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趁主人被隔离观察,社区将其宠物猫活埋?主人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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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都好都好 发表

这件事值得注意的关键点是: 活埋根本就不是无害化处理!腐烂的尸体随时可能会被野狗或其他原因刨出来的! 医疗制度完善的国家都是严令禁止自行掩埋宠物尸体, 必须套在隔离袋里交到兽医或医学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大规模的扑杀必须及时制止,不然随时可能打开第二个潘多拉的魔盒……

知乎用户 米团​​ 发表

最新:当地时间 2020 年 3 月 27 日,据比利时官员称,来自比利时列日市的一只猫在其主人确诊新冠肺炎后,其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呈阳性。

对此,世卫组织表示尚无证据证明猫、狗等宠物会把病毒传染给人。

宠物主人要尽量把宠物留在家里,不要外出。


最新消息,香港已与今日(2020.03.05)通报,一条确诊患者家的狗呈新冠弱阳性。成为全球首例。

但是发言人也表示,目前只是证实了人传宠物,暂时还无法确定宠物传人。

但是必要的警惕是应该的,例如养宠人应该减少甚至不要将宠物带出户外。普通人也不要去接触流浪猫狗。

但是这不意味着,社区当时的做法是正确的。违背无害化原则不说。也错失了获得直接科学证据的机会。这也是香港做的好的地方。


(原回答)

记者电话向东亭街道询问,“社区是否将住户的猫进行活埋处理?” 街道工作人员回复称,确有其事,事发 1 月 30 日,因户主被隔离,社区去其家中消毒,发现有一只猫,因没有人居住,根据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和社区群众强烈要求,把猫给处理了,“目前猫应该已经死了。”
上述工作人员称,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和第四十二条有相关规定,“传染病暴发时流行时,可以采取控制和扑杀传染病野生动物家禽等措施。”
-—– 报道来源 网易新闻 无锡被隔离房主的猫被社区活埋? 街道: 民众强烈要求

好奇心驱使了我找了一下《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和第四十二条。

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这条和这件事基本没什么关联,就是一个授权的问题。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 (二)停工、停业、停课;
  •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二条才是重点,也是当事社区认为自己行为得当的法律依据。

且不说有没

但是法条上面写明了 ——-“必要时”。

何谓必要时?个人理解:必要意味着,新型肺炎出现重大动物疫情、能确定新型肺炎是人畜共患病、有确凿证据认定该猫感染新型肺炎并有传染给人的能力。(本人非法学专业,此乃个人理解,希望法学专业的朋友能给出更准确的定义)

但是有出现以上情况吗?先贴两张已经贴的不爱贴的图:

不知道该社区依据什么准则认定这只猫对他们会产生威胁?

“我认为?”。 “群众认为?”

退一万步说,实在认为这只猫有威胁,隔离一只猫应该不难吧?

一只笼子应该就可以了吧?

再退一万步说,真的准备要活埋了,难道不应该先知会一下猫的主人(或者其授权人)吗?

不说猫是什么宠物伴侣动物这类的了,起码属于别人的财产吧?

这波操作实在是无力吐槽。

知乎用户 长蘑菇​ 发表

我设置评论权限就是因为不想跟人再做无谓的争辩,特别是很多人所谓的反驳不仅漏洞百出,往往还要夹杂人身攻击或者优越感碾压,愿意就事论事讲道理的太少了。但是还是有人找上门来,因此特更新一下回答。

未经政府授权这一点我没怎么写是因为很多答案都写了。再强调一下,未经授权私闯民宅就是违法。任何个人没有权利来决定某件事是不是 “有必要违法” 的。我国是法治国家不是人治国家,什么 “不能被授权绊住手脚”,“邻居们都要求猫必须死” 这种理由真的不必再和我强调,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不是你有资格决定的,也不是邻居有资格决定的,只有法律有资格。我国现状远没有到国家体系法律体系已经崩溃的境地。不要打着 “有必要,为了疫情” 的幌子行违法之事。

还有就是不要给我来预设立场那一套,说我不是邻居所以能这么说的请保证看到结尾,如果我是邻居我怕死了好吗,但是比起猫更怕这个社区工作者。这个杀猫流程的漏洞和隐患可比把猫关在屋里大多了。如果屋里面是一只确定携带病毒的猫,你敢不敢就戴个口罩进去,就装个袋子浅浅地活埋了?如果是要你处理去世患者的尸体呢?你敢就这么浅浅的埋?如果里面是确诊的患者,你敢戴个口罩就进门?我是不是也可以说,你就是因为知道这猫不带病毒传染不了才敢呼吁这么做的?你是不是因为进去的不是你才敢这么呼吁的?所以说预设立场一点意思都没有。我敢承认我的立场就是自私的,我怕哪天邻居看我不顺眼找个借口就抄我的家,我更怕一个所谓的社区工作者进入了可能携带病毒的屋子,防护措施也做得很垃圾,出来之后还敢挨家挨户串门,在小区里继续做工作。如果我家小区的工作人员有干过这种事的我绝对要求先把他隔离了,至少猫已经死了可他还活着到处乱跑呢。可是支持杀猫的可都打着 “为了大局” 的旗号呢。

最后,一定要私信我的话麻烦客气一点(当然这次这个大兄弟很客气),最好别带个人色彩,这跟我的学历认证有啥关系。客气的探讨,如果你在线咱们可以探讨,不在线我就回一轮就拉黑了。如果直接骂人那我就得反驳举报拉黑一条龙了。当然除非你走值乎,花钱跟我吵架的话我觉得没问题。我的时间很值钱,你们的也是。

———————原回答——————

难道最可怕的不是、“未经授权”、“未经允许”和 “未告知” 吗?

未经授权好多高赞答案都写了,必须有县级以上政府的许可。因为疫情,政府就可以直接被无视,你家所属社区可以自己做决定了,这不可怕吗?

再说未经允许。很多人一看到是猫就觉得杀掉没问题。但是你没都没有想到可怕的是首先社区的人可以未经允许进入你家里。那打个比方说现在不是你的猫了,进门发现有你的一些现金,好吧上面可能有病毒,非常有可能有飞沫,毕竟大家都经常蘸吐沫数钱,那我就给你烧了吧。现在网传人类粪便里面发现病毒,搞不好可以通过下水道传播,那马桶给你砸了,下水道借口封上,焊死。家里的摆设,谁知道上面有什么,统统搬空埋了,墙壁喷消毒剂,全部无害化处理一下。现在毕竟也没有证据证明人站在病人呆过的屋子里面就不会得病,以防万一嘛。当然这个说法很夸张,但是实际上就是你得了病就代表你已经失去了处置自己私有财产的权利,其他某个机构可以打着消毒的名义随意进你的房子,处置你的财产,就算不是猫,你就觉得可以了吗?

最后是未告知。很多人举禽流感的例子。说实话如果养鸡场的鸡得了禽流感,确实主人不同意扑杀也没什么用了。但是至少扑杀之前会告知你,可能还会给个补偿,而不是说你出去一趟然后突然就听说:“卧槽我鸡都被埋了。” 当然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养殖场的家禽家畜数量巨大,隔离也很困难,且用于食用目的,而且禽流感很明显就是家禽之间传染的病毒,因此在得到授权,符合法规的情况下,在告知过主人之后进行扑杀掩埋(而且还是深埋)是合理合法的。而一只猫,且为宠物,且只有一只很方便隔离,事实上主人也已经准备好粮食和水将其隔离在阳台里了,而且没有证据可以人传猫猫传人的情况下,就活埋,这是不合理合法的。

很多人都说如果你是这个情景下的邻居你就不这么想了。但是要我说,如果我是邻居,我会先开始担心:这帮社区的人进去的时候穿全套防护服了吗?他们别沾染上病毒然后又出来了吧。这帮人有必要隔离一下吧。活埋,埋多深啊?我可是看见过死猫放了一天身上就爬满了虫子,吃尸体的虫子带不带病毒?跑到地面上怎么办?埋得浅了被野狗刨出来怎么办?这猫活埋肯定要挣扎吧,挣扎的时候往外抛飞沫不?溅到谁了没?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生化危机》,这两天我在重温。最开始研究机构蜂巢爆发病毒之后被封锁了其实就没事了,就是非得来人把门又打开了,才把病毒(僵尸)又放出来传染了全人类。一个密闭的房间,窗户都关着,就算是能传染给猫,猫也出不去。这么一个密闭的环境,就那么放着,直到专业人士来处理,对我来说反而比较安全,而不是来几个社区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做防护措施就进去了,把一个疑似染病的活体弄出来了,还在公共场合给浅浅地活埋了,这对我来说一点都不安全。

我虽然养猫,也半散养过狗,但是之前一些问题,比如说校园里进来不知来历的狗被扑杀,我是赞成的。我认同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别人的宠物远没有人的生命重要,但是一个未经授权、未经主人允许,甚至未告知,且流程严重不规范的活埋行为,给我感觉与其说是在防范病毒,不如说是在宣泄情绪,趁机发泄恐慌。特别是很多人口口声声说的是人命重要,但是给我的感觉只是 “自己的命重要”。如果杀病人不违法他早就这么干了。这是我读部分支持活埋猫留言的最真实的感受。

知乎用户 TEDCJK​​ 发表

查阅了一下相关规定,事件涉及的法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且不说扑杀宠物是否合理、必要,采取这一措施本身必须报经市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目前为止,全国尚未有任何一个市级政府被报道作出过扑杀饲养宠物的决定。

因此显然,题目提到的活埋宠物行为是不合法的。

法条列完,多讲一句:

这次疫情适逢农历新年,一整个春节都没出门,憋在家里断断续续也看到了一些新闻。人在重压之下很容易被扭曲,「特殊时刻」常常被用以作为践踏规则的借口;本例中的屠猫,之前盛传的感染 / 接触人员隐私信息曝光皆如是。

猫的生命当然不能与人的生命相类比,但本例也远不仅仅是一只猫的问题。比起「宠物维权」,更让人担心的,是恐慌和重压之下我们能不能依旧坚守规则的底线。

越是特殊的时刻,原则和规矩就越显弥足珍贵。

希望此劫过去,大家都能安好。

以上。

知乎用户 晏耀飞​ 发表

社区真的是又蠢又坏!

说他们蠢,是因为,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官方的信息说明宠物比如猫、狗会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更何况,宠物是被隔离的,不具备传播的可能。可是社区在这种情况下,却把猫给活埋了,把没有威胁的猫认为有威胁,进行活埋,是不是蠢到家了?

再说他们坏的地方,就算草木皆兵到要处理别人家的猫,至少也得跟主人商量商量,让主人知道吧,背着主人偷偷处理,还采取活埋这种残忍手段,真的是坏到家了。

这次疫情,真的是让很多丑恶的嘴脸都显了形,分配物资不力的某会,不让外地回京人员回家的小区,以及活埋别人家猫的社区……

防控疫情当然很重要,但是病毒越是可怕,人类越要保持基本的理智才行,新冠状病毒又不是禽流感,活埋宠物能解决根本问题吗?真的是疯狂!某些机构和措施的存在,根本对防控疫情没有好处,反而是为国家和人们添乱。他们并不会让情况变好,而是让医疗人员,让没感染的人,境遇和心情都变得格外糟糕。

坚决支持猫主人维权!不然回头很难说,他们是不是连感染病毒的人都想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人的自私被恐慌无限放大,就是这种样子。

没教养没辩识能力多疑加上法不责众,历史上的悲剧不缺今天这件,也绝不是最后一桩。

这就是人性。

我们可以扪心自问一下当听到周围有从疫区来的人,看到鄂 A 的车子,是不是忽然觉得自己的命最稀罕,别人的死活可以不管?是不是根本不愿意查证他们有无沿途卫生部门和本市卫生部门的隔离确认安全的证件?是不是巴不得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别人一家老小拷走运去海鲜城?是不是恨不得把他们团团围在社区里烧死?别急着否定各位,去看看各个新闻的评论区吧,有贼心没贼胆的大有人在,这些人线下碰个头就非常容易达成共识。尤其在恐慌面前他们可以轻易的产生获得某种授权的幻觉,毫不犹豫,不择手段的行事。这种事情历史书里可是见怪不怪的事了。

认知自己这种情绪,用理智来战胜偏见,用科学来隔离病毒。病毒考验的不只是人个体的抵抗力,还有这个社会保持理智的阈值。

看着这些不同立场的发言,各自认为自己的正义,冲突双方心中的恐惧,以及恐惧带来的偏执与狂妄,委屈与憎恨,以及乘着这种混乱疯狂发泄输出暴力的人,一旦治安体系崩溃,这些行为就会由于法不责众而得逞,一旦疫区民众承受不住打压必然会造成严重对抗和不择手段的逃逸和传播。

一边是全国除去疫区的没有获得或者无法相信正确防疫手段,瑟瑟发抖,却也敢于疯狂杀戮的健康人口。一边是疫区民众、患者加上病毒加上尚未发现的初始野传人的传播链路。当猜疑和暴力泛滥的时候,当有限的确诊技术和医疗资源被庞大恐慌人口挤兑的时候,病毒依然狡猾的在人群中传播肆虐,逐渐提升非疫区的感染数量和疫区的死亡率。一旦再也不能用鄂 A、湖北、外村、外省来盲目阻隔潜在感染源时,社会秩序和医疗措施就会彻底被瘫痪,这个故事的黑色结局历史书上恐怕没个几万吨人血是记录不完的。

不要让悲剧发生,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是在网络和交际圈。

刚看到的,手无寸铁的女性,裹着睡衣被扔在皮卡后面,像罪人一样露天押走。连救护车都配不上,执法人员像是对牲口一样粗暴的训斥 “蹲下!”

这件事或许事出有因,愿闻其详,但这个方式只是在徒增恐慌而已。健康的人会更加紧张自己万一患病会不会也变成牲口一样被社会抛弃,潜在的传播者看见这地方机构的豪华大餐一定会继续疯狂逃窜转移,制造更大的危机。隔离执行不需要在病人面前作威作福,惩戒要让人看到有法可依。而不是散发只有纪录片里才能看到的某粹那样的恐怖和狂躁。

与之对照的是来自疫区方舱隔离区传出的视频。即使条件艰难,甚至厕所受到场地的原始设计限制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当局依然提供餐食和起居用品,尽最大努力让患者有尊严的集中隔离,让住进来的人看到治愈的希望和信心。

知乎用户 zora 发表

2.5 更新,提问’没有证据表明会,也没证据表明不会’的太多了。

没有证据证明你精神异常,那也没有证据证明你正常啊!(什么鬼逻辑,要证明个鬼啊!)

有时间就自己多读书、多看报,你们懒得找,我帮你们找。再问拉黑,谢谢。

以下是原答案

主人机场工作,有一定危险,所以,在发热后被隔离了,等待筛查。

居住地社区陈书记就带人去他房子,打扫卫生(消毒),并把他的猫活埋了。理由据说是:为了疫情防控。

那么,问题就来:

一 猫狗会感染和传播新冠么?

世界卫生组织的答案是:没有证据表明会。

当然,为了安全起见,应该搞好自家宠物的卫生工作、不散养,和人一样,尽量减少外出。

所以,陈主任的知识水平????

二 能传染新冠的野生动物要怎么处理

农村这些年普及下来,不少人也知道病死的动物不能乱扔、乱埋吧?污染地下水、污染 xx 平方公里的土地。更何况,是这次会传染的新冠?

而陈主任的选择是。。。。随便套个袋子,活埋????????

至此,我已经不太明白他行为的逻辑在哪里了。

我国没有动物保护法,宠物只能作为个人财产来计算。所以,这事算。。。故意损坏公私财产?案值很可能不到。估计就出点钱的事(这钱可能还不用他本人出,尴尬)。

疫情面前,某些人一派山大王作风,又蠢又坏,肥肠可怕。

知乎用户 PubliusAnonymous 发表

最近有位来抬杠的,说了一大堆,总结起来几个意思:

1. 郭嘉很大,人闵素质参差不齐,所以不能用法律来管,要特事特办。

2. 你还年轻,不懂这些大道理就不要胡说。

3. 你说的核心思想不清楚,看不懂你在说啥。

然后我就直接把他的评论全删除了。


这两天又出了一个事情,一家三口在家打麻将,被邻居举报。

社区人员上门,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抓人去隔离,还打了人家三耳光。

大家可以看一下我下面的内容,我十多天以前就说了,要防止这个现象继续蔓延,严防群()众()运()动对法治的破坏,甚至是严防 60 年代嗡嗡嗡事件的再次发生。


首先我不是以猫奴的立场来说,而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角度。

其次新闻里最近也一直在说 “要依法防治”。

第三社区没有权利埋别人的猫这是法律规定的,这和人情不认清没关系,和特殊状态也没关系,传染病防治法就是为了应对这种特殊状态的。


我为什么要说这个事情违法呢,因为他这个违法,就像是红 + 会违法一样,也像是当年重庆地区运动式的反 & 腐 & 败一样,甚至像上世纪的某个 10 年的嗡嗡嗡一样,都是违法的。

这种违法有时候初衷是好的,但是一旦这个口子开了,群()众()运()动()搞起来了,谁又能够保证不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利用呢?

你今天一个社区完全封闭,明天另一个社区扑杀小动物,后天不让大家上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如果搞到最后,真的有人开始烧房子,我想问这些社区干部一句:“你烧还是不烧?” 套用比较时髦的说法:违法,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你不能说他初衷是好的,今天这个干部初衷是好的,明天那个干部呢?你怎么能保证别的社区干部就不会因为看别人家的猫、狗、鸟不顺眼,或者单纯看主人不顺眼,就去以 “防疫” 的名义搞打击报复呢?

今天如果这件事不去处理它,明天别人烧房子的时候,假以防疫的名义,抄掠财物怎么办?毕竟一把火以后,烧掉了什么,没人清楚。

有一个很经典的观点,一个国家是否是现代国家,其标准是最高层和最基层之间,信息能否有效地传达。

在现在这个媒体发达的时代,从上到下不用担心,就算是阿富汗人民,花个几美元买一台中国产的收音机,听听国家最近说了啥,还是能做到的。

但是反方向呢?基层干部是否有能力和意愿把事实向上传送?起码我觉得这个埋猫的社区主任,他肯定是不会在未来的防疫工作总结报告里,提一句他带人埋了别人一只猫的。


总结我的观点:

1. 这种看起来彻底贯彻 dzy 指示的,实际上充满了个人主义色彩以及一厢情愿的妄想的,违法的行为就是 “乱作为”。往大了说,这种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久而久之一定会演变为对基层政权的严重侵蚀,从而动摇我们的 Republic 的根基。

2. 今天所有为这位社区干部开脱、辩解的同志,如果有一天别人打着防疫的旗号,要侵犯你的合法权益时,请继续为他们辩解。哪怕这个人和你有宿怨,你也要相信人家是为了集体利益才来侵犯你的合法权益的。

知乎用户 舒克 发表

这事的核心不是猫或者活埋,

而是为什么社区有权力可以未经业主同意,

就私自处理个人财产?

无论是在疫情时期,哪怕是在战时,

个人的合法财产都是应该受到保护,

可惜绝大部分国人是没这意识,

借着 “大局观” 去非法侵占、破坏个人财产的事情才会比比皆是。

在没有合理证据证明猫会被感染、且没有相关机构授权的情况下,

私自上门抓猫杀猫,

和当年反日游行时候,

私自暴力砸无辜民众的日系车没啥区别。

知乎用户 blackwarrior​ 发表

中国发生这种事一般最多赔钱,而且在这种特殊时期,估计也赔不了几个钱。

这事的问题是,社区做事做的特别猥琐,主人隔离,猫在家 14 天真被饿死了,无话可说,找哪说理,以中国的法律,也赖不到社区身上。

但你非得趁主人不在,把动物活埋了,这跟欺负留守儿童,半夜敲寡妇门没区别。欺负小猫没法投诉,这就很过分了。

如果你说国家现在宣布猫狗可以传染,那我无话可说,含泪响应,只能人道毁灭。可是政府还没说啥,小区把我每天钻被窝,软乎乎陪在我身边一块睡觉的小猫,直接给扔进坑里,一边痛苦的嚎叫,一边求救,最后在被主人背叛的惊慌中死去,这让人怎么受得了?

说白了,这事不是社区为了大家好,不过是自私罢了,只要不是自己家受损失,别人都去死好了,别人家的猫和我有什么关系?死了就死了~~~

这事换成弄死猫的工作人员家里,如果因为疫情需要把他家烧了,你看他是不是也这么大义凛然的态度?无非是别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知乎用户 元气晨晨​ 发表

我不是一个善良的人。

这个新闻我看到很久了,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能怎么办?

我发现我是如此无力。

跟这种毫无人性较量,真的毫无办法。

最后在门口的鞋架上放了一把菜刀。

只当是自我安慰。

别人以大势压我,我能怎么办?

我可能连匹夫都算不上,

血溅三尺都有难度。

但宠物是我的家人!

今天,我保护不了它们,

明天,我还能保护什么?

最后,我想说,我热爱和平。

只要还有一双鞋穿,我也会把日子努力过好!

但有一天,我连鞋都没有了。

我的选择,肯定是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为了我的家人,我可以粉身碎骨。

为了我的祖国,如果需要我,我同样可以虽远必诛!

但,国家,家国。

唇亡齿寒的道理吧?

佛家有菩萨低眉,

更有金刚怒目。

知乎用户 周翔 发表

这个事情的重点是这位社区主任做了超出官方指导的事情,官方并没有给出感染或疑似感染者接触宠物的处置建议,那么就是不需要处置。感染人数已经很多了,有接触的宠物不是少数,真有危险官方不可能放任。

请不要拿扑杀畜禽和这次杀猫做类比,扑杀畜禽是官方行为,举个例子扑杀非洲猪瘟,是农业部财政部共同发文的(为什么还有财政部的事,要定补偿标准的,要准备钱的)。

如果真是这位主任按个人理解做的(处理的太业余了,不像有官方文件指导),就比传播谣言还要糟糕了,会被理解为宠物有严重的传播风险(隔离在家都不行),这会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尤其他是吃官家饭的。希望他的行为可以被纠正。

知乎用户 春梅狐狸 发表

我不打算为我的猫维权,但是——

社区人员擅作主张进入了我的家,家中物品经过翻找,损失不明。而我的猫呢,它平日里就拥有看门狗的优良品质,对于不怀好意的陌生人具有较强的警戒心。

如果一户人家,被陌生人闯入,看门狗无辜横死,这个人却说是因为看门狗有危害而进行的扑杀,着实很难以令人信服啊!

