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学校强制要求到工厂实习致残,而学校让自行与工厂协商,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责任该如何判定?
知乎用户 紫意 发表 我这里有几个疑问: 1、为什么 2 月发生的事,9 月才爆出来? 听说微博热搜上了没多久就被撤掉了,相关人员一手遮天的能量这么大? 当我们看到小鹏这样的一例时,背后没看到的角落,肯定有更多学生的 “手脚” 被压过。 前 …
这就是为什么所有家长都不愿意接受 “五五分流” 的根本原因。
就咱现在的家庭模型来讲,可能家庭之间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但在对孩子这块,不管是什么家庭,都是尽可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过得好些,不求大富大贵吧,最起码保个健康成长的。
但遗憾地点在于
就现有的职校模式下,家长连保障个孩子健康成长这个基本的要求都可能是一种奢望。
因为现在市场上的职业教育,根本就算不上教育,它更多像是披着 “教育” 外皮的血汗工厂,不仅没有培育人才,反而是在可着劲地挖掘学生们的剩余价值。
说句不好听点的话,有的职校与其说是学校,倒不如是一个黑煤窑。
你让哪个家长愿意把孩子送到这些地方?
在现在的大学教育里,虽然说也有那些个让学生干农活这种实践类的学习项目,但在这一块上,人家学校的认知都是很明确的。
我确实开设了这门课要让你学会如何干农活,但我不会把你干的农活直接等价成经济成本,更不会拿着你工作的成果拿去卖钱。
但职校不同。
在职校把这些学生送到工厂实习之后,大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劳动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
在职校把学生送到工厂之后,实质上这些学生已经成为了工厂的一种生产要素了,学生工作产生的成果会被工厂直接拿到市场进行贩卖,在这种模式下,工厂和学校实质已经产生了雇佣关系。
按正常逻辑来说,雇佣关系是相互的,企业可以招聘工人,也可以开除工人,但相应工人也可以主动辞职,单方面宣布不干。
但在职校模式下,学生去工厂实习更像是劳务派遣。
在职校模式下,职校打着实习的模式逼着学生去工厂干活,首先剥夺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在工厂实质拿走了学生劳动成果之后,学生是没有和工厂解约的权利,而且在这种另类劳务派遣的情况下,不管学生出了任何状况,实质上工厂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那么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工厂,你会如何看待来实习的学生呢?
不消多想,在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工厂只会把学生当成一种耗材,像三角贸易时期对待黑奴一般使唤学生。
你说,如果你是家长,你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到这样的地方吗?
把学生卖给工厂,赚两份钱,一份学费,一份工厂好处费,这就是有些所谓 “校企合作” 的模式。
学校赚得盆满钵满,哪管学生死活。毕竟那么多学生,真正累死的又有几个?
累死了也赔不了多少,再说还可以赖着不赔。
这类新闻不是第一次,曾经发生过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到工厂实习致残的新闻。
学校如果把学生作为赚钱工具比资本家社会危害更大,因为学校本该是教书育人的地方。
接下来应该调查
学校在这次校企合作中是否存在盈利。
该学生的实习工资是否不到本单位试用期工资的 80%。
这些都违反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此外,该规定在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
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
学校是否知道该工厂的工作时间是十二小时,不知道为什么不调查?知道了为什么还送?
学生突发不适,请假遭拒时,是否求助学校了?学校什么态度?
我们不能让学生受到学校、工厂两头剥削;
也不能让学校赚着学费、好处费两块费用。
其实要制止这种事也很简单,只要让经济效益不合算就行了。
一个人 90 万,学校一个人头能挣 1-2 万的话,一年等于利润空间有好几个死亡名额呢。
如果一条人命 1000 万甚至更贵,学校和工厂就不会做这种生意了。
对付这种原始资本家,只有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
就像土坑酸菜不出口是因为关心外国人健康吗?当然不是,是因为罚款比国内贵 50 倍。
建议鼓励年轻人少送外卖多进工厂。
情况怎么越来越严重了?上一次我看到的新闻是
学生被学校强制要求到工厂实习致残,而学校让自行与工厂协商,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责任该如何判定?如何看待教育部调查 “十堰 17 岁中专生实习自杀”,副校长 “愿以死谢罪”?17 岁少年工厂实习从宿舍 6 楼坠亡:生前遭班主任旷工开除警告。各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哪些信息需关注?
这种事太多了,把学生当苦力卖给工厂,拿不进厂不给毕业证威胁,学校领导拿工厂给的好处。一个又一个的青少年学生,要么自杀,要么致残,要么累死。
前几天,好几个知名人士开大会还批评呢,年轻人不进厂喜欢送外卖,
专家称年轻人不去工厂并非只因为钱,为何工厂难以吸引年轻人?该如何缓解制造业招工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支持年轻人争当产业工人,而非从事快递外卖、网络直播等行业」,这反映了哪些问题?
