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女子制止两男子地铁站吸烟反遭掌掴,当事人回应,警察称自己还手了,需互相道歉,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by , at 08 August 2025, tags : 抽烟 吸烟 女子 制止 视频 点击纠错 点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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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通告其实已经出来了,顺序应该是:
陈某在地铁抽烟 -> 女子拿手机拍摄、上前劝阻 -> 抽烟方争夺手机不让拍摄 -> 女子先用脚踢了刘某(陈某妻子)两脚 -> 刘某(陈某妻子)扇了女子两巴掌。

顺序就是这么个顺序,陈某在地铁站抽烟肯定不对,你应该做的是找到地铁安保人员让他们上前劝阻。而不是势单力薄拿个手机就上去对着别人一群人拍,这并不是一个很明智的行为,反而更加容易激化矛盾。

我发现有个现象现在越来越普遍了,那就是女生为什么会觉得:自己 + 一部手机怼脸拍摄 ,就会让几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服软呢?

别人都选择在地铁站内吸烟了,说明他目前就不是一个素质很高的人,你为什么会觉得一部手机就能保证你的安全了呢?

假如你在绿灯的时候,走到斑马线上,发现有车辆闯红灯,你会马上停下来拿起手机录像,最后碑上写着 “我是对的,对方全责” 吗?

知乎用户 矜梦 Xx 发表

上来就用手机怼脸拍摄的行为,根本就不是冲着解决问题去的。

对于以找茬打架为目的的人,需要承担打架的主要后果。

我不相信和颜悦色地劝诫会被暴力相向。

知乎用户 woaizuguo 发表

让互相道歉调解,已经算便宜她了。

首先,地铁抽烟既违规也不道德,没有理由否认这点。但这姐们做的事,根本不是维护公共秩序的正义之举。

当她发现电梯上有人抽烟,她第一时间没出声制止,而是直接拍摄。到这一步,还可以说她跟武大杨某某的理由一样,是为了 “固证”。

但当她从电梯下来后,指责抽烟被对方回嘴 “以后躲家里别出来”。她随后对对方同行的六十多岁女子说 “你喜欢抽二手烟,你有肺癌是吧,傻逼!”

从这里开始,双方纠纷开始升级,从互骂该死到抢手机再到动手。警情通报显示,还是这姐们先踢人。

所以,事情性质根本不像一些媒体营销号所说的那样,女子劝阻地铁抽烟反被骂人掌掴。而是这姐们公开场合辱骂他人在先,故意踢人在先,对方怒而还嘴,抢夺手机制止侵犯肖像权、制止人身侵犯在后。

法律上,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即公然侮辱他人。第五十一条,故意伤害他人。

道德上,她以谴责抽烟为由,主动谩骂、诅咒、踢打年长者,素质极差,有违公序良俗

也就是帽子欺负六十岁大妈不懂法且怕事,想用互殴调解含糊过去,要是碰到暴脾气的小年轻,非得给她上上秤。

招笑的是后续她不仅觉得自己没错,把这段证据发网上博同情,表示自己会继续坚持下去,还特地添加了 “虎门销烟”、“林则徐” 的 TAG。

用不正义的方式维护的,也不可能是正义。我倒想问她说要坚持的事情,包不包括一言不合就骂对方傻逼?看到人不爽就踢几脚?

知乎用户 菜师 发表

这种小仙女的心理大概是这样的,

小仙女理解的是,拿出手机拍摄,阻止对方抽烟,然后对方羞愧的把烟掐灭,

小仙女把视频发到社交账号上,赢得一众集美夸赞,大女主啦,霸气啦,集美好棒啦之类的话,

一句话总结就是,想起号了,

知乎用户 收购野猪皮 发表

问题描述故意误导,看起来像是反遭两男子掌掴。

其实不是,实情是两个女的打起来了。

而且新闻看起来是先掌掴后踢人。

其实也不是,是先踢人,后掌掴。

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如果是男子打人肯定进去了,至少也是拘留。

但是怎奈两男子方也有一个 t0 保镖

神仙打架,t0 互殴,法律能怎么管?

只能互相道歉。

知乎用户 千白 发表

说句老实话:

这种类似事件里,一开始就出现女性 + 手机拍摄,本质都是冲着流量的去的。

知乎用户 健身摩卡 发表

果然武士决斗屁事没有

知乎用户 才不是路人呢 发表

又是新闻学上大分时间。

实际情况是,这个女的根本没事先劝阻,而是直接拿手机对着人家外地人拍,引发人家不满后,又骂人家老太太 “得肺癌”,引发冲突升级。

冲突中,又是这个女的先动的手。

感觉现在国内一些女的攻击性太强,动不动就出口成脏,而且还特爱使用暴力,先动手打人,完全不在乎对手是谁,自己是否打的过。

就像此事件中那女的,人家两男两女一家四口,她就一个。

可她居然追着人家拍和骂,还先动手打人。

是不是觉得规则都是为保护她定的,人家不会还手?

知乎用户 代马依风 发表

我不会参与对男性的围剿

参考文献忘了

知乎用户 猫大师 发表

我讨厌在地铁站抽烟的人,但这女子有执法权吗?不是有位哲人告诉我们,他就是当街杀人,旁人也无权阻止么?

知乎用户 张激扬 发表

其实 “阻止吸烟” 现在也在向狗哨化发展,具体例子是在长沙发生的徐娇拍摄餐厅吸烟男子,而餐厅并非禁烟餐厅。

但是这次的女子不敢欺负两男子,而是首先打了同行女子,所以机制相互抵消了

最后,请对以下三方的危害性排序

1. 地铁抽烟的男子

2. 自己给自己执法权的女子

3. 春秋笔法的媒体

知乎用户 1112222333 发表

虽然我很讨厌烟鬼,但是那种怼脸拍准备发小作文的,我一定会砸了她的手机。

知乎用户 南心 发表

这个新闻标题所描述的的内容是:

两男子在地铁站吸烟,一女子劝其不要在地铁站吸烟,两男子就打了此女。

写这个标题的人应该犯法了吧?

知乎用户 消灭汉奸清匪霸 发表

给想找事的女性建议:别找抽烟的、纹身的、染头发的、大金链子的。

因为这些人真的会还手。

去图书馆找斯文的学生、在办公室里面找勤恳工作的职员、在地铁里面找老实的民工。

这就是:

“白天图书馆危机四伏,晚上酒吧温暖如家,公司的男性格外危险,街边的黄毛无比安全”

的原因。

知乎用户 敦明​​ 发表

还以为是男子动手呢,原来是同行 t0 啊

这么一看,“女性保镖” 没准是个创业思路?

知乎用户 实名用户 发表

女的被打一般三个毛病,一是嘴脏骂人,一是动手打人,一是手机怼人,

这货三样全占。

知乎用户 多吃苹果多喝水 发表

地铁保安都没有执法权,你有执法权吗?这就是找事的!

知乎用户 烟火 发表

哈集美总是在很安全的地方找看上去很安全的人要求不要吸烟。

你看她们从来不去烧烤摊上让纹身大哥不要抽烟。

知乎用户 云韬 发表

西安地铁事件,保安都没有执法权,你拿个手机就有执法权了?想打谁打谁?

