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四川江油发生霸凌事件?
知乎用户 果果 发表 已经很少能让我哭的了,但是当听到女孩那一句 “我爸爸会报警的” 的时候真的没绷住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或者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述出来。 知乎用户 卡布奇诺 发表 大概在 2015 年, …
新加坡那边,三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霸凌一个女同学。
结果呢,
学校直接让这仨孩子停课,其中那个动手最狠的,一个九岁的男孩,被执行了鞭刑。
对,你没听错,鞭刑,
用藤条打屁股的那种,
这事儿一出,很多人坐不住了,说对孩子是不是太狠了。
我倒觉得,这一鞭子,抽得好抽得妙抽在了根子上。
对付校园霸凌,光靠谈心、道歉、写检查根本没用。
你看看这起事件的过程就知道了,
一开始只是言语上的侮辱,老师让双方道歉,“努力修复友谊”。
有用吗,
没用,
霸凌者一看,代价不过是动动嘴皮子,胆子就更大了。
后来呢就演变成打电话去骚扰,甚至于朝着受害女生还有她的家人发出那死亡威胁。
最后那个被执行鞭刑的男孩,直接用书包砸向女生,造成了身体伤害。
看到了吗,
霸凌就是这么一步步升级的,
你退一步,它就进两步,
温情脉脉的教育,在某些时候,就是对恶行的纵容。
它保护不了善良的孩子,也唤不醒那些沉浸在施暴快感中的霸凌者。
对于听不懂道理的人,有时候就得用他唯一能听懂的语言去沟通。
而疼痛就是最原始、最深刻、最公平的一种语言。
这一鞭子下去,打在身上,疼在心里,才能让他真正记住,有些事是绝对不能做的。
这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教育,比一万句空洞的说教都有用。
这不是为了复仇,而是为了矫正,
更是为了给那个被欺负、被威胁、被伤害的女孩一个交代。
凭什么她要默默忍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创伤,而施暴者只需要轻飘飘地说一句 “对不起”?
公平何在,
正义何在,
新加坡的这个做法,不是某个老师心血来潮的决定,它是一套清晰、严肃且有法律依据的惩戒体系的一部分。
在新加坡,学校对严重违反校规的男学生,是有权进行体罚的,鞭刑是其中一种。
注意几个关键点,
第一,它有合法性,
这是法律和校规允许的,不是私刑,
第二,它有程序性,
不是随便打,而是经过调查、与家长沟通后,才执行的。
这保证了惩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第三,它有区分性,
不是所有霸凌者都挨鞭子,只有那个有严重暴力行为的学生才被如此处罚。
这种做法,向所有学生传递了一个无比清晰的信号:校园不是法外之地,欺负同学,就要付出让你感到痛苦的代价。
这种 “代价” 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能让霸凌者感到畏惧的。
当然新加坡教育部,处理这件事之时,有个细节,值得关注。
他们也提醒了受害者的母亲,不要在社交媒体上过度渲染案情,因为网络暴力本身也是一种霸凌,会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
你看,这才是真正的客观公正,
他们一边用最严厉的手段惩罚施暴者,一边又理性地引导受害者家属,避免事件滑向另一场网络狂欢和暴力。
他们处理的是问题本身,而不是在和稀泥,
我们能从中学到什么,
不是说我们也要立马在所有学校里都用上鞭子。
而是要学习他们那种直面问题、敢于出手、坚决保护受害者的态度和决心。
我们的惩戒体系必须 “长出牙齿”,
当一个孩子被霸凌时,学校、社会和法律体系,必须能提供迅速、有力、有效的保护和干预。
不能总是让受害者转学,不能总是让霸凌者道歉了事。
惩戒的尺度必须足以形成震慑,
如果惩罚的痛苦,远远小于施暴的快感,那这种惩罚就是无效的,甚至是一种变相的鼓励。
我们必须把保护未成年人的重心,真正地放在那些善良、无辜的受害者身上。
不能因为施暴者也是个 “孩子” 就对他无限宽容。
对恶的宽容,就是对善的残忍,
一个不敢惩恶的社会,就是在鼓励作恶,
新加坡这一鞭,打醒的不仅是那个九岁的孩子,更应该打醒那些在校园霸凌问题上,还在犹豫、退缩、和稀泥的人。
有时候,霹雳手段,才是真正的菩萨心肠,
简单说下事情。
简单来说就是,新加坡盛港地区有一所康林小学,一位女孩子被霸凌了,然后她母亲(名字叫 Ni Yin)就在网上详细公布了女儿被霸凌的经过,要求严惩三名霸凌者。当然她也说了,如果她的女儿也有错,她绝不姑息。
然后,今年 8 月 20 日,新加坡教育部就公布了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和详细时间线。然后还呼吁家长不要在网络上煽动情绪,应当冷静理智地与学校和社会共同解决霸凌难题。最初,Ni Yin 曾要求将女儿转学,在经历了长时间的沟通后,Ni Yin 同意在后续配合校方,让孩子逐步消除心理障碍后返校。
这次霸凌具体是这样的,在范围和程度有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今年 4 月,受害女生状告学生 A 使用侮辱性言语,但她本人也有言语回应,老师要求双方互相道歉。到了 7 月,受害女生经历多次调换座位后,仍被学生 A 和 B 语言侮辱,同样由于她本人也参与 “还嘴”,老师责令三人相互道歉并且 “努力修复友谊”。此后,学生 A、B、C 均多次向受害女生家中打去骚扰电话,学生 C 更是向女生及家人发出死亡威胁。
8 月 7 日,受害女生的身上出现淤伤,校方查看监控发现系学生 C 用书包砸向女生造成的。当时,班上老师的注意力放在别的学生身上,没有注意到这一事件。
这三人均为 9 岁的三年级学生,学生 A 通过自己家长拿到了受害女生家里的联系方式并分享给其他二人。校方第一时间对三人进行了停课处理,并表示后续将与三人的家长沟通教育问题。8 月 12 日,在与学生 C 的家长沟通后,C 已被执行鞭刑。同时,校方多次和家长 Ni Yin 沟通处理方案。
新加坡教育部说,他们和校方都坚决反对欺凌和伤害行为,但同时不鼓励受害女生家长在网络上渲染情绪,放大案情。“我们理解孩子可能受到伤害行为的影响,由此带来家长的焦虑,我们敦促家长与学校密切合作,保护孩子的健康。当父母选择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夸张的、片面的言论时,这会给他们的孩子带来进一步的情感困扰,并阻碍学校的康复和调解努力。” 这起案件引发了针对教育工作者和幼儿的网络攻击和人肉搜索热潮,为此将按照教育部章程采取坚决行动,保障员工的福祉。“这些网暴行为本身也是霸凌,将给孩子们传递错误的信号。”
在新加坡教育部的账号评论区中,很多网友对处理意见表达了不满,认为教育部对受害女生和家长的指责过于苛责。也有为人父母的网友认为,如果孩子遇到霸凌事件,家长应该第一时间配合校方尽量解决问题。一名自称是新移民的网友表示,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并且申请转学,把事情放到网络上试图引导舆论的做法,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怎么说呢,新加坡是弹丸之地,人少,素质也高,我们这边情况和他们区别太大了,要像他们这么搞,老百姓真接受不了,而且根本没有现实基础。就到今天,我们有很多父母还认为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所以没有土壤,暂时搞不了,只能慢慢熬,等人民素质提高了,就好了。
新加坡这个事情,从处罚力度看,三个 9 岁小孩,从 4 月开始语言侮辱,到 7 月升级成骚扰电话和死亡威胁,再到 8 月直接用书包砸人,整整持续了 4 个月。校方前两次都是让双方互相道歉,努力修复友谊,直到出现身体伤害才停课处理。
鞭刑震慑力强,确实,新加坡的鞭刑不是摆设,哪怕 9 岁小孩也照打不误,当然力度肯定不比成人,后面会说。
4 月份第一次出现侮辱性言语,如果当时就有明确后果,后面那些骚扰电话、死亡威胁、书包砸人,很可能都不会发生。不过孩子太小,可能确实要有个缓冲吧。
新加坡这套体系确实有几个值得借鉴的点。
第一是监控覆盖。这次能发现书包砸人的细节,就是因为教室有监控,虽然老师当时没注意到,但事后能查证。
国内很多学校连监控都没装全,出了事就是一笔糊涂账。
第二是家长联系方式管控。学生 A 通过家长拿到受害者家庭联系方式,然后分享给其他人进行骚扰,这个漏洞很典型。
新加坡至少事后追查了这条线,国内很多学校连这种信息泄露都管不住。
第三是停课处理的执行力。虽然慢,但一旦认定就立即停课,不拖泥带水。
国内经常是学校怕事,家长闹大了才象征性处理一下。
真正值得借鉴的,是他们执行标准的一致性。
新加坡虽然处理慢,但定性之后执行很坚决,该停课停课,该鞭刑鞭刑,不会因为霸凌者家长有关系就网开一面。
国内最大的问题是标准模糊、执行随意。
同样的霸凌行为,有的学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严肃处理,完全看校长心情和家长背景。
更关键的是,新加坡至少有鞭刑这种实质性惩罚,国内连这个都没有。
国内的校园霸凌处理,基本就是批评教育 + 家长赔钱,对未成年人几乎没有任何有威慑力的惩戒手段。
14 岁以下完全免责,14-16 岁轻微处罚,真正能判刑的极少。
霸凌者知道没后果,自然有恃无恐。
新加坡这次虽然槽点很多,但至少证明了一件事:对霸凌零容忍,不是喊口号,是要有配套的惩戒体系。
光有态度没有手段,最后就是受害者继续受害,霸凌者继续嚣张。
接着说说新加坡那边的鞭刑吧(注意下面说的针对成人,儿童应该不会这么狠)。
执行鞭刑的,有专门的鞭刑官,是通过层层选拔,筛选出来的壮汉,注意,不是说强壮就好,而是要能严格执行命令,能控制情绪等等,这些都很重要。具体来说,身高一米八以上,必须有过几年体能训练,达到狱警标准,挥鞭速度必须达到至少 160 公里每小时。
鞭刑工具是 1.2 米长的、1.27 厘米厚的藤条。然后,鞭子要浸泡在水里。鞭子抽打前,还要灭菌。抽打十次后,鞭子挥强制报废。每根藤条都有唯一的编号,监狱长每个月会检查一次硬度,每根硬度的实测压力要大于等于 200 牛顿。
在那边触犯鞭刑,是有一些杠杠的,比如在新加坡打黑工、乱涂鸦,破坏了他们的环境,或者和别人起冲突了,比如打架斗殴这类,地铁用假证件逃票漏票,都可能触发这个刑罚。
如果触发后,就会被关在一个监狱里面,接下来会提前告诉你,你会受到鞭刑,但是不会明确告诉你,你会在哪天被抽,所以大部分人在监狱中还得待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是非常焦虑的,因为很多人想着赶快结束完事,而且每天都能看到那些刚刚受完鞭刑,回到监狱后趴在地上的果儿。直到有一天,狱警喊话,让你出狱,那时候就是真的紧张和绝望。
首先会让你去参加一个体检,测试一下你的身体有没有什么疾病,能不能抗住,别一打给搞死了。如果体检没达标,就取消鞭刑。如果身体健康,能达到承受鞭刑的标准,那就恭喜你要喜提鞭刑了。
接下来就是脱光衣服,一丝不挂,光溜溜地排着队,等着挨打。挨打是专门在一个行刑室里面进行的,等着被抽的,坐在房子外面的凳子上,做准备,然后可以听到里面此起彼伏的惨绝人寰的惨叫声。
叫到你名字的时候,就是恐惧加绝望,特别是没尝过那个滋味的,那就更绝望了。进去后,一个五大三粗的鞭刑官,和几个医生坐在里面,有个 A 字形的钢架,旁边放着很多藤条。
鞭刑官抽打的时候,有时候会助跑,拧动腰部、转动胯部、送出肩部。大概就是下面这个样子。
很多人忽略的一点是:李光耀当年坚持保留鞭刑,就是针对 teenager 的问题。
半个世纪前是个比现在更加风起云涌的时代,激进的街头运动在年轻人里是比现在更受欢迎的时尚单品。对很多破坏秩序的年轻人来说,进监狱根本不管用,他们会把坐监当成一种光荣加以炫耀。但几乎没有年轻人会把挨鞭子当成荣誉——哪怕真能如此,挨鞭子的成本也显然比坐监高一些。
事实证明好像还是挺有效的。
哪有什么校园霸凌,有的只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
哪有什么问题学生,有的只有少年犯。
国内还是太仁慈了。
中国什么时候引进这种鞭刑? 最讨厌这种恃强凌弱,为非作歹的人,对待这种小恶魔还有他们的父母抽一顿鞭子简直是太有必要了。
报道中的这个 “鞭刑” 跟我们国内意义上的刑罚应该有点不太一样。
在国内如果遭受了刑罚,那肯定是构成犯罪并且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且还会留有案底。
但报道中这个 “鞭刑” 应该就是打几下屁股,也不是说这个小孩构成犯罪了,有点像国内的“教育惩戒权”,其里面大概类似于 “棍棒底下出孝子”。
不过国内就算规定了 “教育惩戒权” 这个权力,但估计也没有人敢真正下手打吧,毕竟动不动就说对学生施暴,所以国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甚嚣尘上。
给大家科普一下新加坡的鞭刑吧。
鞭刑是一种在新加坡广泛施行的合法肉刑(体罚),可再组分为以下六种情形:司法、监狱、军事、感化院、学校、以及家庭/私刑。
新加坡的司法鞭刑基本上与邻国马来西亚和文菜的一样,都是从受大英帝国统治时期保留下来的(三个国家都曾经是英属殖民地)。
六种情形中,以司法鞭刑程度最为严重,这种刑罚只对 50 岁以下、身体情况适宜并触法律的男性罪犯适用,涵盖的违法行为范围很广。
鞭刑同时也是一种在新加坡军中惩罚行为不当的男性的合法刑罚。
新加坡鞭刑源自英国刑法,大英帝国于 19 世纪初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一带设立海峡殖民地,将鞭刑正式编入《海峡殖民地刑法第四条例》。
在新加坡受大英帝国统治的时期(19 世纪初至 1962 年),适用鞭刑的罪行与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适用桦条鞭苔的罪行一样,其中包括:抢劫、严重偷盗、破门行窃、性侵犯、强奸,和以操控性工作者为生。
1965 年宣布独立后,新加坡在法律中保留鞭刑条款,并将鞭刑的实施面扩大许多,提高了最低鞭打数量,并增添了不少可适用鞭刑的罪行。
新加坡刑事诉讼法第 325 至 332 项对鞭刑进行了规定:
1、成年男性罪犯介于 18 至 50 岁,并由医疗官员证实身体状况合适后才可被施以鞭刑。
2、不论罪案的数量,犯人在同一时间最多只能被鞭打 24 下。换言之,犯人在一次庭审中不会被法院判多过 24 下鞭刑,但如果是分开庭审,鞭刑的总数量可能会超过 24 下。
3、若犯人未满 18 周岁,其最多只能被鞭打 10 下,且藤条的规格会比一般的细且短。而对于未满 16 周岁的男性,只能由新加坡最高法院判处鞭刑,地方法院及青少年法院无权判处鞭刑。
4、死刑犯不会被判处鞭刑。
5、鞭刑不可分期执行。新加坡最高法院认为鞭刑只有一次性执行才能达到效果。
6、以下人员不会被判鞭刑:女性;50 岁以上的男性;生理性别为男性的跨性别女性做性别重置手术将生理性别改为女性可免受鞭刑。
新加坡法律一共有超过 40 种不同的罪行都适用鞭刑,其中包括:劫持人质/绑架、暴力抢劫、团伙抢劫并导致受害者丧命、造成严重身体伤害、非法吸食毒品、破坏公物(包括涂鸦、喷漆、标记或制印于任何公共或私人财物)、骚乱、性侵犯(非礼),非法拥有武器、非法拥有腐蚀性或爆裂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携带攻击性武器等。
鞭刑对以下罪行是强制性的:强奸、非法走私或贩卖毒品、非法贷款,以及签证过期非法滞留超过 90 天。
经常有很多人误以为在新加坡售卖或食用口香糖会受鞭刑。其实不然,因为新加坡虽然然禁止进口口香糖,但却从未把售卖或食用口香糖定为适用鞭刑的罪行,非法进口口香糖最多只会被罚款。
实施鞭刑的刑鞭是由藤条制成,法律对刑鞭的尺寸与大小有详细规定。用于成年男性的刑鞭长度大约是 1.2 米,直径不超过 1.27 厘米。
行刑前,藤鞭前三分之一的部分浸在水中,使它更加柔韧和具有弹性,不容易折断,不会在伤口留下碎,同时会对刑鞭进行消毒抗菌处理,以道免犯人受到感染。
行刑一般是在一间专门的鞭刑室内进行,且监狱的最高长官和医生必须在场。
医生会测量犯人的血压并检查他的身体状况,如果证实犯人身体状况不适,犯人就会被免刑,法院可能会因此将他的监禁刑期延长。行刑的,监督官会让犯入确认鞭刑次数。
按照监狱惯例,犯人一般全裸受刑,脱光全身衣服后走到木制 “A” 字行刑架前,面向刑架站立,弯身俯在刑架前脚之间的靠垫上,脚踝被结实的皮条固定在刑架底座,手腕也同样被结实的皮条固定在形架的后脚,全身从胸部弯曲,屁股翘起,以弯腰将近 90 度的姿势等待受刑,犯入腰部之间绑上一个垫枕或软垫,以防此处,伤了肾脏和脊椎骨。鞭打部位是犯人裸露的屁股,因为屁股脂肪多,打一顿不会对筋骨和身体器官造成很大的伤害。
而且,行刑时犯人是不被封口的。
行刑官接到可以开始行刑的命令后,官员就开始报数,每一鞭都要在报完数后执行,每鞭之间大约间隔 10 至 15 秒。行刑官必须不考虑犯人的年龄或罪行的轻重,每都使出全力,尽力把每一鞭打在犯人屁股上不同的部位,并巧妙地避开已经严重损伤的部位,后一鞭比前一鞭略高或站低,像机器般精准地在人股上整齐排列鞭痕。
鞭刑必须一次全部执行,不能分期,如果鞭刑数量很大,几名行刑官会轮流鞭打犯人,以确保鞭打的效果从始至终保持一样。
如果犯人半途昏送不醒,或者医生证实犯人身体状况不适,鞭刑立刻停止。犯人会被送往法院,让法院根据鞭刑的所剩次数延长他的监禁刑期,最多只能延长 12 个月。
控制变量法出来了,证明华人是可以处理好霸凌问题的
强烈支持新加坡的做法!
感觉我国现在的法律工作者(不限于法学教授、法官、律师等等等),他们全身心就在干一件事:
重罪轻罚、轻罪不罚。。。
充满了圣母。。。。
比如精神病人杀人无罪、未成年人杀人无罪、经济犯罪不死刑、乃至现在的毒品运输取消死刑。。。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不是保护未成年罪犯的!!!这么明显的道理他们就是不懂。
过几年就是毒品运输取消刑罚、制作毒品少于多少多少不判死刑了吧?
