘸着一条腿斜着两只眼的瞎孩儿,一个是整天穿着女人衣裙的花粪堆。

瞎孩儿买了个被转手好几次的女人,有点智障,买来后捆在床头,吃喝拉撒都在床上,一直让她生了 4 个孩子,夭折(被她掐死了)了 1 个,卖了 1 个,还留着俩儿子自己养,隔几天就带着他们去镇民政所坐着,要救济金。

花粪堆买的也是个智障,早几年还经常见他坐在车上叫那女人拉着他,他手里拿个小树枝,越是走到人多的地方越是下了劲儿地打她。那女的有很严重的性病,不能生育。所以挨打更频繁,听说花粪堆很变态,在家折磨得那女人病情更严重了,现在已经完全痴呆,下不来床了,吃喝拉撒都得靠别人。

对了,瞎孩儿买的那个女人的家人前两年找到了他家,当然没有救她。而是跟瞎孩儿认了亲,逢年过节的往来走动,亲密俨然一家人~~~~

这些惨无人道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大家都静静地看着不说话,似乎他们买了她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强奸她、虐待她,逼着她繁殖下一代一样。

可悲的是我们都眼睁睁地目睹这一切,我们愤怒、我们痛哭、然而我们只是看着不说话。

知乎用户 大喘气 发表

污血里都能榨出感动来,且靠着这份感动继续施施然恶毒下去。

via 新浪微博 @ 掠水惊鸿折脚雁

知乎用户 magasa​ 发表

在知乎上真的很少见到这样的情况。一个社会热点事件,获得了上千个回答,但几乎没有答案被折叠。这说明所有答题者的倾向完全一致,无论在其他问题上是左是右,是支持体制还是批评体制,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一边倒的愤怒和谴责。

我只能说是因为,这件事已经超过所有政治立场的分歧,直接挑战了人性的底线。可能我们在心理上还勉强能够接受某些个体会做出逾越人性底线的事,但如果是政府、社会、群众长期地默许并提倡呢?

这个案例的典型性,在于它集中地把司法、教育、宣传、新闻、文艺创作、人口政策、妇女权益、贫富差距等等领域的丑陋脓疮一齐暴露出来,再次说明这个社会的道德,但不仅是道德,也不仅是人性,还有制度,也不仅是制度,是总体,是全部,是一切,处于崩坏和持续恶化的状态。

知乎用户 马前卒 发表

道德批判大家说的很多了,我冷酷地谈一下社会因素。熬夜写的,有点乱,多多包涵。

《“最美女教师” 闹剧,缺失的不只是道德》

微信被河北 “最美乡村教师” 刷屏了。粗略统计,朋友圈里的文章十有八九在指责政府脑残,居然把无可辩驳的违法案例包装成正能量样板。以此为原型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在网络舆论中成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典型,类似题材的影视作品,如电视剧《阿霞》也被拉出来陪绑。甚至可以看到许多喊打喊杀,要 “屠掉这个村” 的网民评论。想了又想,我还是先不站队,回顾一下这些年的农村婚姻故事。

卖方市场是怎么来的

我的故乡在一个靠近县城的小村,相对中国平均的发展水平应该是中等偏下,从 80 年代我记事起,我就不断地听说农村男青年找媳妇难的问题,表现形式则多种多样,有拿不出彩礼和父母打架的;有给哥哥娶了媳妇,无力给弟弟娶媳妇,兄弟绝交的;有相亲的时候借亲友家具充门面被戳穿的;有借钱娶了媳妇,婚后女方不愿还账跑掉的。总之,在农村的婚嫁市场上,女方是绝对的紧缺资源。随便翻翻那时的报刊,看看那时候的小品和电视剧,以类似情节为基础创作的各种文艺作品层出不穷。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此非常不解——明明男女比例并不悬殊,农村也没有很多守单身的老姑娘,为啥都是男方发愁娶媳妇,女方不愁嫁呢?谁凭空在供求比 1:1 的市场上制造了单方面的倾斜?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这是男权社会、阶级社会和特殊的历史阶段共同作用的结果。

男权社会的财产、社会地位、家庭关系主要在男性家族的男性继承人之间传承。女性的第一身份是丈夫的 “家属”,第二身份才是自己的职务或声望。在这个规则下,男性结婚是“娶入” 配偶,而女性结婚是 “嫁到” 男性家庭,融入男方家庭所属的家族,同时也获得男方家族所对应的社会地位,比如说干部家属、工人家属、农民妻子等等。无论此前女性是什么阶层,从此都要按照男方的身份来获得社会评价了。

但这个逻辑几乎不会反过来——女性职务、财产和声望的提升一般不会投射到丈夫身上。比如说男县长的妻子几乎可以肯定会被介绍为 “县长的爱人”,但女县长的丈夫即便只是个副局长,第三方介绍其身份的时候,也不会说这是县长的对象,而会说这是 X 局长。简而言之,女性可以通过婚姻改变自己的身份,男性则很难。就算男方通过入赘方式获得一部分财产支配权,也必须付出 “倒插门” 被人看不起的代价。在今年春节期间,靠近我家乡几十里外的三沟镇就有一起惨痛的灭门案,上门女婿因为多年受歧视,杀掉了岳父家满门 7 口,连自己的子女都未放过。可见靠入赘来提升阶层是必须三思而后行的选择。

承德 1 家 8 口被入赘女婿灭门案最新消息:嫌犯杀人后留下 4 封遗书

对于底层青年男女来说,尤其是对受过教育、对社会中上层略有所知的农村青年来说,这意味着女性比男性多了一种选择——靠婚姻来改变未来。漂亮聪慧的女性因此出现了向上流动的趋势,导致底层婚龄青年男多女少,男性必须付出高昂的聘礼才能换取女方家长的同意。而且最终也必然会出现部分底层男青年找不到配偶的情况。

此外,婚姻双方都知道,普遍贫困的底层家庭不可能凭空凑出聘礼。为了支付婚姻费用,男方家庭要么需要借债,要么推迟家庭大宗消费,比如说放弃翻盖房子的计划。女性婚后会随男方家庭生活,将来也会一起承担经济压力,比如节衣缩食还债。在一个女性个人意见也很重要的时代,即便贫穷家庭努力凑出了聘礼,也往往没有女性愿嫁。到最后,他们只能把准备好的聘礼交给人贩子,直接买一个妻子回家。

县域的工业化在一定程度上还加剧了这个问题。60 年代之前的中国,无论是新中国还是旧社会,无论贫富差距是大是小,真正的富裕阶层都很少,而且也缺乏工业化社会的中间阶层,所以,无论底层女性的相貌和性格多么优秀,通过婚姻改变命运的上层通道都很窄。旧社会可以进城做妾、做妓女、当通房丫头,但这毕竟不是体面的 “正途”,而且富人又少又远,普通农村少女往往还是嫁给同一阶层的男性。新中国禁止了一夫多妻和妓女制,更是减少了这个“上升” 途径。

60 年代中期,头两个五年计划的工业盈余开始溢出,新中国强行推广的普及教育为县城提供了足够的中专生技师,人民公社和独立关税也为地方政府积攒了一定的投资。县城开始逐渐从一个纯粹的农村中心集镇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城市。县办工业招了募数以千计的工人,再用工业盈余供养另外一批有固定工作的教师、公共服务人员,每个县都出现了以万计的 “中间阶层”——大多数是男性。

工人、教师、水利局的干部,收入和社会地位都明显高于普通农民,而且他们就在不远处的县城或是大乡镇。明媒正娶地走进这些 “中间阶层” 的家门,显然比过去进城当小妾更体面,也更容易。“嫁个城里人”立刻成了每个农村女性都可以期盼的梦想,甚至直接说出口也不会被人耻笑。底层女性向上流动的速度骤然加快,底层的男女比例迅速失调。买卖人口这种旧时代的习惯本来就未曾远离农村社会,现在重新浮出了水面。

人贩子的 “黄金年代”

这个问题持续到 80-90 年代依然严重,而且随着中间阶层的扩大,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80 年代中期之后,人口流动性增强,城市社会出现了大量的失控角落,人贩子作案机会越来越多,能够把足够多的妇女卖到远离家乡的地方,提供足够的 “供给”。同时人民公社和民兵制度解体,警力严重不足,大多数农村只要不出人命案,就可以完全脱离法制进行 “自治”,买个媳妇根本不算事儿,这又提供了足够的 “需求”。供需两旺的状态一直持续到 21 世纪初,1994 年被贩卖的郜燕敏不幸遇上了人口贩卖的最后一波高潮,被卖到河北曲阳这个并不算太落后的半山区。

被拐卖的妇女是什么人呢?大多数当然是普通的农村打工者,在陌生城市环境中寻找合适职位的时候被诱骗到另一处农村,但也有不少是城市妇女。总的来说,被拐骗的妇女的社会阶层要比 “购买者” 高一些,因为需要购买妻子的农村,一般来说是比较偏僻落后的地方。此外,城市女性单身比例高,单独行动概率大也是一个原因。

鉴于中国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嫁入城市的农村女性增加必然会伴随着城市 “剩女” 的出现。自我记事开始,就知道县城已经有很多老姑娘,她们一方面受到农村女性的竞争,另一方面有企图嫁给更高阶层的男性(比如工人想嫁干部,中学生想嫁大学生)的攀比心理,但绝不会 “下嫁” 农村青年,最后高不成低不就导致单身,但也有稳定的工薪能维持单身生活。城市单身女性多,农村单身男性多,人贩子自然积极地在城市制造“供给”,到农村开发“市场”。城市女性单身行动被拐卖在 90 年代已经成为非常普及的都市传说。无论是对于真实的受害人,还是都市传说的听众来说,被迫到闭塞农村终身生活的恐惧大大的增强了对人口贩卖的厌恶感。最近几年郜燕敏案反复成为网络热门话题,也和城市网民这种普遍的厌恶心态有关。

21 世纪初,妇女贩卖问题逐渐缓解,因为大多数落后地区的男青年外出打工比例已经很高,农村男性在异地寻求上升通道的同时,可以在家乡之外求偶、嫖娼,甚至 “传宗接代” 的强烈欲望也有所下降,不再有强烈的买妻需求。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和工业走出了 90 年代的大低谷,逐步在村级重建警察的权威,解救被拐卖妇女、拦截人贩团伙的能力增强。再加上电子户籍、摄像头、移动电话等新技术的普及,以及越南、老挝等国女性的输入,这几年内地贩卖成年妇女现象已经很罕见了。

道德沦丧还是道德冲突?

根据我十几年的网络写作经验,许多读者读到这里肯定打算反驳我,还有更多的读者恐怕还没读到这里就已经准备好了粗话,一会将发到评论区。因为我把几十年来拐卖妇女的情况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却一字未提道德问题。而道德冲击这正是郜燕敏案再次成为网络热点的主要原因。

没错,按法律,按现在的主流道德观,不止拐骗郜燕敏的人贩子有罪,她的丈夫、公婆、邻居乃至整个村子的居民都违反了主流道德准则,其中很多人是同案犯,可以用强奸、拘禁、包庇等罪名惩处。至于美化犯罪过程、把事件包装为 “正能量” 典型的地方政府宣传官员,我也赞同他们既无道德也缺智商。但从这个社会来看,这些描述都是结果而不是原因。我讨论这个问题,是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继续发生,所以我必须尊重逻辑,找到事件的根源和发展脉络, 而逻辑是不一定要讲道德的。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道德本身就是受社会物质基础塑造的软件,然后统治阶级把自己的一部分道德称为 “公序良俗”,作为制定法律的出发点。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进而产生自己的道德。虽然不是所有的社会集团都能把自己的道德上升为法律。但只要维护法律的成本超出统治集团的承受能力,谁也无法阻止各个集团按照自己的道德观行事。

**穆仁智替黄世仁老兄说了:“穷生奸计富长良心”。**这话的意思是主流经济人群掌握 “道德” 的定义权

过去几十年贩卖妇女的现象正是如此。拐卖妇女不同于盗窃财物,财物不会在乎谁是自己的主人,妇女却有头脑,有脚,能说话,甚至认字,她们能逃跑也能给家人写信。如果不是整个村子都帮助买家看管妇女,如果不是基层干部漠视被拐卖妇女的权益,许多妇女根本不会被禁锢在山村里,接受在此终老的命运。这些行为肯定违反了今天的主流价值观,否则也不会在网络上激起如此之大的波澜——年轻的网民们经常见到违反道德的人,却从未见过一个全体道德沦丧,还不以为耻的社区。

但很遗憾,在这些村民和基层干部看来,他们维护的恰恰是自己的道德观。

首先,对于封闭的山区农业社会居民来说,“人权” 的概念本来就只限于自己的生活关系网内部。所谓帮亲不帮理,在村子、家族之间因为水源、耕地发生冲突的时候,村民一般不会问是非曲直,就会对几十里外的居民发动野蛮的攻击。几百上千人动刀动枪的村民械斗在今天可以惊动整个中文互联网,在 80 年代根本就不是新闻。他们对待附近的同乡尚且如此,可以想象外地妇女在他们眼中的地位。客观地说,在生出孩子之前,买来的妇女只是个泄欲机器兼生育投资,生孩子之后她才能逐渐获得本地女人的地位。村民抓回逃跑的妇女,心里想的是保护亲友的财产,保护本村男性的生育权,完全符合本地的道德观,做起来就像赶回邻居的牛羊一样自然。

其次,封闭农业社会的普遍特征是男权至上。在大多数农民看来,丈夫打老婆是平常事情,妻子服从丈夫是天经地义。虐待妻子虽然不好,但也只有女方家族才有资格干涉。在我的记忆中,80 年代的农村,夜幕降临后是一片寂静。最常见的打破寂静的声音有两种:丈夫打老婆的哭骂声和狗吠。其中后者更能引起邻居的关注,因为这可能预示着外人来偷东西,前者如果不太严重,根本就没人会管。在这种道德环境中,被拐卖的妇女是买家已经付过 “售价” 或者说 “聘礼” 的女人,生死都应该归 “丈夫” 决定,倒是女方逃走才违反了本地的道德,当然会受到本地人的阻拦。当年农民们能根据夫权绑走祥林嫂,90 年代也能根据同样的道理拘禁郜燕敏。

由此可见,拐卖妇女行为的泛滥,农民对解救行动的集体阻挠,在今天的互联网上被解读为道德沦丧,但实际上,这是不同的道德观之间的尖锐冲突。在中国各阶层、各地区发展差异巨大的时代,这几乎是必然的结果,即便不以拐卖妇女的方式表现出来,也会在其他的方面爆发,造成各种社会悲剧。部分网民高喊 “屠了这个村子”,这言论颇有亨廷顿 “文明的冲突” 的味道,反应的正是两种道德观之间无法调和的事实。

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那么,为什么今天的社会主流容不下闭塞农村的道德观呢?为什么今天大多数人会谴责当地宣传部门的粉饰行为呢?

因为你、我、中国大多数年轻人都已经进入了现代工业社会。我们彼此被现代工业支持的社会化大生产所连接,共同分享城市基础设施,用相似的方式娱乐,有类似的利益和好恶,所以我们建立了新的现代价值观,并支持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法制社会。这就是现代文明的本质。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工作不再依赖人类的肌肉力量,女性也可以和男性做一样的工作,对社会和家庭做出平等的贡献,在这个物质基础上,我们才会认为女性不该附属于男性,也不该是可以买卖的财产,认为拐卖妇女做生育机器不可容忍,即便受害人不是我们的姐妹。

我们定义了 “文明”,自然会用“野蛮” 去形容闭塞的农业社会规则。但反过来说,如果没有现代工业社会提供物质基础,我们所有的正义感和愤怒都会落空。中国 1950 年就制定了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阻碍者受法律惩处。但读者可以看看自己的周围,问问自己的长辈,有多少现存婚姻收到过父母或长辈的干涉?有多少包办婚姻延续到了今天?有多少婚姻的确定是因为丰厚的财礼?又有多少人的婚姻被一套房子所左右?这些行为是不是要一一追溯责任人,追究到底?还是对当时的客观环境做一定妥协,然后努力为今天的婚姻自由创造物质基础?

实际上,就算我们建立了现代文明社会,如果工业经济解体,所有的现代社会道德也会崩溃。世界上颇有几个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做了反面典型。解体之后的前苏联地区、东欧剧变后的阿尔巴尼亚都是清晰的榜样。就在 2 个月前,车臣 47 岁军阀强抢 17 岁少女做妾,普京甚至不敢为了提高支持率干涉此事;吉尔吉斯斯坦现在 3 分之 1 的婚姻是抢婚,这可不是装模作样的婚俗,而是实实在在的强奸逼婚;阿尔巴尼亚的血亲复仇制已经取代了现代法律。这些例子说明了物质基础对社会行为的决定性影响——如果不能充分参与现代工业社会中生产、分配过程,再文明的居民也会迅速退化为农业时代的野蛮人。

吉尔吉斯斯坦盛行 “抢新娘”: 全国近 1/3 婚姻靠抢

图集:车臣 47 岁已婚军阀强娶 17 岁少女

“血亲复仇” 使阿尔巴尼亚男孩不敢出门

冤冤相报:走近被血仇禁足的那些阿尔巴尼亚人

这样分析下来,解决方案显而易见。在国家财政充裕,执法力量强大的今天,我赞同对人口贩卖进行严格执法,对买家也依法追究强奸、绑架等刑事责任。但在此同时,必须进行全面的扶贫和社会改造,摧毁那些停留在农业时代的社区,必要时整个村子迁出山区,对成人进行技术培训,对特困家庭直接财政补贴,保证所有人都能融入现代工业社会。一旦融入现代社会,这些曾经的农民自己就会发现主流道德观能保护自己的利益,能维护生活的秩序,进而主动地接受现代社会的公序良俗。这才是唯一可靠的解决方案。如果只是简单的起诉、逮捕,不触动他们的社会,拐卖人口或是严重的强奸案还会继续骚扰这个社会,制造更多的社会悲剧。强奸案泛滥的邻国印度,犯罪率高发的欧洲伊斯兰移民,都是典型的恶例,告诉我们不主动改造社会,只强调法制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同在一个社会

这个解决方案可能不太合乎某些网友的口味——为什么我们要花钱去补贴一个犯罪率高涨的群体?为什么我们要为不认同主流道德观的人消耗社会资源?

从纯粹个人主义的角度来说,这个质问不无道理。近代的欧洲贵族、绅士们也这么想。他们觉得穷人犯罪是基因低劣,活该一辈子在监狱和贫民区度日,只需要严刑峻法保护文明人的利益就好。所以英国法庭会因为几便士的盗窃罪吊死孩子,因为私自砍了一棵树绞死贫民。但犯罪并没有因此减少。相反,贫民区飞速扩展,警力不胜应付,革命的火种四处传播,统治阶级们也没法困在富人区里过好日子。19 世纪前期,英国进行法律改革,把死刑罪名从几百项收缩到四五项,但并没有出现犯罪爆炸,因为飞速扩张的工业经济和逐渐建立的福利 - 就业政策让大多数贫民逐渐认同了主流价值观。1888 年, 悉尼 • 韦伯对此总结:

“三百年前, 由于害怕那连绞刑也消灭不了的‘健壮的乞丐群’, 明智的塞西尔想出了建立普遍的贫民救济制度的办法,即扣除一部分租金和利息来救济那些不能直接享有它们的人。”

类似地,今天的中国依然存在许多因穷困而远离主流价值观的社会集团,如果中产阶级如果不愿意交税去改造他们,那就只能交更多的税造监狱了。不过务必记得,监狱能装满人,前提是有足够的罪犯已经侵害了主流秩序。这样的执法除了满足少数网民的报复心态外,对社会秩序并没有什么好处。

那么,对于已经存在的拐卖事件,对于郜燕敏的人生悲剧,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定性呢?

我觉得,不妨定的严重一些。拐卖妇女儿童不仅对直接的受害者造成了侵害,还严重破坏了受害家庭的生活,在整个城市乃至整个国家制造了恐慌。我们可以直接定义为恐怖袭击,来自内地农业社会的恐怖袭击。但从现在的经验和法理看,如果某个省份是大多数恐怖袭击的源头,我们是不是可以对这个省份进行屠杀报复呢?是不是可以抛弃这个省或是某个县市、某个民族的全部公民,以 “惩戒” 他们漠视了身边的恐怖主义策划呢?

显然不行。我们不是纳粹,不是喜欢血祭殉葬的商朝巫师,我们是现代的文明人。如果我们使用纯粹的暴力手段去对付那些不认同主流道德观的落后民众,那么当日后甜党和咸党出现分歧,当直男癌和公主病发生道德争辩的时候,我们也能用类似的暴力手段来消除争议吗?恐怖分子最希望的事情就是国家也采取恐怖报复手段,把文明人拉到他们的游戏规则里。那样即便我们赢了,也是恐怖分子的胜利。与之类似,我们对来自落后社区的的恐怖袭击(禁锢买来的妇女),既要使用强硬的执法来消灭正在发生的恐怖主义,也要发动温和而坚定的社会改造,彻底消灭恐怖主义的土壤。我在此前的文章里也谈过类似观点:

马平:没什么能防住恐怖主义,除了进攻

怎样才能消灭 ISIS? - 马前卒的回答

更进一步说,当代中国已经建立的现代社会也不能让人满意。我们对落后山民买女人不满,认为女性被迫充当泄欲机器是罪恶,但也要看到现代社会依然存在着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性别歧视,并由此衍生出无数问题。比如说,在中国的几乎所有城市,妓女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群体,中国还有数百万的女性会因为金钱而和进行没有感情的性交;在中国的每个省份,因为买不起房子,找不到稳定工作而无法正常婚恋的人还是千千万万;在相当多的婚姻中,物质因素还是决定性的作用;在大多数行业,女性依然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通过结婚改变生活还是很现实的选择。这些问题曾经在 20 世纪后期的中国诱发了严重的拐卖妇女行为,在未来也会导致其他类型的社会矛盾。如果不正视这些矛盾和矛盾的根源,如果坚持认为存在即合理,我们早晚也会被更先进的社会视为野蛮人。毕竟我们那些农业社会的祖先也曾经视原始社会的游猎民族为野蛮人。

总而言之,道德对于我们现代人非常重要,,所以我们不仅要努力维护它,更要知道道德是怎么产生的。在郜燕敏被拐卖事件中,当地政府企图用颂扬传统文化,抹平传统——现代社会的道德矛盾来和稀泥,那是愚蠢;许多网友坚持用严刑峻法来维护自己的道德观,拒绝面对社会经济矛盾制造道德矛盾的现实,那是无畏的偏执。作为社会的 “软件”,道德和法律不能脱离经济基础这个硬件而凭空运行,我们越是想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就越要透过道德问题去解决背后的经济问题。在涉及人身侵害的刑事案件中,穷不是免罪的理由;但如果我们想避免更多的郜燕敏式悲剧,就必须正视阶级和阶层矛盾,并努力消除它。

最后,我还是要向郜燕敏女士致敬。她是在污泥中能看到星光的伟大人物。看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在监狱里渡过大半生的瑞德有一句台词:

“希望是很危险的,它会让你发疯,在这种地方,千万不要有这种念头。”

他想告诉主角安迪,在一个你无法逃出去的监狱中,与其被希望逼疯,不如认命地混日子。但安迪拒绝了他的建议,坚持用希望支持自己成功越狱。郜燕敏比安迪还要勇敢一些,她明明已经不可能逃离被强加的生活,明知已经痛苦地吞下了 “无期徒刑”,却还勇敢地去触碰自己的希望,把在外面精彩世界学到的知识传授给山村的孩子们。我可以想象,她的每一次授课都会提醒自己希望的破灭,以心灵的折磨为代价,给孩子的未来增加一些走进现代社会的机会。如果一定要把她的故事拍成电影,我希望能从她的第一视角来真实描述这段掺杂着英雄主义的绝对悲剧。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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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皮小只​ 发表

巧了,前段时间看日本 NHK 的纪录片《激流中国》,其中一集曾以南风窗记者采访郜艳敏受阻为例来说明我党在钳制言论。

纪录片所呈现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转载自观察者网,真是一个匪夷所思的来源):

尴尬的榜样,郜艳敏:被拐来的教师

旁白:南风窗》的资深记者,石破先生,四十一岁。

**石破:**您好,我请问一下路,请问到夏村的学校怎么走?

**村民:**快到了。

**石破:**快到了是吧?

**村民:**一直往下走就是了。

**石破:**学校就在村边是吧?

**村民:**对。

**旁白:**以河南省为据点,以农村为主要采访对象,高校毕业后历经百货店、中药推销等工作,六年前成为记者。

石破先生获得情报,来到河北省的这个偏远小村,十二年前被人贩子诱拐的打工女性,如今作为教师在教孩子读书,这事除当地人以外无人知晓。

**石破:**但是她到这以后还是想回家,逃了几次,自杀了 3 次,都被救回来了。

**旁白:**看到国旗了。

被拐女性教师郜艳敏的学校

**石破:**他是不是姓郜啊,郜老师。

**学生:**郜老师在马老师那里。

**旁白:**一个人在此教十五名学生,本来只有一名老师的学校,却出现了另一位女子。

**石破:**您是马老师吗?

**马老师:**您什么事?

**石破:**我们是广东《南风窗》的记者,这是郜老师吗?

**马老师:**对,这是郜老师。

**旁白:**郜艳敏在十八岁时在打工返乡途中,遭人诱拐被卖到这村农家当媳妇,至今已有十二年。

石破进到郜艳敏办公室。

石破打算访问郜艳敏,但郜艳敏拒绝在这里访谈

**郜艳敏:**您有记者证吗?

**石破:**有。

**郜艳敏(小声地):**不能在这说。

**石破:**为什么?

**郜艳敏:**因为被监视。

马老师走进来了

**马老师:**别再采访了。

**石破:**嗯嗯,我… 我是她老乡,就随便跟她聊聊。

**马老师:**哦,那行。

**石破:**谢谢您啊。

(马老师暂时出了办公室)

**石破:**我能坐一下吗?

**郜艳敏:**我们村干部都看着,不让采访的,他们把这个老师调过来就是为这件事。上次线的记者来了,这个老师打电话就是,干部又来了,都把记者送出去了,不让采访。

**石破:**就是西安的教师报道,是吧?

**郜艳敏:**是的,她现在就是说要马上要上报,你刚才听见她说了吧?

(这时马老师又进来了)

**石破:**你放心我们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我看你们这的国旗很好,我就在外面拍张照。

**旁白:**石破先生与郜老师悄悄约定在村外见面,村里不让采访的,真正理由尚不得而知。

**石破:**你是这的吗?

**郜老师学生:**是啊,这个房子就是我伯伯的。

**旁白:**向放羊的女子打听村里的情况,这位女子曾是郜老师的学生,她说被卖到村里的不仅仅郜老师一个人。

**郜老师学生:**那边是我家,过去坐坐吧。

**石破:**行,走。

(到了学生家里)

郜艳敏学生的家人

**石破:**他们那些外地的媳妇,广西的,贵州的,湖北的,四川的这些他们都是怎么来的?

**郜老师学生家人:**有买过来的,还有他们的一些朋友介绍买的。

**石破:**那些外省的基本上都是买的咯?买一个大概多少钱?

**郜老师学生家人:**那时候就是几千块钱吧。

**石破:**几千?我知道那个郜艳敏好像是两千六。

**郜老师学生家人:**两千多的,三千多的,四千多的还有呢。比我们大两岁的那个年轻人,都买了两个老婆了,都跑了。

**石破:**买了两个都跑了?

**郜老师学生家人:**嗯,都跑了。

**旁白:**新娘匮乏的贫穷农村人口贩卖的现实,石破先生在等郜老师,有个可疑男子走了过来。 可疑男子:您哪来的?

**石破:**我广州的。

**可疑男子:**怎么到这地方来了?

**石破:**来玩嘛,你是哪里的?

**可疑男子:**我就是这个村的

**旁白:**石破先生感到周围有点异常,在来村时坐的出租车前停着一辆没见过的车,和石破先生搭话的男子正在向出租车司机打听着什么,发现石破先生走近,可疑车辆便开走,男子也转身离去,石破先生紧追那个男子。一辆面包车从后面驶来,此后石破先生被带走,进了当地的宣传部。

石破先生获释是在晚上十点以后,审问长达五个小时,当地的宣传部,想方设法阻挠媒体的采访。

**石破:**我觉得像县里面和乡里这样妨碍采访是没有道理的,也没有必要的,郜艳敏这个事是一个典型,所以应该报道,没有必要这么防备,我们现在只有先回去,如果我们现在去找她,找郜艳敏只有给她带来更多麻烦,所以就先回去吧。

知乎用户 望山 发表

她被装进麻袋,解开后竟是一个小学,左右村民将她推将瓦房下,只见来人着蓝色粗布衣裤黑色布鞋,连忙起身,喝道:“快解了绳索。”亲自扶至堂上坐定,只道:“夜来甚是冲撞,幸望宽恕。此番计赚义妹上山,盖为官吏贪污,经费吃紧,原先教师四散了去。虽然村寨窄小,妹妹可看 “教育” 二字之面,校长之位自然相让,休得推却。”艳敏道:“小可在此不妨,只恐家中女儿无人照看。”一旁村书记道:“这事容易,村东头羊倌老李尚未婚娶,再生一个即可。”艳敏沉思半晌,跪在地下道:“实感兄长义气过人,不容不依,愿做村寨中代课老师足矣。”

知乎用户 花火​ 发表

这场荒诞剧之外,从新闻「

尴尬的榜样:郜艳敏,被拐来的教师」

里看出些郜艳敏当乡村教师的动力由来。

18 岁外出找工作被拐卖,随后被人贩子强奸,随后被卖给她夫家。她对被拐卖的感想是:

“我觉得我是个失败者。因为第一步就走错了:出来打工,结果被骗到山里卖掉。我的命运就这样被握到了人贩子的手里。” 郜艳敏跟记者说。“我到下岸村十几年,生活一直没有大的改善。这个村子,我来时就是这样的,现在还是这样。有时候我想,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呀?我给自己打过许多问号,都没有找到正确的答案……

没想到出了狼窝又入虎穴,遇到个常喝醉了酒打她的老公,感到万分痛苦,但几次没能逃出村,先后自杀 3 次。对于自杀,她觉得:

“我觉得与其苟且偷生,不如死了算了…… 在医院昏睡了两天,医生给我灌肠,回到家里后,又睡了几天。” 郜艳敏轻轻叹气。“死而复生后,我就想,是不是我活着还有一点意义,否则,为什么老天不收我?

她母亲病逝后,她再度绝望到想自杀:

自杀的念头并非那么轻易就能打消。2005 年 10 月 1 日,郜艳敏的母亲郁郁而终。她去世一周年的那天晚上,郜艳敏在下岸村村口给母亲烧纸。“当我特别困难的时候,夜里做梦都会想到母亲,仿佛她在呼唤我去做伴。那时我就感到特别绝望,想追随母亲而去。

当乡村教师,是她抓住了特有的优势:

下岸村的学龄儿童一共有 50 多个,其中十几个辍了学,在家放羊,只有几个刚上初中。1994 年被拐卖到这里时,郜艳敏是下岸村文化程度最高的人,12 年过去了,这个初中毕业生还是全村文化程度最高的人。

她对当老师的感想:

“童年时,我是个乐观的小女孩。” 郜艳敏跟记者说,“**自从受了那场刺激之后,就快乐不起来了,觉得没法见人,开心的时间太少了——只有跟孩子在一起,才会开心。我喜欢孩子们,我给他们带来希望,他们也给我带来希望。**他们让我想到自己的童年。”

当老师得到些许好处,她为此感到高兴和满足:

去年 “六一” 儿童节,在曲阳县农民摄影家刘向阳的帮助下,郜艳敏和下岸村小学的孩子们来到北京,观看了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郜艳敏高兴极了,在火车上又说又笑,像个孩子。从北京回家后,她就给老家的父亲打电话,说她到过北京,看到天安门,就是死了也心甘情愿!