知乎用户 环形公路 发表

算是给大家一个警示了

遇到类似的事情

互殴的结果远比单方面被诬陷要好太多了

女子偷拍男子

男子不让偷拍

女子恼羞成怒踢男子

男子正当防卫还手

最后还是双方道歉

女性的性别红利还是太高了

知乎用户 天凉好个秋 发表

闹麻了,明明是劝阻吸烟,跟同行女性发生冲突,掏出手机拍视频,还是怼脸拍,被对方女性阻止拍摄,率先动手踢了两脚,才被还手打了两巴掌,气不过来网上发小作文。这挨打纯纯自找的,先动手还打不过,不会以为在网上发个小作文就无脑站你吧?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战↓,,,线下 1v2 还真是小可爱呢,咋滴女频中毒致幻了么,,要我说抽得还是轻了,,

知乎用户 便携式核聚变电池​ 发表

地铁站不能吸烟你不能报警吗?

成年人了,不会用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吗?

jc 不管?警察都不管你管什么?你有执法权吗?你有权力拍别人吗?

知乎用户 在下张三​ 发表

我们不妨回想一下,如果是几年前,这个问题下的回答,应该是什么画风的呢?

活的够长,我们就能更清晰地见证历史中不同阶段的演变。

知乎用户 郑璐 发表

在陈述事件的 “南昌一女子制止两男子地铁站吸烟,反遭掌掴” 这句话里:

提到的当事人只有 女子 和 两男子,没有出现其他当事人

所以,但凡是个正常人,看到这句话

都会理解成: 女子阻止两男子吸烟,却被两个大男人轮流闪耳光

俩流氓在公共场所放毒,被热心女市民劝阻,不但不悔改,还拳脚相加! 还有王法吗? !

但是,其实正文是: 女子阻止两男子吸烟,和其中一人的妻子发生争执,女子被妻子闪耳光

所以,标题最后四个字 “反遭掌掴” 是把实际的打人者—“对方妻子”给直接隐去了

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南昌一女子制止两男子地铁站吸烟,反遭 对方妻子 掌掴”

幸好,另一女子只是闪巴掌,要是动刀子

就成了:“南昌一女子制止两男子地铁站吸烟,反遭杀害”

我的天! 这两男子因为抽个烟,平白无故就成杀人犯!

你说 “搜狐新闻” 这样写标题,是蠢还是坏?

中国的媒体呀,总是无时无刻、悄无声息地诬陷中国男性,张雪峰又上大分

知乎用户 chugongyao 发表

我倒觉得她是以劝阻吸烟进行废物测试,

为下一步的诬告爆金币筛选合适人选。

知乎用户 happy 发表

新闻学的滂臭。没有一个词不是带节奏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我不抽烟,而且也很反感二手烟

但作为我国公民从小教育的基本常识

制止不文明行为,你应该先说:

你好,这里不让抽烟

而不是举起摄像头对着别人的脸,然后辱骂别人的母亲

她骂了啥你们自己搜,知乎里我打不出来

知乎用户 亦暖若笑 发表

8 月 3 日,江西南昌的徐女士去乘坐地铁时发现两名男子在站内吸烟,上前劝阻表示 “不想吸二手烟”,却遭对方同行女子抢夺手机、辱骂并掌掴,徐女士在争执中反击踢了对方一脚。
徐女士称,地铁站内不能吸烟是常识,自己报警了,警察表示因为自己还手了,需要互相道歉,地铁执法人员登记了吸烟男子信息,并告知 “首次警告,二次罚款 50 元”。

首先,题目就有问题,什么叫 “南昌一女子制止两男子地铁站吸烟反遭掌掴”,是想营造男殴女的错误理解吸流量么?这不是被同行女子给揍了么?

其次,当有版本 T0 拿着手机去准备录你的时候,正确的作法是让她动手,就像江苏师范大学食堂的小仙女一样,只要她动手,两者就是武士对决,就可以互相道歉了。

终于明白国家 “不开第一枪” 的含金量了。

知乎用户 张逸恒​​ 发表

已经发现一个非常有用的,以后多名男性出门或者一个男性出门带上一名女性随行,有条件的话,一旦发现这种情况,立即让女女对殴,所有事件都会变成而安然无恙。

知乎用户 高强 发表

讨厌公众场合吸烟的人,更讨厌动不动拿个手机往别人脸上怼的人。

知乎用户 皮皮撸 发表

@追风小叶

只示范一次

知乎用户 Kevin Zhang​ 发表

好象这女的是从后面追上去的,还拿着手机一边说一边拍。

感觉这女的就是理直气壮来指责对面那男人的,不然不会一边说一边拿个手机拍摄……

——估计是如果不同意停止吸烟,就准备将视频放网上去……

结果没料到对方的集群里有一个女子……

下面是她没说的细节:

1. 对方的女的有六十多岁……

2. 对方(估计就是那个老年女子)回嘴:“你以后躲家里别出来。”

3. 她则是反怼:“你喜欢抽二手烟,你有肺癌是吧,傻逼!”

—— 这要是不动手才是咄咄怪事儿呢。

还有就是,这位徐女士在争夺手机过程中踢了对方一脚,更能说明问题了。

—— 这女子上前制止吸烟,并不是想维护公共场所纪律,而是带着怨气来指责来了。在当事人看来,这女的就是纯来找事儿来的……

没好声气,基本不会有好的效果。

—— 碰到老实的除外。

陈某在地铁抽烟 -> 女子拿手机拍摄、上前劝阻 -> 抽烟方争夺手机不让拍摄 -> 女子先用脚踢了刘某(陈某妻子)两脚 -> 刘某(陈某妻子)扇了女子两巴掌。

这女的的奇特行为和动机,怎么那么像杨景媛啊……


男人不要单人出门,至少要有一位女子同行,方保安全。

知乎用户 哥舒 发表

以前看过一个视频,一个二十来岁的魔怔女,公园一堆下棋的老头有抽烟的,她直愣愣的过去数落人家,还动手,老头反手给她给个大嘴巴,这还没完,没两分钟老头几个儿女就来了,敢打我们家老头,几个人给他按地上一顿圈踢,然后扶着老头骂骂咧咧回家了,这傻娘们坐地上哭,嘴里念叨那意思我是做正确的事,周围一圈看热闹的也没有理她的。

还有一个是我亲眼看的,是小两口不知道结婚没有,开车跟一个骑自行车老头碰了,也不严重,老头也没摔倒,这俩人下车也不说句好的,反而和老头吵,老头急了骂的很难听,小姑娘暴脾气一听你敢骂我,上去就撕吧老头,老头看样子七十多也超勇的,从车框里抄起大铁链子车锁,照头给这女的一个满脸花,看着血就飙出来了,女的┗|`O′|┛ 嗷~~ 一嗓子,捂着脸在地上打滚,那男的都傻了看看老头的大铁链没敢动手,只是说你别走我报警,感觉老头是专克小仙女

知乎用户 芝芝 发表

根本就不是抽烟的事,

再说一遍,首先年轻女人没有执法权,

不要仗着自己的身份,就直接拿着手机去怼脸拍别人,还出言不逊,言语辱骂。

更可恶的是直接动手动脚,指望别人不会反抗

未免太天真了一些。

再说一遍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治安案件

女人扯虎皮拉大旗,顶着制止抽烟的名号跑过去作威作福,发泄自己的情绪,和所谓的公平正义无关。

法治社会,任何行为都需要走正规执法程序,名义上是维护法律,干的却是泄私愤的事,比违法本身更可恶。

这类所谓制止吸烟的行为最早是徐娇在互联网上营销,把自己包装成一个英雄,

随后就被编剧效仿,在广大女频剧中多次上演类似的爽文情节,大女主只要拿出手机,外加义正严辞,必要时候一个耳光或者踢蛋,就可以立马让高大的下头男伏地失神,跪地认错,周围人立马鼓掌支持,警察夸奖,爽到飞起。