重罪轻罚到底对全社会有什么用?到底是起到让人回头是岸的作用、还是起到纵容犯罪的作用?我真的万万不能理解。。。
对犯罪者的轻刑化,是对守法者的不公,更是对受害人的无视。
搬运一下小某书上一个兄弟在新加坡接受鞭刑的感受,虽然说学校里的惩戒没有监狱里的那么重,但也是当着全校的面执行的,同样丢脸,一定程度的社死,可能疼痛对孩子来说也不至于没感觉。
估计这孩子短期内是不敢再犯了。
在新加坡学校的校纪校规中有这么一条:如果学生犯下严重错误,校长可以鞭打学生。
新加坡**《处理学生纪律问题的指导原则》**规定:
鞭刑仅用于 “屡教不改、影响恶劣” 的男生;
另外,新加坡**《教育条例》**规定:
学校可对严重违纪男学生施以鞭刑(禁对女生体罚),需通知家长(部分学校会寻其同意),无需家长监督执行,且鞭刑须由校长或其批准者执行并记录在案。
鞭刑在新加坡是一种施行广泛的合法体罚,不仅用来惩治犯人,在学校、家庭也很常见,新加坡的杂货店甚至还有售卖专门给家长管教子女用的藤条。
大多数新加坡的学校都有体罚制度,打架、抽烟、考试作弊、破坏公物、不尊师长、逃学旷课、经常迟到等行为都属于严重过错,犯了严重过错的学生会受到鞭打处罚。但只有男生才会被体罚,体罚女生和身体状况不好的学生也是不合法的。
当然,鞭刑体罚只是一种教育方式,并不是随随便便都可以对学生进行鞭刑。在学校里,只有校长、副校长和训导主任才有权力执行鞭刑,而且都有受过教育部专业的培训,教师体罚学生也是不合法的。只有屡教不改、多次犯错的学生,学校才会使出此终极手段。
比起司法鞭刑皮开肉绽的程度,学校体罚要轻许多。
鞭子是一根手指粗细的树枝藤条。政府规定,受惩罚的学生一次最多只能细藤鞭打 6 下,只能打手掌心或臀部。一般学校都是鞭打学生的臀部,不超过 3 下。鞭打时也不会脱裤子,为了避免误伤,还会在学生的裤腰里垫着厚厚的书本。
看似没那么残暴,其实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处罚。如果是冲撞老师、不尊师长,就会在全体教师面前鞭打;如果是在班上打架动粗,就会当着全班同学和全体教师面打;行为恶劣并屡教不改的,就会被拉到台上,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处罚了。
用户名:heyheytommy
发布日期:2025 年 5 月 11 日
内容:
『本人去年的亲身经历,无夸张与虚构,只想呈现真实的经历,让大家对新加坡鞭刑有更多了解。
本文重点将在新加坡监狱和鞭刑,其他背景可能会后续发布,有任何问题我也乐意回答。
现在屁股上还有明显的 4 条鞭痕,给我冲击最大的就是在 2024 年这样的文明现代社会,竟然亲身体验到了带给人极度羞耻与痛苦的鞭刑。
去年 1 月份,我以旅游签来到了新加坡。因为各种诱惑,我选择以非法身份在新加坡打工。大约 5 个月后,在一次随机检查里,我被捕了。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的押送,审讯,宣判,虽然跟律师的交流让我有一定的心里准备,但在法庭上听到自己被判 4 下鞭刑 + 2 个月监禁时,极度的恐惧和震惊充满我的大脑。
鞭刑,只在新闻里听过的,与这个时代极具违和感的惩罚方式,我不知道怎么面对。
进入樟宜监狱后,我被分配到四人间,牢房里有中国人和马来人。条件没我想象的艰苦,但狱友的描述让我每天沉浸在对鞭刑的恐惧之中 —— 我没有被提前告知鞭刑的日期,能做的只有煎熬和等待。
一个马来狱友挨了 5 鞭,我看过他的屁股,5 条鞭痕清晰可见,每条鞭痕宽 1.5 厘米,横穿整个屁股,5 鞭从上到下依次排列,第一次看到的震撼无法言说,随之而来的恐惧亦如此。
终于,入狱大约十几天后,在一个周一,我被狱警叫出牢房,被带到去另一栋楼的一个大房间,进行详细的体检。至此我心里已经有了预感,再加上狱友的证实,我开始在夜里失眠,满脑子都是被鞭刑的羞耻与惨状,直到周四。
周四一大早,两个狱警来到了我的牢房,我心跳瞬间加速,祈祷着只是日常巡检。在他喊出我的编号时,我心如死灰,这一天终于来了。我站起身,按照惯例被戴上手铐和脚镣,带出了牢房。
鞭刑的场所不在牢房所在的大楼,我被带往地下通道,每经过一道大门都被命令抱头蹲下,最后到达了另一栋大楼的 4 层,到了狱友口中让人闻风丧胆的鞭刑走廊。
**鞭刑走廊由五个房间组成:集合室、体检室、等候室、鞭刑室、医疗室。**到达集合室的时候已经有 4、5 个人在那里等待,蹲在那里双手抱头,我也被命令如此等候。等待了大约半个多小时,房间里有了十几个人,鞭刑的流程开始了。
狱警先是分配给我们每人一个小篮子,然后解开了每个人的手铐和脚镣,接下来就大声命令我们将全部的衣服和裤子脱掉,折好,并放进自己的小篮子里。至此,直至所有人鞭刑结束,我们一直保持全裸。
十几个男人在一个小屋子里充满了尴尬,身边衣冠整齐的狱警在严肃命令,紧张混杂着羞耻在每个人心里激增。至此,所有人被命令全裸蹲下抱头,开始被一个个叫去体检室进行鞭刑前最后的体检。我知道自己还算健康,但还抱着一丝侥幸,体检不通过的话就可以免去鞭刑。
轮到我的时候,我就拿着我的小篮子,被带到隔壁的体检室去。体检室里有三个一丝不挂的犯人,面对着三四个医护人员和狱警,我的心跳再度加速,在恐惧的笼罩下祈祷着,祈祷着…… 在结束了包含指检的体检后,我被命令在体检结果上按手印确认 — 正式明确我的身体可以被鞭刑。
在被带到等候室之后,我越来越紧张,心跳跳到了 160 下,等待自己被叫号。第一个犯人被带进去了,几分钟后,传来了啪的一声巨响,随之而来的,是几乎喊破喉咙的嘶吼。随后又传来了十几声鞭声和哭号。身旁的年轻弟弟被吓得哭了出来,恐怖、惊惧在所有人脑子里蔓延。
终于,等待了 7、8 个人,狱警叫了我的编号。我拿起小篮子,站起身,腿不住地在抖 — 或者全身都在抖,跟随他走进了鞭刑室。
那是一个高房顶的大屋子,左手边是一排桌子,后面坐着几个有级别的狱警,右面就是一个 2 米多高的 A 字型的鞭刑架,以及桶子里的一束刑鞭(就是藤条,大拇指粗,一米多长),旁边站着 3、4 个满身肌肉的执行官,几个医护人员,还有旁边的狱警和摄影师(这个应该是留作证据或者记录吧,网上的视频全都是马来西亚的鞭刑)。
至此,我被叫到长桌子面前,面对着高级别狱警。心脏要跳出来了,除了极度的恐惧,最明显的感受是毫无人道的羞耻。
**空旷的屋子里我一个人一丝不挂,并被呵斥双手放在身体两侧,十几个人的眼光聚集在我的裸体上,让我浑身发烫。**接着,狱警报来了我的罪名、刑期以及鞭数,跟我确认了体检证明后,他下令执行鞭刑。
我颤抖着腿被一个狱警拉到鞭刑架处,跟上面图片里的几乎一样。
我被命令站在踏板上,双腿完全并拢,双脚卡在了一个凹槽里,踏板还向前倾,于是我顺势趴在了我侧那刑架的横杠上。横杠是木质的,有海绵护垫。我被要求双手抓住另一侧的横杠,一个狱警给我的双手绑上连接在刑架上的皮质手铐,另一个狱警给我的双脚绑上皮质脚镣,并在我的腰上面固定了一个海绵垫(防止刑鞭打刭腰背)。至此,我上半身弯下呈 90 度,双手被拉紧,屁股翘高,以这种姿势准备接受鞭刑。
此时一个医生过来,用听诊器检查我的心跳,他见我喘着粗气,问我:“Are you OK?”
我点了点头。狱警一声令下,“One!”
我的呼吸愈加急促,听到鞭刑官先是挥舞了几下刑鞭,划破空气发出瘆人的声音,接着听到他小跑两步,“啪!” 老粗的藤条抡圆了抽在了我翘起而紧绷的屁股上。
“啊!” 我发了疯般嘶吼,先是感到了爆炸般的疼痛,感受到了明显的皮肤被撕裂的痛感,紧接着的是火辣辣燃烧般的烫。我无法忍受这种疼痛,手脚在手铐脚镣里挣扎,屁股在颤抖和抖动,全身拼劲力气挣脱这个刑架…… 于事无补。
接着,“Two!”
第二鞭打下来,是屁股靠下的位置,似乎比第一鞭更疼,我像野兽般嚎叫,屁股像被火烧了一样疼。第三鞭和第四鞭才是最不能忍受的,藤条与之前的伤口有了重合,撕心裂肺的疼痛感从屁股到大腿、后背乃至全身。我没力气叫了,脑袋往下滴着汗,全力挣脱束缚也无济于事。
第三鞭后我感觉到血从伤口流下来,流到了大腿上部,第四鞭后,感觉屁股被打得爆裂,剧烈疼痛和嘶吼过后也是心理上的解脱。
我被狱警解绑,被搀扶着走下刑架,被要求向鞭刑官道谢。此后我被搀扶到医疗室,趴在床上,感觉屁股肿起来两倍高,往下流血。医生用棉花帮我上药,每次触碰都火辣辣地疼。
我知道,熬过了这次鞭刑。
我被带回牢房,此后的一周多我没有穿裤子,为了让伤口快点愈合。我整天趴在床上,微微动一下屁股就剧烈的疼,更是无法坐下或者躺下。夜里更是疼痛,我好几天无法入睡。上厕所更为困难,好不容易长好的伤口会被撕裂。大约两周后,我的屁股完全结痂,我可以开始坐、躺。直到我出狱,甚至几个月后,久坐都会导致疼痛。
今天先写到这里,鞭刑给我带来了极端的痛苦与羞耻,到现在屁股上的鞭痕清晰可见。希望把这段经历记录下来,供别人参考吧。』
也不知道这新加坡小恶魔被抽了几鞭……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了。
所以在分析之前,还是有必要把这个案件的基本情况做一个梳理:
今年 4 月起,新加坡盛港康林小学一名三年级的 9 岁女生陆续遭到三名同班男生的持续霸凌。起初,学生 A 多次用侮辱性言语攻击她,女生也进行了口头还击,老师当时按惯例让双方互相道歉,并提醒要「修复友谊」。到了 7 月,即使女生被多次调换座位,学生 A 与学生 B 仍继续用言语羞辱,她同样「还嘴」。老师再次以「三人都有错」为由,让三人相互道歉并尝试和好。然而事情并未停止,学生 A、B、C 竟从家长处获得女生家庭电话,开始轮番拨打骚扰电话,学生 C 更在电话里发出「杀死你全家」的死亡威胁。8 月 7 日,女生手臂出现明显淤青,学校调阅教室监控才发现,学生 C 趁老师关注其他同学时,故意用沉甸甸的书包砸向女生。校方随即对三名施暴者做出停课处分,并在 8 月 12 日与学生 C 的家长完成沟通后,依据新加坡法律对 C 执行了鞭刑。
事件曝光后,受害女生的母亲 Ni Yin 在社交平台上详细写下全过程,要求严惩三名施暴者,并表示「如果女儿也有错,我绝不姑息」。她的长文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大量网民声援,也激起对学校和教育部处理手法的质疑。有人发起「人肉搜索」,将涉事学生、家长甚至教师的个人信息公布于网络,部分教育工作者遭到言语攻击。
8 月 20 日,新加坡教育部发布官方通报,完整梳理时间线并重申「零容忍」立场,但也呼吁家长避免在网上煽动情绪,称「网络暴力本身也是一种霸凌,会给孩子传递错误信号」。教育部指出,家长若对结果不满,可依法起诉或申请转学,而非借助网络放大冲突,否则反而增加受害孩子的心理压力。
目前,经过校方与 Ni Yin 的多轮沟通,她已同意暂不转学,待女儿接受心理辅导、情绪稳定后再返校。事件仍在发酵,舆论焦点集中在:如何在保护受害者的同时,避免二次伤害;学校与家长究竟该如何分工,才能真正终结校园霸凌。
不得不说,坡县在法制这方面,尤其是执行这一块,整体还是比较严格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们这边这几年出现最大争议的领域,其中肯定包括校园霸凌这块,但是对于青少年校园霸凌这块,要是出现像坡县那样给 9 岁的孩子施以鞭刑的情形,我想舆论岂不是吵翻了天,尤其是霸凌者的家长,恐怕要到学校甚至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司法部门拉横幅骂娘或者网上写小作文控诉了,说什么「9 岁而已,还只是个孩子啊,就不能宽容一下忍让一下么?还有没有人性啊?」,然后还真就博得不少人的同情,这个是肯定的。
关键是坡县的这个案例,已经是这么严格了,舆论还有不满意的,主要批评的方向有两点:
一是处理得过于缓慢;二是认为官方对于受害方父母把这件事情上网的做法的批评过于苛刻。
而我们国内类似案例,学校老师恐怕不敢轻易停课,骂都得要小心了,更别说打了,就怕有个什么状况,家长直接到学校里面闹。
都是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人家是真敢惩戒,而我们是真敢和稀泥,所以最终未保法就逐渐沦为「未成年犯罪人保护法」了,其实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结果。
如果真的依法,应该非常清楚保护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也是未保法的重点,且更应该是重点。如果是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进行较为严格的规制,恰恰就是这方面的体现;如果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是偏宽容的,那另一面就是对受害未成年人的不公。
随着这些年不断爆出令人愤怒的校园霸凌或者校园霸凌延伸类案例,不知道相关部门是不是还能够视而不见,继续装聋作哑了。
还是说就为了防一手天龙人嚣张跋扈犯个错给提前兜个底,违法记录封存(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精神病 + 未成年人等各种 Bug 加满,求个千秋万代。
如果是这样的话,恐怕社会还得付出更多代价,更多血的教训才会有所改变。
最后,科普一下坡县的鞭刑吧:
问:新加坡鞭刑到底针对谁?
答:只打 50 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罪犯,女性和 50 岁以上男性一律免鞭。
问:哪些罪名会判鞭刑?
答:常见包括严重伤人、抢劫、性侵、贩毒、破坏公物(如涂鸦、砸车窗)等,具体罪名列表写在《刑事法典》等单行法里。
问:未成年人也会被鞭吗?
答:会,但分档:7–16 岁称「轻鞭」,最多 10 下;16–18 岁「少年鞭刑」,上限 24 下,鞭具更细更轻。
问:法官怎么决定鞭几下?
答:法官量刑时直接把鞭数写进判决书,被告可上诉;若上诉失败,数字就定案。
问:行刑前还要体检?
答:监狱医疗官最后把关,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当场豁免。
问:刑鞭长什么样?
答:成年鞭 1.2 米长、约半寸宽,湿水藤条;少年鞭更细更轻。
问:在哪里打?
答:樟宜监狱 A 翼专用鞭刑室,不公开,仅监狱官、医生及监督人员在场。
问:犯人怎么被固定?
答:赤裸腰部以下,弯腰趴在 A 字架上,手脚用皮带绑牢,防止乱动。
问:一次最多打几下?
答:单次上限 24 下;若总鞭数超过,分多次执行,中间留康复时间。
问:多久打完?
答:每鞭间隔 10–15 秒,24 下大约 5–6 分钟结束。
问:有多疼?
答:官方不描述,受刑者回忆「第一鞭最痛,皮肤立刻鼓起紫黑色鞭痕」,1–2 周结痂,1 个月愈合,疤痕终身不退。
问:打完怎么处理伤口?
答:监狱官立即涂碘酒和抗生素软膏,防止感染。
问:社会效果怎样?
答:政府称 2007–2017 年严重暴力犯罪下降约 30%,但国际人权组织一直呼吁废除,认为「残忍、不人道」。
问:校内体罚和司法鞭刑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校内最多用轻型藤条打手心或臀部,且需家长同意;真正的司法鞭刑只在监狱执行,程序、刑具、法律后果完全不同。
最后必须要说的是,坡县的体量跟咱们这边,还是差距超级大的。即便法律一样,执行难度当然也不是一个量级….
以上!
我是花生哥,欢迎关注 @花生哥聊升学规划
专注分享干货带成长,助你打通升学与职场
这就是真法治国家,一视同仁赏罚分明不保护小衙内
未成年保护法我觉得应该是用来保护好孩子的,不是用来给坏孩子撑腰的
题目描述非常有误导性。
这件事是新加坡最近的热点之一,事件里犯错学生受到的是学校的鞭罚,而不是罪犯在监狱受的鞭刑,两者在很多方面有很大的差异。
在新加坡,学生鞭罚和罪犯鞭刑同属藤条体罚,但二者在法律依据、适用对象、程序、力度与保障上有本质区别。前者属于《教育法(学校)条例》下的校纪措施,强调教育与矫正。后者则是由法院判处、在监狱执行的刑罚,强调惩戒与一般 / 特别预防。
对象与程序方面,学校体罚仅适用于男生,女生不得受罚,通常由校长或其书面授权的教职员在校内依纪律流程执行。司法鞭刑仅适用于男性且未满 50 岁者,女性及 50 岁及以上男性不得科此刑,执行前须由医生确认受刑人身体状况适合,执行时医生在场并可随时下令停止。
具体做法上,学校体罚使用轻藤条,落点限于手掌或着衣臀部,强调克制与安全,不少学校守则将单次鞭数控制在不超过 3 下(属行政指引而非硬性法律条文)。司法鞭刑则在监狱专门场所,对裸露臀部施以规定规格的藤条,法院可判至多 24 下,且不得分期执行,未成年人使用较轻的藤条。
法律后果也截然不同。学校体罚属于校纪处分,通常配合辅导与家校沟通,记录在学生纪律系统中。司法鞭刑则构成刑罚后果,常与监禁并罚,形成犯罪记录,执行全程受监狱规程与医学监督约束。
1, 广东廖同学因为拒绝帮同学写作业,被同学殴打成为植物人,送往医院后,医治无效,不幸离世。
廖同学的老父亲中年丧子,在得知无法惩戒凶手后,他没有怒发冲冠,像 “甘肃老农民钱某” 那样为子复仇。也没有像邯郸王子耀的父亲一样,锲而不舍,为子鸣冤。
廖同学的老父亲,在捐献了孩子的器官,给了 7 个人新生后,含泪祈求世间再无校园霸凌,以后就再无后续了。
2,据媒体报道,10 月 18 日,一个 13 岁孩子刚转学到安徽省淮南市一所民办学校,就被同寝室的其他 5 人欺凌,最后被掐脖致死。
淮南市凤台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该学生在上初一,涉事的另外 5 名学生在上初二。双方发生了冲突,一开始被校方制止,晚自习后,那名初一学生来到初二年级宿舍,随即被那 5 个人活活掐死。
经过一系列沟通,17 日下午,该学生家属已和校方签署协议,双方达成和解。
两条人命都无法换来一次鞭刑。
再看看济南某校的女孩,被同学霸凌,大腿被针扎了 200 多下。可是校方领导人却声称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
再看看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诬告事件,被诬告的男生付出了前途尽毁、家破人亡的代价。可是诬告女却逍遥法外,获得相关人士一系列的庇护。
国内对霸凌者处罚太轻了,实际上霸凌对受害者的后遗影响可能会持续十年以上甚至更久,作为重度霸凌受害者深有一会。包括社交恐惧症、抑郁躯体化、敏感应激等,后续间接伤害很大,以至于我现在也不喜欢出门社交除非是很有兴趣或者实在难以推脱的事。潜意识总容易想起当年霸凌时的恐惧无助害怕外出上学时的感受。
所以完全支持对造成严重后果例如心理障碍、抑郁等的霸凌者予以严惩,并且不能法不责众。
学校鞭刑常见的情况有:
1. 严重打架、霸凌(例如校园暴力、欺凌同学)
2. 严重违反校规(例如屡次顶撞老师、破坏公物、偷窃)
3. 屡教不改的恶劣行为(老师和校方已多次警告、辅导,但学生仍然不改)
通常执行鞭刑的是校长或经校长批准的男教师执行,使用的是软藤鞭(类似于藤条)来抽打犯错学生臀部。但区别于司法鞭刑,学生是衣着完整受刑的,且受刑时为私下执行,或必要情况下小范围内执行,比如这次案件另外两个学生可能会被要求现场观刑。行刑时必须有其他老师在场监督,确保符合教育部标准。
所以学校鞭刑通常不会对学生身体造成伤害,其主要目的依旧是 “惩戒与教育”。当然在国内这绝对属于体罚了,是否合理就见仁见智了。
在把新加坡当作老保神国之前,先提醒一句
鞭刑打男不打女,包括本案
但青少年霸凌的主体,绝大部分,都是在女性学生之间
哪怕是本案中,被鞭刑的男童可能下手最重,但未必是主谋和指使者
他们还只是孩子啊!!!
有没有适合儿童的细一点的鞭子?
啊?不是,在新加坡小学生也可以执行鞭刑吗?一下子被他们帅到了,该死的。
然而我国为什么要保护未成年恶魔?还等什么,赶紧引进啊。
这个怎么可能是鞭刑呢?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鞭罚吧。新加坡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 10 岁,9 岁怎么可能被判刑呢?而且执行机构是学校,学校怎么可能能执行鞭刑刑罚呢?
但其实最令人惊讶的事情是这个新闻下面很多平台的所谓的科普评论,对新加坡鞭刑有很大的误解,比如说他们认为打几鞭人就不行了的, 可以分期打完的,鞭刑是没有年龄限制的。这些明显就是错误的谣言了。
1. 新加坡鞭刑是有年龄限制的,50 岁以上不鞭,目前是 10 岁以下不鞭。这个没什么好说的,50 岁以上不鞭是新加坡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10 岁以下是因为刑事责任年龄不够,以前是 7 岁以下。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新加坡 21 世纪出头的几年其实是有对少年犯判过鞭刑的(用轻藤条执行,不超过 10 下)但是在近 10 年来都没有听说对少年犯判处鞭刑的本地新加坡新闻报道了,有一种说法是新加坡迫于世界儿童保护组织的压力下,在实际上废止了少年犯鞭刑,相当于冻结了相关的刑事执行的法律条款。(这里的少年犯指 16 岁以下,7 岁以上,而且是指进入到刑事程序的年龄,不是作案年龄)
2. 严重夸大新加坡鞭刑的威力,很多人说打几下人就不行了,我想说这完全是对这个鞭刑的误读,不排除有的人确实接受不了鞭刑,但这种人一般会得到医疗豁免,能接受鞭刑的一般确实会感到极度的疼痛但绝对不是那种打完人不行了的程度。如果这个刑法吓阻作用真有这么夸张,也不至于有偷渡犯反反覆覆的入境新加坡,被判处多次鞭刑也继续坚持入境了。最直接的证据是一名叫 Qwek Kee Chong 的男子被错误执行了一次性 48 下鞭刑,远超正常一次性刑法能判处的最高的 24 下鞭刑,目前也没有看到新闻报道他受到了多严重的伤害,如果真按照评论区说描述的一样,这个人恐怕至少现在是永久瘫痪了吧,也不可能在之后还有力气积极地奔走去要求新加坡政府赔偿吧。那么鞭刑有没有打死过人呢?目前我只查询到有一例,但在新加坡隔壁的马来西亚,怎么死的?不是被直接打死的,是打完之后因伤口感染引发败血症导致死亡。新加坡本地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报道
3. 对新加坡鞭刑执行程序的误读,新加坡鞭刑判处后只能一次性执行,不可以分期。因身体原因一次性执行无法接受的,剩下的鞭数即不会继续执行,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刑期,除非有法官充分论证延长刑期的必要性。
最后我想说的是很多男网友不要为这种变态刑法叫好,因为这个刑罚有一个很恶心的一点,就是这个鞭刑理论上只打男不打女!可以打男童不能打成年女性。
理论上 7 岁的新加坡男孩的身体素质(21 年修法前)可以承受的 10 下轻藤条刑事惩戒,你告诉我二三十岁的成年女性的身体素质反而不可以承受?新加坡立法者不觉得好笑吗?
这体现我们制度优势的时候又到了!
我们保护这种未成年人!!!
加油,江油!
不是说新加坡的鞭刑只打男性不打女性吗?那这次霸凌的人是男性了?那么下一次女性霸凌,新加坡又能怎么办呢?
不是鞭刑。。。
九岁小孩被那玩意来一下是真的有可能当场去世
下次搬运的时候动动脑,别乱翻译。。。
有一说一就是,我非常赞赏新加坡的一点就是,一些看起来的小罪过,他们在我国 “治安处罚” 和“刑事犯罪”之间,搞了一个事实性的暴力惩罚,可以不入邢,但是让你肉疼,记住。
我们呢,真的,很多时候,从法律层面,就给 “和稀泥” 留下了太多空间。
好人维权的成本太高,而坏人犯错的成本太低了。
笞杖徒流死,这个也算是古代的一种肉刑仍然留存在现在。
但是有一说一,新加坡的这种做法看下去,确实还是很解气的。
因为现行的还是要求在不同年龄段不同处理,小的年龄段矫正为第一,不是这样的肉刑。
而目前校园霸凌现在已经到了卡 bug 的阶段。
12 岁以下是一个年龄段。12 岁到 14 岁是一个年龄段。
14 岁以上到 16 岁是一个年龄段,16 岁又是一个年龄。
有的这种年轻人他别的不学,但是对于这个年龄他是研究的特别好。
所以我们有时候在说这个反霸凌的东西呃本意上是好的,但是如果你遇见了这种未成年人之间的纠纷,未成年人互相伤害,有时候确实是难以下定论。
第一个就要分析不同的年龄。
随着现在霸凌年龄的变小跟霸凌事件的多发,现在这个霸凌的条款也进行了补强。
尤其是对这种 14~16 周岁的。
首先首先是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 修订版)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三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对依照本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予处罚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 年) 第六十条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此外,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问题。
第二个就是如何进行处罚?
