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图书馆事件女方杨景媛会受到法律惩罚吗?是否构成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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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Lovae 发表

女生败诉后还沾沾自喜,发布私人隐私材料,试图引导网爆。建议男生在国内采取刑事自诉,同时去香港报警起诉侵犯隐私权。随随便便诬陷,毁掉一个 985 男生的一生,不反思自省,还在那边洋洋得意。。

知乎用户 踮脚张望 发表

这个诬告陷害事件,热搜都上不去,当年这个杨景媛带头网暴男生可是各路大 v 自媒体发声,热度上了好几亿,直登热搜榜,现在法院判决性骚扰不成立,毫无媒体发声,太离谱了

杨景媛还在叫嚣要永远举报男生让他无路可走,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这完全能说明是恶意诬告陷害,男生前程尽毁,女的逍遥法外步步高升,还有公平正义吗?

知乎用户 暖暖​ 发表

我想了三天三夜都搞不懂这个女人为什么败诉了还这么猖狂?到底是谁给的他勇气?梁静茹吗??

因为她的诬告,这个男生差点毁了!良心不会痛吗?

学校也是,不分青红皂白的草草处理!

多亏了这个男孩有个好母亲,要不他得背着坏名声过一辈子了!

事情的起因,简单到可笑,

2023 年 7 月,一个女生在图书馆,看到对面的男生手里有动作,她立刻认定,这是在对着她进行 “性骚扰”。

她没有犹豫,掏出手机拍了视频,

她走上前去,义正辞严,男生当场写下了一张道歉条。

按理说,这事到此可以画个句号,

一个误会,或者说一个即便发生了也已经在现场解决了的冲突,本该烟消云散。

但她不,

她觉得不够,她要的不是一个道歉,她要的是一场审判,一场由她主导的公开审判。

三个月后,一篇小作文横空出世,

她在网上,详细地描述了整个过程,虽然没有点明名字,但却把男生的学院,以及籍贯信息说得清清楚楚,就怕大家找不到靶子。

网络这把火,一点就着,

舆论瞬间,“爆炸” 般涌起口诛笔伐如潮水般,涌向那个男生以及武汉大学,骂声可谓是铺天盖地。

学校为了平息舆论,快速给出了一个记过处分。

通报里的措辞是 “不雅行为”,一个模糊而又能给所有人交代的词。

学校的处理,看似解决了问题,实则是用一个学生的声誉,去换取暂时的平静。

这种息事宁人,是对公正的背叛,

事情到这里,似乎是女方大获全胜,

她成了勇敢维权的代表,而那个男生,则被钉在了耻辱柱上。

但真相,往往走得很慢,

男生的母亲站了出来,带着一沓厚厚的病历,告诉公众,他的儿子从小患有严重的特应性皮炎

那个所谓的 “不雅动作”,不过是一个被皮肤病折磨多年的病人,在隔着裤子挠痒。

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生理反应,被解读成了一场蓄意的猥亵。

更讽刺的是,男生因此事遭受了毁灭性的网络暴力。

他被人 “人肉” 搜索其照片被制作成了 “犹如遗像般” 的东西全家都深深陷入在骚扰与恐惧当中,最终他被确切地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

一个年轻人的人生,因为一个未经证实的指控,和一场网络狂欢,几乎被毁掉。

这就是她想要的 “公正” 吗,

后来女生不依不饶,将男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认定 “性骚扰” 成立。

她似乎坚信着法律会为她的剧本,盖上官方的印章。

2025 年 7 月 25 日,法院一审宣判了,

法院在审理了双方的证据后,认定证据不足以证明男生实施了性骚扰行为,驳回了女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最终守住了底线,没有成为个人用来泄愤的工具。

但故事并没有结束,反而走向了更荒诞的一幕。

败诉后,女生做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

她将那没有经过任何马赛克处理的判决书,直接就发送到了网络之上。

判决书上,有男生的真实姓名,有他的全部个人信息。

她输了官司,就选择用这种方式,对男生进行新一轮的 “示众” 企图煽动又一波网暴。

现在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这个女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答案是,她完全可能,也理应为此付出代价,

她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法律,

首先是民事侵权,她捏造事实,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严重侵害了男生的名誉权。

男生完全有权利提起反诉,要求她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他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已经认定性骚扰不成立,这是他维权最有力的武器。

其次,是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她的行为,可能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指的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这一行为,引发了大规模的关注以及网络暴力,完全契合 “情节严重” 的构成要件。

男生可以就此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一旦罪名成立,她将面临的,是管制、拘役甚至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诬告陷害罪,这个门槛比较高,

它要求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她最初的目的,是让男生受到学校的行政处分和社会的道德谴责,后来起诉也是民事诉讼,所以构陷他人入刑的主观意图可能不那么明显,认定上会更复杂。

但这并不妨碍其诽谤行为的成立,

整件事看下来,让人感到一阵寒意,

当一个人举起 “受害者” 的旗帜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攻击他人,甚至在真相大白之后,还要用更卑劣的手段去报复。

她要的不是真相,也不是公平,

她要的是赢,是让那个她认定的 “坏人” 永世不得翻身,哪怕这个 “坏人” 只是一个在图书馆挠痒的病人。

这种精致的利己主义,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偏执,比任何所谓的 “不雅行为” 都要丑陋一万倍。

它污染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让真正的受害者维权之路变得更加艰难。

我们同情弱者,但我们不能被伪装成弱者的人当枪使。

法律必须让这种人明白,诬告和网暴,从来不是没有成本的游戏。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知乎用户 九泽​ 发表

能怎么说呢,永远可以相信贴吧老哥的行动力、正义感和攻击性……


更新:《吧友开扒:杨式武大论文并非个例》……


点进去看了眼,两篇热门都发在了武汉大学吧……

1. 女方硕士毕业太水,被群嘲

2. 女方 2015 年发布的公开照片,被翻出来了……

知乎用户 Zrnnn​ 发表

冷知识,武汉大学到现在还在装死。

一个健康的孩子,送进堂堂 985 的高校,父母的骄傲,未来的希望,结果因为武大管理层不作为整成精神失常,还 tm 有天理嘛?

包庇性别诬告者,还美美地让她保了研,而让受害者背负莫须有骂名。

武汉大学没有一点责任嘛?各位未来或许都是要做父母的人,你的孩子某一天受到如此不公正对待时,作何感想?

武汉大学今天不给个说法,自然有父母会给武汉大学一个说法

知乎用户 求生小少年 发表

1. 我国是全世界少有的,男女不同时退休国家。

男性贡献了远超女性的税收和社保缴纳,拿到的却远少于女性。

2. 我国是全世界少有的,强奸罪仅限定男性作为主体的国家。

根据大量律师反馈,处理的案件中,仅凭女方单方面口供就定罪的诬告强奸案,远多于事实确凿的案件。

山西大同案大家都见到了,男方拥有无接触的 str 铁证,法院在没有其他物证的情况下,竟然都可以不采纳准确率极高的生物学鉴定结果。

3. 我国是全世界独有的,女性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的国家。

如果刑期短,即使坐过牢的女性都能开出无犯罪证明。

法律系统到现在都没能找出任何一个合理理由解释这种毫无道理的偏袒。

4. 内地是全世界独有的,女性诬告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地区。

截止目前,除小慧君涉及经济犯罪外,朱军、小叶、大同、锜同学、肖同学等海量案例,没有任何一位诬告犯收到了惩罚。

而只要走出内地,仅澳门地区,巴掌大点的地方,半年内就有 10 起以上的女性诬告案见报,而其中 80% 来自内地女性诬告。

5. 内地是全世界少有的,在婚内财产共同所有制下,推行单独向女性一方支付家务、工作机会补偿制度、实际还包含生育补偿的地区。

全球其他有类似补偿制度的地区,基本都实行婚内财产分别所有制,即谁挣的钱归谁,如果一方不挣钱但做家务,可以适当补偿,旨在保护在外劳动赚钱、辛苦奋斗一方的基本权益。

而内地则是对男性赤裸裸的实行二次剥削,在已经被平分 50% 财产的基础上,还要单方面对女性再多补偿,女方可以仅仅在家躺平刷剧,只用扫地机器人扫个地、用微波炉热个速食品,都可以比男方多分财产。

我这才仅仅聊了五个点。

多少人已经怒火攻心了?

公平?

平等?

宪法中的男女平等,立法系统、司法系统,遵守了么?

知乎用户 大梦谁先觉 发表

我家孩子上初一,隔壁班有个嚣张跋扈的女生,经常欺负年纪其他孩子,特别是那种本份、还没发育起来、最好再架副眼镜的弱鸡小男孩,新学校新环境,孩子们都敢怒不敢言惹不起躲得起。

直到那一天她欺负到我家同班同学这个老实孩子身上,这孩子性子绵绵的,走路说话慢慢的,见到家长就会停下来礼貌地打招呼 “叔叔好、阿姨好……”,同时鞠一躬,不同于小日子那种夸张的鞠躬,而是缩着脖子拘谨羞涩的那种半躬,还有点小滑稽,但他不弱啊,个子高高大大,小滑稽就来自于这种反差。

嚣张女孩好死不死偏偏选中了他,据我家孩子回来描述,在被各种反复羞辱、谩骂到动手之后,同学们终于见到了老实人血溅五步的雷霆之怒,突然暴起对嚣张女孩就是一顿胖揍,拉都拉不住…… 娃说得眉飞色舞,家长听得心花怒放。

后面就是学校和双方家长介入了,虽然全班同学和家长都支持男孩,但还是由男孩给女孩道歉了,女孩在学校也收敛了不少,事情也并未就此结束,据说女孩父母一直在教体局闹,要求学校以暴力倾向为由开除男孩,不知道开学时还能不能见到这个同学。

虽说年纪还小才初一,也没上升到对立层面,但我隐隐觉得冥冥之中男孩做出的是最正确的选择。

知乎用户 也说​​​ 发表

大概率不会,因为男生一开始自己 “认罪” 了。

这件事给了所有男士一个非常惨痛的经验——

面对无理的质疑,不要心存幻想,以为能通过忍让、沟通、认错就让事情过去,避免麻烦。

必须坚持立场,当时报警维护自己的权利。

闹得越大,事情越容易解决。第一时间介入的人越多,越可能还原真相,给你清白。

我们看看这位女生,是如何操作的。

先说下,按照网友分享的截图,这个女生可能是学习法律的,或者有丰富的相关知识。

第一步:偷拍

事情发生在 2023 年武汉大学图书馆,一位女生看到坐在她对面的男生,有异常行为。

在发现男生多次隔着衣服触摸身体后(后按照专家分析和病例,实际大概率为挠痒),她没有直接提醒,也没有当众指责,而是采取了 “偷拍” 的方式,在一小时内录了 5 段对方的录像。

所以,在没有证明男生 “有罪” 的情况下,是女生先偷拍男生抓敏感部位挠痒。

默认 “抓痒” 不是为男生开脱,
是后来庭审结果,法院结合证据认定的 “自慰” 不成立,有抓痒高度可能。

第二部:私审

在录像后,如果她真的怀疑男生有不雅行为,按道理应该去向图书馆老师举报。

但实际上,她没有。

而是拿着这段录像私下找到男生,要求对方为 “让自己感到恶心” 的行为道歉,并自己全程录音。

按照监控记录,两个人交涉了 26 分钟左右,女生后来公布了其中 16 分钟录音。

第三步:威逼口供变成纸质证据

男生当时可能认为自己在公共场合挠下体的确不雅,被女生录像,又怕被公开丢脸。

被对方质问后,他明显紧张慌乱。录音中为此连续进行了道歉。

女生在得到道歉后并不满足,又要求对方书面认错。

男生此时已经陷入焦虑和恐慌,并没有警惕这个要求。认为自己都口头道歉了,写下来也没什么,能让事情过去就好。

没想到,这打开了他人生地狱的大门。

这份 “道歉信” 后来成为了把他绑在道德火刑架上,遭到学校处分、法律起诉的重要证据。

在这封语言混乱的 “认罪书” 里,他在第一段承认 “偷拍” 了姐姐,侵犯了对方隐私权。

从反复涂抹的痕迹,表达幼稚的文字能看出来,当时他陷入了极度的紧张,思维能力很差。

此时,他对女生叫什么,是哪个班级的并不知道。女生一开始就想好了要隐藏在幕后的准备。

而所谓的 “偷拍”,在学校后来检查了男生的手机后,也被证实不成立。

从之后监控录像看他也并没有针对这位女生,因为在她离开座位时候,男生也有挠痒行为。

这里有一个细节——

据说在当日,现场的另一位男生表示看到了当事人承认打飞机的全过程,并给女生留了字条和联系方式,表示如果需要可以作证。

第四步,“偷拍” 升级成 “性骚扰”

女生在看到第一版后,显然并不满意。

于是,在第一段下方,男生写下了幼稚可笑的 “以上删除”

接着按照对方要求重写。将 “偷拍” 改为“对姐姐做了下流的事”。

估计这个男生在当时已经紧张和害怕的无法正常思维了,只想赶快走,让他写什么都答应。

女生当时研二,男生大一,两人相差 5~6 岁。
男生中学起下体就有湿疹,比较自卑和敏感。

此外,这一段并不仅是猜想。

有律师自媒体贴出的法院判决的事实认定中,有当事人的笔录。

但他没有想到,“偷拍” 其实并不是严格的违法行为,毕竟图书馆是公共场合,女生衣着整齐。

但 “做下流的事” 意味着是可能构成 “性骚扰” 或“猥亵罪”的。

这种模糊的自述,恰好卡在了司法和逻辑的边缘。

男生或许认为 “下流的事” 是抓痒阴部
但在公众面前,则可以理解为 “性骚扰” 等严重的行为。

注意,到这里,女生对男生拿到的 “笔供”,其实都是“私审” 下得到的,没有任何学校和警察的参与。

男生当晚写完,估计只觉得今天真倒霉,但至少逃出来了,刚才的姐姐真可怕。

他并不知道,在女生那边,对他的 “折磨” 才刚刚开始。

第五步,让辅导员的名字出现在道歉信下,代表校方表态。

女生拿到这封信后,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让道歉信下方出现了辅导员的名字。

注意:这个过程具体如何存疑,因为两人的描述出现了偏差。

在女方出示的道歉信中,特意标注了:“此为 X 同学辅导员姓名” 让网友感觉是辅导员签字了。

如果是这样,

那他的这个签名会代表校方身份,很容易把身后的学校裹挟进去,给出对应的一致反应。

这就像是公司里 A 部门有个烂事,想要 B 部门配合,但人家老大人精明,坚决不接。

怎么办?

很简单,趁 B 老大不在,A 部门大领导邀请 B 部门一个没经验的小主管代表去参会。
会上做出了一系列决议,在座的都是大佬,B 部门小主管根本没有说话的余地。
会后,发一个会议纪要,要求 B 部门的小主管在上面签字。
然后把这份会议纪要发给 B 部门老大,说你那天不在你手下代表你参会,当着大家认可的方案。
如果 B 部门老大不想认这件事,就要把开会的小主管公开惩罚,说这个人代表不了我部门。

但是,在男生母亲的口述中,这个名字不是辅导员的签字。

他母亲目前发过一封澄清信,里面自述了几个和女生所讲不同的点。

其中就包括信上的几个签名。

说男生当时留下了真名,并且在女生的要求下,留了辅导员的姓名。

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女生在这里是故意暴露出辅导员的名字,并涂抹了其他重要信息。

就造成公众误认为,学校辅导员见证了这封 “认罪信”。

第六步,要求学校做出实质惩罚。

在拿到这封道歉信后,女生开始找学校人员沟通,要求给男生惩罚。

在三天后没有得到回应,她再次发信,并且在其中加入了非常重要的一条:

要求男生重新写道歉信,并且让他父母签字。

这条的目的就是把原本自己 “私审” 取得的口供,变成双方公开认可的“铁证”。之后拿着这条证据想要怎么对付这个男生和她的家庭,就有了更多的“弹药”。

实际上,哪怕没有拿到,她后来依旧起诉了。

而且,在这份要求中,她还反复强调自己 “不是想要毁了对方,而是愿意给对方一个机会”。

但实际上,如果校方和男生父母稍微糊涂一点,按照她的意思重新写了道歉信并签字。

那么现在的庭审宣判结果,可能是不一样的。

男生父母则一直在试图向学校分辩。

他的家人提供了男生的从 2021 年到 2023 年的病例作为证据,说明其 “下体有过敏性丘疹”、“夏季瘙痒加重”。

试图让学校和公众相信,自己的孩子并不是 “下流”,而是在 “挠痒”。

于是,学校短期内(8~9 月)并未对此时做出官方的表态和处理。

第七步,曝光公开,在社会压力下,学校做出了处分通告。

在大约持续两个月多次和学校沟通,要求对男生做出处理后。

女生选择在 10 月,将事件在网络公开。

并且以 “我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受到性骚扰” 作为标题。

对于男生和学校的谴责瞬间在网络高涨。

仅仅两天后,学校做出了对男生进行公开处分的决定。

第八步,学校的处分下达,公众当时认为男生 “性骚扰” 是调查事实。

在女生于公众号发布文章曝光的当日,武汉大学也发了一封《情况说明》。

里面提到应关注到 “有学生举报遭受性骚扰的有关网络信息”,并且会对事件进行调查。

两天后,学校发布了给予男生处分的通报。

其中提到 “经调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给予 2022 级本科生肖某某记过处分。”

当时,大部分公众认为这个就是对这件事的调查结果和确认了。随着网上讨论减少,事情也告一段落。

前面我们说过,“性骚扰” 虽然不是正是法律罪名,但属于违法行为,后果可轻可重。

比如行政处罚里,可能涉及猥亵;刑事责任上可能涉及**强制猥亵、侮辱,**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指控。

第七步:借着校内处理意见,上升到从司法层面正式起诉。

果然,女生并未忘记这件事,随着毕业不用担心自己安全,她立刻进行了司法起诉。

中间的辩诉的详细经过我们不得而知。

但很高兴看到的是,目前的一审宣判结果是 “不符合性骚扰构成要件”

这件事显然给整个历经三年的 “武大图书馆事件” 重新进行了定义。

有这份宣判结果,男生从司法层面目前没有任何责任。

曾经在互联网上把他和 “性骚扰” 建立联系的媒体,都应该删除稿件并道歉。

但经历这个过程后,男生家庭已经付出了惨重代价。

按照男生母亲采访讲述,他在这两年间被同学孤立,曾经自杀,被精神病院诊断为应激障碍,爷爷因为外婆说漏嘴得知而晕倒成了植物人。

而一切的起因,就是他在图书馆挠了几下裤裆,被另一位女生偷拍了下来。

我们设想一下:

如果当天阴部瘙痒的是一位女同学,她多次挠痒的动作被一位男同学偷拍下。

事情会有任何走向的区别么?