问题在于,现实他不是爽文小说,别人是会反抗的,人高马大的汉子,不会因为你站在道德制高点,就直接束手就擒,跪地求饶。

小仙女还是女频看多了,实际上这类剧和那些爽文短剧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份精心装点的屎罢了。

知乎用户 老实人 发表

这种情况都是找附近保安、工作人员去制止。我以前年轻时还会劝一下,现在根本不会去劝,能够在这种公共场合抽烟的货绝对不是什么好鸟。自己去劝多数不会爽快灭烟,关键是他不灭你也没办法,自找没趣。

去年在广州玩,旁边有桌人聚餐,他们先到店。有两人吃得差不多就开始抽烟,我这边闻到烟味马上就叫服务员去让他们灭烟。这些老登当时灭了,服务员走开没多久又开始抽,我又叫服务员去,这次还特么跟服务员吼。后来估计是请客的主人也觉得不太好,把抽烟的两个老登拉出去抽。这种情况如果我自己去劝可能还会吵起来,这种人本来就烂,自己去接触烂人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知乎用户 活在今天 发表

但是我无法在男女对立问题上支持女性。

知乎用户 高胖子 发表

挺好的。男的挨打了记得还手。不要客气。

知乎用户 金州铁匠 发表

看了一圈知乎网友回答和事情大概经过,男方在地铁站抽烟这的确不文明没得洗,但是女方先怼脸拍,又先动手打人的,的确过错更大一些,警察的处理没什么毛病

知乎用户 奈何心善​ 发表

违背妇女意愿,弄不好是个强奸罪啊。

不过幸好男子旁边有女子,变成女子打女子。卡 BUG 了,春风法官本着女人帮女人的原则,一看原告被被告都是女的,原地蒙圈。

知乎用户 灵歌 发表

第一,女子没有执法权,没有管理权,无权上前阻止,更无权拍摄视频侵犯男的隐私。

第二,女的侵犯隐私在先,男的任何举动都是对不法行为的反击,不应该互相道歉,警方处理有失公允。

知乎用户 古神冰 发表

这事有点难办!

虽然我方是女子,

但是对方同行人也有一个女子!

狭路相逢,还是看谁的更高明吧。

知乎用户 易十八 发表

根据警情通报:

两个集帅全程没动手,两个集美互殴。

先打人的集美是 “劝阻” 别人抽烟的,还击的集美是集帅的同行人。

  1. 徐集美怼脸拍摄,先动手打人。是过错方没得跑。
  2. 徐集美没有执法权,她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集帅的抽烟行为。

知乎用户 臣亦逊 发表

新闻标题真 TM 的把 “老子是学新闻” 的写在脸上了,也把 “我是懂流量的,冲个性别话题先” 写在脸上。看标题我以为是男的掌掴这女子,看内容看的我一头雾水,抽烟的不是 xx 么,这打人的 xx(另外一个姓)是从哪儿来的?我又返回去把前面的部分和后面的部分又对照着看一遍,才搞明白原来不是抽烟的俩男的打的。

知乎用户 只眼看世界 发表

现在不比当年了,按照现在的思路猜测,可能是:

女性想通过拍摄的手机视频来宣传自己的道德高度,增加自己的曝光度,煽动某些群体,然后人肉网暴抽烟者?而抽烟者抢夺手机反而是保护自己不受网络暴力的可能。

抽烟者虽然素质不高,但这不是要接受网暴的理由。这女的明显是寻衅滋事、恶意扩大事件影响,该判刑。

知乎用户 不好不坏 发表

这件事本身不值一提,但可怕的是新闻报道和警方通报中描述的完全不同:
(一)冲突起点并非 单纯 “劝阻吸烟”

报警人徐某某(制止吸烟者)发现陈某某、张某在地铁内吸烟后,上前制止,这一行为本身合法合理,理应受到支持。然而,徐某某随后的举动却逾越了合理界限,他用手机近距离拍摄刘某面部,这一行为引发刘某抢夺手机,进而导致肢体冲突。值得留意的是,通报中明确记录 “刘某家人一直在旁劝解并将二人拉开”,可见所谓 “全家围殴” 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二)关键动作的先后顺序改写事件性质

站内视频清晰显示,徐某某先用脚踢击刘某两脚,之后刘某才实施掌掴行为。这一细节具有决定性意义,直接推翻了 “受害者先遭暴力” 的既有叙事逻辑。在法律层面,冲突升级时责任的判定需依据行为发生的先后顺序,显然,先动手者不应被简单塑造为纯粹的 “受害者”。

(三)处置结果的合法性不容曲解

公安机关判定该事件 “属纠纷引发、情节轻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并签署书面文件。同时,陈某某、张某因在地铁内吸烟,被轨道交通集团依法处罚,具体措施为责令改正并出具书面保证。部分媒体声称 “仅获道歉了事”,显然与事实不符


部分媒体的失实报道并非单纯的 “信息误差”,背后存在明显的主观倾向性引导。

(一)构建 “弱者叙事” 的标签化操作

这些媒体将制止吸烟者塑造为 “正义化身”,对其拍摄他人面部、主动发起肢体攻击等前置过错视而不见;却将冲突另一方标签化为 “施暴者全家”,对现场三名亲属始终在进行劝解的事实选择性忽视。这种标签化叙事本质上是舆论审判的前奏,企图用道德批判取代事实认定。

(二)隐匿关键证据的法律事实篡改

警情通报中的 “徐某某先用脚踢”“刘某家人劝解” 等细节,是判定冲突性质的关键证据。但部分媒体在报道时完全隐匿这些内容,反而反复强调 “女子劝阻吸烟反被殴打” 这类碎片化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公众,制造认知偏差。这种做法已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 12 条中 “不得歪曲事实原貌” 的明确规定。

(三)解构司法权威的价值导向偏差

部分媒体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置若罔闻,刻意渲染 “道歉无用论”,这本质上是对法治程序的不尊重。治安调解作为我国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机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平等协商快速解决纠纷、确定责任。媒体对其进行抹黑,在客观上削弱了公众对司法解纷机制的信任。


综上所述,该媒体以碎片化信息拼贴 “弱者叙事”,用情绪化表达替代事实核查,最终导致事件真相被严重扭曲。这种报道模式不仅践踏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基本准则,更对公众认知和法治共识造成隐性伤害,一等下流。

知乎用户 求解​​ 发表

新闻学就这么传播事件?通报已出,说事实犯法吗?

我感觉张雪峰用航母船锚都扛不住了,马上被抬进太庙。

知乎用户 木兰她哥哥 发表

您猜怎么着,要不是我特地去搜索了一下视频,我差点就被这些媒体春秋笔法骗了。

我也抽烟,我也认为在封闭环境下抽烟天打雷劈,你上来拿手机拍固定证据没问题,但你接下来问候对方母亲,上来两脚,这次是碰到不怕事的男的和你 “互殴”,要是碰到武汉那个怂比学生,还真让你成为 “斗士” 了。

女方所有不利在报道的时候轻描带写的略过,不愧是红眼粪坑。

看乐子还得是红眼,我等下去小红薯看看。

知乎用户 撸铁的铲屎官​ 发表

现在各种新闻媒体是真的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的挑起男女对立了。

这件事情几个关键点:

1、女的不是单纯的制止,而是拿着手机先悄咪咪的拍。

2、后续这女的先骂对面 60 多岁的一女的。

3、这女的先动手踢这 60 岁女的。

4、从头到尾,对面两男的没骂人没动手,还一直在劝架拉人。

知乎用户 暴走的大恐龙 发表

我很好奇,连保安都没有执法权

难道,女人因为有了鱼鳃,就有执法权了?