我认为要好的根据这种情况,除了说处罚霸凌者之外,这个有的部分的财产损失应该是他父母来承担,这就属于监护人责任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你看封建教条的鞭刑。
资本主义美国的不签儿童权利公约。
你 TM 总要选一个吧。法本身不是预防措施而是惩罚措施,只有真的罚到了、罚疼了才能让小扑街不敢犯法,才能保护正经的小朋友不遭受侵害。
而不是天天和稀泥,让恶人逍遥法外,让好人申冤无门。
根据明朝言官吃鞭子甚至板子,“骗廷杖” 身价就能成倍提升的经验,
我很怀疑针对肉体酷刑如果用在国内,是否会反而导致中二病患者为了挨鞭子故意实施霸凌乃至触犯法律。
“我去,条子抽出来的疤,还有比这更带派的吗?”
沃靠,这儿真的有法律啊
资本主义还是有可取之处。
这个可以引进。
同为东南亚国家,新加坡的做法至少还能让霸凌者受到惩罚,比起越南河水的霸凌者上午被口头教育一下,下午就能跑桌球厅,然后帮被霸凌者说话还要挨 g 这一处理方式还是强不少
活久见,还有吹新加坡鞭刑的 3D 人士。
请问,假如引入了新加坡鞭刑,下面谁会挨鞭子:
1. 霸凌同学的女性未成年人。
2. 上街给被霸凌者打抱不平的成年人。
这个事情有意思的地方是
在社交平台上,新加坡人大部分都是强烈支持家长,痛骂教育部和学校不作为,和稀泥,息事宁人。并没有因为因为受害者是移民,霸凌者是新加坡人就偏向学校
而在新加坡风评靠近朝鲜的知乎上看到很多是夸新加坡政府学校做得好,在 xhs 上面还看到一些觉得家长不应该把这件事情闹大搞得友邦惊诧的
坡县,台湾,
这是两个代表。
虽然我觉得鞭刑这种刑罚很不人道,但是对于校园霸凌,鞭刑真的很适合啊!
新加坡鞭刑,如同瑞士银行的保险柜一样,具有明显的国家特色,成为国家标准的象征。
据称,早年有个小插曲。
1993 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致电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他还是个孩子,罚款、拘留都行,就不要用鞭刑打屁屁了,这太不人道。”
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义正言辞地拒绝:“新加坡司法公正,总统无权干预。” 新加坡司法机构也发表声明,外国人犯法一视同仁,坚决执行。话是这样说,但面子总要给的,最终,新加坡法院还是把已判决的 6 下鞭刑改为了 4 下,而其刑法实施引发世界舆论关注,特别是美国国内,造成山呼海啸般的动静。
新加坡鞭刑,指新加坡的肉体刑罚。鞭刑,是世界上很少有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1948 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记录了如下狱规:“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 12 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 24 鞭;对于 15 岁以下未成年犯,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 6 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未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
刑鞭长 1.2 米,粗 1.3 厘米(半英寸)。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监狱局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犯人肉里。狱方表示,之前关于 “刑鞭浸在盐水或特制药水中” 的传言是不正确的,但确实用消毒剂擦拭过。打鞭要求一鞭下去,皮肉皆开,疼痛难忍。打完一鞭后,医生便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下一次鞭打了,便停下来。
新加坡毕竟还是发达国家,法律制度比较完善,尤其在惩罚这一块就比我们做的好
我们传统的处罚方式无非就是拘留和罚款,对于无赖和老赖而言,这两种方式不痛不痒
死刑倒是所有人都怕,但它过重,又不适宜所有场合
只有物理上的打击才能一视同仁,在犯错的初期,给每一个犯错的人深刻的警醒
其实我觉得不如改为实行终极侮辱,并且拍成视频在互联网上播放比较好咯~
江油已经完美借鉴
拳打脚踢 + 甩棍
强烈建议我们国家对未成年霸凌者也采取鞭刑,一来鞭刑不至于对身体造成太大的伤害,但是疼痛是深刻的,至少给了施暴者实质性的教训和敲打,对其他想施暴的未成年也是一种威慑;二来受害者也会得到真实的心灵安慰,激起受害者积极揭发举报霸凌者。如果我们未成年保护法有这种类似的震慑性手段,想来校园霸凌会下降不少。
你们不要造谣好不好,哪里有新加坡这个国家?江油才是处理这种事情的标杆
这里的鞭刑其实应该指学校体罚,因为东南亚国家学校教育还没有废除体罚,所以还是允许用藤条打学生臀部的,最多三下,不算重,最主要还是要求留校察看教导了
这个鞭刑应该不是大家印象里新加坡的司法的鞭刑,即那种把人绑好一鞭子下去皮开肉绽的鞭刑。那种是需要法庭审判,打男不打女,也不会打小孩的。
这里的鞭刑应该是学校周一早晨礼堂里开大会的时候请学生上台扶着凳子,校长拿小藤条隔着裤子抽三下。属于公开的纪律处分,戒尺打手心的 pro max 版。虽然也叫 caning 应该翻译成鞭罚比较好,和刑罚上的鞭刑分开。
不过打鞭子也算是比较重的惩戒了,个人只见过一次,原因好像是学生偷钱被抓了(英文太差早会太早没听清楚)。但也分学校,听人说有的学校经常抽人,一年好几次。
此鞭非彼鞭,抽起来的流程也大不一样。
学生时代在莱佛士书院 Sec3 时候学校有个同级生课间偷别人东西被学校监控抓到,学校直接校会在体育馆开大会,校长亲自动手鞭,也算是记忆深刻了。
但这鞭跟新加坡真正刑罚使用的鞭子是不一样的。正式的官方的刑罚:
“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 12 鞭,或由来狱的法官判处藤鞭最高 24 鞭;对于 15 岁以下未成年犯,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 6 鞭。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半英寸,对未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
实际学校出面用的鞭子肯定是细藤鞭,而且不是正式刑罚那样脱裤子光屁股抽得血花四溅的,也不会去衣,还会在背部垫本书作为缓冲,别看那一鞭下去声音响,不咋疼的(挨鞭人自述)。
学校出面鞭,主要目的也不是体罚,而是这种公开羞辱式教育了。
咱也借鉴不了,毕竟国情大不一样,那边社会全是规训得老老实实的小绵羊,咱这儿这几十年移风易俗,教育者戒尺打个手心都得提心吊胆,校园霸凌是不可能用这种以暴制暴的,公开羞辱要是学生出什么心理问题直接蹦极,整个学校领导层都得团灭了。
所以富人扎堆去新加坡,那边毕竟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依法治国。而不是像印度,选择性执法,尤其是儿童保护法从来都保护不了弱者却又宽恕霸凌者。
查了一下新加坡媒体的报道, Student C was subsequently caned on Aug 12.
翻译嘛,可以翻译为鞭刑,但是对于学生来说,应该是说藤条体罚,而不是鞭刑。
这次我是觉得,不管是中国还是 teenager 横行的欧美国家,这次都应该乖乖反思一下,对于本国未成年人霸凌甚至犯罪的惩罚,是不是太轻了。主要是基本没有惩罚的政策,不会让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感受到是政策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而是助长他们继续犯罪,感觉自己有能力做这些行为又不会被严厉惩罚,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我们出了事都是捂盖子,稳定嘛,到捂不住了,事情肯定比较大了。跟新加坡那样,以我们的体量,估计每天都要有一个霸凌的新闻,网民集体狂欢一阵后,可能都不当回事了。所以说国情不同真的没可比性。
第一阶段:法律是冷血无情的
中国是讲人情世故的地方
但你会发现法律很不讲人情
坏人按照法律干恶事,可以避免刑罚
而好人没按照法律干了好事,就要重罚
所以主观恶意还是善意不重要,重要的是否遵守法律
第二阶段:法律是可以讲人情
看了罗翔讲法律,原来法律是可以讲人情的
后来也看了美国网红法官判案
原来美国法律也是可以讲人情的
这打破我对法律的固有印象
我一直以为以法律为主的国家,会比中国更严苛,结果却恰恰相反
一个讲人情的社会,法律却非常的严苛
一个讲法制的国家,法律却非常的宽容
第三阶段:法律没有公平正义,只是博弈后的结果
我不再相信罗翔的正义论,说现实虽然找不到完美的圆,但完美的圆一定存在。
我看了不少电影和案例
比如中、日、韩的底层逻辑是以大局为主
比如校园霸凌、职场霸凌,核心不是保护受害者和霸凌者
而是在保护学校、公司、以及各个部门,保护他们的声誉和绩效
个人在集体面前,无足轻重
你看这个帖子的相关评论
面对这类案例,还是有很多人维护这个集体。
(题外话:为什么这些人面对恶劣案例,依然维护集体呢?这也是我们法家的功劳,就是让多数人都没有尊严,而有些没有尊严的人通过与强者绑定在一起,比如我是中国人、中华民族、中国国产 3A 游戏等等,来让自己获得尊严感。这批人面对一切不利于集体的事情,就会产生的强烈的反扑,至于对不对是不重要的,立场才是最重要的。这类人的危害是远远大于司马南,因为司马南是坏人,是讲逻辑的,有规律可循。而前者是蠢货,不讲逻辑,没有规律可循,无法预防他的危害,比如 U 型锁)
美国也是不讲法律,讲的是个人自由主义,所以他们有大量自由裁量权。
那法官可以为了正义自由裁量吗?
也不行,因为他们还要社会舆论,根据社会舆论来判。
表面上一个讲集体主义,一个讲个人自由
实际上是博弈后的结果
前者是奴役技术过于强大,造成老百姓权力非常的小,所以判决的结果以集体为主,其实就是统治阶级利益为主。
后者是奴役技术相对弱小,造成老百姓有一定的权力,所以判决的结果以个人为主,其实就是老百姓有一定的权力跟老爷博弈后的结果。
这种奴役的技术强大的后果,就是造成整个社会落后,就像大清的落后,所以我们现在看起来貌似在进步,那恰恰是有所谓敌人的存在,不得不开放创新、开放思想、开放少量的权力。
有人说美国完蛋,世界上就和平了。
但事实会恰恰相反
敌人消失了,你将会彻底失去统战价值,而沦为奴隶。
中国与美国打贸易战
恰恰对普通人非常好
比如各个领域开放老百姓的进入
我是
张艾菲
6 次咨询
5.0
日本文化、日本旅游优秀回答者
1177557 次赞同
去咨询
有桥不走,摸着石头过河。
好处是增加神秘感,突出与众不同,愚弄傻瓜为自己塑造权威性。掌握了话语权,进而也就拥有了特权。
先强调自身独特性,然后再定一套有利于自己的规则。手段并不高明,但是很好用。
先封闭信息,再统一思想。新加坡这种惨无人道的鞭刑,也就名正言顺了。
当然,相比对霸凌者惨无人道的鞭刑,更有甚者是对于罪恶的宽恕。和稀泥式的处理方法,以牺牲老实人为代价换来的安稳与和谐。
这就是为什么新加坡法律能带给我更多安全感的原因。
人家有事是真上。
并不会因为你跳出来告状而摁你,
也不会因为你是♀的,少数的,来纵容你。
你要说作为官员,喜不喜欢维稳?那肯定是都喜欢的。
谁都喜欢风平浪静,相安无事。
但底线是尊重事实明辨是非,不能谁挑事摁谁,
更不能谁软弱可欺摁谁
我曾不止一次对呼吁对行为极其恶劣的学生实施鞭刑。
李光耀模式靠的就是执法必严的法治体系,这一点我一直在说,也是中国拍马也赶不上的点。新加坡的立法和司法体系安排是很精妙的,满分一百考八十和满分一百考五十分还是很有区别的。我也一直在说新加坡西敏制就是中国体制能达到的天花板,也是中国未来改革的唯一参考对象。
有问题就说问题,是,美、日的霸凌问题同样严重,然后呢,提美、日也有霸凌问题对解决你自身的问题有一丝一毫的帮助么?或者说你认为中国政府的能力不如美、日政府?因为他们解决不了,所以你也解决不了,是这意思么?问题不解决那它就在哪里,而且越来越严重。
鞭刑不上女,兵役只到男。
男性全民服役。而鞭刑又仅适用于男性。
图片来自于维基百科镜像站点
原版只有英文是用 edge 浏览器自带的翻译功能实现的翻译。
我在末尾会放上全文《中文翻译版》和《英文原版》。新加坡 9 岁小学生被执行鞭刑!当地教育部:霸凌同学并发出死亡威胁网友留言
LE 玲玲 NG: 那个作为新加坡人我说一下,这边所说的鞭刑并非是监狱那种鞭刑,这个是 public canning,就是在全校面前进行,但用的是普通藤条打。
美国青年费迈可(Michael Fay)1994 年受鞭刑后,美国媒体广泛报道其臀部 “疤痕深陷、肌肉变形”,新加坡政府未否认该描述,仅强调其符合法定程序。
2005 年新加坡监狱局向国际人权组织说明:“鞭痕无法通过现代医疗技术完全消除,这是刑罚设计的必然结果”。
标题一个比一个惊悚好像给 9 岁小孩监狱同款司法鞭刑一样。
为了吃流量,脸都不要了。还是是单纯水平太低。
真是学新闻学的。
即使在司法领域。
依然是鞭刑不上女,兵役只到男。
新加坡演都不演了。
新加坡可是强制兵役,全男皆兵。
不但强抓当两年兵,退役后的十年,每年还要 14 天进行国防训练。
男性全民服役。而鞭刑又仅适用于男性。
要保家卫国了,男性体力天生强悍,要去当兵。要惩治罪犯了,男性又天生是刺头,社会不安定因素,要鞭刑惩罚。
国防亮起红灯了,要男人流血。
生育亮起红灯了,又美美隐身。
生育是女性权利,有生育的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男性无权干涉。
但是又按着男生的头要求转移支付。
无行为能力的丈夫可以向其妻子索要赡养费。
无行为能力的丈夫是指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因任何身体或精神残疾或任何疾病而丧失谋生能力的丈夫。他无法维持自己的生活,并无法继续在经济上养活自己。
新加坡法律明确规定男性残疾人才能和女性正常人权利相等。
欧美好歹是只看收入的。没有弄出那么搞笑的东西
作者:星落风起
链接:新加坡和上海谁更自由?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新加坡的生育率。富裕仅仅是因为地利。新加坡要是越要不是源源不断的华人移民补充早就消亡了。
新加坡男性为新加坡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又太少。
也正是因为有源源不断的移民补充,所以新加坡可以继续倒行逆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受上天的惩罚。因为有的是人想当新加坡人。
某些非移民国家根本比不了。非移民国家人口缓跌还有回旋的余地。人口暴跌我都不敢想。
全文《中文翻译版》和《英文原版》来了,具体哪个镜像站我就涂掉了,害怕被封。
图片来自于维基百科镜像站点
原版只有英文,用 edge 浏览器自带的翻译功能实现的翻译。
这个新闻在我看来很无语,2 点原因。
1. 这个鞭刑就是普通教鞭打屁股,有些人吃流量也是无下限了。
2. 无论是司法上的鞭刑还是学校里的教鞭,都只是只针对男的不针对女的,明显的区别对待我不知道有些男的高兴啥。
没有可以借鉴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78 年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提出了。
噢,到了今天,成年人的社会生活中没搞好就算了,那好歹可以用社会环境复杂来解释。
但现在未成年人的校园生活中一样没搞好。又要找什么理由呢?
不是不知道道理,是没这个意愿,决心,资源,去做,去投入。总结就是没什么好借鉴的。
记得上学时候老师给我们说起腐朽的资本主义时,都是把鞭刑当做野蛮的反面教材来批判的。
后来终于懂了,鞕刑的目的是为了震慑蓝蓝,大 G,细甜们的。这真是世上最伟大的刑罚。要没有鞭刑,有权有钱人坐牢就跟开玩笑一样。
希望正义之鞕终有一天降临到它们所有人臀上!
看看上次江油的事
确实可以保留一定程度的体罚刑法,只要对身体没有影响的,能让人深刻记忆且感觉丢人的方法,就可以。
现在绝大多数一些故意犯事的人,不痛不痒,没有任何悔改的意思,甚至认为进去后比进厂舒服。。
所以对于某些没有悔改意思的人,可以实行一些记忆深刻的体罚,没后遗症就行,不然真是让这帮人出来炫耀吹 b 还大吃流量,真的难绷。。
先叠甲,甘雨自己也曾被霸凌过,很能理解大家出于朴素价值观对霸凌者的痛恨、对学校鞭刑的支持。
但出于理智,甘雨要来泼一瓢冷水:
其一,这是学校鞭刑,不是刑法鞭刑,许多其他答主提到了这一点;
其二,刑法鞭刑并不公平,它是 “刑不上女拳” 的,许多其他答主也提到了这一点;
其三,如果效仿国际,在国内推行 “学校鞭刑”,相当于增大了学校领导、老师的体罚权。然而就甘雨自己的亲身经历,许多老师往往是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部分学校风气较差,霸凌者往往和社会上的小混混有所勾结,甚至霸凌者的父母本身就是上一代小混混,老师也不敢管。更可怕的是,部分农村学校的一些思维较为保守的老师认为:被欺负了是你自己的问题,如果在这样的学校推行 “学校鞭刑”,恐怕非但不能打到霸凌者的身上,反而有可能导致被霸凌者的处境雪上加霜。
当然,甘雨推崇其他合理的、对霸凌者的有效惩罚机制,欢迎大家讨论提出!
谢谢邀请!
不太相信
新加坡鞭刑的鞭子是牛皮裹着铁链子,成年人都挨不住几下子,小学生?能挨住多少?
被打的是男学生,因为新加坡法律规定鞭刑只能对男性执行,而女生霸凌者屁事都没有,换言之女生可以霸凌男生,男生却不可以霸凌女生。
为什么新加坡会保留鞭刑?实际上印度也有鞭刑,你看印度警察走街上拿着棍子打人,就发现这其实就是鞭刑的一种变种。
新加坡和印度曾经都是英国的殖民地,新加坡至今保留英国殖民者留下来的绞刑。
保留鞭刑的原因是新加坡 70% 都是华人,以前有华人提出既然新加坡大多数都是华人,那会不会归中国领土?这是李光耀最害怕的言论,既然都是中国血统那不就中国吗?直接威胁统治权。
所以新加坡提高了印度人的比例。
增加新加坡 “国际化”,让新加坡与“中国血统” 脱钩,鞭刑曾经就是针对这些言论的人进行殴打的,准确来说鞭刑曾经是口袋罪,跟寻衅滋事罪差不多,你敢提中国,你敢发表与新加坡政府不同的言论,就拉出去打。
时间线倒退二十年前,新加坡都是最反 hua 的国家之一。
这个鞭刑就是藤条打一下
绝对不会受伤 也不用脱裤子
和你们网上搜到的打成人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就这也能吹起来
4 月到 8 月
4 个月学校处理不了
7 月底受害人母亲收到几十个电话骚扰和死亡威胁
教育部还批评这位不应该网暴 说弄到网上也是一种霸凌
处理也就是一次藤条
自己孩子也没转学
这个孩子以后在学校可以想象的不好混
我很难想象一片叫好声是怎么来的 。。。
我在广州某乡村小学工作,班里有个四年级小孩搞校园霸凌,他的父母离婚均再婚,现在跟他爸生活,他爸也经常打他。
这个小孩把他在家里的怨气撒在班里所有同学身上,看到人不爽就一脚踢过去,或者掀同学桌子,有时会把同学拉到人少的地方殴打,勒索钱财等。
试过很多种方法处理他,我们多次去他家家访,他爸不配合,表面同意、背后啥工作都不搞。也报过社工希望得到帮助,但没后续。给这个小孩做了很多心理辅导,这个小孩人很聪明,他知道他自己不会有什么实质性惩罚,看同学不爽就是要搞他们。
网上搜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好办法处理他、开除不了、不能停课。作为老师很无力,班里的同学都被霸凌了,我们没有什么有效的方法帮助他们。
所以法律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还是受伤害的人呢?
新加坡应该是传统儒法社会的理想形状吧,精英治国,法律严明。
31.778°N, 104.746°E 它们应对校园霸凌能有新加坡十分之一的重视程度,都不至于引出后面那一堆烂事。
欠缺的不是经验,而是一个以正义为内核的制度。
大清也有打板子,宋朝还有黥刑,我是很希望在所有贪官的脸上刺一个贪字,但这可能吗?