大概率是这位 “偷拍” 的男同学同样被证实很恶心,受到学校处分吧。

只能说,讽刺度拉满了。

所以,

这件事给我们的经验教训就是:

在任何场合,如果你被人无端的质疑。

不要心存幻想,认为能通过忍让、认错就让事情快速过去,避免麻烦。

必须要不惜一切代价的现场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闹得越大,越可能还原真相,给你清白。事情越容易解决。

还有就是——父母不要一味教自己的孩子克制与斯文。

愤怒在很多时候,是一种更好的武器。

如果一个人展现出 “豁出一切也要让挑衅者付出代价” 的姿态。

很多人反而变得的善解人意,希望你能冷静下来讲道理了。

PS:两天后更新下。

因为很多朋友关心: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说三个重要的原则:

第一,是明确 “执法权”。

不管你在地铁上被人说偷拍,在图书馆被人说自摸,有人跳出来指责你,先反问她:

“你是谁?”

这句话意思是——你有没有执法权?

**中国不是私刑社会,**不是阿猫阿狗跳出来,就能逼迫一个人求原谅、认错、写悔过书的。

这次的新闻里,女生实际上就是以 “私刑” 代替了法律,以自己是 “被害人” 的身份,化身“执法者”。代替学校、公安机关对男生进行了“审讯和问供”,让他写下了这份“认罪书”。

对方的身份只要不是公检法,你都可以不回答她的任何问题,她也没有权利揪住你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如果对方强行限制,那你可以反抗,可以报警。

当然,如果你的确做了错事,不敢报警。那么属于活该。

教学只针对被冤枉的好人,不教流氓怎么脱罪。

第二,是明确自己的 “对等权利”。

对方质疑你,对你录像,那么你也可以质疑她,对她录像。

她问你叫什么,是哪个班级的,你也可以问她叫什么,是哪个班级的。

她主张你违法,那么就要亮出自己的身份,如果后面你证明自己没有违法,就要反过来追究她的诬告责任。

这就叫 “对等权利”。

第三,不要轻易配合非执法者,进行自证。

这类 “私刑执法者” 最喜欢的一种逻辑就是——“你先证明你没有,我再道歉。”

因为这等于立于不败之地,她只要一直质疑你的自证,就能看你的手机、看你的身份证,看你的聊天记录,不断通过质疑把你隐私信息看光,直到发现一点道德瑕疵。

然后说:“你看,你虽然没有我说的这件事,但这条浏览记录证明你也不是好人。”

只要她不是执法人员,你不需要配合她回答。

就算执法人员怀疑你有什么罪行,也是人家先举证,再让你回答问题。

哪怕学校领导来了,说:“你就回答她一下自己刚才抓没抓裤裆”。

你也可以主动报警,在警察和父母在场情况下,再回答问题。

这样如果事后证明你没问题,对方就需要给你一个明确的说法。

否则的话,你也可以随便怀疑公交车上谁裤裆里藏了大熊猫幼崽,让他脱裤子证明。

实际上,清华大学发生过一件非常类似的事情。

我当时的回答中预演过可能发生的事情。

清华大学一学姐称被学弟性骚扰,并公开其身份信息至社交媒体后被证实是误会,她的行为是否欠妥?版权声明:回答未授权任何知乎外平台使用,如有侵权将投诉并追责。如何看待 2025 年 bw 某展台邀请韩国 coser,且该 coser 被举报、被抨击等现象?马斯克发现,即使裁掉 80% 的人,也丝毫不影响工作,这表明很多员工的高薪只是一种变相的腐败,你怎么看?愿景娱乐员工因发烧 38 度请假一小时被 HR 辱骂,人社局已介入,怎样看待此事?反映出哪些职场问题?

知乎用户 陌上人 发表

不会,该女生已经从武大毕业,读博去了,未来还要进司法系统,有光明的未来。至于被诬告的男生,塔不在乎,知乎上倒是有不少人义愤填膺,但暂时看来屁用没有。

事已至此,一路狂飙!

知乎用户 韭菜​ 发表

早就说了,武汉大学就是个三流大学。天天上蹿下跳碰瓷华五,这下原形毕露了吧。☺️

知乎用户 钧天 发表

这样我想起来了前几天矿大的诬陷案,那个小伙子还没意识到,如果不是他认识人多周围人都知道他人品,他就是下一个武大诬告案男方。

知乎用户 如影随心​​ 发表

我是武大信息学部的博士。

图书馆这事法院判了,认定没性骚扰。说实话,看完整个过程,我很震惊,也很愤怒。

一个指控,把人推到风口浪尖,照片被 P 成花圈,全家被网暴,还被处分。结果法院说证据不足,认定不了。

女生当初把事发到网上、录音录像、强逼道歉,这操作说不是有点过头,我真不信。

男生呢?一开始就认错、求饶、写道歉信。明明没做,为什么要认?怕事?太软?也可能是根本没能力反抗。

但最让我难受的是我们学校。

不调查清楚就先处分,事后又什么都不说。不公不透明,让人寒心。

我读博做科研,从不发声。我们为武大争光靠论文和代码,不靠情绪帖和热搜。但这件事真的让我觉得窝火。

我们这么努力,却要被这种事拖累,真不甘心。

希望以后别再靠舆论盖棺定论,

也希望学校能拿出点担当,不要出了事只想着息事宁人。

知乎用户 马克吐温 发表

我已向香港的新闻媒体提供了具体情况与她社交媒体上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努力

分割线 —–

看到提到要用繁体字或者英文,我用 deepseek 将我的文本翻译成了繁体和英文的形式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編輯部您好,我想向你們提供一項新聞線索。

近日,大陸有一起關於誣告的案件被判決。敗訴方為誣告方,我們稱其為「楊女士」。此人為大陸「武漢大學」的學生,她曾在學校圖書館誣告同校男生偷拍。在大陸網際網路上引起了巨大爭議,並引發了被誣告男生的心理疾病。而在近日法院判決其敗訴後,她在公共社交平台公然表示其已經被香港浸會大學錄取,並表示未來將繼續舉報被她誣陷的男生。附件中有其發表在公共社交媒體的內容截圖,希望可以引起貴社重視,並幫忙宣傳,使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此致

敬禮!

Dear Editorial Department,

I wish to provide a news tip regarding a recent false accusation case in mainland China.

On [Date, if known], a court ruled against the false accuser in this case, referred to herein as “Ms. Yang.” Ms. Yang, a student at Wuhan University in mainland China, falsely accused a male classmate of taking inappropriate photographs of her in the university library. This incident sparked significant controversy across mainland Chinese internet communities and caused the falsely accused male student to develop psychological trauma.

Following the recent court judgment against her, Ms. Yang has publicly declared on social media that she has been admitted to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Shockingly, she further stated her intention to continue reporting the very male student she previously framed. Screenshots of her social media posts are attached for your reference.

We sincerely hope your respected publication will investigate this matter and bring appropriate attention to it, ensuring that such misconduct faces appropriate consequences.

Attached: Social media post screenshots as evidence.

Sincerely,

[Your Name/Organization, if applicable]

知乎用户 最后的曙光 发表

前几天和朋友聊到武大这个案子,她说了一句话让我愣了好久的话:“证据不足不等于诬告啊,性骚扰本来就很难举证。”

我当时就在想,**为什么这个逻辑听起来这么耳熟?**哦对了,因为我们只在性骚扰案件里才会听到这种说法。(说实话,女方后续那条博文让我破防了,我第一次这样看到赤裸裸的人性之恶……)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

你在公司茶水间听到同事 A 愤愤不平:“我上个月在全部门面前指控 B 偷了我的项目方案,结果老板调查后发现是我自己记错了。现在 B 竟然要求我道歉,还说要告我诽谤!凭什么啊?我又不是故意的,这顶多算是证据不足,又不是诬告!”

你会怎么想?

大概率你会觉得 A 这人真不要脸吧。明明冤枉了人家,还这么理直气壮。

但神奇的是,把 “偷项目方案” 换成 “性骚扰”,某个群体的反应就变了。突然之间,“证据不足” 就有了道德光环,指控者即便错了也成了需要被理解的一方。

这合理吗?

让我们把话说得更直白一点

假设我现在站出来说:“我怀疑我的同事贪污。”

纪委来了,查了,什么都没查到。

这时候会发生什么?大概率我要因为诬告陷害被处理吧。没人会说 “哎呀,可能真的有,只是证据不足”。

再假设,我说邻居虐待动物。

媒体、居委会来了,查了,猫好好的,是发情期在叫。

这时候呢?我多半要被邻居告诽谤,赔礼道歉是跑不了的。

但是,当指控变成性骚扰的时候,画风就变了。“证据不足”突然就不等于 “诬告” 了,反而成了一种 “虽然没证据但我相信你” 的委婉说法。

这合理吗?

我们来算一笔账

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都应该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你的自由止于他人的权利开始的地方

你有举报的自由,但你没有诬告的自由。

你有说话的自由,但你没有造谣的自由。

你有维权的自由,但你没有侵权的自由。

这个道理,放在任何领域都适用。那为什么偏偏在性骚扰这件事上,我们就选择性失明了?

有人说,因为性骚扰难以取证。

可是等等,贪污就好取证了?做假账可以做得滴水不漏。 虐待动物就好取证了?动物又不会说话。 家暴就好取证了?都发生在家里四面墙内。

为什么这些领域,我们不会因为 “取证困难” 就降低标准?

诬告零成本,带来的是什么?

经济学有个基本原理:当一件事的成本趋近于零,而收益为正的时候,这件事就会泛滥。

当诬告不需要付出代价,甚至还能博取同情、达到报复目的时,你猜会发生什么?

更可怕的是,当虚假指控多了,真正的受害者说话还有人信吗?

这就像狼来了的故事。村民被骗多了,真的狼来了也不信了。只不过在现实中,说谎的孩子不用承担任何后果,被吃掉的是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武大这个案子,恰恰证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法院判了,不构成性骚扰。

按理说,事情到这就该结束了。错了就是错了,该道歉道歉,该反思反思。

可是没有。

女方非但没有任何歉意,反而变本加厉,发了那条引爆舆论的动态。这说明什么?说明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不会有任何损失。

输了官司?没关系,舆论场上我还能赢。

被人质疑?没关系,总有人会说 “宁可信其有”。

毁了别人?没关系,反正不用负责。

这种有恃无恐,不就是因为我们司法体系的纵容吗?

真正让人心寒的,是那种理所当然

最让我觉得可怕的,不是个别人的恶意诬告,而是某些人对这种双重标准的心安理得。

好像 “证据不足不等于诬告” 是专门为某些指控量身定做的保护伞。 好像法律的公平原则,在某些领域就可以选择性失效。 好像被诬告的人,活该自认倒霉。

这种理所当然,才是最可怕的。因为它意味着,我们已经习惯了不公,甚至开始为不公辩护。

真正的平等,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我一直觉得,真正的性别平等,不是给某一方特权,而是让所有人在同样的规则下竞争和相处。

如果我们真的相信女性和男性是平等的,那么女性就应该和男性承担同样的责任。包括诬告的责任。

给女性在诬告上的 “豁免权”,本质上是在说:女性是弱者,所以可以不讲道理。

这是保护吗?不,这是侮辱。

真正的保护,应该是建立一个公正的系统,让真相能够被发现,让恶意能够被惩罚。而不是简单粗暴地站队,不是预设立场地偏袒。

我们需要的是什么?

很简单,就是一视同仁。

诬告他人偷窃要承担什么后果,诬告他人性骚扰就该承担什么后果。

证据不足在其他领域意味着什么,在性骚扰领域就该意味着什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该有例外。

这不是要求特殊对待,恰恰相反,这是要求不要特殊对待。

当每个人都知道诬告是有代价的,他们才会在开口指控前三思。这对真正的受害者来说,反而是保护——因为人们会更相信那些敢于承担责任的指控。

关于一点自己的想法

我始终相信,一个良善的社会,应该既保护弱者,又不纵容恶人。

可是当我们打着保护弱者的旗号纵容诬告时,我们创造的不是一个更安全的社会,而是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

武大这个案子,撕开了一个我们不愿面对的真相:在某些领域,诬告已经成了一种特权。

这种特权存在一天,公平正义就缺席一天。

这种特权存在一天,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少一分。

别等到有一天,当你成为下一个被诬告的人时,才想起来问:为什么证据不足不等于诬告?

那时候,可能已经没有人会听你说话了。

ps: 当然有人可能会和我说,如果证据不足等于诬告,那受害者会难以发声,这确实是问题,但是我们要做好平衡,不能出现本案中这种情况了。

知乎用户 龙卷风摧毁停车场 发表

本回答已经重做调整,欢迎补充,请大家友好交流保护评论区。

看见请截图保存,没有打码可能回答存在不了太久。

请友好交流

帮杨景媛线下攻击谢庭长的♀拳组织自爆了:

鉴于诬告,网爆频出,改变这种现象我们还有机会吗?这次武大热度过去了,还会有人再提及吗?

百度安全验证

集美在 b 站盒打击别人

集美和张薇一样是 d 员,按照评论区的提醒,可以去 jw 举办她

通过集美的自爆,我们可以百度得到以下结果

至于另外一位,请看图:

典中典原生家庭

请结合置顶的链接,谢庭长被线下真实过

锐评对方律师

集美还想要送对方母亲去

当事人亲属在 xhs 出来发声,集美不仅攻击谢庭长,还真实了证人和为肖同学开药的医护人员

即使武大处分了男同学,集美也不领情捏

诅咒老师和老师的孩子

那么问题来了,集美怎么还没趋势 明明都败诉了

被害妄想症发作 认为男方母亲要害她。但是从新闻采访来看男方母亲相当体面,即使被告了也说双方都是网爆的受害者,但是集美要继续诬告男方捏

以及咒人全家无捏

当然还有其他的一部分

集美要成功了,想来我们又会多一个知心大姐姐,大大滴好啊。

集美 xyy 这块

看得出来集美确实有精神病,不然也不会败诉跳出来继续咬人。

附上两篇文章,请务必看完,属于是梦幻联动了。

如何看待杨培云律师力挺杨景媛?

北京一律所称不再招聘川大毕业生,如何看待这一做法?

最后附上集美的论文,被 xhs 的学术人扒了捏

https://tieba.baidu.com/p/9905002383?share=9105&fr=sharewise&see_lz=0&share_from=post&sfc=copy&client_type=2&client_version=12.85.1.0&st=1753623460&is_video=false&unique=41546C779044FEFBE8F3BC521D105100

知乎用户 koala 发表

傻娘们现在多了个身份,港浸会的学生。真要在港村被提告了,这边还真没 buff 加给她

知乎用户 彩霞濯满天 发表

我本没有特意去了解事件始末,直到看见肖同学母亲的回应。通篇一字不落地看完,这是 2024 年一个 19 岁男孩的母亲为儿子洗刷冤屈,挽救儿子的泣血 “状书”。

讽刺的是,尽管她已艾特众多媒体,却没有一家媒体报道她儿子的冤屈与官司后续,没有一家!媒体已死。

我也有个儿子,我在想,假如这事儿发生在我儿子身上,我杀人的心都有。

如果女方最终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将是我们社会以及整个高校系统、公检法系统的悲哀。

这样纯粹的恶,刷新了我对人性的认知。这不是男女对立,这是善恶之争

知乎用户 TTT​ 发表

25 号败诉了还在生龙活虎的开盒男生,27 号毫发无伤的炫耀自己美美读博去了。

没有人或者组织在支持她,我是不信的。

听说她诬告的时候 100 多家媒体报道,而这次翻案的热度全靠网民自己撑起来,各方都在装死。

这女的读的专业是法学和经济学,硕士毕业论文是《中印生育行为影响家庭暴力的经济学分析》

如果不是这次诬告案,这种人大概率顺顺利利进入体制或者高校,像她一样的人还有多少?

知乎用户 奶绿奶绿 发表

已有港媒报道,大家持续关注。

知乎用户 鱼丸 发表

和弦子完全一样的路数,是一个模型刻出来的。

弦子控告朱军后,朱军先是被冷藏,拖了很久后法院判弦子的控告不成立,弦子一样先是大骂判决,接着继续打拳,完事后美美充当女拳领袖,而朱军就从央视一哥的地位开始一落千丈。

那个时候国人的警惕性还不高,会觉得这是偶发事件。现在看来这是一条相当成熟的颜革产业链,外部的培训和内部的策应二者缺一不可。而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却又很大程度照搬欧美的教条。

如果司法总是通过刻意强调性别来掩盖区别执法的事实,那么百姓会用最快的速度拒绝承认它的公信力。性别议题的 CN 速度,反映的正是人民对司法加速失去信任能力的过程。

因此,我的怒火,始终烧到更高的地方去。我看到这些小鬼背后站着的,内外的魑魅魍魉,它们才是一切性别问题的始作俑者。它们和我憎恶的,拿萝莉岛,拿乌克兰,拿加沙,拿中国和世界人民的健康当草芥的,是同一批人。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如果我没记错……

那个首发「3000 万女胎」、让统计学不存在了的黄思晗,也是武大的?

