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拒绝春节带电脑回家工作被开除,仲裁获赔 19.4 万元?对职场人有哪些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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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搜狐新闻​ 发表

为知友们补充更多信息:

小张系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2019 年春节前,公司以小张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为由,通知他携带电脑回家过年,遭到拒绝。

随后,在该公司工作 4 年的小张被开除。

在开除通知中,该公司称小张恶意拒绝执行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

同时,公司称小张春节休了 27 天假,在这期间拒绝联系、上演 “失联”。

小张则认为,春节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没有义务工作,并且 27 天系正当假期,包括春节假期 11 天,加上调休 12 天以及 2 个周末。

在午休时间的认定上双方也出现了分歧。公司认为,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午休时间为中午 12 点半到 13 点,而小张最近半年都是从 11 点半就进入午休状态。

对此,小张却表示,在实际工作时间安排上,公司并未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此外,公司称小张还存在恶意拖延劳动任务的行为。

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通知小张次日上午 9 点到客户公司,小张却拖延至中午才到。

小张对此解释道,收到通知时他已下班,在征得客户同意后他先回公司拿了电脑,这才导致迟到。

被开除后,小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9.4 万元以及加班工资等费用,获得支持。

对此不认可的公司将小张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该赔偿金。

经劳动仲裁,小张获赔 19.4 万元,公司不服,将小张告上法庭。

2 月 1 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了解到,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9.4 万元。

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法院:未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提出的三项违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针对春节拒绝携带电脑一事,现实中确实存在工作有突发状况需要处理的情形,原告该要求并无不妥,但被告处于休假状态,不具有向原告提供劳动的义务,故其拒绝携带电脑不属于恶意拒绝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何况,27 天的休假亦出于正当手续与流程,并非原告主张的 “失联” 状态。

针对午休时间的争议,被告确认每天工作时间为 8 小时,自上午 9 点至下午 5 点半,则其应当知晓午休时间为半小时,被告本人亦认可部分午餐时间超过正常合理时间,故可以认定该行为属于违纪行为,但尚未达到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的程度。至于原告主张被告未能按要求及时向第三方提供劳动,系其返回公司拿取电脑这一客观原因所致,并非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综上,上海浦东法院认定,原告主张被告存在的三项违纪事实未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原告以上述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多些宽容与善意

案件主审法官认为,无论是一个小团队,还是一家大公司,和谐的劳资关系、团队氛围都是良好发展的基础。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理应对劳动者保持一定限度的宽容和善意,如果一味地用公司内部规定中的条条框框去苛求劳动者每时每刻都 “正确地做事”,甚至动辄就拿出开除员工这支 “利器”,必然会导致一定的内耗。毕竟,在精诚协作的基础上追求公司的长远发展,才是 “做正确的事”。

来源:红星新闻、头条新闻

知乎用户 广州贷款亮洪 发表

难沟通的企业越来越多。因为钱越来越难挣。企业没钱赚, 就会克扣打工人。我觉得可能是事主被公司压榨了很久,才会在 20 多天的假期中拒绝任何工作的。不然于情于理也不会拒绝偶尔的加班,大家都不会是完全绝情、爱推脱的人。企业反思一下自己吧,说一不二的时候,请参考法律及人情。

看了一眼,2019 年春节的事,现在是 2021 年 2 月了,一场官司公司跟你打两年,虽然知道会败诉还是要让你闹心两年。这就是违背公司意愿的代价吧,虽然最后判决男子胜诉,但是正义两年后才到来,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代价也挺沉重的。 ​

有多少天假 “失联” 多少天 ,19.4 万揣好了省着花。

知乎用户 朽木 发表

这个问题之前有看到过啊,不过是老板亲自提的问题,然后还亲自下场反驳网友,那场面真叫一个混乱,这个就是老板当初的提问。

[如何看待上海撷果公司员工张宇超长达半年早退,反而获超过 20 万劳动赔偿?​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35565456)

反正就是各种不忿,大概意思就是为什么法院不支持我的公司,为什么法院支持员工。

还是再捋一遍吧。

公司开除员工的依据是员工拒绝在春节假期带电脑回家,为客户提供应急服务。

给出的罪名是恶意拒绝、恶意拖延、恶意违反公司规定。

这里员工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春节假期是国家法定假日,不是员工的工作时间。

在法定假日的时间内,哪怕是应急服务,那也是加班,三倍工资有没有?没有,没有那还说毛线。

接着,公司又说了,这个员工春节休了 27 天,而且故意失联。

但是员工对这个假期构成说的很清楚,春节假期 11 天,加上调休 12 天以及 2 个周末,加起来 27 天。

调休 12 天,也就是说,在之前的一年里,这名员工至少有 12 天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加班。

在我的正常假期中,我没有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义务,既然都没有义务了,那何来恶意拒绝?