知乎用户 天天向上 发表

哥们也劝阻过抽烟,但突出一个欺软怕硬。

一次是医院厕所,这地方有禁烟牌子,我拍拍那个牌子,对一个哥们说,哥们,这里不让抽烟。那哥们身高体重应该跟我差不多,估计战力也差不多,但那个牌子让他自然矮了一头,他连忙道歉并掐灭了烟。

一次是公司大楼,楼梯,抽烟的是新浪微博的一个女的,我当时呼哧呼哧爬楼,突然抬头看到抽烟的,很气,就指着禁烟标志,让她灭掉,她表面答应,但是不动,我站她旁边等她,她就是不灭,我直接,超你妈,赶紧灭掉!她吓得一机灵,赶紧扔了,我踩灭了。几秒反应过来后,就像新浪微博某些用户一样,指责我态度不好,我就一直大喊超你妈超你妈。后来惊动了两方公司行政,然后我同时报警了。最后官方上门责成新浪处理,最终结果是罚款她 2000 元。这里关键的一点是,我司行政部门也维护了自己的员工,我也拍了那女的照片。

一次是满芳庭烩面,有几个光头纹身男性抽烟,我自知打不过,不敢去劝阻,于是叫来服务员,让她劝阻,结果她说,这个店不禁烟,我说法律规定室内场合自动禁烟啊,你不去劝阻,我可就拍照投诉了,于是她去劝阻了,但失败了,我也没办法。毕竟,我打不过那三个人。

一次是一个烤鱼店,一家三口父亲抽烟,在我隔壁,由于他妻子孩子都在,软肋明显,我去强硬劝阻,该男子武力值应该不如我,但他老婆很强硬,说抽烟关我啥事,我说万事万物都有联系的,最后这男的劝阻了他妻子。后来我发现郑州大部分地方确实没有强制禁烟的规定。

一次是杭州的网吧,我充电宝丢了,网吧吧主不配合,民警过来他说监控坏了,我对警察说,他们这里有人抽烟,民警对吧主说,2000 块罚款还是赔我充电宝?吧主于是就陪了我充电宝,后来我走访网吧顾客,我的充电宝就是网吧保洁拿走的,最后她被吧主开除了。

以上劝阻经历感觉可以给大家参考,我国并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法律,我们也要学会利用。

知乎用户 暗中观察​ 发表

张雪峰上大分啊,正确的标题是这样的:

南昌一女子制止男子地铁站吸烟被拒后攻击对方同行女,遭同行女反击,警察称需两女需互相道歉

知乎用户 kelkel​ 发表

1、不想吸二手烟,可以吸一手的。

2、制止吸烟问题,在目前的语境下,已经不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是 “猎男” 议题。实际上抽烟与性别是无关的,女性也有在公共场所抽烟的可能,但从来没有见过女性制止女性抽烟。因为女性从来不参与对女性的围剿。

3、为什么说是 “猎男” 议题。之前已经有人回答了:

上来就用手机怼脸拍摄的行为,根本就不是冲着解决问题去的。

发掘议题,制造冲突,出名,成为意见领袖,带货或美美读博,已经是可以被证明可以反复使用的平民翻身手段,牺牲掉一两个汉族男性换取下半生安逸,这种几乎无成本的翻身手段,她不用,别人也会用。

得益于汉族男性创造的相对平和的治安环境,以及汉族男性的利女龟本能,当众呵斥汉族男性是一件非常安全的事情。就本次事件来说,揍女人的也是女人,几个男烟民乖得很。我一直主张:汉族男性才勇敢(当然是不对女人的情况下),你们不勇敢,只是法抗高。

4、严格依法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 年修正)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烟草专卖法》虽然设置了禁烟条款,但是在法律责任一章,没有设定对吸烟者的行政处罚。除《烟草专卖法》之外,全国人大似乎没有通过任何一部有关 “禁烟” 的法律。

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行政处罚执法精神,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 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 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 | 南昌市人民政府

该规定只有对 “单位” 的罚则,而且执法机构是卫生管理部门,对吸烟者并没有处分规定,不知道所谓的 “首次警告,二次罚款 50 元” 是哪里来的处罚依据,地铁执法人员有是什么人。

女所周知,地铁保安是没有执法权的,雇佣他们的地铁公司,同样也没有

当然这是讨论,如果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对此有要求,我建议男性还是要依法办事,包括抽烟。

知乎用户 有句港句 发表

省流版

** 男在禁烟场所吸烟

** 女拍摄并指责 ** 男

** 男回嘴

** 女胆怯,并言语侮辱 ** 男随行六十岁老妇

** 男抢手机

** 女殴打六十岁老妇

六十岁老妇还手

** 女骂不过也打不过,于是选择报警

警方判定为双方互殴

总结:

1. 姐妹以为自己是蝙蝠侠前,掂量一下自己

2. 武士决斗最优解

3. 男的别动手,动手就是暴力分子

知乎用户 烤火的乳猪 发表

哈哈你们都被忽悠了吧。其实是两个女的互殴。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所以你看,还真得还手,还手就是互相道歉

知乎用户 咋了嘛 发表

先别说法律角度

这新闻纯纯新闻学新闻

恶意引导很有一手

拍人的是女性,斗殴的是女性,最后新闻报道出来的意思是男的扇了女士巴掌,还被警察保着

BBC 都没您这么会断章取义的

知乎用户 铁十三 发表

老钟在公共场合抽烟这个病只有新加坡能治疗,其他地方都不行。

知乎用户 翻斗花园卷王 发表

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其实是卫计委这个部门拍脑门制定的所谓规章制度,在 A4 纸上打几行字,就幻想对全国 14 亿人口中实现令行禁止,这叫天真的幻想。

知乎用户 红烧大排​ 发表

无条件支持男人

知乎用户 那咋啦 发表

制止?

她怎么制止?有执法权吗?

从法律来说,她只能劝说,或者报警。

她没有权力制止。

挨打不亏,找事被打,大快人心。

知乎用户 mxghace 发表

作为一名烟民,支持该女子,不应该在公共场所抽烟。互相道歉有点无稽之谈。

知乎用户 路见不平一声吼 发表

说明打少了,打的人够多,法律会自己替你解释

顺道,像这种拿着手机怼脸拍的,很难说是不是带着任务故意挑衅,然后制造话题,引导斜塔出面继续给男性上嚼子

知乎用户 老妖 发表

女的直接拿出手机拍照录像加语言暴力,被打不是很正常?

而且女的也并非没有还手,最关键的是,男的还手了,不然男的结结实实要被诬告并且进去坐牢。

知乎用户 坚决反对 发表

上海都是烟民>外国人,中国人就不要淌这趟浑水了。

知乎用户 就想吃烧烤 发表

@woaizuguo

高赞的诸位要不来锐评一下这个完全相等的事情,一样公共场合抽烟,一样手机怼脸拍摄,那么你们还是这个看法吗 ?该不会对洋大人就双标吧?