卧虎藏龙啊。

——

2025.07.29

蒙评论区的补充,特补上参考文献:

[1] 莫洪宪, 刘夏. 进一步推进死刑改革的设想——废除女性犯罪死刑适用 [J].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54(6):100-107174.

[2]Fang Fang.Wuhan Diary: Dispatches fromthe Original Epicenter[M].HarperVia,2020-6-30.

[3] 黄思晗.“女性文盲占到了 70%”“中国每年有 3000 万的女婴她们死了”[Z/OL].2020 国际华语辩论邀请赛,2020.

[4] 宋庚一.“当年的侵华日军到底在南京屠杀了多少人?30 万人是没有数据支撑的,这个 30 万只是中国历史小说写作的一个概述,有名有姓的都没统计出来几千个人。中国历史学家解放之后瞎胡乱造了一个上下 5000 年,其实我们没有这么多历史。”[Z/OL].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21.

[5] 图书馆的一些小事 [EB/OL]. 武汉大学: 表白墙, 2021.

[6] 王懿. 推文 “坚持不饿死”[EB/OL]. 推特, 2021-06.

[7] 顾烜. 山花寻海树,不如就春风 [N]. 武汉大学, 2023.

知乎用户 虚空 发表

教员说:扫把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

所以武大

只有诬告犯会包庇诬告犯…

来吧!

让我们清理灰尘!

知乎用户 六道仙人 发表

诬汉大学

知乎用户 日月山河 发表

学术报告会议《8th IESR-GLO joint workshop on “Fertility decline and family policies” at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China, organized with support of the Journal of Population Economics.》、

第二天 中文 11:00~11:45

身份已探明,确认浸会大学无误

感谢评论区的朋友补充邮箱,我已经添加在下面

hk01@hk01.com

inews@mingpao.com

cnews@rthk.hk

news@am730.com.hk

daniel_lai@hkbu.edu.hk

slhung@hkbu.edu.hk

dfkwong@hkbu.edu.hk

jiayan@hkbu.edu.hk

chitat@hkbu.edu.hk

wingkan@hkbu.edu.hk

vwplee@hkbu.edu.hk

yingqiguo@hkbu.edu.hk zhuangxy@hkbu.edu.hk xiaoludai@hkbu.edu.hk jiajia_zhou@hkbu.edu.hk

lichen@hkbu.edu.hk

浸会大学全体社工系教授邮箱,大家千万不要去写举报信,更不要给每天爱看大新闻的香港媒体发消息,如果写的人多了,这位杨同学很有可能会退学的。如果香港媒体关注这件事,这位同学可能在香港呆不下去,所以千万不要干这件事


7.28

各位,杨 jy 确是 HKBU 的博士生,但是给学校的咨询邮箱发举报是没用的!这种邮箱只有小职员负责处理。以下是 HKBU 经济系所有教授的邮箱,可直接复制进收件人发送。邮件标题可以是:Active Misconduct: Jingyuan Yang (HKBU Econ PhD) Engaged in False Allegations & Cyberbullying。内容可以简短 [lbk]“Jingyuan Yang (HKBU Econ PhD) gained significant attention on Chinese social media (e.g. Baidu Tieba #1 hot topic) for false allegations and continuing cyberbullying against her classmate. She commit to continue this misconduct via her Bilibili account. We request disciplinary action by HKBU’s Economics Department.”[rbk]

因为教授们不会太仔细看,我们只需要让他们知道此事就行了!ycheng@hkbu.edu.hk, kschung@hkbu.edu.hk, kclam@hkbu.edu.hk, tingchen@hkbu.edu.hk, huang_sunny@hkbu.edu.hk, shuiki@hkbu.edu.hk, wangzi@hkbu.edu.hk, chensihao@hkbu.edu.hk, anovia_dai@hkbu.edu.hk, huandeng@hkbu.edu.hk, dingdong@hkbu.edu.hk, btkleung@hkbu.edu.hk, msilva913@hkbu.edu.hk, isaacswift@hkbu.edu.hk, feizhou@hkbu.edu.hk, leoyang@hkbu.edu.hk, cqzhan@hkbu.edu.hk, ryanman@hkbu.edu.hk, arieswong@hkbu.edu.hk, kanghuacao@hkbu.edu.hk, ckarlun@hkbu.edu.hk, jingliu@hkbu.edu.hk, kkjoeman@hkbu.edu.hk


7.29 补充

众所周知,华语媒体在世界上不具备什么影响力,甚至不一定影响到国内。但有一家华语媒体,政府领导也是一定会看的,同时,无论欧美都会略加关注一下,那就是,联合早报!

副刊组:zbnow@sph.com.sg

早报网:zbonline@sph.com.sg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香港浸会大学正式改名为香港诬告大学,还有武汉大学改成诬汉大学

知乎用户 日不落​ 发表

我看有网友告诉大家不能写邮件给她读博的大学,这是很不好的行为。

我也告诫网友,更不能写邮件给她的博士导师!博导对学生能起到很大的决定性作用。

知乎用户 我对象是天之骄子​ 发表

记录。(因其赴港深造,下附港媒爆料方式,并附香港法例有关条目)

27 日凌晨 b 站 / 微博两帖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附:可供爆料的香港媒体(欢迎补充)

香港法例有关内容:

第 486 章《个人资料(隐私)条例》

第 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

此外,第 21 章《诽谤条例》和第 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中有关「永久形式诽谤」「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未经同意下发布私密影像」的内容,也可以援引。(但司法实践中很难)

—————————————

7.30 武大工作人员回应(没听说)

7.31 武大工作人员回应(很重视)

7.31 晚 武大校长回应(正在处理)

知乎用户 咦你在看我的昵称 发表

利益相关,武大老登。

1、被舆论裹挟,助长歪风,敢问武大弘的什么毅,求的什么是?

谈何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

2、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3、上一次给北大发邮件,影响 32 读研了吗?

认清形势,放弃幻想。

4、向人民的庭长致敬,感谢他顶住了压力、顶住了舆论、无愧于法、无愧于心。

知乎用户 全初全收 发表

武汉大学不撤销对男同学的错误处分的话,建议改名为

诬汉大学。

知乎用户 逆名网友 发表

冷知识:香港浸会大学,是当时港 D 事件的核心之一,大量的闹事学生都出自这大学

所以,有人期待香港浸会大学能撤销录取,估计不太可能

估计,香港浸会大学巴不得把这种人才纳入麾下,以后能成为国外资助的 NGO 的骨干成员

这女的,仅凭一己之力操纵舆论,扩大事件,害得一个家庭走向崩溃边缘,要不是法院判决,估计那男孩甚至母亲都会自杀。

截止目前,还害得一所一流大学出于风暴中心,离谱的是这大学至今都没拿这女的怎么样,这女的是有两把刷子的。

被浸会大学培养培养,估计能成为香港国外 NGO 的重要棋子

冷知识:当年川大张薇和英国大使馆有频繁接触,据传大使馆甚至提供留学机会

知乎用户 颖川 发表

武汉大学以后变成诬汉大学了

知乎用户 我从西域来​ 发表

网上看到一个非常难得的关于武大杨小姐的硕士论文的分析,分享给大家:

通读了下武大杨小姐的硕士论文《中印生育行为影响家庭暴力的经济学分析》,问题多到难以想象。汇总几个离谱的:

论文摘要第一句话就是造谣:「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全球有近 35% 的女性经历过【家庭暴力】。」

世卫组织报告的原文是:「全世界 35% 的妇女都经历过【伴侣】对其实施的身体和 / 或性暴力,或【非伴侣】实施的性暴力」(图 1)。

「伴侣」被杨小姐改成了夫妻,「非伴侣」的部分则直接被她吃了。按杨小姐的定义,女人被陌生人强奸也算「家庭暴力」。为了给家庭泼脏水煞费苦心。

关键词中文部分写的是「母职惩罚」,英文翻译写的是 “Outside Option”(外部选择权),不一致(图 2)。

所谓「母职惩罚」翻译一下就是——女人生孩子就会变得不幸。典型的女权夹带私货。

论文第一部分:大段照抄湘潭大学何晖和王凌林在 2022 年《现代世界警察》期刊发表的论文《印度反家庭暴力的实践与成效》,没有规范引用(图 3)。

这是典型的学术剽窃,不知道当初怎么过的查重。

「2001 年《离婚法》」(图 4)

众所周知我国只有《婚姻法》没有《离婚法》。也许在杨小姐这样的女权人士看来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离婚所以两个词没区别。

「2010 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占比降至 8.8%。」

这里没有给出任何参考文献,疑似杨小姐拍脑袋瓜子编的数据。

「新中国成立之后,全国人口从 1049 年之前……」(图 5)

建国时间也能写错,令人咋舌。

论文第二部分:「在大部分国家,家暴的终生发生率为 0.1-0.2% 左右。」(图 6)

完全是信口开河。跟真实数据差着几个数量级。

「在观念较为传统的地区,生育与家庭暴力之间的正向关系更为明显。」

杨小姐定义一个地区是否「传统」的方式竟然是统计寺庙和道观数,结果浙江成了「观念较传统」地区,新疆成了「观念较现代」地区(因为当地的另一种「寺」她全都没算)。

另外图 7 这么混乱的散点分布,杨小姐就能强行拟合出两个线性关系,说明此人毫无统计学素养。

论文第三部分:「丈夫通过家暴从妻子处得到转移支付。」(图 8)

杨小姐认为婚姻关系是纯粹的经济合作,所以婚姻中的一切冲突也被她当做金钱博弈,由这种畸形的逻辑得出了男性家暴是为了抢老婆钱的离谱结论。

论文第四部分:表 4.1 的描述性统计出现了大量定义范围以外的错误数值。(图 9)

表 4.2 称印度 NFHS4 调查的样本数是 499627。然后到了表 5.4 和表 5.5 里面 NFHS4 的「全样本」数变成了 82900。文章完全没有解释为什么删掉了 416727 个数据,疑似不当操纵数据。(图 10)

更离谱的是表 5.4 的 NFHS4 分样本 134063 和 345410 加起来是 479473,表 5.5 的 NFHS4 分样本 375747 和 101089 加起来是 476836。不仅这两个数对不上,而且都比「全样本」数 82900 要大得多。相当于说总共调查了 10 个人,其中有 50 个穷人、30 个富人。

论文第五部分:「印度民间自治的反家暴组织对家暴的减少也可能起到了作用,在中国并没有发现类似的现象。」(图 11)

图穷匕见了,这是呼吁女权招募私勇,在中国组建民间武装。

论文第六部分:图 6.6 的注释称「数据为人工生成」。(图 12)

这是不打自招的数据造假。杨小姐为了得出自己想要的结论,人为捏造数据、杜撰统计结果。

论文最后的结论是:
一、生育会导致女性遭受更多的家庭暴力;
二、生育会导致女性失去就业机会,然后因此遭受更多的家庭暴力;
三、中国传统文化会导致女性遭受更多的家庭暴力。
完美切合女权分子反婚反育反华的政治目的。(图 13)

总而言之,这篇论文数据各种乱编、统计拟合一塌糊涂、全篇到处都是逻辑错误和春秋笔法、每节都有大量的错别字、格式问题、有的参考文献重复罗列、有的参考文献缺失、而且存在学术剽窃的情况。「研究方法」完全是先射箭再画靶,为了反生育而反生育,能成功通过开题都是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篇论文不仅反映了杨小姐本人的学术操守和学术水平极差,而且把她硕士导师郭汝飞副教授的底裤也扒了个一干二净。杨小姐能蒙混过关,说明郭汝飞要么失职到连读都懒得读一遍学生的论文,要么是出于什么别的动机故意放行,这样的人能当上副教授和硕士生导师、今年年初晋升为博士生导师、不久前还被评为「优秀青年学者」,简直是我国高教之耻。

【注 1:其他问题见图 14-15。】

【注 2:上述材料已经邮件递交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负责人聂军(niejun@whu.edu.cn)、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信箱(yjsy@whu.edu.cn)和武汉大学校长信箱(xzxx@whu.edu.cn),顺便抄送了香港浸会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吕爱平(vprd@hkbu.edu.hk)、香港浸会大学研究生院(gs@hkbu.edu.hk)和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事务处(sa@hkbu.edu.hk)。如果大家有什么其他材料,欢迎评论区补充或者自行提交。】

作者:微博戴雨潇 Da

知乎用户 Cool lime 发表

武汉大学老是出这种抽象人

一个在日本饿死的

还有好几个奇葩说辩手

知乎用户 MC 鲁迅​ 发表

之前去日本,地铁上。

一个女的可能困了,歪歪倒倒的靠在我同事肩膀上,我同事直接扇了她一巴掌。

对,就是照脸一个大比兜。

我当时吓得直接跳起来,我觉得他疯了。

他当时很冷静的说,

“你觉得我疯了是吧。”

“我是在保护自己。”

知乎用户 雨镜 发表

感觉华科啥都不用做,躺着就赢麻了。

所以广大高三男毕业生,过了 985 线,武大华科选一个,知道选啥了吧。

知乎用户 ddmmxxyy 发表

知乎用户 拔剑四顾亦茫然 发表

废话太多。武汉大学装死,那就到国务院端口去投诉。干就完了。

知乎用户 老杨叔聊志愿填报​​ 发表

根据我的人生经验,你知道这件事中最怕且最可能发生的是什么吗?是武大联合地方政府一点也不关心网络舆情,只是单方面私下里向受害人及其家庭成员威逼利诱,很多人不知道这种官方名义的威逼利诱威力有多大,足以让绝大多数人忍气吞声。红脸白脸顾全大局利益诱惑…… 这种力量让人绝望,比单纯的高压厉害多了。

受害者不发声了,网络再怎么闹都没有,热度一过,一切归零。

知乎用户 满腹经纶的蛋糕 发表

原来在这个国家女性可以肆意践踏别人的尊严,肆意践踏法律!

知乎用户 三十而躺 发表

你就说吧,女方还是学法的,这玩意将来要是进了我们的公检法队伍,那不是更完蛋了。

知乎用户 vessel 发表

能不能向司法部举报的,看能不能撤销她的法考证书。证书是司法部发的,要向司法部举报。

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知乎用户 上单老表 发表

所以我都不怎么和年轻的粉红争论,现实会教他们做人,学校里这种事情这几年出了多少了,社会上只会更多,人家要的是稳定和统治,你的幸福不值一提,不会有什么实质的惩罚和补偿。

知乎用户 爱笔磊 发表

听说男方家境还不错。

那就简单了,委托一位律师,本身自己就是学法的,找个同学就当练手了。

告她,找法律漏洞,一直告。

让她应诉,心态放平和,别耽误自己的学习。

然后把告她的流程发到网上,别写名字,找个小自媒体,相信很多想靠这事起号的。

魔法对轰就是了。

知乎用户 永远爱泠 发表

在美国,你在互联网上公开骂犹太人,你会失去工作,你公开骂黑人,你可能会失去生命。

在中国你公开侮辱男性,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说明,在中国,骂中国男人是政治正确

知乎用户 落雷达人​ 发表

这个女人是个倒霉蛋,在女拳正热的时候从女诬的山上跳下来,本来指望一飞冲天。

结果风向不对,在风口上没飞起来,现在逆风了有摔死的危险,于是她气急败坏破罐破摔了。

从它的行为来看,这不是一个一般的拳师。应该是弦子那些人的晚辈,一个反华培训班出来的,本打算这一把搞个大的,跑出去吃香的喝辣的。

结果这个事情没搞成,给办夹生了,加上懂王上台,把国际开发署给炸了。现在这个壁池已经没有后路了,出去没人要,回来不可能,现在天天在网上骂街,估计也是在想办法抢救一下自己。

不过社会人的事情,就用社会人的方法办。撒泼耍赖能吓唬谁呢?只能吓到她自己的父母罢了,我们可不吃这一套。

讨论区很多人说它倒啥霉了?这里这个倒霉蛋,是相对于其他的那些混出头的女拳头子讲的。

你们觉得它没损失,还保研读博前途远大?我觉得它的人生已经走到尽头了,它以后还能干啥呢?就它学的这鸡巴文科博士有毛用?搞不好就是一个 AKI 2 号,都是校友嘛,对吧?

更新:这个烂人口里没有一句实话,搞事的时候就已经是研究生了,还保什么研?双料硕士?至于那个香港的博士,你们想花钱去申请,也是一样可以上的。另外它的专业是经济学,没有 3 年的法律行业工作经验,不能参加法考的,还在那儿尬吹过了法考。

你们不信我说的话,却对这样一个烂人的话毫无保留的信任?到底是谁他妈的更支持女拳啊?

知乎用户 TkRAx 发表

反正我已经写了举报信 + 截图附件给香港教育局和浸会大学了,能做的我都做了,后续就看香港那边的处理了

知乎用户 故纸堆中的讼棍 发表

看了圈,某字母 T 开头的软件上,♀阖家户籍,还有舍友的 18 位出厂日期和 11 位联系方式,已经全都有了。

理智一点,♀还是赶紧回大陆比较好,毕竟大陆还是比较保护♀权(益)的。

香江嘛,可是有国际大刀会,真得小心♂方家属买起她或者被一个 “白卡仔”…… 香江可是有 Hello Kitty 公仔案通渠镪水洗脸案……

P.S.2023 年时♂的武外同学就扒过♂的信息,被气去世的♂方爷爷,是武汉某汽车央企的集团总部班子成员(中管正厅),就这还能被整成这样…

知乎用户 无理数 发表

知乎用户 好奇的中年大叔 发表

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武汉大学历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

你是真能忍啊!!!