这都是被谁给逼的?
为什么没有专家建议企业给工人提高待遇,遵守劳动法?
17 岁的青年,硬生生的每天工作 12 小时后,给累死,他不会是最后一个,明年、后年,我相信,类似的新闻都会出现。
这就是为什么家长要焦虑,要上补习班,这就是一些上不了本科的人的命运,不遵守劳动法这事,家长改不了,没能力改,家长只能改变自己,要么给孩子报补习班,要么就是少生孩子,甚至不生孩子。
“建议年轻人少送外卖多进工厂”
工厂:我们不养懒人。
国家:不要掉入福利主义的陷阱。
媒体:压!明天就忘了。
名义上是职业学院学生到工厂实习锻炼,实则是变成工厂没有劳动保障的便宜劳动力和学校按人头出售的商品。
这早就是公开的事实了。去年发生的事情,不会大家这么快就忘记了吧?
学生被学校强制要求到工厂实习致残,而学校让自行与工厂协商,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责任该如何判定?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实习单位和职业学校该担责的本应该一个也跑不了。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学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
去年年末新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刚修改生效,但就这件事情而言,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还是没有提升上来。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_教育_中国政府网
学生家属可以通过诉讼等其他方式维权,但在此之前,有关部门们是不是应该先站出来呢?
还生三胎不?
高中现在 50% 分流,一半学生要去读这种学校。你愿意你孩子去读这种学校吗?被学校当成猪仔卖来卖去,拿着最低的工资,干着最累的事情。伤了、死了都有可能。
以前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在一家汽车主机厂工作,入职后要下车间实习三个月。车间很多比我年轻好几岁的小姑娘小伙子。都是大批从河南山东等职业学校被拉来的,他们美名其曰是在车间 “实习”,其实就是顶岗。拿着非常微薄的工资,干着最累的活。
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等流水线上都是很年轻的面孔。那个时候自动化程度还不高,都靠人。冲压抬钢板,焊装里面要拿焊枪,涂装车间密闭空间。身体累、环境脏不说,受伤也是家常便饭。工厂是要发给学生工资的,但是呢,工资的大头被学校抽走了,到学生手上的只有很少的基本工资。
想跑?当然很多学生想跑掉。但是跑掉学校就不给发毕业证,那么这几年学费就白交了。所以虽然很多人想走但是不敢走。只能忍气吞声到最后。拿到毕业证立刻走人。
各位,你们在想生孩子的时候。多考虑考虑。
看来经济压力是真的大,学校都开始做生意了,把学生卖给工厂做苦力,自己收人头费,这波操作很 666.
前两天还在奚落美国中学模拟奴隶拍卖会拍卖黑人学生的事,人家还只是模拟,这边职业学校可都是直接实践。
杨先生介绍弟弟生前每天工作 12 小时。2 月 7 日弟弟突发身体不适,之后连请 3 次假均被主管驳回,并以工厂以冲刺产量为由要求上班。
还没毕业,实习阶段就工作强度这么高,身体不适请假还不批,这不正是为啥很多工厂说招不到员工的原因吗?
年轻人都向往着自由,谁会为了那三瓜俩枣的受这罪。
而且随手一搜就能发现,这不是个例,在知乎上提问过就不下三四回,可是为啥依然层出不穷呢?
与其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议直播带岗,不如真正的关注一下工厂里现实的工作环境和强度,恐怕比互联网大厂 996 猝死,有过之而无不及。
现在职业学院实习已经成了学校及企业盈利的工具。
尽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对于保险、加班、夜班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实际上监管力度仍然不强。
去年年底,虽然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出台了实习协议范本,要求各地强制签署并且不得修改,要求各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但是,类似悲剧仍然是层出不穷。
职业学院的实习锻炼期间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这个问题其实争论已久,并且各省的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在河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学生因工作所受伤害可以参照工伤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实习单位和学校可以约定赔偿责任主体。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 第四十六条**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在实习单位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参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相关费用,由实习单位和学校按照双方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平均分担。
该事件发生地的云南,明确规定了实习学生不属于工伤的认定范围。
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城乡劳动者及外来务工人员。不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实习学生。
实际上,河南和云南的立法分别代表了实践中不同的两个观点。
我们无法评判两个观点孰对孰错。
但是,从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学生)一方考虑,个人非常赞同河南省的做法。
工伤赔偿对比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是明显保护了伤者的。
工伤的认定属于无过错原则,即便员工在受伤中存在一定过错,但是仍然不影响工伤认定,不影响工伤赔偿总金额。
但是,人身损害赔偿则以过错为原则,过错原则通常要确认责任比例,总赔偿金额必然会大打折扣。
目前来看,全国范围内对于实习生的工伤待遇问题的规定仍然属于空白。
仍然有不少法院倾向于云南的观点,认定为属于人身损害赔偿。
希望尽快能够有全国性的统一立法,推进实习生缴纳工伤保险,以实现此类事件的救济保障。
作为一个常年混迹工厂,提桶跑路的人,我来教教大家怎么应付这种无赖厂子。
工厂里总有不少被逼着来的外地学生,我就教过他们不少 “招”。
现在的中专,甚至一些所谓的民办大专,都这操行!用毕业证为要挟,逼着学生,去电子厂的流水线上打螺丝!