对她的影响:

此后,郜艳敏就像变了一个人,变的爱说话了,也开朗了,在她内心深处缠绕了 12 年的恐惧渐渐消散了,她说觉得自己活着有了意义。

**她被拐卖后长期陷入绝望,通过当乡村教师寻找心理支撑点,换取他人尊重和善待。为了能够在逆境下支撑地活下去,仅此而已。**当初她随便哪次自杀成功或未被记者作为新闻卖点报道出来,就像其他被拐卖妇女那样,无人知晓她所遭遇的磨难和悲苦,如何的粉饰也无法掩盖的惨痛和近乎忍人宰割的命运。

已把这事更新到「

中国是一个男女比较平等的国家吗? 中国人需要关注女权主义吗?

」的回答里,各种丑陋和扭曲的乱象凑一起魔幻现实主义下。

知乎用户 LeonWang 发表

这记者真的是业界良心。

黑色幽默玩得炉火纯青。

把所有能黑的黑了一个遍。

我真心点赞。

知乎用户 我桃桃渡河而来​ 发表

被拐卖者饱含绝望与无助的善良,竟成了无视、掩盖罪行的一块巨大遮羞布,甚至成了一面高高扬起的锦旗,当世之耻,莫过于此。

这部电影,这条新闻,每被宣扬一次,就等于在抽打宣传部门、报道媒体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脸。所以究竟有什么可宣传的?你们的脸就这么欠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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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缺女教师,怎么办?去拐女孩子吧。学历越高的越好。反正国家都鼓励呢。

希望促成、宣传这件事的所有人,你们自己,包括你们的女性亲友,一辈子平平安安,永远也不会有当这种「最美乡村教师」的这一天。

知乎用户 雨亦奇 发表

全世界每个国家都有人口贩卖,但像中国这样人口贩卖不仅有专业化的产业和规模,还能被浪漫化、崇高化,被官媒高调宣传作为正面典型用来感动国民的,全地球大概只此一家;像中国这样不仅国内人口贩卖极度猖獗,还能做成人口贩卖的进出口大国和重要的国际中转站,在全球人口贩卖领域占据战略地理意义的,在文明史上应该也绝无仅有。

先说说中国在世界人口贩卖中的国际地位。先看出口,每年中国有 60 万人去海外务工,但这只是合法出境的,通过各类地下非法途径的数目很难统计,但很有可能不少于这个数字。其中有很多人(尤其是非正规出境的妇女和未成年人),其实都是被连蒙带骗到国外然后落入人口贩卖团伙手中。另外也有一些国内贩卖团伙直接跨境操作的。进口方面,中国是大量来自缅甸、越南、老挝、蒙古、俄罗斯、甚至罗马尼亚和津巴布韦等国贩卖人口的终点。大多数都是女性被买来、骗来或抓来做老婆或强迫卖淫,但也有购买男孩做儿子或购买成年或未成年劳工强迫劳动的。虽然考虑到中国的人口基数,按照比例算中国也许不算最严重的,但从整体规模来看中国很可能是人口贩卖的第一经济体了(印度也许可以一战?)。同时,中国还是往来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人口贩卖的重要中转站(交通、资金、关系网等)。近年来中国商人在海外发展不错,中国的人口贩卖团伙自然也不会落后。坐拥巨大的供给和需求,占据天时(全球化)和地利(中国的地理位置和交通),加上遍布全球的人脉网络和丰富的国内实战经验,一些中国的人口贩卖团伙近年来可是在国际上有头有脸的。别国的贩卖团伙一看中国,发现拐卖妇女竟然能被官方洗白感动全国,直感叹投胎是技术活。“最美乡村教师”这类的高调宣传完全就是贩卖人口领域内跟 “一带一路” 一个级别的战略部署,顶层设计。到时等高铁一造,欧亚大陆 XX 小时贩卖经济圈即将出现,分分钟提振区域人口贩卖经济,把人口贩卖推向新的高度。

再来看中国国内的情况。据估计,每年可能有两万名儿童被拐卖,其中大多数是男孩(重男轻女)。而妇女被拐卖的数量可能也会上万(不知道这方面近年来增长较快的进口是否降低了一些国内需求)。值得注意的是,这其中通过绑架、暴力逼迫手段的拐卖只占到了大约 31%,而剩下的大多数拐卖是通过欺骗、诱导、滥用职权等相对 “软性” 的手段实现的。中国贩卖妇女儿童的模式和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不一样,虽然中国的贩卖人口流向总得来说是从贫困地区流向相对富裕地区(这跟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但中国也有不少是从贫困地区贩卖到赤贫地区的。而这其中畸形的恶性循环简直世间罕见:首先,极端贫困落后的地区一般重男轻女也很严重,杀害、抛弃女婴的现象仍然很常见,这就导致了严重的性别失衡。而当地本来就不多的幸存女性也有一部分通过嫁人逃出去了(底层女性最可靠的阶层流动渠道之一,虽然她们一般在婚姻和家庭中地位仍然很低,但至少是逃出去了)。而在很多这样的地方,没教育、没资源、没政策、没投资,甚至连可靠的交通都没有,基本属于社会、经济边缘,所以没什么可以往上爬的机会。于是当地就剩下大量光棍,而在传统观念中,再穷也是要娶妻生子延续香火的,那么就只能买个老婆回来。买回来的女性基本就是性奴 + 仆人,还要下地干活,晚上还要挨打。但这还没完呢,如果不能生育,命都不一定保得住。如果生下来是女孩,搞不好还要靠女人亲手埋了、扔了。于是女孩就更少了。如果一直生不出男孩,估计还得靠买靠拐,而男孩长大多半也会发现怎么找不到老婆啊,于是又开始新的循环。说到底还是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和极端贫穷的共同作用。

不过说实话,中国对贩卖人口的打击力度还是不算小的,只是规模确实很大,而且就像之前说的,大部分拐卖都是通过软性手段实现的,很模糊很隐蔽。但是只要上面愿意,能做成政绩,媒体和民意再推一把,端掉一些贩卖网络还是不成问题的。每年也确实抓了很多人,有几千个妇女儿童被救出来。但如果需求仍然坚挺,有关部门和媒体也只是偶尔关注一下,那么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这次多亏了 “最美乡村女教师” 这种全方位突破下限的宣传才又把这个话题炸出来了。

前不久有个很火的问题:

我们现在是不是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代? - 教育

。确实,从很多方面来说中国是处于最好的时代,但在其他一些方面,尤其是对于一些弱势、边缘群体而言,这很可能也是最坏的时代。巨大的城乡和地域差距,贫富两极分化,阶层固化,平权、法治意识的徘徊不前,一些传统观念、陋习的继续延续甚至死灰复燃,再加上全球化、科技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让一些犯罪也更加规模化、专业化。这些都是这个时代面临的挑战。对于一些群体和阶层而言,“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的诅咒仍然没有打破。

最后放上《双城记》著名的开头吧,大家体会一下。

那是最好的时代,那是最坏的时代;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那是信任的时代,那是怀疑的时代;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应有尽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将直奔天堂,我们都将直奔地狱……

-————————————-

UNIAP | no-trafficking.orgHumanTrafficking.org
What is Human Trafficking?
《盲山》:所有人的恶与痛 - 知影 - 知乎专栏
被拐卖到深山给人当老婆,逃跑可能性有多大? - 法律
女性被卖到农村(贫困山区)该怎么办? - 法律
打拐为何这么难?
现在农村仍旧存在重男轻女的情况吗? - 社会
当前中国社会的男女平等状况堪忧吗? - 女性主义
中国是一个男女比较平等的国家吗? 中国人需要关注女权主义吗? - 恋爱心理
女权主义为什么会得到部分中国男人的支持? - 女性主义
现在女性是否维权过度? - 社会

看到这样的事件,再看

在中国,未来 10 年,女性地位是不是真的要超过男性了? - 社会地位

这样的问题… 我根本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更新:我举的这个栗子是想说凭什么要郜艳敏为了 “家庭” 委曲求全?为什么要所谓的团圆?为什么所谓的 “亲情” 是人一生的羁绊?契约精神不好吗?又凭什么说契约精神发达的地方人与人就越冷漠?我去过几次上海,我从来没觉得上海人冷漠,路上找大爷大妈问路他们都很热心,去派出所办事工作人员态度都挺好。为什么西方腐朽资本主义国家的人会为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人呐喊游行?中国网友在为郜艳敏说话的时候,官方急切地拿出她的 “签名信” 想要了结此事。21 世纪了,已经第三次科技革命了,中国还是乡土中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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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点题外话。前几天我陪我外婆看了《妯娌的三国时代》,这真是一部毁我三观的电视。一大家子,婆婆偏心家里的老三,老三游手好闲,找了个特会花钱的女朋友,变着法儿地问家里掏钱,老大的媳妇特会说话,老二的媳妇文化最高。整部电视剧就老二的媳妇算是个正常人。

老三逼老大住小房子,后遇拆迁,房子增值,老三强行霸占小房子撕毁字据。老二抵挡不住 “美女” 诱惑出轨,与媳妇离婚。老二媳妇受了很多婆婆和老大媳妇的气,身边也不乏对她好的追求者。最后老三的儿子得白血病了只有老大的血型配。老三一家又哭着脸去求老大救命。

最后一集,全程高能,这一个撕逼撕得恨不得吃了对方的家庭,竟然在大家的哭声中重归于好。老二媳妇竟然也答应复婚。大团圆拍全家福。

这是好人没好报坏人没坏报,只有和稀泥团圆才是好的价值观。中国式的团圆结局令我不寒而栗。

知乎用户 一刀仙 发表

年度最暴力正能量。

人家做了女教师我佩服,你说 “最美” 是什么意思?是什么东西把姑娘的人格衬托得这么熠熠生辉?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这话不是我说的,也不是彭 xx 说的。消息出来了,大家自己判断。

知乎用户 窝盼着只虎完了 发表

只有一张图能代表我此时此刻的想法。

知乎用户 Janet 发表

【盲山】都成禁片了, 【嫁给大山的女人】居然能播?

正如乔治 · 奥威尔所说,活在双重标准的国家,就得拥有双重思想。

我们提倡男女平等,却要求女性回归家庭。

我们严惩拐卖儿童,却对被拐卖妇女视而不见。

☞ 该事件最新进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当 “美丽乡村 “变成” 当代狗镇 “

9 年前一则狗血新闻今日重提:
被拐女成山村女教师感动中国

“1994 年初夏,18 岁的河南打工妹郜艳敏被人贩子拐卖,惨遭强暴后以 2700 元的价格卖到了太行山深处的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期间, 她曾多次自杀、逃跑,但最终没有挣脱出大山。21 年前, 因村里条件艰苦,老师都不愿意来, 村里的孩子们面临失学, 作为村里唯一上过初中的人, 郜艳敏在孩子们的哀求下当上了代课老师。后来,村里买来的三十多个媳妇走了大半,包括郜艳敏婆家的二嫂。郜艳敏的丈夫因为她是买来的媳妇,常喝醉了酒打她,她万分痛苦,但几次都没有逃出村口窄窄的羊肠山路。她最终还是选择了当老师留了下来,她认为…… 这些孩子没有了娘,不能再没有学上。”

昨天下午朋友圈开始流传这则 2006 年的 “旧闻 “。

不正常成为常态,常态成为不正常好像已成为国之特色,上次关于《贩卖是否儿童死刑》的讨论还没熄火,今天又是一次脑洞大开,而所谓无耻的新闻就是你无论在 2006 年看,还是在 2016 年读,都依然觉得无耻。想起上次在法国大使馆和朋友聊天说 “中国很不真实”,朋友伸出拇指,“WOW~ 中国发展太快了!” 当时我就笑成逗逼了,” 别特么扯淡了,在中国你永远分不清死与活的概念。你以为你活着,其实你早死了。你以为你死了,其实又诡异地活着,看,你这不还呼吸着呢……“

女囚犯历史照片

关于郜艳敏的光荣事迹,两点
第一点:道德从没标准,只有集体共享的利益。

当伪善的人一次次修补面具时,我先说一个故事:《世说新语》里有个段子叫《乘船》: 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 何为不可?” 后贼追至,王欲舍所携人。歆曰:“本所以疑,正为此耳。既已纳其自托,宁可以急相弃邪?” 遂携拯如初。世以此定华、王之优劣。

用大白话翻译就是:两人在码头搭船,在船将要开时,突然从岸上跑来一个人央求搭上他。这时船上有一个人慷慨的说;让他上来吧,他已经没有其他船可搭了。但同时船上另一个人却站出来极力反对,声称这船已经负荷,如果再载一个人会很危险。那个慷慨的人指责这个人毫无善心,他努力说服了船上的其他乘客让这个需要搭船的人上了船。而当船行至中途,强盗来了,船陷入危险,需要弃重。这时那个慷慨的人马上提出为了其他人的安全,把那个后来搭船的人扔下船。这时却是那个起初极力反对的人站出来保住了这个人的性命。最后他们终于一起安全上岸,而当初那个慷慨的人,自然是被所有的人唾弃不齿。

在这故事里,你会发现世俗评价好坏的标尺是按照集体共享利益来制定道德标准的,一开始,两个人的利益,多一个人来对两个人带来风险,于是让别人上船是不道德的,而在三个人构造成集体时,让上船的人下去,又变成不道德的。一直从实际考量问题的人成为最不道德的人。

对与不对,就看集体利益的需求,所以为了配种拐卖妇女是对的,为了教育不让妇女逃跑让她代课是对的,所有妇女都走得差不多时,让她成为榜样留下是对的…… 什么鬼逻辑!

第二个故事,“慈悲的屠杀 “来自” 傲慢的暴力“。

丹麦籍导演拉斯 · 冯 · 提尔 “美国三部曲” 第一部《狗镇》里面讲了一个叫 Grace 的女人和一个镇的故事。**在韦伯词典里,Grace 有多种含义。第一类含义:总的说来,第一种解释是:恩典,慈悲,而这种恩典与慈悲大多来自于神(a virtue coming from God);第二种含义大体上说,是恩惠,恩典的意思。比如说,a special favor。 第三种含义基本上是我们比较熟悉的,指人的风度,魅力或者美德;似乎这层意义是从上面的含义衍生而出。比方说,a charming or attractive trait or characteristic。
**

某个夜晚,狗镇也来了一位名唤 Grace 的年轻女性,个子高挑,皮肤白皙,蓝色眼睛,金色的头发,格蕾丝因为被黑帮追杀逃至这个洛基山脉中的偏僻小镇。小镇上大约只有十五位成年人,一些孩子,一条狗。其中一位小说家兼哲学家汤姆整日为人类的灵魂担心,觉得小镇的人们冷漠,自私;所以他时常地教育他们一番。格蕾丝就是上帝送来的礼物。汤姆决定收留格蕾丝,并让她成为他人性的试验品,以图改造小镇的居民。

格蕾丝在小镇的经历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头两周的试用期。小镇居民决定保护格蕾丝两周,以观察格蕾丝的为人。在此阶段,格蕾丝每天为小镇各户工作一个小时,来报答他们的恩惠(恩典)。 第二阶段,算得甜蜜期。大家渐渐开始喜爱格蕾丝。虽然其间有警察来狗镇贴过一张寻人启事,也只算是甜蜜期的一些小小龃牾。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第三阶段,以美国国庆节开始为转折。当大家看到警察再次光临小镇,张贴了一张通缉令。通缉令称格蕾丝与两周前的银行抢劫案有关。小镇的居民们感到自己为窝藏罪犯承担了一些额外的风险,于是决定让格蕾丝延长工作时间,并减低格蕾丝的工资,作为补偿。格蕾丝再也感受不到那些甜蜜时光了,她彻底成为了一个工作机器,为人剥削。 第四阶段,基本属于 “悲惨” 的遭遇,在此格蕾丝作为女人的功能终于被利用。苹果园主查克以告密威胁格蕾丝,强奸了格蕾丝。查克的儿子要求格蕾丝打他的屁股满足他的受虐需求,在此之后,这个小男孩转头告诉母亲格蕾丝的“暴力”。格蕾丝想要逃跑,结果却是,当运输司机收了钱之后,决定还要格蕾丝的性服务作为报酬,而在他两样都得到了之后,却把格蕾丝带回了狗镇。

汤姆父亲的钱被偷走,格蕾丝被诬陷,狗镇的居民们于是给格蕾丝的脖子套上了镣铐,镣铐上还有一个铃铛,铁链上还拖着一个巨大的铁轮子。这样格蕾丝可是逃不掉,也无法犯罪了。再之后,狗镇的男人们轮流在夜晚拜访格蕾丝的小屋,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可是格蕾丝始终没有与自己的爱人汤姆上床,她说这是不对的。不过,一个晚上汤姆与所有的小镇居民对峙之后,跑来要求格蕾丝以自己的生殖器报答。格蕾丝委婉的揭露汤姆的意图。汤姆,这位哲学家,这位一向认为自己的纯洁性的哲学家,关心人类道德水准的小说家,发现 —- 原来自己也有 “邪恶”。而这是格蕾丝“帮助” 他发现的。汤姆觉得自己的道德家小说家哲学家生涯受到了威胁,于是决定把这个 “威胁” 从自己身边赶走。

于是—— 汤姆向黑帮出卖了格蕾丝。黑帮们开着车端着枪来狗镇,格蕾丝原来是黑帮老大的女儿。格蕾丝叫自己的父亲把小镇的所有人射杀,然后烧掉了小镇—— 只留下了一条狗。

故事的最后,与 Grace 相对出现了一段女主角与父亲的对话,关于 Arrogant,基督教的宽容,本来是从 arrogant 讲起的。**基督教讲,用道德审判别人的人,是一种 arrogant,因为真正的审判权在上帝手中,人不可僭越。**而 grace 的老爸指出这种逻辑的吊诡之处,那就是企图宽容一切,恰恰是最大的 arrogant。**而在一个封闭的社会关系里(例如狗镇、例如贫困的乡村)arrogant 是一个媒介,它连接着 “道德基础上的傲慢” 与“人性的恶”。**狗镇的人们认为一切都是合理的,而女主角也认为最后慈悲的屠杀是合理的。当人以所谓道德标准行驶上帝的权利,arrogant 就是傲慢与人性之恶。于是我们看到大屠杀前 Grace 对父亲说的对话:

“为什么我不能饶恕?为什么我不能慈悲?”
“不,他们做得根本不够好。如果有人有这个能力惩罚他们,他应该这样做。为了其他的小镇,为了人性,为了人类,格蕾丝她自己。这是世界会因为某个小镇的消失而变得好一点,那狗镇就是。”

回到郜艳敏作为女性个体的本身,我心塞的是她一直被作为道具,从被拐卖而来的配种之物到所谓种桃种李种春风的乡村女教师,她始终是工具,CHEAP 而 “可替代 “(直到最后无法替代才感动了中国,妈的写到这里我好想屎);我无法接受的是村民的态度,一群刽子手一开始只是为了配种,因为女性个体的抉择,最后找到看似合理的使用方式,又以伪善的面孔把人供到天上,随着使用价值转移,可怕的并不是这个女人再次被利用,可怕的恰恰是因为她得到了合理的利用而被集体认为 “拐卖” 这一行为是有意义的,是真个村子做过最正确的事……

或许从男性的角度我更关心这些年来郜艳敏的心理变化,那些每次家暴后需要独自对抗的夜。这让我想起全度妍演《回家之路》的那种苦涩:一个平凡的韩国主妇在法国奥利机场被误会藏毒,被囚禁在距离韩国飞行时间长达 22 个小时才能到达的、位於马丁尼克岛的监狱。不负责任的警方笑着对她说:“你就宽心点,当做是来度假,很多人还花钱来度假呢?” 马丁尼克岛,这是她所在监狱,却是她和丈夫早就约好一起去度假的地方。

从她入狱的那天起,她就有想要回家的信念,即使在异国他乡,语言不通,受尽欺凌,心里的信念从未改变。在她差点遭狱警强暴以后逃跑至海边,赤脚踏上细沙,踏上这个梦想的十周年的结婚纪念日的旅行之地,面向自由广阔的大海,却是孤身一人,还是带着手铐的囚犯,大自然里渺小的人们显得那样无助,静妍的绝望、对现实的无奈和对家人的思念各种情绪融合在全度妍的表情里,加上配乐的烘托,还有海风、阳光、海浪声。**大海给她的不仅只是释放内心的苦难,而是给了她挣脱束缚,追求自由的勇气,就算是万念俱灰也从未想过自主地用死去结束所有事情,而是从一开始的挣扎到接受再到坚持,但镜头环绕一圈以后带到的却是另外一边跑来的警察,片刻的自由以后又回到了监狱,闭禁室里的番茄之歌,既是最后的精神支柱,也是黑暗中的释放。
**

所以,我也并不觉得郜艳敏有多伟大,她只是找了另一种看似也符合逻辑、符合道德的事情让自己变得正常而已,**这就好比如果你要在精神病院证明自己很正常最好的方式就是乖乖吃药,**当然最后药吃多了,人就也真神经病了。规律的事情的确可以让人拥有活下来的勇气,至少行为与活着保持一致的步调,而我唯一真心可惜的是,每个人的 18 岁里,她爱情提前死亡。

最后,两点

假意的好人比真实的坏人更可怕,他们始终缔造道德光环。
高智商生物往往是反人类的,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都很愚昧。

知乎用户 韩知行 发表

感动中国就是要我们在被强奸的时候坐上来自己动。

知乎用户 侯少强 发表

在拐卖妇女儿童刚刚经历了一轮社会大讨论关注还没有消退的当下,拿这种事情出来歌颂完全是在挑战舆论和社会道德的底线。基本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在读完这篇文章后感到强烈的作呕感。

我实在不理解做这件事情对政府有什么好处。我所能想到的唯一的也是最不可能的理由就是: 恐怕宣传者中有一部分真的相信他们自己宣传的东西,而且还认为中国大部分人都相信他们。

可能他们真的觉得这样的事迹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的。他们所需要和寻找得就是这种极端变态的自我牺牲与奉献。也许在他们眼里这个女人真的是最美的。

但是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就算这次戳到了舆论的 g 点被一通乱喷,下次稍微掩饰一下就依旧有一帮人回来为其叫好。无数类似的评选证明着我们是多么热爱这种虚伪的自我感动和造像运动。

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窥探到,这个国家对刻奇是有着多么病态的迷恋。

知乎用户 吴聿昭 发表

没有啥说的直接上图。

正方观点:

反方观点:

知乎用户 费孝达 发表

我已经帮宣传部门想好题目了:

《从郜艳敏事件舆论动向看中国女性权利意识觉醒》

大概阐述以下几个要点:

1、燕赵都市网的报道宣扬的是一种扭曲的价值观,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网络上对国家和政府的攻击是不理性的。

3、社会各界对这一新闻稿的批判,恰恰说明了中国女性权利意识已经觉醒,尊重女性已经蔚然成风。

4、这种舆论动向的出现,正是得益于党和国家对妇女权益的重视,从侧面印证了妇女地位在过去一段时间中的持续提升。

知乎用户 张伟 发表

这个记者想什么呢!

毁我三观。

让我想起来前天看的《军婚》的一段话:

苏亮长舒一口气,说:“原来是这样!小杨,既然事情没挑明,就有回旋的余地。在婚姻上,你可以选择你的表哥,也可以选择赵处长,你是有自由的。但是,你现在是一个革命军人,你应该理解军人的婚姻是很不容易的。像赵处长这样的干部,能文能武,要是在地方工作,接触女同志的机会比较多,找个对象不是问题。但在部队就不同了,他戎马生涯十多年,把一切都交给了党,个人问题却没有时间和机会来解决。小杨你说,难道这样的人不值得我们爱吗?难道不该把爱情献给这样的军人吗?”

杨敏受了感动,沉默了一会儿,又说:“我父母死得早,我是舅舅和舅妈养大的。表兄和我青梅竹马…… 我是怕,我会伤了舅舅一家人的心。”

苏亮说:“小杨,你现在是一名军人,在个人问题上,要听从组织的意见。”

——————————分割 —————–

再加一段。

和杨敏这种情况的女文工团员谈话,苏亮已经有了一些经验。只听她说:“小杨,你在团组织生活会上一再表示要积极进步,要听组织的话,要争取入党。个人婚姻这么大的事,组织的意见你都听不进去,你觉得这样做还有前途吗?你还有决心在革命队伍里长期待下去吗?”

杨敏急了:“队长,我绝不想离开部队,我要在部队干一辈子!”

知乎用户 大汤圆​ 发表

已经有很多人扛不住了,舆论的风向隐隐间,有着转向的趋势。时至今日,这个问题下已经有两千多个回答,可是我还是想回答些什么。

题目是这么问的,如何理性看待,我觉得首先,请所有人,都别把自己放在圣母,道德帝的高度,自以为是地说什么换位思考,说什么设身处地。事实上,你的换位思考是假的,你的设身处地也是假的。因为你根本没有认真。

你是多么轻易就打出了换位思考得出的结论,多么快捷就做完了设身处地的工作?你对你女朋友换位思考的时候,这么简单就能猜出她的心思?你对你父母换位思考的时候,这么快捷就能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你对你挚友换位思考的时候,稍微一想就能明白他的感受和想法吗?

何况一个跟你生活经历完全不同的一个女子。

你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那么请首先明白一件关键的事情——

人类属于可以被驯养的生物。

这个属性深深根植在人性之中,是人性不可消除的一部分,任何人,不论他的内心多么桀骜,多么骄狂而不驯,多么成熟和稳重,都是可以被驯养的。

我衷心祝福你们这一辈子都不要有这样的体验。

因为这个体验可以是万劫不复的。

你若是不相信,可以在身边找找调教师,对,我并不是在说 SM 的调教师。给他六个月的时间,断绝你和外界的一切联系,只要会操作的人,绝对可以把你驯得比狗还要忠心。

(有人可能问我那些动物无法驯养,嗯,猎豹就是一种,大部分的猫也是。)

如果是你,你真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就会明白,你经历那么长时间的驯养,最终也会变的,不论你是谁。

你会为犯罪分子说话。

这才是这件事情必须得到惩处的原因!因为驯养和杀人一样,是不可逆的!

收起你们对人性的高估,你以为人性是个什么坚不可摧的东西?人性和人命一样脆弱,甚至比人命还要脆弱,孩子们。生命不能对抗摧残,人性也不能免疫扭曲。法律所做的,就是有罪必罚建立威慑,减少这种事情发生。

见识过杀人犯的人才明白要减少杀人者的数量,所以虽然人被杀这件事无可挽回,人已经死了,抓杀人犯还可能造成额外伤亡,我们却不会因此就不执行法律。我们总不能因为,死者死前说不追究,就不追究吧。

被驯养者不可挽回,她一定会站在驯养者那边。不止是她,任何人受如此经历,都会这么做的。

搞清楚,这才是可怕之处!

对他们来说,失去驯养者就像失去太多,甚至失去一切。

如果今天我们不惩治这长达 20 年的驯养,而拿着被驯养者的意见当挡箭牌。都嚷嚷着,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当事人态度都变了,还追究个啥啊。

难道你们不明白,我们正是因为知道人是活的,

才创造了法律。

知乎用户 吉润一聃 发表

每一年的《感动中国》以及其所代表的一系列节目都在宣扬着这种 “吃人” 的价值观。可怕的是它确是中老年人的最爱,也是中小学生作文的好题材。

每一个事例都在宣传着个人为国家的失位,政府的不作为,甚至政府的国民的恶来买单的故事。

以此传达价值观,不要抱怨你过得苦,不要抱怨政府,一切的一切都是你们这些屁民不懂得 “奉献”,不够 “善良”,不懂得为国为民 “牺牲”!!!

这就是公权力有意识的洗脑!!

年年几大主题:

卖身葬父,卖血养哥哥,卖器官救儿子的大孝子,好亲友,好父母!

奉献乡村,绝不回家,忍饥挨饿的乡村教师!

拾荒卖血也要支援教育的穷人捐献者!

为了祖国,为了人民,丧失人性,抛妻弃子的好警察,好干部!

偶尔还有代国家监督黑恶势力被打击报复的好公民!

当然还有一些政治人物,科研人物。

多难兴邦,英勇救人的小孩,学生。被剥夺受教育权还一心上学的残疾人。。。。。

可以想象这些人的背后反映着什么?

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制度,违法犯罪,政府执法的不力,公益设施的建造,城乡平等,社会歧视,失业救济,劳动制度。。。国家本应在的位置却都消失不见,甚至还在作恶

今天上宪法课讲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时候看到这个事件,我都觉得实在是太过于讽刺!

我国连最基本的人权都保障不了!!!

而且还堂而皇之地一边消费着公众的苦难,喝着他们的血,一边对着光大屁民说还不赶紧出来 “奉献”。

难以想象,我生活的这是什么样的国度?

所在非人间。

知乎用户 bird​ 发表

无比愤怒,无比恐惧。

刚刚还在朋友在微信圈讨论这个问题,对于法制建设之差、地方管理之烂,愤怒之情已经溢于言表,楼上诸位说的也很多,在此不再赘述。

对于媒体的价值导向,我也非常震惊,感觉这一组截图简直可以上 “人到底可以坏到什么地步” 这个问题了。媒体在整篇稿件之中,洋溢着一种不可理喻的赞美之情,这篇报道与其说是表彰 “被拐女终成最美教师”,不如说是在表彰 “逼良为娼成劳模”(此处感谢琛琛,虽然我未经授权就盗用了你在朋友圈的话~)这一行为,这期间蕴含的三个价值倾向:

  1. 被人欺负了不要紧,再怎么被欺负,一旦习惯了就好了,努努力还能享受

  2. 只要成为典型,公权力不作为和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是否有违个人意愿我们统统不管,一律表彰

  3. 对于公权力的监督?我们才不管,只要听 dang 指挥就好了

以上三点,

  • **对于恶的纵容
    **
  • **对于个人意志的践踏
    **
  • 对于公权力的无限谄媚

都令我作呕

不过,冷静下来之后,再重新开一个脑洞:

假 如 刊 发 这 篇 报 道 的 媒 体 是 “仁 慈” 的 媒 体 呢 ?

假如发稿媒体不用这种形式根本就报不出来这篇稿子呢?

假如发稿媒体就是用这种形式曲线救国呢?

假如该媒体只能用这种形式揭发拐卖妇女的问题、拯救被拐卖妇女呢?