我的猫虽然不值钱,但我家里的东西老值钱了!


知乎用户 猫研所​ 发表

比疫情更可怕的是恐慌与无知。

目前并无证据显示猫狗会感染和传播新冠状病毒,而且活埋也绝不是可以切断传染源的正确方法。


2020 年 1 月 31 日,中国畜牧兽医学小动物医学分会,结合目前已发病家庭中宠物的健康调查,及传染病、冠状病毒的理论分析,对 “宠物会不会感染新冠状病毒” 做了正面且详尽的解答。

传染病的传播,需要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群体。三者缺一不可!

一,传染源

就是得有具有传染性的病毒,从感染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排到体外。

举个例子,一个健康没有感染冠状病毒的人,是没法传染病毒的;同理,一盆花,也没法被感染冠状病毒,再传播出去。

所以,一切的前提是猫得能感染新冠状病毒,病毒能在猫咪体内复制和传播。

那,猫能吗?

  • 理论分析:种族隔离,增加极大难度

冠状病毒有四个属,最早是鸡体内分离的,后续还有牛冠状病毒(BCoV)、猪冠状病毒(PEDV、TGEV)、鼠肝炎病毒(MHV)、犬冠状病毒(CRCoV)、猫肠道冠状病毒(FCOV)等等相继发现。

冠状病毒在自然界分布这么广泛,为什么目前能感染人的只有 7 种?因为冠状病毒大多存在物种隔离。

冠状病毒必须要进入细胞内,才能进行复制和传播。这个过程,需要挑剔的 S 蛋白和细胞受体。人和猫(及狗)是跨物种的,病毒要适应多个物种,难度很大。

  • 实验验证:临床实例,没有传染证据

若理论无法完完全全排除可以跨物种的可能性,就需要通过验证的方法:临床体外感染数据或者实验来证实

目前,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在内的所有临床、实验资料(还包括北京市、武汉市、深圳市、河南省人患病病例的家庭的宠物的调查),目前都 “没有证据表明犬猫体内可以感染 2019-nCoV,并往外传播的证据”。

所以,一切的大前提,会传染扩散病毒的 “传播源”,都不存在。

那为什么仍要对宠物像人一样,做好隔离呢?一是以防新冠状病毒变异的可能,二是切断传染途径。

二,传染途径

现在明确的传播途径包括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同时预防空气(气溶胶)传播。而和宠物相关的,恰恰是接触传播。

举个例子,未拆封的口罩就是 “绝对安全” 的;但接触过疑似病例,在疫区使用过的口罩,就是“有毒物品”。

宠物体表没穿防护服,就像暴露于空气中的 “口罩” 一样。

如果宠物出门接触了环境中的病毒、接触的主人在外出接触过病毒,那就可能把病毒带到宠物体表。人摸了毛发,把病毒沾到手上,再不小心吃下肚、或者揉了眼睛,就可能感染。

但是如果家长没有出过门,没有接触过疑似病患,宠物也从没出过门呢?

那当然不可能凭空在房间沙发上、在猫咪体表、在宠物耳朵里生出新冠状病毒来

而如果家中有感染者,宠物应该跟人一样,做好消毒与隔离工作,而不是盲目恐慌。

三,易感群体

如果 “病毒能在猫咪体内复制和传播” 都做不到,那么易感群体名单中,也没有猫咪的姓名

划重点 !!!

从新冠状在武汉发生起,至今未发现有报道宠物犬和猫发病的病例。

在搜集的已确诊患新冠状病毒的北京市、武汉市、深圳市和河南省部分地区的病例调研中:

没有发现宠物主人患新冠状病毒后,传给自己饲养的犬或猫(无论是带毒还是发病),或者宠物把冠状病毒传染给宠物主人的病例。

知乎用户 sunyy​ 发表

这个问题下的回答,从科学论证,事实情况,民事纠纷,违法行为等等多方回答,阐述这样做,不合适,我也认为不合适。。。

但请继续往评论区看,每个理智的回答下,评论区都没法看。。。这才是最令人心寒也是令人害怕的地方。

因为我家现在有两只猫,帮人寄养着一只狗。还有龙猫,两乌龟,几只自己孵化的鹌鹑。

自有位专家说可能传播宠物,虽然第二天就被更权威的说暂时没证据证明传播,但我们没再带狗出门了,我深知愚民的蠢和坏,我们小区有人出门补充食材都被群里冷嘲热讽,遛狗那是会引起公愤的。这言论一出,人还勉强有人权,宠物有什么权利?遇见即蠢又坏的敢弄死它们!果真,今天就看到了这样的实例。怎么看待?看看其他评论区的人吧。。家里有宠物猫狗的(最近还有禽流感加上鸟),夹着尾巴保护宠物吧,理智的人不多,尤其是身边的。这个例子有些人还觉得不可思议,有些人已经深受启发 “哦,原来还可以这么干?!” 这就是最恐怖的地方。。。

知乎用户 猫之初性本熊 发表

退一万步讲,宠物猫狗 (非流浪),

是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

就像你不能因为一个人疑似有感染,就把人家的手机电脑直接砸烂丢垃圾箱 (何况这么做根本不能阻止潜在病毒扩散吧?)

这一点和我之前批判过得很多人过度可怜流浪猫是不一样的,流浪猫狗≠宠物,这很残酷,但是这个道理就像,非洲人是人,美国人也是人,

为什么美国黑人命比非洲黑人值钱几百倍几万倍?

这个世界就是不公平的,人尚且如此,猫狗更是

但是,但是,

宠物就是人的财产,你能够随便砸别人手机吗?

你能够随便砸别人汽车吗?

你能够随便砸别人家门吗?

砸完之后,不需要赔偿,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如果这个宠物很值钱,上万一个猫,

不触犯刑法吗?这算不算盗窃罪?

如果说,这个人有本事把人家宠物拿走火化了,我还姑且他是侵犯别人财产,然后阻断了病毒。

活埋? 有什么意义吗?

这难道不就是发泄,甚至刻意人身报复吗?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死尸的味道,活埋是个很蠢的行为,就好像他不知道尸体会腐烂,会恶臭,会产生更多病菌。

我们家闹老鼠的时候,曾经有个老鼠死在沙发底下了,我们也不知道,于是有一阵子,天天都有一股似有似无的恶臭,持续了一个月多,没错,一个月,

要不是我家里最后闷过味了,想起了是不是老鼠死了 (一开始以为是下水道的味道),

一翻沙发,卧槽,那个恶臭,你能想想,巴掌大一只老鼠,一点点,就能腐败恶臭成那样,

尸体那还没有完全分解呢,起码还有生前三分之一大小,就已经恶臭了一个月多,

那个味,历久弥新,你想想这种死尸得多有毒?

我不知道活埋的这个人,到底什么毛病,

建议先进拘留所,然后寻求里面的心理医生帮助。可能这人有暴力倾向吧,建议观察。

知乎用户 奥克 发表

疫情会引发民众恐慌情绪是肯定的

社区初衷想保全民众安全也是肯定的

但一个文明社会,疫情侵害的是健康,而不该是人性、智商和独立思考能力,好的初衷是否也该有更低风险、更少矛盾、更合法、也更人道的处理方式,才是我们应该反思的~


密切关注人宠交叉感染可能性及相关预防是有必要的,但是

目前全世界无数据证实猫狗会感染新冠病毒、至今无一起病例证实患病人的感染源来自猫狗

只需密闭隔离就能有效阻隔、杜绝新冠病毒传播

足够食物、饮用水前提下,猫在无人照顾的隔离环境独立生存 15 天以上

未确认饲主是否感染、未确认猫咪是否携带,有条件隔离的前提下,到底是活埋的操作接触感染、未无害化处理环境污染的风险更大?还是让猫在家自行隔离的感染风险更大?真没其它更低风险、更少矛盾的处理方式么?


按相关法规要求,政府部门防疫扑杀动物时,需县级及以上政府部分上报、市级政府审批、公示、专业无害化处理

社区非县级及以上政府,是否上报且获得审批?是否公示过?是否有无害化处理资质、且活埋操作是否达到无害化标准?

无政府明确文件公示前提下,宠物法律界定属饲主私有财产

未经饲主同意,擅自带离杀害,就是侵害饲主私人财产的违法侵权行为

即使初衷为保护群众,无风险数据支撑、也有明确法规可循前提下,仅因主观恐慌就有借口擅自进行违法侵害行为么?真没其它更合法、人道的处理方式么?


多数人关注疫情的社会危害只围绕生理层面,是否能关注下心理层面?

怎样的社会形态诱发越来越多自私个体执意无视、恶意侵害公众权益?

怎样的社会形态诱发疫情中出现越来越多恶意报复社会行为?

难道这些人的反社会人格都是天生的?

非必要情况时,处理方式尽量避免制造、增大社会矛盾是否也该是社区的工作方向之一?


此个案最让我堵心的并非是一只猫的死亡,而是

原来仅仅一场疫情,就能把现存法规形同虚设,违法行为可以理直气壮合理化。。。

原来仅仅一场疫情,就能让如此多人丧失最基本的人道意识,认为只要是保护自身利益,就理所应当的支持甚至鼓励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

文明社会应奖励明确清晰的规则,尊重、保护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

若仅因强势群体的无依据恐慌、抵触、仇视,就可以随意的违法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这种意识形态下,一只宠物猫的死活确实算不上多大不了的事。。。

因为谁都无法保证自己永远不处于弱势群体中,这次被非法侵害权益是宠物饲主,下次被非法侵害权益的也同样可能是正处于其他弱势群体你我他。。。

若凡事都照此般的向着最偏激方式发展的社会,才真正令人窒息。。。

知乎用户 猫舍汇 发表

补充一下,看一下这个新闻——

**因为大众的害怕,而肆意侵犯他人的权益,堂而皇之的说这也是为了大家好的人,大概就是那批 “强烈要求 XXX” 的群众吧!**这不是失了智是什么?现在身在武汉以外的武汉同胞被当做瘟神一样对待,只要发现一律隔离……

————————————————

能怎么看,让人心寒!愤怒!

像网友说的: 如果允许杀人,他们早就开始杀人了……

人可以隔离治疗,猫为什么不可以?现在失了智的不是爱宠人士,而且恐慌的普通大众……

就像某个游戏里的内容设定一样: 当病毒造成恐慌,人就开始扎堆做坏事,无论你是否真的感染,只要是有生病的征兆,都抓起来焚烧火化……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只要某个小区出现一例肺炎患者,整个小区人人自危,哪管你三七二十一!真的是丧失了理智!

这次疫情真的是展现世间百态,好的坏的全涌现出来,之前有谣言说宠物能感染肺炎病毒的时候,多少宠物主直接将自家宠物从窗户外扔出去摔死!是扔出去摔死而不是遗弃!等第二天新闻辟谣的时候这批人又跳出来伤心哭泣!

唉~人人自危的氛围下,还会有更多的类似事件。

/ 补充一下

今天 “回形针” 在微博发布了一条视频讲解这次疫情,分析专业通俗易懂,大家可以去看看热搜榜,真的没有必要恐慌。恐慌的根源的无知。多了解一下疫情的情况,加强自我防护吧~祝大家安全!有猫有狗的多待在家撸猫撸狗~

知乎用户 前世听雪​ 发表

看到一堆洗地的,真的好生气!

1,你们谈恐惧,来,我们聊恐惧。

主人可能得病了,猫有可能也得病了――好恐惧,消灭他。

同一个社区的得病了,你们也可能得病――好恐惧,消灭你们好不好啊?

2,你们谈逻辑,来,我们谈逻辑。

专家说,猫可能会被人传染病毒。主人都被隔离了,这只猫很危险啊――消灭它!

专家还说接触会传染病毒,你们怎么不把主人的房子烧了呢?

3,喷猫奴把猫当亲人,不把人当亲人。

坦白讲,人有亲疏远近,猫天天跟我睡,跟我亲。我不把他当亲人,把你个不认得的陌生人当亲人吗?

你怎么不把我当亲人呢?怎么不考虑我们的心情呢?

4,如果,真的证明宠物会造成疾病二次传播,隔离在家对你们有什么影响?何至于你们闯进家门,自行处理主人的私有财产!

5,要什么时候,才能出台法律保护我们的猫和其它宠物啊?别人丢我们的手机或电视都有人愤怒,别人活埋我们的猫却有一堆人觉得理所应当!

……

6,喷我们圣母的,说什么把那只猫送给我们的。

我们愤怒的是那只猫被活埋吗?我们愤怒和恐惧的是,会不会有一帮蠢货闯进我们的家门,要活埋我们的猫!

7,问我们禽流感的时候杀鸡鸭怎么不说话的。

农场养鸡鸭是为了获利,屠杀鸡鸭,政府会给补贴的。我们养宠物是为了陪伴和爱,这一样吗?你是有多蠢还自以为类比很恰当啊!

……

气消了,删掉两句不友好的话。

8,评论里说,猫奴是少数,人比猫重要。

您知道吗,文明的进步在于认识到世界不是独属于人类的,世界不只有一类人。在于包涵少数人,尊重其他生灵。

野生动物引发的疫病,告诉我们不要吃野生动物。更深一点思考,何尝不是告诉我们尊重其他生灵呢?和谐世界,与世界万物和谐共处。

如果今天有一个按钮只能选择人类或猫,我一定会选择人类的。

可是,现在真的到了这个地步了吗?真的到了猫和人只能活下来一个的境地了吗?请保持理智,请不要恐慌,请多一点信心好么。

……

引用侠客岛的一段话

我们害怕的正是一群人以防疫为名,无视法律。自以为正义。

……

引用《书单》的文章《抗议一个月,我们重复了非典的 11 个错误》。

知乎用户 松江钓鲈客 发表

没有哪个政府部门规定要这么做,没有专家建议这么做,社区干部凭借自己的判断虐杀一只猫,它觉得有害就可以随意处置别人的东西吗?这做法其实就是一种家长制作风,跟有些家长以耽误孩子学习为由粗暴对待孩子的游戏和课外书是一个道理,根本不管青红皂白,自己觉得有理就去做,不管客观的道理和被执行者的感受,伤害了你还说为了你好,为了大家好!至于有些回答和评论提到猫命和人命哪个重要的问题,我觉得这件事上升不到这个层面。如果确定猫有病,采取必要措施(即便如此也应该告知主人后,执行安乐死并做无害化)是可以的,但是就这件事而言,这完全是没有必要的恶,是公权力对个人权益和感情的践踏。

那些指责 “猫奴” 的,你们要认识到这件事不仅是虐不虐猫的问题,而是部分人基于个人非专业的判断滥用职权随意处置他人物品,方式简单粗暴。私人利益就这样因堂而皇之的名义被滥用的公权力践踏,趁你不在家认为你的车被病毒污染了,就把你车烧掉,你啥感受?

这次疫情暴露了很多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应急医疗设施不足,地方干部应对不力,信息公开不足;砸居民家里麻将机粗暴执法;湖北籍人士住店被拒;乡镇挖断公路封闭交通;家人被隔离脑瘫患者死亡…… 这么多无底线的事情,一些人内心的自私狭隘险恶,基层干部的素质低下无耻粗暴,一出事全都暴露出来了。

在国家紧急状态或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采取一些非常举措虽然是必要的,但是不要超越文明与法制的底线,不能让一些人在特殊时期滥用权力践踏法制与文明,不要在灾害之外还人为制造社会矛盾!我们社会需要进步的空间还很大,希望以后各方面吸取教训多多改进吧!

知乎用户 宫培文 发表

十四世纪,瘟疫肆虐的某个欧洲乡村、人们追逐一只黑猫跑进了一位独居老妇的房子,开门的老妇眯着眼睛 身穿黑袍 性格古怪 ——她被处死了。

黑暗恐惧和瘟疫蔓延在中世纪欧洲的土地上,当时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在(_吸猫 划掉)_崇拜撒旦的仪式上:“魔鬼变成了一只黑猫。于是信徒熄灭了灯,靠近了他们的主人,他们摸索着,亲吻黑猫的尾巴。”

到了十三世纪,天主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公开确认了这种说法,黑色的猫从此成了魔鬼的化身,瘟疫的使者。天主教对黑猫的捕杀席卷了整个欧洲,黑猫不仅被视为魔鬼的化身,那些饲养黑猫的人及他们的后代,甚至与黑猫有所接触的人都被认为与魔鬼有染。

黑猫变成女巫的消息流传开来,人们对黑猫的憎恶变本加厉,他们认为发情的猫叫是不详的象征,猫濒死的惨叫更是魔鬼的声音。独居,孤僻,养猫被当做女巫的特征,大量的老妇被当成女巫送上了绞架和火堆 连同她们的猫。

起初其他颜色的猫还能幸免于难,但随着瘟疫的蔓延和人们对猫憎恨的加深,其他颜色的猫也开始被波及,人类史上最大的虐猫活动拉开了序幕。

猫的数量极速下降,到了十四世纪,家猫的数量跌到了新的低谷。由于猫的数量急剧减少,没有了天敌的老鼠开始在人类聚居地大量繁殖,流窜的老鼠带来了新的瘟疫。人类释放了有史以来最恐怖的恶魔—黑死病。鼠疫席卷了整个欧洲,夺走了 2500 万欧洲人的性命,占当时欧洲总人口的三分之一。

伴随着瘟疫而来的是更多的猎巫行动,猫成了瘟疫的象征,如果窗外出现一只正在窥伺的猫,就证明瘟神即将降临这个家庭,而赶走瘟神的最佳办法就是立刻杀死这只猫。带着某种宗教色彩的狂热,虐猫在欧洲部分地区变成了一种习俗,人们将猫从钟楼上摔死,架在火上烧死 以及—活埋。

所以你看

人类不会从历史中得到教训,只会不停的重复历史——黑格尔


我自问是个善良的人,当过志愿者前几天还捐了钱。

家里的猫狗都是捡来的,狗子童年被虐待加上出车祸有些怕人, 但是猫还是很黏我的。

我自问是个理性的人,但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不确定我会做出什么。

她叫范病病 我知道她爱我


2 月 5 日

评论区的回复

我写了那么多字,你却只看到了最后一句,没有共情能力的人可能我真的理解不了。

我同情那位事主和那只被活埋的猫。我也可以接受人道处理捕杀入侵物种。这两点之间并不矛盾。 因为我看到此类新闻的时候天然的会将自己代入弱势一方的立场,某种程度上体会到他人的悲伤,尤其当我与受害人有着相似点的时候。实际上我认为这种共情能力才是人类文明的美德。

即使要我出于理性和法律遵守规则,我也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可以接受执法,但我不能接受别人闯进我的家,未经许可 莫须有的杀掉我的猫。这不仅是不被尊重,权益被侵犯的愤怒。也因为我倾注心血照料她,猫是我情感的寄托。同样的,我也不能接受别人砸碎我的鱼缸,毁掉我的收藏。不论是从金钱还是情感。

我可能不是你想象中的圣母,我参与和资助过野保工作,野保的工作之一就是清理栖息地的外来入侵物种,保护原生动植物。这个清理部分当然也包括猫狗和与人类有关的其他动物。我认为这足够合理,是有意义的。

但我看到街上被撞的狗子,被遗弃的猫也会忍不住带回家里来。所以我理解不了,在世卫这个权威组织已经确定猫狗不会感染新型病毒的情况下 你支持活埋这只猫的逻辑是什么呢? 你认为猫虽然不会感染,但依然会携带病毒对吗? 不会感染,意味着病毒蛋白壳无法与细胞膜蛋白结合,无法感染的病毒蛋白进入体内的早就被免疫系统吞噬了。猫在室内并不会出门,不会成为扩散病毒的传播体,体外携带的与房间一样经过消毒隔离处理就可以。按照您的逻辑,难道房子车子全家都要一把火烧掉?如果你认为活体虽然没有感染,但经过消毒隔离处理依然有携带病毒的风险。可人类同样是活体,实际上那些痊愈的患者和接触者依然有着不小的概率携带少量病毒,人类的活动半径可是比一只待在家中的猫大得多,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些人呢?难道你也要统统无害化处理?

我家乡的城市是国内最大的畜牧基地,有着诸多人畜共患病患者和可能存在的动物携带传染病菌的状况。但普遍的防治办法就是消毒 隔离观察。也从未听说过一人患病,就要把全家的牲畜都活埋的道理。

知乎用户 Asher Freiis 发表

这个事情跟猫没有关系,而是人们已经可以披着疫情的外衣随意闯入他人民宅毁损他人财物。这跟古代将瘟疫病人烧死没什么区别。

野蛮,粗暴,人文关怀文化是 0。

知乎用户 7777777 发表

已经不止一次看到 ,人类都自顾不暇了怎么还有圣母去管猫猫狗狗,这种举目无亲的评论。

我认为在很大概率上,假若说这话的人跟两一个人到了两人只能活一个的关键时候,他能毫不犹豫且不择手段的杀死他身旁的那个人。理由充分,自己都自顾不暇了,我哪还有空去管别人?

感觉现在就是现实版的灾难大片,如果在这种紧张的时刻,你要选择活着我表示理解,但你别用什么狗屁全人类的利益? 猫猫狗狗不吃蝙蝠,猫猫狗狗也没占用您的 n95。我说完这句话,有人又要说了,一两个憨批做的事儿可跟我们其他人无关,真的好一波双标教学。

对战胜疫情都如此有信心的一部分各种社区主任,慷慨激昂鼓励居民群众。面对一只猫,似乎他能选择的只有将其杀死。看到有人问,隔离一只猫难吗?有些事情你去讨论其是否可行其实挺多余的,因为你首先要搞明白,行动者是否愿意这么做。你跟一个没有对自然和其他物种有敬畏和情谊的人去谈生命,是一件越谈越气愤的事情,因为他们不仅觉得你圣母还会变本加厉。

但我相信,人贱自有天收。

做的事情总会结算清楚的。

很抱歉我写的并不能在司法程序上帮助到猫主人,当我是精神支援一下吧。

猫咪一定去了一个没有疫情的地方,那里不会有人嫌弃它的主人曾是疑似病患。

(还想说一句,如果人类只在乎自己,对其他任何事情都不管不顾,那我觉得离真正的自顾不暇就不远了。

另外,我吃肉,我不是圣母,我只是觉得能照顾到弱小的生命,让我觉得很温暖,我只是喜欢这样做。有人问我,假如我是邻居,我倒觉得如果我真的是邻居就好了。)

愿中国真的能挺过这些灾难,不止是 2019-nCoV。

知乎用户 脏脏猫 发表

给不能理解宠物主人愤怒的人。

换言之。

你被重点关注,隔离了,你的电脑,平板,手机都可能带病毒,不准带。商量先给你消毒了再说。

回头问起,发现压根没有消毒,直接全砸了!!你愤怒不?!