于是在这一点上,公司再次无法反驳什么。

接着公司又说了,这个员工的午休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可是,公司的员工手册只说了工作时间 8 个小时,对于午餐时间并没有规定清楚,再加上公司日常很多运作也并没有完全按照员工手册进行,因此这名员工的行为只是违纪,并没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午休时间和午餐时间,这个大多数员工都是随大流的,要说也更多的是公司管理的问题,那么这个恶意违反规章,也同样无从谈起。

于是这一点上,员工被轻打 20 大板,以示惩罚。

然后公司又说了,这个员工有一天让早上 9 点到客户公司,结果这个员工一直到了中午才到。

员工给出了解释,是因为没有带电脑,所以回去拿了电脑导致拖延。

同样,没有带电脑这个事情,如何判定是恶意的?无法判定,自然也就不是恶意拖延。

从公司给出的三点理由来看,总结一句话,就是你没有好好干活。

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拼多多的连环事件,拼多多想要的是什么?

执行机器。

你不需要有自己的思想,不需要有自己的梦想,只要能完成我交代下来的任务就可以了。

如果你能不吃不喝不睡觉不休息,那就更好了。

这就是大多数老板的想法,也是这个老板的想法。

这只不过是员工和老板交锋的一件小事罢了。

以下是这位老板在法庭的总结陈词,知乎上可以搜到,大家可以观摩一下

尊敬的法官:
非常感谢给我这个机会做一个总结陈述。
我方已经提供了完整的事实,和基于事实的观点。
最后,我不再重复这些复杂的事实,更复杂的事实时间线,更更复杂的事实间的相互印证关系。
我,只简单地列举几个数字,来作为以上事实的凝炼。
1、第一个数字:5000 元;
张宇超 2019 年工资涨幅,涨幅为 35.7%,2018 年工资为 14,000 元,2019 年 1 月为 19,000 元。
2、第二个数字:28,000 元;
张宇超的 2018 年年底激励奖金,2018 年 12 月支付,相当于他 2 个月的工资。
3、第三个数字:10 天;
2018 年 12 月额外给张宇超的年度年假激励。
4、第四个数字:31.25 天;
张宇超每天少上班约 1 小时,每年 250 个工作日,少上班 31.25 天;
这些数字说明了什么?
六个字,
“升米恩,斗米仇”。
是这 6 个字,激励我站在今天的法庭上,期望一个公正的结果。
以上是我的总结陈述,谢谢!
赵建民
2020 年 4 月 29 日
作者:赵建民
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137754413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大意是我给你涨了那么多的工资,给你发了那么多的年终激励,给你放了那么多天的年假,结果你每天少上班一个小时,合计少上班一个月。

全然不提这个员工给他创造了多少收入。

最后他总结了六个字 “升米恩,斗米仇”。

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为你创造了利益,同时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取得属于自己的收益,

老板的所有激励,都是基于这个员工的良好表现,是为了让自己获得更多利益的激励手段,并不是全然无私的赠与,何来的恩?

对于职场人的借鉴意义就是,在任何时候,保留好加班的凭据,保留好调休的申请单,保留好在公司的各种痕迹,

该上班上班,该休息休息,保护好自己的身体。

不要再觉得老板对我好,我要知恩图报了,对于老板来说,能创造利益的时候,你是兄弟,不能创造利益的时候,你就是随时可丢弃的弃子而已

知乎用户 魔力奥 发表

最大的借鉴意义是打工要来上海。

劳资纠纷方面,如果说其他城市都是瞎子的话,上海就是炯炯有神的独眼龙!