这背后暴露出来的一些列问题:

  • 中央条例在地方的执行力度之差

  • 中央对地方掌控力度之低

  • 基层公务人员的法制意识与法律素养之烂

  • 基层百姓的道德水平与法制意识之烂

以及可能的

  • 新闻舆论管辖之严

or

  • 媒体从业人员道德下限之低

  • 媒体从业人员报道水平之差

每一条都令我恶心。

夜深了,我去看**《盲山》**了。

知乎用户 王阿蛮​ 发表

想说的话很多,却又几度哽咽。

答案靠前的几个答主多为男性,或许你们并不能感同身受,作为一个女孩,从小到大受到恶意非恶意的歧视。我们一边愤懑,一边努力争取 The rights ,却也在随着时间,自觉不自觉地被社会所同化。

曾经以为时代的乱象,只是因为一批坏人老了,他们掌握了大部分的社会资本和权力,后来发现是利益使然,每个人在足够的诱惑面前都会变成年轻时候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只恨自己无法身体力行,无法为被拐骗的女性受害人做些什么,来真正改善她们的处境。在此,我以女性的身份发起呼吁:

**为人父母者,**请不遗余力支持你自己的孩子,不论她受到何种不公正的对待,请当她强大的后盾,或许你们的能力有限,但这不是你们的错,更不是你们孩子的错,至少做到不要在心理上抛弃他们;
**为人师表者,**请给自己的学生树立人格的榜样,灌输相对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告诉他们如何防御伤害、如何保护自己,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候保持抗争,普及常识性的法律教育
**政治专业的学生,**请你们发现和完善政治统治中不尽人意的地方,请你们尽量保持初心,在不同的岗位上能为这个国家,为这个民族做些正面积极的事;
**学法律的同学们,**请你们为了保障受害者的人身权,为了法制社会的完善而努力推动立法进程,推动全民的普法;
**媒体的同仁,**你们是喉舌你们是发声的窗口,很多时候我可以理解你们的无奈,但,请保有一点良知一点节操,少让自己做出违心堵心的报道,少让明事理的大众指指点点,少背一点黑锅,多传播一些正能量;
**作为每一个普通人的我们,**请继续拼命奋斗,只有当你的能力越大,影响力越大,才能渐渐的撬动这个世界的顽冥不化,才能打碎这个世界的恶劣风俗,哪怕只有一点点,水滴石穿的力量也不容小觑。。。

——愿弱者再也不流泪。

知乎用户 涵薇 Sylvia 发表

最难过的可能莫过于大家讨论到最后发现自己根本无能为力。

知乎用户 刘奇奇 发表

可能一些人不明白,它们越是试图把肮脏罪恶行为的受害者塑造成美丽奉献的形象,就越能暴露出它们自己丑陋无耻的嘴脸。

知乎用户 Thinkraft​​ 发表

**官媒消费悲情的一贯尿性,不悲情奉献不牺牲自我不委曲求全就不舒服斯基。**散发着兽性、恶臭、暴虐的残忍故事他们都能从中汲取出 “尸体的养料”,这样一块吃人不吐骨头的土地上,生长着血泪浇灌出的“恶之花” 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或许,越是惨痛的故事反而越合 “感动中国” 评委们的胃口。也是,横竖那痛是无关自己痛痒的“风流韵事”。当他们如狼似虎般贪婪地嗅着受害者的血腥味,扒拉着被拐女性那腐烂的伤口给世人“观摩”、欣赏着她们痛苦无助的表情和小羊羔般细嫩无力的惨叫时,他们只消掐灭手中的烟头,叹息一声“哎呀,好可怜呀,这么痛还能扭曲成这样卡哇伊的姿态”,居高临下地赐予卑微的女性一点怜悯,在键盘上敲下几个散发着煽情催泪、装腔作势的酸腐臭气的矫情文字。那一刻,他们仿佛圣光附体、通体舒畅,仿佛看到自己每一个毛孔都散发出圣父圣母的和蔼光芒,照耀那些没心没肺不懂奉献的傻逼们共沐圣辉,人间又是一片歌功颂德的歌舞升平。啊啊啊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啊啊啊啊,再没有爱的荒原。是啊,那些怵目惊心的鲜血,那些不忍卒听的哀告声,又值几个钱呢?写手的彩笔,歌手的音频,正可以顺势描摹成喜气洋洋的大红色,调频成一曲高亢激昂的颂歌。天下还是太平的,屁民还是喜迎的,我党还是圣明,呸,英明的。

真是皆大欢喜啊。不作为的有关部门高兴了,拐卖人口的人贩子得意了,强奸囚禁殴打妇女的买方咧嘴笑了,甚至其他村民也跟着沾光了,他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拿着泛黄的报道摔到哭哭啼啼的女子脸上,大吼一声 “你看看她,你怎么就哭丧着个脸!贱人就是矫情!” 就连最大的受害者也通过逆来顺受以德报怨,升华了。

嗯,皆大欢喜。

虽然我知道这句话放在这里不太适应,但我还是忍不住大吼一声:乡愿,德之贼也。乡愿,德之贼也!乡愿,德之贼也!!!

也许在 “感动中国” 操办者们看来,引导你们都去赞叹她伤口中长出的那朵吸饱血而变红的花,就没人注意他们自己的痈疽了吧。自然,她们流血,你我汗颜,他们擦泪,毕竟挤几滴假惺惺的泪可比流血流汗容易得多了,只消拿洋葱眼药水在镜头前蒙混过关,便可省却多少流汗苦干的打拐差事。消费悲情、歌颂悲情、树立典型,与生食受害者人肉何异。在淡漠的血痕中,在这场由官媒一手炮制捧出的盛宴中,他们露出的獠牙寒光闪闪,令我在这个三十多度的天气中冷汗直流。

好一个高大上伟光正的 “最美乡村女教师”,不给一手打造出这一传奇的人贩子和村民颁发个“最美人贩”、“十大村庄” 贡献奖以资鼓励,简直都对不住这块金光闪闪闪瞎世人狗眼的大牌坊。

{菊豆麻袋,评萎们你们不要忘了那些默默背负着骂名也要为山村送去知识(分子)的人贩子啊,这份无私,难道不是只有 “感动宇宙” 奖才配得上咩!感动得涕泪横流的!眼泪哗哗的!~~ 看我们诚挚的眼神థ౪థ Ծ‸Ծ (●´ω`●) }

知乎用户 荷衣蕙带 发表

郜艳敏的事迹早就上过春晚了,不信看 1999 年黄宏小品《打气儿》:

黄宏: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谁都能一帆风顺呢,谁这辈子还不遇上点事呀,你就拿我来说吧,十八岁毕业,我就到了自行车厂,我是先入团后入党,我上过三次光荣榜,厂长特别器重我,眼瞅要提副组长,领导一跟我谈话,说单位减员要并厂,当时我就表了态,咱工人要替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

车轱辘往前转,人要往前看。从头再来,我不是跟你吹,别看我这小车摊没开业,用不了半年,我就是这条街最大的修车行!

宣传部门认为郜艳敏应该这么说:

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谁都能一帆风顺呢,谁这辈子还不遇上点事呀,你就拿我来说吧,初中毕业,我就进城打工,辛辛苦苦干了几年,眼瞅日子有点盼头,遇见两个人贩子,对我先奸后卖。进了大山后受尽折磨几次自杀不成,于是我就表了态,咱打工妇女要替国家想,我不被拐谁被拐!

车轱辘往前转,人要往前看。从头再来,我不是跟你吹,别看我只有初中毕业,天天受到毒打和监视,用不了半年,我就是这下岸村唯一留下来的老师!

想一想,那部拍出来的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知乎用户 通吃岛岛主 发表

我仿佛看到了不久的将来还有这样的新闻:

最美乡村性工作者。

某女大学生被拐卖入一个偏僻的乡村,数次逃跑后遭到毒打,转卖,最后被逼嫁给了一个农民,期间数次自杀未成功。

在生下一儿一女后,该女大学生发现,村里很穷,很多户不能像自己孩子的父亲一样买得起一个媳妇儿。村里的大龄男青年过了生育年龄不能生育,村里越发的破财萧瑟,人口也越来越少。不久以后,村里的长老陆续带着村里的光棍来找到女大学生。虽然一次只能给几十块钱,但是长老一直强调着: 看看这几十双渴望的眼睛吧! 村里就你一个能生养的了,没了你,我们村就完了啊! 求求你了,如果你不答应,他们又要去买别的媳妇。为了不让别的女人被买卖,你也要帮这个忙啊!

女大学生的老公嗜酒如命,微薄的家底都被他喝光了。在钱和村里未来的大义面前,他同意了让自己的媳妇儿有条件地满足同村的光棍。

跑掉的媳妇儿有三十多个,为了光棍儿和村里的未来,她选择了留下来。

她选择了从事性工作,是因为她深明大义,自己的身上肩负着为村子延续人口的重大使命。在这样神圣使命的召唤下,她完成了从一名普通被拐卖女大学生到慈祥母亲的转变。 二十年内她没有停止生养,共计为八名大龄男青年诞下十个儿女。 有了她,村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孩子们的笑声在村头围绕。

村民们十分感激她,不再叫她: 那个被拐来的媳妇儿,而是 “最好的孩子他妈”。

知乎用户 尧大力 发表

谢邀。

很多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我一直是不信的。

起码我们说这位记者,他是有信仰的,弘扬正能量,呼唤真善忍。

郜艳敏身上,我们看到了伟大的人格,对于别人强加给她的苦难,她选择了接受,她给孩子们带来了希望,也用自己的努力,在改变那个落后的乡村。

类似的事件,其实从来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但是我们面对这样的事件,总是会产生困惑,就是关于伟大的标准,是不是在说人。

弘扬正能量,要先知道什么是正能量,呼唤真善忍,要知道什么是真善忍。

人性,对人权最基本的尊重,保护人的生存和尊严,是所有道德评判的基础,如果不能坚持这一点,那么建立起来的就只是牌坊和枷锁。

我们小时候都受到过这样的教育,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但是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不断的感到困惑,

什么是理想?当科学家就是理想,开挖掘机就是自甘堕落。

什么是道德?绝大多数人说你好就是道德高尚,相反就是道德败坏。

什么是文化?考试分数高就是文化,分数低就是文盲

什么是纪律?听领导的话就是纪律,不听话就是不守纪律。

我非常遗憾的看到,时至今日,我们还在延续这样的宣传思路和教育方法。

社会的快速发展,正在为我们提供越来越多有价值的样本,使我们发现,这种不问为什么,就说是不是的价值导向,危害有多大。

在郜艳敏身上,我们看到最残酷的事实,不是法律的缺失,民众的愚昧,官僚的无耻和宣传机器这群战五渣。

而是,没有人把她当成一个人,人们只关心她得到了什么,却没有人关心她失去了什么。

就算给她万丈荣光,也无法掩盖她所遭遇的痛苦,无助和彷徨。

她失去了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和尊严。

就算在全国所有的广场上都为她造一个牌坊,她也是一个伤痕累累的姑娘。

如果允许我设计她的雕像,

我会为她戴上荆棘制成的皇冠,在她的身上披满鲜血和瘀伤。

如果允许我在她的雕像下面写一句话,我会写上

感谢你所受到的磨难,使我们明白了自己的罪孽和真正为之奋斗的方向。

人类的追求,就是消灭自己亲手造就的苦难,只要我们还在彼此伤害,请不要提什么是崇高。

如果要为郜艳敏配一张图的话,请用这一张

-——————————————————————————————————————————————-

本着依法治国的精神来看,在郜艳敏事件中

买卖郜艳敏的双方嫌疑人涉嫌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其丈夫还可能涉嫌强奸,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

帮助限制郜艳敏求生的人员,涉嫌非法拘禁罪

当地警方涉嫌玩忽职守

当地政府可能涉嫌妨碍司法罪,需视情节和有关证据确定具体罪名,试图掩盖犯罪事实,帮助嫌疑人逃脱法律惩罚的,比较常见的是包庇罪

但是能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呵呵

反正让公安局长给自己签拘留证,这个确实不太现实。

-——————————————————————————————————————————————

非常高兴的看到公安部打拐办陈士渠主任回应了郜艳敏事件,原文如下

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

虽然本人不同意他之前人贩子多判死刑的观点,但是这一次,我衷心地支持他。

作为一个体制内人士,我知道这件事没有这么简单,陈士渠先生,请挺住。

也希望大家到微博给予他支持,民心所向,亦是法律所指。

知乎用户 一笑风云过 发表

每一个字,都看得叫人毛骨悚然!

何其之恶毒!何其之肮脏!何其之卑劣!!

知乎用户 护耳大脸 发表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南风窗》在这年底刊发的一篇报道中提到,在该刊记者到达下岸村之前,已先后有中央电视台《半边天》节目、凤凰卫视《冷暖人生》节目的摄制组采访受阻而回,“镇领导对下岸村支书下了死命令:‘如果《半边天》带走了郜艳敏,就撤你的职,开除你的党籍!’”

被拐女教师被带走就开除村支书党籍 – 百度百家

这就是 “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 “?

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条, 归纳起来, 就是一句话 “造反有理”——毛泽东

我觉着毛主席这句话的结尾应该加个感叹号

郜艳敏:这件事再次被翻出来,对我和家人的伤害都很大。30 日下午县委宣传部和教育局的人来到我家,说很多网友在网上骂我是国家的耻辱之类的话,这让我更难受。

河北被拐女教师遭村民指责: 揭贫穷伤疤败坏名声

你不是国家的耻辱,某些良心被狗吃了的才是

以上

知乎用户 刘无岫 发表

如何去忽略一个女性的人权,把她神化就够了。多少伟大的名义背后,全是罪恶。

“原谅” 和 “忍耐”,做到便是伟大,个中苦难全不重要。

到头来,这样的女性也习惯了这些被迫的 “伟大”,不然她的一生如何对自己交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在他们的眼中,丧事可以当成喜事来办,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鲁迅
即使无名肿毒,倘若生在中国人身上,也便 “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
将这类人物,称赞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国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 “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 “吃人”!

其实完全可以对比一下武训,也是兴教育,也拍了电影歌颂。看一看毛当年对这种宣传是怎么评价的。

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日)
* 这是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日报》写的社论的节录。
  《武训传》所提出的问题带有根本的性质。像武训那样的人,处在清朝末年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者和反对国内的反动封建统治者的伟大斗争的时代,根本不去触动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一根毫毛,反而狂热地宣传封建文化,并为了取得自己所没有的宣传封建文化的地位,就对反动的封建统治者竭尽奴颜婢膝的能事,这种丑恶的行为,难道是我们所应当歌颂的吗?向着人民群众歌颂这种丑恶的行为,甚至打出 “为人民服务” 的革命旗号来歌颂,甚至用革命的农民斗争的失败作为反衬来歌颂,这难道是我们所能够容忍的吗?承认或者容忍这种歌颂,就是承认或者容忍污蔑农民革命斗争,污蔑中国历史,污蔑中国民族的反动宣传,就是把反动宣传认为正当的宣传。
  电影《武训传》的出现,特别是对于武训和电影《武训传》的歌颂竟至如此之多,说明了我国文化界的思想混乱达到了何等的程度!
  在许多作者看来,历史的发展不是以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而是以种种努力去保持旧事物使它得免于死亡;不是以阶级斗争去推翻应当推翻的反动的封建统治者,而是像武训那样否定被压迫人民的阶级斗争,向反动的封建统治者投降。我们的作者们不去研究过去历史中压迫中国人民的敌人是些什么人,向这些敌人投降并为他们服务的人是否有值得称赞的地方。我们的作者们也不去研究自从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百多年中,中国发生了一些什么向着旧的社会经济形态及其上层建筑 (政治、文化等等) 作斗争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阶级力量,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而去决定什么东西是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不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应当反对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号称学得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他们学得了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但是一遇到具体的历史事件,具体的历史人物 (如像武训),具体的反历史的思想 (如像电影《武训传》及其它关于武训的著作),就丧失了批判的能力,有些人则竟至向这种反动思想投降。资产阶级的反动思想侵入了战斗的共产党,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一些共产党员自称已经学得的马克思主义,究竟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为了上述种种缘故,应当展开关于电影《武训传》及其它有关武训的著作和论文的讨论,求得彻底地澄清在这个问题上的混乱思想。
闻一多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仍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出一沟绿酒,
飘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笑一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
魔幻现实主义作为拉丁美洲所特有的文学样式,它具有与众不同的鲜明而独特的特征。将
新闻报道般的写实与神奇的幻想
结合起来
魔幻现实主义中所表现的是一种拉丁美洲充满这个光怪陆离、虚幻恍惚的现实,也就是卡彭铁尔所说的 “神奇现实”。在这种现实中,生死不辨,人鬼不分,幻觉和真实相混,神话和现实并存。在所有魔幻现实主义作品中,这种令人不可思议的 “神奇现实” 比比皆是,这一点,正是魔幻现实主义的重要标志。

现在我国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上也能媲美拉丁美洲了!

知乎用户 清徽 发表

如何看待「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

本来无意回答这个问题的,因为诸位珠玉在前,浅陋如我,还是默默关注这个事情好。

可是了解到有一部剧情非常类似的电影《盲山》后,我略略关注了一下那部电影**,后来,在贴吧发现了以下言论后,我觉得这样的案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

**是的,知乎儿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是高于国民平均水平的,相对素质也可能高于国民平均水平。大家的态度也是一致谴责。可是,只要还有一部分愚昧的国民的存在,这样的事情永远还有可能重现。**只要还有一个黄德贵(名字够讽刺的——德行高贵)就还会有无数白雪梅无辜受害。

《盲山》是一部好电影,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耐人寻味的是,当年影片在戛纳首映时,结尾处女孩的父亲和警察终于找到了她,解救时却被整个村的村民围攻,情急撕打中女孩举起刀砍了下去… 银幕一黑,结束。 现场观众沉默几秒钟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当然,在大陆公映的版本这个结尾是不存在的……

(以下言论可能令人极其不适!)

(以下言论可能令人极其不适!)

(以下言论可能令人极其不适!****)

『老实说 女主角并不是一个称职的老婆和母亲』

虽然人家一家人不是正当娶她的 但人家一家人对她真心的好 特别是她婆婆 一直护着她 她却让人家滚 还打自己的肚子打自己的儿子 我觉得她也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 再怎么说也是自己 10 月怀胎 怎么忍心打掉自己的儿子? 最后甚至用菜刀砍死自己的老公 看得我已经愤怒了 这种女人是可怕的 所以说她得到这样的命运不是没有道理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大家同意我的观点顶我

『看得我真气 女主角真不要脸 到处陪人睡觉』

要我是她男人我逮到一次直接打死 这种老婆拿来有毛用 虽然我不是正当娶你的吧 但我也对你不错啊 给你吃给你住 要你一分钱了吗 关键是我是花钱买你来的 我又不欠你什么 凭什么天天想往外跑 还偷汉子 我真是越想越气 幸好他老公不知道 只有我们观众看到 睡人家表弟 连买包盐的功夫都要偷一次人 也没有脸? 气死我了 真是一文不值的女人!!!

『我认为如果我是那些村里的男人,我也会去买老婆』

别喷我,按照中国人的择偶观,男人下娶,女人上嫁,大城市相亲一开口都是车和房,哪个大城市的女生愿意嫁给那种地方的男人?而有权有钱的男人可以有三奶四奶,这就和女人嫁到北上广欧美,男人到越南朝鲜娶老婆一样,最底层娶不到老婆的男人基本就是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一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衡,极度贫穷,外面的女人肯定不愿意嫁进来,那村里的男人就算去了大城市,也很难找到老婆,那么难道就活该和左右手过一辈子?难道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可以抹杀自己的性需求,一辈子没老婆,到死都是处男么?
这个世界的本质是,女人,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其实是一种社会资源,几百年前放在欧美国家也一样,虽然拐卖人口极度残忍和野蛮,但是我想如果把我放到那种山区,实在娶不到老婆,我想我也会去买,因为没有办法,如果说一个男人没法靠合法正常途径娶到老婆,那也只能买了,古代靠战争掠夺妇女,现代的落后地区靠人贩子,发达国家的男人可以去第三世界随笔找小三,那第三世界的屌丝只能暴动了,否则怎么办呢?一辈子光棍单身?那我情愿做违法的事情,因为是这个社会和世界把我逼成这样的,我毫无办法

『论黄德贵买媳妇的应不应该』

按中国法律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我要说他这样做他违法,但没错。高调谁都会唱,都站着说话不腰痛。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生在这样的家庭里,要文化没文化,要收入没收入,眼看要打一辈子光棍,你有别的选择吗?贫穷起盗心。连饭都吃不上了,还管鸟法律。计划生育使女孩本来就少很多,落马高官包养三位数以上情人的就有四五十位,这就是现实。中国富了,那是少数人富了,中国在教育,医疗,扶贫,等等,投入的财政比例还赶不上日本明治维新的时候,这就是我们的正腐。

最后,附上截图:

知乎用户 尚耶 发表

反正今天是被这个新闻恶心到了!

拐卖妇女儿童。被拐,被虐待,自杀逃跑未遂,犹如《盲山》

最后亲生父母还因为考虑买方人财两空,重点在害怕女儿这样的回来不好再嫁人,让她回去!因为结过婚的女人犹如开封过的二手货。真恶心!

人权尊严被这么践踏,特么还要拿出来粉饰成主旋律,简直腐朽到骨子里头了!

知乎用户 吴 vea 发表

恶心他妈给恶心开门——恶心到家了。

所有人都是恶心的,所有人。

说好的 “将来容不得吃人的社会” 呢?

救救孩子……

知乎用户 吕晓艺​ 发表

人贩子:拐卖妇女罪。

买她的 “丈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注:被害人的事后的承诺并不能成为违法阻却事由,就是说,即使被害人事后愿意留下来,那些拐卖收买的人也并不能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知乎用户 Yurikokoro 发表

![](data:image/svg+xml;utf8,)

智障法律,以后你喜欢谁就把她绑起来,让她给你生孩子,生米熟饭以后还不犯法。

知乎用户 清五郎 发表

本来一点也不想答这个题,但是我觉得大家的讨论忽略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首先,拐卖这种事情,不合法也罢,合理也罢,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一个人做不来,起码三四个人,还需要旅行数个省份,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拐卖是一种有组织的犯罪行为。

有组织犯罪是什么样的?大家应该还记得 FLG,很典型的有组织犯罪~

之前在某群就此事和别人吵架,认为不应该解救不应该打击当地官员,说这是当地的现实,仅就当地贫穷和落后情况下,对于过去的事情就过去吧,这点我不反对。

但是当一个犯罪组织或者一类犯罪组织通过对政府和司法系统的侵蚀结果逃过了追究,那么就是政权的稳定出现了问题,我相信没一个中国人希望自己的国家变成哥伦比亚或者墨西哥。

简单的说下有组织犯罪的危害:

1. 极易集团化。

2. 侵蚀政权和官员的速度非常快。

3. 跨地域性发展

4. 容易转化为暴力犯罪和其他更严重的犯罪行为。

大家大概都听说过某些地区的支柱产业是赌博、制造枪支、传销、拐卖、诈骗等等,大家可以想想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中国官方目前对犯罪的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在押人员或服刑人员,而对于犯罪行为缺乏动态的观察,这个课不补会有更大的问题。

有组织犯罪被称为灾难型犯罪不是没有原因的。

参考资料:

浙江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实证调查分析——以 30 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为例 “有组织犯罪” 渐趋 “高级” 多与腐败共生

所以啊,李博士,和你吵那么多次,你不明白我在给你讲什么….

最后是习惯法的问题,尽管对于习惯我国采取排斥的态度,但是并不是说习惯在诉讼中没有作用,某地民风如此或某地有蓄养奴隶的习惯可能在量刑时予以某种程度的考虑,假设没有过诉讼时效且适用今天的刑法的话….

也就是说,就算让司法介入调查大概率上也不会惩治 “家人”,而当年的官员早不知去了那里,即使这样,还是有一帮人不想让司法介入调查,原因就很有趣了

知乎用户 SALADIN 发表

当我发现鲁迅的作品总被拿来讽刺当今社会的很多很多现象,我的心里就一阵阵发寒。

快一个世纪了,好多东西还是没有变。

人血馒头,道德礼义其实就是吃人。

犯罪

拐卖

人权的丧失

一个姑娘从 18 岁开始的青春年华的葬送

从这些东西里面都能挖出感动来

某些媒体记者的三观又一次告诉我

没有最恶心

只有更恶心

知乎用户 stan​​ 发表

呵呵。。。

贵国要不要完不知道,反正贵国的宣传口的骨头已经快成化石了。

顺便继续彰显毛粉本色,当年我文成武德圣太祖批武训传的原话大家还记得不

《武训传》所提出的问题带有根本的性质。像武训那样的人,处在清朝末年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者和反对国内的反动封建统治者的伟大斗争的时代,根本不去触动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一根毫毛,反而狂热地宣传封建文化,并为了取得自己所没有的宣传封建文化的地位,就对反动的封建统治者竭尽奴颜婢膝的能事,这种丑恶的行为,难道是我们所应当歌颂的吗?向着人民群众歌颂这种丑恶的行为,甚至打出 “为人民服务” 的革命旗号来歌颂,甚至用革命的农民斗争的失败作为反衬来歌颂,这难道是我们所能够容忍的吗?承认或者容忍这种歌颂,就是承认或者容忍污蔑农民革命斗争,污蔑中国历史,污蔑中国民族的反动宣传,就是把反动宣传认为正当的宣传。
  电影《武训传》的出现,特别是对于武训和电影《武训传》的歌颂竟至如此之多,说明了我国文化界的思想混乱达到了何等的程度!
  在许多作者看来,历史的发展不是以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而是以种种努力去保持旧事物使它得免于死亡;不是以阶级斗争去推翻应当推翻的反动的封建统治者,而是像武训那样否定被压迫人民的阶级斗争,向反动的封建统治者投降。我们的作者们不去研究过去历史中压迫中国人民的敌人是些什么人,向这些敌人投降并为他们服务的人是否有值得称赞的地方。我们的作者们也不去研究自从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百多年中,中国发生了一些什么向着旧的社会经济形态及其上层建筑 (政治、文化等等) 作斗争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阶级力量,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而去决定什么东西是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不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应当反对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号称学得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他们学得了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但是一遇到具体的历史事件,具体的历史人物 (如像武训),具体的反历史的思想 (如像电影《武训传》及其它关于武训的著作),就丧失了批判的能力,有些人则竟至向这种反动思想投降。资产阶级的反动思想侵入了战斗的共产党,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一些共产党员自称已经学得的马克思主义,究竟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为了上述种种缘故,应当展开关于电影《武训传》及其它有关武训的著作和论文的讨论,求得彻底地澄清在这个问题上的混乱思想。

放到这个话题下面多合适。

这么多年了,赵老爷还是只会那一套三纲五常的路数,继续呵呵。。。。。

知乎用户 Sega 发表

这个问题应该邀请严歌苓,参照小姨多鹤,天浴,扶桑,写个小说会获奖的 。

知乎用户 果果心​ 发表

(看了一些早年关于这件事的报道,必须说,南风窗的记者石破比祁胜勇记者有良心得多)

一开始看到这篇报道,我多少有点为老师感到有点庆幸。无论如何,她的处境被人知道了,她或许可以回家,学校的条件或许可以改善…… 然而,越了解下去,越令人出离愤怒。

祁胜勇记者并非第一个报道这件事的人,二十多年来,郜艳敏的处境一直都是为人知晓的:

在被拐后一年多之后,郜艳敏被获准回家,然而她父母劝她回婆家,原因是 “在我们这里,嫁过人的女人不太好嫁”。

后来她的事迹被报道了,当地觉得拐卖妇女的事情传出去丢脸,说她这是在揭曲阳县的伤疤。

她接受了采访,她婆婆对她说 “要是你像现在这样,你干任何事,人家都不会帮你”。

县上觉得她给教育系统添了麻烦,干脆把下岸村教学点取消了。

她的经历被报道之后收到了一些社会捐助,但是钱流进了镇慈善基金会,理由是怕她贪污。

而这些闹剧的高潮,是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当中把她被买的桥段美化成她公公为了解救她把她从人贩子手里买下来。

……

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她为什么愿意十几年如一日地做收入微薄的乡村教师。

她的人生不断地受到来自世界每一个角落的戕害,或许,只有下岸村破破烂烂的三尺讲坛是她生命里唯一的亮色。

链接:

南风窗:尴尬的榜样:郜艳敏,被拐来的教师 – 社会 – 人民网

知乎用户 拔拔养的仓​​ 发表

这一新闻完美地阐释了官府所倡导的「正能量」之内涵:

不要在痛苦中屈服!不要在罪恶面前倒下!!!勇敢地站起来,用你最大的善意去面对这个世界!!!!!

蛤?你问痛苦和罪恶是哪来的?不要想这个问题,这可是负能量啊!!年轻人你的思想很危险啊!!!!

知乎用户 Kyon N 发表

留学五年

刚回国就看到了这个新闻.

说实话,并不意外政府处理这件事的方法.

人有真善美,但前提是真才能够善美. 而在中国,历年以来的价值观就是如果你善美,真必定存在. 我们能为这种价值观找很多理由,可能是国情,可能是政府,但大部分时候,是整个国家愚昧的思考方式.

举很多例子,真的是很多例子.

谁会为受到三聚氰胺毒害的孩子负责?

三鹿很早就已经进行了重组,被其他奶粉厂吞并. 而国家眼睁睁看着,没有罚款,没让这家企业做任何承诺去负责这些孩子.

政府的想法很容易被推断出:三鹿关门了工人们怎么办?是否会对奶粉产业造成一个大的经济影响?

可是就算这样,怎么能够就这样轻易的把这件事过去了呢?!孩子们怎么办?难道生命不应该放到这些问题之前去考虑吗?在这个国家,难道事情最本真的对与错已经不重要了吗?

电力公司到底因不应该咽下这口气?

一个在偏远山区的发电站电死了人,明知道是被电死了的那个人自己操作不当,电力公司却仍旧要赔偿高额的补偿费. 只因村委书记找上门来说:“他上有老下有小,你这么大的一个电力公司,赔点钱怕什么?你要是不赔,我们就把这件事搞大,你也吃不了兜着走!”

林妙可唱歌的女孩有没有得到补偿?

复旦大学有没有因为校庆而道歉?

难道仅仅因为校庆很美,我们就能忽略他是抄袭的这个事实吗?

同理,难道因为这个乡村女教师的善美,我们就能不在意这件事的真相了吗?她是被强迫的,没处可逃唯有以爱去浇灌那里的学生. 而大部分的被拐妇女郁郁而终,不是疯了就是傻了. 而建立在恶之上的善也要宣扬吗?

不在意真相而只关于达到目的思想观念,会让这个社会止步不前. 而对的价值观又怎能普及呢?

山穷恶水出刁民,只因为整个国家在价值观的教育上都是不合格的. 我们不谈对与错,不谈这件事到底道不道德, 不谈对人的尊重,我们还谈什么呢?美丽的谎言遍布,我们还会寻找真相吗?

有时我很幸福,然而我想到这个国家这么多人不幸福的生活在恶里,我没办法再允许自己幸福.

初次回答,语言粗糙请原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篇文章,字字诛心,行行血泪,前后矛盾,恶毒之致,冷漠之极。

前面提到她为了教育那些孩子们不肯离开,后面又提到她回家在父母面前苦苦哀求留下却被拒绝?

硬生生用冰冷的文字制造出一篇看似大爱的文章,而故事的主人公连最基本的自由都没有。

18 岁被拐卖,18 岁正是她成年获得人格独立的时候,可是从这一天开始她何曾得到过自由?

强迫嫁人,强迫支教,强迫呆在那个她不属于也不该属于的村庄,强迫她放下回家的心。强迫她照顾那个不是她选择她不愿选择的丈夫,强迫她隔离正常的媒体访问,强迫她成为无心媒体口中的人间大爱。

再多的文字,也表达不了这样一份悲哀而恶毒的强迫大爱,再多的文字,也诉说不完一颗被伤至深,无可奈何的心,再多的文字,也不能道完愚蠢村民的邪语恶行。

强制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剥夺她在媒体面前的发声权利,还知道依法治国四个字怎么读吗!?