现在看杨景媛得事反而是小事。

查一下,武大绝对有比这大的事。

知乎用户 福兰提克 发表

男生们要保护好自己啊,面对这种愈演愈烈的诬告流行化,要组建起应对预案和措施。

1 遇到有人污蔑你性骚扰,立马先声夺人大声质问对方姓名,是哪个学院或哪个公司的。凭什么污蔑我?千万不要像这位同学和央视主播朱军一样陷入自证陷阱

2 立马联系导员或者公司上的管理者。 只要占理不要怕,如果导员或者公司领导逼你吃死猫(让你抗不是你的错的锅)立马大声嚷嚷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无论是导员或者领导都害怕把事闹大,要抓住这种心理,为什么诬女成招那么容易成功,就是因为抓住学校或者公司领导这种希望快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要快,兄弟。一定要快。要像亚瑟一样开死眼一样快。不要怕,不要觉得丢脸。 一旦被屈打成招你的人生就完了。

3 动静弄大之后迫于捂嘴需求,肯定会有人来劝你。等别人来劝,立马拿起手机 ping 信号,狂 ping 信号,爸爸妈妈以及所有亲近的人能叫来的,尽量叫过来。

千万不要犹豫。兄弟。爱你的人会永远站你这边,坚定地相信你的品行和人格。打完再报 j 再详细描述事情经过以及无端受到强烈刺激已经临近精神崩溃

我相信正常的人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无端的辱人以及自取其辱。 我相信大部分的国人都拥有明确的是非观。不能让一小部分人为了个人的求学利益而让这种行为成为一种 “进步的阶梯。”

希望大家能集思广益提供更多的预防措施。

知乎用户 knightpanan 发表

这件事情除了证明了,这个拳师是坏种以外;大部分学校真的不是一个教书育人地方。

知乎用户 头像是我可爱的妹妹 发表

我们许多女党员女干部是真正能深入群众埋头苦干的。一般说来,还是缺少实事求是的精神,缺乏充分的群众观点,工作还不够深入与踏实。特别是妇女工作领导机关的知识分子出身的女干部,有不少是只知道到处背诵一套 “婚姻自由”,“经济独立”、“反对四重压迫” 等等…… 口号,从不想到根据实际情形从何着手……

当着为解决妇女家庭纠纷时,则偏袒妻子,重责丈夫,偏袒媳妇,重责公婆,致妇女工作不能得到社会舆论的同情,陷于孤立:当着要组织妇女团体时,不是根据当时当地群众的需要,而是自己需要包办的空机关,会员多是挂名的……

许多妇女工作者不是真正为妇女群众所爱戴的领袖,而是浮在机关中的 “公家人”。甚至闲着无事时,却以片面的 “妇女主义”的观点,以妇女工作的系统而向党闹独立性。工作遭受挫折时,不去研究经验,而是盛气凌人埋怨党与政府没有帮助妇女工作。领导机关中的干部,以这样的歪风作了倡导,有些工农出身的女干部一旦提拔到领导机关来时也学样,于是有部分原是从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工农干部也变成与妇女群众脱离的 “公家人” 了。这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没有群众观点的作风,使许多地区的妇女工作长期不能深入到妇女群众中去。

——蔡畅《迎接妇女工作的新方向》,1943 年 3 月 8 日

知乎用户 嗯哼呵 发表

你别说还真给我找到了,会受到法律惩罚的可能,这女在香港浸会大学读博,香港对个人隐私保护挺看重。像这女之前发的男家人隐私,让受害者家人被网暴在香港属于犯罪了。这个也有人去咨询九龙警署了,行为违法不过要受害者本人去报警。

图片来源

九龙一男子将前任资料印在衣服上穿出门被捕

知乎用户 烟火 发表

不可能,人家背后是有组织的,法官都差点被爆破。如何评价武大图书馆诬告事件女主杨景媛长期威胁当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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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被删除了,但是帖吧这人已经自爆有组织的去威胁法官,大家有条件的可以打当地公安机关的电话,投诉该组织以女性权益名义有组织的威胁法官,属于黑社会性质了。搜索公众号,简德协会

知乎用户 jjk 发表

香港 01 开始跟进了

知乎用户 黄色节制 发表

这就是传统闹学,经典拳学,新兴赢学三合一出来的

癫学

理论及实践总结如下,

癫就是赢,大癫大赢,小癫小赢,

大家不癫我先癫,我是大家领路人,

大家都癫你不癫,你是大家活靶子。

…………

目前为止塔拿这种癫学一点办法没有,正如这次案件的女主,哪怕被反诉,在没判决下来之前照样可以起号带货,收那些一起癫的集美的打赏然后跑路。受害的男生大概率一毛补偿都拿不到,要是没有追风小叶那种劲头,八成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 如果开始癫,那就不好说了。

比方先因为这个事情,拿到个精神疾病诊断书

然后到学校去发癫,找人在边上直播兼保护……

学校只怕很快就要跪。

知乎用户 不看报纸 发表

大陆的法律已经被女拳攻陷了,香港法律还有希望。

知乎用户 有天忽然 发表

说个题外话吧,这一阵我也在线下稍微打拳。

最简单的两件事,第一,就是我在我们这两站地铁附近有人来问我路,我的反应很简单,男的就回答,至于女的理都不理她。有两次在外面,我都是碰到女的和我推销笔,直接也不理他。

第二,就是地铁上看到座位,有女的想坐,马上和她抢,不让她坐,同时你如果要下站,看到有老人,让老人坐可以,看到有男人,就主动让他坐,至于女的就别理她了。

第三,地铁上人满了上不去?男的就让他让让。女的?那就直接撞过去,强行挤上去。总之一句话,就是不要脸。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是被定义的,只要你不在乎,就没有什么能困住你

知乎用户 地下河 发表

当然不会啦。

人家身后有强大的祖国,有团结的集美。

知乎用户 try again​ 发表

会不会受惩罚,这个很难评。现在的法院都是知心大姐姐,今天刚听说一个案例,一个女生 19 岁,盗窃获利 9000 元(也就是涉案金额可能会更高),因为认错退赃法院竟然采取相对不起诉。附上视频。

【又见知心姐姐!女子盗窃不处罚,男童盗窃判实刑,公平就这么难吗?- 哔哩哔哩】 https://b23.tv/Z0YYN49

我们也不用去看后面那个 16 岁男生的案件,这不重要。但不管怎么样,这女生按理说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却没有。可见会不会受法律惩罚是那些知心大姐姐说了算,而并非法律法规说了算。

那不管怎么样,我们先从法律角度来说一下。首先诬告罪,这个一般情况下很难认定。因为告 xsr 本身是以原告主观感受为主,这个比告 qj 还要 0 成本。我举个例子,一个女的穿着低胸,一个男的路上朝她胸部看了一眼。女的告他 xsr,最后警察没抓那男的,但女的是诬告吗?法律上并不认为,因为女的认为自己被 “视奸” 了,被 xsr,哪怕实际上男的其实没有主观故意,也不能说她诬告,只能说是“误会”。这就是目前最大的法律漏洞。

但这件事又有点不一样。因为武汉大学曾经调查过,排除男生性骚扰行为,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她依然要上告,那她是不认可武汉大学调查结果呢,还是明知道男的是无辜的依然希望通过诬告对其进行打击呢?这就需要去考证了。

但有一个罪她是坐实的,侵犯他人隐私罪寻衅滋事罪。此人在网络上不断煽动舆情,败诉后还要威胁举报男生,这个可以判寻衅滋事罪。而在判决后把判决书发到网上,并且对男生身份证,手机号,家庭住址不打码的行为绝对构成侵犯他人隐私罪。正常来说只要男生报警,这两个罪名她是跑不脱的。

所以按正常来说,她应该受到制裁。就看后续会怎么发展了。

知乎用户 江江老师 发表

不会,因为她是女生。

话放在这儿,欢迎法院用法律来打我脸。

知乎用户 实名用户​ 发表

这几天事态的发展,特别是网友对杨景媛的做法,充分的证明了我提出的一个观点:

作为体力耐力甚至智力都不占优势的一方,女性只有在法制完善健全的时间和空间,才有打拳的前提条件。一旦这个条件丧失,女性面对男性那是全方位的劣势,再考虑打拳真的是自取灭亡。

具体到这个例子,杨景媛在大学里,利用了舆论打压肖同学,搞网暴,搞得肖同学全家损失惨重。一直到司法环节,杨都没受到太大影响。

事情的转折在于法院的判决,即杨败诉。直到这个时候,杨的打拳行为都没有带来任何的损失,得到的只有收益。但是她错误的估计了形势,她发布的那条微博 / 朋友圈,引发了互联网的舆情。

在互联网上,各项制度的约束相比现实生活可就小太多了,一旦到了这个环节,还采用打拳的态度和方法来做事,很快事情就进入了她根本不敢想象的不可控阶段。

事到如今,她的学位、前途甚至安全都可能面临不确定,而这仅仅就因为她在网上发布了那条打拳的言论。在一个对女性无偏袒的环境内,最好不要用打拳的方式来处理问题,因为就像能量一样,男性的情绪和态度并没有消失,只是会转移到制度更加不偏袒女性的地方。

我不同情她,她这是应得的。我甚至感谢她,她的遭遇给我提出的观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注脚。

知乎用户 q9adg​ 发表

事实上,用 “诬告事件女方” 指称当事人,只要阅读量或转发量超过立案标准,就会导致侮辱罪成立。

题主、答主们最好找个靠谱的律师问问清楚,别到时候被人一网打尽。

知乎用户 在在 发表

已经有老哥线下行动了

知乎用户 小坐坐 发表

男的不反诉就当他活该

知乎用户 猫猫不吃鱼​ 发表

这次法院都算是给力了,但学校不当人,而且男方家属和自己太软弱了,对方这样嚣张,还暴露个人信息,是该反诉的。还有他母亲从小教他不得和任何女生发生矛盾,不允许欺负女生。只要有争吵,就罚他。所以他变成这种软弱性格,以为道歉就能息事宁人。还没到社会,就体会到现实世界了,这个杨 xx 可能单纯只是恶,整的不定是肖同学,也可能是李同学、马同学等等,只是肖同学刚好撞上了她可以操作的点而已,这种人可能真的是坏而不自知,反以为荣。偏偏这种人危害性最大大,有些人就是以迫害他人为乐,就像校园霸凌一样,毁了别人的人生甚至逼死他人对她来说就是一种成就,会让她内心感到愉悦,她在网上曝光的个人简介里就有写喜欢欺负室友

知乎用户 爱奔跑的小哥哥 发表

就武汉大学还好意思发通报说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结果到现在你猜怎么着,直接把抖音评论区关了,自己把自己姑息掉了,打自己的脸也不嫌疼是吧?

肖同学的处分可是武汉大学自己给的,如今想把头缩起来当成无事发生,门都没有!

不过武汉大学的抖音号里面,截至 7 月 27 号 10:46,5 月 27 号及以前的视频还可以评论,最新的视频中可以发弹幕,3000 多条视频我看他们把手整断了关评论能不能关得过来。

另外,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的抖音号评论依然开着。

知乎用户 陈健坤 发表

大家给香港浸会大学举报没找对方向

真正让学校会重视的就两点:

1。毕业论文涉嫌学术造假

但是她本身就是靠导师关系过去的,大概率那边有人导师的关系网罩着,没用

2。她威胁过审判长等司法人员,不判胜诉就自杀。

这涉及她精神状态不稳定,无法包容有不同想法的人和事。可能对校园里其他人构成安全隐患。举报重点应该是这条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wrd58d 发表

这时候就体现出经典力学的作用了。

在南方和北方各自生活过十几年,得出的结论:女拳在北方尤其是西北地区非常罕见,而到了南方,单位里多多少少都有几个爱打拳的女同事。

看到部门或者组里女性玩家比例大于 80%的直接走,可以避免很多烦恼和麻烦。

知乎用户 我叫西长庚 发表

这两天出门经过本地一处烈士陵园

想起来好像现在都听不到学校组织扫墓的消息了

一些以前耳熟能详的名字也从课本里消失了

同志们,组织里面有坏人啊

知乎用户 Veifa 发表

真是有意思,一边 “没有女生会拿自己清白开玩笑”,一边 “国格不在女孩子的裤裆里”。那你们的裤裆真是太二象性了。

知乎用户 饿了 发表

其实我更好奇,为什么武汉大学在事情没有明确的前提下,就给肖某某记过处分?这合理吗?武汉大学也是百年名校了,这种草率的处理方式,有点掉价吧。


希望后续能看到关于那名杨同学的处理结果,别耽误人家香港读博

知乎用户 夏夏回来了​​​ 发表

整个事件看完之后,有点背脊发凉。

按照网络资料和网友评论,事件按照时间线大概可以还原成:

2023 年 7 月:事件发生

武汉大学女生杨某在文理学部图书馆自习时,发现对面男生肖某某多次抓挠裆部,认为其行为不当。她暗中拍摄 5 段视频(总时长约 4 分钟)作为证据,随后当场与肖某某对质。肖某某按要求写下道歉信,承认做了 “下流的事”,杨某全程录音并有一名男生作证。杨某联系肖某某的辅导员,要求肖某某书面道歉、取消其评优及保研资格。因正值暑假,双方后续通过邮件沟通,但未达成一致。

(本来就子虚乌有的事情,确实很难达成一致)

2023 年 10 月:网络曝光与校方处置

因三个月未获满意处理结果,杨某在社交平台发布《我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受到性骚扰》一文,指控肖某某性骚扰,并公开视频、录音及道歉信。话题阅读量迅速超 6.6 亿,引发全网关注…… 事情就是从这里开始发酵的。

事件曝光后,武汉大学成立工作组调查事件,珞珈山派出所接警并介入。随后,武汉大学发布通报,以 “存在不雅行为” 为由给予肖某某记过处分,但未说明具体行为细节。从调查到处分,时间很短。

(这事武大管理层经过深思熟虑了吗?)

2023 年 10 月 - 12 月:反转与网暴升级

肖母公开肖某多年皮炎湿疹病历(事发当天中午仍在购药),称其动作实为抓痒。律师组织 5 名医学专家论证:肖某某动作节奏、部位与皮肤病症状吻合,不符合自慰特征。

肖某遭人肉搜索,照片被恶意 P 图传播,被造谣 “官二代保送武大”。肖某确诊急性应激障碍。杨某拒绝与肖家和解,坚持要求严惩,同时自身也遭遇网络攻击。

(其实到这个时候,杨某应该明白肖某并非对她性骚扰,是受疾病困扰。但杨某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继续推动这个事情)

2024 年 6 月:司法程序启动

杨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肖某某性骚扰。

肖某方提交皮肤病诊断、专家意见等证据,强调行为系抓痒且无针对性。

2025 年 7 月:一审判决

判决结论:肖某某长期患特应性皮炎,动作符合病理特征;监控显示双方全程无交流,图书馆随机座位无法针对性骚扰;道歉信系在压力下书写,未明确承认性骚扰。

法院驳回杨某性骚扰指控,认定肖某行为不构成性骚扰。

(感谢法院还了肖某清白)

但这个事情并未结束。

杨某不满判决,在社交平台公开未打码判决书(含肖某某隐私信息),宣称 “不想活”;同时高调宣布已保研成功。

而肖某落下了患创伤后应激障碍,自杀倾向达 80%,需 24 小时看护。

以上是一个省流版的概述,详细经过和细节可以看他人的回答。

整个事情看来下,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地方。

作为一个自然人,实在想不明白:

杨某如果可以对一个原本就不认识的肖某产生那么大的恶意,并在后续可以投入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在不同层面上去折腾肖某和肖某的家人?如果这个事情,仅仅是杨某想要获取胜利的快感而那么做的,那真的太可怕了!难道真的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吗?

作为一个大学老师,实在想不明白:

985 高校的管理层,在处理这件事情,怎么能那么草率?从成立调查组到处分发布时间很短。调查组从哪里调查了?如果认真调查了,那为何后续专家看了监控都认定是挠痒。我都怀疑,调查组看监控了吗?说好的大学老师的严谨呢?这样草率的做事情,谁还敢把孩子送到武大去读书?

作为一个社会人,更是背脊发凉:

杨某是学法的,未来有一定概率会进入司法体系。那么杨某这类人的做法一旦给与了权力,司法还会是司法吗?

至于女方杨某是否会受到法律惩罚,那我不知道,我不懂司法。

但即使保研了,也并非代表她做过的事情与她就无关了。尤其在她发帖也说,未来肖某无论申请什么学校都会收到证据材料,真的太恶毒了!