这些刑法最大的问题是,往往用不到该用的人身上,刑不上大夫嘛,这些肉刑最后只会用到弱势的平民身上。
如果有枪毙,就会有人被代替枪毙。
如果有打板子,肯定有人会被代替挨板子。
如果有刺字,肯定会刺在无辜人的脸上。
所以既然这样,不如取消肉刑。
法律和法律是完全不同的。大部分中国人习惯大陆法系思想,而新加坡是英美法系,双方的法律思想是天壤之别。
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实行大陆法系,崇尚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法官主导。
英美法系为了避免教条主义,崇尚判例法和陪审团,更看重普通百姓的朴素正义。
具体到对杀人罪的态度上,过去英美法系的一级谋杀罪一律死刑,法官无量刑自由。废死后,一级谋杀罪仍然是一律终身监禁,法官无量刑自由。
以德、意、日、奥、俄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历史上不认为杀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对杀人罪判得很轻,二战前杀个人也就判十年左右,跟英美法系是天壤之别。大家读《静静的顿河》,对村子里杀人不受惩罚感到诧异。奥匈帝国皇储夫妇被刺身亡,凶手因未满 20 岁才判 20 年。二战前日本杀首相就像杀猪一样,凶手往往被轻判,不断放纵日本人的 “下克上” 和军国主义冒险。对杀人罪的放纵导致这些国家先后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其士兵杀人毫无心理压力,军纪极其松弛,酿成巨大的战争灾难。
二战前的日本关东大地震,很多日本民众和警察趁乱残杀中国人和朝鲜人,最终也是被日本法律放纵和轻判。
日本军队侵华时,对杀人毫不在意,其源头就是日本法律对杀人罪的放纵。
所以德、意、日先后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挑起世界大战,杀人无数,最终被英、美、中灭了。
哪怕今天,留学生在德、意、日被杀,凶手也就判十年左右。江歌案这种在日本判 20 年的,已经算顶格判刑了,实际上坐牢 1/3 刑期后就可以申请假释了。哪怕在日本判了无期徒刑,最少坐牢时间也就十年而已。所以大家看《名侦探柯南》,会发现花大力气抓获的杀人凶手,才判了十年,实际上几年后就可以出狱。
而留学生在美国被杀,那就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中国自清末学习德国法律,就粘上了日耳曼人对杀人罪轻判的目标,赋予了法官过多的量刑权,严重弱化了中国人 “杀人偿命” 的朴素思想,流毒至今。
当年国军在国统区实行大陆法系,法官权力过大,张灵甫杀妻就被放纵,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而我党当时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在各根据地实行 “人民陪审员” 制度,黄克功枪杀女朋友,被延安的 “大陪审团” 判处死刑。当时审判长雷经天,陪审员李培南、周一明、王惠子、沈新发,陪审员都必须由群众推举。
所以我党的法律制度符合群众利益,所以才最终击败国军,让国军败退海岛。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本质区。大陆法系更崇尚学术主义和圣母思想,英美法系则提倡严厉惩罚犯罪者。
所以英国 10 岁入刑,美国一些州甚至 7 岁入刑。而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在 14 岁以上。
所以我国应坚持社会主义法系,避免大陆法系的一些缺点,坚持我国的 “人民陪审员制度”,降低法官独断权,且对未成年犯罪严厉打击,不可姑息,更不能让未成年人产生 “犯罪要趁早” 的思想。
不行啊,这边要是鞭刑了大老爷的孩子,那还了得
事实证明面对校园霸国家可以做到什么程度,可以做到有多好,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可以让霸凌者从身体到心里都对霸凌这种行为产生恐惧,同时也可以真正的震慑其他的霸凌者,所以,国家在面对校园霸凌的时候总是束手无策,那么只能说明是懒政。
没有想到这居然能得到一边倒的喝彩!
新加坡做对了什么?我看不出。处理迟缓(历时四个月),措施未必妥当。
几乎所有的点赞都集中在鞭刑上。我查了一下,学生 C 受到的应该是学校鞭刑,而不是司法鞭刑。学校鞭刑是由学校的老师来执行的,其力度一定不如网友想象的严重。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一种落后的酷刑会引来一片叫好声?如果酷刑有用,那么明朝的杖刑应该是很多网友的首选项,它在侮辱性和后果上比新加坡的司法鞭刑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男女平等,一样受罚。
还给你梳理一下明太祖发明或者推广的酷刑,部分仅列名称,可以自行想象:铁裙刑(主要处罚女性)、梳洗刑(此处梳子是刮肉的铁梳)、贴加官(是把上等的好纸用水濡湿后贴人脸上以使人窒息)、抽肠刑、凌迟……
是不是要全面恢复?
没有想到和平民主之光照耀中华大地这么多年了,还有这么多人歌颂酷刑。如果我国现在还动辄上酷刑,那我们的先烈拼搏奋斗的意义何在?他们筚路蓝缕流血牺牲,想建设的不是一个自由平等有尊严的国度吗?
鞭刑之下,有尊严吗?
这里其实涉及到了教育的惩戒权。这方面国内有专门的法规,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但是很遗憾,法规没有你要的 “爽”!反而,其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是不是让你很失望?但是这恰好体现了社会进步。
还有,受欺负女生的母亲 Ni Yin 在网上详细公布霸凌事件的经过,这一定合法吗?要知道这里涉及的都是未成年人,都只有九岁。即使是校园欺凌,其中情节最重的 C,也只是用书包扔了受害者,打电话威胁,怎么就不可饶恕了呢?
能够走正常途径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动辄发到网上,带着单方面的偏见和误解,情绪化的带节奏呢?
暴力解决不了暴力,网暴只能助长戾气!
不是霸凌的问题,而是对未成年罪犯尤其是 12 岁以上的罪犯处置的问题。霸凌这种事根本没办法杜绝,就像犯罪没办法杜绝,但是霸凌者可以不受到任何惩罚,这太离谱了。
前阵子某地还专门为一犯罪女性发明了刚满十八岁的年龄段,太逆天了
鞭刑好啊,一下鬼狐狼嚎、三下皮开肉绽、五下天旋地转,特别适合年轻宝宝们的体质。
建议以后 40 岁以下的轻罪(3 年以下),处以鞭刑。40 岁以上的,按照资产总额百分比进行罚没。
这是一个很鲜明的例子,赤裸的告诉所有的学生,如果你做了错事,你一定会立刻接受到最严苛的惩罚。而不是处罚。
虽然鞭刑不适用与我国的国情,但是这个态度非常的值得学习。
为什么年年说校园暴力,还是年年发生?不仅仅是学校的袒护,家长的轻视,教育体制宣传力度的不足。最核心的原因是,即使霸凌者清楚的知道把一个孩子搞残,最坏的结果是在 “未来” 坐牢,并且记录案底,在 “未来” 受到社会的歧视。
未来就是没有来的意思,未成年人没有办法想象未来和恐惧未来的利益损失。你跟他说不好好上学,将来要吃苦头,他反问你那些跳社会摇的主播,那些游戏打的好的主播学历很多也都不高。
这就是他看不到未来,也不明白未来。
立即执行的意义就是让他吃苦头,吃一次就老实了,人教人学不会,事教人一次通。
我一直认为的核心症结,就在于我国的惩罚体制太有空间了,很多事,等着等着就松了,一而再,再而竭。
比如说最近的那场关于校园暴力的新闻,新闻之后的当地实际发生的 “情况”。
就是对于 “空间” 的愤怒,就是对于 “不立刻” 的愤怒,就是对于的 “我知道你想袒护他们,事实上你也确实可以做到” 的愤怒。
反校园暴力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如果仅仅只是被霸凌方意识到了系统的缺失和残酷,那 tm 反什么,反受害者吗,这不就是变相的受迫害有罪论,变相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因为你不管呐。
我发现有些人真是灵活的道德底线,一边讽刺西伯利亚寒流,一边羡慕斯大林时期对于青少年的严刑峻法,十二岁判死刑
甚至连李家坡这种保留肉刑,伪装成园区的国家都有人鼓吹它法治?越是文明先进的社会,对于青少年越宽容,欧洲大洋洲的青少年问题比国内严重多了,但这恰恰是这些发达地区的文明之处
保留肉刑的野蛮国度才是应该唾弃的对象
法治社会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孩子和自己。那些反对法治的人要么是施暴者要么是蠢货。
这要是发生在中国,要有这处理结果,咱们的校园还会存在校园霸凌吗???答案肯定是不会啊。我们的教育真的出了问题,学生打不得骂不得,老师还得哄着,老师但凡有点举动,家长就一个举报甩过来,搁老师身上谁受的了?咱再看看新加坡的处理方式,直接让人眼前一亮,让人拍手叫好。就好比家里孩子打架,家长不光口头批评,还真敢抄起鸡毛掸子打手心——疼不疼另说,至少让熊孩子知道闯祸是要付出实打实代价的。咱们这儿多少校园霸凌最后都是 “批评教育”“写检讨” 了事,最重的处罚也不过是转学,霸凌者隔天照样蹦跶着欺负人。
新加坡的这个鞭刑,我觉得可行,别看孩子才 9 岁,抽一顿立马就长记性了。这招比啥心理辅导都管用,疼在屁股上,烙在记忆里。以后想欺负人之前,下意识都得摸摸屁股琢磨后果。咱们这儿倒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快成了小流氓护身符,13 岁杀人都能不担刑责,更别说日常霸凌了。建议咱也整个 “教育惩戒条例”,让老师有权用戒尺打手心,家长会上签同意书,看谁还敢无法无天。再说停课处理。这三个小霸王被晾在家里,天天看着别的小伙伴上学放学,自己跟坐牢似的憋着,这心理威慑比关办公室写检查强多了。咱们现在动不动就 “不能耽误孩子学习”,霸凌者照样天天在教室晃悠,受害者反而吓得不敢上学。就该学新加坡这样,谁霸凌就停谁的课,连续停上一个月,看谁还敢闹事。
我觉得我们国内就应该学习新加坡的这套组合拳,不是光打一顿就完事,而是从言语警告到相互道歉,从调换座位到停课处罚,最后祭出鞭刑大招,整套流程跟打游戏升级似的,犯的事越大吃的惩戒越狠。咱们现在的处理就像段子里说的 “大哥我错了——错哪儿了——下次还敢”,根本形成不了威慑链。
另外,再说说那个死亡威胁的处理。9 岁小孩能说出这种话,说明家里教育早就出问题了。新加坡直接联系家长执行鞭刑,这招高明啊!既打了孩子,也打了家长的脸。咱们这儿多的是家长护犊子:“孩子还小”“开玩笑的”,最后逼得受害者转学。就该让霸凌者的家长一起担责,比如参加社区服务或者罚款,看他们还敢不敢纵容孩子。不过人家新加坡也没光靠打。你看教育部反复强调不要网络煽动,这就是在教所有人:解决问题要靠系统机制,不是靠舆论审判。咱们现在动不动就微博升堂,事情闹大了才处理,平时都装看不见。该学学人家建立常态化的反霸凌流程,从言语冲突到肢体暴力都有明确应对方案,让老师知道怎么管,让学生知道怕什么。
总之,校园霸凌是病,得慢慢治,光靠转学就像发烧吃退烧药,表面退了烧,病灶还在那儿。咱们国内是真该放下身段学学新加坡。别老是 “国情不同”“文化差异”,孩子欺负人的样子全世界都一样,该抽就得抽,该罚就得罚。现在校园霸凌都成产业链了——有收保护费的,有逼人下跪的,有拍羞辱视频的,再不拿出点雷霆手段,难道等出人命了才重视吗?
我是
,一名擅长教育领域的知乎答主,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请点个喜欢、收藏吧,你的点赞、收藏和关注是对我最大的支持!感谢~
这个和鞭刑没有什么关系,和坡县保留鞭刑也没啥关系。
真正的问题在于公正公平,王子与庶民犯法是否同罪,关键是坏人还往往不是王子,就获得了所谓的王子待遇。霸凌这个东西在很多校园属于 “提都不能提” 的关键词。
你这个学校如果有霸凌,那么你的省重点、市重点、国家级重点是不是该取缔?你校的所有荣誉是不是该取缔?这样一来就达成了各种利益、荣誉绑定关系,于是小小的霸凌就没法得到正视。
从不能有,到可以提,才是进步。
从不能有,到看处理霸凌的态度、力度成为考核 KPI 才是进步。
霸凌不是不能有,而是你敢霸凌就要承担严厉的后果,比如进几年少管所,管你是谁的儿女,改好了再出来,再犯再进。影响父母的仕途、生意,用正确的霸凌的方式来反霸凌。
你敢欺负同学,就有法律、社会来欺负你老子。
多数霸凌者的父母不重视自己孩子的问题无非就是巴掌没有打到自己身上,多数霸凌者本人无非就是没有被霸凌过,没有深刻的感受到霸凌的恐惧。退一步讲现在的小朋友在校园里还不仅仅是霸凌的问题,还有很多问题。
简单来说,给教室、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了。
需要的时候三个月内的视频随时可查,才是进步。你可能说霸凌会转移到校外,嘿嘿,就怕你不转移到校外,你要敢到校外霸凌问题就简单了。
只说一个观点,新加坡的鞭刑只对男不对女是赤裸裸的性别歧视。
如果女性身体抗不住,可以每挨一鞭刑住院三天,打完为止。
估计有集美说 “你应该呼吁取消鞭刑,而不是呼吁女性也挨鞭子”。
那我问你,“生孩子体验机” 为啥会被发明出来?有限的科研经费,宁可去发明一个让男性痛苦的机器,也不去研究如何减轻分娩痛是吧。
现在的小孩借助互联网思想成熟的很,如网恋,饭圈,人肉搜索,网暴等,法律和规则早就该做出些改变了。小学鸡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就是一心想欺负别人找点乐子,唯有皮肉之苦才能改变它。
法律只对敬畏法律的人有威慑力,道德只对信奉道德的人有约束力。
未成年人三观还没有形成,他们的品性完全是他们父母的映射,如果他们的父母是人渣,那么他们的孩子就既没有道德,也不怕法律。
然而现实很残酷,人渣固然不多,但大部分人都唯利是图,大部分人有道德,但不多。
这个时候根本等不及让法律和社会教育未成年人,羞辱和疼痛教育来的更有效。
建议中国向新加坡学习。建议中国向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马来西亚、韩国、新西兰、瑞典、瑞士、法国、德国、奥地利等国学习。
不同的生态环境适合不同的物种生存,新加坡的环境更有利于文明人生存与繁衍。
满清使得汉人吃苦耐劳,畏惧权势,北朝鲜经过百年自然选择,会不会比南韩人更喜欢胖子呢?
这就是我一直觉得新加坡鞭刑不仅不是封建糟粕,甚至还特别先进的原因。
对待有些未成年,坐牢吧,似乎太过,教育吧,又没效果,把体罚权下放到老师那里,又怕滥用,只有保留鞭刑,那就恰到好处。
还有对一些流氓混混,真的让他们坐牢他们当去度假,法律对他们根本没威慑力。这时候来几鞭子就老实了。
唯一需要改进的就是不要分男女。
鞭刑是给成年人的,由于霸凌者未成年,所以是鞭罚,也就是校园范围内的公开鞭打。
根据严重程度,最初级是班级范围的公开鞭打


如果情况严重,则是在校园大礼堂,当着全体师生面前被公开鞭打
被如此公开鞭打后,未成年霸凌者无论父母什么身份,都会在全校范围内威信尽失,小弟们统统疏远,只有几个兄弟基于同情还是会有朋友往来,每当还有霸凌其他人想法时,这些朋友就会再提醒被公开鞭罚的严重后果,因此霸凌者被如此公开鞭打后,大概率就不会再霸凌其他学生。
其他潜在霸凌者看到被鞭打的同学因为痛苦而扭曲的表情及惨叫声,也会杜绝霸凌其他学生的想法。
至于成年人的鞭刑,新加坡的鞭打力度是能够启动人类生理两大极限反应的:
详细过程请参考:
挺好的,只要正义得到执行,被霸凌者的母亲就不需要开车冲撞校门人群,也不需要下跪了,皆大欢喜。
好!中国也应该学习,免得再出现四川那种霸凌后无法担责的情况!强烈建议我国人大代表去新加坡司法交流,引进鞭刑针对未成年罪犯!
不是一个维度的,有些国家看似法律、制度健全,实则一纸空文。
整个就是沆瀣一气,大鱼吃小鱼,小雨吃虾米。
遇事不问对不对,先看对方衣着谈吐。
连基础的公平公正都不能保证。
真借鉴了就是,猪八戒进蟠桃园,有你好果子吃
我觉得鞭刑不鞭刑的都是小事,一个国家的法律设定三言两语也讨论不清。
与此相比,更让人有 “畅快” 之感的还是法律处理与执行速度。
是霸凌吗?霸凌程度如何?监控还原了什么?
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霸凌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是真,但一旦被认定,惩罚就一步步下来。
而不是靠社会舆论一遍遍渲染,在不同层面不断压制后,为平息舆论而狼狈地、不明不白地、息事宁人地处罚。
总而言之:
本来应该从从容容、游刃有余;
现在却匆匆忙忙、连滚带爬。
我认为很多人之所以共情新加坡的原因还是因为对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之类的英美法系国家在处理校园霸凌这一方面非常强硬,比如美国有不少州对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没有上限,完全就是看社会危害影响力裁决的。英国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10 岁,马来西亚判处六名校园霸凌者绞刑。而这个时候很多国人就会对这些英美法系国家产生共情,认为中国应该学习英美国家的法治。甚至就连平时骂英美国家的那批最顽固粉红这个时候也会对英美国家竖起大拇指,因为校园霸凌是可以直接影响到他本人及子女的利益的。
而相比之下中国这几年不仅没有解决校园霸凌的立法问题,相反还出现了有关部门为了避免事情闹大让受害者息事宁人,更甚者将其列入维稳对象。而在 2015 年以前那个时候虽然也有肢体冲突,损毁财物,强迫代写作业,开黄色玩笑之类的校园霸凌事件但那个时候仍然保留体罚的原因,那个时候的校园霸凌者基本上不敢乱来。而现在的学校为了上面的迎合白左政策,一方面削弱教师的惩戒权,只要有体罚或者骂学生立马开除。另外一方面则是打着 “让学生好好学习” 的原因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去,实际上则是怕学校里面的丑事被曝光这种自相矛盾的事情的出现。所以在这个时候无论出了事情,如果你没有身份 buff 加持你永远是最倒霉的那个。
和稀泥处理是对遵纪守法者最大的不公。
还是太仁慈了,换做我的处罚就是,无论岁数有多小,只要霸凌并欺辱其他孩童,第一次劝诫无效之后,第二次直接判刑二十年以上,直接发配到成年人牢狱,让那些没有道德感的成年罪犯们好好教育这些自以为是的霸凌者,其次霸凌者的父母不但被罚款,也要担负刑事责任,我还是那句话,父母管不了就让社会管,社会不会惯着你那淘气的孩子,没人为你们的撒娇负责任
这要算鞭刑,那中国很多所学校的老师都对学生执行过了。
神蛆小 xx 们能不能有点独立思考的能力?
没有就平静下来自己反思一下,别跟大傻 x 似的歇斯底里。
不能借鉴,领导家的孩子都是金枝玉叶,怎么能借鉴这么残暴的模式呢?
有人说,实施霸陵的也不全是领导的子女吧?
没错,但是哪怕只有一部分是,那么殃及池鱼的风险也是存在的。
只要风险不是零,就不能保证万一霸凌不被实刑惩罚。
人心都是肉长的,领导虽然对普通人铁石心肠,但是面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也难免心软,这让哪个做父母的领导能放心?
就别给领导添乱啦,本来整天应付各种调查组巡视组就很累了,
如果子女干点啥还要负责,还不能免除后顾之忧,还要费心,还得自己去摆平,精力都花在这种琐事上,哪还有精力为人民服务?
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想到香巴拉的治国理念,然后我会不得不佩服具种王「妙吉祥称」的远见卓识。香巴拉之所以能成为今天人人向往的净土,香巴拉人之所以全部都是清一色的善良智慧之人,可以说都归功于妙吉祥称。
香巴拉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温和的。但是在妙吉祥称之前,仍然存在一类后代可能转化为野蛮人的人。因此,妙吉祥称以雷霆手段调伏了这批人,导致香巴拉国内在 2800 年内都不会有野蛮人出现。
两个关键点:
1、新加坡对这事件的处理真正意义上的 “法治” 化,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反观国内,是混沌一片,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施暴方,对受害方既不是护盾,也不是武器。
对教师也是一样,各种侵犯。比如: 控辍保学法律规定是政府的事却强迫老师干,脱贫攻坚是政府本职工作却成了很多地方老师的 “加班作业”,《国家营养餐实施细则》没有一条说是老师的工作,只说了校长要保障食堂安全,可最后这些工作还是老师干了,最无耻的是被迫陪餐还要自己交钱,这就好比农民被强迫去帮地主家干活,还要求交钱给人家买饭吃,吃不吃好不好吃都要扣钱,目的是为了证明 “营养餐很营养。” 这些例子都是明目张胆违宪,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而且还是知法犯法!
同理,学生被欺凌霸凌,捣乱课堂等现象,还是以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收场,有严重影响的事件全是拉偏架。你既然收走了老师的处罚权,那施暴行为哪个部门来处理?处理流程是什么?你得有个说法呀!可事实上却是盲区。
2、有人说新加坡这样做那是因为小国寡民,好操作,阻力小。那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放权呢?大一统就真的是批量作业吗?不会僵化、低效、无生机吗?
举个例子,民国有那么多大师,是因为全国一把尺子吗?也未必。是投入高吗?可能蔡元培时期的北大,国家投入的财政还不到现在每年拔款的零头。鲁迅拿一边拿 400 大洋的工资,还一边骂人,还把这些骂写成书卖钱,鲁迅厉害,更重要的是北洋政府包容他,换成别的时期多少个脑袋都不够砍。
那个时代教育的成功归功于重人才重知识,兼容并包,而不是高拔款,也不是教育生产流水线。
所以,把大一统式的机械化教育、军事化管理,变为法律条件下的 “小国寡民” 新加坡、芬兰……
不可以吗?
都人工智能时代了,还整天纠缠盘古时代的问题。
猜测本来也是想和点稀泥的,不过上了网,不敢太和。
这就不错了,挺让人羡慕的。起码他们怕民意,不会顶着民意保护未成年人渣。
至于鞭刑,打得好,多打才好,最好打死不论。
因为这些未成年畜生,毁灭了别人的精神世界。再恢复,要很多很多的耐心和精力,以及不能绝望的精神。
评价为新闻学魅力时刻
联合早报报道:
然而,校方本月 7 日接到通知,指女学生有淤伤。调查发现,上述其中一名男生因被发现在放学时甩书包打到女学生,因此调查后,于 12 日鞭罚这名男生。“学校也将继续与这些九岁孩子的家长合作,让他们从自己的行为中吸取教训。”
https://www.zaobao.com/news/singapore/story20250821-7384756
90~00 年代,新加坡中学每周早上都有公开鞭刑可以看。我还以为现在早取消了,看报道才知道改私下打。
现在我儿子读小学,从没听过谁被打屁股。刚问他,他说老师怎么可以打学生屁股?