回家…? 她没有家……

知乎用户 大番 发表

感谢人贩子,把我卖到了这儿,才让我有机会成为最美乡村女教师;

感谢乡政府不作为,让我没有逃跑的机会,才让我有机会成为最美乡村女教师;

感谢我的的家人……

感谢我的……

感谢……

谢……

知乎用户 黄鹤 发表

这事有一个引起我关注的点。

这个事情已经早就被人捅出来了,08 年的时候《激流中国》的纪录片,就报道过这件事,记得宣传部门还封杀过那部记录片。但是 09 年的时候还出了那部让大家愤怒的电影,这说明宣传部门内部第一不完全统一,第二他们中的很多人根本就不认为这是件丢人的事情。

于是一件早就丢人丢到国外的事情就这么一年一年的存在着。直到微博时代的今天,不知道怎么一下翻出来的信息才彻底引爆了全国人民的愤怒,也才让看到群情激奋的官方有所行动。

可惜,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对于当时人而言,又有多少的这么多年呢。也许,连当事人,那位被拐卖人都放弃自己的尊严得到重视的希望了。毕竟,连官方都在宣传自己是什么最美女教师了。那又去那讨公道呢。

万望这样的事情再不发生,让无数的受害者少一点受折磨的岁月啊。

另外出了这种事的我国国民们,能不能以后看到印度妇女权利低下新闻的时候,少跳出一点 “印度好糟糕” 的念头,这事说起来还不如印度呢。

知乎用户 远古善良自由党 发表

反对

@逻格斯

的答案……

不是反对法社会学的思路,关键是即使按照法社会学的思路,他的做法也达不到他想要的结果……

@逻格斯

的答案的三个层次中,第一部分的 “what”是基本正确的,但是第二部分的 “why” 和第三部分的 “how” 则是错误的……

我们多多少少总要承认,法律是社会工程,它是用来改变我们社会现在的状态的…… 如果真的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达成目的,而且还更简单的话,那么法律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但是现实是——我们有法律……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让他们致富会怎样……

首先,我们要假定传统经济学假设的成立……

此时此刻,对于人们的选择的影响因素有很多,但是老婆本身是买来的、抢来的还是合法娶来的,在这里没什么区别,因此对于任何一个人,“买来的老婆数量 * 老婆的合意程度”与 “合法娶来的老婆数量 * 老婆的合意程度” 为一组完全竞争产品,则所有的人在这个市场上的效用函数都是一致的……

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可以影响这里的人们的效用的其他因素,例如 “被执法者惩罚的风险”,“违反自己行为准则的认知失调” 等等……

在传统经济学假设下,所有影响效用的其他因素都可以以效用的增加或者降低来表示(这是废话),而通过金钱的增加或者减少,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也就是希克斯补偿的做法……

在这里,希克斯补偿的金钱可以被加在价格中,构造一个 “广义价格”,也就是这么做的代价,从人贩子的标价到这一被构造出来的 “广义价格” 之间的差额可以算做是一种“关税”……

根据代价以及承担代价的能力和意愿,可以得出一条预算线,预算线与效用函数将会决定人们的选择……

在完全竞争产品之间,人们要么完全无所谓,要么只会做出一种选择……

已知一部分人选择了 “合法的娶老婆”,另一部分人选择了 “买老婆”…… 在这一市场中,无论预算线是否被扩张,他们都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这是因为,预算线本身的扩张在这一市场中根本不造成影响,造成影响的是预算线的斜率,也就是两种产品的 “广义价格” 的比例……

对于那些一定会选择 “合法的娶老婆” 的那些人,当你给他们更多的钱(扩张他们的预算线)的时候,他们会选择 “合法的娶更合意的老婆” 或者“找一个自愿的情人”,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买老婆被执法者惩罚的风险较大”,或者是 “买老婆违反了自己的行为准则,造成了严重的认知失调”,这使得他们“买老婆” 的“广义价格”较高……

而对于那些会选择 “买老婆” 的人,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买老婆被执法者惩罚的风险较小”,并且 “买老婆未违反自己的行为准则,不会造成严重的认知失调”,这使得他们“买老婆” 的“广义价格”较低,因此给他们致富(扩张他们的预算线)的时候,他们的选择是并且只会是 “买更多的老婆”、“买更合意的老婆”…… 而这绝对不是我们在社会工程上想要的结果……

而对于那些会选择 “无所谓” 的人,给他们致富很有可能带来的结果是两者都出现,但只有一部分……

重要的是,人们并不会在有第二个选择的时候就立刻抛弃原有的选择,只有在第二个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时候才会抛弃原有的选择…… 换言之,他们选择 “买老婆” 并不是因为没有第二个选择,而是因为第二个选择比起 “买老婆” 来说不是更有利的选择……

而在 “买老婆” 这件事情上,能够对此造成影响的是并且只是 “广义价格”,而能够改变“广义价格” 的,我目前只能想到三种可能:
1. 人贩子采取价格歧视策略,如果买主是那种原本就喜欢买老婆的那就涨价(而指望人贩子做什么显然不现实)……
2. 通过某种方式改变这些人的行为准则(但这在那个遍地宗族势力的环境下也基本不可能)……
3. 让执法者行动起来,宁可付出其他的一些代价,也要给那些买老婆的以更高的风险(这尽管也很困难,但却是目前为止接近于唯一可能的方案)……

或许我有必要讨论一下在那个环境中 “娶老婆” 的“广义价格”究竟是什么了……

合法婚姻是一个双向市场,男女双方都是生产者也都是消费者,但这样的模型无疑是极其复杂的,显然不可能在这里展开(就算要展开也超出了我现在的能力,我还要去问教授),所以需要简化,在这里,因为要与 “买老婆” 相互对比,我们将省略男性作为生产者的属性,省略女性作为消费者的属性……(在这里写出来是因为不想被打上 “物化女性” 的标签)……

因为是完全竞争产品,因此在生产的部分我们可以视为 “同一种商品”,在这里,人贩子和女性使用的是不同的生产技术…… 在“娶老婆” 的交易中,生产者是女性,不同的女性采用的也是不同的技术…… 因为无论对于哪一种男性,“娶老婆”都不必担忧执法者上门,也不必担忧 “违背道德”,所以在这一市场上,男性付出的“广义价格” 被交给了女性(在包办婚姻的时代,就是女性的家庭)…… 因为女性多多少少还是有着一个判断 “嫁给他值不值” 的底线的,所以,当女性在婚姻中获得的过少的时候,女性会退出市场,并且不同的女性退出市场的价格也是不同的…… 而人贩子的价格则相对统一……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由于文化教育、执法力度等关系,在一部分地区,“买老婆” 的广义价格可以约等于人贩子对于人口的标价…… 此时此刻,即使是娶老婆,该地区的男性只要还有人贩子的供给,就绝不会付出超出人贩子对于人口的标价的东西…… 换句话说,那里的人尽管会买老婆,但是他们也同样会合法的娶老婆,但是他们绝对不会付出比给人贩子更多的东西来照顾女性…… 所以,实际上在那个人们会买老婆的地区,“买老婆”和 “娶老婆” 的“广义价格”是相等的,约等于人贩子的标价,此时男性在两种完全竞争产品当中的选择是“无所谓”…… 但是,很多女性不会答应,她们的要求比人贩子高,所以,她们会 “退出市场”……

当然,其实对于几乎只 “娶老婆” 的地区的人这也是一样的…… 但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另一种东西,执法力量的增强,以及文化教育呈现除了另一种倾向,所以这里表现出了类似于 “关税” 和“自由贸易协定”的东西,在这里,被 “征收高额关税” 的就是 “买老婆”,而“娶老婆” 则“因为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系没有关税”…… 这个时候,尽管男性依旧不愿意付出比 “买老婆” 更高的 “广义价格”,但是这里,男性“买老婆” 付出的 “广义价格” 要远远超出人贩子的标价…… 这个时候,更多的女性会加入市场,从而挤占人贩子的市场空间…… 并且如果大多数女性的要求低于此时此刻 “买老婆” 的“广义价格” ,那么人贩子将无法在市场竞争中获胜……

知乎用户 刘镇锐 发表

我自我定位算是个自干五。

但今天真的被恶心惨了。

真的太恶心了。

从官员到媒体,从婆家到娘家,还有当地的村民。

太,恶,心,了。

知乎用户 陆闻道 发表

在几十年前 北京有个油漆厂

当时各种分配工作,有个男青年被分配到油漆厂当工人。但是青年是读过书受过教育的人,看不起这体力劳动的工作。

于是青年消极怠工,经常请病假能不去就不去。

一天,在青年上工时,厂房起了火。厂长动员大家救火,抢救油漆。而青年在转移一桶着火油漆时,铁桶爆炸。青年死于大火

这是严重事故,厂长和书记要下台估计是没跑了。市委已经排除了事故调查团,不日即将登门问责

岂料厂里写惯了大字报的书记,一纸英雄事迹投稿到了报社––英雄青年为抢救国家财产英勇牺牲。厂子瞬间成了舆论焦点,一时间风头无二

事故调查团,瞬间变成了英雄事迹调查小组

这样的故事,一演,没想到就是几十年

知乎用户 知不道 发表

如果一定要给她丈夫洗地,可以说他穷,他家住偏僻,他没有办法娶老婆。

如果一定要给她父母洗地,可以说他们愚昧,保守,落伍,或者在所处环境中出了门的姑娘没法办了。

但是,如果想给发出这则新闻的宣传部门洗地,还能有什么语言呢?

————————————补充————————————————————

不过认真看了

被拐女孩入选年度人物遭当地政府封杀

后,我突然觉得我似乎误会宣传部门了!

因为,解救被拐女子是警察的事情,宣传部门无能为力啊。所以,索性把这事宣传起来,让大家都知道,造成如此大影响的讨论,从而来曲线救国解救被拐女子!嗯,他们一定是这么想的!只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宣传出来这么多年了,该怎样还怎样,人还在那里…… 真是难为他们了。

知乎用户 搜粟都尉赵过 发表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绣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

飘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笑一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 “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 “吃人”!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睛看我。

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今天才晓得他们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伙人一模一样。

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

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大家对这件事说的也够了,我再来讲个故事,补一刀吧。

一年前,我跟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同事闲聊。她说起她们那里的一个女疯子——精神病患者。不知是没家人还是家人不管她,任她在外面游荡,衣衫褴褛,有一顿没一顿。

于是,有当地的 “善人” 看不下去,遂把她与一个年纪大的老光棍凑在一起,算是 “结婚” 了吧。正式的结婚登记么当然没有,精神病人,无法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放哪里都不可能给结婚吧。

于是当地人皆大欢喜,纷纷称赞大好事。说如果那女疯子一年半载,能生个儿子出来,就算完美结局了。

当时听了心里特别难受。一个活生生的女人,丧失了自我认知,但是鉴于她基本的生殖功能还在,于是群众喜闻乐见的没有作任何浪费,在自己不费一分一毛的前提下,还满足了一个男人的性欲。中国人民真是太会过日子了!

唯一的问题是,到了晚上,她懵懵懂懂任由男人折腾的时候,谁敢说这不是强奸?因为她不能表达不满,所以大家给她的定义就是一个活的充气娃娃。她没有思想、没有性格、没有不被强奸这条最正常社会里人基本的权利。

“那又有什么!万一她的儿子考上了清华北大,她活着就很有意义了,还有人养她,否则她活着就是浪费!哪有什么不好!!”

当我气得发抖,提出上面那个问题的时候,这位四十多岁、受过高等教育、老公宠爱、领导喜爱的同事,粗着嗓门大声回答我。

对,一个自己都难养活的老光棍,强奸一个女精神病人,万一生下来一个儿子(万一是个上清华北大的儿子),这女人的人生就算有意义了。她,由于生殖而产生了意义。

另外,她满足了一个男人的性欲,生殖需要,同时也满足了广大群众的心理需要:一个女人最好是能满足别人的所有需要,至于你自己过得怎么样,谁管你!

知乎用户 hellen Jo 发表

每天都在被同行的各种报道刷新下限,以为已经对部分媒体人的无耻产生了抗体。但今天看到这篇报道,还是忍不住作呕。

这篇文章看似歌颂郜艳敏,实则在歌颂人贩子,歌颂知情的村干部、村民,歌颂她的老公,歌颂她的父母。

没有人贩子,就没有这个伟大的乡村女教师。

没有村干部和村民的万般阻挠,郝老师可能早就跑出了山村,无法成为 “明星”。

没有当地教育系统的不作为,郝老师就无法成为村里的名人。

没有她丈夫的 “通情达理”,她可能早被打死了。

没有她父母的封建思想,她可能已经离开了村子,无法再造福村里的小孩。

正是上面这些人,才造就了这位伟大的女人。

没有上面这些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但我觉得,大多数女人,宁愿做个普通女人也不愿感动 XX 吧。

你看,所有人知道她是被拐卖的,但是没有人从法律方面去援助她。

你看,就算是媒体,挖掘这么一个人物,也只是被她身上的标签吸引,“被拐妇女”、“山村教师”。

这件事的知情者,没有一个有人性的,没有一个把郝艳敏当人看的,他们只希望郝艳敏的行为符合自己的利益。

自始至终,她都是被绑架的。以前,她被人贩子绑架。现在,她被一群看似道貌岸然实则满嘴人血的恶棍绑架。

这篇报道是 13 年的,不知道今天怎么又被翻出来了。

知乎用户 小耳朵 发表

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时间:(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日)作者:毛泽东  

《武训传》所提出的问题带有根本性质。象武训那样的人,处在清朝末年中国人民反对外国侵略者和反对国内的反动统治者的伟大斗争时代,根本不去触动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一根毫毛,反而狂热的宣传封建文化,并为了取得自己所没有的宣传封建文化的地位,就对反动的封建统治者竭尽奴颜婢膝的能事,这种丑恶的行为,难道是我们所应当歌颂的吗?向着人民群众歌颂这种丑恶的行为,甚至打出 “为人民服务” 的革命旗号来歌颂,甚至用革命的农民斗争的失败作为反衬来歌颂,这难道是我们能够容忍的吗?承认或者容忍这种歌颂,就是承认或者容忍诬蔑农民革命斗争,诬蔑中国历史,诬蔑中国民族的反动宣传为正当宣传。  

电影《武训传》的出现,特别是对于武训和电影《武训传》的歌颂竟至于到了如此之多,说明我国文化界的思想混乱达到了何等的程度!

  在许多作者看来,历史的发展不是以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而是以种种努力去保持旧事物使它得免予死亡;不是以阶级斗争去推翻应当推翻的反动封建统治者,而是象武训那样否定被压迫人民的阶级斗争,向反动的统治者投降。我们的作者不去研究过去历史中压迫中国人民的敌人是些什么人,向这些敌人投降并为他们服务的人是否有值得称赞的地方。我们的作者也不去研究自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百多年中,中国发生了一些什么向着旧的社会经济形态及其上层建筑(政治,文化等等)作斗争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阶级力量,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而去决定什么东西是应当称赞和歌颂的,什么东西是应当反对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号称学得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他们学得了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但是一遇到具体的历史事件,具体的历史人物(象武训),具体的反历史的思想(如电影《武训传》及其它关于武训的著作),就丧失了批判的能力,有些人则甚至向这些反动思想投降。资产阶级的反动思想侵入了战斗的共产党,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一些共产党员自称已经学得的马克思主义,究竟跑到哪里去了呢?

  为了上述种种缘故,应当展开关于电影《武训传》及其他有关武训的著作和论文的讨论,求得彻底地澄清在这个问题上的混乱思想。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CgByj9 发表

-———– 转自 @新媒体女性

新媒体女性网络 妇女权利守望者

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号 “女泉” :xmtnx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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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名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 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里,作者用匪夷所思的逻辑,轻描淡写地跳过妇女郜艳敏痛苦而耻辱的被拐经历,转而赞美她的大爱:“因为她是村子里学历最高的人初中毕业,她成了村小学的代课教师,因为孩子们渴望的眼睛,她选择留在了带给她痛苦和屈辱的异地他乡。因为一份本能的大爱,她饱经苦难的生命像美丽的山花绽放。”

一个 “痛苦”,一个 “屈辱”,就写完了郜艳敏被拐受虐受家暴的经历。这篇报道没有深挖拐卖妇女儿童背后的政府不力和性别不平等的根源,没有探讨为什么农村的教育条件如此恶劣以及如何改善,只一个劲儿地歌颂郜艳敏的高尚人格,歌颂她的伟大。小编从这篇报道里只读到一个信息:“这样的人越多越好”。

“这样的人” 是指,被拐被家暴被虐待的受害人,看到乡村教育需要自己,还是毅然决然选择了宽恕,投身大爱事业。

郜艳敏的故事有如此多的惨烈和蹊跷,都被报道的作者放过了。例如,郜艳敏曾经多次自杀:

“1994 年初夏,18 岁的河南打工妹郜艳敏被人以介绍工作哄骗,落入两个女人贩子圈套,后被转卖、被人凌辱,再以 2700 元的价格卖到了太行山深处的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卖给了一个比她大 6 岁的不识字的羊倌。她曾多次自杀、逃跑,但都没有成功。”

报道中提到村里有很多被拐妇女,“买来的媳妇”:

“下岸村偏僻、穷,400 多口人的村庄,前些年从外地买来的媳妇就有三十多个。许多媳妇跑掉了,包括郜艳敏婆家的二嫂。”

郜艳敏曾经遭受家暴:

“郜艳敏的生活也不如意,丈夫因为她是买来的媳妇,常喝醉了酒打她,她万分痛苦,但几次都没有逃出村口窄窄的羊肠山路。”

然而作者怎么会停留在这些藏着血泪的无关紧要的地方呢,ta 的目的是要歌颂郜艳敏的原谅、放下、乃至大爱。但令人讽刺的是,作者的歌颂往往只会让人觉得郜艳敏很可怜,整个村子的厌女症很严重,把妇女当做物品对待。

“乡亲们都感激她,没有人再轻蔑‘这个媳妇是买来的’,村人都尊敬地称她:‘郜老师’。”

“丈夫已经知道妻子是个受社会尊敬的 “名人”,已经不敢打他了。”

对郜艳敏的歌颂其实和劝受家暴妇女给丈夫一个拥抱、以及规劝女人遵守妇道才能获得幸福的女德班的逻辑是一样的,是厌女症的表现。它们都逼迫那些境地已经十分悲惨的妇女寻找一个无可奈何但却是唯一被承认的解决方法以获得解脱和幸福,即承认女性就是只有这样的价值,就是低人一等,就是要遵守做女人的道理,就是要恪守妇道,就是要不离不弃,就是要忍,因为你落到这步境地,是你自己的错。你被性骚扰,是你的错,你被性侵,是你的错,你被拐卖?啊是挺惨的,可是你看,郜艳敏通过原谅和放下最终改变了自己的处境,还成了最美乡村教师呢。你不原谅?你这人怎么这么小气不高尚呢?要知道被拐卖也有你自己的原因在的!何况你公婆对你这么好,你还有个孩子,不原谅能怎么样呢?

听说,郜艳敏的故事还被拍成了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呵呵。网友 @青鲤君 说得好:“该防止同样悲剧发生的应该是政府,教育落后就尼玛掏钱出来办教育,拐卖妇女儿童就他妈抓起来坐牢。让一个受害者站出来撑起一片天,演苦情戏,该担责的全坐一旁感动得抹眼泪,这是十级阳痿了么?你国真是从上到下被抽象直男癌细胞腐蚀了个透。”

知乎用户 陈宁止 发表

对宣传部门,当地政府,主办媒体报以十二万分的鄙视和唾弃

对于别人邀请我回答,我感到很惭愧,我无话可说

对于别人邀请我评价,我感到很遗憾,我想说点啥

重要的事说三遍,对上述三个东西和其它衍生的魑魅魍魉

我要点评一下

傻逼

傻逼

大傻逼

这是我第一次在知乎爆粗口

知乎用户 约克公爵 发表

这篇文章将更侧重于怎么办。

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希望写点东西能有一点点有助于有益的改变罢。

还是得先不腰疼的说点分析事件的话。很多道理前面都提过,我倾向于认为,法治对待涉案人,救济受害人,加强案件侦办,防范拐卖案件发生,消除根源社会问题,是应该分别对待的五件事

具体到郜老师的遭遇里来。(我觉得到处直呼郜老师其名是一种不尊重,容易不经意产生居高临下的感觉)

这一事件发生的社会背景都是 20 年前的事了,现在很多情况已经变了,而且还在继续变,否则不会 20 年前的事,10 年前出新闻,现在被翻出来影响却更大。社会意识、道德观念、信息传播、经济基础、人口流动、城镇化。。。。都在变,才会使得这种在当今发生率很低的事件这么扎眼。造成当年悲剧的因素也在弱化,很多已经不复存在,比如动机,和成本。至于村民们和当地有关部门的所谓 “平庸的恶”,那也是另一个话题了。类似的因素在其他地方是否还存在?也许还有残余罢。现在有文化的中国妇女被拐卖到偏远山区的案例,已经大大少于当年。我们实际上关注了一个已经在 “过气”,变得和当年面目很不一样了的社会问题。

防范和加强侦办拐卖案件,对郜老师这个事来说已经没太大关系了。它的意义在于郜老师被拐卖 20 年后的当下。实际上公检法系统对拐卖案件的打击力度近几年一直就不小,一会的数据也会有所体现。社会防范意识也很强——公众(或者应该称网民?)对这个议题太敏感了。

是否应该法办涉案人——人贩子似乎大家都默认是抓不到了的,那么也就是指郜老师的丈夫、公婆以及村干部、镇干部和相关执法单位,甚至也许还要包括包庇的村民——可能是现在最有争议的。但我倾向于认为从法律上考量这一点,案子办不办对郜老师的影响如何,可能是很次要的因素。更多应该从法治精神和基本原则上去考虑,即使情、理和法是分开的。在这一点上,我赞许陈士渠的表态。哪怕最终定罪量刑的结果是没有人实际上受到刑罚,完成法律程序也是很重要的。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违法者的震慑,对正义的裁定。道理很多人说了很多了,足够另开个帖子详细讨论,这里就不再赘述。

所以重点还是结合郜老师的实际情况,讨论一下对被拐卖到大山里的妇女如何实现有效救济,可能更有实际意义。这个问题恐怕要比绝大多数人想象的更复杂。

先来看分析数据。

以下数据均为拐卖人口数据,包括了拐卖儿童的数据。

(Via: 王启梁:当代中国正式社会控制的图景与困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年报,2014
图 13.1 涉及拐卖低龄儿童及妇女案件的数量
“2000 年到 2013 年间,中国共破获拐卖案件 92851 起。仅在 2000 年全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中,就共记录在案 21814 起拐卖案件。在随后的几年中,警方所破获的案件数量有所下降,2003 年到 2008 年每年破获拐卖案件 2500 到 5000 起。2009 年 4 月公安部再次部署全国打拐专项行动,2009-2013 年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 13723 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 19782 起。但是一般认为,案件的实际数目要比官方记录在案的数字高出不少,而且每起案件可能涉及到数名受害人。” ——图注

另经搜索统计不同数据来源,2008 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 1353 件,2009 年审结 1636 件。2010 年至 2014 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 7719 件,其中 2011 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拐卖犯罪案件 1773 件,2012 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件 1918 件,2013 年审结 1313 件,2014 年审结 978 件。

2012 年,拐卖妇女儿童立案 18532 件,侦破 3152 件。2013 年,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 4537 件。

2010 年至 2014 年,全国各级法院对 12963 名拐卖人口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 7336 人,重刑率达 56.59%。

需要注意的是,数据包括立案、侦破、审结三种,不可混淆。但也有数据来源不同而存在差异的情况。总的趋势是 2000 年专项行动后剧增,之后逐年减少,09 年再次专项行动,案件数量又一次大增(可见非专项行动年不一定是犯罪减少,而可能是执法力度减轻所致),之后有增有减。但从案件审结数量看,最近几年有明显减少的趋势。

拐卖妇女的去向也并不都是当媳妇,实际上是以卖淫居多,超过一半。其他还包括强迫劳动、各种劳工、乞讨等。妇女来源境外逐渐增多,也不乏残障等。容易引起广泛关注的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的女性被拐卖的事件,实际上已经很少了——城市失踪人口是媒体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很难不被传播出来。在上个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是性剥削目的(也即所谓的生育机器)的妇女拐卖的一波高峰,而那时并没有现在这样的舆论环境和传播工具。但迟来的正义终归还是有意义的,经年累积的十几万被拐卖到大山深处妇女的处境,并不应该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被忽视。在社会道德观念已经大幅改观的今日,像郜老师一样的受害妇女的命运,因为郜老师的故事广为人知,而获得了一次从忽视到被重视的机会。

除了对犯罪分子的法办力度不断增加,对于被解救的被拐卖妇女的权益保护和救济,国家和政府制度里其实并不是一片空白。相反,在联合国反拐卖项目,以及其他一系列举措的推动下,国内从学术、统计到救济制度都有一定的建树。

《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 年)》实施细则
第六章 安置、救助和康复工作
第三十七条 民政部门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临时性救助服务,做好被拐妇女儿童的返乡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保障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对不能及时返乡的妇女儿童,给予临时性救助或安置。
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困难的被解救妇女和 16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开展就业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就业扶持优惠政策。
第三十九条 妇联组织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反拐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再次被拐卖。
第四十条 卫生部门加强被拐卖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干预对策的研究,及时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四十一条 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优先受理涉及被解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代理妇女儿童诉讼,提供非诉讼代理服务,总结推广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 民政、工会、妇联、共青团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
第四十三条 人口计生部门做好被解救妇女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 年)
(三)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1. 工作目标。
保障被拐卖受害人合法权益,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家庭与社区融入等工作,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保护被拐卖受害人隐私,使其免受二次伤害。 2. 行动措施。
(1)进一步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救助被拐卖受害人的协作配合。(民政部负责,中央综治办、公安部配合)
(2)规范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程序,制定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卖儿童安置政策和办法,推动其回归家庭,促进其健康成长。(公安部、民政部负责,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配合)
(3)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支持的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和康复工作机制,提升救助管理站、妇女之家、福利院等机构服务水平。(民政部负责,卫生部、公安部、全国妇联配合)
——充分利用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设施提供救助和中转康复服务,并保障人员和经费需求,使被拐卖受害人得到符合其身心、年龄和性别特点的救助安置。(民政部、财政部负责,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配合)
——在被拐卖受害人临时救助和康复工作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鼓励有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救助被拐卖受害人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民政部负责,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配合)
——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为被拐卖受害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生理心理康复服务。(卫生部负责,民政部配合)
——**通过培训教育等活动,增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被拐卖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部负责,民政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4)加强社会关怀,帮助被拐卖受害人顺利回归社会。
——确保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教育部负责,民政部配合)
——为不能或不愿回原住地的 16 岁以上被拐卖受害人提供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帮助其在异地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在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进一步做好被拐卖受害人及其家庭和所在社区工作,保障愿意返回原住地的被拐卖受害人顺利回归家庭和社区。(民政部负责,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5)为回归社会的被拐卖受害人提供必要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问题。(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6)进一步加强对被解救受害人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并完善专门档案,跟踪了解其生活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公安部、民政部负责,全国妇联配合)
(7)进一步加强对被拐卖受害人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卫生部负责,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前后两版《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体现了政府在最近几年执政风格上的一些改变。07 年时更强调各部门分工,各负其责。12 年则更强调部门的协同性,显得更加把受助人的需求摆在重要的位置上。然而这些足够详细的规定都未必能落到实处,更多的时候只能是然并卵。而在中山大学起草的**《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 No.3(2013)》****人身权利与拐卖妇女、儿童罪 中,对现有问题和解决方向都有针对性的分析。**

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反思与展望
一、对上一阶段打拐行动的反思

(三)打拐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

从 “宝贝回家” 寻子网站到轰轰烈烈的 “微博打拐” 行动,从拐卖线索收集、举报到信息核查,包括个人和民间组织机构在内的社会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工作,需要法律宣传、教育、社会保障等手段的结合,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标本兼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政府需要进一步发动民间力量,社会力量也应该积极行动,促进政府和民间形成打拐合力,充分保障每个妇女、儿童的基本权利。

(四)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根本

2012 年 11 月,十八大报告将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写入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部分,说明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现实中,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空白和漏洞给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此外,**被解救人员的安置、救助和康复没有完善的保障机制。**贫困是产生犯罪的根源之一,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可能会使一些人铤而走险。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能够有效促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现,减少拐卖犯罪发生。

二、对下一阶段打拐行动的展望

(三)合理、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的参与

社会力量在反拐行动中的作用不容小觑,同时,民间反拐行动也具有盲目性、分散性、短期性等特点,因此,政府应该取其长补其短,合理、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一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公益项目及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到反拐行动中来;二是探索建立社会力量的协调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使得分散的力量形成合力;三是发展和支持民间网站、组织机构等作为反拐宣传的载体,增强反拐宣传的力度。

(四)逐步完善和提高相关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某些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缺失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提供了可能性。逐步完善和提高相关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拐卖儿童现象严重的流动人口聚居区的管理,包括社区治安管理、户籍管理、生育管理、流动人口子女照顾和入学等问题的解决;**二是为被解救人员的安置、救助和康复提供完善的保障机制,解决其临时安置、长久安置、生活救助、心理康复、家庭功能重建以及社会融入等问题;**三是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以及职业中介行为,向务工者宣传和提供正规的就业渠道,减少因劳动求职发生的拐卖活动。

从落实做可行性分析,对被拐受害人的救济,政府跨部门的协作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具体落实到基层行政部门,就更加难上加难。全国被拐卖妇女人数虽多,却分布在广大的偏远地区。要专门服务于这个群体,很难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府服务机构。因此有很多环节更适合由专门的民间组织来完成,13 年行动计划中还特别强调了社会力量参与的引入。

这里就涉及到救助的专业性的问题。

对于被拐受害者的权益的保护,具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我们不妨看看国际上的先进做法:

“RAIDS, RESCUES, RESOLUTION ——REMOVING VICTIMS FROM SEX AND LABOR EXPLOITATION”(英文)
http://www.no-trafficking.org/reports_docs/siren/GMS-06%20SIREN%20raids%20rescues%20resolution%20FINAL.pdf

美国针对公众发布的关于反拐卖的信息(节选摘译)

我还能为人口拐卖的受害人做些什么**?**
尽可能多的了解有关拐卖人口的情况. 办法是成为 “警惕人口拐卖重要之声” 的成员.
这是一个电子杂志定期介绍全美和全世界反人口拐卖的动向.
请登记:http://WWW.VITALVOICES.ORG/TRAFFAKRT.HTM.
您如果想了解更多来自非官方组织对拐卖受害人提供的援助, 请注意以下网址.
反奴隶反拐卖联盟 洛衫基, 加州 http://WWW.castla.org
安全的地平线 纽约城, 纽约州 WWW. http://safehorizon.org
太平洋保卫中心 夏威夷, 夏威夷 WWW. http://pacificgateway.org
船民紧急呼救 华盛顿特区 http://WWW.bpsos.org
心防联盟 芝加哥, 伊利诺州 http://WWW.heartlandalliance.org
莫赛伊克家庭服务 达拉斯, 德州 http://WWW.mosaicservices.org
安克里克 天主教社会服务 安克里克, 阿肯色州 http://WWW.cssalaska.org

以及一些指引,在郜老师的案例中十分适用,都是中文,篇幅不长,非常建议下载看看具体内容。

确认造成当地拐卖人口弱势状况的因素
反思拐卖受害者的重新融入问题

——返乡的拐卖受害者的真正需要和需求是什么

摘选:

(重新)融入服务应该保证拐卖受害者重获自主权,能够重获掌握自己生活的主动权。这不只是简单的回家,而是要使这些受害者能够在社会和经济上自主起来,不只听从依赖别人,而是对事关自己的决定有知晓和表达意见的权利,最终帮助这些受害者在最大程度上成为一个健康的、积极的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分子。大多情况下,(重新)融入是指受害者返回归自己的家庭或返 回家乡,但有的时候,根据受害者自己的需要和所面临的机会,融入可能发生在一个新的社区,甚至一个新的国家。(重新)融入的中心思想是推动受害者的自立和弹性,赋权于他 / 她,鼓励并为其改善自身处境提供激励以及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拐卖受害人为什么拒绝援助

摘选:

1. 调查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在改进受害人保护方面非常有用,不仅适于欧洲,而且也适用于其他地区。
2. 研究强调了理解拐卖受害人的需求和决定的重要性。推广采用类似的方法和分 析将有助于全球受害人的保护工作。使用标准化的方法将便于进行国家间的对 比分析。
3. 虽然东南亚拐卖受害人的需求、愿望和境况与欧洲不同,但**恐惧心理、缺乏认 识、对家庭的责任、对更好生活的期待却是普世共同的。因此非常有必要了 解,在拐卖受害人作决定时这些因素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

在郜老师的案例中,很多网友为郜老师消极的选择而遗憾,甚至有人提出愤慨和指责(这其实并不合理),但**如果我们稍微有一点同理心,我们就应该看到,郜老师实际上并没有其它的选择。**她离开村子以后可以找到其他稳定的生计来源么?有人告诉她她有哪些正当的权利么?怎样避免她继续受到其他各种社会压力?她对子女的家庭责任如何解决?对公婆的矛盾心理该向谁去诉说并得到纾解?这些我们并没有提供给她。而实际上,当我们希望郜老师过得更好、更正常一些,获得她所应该得到的权利保障的时候,会很容易的发现,并没有这样的权益保障,无论是从体系到方法,国内一片空白。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社会其实还远远没有能力去真正解决郜老师的问题。这是我们亏欠郜老师,和千万个与郜老师有共同经历、如今不知道散落在哪里的苦命妇女们的。这些并不仅仅应该是政府的责任,而是基于道德底线的良知的呼唤。

当我们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评点应该这样、应该那样的时候,实际上我们也沦为了看客和帮凶。因为我们的这种并不负任何责任的围观,在实际上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间接增加了作为受害人的郜老师的负担。她并没有选择的余地,却需要背负各种负面信息最终的影响。这些指名道姓无视受害者隐私权的非建设性意见,其实无助于缓解她和其他被拐卖受害者们的处境,而只是构成了另一种伤害。

真正解决郜老师们的问题,需要真正能落到实处的社会体系,以及相关专业机构的服务。而在郜老师所处的偏僻山区,距离各种已有的官方援助都显得太遥远。而国内目前又没有具备援助山区被拐卖妇女经验的专业社会组织。从相关材料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援助是需要足够专业性的,而仅仅具备善意的发心远远不够,甚至作用可能是负面的。我们可能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郜老师和她同病相怜的姐妹们,很可能会是一代牺牲者,权益的丧失永远都无法得到合理的弥补。而这样的牺牲不能是白白的牺牲。郜老师以宽恕之心应对,宽恕确实是一种解决之道,但我们不能因为受害者的宽恕就放弃对正义的伸张。郜老师在极端的逆境中焕发出的人性的光芒,不仅完全值得任何的褒扬,为自己获得了有限的生活的空间,还换来社会对她所属的群体投以前所未有的关注。这种关注的力量应该导向我们对现有社会机制的反思,即使来不及去解决造成问题的根源,仍然来得及去给每年新增的成千上万受害者们以未来的希望。

**而中国人是不善于反思的。**在这一点上,一向被我们斥责的政府都做得更好一些。我们可以为山区孩子的午餐去发起广泛的行动,可以为抗战老兵鼓与呼,可以为尘肺病人、罕见病患者去募款和传递讯息,我们也可以有能力为曾被亏欠了太久的郜老师们做点什么。是否会有人愿意去成立相关的社会组织,而有这样的社会组织以后,我们是不是愿意去捐款和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持,是否会有人愿意转而投身于此,把自己变成专业的服务者,才是郜老师们最终获得拯救的希望所在。国内有社会弱势性别支持的专业机构,虽然他们的生存资源有限,未必有人有钱来做被拐卖妇女的项目。我们也可以从不专业起步,总比一直停留在”0“上要好。

我们所处的国家处在特殊的发展时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如果没有这个国家的公民的行动,很多问题就永远也解决不了。那才将是最大的道德危机。

参考来源:

反拐项目网(UNIAP China)UNIAP - The United Nations Inter-Agency Project on Human Trafficking
中国儿童发展指标图集
王启梁:当代中国正式社会控制的图景与困境

知乎用户 郝南​ 发表

“最美女教师” 的获奖感言:

首先我要感谢那位贩卖我的人贩子,他是我的再生父母。没有他目光长远的拐卖,就没有今天的成为 “最美” 人物的我。还有要感谢对此现象足够包容的有关部门。正是因为他们,我才没有被救回家导致错失机遇。还有就是要感谢我国官媒,让我从大众眼中的受害者摇身一变成了被羡慕的幸运儿。

在此,我强烈建议国家追封该名人贩为‘最美人贩子 “。让他继续把人贩子事业发扬光大。让更多妇女成为像我一样的幸运儿!