知乎用户 林声 发表

t0 想起号创业,奈何对面也有 t0 且还自己先动脚了,最后判定 t0 互殴互相道歉了事,中间但凡有个低等性别动手了,加上公共场合抽烟 debuff,wb 上又得赛博亡国

知乎用户 游浪 发表

大家看,真不是乱说啊,武士决斗真有用。

原因很简单,我抢你钱没受到惩罚,那我天天找你抢钱。

现在的问题是,群体性的认为侵犯男性利益没有任何后果,那怎么搞?只有动手纠错了呗。

知乎用户 梦九星界 发表

他吸烟就吸烟吧,当看不见就行了,这个地区跟全世界一样,低素质人的乐园,道德越低活的越幸福,你吸我吸,大家吸,不就公平了。

公共场合不能吸烟,在这个地区就是一句废话,就跟部分人说的,明年就开始严控养狗了,倒是有执法力度,有处罚条件吗,又是空话,法律条规多撸毛,处罚执行选择性。

中国那些在公共场合喜欢吸烟的人,跟美国街头的吸毒流浪汉,美国的毒鬼没有区别,多次喜欢在公共场合吸烟的人,基本都是畜生,欢迎这些人过来对号入座。

有一个喜欢在公共场合吸烟的老烟鬼愤怒了,希望你们这些畜生同伴多一点过来。

烟鬼跟他的粉丝如果在公共场合不吸烟,就好像他们裤裆里面没有蛋,必须要吸烟。

知乎用户 伍猫缝纫厂殖入 发表

警察这样处理,简直是懒政,相当于支持不分场合吸烟的人,说一点,被动吸二手烟,同样容易患癌症

知乎用户 华成 发表

小狐为知友们带来独家深度观点~

钱江视频 8 月 5 日报道,徐女士 3 日发布视频表示,自己在江西南昌乘地铁时,看见站内有两名男子在吸烟,于是上前劝阻,并称不想吸二手烟。谁料遭到了对方同行女子抢夺手机、辱骂及掌掴。警方到场后,因自己还手,警方要求双方都互相道歉。后来地铁执法人员也登记了吸烟男子的信息,并且告知 “首次警告、二次罚款 50 元”。

听完她的讲述,很多网友不解,徐女士制止吸烟没有错,为何要向对方道歉?

此事引发关注后,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徐女士遇到的是一家四口,老两口和女儿女婿,来南昌旅游。在地铁通道内抽烟的是女婿和老丈人,徐女士出言制止后,出头与徐女士争执的是岳母刘某。徐女士先用手机近距离拍刘某,刘某抢夺她的手机,争斗中,徐女士先踢了刘某两脚,刘某掌搧徐女士两下。

事后,民警组织调解,双方互相道歉,并签署调解协议。对于陈某某、张某在地铁通道内吸烟行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执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责令二人改正,陈某某、张某书面保证不再违反。

看完通报后,一些网友认为徐女士先动手,民警让双方道歉,没什么不妥。但也有一些网友为她鸣不平,坚持吸烟的一方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平心而论,警方的处理没什么问题,事情不严重,徐女士也并非挨打后才还手,双方都没什么特别要求,不需要验伤,走个程序也就完结了。

一些网友不满,主要是觉得在公共场所抽烟的人不对在先,却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惩罚;制止吸烟的人勇气可嘉,却要给对方道歉。说到底,他们是不满违规吸烟者被轻轻放过。

这种情绪可以理解,很多人对公共场所吸烟者深恶痛绝,想要这种行为一夜之间消失,出发点没问题。然而,《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若乘客在地铁站内吸烟,将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及时整改的不予处罚,拒不整改、多次违法的对个人处五十元罚款。地铁方面与警察也只能依法依规做事。

若多一点像徐女士这样对在公共场所抽烟敏感的人,愿意出面劝阻,当然是好事,可相关规定对违规的处罚要升级加码才行。否则,也只能是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 50”,还不够两包烟钱的。

前些天,有外国博主在上海公共场所劝阻吸烟,也发生了纠纷。在该条新闻的评论区,有网友倡议来我国旅游的外国人多多劝阻街头游烟,其潜台词是觉得警方在处理这类纠纷中,能倾向于严罚抽烟的,因为他们不听外国人的劝,会影响我国的形象。

这一倡议,同样反映了人们在自发制止吸烟行为时遇到的困境: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在公共场所抽烟不对,游烟危害也大,愿意做那个当众制止的 “坏人”,就像徐女士那样;另一方面,很多地方的禁烟条例,更像是一种倡导而不是惩罚,不像新加坡,在公共交通内吸烟罚 1000 新币(人民币 5000 多元)。因为国内罚款力度普遍偏低,抽烟的有恃无恐,脸皮也厚,制止抽烟的人得时常冒着不被周围人支持、甚至被辱骂殴打的风险。

要从根本上解决劝阻吸烟者的困境,关键就是修订禁烟条例,将违规抽烟的经济处罚成本提到一个让吸烟者肉痛的地步。如果不设立首单免责,第一次违规就罚他个几百上千元,徐女士哪怕要向对方道歉,她心里也舒坦点,围观群众也会少很多不忿,不会以为徐女士受了委屈。

经受 “实战” 洗礼,徐女士没有气馁,而是倡导更多人发声,在公共场所制止吸烟公害,促进管理措施上台阶、惩罚手段大升级。这可能是这件事中最值得赞扬的地方,当越来越的人像徐女士这样站出来,形成禁烟的强势氛围,促进法规的修订不是没有可能。

搜狐《狐度》

警方通报女子制止抽烟反被掌搧,地铁控烟还可以再严厉_徐女士_公共场所_网友

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掌掴的同行女子啊,怎么题目里不说一下

知乎用户 rick 发表

现在这种随便怼人脸拍的行为该管管了,只要随便拍个视频截取一下配上大字报网上的占绝大多数的沙子就信了。

知乎用户 七个人和市场经济 发表

算是又一个女频规则传说了。

以为拿个手机拍,别人就会怕她。

知乎用户 小草神 发表

刷到拿手机怼人家脸拍的那女的抖音了

在那一直逼逼,要不是对方女的来抢我手机,我能踢对方么

我在评论区说

谁让你拿手机怼人家脸拍的

然后

我早就说过

任何试图跟打拳的女人讲道理、辩经都是徒劳的

她们要不然在那重读她们的观点,要不然顾左右而言它

她们永远不会直接面对你的辩经

而且她们跟追星那帮人学的特别会控评

任何与她们观点不同的、不站她们的、对她们不利的留言、评论,她们都会删除、拉黑

导致有相似观点的人特别容易凑成一块、聚成一堆

知乎用户 第四次注册 发表

可见现在是真的流行小作文。

表面看是

媒体推波助澜搞的跟这女的被俩男人打了一样

然后详细过程也是被对方先掌掴

然后警察还不向着她

又委屈又暗示对面如何如何

结果公告出来

不但全程是这个跟徐跟对面女的单挑,而且还是她先出了两脚

对面剩下的三个人全程在劝架。

呵呵

这也就得亏着对面跟她打的是个女的了

换成男的

仨老爷们都洗不清。

有监控也洗不清。


而且这反映出来一个什么问题呢?

咱们不说有没有执法权的事情

你看见错误的事情去制止没问题

可谁让你没事干拿着手机就乱拍了?