更重要的,这是大陆唯一的独眼龙。

上海劳方保护有两个优势:

第一,上海行政相对规范。

第二,主要是第二,上海人敢于仲裁。

我认识的有过仲裁案例的打工人一半以上都是上海人。

因为上海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非常强,带动了上海仲裁机构能够比较客观公平的裁决。樱桃好吃树难栽,公平正义等不来。首先你要敢维权,会维权,勇敢的刚起来。这方面,国人普遍怂,未战先怯,思前想后,最后 “算了算了” 四字真经麻醉自己。上海人就不一样,离职不愉快提仲裁家常便饭。

打工人,来上海。你身边的人都敢刚,潜移默化,你也敢了。而且因为大家都敢,就真的能刚赢。拍案而起,回家数钱,很快乐嘛。这就形成了正反馈,越来越规范。

换别的城市,包括离上海很近的城市,循环方式完全是相反的。

知乎用户 纭汐 - 安东 发表

假期三倍工资都给不起,这公司老板还怎么年底再买车买房啊。

国外都开始讨论一周上四修三的时候,我们甚至连双休,一周 40 小时都做不到。真就是中国的员工不努力,效率赶不上人家?

国内经营环境差了,是员工造成的么?还不是总有傻逼公司认为可以随便压榨员工,一人当 N 个人用来降低成本。报价一个比一个低。比的不是工艺,技术, 服务,管理水平提升,比的是谁压榨员工更狠。你不觉得这很不社会主义么。

企业经营困难,压力都在中层。真正的老板就算破产了都比绝大多数人过的好。中层的收入大多是和公司利润挂钩。这让某些人有了自己是公司老板的错觉。明明就是一高级打工仔。却总想着替老板压榨其他打工仔。成了乏走狗

工人阶级与资本家天生就是对立的。就别想着和资本家共情了。

对于打工仔钱到位了什么都好说。现在的人,谁不是背着房贷车贷。谁又愿意和公司闹掰。

但是钱不到位,这事就很难办啊老板。

知乎用户 曾小庆 发表

古语道: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待!

又曰: 乱国不可居,亡邦不可投!

是故,乱厂不可进,亡企不可入!

员工对公司的态度,取决于工资的多少

月薪 100W:公司的方向就是我活着的意义

我这辈子就为公司活命了,这就是我的人生意义。

月薪 80W:公司就是我爹娘

生我的是爹娘,但是养我的是公司,我得做好自己的义务。

月薪 50W:我与公司共存亡

公司没了,我岂不是饿死?

月薪 10W:我不需要下班

住在办公室,我要随时打开电脑改需求。

月薪 5W:996 加班就跟呼吸一样自然

对我来说很好嘛,非常自然。

月薪 3W:老板说的什么都对,错的一定是我

哎呀,不可能不可能,这肯定我的错呀。你再说我没错,我跟你急。

月薪 2W:老板说啥就是啥吧,我不关心,给钱就行

你说啥就是,我就闷头给你好好干。

月薪 1W:老板说的有点问题,但我不说话

我一个员工我瞎说什么话呀?

月薪 5K:老板脑子有坑,我在背后说坏话

老板你说的都是什么?是不是脑袋有问题,晚上了我要和兄弟们说说你。

月薪 2K:老板 WQNMLGB

既然老板有错误当然要说出来,不然麻烦的肯定是我,我可不管三七二十一,谁错谁来承担。

月薪 1K:老板 我是你 die。

我就是公司的 die,你有本事就开除老子!

知乎用户 雁鱼小姐姐 发表

如果全世界的打工人,手拉手不加班,或许就能回到八小时工作制了。

就怕有人偷偷努力,搞的大家都不敢懈怠。

老板也是怕输。

就像高跟鞋,每个女孩都知道穿高跟鞋不舒服,但是只要还有一个女孩在穿,显高显瘦,其他女孩就永远不敢脱。

知乎用户 光之最优解 发表

这个事件,几个月前在知乎出现过。

只不过是内容是这个事件里的公司老板出来挂人,说自己对这个员工太好了,他跳出来提话题是想网爆这名员工,还自己下场挨个和反对他的答主对线。

那个话题不知道有没有人能找出来转一下就更清楚了。

知乎用户 小蜜蜂远程工作​ 发表

请看之前的回答

[小蜜蜂远程工作:如何看待上海撷果公司员工张宇超长达半年早退,反而获超过 20 万劳动赔偿?​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answer/1651952878)

现在普遍的状况是,工作地和父母相隔千山万水,以至于大部分的人 “反认他乡是故乡”。

但是,如果给你个机会,能够即享受承欢膝下的天伦之乐,又拿着一线的收入,你愿意回到家乡吗?