(一张破中专的毕业证,在社会上连张卫生纸都不如,擦屁股都嫌硬!实在没必要为了这张废纸把命送了!告诉各位一个小 tips,中专的学历是不上学信网的!所以没地方查真伪。真的魔幻!学生为了一张没法辨明真假的废纸送了命!唉!)
都是老师带队,把学生送进工厂,有的老师待几天就走了,有的学校是老师直接全程都在。
他们会收走学生的身份证,就怕学生偷偷跑掉。有的地方还会收走手机,这时候最好留个心眼,另偷偷准备一部手机,给家人发个定位,约定个时间,比如隔一天,晚上打个电话报平安。
有的黑工厂晚上还安排人查寝,看看学生有没有偷藏手机。如果不方便打电话,那就用短信联系(别用微信,网络有时候会抽风,这信息是救命的,别心疼那个短信费,还是短信可靠),也约定一个暗号。比如:馒头 - 水饺;菠萝 - 木瓜,反正就是让家长知道,对面的是你。
发完,记得把已发信息删掉,别让人知道你的暗号。
万一哪天你挂了,别人用你手机给家长发发假消息报平安,家长也能知道这是假的。孩子出事了!
大部分的带队老师呆几天就走了,毕竟工厂的宿舍条件也很差,还有蟑螂,老师也知道自己家里舒坦。
平时管教学生的就自然是工厂里的 “组长”,这些人都是老混蛋了,出口成脏,一口一个 diao 你 ma,动不动就做势要打人。
作为工厂老油子,我来教你们怎么 “磨洋工”,到了流水线上,反正就故意出错,影响整个产线进度,怎么骂就不改,就说自己来了这边水土不服,天天拉肚子,也睡不好,做噩梦,流水线的速度太快,自己的手脚笨,不然也不会上中专了。
记住千万别害怕,装就要装到底,那些混蛋组长再怎么骂,怎么吓唬,就使劲儿的哭,说自己就是手脚笨。演技好的,可以躺地上,表演个呼吸急促翻白眼之类的。
(告诉你们一个秘诀,提前在嘴里边上含住一小块牙膏,需要表演口吐白沫的时候,就用吐沫把牙膏打湿,然后倒地表演吐白沫吧,挺吓人的!)
组长吓唬你们,不干活就拿不到工分,没工分就不给毕业证,这个也别害怕!工厂和学校的协议没签这么细致,学校只是贩卖了一批廉价的奴隶过来,工厂也知道这些廉价奴隶效率肯定不如成年人,反正便宜!只要大体上能干点活就行了,也不用个个都是 100% 的出力。
反正每年学生里总有几个刺儿头,在学校里就是混子,死活就是不干活,天王老子都管不了的那种,学校和工厂都习惯了。
一两天,组长就受不了了,他也得被上头骂!最后只能给你调岗,要么去看仓库,理纸盒,要么去扫地,搞卫生。
十几岁的小孩都很胆小,工厂和老师,用毕业证吓唬几下,再哄几句,说你在这干活儿,最后还能拿很多钱呢!你父母养大你也不容易,你就不想拿钱回去孝敬父母吗?来这么一招道德绑架,老实学生就乖乖的去打螺丝了。
(其实这个钱数也是骗学生,都是往大了吹。学生在工厂期间是不会发工资的,防止最后学生们愤怒闹事。只有等学生离开了工厂,回到了学校,学校抽完了成,才给学生钱,最后就是仨瓜俩枣的。这点破钱不值得把命都送了)
希望小孩们,还是好好读书吧!尽量都考上高中,上正经的大学。
读书再苦,也没有天天站十几小时打螺丝苦。
看了一圈回答,所以这个事,企业和校方没有刑事责任是吗?
强制工作不允许休病假致人死亡,轻飘飘一个赔偿就过去了是吗?
甚至这个口头承诺的赔偿还迟迟不兑现????????????????????????????????????????????????????????????????????????????????????????????????????????????????????????????????????????????????????