这件事也好

之前那个外国人专门在上海制止抽烟的蹭流量也好

起冲突全都是因为制止吸烟的拍视频,而且拍的还是没抽烟的。

然后起冲突的理由一个是胡乱拍摄,一个是出言不逊起口角。

至少这次这个南昌的女的还承认自己是先喷了脏话

当然可能因为视频的关系想否认也不成吧。

可爱丁堡外国人那事,外国人到现在都不承认自己先说侮辱性语言呢

当然那个外国佬自己的视频里确实是没有他说脏话的镜头

但那视频明显是剪辑过的

他拍另外一个健身房抽烟的时候

他问为什么抽烟,对面也立刻反问为什么拍。

让他关手机,他不听。

那说实话,就这种行为纯粹是自找的

他没执法权,别人反对他拍摄他还拍。

那引发冲突的责任当然是他的。

对方只是抽烟,又不是杀人放火,该受的处罚似乎也没有必须公开曝光这项。

违法行为蹭流量

听了莫名其妙宣传激发矛盾的行为

南昌这位女的如果还跟爱丁堡那老外不一样,不是为了引流的话

那就太逗了

标准被洗脑的牺牲品

知乎用户 天王猫​​ 发表

地铁里是禁止吸烟的,我想这一点应该没有争议。
我想咨询一下警察同志,如果遇到地铁里有人吸烟的情况,要怎么做,才能在 “有效、合法、安全” 的情况下让其停止吸烟?

0808 补充:
看到评论里说公共场所不能对着别人拍的,很好奇你们对亮证姐的事怎么看?那个可也是视频记录下来的,还是你们觉得手机拍不行,行车记录仪就没问题?

知乎用户 黄金树 发表

这件事细想我觉得很惊悚。你看这事是不是类似于武大那事。是有一个信息池,在影响看到的人,而其中的极端分子(精神障碍者),会信以为真去干扰普通人的生活,目的是将这个世界,塑造成它们希望的样子,而手段绝对离不开暴力。

我这话说得比较绕,我解释下。

就比如说现在有一个论坛,上面有一堆信息说要世界末日了——当然是骗人的——然后有神经病人看到了,信了。论坛上说,要献祭十个萝卜才能拯救人类。他信了,他就做了。当然献祭离不开菜刀切萝卜,对不对?

这事也一样。如果 “制止公共场合吸烟是很飒的” 这个模因通过大量传播,挑选出了一些极端者,他们试图将这个世界改造成他们喜欢的样子,并且用一些暴力手段——比如侵犯隐私的拍摄,公布网上的网络暴力,甚至在线下直接攻击,殴打,辱骂,再配合网上其他用户的声援,整件事的性质会变得非常恐怖。

社会是人组成的,你制止别人的时候,对方还会跟你交涉,可能你还比较温和,但你在禁止别人做一件事时,不可能不涉及暴力,你又不是暴力机关?

这里抽不抽烟,违不违规甚至都不重要了。

这就像一个规则怪谈。重要的只有一件事。

下一个模因是什么?

知乎用户 平手马 发表

凡是敢于制止 公共场所素质差行为,我都佩服其为勇士。

尤其是勇于制止公共场所抽烟的低质男,我佩服支持,因为作为男的我很厌恶但我没勇气当面制止。

一码归一码,至于勇士发生的其他事情,那是另一回事。

至于拍照,我更支持了。你不要脸让我吸二手烟我还要对你做烂好人? 你佩吗,

知乎用户 Ezreal 发表

” 地铁执法人员登记了吸烟男子信息,并告知‘首次警告,二次罚款 50 元’”

都知道该咋做了吧。

知乎用户 退乎了 发表

先说结论,警方和稀泥,阻碍了群众制止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并且对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人处罚太轻。

先看通报,俩外地男在地铁站内吸烟,地铁站内都是明确的禁烟区,不知道这俩老坦之前是不是没坐过地铁。

徐女士上前提醒制止,正常人应该是赶紧道个歉把烟灭掉,而这俩老坦不听,所以徐女士掏手机拍摄违法证据。公共场所光明正大拍摄是完全合法的,并且拍摄记录违法犯罪证据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就像你在大街上可以拍摄违停,拍摄违章行驶然后找交警举报要求处罚对方一样。和 “偷拍” 毫无关系。

按照通报,如果是进城老坦首先动手抢夺徐女士手机的话,已经构成抢夺财物行为,徐女士踢一脚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并且进城老坦还有扇脸行为,完全可以算作故意伤害,正常来说应该进城老坦给徐女士道歉赔款得到谅解,需不需要拘留 1 天看道歉态度。

另外,南昌地铁内吸烟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才罚款 50?太轻了吧?很多工地上违规抽烟罚的都比这多。

以同样华人国家新加坡为例,公共场所抽烟初次就有罚款,多次违规还会罚款上升甚至拘留,同时新加坡也鼓励所有人拍照举报违法抽烟者。

在新加坡违规吸烟的后果非常严重。初犯者可能会被处以高达 300 新元的罚款。如果屡次违反禁烟规定,罚款金额可能会更高,甚至可能面临监禁的处罚。如果您发现有人在禁烟区吸烟,可以向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举报,可以通过 NEA 的网站或手机 App 进行举报。

再来看看台湾,一样罚款额度很高: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于 2007 年 6 月通过 “烟害防制法”修正案, 修正案采取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的规范原则, 自 2009 年 1 月 11 日起实施。根据禁烟新规, 台湾地区高中以下学校、医院、大众运输工具的室内外以及 3 人以上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旅馆、餐饮店及商场除了吸烟室, 也都不能吸烟。民众若在禁烟场所抽烟, 最高可被罚 1 万元新台币(约合 2100 元人民币), 场所负责人可被罚 5 万元新台币(约合 10700 元人民币)。

最后看看香港,这俩老坦男要是去香港玩,得被罚到哭吧?

2. 排队区域全面禁烟
适用场景:两人或以上排队的公交站、电影院、医院、公众游乐场地、体育场等场所的排队区域。
新罚则:在此类区域吸烟,罚款从 1500 港元翻倍至 3000 港元。
3. 指定场所出入口 “禁烟缓冲区”
范围:医院、公众游乐场地、幼儿中心、院舍、学校等场所出入口的 3 米内。
违规后果:吸烟者将被直接罚款 3000 港元。

还有人支持这俩男的?不会也是老坦进城,平时商场地铁公交乱抽烟吧?

知乎用户 梦仙忙着在思考 发表

众所周知,偷拍是只能对男性生效的词语。徐女士性别错误,不构成偷拍。

知乎用户 Aulirk 发表

虽然我打南拳,但我不想抽二手烟。

中立中立。

知乎用户 破道之白雷 发表

地铁通道内,遇到抽烟的,正常是离得远远的。有点正义感的,就出言制止。她这个跟着人家走,还要拍视频,对方知道你拍视频干嘛的,大概率在网上编鬼话网暴人家。

我有个前同事就是这样,中年女性,冬天一大早看到人家穿着厚厚的珊瑚绒居家服送小孩,她就在办公室骂,说人家没素质,穿睡衣出来。真的脑子有坑。

知乎用户 呆呆的冬瓜 发表

我反对公共场合吸烟。

但更反对私刑。

首先,未经他人允许就拍摄属于违法行为,不要讲什么固定证据之类的鬼话,普通人没有执法权。

其次,旧事重提,唐山打人事件,首先将事态从徒手升级到持械的是女方,而且都是奔着头去的。

知乎用户 四体 发表

我每次遇到遛狗不牵绳的,会远距离拍摄视频,然后把视频上传到本地问政平台,进行投诉。

1 我不敢上去当面阻止,因为遛狗不牵绳,默认素质极差,当面上去说,必然发生冲突,麻烦。

2 拍摄下来,能证明我的举报属实,当地负责人会去处理。慢慢净化我身边环境

3 我怕狗,我认为遛狗不牵绳,违反了《城市养狗管理条例》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有法可依。

大家觉得我这种拍视频进行举报的人讨厌不?