春节八天假期在家,一边陪着家人,一边赚着小钱钱,难道不香吗?难道非要把时间花在堵车和路途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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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招财与进宝​ 发表

这个事情让好多人都找到了一条合法的” 致富 “之道。

尤其是互联网行业,环境维护及 bug 处理都是十分迫切和紧急的事情,自然就不可避免的占用员工的休息时间,如果再让员工因为对公司的不满情绪影响到工作那么后果一般都很严重。

所以请各公司对自己的员工温柔些吧,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尤其是有知识储备和法律意识的兔子,据说咬人还挺疼的。

知乎用户 一个钢镚五毛钱 发表

我只想说这家公司是哪里来的勇气把人家告上法庭的啊?是梁静茹给的勇气吗?休假 27 天,是包含了春假 11 天,调休 12 天以及两个周末的,均合理合法,反倒是公司,你要求人家春节假期带电脑回家工作,有给人家开三倍工资吗?哦,什么都不给,就想白嫖,作为用人方的你,未免也太理所当然了吧?

说到底,公司和员工只是合作关系,人家签的是劳动合同,不是卖身合同,还请自重!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据我所知涉事公司并未支付赔偿而是继续上诉,而且跳槽如果还用这条经历恐怕哪家公司也不敢用,这年头给人打工哪有那么容易

知乎用户 以名取人 发表

这简直就是个新兴职业啊朋友们。

难道除了我就没有人发现商机么?

就专门找这样剥削员工的公司上班。

尤其是那种不赚钱的律所,员工也没啥事做,全部安插下去,到时候律师费都省了。

知乎用户 赵建民 发表

我补充一个事实:

1、春节假期 11 天是如何构成的?

回答:法定 7 天,加上公司赠送的 4 天;

2、应急维护需要多长时间?

回答:约 1 小时。

结论是:

公司赠送张宇超 4 天额外休假是应该的,期间多干一个小时是不应该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法院判决书是公开的,公司名字也是公开的,新闻居然不敢用全名。

知乎用户 123 发表

只希望这个是一个开始整治的信号 我考完研读完之后 可以有个更好的工作环境 加油吧

知乎用户 对面是个小代练 发表

居然不用赔公司钱,真是见了鬼了哈哈哈

知乎用户 jeason 发表

很多事情,其实没有非黑即白,也没有对错绝对。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怎样让各方都赢。

这个职场问题,其实很大的鼓舞了很多职场人,面对企业的压榨不要怂,因为我们还有劳动仲裁,不要怕,我们是弱势一方,可以得到保护。

即便仲裁部门真的是这样做的,并且你也赢了,但是,对你来讲,就真的好么?

我们根据当事双方来分别看看吧。

1、员工

1.1、春节休假期间不带电脑:

作为一个职场人,我们的确是需要搞清楚生活和工作的界限,但是实际情况中,我们没有办法将工作和生活绝对的区分开,我们的生活需要工作的支撑,而生活,只是我们工作的间歇。

工作和生活本就不是冲突的存在,他们是相互补充,相互成就。不是么。

再说作为一个技术人,如果真的有这份责任心的话,是肯定不会放任自己负责的部分出现有问题无人解决的情况。并不是说,我们一定要实时的看守着我们负责的内容,而是要保持一颗时刻保证它能良性运转的心。有人轮班负责,也是可以的。如果没有,那就是企业的问题,这一点咱们后面聊。

1.2、休假期间 “失联”:

判决没问题,在明文规定中,那就是你应该休息的时间,没有义务,给公司做任何工作上的事情。

但是实际情况呢,不跟同事沟通么?不与同事相处么?因为你导致业务流程停滞,影响了其他同事的工作情况,你觉得这些同事对你的印象和感觉会因为判决而发生改观么?应该不会吧,因为同事之间的相处,是没有办法用明文界定出来的,每个人自己心里都有一杆称。相信你也有。

1.3、为你的勇敢点赞:

在实际生活中,有多少人会因为被裁而奋起仲裁的,很少,而且你还是赢的一方。

你的这一行为其实无形之中鼓舞了每一位的打工人,给自己找到了维权的标杆,这样对于市场环境来讲是有好处的。

但是,在整个仲裁过程中,所经历的提交资料,出庭,宣判等这一系列的过程中的煎熬,和困难,估计也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并且也是一个不短的周期。