知乎用户 Man Ching 发表

对于这样的新闻,我唯一的感觉是:公安部可能多年前就已偷偷解散,只是这事儿没公布!!

知乎用户 组诗耶 发表

本来我以为中宣部是猪,现在发现连猪都不如。。。

而且这根本不是什么稀奇的新闻,同样令人恶心的还有

传统文化热潮:部分传统区域女人恢复缠足

这些事件背后其实反映了当前中国一个巨大的隐患,就是政府对基层的控制力日益衰弱(都需要鼓励风乡贤参与基层治理了。。。),基层法制建设也不进反退。你看报道里当地官员的权力有多大就理解了。当一个国家对基层失去控制力,行为规范靠法律已经不能维持的话,只会让那里产生各种陈旧的封建糟粕死灰复燃。

知乎用户 流放疯 发表

@姜亦堃

跟你交流个事儿。洗脑术是个很厉害的东西。我前几个月回忆林达的书体会到了这一点。虽然我不清楚林达是故意那么写的还是受到了美国方面对历史叙事的潜移默化影响。林达的书,即使是给你讲一件坏事,我们就拿美国近现代的言论自由演化史为例,即使是那个穿 fuck the draft 上衣的人被抓进去关了好几年,即使是尼克松的手下在对手的办公大楼安了窃听器,但是这些事情在叙述的时候,因为你的注意点都被转移到了 “美国人民和最高法院在为争取言论自由而奋斗”,注意力被转移到了 “三权分立是如何成功限制住总统的”——这些正能量的部分,使得这些事件反而显得不是一件 “坏事”。

而我朝媒体显然也在学,只是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显得比较 low 罢了.

不过也许说多了,你们也就习惯了。

PS: 今天下午在人人这个事,把我气坏了

没错就是电梯吃人那个事情!

有同学看不清楚我就打字说一下,他的标题叫:残忍的不幸衬托母爱的伟大

你们可以看看今晚的新闻联播是怎么报道这件事的,基本也一个尿性。最该报道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到底在谁不说,扯了一大推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以及 zuosi 乘坐电梯有哪些危害小科普——明显的避重就轻!!!

知乎用户 九零 发表

宣传部门战零渣,产生这样的事情可以怪时代怪文化至少能扯点理由,宣传这种事只能怪宣传部门智商了。

知乎用户 搓大火球 发表

来来来,上图

这是 2012 年某大 V 在新浪微博上写的宣传郜的文章,最美,感动之类,截图了下面的评论的一部分,我就想问下,评论里面有没有诸位现在义正言辞痛骂宣传的人?

知乎用户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发表

实在让人感到仿佛不在人间。。。。

只有晚清父权宗族社会才会将此类 “女性无条件牺牲” 当做道德,而某些文宣及当地媒体道德观居然停留在晚清。

而在一个法律社会,一个明显犯罪的事例居然没有被人追责,没有人替受害者翻案。居然还有一票人出来拍个电影包装成 “正能量 “。。

真 TM 药丸

知乎用户 Lee Patrick 发表

其他的很多人都说了很多了,这个就是一个典型的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把别人当工具的做法。

教育部一方面把这些教育部义务教育覆盖不到的边远地区的不计名利投身教育的乡村教师树为典型,号召大家都向这样的典型学习;一方面又在很多地方搞撤并教学点和清退无编制的乡村教师,直接导致了很多地方的留守儿童打着火把步行几小时才能到比较大的乡镇学校求学。

我只想说:不要碧莲。

知乎用户 狗狗叫烂泥 发表

强国人的世界观,与人类文明有所不同啊。

这种时候,在已经明知道非法拘禁,强奸行为发生的情况之下,不去报警,或者说警察没有受理(报道中看不出来),国家级的媒体居然还能抽出这样一个侧面来感动强国人民。

非法拘禁罪,强奸罪的最高刑是死刑,刑事起诉期是二十年,好像公安部还是最高法认为影响恶劣的,还可以不受二十年限制。根据人民网的网页,报道发生在 2006 年 12 月 22 日 15:02,尚在刑事起诉期。当地公检法渎职是肯定跑不了的

下岸村村民们告诉记者,今年 7 月 10 日暑假前,县、镇干部在下岸村站岗 40 多天,阻挡前来采访郜艳敏的媒体记者。这期间,除了去山外邮局取包裹,郜艳敏不 能随便离开下岸村。9 月份暑假结束开学后,辉灵中心小学向下岸村教学点终于派来另一位女教师和郜艳敏共同工作,不过她的主要任务之一却是注意来访的记者, 及时向镇里报告。

把这种精力放在打击人口拐卖上,估计再多人贩子也能抓干净。人性本恶,其实人民日报和河北的村民不过是一路的货色,真是刷新对人性的认识啊。

启不启迪民智目前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给这些愚民沉重的打击,让他们知道现代文明里,什么事不准干的。

知乎用户 哈 sea 发表

  感谢

@白洛翎

邀请,这个问题下面已经有上千位答主的回复,总的来说各个方面都提到了,我就不再重复这些观点了,谈一点大家没有注意的方面。

  虽然,郜艳敏前后反差很大,从刚开始被拐到最后认命并安于现状,甚至寻出美来,判若两人。但,她一开始的反抗方式也比较消极,知道自杀却没有想过带走逼死她的人。

  郜艳敏的两个孩子已经被爱心妈妈接到城里生活了,丈夫也长期在外地打工,她依然选择留在山里面,理由竟然是舍不得公公婆婆。公公患有关节炎,脑血栓说犯就犯,已经送医院抢救了两次。婆婆每到冬天就气管炎发作,下不来炕, 家务事全是她忙活。

  看到过一种说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能够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的人,本身就有欺善怕恶,缺乏正义感的倾向。这种人反而比真正善良的人更加适应特权社会,而真正具备反抗精神的(女)人因为不能被驯化都被坏人杀了。

  拜男仇女的人可以在从小遭受性别压迫,甚至男性暴力的前提下,依然把男人塑造成美丽善良的白莲花,把女人塑造成各种坏婊,动辄说男人比女人美丽比女人高尚。它们是自欺欺人的受害者,也是助纣为虐的施害者。

  被拐卖到光棍村的女人如果为了孩子不离开,那么她们在儿子长大以后,是会教育儿子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还是帮儿子买媳妇传宗接代的可能性大?

  《盲山》里的婆婆找了同样是被拐妇女的村民来做想要逃跑的女主的思想工作,这些女人全部站在女主的对立面。连演员本身也是被拐妇女,20 岁就生了两个孩子。收买她的男人也在电影里客串了角色。

知乎用户 女木水 发表

“但是,希望你首先考虑公公婆婆他们一家人,如果你不回去,他们就人财两空了。”

我说:“我们可以还他的钱。”

父母说:“不是钱的问题,他们也是农民,不容易,买你的钱,都是向别人借的。另外,在咱们这个地方,结过婚的女子,再想找个好对象就难了……”

丈夫、公婆,谁的利益都在女性的人权之上。

知乎用户 小桥流水 ENBM 发表

嫁给大山的女人 (豆瓣)

应当重视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的讨论

在 2013 年 5 月 31 日发表燕赵都市网记者祁胜勇《[最美乡村教师候选] 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一文后,我们说希望因此引起对于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的进一步的讨论。为什么应当重视这个讨论呢?

《嫁给大山的女人》所提出的问题带有根本的性质。像祁胜勇记者和胡明刚导演那样的人,处在后清末年中国人民反对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和反对国内的反动官僚统治者的伟大斗争的时代,根本不去触动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的一根毫毛,反而狂热地宣传忍耐、顺从的奴性文化,并为了取得自己所没有的宣传这种奴性文化的地位,就对反动的官僚统治者竭尽奴颜婢膝的能事,这种丑恶的行为,难道是我们所应当歌颂的吗?向着人民群众歌颂这种丑恶的行为,甚至打出 “为人民服务” 的革命旗号来歌颂,甚至用女性反抗斗争的失败作为反衬来歌颂,这难道是我们所能够容忍的吗?承认或者容忍这种歌颂,就是承认或者容忍污蔑女性的基本权利,污蔑中国历史,污蔑中国民族的反动宣传为正当的宣传。

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的出现,特别是对于郜艳敏和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的歌颂竟至如此之多,说明了我国文化界的思想混乱达到了何等的程度!试看下面自从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放映以来,各地媒体所登载的歌颂《嫁给大山的女人》、歌颂郜艳敏的文章的一个不完全的目录:

【燕赵都市报】郜艳敏:坚守山村小学

东南快报

《东方今报》

央视《半边天》

凤凰卫视《冷暖人生

《南风窗》

中国新闻网

在许多作者看来,历史的发展不是以新事物代替旧事物,而是以种种努力去保持旧事物使它得免于死亡;不是以阶级斗争去推翻应当推翻的反动的统治者,而是像祁胜勇记者和胡明刚导演那样否定被压迫人民、特别是被压迫女性的阶级斗争,向反动的统治者投降。我们的作者们不去研究过去历史中压迫中国人民的敌人是些什么人,向这些敌人投降并为他们服务的人是否有值得称赞的地方。我们的作者们也不去研究自从一九四九年以来的六十多年中,中国发生了一些什么向着反动的社会经济形态及其上层建筑(政治、文化等等)作斗争的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阶级力量,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而去决定什么东西是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不应当称赞或歌颂的,什么东西是应当反对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号称学得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员。他们学得了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但是一遇到具体的历史事件,具体的历史人物(如像郜艳敏),具体的反历史的思想(如像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及其他关于郜艳敏的文章),就丧失了批判的能力,有些人则竟至向这种反动思想投降。反动的思想早就侵入了战斗的共产党,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一些共产党员自称已经学得的马克思主义,究竟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为了上述种种缘故,应当展开关于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及其他有关郜艳敏的文章的讨论,求得彻底地澄清在这个问题上的混乱思想。

知乎用户 吕北客 发表

总觉得这个记者是想把丑陋的现实揭露出来,不这么写连审核都过不去更不要说发表了…

知乎用户 法库滚子王​ 发表

曾经看过《盲山》《肖申克的救赎》《基督山伯爵》《我唾弃你的坟墓》后,我想将这几部电影结合起来写一本被揪心、隐忍、复仇、杀戮、畅快的小说。

大概内容就是,一个叫白灵的女大学生毕业后被人贩子卖娘娘庙(村子),白灵发觉自己被卖后誓死不从,丈夫要强奸白灵,白灵以死相逼,白灵在村子里来回跑,被几十个莽汉追打,抓住后被绑回猪圈。

恼羞成怒的丈夫当着全村人的面,拿鞋底子将白灵的嘴打烂出血,白灵被打的意识模糊,当晚被丈夫强奸。

醒来后的白灵被绑在床上,一天只喂一顿小米粥,丈夫性起不是大骂就是强奸。

三天后白灵向丈夫服软,村子里同样被拐来的女人登门来劝白灵不要逃,还暗示村子里有个女人逃跑从娘娘庙(村子前面的一座大山,上面有一个庙)上掉下来,摔断了一条腿。被丈夫拖回家强奸怀孕生下一个孩子后死了,现在那个小男孩都三岁了。

最后女人劝白灵‘人活着就好,还能图个啥,妹子你歇着,我回去先。’言下之意,村子里曾经有人被拐走割肾。

当晚白灵第一次没有被丈夫捆绑着强奸,白灵哭着流着泪等待着丈夫完事。

半个月后,在一次婆婆的骂声中,婆婆发现白灵怀孕了,喜上眉梢。

在被婆婆点破后,白灵当场瘫倒在地,一头向墙上撞去。婆婆赶紧拦着,不料婆婆手上却擦破了皮。丈夫回来时,抬手就是一巴掌,白灵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

然后的情节就是各种村子里的人你来我往,白灵生下了一个女孩,被婆婆不待见。白灵想要逃走,被村子里的人欺负,详细情节类似参见盲山。

后来,在女儿一岁的时候,白灵终于找到机会逃走。

白灵千辛万苦的赶到镇上,乘坐的巴士被丈夫带着村里人拦着。白灵辛辛苦苦求司机,司机是个退伍兵,硬是不开门。结果车被村里人砸了,白灵被带走,司机被村里人打了一顿。回去的路上,一辆警车掉进路坑里,警察喊村民帮着抬出来。

……

回去白灵遭到毒打,被关在猪圈里。婆婆抱着白灵的女儿说,生不出个儿子不许你走。半个月后,白灵再次怀孕。怀孕三个月的时候,白灵的女儿生重病。白灵要带女儿去看医生,婆婆和丈夫不愿意。婆婆拿出针要扎女儿,说针扎就好。白灵护犊心切,冲过去张牙舞爪。白灵以肚子里的孩子要挟,婆婆才得以住手。

可是白灵女儿的病却越来越严重,白灵央求婆婆和丈夫带女儿去看医生无果后,看着奄奄一息的女儿,亲手将女儿掐死。她知道,这要是个男孩,婆婆肯定带他去看医生,即便那是村里的赤脚大夫。

女儿死后,白灵抱着襁褓里的女儿在床上坐了三天。其间婆婆丈夫公公等都出面让他将孩子交出去,理由是未满三岁的女子死后,是要在猪圈里挖坑埋下,半年后变成一泡猪粪。三天后,村里的话事人(类似制定封建规矩的人)说再不埋,以后生孩子过不了三天。丈夫婆婆公公其出面,要抢白灵襁褓里的孩子。

白灵当场操起一把砍刀,一刀砍在丈夫的脖子上。

鲜血当场溅白灵一脸,猩红的画面弥漫了白灵的整个眼眶。

儿子死了,公公婆婆讨打白灵,白灵抱着女儿的死尸,往外面跑。全村人追白灵,白灵跑到了村子前面的娘娘庙里,全村人包围了白灵,娘娘庙残垣断壁,佛像唯有一张脸保存完整,那是一张慈悲仁爱喜悦的宝相。

白灵从娘娘庙里跳了下来,下面是绝壁。

…… 复仇终于开始了,这他喵才是我想写的……

村子里的人没有在绝壁下发现白灵的尸首,一滴血都没有见。奇迹的是白灵的丈夫被白灵砍了一刀,但竟然没有砍中动脉,没死。此时不久后便不了了之。

这件事过去半年后,村子里又一个娶不到媳妇的男人从外面卖回来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刚到村口的时候,站在那里不敢走。看着不远处卧在山后的村落,指着村口的一块石碑说,那怎么有个女人?

周围的人都看不到。

当天这个女人强奸时,突然暴起一口将他男人的下体咬掉,丢出去被狗吃了。男人只顾着找自己被狗吃的下体,女人跑掉了。

村子里接二连三发生怪事,话事人说要重修娘娘庙。大家集资捐钱,要镇压传说中的白灵冤魂

庙盖好了,佛像更大,刷了金漆,闪的让人心慌。庙前面刻了一个功德碑,白灵婆婆一家的名字赫然排在前面,捐钱最多。这是村子里的人逼着捐的,看着新庙,白灵婆婆上头香的时候,嘟嘟哝哝自家捐的钱都能再买一个白灵了。

那个被摔断腿的女人生下的孩子拿着石头撅着屁股要在功德碑上刻自己的名字,被大人严肃的训斥离开。

白灵婆婆当天晚上起夜上厕所的时候,被人发现倒在粪坑里。脸刚好栽倒在粪坑中央,人捞上来的时候,嘴里全都是屎,整个人奇臭无比。

村子里的人接二连三的死掉,所有人对曾经打过白灵的人都避之不及。可是村子里除了十岁以上的孩子以外的人,所有人都得了一场怪病。

白灵的公公死时,天空雨如瓢泼,村子里所有没死或得病的人,全部都聚集在白灵丈夫家附近。瓢泼的大雨,轰隆的炸雷,凌厉的闪电,冷峻的眼神。所有的人死死的盯着抱着父亲从房间里出来的白灵丈夫

白灵丈夫仰天咆哮,即便你是鬼,俺也尻过你,天王老子俺都不怕,怕你个被俺尻过的鬼。

雨过去后,白灵的丈夫背着包被赶出娘娘庙村。

可村子里的人接二连三的死掉却不见停止,而且死法都特别奇怪,不是倒在粪坑里就是被人勒死。村子里陷入一片惶恐,周围的村落对娘娘庙避之不及。半年内都没有人再到新修的娘娘庙里,几个小孩子再庙里撒尿玩,几个大孩子问一个小孩子,石头,你娘是咋死的?

石头茫然的摇摇头。几个大孩子说,被你爹尻死的。然后大笑。

霎然,佛像后面出现一个穿花袄的身影,随之又消失不见。几个孩子吓了一跳,赶紧往回跑。

可他们回去的时候,却发现光天化日下,整个村子所有的人都死在村中央的打谷场上,那是村长家门口。血流了一地,侵染整个娘娘庙村。死尸中,赫然可见白灵丈夫的尸体,以及几个警察。

那个小孩子呢喃道,今天俺爹要带俺见俺新娘呢。

-——-

我想过很多个版本,这是类似于我唾弃你的坟墓的版本。这个版本里,后面的故事里,白灵的丈夫找到了当初卖给他白灵的人,将村子里的怪事说了,并且揪着拐卖白灵的人贩子来到村子里,由于娘娘庙最近死人过多,警察以及那些曾经漠视不管的人都有过来。刚好挤在一块,被全屠。

至于屠杀这些人以及离奇死亡的,可以当成白灵,也可以当成鬼故事看。因为我还有另一版。

另一版就不详述了,简单写梗概。

就是白灵孩子死后,白灵半夜将公公婆婆丈夫全部杀光,又抹黑到所有村子人家,漠视冷漠的人全部干掉。然后白灵悄然出村,在回家的路上发现自己又怀的孩子已经掉了。白灵收拾干净自己的身子,发现百灵鸟出现在枝头。

知乎用户 王馒头 发表

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整个事件中最无知的,不是当地人,不是那家人,是媒体。

这类事件在目前的中国社会多的出乎人意料,仅在江苏,在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我知道的同类事件就有很多。

比例最大是自愿被父母买卖过来的女孩子(真的是女孩,十七八岁就结婚)

拐卖然后被困住的还属少数。

说实话,我们不是那个层次的人,说起来都指责他们的无耻。

但你真正走进那里,你会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不是一个 “可耻” 就能一下子涵盖的。

以前我外婆有个妹妹,那个姨婆婆生了个儿子,也就是我喊他表叔。小时候被火烧伤了,整个右手肌肉萎缩

然后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犯愁了,娶不到媳妇儿啊,怎么办。

买呗。

从哪买的,不知道。

多少钱买的,4000(90 年代)

我有记忆的时候,那个买来的媳妇已经跑了。

留下了个女儿。

可怜巴巴的。

姨婆婆一家人都老实,表叔更老实,就是那种你看一眼你就想哭的老实。

辛辛苦苦把小姑娘拉扯大,今年应该已经高中了。

那个我从没见过的 “媳妇儿”,我应该喊的 “表婶”,我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你说该埋怨谁。

我说我要埋怨体制。

那我真是太大言不惭了。

花季少女到被贩卖到落后的村庄,为人传宗接代,这是一码事。

媒体报道,以及用这种笑死人的方式报道,这是另一回事。

你要问我对这整件事的看法,我要说

1,体制进步的脚步是缓慢而沉重的,我们能耐心等等,就耐心等等。每个人做好点,这类事会少点,我们的子子孙孙也好点。从钻木取火到现代化社会,千百年的历史进步,无数次试验证明。

文明不是高楼大厦,不是灯红酒绿,是潜在的守法意识和内在的善良灵魂。

2,“新闻守门人” 这是每个学新闻的在第一节课就要明白的道理。

时刻清醒确实很难,但至少别迷糊成这样吧。

已经不知道怎么说这个记者了。

这回真要祭出这句话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官方强行给全体国民喂药丸的事情,其肇始,要么是从十九世纪穿越来的,要么是真的脑子被枪打过了,要么就是暗无天日的高级黑。

最搞笑的是,我居然觉得这三者的可能性是一样的。

知乎用户 康员外 发表

非常气愤!非常气愤!非常气愤!一个主流媒体,居然为最恶毒的犯罪行为背书!

我完全不能理解这个媒体是以什么样的思维和视角来书写这篇东西的。无论是站在法治的角度,还是站在保护女性的角度,都不可能写出这么一篇让人气得不想吃饭的东西。我完全不能理解,一个媒体是怎么忍心、又怎么敢把一个拐卖妇女的恶性刑事案件,吹嘘成一个大爱无疆的故事?这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三观,会让你们如此冷漠?

被拐妇女的命运都是无比凄惨的,反映拐卖的电影《盲山》拍了很多结局,大陆的版本的是公安把女孩救了出来,但海外版不是女孩把她老公杀掉,就是她被迫留在山区。这位被拐妇女因为逃不出去而留下来教书,我或许可以理解这位女性,她都以死相争过,是真的没办法了,选择教书育人也值得尊敬,她是整个事件中,唯一一个不该被指责的人。但身为一个媒体,整篇文章我从头到脚读不到一点点的对拐卖的抨击,也没有对这件事情产生任何的质疑,甚至还借助老人的口,字里行间透露着对逃脱的妇女的不认同。文中提到了 30 多个买来的媳妇,说明在这个村子里买卖妇女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这足以证明整个村子都是一群愚昧无知的暴民,记者却似乎记述一件邻居家的小事一般,对拐卖恶行平铺直叙、漠不关心,这到底是多么可怕的 “理性”?

南风窗至少在标题里加了一个 “尴尬的榜样”,燕赵都市报的记者,你们的良心,真的坏死了么?你们是不是还要歌颂鼓励更多的人贩子,让更多的“美丽的女教师” 去进大山里教孩子?我觉得真正悲哀的是,官方的媒体都是如此的态度,那些相对较为精英的记者都是这样的价值观,中国的法制科普之路,到底还有多少未来?

PS:由受害者事迹改编的电影名叫《嫁给大山的女人》,百度百科里面有比这篇报道更细节的描述

嫁给大山的女人

,看完后五味杂陈,难以言表。不得不说,把一位被拐妇女评委感动河北十大人物,就算我不上纲上线到这是鼓励拐卖,这也是对河北法制最大的嘲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是一起无人报案但意外发现的拐卖人口案件,结果现在我还没看到立案的消息。

我惊得下巴都掉下来了。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余皓 发表

因为统治者从她身上看见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顺从。

知乎用户 Charliehaha 发表

前几天,几位律师被抓宣告了传说中的 “围观改变中国” 的死刑。

今天,看到这样的消息,我们还是只能敲敲键盘而已。

而此前发生过的耸人听闻的,让你觉得不在人间的,让你觉得魔幻现实主义的新闻,你还记得吗?你还义愤填膺吗?

看不下去了,妈的 - 未命名专栏 - 知乎专栏

惟愿,声音不会被阻断。

惟愿,记忆不会被淡忘。

请坚持发声!

请时刻牢记!

过段时间继续追!新闻要对比着看!长点记性!

他们都在等着你像看西洋镜一样,等下个热点出现,马上忘掉这件事呢!

他们都在等着呢!

复旦风波,正考验我们的记性 - Life Is So Happy - 知乎专栏

这类新闻以后还会有,等以后出来一次,我就贴一次,我提醒一下大家,长点儿记性!

知乎用户 李书航 发表

放着我来~

这事儿刷了我一天屏了,奈何白天太忙,晚上细说,要是说的太发散了,你就将就着看。虽然至今为止尚未被和谐,但是我感觉我这答案十有八九是活不过两天,看到了算是有缘。

这事儿的结论其实没什么好讨论的,能怎么看,恶心愤怒羞辱呗,由衷希望这个事件能多唤醒那么几个人心中耻于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良知,加入到我等 “桂枝药丸” 行列当中。但发泄完了情绪,你仔细品味,这事儿不就是个小天朝么,简直是全中国社会的一个高度浓缩。

拐卖妇女成风,农村人教育水平和素质低下,城乡差异过大,农村男靠买卖婚姻,将妇女当成生育机器,全民绑架法不责众加上执法不力甚至公检法也参与包庇,导致犯罪风险成本极低,传统恶习宗法社会导致全村包庇犯罪,政府部门强奸媒体自由和司法独立,官媒鲜廉寡耻丧事当成喜事办,以耻为荣拿不要脸当理说,再加上网民跟风成性键盘侠来刷低风险无成本的廉价正义感,然后要么是有关部门终于如梦方醒,要么是一纸封杀令从此这个话题再也看不见然后网民傻了吧叽的继续讨论明星劈腿去了……

你说说,这些事儿哪个在中国大陆是新鲜事儿?有意思的件事儿集合了这么多病态元素,还能这么起承转合完美的融合,也难怪大家能讨论这么热烈。

今天还有一个问题,说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这件事儿我们能做什么?

我想说,你能做很多,但你什么都不会去做。

前几天朋友圈讨论人贩子该不该判死刑的问题,我发了篇文字,等会儿贴下面,我说那些呼吁改变社会风气,严惩拐卖分子,希望你的子女生活在一个对人贩子零容忍的社会环境里的爹妈们,你们应该做的不是在朋友圈没完没了地逼逼。

你们应该做的是去竞选人大代表,或者找你们现在的人大代表的反应问题,敦促他推进立法和执法,宣传你们的想法和理念,团结和组织你们的同志,形成有效的社会力量,这即是一个成熟而健全的公民社会解决社会问题的最优手段,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每个人的义务。

说道这里 99.9999% 的慈父慈母们马上没了义愤填膺大爱无疆的光环,认怂憋犊子了。一谈到要跟政府死磕掰手腕,中国人马上就切换回自我保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状态了。

所以啊,你既不愿意为这个社会的改良而付出努力,就只能去承受这个社会堕落所带来的屈辱。

回头看看这件事里面,每一个让你恶心的元素,无论是无良的农村村民,只手遮天的基层政府,无所作为或者懒政懈怠的执法司法机关,还有颠倒黑白的官媒,每一个对象,你都有一条 “合法” 的手段去弹劾他们,去 “问责” 他们,拿出每年 77918 逼日本人道歉那股子劲儿跟丫死磕啊?

会去么?不会的…… 你连这篇文章都不敢转。

另:之前的文章

知乎用户 刘易杰 发表

这个时代一切的 “令人错愕不已”,其根源都在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仍然存在,

如此,苟延残喘的旧时代就无法完全死去,甚至会披上新皮卷土重来;

这样就有了热衷于用 “乡绅文化”“孝悌伦理”“政治规矩” 来代替科技下乡、普及法制、健全监督机制的一批肉食者;

而这样,因着他们的诉求,就产生了与之相配 “曲迎上意” 的中间层,以及直接在中间层掌握之中的媒体与宣传机器;

而在这样反馈加强了的信息不对称中,就又产生了最为奇特的认知错位者,从你国桂枝的 “自由派”,到威武有望的 “国姓爷”,再到狂呼躁动的 “红小将”,均是如此。

所以这样的报道并不奇怪,不过是有人急需、有人乐做、有人愿看而已,

毕竟,嬉笑着徜徉采撷鲜花,要比冷峻地操刀切开腐肉喜庆的多,而腐肉什么的,眼不见就好了。

您说是吧,老爷?

知乎用户 苏昕 发表

**2006 年获选感动河北十佳人物,现在是 2015 年。
当时做决策的一系列官员以及媒体很多人应该还没有退休,说不定还混得风生水起,一想到,就觉得真是有趣呢。
**大家的观点基本一致~ 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法不责众真是个好词呢,你看现在大家都这么说~ 也不担心有人查水表~

科学技术才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

真有趣呢~

另外贴两张有趣的图

呐,各位看官~ 有没有学到一些大爱一些大善呢~

知乎用户 顾家明 发表

写郜艳敏的燕赵都市网记者祁胜勇是谁?