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好的例子,给不喜欢的宠物的人,解释宠物对主人有多重要。

事实上,我的猫,显然要比电脑、手机重要得多得多。

知乎用户 望京一只妖 发表

突然想起李诞在奇葩说那期节目

单选题一副名画还是一只活生生的猫

你救哪个?

最后李诞给出的论点是眼前的你都不救扯什么大义凛然

现在这个情况某种意义上其实挺讽刺的

我们一些人遇到问题的的处理方式

第一想到的不是说拯救

而是牺牲

把你牺牲掉是成全大义完成自我的升华站在为了全人类的道德制高点

随意主宰别人的命运

看起来真的好伟大啊好有道理啊

但是这真的符合人性良知么?

当然了很多人会觉得不就一只猫至于么?

万一猫能传染怎么办?

是啊一只猫不至于

我们居然现在连一条活生生的生命都可以随意说出不至于

原来社会的发展都连我们某些人的人性都泯灭了

先不说隔离一只猫的成本有多低

好歹你处理之前能问下原主人么?

起码基本尊重可以有么?

我们邪恶一点说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还能控制的

假设假设有一天真的发现这种情况

今天可以随意活埋一只猫

那明天呢?有想过么?

怕被和谐就不多说了

最后还是想用诞兄的那个论点结尾

拯救有时候不一定非要以牺牲为前提的

知乎用户 hibiki 发表

首先来确认案件事实

记者电话向东亭街道询问,“社区是否将住户的猫进行活埋处理?” 街道工作人员回复称,确有其事,事发 1 月 30 日,因户主被隔离,社区去其家中消毒,发现有一只猫,因没有人居住,根据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和社区群众强烈要求,把猫给处理了,“目前猫应该已经死了。”
上述工作人员称,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和第四十二条有相关规定,“传染病暴发时流行时,可以采取控制和扑杀传染病野生动物家禽等措施。”
-—– 报道来源 网易新闻 无锡被隔离房主的猫被社区活埋? 街道: 民众强烈要求
作者:糯米团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68977037/answer/994087694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然后确定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

《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只有县(区)级以上政府,在报请并经过上一级人民政府(即市政府)批准,才可以采取本条所列举的紧急措施。而本案中,我们的【东亭街道社区】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于自治组织,**没有任何的行政级别,**即没有任何行政权利去行使本法第四十二条的紧急措施。东亭街道社区在未经主人同意擅自将其宠物猫活埋一事已构成民事侵权。

之后我们再对宠物猫传播肺炎病毒的可能性进行分析

“啾咪”(猫)的主人被隔离观察,目前没有发现被传染。主人和社区达成共识,“啾咪” 暂时被隔离在阳台,主人已经安排朋友将会把它带走安置。

根据新闻报道我们可以得知

· 第一,猫咪的主人虽被隔离观察,但并未被确诊为新型肺炎患者;

· 第二,猫咪已被隔离在屋内的阳台上,短期内不存在外出的可能性;

· 第三,主人已对猫咪后续去向做好安排,猫咪逗留在社区(房屋内)的时间将不会太久;

· 第四,社区对以上事项全部知情。

再研究下宠物猫是否存在传播病毒的可能性

目前来说,暂时没有证据表明宠物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证据,且后面也明确写出,如果宠物有接触肺炎患者,需要的是将其进行隔离观察而不是活埋,更何况,其主人都还没被确定感染???你们搞这些乱七八糟的干什么。

社区在明知 “啾咪” 已被隔离,且将在数日内被接走,传播病毒可能性微乎其微的情况下,仍自作主张处分“啾咪”,也不知道究竟是跟动物有仇呢,还是跟主人有仇。

不得不说知乎的举报机制真的是…

知乎用户 刘小孬 发表

我们抛开养猫感情的问题,单纯从这个事情来看一下。

1. 主人只是被建议隔离观察,虽然有风险,但是我觉得不管做什么都要的等结果出来,宁可错杀一万,不能放过一个,那是多么暴政多么没有人性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

2. 猫已经被隔离,也就是说不会给外界产生任何传播途径,退一万步,即使主人得病了,你去后面捕杀我觉得说得过去,因为确实有风险,但是现在猫也被隔离,主人也没事,这样做怎么也不合适。

3. 我已经养宠物,宠物疾病也很多,但是宠物尸体不经过无菌处理直接活埋,难道不是风险更大?当政者是怎么考虑问题的?无脑?

4. 回归法律,宠物属于主人私有财产,破门而入,私自带走属于违法行为,不管什么理由,什么时期,当权者的私人想法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5. 对于部分评论者,我只想说,对的,事情没有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想的是当权者没有问题,希望下一次你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你还能这样高高挂起,也一样不会有人替你说话。

以上。

知乎用户 黑夜的眼睛 发表

你家的钱是感染源,在哪?烧了…… 什么,你要告我,我这是工作啊,你怎么能怀疑我

知乎用户 多喜 发表

是好几天之前的新闻了,但一直没敢点开细看,因为光看标题我就有种痛不欲生的感觉了。再然后发现还有人洗地的,excuse me???

我是把我家猫当亲人、孩子看待的,如果你儿子被人趁你不在的时候活埋了,而且还要你以 “大义” 不要追究,你能接受吗?

好,别以儿子做例子吧。如果你被隔离了,你邻居未经你许可,擅自来把你家被子枕头、衣服鞋子、家电家具全烧了,美其名曰是为了防止传染,而且不会给你任何回应,没有道歉没有赔偿,就一句 “特殊时期,你理解”,你能接受吗?

还有,别说 “主人疑似感染,猫也是病原体” 这种话,先不去说猫到底会不会传播新冠病毒,我想问问,那些确诊了住医院里的病人,社区会 “无害化处理” 他的家人吗?

这是一条生命,对主人而言比枕头被子可珍贵多了,我真的不能想象动手的人心理是不是变态?抱走宠物猫的时候心里想的是 “大义” 还是终于有机会体验杀虐的快感了?他们怎么做到宠物猫在土里哀嚎时依旧熟视无睹?那一声声哀嚎不会成为他们的梦魇吗?或者说那个时候小猫已经不会叫了…… 宠物猫见到生人都会逃会躲,不可能说掳走就掳走的,我脑子里都是几个成年人围捕着一只小猫,然后将其处死的画面。

而且,不管是活物还是死物,趁主人被隔离观察的时候,社区凭什么可以进到业主家里处理业主的所有物?

中国的动物保护法什么时候能出台呢?

人类没有办法让所有同胞都拥有怜悯之心,如果新冠肺炎都没有办法让世人有所畏惧的话,纸上谈兵还有什么意义吗?


刚回答的答案马上被洗地的喷了,这些人看来真是平时没什么事情坐,蹲守着喷新回答的人吧?6。那就希望这些洗地的人早日发生同样的事情在自己身上吧,看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的时候还会不会说出同样的话来。

看到那些说 “日子刚好过了两年就开始蹦跶,学老美搞什么动物保护法” 的那些恶臭人类,我想说,人类发展成今天,在整个世界的历史进程中也就短短几千年,但从边缘的类人发展到智人缺用了将近两百五十万年,你知道为什么就一瞬间人类能摆脱茹毛饮血的生活变成现在这样吗?因为智人学会了思考,学会了进步!反观一下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你会思考吗?你作为人类的好日子才过了几千年啊?就想着比动物还厉害了??

另外,这个回答真是打开新世界的大门啊,文盲法盲还有只接受落后糟粕腐朽思想的自私败类全部都被集合在评论区了。夏虫不可语冰,没什么好说的。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除了野生动物,其中还明文规定了禁食猫狗等宠物,这是慢慢向动物保护法靠近的第一步,也是将不文明的落后思想淘汰的第一步。

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这也是人类文明的共识。

人类文明的共识!

知乎用户 RichElio 发表

原回答有点上头,社区防疫人员确实很辛苦,在整个人类种族面前别说一只猫了,一个人都不算什么。

我的重点也不是一只猫,而是承诺和侵犯他人私人财产。这种事真的不能开头,今天有人为了防疫动了猫没事,明天会不会有其他为了防疫而产生的恶?

一只猫都不放过,那冒得沸沸扬扬的 R10 怎么就不管管?有点舍本逐末了吧。


真的是充分体现了部分人不尊重他人私有财产的想法,今天能有人趁我不在家擅自活埋我的猫,明天呢?今天我保护不了一只猫,明天呢?

我为了防疫工作主动提出隔离(根据高赞回答可知猫主人是一线防疫工作人员),临走前你们刚承诺我可以把猫关起来隔离,结果呢?我人刚走就把我的猫活埋了?我为别人抛头颅,就换来别人洒我热血?

我愿意舍小家保大家,但是能不能在合理的情况下执行呢?猫已经被隔离到阳台了,而且人也没确诊,更没有确定猫狗可以传播病毒,你们就随意处置了?如果猫狗确诊了绝对该处理处理,但是你们因为自己害怕就做这种事?

知乎用户 云湮​ 发表

很多回答我们认为之所以是杠,是因为他们自己不能自圆其说,还要硬杠。

比如他们他们认为所有的动物应该都平等,宠物猫狗猪鸭并不比吃的牛羊猪更高尚。甚至要杠你,” 你说尊重生命你还吃肉?” ” 啥?你吃素?植物没有生命的吗?“” 禽流感扑杀瘟疫鸡、猪瘟扑杀瘟疫猪的时候你们这些圣母为啥不闹。” 但是同时他们有在各种评论和回复里强调 “又不是埋了一个人,只是一只猫,至于跟什么一样吗?”,你看,在他们心里,所有的动物又不是平等的,至少人是高人一等的。不然,把社区里所有跟被隔离的主人都活埋了才符合他们标准啊,毕竟猫接触患者可能会携带病毒,人接触了换着基本上是要感染病毒的;家养的宠物猫很多都不出门,有个猫爬架有个纸箱子自己耍,人就不一样了,喊了隔离在家还经常出去吃饭喝酒打麻将跳广场舞,那人的传播效力比猫牛叉多了。

然后他杠你,猫能跟人比么?

哦,那你开始跟我杠说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是放屁?

好吧,按照他们认为的人比猫重要。但是翻了他们最近浏览的帖子,父亲被隔离脑瘫儿饿死家中没看他们在下面群情激愤,天天在活埋猫的帖子下面叽歪,哔哔 “喊那群圣母上他们又不敢,敲键盘倒是很厉害”。不敢上哪?提醒你,被活埋的猫咪的主人是防疫工作者哦,他不敢上了吗?反倒是你们这些杠精哒哒地喷着键盘,没见你们敢做啥子有用的事。

回复到正题上来。

最后确诊主人没有感染。从目前李兰娟院士、丁香医生、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的信息综合来说,家养宠接触病人和疫区可能携带病毒,但是猫狗本身不感染新冠病毒。中国城里的宠物猫基本是不出门状态,能接受出门遛遛的猫少之又少。至于狗子,只要主人是负责任的主人,出门牵绳、不让他乱跑乱吃,主人不接触病人狗能接触病人?不接触病人哪里携带病毒?

当然,主人未被确证之前自行去隔离,并且和社区还是商量好了的,猫咪在阳台隔离。人家是隔离了你们疑似病例的猫咪了的!按照活埋他们的人的说法,是进他家消毒时发现阳台上有猫。换言之你不进人家家里你都不会发现他家阳台上有只猫!那这只猫妨碍这个社区里的谁了?有什么传播风险?需要去处理这只猫?

还有,请杠精不要拿禽流感扑杀鸡猪瘟扑杀猪来类比,两回事。扑杀病鸡病猪,是因为确诊某些鸡和猪染病,或同批同笼鸡和猪染病,防止造成整个养殖场的鸡和猪感染、造成更大损失,或者造成人畜传播。这家的猫是集中养殖?还是这个病会猫和猫传播,造成他家猫大量减产?还是你好生生待在你自己家,他家猫会透过他家阳台窗户和不知道你们之间隔了几栋楼以及你家窗户把携带的露天几个小时活性就严重不足的病毒传染给你?

换个例子,如果这次是大规模新型狂犬病爆发,猫狗可以携带并且感染,并且可以人畜感染,你要让家养的猫狗都带去打针,感染的猫狗不管是家养还是野生的都科学处理,我真的没意见,该。关键这次不是。

另外,活埋不是染病的动物的科学处理方式,会涉及到污染土壤水源或者被野狗刨食等,有个帖子写得很详细,这里不赘述。换言之,活埋猫咪的人打着科学防疫的大旗帜,干的也不是科学防疫的事,也是私下里的一个个人行为。是不是像很多网友说的是借防疫之手泄个人之愤不好说,至少这事儿做得不人。活埋诶,你填土的时候看不到猫咪无助的眼神吗?听不到猫咪撕心裂肺的哀嚎吗?还是你觉得这画面看着这声音听着賊爽?呵呵!

大多数养宠物的人,不管是买的还是捡的宠物,都想负责任地把他们养到寿终正寝,它们是我们的情感寄托,我们是他们的生命依靠。我们爱我家的宠物,也爱自家的家人,家里人也宝贝我们的狗狗猫猫。那些吐槽 “你对你家父母有对你家的猫狗好吗?” 的人就不要在那里自己意淫了。

我们会牵绳、铲屎、驱虫、打疫苗,上电梯都尽量避开孕妇小孩。确实也有没有素质的铲屎官,弃养的,不签绳的,不铲屎的,不打疫苗的,你们以为我们不烦那样的主人吗?我们遛狗看见草丛里一坨屎不抓狂?看见一条狗不栓绳朝我们冲过来不紧张?那是没有素质的人干的,跟他养不养宠物没有关系。毕竟没有猫狗,没有素质的人还能拿键盘透过 5G 网朝别人身上扔屎不是?

知乎用户 贝塔尼 发表

对于这些,我怕是已经做好了准备。

当初把她们从澳洲带回来,我就预备了未来可能会有那么一天。因为国内没有立法,而且有些人老把没文化当挡箭牌。我呸,没文化也要负法律责任的,医闹杀医生也是要死刑的,一把年纪了给自己留点面子吧。

我把我猫们买机票和各种消费的记录都保存好了,如果非有人要伤害她们,那我们先来论个伤害个人财物吧。

我是不会让人就这样伤害我的毛孩子,而不付出一点代价的。他越是轻视我的猫子,我越是要他付出代价。特别是那些经济状况不好的,我定让他们加倍的还。他敢活埋,我就请最好的律师让他破产,就算是不破产,我让他在当地出名,让所有人知道他是多么的心狠手辣。

也许会有人觉得我很极端吧,为了个猫至于吗?

那我告诉你,至于。

知乎用户 雨夜听风 发表

法律之类我不专业,但是最可怕难道不是 “没有执行权” 的人或部门,在所谓 “群众意见” 掩护下,“未告知”主人 “未经允许” 的情况下,私自“处理私人财物”?

如果以此类推,那是不是例如一家人隔离,邻居有权要求社区或物业烧光家中财务?毕竟口罩都要处理,你这被褥衣物不知道多毒。

那是不是高速上查出确诊的,收费站可以在群众意见下炸毁你的私家车烧光车上细软?毕竟狠毒。

我也养猫,同样情况下我觉得若真的有科学依据宠物会感染或传播,那请找我协商,考虑到会威胁公共卫生和社区健康,我会同意处理掉,但是请帮它安乐死,我可以承担费用。

这件事情令人头皮发麻,我认为大家不过是要一个合理合法的社会环境而已。恐惧的充斥着私刑和妄为的一个不安定社会。那个确诊案例家的脑瘫儿童也死了,你们觉得呢?

这件事情的根本问题完全不是在这个猫该不该死的问题上呀,为何要转移矛盾到讨论该不该死呢?有人带节奏?我们讨论的难道不应该是处理方式上的问题吗?还是说知乎已经变成瓜乎?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只想问一句,如果被隔离的是某个高官,社区还会活埋猫吗?

知乎用户 移青山​ 发表

2.3 日更新,diss 一个偶然看到的人,很有代表性。

@江湖百晓生

,无知,傲慢,倒是不愧这个江湖郎中般的名字。

无知是说你不知道活埋动物的危害之大,不明白在你看来无足轻重的法律秩序和人伦道德其实才是你活到今天的根本保证。

傲慢是说你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洞悉世事人情就是世间的全部,吊儿郎当地对待生命和牺牲,不愿做出一点努力就希望用他人的牺牲换取自己的安全。

你可知这世道,危急关头都是谁在支撑?

我告诉你,是你口中那些 “可以牺牲” 的前线医护,是危机关头仍然本本分分坚守秩序的工作人员,甚至是你口中那些 “小公举”“小少爷” 一样的年轻人,不是你这种自以为是的老油条!

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热情的人们,人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我说的这些,你可敢来辩?

————————————————————————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重点不是尊重生命抨击自私什么的,毕竟生存是第一需要,而无知和恐惧则是这一切的导火索,这些问题一直都是存在的,不可能因为这个事件因为一些人的口诛笔伐而解决。

真正应该重视的,难道不是法制和秩序问题吗?

危机时刻,秩序和理性是一切正确行动的基石。

而这次事件真正的可怕之处在于对法律秩序和私人财产的侵犯。

目前虽然疫情严峻,但还远没到人人生死一线的时刻,在这种情况下就能为了自己的绝对安全保障去公然违反法律侵犯他人的权利,绝对是一个危险信号!

前面回答中提到这是周围居民的集体强烈要求,有点黑暗森林的味道了,有人或许会说 “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可对我们自诩文明的高等生物而言,兽性应该是最后时刻为了生存的挣扎,提早将其放出笼子就意味着文明在毁灭之前已经毁灭这才是最可怕的事

具体维权的事我不清楚,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助受害者维护权利,这是为了猫儿,为了自己,更为了扼杀住群众思想上的危险苗头。

加油!


作者介绍:

朝霞尚浅,热血文青一枚,欢迎关注我的公众号:

【朝霞尚浅】

愿与你分享我的所思所获

知乎用户 大树​ 发表

这几天,全国出现虐杀宠物行为。本以为,这是寥寥老妪,无知失智所为。瘟疫面前,保命第一,虽痛心,尚可理解。

可后来居然出现了,主人被隔离,社区人员擅自活埋其宠物猫。自驾回家,遇到体温监测站,车上一猫一狗被工作人员骗走后,擅自 “无害化处理”。相信这样的悲剧不是个案,此时此刻,无数个同样的闹剧在疫情的笼罩下上演。

且不论其行为的合法性,首先如果宠物有问题,那么就属于可能携带病毒的高风险污染物,你们有能力处理?如果有,你们就干不出这个事,因为理解这件事,需要知识!

这让我想起了《疯狂的外星人》。

影片最开始,美国人认为自己最文明,所以只有美国可以与外星人建交。而外星人认为自己是高等文明,懒得理眼前的地球人。当飞船坠落,黄渤认为自己是文明人,猴戏是国粹,所以那个被沈腾叫做 “刚果骚骚猴” 的外星人,就是个野蛮的猴子。

于是,文明和野蛮颠倒了。黄渤用鞭子教会了外星人金枪锁喉,中国人让美国人吃了屎,而美国人却真的和一个猴子在认真的履行建交仪式。什么是野蛮?什么是文明?

在鞭子下,外星人能成为猴子。在枪口下,黄渤和沈腾不过是两个小丑。在外星科技面前,美国特工就是一群战五渣。

外星人泡进了酒坛子,再伟大的生命,不过也就是瓶酒,啥也不说,全在酒里!

沈腾敲响了铜锣,附身猴子的外星人立刻下意识的立正、敬礼。为什么?因为皮鞭帮助猴子建立了条件反射。

喧闹的音乐,大红的配色,演绎着野蛮的文明。疯狂的外星人中,外星人、人类、猴子,看似一个进化论鄙视链,巴普洛夫告诉我们,在皮鞭下,大家都是猴子!

没有文明!它应该叫疯狂的动物,因为整部电影,就是一出 “猴戏”。

我们比动物高级多少呢?红毛大猩猩与人类的 DNA 差异只有 2%。动物身上的疾病,我们也能被传染。我们吃的食物,动物也能吃。我们是什么?

因为有人喜欢吃犰狳,巴西犰狳绝大多数被麻风病感染。因为有人喜欢吃蝙蝠,代表瘟疫的红色席卷了全世界。什么是文明?

经历了 SARS,我以为这次我们会做的更好。结果,因为网络更发达,带来了更多的人间喜剧!究竟,什么是文明?

如果想避免传播,100% 危险的,就是人,要做无害化处理吗?相比处理那些根本无关的猫猫狗狗,有人要处理掉不听话的人吗?外出有风险,人多更危险,专家苦口婆心喊了一个月,结果一个上海药物研究所,忽悠的全国排队抢购双黄连。为了扯淡的预防效果,冒实实在在的传染风险,你们真的无药可救!

那些杀害自己宠物的人啊!你们可曾记得,他们到家的第一天,你们内心幸福的波澜。你们可曾知道,宠物们焦急的等待主人回家的每一天。你们可能想过,在砸向地面的前一秒,你们的宠物,可能在内心深切的呼唤:“妈妈,救我!”

那些杀害别人宠物的人。你们可曾想过,按照你们的想法,宠物是有风险的,活埋可能污染地下水源?在低温条件下,病毒可以存活很久很久。你们,可能在杀人!

如果你们认为宠物没有风险,然后谈笑间活埋、烧死这些无辜的生命,你们是什么?告诉我,什么是野蛮?什么是文明?

无知不止无畏,而且无德!

很多人在网上问,什么人养宠物?我告诉你们,文明的人!