她所做过的事情,互联网都记录下来了!在她给别的学校寄什么材料的之前,我相信,她未来的学校都已经看到了她现在的所作所为。

我有几个不太成熟的想法:

1. 考上研究生后有一个和导师的双选环节,我估计不会有导师敢收她的。万一诬告导师那啥啥的…… 导师们还是避避这个风险吧。杨同学这样执行力强的人,不需要导师也能自己读的。

2. 学校层面有点难办,一旦通知书发出来,是很难撤回的。就算撤回了,杨同学再一怒之下给学校找点事情,那可能会比武大还难受。那就先收了吧,看紧她,别让她乱跑。肩负起责任,让杨同学别去别的地方再搞点啥事出来。这叫社会责任。

3. 网友们可以帮帮她。她入学之后肯定被会人指指点点,她多难受啊。倒不如让她别去读研读博了,早点退学在家里呆着吧。这次她搞的是好欺负的肖同学,万一遇到一个刺头,那铁锤会随之而来。她真的以为她学到的那些小伎俩她接得住吗?所以,网友们应该保护她一下,让她就在家里别出门。

4. 诬告罪的必要条件是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 2023 年到 2025 年,杨同学做的事情,貌似也适用。

让子弹飞一会儿吧。

肖同学没作恶,清白在努力下最终回来了。

如果杨同学真的在做恶,那恶报在其作死下也终究会降临。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女人们,长点心吧

经济上行时期,大家都带着对未来的希望

有些烂事儿,能忍都忍了

现在这种环境

你有可能诬告的是一个失业、老婆出轨、父母重病的中年男人

又或者是一个家贫、垃圾专业、找不到工作、从来没有被女生正眼瞧过的年轻男人

以前他们为了生活,为了希望,忍了

现在,他们会让你们知道,一个绝望男人最原始的暴力

知乎用户 北平车夫文三爷​ 发表

忍一时颜面扫地;退一步越想越气;

憋一句内伤淤积;吼一声世界清净;

信一回鬼话连篇,再上当智商告急;

知乎用户 椒图 发表

之前看到老梁不郁闷说:

杨某拍的视频实锤了肖同学不是在打飞机,因为他用的是左手。而左手不是肖同学的常用手。

根据公开的法庭医学鉴定及视频证据分析,肖某某在图书馆事件中的惯用手行为可明确如下:

一、右手为常用手的客观证据

  1. 法庭医学报告确认司法鉴定显示,肖某某在视频中‌右手持续进行书写、翻书等精细操作‌,动作自然流畅,符合惯用手特征。
  • 专家指出:其右手执笔姿势稳定,无病理震颤或协调障碍;
  • 左手动作(抓挠)与右手操作存在明显行为割裂,进一步印证右手为主导手。
  1. 行为逻辑一致性‌ 监控视频记录显示:
  • 肖某某在 2 小时自习期间‌右手完成 90% 以上学习操作‌(包括鼠标操控、笔记书写);
  • 左手仅间歇性抓挠患处,动作幅度小、持续时间短,与非惯用手辅助行为模式一致。

二、与左手动作的医学对比

皮肤科专家结合其病史指出:

  • 抓痒动作集中于左手‌:因特应性皮炎病灶位于大腿根部及裆部,右手需执行学习任务,故左手更频繁处理瘙痒;
  • 右手无异常行为‌:

全程未观察到右手触碰裆部或做出非常规动作,与自慰需惯用手主导的生理规律不符。

三、关键结论

综合司法鉴定与视频记录: ‌肖某某的右手为生理及行为习惯上的常用手‌,其在事件中的动作完全符合学习场景下的正常操作,与左手抓痒行为形成明确区分。这一事实进一步佐证了法院 “动作属无意识生理需求” 的最终认定。

希望大家扩散该知识点,不要再让极端女权妖言惑众,不要让她们在铁证面前还继续狡辩和污蔑无辜的人!

知乎用户 GOPE​ 发表

目前我看到的可能性最高的就是上 TT 上拍相关的介绍视频,用 TT 在香港的传播,在一个小地区造成实质性的社死

知乎用户 丁真​ 发表

1. 写举报信还是用英文,教授的邮箱可能会自动忽视非英文邮件

2. 发邮件的时间最好是在工作日早晨九点十点那会,海外的教授比较遵守劳动法

3. 推荐使用谷歌邮箱,Outlook 邮箱edu 邮箱。不要使用 qq 邮箱,可能会被归类到垃圾箱

4. 教授不一定有行政权利,但是好歹可以帮人家排个雷

知乎用户 EE 扫地畜 发表

今天和法学院在美国师兄(国内律师不肯和我聊这个,他们要自己在公众号和抖音聊),他们觉得对于男主而言,这是个千载难逢的逆袭改命机会。但是如果操作不好,男主最好改行别学法律了,公务员估计也是考不了了。

  1. 现在所有证据都对男主有利
  2. 男主犯了写悔过书制造不利证据的错误
  3. 当前这个事件是一个广泛关注的大事件,男主在自身无错误的情况下还被学校惩罚了。
  4. 这个事情对男主来说利益强相关,男主没有因为任何不赢的动机。

所以作为一个法学院的学生,男主现在应该积极的和学校里的各位参与案件的老师联系,避免再次犯 2 这样的低级错误,并通过 1 来逆风翻盘,一旦男主非常专业的做到这一点,女主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男主从此学业和事业将不会有障碍,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简历。但是如果男主在掌握有利证据的时候,几乎没有对女主产生任何影响,自己也背负了学校的惩罚,并且由于 4,证明男主不具备从事律师行业的潜质,由于自己的溃败,公务员之类的也没戏,这辈子其实也就只能被纪念了。

所以对于男主来说,这时候要拒绝任何妥协,进行极限复仇,最后获得巨大的利益,否则他不仅自己失败,女生凭借着证据不利的成功,反而可能会在律师行业有一些好的机会,这对于整个社会司法公正都是非常不利的


当然这只是因为男主女主是法律专业,其他行业这样对以后的事业是否有帮助待定

知乎用户 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

小慧君诬告的那个老板,多少年了,盼来了自己的希望了吗。小慧君不还在发作品吗。

知乎用户 别鞘先生​ 发表

之所以没谈这个案子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男方的证据已经很充分了,她还能如此嚣张跋扈,直到我看到今天的新闻

这个女的种种作为就像是告诉我,“我是女的,欢迎告我”

当法律不能惩恶,那就是在扬恶

当不认错没有成本,就没有人会再认错

我本以为无敌之人指的是,无父无母无妻无子

没想到真正的无敌之人,是性别为女

知乎用户 Adove 发表

我看前排有答主提到我国的女性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这里想提一点建议

直接要求制度上的转变可能比较困难,但是我们可以把这一情况告知欧盟各国的大使馆,让他们在处理签证时注意这一点。比如说比利时的长期签证(留学适用)要求提交海牙公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目的是证明申请人不会带来治安隐患,如果这一文件不能实现这一目的,申根国家自然会采用其他方法。

这样一来,就可以迫使那些因此遭受不便的女性来反对这一制度,而不是让她们可以继续对这一制度视若无睹。

知乎用户 周欣 发表

武大这是最近第几次了?男生考武大真的要慎重考虑了。

知乎用户 pansz​​​ 发表

理论上应该受到惩处,但实际情况大家懂的。

她最大的问题我觉得不是诬告。而在于她是个偷拍惯犯。

偷偷拍摄异性下体视频并放到网上,这行为我觉得构成了对男生的性骚扰。也构成了传播不雅视频的罪名。

考虑到这是一个惯常偷拍男厕所的惯犯,她这个行为是有预谋的。证据可自行上网搜。

没把这个偷拍狂送进去,我觉得真就是版本 T0 光环导致。

不过目前她已经到了人神共愤,女生也不怎么支持她的地步了,因为大家都知道自己不是偷拍狂。不可能跟偷拍狂共情。

非要说男方有啥错,我觉得错误在于作为一个法学系学生,竟然没意识到对方在课桌下偷偷拍他下体是不合法的。没有意识到,被拍也是一种性骚扰。

知乎用户 Nealswx 发表

华科:友商是傻逼

知乎用户 仔仔 发表

我觉得这女的是准备出国了,她的操作和「无锡蛋糕店被污蔑事件」的妈妈一模一样。明显就是走的被种花家迫害的路线,而且接着这件事私底下以[打官司]名义对网友发起了捐款

无锡蛋糕店被污蔑事件」后续:蛋糕店老板称造谣女子潘某已经跑去国外定居(和中国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并且潘某还准备向联合国妇女儿童组织申请援助。

此前,潘某建立多个粉丝群,收取多人的捐款。其中一位潘某粉丝透露她向潘某捐款 6000 元。据潘某粉丝群数量推测,她凭借八个粉丝群,收取捐款超过百万。

潘某通过上诉,拖住时间。最终二审拖到今年七月份,趁着中间这个时间,潘某带着粉丝的善款跑到国外去了。

知乎用户 静凉 发表

2025.7.30 更

我宣布,武汉大学(文科学部)已经是一所不入流的大学了。

明明很简单的事情,挨打立正,认错道歉,处理相关人员,这事儿就算结束了,现在硬是保那个诬告犯,上门真实发声群众,这学校已经蛇鼠一窝了。

武大校内仍然是小仙女在狂欢,罪犯都能共情可真有你们的,正常女性都是尽快切割免得影响自己声誉,你们倒好,做坏事拉着全体女性当挡箭牌,引一帮烂裤裆站台。

武汉大学的其余人员,你们或许是善良的,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你们不发声,就只能沦为沉默的帮凶,到头来还是自己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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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的在校生以及校友、教职工们,你们现在要做的不是抱团攻击网友,这样既不能防止武大的名誉进一步下滑,也不利于自身发展。你们需要做的,是尽一切可能维护肖同学的权益,要求武汉大学道歉并给予其金钱补偿以及撤销处分,给予杨景媛撤销学位处分。要维护社会公序良俗,而不是是非不分、颠倒黑白、无理取闹。

不要认为大学的名誉是铁一般的东西,即使大家不说,就业单位也会潜在地把武大毕业生(尤其是女生)列入考察名单中。就如同现在大家一提到四川大学文科生,就想到张薇一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四川大学的文科生就业会比之前好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而且不要认为武汉大学就怎么样了,对雇主来说文科生的可替代性太强,你不行还有南开厦大中大、985 之下还有两财一贸、两外一法。武汉大学的文科女生若不想步四川大学的后尘,就应该和网友一起向校方施压,还肖同学以清白,让杨景媛得到应有的惩罚。

女生更不要无脑站女,正是像杨景媛这样的豆瓣、微博小红书三修女拳,损害了多数人的利益,激起了人们的防御心理,才让如今的女性就业变得如此艰难。这不是性别冲突,这是善良与邪恶的对立,支持杨景媛,就是在支持诬告歪风。

望大家共同携手,予以杨景媛惩罚,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任何地方都不是法外之地!

知乎用户 木丘 发表

类似的事情每发生一次,我都衷心祝愿造成这种事的上位者及其后代以后被清算的程度更烈一分。一群出生。

还有,汉男再不意识到统战价值,你们就真和奴隶没区别了。

知乎用户 什么时候能有钱啊 发表

集美一直营造她们的处境水深火热的错觉和舆论,

其实真正水深火热的另有其人……

知乎用户 哎我的花呢 发表

不会。知心大姐姐跟你闹着玩呢?国男到底要啥时候才能明白什么叫 “系统性压迫”?为什么还在寻求系统的保护啊我去。。。

知乎用户 深水鱼 发表

警察当面告诉她了现有证据不支持性骚扰成立,学校也公开表示了没有证据证明性骚扰,大量网友看了她拍的视频也不认为存在性骚扰行为,其实她自己内心也知道证据完全不够,不然也不会一直拍了 2 个小时才发作,现在法院看了她提交了的所有证据也说不支持性骚扰成立,还在嘴硬就是性骚扰,多少沾点偏执方向的精神病

肖治愈精神创伤的最好办法就是反诉她在没有充分证据以及警方已经认定不支持性骚扰成立的前提下依旧在网上诬告的行为,拿赔偿和公开道歉。

知乎用户 无所谓啦 发表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图书馆还要盯着别人裤裆看?原来是馋了呀

知乎用户 南南 发表

不知道,但诸位应该行动起来。

网传该女子目前在香港浸会大学(也有人说是香港中文大学),可以向这两大学发邮件。邮箱:sa@hkbu.edu.hk, gs@hkbu.edu.hk, ugadm@cuhk.edu.hk, iasp@cuhk.edu.hk, scs@cuhk.edu.hk, alumni@cuhk.edu.hk

模板见评论区(感谢贴吧老哥提供)。

另外,据说该女子是党员,相关途径也可以走起。

知乎用户 北极鱼星 发表

知乎用户 今天不回家 发表

这男生已经被医院定义为精神病了,该怎么做不知道吗?

知乎用户 大同不让晋 b 发表

我想知道这些集美哪天诬告到官二代头上会怎么样呢?官二代一般穿着举止都比较低调,而且他们也很有可能会出现在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啊?

知乎用户 猫狸​ 发表

评论区的热心知友提供了一些办法,并且我已经在尝试其中的一些了,谢谢!

————以下原回答————

我只提供一个想法,这个女人的每一步做法都是毫不怕事,一心要闹大闹开,只恨闹不大的状态。加上她现在显示人在香港,貌似还在香港已经开始上学,最近还不停的账号上频频出战,故意挑衅。

我怀疑她想把自己打造成因为某些原因而被迫害的形象,去申请米国的政治避难。另外,绝对有人在指点她,如果有人懂这个怎么举报或者怎么样能查这种关系,可以说一下吗?非常想帮这个男生把这个败类整下去,起码不能让她如愿以偿。

另外,我怀疑武大那块也有点问题。怎么会在败诉的情况下,学校里的学生还在攻击这个男生!另外,有人知道能给大学领导反馈的渠道吗?电话到不了领导,邮件领导不回貌似也没到领导那边。

知乎用户 kid 发表

先说结论:大概率不会。

纯讨论法学知识,你会发现她有一个护身符,她可以说我不是故意的,是真以为他在猥亵我。

如果是非故意错告,那就跟诬告无关了。

但问题就在这里,是不是故意这件事本身,她们有巨大的自由定义空间——她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

就像追风小叶的地铁偷拍案,你鞋上有亮片,她们就可以造谣你偷拍,然后被认定为非故意,不起诉。

这在任何场景都适用,你抓一下裤裆?你玩手机举得高一点?你挤地铁书包碰到她屁股?她都可以用 “我以为他猥亵我” 为理由抓你,然后又用 “我真以为是,我误会了” 为由美美脱罪,这边界宽得可怕,近乎于无边界。

虽然理论上,是不是故意,不完全是个人说的算,法官也要认定,要以一个正常人的认知去判断,存不存在误解的可能性,而结果,自然是非常宽容的,通通都可以算误解。

而我们反过来看看男性的边界——员工走错厕所,进女厕十秒马上出来,没掏手机也没看什么,被认定 “故意”,服不服?

其实我们讨论这些都没意义,如果你说成都地铁武大图书馆,还有辩经的余地,那弦子,还有锜振东这类 qj 案,是不是在密室摸你了,视频里是不是真的 qj 你了,这还有误解的可能性吗?当然没有,构成犯罪吗?构成,但是理论上,实践中依然不妨碍包容她们。

以至于某些 “圣”,都能直说了“你惩罚诬告,会让更多女性因为害怕被反诉,而不敢(诬)告,这不利于鼓励她们保护自己” 你听听这是人话吗?有一丁点把无辜男性的利益放在天平上考虑吗?

换句话说,这也是彻底撕破脸了,在无数知心姐姐想方设法脱罪,无数法学院潜在知心姐姐为大同案,武汉诬女狂欢的今天,还有什么讨论法律问题的必要性吗?或者说你想讨论法律,货拉拉案,北大包丽案,就不按这套走,你又能如何呢?

知乎用户 内急上网 发表

我知道故事里为什么会有不被人理解的反叛了,矿大那个田力没有啥事,气的我肚子疼。

只有越来越多的田力献祭给克苏鲁蝈妞,才会 san 值掉满才清醒

知乎用户 爱国党员杜永文 发表

集美你确定要去香港上大学?那边派出所法院啥的比较正规哦。

知乎用户 洛丹伦的夏雨天 发表

不可能的。江苏师范大学食堂打人事件 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抄底理论,当你觉得可以抄底的时候,肯定才只到山腰。只要你不想抄底了,底才会来。

法律也一样,只要你还相信法律,正义就不会来。只要人人都不相信法律了,法律才会来。

知乎用户 金圭子 发表

因为大家都跑去给香港浸会大学发邮件,结果香港浸会大学倒是发了个文:

虽然还是语焉不详,相当于没回答任何问题 (可以理解为继续包庇,也可以理解为看风头如果足够大就转向),但起码有点反应了。

结果武汉大学现在还在装死中。

知乎用户 无敌 的我 发表

小红书账号

不用谢

知乎用户 碰火花的蜜蜂 发表

不看好,法官个人也对抗不了某类组织。

如何看待武汉大学图书馆诬告事件诬告者杨景媛在 7 月 27 日凌晨发的 “胜利宣言”?

包括宠保组织敢冲击派出所,…

这种于光天化日下横行者,必有持仗。

知乎用户 小 yu 发表

我一般难得回答

但这次

真的不是人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知乎用户 九州方圆 发表

她再次展现了当今这些女人的阴毒基因,声称被性骚扰却不报警不离开不制止,而是用手机在桌子下面拍摄男孩隐私部位长达一个多小时,这是被性骚扰的受害者还是一个变态偷拍癖?然后还发到网络上彰显这个女人的歹毒,而学院的态度简直就是这个女人的总后台。

知乎用户 拓跋炅 发表

她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嘲讽

更是对全体男性的宣战书!

知乎用户 肥宅 发表

很多人只看到目前局势的黑暗,但是我看到了一条新的赛道,那就是专业的反拳博主

诸君日哭夜哭能哭死 xxn 和知心大姐姐否?

还是应该以实际行动支持那些专业的,肯出头,懂法律懂规则优质网红博主,为他们带去流量和资金。

知乎用户 王富有 发表

可惜反转来得还是迟了点,武大现在正处于装聋作哑阶段,舆论对武大的影响可以说是 “无伤大雅”。如果杨景媛败诉发生在高考招生工作结束之前,舆论大幅影响今年武大的招生,我想是能打到武大七寸的,不至于连撤销肖同学处分都做不到。

知乎用户 默默无言 发表

还有人嘲笑这句话吗?人家早都看透了,没看透的是广大群众

知乎用户 随心噢 发表

我在一篇文章里看的,而据肖母所说,家里对肖某某自小管教严苛,与女同学发生纠纷、打架,无论对错,回家都要罚跪,高三毕业前,都是家长接送上学,因此缺乏处理事情的能力,如果知道是性骚扰这么严重的指控,肯定不会乱写道歉。

这段话真的假的?