来自:

凤二娘

(我爱这精彩的世界) 2015-07-28 18:07:23

被这条新闻刷屏了,http://roll.sohu.com/20130531/n377668553.shtml,这是一则 “看评论我就放心了” 的新闻。
罪恶滔天能写成感动中国,记者功力了得。网友愤怒不平,小的对此记者产生了深深的好奇。
该记者还写过其他的 “感动”、“最美” 人物:2008 感动河北十大人物④梁建红:独子被害反替凶手求情
儿子被杀,请求轻判杀人凶手。小的没看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看到祁胜勇是作协会员这一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3f107c0100tbs1.html(大学女生发起自重倡议:拒绝婚前同居 远离堕胎)
别人眼里的祁胜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42f8b30100inbn.html(还出了本诗集)
又一则感动中国的: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f6269b01012w3x.html(“万宝全”: 一个孝女四个娘)
这个…… 宫颈癌和私生活的关系??这记者还懂医学啊。糟强暴是因漂亮惹祸;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b5473f0102ecpo.html(美艳女放纵不羁患宫颈癌辞世前以身警世人 作者 祁胜勇(燕赵都市报记者))
搜到了这个:

本人(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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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补充!!! 侵权必删。

知乎用户 司马乎 发表

作为记者,我不评论这个稿件的内容。

作为一个人,我希望公检法部门迅速对此事进行处理,该抓的抓,该判的判。哪怕人数很多。

无论这位老师的意愿如何,有人违法就要去执法。

比起人性的麻木,政府部门行动的缺位、法律的无力,更让人感到悲哀和愤怒。

夹带一个私货。之前甚嚣尘上的要立法拐卖儿童死刑,看似立法就能抚平激愤的民情。但实质立的法再多,基层(如村官)不懂或装不知道,公安不积极去执行、寻人,都无法改变这一现状。

谁能料想自家闺女、孩子会在不留神之际被掳走?

但又有什么可以拯救这些被掳走的无辜的人呢?

知乎用户 林逻辑 发表

第一次报道了郜艳敏事件的媒体燕赵都市报,是我的工作单位,记者祁胜勇是我的同事。

几天来看了无数知友们的评论,一直想说些什么。

郜艳敏的报道是 2006 年 5 月的事了。这条新闻不是我经手,但这么多年过去依然有印象 。9 年前的我可能就是现在很多知友们的年纪,哪怕当时已经见了不少匪夷所思的新闻了,这件事的复杂曲折还是超出了我的想象。

这是最初的那篇报道:

被拐女子曲阳书写园丁传奇(图)

记者是从一位与郜艳敏熟识的农民摄影家刘向阳那里听说这件事的。所有的新闻从业人员,遇到这件事可能都会意识到其中的新闻价值,而这篇报道是经过了郜艳敏的同意才刊出的。

当时的报道只是想帮帮这个人,没有给郜艳敏贴什么标签,只是想报道一下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件事,最好能帮她解决些实际困难。在稿件末尾我们刊登了郜艳敏的联系电话,为她和她的学生呼吁社会援助。当时也确实有很多读者对郜艳敏和她的学生提供了帮助。

稿件没有回避她被拐的经历与事实,当事人的心理挣扎,她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及她和现在家庭的关系,报道中都有客观真实的呈现。至于说淡化处理她被拐后的屈辱经历,不只这条新闻,面对其他类似事件报道时我们也会这样做。我们不是那类靠着渲染犯罪细节吸引眼球的街头小报,这样处理是当事人的意愿,也是对当事人的尊重。

如果真是要替当地政府粉饰太平,如果真是无视妇女被拐和买卖人口的现实,那么这些东西,根本不会见报。

事实上这篇报道出来后,果然引起了曲阳当地政府的不满,在他们眼里,让郜艳敏成为新闻焦点就是在扬当地的家丑。郜老师被教育部门批评,下岸村的教学点也面临取消。

曲阳传奇女教师将离开心爱讲台 (图)- 新闻中心

后来还是通过关注了郜老师的各大媒体的努力,总算保住了这个教学点和郜艳敏的教师职位。只不过,她仍不是她希望能成为的正式教师。

郜艳敏被评为感动河北年度人物,是在 2006 年年底,距她的经历首次被报道已经过去半年有余。

“感动河北” 是我们报社做了很多年的一个活动,每年年底对这一年报道过的新闻人物进行评选,标准就是 “感动”,多年来选出来的人物什么样的人都有,他们各自的经历、想法和价值观也各有不同。郜艳敏是那年我们报道过的人物中,让人印象特别深的一个,所以毫无悬念地入选。评选她为 “感动人物”,不是因为她是被拐妇女,也不是为了美化买卖人口的现实,而是她为了那些孩子们所做的一切。如果说有什么别的想法,那就是希望这个也许实际上算不了什么的名气,能多少改变下她的处境。

感动于郜老师为她的学生所做的一切,与宣扬被拐妇女逆来顺受,这其中有什么分别,我想大家能有所区分吧。

没有想到时隔多年之后这件事又重新成为了新闻热点,没有想到当年因为讲述了郜艳敏的遭遇惹来当地政府不快的报道,在 9 年之后成了粉饰太平压迫妇女的 “帮凶 “。

是的,当年关于郜艳敏被拐经历的调查不了了之,包括我们在内那么多的媒体努力都没能还她一个公正,也给不了她一个更有希望的未来。这个社会问题重重,不是仅凭媒体就能实现的。其实如果 9 年前的传播手段和公众意识能和现在一样,也许结果会有所不同,也许还是一样,都未可知。

抱歉媒体没能充当你们想象中的冲锋陷阵的烈士,正如郜艳敏没有如你们所愿地去努力逃出这个环境做个斗士一样,有的时候,生活不是几个理论一腔义愤那样简单。

但我们绝对没有在消费受害人的苦难,也许和你们相比,实实在在接触过郜艳敏的我们,要更同情她得多。

郜艳敏的报道不是我做的。但我想说的是,对于你们来说,新闻人物可能只是一个纸面上网络上看到的一个名字,而对媒体从业人员来说,每一个当事人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一个有血有肉的存在。

法律应该怎样追究,那是法律的问题。我们也许觉得 2006 年不是个多久远的年代,也许很多年轻的知友会认为 21 世纪的社会环境本来就是现在这样。事实上 9 年来社会观念发生了太多变化,但也有还是没能捍动的事实。我也乐见当下如此的反对声浪能呼唤到一个迟来的公正,至少说明我们这个社会还没有那么让人绝望。但是我无法做到无视当事人的处境与感受,社会的发展难免有牺牲品,但如果你认为以个人来为社会发展祭旗就是理所当然,那么你们和你们批评的那些把郜艳敏立成牌坊的人有什么区别?