致那些无知的人

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地藏王菩萨

世界卫生组织,人民日报,央视等诸多权威机构和媒体均已郑重辟谣,宠物和本次疫情无关,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宠物有传染武汉新型肺炎的风险!

愿祖国早日战胜疫情!愿 2020 年天下太平!

知乎用户 蓝色龙骑兵 发表

猫狗是小事,关键是孩子。

”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以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

这两句名言,您听过吧?

我把它们借用一下,发明出一个新的格言:

“若无菩萨心肠,则霹雳手段只是粗暴蛮横不人道而已。”

我强烈呼吁,必须建立健全因为任何原因强制羁押人员时期对其家属的排查和照顾机制。尤其是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属。

例子一:父亲被强制隔离,脑瘫儿死亡事件。

例子二:吸毒女被羁押,三岁孩子饿死案。

知乎用户 呼拉波拉 发表

首先表明一个态度,猫命完全比不上人命重要,省的有人说我猫奴。但这件事已经不是一只猫那么简单了。我们现在已经不是中世纪了,不需要因为黑死病而烧死女巫了。在现代社会无论是不是患者,他都应该享有基本的人权,更何况猫主人还没有确诊呢。而基本人权里尊重私有财产是重要的一条。把那只猫可以换成任何其他值钱的东西,手机项链戒指电脑衣服,它好好的放在我的家里,你没经过我的同意闯了进来把它拿走毁掉了,因为只是因为我可能是个患者?有人口口声声说猫主人维权处罚工作人员会寒了基层的心,可你们怎么不想想他们这样做会寒了那些自我隔离的人的心呢?原来我得病了就不算人了,他们可以随意进我的家处置我的财产。到时候病人哪怕挺到死也不会说自己得病了,因为得病了就不算人了。国家到现在也没有说要消灭宠物来遏制疫情,如果国家宣布了,那么大家因该准从,因为这为了大家的利益,消灭宠物是为了社会做贡献。但现在呢?现在只是因为某些人因为愚昧和懦弱而产生了不切实际的不安全感,所以他们就要去牺牲一个无辜人的利益和财产。这得多自私才能觉得这事是理所当然的。

知乎用户 阮阮小可爱 发表

刚刚看到一位小伙伴说的:

补充回答:换句话说,不谈猫被活埋,您家被人以会感染为名砸了你家东西,您开心吗

对于养宠物的人来说,宠物,可比陌生人更好

陌生人会用恶意揣测你,这时候陪伴主人的

是他的宠物?不!已经更像亲人了吧

您辛辛苦苦养大的 和孩子一样的存在

割的不是你的肉,你不疼是吗?

我知道你不疼!

对于这些人,我只想回答:

————————- 以下原答案:

关于这件事情,我得知的时候非常愤怒,但更多的是无力,让我无力的不仅仅是这件事情,还有许许多多觉得这件事情理所应当的网民。

以下是我根据我所了解到的事件进行表述:

猫已经杯隔离了,主人是一线防疫人员,因为有感染风险所以被隔离了,主人已经叫他朋友帮忙带回家养的,结果社区不同意,最后经过协商隔离在阳台,社区人员是以消毒为理由把猫带走活埋了,事后主人得知都崩溃了,而且!!!主人到现在都没有确认染病!!!!!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猫狗?

人类行为为何总要动物买单??

生命可贵,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

为什么成年人反而做不到了呢

尊重生命,远离杀害

知乎用户 嬉笑 发表

阴云密布了许多年,不是一时半刻就拨得开的,习惯了黑暗但也请别为黑暗辩护,要向往光明。


现在的校园里打杀流浪猫狗的时候我是支持的,为什么,因为学生有被咬的风险被咬就得打狂犬疫苗。有更好的方法,统一带走绝育打疫苗,但是没人负责,所以退而求其次,杀就杀了,威胁到人类利益时人类至上。但是这次不一样,在家隔离没威胁,反而是被社区人员抓走隔离非专业性掩埋才带来的威胁!


先挂个人,真的见识了什么叫做又蠢又坏,扣完我大帽子再设置不能回复,啧

错了就是错了,还想封嘴不让说了,承认有那么难吗?

没有证据表明猫会染病 + 猫主人疑似感染被隔离 = 猫可能携带病毒 √

非专业掩埋有可能成为病毒传染源 = 埋了就没事了社区埋的好???

这逻辑关系,你品,你细品。

看到以各种方式站队社区人员的,有的时候真的会气到有些可怕的想法,我甚至希望那只猫真的携带病毒,就以社区人员的那种掩埋方式埋尸地很可能成为传染源,这一个小区都得凉。

理智一点的这次跟动保应该站在同一战线上,哪怕理由不同,为了人类还是为了宠物都是隔离比社区抓走活埋好。

所以支持社区的都是些极端恨宠的在举着防疫的大旗发泄吧??


再挂一个

我说无害化处理,选址,掩埋,消毒,非专业人士做不了。社区做的是打麻醉,套一个塑料袋,小区边挖个坑埋了。

我给他复制了最高赞的回答然后说社区做的根本就不是无害化处理,这么处理会有传播病毒的可能。

他说他是学医的,说不会传播病毒。

我说在微博上看到过猫被挖出来的图,坑可能都不到一米。

他把我删评拉黑了。

大佬牛逼。

我以为只要看问题的角度相同(人类利益至上),获得的信息相同(我也分享给他了),理智一点交流一下总能达成共识。

然而并不是,很多人都有预设的立场,先确定了自己站哪一队,然后再找为什么这么站队的理由。

当自己的逻辑不通了,就删评拉黑不让别人说话了,自己永远是对的。


面对可能携带病毒的宠物,只有两种处理方式。

要么拿政府审批来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且进行赔偿。

要么对猫进行隔离。

在猫主人已经进行了第二种方式的前提下,未经授权,私闯民宅,未经允许,损害个人财产(猫),并且没有做到无害化处理,盲目防疫,如果真的携带病毒那活埋极有可能成为病毒传染源,危害公众健康,事后告知,没有主动赔偿。

我有理由怀疑是邻居对猫主人挟私报复,并且社区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极差以及对卫生防疫知识的掌握极差。

那么活埋猫有什么好处吗?有,邻居听不着猫叫了,眼不见心不烦,可以最快速度安抚周边被疫情吓疯了的邻居,相比起给邻居普法普及防疫信息这么整速度快方法简便,猫埋了邻居不闹腾了社区就省心了。

法律规定和科学方法至少得讲一个吧?没有!讲的是人情世故!

特殊时期,不是只有责任心就行的,好心不是办坏事的理由和借口,更容易激发恐慌和矛盾,不值得同情,无法理解!

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就主动去咨询去问专业的人,做事全靠莽不如什么都不做,所以还请让相关人士赶紧退位让贤,换个懂得用脑子思考问题思考对策思考解决方法的人来。

掩埋法是指按照相关规定,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化尸窖或掩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发酵或分解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主要有直接拖埋法和化尸窖。

直接掩埋法: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挖掩埋坑, 应远离动物饲养厂 (饲养小区)、动物居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掩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 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 1.5m 以上, 要防渗、防漏, 在坑底洒一层厚度为 2-5cm 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


选址,挖坑,消毒,哪项能让一帮外行人做明白?外行人都能做那要防疫部门干啥?

补一个兽医的回答

来看看相关人士都什么看法。

情况没坏到不管做些什么都不会更差的地步,**如果真携带病毒,最好无公害处理,其次隔离,再次才是非专业人员择地掩埋,最差是放任其在社区游荡。**对周围人来讲,挖坑活埋的被感染几率比在家隔离大多了。这个操作简直令人窒息,盲目防疫不可取啊。


不按规章办事,办好了叫事急从权,办出岔子了那就是违法乱纪。

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过程和结果都不正义,整件事从头错到尾,必须法律维权,而且这真的是妥妥的胜诉。

报警,起诉,微信小程序国务院投诉。

越到关键时期越要稳,不止是局面稳,人心也得稳,法律更得稳。

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说了,我去当雪花了。

知乎用户 临风染叶 发表

此举无异于入户抢劫并毁损他人财物。

如果打着疫情的旗号支持这种行为,今天能侵犯别人的猫,明天就能侵犯你的东西或你自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无锡东亭明泉社区的这位工作人员刚刚说:“看大家这么骂我们突然理解古代官员为什么看不起老百姓了”。

虽然被删除,但是请问明泉社区的领导怎么看待自己员工在网上公然说这种话。

拒绝人家朋友照顾猫,拒绝把猫隔离在阳台,入室盗窃完还偷偷带去活埋。你们真的挺棒棒的,不知道多少私怨趁着主人不在赶紧发泄在这只无辜的猫身上。

埋完以后爽了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统一回复:人和猫是不能比,但现实是 “人” 和 “人” 也不能比,比疫情更恐怖的是人心。

今日可以献祭一只猫,明日便可牺牲一个人,一个四口之家,乃至一座城。

仅因 “大局”" 大多数 “这些说辞,全然轻松地” 理所当然 “地牺牲掉的那应该” 被牺牲 " 的部分,谁来为那些被牺牲的人鸣冤,谁能维护他们的权益?真是冷血至极。

有人总高谈社会大局,宁可错杀也不放过,可是这 “社会” 的含义对每个人而言,不过是家人,好友,同事,同学,朋友和周遭的一切环境所组成的关系网络。

再 “自私” 些,于我而言,这之外的 14 亿人口仅仅只是一长串没有意义的数字,我甚至无法相信你们是真实的存在。而陌生人,你并未与我有何交集,真敢自诩自己的地位高过 “我的一只猫”,抱歉! 宁在我的世界里,“屁” 都不是。

我坚信人人平等,并愿意给予他人帮助,这是因为我多年来受过的教育和人的基本同理心,但别人如果进犯我的世界,恕我不能以平等的眼光去正视你们。

猫起码心质纯善,而人心 ,里面填了什么东西?(自己体会体会吧)

—————再康康刚刚新鲜出炉的—————

康康这个嘴脸,真就 “全部错杀” 呗。

埋猫这个事可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而是大众对疫情起始至今发生的各种 “人间喜剧” 的集体爆发,荒唐的事情这几天还少见吗?你品,细品。

今日发生在他人身上,宁 “客观公正”,“高高挂起”。

明天落在宁头上,康康宁怎么 “客观公正”" 顾全大局 ““舍己为人”。

————————更新分割线—————————————

借着舆论大环境用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弱势群体施暴——对感染者或疑似者施暴,对医护人员施暴,对武汉人施暴,对宠物施暴…… 这是 “人” 干的事情吗?愿宁也成为上述弱势群体,尝尝被施暴的滋味。

宁知道非洲西撒哈拉这种穷破地方的人都指着在那经商的国人说你们是病毒吗?国人都这样,我们又何德何能去要求歪果仁尊重国人尊重中国。

总有试图人量化生命价值,来突出自身的高贵,可宁知道在非洲殖民时代三十个黑奴才能换一个精致的银质小镜子,而 1988 年的洛克比空难造成 270 人死亡其中有 189 名美国人,利比亚给每个乘客赔偿一千万美元,有些人可以有资格在纽约世贸大厦的恐怖袭击里殒命,而有些人只能在中东的战乱里像零零碎碎的白切鸡一样陈尸在尸堆里,这些生命价值量化后是否等值?又请问宁的生命价值和钟老,袁老是否等值?如果发生突然情况只能在他们和宁的家庭之间舍弃一部,宁还会去量化生命价值吗?舍弃谁?当然,宁肯定不用劳神去选择,医院的 “陈主任” 和 “全体人民” 都帮宁选好了。

知乎用户 阗元天尊 发表

如果有人看过我在其它猫狗问题下的作答,就会发现我总站在人类一方,主张 “人权大于猫权” 这种观点。

不过这次嘛… 我觉得我应该站猫。

没什么别的原因,主要还是法律问题。

在我国,合法的私人财产应该收到法律保护,饲养在家中的宠物猫显然是合法财产。

未经告知,未经允许,将他人安置于家中的合法财产带离并破坏,这自然是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知乎用户 生执念 发表

这猫应该是这主人的私有财产啊!直接埋了这和直接去人家家里把金银首饰现金家电都搬走没有啥区别……

知乎用户 喵喵酱​ 发表

如果猫主人有点儿权有点儿势、或者是他领导,他还敢埋人家的猫么?

————————

这事的恶心之处在于,你跟他谈法律、谈私权利、谈财产权,他跟你讲当下疫 q 严峻、讲小区居民恐 h:

你跟他谈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宠物会传染”,他跟你讲 “未知”、讲 “万一”、讲 “风险”;

你跟他讲你情感上很难过,他跟你讲特殊时期你应该顾全大局。

口口声声大义凛然,实则态度傲慢、又蠢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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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就不说了,回答一再提示违反管理规定。

知乎用户 WdogeW​ 发表

重点在,社区可以未经同意,随意入室抢劫??这不是强盗行为吗。

怀疑患者的猫携带病毒,把猫鲨了

那我怀疑患者的家具里残留有病毒,是不是得把他家抄了

我怀疑患者的钱上残留有病毒,是不是得把钱没收,花出去的钱也收回来

我怀疑跟患者接触过的人身上有病毒,是不是要调查患者行踪,把半个月内跟患者有接触的所有人都隔离了

我怀疑患者住的社区里有病毒,是不是得把整个社区拆了

话说社区里的人跟患者住同一个社区,身上也可能携带病毒,是不是可以都隔离了

再说非法入室的事

你们社区的人打着防疫的旗号非法入室

如何保证不会有心怀鬼胎的人混进去把屋主钱偷了,或者偷看屋主隐私、乱动屋主家具、往屋主家里扔垃圾?

非法入室,盗走别人的财产 (猫),完全就是违法的

在当代,在疫情灾害下社会最怕的是什么?不是得病死人,而是经济崩溃、纪律混乱、法律失效。

而这个社区干的这档子事,就是蔑视法律。

这个社区非法入室,其他人也有样学样,打着防疫的幌子,干起违反乱纪的勾当。然后受害者也被逼上头了,开始暴力反抗。这样的人多了,整个社会就乱套了

知乎用户 kingmiya20​​ 发表

简单说就是有人未经法定程序,非法闯入你的合法住所,将你的财物以莫须有的原因损毁,然后得意洋洋的说该非法行为是为了公共安全。

这个财物可以是你的宠物,珠宝首饰,你排队高价购买的限量版手办,收藏的科比签名篮球,祖辈去世前留下的纪念品,爱人赠送的礼物,子女成长的照片集,甚至你购买的车房以及你所有能想到的有价值的物品。他们理论上都可以被借助莫须有的承载病毒嫌疑而被毁灭。

你在意吗?!

知乎用户 十四寒 发表

我怎么看?

我不想看。

好吧,回到问题上,确实很难维权。

因为这不是索赔几千块钱的事情。

这是恐惧扭曲出来的人性,是一切恶毒的来源。

我希望各位专家院士正面辟谣,猫狗不会得新冠。

请各位专家院士准确描述,猫狗皮肤表面携带的新冠病毒,可以存活的时间。

————————

上面是第一次回答的,下面是补充。

让专家正面辟这个谣确实强人所难了。专家只能侧面强调,疯狂暗示:“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猫狗会成为新冠传染源。”

真的是疯狂暗示了啊,可有的人明示都不想看,何况是暗示。

但是一句话被有些人做为信条或者借口,去摔死,抛弃自己的宠物,我是替她不值得。

又被别人借着断章取义后的言论,去入室抢劫,然后以正义使者,世界警察自诩。将 “虐杀” 粉饰成“捍卫”,我更替她不值。

我充分尊敬她,也不是她的错,所以不提她的名字。

知乎用户 沙琪玛 发表

这个题不想再跟人讨论 只选择性拉黑

于理于法就不用说了,于情,猫主人又有什么错?

大肆宣扬 “一只猫而已杀就杀了” 的人都是共情能力奇差。看不起别人养宠物还觉得很骄傲,不知道都在骄傲些什么?

我没养过猫。

我不圣母。

我吃肉吃鱼,杀生无数。

我甚至支持灭杀有危险有攻击性的野生猫狗

但是我能理解别人对一个 “除人类以外” 的事物产生感情

有人喜欢猫怎么了?

哪怕有人在家摆个大塑料桶,天天擦,给它起名字天天跟它说话,人家喜欢,花人家自己的时间精力钱,就没有人应该指责他:“你有病吧?把一个塑料桶当人了?”

哪怕他在被隔离的时候找一个愿意的朋友,替他照顾塑料桶,也没有人应当指责 “让活人冒这么大风险去管你的塑料桶?扔了不就好了!”

指责这一点的人都是共情能力奇差、漠视他人情感的人。

我不赞同这一部分人 “今天杀猫明天杀人” 之类的,但我相信这些人肯定能轻易把小孩子的玩具送客人;肯定擅长以 “为你好” 来否定亲人的诉求;肯定自私而无自知之明。自以为是的专家,自我感动的惯犯。

我不想说服人了,夏虫不可语冰。

黑名单又丰富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神奇。这个话题的热度也被降了。从 4000w 变成 2000w 热度。

所以特殊时期啥都不能说了呗?


我是提问者。不知道怎么的提问变成一个话题讨论了,还上了热搜,没法修改了。。。

我想问的主要是,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如何维权?

我的关注点不在猫,不在活埋,在【私闯民宅,私自处理】。

1. 提出这个问题不是为了抢热搜,也不是为了分散注意力,如果您不喜欢,不要点进来,热度自然不会上去。

如果您更关注脑瘫儿事件,请提问,并号召其他人一起维持热度,督促相关部门做出行动。

2. 我是养猫人士,我爱猫。

但我能够理解,大家觉得出于疫情考虑,需要处理猫狗宠物的做法。

但居委会的做法显然并不能隔绝病毒。

3. 我不赞同的地方在于:

未经主人许可,甚至都没有通知一声,就私自处理了他人的宠物。

当时主人并未确诊(事后也排除了感染可能性),猫也在自家隔离,并不会危及他人。

事后,甚至没有道歉。

4. 没有养宠物的人不能理解 “宠物是我们的家人” 这种感情,我理解,只想请大家换位思考一下:

你家被人破门而入,个人物品全部被损坏,事后对方告诉你:“特殊时期,你是危险人物,请理解”。

我们也不谈被损坏的是什么东西,是用何种方式了。请问你们还觉得这很正常吗?

很多人说特事特办,那我们举个例子:

你得了传染病,我就可以借消毒的名义,进到你家来,砸掉你的电视机、烧毁你的衣物,捏碎你心爱的游戏手办,因为没有证据表这些东西不会传染,你还拍手叫好吗?

这些可都是不会说话也不值钱的东西哟。

这件事情往小了说,与猫狗无关,只是个人权益受到侵害。

没有侵犯到你我的时候,大家都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选择沉默,甚至嘲讽。

但希望这类事情永不会再发生。

大家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减少外出,注意防护。

知乎用户 许芝 发表

**活埋野外,比关在主人家里,更威胁公共卫生安全。**是比关在家里更愚蠢,更加有安全隐患的做法。

对于爱小动物,希望被尊重的人来说,他们的行为违法了。

对于疫情恐慌症患者,人命比天大决策者,他们的行为也对你们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又违规了,详见《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环境保护法》。

他这种两边不讨好的更危害社会的违法违规做法,还有人给他洗的话,那你只能跟他一路货色了。

更新:相比较一些欠妥行为,或者灾情下人命关天,动物草芥的思想;或者躺在家里散布恐慌情绪的。还是有人去体谅和帮助的。

总是有人只选择自己爱看的看,我必须加粗在前面编辑。

  1. 当时主人没确诊。
  2. 猫可以在没人照顾的情况下,在阳台隔离活过十几天。只要水粮足够。不占用人力,也没有感染风险。
  3. 因为有更多可怜人(脑瘫儿事件),**所以这件事不值得一提。这个逻辑是错误的。**脑瘫儿死亡等事件暴露社会问题,**这件事从不同方面暴露不同社会问题。**事情发生最重要的事带给我们思考,促使我们下次更合理的行为,这就是文明进步的进程。我们习惯去对比价值来做出抉择,因为迫不得已,但并不是每次情况都是非常时刻。在不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直接认同群体利益大于小众利益这件事,是一种暴政,同时,你难以保证你每次都站在大众利益的那一面。也许,下次倒霉的就是你。
  4. 因为反对不当处理别人猫这件事,不同意随意扑杀,就是不懂疫情,不懂前线人民的奋斗,不懂尊重人类生命,就是圣母,这样的狗屁逻辑评论里到处充斥。随便扣帽子,感性煽动,这就是你们的在面对疫情时候的保持理性的样子吗。
  5. 不当处理这件事还有的辩?随意处理,先斩后奏,最可笑还选择土埋,这一系列天胡操作还有人能给洗地甚至拍手称道,真厉害。

首先,**不能因为一种病毒由哺乳动物传染给人,并在人身上大规模传播,就武断这种病毒可能传染给所有哺乳动物。**因为病毒涉及进化和变异。首先从宿主到人类,它要从人身上再感染到另外一种动物身上,也需要进化变异和传染到该动物身上。就算该种类动物感染了该病毒,该病毒也会在该动物身上发生了进化变异。比如:H1N1 病毒起源于猪身上,再传染给人,由北美猪系的 H1N1 和欧亚猪系 H1N1 流感病毒的基因组重组而成。猪是哺乳动物,人也是哺乳动物。**但并没有见美国 CDC 发布猫狗等宠物可以传染 H1N1 病毒,或者捕杀猫狗。**MERS 病毒可能来源于骆驼,与染病骆驼的直接接触可能造成了人类的最初感染。黑猩猩是哺乳动物,人也是哺乳动物,猫狗等宠物也是,但没有听说中东地区捕杀这些哺乳动物。

『关于猫狗有没有 ace2 酶的事情,已经辟谣,确实有。所以我上文做了修改。核心思想并没有发生变化。』

其次,猫是主人的私人财物,当时在主人隔离期尚未确诊,没有到非扑杀不可的境地。放置无人接触的地方就可以了。猫也可以自己活过 10 来天的。隔离期以后,如果主人确诊,关于其私有物品处理也应该先与其商量,如果抗拒或者不配合,再合理执法。而不是欺骗,在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先斩后奏,随意处理别人的财物,还能以以国家大义为由。简直原始且荒诞。

知乎用户 烂柯槐安 发表

假设猫有病毒,活埋也是错误做法。诸多答案假定活埋等于扑灭该宠物猫传播病毒的可能性。

但事实上,活埋不是无害化处理;

尸体可能二次传播病毒,借土地或空气介质传播 - 毕竟有气凝胶传播方式;

再者食物链途径,捕食的生物媒介传播病毒。

社区组织无法律要求 无权如此处理他人财物 ;

这位干部做法不妥当,一刀切,而且做事不当,活埋处理,病毒扩散 谁担责任?