知乎用户 一念生 发表

高桥孝辅:“我的人生被这个女子髙中生毁了,我一看到她的脸就怒不可遏,凭什么她还能活的那么开心理所当然啊??我不能让她这样活著,所以我要杀掉她,我的人生已经无法挽回了,那就让它糟透到底吧。”

日服版本有其他的惩罚,就看什么时候更新到越南了。

知乎用户 法律贫道​​ 发表

有可能。

如果男孩也抱着毁掉女方一生的目标去做的话,这事还真是有可能做得成的。

首先,不提倡用网络暴力等方式对对方进行精神摧残,因为这样做了,就跟女方在这件事中的所作所为就没有本质区别了。

从男方的角度上说,现在最好的方式是提起刑事自诉,也就是起诉 “侮辱罪” 或者“诽谤罪”,侮辱和诽谤都是严重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但是侮辱和诽谤也有所区别,侮辱是贬损人格,不一定是捏造事实,但是诽谤就是捏造事实,也就是俗称的造谣传谣。

但是这边其实更建议以 “诽谤罪” 提起刑事自诉,理由主要为几点:

第一,从行为性质上看。虽然侮辱和诽谤都是自诉罪,且侮辱更加直接一点,但是现在问题的核心是 “性骚扰”,如果告侮辱,相当于承认可能存在一定性骚扰的事实,所以必须要以“诽谤” 定性,表明所谓的 “性骚扰” 是捏造的事实。

第二,从法律规定上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 “网络诽谤” 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 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论。

而且更重要的是,根据该解释,诽谤罪的 3 个入罪条件中,杨同学很可能已经占了 2 条了: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
(一)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信息点击量和转发次数就不用说了,肖同学精神问题,也是个入罪情节。由于诽谤罪是亲告罪,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刑事自诉来解决。(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再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但是并不是说目前就稳了,如果以目前的证据情况提起刑事自诉的话,比较难以解决的是女生杨同学的主观故意认定问题。

诽谤罪的主观必须是故意。也就是说,女生是故意 “捏造事实” 才能构成犯罪。

显然,作为正常人,一般都会辩解自己主观不是故意的,而是确实以为男生是性骚扰。如果女生这么辩解,从控诉的角度来说,确实也难以推翻。

虽然根据多方描述,当时学校方面已经提出男生的行为不是性骚扰,面对校方的说法和男方家庭给出的证据,女生的主观上理应知道男生的行为并非性骚扰,而是一种疾病。但毕竟这里只是推测,还不能用客观证据来证实女生就是一种恶意诽谤的主观心态。

然而,事实就是这么诡异,女生在判决后居然写了条信息……

法院一审判决是在 2025 年 7 月 25 日,这时候,即使女生不认可法院的判决,也应该认识到法院的判决即使尚未生效,也是作出了一定的事实认定,此时她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不应该再坚持男生是 “性骚扰” 的认定了。

而她依然这么坚持,还扬言继续 “举报”,举报什么呢?

那说明什么?就是从头到尾,她根本就不是看证据,无论有没有证据,她都坚信自己被 “性骚扰”,只是单纯地 “我以为”。那这种心态,她对可能认定不是性骚扰是明知的,但她不在乎。对男生被说性骚扰的后果是一点都不关心的。

这种心态,我们理论上一般称之为 “明知可能造成危害后果,但是主观上积极追求或者持放任的心态”。

没错,这个就是刑法故意的定义了。

知乎用户 治孤 发表

如果民愤足够高,参考江西丰城素媛案之类的,法律程序修改也不是不可能

可惜舆论声势还是太小了

对于男性而言,如果不幸遇上这类事情,息事宁人等于死路一条,一味的忍让最后也是身败名裂,不如放手一搏,争取一线生机

另外这次事件,该处罚的也不仅仅是女方,对于当时想息事宁人的校领导,需要更严重的处理,拉偏架只会激化矛盾

知乎用户 旧时光 发表

按照现在知心大姐姐横行的现状看,应该不会。

但我真的期待她受到严厉的惩罚,她在已经知道对方不是骚扰她的情况下依旧无耻发出男生的信息,并导致他患上可能影响一辈子的精神疾病

另外我期待武汉大学受到惩罚,这件事情上武大是帮凶。

知乎用户 粗壮送水工 发表

知乎用户 就喜欢打脸​ 发表

女方说她保研了

不会是靠诬告保研的吧?

不会吧不会吧?

知乎用户 李殊​ 发表

这些年相关的事件也看了七七八八了,这件事杨景媛几乎是最邪恶的那个。

别人或者牟利或者脑子蠢,喜欢呜呜囔囔,只有杨让我感觉是纯粹的邪恶。

这种邪恶来自于损人不利己,来自于一种纯粹的对无冤无仇的人刻骨的仇恨和精密的算计,也来源于对武大校园运行机制,对整个社会舆论的精妙算计。

1、她很巧妙让肖同学迫于各种原因写下肖同学看似息事宁人的自证其罪的书面证据

—太老辣了,这种要留痕的歹毒不是社会人很难做得出来,

一般社会人留痕是为了自保,这女的直接用于陷害同学。

2、拿到肖的书面道歉之后,马上搞大事情,从学校到媒体。

因为有这个证据,所以学校和媒体都认定肖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她自己是受害者的形象更进一步稳固。

3、不断闹大事情,占着 GJF 对某性别的系统性偏袒,希望能进一步往肖同学身上踩上一万步,

一旦判决下来,就不是校园处分了,而是刑事判罚,肖同学作为 985 名校生可以说社会性死亡。

4、而在败诉以后仍旧不依不饶,扬言要毁了肖一辈子。

真的,这连环招,很难想象一个人会对与其无冤无仇没有利益纠葛的人如此痛恨。

这都不是为了任何利益,这就是纯粹邪恶,一种精密的,纯粹的令人不寒而栗的邪恶,

如果说谭竹是贪,大同是贪,张薇是小坏,南昌 qj 案是泼皮无赖喜欢闹事。

她们都很难这么精密构陷一个人,而这个人与她无冤无仇还是校友,仅有的罪过就是身为男性并且患有皮肤病。

我很难想象杨万一进入体制掌握权力,哪怕是一点点权力会闹出怎么样的风波。

如果说很多 985 高校毕业生是精致利己主义者,

那么杨让我看到另一面,

精致的邪恶她力量,

而很遗憾,她不会受到任何法律惩罚,过去其他邪恶她力量受到法律制裁了吗?

只是随着版本不断进化,进化出了这种精致的邪恶她力量大 Boss 而已。

而如果杨这种纯粹邪恶都没有任何惩处的话,这种诬告很难不蔓延开。

我们不知道这种隐藏的邪恶她力量还有多少,还有多大比例,

只是杨这种人的存在都让我不寒而栗,而那个掩护她的巨型克苏鲁更是让我无法直视。

换句话说,

我们的教育系统怎么会培养出这么邪恶的人?

而这么邪恶的人为什么依然毫发无伤?

兄弟们,自求多福。

知乎用户 言出法随​ 发表

虽然这样说,很多男性受不了。

你们都没有搞清楚一件事。

这个男生在事发后写了道歉信。承认自己做了 “下流的事情”。

包括学校给出的处理,事由也是他在公共场所做出不雅行为。

并且。

法院的这个判决并不是还了这个男生清白。

而是,这个男生并不是对特定对象做出了性骚扰。

简单说就是。

法院的判决是。有个人在街上裸奔,你看到了,你去告他性骚扰,要他赔偿精神抚慰金,法院肯定是不会认同的。

最后。

其实很多类似案件,包括那些强奸案。

最大的问题其实是,证据对男方不利。

这也是我一直强调的。

没想清楚就不要说,更不要留下书面记录。

就算上大记忆恢复术,没想好,都不要说。

不记得,不知道,忘记了。

你认为的自辩,那只是你自己认为的,其实很多时候是在把证据坐实。

事后再去补救毫无意义。

就像这件事。如果这个男生,没有道歉信,根本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坦白从严,牢底坐穿。

抗拒从宽,回家过年。

知乎用户 斯威特 sweet 发表

老狐说了:“不要往男女对立方向发展。在生活中,男女对立这现象基本不存在,影响非常小,在老胡身边及视野中,从不存在男女对立情绪”。

知乎用户 好名字 发表

知乎用户 苏化 发表

清华腚姐诬告别人摸她屁股,川大张薇诬告大叔偷拍,成都追风小叶被小仙女诬告偷拍,武大图书馆男生被诬告,广州挤地铁无意触碰被判刑…

这些事真的离我们很远吗?我感觉保不准哪天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还有洋大人又又又打中国人了!江西理工那个事件后续就没音了,现在又来一个复旦,走路走的好好的,突然就被洋大人蓄力一拳,能奈他何?
我感觉这种事也保不准哪天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两种事件相通之处在于,诬告、迫害别人的人就像原始动物,完全没有理智可言,完全不能视为正常人类,这些人都会因为迫害别人而自豪骄傲,而且他们背后比萨斜塔若隐若现…

我感觉我作为一个中国男性,在自己的祖国,生活的胆战心惊。

知乎用户 长安 发表

不会。

不仅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连武大的制裁她也不会受到。

她可以继续美美的读博,

然后未来作为已过法考的法学博士,

还能美美的考进国内法院和检察院

以现在的举报力度,

她不会遭受到任何制裁,甚至会成为广大小仙女的学习榜样,会成为她们的精神图腾。

想让她承认错误,

只能是让她的人生走进死胡同,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那种。

然后她才会承认错误。

当然,真到了那个时候,

她也不是认为自己错了,

她只是知道自己要死了。

知乎用户 ltl123 发表

给兄弟们科普一下法律人说的公平公正,可能是所谓结果正义

或者说的明白一点,结果正义的法律人认为,很多女性被男人偷拍猥亵男凝没有抓到,男人已经占便宜了。

所以用无口供或者仅仅口供去判男人强健猥亵非常合理。

是结果正义,迟来公平。

或者说的明白一点,你就应该给整个国家男性赎罪。

结果正义,女性主义,不但在我国法律人横行霸道,在联合国也是普世价值。

怎么办?学习甘地非暴力不合作。

不去实体商超给女性增加就业,外卖说自己皮肤病不接受女性外卖员。

女拳说的明白,她们有了一点饿不死的钱,就可以肆无忌惮掏空男性钱包。

那么就只能无差别攻击女性就业了。

女拳不要急,这只是一个倡议,对女性幼儿园学校等等真实伤害的,就是你们反婚反育女拳自己啊。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这事要是不了了之我真的得努力跑路了 (•‿•)

知乎用户 余烬 发表

统计一下

在日本饿死的那个是武大

三千万女婴的是武大的

诬女也是武大的

这份诬女的论文也是武大的

如何看待武汉大学杨景媛诬告陷害男生肖某性骚扰指控被法院一审判决驳回?

知乎用户 小鸡炖蘑菇​ 发表

又是一个学法的,如果不暴露出来以后应该会成为体制内的一员,掌握一定的资源和权力。

统计意义上讲,女生就是学法的多,男生就是学工科的多,体制内大量的岗位不招工科,而招文科,本质上就是性别歧视。

知乎用户 比奇堡石头屋的森 发表

这姐妹刚发了哔哩哔哩,本来想自杀,但是又不想自杀了,还要读博。

知乎用户 独乐 发表

不会,有不少前车之鉴了,以下经典案例欢迎补充完善及修正:

无锡蛋糕店老板汤先生被诬告猥亵女童案

小慧君事件

史航被污蔑性骚扰

朱军被诬告性骚扰

川美画龙少年吴俊达事件

清华腚姐

广州地铁川大张薇

长沙火车站诬陷退伍军人事件

大同订婚强奸案

成都地铁至今还在维权的追风小叶

另外,单独表扬云和女子诬告男友强奸案的处理

一图说明诬汉大学什么成份,原图就打码了,暂不知道是哪位知友:

知乎用户 滑铁卢之桥 发表

又是**武大**的;

又是甘肃的;

又是的;

知乎用户 谢谢​ 发表

看到这个事件,我突然想起来看到的一个视频,视频里,一个女人举着手机一边怼着交警录像,一边嘴里喊着:你要强奸我吗?你是要强奸我吗?

说真的,我一个结了婚的成年人听她一直说这句话,也没说别的话,就这一句话一直说,我老脸都臊了。她是怎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口的?还带录像的。

读点书就不要廉耻了吗?

知乎用户 Senkj M 发表

根据之前这么多次结果来说,结论很明显:

不会

拖了这么长时间,不作为、不辟谣、不处理的情况下,对男方一家三代造成了如此巨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下,武汉大学和当地公检法不掉几个脑袋、不把领导班子全部处分、判刑的话实际上是谁不过去的。

当地宣传部门机关为什么在这件事上处理的如此草率和不公正?武汉大学本身为什么这么快做出不公正的处分?上级的教育部为什么没有对大学的行政管理起到监督作用?是不是从上至下、一条完整的决策链全部被国际的女拳 NGO 掌控?决策链中间有没有哪怕一个人出来出来质疑一下「为什么背景如此干净的男孩会做出这种事,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不能查,万一真查点什么出来呢?

渎职罪,贪污罪这种职务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要远甚于暴力犯罪。

杨景媛最多只是扣动扳机的人,给她枪的是谁?事后掩护她逃离的又是谁?

知乎用户 Zxcvbnm64 发表

男的自己也是个脑子不正常的,不怪学校处分他

你没干的事写什么道歉书,还瞎写

别说他年纪小,连小学生都知道不是自己做的事不能认

然后自己明明有瘙痒的诊断,就是不发出来,也不找学校闹

但凡他提交诊断,学校也不敢随便下判决

他的清白自己不维护,准备让网友给他当嘴替吗

现在判决出来了,他还是不找学校闹,等着学校主动撤销处分?

但凡他去闹,学校大概率让他保研直博,还得学费全免,再给他奖学金,但是他就是不行动

知乎用户 颖南立不易方 发表

我读硕士期间,跟着老师从事一些立法研究工作。因为写过太多建议,我也没有统计,暂时只能确定其中至少有一条建议是被立法机关采纳了的。

部分心理阴暗的人整天说什么法律都是谁谁的意志,可能没有想到,现行有效法律其中至少有一条是我写的建议。

所以,不要动不动就说什么 “法律是谁谁谁的意志,现在的局面是谁谁谁所乐意看到” 的这种臆测幻想的黑话。

现在已经是人民民主的新中国,是全过程民主的新中国。美国的法律人民的意见不重要,人民无法参与法律的修改进程,比如美国的童婚建国三百年了,现在都仍然是合法的。

但是新中国不一样。我们新中国的法律是为人民立,为人民改的。

不满意现行法律的,就去提建议。就去跟你的党群团代表提意见。

积极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民主权利,别把自己当奴隶,主动的去当家做主,去监督去建议!

站起来行动哪怕仅仅是一小步,也比某些人跪着小声嘀咕强一万倍。

——————————————————————

用事实告诉你,为什么一个不违法的人,完全可能是一个人渣。

这个女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人渣。

而且,我国传统法律体系中,一直都有诬告者反坐的立法传统的。

反坐的意思是如果甲诬告乙强奸的话,那么甲自己要被判处和强奸一样的罪名处以强奸罪一样的刑罚。

以来一直如此。

甚至是诬告者反坐罪加一等。

几千年的立法实践经验,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一下呢?

人文社科类难道不应该更在意实践经验吗?

知乎用户 gfbfdnbcfht 发表

@武汉大学

武汉诬告大学,出来说两句呗?

知乎用户 林海​ 发表

英国著名小说家福斯特的最后一部作品《印度之行》中,莫尔夫人误以为印度医生阿齐兹要在山洞中对她非礼,于是起诉阿齐兹强奸。最后,法院还了阿齐兹一个清白。与想象中的强奸类似,杨同学不知道肖同学有皮肤病,想象中遇到了性骚扰。从目前的情况看,谈不上是诬告。

当国内法院还了肖同学清白,杨同学依然想引导舆论,其实是输不起的表现。看了一下她的硕士论文,杨同学用印度女性生育之后外部选择少、离婚成本高,解释印度家暴多,在一定程度上是成立的。然后她用数学的方法做中印对比,则不太符合逻辑。

中国农村家庭中,很多夫妻都出来打工了,或者妻子留守家中,家暴的场景在减少。中国城市家庭中,很多是双职工,妻子既要上班,又要带娃,借个胆子,丈夫也不敢轻易家暴。说到底,中国比印度的就业机会多,女性家庭地位更高。这样一篇中印家暴对比的论文,只能说明杨同学思路不清楚,导师放羊了,但这不至于上升到打假的地步。

吃瓜群众义愤填膺,一部分是误认为这是大同案件的续集,代入感太强。杨同学一夜间多了很多罪名,但有没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杨同学一开始并没有诬告,只是神经过敏,并以为自己在为武大除暴安良。就像她的论文,可以任性地写上《离婚法》,仿佛自己就是人大,拥有立法权。

生活中,杨同学这样的女性很多,无理搅三分。当武汉大学遇到这么一位杨同学,如果迅速取消她的学位,等于招惹了一个泼妇,武汉大学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福斯特在《印度之行》这部小说中,到底想表达什么呢?有优越感的人,常常是受害幻想狂,觉得人人都要害她。倒霉的印度医生,为此而背锅。看过《我是刑警》的人都清楚,现在到处都有监控,诬告一个人哪有那么容易呢。杨同学的智商得有多低,选择在有监控的图书馆,诬告一个老实巴交的男同学。武大虽然自摆乌龙,但我相信,武大会私下给肖同学道歉。毕竟杨同学如此暴躁,先按下一头吧。

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其实,孔夫子与英国作家福斯特一样,宅心仁厚,提倡男生对女生包容一些。有过结婚经验的人都知道,不要与女生讲道理。大家也不要跟杨同学较真,等她进入职场,会经历毒打。人生不仅有家暴,也有职场的绞肉机。

女博士大多数是可爱的,武大则有幸存者偏差。杨同学就是一个幸存者,她的论文主题很吸引人,虽然逻辑有点混乱,精神有点霸蛮。她死不认错,面临洪水一般的网暴。她是一个情商智商都比较普通、比较自信的女人,却走不出人生的洞穴。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DhCTu8 发表

感受到了大家的群情激愤,似乎一点不一样的观点提出来就会被私信骂到封号了。但是大家是不是忽略了一点,太相信那个所谓的肖母说了,法院认定证据不足和女方诬告根本就是两个概念好不好…… 国内根本没有性骚扰罪名,这是一个民事案件,本身就是谁举报谁举证,公安不会介入,这种案子找个好点的律师非常好打,除非你能实打实拍的对方裸露器官或者有分泌物。但是什么情况下一个成年考入武大的男生会在一个女生的胁迫下写出认罪书这种东西来的,还是因为自己抓抓痒。换你你写?这玩意又是肖母说的。她说你就信的不得了啊。

要是万一是个性骚扰难立案维权的案子,你们这呜呜拉拉的一顿举报,是真的正义吗?