藤条隔着裤子打,威力比爸爸的皮带妈妈的衣架弱多了,只是当众被鞭有羞辱感。坏孩子通常假装若无其事,一脸不在乎。
我不认为有任何国家可以合法借鉴,还公开在媒体说。
但封闭式学校,肯定有自己的特别惩戒措施。
如果发生在我国的话……
第一,施暴者是 9 岁未成年人,只是打骚扰电话,最严重只是书包砸人,那么按照大清律例,口头表扬两句就可以回家了。
如果施暴者把人打残了呢?抱歉,还是口头表扬两句回家。打死了呢?表扬几句,顶多关四五年,18 岁出来过成人礼。
第二,被霸凌者的父母把施暴者不打码发网上,这种情况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应该拘留 15 天处以罚款。
新加坡的反霸凌体系还有其他值得借鉴的措施:终身纪律档案,每次违纪都会被记录,影响升学、转校等;强制矫正教育营,严重霸凌者需进入军事化管理的改造学校;家庭连带责任,家长必须完成亲职教育课程,否则会被罚款;社区服务,情节较轻者需穿着特殊背心进行公益劳动。
跑个题,霸凌这事还得看新疆哥们。毕业很多年了,忘不了那一夜。我有个新疆室友,不知道发生什么了,他新疆女朋友估计趁着一层大爷上厕所不在,冲进我们宿舍就和他男朋友吵架,突然也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个啤酒瓶子,直接扔地上炸开了。扭头就走,他男朋友也没追,几分钟后一楼吵起来了,我们都跑下去了,就看到她女朋友大嘴巴就抽那大爷脸上了。我们全惊了!这新疆哥们各种赔礼道歉。最后这个新疆室友一生气和隔壁蒙古的打起来了。我问他为什么打架啊,他说蒙古人偷了他们的语言。后来我立刻换宿舍了。我怕蒙古哥们脾气上来霸凌我。说我们把他们的首都给偷了
鞭打,不是鞭刑,实施主体不同,惩罚程度不同,学校鞭打由教务处执行,鞭打前会发信给家长签字,同意后执行,也没那么厉害,也就一周不能坐吧!更多是丢人,全班甚至全校都知道你被鞭了。
2017 年新加坡某小学 P6 学生带扑克到学校玩,多次违反校规被鞭罚 ↓↓图
很多人讨论什么鞭刑不鞭刑的,新加坡这个事,从头到位不应该都值得我们学习吗?
从立法开始,有法可以,事情发生了,快速响应,无论是前期的辱骂,还是后面 “书包砸了一下”,校园及家长及时关注,在什么程度采取什么措施。最后执法公正,没有选择性执法,也没有和稀泥执法。甚至最后还引导家长不要网暴,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政府会还你公道。
这种法治精神才是难能可贵的啊,具体鞭刑什么的,改成劳动,打手心,关禁闭等等方式很多啊。说句实话,东大是从上到下都烂了。完全就不知道怎么解决校园霸凌问题,甚至发生后怎么处理,如何处理都不知道,差的太远。而且在老百姓怨声载道的情况下,仍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糊弄一天是一天。
这是个惩戒霸凌的良好案例吗?可借鉴?
从四月霸凌到八月。因为有 “还嘴”,老师就要求他们努力修复友谊。修复这个老师的 MB。
把新加坡改成中国任何一个城市,一点都不违和。就是个典型的霸凌事件,老师和稀泥,最后家长把事情闹大了以后,学校才做了调查。然后还有一群家长指责这个家长 “为什么要上网把事情搞出来,弄的不和气”。
如果这就是新加坡对霸凌的应对措施,可以说 这就个典型的反面教材。
我 2024 年写过支持标准体罚的帖子:
关于校园霸凌,我的主张一直 “政治不正确”,但是我认为会有效果——比各方都无可奈何强很多。
标准化公开体罚
实际上,科学的体罚,一直是对未成年,特别是高中以前的约 17 岁前学生非常有效的教育方式。在素质教育全面禁止体罚之前,至少在我们山东农村,体罚一直是 80 后 90 后都经历过得火焰山,不能笼统地归于封建糟粕。
我个人认为,新时代,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成绩,包括平时课业任务,不能进行体罚。
而严重的纪律问题,如巨量脏话,课堂纪律,校园霸凌,涉黄等,必须采取有标准的,公开的,体罚措施。必须给教师以尊严,给学生以榜样。不能因为 “政治正确” 模糊正义与邪恶,混淆是非观念,不能让丛林法则肆虐校园。
我的观点有两个限定词:
1,有标准的。针对学生的校园霸凌问题的体罚,必须是有标准的,教师,学校,甚至教育部门,应当制定标准的体罚措施。像新加坡一样,具体到问题轻重,类型,有标准化的对应的体罚措施和程度。标准的制定者上升到学校甚至教育部门,不让任课老师承担心理和社会压力。
2,是公开的。一方面,必须通过公开的体罚措施,防止问题老师的恶意体罚,避免学生受到身心伤害;防止教师的不公正判罚和过度体罚。正是由于之前不少老师近乎变态的体罚造成学生的受伤或死亡事件,才导致我们严格禁止了校园体罚,让本来比较温和有效的体罚措施消失在校园。另一方面,只有公开的体罚,才能从心理上打击霸凌学生的傲娇心理。大多数校园霸凌的根源就是霸凌学生 “争口气”,自视高人一等,歧视或欺弱其他同学。很多时候,校园霸凌团体的核心就是“酷”,所以让他们的“老大” 丢脸,是瓦解未成年黑社会性质团体组织非常有效的方法。
不少霸凌者的家长,也是一副 “你能怎样” 的无赖和丛林社会心理,他们善于利用社会的按闹分配法则让教师手足无措,让被霸凌家长无可奈何。只有公开体罚,才能既打击霸凌学生和霸凌家长的心理歧视,又能起到惩罚的作用。
公开的,标准的体罚。让霸凌事件公开,至少校园范围的公开,才能让霸凌学生真正明白自己要接受到的处罚,让被霸凌者有心理依靠,防止长期忍气吞声造成的心理问题。让霸凌者的家长明白自己的孩子霸凌他人就要受到处罚。
具体措施,指定针对霸凌事件的严重程度,霸凌原因的性质,指定如打手心,鞭屁股的数量和程度。在校园大会进行,至少在霸凌事件发生班级进行。严重的恶性霸凌事件,由教育局并公安局在公安局联合执行。
有措施,就比没措施强。我希望全社会重视校园霸凌问题,社会,校园,教育部门共同合作,公安部门,司法机构全面介入。形成科学的体罚举措,让校园管理具备科学性和公开性,共同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公平正义。培养学生做正直,善良,对社会有用的人。
不仅仅是校园霸凌
教育、医疗、房价、养老金公平、8 小时工作制…….
再说深一点的话,这个号都保不住了
能够学习的、值得借鉴的太多了
问题是掌权的人不想借鉴
不仅是他们,就连很多草民都觉得:说中国人人口多、地方大,国情不同,现实基础不具备,否则要大乱
上位者这么说我可以理解
可悲的是很多韭菜也这么认为
疫情三年,14 亿人都可以被封在家里一动不动
只要他们想,还有啥事情他们办不到的呢?
所谓的国情论纯粹就是忽悠人的借口罢了
可很多牛马还不自觉的为主发声,维护困住他们的枷锁
无语
要不借鉴借鉴老祖宗?
不过我看是没啥可借鉴的。
公检法的权力问题,执法的度和量,和稀泥的事,这些都没整明白,大家也不想退化到 “我家孩子明明被欺负,却被直接打鞭刑” 的版本吧?
第一步,反腐倡廉,制度化,流程化,法律细化还没搞定呢。
先搞定这步吧。
换个角度讲,未成年人保护法还真是保护未成年穷人的,虽然听着像废话,但若是这事延展到十岁,八岁……
你想象一下,你家软肋推对方一下,就得判刑。
对方打断你软肋的腿,也就赔十万八万。
人家可以随便请律师,走关系,财力物力雄厚,你还得打螺丝,怎么和对方斗?
都保护,那你至少还可以怂恿自己的仔,拉帮结伙削对方咯,不至于走到家庭财力斗争那步。
如果没有司法公正,天天嚷着立法改法,就是笑话咯。
你法我笑乃传世经典。
借鉴就是法治和文明才是一个国家的未来,而不是靠开会和说废话,一个没有青天大老爷的地方才是人类生活的地方!
这经验可太多了。
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人把他叫做未成年人渣保护法,我深以为然。
先上图
光看这描述,这能叫霸凌?这已经犯罪了,一人刑事拘留,剩下几人行政处罚。
这是我女朋友一个远亲,不然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情。不幸中的万幸,孩子保住了命,可那些丟掉性命的孩子呢?河北邯郸被活埋的孩子呢?他们不是未成年人?他们不应该被保护?
在新加坡教育部的账号评论区中,很多网友对处理意见表达了不满,认为教育部对受害女生和家长的指责过于苛责。
也有为人父母的网友认为,如果孩子遇到霸凌事件,家长应该第一时间配合校方尽量解决问题。
一名自称是新移民的网友表示,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并且申请转学,把事情放到网络上试图引导舆论的做法,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盲猜以上这些网友基本上都是五颗星的网友。
新加坡对于未成年人霸凌问题给出了一份自己独特的答案,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不可能全部借鉴。那么新加坡的鞭刑对于解决未成年人霸凌问题有用吗?
我认为是有用的,至少对于以身犯法的人来讲,鞭子是结结实实的挥在自己屁股上的。就像高赞介绍的鞭刑过程,等待鞭刑的过程也是一种折磨。这个案例也对新加坡所有想要霸凌他人的未成年人做出警示——想要霸凌?看看自己的屁股够不够硬。
大家为什么会拍手称快?因为大家也觉得有用。
对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近期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本原因就是大部分人,无法从对青少年违法者、犯罪者的处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些小孩也知道法律对自己的偏爱,拿着 “未成年保护” 的法治理念当尚方宝剑,对自己的行为有恃无恐。
近些年我国法律日渐完善,对于人权保护的理念也在法律中能够充分体现。尤其对未成年违法者来讲,现有法律更多偏向于教育和感化,还是祖国没有盛开的花骨朵,继续浇浇水、施施肥还能够开出鲜艳的花。
我国即将实行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 14 至 16 岁以及 16 至 18 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 14 至 16 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将依法执行拘留。这一调整,很大原因还是顺应群众呼声,压缩了对那些经常违法未成年人 “不予拘留” 和“一放了之”的范围。
等到 2026 年 1 月 1 日,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行,对未成年人违法者的处罚才会落地。
处罚只是手段,而效果才是社会所追求的。如果仅仅是不痛不痒的关几天,出来后依然不改甚至变本加厉,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上初中的时候有同学打群架,警察来了之后所有人背拷在暖气上蹲了一夜,出来后全校都很少再有打架的事。
现在我作为执法者,遇到这种事情让打架的人靠墙站一会儿,都有家长指着鼻子质问我为啥要让他的孩子罚站。
社会法治水平的进步,让每个孩子和家长都能够感受到法律的文明。未成年人在学校犯错,老师不能教鞭打手心,违法犯罪了讯问要法定代理人在场,执行处罚时还要有特殊优待。负责的家长会在平时的教育中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负责的家长会无限偏爱自己的孩子,和自己违法犯罪的孩子站在一起争取最大的利益。
而关进去的那些未成年人,进拘留所后就像进入了新的学校,简直是专业对口。那句话说的好:里面的老哥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于是经过几天 “深造” 后,单独盗窃的变成组团盗窃,单打独斗的变成了拉帮结派。还能点亮贩毒、抢夺、卖淫嫖娼、电信诈骗等等技能。
我国也在探索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方法,目前对于有严重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送入专门矫治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或专门矫治教育。
特征 | 专门矫治教育学校 | 未成年犯管教所 | 普通学校 |
---|---|---|---|
性质 | 特殊教育机构 | 刑罚执行机构 | 普通教育机构 |
法律依据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刑法》、《监狱法》 | 《教育法》 |
对象 | 有严重不良行为但未构成犯罪或者因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 | 已满 14 周岁未满 18 周岁、被法院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犯 | 普通中小学生 |
目的 | 教育、感化、挽救,纠正行为偏差,帮助回归社会 | 执行刑罚,进行教育改造 | 培养人才 |
管理费方式 | 封闭或者半封闭,有一定强制性 | 剥夺人身自由,严格监管 | 正常教学管理 |
教育内容 | 文化课 + 法制教育 + 心理辅导 + 行为矫治 + 职业技能培训 | 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改造 | 正常教学内容 |
入学方式 | 经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 | 法院判决生效送入 | 正常入学 |
记录影响 | 教育经历封存,不纳入个人档案 | 留有刑事处罚记录 | 正常学业记录 |
对于未成年人霸凌者,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可以送入专门矫治学校进行矫正教育。对待未成年人违法的问题上,我国的法律保持了温情。但温情不能是溺爱,让守法的好孩子受尽委屈,违法的霸凌者有恃无恐,这既不公平、也不正义,在家长疏于对孩子管教、甚至是助长错误观念的时候,国家需要积极填补缺位。期待专门矫正教育学校能够切实发挥作用,让孩子有一份阳光下的童年。
水浇多了,花会泡死;肥过量了,根会烧坏。经常修剪枝枝蔓蔓,才能开出美丽的花。
新加坡的举动不是在教我们用暴力解决问题,暴力只是手段,对自己违法后果感到恐惧才是霸凌者敬畏法律的核心。
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处罚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人,这叫法治。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加害者不保护未成年受害者,这叫新加坡特色资本主义法治。
本质上在于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选择性执法而已。
大家虽然爽,但也要明白,新加坡法律本质上还是人治。新加坡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类似的规定,如何在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之间平衡,在于法官敢不敢违法
你以为像美国这样的国家,搞未成年人保护是为了保护普罗大众的未成年人吗?不是的!普通家庭的人,教育自己的孩子,永远是要听话,要懂事,要遵纪守法。所以这种法律他肯定不是为普通家庭人员的子女设定的。在这个世界上,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利益永远都来自于暴力!权贵们懂得这一点,他们也必须教育子女懂得这一点,这是巩固权力利益与社会地位的必经之路。像美国这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未成年人的犯罪从刑法当中单独摘出来。是有目的的在创造培育子女的机会。在这个世界上,老虎狮子和绵羊,小白兔是不同的。所以像美国这样的人治型社会国家和向新加坡这样的法治国家走的道路是不一样的。人治型的国家仅仅适合丛林法则,成王败寇,谁更血腥,谁更暴力,谁就成王,就能受到爪牙们的拥护。和新加坡这样的法治国家倡导法治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天差地别。《这个杀手不太冷》,这部电影我一直以为他像剧中的介绍那样的是虚构的,但直到我发的看到孙小果这个案件以后,我发现剧中介绍的是真实存在社会当中的事情,孙小果的继父就是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的局长,孙小果的母亲还非常的漂亮,我在想一个这样的问题是谁有这么大的实力。给一个省会城市的公安局局长戴绿帽子,而且还要让他养自己的子女呢?昆明市公安局局长,至少也是厅级别的干部了。再有你看李天一的这个案子也是一样的,这些权贵们都在有意识地让自己的子女接触社会最本质的一面的东西,从小让他们接受相应的这方面教育,培养他们嗜血的本能。还有你包括像朱令这个案子背后的这些人!你们以为只有他们是这样的吗?我告诉你不是的,他们只是因为自己的政治背景垮台了。需要重新整合利益分配了,然后被拉出来干死的。
非常值得借鉴。
当未成年人霸凌、伤害、强 j、杀死未成年人时,如果不能有效 / 等价惩治罪犯,反而搬出 “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这合理吗、合法吗?
当 “未成年人保护法” 无差别的保护了 “未成年加害者”,那“未成年人被害者” 的人权谁来保护?
就像如果为了保护人生命权而 “废除死刑”,这仅仅是保护了杀人犯的生命权,那 “被害人的生命权谁来保护?”
法律要不要必须合理,法律的执行要不要合理?
前两天刚刚去世的美国网红法官老头,在法律的判决执行上,就给出了很好的答案。
15 岁以下是用细藤条抽,跟成年人那种由身强力壮的行刑者扒了裤子,用泡一夜水的粗藤条抽还不一样。
根据新加坡的法律,如果是校园鞭刑,执行者由校长或训导主任完成,而且只处罚男性,女同学可以幸免。
但威慑力比不痛不痒批评教育要强太多了,只是女生霸凌依然无解,比如前阵搞出大新闻的四川…
玩肉刑新加坡跟文明古国比,当学生都不够格,只是现代社会如果恢复鞭刑争议也会极大,不过对于国内霸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可以考虑部分引进搞试点,同时也需要重新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得与时俱进,不能充当免死金牌。
1,事情发生在新加坡,根据时间线,先简单梳理下事件过程,:
其他高赞已经回答了很多关于新加坡鞭刑的细节,这里我就不再赘述。
但是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国内发生的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
2,2023 年山西大同发生的小学生校园霸凌案
事情经过:小学生小强自小学二年级起至四年级事发,频繁遭同班两名男生凌辱,涉及被殴打、强迫舔对方生殖器、肛门、甚至用生殖器侵犯等恶劣行为,小强父亲根据儿子口述愤而写下事件经过,并将此事告知校方。
学校最后处理结果:两名欺凌者赵某某(男,9 岁)、晋某某(男,9 岁)及家长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学校副校长裴某某、白某某、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被辞退。
3,国内和新加坡对比:
新加坡对校园霸凌采取较为严厉的处理方式,强调个人责任与行为后果。让孩子从小明白行为的边界和代价,同时促使家庭积极参与管教。这种管教方式相信 80、90 后的童年应该不会陌生。
国内做法则是以问责为主,学校多名教师被辞退,而施暴学生仅被训诫,没得到相应的惩罚。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未成年幼小的心灵,但是也不可避免地会助长未成年人继续犯罪。
4,变化
相信国家也看到了法律的不足,因此国内近些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次数明显增加,相信未来校园霸凌的现象会明显减少。
法治这一块,咱就别碰瓷了,抓紧扩大春风队伍才是适合自己的道路
外国法律是保护好人的,但中国法律就是保护坏人的,散了吧,越看越上火
广场舞等噪音伤害、疯狗咬人等,5000 年没管过。更不用提你被人偷电动车、手机等事情了。。。
文字狱。。。
附:抱歉打扰了,我正在卖市面几乎没有的烟台长寿之乡莱州 “一户一宅” 无政策大风险、人品风险的农村房子。别人出售的 “一户多宅” 多出来的房子的潜在风险:有偿退出、超标收费、强拆、倒塌收回宅基地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不信你找出第二家。等待识货有缘的人来。可翻盖、代代相传
恰恰是近些年,公知们,圣母们太多,
导致矫枉过正。
古话里有 “棍棒底下出孝子” 一说,
对于孩子,过于放任和溺爱,
才造成了如今熊孩子越来越多的局面出现。
讲道理,再怎么粉红,都高低得说这个好啊……
但又说回来,比起无法可依
更可怕的还是有法不依
甚至择法而依
我就说嘛,新加坡这种现代专制主义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最起码权贵以下基本上能一视同仁,做到有法必依,很好的继承了大清的事业
与此同时…… 诸葛亮就有失偏颇了,对荆州派纵容,对东州派默许,对益州派大打出手,这就不好了。要一视同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然北伐怎么能成功?
哦,不好意思我忘了,诸葛亮六出祁山,姜维九伐中原,最后被钟会邓艾一锅端了
我知道,肯定会有很多人会说 “对小孩用鞭子会不会太狠了”,因为他们不懂一个教育学上的常识:
【如果小孩犯了大错,那就必须重拳出击。若不立刻纠正的话,你们都将追悔莫及。】
我弟弟小时候调皮,跟着村长的儿子上山掏鸟,下河抓鳖。饿了,偷别人家地里的地瓜来烤着吃。有一次还去抓蛇,顺手拿了别人家的菜篮子来装。每一次,都被同村的家长告状。

我爸妈气得三天打两头骂,最狠的一次就用了鞭刑。把我弟抓回来,用绑箩筐剩下的那种麻绳,粘着水打,打小腿肚。我弟跟我说过,很疼。他还每次都埋怨我,说我不帮他说情。我说,犯错误的人是你,又不是我。他很生气,每次他被爸妈打完后,就把气撒在我身上,用拳头打我后背。我不还手,每一次都还嘴,他更生气。有一次实在忍受不了,我就当他的面,把水桶摔坏了。他第一次很震惊。发现,我也有脾气。从那以后,就再也不敢欺负我。他也再也没有和邻居的那些男孩子们出去惹是生非,开始把心放在学习上。
没想到,去了新加坡,还有鞭刑。这简直就是我弟的人间噩梦。怪不得,他会那么老老实实的待那么长时间。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家长打孩子是正常的。一般家长打孩子都是 “竹笋炒肉片”。我没被爸妈打过,爸爸一个眼神,我就心领神会地去面壁思过了。最怕妈妈的河东狮吼,感觉大地都要抖三抖,再任由老妈喊下去,房子都会塌。我都趁她河东狮吼前乖乖满足她的愿望,把所有家务活都包了。保量不保质。谁让她强迫我的,我用无声的抗议表达了我的立场。可惜,她现在也不明白,我拧巴的原因。
我初中同学有个男生,头长得比一般人大。上生物课认识了大头鲵,也就是娃娃鱼。同学们给他取了外号,叫大头鲵。他人很聪明,上课爱开玩笑,爱讲话,喜欢和老师顶嘴。每一门学科考得都不错。老师们对他又爱又恨。他属于调皮但不捣蛋的类型。自尊心强,不过老师家长没发现这一点。有一次,数学老师,是个美女,脾气比较大。上课讲黄金分割定律,为了让学生能直观理解 0.618,用自己的身材做例子讲给学生听。其他学生都没吭声。这个大头鲵同学来了一句 “切!” 美女老师,那脾气受不了了。当场丢下书,用粉笔头扔大头鲵,大头鲵头一偏,躲了过去,没打中。美女老师,从讲台上下来,朝着大头鲵走来,大头鲵知道老师要打他,赶紧跑,正是上课时间,他也不敢跑出教室,于是跑着教室的课桌串来串去。到了下课时间,老师气冲冲地走了。毫无悬念,大头鲵被请了家长。他爸爸拿了好大的一个竹笋炒肉片,追到学校打。课间,好多同学围观。从那以后,大头鲵上语文课画语文老师,上物理课画物理老师,也不和旁边同学讲话了。语文老师他画的刘海太传神了,我看了一眼,终身难忘。语文老师没收了他的画,以后再也不管他了。物理老师用书拍了他的头,对着他咧着嘴笑。继续上课。大头鲵实在聪明,就这样也丝毫不影响他各科成绩。我发现,他没画历史老师,他说历史老师嘴巴像机关枪一样,脸冷得像冰川,谁要画她?