再者,人可隔离,猫呢?成本多大?即使特殊时期处理也不与猫主人告知或协商?

处理不按专业方法无害化,担责任不?

(此处也不吐槽这位基层小干部的执行水平与智力水平与工作态度了,毕竟跪乎封号么。)

还有友善度们,我很心平气和的跟你们讲道理。别暴露你的无知与素质。更别找借口。

本篇答案我应该没有不适当的激动情绪与各种偏见。

友善度别污我眼,想反对自己踩 ,我已经客观阐述了。

再来个依口嗨者的逻辑分析

一 活埋

倘若猫带病毒,活埋,(不合理处理),他人可能患病。

倘若猫不带病毒,活埋,损害其主人财物及感情寄托。

二,不活埋

两全其美 专业无害化处理(如杀死并焚烧措施),隔离猫并喂食。

可惜没选择, 还被喷猫重要,人重要?

逻辑链底层的喷子真的是脑路清奇。

知乎用户 maxff​ 发表

建议报警,直接报入室抢劫

知乎用户 莽特特特 发表

最近在玩的《刺客信条奥德赛》

一出来的岛上也有瘟疫爆发,神父要处死一家三口**潜在感染者。因为没法治,只能杀掉病源。**此时游戏给出选择:“杀掉神父救出一家三口送到医生哪里,还是帮助神父杀掉这一家三口?”

我想,这的确很难选择。

因为治愈率低,传染性高。所以完美理性选择应该是**放弃小我,成全大我。但人之所以为人,除了理性选择外,也有善良、怜悯、博爱、同理心。**对的,这些是畜牲所不具备的。

最后,我选择了救下一家三口时,我长叹了一口气。庆幸我还没有丢掉人性的善良。

当我看见部分宠物主仅仅因为宠物 “有可能,但没有证据证明” 携带病毒时,就各种抛弃、摔死自己的宠物。

我只能说:“从趋利避害的人类本性,这是理性选择。但这帮人丢掉了人性的善良。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是没有人格的理性人

这类人你信不信?只要情况逼到位,**他们上可以抛弃父母,下可以牺牲子女。**我庆幸身边暂时没有这种人,如果某天有了,我大概会说一句话:

“莫挨老子”

如果某天灾难降临,我愿意为我人性底线付出一切,包括生命。如果要我孤独的混着,那我宁愿与我的家人、爱人、伙伴同赴奈河桥。


回到题目。

正如其他只有所说的,一只猫的隔离需要多少成本?一个笼子而已啊!

不要拿猪流感杀猪、禽流感杀鸡来说事。如果你认为你家养的 “宠物狗、宠物猫” 是和鸡一样,养来就是为了吃的,那请你看上方那四个大字。

知乎用户 太空铁​​ 发表

防疫也要科学防疫。

大家已经恐慌到 “宁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的地步了。

这些愚昧无知的暴民!

暴民就是在慌乱无知的情况下选择最简洁,最暴力的手段。

给猫喷洒酒精,哪怕喷瓶白酒不也能消毒么?比把它埋掉还要省事,只是要动些脑子!

知乎用户 子衿 发表

这件事是我早上起来后妈妈告诉我的,然后我立刻就想到了我的爪爪,不可能,谁如果把我的猫活埋了,我可能不会活埋他一家,但是我一定会报复他们。

你们可以说我心理变态,也可以说我心理扭曲,但是我的猫我是把她当家人当亲人看待的。

中午午睡时,可能受了这件事的影响,我做了个梦,梦里是我的一个学妹,在抱我的猫,但梦里我好像知道她要对我的猫不利,所以真的是想都没想就和她打了起来,是那种玩命的打,然后把自己打醒了。

现在又看到了这个消息,真的心里很难受,就感觉一条小生命就那样没了,还是那么残忍的方式。

理智告诉我,这件事要走法律程序去维护利益,但是如果真的发生到我的身上,我可能理智不了。

我刚刚甚至有过一丝恶毒的念头,就是你活埋了我的猫,我拼死也要去你家吐你一口唾沫,然后把你活埋了,因为你也会传染别人。

我很自私,但我不是不通情理,这一件事我还是觉得活埋猫那个人不对,我的猫就是我的家人,谁都不能伤害她,对于那些觉得家里养的猫狗也要丢弃也要处理掉的人,我只能表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一只猫就算是捡的,杂七杂八下来也是几千块,我几千块的东西是你能随便扔呢?咋不把我家直接拆成毛胚房呢?

知乎用户 隐墨​ 发表

要想维权,尽最大的努力把事情闹大。唯有这一条途径。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5g9q10 发表

哦,对了,还有说脑瘫儿饿死的,说我人死了不出声,猫死了就蹦出来的那位。

我没在知乎上回答饿死人的问题,我就是 “爱猫人士了”?我在知乎有房?

我可告诉你,好歹我也算是个文化人,文化人骂起人来可牙碜极了我跟你说

补充一句

猫主人已经走法律程序了,不过,我不是很看好结果。

————————

更新如下:

都认为我关注点都在猫活埋?错了,我知道活埋这法子残忍,但我我关注的不应该是社区在整件事上的做法么?

你社区不信专家说的传染方式,认为一只主人疑似被隔离的,家养没接触野外的猫是个祸害,认为这威胁了整个社区人的安全,认为这只猫非杀不可,那完全可以和猫主人知会一声,猫主人在大灾面前不会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吧。

评论区有几位朋友问了【怎么进的门?】【这猫放你家隔离你别拒绝】【转移视线,让社区背锅】【禽流感你怎么不说话,你个双标】

都好解释

【怎么进的门】按照原帖所说,社区是以消毒为名进屋,抓猫活埋。所以,是猫主人同意还是社区私闯,摆明了是前者。那么问题来了,你社区门都进了,对一只猫的处理就省了??合着,你社区主任要觉得家具都有污染,消毒不彻底,家电家具都给人扬喽,也事后来句 “请谅解”?

【猫送你家隔离】这位兄台,咱不抬杠,咱一点点聊。咱们现在,普通人防疫是在家不出门,对不?外地来者也是让在家自我隔离 14 天。那这件事,从猫主人被送隔离观察时候和社区沟通是猫在自家阳台隔离,那您这要送我家来,是不是有点抬杠了。话又说回来,咱不管专家说的传染方式,就说这猫它有病了,要宰了这祸害以绝后患,门都进了,连通知一下猫主人 “我们要杀你猫,请你舍小为大” 的时间都没有?

【转移视线,让社区背锅】起源于我说社区的投诉如同公众号的网友评论。社区居民举报了,你社区作为信息接收者和执行者,如何恰当的处理这件事不对么?现在一片谩骂难道不是社区工作人员处置不当造成的么?这锅,不是社区工作人员背,还谁背,何况,这也不是委屈啊,这就是处置不当收到的舆论质疑。

【禽流感不说话,你双标】您也网上冲浪?

如果说,各位注意力集中在猫身上,那将会演变为 “猫是无辜的”VS“国难当头,猫算什么” 这两个队伍的互喷

我想说的是,社区的做法,一来没履行 “猫隔离在家” 的承诺,二来不信专家所说的传染方式,三来私自处置不与猫主人沟通。

你说我转移注意力也罢,说我带节奏也罢,我就是认为社区工作人员在整个事情中的做法就是存在问题,“活埋猫” 这个话题全网热议的锅,就得这个社区的工作人员来背!

这本来就是可以避免的一个争议,社区是不是太拿自己当豆包了?

说到这又想起禽流感的事

禽流感的时候,政府也得是也通知你再埋,埋完还补助点。怎么这只猫,你社区通知都不通知,事后事主追问就来一句

“好了,我理解你的心情,但疫情方面请你理解”?

说真的,这话,埋猫前说了,这事都不会成为全网热议

————————————————

以下原回答:

1、猫主人被送去隔离观察前,与社区达成共识,猫在阳台隔离。

2、在达成共识之后,猫是在猫主人被观察期间,社区的人进入猫主人家,以消毒为由抓走活埋

3、事后没有觉得自己有错,理由是社区有人投诉,而对活埋猫的事仅仅说了句请谅解。

所以,这 TM 根本就不是什么特殊时期特殊对待!

猫主人并没有确诊,而且事后证明猫主人并没有被传染!

社区在达成共识之后,缺做出违反共识的行为!

说是社区有人投诉,你信么?

这跟营销号常用的 “网友评论” 有什么区别?

那政策来解释这件事的人请给我解释清楚,为什么猫主人在未确认病情前,以对自己的宠物做了最妥当的处理,这个宠物,被隔离在阳台,并不能跑到外面与其他人接触,社区这个做法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都是错的!!从根本上就是错的!

根本就是这个社区的人,出于自身的恐惧,对他人财产做出的私判,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能成为他们的借口!

知乎用户 一尘 发表

思想腐朽的领导一般都这个样,而且他的行为的确欠缺考虑,把可爱的猫猫埋了再过来跟你大义凛然地解释 “把你的猫活埋了” 和不耐烦地回应:“好了,请你理解”丝毫没有一点歉意。

也许在他们那些对病毒恐惧到要活埋动物的人看来是正义,但他们的冲动已经占据了理智的大脑,况且猫猫是主人的私人财产,一条无辜的小生命又不是那些带病的野味,如果要一个人把一个活生生的小猫给活埋,大部分人应该不忍心做到吧,没有事实根据就肆杀猫,实在是难平愤意。

我看到的最难过的一句话还是那个 “好了”,这种事情怎么能够让猫主人理解呢!理解什么呢?理解你们不经过事先调查就先入为主地认为猫有可能染病——“它是个祸害” 然后极其残忍地把猫,一只有生命的动物放进土里,埋起来,让它窒息至死吗?杀掉它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告知主人你们是正义的使者,为民除害吗?一步错步步错,有的时候人就是这样,可怕至极。

这种事情真心希望最后有一个结果吧,不要被遗忘了,也希望这只可怜的小猫能够安息,这些小动物并不只是动物,也是人类的家人,有时甚至更胜家人,它们也需要被尊重和爱护啊

知乎用户 熊猫宠医 发表

让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有恃无恐的应该是

《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根据这一条例,发生重大疫情的时候,确实可以扑杀家禽家畜,宠物自然也不例外。

但问题是社区有这个资质进行无害化处理操作吗?有专业人员指导吗?

这个重大疫情应该谁认定呢?

翻开往年执业兽医必考题目,

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相关防疫部门是如何进行分工的?

A.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B. 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C. 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动物及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

答案是 D,以上都是,

其中不包含社区中心,也就是说社区不主管动物防疫工作,并且执行无害化操作的应由当地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各自辖区的兽医站操作。

那么就很清楚了,在没有主人允许的情况下,入室盗窃走猫咪,并掩埋,这是个什么罪就应该问律师朋友了。

知乎用户 树头 发表

我赞同埋猫。我反对埋猫。

你可以不赞同我,但我怎么想管你 p 事?我又没以此要挟别人。

这就是两方观点都敢摆出来的原因。

但这个逻辑不适用于社区书记头上。

社区做法有问题,是因为没有依法办事。

法是干嘛的,人如果不和周围的人产生什么联系,法还管得着他?

我赞或者不赞同埋不埋猫,我和你们这些网友 bb 了你们捧我还是喷我,这你我之间的联系太 TM 弱了,法管不着。

这猫,由于在法律上的定义绝对不归属于染疫野生动物,而且被控制在阳台上,属于受控状态的私人财产。

被书记干死了,法现在当然管得着。

现在是社区书记把主人家的猫处理了,越权了,咱先不讨论猫命重要还是人命重要,这些都一边去。

你越权了,就是他娘的你越权了。

给他娘的翻译翻译什么叫越权?

给他娘的翻译翻译翻译什么叫越权?

这他娘的就是越权!

我有他娘的说这份越权就要判你社区书记死刑了?

我没有,我就是想也做不到,因为我依法办事。

这事儿按照法律走一遍过场,就是最好的处理了。猫已经凉了,围着它吵有个屁用。

这次怎么个违规了,就该根据法律给个不大不小的处罚就得了,赔点精神损失费,几百块还是几个钱,该怎么算就怎么算,懂?

别 bb 什么人猫谁重要,那我一个死党就是认为人命比猫命重要,又一个基友认为宠物命和人命一样重要,还有一个朋友认为都特么不重要都是草芥,我管的着他们?有什么可探讨的?

咱就求个依法办事,懂?


这是第一步。我知道说到这里肯定有些人会说,如果你是社区书记,面对一只无人看管的猫,责任到你头上,你怎么搞?

哈,我就一条条摆出来,依法办事有那么困难?

如果我是书记,我会知道猫不能传播疫情,至少先上网查一查,1 分钟就能得到结果。

因为我有处决权(况且没有)之前得先有知情的义务,如果我不知情就随意处置,这就是懒政,我不配这个位置!

如果我查了还是不能断定猫有可能传染疾病,接下来就进入下一步,我一定充分观察现场环境,看看猫有无逃出的可能性,看看猫粮是否充足。

然后联系猫的主人,要求猫主人给自己的猫负好责任,看看猫主人怎么说。

如果接下来这几天猫消失了,主人必须担责。如果主人有所小请求,说猫粮不够了你去哪那能搞点,好说,我他娘人民公仆不就是干这个的?

如果猫没吃的必须饿死,我自己没养猫没有猫粮。那我就是劝告了不是?那就只能无害化处理了,有什么好说的。

踏马的说的难听点我有猫粮我不给,我自家猫得吃好这管我 p 事。

话都说臭到这个头上了。

但这样责任就到猫主人头上了不是?

给翻译翻译什么叫合理推责?

这他娘的就是合理推责!

如果啊,我是说假如,确定了猫能传播疾病。

在猫无人看管并且有逃出可能的情况下,我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先斩后奏,然后走法律赔偿,我乐意!

一种是和主人沟通,要么主人掏钱更换场地,要么无害化处理,若是主人不同意。

我仍然会把猫处理了,然后担责。

这事儿上级会把我办了?如果会,那上级不要脸。上级不要脸?

谁说上级不要脸,你给我站出来。

如果我是书记我因为埋只病猫,为了保护大伙儿利益,自损利益然后被上级搞了,我一定一定一定要搞个大新闻。一定要大伙儿翻译翻译。

这事儿的关键是猫命?屁!

这事儿的关键就是依法办事,一提到依法办事好像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提依法办事就是翻脸不认人,依法上法庭就是走极端伤和气,依法办事有这么困难?

明明他娘的依法办事谁都有个好说法,大伙儿都能有个法给兜底了,哪怕是个处罚也心知肚明。

为什么依法办事他娘的有这么困难?到底是谁不愿意谈?

谁要为了这份懒惰负责。

好好翻译翻译,谁,要为了这份懒惰负责。

就只是社区书记?

屁,默认了权威拥有无限权力的可不是权威本身。

没办法,这种东西已经成了有的人这辈子的行事准则。你不能怪这些人,因为他们的价值观只要没有干涉到你我那关你我 p 事。

但这就和后来者有矛盾是难免的。

请不要让后来者仍然不明不白的拘泥于人命还是猫命重要。

后来者,我通篇说了他娘的哪四个大字你可否听懂?


我第一步的补充只能防住维稳派果然这种两边不讨好的观点又刺痛了一批脑子简单的留猫派。没办法。

我就掰扯掰扯,一个四五十岁的人,的领导,你去德治他教他敬畏生命来的快,还是告诉他法律有处罚来的快?

没有法律意识才是某群人的现状,德治从来不是一两天一两年的事情,几千年人类都在摸索这个,因为符合人性,作为一种经验学传承了下来。德治才是我们从未忽略的存在,小学课本就是思想与品德。

但课本培育了我们品德吗?是课本还是老师和家长的为人处世,表情语言肢体教导了我们?

德治从来都是一种自然和经验式的传导,不是你在网上掰扯几句就能改变的。你的掰扯只有一个作用,引发共鸣。

这种无知在于你只考虑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维稳派才是敢于埋猫的这类书记背后的真正道德力量,你爱猫你有道德撑着,他埋猫他也有。

你们谁都说服不了谁。道德战士们。

一个第三者出来打你们的脸,管你们站在哪一边,痛陈请给法律一点点意识和地位!书记就会意识到要挨罚,悲剧就不会发生。

还要被你们这种只顾自己感受的道德战士一顿批判,我笑了。


已删。

和某人的争论已通过私聊和解,但是上述补充不删了,留着还是能拦着一些后来者。

我心累,不想一个个一个个长谈了,少 bb,撸起袖子加油干,大家一起建设社会主义不好么?

知乎用户 三千鸦杀 发表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被隔离观察人员的物体需要消毒,但猫没法消毒。在现在这种形势下恐怕也没人愿意出门为被隔离观察人员喂猫,这方面猫主人也有问题,他被隔离前没考虑过猫吃什么喝什么吗?从结果上看,猫被深度麻醉后深埋和被活活渴死饿死结果是一样的,可能后者更痛苦。

社区这么做有些残忍但也并非毫无道理,当前没有发现病毒能人畜传染并不意味着病毒就真的不人畜传染,毕竟半个月前还 “没发现” 人人传染呢。和不能传染人的禽流感扑杀禽类,不能传染的猪流感扑杀生猪是一样的。

先别骂,看完。

但问题是,这个被隔离人不是特么的一线医护人员吗?

人家被隔离观察是人家自己的过失和不重视吗?人家特么的是为谁拼命呢?

人家在前线为你拼命,你作为政府基层在后面以人家在前线为你拼过命为理由杀人家的宠物?

那以后谁还会不顾一切保护你?你算什么东西值得被保护?

人家并不是没考虑过隔离后猫的吃喝,人家是前线紧急无暇考虑家事,人家是一心为公啊。你作为基层政府就这么让一线人员安心拼命的?

你和抗日年代以害怕鬼子报复村民为理由而先下手把八路军家属杀害的汉奸保长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在你不会被清算枪毙,所以有恃无恐?

医护人员无暇顾家直面生死,社区暖心照顾鼓励其安心救人。

这本应是冰冷疫情中一抹阳光

孰料,人心三月寒……

知乎用户 心之形 发表

美国还是哪里有个研究 nc 的实验,让普通人接受指令对另一个普通人施加伤害,事后采访他们询问愧疚和罪恶感时,他们认为自己是无罪的的,因为他们是按照命令行事,并不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知乎用户 qlqhai 发表

为防止您的宠物像那位脑瘫儿童一样在家活活饿死,我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对您的宠物进行了活埋处理。

关于本次服务,请您打分,非常满意请按 1 满意请按 2,基本满意请挂机。谢谢。祝您生活愉快。

陈书记解决问题的速度,是真超前啊,比武汉做得快,比人民日报看的远啊,这样的好干部,不能埋没了啊。。。。。。

知乎用户 菜鸟欣 发表

我曾经回来的路上想过,如果我得了肺炎,那么请把我的猫猫安乐死。。因为我没有办法保证他不会传染别人,而且也没有办法在我被隔离的时候找到人喂他。。。万一他传播出去,那我做的孽就太大了。。

知乎用户 zhang 某人 发表

无许可封路和杀猫杀狗本质上是一样的,代表下面和整体法治的脱节。

当你为那些无许可封路叫好的时候,所有人的财产都开始变得模糊了,买个好一点的防盗门吧。

知乎用户 胡言乱语 发表

1、有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宠物猫有可能传播疫情?(我目前尚未看到相关文献,也没有看到任何指南提到这些事)

2、扑杀宠物猫的行为,有没有得到政府授权?(法律问题我不懂,不评价)

如果这两条,有任何一条能满足,社区掩埋宠物猫的行为,都具备一定程度的正义性。

如果没有呢?

我们是否可以认为,猫是一个不具备任何传播疫情可能的私人财产?

你好端端的在家,发现银行卡里的积蓄被划走了。

社区说:我们觉得你有可能得了新冠肺炎,觉得你的银行账户里的钱也是传染源,我们已经充公了。

别说什么可能不可能,合理不合理,反正特殊时期,请谅解。

我就问一句,这两个事件有什么区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是家猫,不是野猫,这个猫是在家里养的,也不会出去溜,挨着谁的事了呢?

并且这个猫是它主人的私人财产,这个财产也没有挨着任何人的事,别人有什么权力处理它呢?

关键是就这么把猫埋了也阻止不了病毒传播,他们显然是为了甩掉烫手山芋,而不是为了疫情考虑。

真是不知道自己是谁了,防疫的旗号不是肆意妄为的通行证

知乎用户 小白 发表

谁伤害我的猫我和他没完

知乎用户 逢事需心静​ 发表

凡是说所谓的猫重要还是人重要,动物保护人士啥啥的,都是转移矛盾。

这个问题火起来的本质是因为它是违法的,明白吗?这个行为国家认为是违法的,你们在那里洗地什么呢?人们生气不是因为死了猫大家喜欢猫,而是害怕自己有一天也碰上这种暴民明白吗?你们在转移什么矛盾呢?这跟动物保护有什么关系?