知乎用户 组合结构 1111​ 发表

我就很奇怪,怎么都在指责武汉大学?武汉大学做错什么了?

这个肖他没炉管,他非得承认,那武汉大学怎么办?当做没看见?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又一轮舆情了。综上,武汉大学只给了记过处分,已经仁至义尽了。

所以问题在于: 肖为什么承认?

你既然承认了,那承认后的结果自己不用承担的吗?学校又没逼你马上承认,你完全可以跟家里人商量一下,你哪怕装哑巴闭口不言,或者干脆矢口否认,那武汉大学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至于很多人说他什么从小胆小,母亲强势之类的,那不是你自己的问题吗?学校还要为你母亲强势买单?

而杨会不会受到法律惩罚,我只能说,杨受到法律惩罚也只可能是因为她引发网暴,而不是因为她告肖性骚扰。因为起诉是她的权利,不可能因为起诉被驳回就受惩罚的。诬告是伪造证据,而她提供的证据并非她自己伪造的,只不过是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肖有性骚扰而已,所以不能构成诬告。

知乎用户 策划小乌龙​ 发表

本来是一件女生维权很正常的事情,法院的判定是证据不足,到此这件事暂时可以告一段落。

却有人不依不饶,要论证是女生诬告,还得承担法律惩罚。

这是有多纯和槐呀!

在本尊看来,男生的动作在不知情的人看来的确有性骚扰之嫌,女生面对一个男生数次搔私密部位,产生不适感非常正常,作为懂法的孩子,保留证据也很正常,捍卫自己权益也非常勇敢!

在男生拿出病情 “证据” 后,法院的判决也很正常。

事情演变到这里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女生勇敢捍卫自己了,男生也合法自证清白了,多和谐。

却有一种声音对女生不依不饶,想干啥?!让女生面对疑似骚扰都三缄其口吗?!请注意,如果不是有病,那是妥妥的性骚扰,您知道对面的人有那种病吗?!

知乎用户 想当网络写手的手残 发表

想啥呢?

人家都已经发表胜利宣言了,还搁这儿幻想呢?

知乎用户 三车之眼 发表

怎么就诬告了?女方败诉只是证据不足,为什么到处都在乱写诬告造谣?还有攻击武汉大学的,当初是这男的自己亲自写道歉信认罪,学校能怎么办?只能处分他了。如果是真的性骚扰,那学校没有问题,如果是假的性骚扰,那就是这男的骗人,除非他能证明自己是被女人架上老虎凳了。

知乎用户 青山布衣​ 发表

她只是想赢而已

她有什么错?


知乎用户 升斗小民王一通 发表

别相信法律,相信生物本能。

我 95 后东北人,中学(特别是初中)校风野蛮粗暴,老师领导几乎都是关系户,不靠教学成绩也能升迁,而且男老师居多,总体氛围比较右。这也导致了,老师只喜欢家里有背景的孩子,或者是八面玲珑嘴皮子厉害的学生。很多老师特别是体育老师就是黄毛混子出身。至于成绩,凭你什么清华北大的苗子,只要是那种轻度抑郁的内向老实人,就是食物链底层,成天被霸凌挨揍都是常事。

而且由于就近入学政策,学校里不少留守儿童出身的混混,性格都是一点就炸,瞅你啥瞅你咋地,然后就拳头相向,几乎每个课间 10 分钟都会发生在校园角落。

像我这种老实人,遇到冲突靠边走的,不怎么八卦的,初中三年亲眼目睹的捅死人案件是两次,其中一次还是大规模群架,地上好几个带血的人在滚,有学生有校外的,警车来了很多辆。

我的初中在本地还算是比较好的了,至于那些烂学校,恨不得校长办公室门上都涂满了 x 你 老母,日本狗子杂种之类的笔迹。

当然了,由于学生都在肉体内卷,卷读书的力气就少了,所以本地中考压力很小。

后现代的社会太安全了,以至于年轻一代都很遵守规则,喜欢搞什么反思啊,法律啊之类的,忘记了曾经的年轻人是怎么活着的了。想当年只要你反应慢一秒,碗大的拳头照着鼻梁抡过来了,反思有个屁用?

知乎用户 PH-LF 发表

现在大家一定要盯死学术不端这一点去打。别的都是分散注意。

网上攻击杨某私德再激烈,对她也没有实质影响,关注什么老胡的言论更是分散火力。向港浸会武大举办也是自己查自己。一定要向更上层反应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一旦引起足够重视,可以撤销学位. 等于这几年学白上的,彻底钉在耻辱柱上。

还有很多关于男生为什么写道歉信,到底有没有皮肤病的问题,都没必要争执,证据的流传范围本来就不广,争不出个所以然,我是有证据资源的,结论就是男生是自慰的概率极低,道歉信是性格问题+女生可能存在的视频威胁。

最后,现在诬告的事情已经不值得作为重点了,重点就是学术问题!

知乎用户 不想说话 发表

这就是前人砍树,后人暴晒。

社会规则既是对人的束缚,也是对人的保护。

个体可以利用社会规则的惯性,用种种打破规则的手段为个人谋取私利,而不用承担多少后果,因为个体差异必然导致这种个体的出现。

而女性群体要做的,是‘自净’,是把这种破坏规则的个体‘开除女籍’。

如果不这么做,保护女性群体的规则就会消失,而失去规则保护的后果,会公平的降临在整个群体身上。

当打拳的这批女性,把中国自解放后到改开之初,无数真正的‘劳动妇女’,真正的‘半边天’所缔造出的,遍布整个社会的,优待女性的显性和隐性福利吃干抹净之后。

新生代的女性就会彻底品尝一下什么叫做‘来自整个社会的恶意’。

打破信任时容易,再次建立信任则几乎不可能。

当未来再有女生真的被骚扰时,请别问:

‘为什么舆论会站在骚扰我的男性一边?为什么反而骂我是骗子,为什么社会对女性有如此大的歧视?’

前人栽树,后人暴晒。

如此而已。

知乎用户 Germing​ 发表

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其最重要的资产是文化底蕴,培养的学生,学术水平有高有低可以理解,但是道德和人文修养差距太大,就是在透支学校的声誉,削弱其他学生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就是说,杨景媛透支武大无形资产带来的损失,是由其他武大学子承担的。

学校应该撤销其学位证书,通报批评。

知乎用户 张洛铭刑事律师​ 发表

我看大家都在说刑事自诉追究诽谤罪的责任,显然忘了我们还有一个万能罪名寻衅滋事罪

先说诽谤罪,就目前的现状而言通过刑事自诉追究杨景媛的刑事责任还是有一定难度,但不是完全不可能。但这个毕竟需要打官司,还需要找证据。

回想 20 年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事件

2020 年 7 月 7 日,浙江省杭州市女子吴妍(化名)取快递被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了视频并被造谣 “少妇出轨快递小哥”。2020 年 8 月 7 日,吴妍报警

舆论发酵后各方反应迅速,最终造谣者被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我个人建议肖同学的妈妈现在可以先报警试试,然后再通过刑事自诉以诽谤罪起诉杨景媛。

而且需要尽快起诉,因为舆论的风口期就那么一会儿,按东大的习惯,如果舆论平息也就懒得管了。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事实”,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诽谤除捏造事实外还要将该捏造的事实进行散播,散播包括使用口头方法和书面方法。捏造事实的行为与散播行为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

当被告的杨景媛肯定会说自己没有诽谤别人,也没有捏造事实。

但巧的是杨景媛应该跟傅首尔一样是反驳型人格,憋不住事儿,有点事儿就发网上所以收集证据不会很困难,肖同学的妈妈可以在网上向广大网友求助,我看了一下光知乎就有不少杨景媛的网络截图。

比如这张我是在武汉大学贴吧找的

光这张图就足以证明杨景媛有诽谤的故意,在法院已判决的情况下,仍坚持对外发布不实信息。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第四条: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网络能找到截图不止这一张,综合证据后定诽谤罪还是有机会。

我倒是建议有关部门以寻衅滋事罪立案,毕竟用这个万能罪名,你们已经相当有经验了,什么行为都可以往上面套,甚至可以突破律师的想象。

那么这种引发全社会哗然的恶性事件,定这个罪再合适不过了。

但到现在有些部门还是一点反应没有的话,我可以说你们在保护个别群体吗?

最后说一句,老祖宗说面由心生,诚不欺我。

知乎用户 用户 发表

快进到为当时的舆情降温法院认定这女无罪这男诬告这女应急处理。

建议这男关注公检法体制内录取名单看到录取 “杨景媛” 雇佣公关力量发通稿请网友帮助举报,要求政府为舆情降温取消录取这女应急处理

如何评价虐猫考生苏某某,被取消事业编招聘资格?

禁止一个热爱利用诬告毁掉陌生人人生取乐诬告犯进公检法 = 为民除害

知乎用户 陈东文 发表

在这片土地上,阶级压迫是无处不在的。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上位阶级对下位阶级实施的暴行,最多只 “归还” 本该属于下位者的合法利益就到此为止了,永远不可能出现上位阶级“被惩罚”。

包括但不限于女性诬告,企业违法裁员,有关部门错误羁押、错误发放社保、单方面毁约等。

知乎用户 不看回复 嘿嘿 发表

法律惩罚就别想了

受害男方不被送进去就不错了

唯一纠错的方式,就是迎刃而解

这女的就一反社会人格,它表示会一辈子跟受害者死磕,以后男生保研求学,它会一直举报

这男的做错什么了?什么都没做错,只是运气不好,碰到这么一个烂玩意,然后一家子、一辈子毁了,男生什么错都没有。

而毁了男生的渣滓,继续读研,以后还要读博。它已经去香港读研去了,还过了法考,人生没有任何影响,美滋滋的过着,被它欺凌的男生呢???什么错都没有,一辈子完了,仅仅是因为与它在某一时刻坐在了同一个图书馆,仅此而已。

那些幸灾乐祸的人,你只是运气好,在它发癫的时候没有与它相遇罢了。

而这个渣滓,非常自豪且无耻的,一直骚扰着男方,完全不像正常人,还恶狠狠的表示要搞死男的,可是男的啥也没做啊….. 啥也没做啊…. 啥也没做啊…..

这种玩意就像是人类身体的毒瘤,你不切了它,它会一直伤害你,虽然你是无辜的。

人是有压力极限的,群体也是

一次次的案例,让群体发现一旦出现这种事,是没有任何转圜余地的,九死一生,这就不得不逼迫更多的人意识到 “一旦被诬陷,只有鱼死网破一条路。双输好过单赢。”

所以,以后的刀战将会是常态。

知道为什么有些犯罪明明很严重,但是不会轻易判死刑吗?是因为担心一旦死刑,类似的罪犯没有任何顾忌,会作出更严重的行为。

当,某一个群体,仅仅靠一张嘴,随意就能毁掉一个人的一生甚至是他的一个家族,这种没有任何退路的事件一旦成为共识和普遍现象,会有越来越多人醒悟,鱼死网破将是最合理、最有性价比的选择。

SUV 的市场份额将会越来越高!

知乎用户 踏遍青山人未老 发表

武大女,武大郎。

知乎用户 小豹子 发表

昨天刷了一个视频,一个粉衣服的男子领着几个警察凌晨三点去一个博主家,因为此博主发了武汉大学诬告案的一些视频!

粉色衣服男子态度极其强硬,就是要求博主删视频,别蹭流量!此时此刻它们想的不是去修正错误,不是去给受害学生恢复名誉,不是开除诬告的女生学籍,不是为自己草率的处理男生的因为道歉,而是想拖着,捂着,盖着!

这就是做为一个大学的格局和态度,而当事双方还是法学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武汉大学现在面对汹汹舆论,竟然采取冷处理的方式,真是令人大失所望,当初女生发声的时候可是第一时间站出来处理事情的,现在怎么龟缩起来了!

出来走两步啊!

知乎用户 Marc 发表

第一,我不认为杨会受到法律惩罚,仅凭已有言论很难将她钉死。

第二,我相信她会处于社死状态,未来在大中华区域,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的区域,会遇到各种问题,包括工作,婚恋,交友等。

参照对象包括。

已经看到结果的:

1. 清华铊姐,逃脱惩罚,一手好牌基本人生也废了,甚至也包括其他涉事同学也有影响。

2. 南京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的法官,据说去了最基层隐姓埋名蹉跎后半生。

3. 美国空气清醒姐,毕业典礼上的言论造成轩然大波,没有留美,去了韩国据说也没留下来,后续不敢冒头了,一旦被发现估计也是继续被攻击。

可以预见结果的:

4. 川大新传张,受到了处分,但是后续包括体制内,国内或者其他后续生活,可以预见也很难逃脱影响。

5. 大连工大某女,已经社会性死亡,本来只是小圈子传播,现在在自媒体和集美的宣传下,在华人圈算是废了,主要太贱了,别的人都是收费的,就她一个免费炮。

6. 深圳某女,自己跑掉,退休老爷子进去了,估计坑了家族一圈人。还有苏州中国药科大学某女,也回不来了。

唯一美美隐身的,就是诬告追风小叶的两名年轻女性,基本没有影响

知乎用户 阿菜 发表

先来学习一下她的论文吧

这个论文下载量有点低啊!

先来学习一下题目,她这篇论文的题目是《中印生育行为影响家庭暴力的经济学分析》,专业是理论经济学世界经济。讲道理,诬汉大学虽然是末流 985,但是硕士论文也要有要求的吧。

这关键词应该是 “key words” 吧,这么不规范,第三个词翻译错误。

1949 写成 1049,这样的错误不该啊,是不是复制粘贴的?

作者写的很不认真啊,这应该算学术不规范吧。

错别字,且数据没有参考文献,那无法确定数据的真实性。

致谢写这么多与论文无关的东西?

知乎用户 我说 发表

这件事很多人已经讲了很清楚了,我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我想提前说一点,这不是受害者有罪论

我看了整个事情,气的睡不着觉,为什么最后的结果是,施害方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受害者反而得了精神病,毕业都是问题。。。

你的权利,只有主动捍卫,才能成为现实。

你可以看这个事情,在刚开始,无论谁对谁错。

女生在面对她认为的对她权利作出侵害的事情时,

1: 知道录像,录音,让人写道歉书。

2: 在学校第一时间没有处罚这个男生,觉得男生没问题时,她敢顶着学校的压力,把她所有意见,对自己有利的全部发到网上。

3: 在学校对男生作出记过的条件下,她还觉得不够,将男生告上法院。

男生在这种情况下:

第一时间连自己有湿疹都不敢说,还写了道歉信。

第二,打官司时,为什么没有反诉,诬告,诽谤你不提,任何人都提不了。至于结果,女生她告的时候能确定结果吗。

第三,在网暴情况下,人家女生最后还能嘲讽你毕不了业,这什么心态,男生自己得了精神病。。。

最后我想说说学校态度。

如果你是学校

第一,男生写道歉信认错了,还有摸下体的视频,还不说自己有皮肤病。

第二,女生强硬维护自己权利,网上舆论一边倒说男的变态。

你是校长怎么处理,肯定处理男生吧,女生怎么看也不是诬告诽谤吧。

作为一个独立人格的人,任何时候为自己争取,特别是这种暴力侵害小,分歧大的事情,法律做不了什么。这个案件就是付个 50 块诉讼费。

最后说一下我,我会本着各种手段维护我的权利。我会打蛇打七寸。

那个污蔑的人在乎什么?女性最在乎什么?钱?学历?