1.4、不该只着眼于自己的工作:

相信在你一直以来工作的时候,每一个分内的事情,都做的很好,能在公司做四年,相信你做的也不差,但是,今天的事情,我想你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是不是自己过于封闭,很少置身于解决业务问题上去。

是不是自己的着眼点不够开阔,很难看到自己分内以外的可能。

是不是自己的舒适圈不想离开,所以就甘愿做一个纯粹的打工人、搬砖人。

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认知范围,从多个维度给自己增加能力范围圈,这样会有更大的发展可能性。

2、企业

2.1、太武断,无度量:

如果一个员工能够一直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而且在合规的情况下,联系不上或者无法说服对方,那我们就能开出对方么?要知道,这本来就是人家作为一个打工人,应该的,人家没有这个义务。

2.2、岗位安排不合理:

该员工在公司做了 4 年,我不相信企业中的领导和 HR 对这个员工的行为习性一点都不了解。或许这次的开除行为是因为之前很多次的忍让这次已经忍无可忍。那么,为什么,不提前做好该岗位的备份机制,即便 A 联系不上,那是不是还有 B 员工。这样最起码不影响业务。

2.3、资金方面,是否小气:

员工在公司呆了 4 年,估计对于公司在资金方面的把控也是比较了解的。如果加班有加班费的话,有哪个员工会这么直截了当的拒绝公司安排的假期的工作支持。严格来讲,都会抽出时间去做的。

他能这么直接的拒绝,那就说公司在加班费上的支出是多么的吝啬。

如果真的需要假期的支持,以明文的方式发出来如何补贴加班费等等。这是不是一个更直接和实惠的做法。

根据核算,看看加班费和补偿费,哪个更划算?

2.4、不要觉得人事权利绝对的在自己的手里:

员工用自己的时间换取公司的薪酬,这本身就是一个相互的事情,彼此相互尊重是最起码的。更何况,现在仲裁部门,会首先认为员工是若是群体。

总结:

这次仲裁,没有赢家,有的只是各自暴露的问题。不解决,怎么更好的前进。

知乎用户 胡杰 发表

反正就是各种拖着,不好说公司对还是员工对,不是你压榨我,就是我要开除你。不过别人说的也对,反正就是 2 年的事情了。我就是要拖着你,哪怕就是给钱,我也一样的拖着。不到最后一刻,公司都不会放弃的。

加班也有加班的搞法,挣钱也有挣钱的能力。

知乎用户 PanY 发表

干得漂亮!

知乎用户 学员 6276608 发表

我一个作为家电行业的人来说,实话告诉你,放假 = 换个地方无加班费义务加班。你不愿意,自有人顶替你,爱走走。

中国的现状就是自私的人变多了,不管你再怎么努力,总有人会宁愿剥削自己也要和你同归于尽,而忘了自己到底是被谁剥削的。

知乎用户 叮铃铃 发表

想到一个前辈的话:“因为没有技术壁垒,只有关系壁垒。没关系的事情,大家都能干

大家都在说钱不好挣,公司和员工之间要互相体谅。

跳出这件事本身,我们可以发现国内的公司都往集团化跑,像豆瓣这类常年不扩张不找增长点的公司基本快成异类了。一个赛道有好多对手,不增长就去死。

国内的企业大多数没有自己的核心科技,只能利用低廉的人工成本来获得竞争优势,所以劳资双方对立严重。不压榨员工企业的利润就无法保障。

说到底就是发展的问题:

以前有关系才能做,所以大家看起来都很滋润,自己围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搞低效的内循环,这是关系壁垒。现在仍能在一些行政准入门槛很高的行业看到。

开放以后,大部分关系壁垒打破,一群菜鸡技术比不过人家,只能利用自己的人口红利,人家吃肉我们喝汤。

理想的情景是我们喝了一部分汤,把剩下的汤去做研发,构建自己的技术壁垒,自己吃肉。大家喝汤喝惯了,不想冒着风险去研发。而且人口红利不断缩减,盈利无法保障,为了能增加话语权,多活一段时间,开始了扩大规模,有组织的降低工人的生活水平并美其名曰:规模效应。

我们的发展走了一段偏路,现在只能不断的内卷。

知乎用户 希望在进步的路上 发表

希望那些天天想压榨员工时间的公司引以为鉴,希望国家加强劳动法的执行,保障劳动者权益,尤其那些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公司,对于不执行劳动法的应该有惩罚,有黑名单。

知乎用户 谢凌成 发表

春节休 27 天,公司任何电话不接,休完回去被开除获赔 19.4 万!