我读的那个乡镇中学,当初学风比较差,名声不好。本来小升初,爸爸就打算给我转学,最后没转成。因为分管中学教学的教导主任是我爸的同学,考虑升学率,他没同意。我小学那个班好多同学都转学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爸跟我说,你学习上的事,是你自己事。想让我用钱为你学习铺路,不可能!那一年,我偷偷学会了扬琴。爸爸悄悄为我请了三个扬琴老师来教我。那三年,我憋着一股劲,一心一意把心放在学习上。专注在课堂效率上。我个子矮,坐第一桌,后面的男生喜欢我,青春期不懂如何表达,总喜欢上课捉弄我,想引起我的注意,想悄悄和我说话。我像个定海神针一样,纹丝不动,注意力都在课堂上,跟着老师的思路走。都没理他,哪怕他用别针扎我手臂,用脚放我的椅子上,我也不理他。别的同学看到了,去和班主任告状,课间,他被老师收拾了,从第二桌,调到最后一桌。我也换成了和班里前三名的同学同桌。前后左右都是学习成绩好的同学。我下课也只和成绩好的同学说话,都是交流作业。因为回家后,我要做家务,要还要练两个小时扬琴。我没时间在家写作业。还好,那时候作业少。尽管如此,还被老师额外选去提高班参加奥数比赛,没获奖,物理竞赛有获奖。那个被调最后一桌的男生初二就辍学了,最后一次课之后,他用小刀在教室木门上刻下了我爱某某四个字,还扬言长大一定要娶我。我呵呵一笑,内心没有任何波澜。那个同学辍学,回头一想,的确有我的原因,如果当初我下课时间多和同学聊天,不忽视他,对同学一视同仁,可能他就不会辍学了吧?当然,有些同学,初中毕业后,真的就再也没见过。
中国的教育,尤其是青春期的教育有其特殊性。需要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背后的原因,毕竟未成年人数那么多。需要考虑的问题也很多。法制健全很有必要,但不可片面和一刀切。
新加坡不愧是华人之光,你不给他打疼了,送特殊学校有个 P 用。
中国非常需要引进鞭刑,特别是在未成年犯罪领域,可以作为一种治安管理处罚,而不是刑法。
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是 12 岁,根据《刑法》规定,已满 12 周岁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 14 至 16 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14 至 16 周岁以及 16 至 18 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也就是说,12-16 周岁的人实施校园霸凌、性骚扰等等这些非重度违法 / 犯罪行为,根本得不到有效法律惩治,特别是 14 周岁以下的,连拘留的可能性都没有。而现在儿童的营养足,发育快,性成熟年龄也提前了,12 岁甚至更小的孩子,已经具备了很强的犯罪能力,而法律在这块又是缺失的,学校往往和稀泥不会管,家长往往由其子必有其父,也不会管,所以这些年以校园霸凌为代表的未成年犯罪问题日益严重。
引进鞭刑刚刚好,不管多大年龄的,区分力度都可以打,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对霸凌者来说特别的管用,比说 1 万遍道理都好使。同时治安管理处罚又不是刑罚,对未成年人生的影响也不大,起到了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完美效果。
据之前有关部门披露媒体报道,中国校园霸凌八成来自女学生群体。
结合近几年 “知心大姐姐” 奔放的自由裁量权导致的抽象司法量刑标准,如果引入鞭刑制裁校园霸凌,施刑对象大概率是事不关己的男学生群体。毕竟女子身体结构受限,同时男学生其行为已构成隔空霸凌,客观表现为见亖不救、熟视无睹,罪加一等。
新加坡的警察不打为受害者线下发声的群众吗
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同时,也倡议我国,对校园霸凌的实施者展开类似的体罚,包括但不限于鞭刑,可以加上别的刑罚,一定要让他们痛到知道错了,省得以后再犯,而且他们 再犯一定要加重处罚。
看了我都想笑
新加坡的霸凌:
对喷,电话骚扰,最过分的就是书包砸击
来看看老中霸凌:
扇巴掌都是最轻的,拘禁,下跪,踩头,脱衣服,qj,lj,拍裸照视频,长时间多花样殴打
中式霸凌在我眼里跟所谓电诈一样,定性的名头只是遮羞布,其实际就是恐怖主义
每次看到这个话题我都控制不住的难受,除了杀人他们所作所为跟侵略的鬼子有什么区别?
甚至更恶,因为鬼子是侵略者,他们非人手段折磨的是 “同胞”
此鞭刑非彼鞭刑,标题误导性好强,评论区也有科普的。不要张口就来。
其中一个霸凌学生给 A (被霸凌的那个学生)母亲疯狂打电话和发语音威胁,听过那个语音,语言涉及到要伤害、杀人和分尸之内的,确实挺邪恶。
学校处理方式其实是有很大问题的,从时间线来看,4 月就开始发生霸凌,一直敷衍处理,中途 A 要求换座位也不给。直到 8 月 A 的母亲将该事件发酵到网上,引起公愤了,才如此迅速的。而且对于处理结果很多人并不买账,觉得过于偏袒霸那几个凌学生。
通篇看下来,教育局和学校是有意在弱化双方霸凌者和被霸凌者这一身份的。主打一个大事化小的息事宁人的态度。也能理解,过度发酵对双方都不好。(我怀疑可能霸凌学生中有其他种族的,然后双方对骂的时候都使用了涉及种族的伤害性语言,然后种族对立和分化在新加坡是不容的,我的猜测而已)。
被霸凌的 A 及其家人是新移民。
新加坡真是落后,竟然不知道保护未成年人,虽然这个未成年人犯了法,但是就算未成年人杀了人,你也不能大声批评,不然怎么叫保护未成年人。当然,这方面我国是遥遥领先,但也要注意犯罪集团用未成年人犯罪,比如特普总统来访华,犯罪集团让未成年人拿个自爆炸弹去炸,这不是挑起两国战争吗,而且这人因未成年还不犯法。想想都替美国难受。
如果放在以前,鞭刑 9 岁的孩子,肯定是和文明法制不相容的。
但如今面对白左愈演愈烈的政治正确,倒开始疑惑了。
一、对青少年犯罪的保护和宽容,对废除死刑,对犯罪定性的越来越难,对 0 元购的过度纵容等等一系列的政治正确,使得西方国家越来越犯罪频发,乌烟瘴气。白左,已经从最开始的文明进步越来越走歪了,走邪了,再走下去,可能就是文明的尽头了。
二、校园霸凌事件的频发,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才愈演愈烈的。它绝不是个独立的问题。包括所谓的愉快教育,已在西方将好多青少年废了。
三、新加坡是少有的先进国家没被白左祸害的。所以,才能这样堂而皇之的惩治少年犯罪。当然还有第二个原因,就是毕竟国家小,好把控,包括新加坡许多做法,总体的文明的建立和保持,都得益于这点。所以,这种做法姑且不论对错,它的适用性是很局限的。
四、但无论如何,很多政治正确已经越来越沦为掩盖丑恶嘴脸的道貌岸然,已经将文明拉向了倒退,是时候拨乱反正了。
很多人都支持这种鞭刑,但我个人是不支持的,原因在于鞭刑对于霸凌这种事情的威慑作用很小。
鞭刑最大的效果是什么?是惩戒,是在事情没有进一步恶化前阻止其进一步发展。说人话就是不让事情变得严重。
假如一个人在危爆品仓库周围抽烟,危爆品仓库这次并未受到影响,但这件事儿的影响很恶劣,你们觉得应该怎么处理呢?刑事惩罚?够不上,毕竟事情没发生。放了?不可能,这事儿放纵一次以后就没法管了。这个时候鞭刑就有出场的机会了。
**但国内有自己的 “鞭刑”——罚款。**小问题二三十,问题不大不小一两百,事儿大的上千加拘留。你一下子被罚了几十几百块你肯定心疼,自然就长记性了,下次干这些事儿的时候自然也会想到这笔 “账”,但如果换成鞭刑呢?
**鞭刑与罚款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还存在 “羞辱” 的含义。**如果对方是个不要脸的,又或者凶得很的,那你罚款跟鞭刑都没什么用,但如果对方是个服管的,你用鞭刑到有可能使得对方记恨上让他被羞辱的这个人,以至于失去了其阻止事态严重的作用。
我个人更倾向于同时应用罚款跟鞭刑两种惩罚(想不到吧 JOJO!)
鞭刑对日子人来讲除了羞辱没有什么实际作用,但对上那些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呢?那些稍微有些钱的,不在乎罚款这点小钱,就想着欺负人的那些人呢?
**他们不在乎钱,但他们在乎面子。**你当中抽他们的屁股,打的可就不只是他们的屁股,还是他们的脸。
不在乎面子的,咱就罚他款;
不在乎钱的,咱就用鞭子狠狠抽他的屁股;
这俩都不在乎的,那就既抽他屁股又罚他款。
要是这两种都不能劝阻他再这样欺负别人,那就该刑法上场了,希望在他踩缝纫机的时候能反思反思自己当初为什么总要欺负别人,破坏社会秩序。
在我乎,坡县不是没有法律可言吗?
怎么一下又成了明灯了。
以前看视频新加坡酒驾打屁股,那场面看完特别老实ԅ(¯ㅂ¯ԅ)
没挨过打不知道疼,自己不知道疼就不知道别人有多疼,挺好的
一群大陆人 P 都不懂在这边歌功颂德,本地人都在骂教育部和学校老师在这里和稀泥,发一篇不痛不痒的通告,说被霸凌的反击有错,她妈妈发社交媒体也有错。最后社交媒体闹大了才有这么个惩罚出来。问题就是,为什么要闹大之后学校才重视呢???
想着引进的就死了这条心吧,国内人情社会是不会让存在这种具体的惩罚的
这一鞭子抽的不是那些小孩的屁股,抽的是那些德高望重的人的脸
真要是自己家孩子犯错需要这种鞭刑,就算是舍了脸也不会让这个鞭刑落到孩子的屁股上,不然一鞭子就把脸面抽光了
不如从源头开始掐断这种处罚,免得各位脸面无光
这很新加坡!
先简单叙述一下事件梗概。
新加坡一所邻里小学三年级 9 岁的孩子,被霸凌的女孩和二个霸凌的孩子语言冲突,老师判定双方互有错误,要求互相道歉。后面发展成霸凌的孩子 3 名打电话骚扰女孩的家长,最后发现女孩身上有淤青,学校查看监控,发现霸凌者 C 用书包摔打到女孩身上。
事件发生后,女孩妈妈将事件经过发到网上,要求严惩霸凌者,同时要求转校。
教育部和学校的处理结果是,霸凌者立即停课,霸凌者 C 接受体罚鞭打。
被霸凌女孩和妈妈接受学校的努力疏导安排。家长长时间与学校沟通后,没有转校。
教育部要求家长不要在网络上进行夸大化,网络暴力也是暴力,会对孩子带来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从最初发生言语霸凌到处理结果出来,时间是 4 月 - 8 月。
我作为一个初中一年级孩子的妈妈,对新加坡小学生的生活还历历在目,我来谈谈这件事情里面新加坡的典型处理方法。
我们先来看看事件起因:侮辱性语言。
学校里面,不可以针对种族,信仰,外貌,智力等对他人使用歧视性语言,例如,你说别人你丑,你傻,你笨…… 这都是歧视性语言,我有时候在家里和孩子聊天,问到熟悉的其他孩子的成绩,忍不住说怎么考的这么低的分啊,我家小孩会制止我,你不可以这样说别人。
这一点特性不只是学校场合,成人社交,工作场所都适用。网络上,邮件中,书面语言,口头语言,都不行,会引发冲突,会报警,严重的歧视性语言和诽谤会判坐牢。新加坡是一个多种族多信仰的国家,这样的法律还是起到了非常积极的稳定作用。
这很新加坡
这个被霸凌的女孩马上和老师投诉,但因为女孩使用了同类型语言,所以老师判定双方互相道歉。
这个过程有反复,后面霸凌者增加到 3 个,在被霸凌女孩再次和老师告状,老师了解女孩有语言反击,所以,依然要求双方互相道歉,并要求几个人改善加深彼此友善关系。
老师的做法有没有不作为和和稀泥的嫌疑呢?其实这种做法也是常规操作。在教育部公布关于这个事情处理结果来看,也不认为老师最初的做法不妥。
我女儿小学时也爱告状,有一点委屈就会找老师,其他孩子也是。学生发生肢体冲突很少见,吵吵闹闹的,为了笔,橡皮,书本,声音大小,看不惯其他人捣蛋等等,吃亏的就去找老师,爱管事的也去找老师,老师大多数也是批评一下,严重影响课堂纪律了,就送到学校办公室(孩子们八卦说法是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喝咖啡),由办公室老师训教。
小学体罚鞭打是极为少见的,屡教不改,偷东西等严重过错,要体罚也要通知家长,如果家长不同意,也要给出其他惩罚意见。
我个人觉得,新加坡小学老师在没有严重的行为时候,通常不介入很多,希望孩子们可以自行解决小的分歧,培养社交能力,锻炼领导力。
这也很新加坡!大的框架都定好,不能越雷池,成长中磕磕绊绊自己学习。
我们莱分析一下处理结果。
体罚鞭打加停课处理,在中小学是顶格处罚。
为什么这么严厉呢?
第一,霸凌持续,这属于屡教不改;
第二 从语言升级到用书包砸到女孩,使用了暴力;
第三 电话骚扰家长。
这些都有人证,监控,电话记录。处罚结果出来的很快。
说一下鞭刑,中小学允许体罚男生,就是藤条打屁股(隔着衣物)或者打手掌,其他地方不可以打。最多打三次。藤条是轻藤条,不是大家想象的鞭子。任何情况下打女子都是非法的。
执行打藤条的人是校长指定的人,别人没有权利打。惩罚的场所有三种。
私下执行,就是在学校办公室,校长,副校长,指定的人。这种方式使用最多。
公开执行,在班级里,当着老师和同学执行。
全校公开执行,就是在全校师生面前执行。
这就很新加坡!体罚你,也要 每一个细节都规定明确了。
新加坡三名小学生霸凌同学被停课,其中一人被执行了鞭刑。新加坡这一对霸凌者实行惩戒的方法,给国内的法律界人士,执法人士也应该有一定的刺激,新加坡并不会因为是未成年的霸凌同学的行径而放松惩戒。
国内现在的环境对于未成年霸凌者,总是以保护未成年的理由而没有相应的惩戒措施,这样也就给同样是未成年受霸凌者的肉体和身心的伤害没有任何安抚作用。甚至有一些霸凌者还洋洋得意的说:“(因为自己是未成年,)派出所进去 20 分钟就放出来了!”,在派出所由警察对霸凌者进行了训诫,像这样的惩罚能有什么效果啊?再看看新加坡的惩戒方式,我相信受到鞭刑惩戒的小学霸凌者,以后若想继续霸凌时,他得摸摸自己的屁股还疼不疼吧?!
成年人是怎么知道不能打人、不能闯红灯、不能偷不能抢… 的?是因为做了这些事情会被惩罚。打人会进局子,闯红灯会被抓去摇小旗,偷东西被抓会被痛扁…
对霸凌其它小朋友的小孩子,ta 怎么知道不能霸凌?是因为会被班主任训诫?会被家长批评?这些都是不痛不痒的好吧!倒是被霸凌的孩子,往往被揍的鼻青脸肿,法律还讲不讲平等了?
对了,要是一个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小屁孩,冲着一个受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的小仙女,搞一些事情出来,那究竟是谁能取胜?
新闻原文:
https://www.shicheng.news/v/N7LeX
新闻原文说的是 “鞭打处分”,很明显跟知乎标题所写的 “鞭刑” 有区别。“鞭打处分”是一种教育部准许下新加坡中小学采用的体罚措施。而 “鞭刑” 顾名思义是一种刑事处罚,跟学校里的鞭打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根据新加坡的教育条例,学校在发现男性学生有严重不当行为或反复不当行为时可采用体罚,并规定只能使用 “轻型藤条” 进行体罚(“鞭刑” 使用的藤条超过 1cm 粗,显然和轻型不搭边),并且体罚部位局限在手掌心或隔着衣服打屁股(“鞭刑” 则强制打屁股,而且屁股部分不得用衣物覆盖)。
本次案件,一名男学生在霸凌女学生时用书包甩打,留下淤伤,校方调查以后,认为这是 “严重不当行为”,于 8 月 12 日鞭罚这名男学生。在三名男学生均被处罚后,学校与女学生的家长通过协商,事情圆满解决。
当然,作为一名成长在中国这样一个早在辛亥革命后就曾颁布法令禁止体罚,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的环境下的中国人,我毫无疑问对体罚持反对态度。但我也希望在禁止体罚的基础上,学校和家庭能够用更好的方法处理这种校园欺凌事件,同时也要更加关心爱护学生,尽可能减少甚至避免校园暴力的发生。
恐怕没什么值得借鉴的。
新加坡鞭刑抽男不抽女,时间一长,必然会引发思索,让人们意识到法律可以不公,法律已然不公。
新加坡这个国家国家将不再被认为是实现美好未来的共同体,新加坡人民切身体会到什么叫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专制的工具。人们对法律失去崇敬,如果可以损人利己,那就回毫不犹豫地去做,因为法律就是这样教的——通过剥削一部分人来实现另一部分人的福祉。
短期固然能取得一些好处,长期来说,连国家这个概念都将不复存在,最好也不过是变成一家名为新加坡的公司——只要有机会,人人都想着怎么从公司里搬东西到自家口袋。
老实说,当年朱总提倡学习新加坡高薪养廉的时候,我是支持的;后来,我甚至支持公务员灰色收入合法化…… 无他,新加坡一个县城大小的地方,部长的收入是上百万,东大副市长上百万的合法收入也是可以接受的,并且可以有效解决权力与收入不匹配的人性煎熬。
但是,这次,犹豫了。一个法治不够昌明、权力会被滥用的地方,过大的授权,无论是民众还是上层统治者都难以接受。谁知道鞭刑会不会被滥用?会不会激化社会矛盾,得不偿失?
还是注意一下,这里的鞭罚是学校执行的,跟司法鞭刑比不了,新加坡学校体罚是合法的。
学校里面,老师体罚倒霉孩子都不行。
有些人还想让学习新加坡上鞭刑?
想什么呢?
如果真学习新加坡有了鞭刑,
你能保证行刑的人,和犯罪分子没有半毛钱关系吗?
也就只有普通老百姓背上能够切切实实受到鞭刑伤害。
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只会在受刑时变得皮糙肉厚,打完跟没打一样。
而行刑人都变成了隐形富豪,打完这一鞭子,下班后,开着自己的法拉利就回家了。
1. 这事假的,鞭打和新加坡的鞭刑不是一个概念。
2. 我一直认为,以大快人心,解民众怨恨为目的来制定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行为,往往会将武器交到恶人手里。
其实老中上下左右所有人口中的 “法制” 都是 “管别人”
所以天天吹无敌之人,天天嘲讽 “早该管管了” 的知乎基本盘遇见未成年人和精神病这种真无敌之人、法外狂徒就绷不住了,就开始呼唤大爹早该管管了
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是善法,堪称照妖镜,你不能只在你受到法律保护维护法制
这下面支持鞭刑的,支持对未成年霸凌重拳出击的,要是同样支持对吃口香糖,乱扔垃圾,闯红绿灯,不冲公共厕所的同样重拳出击,我就信你们是真支持
应该全面恢复秦律,偷东西直接斩趾!如今偷手机的贼太猖狂了!电信诈骗的直接劓!不分男女,不分孕妇未成年人!
叛国直接车裂。
新加坡这个国家的刑罚很有意思,因为碰见其他国家犯罪需要处罚金几十万或者几百万的时候,犯人可以选择挨鞭子抵消这个罚金,甚至有些需要坐牢的罪行,也可以通过挨鞭子抵消或者减刑。
如果是不了解这个国家的人,很可能会觉得这是好事,忍一忍就过去了,但实际上很多当地人宁可赔钱蹲牢房也不愿意被抽一顿……
可以看看我的事情。
我认识三个学生,
一个初中打工 喝酒一个月 抽烟 骑摩托 打架。
一个为钱能急哭,把我 iPad 打碎。
一个没考上高中,得抑郁,天天打游戏。
现在,全都认真工作,踏实可靠。
我也没有做什么,只是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尽我所能帮助他们。等他在塔吊上干完活从 30 层楼上慢慢下来,我很心疼的略微提醒他小心。
对了,我几乎没有打骂过学生,包括他们几个。他们一直视我为恩人,最亲近的人。
什么事都警察 刑罚,那还要老师干什么?
如果你想让学生变得更好,你可以去看动画片海贼王,去向巴索罗缪 · 熊学习。
这种事情完全就是老师无能,这几个学生家里什么情况,有没有去充分了解?
什么都不做。
道家 + 法家适合治理国家,儒家是不适合治国的,适合修身,提高个人修养。
记住,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我甚至觉得这可能算是一个不错的方法,值得推广。
如果家长觉得自己的孩子还只是个孩子,那也可以家长替小孩挨了。
我们现在对于校园霸凌的行为,更多的其实并没有一个很好的威慑作用。
新加坡的这种鞭刑会不会是一个选择呢?
我对于新加坡的鞭刑也是从当年的那些杂志中看到的,好像是针对随地吐痰还是吐口香糖。
现在大家卫生意识上来了,引进到针对校园霸凌之类的处罚吧。
挨上一鞭子,可能比任何的说教对于施暴者而言更有用!
可借鉴。
认定霸凌行为。国内学校和老师面对霸凌的态度是 “一个巴掌拍不响”,完全不考虑巴掌打脸上也会响,同时脸会疼。一旦霸凌闹大了先想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盖住问题,给受害者解决了。你清华大学都带头不认定霸凌行为,各地中小学自然有样学样,去解决被霸凌人。所以认定霸凌行为非常重要。
处罚霸凌者。青少年霸凌和犯罪如此猖獗的根本原因是青少年保护法。虽然没有这部法依然有霸凌和犯罪现象,但没有现在这么多。加上半大孩子对官方与学校都心存畏惧,一次严厉处罚的结果大概率会让他终身不再霸凌。所以严厉处罚霸凌者,非常有必要。
告诫受害者。学校对国内霸凌现象错误处置导致的另一个极端,是很多家长发现孩子受一丁点委屈后,就默认孩子并没有 “说实话”,背地里不知道被欺负到什么样了。这种无根据的猜测会导致矛盾进一步加深了不利于解决问题。甚至有一部分家长看到孩子受委屈了,直接抄起家伙亲自下场,或者直接添油加醋网上爆料,其结果都会使暴力升级,事件变得不可控,不可取。所以告诫受害者实事求是是一项正确的行为。
最后,国内之所以青少年保护,之所以学校和稀泥,有感兴趣的可以查一查当年的因为,去看看专家立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谁,就知道学校为什么和稀泥了。
特权做什么都是对的,甚至会出法律证明特权是对的,真的烂,不想说了,劝作恶者欺负人者好自为之,莫以为无人能制你们,待民智开,是牛是鬼是蛇是神全部给我显形。
补充一下,为什么国内大众的是非观多是非黑即白处事态度多为极致利己?学校教育占了很大原因。说句极端的话,教育部、群团组织、出版社、报社一直以来都是外国间谍的大本营,至少半数是明着暗着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敌对势力打工。
先把鞭刑搞成男女平等再吹新加坡、再吹法治吧,不然只会加剧别人对新加坡的恶心程度
没有任何值得参考的经验
理由很简单:
他们的子女是最有可能霸凌别人的施暴者,所以怎么可能制定规则掣肘自己的后辈呢
我记得酒驾的也会被藤条抽,并且藤条有三种尺寸,被抽的人的感觉到的快感不同。
这样又让违法的人有深刻的印象,又免去了违法人拿我们缴纳的税金免费吃喝免费住,挺好的。
很多小孩霸凌别人时,不知道对方会痛,被抽抽挺好的。
三名小学生霸凌同学,挨打的却只有一人,劳保喜欢新加坡不是没原因的,他们就爱被管着,哪怕不公
看过新加坡电影小孩不笨第二部的都知道,所谓的鞭刑实际上是一种校内惩戒,属于基本操作。
明显这次是公开处刑的,要放在国内,绝对是校长检讨,任何教师停职,直属教育部门相关责任人停职。
其实以前咱们国家也有的。只不过是家庭内部屁股开花。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教育方式已经被淘汰了。
现在的学生是因为年龄小,老师不敢动。家长心疼不愿意动。所以真成了谁都管不了。有点像英国的那个未成年问题发展了哈。英国青少年的未来有可能就是东大青少年的未来。
实质是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的统一处罚,公共场所的吸烟吐痰,大声喧哗,打架斗殴,偷摸毁坏,和稀泥式的理念和无信仰才是最大问题。适合严刑重典。
国内校园霸凌情况比较严重,应该要借鉴类似的这些国家的相关经验,针对此类情况严格管理,真的进行惩戒,让他们一次就终身难忘对学生和父母都是一种警示。这只是小学生,针对中学生应该会更严厉的措施。从源头上大概率的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更好的维护校园学习成长环境。
氵工 氵由 ,你说话啊!