知乎用户 图颜有信 发表

这个题目提的就很新闻学,实际上是两个女的互殴,搞得好像是这两个男的打了这个女的一样。

而且这个女的凭什么就觉得拿着手机拍视频就能教别人做人了,就像之前外卖小哥的事件,拿着手机拍,就不怕对方刀人了?或者大马路上车撞过来了,拿着手机拍,他就自动拐弯撞不到你了?

知乎用户 张安然 发表

地铁站内抽烟:

根据《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拒不改正多次抽烟的,罚款五十。

公开场合辱骂他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主动踢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3 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侵犯对方肖像权:

未遂。

以最大力度对比,

用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 的违法行为,去劝阻 “罚款五十” 的违规行为,

没什么可支持的

知乎用户 明凡 发表

不需要法律解读,因为已经成摆设了,参考江油,同时也希望能为江油增加一点点了胜于无的热度

从情绪方面解读一下,不说语气了,就单说一个用词,看了十秒视频女的用在你们身后臭死了开场

用呛开场,不管当时方便不方便处理烟头,也可以放下手说句不好意思,大事化小

用臭开场,无论对错男的已经被架在那里了,升级已是必然,因为放下手中的烟代表了我接受了你说我臭的人格侮辱

知乎用户 小白 发表

寻衅滋事吧?

这种事发生不是一回两回了!在长沙还发生过一次,某个我记不得名的湖南卫视过气主持人在餐厅制止他人吸烟也闹过,还报警上新闻了。

对了,还是这个过气女主持人,也在微博 diss 男的在地铁凝视它,“性骚扰” 它…… 不过它比较聪明,没拍照发网上,指向性也不明确,没人当过回事。

像不像?像不像,干的事?

奇怪,它在餐厅阻止他人抽烟那个事搜不出来了。

知乎用户 建筑差评师 发表

很好,希望广大男同胞们借鉴一下。

这说明以后性骚扰进化成互殴非常的有可能性,真的是各打五十大板,然后各种啥事没有。

这要是被告个性骚扰,不光名声完蛋,还容易进去。

知乎用户 郭郭 发表

从她掏出手机拍视频那一刻开始,对错已经不重要了!

拍视频就是为了流量为了引导网暴!

只能说一句打得好!打得太轻!

看了下当事人的主页,cos + 二次元 + 洛丽塔 + 精日,好家伙 buff 叠的满满的,只能说极度符合刻板印象。

(没有说在地铁站吸烟有理的意思,杠就是你对)

知乎用户 大河向东刘​ 发表

这是把网友宣扬的 “以暴制暴” 运用到实践中了?

阻止公共场合的不道德行为,例如插队、吸烟、霸座,一定要注意冷静克制,不要让事态升级,也可以寻求工作人员帮助。

不要因为自己有道理就骂人动手怼脸拍照,这样做只会激怒对方,也会让自己变得和对方一样….

而且有理变无理,让自己吃亏就得不偿失了

因为对方随地吐痰就可以打耳光,明显超出了自己的初衷

知乎用户 两江一水 发表

经典政治狗哨罢了,奻宝拿着手机随机找抽烟男人怼脸拍,已经成时尚单品了

知乎用户 momo 发表

你吸烟

我最多闻两口二手烟

但是被怼脸拍了发到网上被网暴

我可能会被网暴死

知乎用户 梅赛嘚瑟 · 奔驰 发表

这两兄弟非常好,教科书级别的处理。如果没有这几巴掌,现在不定为什么罪名在拘留所关着呢,个人信息也得被开盒网暴。

现在大家知道的就只是两个男子,甚至拳师都少见的用女子而非女孩称呼,可见对付法术还是要用体术

知乎用户 嘉靖的八套常服 发表

唉~又想说说看到的视频了。

也就前两天刷到的视频,一个神经女到处怼人抽烟,饭馆里怼人抽烟我支持,人家小卖部买烟她也上去就骂,各种到处见到人抽烟就骂,还有一堆人点赞支持。

提问中这女的不用说都知道是小某书的用户,可能还是某瓣军团的资深会员。

我觉得官方还是重视一下这个问题吧,疯狂挑唆男女对立,利用弱势群体可以强势欺凌普通人能得到精神满足感这点来搅乱社会,这不就是颜色革命吗。

弱势群体之所以被照顾是因为本体弱势,如果利用本体弱势为理由去欺凌其他群体那么你们就不是弱势群体,那就得平等对待甚至遭受其他群体的打击,这是必然的结果。

所以,普通的姐妹们擦亮眼睛,那些搞对立的玩意不是真为你们着想,而是想利用看似正义的理由无限扩张自己的个人权益以此获利,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群体的利益。

知乎用户 恒星 发表

**情境一:**女子制止成功,男方默默掐灭烟。

某平台标题:今日战绩,公共场所驯服一个低素质蝈蝻!姐妹们勇敢发声~

男子被网暴,要求下架视频并道歉,维权无果。

**情境二:**双方对骂

某平台标题:震惊,制止吸烟竟遭疯狂辱骂攻击,现场视频曝光丑恶嘴脸!!!

男子被网暴,要求下架视频并道歉,维权无果。

情境三:

知乎用户 阿柒 发表

针对普信男一词,其实现在可以衍生出普信女。

即:哪怕自己普普通通,却非常确信只要自己手机怼脸,就可以让男性完全臣服、任由自己打骂都不会还手的女性。

知乎用户 隔壁的那个胖子 发表

0791 不适合小仙女博流量的

那地方以恶制恶是炉火纯青的

我以前看到 0791 的男的怒骂不可定义性别人群的时候,还觉得这男的素质怎么这么差

现在才知道,原来大男子主义确实有可取的地方

不要以为你法抗高就没事了

人家出手 + 出口都是带物理 + 魔法穿刺的

而且有一点我必须指出,就付法律责任这个事都是事后负责

但是要你命就在现在

知乎用户 伊藤诚​​ 发表

有南站南,这不是小仙女们最讨厌的偷拍,怎么到你身上就不成立了呢

知乎用户 黄俊 发表

指责地铁男子吸烟

赞赏地铁男子维护自身正当权益行为,不要多 bb,上手~ 也不要打出事情,也可以适当挨两下,形成互殴局面。

这事儿多好,地铁男子以后也吸取教训,不要在地铁站吸烟;

徐女士也得到教训,不要做无谓挑衅,这次算互殴,下次可说不定算什么了。

知乎用户 下雨天打伞 发表

十年前我肯定谴责公共场所抽烟者。现在呵呵打得好。

知乎用户 和谐派系官员 发表

活该啊。我不吸烟,也讨厌二手烟,但更讨厌这种就冲着挑起矛盾为目的的 “劝阻”、“制止”。

知乎用户 曹为 发表

讲清楚,该女子制止两位男子抽烟,被另一女子申斥,主动出手攻击对面女子遭遇掌掴反击,在两位抽烟男子劝架下活到报警。

知乎用户 shanghai 发表

你一上来就拿着手机怼脸拍,这是以为自己拿着 AK47 吗?