我也不希望由媒体来为此祭旗,更担心最终很可能媒体成为这个事件的替罪羊为其他人的错误埋单。

~~~~~~~~~~~~~~~~~~~~~~~~~~~~~~~~~~~~~~~~~~~~~~~~~~~

和写了这篇报道的记者祁胜勇不在一个部门,平时了解不多,大部分的了解也都是看稿件得来的。他是写深度报道的记者,即使不在这个行业估计你们也能知道,在天朝的新闻环境中写深度报道要承担什么样的压力。不愿意看到同事一面做着不能讨好上面的报道一面还要受着读者的指责。人肉一个记者再容易不过,比其他任何行业的人都简单得多,工作十几年,他的所有工作情况都能在网络上搜得一清二楚,哪篇报道字里行间搜出些政治不正确来骂都很容易。但我们这个时代就是要重来一遍文字狱和大字报吗?

在知乎这几年一直没有公开自己的工作单位等信息,因为对我来说这就是工作以外的生活。这次是牵涉到了身边的人,只好破个例,和之前写的答案

写郜艳敏的燕赵都市网记者祁胜勇是谁? - 知乎用户的回答

一样,这篇也关闭了评论,这个功能还是我在知乎第一次使用。不是个喜欢吵架的人,回答仅止于此,也不会再为此争论什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南风窗:尴尬的榜样:郜艳敏,被拐来的教师

南风窗称之为尴尬的榜样,何止尴尬,简直就是耻辱,不是这位老师,而是其他所有人。

知乎用户 nobody 发表

以德报冤,何以报德?

知乎用户 Carrie 发表

关于这场闹剧,于我而言最触目惊心的地方有三点。

其一,德国著名教育家赫尔巴特曾指出: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郜艳敏被拐女教师教出的学生会有怎样的三观,会不会把拐卖妇女当做是一种使生活便利的日常,会不会理直气壮地走上买卖妇女的老路,我不敢去想。更可气的是,还有那些把被拐女评为感动人物的媒体,这些媒体人有着怎样的三观,即便被拐卖、被凌辱,也要投身社会主义的大事业,做一个置身物外的高尚之人,不仅要带好自己的孩子,还要带好别人的孩子。摆脱封建荼毒这么多年了,怎么还在宣传这种女性逆来顺受的情怀?

其二,郜艳敏几经转手,人贩子层层剥削,而我国叫嚷普及法律知识这么多年,06 年曝光出来之时,当地人口贩卖情况依然猖獗。要到 2015 年的今天被网友翻出来,才有打拐办主任发微博说严惩人贩子、追究买家刑事责任。时隔十多年,人口贩卖的情况从未好转,当初那批人贩子也早就不知哪里去了,只剩买家和平地和郜艳敏生活在一起。高层的旨意层层传下来,再上演一场法律战胜家庭伦理的好戏,对郜艳敏的婆家人追究刑事责任,送郜艳敏和她的俩孩子回无依无靠的老家,另谋生路,大概会是中国式追究责任的方式方法。

其三,因为 09 年曾经去曲阳县的距离事发地 18 公里左右的另一个乡镇中学支过教,和当地教育系统的官员接触过。我们支教的村,经济条件要好于郜艳敏所在的村,但校长、老师发不下工资是常有的事情。我的学长学姐支教后帮忙做了些宣传,借了名校的光环,教育局的人帮这所学校拉到一大笔款以改善校舍。但最后盖出的教学楼让人瞠目结舌:足够盖出一所豪宅式学校的捐款,盖出了一个豆腐渣工程,而且整个工程的完成度连一半都不到就把施工队撤了让学生进去上课。没有空调暖气也就罢了,窗户居然连玻璃都没有、墙体没有做保温,冬天的室内都可以结冰。同期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曲阳县教育局局长年贪污百万的事件,在此就不再赘述了。说好的长期支教合作关系,在老校长退休、新校长上任后没多久,就被搁浅了。因为对他们的官僚主义作风和仗势欺人的特点有切身体会,所以对于政府出面把感动人物收到的捐款据为己有这种事情只能说是 “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了。

知乎用户 筱博士 发表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仍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出一沟绿酒,

飘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笑一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

知乎用户 张旭​​ 发表

令我绝望的尚不是这匪夷所思的故事,而是:

光州聋哑人学校事件后,韩国拍出《熔炉》。

河北 “最美乡村教师” 事件后,天朝拍出《嫁给大山的女人》。

这是算社会主义价值观、正能量了?这社会就算 “和谐” 了?

人怎么能坏成这样,怎么能成片地坏成这样,太可怕,太恶心。这不是行业问题,不是体制问题,就是人的问题,卑劣。

这个国家连是非判断能力都没有么?法治,简直笑话。

知乎用户 曹小雷 发表

对于人贩子

该杀还是该剮?

NoNoNo

2young2navie

zf 应该颁布最杰出爱国者奖

因为他们用拐带妇女儿童

默默的支援着乡村建设

给广大穷苦的男光棍们

带去了福音

带去了子宫和下半身的幸福

给没有保障的父老乡亲们

带去了养老送终的人(奴隶)

他们表面干者过街老鼠的活

实则却做着为国分忧的事儿

这才是可歌可泣的爱国者。

鼓掌

如何解决被拐的妇女儿童

给每一个拐到山沟里的妇(nu)女(li)

颁发最美妇(nu)女(li)奖

她们用自己的肉体

奉献给了穷山奉献给了恶水

用自己的双手

带领全村奔向中国梦

这才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全部无条件入 d,鼓掌.

(对于仍想要离开的被拐妇女

一律扣上不顾公婆抛夫弃子

自私自利不忠不孝不爱国的帽子

加于批评教育,注意舆论导向)

对于那些失去女儿

的被拐家庭

要颁布最伟大父母奖

因为他们为祖国生出了

也培养出了一个个好女儿

支援乡村建设的勋章里

有你女儿的一半

也有你们的一半

鼓掌

——我是最美乡村教师的分割线——

拐卖她的

强暴她的

吸她血的

除了人贩子

村里的人

还有这个 ZF

而这样无耻的 zf

是我们所允许的

所以我们对于

每一勺地沟油

每一口 pm2.5

每一个被拐的妇女儿童

社会上的每一个罪恶

都!脱!不!了!干!系!

当社会上发生被拐妇女成为最美乡村老师时

当读小学的孩子洗衣做饭照顾病重的父母时

当姐姐妹妹辍学打工来支援弟弟哥哥读书时

当拾荒者用捡垃圾的钱抚养了几十个弃婴长大时

当孕妇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救白血病的弟弟时

请不要请不要成为赞美他们歌颂她们

伟大孝顺牺牲自己奉献别人的一员

因为我们的每一分赞扬

每一次歌颂这样的牺牲

都是在为

这个国家的教育医疗养老保障的缺失

在为这个无耻的 zf 盖上厚厚的遮羞布

把这些本该属于 zf 的责任与义务转嫁到了每一个公民尤其是孩子弱者的肩膀上来

越是宣扬这样的

道德模范”“雷锋”“舍己为人”“无私奉献”

zf 越不会把纳税人的钱

投入社会福祉

投入对弱者的权益保护上

它只要动动嘴颁颁奖宣扬宣扬

就让别人去承担吧

(你不管亲人你不牺牲自己

就是你自私你不孝你不道德

那么 zf 对老百姓不管不顾

为什么就不是自私不道德了

为什么只听见不要给 zf 添麻烦

却听不见不要给人民添麻烦)

纳税人的钱嘛喝喝酒办办奥运会

支援支援非洲盖盖学校送送校车

支援支援吃不饱的朝鲜人民大米玉米

至于自己国家

孩子上不起学啊

被遗弃的孩子啊

贫困地区吃不饱饭啊

失去儿子的重病老人啊

管我卵事

反正有 “最美乡村女老师”

反正有 “感动中国”

反正有 “大孝儿媳”

来知乎

看到最多的是

权利与义务对等

那么请问

中国 zf 有那么大那么多的权利

从眼睛嘴巴管到卵子

那么它的义务又是什么

它有收税的权利

那么收税之后相应的义务是什么

人民有缴税的义务

那么人民缴税之后的权利又是什么?

为什么我总是觉得

中国政府拥有所有的权力与权利

中国人民拥有所有的责任与义务

你和它谈道德它和你谈法律

你说异议是爱国者的最高形式

它说你是寻衅滋事

煽动颠覆国家 zhenquan 罪

你和它谈法律它和你谈道德

你说拐卖强奸暴力拘禁是犯罪

它说全国的正义绑架最美乡村女老师

完美

知乎用户 贾宝玉 发表

当一个受害人认可了犯罪行为,并且将自己持续受到的侵害当成生活常态,并试图去维护这种状态和侵害人,那么她已经成为犯罪行为的一部分。

是的,我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就是缺乏换位思考的机智。我只知道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

郜艳敏已经融入了山村的生活,成了他们的一份子。郜艳敏的家人已经习惯了没有她的生活状态,并且不希望再接纳她回归。 公众的口诛笔伐能给这个可怜的女人带来什么?让她离开这个拐卖她的村子,然后回到那个已经不能接纳她的家,最后变成一个社会边缘人?

她已经认同了自己被拐卖的身份,并得到了村民的认同,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角色。在那个法外的小王国里,她获得了生存的权利。但媒体和那些键盘党们,只顾自己的愉悦和道德优越感,要夺走她忍受暴打和 QJ 换来的一切,让她去一个没有任何依靠的世界里,实在是太残忍了。

或许我们可爱的正能量媒体应该制作一期专题节目,就叫《走进可笑》,对不起,是走进科学——人口交易后的女人们。用暖色镜头去拍摄每一个被拐卖然后融入山村生活,并赢得周围人尊重的妇女们,让她们用眼泪和笑容讲述自己如何被拐卖,刚来时被吊打虐待,意图逃离失败,然后绝望,最后凭着自己的隐忍和努力,随着孩子的诞生,自己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家庭份子,丈夫因为她生下了儿子对她降低了暴力频率,她惊喜的发现,原来自己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这一切,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甚至实现自己被拐卖以前就期望的生活高度。于是她在不断的努力后得到了这一切,成为了最美的山村教师,但媒体的关注和互联网的谩骂,瞬间毁掉了这一切,让她重新变成了一个边缘人,一个没有任何地方会接纳她的可怜人~

节目最后,主持人深情款款的最后陈述:从法制的角度来说,我们应该坚决严厉的打击犯罪行为,对任何违法行为零容忍。但从人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否应该重新审视这些被拐卖的特殊群体,他们已经成为了大山的女人,在那里获得了以前都无法想象的尊重和地位,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无情的夺走这一切,让她重新回归一无所有的状态,重新变得无助和孤独,这一切,只为了一群旁观者满足自己那所谓的 “正义感”~~

对不起,我的语言能力很弱,不能让节目台词有正能量的煽动性,尤其是我内心完全否定这种毁三观的斯德哥尔摩状态~~ 是啊,只要得到受害者的认可,我们就应该放弃追究犯罪行为,因为避免受害者的第二次伤害嘛?法律也是要讲人性的,生搬硬套的法律是得不到人民广泛支持的。只要可以在杀人前逼迫死者写下 “我同意被 XX 杀死” 的证明书,或者在强奸前后让受害者签署 “高潮就不算强奸” 的契约,那么法律就可以对其免罪,毕竟有双方契约存在嘛~

知乎用户 张含 发表

嗯,真是好榜样。

贫困山区建设缺工人,拐!

贫困山区医疗缺医护,拐!

贫困山区教育缺教师,拐!

反正我们穷,我们穷我们就 TM 的有理。

这是建设国家贫困地区,这可 TM 的是好事。

想跑?你们都已经是大山的人了,我们用山里人的淳朴善良还不能感化你?你真 TM 的不是好东西,你 TM 还知不知道什么叫知恩图报了?

悲哀莫过于看着这一群全国活的最惨的人,硬生生迫害出一批活的比他们还惨的人,而我们的法制竟然就选择性的无视了这样一群人。

虽不愿以偏概全,可俗话常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恶之处,对这样一群无奈又无赖的人,竟找不到制裁他们喝止他们的方法,是国家的悲哀,是法制建设的悲哀。

更悲哀的是我们看在眼里,除了做键盘侠,束手无策。

心塞。悲哀。

知乎用户 雨濛 发表

这是一片神奇的国土,神奇到,就算妖怪横行我都不会感到心慌和奇怪。

我只是感到愤怒。

很多知友的答案都很好,在这里我从一个角度说。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拥有的一个常识是,如果一个罪犯被通缉,就算他侥幸逃到一个地方,隐性瞒名的生活下来,基本上他一辈子都要消消停停的苟活下去了,几十年下来都不能睡一个安稳觉,做梦都会被通缉。

一辈子都是一个无名无姓的隐形人。

他最怕的事情,恐怕就是别人知道他的名字和过去吧。

而这个事件当中,这样大摇大摆的姿态,严重违背了我对于罪犯的常识认知。

这是智力问题吗?

当然不是,这是在一个价值观普遍扭曲,喜欢用道德瞎 JB 绑架人的国家里赤裸裸的恶意横行!

@蔡江舟 raist

所说的 “电梯吃人” 所触动,谢谢你的答案。

同意

@小灯

答案中的每一点。

以上。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Slideshare 的「art&photo」专辑

http://www.slideshare.net/featured/category/art-photos

里,居然有很多地震灾后纪实照片。大概是因为地震比其他灾害更具破坏力吧。

再翻山覆海又如何?2008 年汶川地震,一个女孩被挖出的一霎,一直在帮忙挖的男友马上脱下白衬衫裹上她,飞奔送她去救护车。夜色中白衬衫那么耀眼。一年后他们结婚了,婚房不到五十平,她笑得羞涩「只要在一起就很幸福,做什么都很幸福,哪怕是一起去倒垃圾都很幸福」。夜色中二人牵手走过依然凋敝的街道的背影,定格了我心中最清澈的爱情。

至于被拐女孩成最美乡村教师的新闻呢,选择性忽略罪行当然该批评。可如果只谈这位老师——人是多么坚强的芦苇啊。不管是地震那样的天灾,还是拐卖这样的人祸,总有人可以保有美好的自我,再给世界光与热。真好啊,人类「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知乎用户 田晨彤 发表

在基本权利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谈什么善良都是耍流氓。

这种事情曝光居然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解救受害者,惩治施害者。

这种舆论导向就好像是,我被杀了,没有人惩治杀人犯,反而教导我要宽容。

而不是就算我原谅了他他也要被处罚。

她可以选择她的道德标准,但并不能因为她原谅了施暴者而导致这样的行为无人干涉。

知乎用户 斋婼 发表

我默默地在这个答案下点了个赞

有哪些作品表面三观极正,骨子里三观极歪? - 西瓜回路遮断器的回答

知乎用户 家电测评师​ 发表

![](data:image/svg+xml;utf8,)

另外,上一个从无法适应乡村生活到扎根乡村的人民教师,好像叫做叶文洁

知乎用户 you conquer 发表

请大家注意一个数字,知乎上关于最美女教师帖子的点赞数是 K 级别的,最多的也就是 14K,而微信上随意一个养生贴都会有超过十万加的点赞。这表明了社会的撕裂。我们这个国家,从文革后的五千年道统毁于一朝走到现在,从一个农业国走向一个信息时代的大国,我们的起点实在太大,体量实在太重。**所以现在不是去感叹世风日下,黑色幽默盛行的时候。而是去锲而不舍的去做启蒙的时候。要宣传什么是对的,比如怎样思考才算得上逻辑自洽,怎么做才能体现人生而具有的尊严,怎样才能做一个有科学常数与法制精神的公民。**如果你是哪百分之一的幸运儿,你更有机会去把这件事做好,只有人人都成为了公民,那些最先成为公民的人才会活得轻松,才会活出更丰富的精彩。好人的沉默助长了坏人的嚣张,众人的遗忘助长了传统的惯性。我之前曾借金庸小说中的谢逊的例子来说以贫穷买作为为买媳妇的辩护的荒谬,是想用更多人熟悉的例子,来让更多的人来认清错了就是错了,用过去的苦痛无法遮盖错误。现在看到知乎上一个更好的例子,由 “康定四季” 回答,这些回答,传达着进步的号角,象征着未来的希望,是具体的以行走来对抗虚无的范例,你的转发朋友圈,发送到其他的群中也是。我们的消息很简单,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我们希望看到郜艳敏的丈夫和公婆能在舆论的压力下向她道歉,希望全村那些曾经看守过,殴打过她的每一个村民能向她道歉,,不要讲什么法不责众,什么陈年往事,道歉永远不晚。唯有这样,才能确定一个明确无误的信号,告诉大家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还希望拍出《嫁给大山的女人》这部电影的导演和制片人能向公众道歉甚至辞职,承认他们拍这部电影时没有用心思索,拍出的电影传达了有害的错误的价值观,唯有此,我们才能告诉大家做了错事就该有人对此负责。

知乎用户 许铁 - 巡洋舰科技​ 发表

拐卖妇女儿童在中国真是非常普遍的存在,远的不说,在我小时候生活的村子里,我就见过很多。

从这种历史的沿革来看,贵国底层社会的文化并未随着时间的推进而有丝毫进步,甚至退化到了仅仅依靠本能传播基因的程度。

然而这并非只是政府施政的责任,而是穷困所导致的原罪。

那么,穷困又是因何而来?

发生这种荒诞剧的河北省,正是我出生成长的地方,如今我也和我家乡的大部分青年一样,混迹北京。

知乎上有一个问题是

生活在环京津贫困带是怎样一种体验? - 北京

嗯,各位可以去看看。回答中,大部分人在吐槽,大部分是张家口人(我也是)。

当然,也有少部分真爱在竭尽所能的替家乡辩护——我们是穷,但是我的家乡还是很好的。

但很可惜,我对所谓祖国,家乡并没有真爱。

所以我一点也不觉得祖国好,家乡好,相反,祖国在某种程度上很坏,坏透了,头顶长疮,脚底流脓。

而且,作为一个因为长时间抑郁经历而拼命反思过自我的人,我在深刻自我反省之后依然认为,如今的坏,并不是因为人的原因,而是某种不可抗的制度(非指政府,相反,政府正是这一制度的产物)原因。这种制度无法消除,无法改变,并且会无限浸染每一个身处制度之内的人,将一个清清白白的好人,改造为制度的一部分。

所以,在中国,要么你拼命挣钱,肉身翻墙,要么自我流放,从精神和灵魂上远离制度,变成异端。

从《南风窗》的那一篇报道来看,这种制度即是看不见摸不着,又是显而易见的。

是什么样的制度呢?

就是中国人民的生 · 活

严格的说,中国人民根本不是在生活,只是在生存,所以生存中的一些基本生理需求,就变成了他们的头等大事,比如吃,比如性,比如繁衍后代。

然而,当一个人的生命中仅剩这些生理需求的时候,人也就不能称为人了,而是动物,仅仅是能使用工具的动物而已。

我一直认为汉语是伟大而精妙的语言,比如生活一词,其中包含两层含义,即生 + 活,生是基础需求,而活则代表了更高层次的追求。

很可惜,在贵国,大部分人都认为生活,就是生下来,活着,别死了。

显然,包括《南风窗》这样略有层次的刊物,也是认同这种观点的,所以他们饱含深情的报道了这样一个被拐卖妇女为了活下去而向加害者妥协的故事;所以他们在报道中,对拐卖妇女一事轻描淡写;所以他们将这位受害者树立为 “最美乡村教师” 这样一个国家级荣誉的候选。这一切的核心目的就是生下来,活着,别死了。

在对这种对于生活的态度的认同之下,南风窗出卖了一个媒体的灵魂,真正将自己作为了一个国家的宣传工具,对自己的格调进行了侮辱,放弃了自己的灵魂,而成为了制度的传声筒。

从报道的题目来看,就是如此,我相信这篇报道的题目是他们仔细斟酌过的,然而,最终选定了 “尴尬” 这样的形容词,只能说明,他们认为拐卖并不是问题,而且受害者郜燕敏最大的问题只是难堪,而非收到了伤害。潜在的意思是,作为一家媒体,他们认同了这种拐卖妇女是山村男性解决性需求和传宗接代需求的合理方式,以及郜燕敏作为一个比较难堪的女性,最美乡村教师这项荣誉已经是对她的一种合理甚至是超出预期的补偿。

这个 “尴尬”,是《南风窗》替郜燕敏尴尬,是《南风窗》替下岸村尴尬,是他们替贵国教育系统尴尬,是他们替贵国法律系统尴尬。

然而,必须说明的是——这他妈的真的不是尴尬不尴尬的问题,这是一个犯罪事实,这是一次对他人生活的伤害,这是一次对人性,伦理,对社会道德的全面犯罪,却仅仅想用一个 “最美” 的称号来轻描淡写的抹平伤害,忽略犯罪。

更加令人不解的是,主导这次为犯罪洗地,为邪恶刷白的,是中国的宣传部门,是一个政府机构,是一个全国性的大型评选活动。

还有什么更多的想要说的吗?

知乎用户 月子曰​ 发表

一般为了掩饰自己的软弱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描绘自己有一个无比强大的敌人;另一种是说敌人其实也有好的一面,我真的没法下狠手。人如此,国家亦如此

知乎用户 MasterGrade​ 发表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之所以难是因为我也和大部分人一样都生在中国,长在中国。

这里面折射一个问题,也是我们现在谈的最多的,法治社会和法制建设。

就本人业内的一些见闻,警察叔叔大部分是很有正义感的,都想解决人民于危难的,年纪越轻,越是有这种激情。

但是打拐,尤其是在解救这一项,警察叔叔也难。

很多人会问,难在哪里,我们执法力度怎么怎么,我们警察玩忽职守怎么怎么,其实这里面反应的问题更大。

中国人(特指上面那一层),有一个观点是少数服从多数,牺牲小我成全大我,服务全局之类。这个观点从小学一直到成人,贯彻着整个人生。

在中国法律界,尤其是这样,深了说,大部分立法的着眼点都是服务大局,很多法条的设置都有这种影响,最简单的,各地中高院门口写的三个至上,看看那排列顺序,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百度一下三个至上,看看那个排列顺序,以自己的观点看看,这样的顺序是不是和我上面说的一样。

上面闲扯了一通,我想说明的是什么呢?大了说,中国的法治之路还任重道远,小了说,但凡是公检法的岗位,都应该考虑优先考虑学法的。

法律的尊严或者公信力是一个很复杂但又很简单的东西,说复杂是因为法律的尊严衍射并且反馈各个层面,说简单就是老百姓相信法律首先立法者,司法者和执法者要先相信法律。

这就是为什么警察叔叔的无奈了。

我大学同学 30% 是走执法者道路(就是当小警察),讲个简单的例子,还记得南方某城市捣毁制毒村的新闻吗?我去,那得多少多少警力,为什么,因为整个村子都在抗法,但是贩毒制毒在我国是极刑层面的,危害极大,所以,势在必行,但是这事你知道要筹划多久吗?

我同学和我说过一次在接到举报,发现被拐卖孩子的,县一级警署,去四个人,根本见不到被举报人,直接被村民就挡回来,这种事情解决一般警察的面子不够的,很简单,很多地方一辈子都用不到你警察叔叔,才不懂你有什么权利。

那又有人问了,警察叔叔为什么不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呢(警械,行政手段等),这就是我要说的最重要的一点,警察叔叔或者说警察叔叔的领导或者领导的领导不懂法啊(别笑,这是真事)。

这是法律人的一个无奈,很多话不能多说,不然这被封了。

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甚至伤害执法者,这是刑事罪,很多人不理解,我举个例子,答主在魔都,前段时间习大大来魔都,来之前一周,马路上设卡查无证摩托车(我们这里平时不怎么管),答主一朋友金融圈,看到查证,怕被警察扣了,直接加速就想冲过去,不小心拉到警察叔叔,现在应该快从监狱出来了。你想想这事和拿着锄头砸警察比哪个重吧。

偏远地区的警察叔叔很多时候人手不足,因为没人愿意去,所以很多那里的警察叔叔的法律意识不比农民高多少,估计也就是知道打砸警车是犯罪吧。他们怎么有能力执法。

所以我们看到的就是,收买被拐人的,警察叔叔是劝啊劝,解释啊解释,各种怀柔政策,你见过警察叔叔反扒给小偷上那么久的政治课?

总结一下,执法者不懂法也不信法,法律怎么执行,所以不是中国法制怎么怎么不靠谱,而是民智不高,没法谈法律。

这个和社会舆论都有观点,很多重大案件,民众都会左右法律判断,骂法院的,骂警察的,让人无奈的是,他们还会听。

答主所追求的是,执法者,司法者不带有感情色彩,执法者司法者不考虑什么人道主义,坚守法律尊严,那些什么人道主义以人为本,应该是立法者的事。

这年头就是身份错位的太多,执法者干着司法者的事,司法者要操立法者的心,立法者要担心执法者有没有能力。这么个思路,还不如独裁。

民智不开,谈民主伤心啊

知乎用户 沈志兴 发表

小龙女如何从被拐卖到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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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的小龙女

小龙女绝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十大感动人物。

一个被拐卖的人也能成为感动人物,这可说是奇葩中的奇葩了。

小龙女还记得,当初把自己卖到绝情谷的两个人,是一对襄阳郊区的姐妹。

那时候她因为和尹志平误啪,心情糟糕到极点。人贩子就是钻了她六神无主的空子。

被世俗唾弃,此生再无法与过儿相守,纵天下之大,如何容一伤心欲绝之人?被卖到绝情谷,或许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人,在绝路跟前,随便走个方向,就是活路。

慢慢的,她接受了现实。就在这漫天的无助之中,她被迫和公孙止结了婚。

后来,让她对生活燃起那么一丢丢希望的,是谷里的孩子们。绝情谷太闭塞了。像小龙女这样被拐卖来的媳妇儿,有三十几个。她们中间能逃走的基本都逃掉了,小龙女不同,一来公孙止武功远在她之上,二来,这世上本已无可逃之处。久而久之,绝情谷里剩下了小龙女和一群没人管的孩子。

以前,谷内也是有小学的,可是这些年,大宋和蒙古连年开战,渐渐,再没有老师派到这里了。

这些孩子如果不读书,他们将来或者留在大山里继续买媳妇儿,或者走出大山在繁杂社会的底层挣扎…… 她想起过儿小时候流浪着的情形,心下升起了一个念头。我来教这些孩子们吧,不论将来他们要去向何处。

就这样,小龙女决定在这里教孩子们读书,人们也都亲切的称小龙女为 “龙老师”。

2

年轻的记者郭襄

郭襄发现小龙女被拐到绝情谷的时候,是一名襄阳日报的记者。那时候她还没见过杨过,还是一个懵懂的正义感爆棚的小小少年。

郭襄选择了记者这个职业,是因为她觉着,记者不仅代表着正义和公平,还有一种发现社会脓疮的责任,浑浊的社会里需要她这一股清气。

后来她才知道,这股清气在别人看来就是一个 “屁”。

当她了解了小龙女的遭遇后,立即写了篇笔锋凌厉的报道,直指大宋司法体系的效率低下。

这篇一挥而就的文章叫做:光天化日贩卖人口,大宋司法公正何在?

她第一时间找到《襄阳日报》的主编,姐姐郭芙,希望立即刊登。郭芙瞄了一眼文章,便往旁边一丢,只说了句 “幼稚”。郭襄气急了,自己的观点这么犀利,怎么会幼稚?

可是郭芙说:“这种事外面多了,出十期专刊也写不完。还有那个小龙女,多大人了还能给人贩子卖掉,这种没脑子的人,管她做什么?你呀,说了多少遍都记不住,写新闻报道别老盯着社会阴暗面,好好写咱爹妈舍身抗金的事迹才是正道!”

“这可是犯罪啊,我们记者不是要有良心么?” 郭襄就快拍桌子了。

“大战在即,你专门盯着这些破事,不顾咱报社的本职工作,我要由着你,咱过不了几天就得封门,你那些好哥们儿的饭碗就都被你砸了!” 用规定来压郭襄这是郭芙屡试不爽的大招。

郭襄一时语噻,她知道,在大宋,笔杆子并不在写文章的人手中,如果地方报社 “不务正业”,是会惹得同事们丢掉饭碗的,她担不起。

郭襄暗骂:姐姐一向木鱼脑袋,恢复社会公平正义不是正能量?可是郭襄剩下的除了愤怒,并没有别的办法。

“这样吧,你去宣传部问下你姐夫,他说可以登,我们就发你的稿子,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郭芙双手一摊,下了逐客令。

“那我找姐夫论理。” 郭襄想,在宣传部门做领导的耶律齐或许能帮他。

3

新闻出版的功能

看完郭襄的文章和吐槽后,大宋的政宣官员耶律齐慢条斯理的说:“新闻是讲良心不假,但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分清什么是主要矛盾,什么是次要矛盾。”

“又给我上课。” 郭襄记得做见习记者时,是耶律齐给她们做的培训。他记得耶律齐反复说的也是这些 “我们要分清新闻的性质,大宋的国情如何如何……”

当时她一条也没听进去,她听着这些条条框框就头疼。郭襄的脑袋里只有一个信条:新闻要真!要为社会除恶!

于是她跟耶律齐辩论起来。“性质是什么?性质是人命关天,性质是衙门老爷不作为,性质是你们根本不关心老百姓的疾苦。”

“你冷静一下,听我说,作为大宋的新闻工作者,首先要以大局为重,眼下,我们正和蒙古人打仗,主要任务是稳定民心,是搞经济建设,增强国力。如果你这篇报道刊登出来,蒙古人拿这件事来攻击大宋政府不爱民,再借口出兵攻打我们,那问题就严重了。”

郭襄有点无奈,大人们每次都拿国家民族大义来压她,这种调调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虽然耶律齐答应和郭襄一起去绝情谷救人,但是郭襄认为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她要的不是光救小龙女这件事,她是要改变这种拐卖妇女的现象。郭襄不想再跟耶律齐说下去了。耶律齐建议她去找襄阳的公安厅长鲁有脚,说打拐这件事是他们的责任。”

4

捕头的使命

兜兜转转,郭襄到了鲁有脚那里,觉着这个新闻变了味儿。本来,应该是这件事上报之后,有关部门发现了问题,然后作为执法者的鲁有脚们出警,追捕拐卖人口的人贩和买主。可是到头来,这件事变成了新闻部门根本不理她,她要自己去找捕快。那她算什么?反映情况?还是报案?

不过,如果鲁有脚能把这件事当做刑事案件来处理,去把公孙止抓起来量刑问罪,那也算把问题解决了。她想着,一定要告诉鲁有脚,这篇文章里会加上衙门办事效率高的报道。

可是郭襄万万没想到的是,鲁有脚还没听她说完就不耐烦了,一边挠着头一边说:“我们正在召开第六届荆州战区作战研讨会,还有马上开始的国际军事演习,全国那么多大区的太尉都在,我的人力保护他们都不够,你说的这种小事情,我哪有时间管。”

郭襄气气的说:“这是小事情么?如果不保护个人人身安全,那谁还支持这个国家。”

“那你是让我去抓公孙止?抓了他绝情谷能答应么?这不是逼他们闹事儿么,如果这个地方出了反贼,我们大宋还要出兵围剿。那边还跟蒙古人打着仗呢,小祖宗,你这不是给我添乱么?我没空理你,襄阳要是守不住,你救了小龙女有啥用?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眼下整天和蒙古人打仗,一天阵亡和失踪好几百人,你让我每个都去找?”

“鲁叔叔你本末倒置!国是千万家,有国才有家。那饭是千万米,有饭才有米?墙是千万砖,有墙才有砖?”

鲁有脚大手一摆:“去去去,别净整些歪理邪说,给你鲁叔叔添乱。”

郭襄就这么被鲁有脚给推了出来。

5

完颜萍的计策

郭襄疑惑着,愤怒着,就像一个四处乱撞的公牛,在这种状态下她见到了完颜萍,襄阳新闻界的第一笔杆子。

做了二十年记者的完颜萍,曾经多次获得全国新闻奖,写过获奖报道《人民的名义》《反贪纪实》等等。被称为大宋记者界的脊梁。

完颜萍听了郭襄吐槽完这一圈遭遇,不紧不慢的说:“新闻被称作第四权力,在大宋,也是国之利器,作为一个记者,你的个人观点并不重要。”

“可是记者,不是要讲出公平和正义么?” 郭襄问。

“公平和正义不是你我定义的,在记者入行开始,就已经不是自己了。你要知道,新闻的倾向性,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这是一个合格记者的职业素养。”

“那是我错了么?”

“你没有错,只是没有摆正位置,你要想明白,这是一个工作,不是为自己在工作,而是为大宋工作。”

“那我就没办法了是么?” 郭襄第一次气馁了,她有些凌乱,她就想救人,就想单纯的解决问题而已。

“你还是没理解我刚才说的话,做新闻不是为了让世人认同你的想法,而是为了切实地帮百姓解决问题。解决小龙女被拐这件事的办法是有的,我们可以把事情搞大,造成影响力。有了影响,就能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让人们去思考,让社会去争论,这起码在法律普及和人文关怀上还是有作用的。”

郭襄坐在那里,她有点没听懂。

“你可以把这篇文章的立意改一下,我们不是在办襄阳十大感动人物评选么?小龙女在山区义务做教师,你可以把她这一点着重写进来,顺带着写上当年被拐卖的事。这样,你的稿子就可以发了。” 完颜萍说。

“感动人物?这也太讽刺了,用一个被拐卖的女人的悲惨遭遇来感动人?那人们还不骂我们是无良记者。” 郭襄瞪大眼睛说。

“虽然这件事很荒谬,可是,她的遭遇会报道出来,这件事会让更多的人知道,只有影响大到一定程度,有关部门才会重视。这也算是曲线救国吧。”

郭襄不说话了。半晌,她抬起头来。“报道吧,就算别人骂我,那也没什么,我是在做一个有良心的事情。”

完颜萍笑了:“做记者啊,不容易的,要忍辱负重,夹缝中寻找着正义的那一点光亮。对于我们来说,你是谁根本不重要,做了什么才重要。”

郭襄看着完颜萍爬满皱纹的脸上淡定的笑容,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6

尾声

后来,郭襄的稿子顺利登出了,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各级衙门对这个问题开始重视起来,还特别去了绝情谷核实情况。尽管鲁有脚并没把公孙止抓起来,但是公孙止们在人们的谴责面前变的小心翼翼了。

至于郭襄,她被很多人骂。跟她的预料一样,她被贴上 “混淆是非、没有公德” 的标签。甚至有人把她称作“妓者,被有关部门阉割掉了良心的人……”

郭襄都无所谓了,她做了她能做的一切。做到了她的良心,正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伸张,人们也开始觉醒。

不过,在大宋做记者,郭襄再也不想了。她骑上了毛驴,云游四方,听说是打拐去了。后来,那些被救出来的妇女跟着郭襄成立了峨嵋派,并把拯救女性当作一项事业继续了下去。

本文来自公众号——小李他妈 de 飞刀

知乎用户 子义 发表

我祈求:再也不要有什么 “感动某某” 这类恶心加无耻的活动了。在 “感动” 的名义下,牺牲了多少真相和公理。用 “感动” 的名义谋杀了理性。让飞洒的眼泪淹没了情感背后的冷静思考。这些只不过是变相了的 “愚昧化” 教育,让 “不善思考” 的人们更加容易屈于 “感动制造者” 们不可告人的宣传目的。

知乎用户 寻找风景的人​ 发表

想起了某句老话。

「在这个国度,很多人没有理想,并且以摧毁别人的理想为乐趣。」

倒是诡异地贴切呢。或者说,

根本就不存在「理想」吧。只有现实,吸血和吃人的现实。

以前如此,现在如此,未来更如此。

知乎用户 简易式人偶型路灯 发表

你国乙烷

这件事情最终会怎么结束呢?提供一个概率为 50% 的剧情: 中宣部强力封杀这件事,各种五毛开始洗地,谩骂大家为造谣公知。过了几个月几年之后,网民纷纷表示,其实当时根本没啥问题,都是公知造谣!好支持威武有希望了!

另外 50% 的剧情是,政府当作啥也没看见。过了几个月几年后,网民纷纷表示,国家虽然有缺点,但爱国必须是底线!

这到底会不会发生呢?要对你国有信心,肯定会发生的。

你国乙烷

知乎用户 Noah Yuan 发表

只上图,你觉得凶手只是那个村里么?只是人贩子么?把上一代的观念永远斩断在我们这一代,放过我们的下一代吧………

知乎用户 solar yy 发表

还记得小时候偷翻老爹的 vcd,翻出来一部叫《箱中女》的日本影片,一直是童年的阴影。年少无知的我看到那部片可谓人生观彻底颠覆,其中不仅有荷尔蒙的作用,当然更多的是肾上腺素的作用。

而郜艳敏话题火起来前几天,我恰巧刚重温了一遍《箱中女》两部,依然是感慨万千。

当然我并不是说这部年代久远的日本影片和郜艳敏时间如出一辙,也不是来讨论郜艳敏是不是同样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只是说同样是讲述女性悲惨遭遇,两个事件我觉得有拿来一起比较的必要。

首先,郜艳敏是被人贩子拐卖的,《箱中女》女主角小 A(忘记叫什么)被变态夫妻绑架;郜被村民监禁 + 强暴,小 A 被变态夫妻关在下水道箱子里强暴 + 调教;郜被村民村官甚至亲生父母道德绑架,小 A 被警察再次轮 X;郜不管出于什么(狗屁)原因留在了大山中,小 A 在被放走之后选择自己回来继续被调教;小 A 是典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 性瘾症,郜的原因众说纷纭……

两个事件的异同大体说完,再来说说《箱中女》。这部可以称为变态的电影,表达了一种理性在特殊环境中的变化,这在人性中的确很极端,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从影片中依然能看出的是人对欲望的顺从、渴望抑或是依赖,所表达的价值观亦正亦邪大可不表。

而郜事件,甚至是《大山》这部影片,竟然把我前些天重塑的《箱中女》人生观击碎。“用恶表达善” 终究敌不过 “用善表达恶”,不得不说我 party 洗脑技能爆表。

虽然《箱女》这类的影片即使再变态、再黑暗、再价值观扭曲、再一无是处(其实并不是一无是处),它只不过仅仅是在日本深夜档播放甚至是内部影片,传播范围毕竟有限。

想象一下,如果《箱女》放到 NHK 八点档或者日本少儿频道播放,后果会是什么样?脑补一下?

而这种事情的确正发生在我们脚下这片土地上。

知乎用户 湿身人面酱 发表

**【期待后续】**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

知乎用户 揽月听风 发表

没看到 “黑色” 或任何色调的幽默,只看到罪恶!这整个事件中把人当牲口买卖固然是极大的罪恶,但不是最大的恶。最大的恶,是把这样一位命运多舛的女性,抬出来给 “立贞节牌坊”! 大别山区作为所谓的“革命老区”,为“要让我们穷人翻身过好日子” 的党和军队贡献了多少条性命、多少家庭的一切?就是为了这样的 “明天” 吗?那个 “明天” 已经到来了整整三代人! 三代人哪!今天的现状,责任在谁?竟然要拿这样一位被拐卖女子用她一辈子的不幸为这个 “今天” 增添颜色?

知乎用户 金伟榕 发表

骂人的话大家都说得够多了,然而我觉得有些更紧迫的问题需要我们关注:

既然当地人、当地政府的三观都如此不正,都如此不把拐卖妇女当一回事,那么一个显而易见的担忧是:

当地现在是不是还有买媳妇的现象?各个村子里是不是还有被拐卖的妇女没有得到解救?

从新闻里看到的那么扭曲的三观来看,这是极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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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那个买妇女的家庭,那些个不让人走的村民帮凶,难道就不要处罚了吗?

这应该算是公诉罪啊,难道又是一句法不责众就又遮掩过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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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人贩子一律死刑的时候大家喊得那么凶。但是真的一起案例放在眼前的时候,难道就只能说明我们的无力吗?

这个事件的发生,说明我们的社会过去、现在都有多么的荒诞黑暗;

更要命的是,如果影响那么广泛之后,处理还是不了了之,那我只能说连同未来都没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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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觉得很多话很难受但就是说不出来

知乎用户 陶法师 发表

这种表彰无异于旧社会的贞洁牌坊。抹杀了女性的人格,剥夺了她的人权,完全将其物化为奴隶一般的生育机器,然后表彰她带着镣铐跳舞的付出。倘若村民仅仅因为愚昧就可以免受买卖人口惩罚,那么法制何用?“上面专门派了另一个老师来帮她,其实主要是为了控制舆论”。耸人听闻。100 年前,类似的事情发生在美国西部,一名白人少女被印第安人俘虏,长大后和部落里的印第安男子结婚并育有子女。后来州政府得知,和部落首领谈判,解救了她,她回到文明社会并和白人结婚生子,尽管下巴上留下了印第安部落的刺青。女性愿意付出是一回事,表彰人质的牺牲而不去解救人质让她过上正常生活,这给社会造成什么影响?没有比这种表彰更可怕的了,不但不保护受害者隐私,不帮助其回家,还要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她被凌辱的历史,使其除了 “奉献” 再无别的选择!媒体如此鼓励女性牺牲小我奉献落后地区,和打击抹黑剩女用意相同,这种维稳着实可怕(无视和打压女性自我意志并给她洗脑),这样的和谐只会是历史的倒退,不可能让一个民族走上进步的道路。

知乎用户 冬惊​ 发表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 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2) 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3)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 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 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6) 造成被拐卖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7) 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4、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依法由犯罪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犯罪地包括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以及拐卖活动的途经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9、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10、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确保有案必立、有案必查
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收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违背被收买妇女的意愿,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2)阻碍对被收买妇女、儿童进行解救的
(3)非法剥夺、限制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或者对被收买妇女、儿童有强奸、伤害、侮辱、虐待等行为的
(4)所收买的妇女、儿童被解救后又再次收买,或者收买多名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5)组织、诱骗、强迫被收买的妇女、儿童从事乞讨、苦役,或者盗窃、传销、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造成被收买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7)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从这个报道看,郜艳敏至今还被限制着人身自由,至今还没有被解救!有没有人去救她?!

公安机关呢?检察院呢?守不守法啊?说好了有案必立,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呢?这都上报了上电视了拍电影了,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以及拐卖活动的途经地的公检法机关没一个知道,没一个行动的?应该算渎职还是算什么?

另外,买郜艳敏的那家人,还有他们村的村民,也做了 “违背被收买妇女的意愿,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的事,也都是有罪的。还假惺惺地 “感激、尊敬” 郜老师,那记者来报道,你们还派人监视郜老师?别歌颂别人的奉献了,你们都不配别人给你奉献。

知乎用户 骆樱 发表

贩子,而不是她的家人”。现在要做的是,不要再用判断性言语、制造话题、紧贴围观等冷暴力骚扰她和家人,不要再让她个人的不幸遭遇承载法治社会的全部期待。

对一个个体弱者而言,首先要考虑她的所处环境,郜艳敏处于礼法社群,因为她的教师工作和广受关注,社群得到实惠并回报她的生活境遇;媒体和公众以为关注她的现实遭遇,可以为她获得迟到的正义和公众,殊不知乡土农村不靠法律治理而靠礼法维系,殊不知媒体和舆论对权力对周围人群的约束力,对乡土农村效力实在有限。那么少了媒体持续关注的庇护,郜艳敏还能继续拥有本就不多的拥有?在郜艳敏事情上,媒体如此;在余秀华事情上,媒体也是如此。

说这么多,笔者绝非反对惩治人贩子。而是认为在启动追究人贩子程序的同时,还要多关注郜艳敏的现实境遇和个人情感,媒体和公众不要一厢情愿地以拯救者围观者姿态,不要不停以语言和廉价的同情心这样的冷暴力将郜艳敏置于难堪境地。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语境下,城里人对农村弱者的话语,可能处处都是伤害。

为政者经常说,要用发展的方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法治中国、落后农村的宏大问题,不该全由一个弱女子的不幸遭遇来承载。公共的焦虑,过多的关注,只会让郜艳敏反复承受人贩子的罪恶造成的惩罚。

转载自环球日报

知乎用户 名字很重要么​ 发表

考虑一下核平这个村子吧

知乎用户 品雪 发表

有一点,在现在中国许多农村还存在贩卖人口的恶习,我没做过调查,但是如果有结果的话应该会让所有的知乎 ER 大吃一惊。

尽管禁止贩卖人口是政治正确和道德正确,但在农村,这还是一个频繁存在的现象。这就和男女平等一样,在落后地区依旧无法得到实现,连 “表面” 的实现都不能。

尽管这部电影在微博,知乎被骂的狗血喷头,这个事迹作为较发达地区的我们能首先看到其道德的沦丧,看出记者的恶心。但是还有很多来自广大山村,农村的老伯老太,壮年少年守在电视机(或许电视机也没有,只是听说)前看着这个事迹觉得很感动,意识不到哪里不对,说不定回头对着买来的媳妇说,看看别人家的媳妇,学学她!