文明的国家是有刑不犯,而非取消死刑肉刑。保留鞭刑这种不会造成永久伤害但有惩戒作用的处刑,使得新加坡可以算是全球司法准文明国家,因为还没做到男女罪犯一视同仁。至于其它国家的法律,本质上是在变相鼓励罪犯,并无多少威慑力,不如新加坡。
我们的政府踏马的好的不学,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历史,什么时候和容得下这些小流氓小霸王了就是打的轻了,有哪些天生的坏种,就像长歪的小树最好的办法下大力气矫正或许有点作用不管不顾,就是对社会的浪费浪费地球的资源。
高端人士都喷肉刑不人道,我咋觉得这个鞭刑很好呢?那个霸凌别人的小孩挨了这顿久违的打,以后怕是再也不敢犯事了。
有新加坡警察这样不和稀泥的执法,谁还会需要在网上寻求公正呢?
我们应该学习一下这个
一般霸凌者都是家里混的有势力的。被霸凌的对象都是那种单亲或者家里面混的不太好的。要是到了大城市,这种割裂更加明显。根据国情来处罚,如果造成舆论太大。估计被霸凌者会被开除。欺软怕硬,人情世故,不是我们的常态嘛!
自身不硬,何以效法别人。徒增笑柄耳。
刑法是司法机关决定,是要讲证据的,这种鞭刑由学校校长和老师决定,喜欢欺负人的通常都有一定的底气,一群有底气的学生和一个没底气的学生,你猜学校为了息事宁人会选择打哪个?引进鞭刑,你猜武大男生被诬陷的那个案子被打的会是谁?一个有强奸嫌疑的男生,一个有诬陷嫌疑的女生,你猜司法机关为了面子会选择打哪个?打男生,你可能还会被知心姐姐评定为伸张正义,打女生,全世界都会骂你丧心病狂,哪怕那个男生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顺便一提,我是女生,纯粹看不惯有人受欺负而已,不是男生为男同胞说话。而且我小学的时候欺负我的都是女生,有没有鞭刑,能改变我受欺负的事实吗?而且我国监狱暴力都只能在私底下偷偷进行,从来不会拿到明面上说,哪怕是杨永信这样的恶魔,也得给自己狡辩是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光明的未来不是要折磨他们,虽然是恶魔的狡辩,但他至少知道虐待孩子不是什么能上台面的事情。一个小国倒好,直接写进法律了。我的感觉是什么呢?这国家挺没有廉耻之心的。至于引进鞭刑?我们国家比这残忍的暴力多了去了,只是要面子不愿报道而已,我们要引进它的什么?连遮羞布都不要的心态吗?
哦,多谢你为我的同人文提供素材,以前我写的都是主角单枪匹马干翻缅北电诈集团,现在要转向进军新加坡鞭刑制度了。小国就是小国,就是野蛮之地。
看起来鞭刑很爽、很解气,特别适合中国人天天窝火,心理感觉政府惩罚犯罪力度不大的情况。
所以,我要是掌握了鞭刑,第一个先抽反华急先锋新加坡。那样才做解气!新加坡人反感中国人叫他们坡县,我定的法律谁敢说自己不是坡县的,先抽 100 鞭子。
所以看懂了嘛?新加坡鞭刑真的先进吗?
我上初中的时候,各科都勉勉强强,尤其语文文言文之类.。那时候经常语文测验也就是默写之类的,经常不及格,低于 60 分的少一分语文老师用教鞭抽一下,我映像中几乎每两次考试都有一次不及格,少的差几分,多的差十几分 ,我的手掌现在看起来比一般人都厚,估计是被语文老师那拇指粗的教鞭打出来的。
对我国来讲,此案不具任何参考价值。
不要说鞭刑,这种未成年人,对其批评教育的时候声音大些,你猜会不会被投诉?
而且这个鞭刑,不是刑罚。跟我国相比较,类似的机制制度应该是教育惩戒。
2007 年新加坡《处理学生纪律问题的指导原则》明确惩戒权,规定鞭刑仅限用于 6-19 岁男生,且须记录在案。
依据违纪情节轻重,新加坡采取多元化惩戒方式,如谈话、撰写检讨书、合理时间 / 区域内站立反省、留校察看直至鞭刑等,避免 “一刀切” 式处理。
鞭刑操作很规范,限定工具(细藤条)、部位(臀部 / 掌心)、次数(1-3 下),执行者须接受专业培训,确保控制击打力度,最大限度降低伤害风险。
鞭刑作为最终惩戒手段,仅适用于 “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 的学生。实施前,必须优先考虑并尝试采用谈话、写检讨、罚站、留校察看等其他非体罚性惩戒措施。
美国有 20 余州也允许体罚,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这么好的制度,我国是不是也可以引进啊?
想都别想,不可能。
我国法律体系明确了,学校全面禁止体罚。
在基本法律层面,《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均明文禁止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2021 年实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细化了禁令范畴,明确规定:任何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如击打、刺扎等)均在禁止之列。禁止变相体罚,包括但不限于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迫学生做不适动作(如有辱人格或过度疲劳)等情形。
目前我国法律允许的教育惩戒措施不多,根据违纪行为严重程度分级适用。
轻度行为矫正:
中度纪律约束:
严重违纪处理:
想靠这些教育惩戒措施杜绝校园霸凌吗?嗯,想挺好,以后不要再想了。
现有措施主要针对已发生的霸凌行为,属于事后惩戒。其威慑效用确可阻断显性伤害延续,但未能覆盖潜伏期干预,无法在霸凌萌芽阶段实施有效介入。
而且措施体系对隐性霸凌存在识别盲区。语言冷暴力、社交排斥、网络欺凌等非肢体性伤害,因证据固化困难、行为边界模糊,往往难以启动惩戒程序,致使施害者规避追责。
更何况,惩罚性处置存在诱发次生风险的可能。惩戒行为本身可能激化施害者的敌对情绪,尤其当缺乏同步心理疏导与行为矫正(如情绪管理训练)时,可能驱动霸凌模式向更隐蔽的形态转化,或导致暴力手段升级。
所以,认清现实吧。
我觉得没什么好借鉴的,问题在于某些人能不能放下特权卡。
中国历代王朝使用的律法虽有不同,但都是以《秦律》为基础增增减减,而且历经 2000 多年的社会实践,其中很多条款非常合理,值得继续使用,只不过现在就是不用,甚至把律法规定演变为传统美德。
无力吐槽。
当小孩子懂得以下感受和道理的时候:霸凌其他小朋友,会让他人痛苦,而被其他小朋友霸凌,自己会痛苦。
这个时候,就必须有惩戒,而且惩戒力度,要远远大于他的利益所得,他才认识到,霸凌别人,要付出非常非常大的代价的时候,他不敢再霸凌别人。
惩戒,要从小狠抓落实抓取。可从幼儿园抓取,千万别找理由。
从小孩子能够认识道理开始,如果霸凌习以为常,那就太晚了。
今年 4 月,受害女生状告学生 A 使用侮辱性言语,但她本人也有言语回应,老师要求双方互相道歉。到了 7 月,受害女生经历多次调换座位后,仍被学生 A 和 B 语言侮辱,同样由于她本人也参与 “还嘴”,老师责令三人相互道歉并且 “努力修复友谊”。
看来对待 “猪圈里打架的猪”,管理者都是倾向于各打五十大板,并不在意事实对错。
这个新加坡老师的处理方式,跟咱们闫芳检察官是一个路数。闫芳检察官是 “你挨打为什么要反抗”,这个老师是 “你挨骂为什么要还嘴”。在这种息事宁人的处理原则下,后面受害女生被霸凌者书包砸出淤青,老师没有及时发现,就是顺理成章了。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三位霸凌者都是 9 岁。9 岁的孩子就学会霸凌了,而且可以对被害女生造成身体伤害。如果不及时干预,任其发展下去,未来搞出点人命,也不是新鲜事。
预防霸凌,阻止霸凌,任重道远。如果老师都是这种一刀切一起处罚的处理方式,那霸凌恐怕是要长期存在了。至于哪天被谁家孩子碰上了,算你倒霉吧。
这跟有没有鞭刑毫无关系,完全属于学校有没有将学生当人看,和警察喜欢用互殴定性冲突一个道理。
霸凌者的父母是权贵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社会地位高的人也会注重教育,子女喜欢用粗暴手段欺凌弱小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学校偏袒霸凌者的动机也不存在,他们只是觉得双方都很烦。
学校对于霸凌者不是没有手段,只是他们懒得用。学校出现霸凌事件且迟迟得不到解决,只能说明这所学校从未尊重过学生。
没有什么借鉴的意义。
出现了霸凌的问题,不就是说明管理和惩罚的威慑没到位嘛,明明是教训,怎么就整成经验了呢?新加坡也搞丧事喜办呐。
就算有好的经验,也是很难简单推行。校园霸凌问题在不同的班级,不同的学校差异非常大,不同的城市也不一样。新加坡就相当于一座城市,推广它的经验就相当于在全国推广上海或者北京的经验,条件不同,差异过大,根本就难以实现。
一,李家坡不鞭刑女性。
二,校园霸凌女孩霸凌女孩不在少数。
所依,结果就是大姐大,小太妹权威性和业务量暴涨 。
新加坡男好日子才刚开始。终于弥补男女力量差异上的短板,小太妹揍李家坡国男,打赢了,无所谓,打输了,新加坡小国男霸凌我。选吧,是挨我一窝心脚,还是挨一鞭子。
看看,这版本不比国男先进。强烈要求国家学习李家坡的优秀经验,也给小国男上上强度。姐妹们刷起来
即使是皮特,打了霸凌者也是人性的光芒。http://【出生最正义的一集 - 哔哩哔哩】%20https://b23.tv/HnyGP3N
国内只能是教育孩子以牙还牙,不然没有好办法!
这个鞭刑不是电视剧《白鹿原》里面的那种吧!
白嘉轩打孝文的那一种!
希望不是,但我又希望是,就很矛盾。
河北邯郸杀害同学的暴力案件令人震惊,尤其是施害者试图利用未成年人身份来规避责任的行为,令人不寒而栗,国内教育越落后的地方越需要这样强力的手段去惩戒未成年人
如果觉得教育是万能的,那么一切都是教育。
还得是法治国家。
坡县没有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也没有养妇联? 小地方的法制不健全啊
自己的图书馆事件都处理不好,还在这里关心别的国家怎么样,压得不要太幽默了
新加坡的鞭型挺好,不伤筋动骨、能杀一儆百、执行快、成本低。
鞭刑的执行者我觉得应该给受害人自己来执行,可以有效走出心理阴影。
本来我想说输,结果发现鞭刑只打男性?
这,,,貌似没输没赢。
9 岁未成年,被判鞭刑。中国肯定应该不会出现了。最多找家长,开除。
新加坡很有古风啊,不知道效果如何
新加坡,台湾的华人,都有很好的环境和生活质量,风气也很好。
新加坡就是富裕化的朝鲜,体罚与肉刑是前现代社会暴力治理的产物,早就应该废止了。
支持,建议引入
未成年人犯罪是近几年舆论一直聚焦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绝对不能沦为保护伞,否则就是违背了法律制定的初衷。
就在前段时间,四川就发生了霸凌而导致事件升级。
新加坡、马来西亚会实施鞭刑,这个刑罚方式不常见,这没有办法。
但是,未成年人一旦有霸凌行为,轻微的可以不计较,找家长,学校管理。
如果霸凌行为十分明显,严重的,持续的,那就必须考虑专门的矫治机构收治。
甚至有些严重犯罪的,不应该也不可能逃脱刑罚。
于情于理都不能姑息养奸,否则都是怂恿,都是放任,都有可能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还能咋看,歪风邪气要从有苗头就大力禁止,新加坡这种人少的这样,国内在媒体发达的时候更要如此,小地方法官一次对恶性事件的轻判,就会导致无数人想要钻空子,新加坡做得对,现在媒体发达,小孩子比古人相同年龄懂得更多,但是小孩子本身自制力很弱,总会有人想钻空子,善恶这个东西与生俱来的,就有那种喜欢欺负别人的坏人,和年龄无关
没具体研究过这个学校里的鞭刑,但按照现代社会对未成年的保护制度,我可以 99.99% 的肯定这不是新加坡对于成人的鞭刑。
以及,中国自古以来先生对于不听话不好好学习的学生,也有戒尺来惩罚,所以我合理认为这个学校里的鞭刑,也就是与戒尺打手心类似……
《小妇人》里小女儿艾米带来腌制的咸柠檬片到学校就被老师抽鞭子。新加坡这堪称 19 世纪英美的活化石了……
某个地方的法治陷入了怪圈,实际被保护的对象变成了加害者,利好贱人,但大多数人接受的教育却是要成为好人。
新加坡杂货店常年备着一种特殊的货品,藤条。要是小孩不听话,全国都知道父母马上就要准备一道美食了,藤条焖肉。
家长不舍得用藤条,学校会教会小孩的。学校教不会,还有社会会教育他。
其实老钟也不需要引入鞭刑,关键在于要罚,要顶格赔钱,强制转校,学对待奇迹犯那样在霸凌者脚上装一个脚环监控他们,不让他们靠近受害者。这甚至涉及不到肉刑和监禁。关键法律上要留下这么干的由头,并且要能够鉴别霸凌者。如果这些都做不到也是无稽之谈,搞鞭刑大概也只会找几个不服管的学生抽一顿。
C 小孩子犯的是故意伤害他人的错误,这个错误不是无意或者不小心犯下的。
而是在他神志清醒时对别人施暴,并以此获得快感。这是犯罪,只是缘于孩子尚小,不适于其他惩罚。用鞭子打屁股确实是神来之笔,顺乎自然,人情。
针对他的严重过错,采用鞭子打屁股。几乎不会对他产生副作用。不是像某些家长,不管孩子有错没错,错大错小,滥打一气。那样做会使孩子变成老油条。你越打他越在外面 “胡闹”。
C 小孩子用书包砸受害学生时,他没有疼痛感,这以后,给他施以鞭刑他自己痛了,有痛的体验了。
当他以后再有这样不良的冲动时,就会想到:用东西砸人,会给他人造成伤痛,同时也想到自己的屁股曾经对别人施暴而遭受了鞭刑。只有自己痛过,才晓得别人痛。
我倒想起来我们法治建设最高级的邯郸市也有三个霸凌的,不知道他们仨过得怎样了?
新加坡三名小学生霸凌同学被停课,一人被执行鞭刑,如何看待这一处罚措施?新加坡惩戒霸凌哪些经验可借鉴?
近日,新加坡盛港地区康林小学的一起校园霸凌案引发了公众热议。事件中,受欺负女生的母亲 Ni Yin 在网上详细公布了霸凌事件的经过,并要求严惩三名霸凌者。Ni Yin 表示,如果事件中她的女儿也有错误,她绝不会姑息。
我觉得这个鞭刑挺好的,让霸凌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8 月 20 日,新加坡教育部公布了本案的处理结果和详细时间线。此外,教育部还呼吁家长不要在网络上煽动情绪,应当冷静理智地与学校和社会共同解决霸凌难题。最初,Ni Yin 曾要求将女儿转学,在经历了长时间的沟通后,Ni Yin 同意在后续配合校方,让孩子逐步消除心理障碍后返校。
▲康林小学
教育部公布时间线
其中一名小学生已被执行鞭刑
根据新加坡教育部梳理的时间线,这一霸凌事件的范围和程度有一个逐步加深的过程。今年 4 月,受害女生状告学生 A 使用侮辱性言语,但她本人也有言语回应,老师要求双方互相道歉。到了 7 月,受害女生经历多次调换座位后,仍被学生 A 和 B 语言侮辱,同样由于她本人也参与 “还嘴”,老师责令三人相互道歉并且 “努力修复友谊”。此后,学生 A、B、C 均多次向受害女生家中打去骚扰电话,学生 C 更是向女生及家人发出死亡威胁。
8 月 7 日,受害女生的身上出现淤伤,校方查看监控发现系学生 C 用书包砸向女生造成的。当时,班上老师的注意力放在别的学生身上,没有注意到这一事件。
根据校方和教育部通报,这三人均为 9 岁的三年级学生,学生 A 通过自己家长拿到了受害女生家里的联系方式并分享给其他二人。校方第一时间对三人进行了停课处理,并表示后续将与三人的家长沟通教育问题。8 月 12 日,在与学生 C 的家长沟通后,C 已被执行鞭刑。同时,校方多次和家长 Ni Yin 沟通处理方案。
“网暴本身也是霸凌,将传递错误信号”
新加坡教育部表示,他们和校方都坚决反对欺凌和伤害行为,但同时不鼓励受害女生家长在网络上渲染情绪,放大案情。“我们理解孩子可能受到伤害行为的影响,由此带来家长的焦虑,我们敦促家长与学校密切合作,保护孩子的健康。当父母选择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夸张的、片面的言论时,这会给他们的孩子带来进一步的情感困扰,并阻碍学校的康复和调解努力。”
新加坡教育部表示,这起案件引发了针对教育工作者和幼儿的网络攻击和人肉搜索热潮,为此将按照教育部章程采取坚决行动,保障员工的福祉。“这些网暴行为本身也是霸凌,将给孩子们传递错误的信号。”
在新加坡教育部的账号评论区中,很多网友对处理意见表达了不满,认为教育部对受害女生和家长的指责过于苛责。也有为人父母的网友认为,如果孩子遇到霸凌事件,家长应该第一时间配合校方尽量解决问题。一名自称是新移民的网友表示,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走法律途径起诉并且申请转学,把事情放到网络上试图引导舆论的做法,会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新加坡三名小学生霸凌同学被停课,一人被执行鞭刑,我们从这件事情看到对霸凌的处置的整个全过程,事情的发生、进展,直至结果,每一个时间段都非常清晰。
霸凌发生在哪个国家的孩子身上,都是一场噩梦,如何立即让噩梦醒来,阻断霸凌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老师和家长以及其他的成人的做法必须非常的明确清晰。
新加坡三名小学生霸凌同学事件开始于今年 4 月份,当时老师就进行了干预。
我们必须清楚的看到,中国在对于霸凌的时间点的模糊,或者是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居然不知道霸凌什么时候开始,这是我们教育者、家长或者是社会的失职。
新加坡三名小学生霸凌同学的事件在老师多次干预,直至今年的 8 月 7 日家长发现孩子背部有淤青,在学校老师回看视频过程的当中,发现其中一名霸凌者用书包砸向淤青孩子的后背,当时老师在课堂上并没发现霸凌者这一砸书包的动作。
我们看到新加坡在对待霸凌上采取的果断的行动,事实清楚,霸凌造成伤害,九岁霸凌者在征求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被采取了鞭刑的处罚。
在整个霸凌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整个过程中,老师一直关注这个事件,而不是默视或者是回避,我们发生严重霸凌往往老师还不知情,也就是我们的老师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学生出现霸凌苗头,或者在相处当中哪里不对劲。
不能发现早期霸凌的苗头,就很难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这是我们应该吸取的教训,我们很多霸凌事件一旦发生,结果就非常严重,甚至有的孩子被霸凌丧失了生命。
另外,在霸凌的发展过程中,老师干预的时候态度是明确的,绝不遮遮掩掩,即便由于老师上课疏忽了,霸凌者拿书包砸向被霸凌者导致淤青。但是如果一旦发现确实造成了霸凌的事实,那么采取鞭刑一定要让霸凌者知道严重的后果。
我们这个社会在对待霸凌的事件几乎是没有早期的干预,甚至也没有细心的观察学生的变化,直至霸凌的视频在网上疯传的时候,我们对霸凌者以未成年等等保护,回避对其有震慑力的惩处。
新加坡在这个事件上认为,被霸凌的家长在孩子受到伤害可能内心非常焦急,甚至是愤恨,但是新加坡认为,霸凌者一定会被惩处,所以无需在网络上渲染霸凌造成的悲愤的情绪。
从这一点上看,新加坡的教育部门的方法非常的及时得当,法律的有效是保证权利义务的结果,而不是网络的喧嚣来推动法律的执行。
我们回到鞭刑,这是一个古老的对人教育最为深刻的一种处罚,在新加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霸占座位,使用侮辱性语言等等,造成影响极具恶劣,一旦查实,都要罚款的同时,被实施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几乎无处不在,餐饮服务行业制假售假,造成严重影响,那么一旦查实,除了罚款,终身禁业,也要被实施鞭刑。
通过新加坡三名小学生霸凌同学被鞭刑这件事情我们应该认识到一个问题,仿佛鞭刑对于小学生来说很严重,但是我们大家要知道,实施刑法对轻罪加以重罚,轻罪才不会出现,重罪也不会发生。
新加坡的法律治理的过程,特别像我们古代 “公孙鞅” 制定法律对轻罪加以重罚的主张。重罪是人们难犯的,而小的罪行是人们很容易去掉的,这就是公孙鞅制定法律的精髓。
国内肯定不敢引入鞭刑的,既得利益者肯定不愿接受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棒下出高徒下一句——黄荆条下出好人的存在,这样优越感就没了,挨打不再是没有人身权的未成年人的专利了,哈哈。
就算引入了也不能写法律上啊,这样可就不能乱来了,怎么执行可就不是强者说的算了。老师打学生再也不能看自己喜好了。
所以说我们至今走向法治社会还是目标,根本上还是弱肉强食、尔虞我诈,社会都是这样,更别提学校。
看整个案情经过,人家各个程序都很清晰明确,毫不含糊拖泥带水,也没有背景不背景,后台不后台,就跟司法一样,而国内处理社会纠纷程序化到略显形式主义,而处理学校纠纷直接变原始森林。
而且执行都是有各种标准的,力度、次数、司法依据、医学保障,哪个是国内的龙鞭、三角尺有的?