知乎用户 余律师​ 发表

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话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然而在时局面前,国人总是容易丧失独立的思考。

首先我们跟着题目来走,循序渐进

我们国家的宪法,民法、物权法都是保护私人财产的,这一点无容置疑,如果把宠物算作是私人财产,那么其未经过所有权人同意或者未遇到对等的侵害,他人是无权处置以及侵害的。

但是,我们国家的私人财产这一法益的保护,是有限度,有边界的,我们没有将私人财产作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法益,这是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必然产物,这也就决定了我国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存在例外,尤其是在面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情形下。

这里,显然就是这样一个冲突:疫情面前,是否可以处置你的财产(姑且叫他涉疫财产)

这里我只想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谈,至于病毒、生物、伦理方面不作论述。

那么我们主要的参考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一部法律有没有赋予相关的行政机关、职能单位在该种情况下,去处理患者宠物的权利。在这里我们主要看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通过通读,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想要扑杀(姑且用这个词)家禽(宠物),一般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主体条件,必须是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者是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二是确有必要,也就是说需要确定该种动物与疫情传播很大关联性;三是需要履行法律程序比如评估、报备、执行等。

但是在这个题目中,显然没有,主体是社区,社区并非一级政府部门,其次无法证明有此必要,最后程序不合法,没有经过必要的评估、许可报备等程序。

综上,如果不存在特殊情况,这显然是一起典型的侵权事件。

接着题首来说,在面临一些风波时,国人的反映总是略有偏颇,我是非常支持重视疫情,重视防控的,但是防控更多的可能是需要每个人更多的贡献才智,更多的思考如何有效的防控,而不是一刀切,乱作为,甚至造成恐慌,扰乱秩序乃至拉下仇恨。

近期看到一些村民封路甚至破坏路面,禁止过往车辆,有必要么?

看到一些地方抵触、排挤湖北人乃至湖北过客,与必要么?

看到口罩、部分药品被夸大作用,乃至疯抢…………

我建议我们在防控疫情和正常的工作生活如何平衡上加以思考,疫情已经发生,应当将其对每个人的生活、工作影响降到最低。

知乎用户 LoneFreelancer 发表

想起曾看过的一部美国电影:冷山。一群人利用抓逃兵为借口在村里作威作福,杀人放火奸淫掳掠。看似正义的目的下面隐藏着最丑恶的嘴脸,越是在乱世,人性的善恶就越是明显。

知乎用户 憨憨麻麻 发表

首先,

我必须说,请尊重每一个生命!

再来说一个马后炮,如果尊重蝙蝠的生命,它就不会来报复人类!

我相信科学!

但我也相信:因果自有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下面我们来说说维权,做为猫爸狗妈,我们必须知道在这场战役中宠物的角色,猫猫狗狗目前没有任何官方说会感染更别说是传染源!

我更看好这个说明。无证据不言词!

我更相信事实胜于雄辩!

我们必须思路清晰

证据充足

让无视生命!

无知且无谓的人,得到相应的处罚。

这也是给我们的组织服务群体,增加自身价值,不断学习成长的机会。

知乎用户 咖啡喵酱炖咖喱​ 发表

在目前的国情下,就是没有办法。唯一能争取的是,是给宠物一个体面的死法。

平时生活里,因为怀孕,搬家,媒体误导,旁人的闲言碎语等情况下,无论有多少人在科普,在呼吁不要抛弃猫狗,都会有不少主人毫不犹豫放弃自己的宠物。即使主人自己不这么做,类似怀孕了猫狗就被父母偷偷扔掉的新闻难道还少吗。更何况,是在被疫情笼罩着的,人人自危的氛围里,连双黄连月饼都会被抢购的现实下,有多少人能冷静的分析,或者有具备这个素养,来维护宠物的权利。更何况在年纪大点的人眼里,猫狗就是一动物,随便处理就处理呗。

瘫痪儿童,在父亲和弟弟被隔离后,缺乏照料死亡。一线的医务人员,缺物资缺装备,饭都顾不上吃,又能匀出多少人力物力给宠物照料呢。别说一只猫,就是自己家的某个亲戚因为疑似被隔离了,又有多少人愿意去照顾他家呢,有些人,怕自己被传染,可能都躲的远远的。

我自己也养猫,很理解主人的痛心。如果我因为疑似被隔离,恐怕我家猫的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可以想象,自己和老公宝宝一起隔离后,我父母肯定是不会来我家照顾猫的,虽然平时把猫宠的像孩子一样,但是他们绝对不会为了一只猫,冒着被感染的风险过来照顾。甚至可能还会主动给居委会我家的钥匙,即使理智上认为猫不会传染给人,但是凡事就怕万一呢,有多少宠物就因为这个万一而被抛弃。

最后要强调,活埋猫的做法绝对是错误的。这样做不仅不会隔绝传染,反而会把病毒传播的更广,即使要处理,也一定要按照规范来进行无害化处理。

知乎用户 如人饮水​ 发表

我对于处置这些宠物本身没什么意见。毕竟人命关天,这时候也不会有谁愿意上门去喂这种主人被隔离的宠物,谁都怕死。

但是我对处理方式很不理解,翻遍了传染病防治手册,也没找到活埋这一条啊?

相反,因为随意掩埋尸体造成重大疫情的例子有不少。

所以,我觉得活埋这件事根本就不是什么防疫行为,而是某些恐猫恐狗症患者借着民众恐惧疾病的由头,借题发挥而已。

以前认识一个人,很不能理解,他对我另一个朋友充满敌意,原因竟然是因为我另一个朋友对自己的猫太好了。一个月花上千块钱买猫粮,猫罐头,猫零食。花几百块钱给猫洗澡做造型。

每当这个朋友和我们说到他的猫的时候。这个人肯定阴阳怪气说一堆诸如: 你有钱花在猫身上不如捐给贫困学生,你有钱花在猫身上简直有毛病。一类的话,并且多次私下里表示就应该弄死我这个朋友的猫,看他有什么反应。

所以,我觉得这世界上是有一种单纯的就憎恨那种被人宠爱的猫狗的人的。

知乎用户 霜落梦醒 发表

由于这两天发烧所以今天晚上就去了我们省立医院的发热门诊检测 (结果是普通感冒发烧)。当时两个医生问我近期有没有接触过野生动物家禽家畜,我说我们家养了一只宠物狗,然后医生跟我说宠物狗不算。

看到了吗,宠物狗不算!!

知乎用户 浮华上仙 发表

我看了一下评论,大部分人都在争论宠物会不会传染。 然而都自动忽略了一个事实: 这只猫,属于私人财产,即便存在传染的可能性,也应该询问过主人之后再进行处理。未经主人同意而活埋,这种行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不妥的。 狂犬病也是传染疾病,死亡率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却从来没有听说因为害怕狂犬病把邻居的猫狗活埋的。 说一千道一万,这件事的矛盾点在于未经主人同意活埋了他的猫,而不是猫会不会传染病毒。 抛开现象看本质。一目了然。 换了我是当事人,拿刀拼命的心都会有。

另外,说猫应该被活埋的某些人,跟《釜山行》里面把主角一行人拒之门外的那些乘客又有什么区别?无非就是自私自利罢了。 这样的人,在末世废土小说里,便是杀人吃肉的第一批人。 这样的人一旦失去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独我,唯我的心会被无限放大。只要能活下去,可以去吃人。杀人吃肉是为了生存,毫无道德底线。

你们说,猫有可能会传染,必须弄死。 那么,如果把猫换成婴儿呢? 如果失去道德和法律约束,你们会怎么样,一旦道德和社会秩序崩塌,你们会不会下手呢?

千万别跟我抬杠,也不要跟我科普什么猫和婴儿的区别。你们肯定懂我说的 “换成婴儿” 的意思和条件。

夜深人静的时候,扪心自问,你,会不会下手。

善良是人类的美德之一

却不一定人人都会善良

知乎用户 龙飞 发表

只就事论事,各种人身攻击的污言秽语,十倍反弹。网络真是法外之地,各种嘴里不干净的肯定有,真是缺少社会的毒打,神经病

没有证据证明猫狗会感染。感染。感染 病毒。

是感染,不是传播。多少例子证明猫狗活的好好的,人却染病了(尤其是各种寄生虫)。

各种事不关己的爱猫人士要求政府隔离这猫,对不起,疫情当前,先管人,有时间有 * 爱心 * 的再管猫。

咱们来捋一捋。

猫主人在被隔离时有没有安置自己的猫,或者让谁去照顾猫。社区人员没有义务照顾猫,缺有义务消除潜在传染源,不然他吃饱撑的去给他家消毒。

如果有,怎么把猫送过去,让她所谓的朋友过来拿还是让社区人员送过去,这猫半路跑了,咬伤人了怎么算,如果没有,那你自己都没管猫,就别指望别人。

至于个别积极分子说的,政府滥用权利,如果可以的话他们会连人一起消灭(资本国家十有八九有这种事),那就是纯粹的抬杠了,因为人有人权,死一个人就是大事,不然就没有那些我死我有理的事情了。宠物没有,各种爱猫爱狗人士拿宠物当人,当朋友,但是法律上道德上你不能把宠物当人看,不然这是对人的不尊重。(还想让人偿命咋滴,神经病)

当然,自己宠物被处死,谁心里也不好受。

歪个楼 。。。。。。。

我家养的狗被邻居家养的狗咬死了,人家就赔个三百块钱,我能怎么办,让人家偿命?想多了,我不会侮辱人这个字。我只是把他家狗给打死了。

只能说袁大爷让中国人吃的太饱。各种各样的事都有。

知乎用户 虎牙苍云​​ 发表

坚决反对有些人以基层防疫人员辛苦作为洗地方向,我一点也不愿意和极个别无知、无畏、无耻的人绑定到一起。活埋宠物猫的做法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原答案————

刚下班,准备回工地宿舍睡觉,大晚上的看到这个真的好心塞,影响睡眠。

其实前两天还看到有某社区工作人员没收住户的仓鼠。

无语

维权就算了,主人也已经说了大局为重,事后妥善处置了。

知乎用户 北极潘达 发表

单说猫命不能和人命相比这句话,我举双手赞成。但这和人权猫权有半毛钱关系啊?

如果说像切尔诺贝利核泄漏后一样确认感染,必须扑杀,在灾难面前无可奈何,阿猫阿狗确实不值一提,该清理的清理。

但就事论事。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猫也会感染肺炎再反传到人。

宠物属于私人财产,哪怕人被隔离了,难道就能闯进别人家随意处理了?要处理不该先知会一声吗?我们怀疑你用过的家具都有病菌残留。因为你在接受隔离期间,我帮你搬空,运出去一把火烧了还不告诉你,你怎么看?

退一万步讲,就算猫会感染,那你们处理的时候防护到位了吗?这东西不该作为医疗垃圾交给医疗部门而是随随便便埋了?发生二次污染谁负责?处理完有没有主动接受隔离观察?刚刚接触完传染源又继续挨家挨户地跑,这算不算危害社会安全?

有的人就是趁乱干点平时不敢干的事,与当年的红卫兵和打砸日本车的爱国青年无异。

知乎用户 房东 发表

很明显是社区蠢且懒政。于外人来说当个新闻看则可,于宠物主人来说无疑是极其恶心且难以接受的。

因为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猫能成为这种病毒的宿主!如果能证明很明显国家会出台相应政策并且集中扑杀野猫。

这么多坐公交车交叉传染的患者,是不是你要把他们做过的公交都烧了?那些被隔离的患者你也把他们的房子都一把火点了呗?脑子短路了觉得 “我是为你好”?这个社会最不缺的就是这种垃圾,人才会成为病毒宿主,既然社区接触到了可能的传染源,那么麻烦自己把自己活埋一下。

即蠢且坏,这种人和相信双黄连能治这病的人是一个群体吧?

换我得拿把斧子把这个社区办公室给端了~

知乎用户 HINO 发表

我不谈主人和宠物的感情,只说财产损失。

因为主人被隔离了,他家可能留有病菌,所以要进他家把他的衣服烧了,可以吗?

因为他开的车可能残留病菌,所以把他的车拉走拆了,可以吗?

我理解有些人面对疫情开始恐慌,但我反对上纲上线的恐慌和预防措施,反对 “除了人命其他都不重要” 的观点。

更不要提慷他人之慨的 “牺牲自己的财产换取他人安心”。

现在情况还没有严重到道德丧失的地步吧?为什么就能出现这种,闯进别人家里随意处置他人财产,视法律底线为无物的事情?

不能因为一次疫情,就打乱其他社会秩序吧。

知乎用户 动物眼科医生大潘 发表

气愤!!!!!

人与犬猫之间到底存不存在交叉感染??

动物 (眼科)医生来回答这个动物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要回答一下: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 )到底能不能在人与犬猫之间相互传播?

先看一下问题和李兰娟院士回答。

翻译一下:

原文: 主人要对宠物加强管理。

译文: 遛狗要栓绳,别乱跑乱窜、多消毒、戴口罩!

原文: 如果宠物在外面接触到疫情,接触到病人。

译文: 不要让狗狗乱闻、不要乱捡东西吃,遛完、拉完尿完赶紧回家!

原文: 那宠物也需要监控起来。

译文: 回家老么事的呆着,勤洗爪、勤透风!

李兰娟院士的话被不法媒体恶意篡改过度解读!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进行辟谣!

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 刚发现了两个半月就被证实了??逗我呢?现在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 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都还不确定呢!

请爱护自己的宠物,请多给他们一些关怀和照顾。ta 只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但你却是 ta 的全世界。

他们是无辜的!请不要伤害他们!!!!!FU*K!

有朋友提出非典问题,我在回答中已做更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是一位自称当时在场的社区工作人员的回答:

这里是链接:

匿名用户:如何看待趁主人被隔离观察,社区将其宠物猫活埋?主人该如何维权?

他的回答里表述得比较模糊,我不是很清楚他们到底有没有请示上级这事怎么处理,按照他的意思,似乎是上报了,上级的意思是,走流程,最后送到动物防疫站处理。如果真的如此,那么这样的处置方式无疑是对各方都负责的一个方案。

但他们一是因为慌,可能是害怕那只猫会传染病毒,他自己说他们心里慌,口罩都不敢换了什么的。二是觉得为了一只猫兴师动众没有必要。最后活埋应该属于自作主张。

我觉得本质上还是没有把群众利益当回事。因为如果这只猫是他自己的,那他有权支配,然而这只猫即使只是一只普通的猫,那也是他人的合法财产这一点被他们忽视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上级真的要求他们按流程办理,最后把猫送到动物防疫站的话,那他们活埋那只猫显然也不是对小区居民负责的做法。因为根据高赞回答,活埋并不属于无害化处理。而且有可能会被挖出来,事实上后来也确实被猫主人的朋友挖出来了,还有照片,挖出来之后猫的尸体他们怎么处理了,网上也没下文,我不得而知。

还有让人看不懂的地方就是抱着猫去敲门那一段,如果这事属实,那就有问题了。按照他们的想法,这只猫可能带有病毒,很危险,那他们带着这只猫在小区敲门问人家愿不愿意收养传染病家的猫,这个行为的意义是什么着实让人费解。如果按照他们的想法,那只猫带有病毒,那带着它去敲门显然不是对居民安全负责的做法。如果这只猫没有病毒,那也会制造恐慌,我估计他们敲门时也被怼得不轻,后来小区里果然产生了恐慌,使得他们不好收场。

而且还有一点,如果当时真有人愿意收养这只猫,那他们是不是就把猫丢给那个人了?那么这只猫还是在小区里,换了间住处而已。这和关在自己家里本质上有什么区别?

他们的目的似乎是防疫,但做出的事情又不太像是在防疫。一直在说自己没办法,似乎又一直都有办法但不肯去做。

带着猫去敲门,又不按照上级的指示处理,自作主张把猫活埋了,最后在网上被骂,又被上级批评,于是觉得委屈,来知乎表达自己工作的辛苦和不容易。但根据这个问题下的高赞回答,这位自称社区工作人员一开始在回答里说了一句话,大意是,“看大家这么骂我们突然理解古代官员为什么看不起老百姓了”。后来自己删掉了。

链接在这里:https://www.zhihu.com/answer/995487142

这似乎又不像是博取同情和理解的态度。

而且整个回答,一直在为自己辩解和推脱,并没有对猫的主人表示歉意。

从他描述的事情经过来看,我觉得这件事从头到尾,无论是他们的动机和做法,处处充满了诡异和矛盾,实在让人费解,我看不懂他们到底想做什么,也看不懂他们到底做了什么。

我不知道如果他在古代算不算是官,我也不知道如果我在古代算不算老百姓。但我知道,我不需要他看得起,你需要吗?

知乎用户 小鹌鹑 发表

不是宠物主,但也算对小猫不错,包括院子里的野猫

学法学行政的,家庭背景是农牧专业

严格地说,并不能完全理解宠物如家人的感觉,也不建议在这件事把宠物人格化处理,毕竟这事法律只能认定为财产类型的侵权或犯罪,猫再好,也不具备人格权。

但是!

我 tm 就没明白

1. 他妈的这傻逼社区工作人员真的知道啥是深埋么?

深埋技术标准,要求地势高燥,下风向,远离公共场所和居民区或动物饲养场所、水源地,要高于地下水一米五做好防渗漏,坑底生石灰 / 漂白粉厚度大于两公分,动物尸体距地表一米半,覆土不少于一米最后要消毒。

埋完了就完了?不行,要警示标识,首周每日巡查,后每周巡查至三个月期满,坑洞塌陷补覆土,每次巡查消毒一次。

做到了么?

2. 小区居民说杀你就杀?

小区居民也就是见到老哥养了个猫,猫好欺负,也不危险。

你换成养个蝙蝠试试,打开门的一瞬间小区居民马上联系卖房你信不信。

关键执行的社区工作的傻逼也 tm 就这么做了,最后还想完一手法不责众,不好意思,财产侵权至少要赔偿,甚至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当然,社区居民也少不了教唆之嫌。

3. 社区居民为啥要杀猫?

或许有人说,是神经高度紧张下的过激反应,但这也不是免责理由。

但要我说,就是人性本恶,集体的毁灭欲望被挑逗起来了而已,说不定提出倡议的那个人就住在左邻右舍楼上楼下,晚上被无人照顾的猫的叫声吵了一下而已。

所以说这事,就是群体失智,人性本恶加上一个脑残执法者在疫情下表现出的愚蠢和恶而已。

法律方面,我的建议是,保留证据,按照侵权责任进行民事诉讼即可。

如果猫是名贵品种,价值不菲,可以报警立案,故意毁坏财物罪。

但建议避开疫情时期,毕竟法院也算是个人多的地方。

知乎用户 贤贤斋 发表

社区人员处理此事 “又坏又蠢”,同意这个说法。虽然出发点是为了防止病毒扩散,但做法却是错误又冷血。

如何维权我不知道,可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此时此刻,人类与身边的动物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人类有求生的本能,动物也不能仅仅是动物,便成为被人类借着病毒的理由随意生杀予夺的对象。

如果有科学证据,有法律依据,相信它们的主人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知乎用户 zzzzzDzz 发表

我看到很多人高举深明大义之旗,呐喊如果猫真有传染病,那些为猫喊冤的圣母等人能负责吗,这可真是滑稽极了。

聊什么以人为本,宠物猫不是事关人的问题吗?宠物主人的利益、情绪和知情权,就不是人之本了吗?

如此厚颜无耻的把劲使在猫身上,怎么不去那些恶意传播疾病、拒绝隔离、不戴口罩出行等等阻碍疫情控制工作的新闻下面高喊处死他们?那些翘舌如簧的本事呢?一只放在家里的猫和一个不受控制的疑似患者,哪个传播力更强?哪个危害更大,高喊着人是人、动物是畜生的那些,是不是也很支持野生动物买卖的呢?没办法,就如你们恶意谩骂别人圣母心的时候,也同样用是让最深刻的恶意,来揣度你们的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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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的宠物被如此对待,我想任何说法都是没用的。要么埋我,要么大概对方自行了断,我都会觉得很不屑。

前边的回答 于情于理、逻辑、程序、法律法规详细而理智的尽述,我就情绪化的说几句。

我花钱买回家,细心呵护精心喂养,生活因为有它越发充实、幸福感也因为它而不断提升,我们相互依赖、共同经历时间的洗礼,且不说经济和精力的投入,单是这份陪伴不谈亲人父母,其他的人谁能比?

在家里关了这么多天,整日足不出户,每天和父母大眼瞪小眼方觉家中小宠物的存在着实是无可比拟的财富,没有养过的人永远不会明白,一个宠物为家庭气氛增添的色彩比起用心经营所得的收获只多不少。

剥夺我宠物的生命完全就等于

剥夺了我的快乐+抢劫了我多年巨额投资的财产+毁灭了我一部分生活

等等一系列的总和

怎能善罢干休?

知乎用户 果汁好喝 发表

有的人就趁机干违法的事情

知乎用户 黑是什么白 发表

活埋不合适,但是对感染者的宠物该如何处理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自己也养猫,但是我还是想说,猫确实是有携带病毒的风险的,哺乳动物,体温类似于蝙蝠,他们虽然不是病毒的自然宿主,但是却是很合适的携带者。一线的护士为什么要剪去自己的长发?因为病毒可以通过飞沫传播附着在毛发上,同样的,猫狗的毛也可以。另外,我家的猫她特别爱喝马桶里的水,拦都拦不住,但是今天我看见了新闻,这个病毒已经确定可以通过消化道传播了,也就是说人的粪便里面也会存在活的病毒,这种情况下病毒进去猫体内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猫或许本身不会因此生病,但是对人确实是很大的威胁。而且很多人居家隔离的时候可能只注意了要和家人严格隔离,但是往往会忽视宠物,在和宠物相处时不会想到隔离,这个也是很大的风险点。

知乎用户 娜塔莎 发表

个人感觉社区以及要求活埋的同小区人员,有种心理上的优越感,就是国人普遍的劣根性,你好欺负,那我就多欺负一点,别人都能隔离你,那我也可以要求活埋你的猫,这样才能让他有心理上的满足感!如果有人带头拿被隔离人员房子里的东西,估计其他人也会跟风去拿上几件,带头人员找尽理由显示优越感,同行人员从众不嫌事大的跟风,社区息事宁人的态度,导致了这样一个悲剧!人血馒头好吃,前提是那些人血不是自己的,谁能保证自己永远幸运?