我问你们,你们能说出为什么贩卖人口,限制人生自由,毁灭一个女人的一生是错的嘛?这里会打字的所有人都能李菊福的告诉我原因,但是!你们能很好的和这些老伯老太,农村人里的人清晰的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丧尽天良嘛?

许多农村贩卖人口都是官官相护,我记得有报道,被贩卖的女人报了警,当地警察过来跟她说,好好待着别想出去了,并且和买家有说有笑。人贩子对于很多农村人来说是必要的,穷的地方男女比例失调太正常了,桐野夏生的《异常》里就说三个男人娶一个媳妇,那个媳妇还丑的要命,实在讨不到老婆的只能艹母羊解决生理问题。到底是真是假,我觉得很有可能是真的。

说到底,女性物化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了,越穷的地方越难开化。

**这次改编电影完全是恶心人的,是错误的!说实在的所谓感动中国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三观不正的像狗屁。**但是央视不仅仅是给城里人看的,更多的也是给农村人,刚刚能看到电视的那群人看的。对于那些人来说,央视播这个东西的行为就很容易理解了,政府根本没有打算在短期内解决农村地区的人贩观念问题。

想到这里,我不仅毛骨悚然。。。

知乎用户 桐野夏 发表

这是披着善良外皮的人吃人。

人贩子,村里的所有人,村里、县里乃至中央所有知道这一件事情的官员,电影的制片人们,感动中国的评选委员们,别忘了还有记者:燕赵都市网记者 祁胜勇 通讯员 刘向阳,以及这两人背后的报刊媒体。

你们就是一群恶狼,血淋淋的啃掉一个人的一生,是腐烂恶心的蛆,趴在一个怯懦无力的女性身上,把自己养的肥肥胖胖,一脚下去可以踩出四溅的恶心的汁。我不吝用最恶毒的语言去诅咒你们。

或许上面的这些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无奈:人贩子说我只是买卖链条中的一环,不能全都怪我;村里人说我要想办法延续香火不然怎么办呢,不能全都怪我;村官说村里人都这么干我也没法子啊,不能全都怪我;电影的制片人说都是国家逼我做这个电影的,不能全都怪我;感动中国的评委说这都是中宣部的行政命令,不能全都怪我;记者祁胜勇说都是领导让我写的,不能全都怪我。

最后,郜艳敏只好说:怪我咯?

以前在中学读书的时候,我是把鲁迅先生的作品当作一般的小说来读的,我读到过围观看客的麻木,读到过祥林嫂的愚蠢,读到过狂人日记里的吃人。我曾一直以为,这些文字只是记录了一个特殊的时期。然而当我逐渐长大,我才发现,这些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小说,并不是编造拼凑的文字,而是一道真实深刻的预言,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身边上演。

麻木的看客对他人的惨剧无动于衷,愚蠢的当事人被善良绑架,而一层一层的利益相关人群咀嚼着一个女性的生命,大呼过瘾。

我并不是学习法律的,但是我想,小偷偷了东西以后帮着销赃的人也是有罪的,从偷猎者手里购买象牙的买家也是在做违法交易。既然如此,买卖人口的买家就可以光明正大逍遥法外了吗?仅仅是因为村里人都在买?如果一个人杀人,我们叫他杀人犯,十个人杀人,我们称为团伙作案,一百个人杀人,难道就可以变得正当有理?那么既然如此,爆恐分子可是成千上万的人在杀人呢?既然已经爆出当地贩卖人口的猖獗,那么法律在哪里?执法者在哪里?仅仅因为郜艳敏是对法律的无知,就可以让这些人逍遥法外吗?竟然还说要退还他们买人的钱,难道自己的女儿就像是古时候青楼里的娼妓,人身的自由需要用金钱来赎买?

麻木,愚蠢,不作为。

知乎用户 AzimuthLI 发表

乡愿

知乎用户 目灼灼似贼 发表

看了文章好心疼。

知乎用户 喵呜呜呜 发表

为什么没人追究拐卖妇女家庭的责任,还把这赤裸裸的犯罪粉饰得这么 “美丽”?儿童是人妇女就不是人吗?

知乎用户 慵懒猫娘 发表

这都几个月过去了?

知乎用户 比利海灵顿 发表

丧心病狂反人类

知乎用户 华教授 发表

1.what?

这个问题,我必须反对一下本答案下的大部分答案。你们啊,naive!

大部分答案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两点:第一,what the fuck,I‘m angry;第二,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然并卵。当地的村民表示:你不高兴我也没有办法,但是该买媳妇还是得买。

我知道知乎上大多数人都是持自然法或实证法的观点,前者崇尚正义、公平、良知等等道德性的法律原则,而后者则认为国家的法律一定要得到执行。

美国的霍姆斯法官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而美国的法社会学者庞德(不是大战关公的那个!)提醒我们,不要只盯着 “纸面上的法律”,更应当关心 “生活中的活法”。

那么在这个地方的活法是怎样的?就是这样的:找不到老婆,就买!

各位小清新,你必须抛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各种法律,抛开你内心的良知,承认这个恶心的事实,去面对这坨 shit:在这个地方,买媳妇是合法的,符合当地的 “活法” 的——或曰“习惯法”。

你必须承认这个 sick 的事实,然后才能开始考虑如何改变他们这个法律的问题。否则你只会陷入 “严惩严惩再严惩” 的愤怒,但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现代社会惩罚犯罪的权力掌握在政府手中,而政府也有自己的习惯法:稳定压倒一切。

你 TM 真的以为当地的公安对此一无所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已,万一闹出球事,上级压下来,你负责还是我负责?更何况现在受害人不是也老老实实的吗?你们这些网络喷子懂锤子!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这些村民不会被追究,当地的公安机关不会被问责,而人贩子也很难被抓获。

你同样需要承认的活法还有很多,比如受害人的父母不愿意”闹事 “,比如老家的村民的指指点点,还有受害人的那一句” 应该去追究人贩子而不是我的家人“,对这些活法,不要忙着生气,首先要承认,这些蕴含于人心的活法,不是国家的暴力所能改造。

2.why?

实际上,国家并不是毫无作为,看看每年抓了多少人贩子就知道。在暴力的威胁下,为什么仍然这么猖狂呢?

郜艳敏被拐卖,她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和性自主权)被侵害了,侵害他的村民是为了繁衍后代,也就是为了生存,生存大于自由,因此他们对此根本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城里人极少去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因为稍微开化的地方,总是能找到配偶,没有生存的压力,只有在生存压力的威胁下,才会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这种行为如此坦然。

而网友为什么愤怒?因为不公平?因为不正义?这是一方面,但是这种不公平不正义是对郜艳敏而言的,跟网友有一毛钱关系?为什么郜艳敏都不急,网友却如此为她着急?因为网友的切身利益被侵害了,那就是” 秩序 “。尤其是知乎上的精英们,在历史的机遇下偶然能够生活在稳定的环境中,结果突然有人跟他说在同一法域内存在这样的事情,内心遵循的秩序瞬间受到冲击,心急燎火当然在所难免。

在这个答案下,大家声声切切,不考虑郜艳敏是不是想要”复仇 “,都急着想替她出头,这并不是为了郜艳敏的利益而发声,而是为自己的秩序价值。那么真的有人会行动吗?恐怕不见得,在网络上得到这么多人的认同,感受到自己的” 秩序 “仍然存在,这足够让诸位感受到” 正能量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发酵,相比大家的” 秩序“也有所好转,这就足够。

3、how?

如何解决?

自然法的小清新们只会大呼:这不科学!从亚里士多德到富勒,自然法学派着眼于法律”应该 “是怎样,一旦面对法律并不是这样的情况,就只有“画个圈圈诅咒你”。于是,从“独立宣言” 到“人权宣言”,我们充分领略了自然法的激情澎湃,却很少看到有什么实际的成果。

实证法的 loser 只会咽一口口水,呼吁专政铁拳来爆菊,大有”放学有种你别走 “的气势,” 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这很天真,谁是“主权者”?是国家吗?但是国家面对暴民,也有怂的时候。所以实证法学自诩现实主义,实际上还是很傻很天真。

法社会学派提供了一些解决的思路,那就是通过控制各种变量来推动 “社会控制工程”,用一种因素的变化,来影响某个“活法” 的运行,而具体到这个例子里,产出当地人口买卖的方法,就是摧毁当地的经济结构,让当地的老百姓进城打工也好,或者在本地搞产业也好,让当地的老百姓不花钱买媳妇,也能够讨老婆。

没错,这很讽刺,我们不仅不能严惩不贷,还得祈祷他们越过越好,然而无产阶级最革命,如果让村民一直这么穷下去,这样的悲剧依然会重演,这不是自然法,也不是实证法,而是社会中的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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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后面:貌似本文伤害了许多人的感情,的确,法社会学派一点都不美好,它不求自己与公平、正义等自然法挂钩,甚至也不正眼看待国家颁布的” 实证法 “,它只是描述社会真实运行的规则,所以它在美国同样引起了许多人的不适,它曾经描述了黑人、同性恋、嬉皮士等亚文化的规则,让自由主义者都忍不住跳脚,但是,对的也好,错的也罢,某些规则就是在运行,你感到不舒服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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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回复:

1.“郜艳敏被拐卖,她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和性自主权)被侵害了,侵害他的村民是为了繁衍后代,也就是为了生存,生存大于自由” 你家生存让你必须去拐卖人了?你家不拐卖人就找不到媳妇了?————“生存大于自由”,不是借口,而是理由,法社会学不辩解,只是解释,不是为某人的行为寻求正当性的依据,而只是试图去解读他这样做的原因。

2. 那就该送给这个国家一颗药丸。暴民等于建立国中之国了。你可以现实,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还是要坚持的。————这是典型的自然法的观点,自然法认为,只要是”对 “的,就应该去坚持,但你到底能不能坚持呢?只有做一做才知道。自然法告诉我们应该去做,法社会学描述的是你做的” 结果“。

3. 在改变的同时,法律如果不能起到最具有威严性的强制惩罚措施,谁听你的。不然为什么一直强调依法治国,这是下限了。————这是典型的实证法的观点,实证法认为,国家的法律必须执行,这是下限。同样的,法社会学描述的是国家做的”结果 “。当然,法社会学把” 国家执法的力度 “也作为社会工程的一个” 变量”,承认国家执法力度的变化,会对亚文化的规则产生影响,法社会学并不反对通过加强执法力度的方法来改变”活法“,但这仅仅是与经济、文化等手段并列的一种手段,不值得顶礼膜拜。

4. 不…… 按照答主的这种方法…… 我保证这些人会买更多的老婆…… 只要买来的老婆还是和娶来的老婆是完全竞争关系,那么他们一定会伴随着收入的增加购买更多老婆,绝对不会像是答主想象得一样去真的娶老婆的……——————在具体的措施上,包括各种” 变量 “之间的关系,需要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的回答,在这个问题上,我实际上是想当然的,欢迎经济学和社会学方面的朋友批评指教。但是,新闻报道

河北被拐女教师遭村民指责: 揭贫穷伤疤败坏名声

里有 “有人认为我太高调了,因为我,很多人不敢嫁进来” 的表述,似乎可以推测,最近几年娶老婆的还是很多的,这与经济发展应当是有一定的联系的。

知乎用户 逻格斯​ 发表

你选择善良,但他们选择丧尽天良。

知乎用户 风行者 发表

唯有荒谬一词可以形容。

层层掩盖下的罪恶最终会发出腐朽的味道,再多的鲜花也无法掩饰。

知乎用户 听雨打落叶​ 发表

终于引起重视了,公安部打拐办陈士渠今早发微博称必须严惩。希望能有个好结果,能将她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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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还他的钱

尼玛!!还什么钱?!明明是被拐卖的,还什么钱?还谁的钱?你欠谁了?难道不是应该追究这些人的法律责任??

父母说,不是钱的问题,他们也是农民,不容易,买你的钱,都是向别人借的。

这是人话吗?呵呵,这个做父母的也挺伟大的,这么为人着想!!我看看那个政府什么时候颁奖给他们!!

为什么要问父母能不能回去?你的人生是你父母做主的吗?你父母说不行,你就乖乖回去了???

好悲哀,真的好难过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首先给妹子的行为点个赞。

以及我不太赞同所谓的 “斯德哥尔摩” 言论。我认为这一定程度上是对她的一种侮辱。理由是她还曾抱着很大希望问过父母“我能不能不回去了?”

大致梳理下这个妹子被拐后的行为,先是逃跑数次未果。可推断这之后的遭遇无外乎被家暴以及被邻里耻笑。此时这个妹子的身份地位可谓卑微至极,四面楚歌。

然后有人请这个 “唯一初中毕业” 的妹子去教书。妹子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接受了这一提议。虽是“为了孩子们”,实则为提高自己地位,或是为暗无天日的生活找个出口。我推断,她还希望藉此机会提高出逃的可能性。

结果她做到了。也许家暴不可避免,但好歹找到了人生意义,提高了一定的社会地位。然后她获得的一定的 “自由”,并有了探望父母的机会。 作为一个并没有什么逃脱能力的妹子,改善自己的现有处境,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错。

更何况,哪怕她教过的 100 个孩子中,只有一个能走出大山,学会法律道德,不再买卖妇女,那么今后就可能又少了一个无辜的妹子受苦。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件伟大的事。

下面开喷,这妹子的父母,无良媒体,以及大力宣扬并推崇这种 “感动” 的某部门,统统 SB。

做爹妈的不死活护着自己丫头是愚昧,写这文章发这文章的媒体是没良心,某部门是…… 呵呵。一帮人一起毁了她的下半生。

好好的一个困境脱险的故事被这些人搞成一个活脱脱的斯德哥尔摩,实在是有够恶心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容忍丑恶,无条件宽容丑恶,以德报怨的事,我只想说, 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知乎用户 律师大人 发表

多图 慎入

郜艳敏以前被一位记者采访过,他的名字叫石破,《南风窗》的记者。被激流中国系列纪录片记录下来了。我放上视屏截图。回顾一下当年的事情。

日本字幕的旁白 “怪诞的世相层出不穷。”

《南风窗》记者石破询问怎么进村

出当地人知道 外人无人知晓

郜艳敏自杀过三次

图片里边小孩旁边就是监视郜艳敏的老师

郜艳敏跟记者说不能采访,监视的老师会马上上报。

来了辆可疑面包车

出版《尴尬的榜样:郜艳敏,被拐来的教师

市民翻看杂志

人民网转载

如果石破老师能说一下现在自己的感受就好了。

视频下载链接:

http://pan.baidu.com/s/1i3Kpnu9

密码: ttc4

知乎用户 黄杉木 发表

默默地给这个问题的很多答案点了赞,该说的,能说的,大家都说了。令我悲哀的是,大家也只能说说罢了,应该为她为有跟她同样遭遇的女人做点什么的任何部门却不会有任何改变。

知乎用户 沈耽 发表

悲哀的是,就算我们再正,说的再有道理,再来一千条答案,也似乎对事件起不了作用。

也许她最后没评上感动中国,但是 who care

人贩子继续走 大山继续买 媒体继续卖

看了几十个答案后,内心突然感到的寒冷。

知乎用户 黎真侧 发表

现实啊,给她开了多大的玩笑,被拐被虐,结果还要绑架她的道德。

首先,单纯从她是被拐者来看,我们是希望她能逃离恐怖的大山,回到自己的家,被拐已经很不幸了,难道还要让她继续留在这个恐怖的地方吗?

第二,从她是一个最美乡村女教师来分析,人们会认为她很伟大,人们会认为这个荣誉才能衬托她的奉献,她的无私,但是,人们也会认为,她既然有了这个荣誉,那么,继续留在大山,这是她必须的,她应该的,这就是道德绑架啊!!

第三,不得不说,作为一个被拐者,她肯定特别想回家的,但是现在,很有可能迫于这个荣誉给她带来的各种压力,她只能继续在这个恐怖的地方呆下去,真为她感到不幸。

第四,我作为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学生,另一只脚还没踏进社会,就看到这个社会到处充斥着黑暗和无奈,很多理所当然,很多所谓歌颂少数人无私奉献,其实就是大多数人坦诚的自私。

放了她吧,好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到这个真是出离愤怒了,真是国家之悲哀!社会之悲哀!人性之悲哀!在政府和媒体为她把牌坊高高立上时,有多少人怜悯过这个可怜的女人,有多少人看得见那满口仁义道德下满满的罪恶?我只看见满眼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婚内)强奸罪!儿童是人,妇女就不是人?为什么拐卖儿童人人喊死刑,被拐卖的妇女却是这种下场?你家被拐卖的娃找到了被打残了乞讨还没救出,,被报道被拍成电影身残志坚以德报怨为照顾残废收买者继续乞讨赚钱,感动中国,你们什么感觉?真不知道这媒体是怎么了,这社会是怎么了。雪崩,没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这样一起恶性犯罪事件到头来被蒙上美好的面具还被宣扬,真是够了!真是让人恶心!

知乎用户 苍垚粮丰 发表

一坨臭狗屎经过华丽丽的包装喷涂了一整瓶名为 “中国梦” 的香水,然后散发出绚丽的色彩和迷人的香气。然后就呈现在你我的面前。

知乎用户 刚子 发表

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情,就深感自己的脆弱和无力,但真的想改变一些什么。如果呼喊有用,我愿意用最大的力气为她呼喊,如果奔走有用,我愿意用一切努力为她奔走。可惜我社会资源有限,想做点什么却无从下手。请问知乎上的各位大牛,有没有社会资源足够的人士,能够给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帮助郜燕敏脱离困境?我愿意尽最大努力参与到这个方案中。谢谢各位!

知乎用户 豌豆君 发表

说说个不和题的事吧… 今天刷微博知道了大概事件,心中很愤懑,于是和我妈聊起这事,想知道她的看法… 结果她听完我对这事的指责,就问我:难道不觉得她很伟大吗?(获得最美乡村教师称号)… 我无言以对, 甚至觉得我妈价值观不对了,她着重点在于这个名誉,对于郜艳敏的背后却选择忽视…

于是我换了个角度问我妈:如果是我被拐卖到了农村,被迫做了媳妇,但最终还是逃了出来,你会怎么看… 我妈不对题的说:女孩子名声最重要。我再问:那这是要我再回去?她回答是。

我只能呵呵了,幸运自己没有遭受那种命运,也无奈同情郜艳敏的遭遇了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之前在 NHK 的纪录片里看到了这个案例,片子里事情被当地宣传部压下去了,我以为好几年过去了,总是应该有解决吧 ··· 今天还是发现我图样了,某 X 不解决问题,只解决发现问题的人。今天还开始作为模范表彰了 ···

看了一下报道时间 ··· 离第一次报道都过了将近十年了吧 ···

找了一下,最近的报道还是题目链接里给的 13 年的 ···

知乎用户 13eyes 发表

这就是那句真理的现实反映:反正生活横竖是操妳的,闭上眼默默接受算了。

蛋事,没有享受!底层屌丝,哪儿配享受,唯挣扎尔,为了生存。

大多数人,其实都是这样,为简单活下去,生活怎么操,都忍了。

大多数人,看到这个以后,气愤得不行,热血澎湃,痛心疾首,拍案而起,觉得耻辱、吃人也好,大青果药丸也罢,都忽略了一点,其实你啥也改变不了。

具体到那位女教师,你说她能怎么着吧?大多数被拐卖者,跑也跑过了,挨打也打了,最后都是断绝了跑出去的念想,一是地理,二是那地方从山村到整个县城都是保护买方的,都是自己人。

回去?她亲生父母也已经不要她了,那她能去哪儿?

找官府衙役伸冤?官差就是帮着买方的,拐卖在中国是常事,有的是市场,全村全县向着买方,你要处理人跟你拼命,都淳朴勤劳善良,怎么弄?真按微信上那些刚当妈不久的转的,贩卖人口一律死刑,那这地方所有人全是帮凶呵,而且还涉及强奸、绑架、非法禁锢…… 条条都是大罪,怎嘛?一律枪毙?那全中国得打靶多少人呵?

再说当地官差本来就是乡里乡亲的,怎可能胳膊肘儿向外?要垮省,必然更是重重阻力,不了了之,没法弄。

人都说一入豪门深如海,一被卖进山村,这辈子就算完了。就是哪天她老公家暴时下手狠点,一不小心把她打死了,出人命了,反正都是山村,山沟里一扔,外头谁知道呵?(不过放心,她是花钱的,人心疼钱,而且她也还在生育机器年龄,不会打死的)

所以她除了认命,还得咋样?这篇采访没被那山村村民看到,然后又被打一顿,每天能吃饱饭活着,活下去,没有因为哪天不知道什么缘故被家暴了但没被打死,就谢天谢地咯。

闭上眼老老实实认命吧,各位!

知乎用户 都一样 发表

最讨厌树立最美 XX 这样的典型了,更何况这是位被害者!

知乎用户 iCoA 首席特工​ 发表

最佳的理性讨论就是:尘归尘土归土,一切安好,我们不要在讨论这个人以及这个事情了。

因为尊重,因为理解,因为心疼,因为内疚。

她在最需要大家关注时,需要大家帮助时,我们没能帮上忙,现在她需要安静时,需要理解时,需要稳定时,我们却一二再,再而三地讨论,指责和安慰。

请问,我们问过她的感受吗?

如果这件事,非要讨论,我们是不是要给个标签呢?她是被拐卖的,她需要被同情,被解救,需要惩罚买他的人。请问,我们又问过她的意见吗?

现在,她接受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和孩子相处,帮助他们,和家人相处,安平乐道。

如果,解救了她,能解救她所牵挂的孩子以及教育现状吗?解救了她,能对她未来的生活给予一种保障吗?能再给她一种平静吗?如果,惩罚了她家人,能给她的心里带来平衡吗?能给她一个新的平静家庭吗?

或许,你会说:正义不会缺席,只是迟到。

那么迟到的正义对于当事人来说一定还是她需要的那个正义吗?她现在还需要你给予的正义吗?

或许,你还会说:犯罪者,必须严惩,才能以解心头之恨,严儆效尤。

那么,解你的恨还是解她的恨?你受伤了,还是她受伤了?不论她被拐的时候,社会知不知道违法犯罪,但是现在打拐这么明确,都知道是违法犯罪。她的案例,承担现在属于她的家人,又有多少可严儆效尤的。

对于,这件事情,如果从人文情怀而言,是否解救,是否惩罚,我们还是尊重她的意见吧。

毕竟在最初的反抗中,我们缺席了,在现在的平静生活,我们是否介入,还是由她决定吧。

因为,如果我们再一次的强行介入,违背了她的意思,又一次受伤的人,还是她。

只是,这次我们打着正义之名而已。

通过她,我们现在只能反思,不能大举进攻声讨,也不能倡导宣扬。毕竟,她的成名,不是这个社会的光荣,也不是政府或组织的光荣,更不是教育体制的光荣。

她的光荣,属于她自己的。

所以,我们要反思,我们不再讨论她个人以及她家庭了,除非她意愿。这个从她想安静生活,则可以否定了。

我们要讨论的是:第一、如何让她的悲剧不再出现;第二、乡镇,尤其农村的教育制度如何完善;第三、乡镇,尤其农村的人和孩子,如何呵护;第四、社会正能量如何弘扬,尤其是农村朴素的人和朴素的情;第五、我们的媒体如何才能够有道德有向上价值观地报道和演绎(电影属于媒体演绎吧)。

所以,大家就不要再纠结于她的个人了。

知乎用户 李实 发表

耻辱!莫大的耻辱!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eg9bKC 发表

如果是日本人拍电影

应该是这样的情节

一个学医的女孩被拐卖到山村,遭遇凌辱,然后向村民求救,然后被举报,被打被关押,一次又一次

后来她醒悟了,当了一个老师

指挥学生种植不同的植物,蔬菜

指导她们做菜

然后有一天,又有女孩被拐进山村,全村大宴

全村的人食物中毒而死,只有一些学生活着,女孩也被救了,她们走出大山,获得新生

好吧,大家觉得结局血腥暴力

那就改成全村人因为食物相克,集体昏厥,然后被拐女孩带着孩子们去大山外需求警察叔叔帮助,最后全村人都获救了的美满大结局。

没有买卖没有杀害。

女孩是被拐到山村,没有拐卖这个说法

知乎用户 商无纣 发表

作为一名新疆人我热泪盈眶,仿佛看到了如何解决目前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那么多干部下基层,还不如这个直接给力,只要多拐卖些妇女去落后地区就好了,便宜点总有买家的。

知乎用户 weiwei 发表

应该把这个村子屠村吧,为了全中国的女性屠村

知乎用户 江原博 发表

看完这个报道之后我马上想到了电影《狗镇》。

电影里的女主角也是只身一人到了一个陌生的镇子上,不断地改变自己来迎合居民们越来越变态的要求。**女主以宽大的包容心来容忍小镇居民的野蛮要求,同时又以严格的道德准则要求自己。**到最后她和黑帮父亲的一席谈话终于知道了自己圣母心态的错误,并完成了复仇。

其实任何的人类活动包括犯罪只要去调查他们的动机,就都不难理解。像村民们也也是因为观念保守,从众心理等原因协助关押我们的女主角的。但可以理解就足够了吗?乡村女教师不明白,自己的圣母心态不是和这些村民的相处之道,对这些盲目的人来说,他们只知道得寸进尺蚕食利益,只会用道德禁锢别人,不会用道德要求自己。对于这些人就只能来硬的。

可惜这个最美乡村女教师没有这样的势力。她只有继续维持自己清高的道德准则来满足村民们的虐待。烧光这个村子的想象也只有电影可以满足我们了。

(为了方便阅读把电影截图合成长图)

知乎用户 罗一觉​ 发表

tg 的皮诺切特之路还有漫长的路要走,祝他一路走好,

知乎用户 罗斯巴德 d 发表

作为路灯党,这篇报道要配着微博上有关于韩国三母子拐卖,素媛的博文,一些自干五的博文,以及上周有关日本援交少女的博文一起吃,味道极佳。

知乎用户 李语论 发表

其实我对这个国家发生多奇怪的事都不会觉得奇怪,不外乎什么【艾滋病村政府封锁,媒体瞒报】、什么【整条村参与拐卖妇女,当地警察成帮凶】、什么【拐卖小孩先轮奸再砍掉手脚扔在街上乞讨】…… 很罕见吗?

很多人都知道的,不都正常过着日子?不过现在把伤疤披露出来,很多人都受不了。

但也就这样,很多人宣泄完情绪后,以后还是被各种各样的中国梦、感动中国、最美 XX 所感动,并不会觉得这些三观和 “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 是完全相同的。对了,别忘了要给认为中国女权情况比日本好的知乎答案点赞哦。

毕竟这就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嘛。

————————————我终于忍不住了,看下某些人的言论————————————

@

半丈红尘半江月如何理性看待「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相关新闻?我心甘情愿为我能帮助的人风险我能奉献的一切。 我不求回报不计利益得失。为什么就说我是被剥削了?按这句话的字面意思理解,是否代表着,中华民族所说的无私奉献 = 无极剥削?凡是,一切奉献的人都是被政党无耻剥削的人?如果不是,我十分想要对奉献了青春奉献了生命的人表达赞美之情,我该如何表达?或者说我不能表达?因为我在剥削他?
看来,我剥削我父母已经有 20 年了。
真的看不惯你们在这逞口舌之能而无所作为。但是我又无法劝你们回来,回来为这个国家为这个年轻而有年迈的民族奉献,因为有人说奉献成了无耻的剥削。我鼻子酸了,我觉得我和我坚信的理念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我也并不知道我信奉了 20 年的善良美德错在哪里。是西方舶来的理论太多太多,我们 5000 年的沉淀都不入你们的眼睛了吗?

我就不评价了,我现在有点累。

知道自己活在严肃文学里有点累。

知乎用户 猫少纳言​ 发表

一年后,郜艳敏获准和丈夫一起回到家里。她问父母:“我能不能不回去了?” 她抱着很大的希望,不想走了,但她等来的是父母艰难而尴尬的回答。
“父母说,这是你一辈子的事,无论你走哪条路,我们都会尊重你的选择。但是,希望你首先考虑公公婆婆他们一家人,如果你不回去,他们就人财两空了。我说,我们可以还他的钱。父母说,不是钱的问题,他们也是农民,不容易,买你的钱,都是向别人借的。另外,在咱们这个地方,结过婚的女子,再想找个好对象就难了……”

我倒是理解她为什么甘当 “最美女教师”,不仅仅是监禁她的地方,她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父母无一不是畜生,只有那些孩子们目前还算是人。

知乎用户 七级兵极地雪熊 发表

GCD 堕落了,堕落到了自己曾经的的对立面,我一直抨击 66 到 76 和种种不公,但是同时也承认最早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特别是那个书记说放跑了这位女教师/受害者就要开除下属的党籍时,有一点点 GCD 员的觉悟吗?这个和解放前有区别吗?

还记得《国际歌》吗?

让我们再唱一遍:

中文版六段

第一段:

国际歌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

要为真理而斗争!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

奴隶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

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第二段: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

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

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得通红,

趁热打铁才会成功!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第三段:

压迫的国家、空洞的法律,

苛捐杂税榨穷苦;

富人无务独逍遥。

穷人的权利只是空话,

受够了护佑下的沉沦。

平等需要新的法律,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平等!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第四段:

矿井和铁路的帝王,

在神坛上奇丑无比。

他们除了劳动,

还抢夺过什么呢?

在他们的保险箱里,

劳动的创造一无所有!

从剥削者的手里,

他们只是讨回血债。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第五段:

国王用烟雾来迷惑我们,

我们要联合向暴君开战。

让战士们在军队里罢工,

停止镇压,离开暴力机器。

如果他们坚持护卫敌人,

让我们英勇牺牲;

他们将会知道我们的子弹,

会射向我们自己的将军。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第六段:

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

是我们劳动群众

一切归劳动者所有,

哪能容得寄生虫?!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

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它们消灭干净,

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知乎用户 JamesABC 发表

狼烟起 谁敢借我刀剑问沧桑,

胡马闯 誓要荡尽滔天浊浪。

知乎用户 千屈 发表

那些觉得该宣扬最美女老师三观不正的直男癌们,生而为男体会不到或者直接无视这么巨大而沉痛的苦难才是真的,女老师是在被拐卖强奸奴役毒打的屈辱下浴血奉献,她身后的罪恶实在令闻者食不下咽,宣扬所谓最美女老师,那么拐卖她的人贩子大可以笑着说:“知道不,那个女人是我买的!哈哈哈哈她出名了要感谢我!” 而之后被拐卖的妇女会被教育:“看那个女老师跟你一样来我们村儿的,你还敢跑?”

知乎用户 花影 发表

这个故事本应该是《狗镇》,你们却把它做成了《感动中国》,拜服。

知乎用户 shinji Ayasaka 发表

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我就会很愤怒,非常愤怒。

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的。

是她自己选择去的山区吗?

这是因为无奈无助,在最悲凉的状况下所能做的最好的选择。

这是一个女儿的故事,也是一个女人的故事。

我自己是一个非常容易自我代入的人。这个新闻看到标题,真的不想打开看仔细的内容,我害怕我会抑制不住愤怒摔杯子骂街。我会想如果我当了父母,我的女儿会不会遭此不幸?看看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和妇女,我觉得在中国做父母压力好大。

更感到悲哀的是,中国人对于 “人权” 的漠视,以及对中国司法漏洞和政府机关的行政不作为的责任转移。

我愤怒到不知道说什么,我现在有点想哭。

知乎用户 莉莉和猫 发表

以往看见 “这个社会怎么了” 这句话,都是从愤世嫉俗的愤青写的文字里打出来的,极为不齿。

看过这个新闻我还真想问问 “这个社会怎么了?”

知乎用户 渚熏 发表

来更新了,这是视频的链接有兴趣的可以看下哈。其实本来昨晚就可以更新的了,但后面的剧情发展太狗血了。我只能尽量去删除那些狗血的剧情从里面挑出能讲的。有兴趣看视频的朋友就知道我为啥这么说。链接

普法栏目剧官网

—————————————————7.31 更新————————————————

最近看了中央台的《普法栏目剧》的一期关于拐卖妇女的。正好合题就来答答吧随便配一些剧情的图片也能更直观的给大家认识到拐卖妇女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吧和为什么一旦被拐了就很难跑出来。(图侵权必删。)

—多图预警—多图预警—多图预警—多图预警—多图预警—多图预警—多图预警—

顺序如下:

开头:拐卖妇女的犯罪团伙

**情景 1:**如何绑架

情景 2:绑架后

情景 3:“出货”

情景 4:运 “货”

情景 5:交易

情景 6:为什么要买儿媳妇

情景 7:软禁

情景 8:折磨

**情景 9:圆房
情景 10:被发现假圆房
情景 11:逃跑
情景 12:堕胎
情景 13:警察追查
情景 14:继续洗脑
情景 15:伪装
情景 16:报复
情景 17:第二次逃跑 (跳崖了)
全剧情有做关于拐卖的就是这么多了,后面还有一部分我的观后感。
**

——————————正式剧情(已删除剧中的狗血三角恋剧情)———————

开头就先介绍了:拐卖妇女的一般都是团伙作案,抓的妇女也都是 16 岁到 28 岁不等的女性。然后把拐来的妇女再转移卖掉(叫做 “出货”)。

情景 1:如何绑架

女主从医院得知自己怀孕的消息后单独走在一条无人的偏僻的路上,一旁的 “人贩子” 躲在角落中待女主角一个人在完全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地从侧面冲出然后用已经沾染了迷药的毛巾迅速捂住女主的嘴。瞬间女主便无力的躺倒被其拖到无人的小巷或者车上

(整一段过程其实做了不到两分钟,虽然是电视剧但我想象如果是在现实中时间的误差应该也是差不多可以在一两分钟内将一个女性迷倒再将其带离现场了吧。所以单身的女性朋友出门在外请一定务必小心不要单独去偏僻的地方,注意个人安全。)

情景 2:绑架后

女主醒来后已经被拖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仓库里面,你可以试着喊但随后而来的便是一顿毒打。并且在被 “出货” 之前,甚至可能会遇到强奸。再之后老大决定出货了,把女主和另一个同样被绑架的女的绑在一起,期间她们试图逃跑。但失败后又是一顿毒打

情景 3:“出货”

老大决定 “出货” 了,“出货” 一般是分头 “出货” 就是各自一辆车。将女主(被拐卖的妇女)拉上货车后按下一个机关键便可以打开一个隔层将人放在其中可以直接迷晕她使其不发出任何声音也可以直接嘴巴塞布。期间如果遇到警察检查的话就谎成自己是卖水果等,蒙混过关。

情景 4:运 “货”

货车通过检查后一直开了一天一夜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后,换成小型面包车进入山区。而大货车就去进行贸易将车上的水果或者别的货物运去批发市场,真实的进行交易。这样也能加大监控难度,防止被引起怀疑。之后面包车会一路只开进山区,(期间女主角已要上厕所憋不住为由试图逃跑一次,但又被抓了。这里就不截图了,麻烦。)面包车到了某个小村后直接进入了一户之前联系好的买家家里防止女主与另外的人接触。也说明了贩卖妇女其实都是先有人需求再去拐卖的。被拐后基本就没机会逃跑因为在你被抓之前就已经有人 “要买你” 了,也不可能再有机会和别人接触。

情景 5:交易

人贩子会直接带女主去给要买的人看,然后交给他们人贩们在绑架女主期间做的假身份证以备以后有人问起或者登记结婚什么的(这部分我不懂)。然后以 3 万的价格(原说好 4 万)成交了,然后从此之后女主(被拐卖的妇女)就这么以一个低廉的价格卖了出去了

情景 6:为什么要买儿媳妇

首先其实现在法律意识其实已经很普及了,即使是山里的人多少也懂一些。如果你试图说通过给他们钱赎身基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其实本身已经清楚他们那么做是犯法的了。

而他们为什么要买 “儿媳妇”,是因为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几十岁娶不到老婆或者是如剧中一样,养了一个傻儿子希望能够通过买一个“儿媳妇” 来继承香火生一两个孩子。那么就注定了你一辈子也不能走出去,你的生存的价值就是用来发泄欲望的和一个生育的工具。

(这一段全加黑体是因为太重要了,“你”被卖了基本 “你” 就没有出头日了。并且等 “你” 生了一两个孩子之后,“你”可能就会意识到你再也出不去了走不出这个山村了。)

情景 7:软禁

女主试图通过吼叫来引起邻居的注意,并起身想跑。但被老妇女一把抓住,捂住了嘴巴。让老伴把房门紧缩,然后打骂一顿后将其绑在房内。

情景 8:折磨

先把女主不给饭不给吃喝饿上一段时间后,等她虚弱的已经完全虚脱后。再慢慢的给她洗脑,让她接受这个事实让她明白只有接受了现实不要再纠结了,她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情景 9:圆房

然后妇人让她的儿子来与女主圆房,并把门直接锁死了。而当时女主已经被饿了一段时间了,根本没有力气反抗。不过好在女主用纸飞机成功的哄住了那个傻子。但换做现实的话,估计……

情景 10:被发现假圆房

过了差不多一个月吧,妇人和她的老板琢磨着差不多一个月了应该怀孕了。当晚妇人便去偷偷的看他们的房门发现了不过是女主在欺骗她哄着她的傻儿子罢了。妇女便冲进去对女主一顿毒打,女主说出来自己怀孕的情况本想妇人能够有一些同情心放了自己。但妇人却一部焕然大悟的神态说终于知道为什么当时买她的时候人贩子肯便宜一万。原来 “便宜没好货”,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心老在抽。真的太真实了,妇人真的表现出了那种山村的人买妇女的神态情感,没有一点情感和人性。他们只不过认为“买来的媳妇” 不过是一件传宗接代的 “工具” 一件货物罢了。你根本不能指望他们还能把你当作 “人” 来对待你。

情景 11:逃跑

妇人出门给女主买堕胎药了,剩下女主和傻子的憨父亲在家里。女主借口喝水让傻子的父亲给她开门。到了客厅后,女主跪下求傻子父亲放了他,结果自然无果。女主便威胁说他们敢动她的孩子,便也杀了傻子。傻子的父亲被气的心脏病发作了,但女主并没有救他,没有什么犹豫的跑了出去没有理会那个老人,见房门锁了跑去搬了梯子翻墙后却又被老妇人堵住了。随后又是一段毒打。

(ps: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都有点崩溃了真的。如果这不是中央台的普法节目我马上就会把电视关了,当一个老人心脏病发已经晕倒后。她没有犹豫直接起身就跑。虽然我知道那一刻在现实里不跑可能就等到下一次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但人性呢?那一刻我真不觉得女主有什么可怜的,在随后她被老妇人堵住我倒还有点庆幸她活该。唉,真的看的很无奈吧。但不得不说把现实里会发生的场景活灵活现了,充分体会到了人性的可怕。)

情景 12:堕胎

这段我不描述了,太负能量了。

情景 13:警察追查

之后,妇人的丈夫带来了警察来村里追查失踪妇女的消息。老妇人让他不要慌忙,把女主带到了家里的地窖之中。用锁链绑住了她的手脚堵住了她的嘴巴。之后警察来查问,问妇人有没有见过女主。妇人说谎称她们家在村里最边的一家,之前有两个小伙子来她家借宿就带了个姑娘就是女主。还说第二天女主就跳崖死了,并且随后跟警察去了悬崖。警察中崖下正好找到了情景 4 中女主借上厕所逃跑时被刮落在树上的一件首饰。警方就相信了女主已经跳崖的消息便回去了。

情景 14:继续洗脑

因为本身地窖离妇人与警察交谈的地方并不远,她全程都听到了他们间的谈话。也知道警察们已经完全被老妇人欺骗了,已经完全相信女主已经跳崖了并且回去了。她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

情景 15:伪装

很久之后,就是女主的孩子被妇人用药堕胎后的 100 天。她终于放下了心决定表现出接受现实了,和妇人交流。说自己接受现实了,也明白了她应该好好的服侍傻子做他的老婆,并说自己从此之后便叫做 “李娜”(就是一开始人贩子卖给妇人时假身份证的名字)出来后,忍着让老妇人的傻儿子抱着自己睡觉,来给老妇人夜间过来的偷瞄的时候看。勤干活,洗衣服什么的,并开始称呼妇人为 “娘”。慢慢的妇人便放下了一些戒心。

情景 16:报复

随着时间的推迟,一天一天过去了。妇人终于算放下了戒心了,给女主买了金戒指,并给她买了安眠药。因为女主常说她睡眠不好。谁知当晚,女主做饭的时候将一整瓶的安眠药磨碎了做成了汤。给傻子的一家三口喝,不一会儿老妇人和傻子便昏到了。而妇人的丈夫也发现了女主下了药在菜里。

情景 17:第二次逃跑

被妇人的丈夫发现后女主起身就跑,在妇人的丈夫的追逐中弄伤了他的眼睛趁他倒地成功跑了出去。妇人的丈夫起来后,打电话给自己的兄弟约他们一起去堵女主。因为女主所在的地方就是很偏远的山村根本没有什么公路都是山路,在他们的围堵中不知不觉就跑到了山崖上。再后来她便被逼无奈的跳崖了。

——————————————————剧情结束———————————————

观后感:

是的,这个结局估计是所有的人都预计不到的。女主最后并没有等来警察的救助。妇人每日每夜的给她洗脑灌输要她面对现实,要她明白她已经没有出路了。只有乖乖的留在那里给他们生一个孙子,而逃跑之会给自己带来一顿又一顿的毒打。怀着的孩子也被打掉了,根本没有一点的人性,就像一件货物。最后装作接受现实了,女主选择的也是报复。另一个假设其实一开始她逃跑了,那妇人的丈夫必定死于心脏病,或者本身她就被买到了这么一个山村里你让她逃她又有什么办法逃呢?逃又能逃多远呢?这只是一部电视剧,但这更是现实。

就像这个问题问的 “

被拐卖到深山给人当老婆,逃跑可能性有多大?

" 现在完全可以回答了吧,根本为零。他们会一点一点磨掉你的意志让你接受现实,等你习惯了你也就走不出去了。走出去了,你觉得你还能是你吗?

至于后续的,女主没有死。后续的剧情有点狗血了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搜下去看看,不关题目我就不写了。

————————————————全集结束————————————————

**
本来我是不想答的,因为尼玛这题关注的人太少了,也不知道能有多少人看到。不过算了还是试着忍着不睡觉答答吧。**

另这个有人要转载就转载吧,毕竟更多人知道也是件好事。但麻烦备注我用户名:molitui 谢谢

知乎用户 陈牧牧 发表

以德报怨,以何报德

知乎用户 聚以二纯 发表

我有一个非常可怕的猜想……

现在已经到了媒体对郜艳敏老师说:网友骂你是国家的耻辱。

当然事实并非如此

可事情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受助于当地政府的继续不作为与颠倒黑白,宗族力量的风刀霜剑严相逼,当事人是否会承受不住被迫……“自杀”?

然后整件事就会被归因于网络暴民的言论过激,是网络暴力造成的恶果,于是国家以此理由插手,进一步 “规整治理” 网络言论……

不敢想了,希望不会如此。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问题开创了先河。

第一次,让所有知乎用户站在了同一个立场。

第一次,让知乎用户很想称我国为你国。

知乎用户 牛奶 发表

十几年没逃出大山。。。。

这个国家的执法能力令我等心怀叵测之人看到了一夜暴富的曙光。。

不说了,我出去捡把锄头,先抢几个农村信用社练练手。。。。

同志们,过几天咱们天安门广场见啊,抢到了传国玉玺我就是开国皇帝了。跟我一起混的,事成之后,一人一个女大学生哈。

这样一想,这个报道真是令我的生活发生了质的飞跃也。

不用怕,他们救人的时候执法能力都不行,显然是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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