都不是,是容貌。我会在进精神病院之前。让她毁容。这就得瑟不起来了。

不止这个案件,任何案件受害者,包括强奸,猥亵,诽谤,诬告都应该这样。

知乎用户 木子​ 发表

希望这位遭受诬告的男孩母亲不要放弃

为自己的孩子讨回公道

呼吁广大网民理性敲键盘

不要让自己的文字成为落在受害者身上的一片雪花。

希望当事男孩更不要放弃

一拳打得开,才能免得百拳来。

知乎用户 十室 发表

制度问题,两个问题

1. 高校给学生不合理的处分应该予以撤销赔偿➕道歉,没经过调查就做出决断是蠢➕坏

2. 诬告不应该局限于诬告罪,应该扩大到违法行为并落实,不要让法条只成为法典里的法条

知乎用户 一代完人洪承畴 发表

不会,二革时 “诬告” 的怎么也有个八位数吧,有几个被惩罚了,反而是哪些被诬告的都……

清队 516……

1、高景星:1914 年生,武汉协和医院院长。毕业于燕京大学协和医学院,骨科医生。抗日时期 (1940 年) 曾在国民政府军队医院服务,文革中被作为 “历史问题” 并且怀疑是“潜伏的特务”,遭到追查、抄家以至毒打,肋骨和指骨被打断,1968 年 6 月 5 日从手术室五楼平台上跳楼自杀身亡。同案被迫自杀的还有:范乐成(武汉医学院副院长、高的同学)、孙明(南昌妇幼保健医院院长、高以前的同事)、王林祥(南昌某医院医生)。
2、陈邦宪:1914 年生,江苏嘉定人。著名医学教授。1938 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医学部,在重庆等地从事医务工作。抗战胜利后任上海市卫生局防疫保健处处长。1947 年留学美国哈佛大学,获硕士学位。随后回国,任圣约翰大学教授、仁济医院院长。1954 年起任上海第二医学院卫生学教研室主任、教授,文革中服毒自杀。
3、范造深:1913 生,天津广济医院 (精神病专科医院) 院长,文革中遭到非人凌辱,于 1967 年与妻子双双自缢身亡。他的妻子是河北师范学院校医。
4、谷镜研,著名病理学家。早在 1920 年代,他便同胡正祥等共同努力在我国创立了病理学科,1927 年他经手创办了复旦大学病理学系,多年来逐步建立起教学和科研的队伍,编写了教材,积累了一批资料和标本。文革时他是上海第一医学院病理教研室主任,一级教授。遭受迫害后服毒自杀。
5、胡正祥:1896 年生,著名病理学家。1921 年毕业于美国哈佛医学院,后在美国麻省总医院继续学习病理学 5 年。回国后历任北京协和医学院副院长,病理系教授、系主任等职,在病理学研究中颇有建树。曾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理事、中华医学会病理学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杂志》编辑,于 1955 年创办《中华病理学杂志》并担任总编辑直到 1966 年。文革中被作为 “反动学术权威” 遭批斗迫害,因为他研究细菌和疾病,竟有人硬说美国在朝鲜使用的细菌武器是他制造的。1966 年 8 月保派登门抄家并毒打胡正祥夫妇,,还强迫他的 12 岁的孙子也动手打他。胡正祥用剪刀自杀,终年 72 岁。他的妻子也随后自杀。胡教授的家变成了保派红卫兵的总部。
6、张昌绍:1906 年生,江苏嘉定人。著名药理学家。早年毕业于上海医学院,1940 年获英国伦敦大学医学院哲学博士。长期在上海医学院 (后改为上海第一医学院) 任教授兼科主任,建国后还任中国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学术委员、《中华医学杂志》、《生理学报》、《药学学报》的编委等职。文革中遭迫害,于 1967 年 12 月服毒自杀,终年 58 岁。
7、毕金钊:医师,早年毕业于齐鲁医学院,曾出国留学,医术精湛。1949 年以前曾经在国民政府的军事医院里工作。从 1950 年代起任天津总医院 (后改名为天津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小儿科主任。文革中被指控为 “国民党特务”,1968 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中遭审查批斗后自杀身亡,时年约 60 岁。

8、唐士恒:1909 年生,广东中山人。妇产科专家、二级教授。1925 年就读于上海震旦大学医学院,1927 年赴比利时深造,1933 年获医学博士学位。1935 年又赴德国进修妇产科,回国后历任上海多家著名医院的主治医师和妇产科主任。1952 起年任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系教授、教研室主任、附属瑞金医院妇产科主任。他医学造诣深厚、临床经验丰富。文革中遭残酷迫害,1968 年服毒自杀。

9、王秩福,上海第一医学院药学系药物化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文革中投河自杀。

10、叶英:上海第一医学院寄生虫学教授。抗日战争时期他曾经为美国军队作过翻译。1940 年代留学美国,专攻原虫学。由于这样的 “历史问题”,1950 年代他成了“肃反运动” 的对象,多次交代才勉强过关。文革中旧事重提,遭到多次残酷“批斗”。他忍无可忍骑着自行车冲撞疾驶的卡车以求解脱,当时撞成重伤,不久并发肺炎死亡。

11、傅连璋:1894 年生,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著名军医。福建长汀人,1894 年生。曾任卫生部副部长、中华医学会理事长、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文革中遭受残酷迫害死于狱中,终年 74 岁。

12、官明华:云南兵团四师女医生, “文字狱”,因反林彪于 1971-3-12 遭枪杀。

13、王中方:1939 年毕业于北京协和医科大学。1941 年珍珠港事件后,日本和美国开战,占据北京的日本当局把协和医院的美国医生抓进了集中营,王中方逃到天津,先到内蒙古行医,然后辗转回到家乡福建,在福州乡下马江镇担任圣教医院院长。这是一所基督教传教士办的医院。王中方和他的妻子都是基督教徒。 1966 年文革开始,福建医学院的中共党委先把王中方这样的医生抛出来,当作 “反动学术权威” 批判。随后,教育和医学界的各层中共党委自己也被红卫兵打倒。而且,迫害发展为大规模的暴力性的人身侮辱和攻击。王中方受到了抄家剃头这一套迫害。1968 年 7 月,王中方被 “隔离审查”. 王中方从 1968 年7月开始被“隔离审查”,一直被关到了 1969 年。九个月过去了。1969 年 4 月 29 日,王中方家人突然接到通知说,王中方在“隔离审查” 的地方自杀了。林庆雷,也是福建医学院的内科医生,他比王中方年轻,当时是主治医生。他是王中方的同事,也是朋友。这个案件。林庆雷也在审查中被宣告“自杀”。在同一案件中被害死的,还有另外两位医生。刘俊翰,是福建医学院附属医院的脑神经外科医生。1919 年 9 月生,福建省仙游人,1949 年毕业于福建医学院(当时是协和医学院)。刘俊翰在 1969 年 5 月 6 号跳楼死亡。郑文泉,是福建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皮肤科主任。1940 年代从福建医学院毕业。他和上述三位医生同一案件中,1969 年春天被宣布为“自杀”。

14、沈克非: 外科学家、医学教育家。浙江嵊县人,1899 年生。曾任解放军医学科学院副院长、上海第一医学院外科系主任、副院长、中山医院院长,文革中被当做反动学术权威迫害致死,终年 73 岁。

15、张作干: 组织化学和解剖学家。浙江温岭人,1906 年生。曾任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医科大学等教授,中国解剖学会常务理事。1969 年 3 月 17 日受迫害致死,终年 63 岁。

16、史书翰 :山西沁源人,1909 年生。曾任西北人民医学院院长、西北军政委员会卫生部副部长、国家卫生部副部长。1966 年 8 月 17 日死亡,终年 57 岁。

17、侯宝璋:医学教育家、病理学家。安徽凤台人,1893 年生。曾任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兼病理研究室主任、《中华病理学》杂志副总编辑。1967 年 3 月 12 日死于北京,终年 74 岁。

18、叶熙春: 中医学家。浙江杭州人,1881 年生。曾任杭州市中医门诊部主任、浙江中医院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浙江省委员会副主委。文革中遭受迫害,1968 年 10 月 21 日去世。终年 87 岁。

19、施今墨: 中医学家。浙江萧山人,1881 年生于贵阳。曾任北京医院中医顾问、北京医学院中医顾问、中华医学会副会长,1969 年 8 月 22 日去世,终年 88 岁。

20、李兴隆: 药物学家。四川新都人,1906 年生。曾任四川医学院教授、药学系主任,中国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药典委员会委员。文革中遭受迫害,1969 年 12 月 18 日逝世,终年 63 岁。

21、周长庚:解放军少将。湖北石首人,1911 年生。曾任西南军区后勤部卫生部部长、中国协和医学院副院长、军事医学科学院政委、总后勤部政治部副主任。1970 年 1 月去世,终年 59 岁。

22、邓金鍌:儿科医学家。广东开平人,1908 年生。曾任北京儿童医院副院长、北京医学院教授、北京第二医学院儿科系主任、中华医学会儿科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政协委员。1973 年 3 月 13 日去世,终年 65 岁。

23、殷希彭: 解放军少将、军事医学专家。河北安国人,1900 年生。曾任华北军区卫生部部长兼军医学院院长、第一军医大学校长、军事医学科学院院长、总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1974 年 12 月 5 日于北京去世,终年 74 岁。

24、蒲辅周: 中医学家。四川梓潼人,1888 年生。曾任中医研究院副院长、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1975 年 4 月 29 日去世,终年 87 岁。

25、张岩 :解剖学家。河北安国人,1901 年生。曾任河北医学院解剖学教研室主任、副院长、中国解剖学会理事、全国人大代表。1976 年 1 月 1 日去世,终年 75 岁。

26、1966 年协和图书馆馆长华 XX,在 1966 年被 “斗争” 后,在家中自杀。他的儿子华丹当时十二岁,回家的时候,门从里面锁上了,进不去门。他叫他们的邻居来帮忙。他们把门打开时,看到满地是血,他的父亲已经死了。

27、刘浩:陆军总医院(现在的北京军区总医院)骨科主治医生。1968 年初被揭发是 “特务”,被 “隔离审查”。刘浩被“揪” 出来的场景是非常野蛮而又像 “做戏” 一样的。医院里召开大会。他在 礼堂旁边的小屋子里先已经遭到野蛮殴打。然后 听到台子上有人在扩音器里大声宣布 “把反革命份子、特务刘浩押上来!”于是早已经准备好的人,就把刘浩从人群中沿 着长长的过道押到台上,按着他摆好所谓 “喷气式” 姿势,开始所谓“批斗大会”。 他的妻子在同一医院工作,必须参加 这样的“斗争会”。另外,刘浩还曾经被押到医 院的各科,当时称为“游斗”。1968 年 5 月 31 日,刘浩被发现吊死在敷料间里。医院的敷料间里有床单等等。勒死他 的是用敷料间里的床单撕成的布条。因为布条不够长,还续上了一截鞋带。

28、沈天觉:陆军总医院骨科医生,当时陆军总医院内有一排平房,专门用来关人打人。1968 年 4 月,沈天觉在遭到野蛮殴打后自杀。
29、褚国成:北京阜外医院人事科干部,据说医院人事科干部褚国成以前曾经参加共产党的东江游击队(在广东),文革开始,他的这段 “革命历史” 受到怀疑,他被关在医院的一间小屋里,遭到红卫兵的殴打虐待。他自杀。小屋里没有找 不到别的自杀用器具,他就用生火炉用的铁制通条,以墙壁为借力,把火通条插进自己的前额。他昏过去以后,被红卫兵发现,他们命令医院的医生救活褚国成,然后召开大会“批斗” 褚国成。医生们不知道怎么办。如果拔出铁通条,褚国成会立即死亡,如果不拔出铁通条,也无法救治褚国成。褚国成很快死亡。
30、范乐成:武汉医学院副院长,抗日战争时期曾经在国民政府的军队医院中服务。文革中有人 “揭发” 他和同事 “活剖新四军战士”。他们被“审查”,实际上是被关押和拷打。这个假案至少害死了以上四名医生。同属一个冤案的还有:武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高景星,1968 年 6 月 5 日跳楼自杀身亡;王祥林,南昌一医院医生,在被“审查” 中自杀;孙明,南昌妇幼保健医院院长,在被 “审查” 中自杀。
31、娄瘦萍:1904 年生,湖南长沙湘雅医学院外科医生、解剖学教授, 1904 年生。1957 年被划成 “右派份子”,文革中被“揪出来” 成为 “牛鬼蛇神”。1967 年,他的女儿娄玉方随他妻子的哥哥、医生韩国远一起离开出走,被抓获,定为“叛国投敌” 的“现行反革命”。娄的女儿被判刑 10 年,妻舅韩国远被判死刑。娄瘦萍本人被指控为同谋,在 1968 年被逮捕,1970 年被判刑 15 年。他被关在湖南津市的劳改营里。缺乏营养加上繁重的体力劳动, 1974 年 1 月,娄瘦萍死在劳改营中,时年 70 岁。韩国远:牙科医生,娄瘦萍的妻弟,1950 年毕业于四川华西医科大学,被分配到贵阳铝业公司。文革中被作为 “反动学术权威” 遭到残酷“斗争”。1967 年,他逃离贵阳,到长沙躲避。他的妹妹是娄瘦萍的妻子。他在那里住了几天后,怕贵阳单位里的人追来,决定继续逃亡,离开中国。娄瘦萍的女儿当时是初中学生,随他一起逃亡,他们在东北营盘被抓。韩国远被判处死刑枪毙。他的外甥女被判处十年徒刑,当时她还不到 18 岁。他的妹夫被指控为同谋,被判 15 年徒刑,死在劳改营中。
32、 姚炯明: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副政委,文革中在 “隔离审查” 时被 “造反派” 活活打死。
33、王熊飞:上海市浦东六里中心卫生院医生。王熊飞医生的大儿子王祖德(同济大学校医务所医生)在 1968 年,因告诉人 “曾请上海名医陆瘦针灸治疗” 被当作“现行反革命“” 隔离审查 “,后来被判刑 12 年。王熊飞被绑架到同济大学儿子的“隔离室” 附近被关了一段时间,又被带回他所服务的卫生院继续被 “隔离”。他与外界隔绝。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自己日夜思念的妻子和小女儿已经 自杀,大儿子被逮捕,于是他在自己的“隔离室” 中上吊自杀。
34、毕金钊:天津医科大学第一副属医院小儿科主任,被怀疑是国民党特务而遭迫害。红卫兵认定他藏有枪械并勒令其交出,1968 年毕金钊因恐惧及被逼无奈于自杀身亡。

35、范造深:天津广济医院院长。因无法忍受造反派的非人凌辱,于 1967 年与妻子(河北师范学院校医)双双自缢身亡。他们没有留下孩子。

知乎用户 男儿何不带吴钩​ 发表

孔圣万岁,朱圣千古

知乎用户 铅笔 发表

不会,甚至还会受到魔女会的帮助。然后有魔女潜伏的党政机关企业都会为他大开后门

比如做出这份处分的领导已经爽升党委书记了

讲个笑话,一个处分把无辜学生 ptsd 的东西给辅导员讲心理谈话技巧

知乎用户 渡红尘 发表

我宣布 2025 年是大陆男性猎巫元年

知乎用户 白色刻痕​ 发表

会吗?

原文链接:

关于女性犯罪的调研报告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乎用户 随便叫啥​ 发表

还会有华科的同学说自己是武大的吗?

知乎用户 一只人类 发表

你们叭叭这么多干啥?答题啊?

我的答案就一个字:不会!绝对不会!

还去香港起诉,你当都是江母呢,就江歌这种毫无疑问的受害者都有人替刘媛熙洗地,去攻击江妈,这就是人类社会。

我相信这小子有概率走出来,但概率肯定不高。可我绝不相信杨景媛会受到处罚,这是十数年来的国潮历史,不想抨击越南法律,但这就是现实。

知乎用户 夏公子 发表

如果诬告没有惩罚将会出现更多的诬告

如果碰瓷不被惩罚碰瓷者将会越来越多

如果闯红灯不违法红灯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如果法律无法惩恶 那么好人将没有生存的土壤

如果法律得不到执行,法律将没有任何威慑力

知乎用户 通辽冠军侯​ 发表

女权受害者路过

知乎用户 王希捷 发表

建议武大搬去澳门或开设澳门分校,由澳门管辖处理此事,诬告者就会坐牢了。

怎么看待澳门 27 岁大陆女子诬告同乡强奸被捕?

知乎用户 张聪 发表

男性平均寿命远远低于女性,但是工作时间和退休年龄又远远高于女性,在这种情况下,能指望法律?

知乎用户 冰山 发表

有些仙女,你都搞不清楚他们的脑回路,说个我碰到的事情。大概几个月前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一个女的打电话跟我说,你到楼下地下车库来一趟,你的车把我车刮了,谈谈怎么处理。我觉得莫名其妙,我的车停在车位上好好的怎么就把她的车刮了,于是赶紧跑到楼下去看。这女的一脸的义正言辞说,他的车就是停在我边上车位上的,长期我的车开门时刮蹭他的车,他之前一直忍着不说,现在忍不了了,已经和物业说了,物业让他自己找我来处理,所以他从物业拿到了我的电话。我顿时觉得莫名其妙,但是我还是忍住。他既没看到,也没有任何证据,就是因为我的车停在他旁边,他的车有一些刮蹭,就直接认定是我刮蹭的。然后就电话把我叫过来谈赔偿的事。还好我脾气好,然后把我的车门打开,给他对痕迹,首先划的高度和我车门打开的高度就不一致,我给他分析了一通,她无话可说,给她老公打了电话,用的是某一种南方方言,我听不懂。打完之后就气呼呼的走了。

这就是现在的某些仙女。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过了大概一年左右,我把车子到 4s 店去保养,结果发现靠近他那一侧的车门,有很多撞击的痕迹。有七八个点的漆都掉了,4s 店来说,这明显就是你旁边车位的人开门装的。搞了半天,原来是他们家开车门老喜欢撞别人,合着以为别人都像他们家一样没素质。我那一次正好要修一个东西走保险,顺便把两个车门的漆重新喷了一遍。

知乎用户 高义 发表

仙女是没有统战价值的,甚至负统战价值,这种事情屡次发生只能说明处处有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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