程序员做到有这么舒适的程度真的很难得~~ 啥,其他同事开工了,要发版本?我的代码有 bug?不好意思休假中勿扰!什么,回去后要被开除?敢开除就告你!!

现在公司妥妥的成了弱势方了,嘿嘿

看看法院的判文,以后互联网公司得多长个心眼了,程序员惹不得,删库定罪了,但程序员埋下 bug 后休假去了,服务器宕机找不到人那损失也是妥妥的

以后任何程序职位都要备两个人,一个休息了还能找到另外一个,这样工作岗位不就可以翻倍了么~~~gov 打得好算盘

知乎用户 BLADE 发表

这件事情体现的是中国社会劳动力的不完善。职员的确有权力拒绝加班,但职员拒绝加班给公司及社会造成的损失那应该谁来承担呢?作为公司董事应该权衡利弊,努力完善资源架构,既让员工有充裕的休息时间和良好待遇,又能保证公司的稳定运行。但没有一个资本家是善良的,人都是自私的,以最少的成本换取你最多的劳动力是每位资本家的人生目标。为什么西方资本社会加班却没有我们多?因为他们有完善严苛的法律和敢于辩驳的思想,在国内大家都选择忍气吞声,忍不了了就走人,这无疑助长的这种不良风气成为社会主流。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加油,干掉它!这种 1 人当 1.2 人用的公司消灭了很多工作机会。

知乎用户 孔雀东南飞 发表

劳动仲裁给力。

就是得赔!

希望每一名劳动工作者都合法把偶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在受到侵犯的时候敢于举起法律武器进行反抗!

这个社会从来是企业随意欺凌员工,这种社会乱象也该终结了。

别忘了我们不是资本主义社会。

知乎用户 夜雨 发表

(⊙o⊙)…,人放假了 ,他写的程序还在运行,如果出现 bug 怎么办,用他程序的人能等他放假回来吗?

知乎用户 iPS Cell 发表

万恶的资本主义吸血鬼,不但把员工当牲畜使唤,还要层层剥削压榨至死,为此还有脸美其名曰:“福报”,生而为人,劝你善良,好自为之,不然迟早被社会主义(正义)的铁拳打得满地喷屎!

知乎用户 2020 年买吉利远景 发表

放假回家就是为了不工作,他妈的就是天塌了,也得等收假后再说。

知乎用户 闲聊 wu 事 发表

既然工作特殊,那么就应该有特殊待遇,并且落实到合同里。

知乎用户 盲人摸象 发表

“小张则认为,春节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没有义务工作,并且 27 天系正当假期,包括春节假期 11 天,加上调休 12 天以及 2 个周末。”

好家伙,那我算上周末应该能调休 3 个月,再休休年假调休假和法定假日,4 个月也不是不行。

“同时,公司称小张春节休了 27 天假,在这期间拒绝联系、上演 “失联”。”

另外,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这位哥的请假是没被批准的吧?

知乎用户 流光飞度 发表

更新:有位网友评论提到利益,这非常对路。孟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其实对真正看得透彻的人而言,义往往就是利,二者是不分的。就如同我们常说的,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为难别人就是为难自己。在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博弈中,也有类似的关系。在博弈游戏中,关键是知道自己有多少筹码,明白了这一点,就知道该怎么行动了。至于是否要打官司,那只是技术问题。

这个问题站在员工角度和站在领导角度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站在员工角度,当然不希望假期加班,尤其是春节期间。长假是少有的可以完全放松的时间,平时的周末虽然也是休息时间,但没有这么爽的。我记得有一次春节领导非要我拿一项很难的工作回家做,我当场拒绝了。平时我并不怕困难的工作,甚至主动挑最难的做,但是假期我真是一点脑子都不想动,只想回家混吃混喝,醉生梦死。

但是当我当了领导,发现看法完全不一样了。原因是接触到企业的经营后,你会发现做企业真的非常不容易。企业经营者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工作也是非常繁忙的,恨不能生出三头六臂,一分钟当两分钟花。最重要的是,你知道企业的经营状况跟你是息息相关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特别能理解老总那种恨不能抓住所有的市场机会,赶紧把钱赚到手的心态。有时候机会真的是稍纵即逝,谁管你工作日还是假期?就像疫情来了谁也挡不住,说管制就管制,你有什么办法?