知乎用户 东风夜放花千树​ 发表

我认为这件事情反映了不是猫狗是否可怜的问题,它从一个根本上反映了我们是否还尊重法律,是否还维护法律。以及在这种乱的情况下,法律还是否是最高权威,是否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的问题。

199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九届二次会议通过决议,行使最高立法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我两年前学习了历史知识。自从我历史学考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碰过历史课本了,但是这一段话我一直都会背,我是背出来的

法律是一种底线,是我们行为的根本准则,不管你有任何借口,你不得违背法律。任何违背法律的行为一定要受到惩处。对于猫和狗的处理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是社区擅自主张。用非法途径解决了这件事情,因此是没有理由的,是不可原谅的。

表面上来看只是社区私自闯入别人家门,私自埋宠物。实质上它反映了一个更加深层的问题。很多中国人还没有将宪法中个人住宅不可侵犯的观念刻入脑海。没有将国家保护个人合法财产,个人财产不受侵犯的观念刻入脑海。他们认为只要是符合他们所谓的多数人利益,就可以对少数人的利益进行践踏。

有人说这是非常时期,这是非常措施。

那我要告诉你。2010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已基本健全。So, 几乎所有领域上都已经实现有法可依。这件事情也不例外。社区完全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为什么他不能?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想到有法律这回事。在处理这件事情前后,也根本没有想到有法律这个东西。不是法律没告诉你该怎么处理,而是你根本就没有把法律当一回事。

1999 年到现在已经将近 20 年过去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们全国人民的共识。十九届四中全会来看健全制度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大方向。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有法可依,这也理应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个共识。但是包括很多知乎网友的回应,还有这次社区所做出的不当行为,让我很遗憾的观察到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还任重道远。

知乎用户 Maogician 燃 发表

下面的被害妄想狂们都省省吧,就不说猫根本不得 ncov 了(说得好像你会得传腹一样),这是个家养的宠物猫,家养猫是不出门的,可能一辈子吃的都是包装食品,哪来的病毒… 要是说病毒会飘进来的话我建议你们家先拿胶带封死门窗跟鼻孔比较好…

虚假的被害妄想狂:

稍有风吹草动杀猫杀狗

转发假得离谱的谣言

抢双黄连和双黄莲蓉月饼

相信可乐和玩手机会杀精

真正的被害妄想狂(比如我):

家中常备饮用水和能长期保存的食物

稍有风吹草动通知所有亲戚去买口罩

去逛商场或者看电影先找应急通道

在钥匙链上挂一个划玻璃的金刚石小刀(如果公交车起火或者侧翻可以划开玻璃逃生)

知乎用户 VampireDavid 发表

无知,愚蠢又自私,还披着为群众着想的外衣,这样的人太多了,放在中世纪他们就是最积极的参与女巫狩猎的那批人。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ToG1k9 发表

2 月 23 号补充

中央的措施来了 我看你们该怎么杠?

https://mp.weixin.qq.com/s/zbTiHnWwpReZm5Gx2r6j2Q

补充——

今天 hb 的省委书记 wh 的市委书记都换了 说点感想 这次事情能看出来很多问题 我觉得有主要三点 1 内地官员的执政能力问题 hb 上上下下的官员真的可以用酒囊饭袋来说 如果他们没有犯重大错误 这次事情不至于到全国 2.12 号 已经事件发生很久了 还出现三十多个重症病人的大巴车被扔在大马路上没人管了的事 真是中 Y 再使劲地方跟不上 归根结底 能力不够 找个大学的学生会去办事 也不会发生把大巴车扔路上的事 还有火神山医院的工程车被城管锁了的事 黄冈卫健委女领导的事 可见从地方到基层真是执政能力堪忧 和平年代 队伍经不起考验 2 态度问题 不知道是这些人麻木了还是压根心里不当回事了?武汉都封城了 中 Y 大力气全国支援 又是火神山又是雷神山的 hb 上上下下还在干让人可笑的事 真的是猪队友 再看看我评论里的公务员们 各个都把自己划到了群众的对立面 不说让你有崇高的理想吧 好歹清楚自己是为群众办事的 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社会进步做一点微小的贡献也可以 队伍思想有问题了 3 这我就突然明白一个事 中 Y 为什么要弄个监察委 规格还给的如此之高 可能也知道下面的队伍出问题了吧

原文——

我来说说

这是目前我国软实力缺失的地方

也和我国提出的 “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相违背(感谢知友提醒)

也是部分公职人员 “懒政” 的体现

这事在发达国家处理办法大概率是会暂时隔离宠物

公职人员懒得去搞明白宠物传播疾病的风险到底是什么情况

公职人员懒得采取更加合理的方式去处理

公职人员懒得去考虑某个人的感受

公职人员对动物没有人道主义精神 也其实反应了这个社会的主流思想是如此

同时 也反应出很多人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习惯 “依法治国” 的精神很多公职人员就没往心里去

大灾面前特事特办 不是让你这么办 社区主任应该组织学习宠物传播疾病风险知识 联系宠物医院对隔离人员宠物做好安置以解后顾之忧

中国现在不缺人不缺钱 早已经不需要舍小家保大家了

补充:关于居委会是不是公职人员 有没有编制 这不是重点 你受谁领导听谁指挥是关键 辅警没编制 辅警还不能代表警察抓贼了?

居民委员会同城市基层政权的关系是:居民委员会在市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 - 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也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这些单位如需要居民委员会或其下属委员会协助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

我看我是戳到某些公务员的痛处了

他们第一反应是和居委会社区划清界限 我想两个原因 1 不屑与基层办事人员有关联 以此来凸显自己的 “高大上” 凸显自己是有编制的“根正苗红” 这一点反应了他们平时生活中脱离群众的优越感 2 通过和基层划清界限 来和问题划清界限 真是解决问题简单粗暴 反应了他们平时就是“踢皮球” 的好手

第二反应就是把考申论的那点本事都用来给我咬文嚼字上了 也真是有本事呀

还有一个更有品 满评论里拉选票呢?我都笑死了

@还差一点

你们几个 但凡有人是讨论解决方案的 我都看得起你们一点 治国理政靠你们呀?我是真担心

知乎用户 酱紫啊 发表

看到骂猫奴的,本猫奴上来回答几条

1,说人都顾不过来顾猫的。在我们看来,猫就是我们的家人,甚至比有些人更有人性

2,每次一有病毒疫情就是宠物猫狗受难的时候。不想一想,疫情那次不是人类瞎吃瞎玩不长记性?!艾滋病,非典,埃博拉,肺炎?!那次不是?!03 的教训不够么?还吃你 mb 的野生?

3,也就是欺负猫狗不会说话。人类这种愚昧以及甩锅的行为才是灵长类第一!

4,猫狗跟随人类也有几千年历史了,你们自己扳手指头算下,有哪次大规模病毒传染和猫狗有关?!

5,人有传猫狗的可能,猫基本家养,前提是你有病传给猫,你有病么?猫即便被传染但在家里,会传染到其他人么?!再换个思路来说,这时候提出捕杀猫猫的人,家里也都没养猫吧,那你有病想传给猫,怎么传?薛定谔的猫?!

大灾之际,有点脑子,好不好?!

别人一线人员在前面拼命,你们在后面胡吼胡吼的杀别人家毛孩子?和红狮子断和协弹药有什么区别?!

都 0202 年了,还是野蛮社会么?!

毛孩子们在家好好的呆着,又招谁惹谁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个人认为,阻止疫情传播只是一个借口,陈书记这么做只是为了逞官威,就像有些家长故意无理由损坏孩子的玩具来现实自己的支配权一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听说社区看到了网上发帖后还恶人先告状,到某些部门举报猫主人妨碍疫情防控大局。

知乎用户 Sooooo​ 发表

不敬畏生命,终要付出代价。

如果需要牺牲无辜和弱小来奠定我们的生存,真是愚昧又可悲,这场病毒来的还不够警醒么。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02Kyf6 发表

这让我想起了二战法西斯非人的罪行。

当他们在残害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发声 当他们在残害共产党人的时候,我没有发声 当他们在残害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可以为我发声了。

知乎用户 到处挖坑蒋玉成 发表

某些人口口声声说防疫需要,那么你有市政府文件授权么?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扑杀措施必须由县级政府申请,市级政府授权,你一个社区就成了市级单位,自己可以给自己授权?而且法律规定执行扑杀措施必须予以公告,那么为什么没有告知当事人?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退一万步讲,你的无害化措施是安全合规的么?会不会反而造成疫情进一步扩散?就算是真要进行扑杀,也必须经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极易造成疫情二次扩散。不管猫是不是有害动物,你社区都没资格做这个决定。事实上,如果猫属于危险动物,那么社区陈主任打着防疫的旗号,不经请示上级政府机关和防疫部门而直接活埋,属于蓄意扩大病毒传播范围,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某些洗地的显然搞错了一件事情——社区的错不在于残忍,而在于自作主张擅自行事。既没有上级政府机关授权,也没有征得物主同意,属于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当事社区领导会不会做人不清楚,不会做官倒是显然的。

知乎用户 郭小铭​ 发表

2.3 号更新,今天早上看到微博上一则新闻,武汉家里有宠物的朋友,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

———— 以下是原答案————

好惨的主人,好惨的猫,好可悲的社会丑态。

在没有动保的国家,维权到最后杀害不会受到惩罚,受害者最多得到一点财产损害的补偿。

知乎用户 AAAAA 发表

不妥,人家可是潜在的犯罪份子,社区这是在帮犯罪份子毁灭罪证

这说明上面压力太大又不明确,导致社区自主寻找避免问题的方式(不然其他住户会反对)。

所以应该更加明确权责

以后出这种事情我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封家,如果猫死了臭出来了

那么主人回来以后各个邻居自然削他。

让群众去解决群众内部问题,不要事事都当爹妈。

等这些人被削多了,就愿意花大价钱预备此类服务了。

人拉去隔离的时候可是让你准备一些生活用品的,也有电话。

我就不信你一个电话和帖子挂出去

“帮我管猫,赏钱一万”

这样我不信没人来管猫滴。

啥?

没钱?没钱也没事啊,就是被削而已。

花钱消灾和肉偿,选一个就好了呀,都是对宠物的爱嘛。

什么?如果有生物危害风险?

那就好像隔离前没关电没搞好煤气,然后发生了火灾,赔钱或者坐牢就行了啊。

公共人员就管公共的,家里都别管

如果家里事情到外面来了,那么当事人该赔赔,该坐牢就坐牢。

如果疾病是可以通过宠物传播的,猫狗死在家里导致疾病向外传播(这不是不可预见的),那就以相关的防治条款定罪。

后果巨大的话,最高死刑就完事了。

煤气水电阀门是这样,猫狗也这样。

要不想赔更多钱或者冒坐牢的风险,那就平时把钱准备好。

不准备好的么,那就冒不定的风险就好。

最坏的结果也就是隔离完了直接对接菜市口,做一个健康的枪毙鬼咯。

不想花钱,不自己悬赏,还想别人帮你搞你的财产,还要把你的财产打理好。

那也不是不行。

你上班也是帮别人打理财产,然后你上班不要工资(生活标准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上的收入全部交税)。

积极 996,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那没问题,别说一只猫,十只猫都给你管,全免费。

别说临时代管了,人多起来开个公费猫乐园都行,甚至可以给猫上医保上公费养老。

你看,这样您满……

神马?你说你不额外给钱?

我可去你大爷的吧。

知乎用户 蓝帕特尔 发表

更多人把关注点放在该不该扑杀潜在感染人群猫狗上面。这个问题不该过多讨论,形势要求,有条件检测隔离,无条件扑杀是最最基本原则。

对于如何扑杀,显然活埋不是一个尊重生命并且有效防疫的手段。

有时候不是很懂你们的逻辑。疾控中心起初也是没有证据证明人传人这种 “辟谣”,酿成大祸。实践告诉我们,对待疫情这种特殊事件,抛弃科学严谨的论证态度,时刻以最坏或者相对更坏的标准要求自己,才是有效防控的最优解。抱有侥幸心理的结果就是如今这种局面。没有证据证明能传猫狗,是对于胡乱扑杀家养猫狗的行为讲的。如果以人命大于一切,防控大于一切为原则,完全可以说没有证据证明不能传猫狗。

下面对一些爱猫爱狗人士讲,猫狗和鸡鸭牛羊一样都是人类社会驯化的附属物。只是在社会中的角色不一样。猫狗用摇尾巴取悦人类,鸡鸭牛羊用自己的肉来取悦人类,都是他们脱离自然界之后非自然的一个状态。人类对猫狗倾注感情,是人类的精神需要。

但猫狗的地位能够与人类等同吗?

猫狗永远不该和人类放在一个天平上。

这么说有些冷血,如果存在交换,十只猫狗能换一条人命,这个问题我认为完全不需要犹豫。

知乎用户 阿什托兹卡边境 发表

我多次回答了这种问题,

我们反微博女权不假,但是这不是你婚后把老婆当成仇人看,老婆生了病任其自生自灭不出一分钱一份力,家暴,出轨,美名其曰 “反女权” 的遮羞布。

我们反圣母反对把动物和人平等对待不假,但这不是你有事没有上街把猫狗活生生踩出脑浆,把他们的幼崽踩成肉泥还大言不惭我这是 “反圣母” 的免死金牌。

扛着红旗反红旗,平时天下太平有贼心没贼胆不好做乱。现在情况紧急,有些情况特殊需要搞特殊了,你们就借公家的东风刮自己那点妖风,无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养猫的来说两句,因为年前车坏了,现在要上班只能公共交通,系统比较敏感,不同意公共交通上下班,单位领导要求我住单位,我说住不了,家里有猫,我可以家里办公。领导说,猫可以处理了。

面对领导,确实怂了没敢反驳,只说催一下修车,后来领导不情不愿的让我回家办公了。

现在回想一下,可以半开玩笑的从这个角度进行反驳: 我家俩,都是猫舍接回来的,一只 1w,接回来,吃喝用,还有绝育手术,差不多又 1w,让我处理了?请先给我 3w。

且不说猫对于主人的感情价值,猫是我的私人财产,就像是我家里的电视电冰箱一样,电视电冰箱都有漏电的危险,漏电就有起火的危险,你不能因为要防火,就因为这一点危险的可能性就冲进我家把我家冰箱电视扔了,猫也一样。

对不起,可能跟问题不太搭,但是这是我截止目前为止最理性的分析了,我内心已经对着我领导口吐芬芳一千遍了。

维权的话不太懂,至少接猫的费用还有给猫买的东西这类的账单总是有的,悲剧已经造成了,尽量挽回一些经济损失吧,希望猫主人能坚强。

另外,猫传腹是冠状病毒变异引起的病,是奶猫三大杀手之一,但是跟这次的新冠肺炎半毛钱关系都没有,除此之外猫传腹有些特效药,也已经开始试用于治疗新冠肺炎,猫咪是拯救我们的小天使,不是带来病毒的恶魔,请善待他们,不要因为这次的事弃养,很多宠物猫,从小被猫妈妈还有兄弟姐妹教导毒打,变成乖乖的一只宠物猫,他们只会亲近人,没有丝毫的野外生存能力,弃养在野外基本等同于把它们送进了野狗的嘴里,请三思。

知乎用户 S 丶鑫 发表

我就不懂了,现在人在瘟疫面前,已经没有是非观了吗?甚至不少人觉得,做的对的,觉得扑杀是合理的处理手段。

你们意思是这值得推广是吧?到今天为止,中国有 1 万 7 确诊,2 万 1 疑似。如果这些人家里的宠物都应该被活埋,国家早就下文了,不会有人以为这接近 4 万人家里,就这一只猫吧?

另外,无论患者,还是疑似,这个时候安抚情绪,保证他们自觉接受隔离才是正道吧?现在玩这一套,还想搞阶级对立了?还有人问如果我邻居是疑似,我愿不愿意杀他家的宠物,我脑子进屎了,这个时候刺激他?我图什么?我关着门,他关着门,我管他家养了什么呢,我刺激他我有什么好处,且不说他会不会带着病毒私下报复我,即便他素质很高,隔离的也很好,等他以后痊愈了,以后我日子过不过了?邻居还处不处了?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73n0L5 发表

很显然他们处置这只猫并没有告知猫主人。看聊天记录,一个 “好了”,好像猫主人在无理取闹一样。

很多人拿人命比动物命重要说事,的确如此,动物的生命应该排在人之后,但问题在这里吗?这只猫就算真的需要处置,也不能是以这样的方式,这是法律问题,不是道德问题。私自处置他人财物,谁给他的权力?

知乎用户 终已 发表

身为铲屎官,看到这则新闻十分痛心、气愤又无奈。

要是我家猫,我肯定和他们拼命。在一些人眼里,猫咪和没有生命的物体没有区别,但铲屎官都知道,猫咪都是有意识和性格的,活埋了他,他也会恐惧、害怕。

哪怕实在是必要的情况下,活埋,实在太过残忍。活埋这个行为本身就是恶劣的,不仅达到成处死的目的,还存在 “折磨” 这个过程。平常情况下,有点良知的人都不会干这种事,这种事叫做 “虐杀小动物”。

况且并没有证据证明猫咪会携带传播病毒。

在这个非常时期,一些人在保守、谨慎的专家说法和恐慌情绪的加持下,失去了理智,又在群体呼声的回荡下,更加坚信自己的要求是合理的,是合适的,是 “宁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 地强力而有效的。仿佛这只可怜的小猫,就已经确诊了新型冠状肺炎一样。他们无力对抗强有力的病毒,没有方法为抗击肺炎出一份力,柔弱无力反抗的小猫便成了他们潜意识里证明自己仍然可以 “有所作为”“为大家做贡献” 的途径

这些人平常不会干出这种事,但如今他们有 “理由” 说服自己说服他人

何其可悲,又何其无奈。人性中的恶,怎么抵抗?

就算这条新闻是假的,也一定有哪里正在上演这样的悲剧。

唯有希望能早日战胜肺炎。

希望央视可以直接而详细地采访专家,并在新闻节目中做明确地说明。(在这样紧张的情况下,怕是奢望,但仍然希望)

希望每个人都可以保持理智。

(为所有病痛中的人们祈祷,为所有生命祈祷)

知乎用户 墙头草栽培家​ 发表

先摆观点。

这件事社区处理不合法。

应该维权,直接状告社区主管领导。

再摆个人观点。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宠物不会传播。

病毒来源也是从动物到人,从人能不能再到动物也未可知。

李兰娟院士也提醒过要警惕宠物传播。

从个人角度来说,我觉得这个社区负责人是个敢担当的事。

做法是错误的,行动是果决的。

在隔离后第一时间带队消毒住所,断绝可能的传播源,绝不是个懒政,胆小的官员能做出来的事情。

但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没有上级领导批示,没有上报直属领导决策擅自入户,这是行政中极大的个人主义错误。

造成严重后果可以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这件事正确的做法是发现疑似患者,对住所楼道进行消毒。确诊后上报领导后申请入户消毒,对其接触过的人员通告自行隔离,对其家养宠物,最近物流上报批准后进行处理。

在公务员行政中切忌没有领导批示擅自处理。出了事立刻上报,尤其是全面紧张的时代。

这件事中的社区负责人,就是错误的使用了紧急处置权。造成了错误的后果,恶劣的影响。

也可能是将防疫工作和之前的防疫工作混淆。

如猪流感期间我们使用的防疫措施是一猪犯病全场清空。错误的将二者类比也是基础行政面临的考验。

我们的人才都在高层,落实都在基层。基层行政规范和基层工作展开一定要上级及时给任务规划和处理事项。否则基层自主权大了,那就容易出现这种情况。基层自主权小了,行政效率就低下。

希望这件事能引起重视,协调好基层工作和高层决议的关系。

知乎用户 若如初见 发表

猫咪都没有接触传染源,哪来的病毒?倒是那些在外面跑的一心想活埋别人宠物的人应该活埋!维权基本没戏。

知乎用户 粉红色的猪和熊 发表

2.2 首先,各大平台已经辟谣,现阶段没有证据证明猫狗能做新冠病毒宿主,没有证据证明能传染

其次,连安乐死都不是,是活埋

最后,没有相关文令,没有相关法律,宠物属于别人的个人财产,私自销毁,这还理解疫情?仗着疫情胡作非为的是谁?还好意思叫受害者理解?这我觉得完全是道德绑架了,甚至更过分。

这件事不扩散是想要一样的悲剧在所有地方上演吗?处处都是摔死的猫狗没人管?弄死了就不管的呢?没有人打扫留着腐烂传染其他病菌?这样不会引起恐慌?理解个屁,这些人没有道德没有道理,就不要拿着疫情的挡箭牌说事,不要有了疫情就什么 “大义” 的 “恶行” 都得去宽容。一次疫情摔猫狗不管,那以后就算没有疫情,都会有人继续找着挡箭牌继续虐。大局,没有国家没有官方,考自私和谣言的大局,是恶人自己的狭隘,不是所有人的远见!!!

这种事洗地就是瞎洗,正宗一点后果都不考虑的人才只会拿着挡箭牌说事。

我微博看到豆瓣迫于压力已经删帖了

我是哭着把这个消息看完的 一场瘟疫真的把什么牛鬼蛇神都炸出来了 希望猫猫主人通过法律维权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D3I6sf 发表

社区相关人员的行为可以用心理学上的安慰剂效应(Placebo Effect )。

即病人虽然获得无效的治疗,但却 “预料” 或“相信”治疗有效,而让病患症状得到舒缓的现象。

所谓安慰剂,是指既无药效、又无毒副作用的中性物质构成的、形似药的制剂。安慰剂多由葡萄糖、淀粉等无药理作用的惰性物质构成。安慰剂对那些渴求治疗、对医务人员充分信任的病人能产生良好的积极反应,出现希望达到的药效,这种反应就称为安慰剂效应。使用安慰剂时容易出现相应的心理和生理反应的人,称为 “安慰剂反应者”。

人民日报在同名公众号里曾科普,宠物并不会传播新型冠状病毒。

但是,社区工作者并不相信,并且觉得宠物猫必须扑杀才能扼制病毒传播源。

活埋之后,他认定已经完成了任务,而且还以国民英雄去认为自己光荣。

脑补了一下,他大概是这么想的。

“主人生病了,猫或许也会生病,把宠物猫活埋,将病毒消除”

“我没有杀它,我只是把病毒隔离开”

“我这么做也是为了人类,是承担了罪名,我应该是人类的英雄”

安慰剂效应在这里起到的作用是,让社区工作者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

不难推测出,这名社区工作者的性格是这样的:好与交往、有依赖性、易受暗示、自信心不足、好注意自身的各种生理变化和不适感、有疑病和神经质。

这样的人格特点也能很好的解释为什么他选择了活埋而不是直接杀害,因为他并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承担杀害生灵这样的罪行。

至于主人怎么维权,我想大概还是不了了之。

而这名社区工作者最后还会得到嘉奖,毕竟在那一类人的眼里,宠物的生命并没有资格和人类感染疾病能相提并论。

现在媒体闹得是沸沸扬扬,再出现一个热点时,大众也会随之忘记这件事情。

就好比湖北红十字会分配物资不给一线医院,人民日报报道双黄连能抑制新型冠状病毒来转移视线一样。

知乎用户 空蝉 发表

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吧

知乎用户 灏灏 发表

家养的宠物破门也要弄死,家里的脑瘫儿却只能等死,有点讽刺。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始终认为,人类应该和大自然和谐相处,哪一次灾害不是人类自食其果?新型肺炎是,非典是,全球的气候变化也是…… 非典时期人类认为果子狸是传染源而大肆捕杀果子狸,在我看来也是非常残忍和不合理的,野生动物做了什么?它们被人类捕杀,被人类吃掉,它们也是受害者。

在我看来,灾难爆发是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和自我调整,是因果循环。而本题,杀掉小猫咪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如果这类事情频繁发生,我相信人类会迎来大自然更猛烈的报复。

尊重生命,敬重生命,不单是人类的,还包括其他一切动物、植物。你不敬畏生命,生命怎会庇佑你呢?