还全程监控,一个拿书包砸的细节都能捕捉,学校能说两个人都有错,而且网上舆论还没有一上来就受害者有罪论,学校还没有因此两个人同等处罚,这是国内可以想象的?
要是发生在国内,估计女孩向家长抱怨一句,直接被皮带刑,然后告诉老师,老师看谁不顺眼用三角尺把谁砸碎颅骨,其余抱着往窗外扔,然后被砸碎颅骨的女孩回家哭着更父母求情,父母说都是手机害得,然后把她送去戒网瘾学校……
形容一下新加坡这个国家的时候,几乎全部回答都是贬低,
谁敢夸一句,法治环境比国内好,就是大殖子!
他们会说新加坡法律严苛,是小朝鲜,大监狱!
但是新加坡免签国家巨多,随时可以去周边国家随便玩!
这是单独回答鞭刑的问题…
这个问题下面,
又都是夸奖,他们的执法必严!
即便之前问题下疯狂喷的鞭刑,
在这儿也成了一个最好的刑罚!
割裂的中文互联网,
只要前几个回答把节奏带起来,
大家就会跟着指挥棒摇旗呐喊!
这新闻出现在快开学时,感觉挺好的。很多皮孩子快开学了,该收收心了。
看鞭刑视频,施刑者很专业,发力技巧完全可以媲美 ufc 职业运动员的鞭拳。可以移步 b 站查新加坡鞭刑。
依据我小电驴摔倒的经验,8-9 岁小屁孩挨三下,施刑者估计会收力,起码的一个礼拜才能下地,两个礼拜才能正常简单运动。头一个礼拜小便会扯到受伤的臀大肌,依据痔疮患者的记录,大便会很痛苦。坐便会压迫受伤臀大肌,蹲便时受伤臀大肌要长时间发力,更是煎熬。排便时臀大肌更是要发力。所以说鞭刑在恢复期每天都痛着的基础上,更是加上排便的惩罚,持续一个礼拜。犹如游戏里的 debuff,持续七天。
大部分霸凌者本质损人利己,这种人很怕死怕疼。人如果乱来,而不遇到苦头就能改过来,这是稀有物,历史以来记载的施恶作乱的人也没见几个自觉。
正常情况,未成年霸凌者如果没受教育,长大后大部分都会因此养成坏习惯而自己栽跟头,或者作乱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说是不能对未成年施害者惩戒,这本质也是在祸害未成年施害者,更是给社会埋下未来的祸害。
大人在晚上能安心的带着小孩吃烧烤,本就是因为叔叔们把治安管理得很好。
家猫家狗为什么在家庭里能温顺,因为环境安全。为什么在野外久了就会警惕应激?因为野外危险。 父母们把孩子交给安全的校园,自然也会放心百倍,也会配合校园老师的工作。反之只能互相猜忌,增加内耗。
有经验借鉴,后续应该也会跟进。虽然是新加坡非本国,但也是纯华人国家,是个很典型的儒法制地区政权,地区小管理成本低,内部管理水平很严密,所以才能抱着美国大腿乘风发展经济。
我们中国教育界应该借鉴新加坡教育部的处罚措施!但受害学生的家长把事情拿到网络上来说!就有些过了!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与心理健康有所影响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无疑是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但绝不该成为那些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 “避风港”。
对于犯下恶性犯罪的未成年人,适度减轻处罚是基于其身心发展特点的考量,但绝不能完全免除处罚,这是维护法律公平和社会正义的基本要求。
就像曾经震惊全网的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事件,简直令人发指。在这起事件中,两名 9 岁的男孩赵某某和晋某某,竟然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对同寝室 10 岁的孙某某实施了包括辱骂、殴打在内的极端欺辱行为,甚至还涉嫌性侵。如此恶劣的行径,严重突破了人们的道德底线,引发了全网的公愤。
然而,9 月 26 日官方给出的处理结果却让不少人难以接受。赵某某和晋某某这两名涉事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仅仅是被 “予以训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以及 “诚恳道歉”。所谓的训诫处罚,说白了不过是书面和口头的批评教育罢了。
律师也指出,训诫本质上只是一种行政告知行为,属于教育范畴,既不是刑罚,也不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这样的处理,很难让公众感受到对受害者的公平和对犯罪行为的惩戒。
也难怪众多网友对此结果不满。这两名孩子长时间欺凌同学,与家庭教育的缺失脱不了干系。
可由于他们是未成年人,无法接受刑事处罚,而监护人也只是被简单地批评教育,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太轻了。很可能导致家长对此不以为意,日后依然对孩子的行为不加约束,甚至纵容孩子继续犯错。
在这方面,相关部门确实应该反思并加大处理力度。至少在经济层面,要让涉事家庭承担巨大的代价,以此倒逼家长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同时也算是对受害者的一种经济补偿。
其实,欧美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了值得借鉴的做法。比如今年 7 月 1 日,法国司法部长莫雷蒂针对未成年人上街骚乱事件就明确警告,如果父母未能尽到看管孩子的责任,最高会面临 2 年监禁和 3 万欧元的罚款。
美国也有不少类似举措,威斯康辛州一市出台法令,孩子若有校园霸凌行为,父母初犯就要被罚款 363 美元。纽约西部的小城北托纳旺达也生效了新法规,90 天内儿童连续两次违反城市法规,家长将被罚款 250 美元,还要被判入狱 15 天。
可见,当法律无法直接惩罚那些 “熊孩子” 时,通过惩罚家长来迫使他们承担起教育责任,是一种可行的办法,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全可以从中吸取经验。
再看此次事件中的受害者,那个 10 岁的男孩,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心理创伤难以估量。
他不知道要经过多久,才能走出这段可怕的阴影,或许这会成为他一生的梦魇,让他时常在梦中惊醒。
而那两个施暴者,仅仅接受了训诫教育,没有承担任何实质性的刑事责任,他们的行为甚至不会在档案上留下记录,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这样一来,他们很可能换个地方、换个名字就重新开始,毫无对自己罪行的愧疚和反思。谁又能保证,他们日后不会再次作恶呢?
所以,对于这样的未成年人,有必要采取一些更严格的措施。比如对他们进行长期跟踪观察,甚至可以考虑让他们佩戴电子脚镣等监控设备。
这样做有两个重要意义:一是能实时监控他们的行为,一旦有再次欺侮他人的迹象,就能立刻被发现并制止;二是便于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观察和引导,帮助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走上改过自新的道路。
并且,等到他们年满 16 岁或者 18 岁,具备了承担责任的能力时,必须对他们曾经的恶行进行相应的惩罚。
像新加坡的鞭刑就可以作为一种参考,让这些曾经作恶的未成年人在成年时为自己的过去付出代价。
这不仅能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心理上的慰藉,更是对犯罪者的有力震慑,让他们牢记自己的过错,从而在今后的人生中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只有建立起这种年少作恶、长大受罚的完善惩罚机制,才能对未成年人形成有效的约束。否则,一些孩子可能会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有恃无恐地故意作恶。
就像有些未成年人竟然拿着刀威胁他人,还声称不到 12 岁杀人不用坐牢,这种话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因此,对于那些犯罪性质恶劣的未成年人,引入长期观察和成年受罚机制迫在眉睫。
毕竟,惩罚是约束和震慑犯罪者最有效的手段,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不就是打屁股吗,虽然法律没有这种刑罚,但是很多家长都保留了
感觉肉刑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针对未成年人杀人犯,比如邯郸那三个小畜生,可以判无期徒刑,但是每年或每半年要接受一次肉刑,一直持续到 65 岁。如果中途受不了肉刑了,可以申请被执行死刑。
同时,针对判处死缓的杀人犯,也可以在缓刑两年期内接受鞭刑。并告知如果选择无期徒刑,后续还要继续遭受鞭刑,如果受不了,可以在两年缓刑之后选择被爆头或针灸
人家至少鞭刑鞭的是霸凌者,不像这里霸凌者下午就能打桌球,然后同情被霸凌的人要受到棍刑
从小学到大学,我只遇到过一个初中班主任是会对霸凌行为进行严肃教育的,虽然没开除,但确实做的挺好了,也不是那种批评一次就结束。
高中班主任,同班女同学被男副校长卡油只会让她在课间操的时候去她办公室躲着;好几个人在警局门口打群架也只是停课;学生回宿舍晚了门被锁,骂了分管的领导,两人打架没打过学生,最后还找了几个老师围他,打了他几下才算结束。
小学就更不用说了,甚至那时候还有什么势力什么势力的,什么围堵乱摸低年纪女生的乱七八糟的很多。
各方都更倾向于息事宁人的做法。鞭刑如何不评价了,但速战速决,力度到位,公开透明这些方面还是很有必要提升。
借鉴不了,处理问题的底层逻辑区别很大。
在霸凌高发的乡镇地区官员治理思路主要是稳,处理方式也大多是各打五十大板和息事宁人为主。他们缺少省市关注度的同时也不希望引起太多正向关注和杜绝一切反向关注。任何大张旗鼓抓典型下重手的事他们都会采用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处理寻求个人免责,然而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下集体决策等于否定。
惩前毖后那一套是没用的~
作为极端派,我一直认为,无论年龄,性别,阶级,直接处死是最有效的方案,但显然这样太极端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引入新加坡的鞭刑~惩治小孩
对于其他罪不极死的,但影响恶劣的,直接剥夺东大国籍,驱逐出国,但他们去找 ngo zz 避难去~
目前国内最大问题,是法律界不分场合,不分国别,滥学习西方法律~
新加坡的鞭刑管的有点宽啊…. 万物皆可鞭。
不过,对于某些被严重霸凌的情况,这个措施挺好的。就比如影视作品中,那些被欺辱到生无可恋的人,看到霸凌他们的人挨一顿揍,然后受处分,可能会重新燃起活下去的勇气。
只是感觉这个味有点怪怪的。还是觉得有点怪怪的。感觉严刑峻法取代了道德和人基本行为的规范。人人都是法律的傀儡的感觉。
如果抄新闻也能抄错,还是直接 ctrl+c, ctrl+v 吧。
鞭罚是打藤鞭,不是屁股开花的鞭刑啊。
国内霸凌问题背后是很多社会问题的表征,比如城乡二元结构 / 留守儿童 / 制造业不振 / 就业市场紧缩等多方面因素的结果,而这些问题并不存在于新加坡。国内即便严刑峻法,社会环境在那摆着,哪怕对霸凌者施以最重的惩罚,用处也不会太大。
所以虽然不愿意承认,但先前江油那边,除了打压,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
这肯定不是新加坡对于罪犯的那种鞭刑,那种鞭刑对于性别和年龄都是有限制的。18–50 岁的男子。
这个应该是新加坡学校里的鞭刑,或者说是罚更合适,没有鞭刑后果那么严重,但对于小孩子,震慑力和威吓力已经足够了。
根据新加坡的规定,这个惩罚是有专门的人来执行,有相当于社会法律的
过其实新加坡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别人做的好,我们不学!这叫社会特色
别人做的坏,我们效仿!这叫与国际接轨
不知道,我是来打酱油的
国内的未成年人犯罪议题越来越受重视,鞭刑或者笞对未成年人犯罪其实更有阻吓作用,或者更体现正义,对受害者来说,监禁远不能消弭内心的仇恨,鞭刑算是这种给了这样一个宣泄口,对犯人其实是一种保护。
人心有公允,当判决和大众预期不符时,人会找到自己的方式平衡这一切,哪怕代价高昂。
新加坡执行鞭刑由来已久,对这种惩罚确实比剥夺自由的监禁更能减少二次犯罪,据说那种痛很难受的,会永久留疤。
就像丧坤说的,说过杀他全家就要杀他全家,做人要讲诚信。
可惜,新加坡很多经验都不能推广到很多国家,因为他们人少,好管理,就一个县的人口,可以很精细化地培养执鞭人,要怎么用力,怎么才能不打死人,医生也要能评估犯人的状况。毕竟这不是凌迟,挂了就挂了。
这些手段,推广到几千万级别就会变形,错手打死肯定在所难免,这事就会乱套了,所以,明知这种手段有用,也算文明社会能接受也无法推广。
肉刑这种东西,古人玩太多了,能把人的心理搞扭曲,特别是把上位者潜移默化地变态掉。
这次不得不承认,新加坡在这方面确实更为文明。
没什么可借鉴的,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人口和面积都太小,而且这本身就是殖民地时期留下的法律,根本目的是压制青年男性反抗殖民政府的,培养 “顺民” 的意义要高于惩戒本身,但中国历史上也不是没有采取过类似政策的国家,但对老百姓严苛的朝代无一例外都比较短命,新加坡成为发达国家的时间不短了,按理说民众已经是 “二代顺民”,不存在需要靠着鞭刑压制犯罪率,这可能就是对于遏制犯罪无效的因素,在黄循财任内还能不能坚持现行的鞭刑我都会打个问号。
你以为的霸凌:韩剧那种把你逼死的情节。
新加坡的霸凌:言语辱骂,扔书包砸你一下。
然后小学生执行鞭刑???
新加坡法律不行啊。
看东大这边,抄作业都抄不会。
咱们的条条框框是: 对好人太坏,对坏人太好。
你觉得该严惩低龄恶徒,它开始立,给你讲白左的那套正直正确。
你觉得那些的小菜摊,不该被罚那么重。它们开始当,说它们是依法处罚。
借鉴?你在搞笑么?
你但凡经常在网上看看那些天朝霸凌的案例
小霸凌者和那些只会生他不会教他的 za 种,这些人都该判刑。
你见过几个受到过该有的惩罚?
还有破 X《XXX 保护法》,都不知道是保了一堆什么样的 chu sheng
说的是不能给不法让步,结果不法的活得比谁都好,简直 TMD 讽刺至极了。
你家小孩如果未成年,被欺负了,他也有法给他保护,你得教他自己上,去亲手惩治那些人,这样才没事,懂了吗?
最擅长抄作业的东大,看到没有?一天到晚的吹有多智慧,怎么就学不到一星半点呢?
人家是发达国家不是没有原因:
正义来得非常及时。
新加坡的正规鞭刑是不对未成年人和女性的。
我支持我的被欺负的江油学妹,
这种霸凌别人的玩意就该吃鞭刑。
虽然对 9 岁就鞭刑持保留意见,但是就目前国内霸凌严重的情况看,对霸凌者,简化认定标准,降低处罚年龄,加大处罚力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
至少在这个问题上说明新加坡是一个有着各种旧社会残余的国家,符合其右翼保守主义权威国家的表现(但经济自由度极高,富人最喜欢,还可以避税,所谓廉洁严厉惩处贪污就是最高 2 年徒刑)。用鞭子体罚学生也是继成了英国殖民主义的反动惩罚方式和刑罚在资产阶级教育机构里的另一只手而已。
不过在历史浪潮下,新加坡学校的惨无人道的体罚也在大大减少,但新加坡为了镇压进步势力还是暂时不愿意在刑法里废除大英主子殖民留下的辫刑。真是个好狗呢
华人社会里,新加坡社会的法治和人权保障并不如大陆、港澳台(我看有些人说台湾什么什么的,台湾省至少比新加坡法治还是文明太多了,香港虽然保留了英国的法系,但比新加坡还是更加进化,澳门则受葡萄牙影响,大陆则是社会主义,不是新加坡这个反动小堡垒可以挨一点的,没资格,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这三个国家算是东南亚反共反动堡垒了。社会也好,文化也好、法治也好处处透露着腐朽和落后,迟早在将来的民主革命或社会主义革命后被人民打碎的稀巴烂~
国内需要学习这种执法严格的态度。
不能因为是儿童就执法不严;
不能因为是女性就执法不严。
少和稀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可见一个国家是文明进步还是野蛮落后不能用国土面积来衡量。
哈哈哈哈哈哈好棒啊想引入快点引入!!!!!!!!!!!!!!!?!!!!!!!!!!!!!!!!!!!!!!!!!!!!!!!!!!!!!!!!!!!!!!!!!!!!!!!!!!!!!!!!!!!!!
这玩意对付不了某国大妈吧?
还有跋扈泼妇。
你试试惹这两种人,她们犯了法反而不会被鞭刑,弄不好被鞭刑的是苦主自己。
新加坡就是强大,佩服
很多人说富强,我不这么看,富而亡国的朝代很多
富不代表强
尊重规则才是强。
真正的未成年保护法,是用来保护没犯罪的未成年的,反观。。。。
鞭刑如此优秀的处罚,国内竟然不引进,尤其是未成年罪犯,非常适合
必须清醒认识到,对违法失德之人的姑息迁就,包括对未成年人的不当纵容,实质上就是对守法守德之人的不公与伤害。
可以引入这种手段,但务必男女平等。
鼓吹鞭刑的
和鼓吹所谓民主的是一类贵物
真是 tm 绝了
不信?
评论区说不定一会儿闻味儿就过来了。
新加坡这个国家,看下面这个回答就够了
经新加坡本地人 林俊杰和来访人员胡彦斌证实 当地确实有抽鞭子的规定 tx
在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块,坡县绝对堪称是东大的表率
我们的《未成年保护法》可能不完美,但绝对没问题。只是格式错了,我们是 txt 格式的,他们是 exe 格式的。
法治,执行比立法更重要!
江油事件 建议大家了解下
家长不煽动情绪这件事情能解决吗?
大概率不能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学校以及教育部的统一认知
真正想解决事情,还真就必须把事情闹大
江油:?
这个我们应该引进,升级一下目前的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要是中国引入鞭刑我希望不只是对那些强奸,贩毒,校园暴力的用,还要对那些贪官污吏用,毕竟贪官污吏造成的危害更大,更应该被鞭刑。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很好借鉴的案例。
针对校园霸凌给出了一套 “惩戒、矫正、家庭追责、心理干预” 的综合治理方案。
1. 惩戒
鞭刑:对严重霸凌行为(如死亡威胁、肢体伤害),经少年法庭判决后执行。藤条经特殊处理,仅击打臀部或手掌心,医务官全程监护,确保 “痛而不残”。
停课 / 停学:立即执行,避免霸凌者继续影响校园环境。
中央纪律档案系统:学生的每一次过失行为都会被记录,在升学、转校、申请奖学金时自动弹出。
2. 矫正
强制矫正教育营:严重霸凌者被送至军事化管理的改造学校,接受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
社区劳动:情节较轻者需穿着特定背心进行社区服务。
驻校心理师:每所小学配有两名全职心理师,为双方提供心理支持。
3. 家庭追责
强制亲职教育:家长必须参加指定的亲职课程,缺席会被罚款甚至被告上法庭。
4. 心理干预
与家长密切沟通:校方在处理过程中会与霸凌者及受害者家长保持沟通。
小孩子都很聪明,一学就会。
乱哄哄的教室,车厢,很快就会更加嘈杂。
安静的地方,图书馆什么的,也很容易学会安静。
不聪明的,要帮他聪明。
不体面的,要帮他体面。
新加坡是新加坡!
与东大无关,东大有东大独有特色!
参考星河舰队。
鞭刑的程度跟普通的家长揍小孩不一样。
不要以为你长的壮就没事。
对付恶人就得用恶法 法律就得全年龄段覆盖不能成了恶人的庇护伞
刑不上大夫,同样刑也不上小大夫。哪有是另一种霸凌,系统式的霸凌,更胜普通式霸凌。当前最重要的事是,一部分人相当富有后,实现共同富裕。注被霸凌者大部分是贫困生
江油不想回答该问题。归属国也不想。
All student parents in Singapore, unite!
1. 鞭打和法律意义上的鞭刑差距太大。
2. 同样的事放在闹钟,你乎目田估计又要开始骂 “洼地” 并且举出满清酷刑作为例证了。
3. 其实我觉得霸凌这个,特别是小孩子,其实很难界定。保不准全面推广开 “霸凌罪” 之后,被认为是霸凌者的其实是反抗霸凌的人。因为有权有势的小孩家里完全可以买通学校,而且被霸凌的人一般不会有人愿意帮忙。
4. 比起用严刑峻法惩罚刑事犯罪,一般制定这种东西都是用在 zz 犯身上(包括新加坡最初制定鞭刑的用意就是惩治左翼运动)。如果国内也搞的话,你乎目田恐怕就是第一批进 被拷打的了。
5. 坚持人道的刑法原则。
动摇國本,破坏法治,伤天害理,万劫不复,没错,我是说霸凌者
难以想象,李逵掌掴小衙内,会被骂成啥样。
这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精华
知乎用户 果果 发表 已经很少能让我哭的了,但是当听到女孩那一句 “我爸爸会报警的” 的时候真的没绷住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或者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述出来。 知乎用户 卡布奇诺 发表 大概在 2015 年, …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继上次震碎我三观的话——江西万载县的「我没 16 岁欢迎报警」 7 月 22 日,当时还正值这件事情还正颇有热度 结果这次又出现四川江油事件,来了句更炸裂的 前面说:不要打太凶了,不然她爸爸看到会报警的! 然后这 …
知乎用户 梨风吹冷 发表 微信群和小红书上当地人说抓了很多现场伸张正义的人士,我不知道当地为什么这么怕群众监督,参与施暴的犯罪分子家庭背景能不能公开一下,我们只是希望执法公平,法律不应该继续成为个别人违法腐败渎职的工具和保护伞 知乎用户 千 …
知乎用户 果果 发表 已经很少能让我哭的了,但是当听到女孩那一句 “我爸爸会报警的” 的时候真的没绷住哭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或者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述出来。 知乎用户 卡布奇诺 发表 大概在 2015 年, …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继上次震碎我三观的话——江西万载县的「我没 16 岁欢迎报警」 7 月 22 日,当时还正值这件事情还正颇有热度 结果这次又出现四川江油事件,来了句更炸裂的 前面说:不要打太凶了,不然她爸爸看到会报警的! 然后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