但是普通员工是没有这种压力的,只想少干活多拿钱。公司好不好跟我有什么关系?大不了再换一家呗。要不你就给我三倍工资,那我还可以勉强接受。领导压力大是应该的,你挣钱还多呢。

这是在加班这个问题上员工和公司矛盾的根源所在。所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自己的办法是,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为了自己喜欢的工作,我真的可以废寝忘食,每天恨不得早早到办公室开始工作,而且专门挑难的做,简单的觉得不过瘾。每解决一个难题,都特别有成就感,加班也心甘情愿。碰上好的项目,甚至不给钱也愿意做,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你得到的收获是钱没法比的。而随着工作能力的提高,你跟公司讨价还价的余地也增加了,公司轻易不敢开除你,偶尔拒绝加班领导也不敢怎么样。

而站在领导角度,我的做法是充分理解员工的心态,合理地安排加班。通常我会提前告诉员工现在是非常时期,目测工作量会增加,可能需要加班。但是如果你效率高,工作时间就可以完成工作,那就不用加班了。因为我是从员工走过来的,我深知多大的工作量员工能承受。老实说绝大多数员工上班都免不了摸鱼磨洋工,明明半天能完成的非得拖一天,领导是需要经常督促的。他们自己也知道,所以稍微加点码,大家都是能接受的,甚至紧张氛围形成后,效率能提高很多。

当然员工同意加班了,也不能视之为理所当然,适当的奖励也是有必要的。除了感谢员工外,我们的做法是安排倒休。为什么不给三倍工资呢?这就是有没有参与过企业经营的区别了——说实话,真的给不起。企业利润本来就单薄,人力成本本来就很高,对普通企业来说,三倍工资真的承受不了。

总之,互相理解吧。实在不想加班,就好好跟公司商量,弄到鱼死网破,反目成仇,真的没有必要,从长远看,也是得不偿失。

知乎用户 我就看看 发表

企业真是越来越难了。唉。

知乎用户 星洲 发表

我想知道,赵老板,你怎么看?

@赵建民

知乎用户 邹达康 发表

我司有一波更骚的操作,见下图:

意思就是:如果你回家后,回京隔离了;活你得干,但是钱不给你;按照你请假处理!

知乎用户 木简凡 发表

不少企业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加班现象,遇到加班,你们是逆来顺受还是提出抗议?有的人,因为拒绝领导提出的加班要求,竟然被公司辞退了。那么,拒绝加班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下面,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非特殊情况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除非特殊情况或紧急任务下公司可以单方面安排加班,其他加班情况均应该本着协商原则,双向选择,不得强迫,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必然会违背了法律相关规定,因此,劳动者是有权利拒绝加班的。用人单位因员工晚上拒绝加班而辞退员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

用人单位因拒绝加班辞退劳动者需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被辞退的劳动者,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强制辞退,如果劳动者同意被辞退,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因此,主动权仍然在劳动者手里,首先可以自己选择是否接受被辞退,再请单位做出回应。

法律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出单位应该给予赔偿的金额,并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

劳动者应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于单位拒不执行赔偿的,劳动者不能忍气吞声,必须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请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与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仲裁一般是免费的。相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者会得到公正补偿的。

知乎用户 雪子 发表

请问一下工作了四年,获赔 19.4 万,每个月工资是多少?我数学不好

知乎用户 张 arthur 发表

顶上去,有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公司?

知乎用户 黄妙笙 发表

还有白嫖员工变相裁员还不给遣散费这等好事?

知乎用户 精味麦片 发表

给部分企业涨涨教训,不是那个劳动者任企业欺负的年代了。不按规定, 就等着赔钱,就这么简单。

知乎用户 太初 发表

就历年经验随便水了下

知乎用户 kaka 发表

这个公司豪横了

如果即兴开除员工的话,公司成本其实不低的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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