知乎用户 精灵王子伊沃​ 发表

看见公共场合抽烟等不文明行为。

我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会好好说,对方要是无赖,我看看有没有管理人员,让管理人员来说。

很多次我们和怀孕的朋友出去吃饭,看见有在餐厅抽烟的,我们都是好好说,兄弟,我们朋友怀孕了,麻烦您灭一下烟可以吗。人家不光把烟灭了,还连说不好意思。

拿个手机怼脸拍,还一直指责别人,这是想解决问题吗?这是寻衅滋事呢,俗称找事。

知乎用户 MurderArtist 发表

搞不懂。我一般劝别人说不要抽烟,基本上别人都不会抽了。

知乎用户 熙熙我的果冻 发表

这女人有毛病吧,劝阻吸烟,然后骂同行女性,跟同行女性发生冲突,掏出手机拍视频,还是怼脸拍,被对方女性阻止拍摄,率先动手踢了两脚,才被还手打了两巴掌,气不过来网上发小作文。这挨打纯纯自找的,先动手还打不过,不会以为在网上发个小作文就无脑站你吧?

至于那些网上嘴嗨的,现实中都是怂货。

知乎用户 路尽隐香处 发表

单方面小作文,一个字也不能信。

知乎用户 john tang 发表

禁止吸烟是不是法律,是就报警,因为你没有执法权,不是,你就无权干涉,自己离远点

知乎用户 翁翁 发表

女的 + 怼脸拍 + 先动手打人

让我想起了那个 a 出致命节奏的腕豪

有没有人在评论区给补个图的

知乎用户 那咋了 发表

因为诬陷偷拍这招不灵了。

某些群体就盯上了吸烟男子。

这事好就好在两名男子有一个同行女子,这个同行女子秒懂徐女士的意图,并教科书式解决了这个事件,高低给同行女子一个赞!

不得不说男子出门在外,有条件的尽量带上一个同行女子吧

知乎用户 傲月 发表

性别互换恐怕结果又不一样了,只能说哈集美还是欠物理教育

知乎用户 Hibiki​ 发表

武大图书馆局面被动,这是开辟第二战场缓解压力吗?

知乎用户 mjz 发表

什么抽烟违规,拍视频违法,或者拍视频需要经过别人同意的都是混账话。

你抽烟经过别人同意了吗,那别人拍视频凭啥要经过你同意?

你可以违规抽烟,那人家为啥就不能违法拍视频,意思就是你打了别人一巴掌,别人就只能还一巴掌,力度还必须不能超过你那一巴掌?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女的没打赢,这没啥说的,只能表示遗憾。

知乎用户 小叮咚 发表

以后这种武装冲突会越来越多,

多亏有个地铁安检,能拦住一部分作案工具

要不,“首战即决战,一战定乾坤”,可咋整

知乎用户 屋千蟑​ 发表

这下不得不支持正义互殴了

知乎用户 且听波吟 发表

如果女子是执法者,那男子后面该有好看的了,可惜女子不是。她只有劝诫的权利,而不是去制止。这种情况下发生了肢体冲突,警方只能当做互殴处理,总不能当成是男子在暴力抗法吧。

知乎用户 旧时光 发表

我讨厌抽烟,也讨厌闻烟味,但是在这件事上,我支持男子动手。

打得好!

知乎用户 第五林海 发表

抽烟不对

但是直接拿手机怼脸拍的

也不是什么好鸟

知乎用户 花与时光同眠 发表

我朋友圈,微博好友里已经见过两个女的干过这事了。

这事现在属于女拳里很时髦的壮举

知乎用户 AKA 喜剧之王 发表

从法律角度解读就是这娘们先骂人先打人,要不是男的还手,该女子就得按辱骂、殴打他人处行政拘留

发网上就占理可不是法律法规

知乎用户 我是名字 发表

女性 + 手机怼脸 = 男性 + 巴掌扇脸。

这是新的均衡公式。

知乎用户 冬至 发表

因为她们很清楚的知道网络暴力的力量,也认为所有人都应该知道网暴的力量并害怕网暴的力量,所以她们觉得拿手机拍摄的自己威慑力远比身强力壮的大汉高。其实就是因为从小被惯的太好了,对真正的物理性质的暴力没有任何概念

知乎用户 夜伏鵺 发表

法律咱不懂,也不*。

我这人爱喝茶,出门装块茶饼,带上我的蛤蟆茶宠很合理吧,带上我的小茶刀很合理吧。

所以呢,你出门也可以装个苹果啊梨子啊,顺便,别忘记带上水果刀,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知乎用户 王小胖不会飞 发表

开视频让别人别抽烟,徐女士应该是和徐娇女士看的同一个教程。扇她的那位女士估计也看过。

知乎用户 里法师​ 发表

如何解读?新闻学的魅力时刻

南昌一女子制止两男子地铁站吸烟反遭掌掴

南昌一女子制止两男子地铁站吸烟反遭(对方同行女子抢夺手机)掌掴

1、隐瞒了掌掴的人不是男性而是女性

2、隐瞒了制止吸烟的女性同时还有(疑似)录像的行为

怎么看?能怎么看?我连现场信息都不一定是全知的,我能怎么看?

我只看到了线下 girls hurt girls;线上 girls help girls 啊?

不过,怎么说还是线上受过训练的牛啊

在 girls hurt girls 的报道里,竟然能想到一个标题达到同时 help 两个当事人的

知乎用户 实名用户 发表

看到有人说拍视频不怀好意,初衷不正;别人反感是正常的。这一部分将心比心,我觉得可以理解。我干了啥事,不管好坏,不愿意别人在公共场合这样拍自己。


但当代随地大小拍的价值在于,就像亮证姐那个事一样,你拍了日后好歹有个证据有个底,真受了委屈还能博一下社交媒体有反响。你不拍就啥也没了,到时候别人嘴唇上下一翻,加害者变受害者,受害者变加害者。

到时候后悔自己没拍视频,能穿越时空补拍一个吗?

知乎用户 三有苹果 发表

最近小红书刷到好多,特别还有外国人拿着手机录视频怼着脸让人不准抽烟的。

知乎用户 内急上网 发表

虽然我也是个烟民,但我不支持在地铁站这种禁烟公共场合抽烟;

虽然我不支持禁烟公共场合抽烟,但我更反对手机怼脸拍照。

所以,结论就是:

打得好。

公共场合抽烟顶多就是个没素质,

动不动就手机怼脸拍照这叫居心险恶。

你想干啥?

手机怼脸的潜台词就是:我给你放网上去让你社死。这不就是威胁吗?

你凭什么觉得你可以随便威胁别人?

谁给你的执法权?

说句难听话,这都是文明社会惯出来的毛病。

你凭啥觉得你一个女人可以随便威胁一个大男人?

知乎用户 龙十三 发表

反遭掌掴?不是她踹老太太被还了耳光吗?

知乎用户 Invalidvalue​ 发表

这个徐女士做得没毛病,这是正义之举。

有问题的是当地政府和当事警察,变相助长了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有害风气。

至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较多的场所),首先就已经是明摆着不尊重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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