知乎用户 李伊森 发表

非常希望这个消息是假的!

社区有两错:

1、 不与主人商量的错。不管怎么说,这是谁的猫?谁给社区的权力自己就抓走埋了?不经过主人同意?

2、 活埋的错。假使真的有可能传染病毒,也应当按照专门的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流程来吧?社区就这么直接活埋了?

如果是真的,只能说社区处理这一问题的时候太欠缺思考了。这种做法不光伤害了一只猫,而且会加剧社区和居民之间的矛盾,更对疫情毫无帮助。

支持宠物主人维权,但是维权的效果不一定好。

就民事途径来说吧。目前现行法律把【宠物】放置在了财产的地位,所以上述行为是被认定为侵犯了主人的财产权。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主人可以要求社区赔偿自己因此遭受到的财产损失。但是事实上,一只领养来的猫,真要求赔钱能赔多少呢?主人受到更多的是情感上的伤害,而她收到的精神上的伤害并未达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所以我说维权效果确实不好。

疫情发生到现在,比起病毒,我倒发现在恐慌之下的群魔乱舞更让我吃惊,处处刷新我三观,真是服了。

知乎用户 咸鱼弓社 发表

现在这个形势下,只要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也支持消灭任何动物来保护人类。

不用喷,我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不养宠物。我也无法理解养宠物的人的心理,反正在我这里,任何动物都不如人命重要。

知乎用户 安之 发表

我担心那个善良的、充满责任感的主人会不会因此失掉对世界的信任?想了下,若是自己遭遇这事,我可能此生再不会去见、去想那些愚蠢而可怕的人,可能连踏入那个社区的勇气都没有、可能见到猫就会心痛、可能再没法开怀大笑……

今天读到《论人性》中的一句话:“发生在一个无辜人身上的苦难,也有可能发生在所有人身上”

当那只小猫被打着防疫的幌子,活生生埋掉的时候,在场的人,有没有想过,你们是在拉低人性的底线?你们的行为传递着这样的信号:无辜者、弱小者,可以被牺牲!你们难道就一点点都没联想,有朝一日,当自己处于小猫那样的处境时,你所助长的行为会把你逼进绝境吗?!

世界是一个圆,善待别人就是善待我们自己。所以,请善良些吧!

知乎用户 美颜盛世半夜敲窗 发表

这些人今天能够闯进屋里抓猫杀掉

有一天他们就会闯进屋里抓人杀掉!

这不是危言耸听!

知乎用户 BuBbleteapot 发表

首先,这件事不管怎么看,社区违反了法律已经是板上钉钉了,该赔偿赔偿。这件事真正应该考虑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有人因为恐惧打着大义的旗号泄私愤,没人知道社区和邻居究竟是因为对病毒的恐惧,还是一些其他原因,私自进入了别人的住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今天因为防止病毒传播杀了一只猫,明天因为隔离患者饿死一个孩子,后天呢。

一开始他们杀共产党人,我没有讲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后来他们杀犹太人,我也没有讲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再后来他们杀天主教徒,我还是没有讲话因为我是新教徒。最后,他们要杀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讲话了。

知乎用户 风的影子 发表

就因为有那么多键盘侠们不畏惧生命,在他们眼里除了人以外,别的生命一律不值钱,别说如今这次病毒了,如此下去,以后还会有别的病毒肆虐的,无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表面上是 “为了大义”,实际就是蠢且懒且坏。

1. 杀一只猫比隔离一只猫省事,是为懒。

2. 听信 “宠物会患肺炎” 的谣言,是为蠢。

3. 手持公权力的大棒,不尊重私权,是为坏。

知乎用户 咸鱼作者男三号 发表

我不想去说服那些仇猫仇狗还打算借这个机会屠杀别人宠物的人,反正现在我家的狗我不会带到外面。

有能耐到我家里来抢狗。

我家有菜刀,有防爆盾。

我遵守法律我敬畏法律,但对付不遵守法律的人,我也没有必要跟他遵守法律,正当防卫又有什么错呢?对方可是入室抢劫啊!

因为我是那种打架就算打不过,也会强行拿自己头撞对方头两败俱伤的人。

知乎用户 刘霸天 发表

俩字: 赔钱儿!

四个字: 道歉!赔钱!

六个字: 道歉!赔钱!处分!

不然还怎么着,爱猫人士想让凶手偿命?

有一天喵星大军反攻地球,第一个就活埋这次的凶手,我举双手赞成。

知乎用户 小熊大魔王 发表

确实很愤怒。。但是想到那个爸爸被隔离,在家里死去的脑瘫儿,就什么也不想说了。人尚且如此,何况一只猫?铲屎官节哀。。。

知乎用户 薛定谔的猫​ 发表

主人被隔离.

社区将其住处的私有财产销毁.(理由是有可能携带病毒)

主人该如何维权.

把问题改成这样就明朗多了.

邻居该不该恐慌?该.

可不可以要求销毁有可能存在病毒的一切生物和物品?可以.

但是事情结束后该怎么赔偿也要怎么赔偿.

甚至该主人在以后脑子发热做出什么事来也不奇怪.

知乎用户 长岛枸杞茶 发表

谢邀,利益相关,我有两只猫,每月平均开销 1000,自认对我家两个毛孩子还是有感情的。

听到这个消息我也很沉重。

社区的态度是对的,当然方法上确实是有问题。

关键是宠物的主人已经被隔离了,按照我的理解,60% 的可能性上已经感染了病毒。

请大家设身处地的想想

在这个情况下,在你可能已经感染了病毒的情况下,会把宠物托付给父母照顾嘛?

或者你有哪个朋友能够在这种情况下来你家,替你照顾宠物?

这种情况下,你把宠物留在家中,结局就是活活饿死。

不要跟我说,科学家已经证明了这病毒不传染给猫狗。这篇文章我很早就看过了。科学的道理我都懂。

问题是,假设我中病毒了,我根本没这个胆子,也没这个自信,能让任何人来我家替我照顾我的猫咪。

至亲我不敢,关系一般的,我没那么大脸。

所以请务必谨慎谨慎再谨慎,非常时期,你真要被隔离,你家的宠物基本就是在劫难逃了。

我唯一的请求就是在我的怀里执行安乐吧。

这确实非常非常的痛心跟无奈。但也真的没有其他办法可想了。

至于那个社区书记,手段是残忍的,方法是错误的。但态度确实是正确的。

如果我小区同一幢楼里有人感染被隔离了,猫狗还留在家里没人照顾夜夜哀嚎,我是他家邻居我会疯。

知乎用户 小杨伯特唐尼​ 发表

瘟疫来了。

王村的村民人心惶惶,食不知味。

县令要求县内的郎中都赶赴瘟疫的中心地区,救治病人。

王村的郎中也去了,救治的任务太繁重,郎中病倒了,消息传回了村里。

“他怕是出发前就得了瘟疫了。”

“是啊是啊。”

“把他家烧了吧,烧了就不会传染给咱们了。”

“他回来怪罪我们怎么办。”

“村里人一起做的决定,他有什么理由怪罪?莫非不想做王家族谱里的人了?”

“烧了烧了!”

村民们冲进郎中家,一边放火一边搜着值钱的东西,火光照映着每个人的脸,大家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郎中康复了,疫情也得到了控制,回家了,迎接他的是一片废墟。

“族长,你得为我做主啊,我家被他们放火烧了!”

“好了好了,你的心情我理解,但也是为了抗击疫情,也请你理解。”

“那我家就这么没了?你们又不是官府,凭什么烧我家!”

“这是封建社会!民智未开!你还想怎么样!滚!”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23clNF 发表

相对于病毒,我更害怕对人权、尊严、法律乃至生命的肆意践踏。

知乎用户 最终教条 发表

这就是人性,没办法。不要苛责任何人,苛责也没什么卵用,这就是人性。

我本人不养猫狗,但是在 B 站上经常看猫猫,其实很喜欢萌物的。但是在评论这种事情的时候,必须把个人喜怒哀乐抽离开来。假设今天死的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 X 动物,我不能因为喜欢 X 就站 X 一边,不能因为讨厌 X(比如老鼠蟑螂)就站在社区工作人员一边。

从法律上讲,社区人员的处置是完全错误的,没得任何话讲,这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卫生部门也没有任何文件(乃至当地政府、社区也不可能有任何文件)会明确到要干掉猫猫狗狗。因此,这个锅不可能甩到上面,只能是这名工作人员自己遐想的恐慌意识作祟。这点的确是要说明。

但是,违反法律是不是就是错的?就看你怎么认为了对不。不是有人说的,正当防卫的时候宁可见法官,不去见法医吗?那这种是不是违法了?(而且还是违法中最严重的的犯罪)但是你认为是错的吗?除开犯罪,其他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很多,最简单的,违约,其实就是违反民法,但是——当事人可以接受违约金啊,可以接受合同对于违约的惩罚啊。我就是违法了——但是我赔你双倍的钱,我也得把合同解除了。你怎么看呢?好,这是你的猫,我就杀了。你事后来找我,反正顶破天,我赔钱。而且有可能私了的情况是,社区(单位)赔钱。于我利益有多大损害呢?“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这句话太极端太不正确了,但是要说人人都当雷锋那也是童话故事不是?不是说,好的制度应该是引导坏人做好事么,我就说,一个人首先想着利己那是人的通性,他能舍弃自己的利益为国家社会或者他人的利益我们应当尊敬。一个人首先想着自己,然后尽可能不伤害他人利益那是大多数人,应该不吹不黑。一个人只想着自己,且以伤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才是谴责反对的对象。那么这名工作人员属于哪类?应该是属于中间普通人,不吹不黑的那一类。

换做我是猫主人,我肯定也气得恨不得杀人骂人。但是我们既然是第三视角,就应该客观的来看。从社区工作人员的利益最大化角度来讲,猫能否传播病毒,卫生组织其实是 “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说白了——还在研究。但是这名社区工作人员的任务是什么——控制社区疫情。白色恐怖的时候不是有“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 吗?那么现在你站在这名社区工作人员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选择题——1. 杀了这只猫。最坏结果:单位不背锅,猫的损失由我赔偿,也就是最坏结果是我赔钱,我们假定就 0.5-2 个月工资的钱好吧。2. 不杀这只猫。最坏结果:“据卫生组织最新消息,已证实猫狗等宠物可以传播病菌。”“关于 XX 社区防治疫情工作不力的通报——…… 现决定,开除 XXX 社区工作人员”。一边是顶天两个月工资搞定的事,一边是自己的饭碗。可能他们一家三口就靠他一个人养家糊口,可能家里的孩子还等他的工资来交学费。你们想一想,假设他今天对这只无辜的猫“网开一面”,今天在知乎上声讨他的网友们,会有谁,会在他被社区开除的时候站出来让他不丢饭碗?会有谁,会给他巨款弥补丢工作的损失呢?木有。那他又能怎么办?人性如此,我只是希望大家也不要过分苛责这种行为,或许你我在他的位置上不一定会比他做得更好。

知乎用户 学渣协会副会长 发表

看到这些天各地封路,堵门,砸麻将机,直接火化,我突然想到了老舍的《猫》,真是一个疯狂的时代。

知乎用户 长歌暖浮生 发表

下面有说猫咪跑了抓我判刑的,我真是笑了。

对各位法律大咖表示服气,在下才疏学浅了。


从法律角度而言,猫咪是主人的个人财产,它的处置权在主人手里,在猫咪没有伤害到你的情况下,你处置了别人的个人合法私有财产,是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要负民事法律责任。并且居委会不是执法机关,法无授权不可为。

你说猫可能伤害你,可能,说明没有构成事实,你就不是正当防卫,属于假想防卫或者可以算故意伤害。还好猫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公民,不然这就是负刑事责任的。


各位再仔细品品李兰娟老师的原话,大概就是

如果你的宠物接触到了病人,接触到了病毒源,是有可能被感染的。要注意.… 省略建议,但是这些建议里没有活埋弃养直接弄死。

我有一个不专业的问题:宠物会被感染,被感染的宠物会传染人类吗? 被感染等于传播传染吗?

然后衍生一堆问题:喵主子不出门会被感染吗?出去遛狗子,如果你的狗子接触了病毒,主人是不是也中招了?你俩还分谁感染谁吗?埋土里真的不会出来吗?病毒真的靠土就能埋住吗?那我们为啥抢口罩消毒液?刨点土没事搓一搓不就行了?再说个更脑洞大开的问题,埋了猫咪的土里长出来的植物有毒吗?那片土地是不是一米之内不能靠近了?


还有啊,给不给判刑,群众建议不太有用,太多问题,群众建议了好多年了。因为很多客观因素,你懂的。


它带不带病毒我不知道,它会不会祸害人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放好粮食和水关在家里不出来,它还有希望活着。主人隔离过了它也过了,它就不会死!!!

为什么要活埋?猫就不是生命了吗?

我的猫被这样处理了,就是我回家也要哭半年。

我和我妈讨论过这个问题,在这个事出现之前。

我说如果我们被隔离观察,花哥怎么办?给邻居朋友照顾吗?

我妈说,人家也不敢要啊!

然后我陷入纠结,我妈反而坚定的说,咱打包带着去隔离。

我妈这个想法估计很难实现,但是我觉得态度是好的。

我可能会放它逃命!去做流浪猫!一个月后回来家门口等着我接他回家。因为我的猫对陌生人不靠近,都是躲在角落里。同时它记得回家的路。

我对这个事情真的很反感,我确实没什么十全十美的对策,但是我对于活埋了猫咪的事,现在也是很气愤!网友可以觉得我是圣母婊,我就是,如果邻居出现这个问题我愿意带着口罩去喂一喂他的猫。

知乎用户 钟意​ 发表

你感染了,我们因为恐慌决定把你的房子,车全部烧掉以避免传染。什么?你说消毒封闭就行了。不听不听,病毒这么可怕,万一传染呢,国难当头你居然还如此自私。啥?你说我感染了也这样。我当然是同意的了,毕竟我是无私的爱国者。啥?你说让我捐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凭什么让我捐。

知乎用户 糖糖与 KK 发表

我妹今天还问我会不会有人趁这个机会扔掉自己的宠物。

知乎用户 艾希 发表

非常时期 给了很多

对宠物嗤之以鼻甚至厌恶至极的人

以绝佳的机会 来痛斥宠物的危害

我想就不是宠物未经允许去你家把你家电视电脑砸了你不心疼

更何况是陪伴了不知道多久的活物

你知道这只猫是不是主人的精神寄托

最基本的连事前通知询问 事后赔偿道歉都做不到

不觉得有什么可洗的

知乎用户 沈姓 发表

。。。今日活埋猫,恐怕明日允许杀人,其他小区要求活埋这个小区所有的人,做不做?因为有疑似了,大家都可能被传染了,都活埋了安全。

说到底都是动物的错行了吗?

蝙蝠等野生动物:都是我们的错,我们不该身上有细菌,有病毒,这样你们随便吃杀活埋我们都没事。

其他宠物哺乳动物:都是我们的错,我们会被你们引来的病毒感染,病情爆发的一瞬间我们都应该自我灭亡。

其他确诊疑似病人:都是我们的错,不应该被传染,不用治疗了,我们也自我灭亡吧。

嗯,这样可以了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用户 penny 发表

这本质上是,别人不在家,进别人家里,处置别人的私人物品。

知乎用户 南小鸟游六花 发表

今天你埋一只猫,明天你就能饿死人家孩子。

有人投诉猫就该活埋?

现在网友评论你该被革职,你要不要自己了断?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猫就算不是条命那也是主人私有财产,警察搜查民宅还要出示证件呢,不经同意就毁坏别人财产?

宁这是抄家啊???!!!

人家主人只是疑似,确诊都没有,这就当犯人处置了是吧?好大的官威哟!

今天打着抗疫的名头能不经过同意虐杀你的猫,

明天就能把你家拆了,家电家具哪一样不带毒?

什么?你家的金银首饰是病人带过的?拿走!通通处理掉!

过几天病毒更严重了,你感染的家人也不安全了,空气传播病毒?隔离无法保障了,只好请你大义灭亲。请你以大局为重。活埋也不能消毒?那行,全都带走活活烧死。

你有意见?这是大家都同意的!这是为了抗击疫情!

也别纠结猫重要还是人重要了,感染的人才几个?全中国 14 亿人民,为了多数人利益,把他们埋了岂不省事?世界各地的武汉人也可能带毒啊,还检查什么,直接埋了不是更安心?

也别杠什么人都顾不上了还管宠物,打个电话给主人难吗?真要杀猫,一刀了断不行吗?别的痛快点的方法没有吗?何至于活埋哪!!

猫就是猫,它的价值就在于对主人的意义,恕我直言这无关动物,这种行为就是在践踏和侵犯猫主人,这就是作恶,没得洗!

知乎用户 晚行妖​ 发表

猫能不能传播新冠病毒不重要,重要的是,看猫不顺眼的人,因为新冠病毒的爆发,有了杀猫的权力。

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那,浑水摸鱼,公器私用,满足下自己的喜好和权力欲,岂不是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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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感觉猫猫狗狗只是畜生,没必要过于圣母,只能救猫救人二选一,会毫不犹豫选择救人,猫狗暴起伤人,也支持先打死再说。

但,就事论事。

这件事上,猫被隔离在阳台,且无证据表明有感染,危险性并不强。

哪怕,一定要杀猫,最起码要只会主人一声吧?

打个电话很困难??

那那些一天问三回体温,让重复登记的人力,又是哪里来的?

说白了,这事儿,不是没办法解决,是懒得想办法解决。

得过且过,糊弄过去就行。

人一旦没了同理心,做出来来的事情,就只能 “政治正确” 且挨骂。

知乎用户 蒟蒻 发表

我看到有人回答的想法,自己家里养了猫,为了猫的安全,自己如果得了肺炎也要瞒报。

猫奴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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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有些新的想法,关于人的权利与不可抗力因素之间的关系。法律是一种意志,其面对客观世界必然会有不可抗力因素。例如,法律规定人有生命健康权,但人生理上总是会死的,这就是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因为人会死就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犯。

同样,疫情也是不可抗力因素,疫情会造成人们的财产损失,这是不可避免的,并不意味着人们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而在处理疫情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电车难题,人们往往选择争取更小的损失。问题就来了,如此以来,这些损失就可以不视为疫情造成的而是那个让电车变轨的人造成的吗?

况且在疫情下,许多行业被迫停业,商品无法出售而变质,有此造成的损失远超过一只猫的价值,人们并不曾反对,难道这就不是财产损失吗?支持商铺停业的人都是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帮凶吗?还是这些损失在事后都要补偿呢?

人的权利在不可抗力因素面前如此苍白。

不过,该社区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确有违规之处,猫主人或可凭此争取赔偿。但不要抱太大希望。

知乎用户 紫色讯龙​ 发表

这事情最大的槽点就是活埋,而且埋的不深。站在动保的角度这事情根本就说不过去,这是肯定的。

但是站在以人为本,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就一定说的过去吗?

答案是否定的。

这猫可以饿死:因为出于种种考虑和担心,无法履行承诺,只能避免接触以防人员感染。

这猫可以被无害化处理:理由和上面一样,只不过出于人道主义和为动物考虑,已由专业人士安乐死后无害化处理。

就是不能被活埋成为另一个疾病传播源。

执行过程中间人员还是接触了,他们的安全就一定能保证吗?

知乎用户 海屋添筹 发表

生命价值观问题,参考以前的一个回答,还是那句话,功利价值观下所有的牺牲都是天然正义的,可怕的不在于维护集体利益,而是任何隐患和可能在这种价值观下不会受到质疑!有人可能会说,传染病防治法说需要上级领导审批,然后呢?你真的觉得这种情况下你的猫会被足够得到重视和考虑?我只能说。。但愿吧。。因为不这样做,官员真的需要背负什么风险么?只需要把你的宠物描绘的足够危险就可以了。再找个典型。一只隔离期间被主人传染的猫上电视,成千上万的猫被扑杀你真觉得挡得住?武汉人怎么变成人人喊打的?横幅上怎么把有侥幸心的群众一下就打成了阶级敌人可以乱棍打走还觉得正义凌然的?

因为医疗资源紧张而逃离的人,自我隔离下本来应该约束的同时提供帮助,问问内心,对他们公众心中更多的是恐惧还是温情

我朝发动 XX 斗 XX 在基层不要太多吧,在这种情况下**你觉得猫猫会是幸运儿?**嗯嗯?

《奇葩说 第六季》第四期辩题「美术馆着火,救画 or 救猫」,艺术与生命,你选择哪个?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问题:

官本位思维下,官员的治理目标,真的不需要考虑你的问题,因为出了事儿,也不是你来负责,你就是告到法院又如何,判下来需要赔偿,也是花国家的钱,会影响他的仕途嘛?不会的。

讨论类似的行政问题,需要以尊重私人财产所有权为前提,你觉得现实么?纵然你真的起诉胜诉了,说实话,官员们只是在服从法律规定而已,他们不会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错,你信不信下次通知你下照处理不误?因为那就是只猫。

有人可能会说,到人命就不用了,我耸肩,说这话的人是傻么?就医疗用品一项,把一线的医生当什么?从一开始自己跨过行政管理自救,还不够明白,那些套着 塑料袋的医生比猫的境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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