所以,为什么我们反对五五分流?
学校社会联动的实习生,是更值得关爱的。
为什么这样说,一方面这些孩子属于未成年人或者刚成年人,从年龄、心理上说离成年人有一点距离。另一方面又提前体验了打工生活,说是实习,但是有的工作强度还是挺大的。
职业技能培训只能算是学校教育的延伸阶段, 实习学生的待遇,有时候比不过一般的劳动者,因为一般的劳动者还可能加个劳动合同束缚一下。这些孩子的年龄小,世界观不成熟,往往对学校还是很有感情的,信任学校,也信任老师。然而这些年轻人的学识、理解能力,反而又是最容易打工干活的苗子。所以,有些好好的来企业实习,暑假实习,就变成了劳务派遣一样的打工人。
但不管怎么说,这种在企实习学生,如果是被学校安排到企业去实习打工,出现了问题,企业和学校都是有责任的。按照以往的判例,学校的责任是一部分,因为学校是安全教育职责。用人企业的责任会更大,因为用人单位是学生用工的直接受益人。
被告 x 公司作为接收原告实习的单位,直接安排原告的工作岗位及具体工作内容,并向其支付实习期间的工资,直接享有其创造的利益,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原告的实习安全,原告在实习期间受伤,被告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 xx 职院安排学生参加实习,性质系教学活动的延伸。被告 xx 职院虽在与被告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中,将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交由被告公司负责,但仍不能免除学校对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尽到安全教育职责,现被告 xx 职院所举证据不能证明其完全尽到安全教育职责,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正因为如此,才更应当保护这些孩子的劳动权益,不能说实习变成了纯纯打工。
原因有三,第一在于这些孩子的年龄小,强度太大的工作节奏,本来就应当是酌情来的,而不是强制性的。
第二,培养制造业的未来也更应该是从年轻人抓起,提高年轻人的待遇,强制性的,不尊重年轻人权益的打工实习,只会造成年轻人的逆反心理,也不利于未来。
第三,职业教育也需要正视,也需要尊重学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吸引力和权威。
以上,在大学生实习的问题上,学校有责任,企业有责任,这都是难辞其咎的。
这是准备退回封建制还是奴隶制啊?
这种不是新鲜事,只是知乎儿都觉得没本事考上 985 211,都是活该罢了……
我看到过中专大专职校的孩子,送到工厂手指被碾碎终身残疾的。
知乎儿什么都不会说,只会说卷不动是你自己的错……
我就不说什么保障劳工待遇,什么平等啊,劳工保护之类知乎儿听不懂的话了……
我就说一句,在很多教育资源匮乏省份,很多人上大专的分数在别的省份是可以上大学的。
言尽于此,希望社达小鬼们早日清醒过来,否则……
白发人送黑发人。我泪点低,看不得这种。
以后,这种新闻,不要再报道了。
该厂是业内相当有名气相当具规模的龙头企业。论环境整洁,科技含量,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全都没得拉后后腿的地方。我相信,他们一定能给这位不幸的学生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补偿。
我记得好像去年的某个时候,很多人说,进厂就该多去这种高新技术企业吧,对不对。他们口口声声的说:你们进那些小厂环境差的厂,一定是因为你们不努力,而进了这种好的工厂,你就能过上炫酷的生活。
对吧。
甚至于,你的老师也会告诉你,这个厂很好,比如下图所示的 “教育达人”:
哦,请大家自觉忽略图中下半部分的内容。至少我知道这位教育达人肯定是不用进厂的。
我早就说了学校安排的实习可以不去,而且这时候就该正面刚,我非常想知道如果一届学生有三分之一因为实习问题拿不到毕业证,这学校下一届还能不能招到人。
顺带一提,这个和专业没有一毛钱关系,中专的专业设置都是追热点的,哪有生化环材给你报考。
另外学校卖学生根本不看专业。
比如这次死掉的 17 岁学生是 YYDS 师医公的眷族,护理学。
前段时间十堰市汉江科技学院实习生自杀事件,当事人是知乎壬上壬专业计算机。
前段时间微博上爆出的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事件,当事人是护理学。
去年的湖南郴州临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致残事件,当事人是计算机。
另外你觉得 985 就好到那去了吗?
2022 年了,网上关于把职校学生卖到工厂 “实习” 的骂声已经有 10 多年了吧?
改过了吗?人家至少还能换汤不换药,你们这汤药都不看一眼的,有劲吗?
一边又忽悠着大家分流去职校,一边又舍不得职校卖学生这条利益链的钱,
真就双赢呗?
而且关于分流职校到底是保护了谁,观察者网某轩也说的比较透彻,没删的话还可以去学习下,
最可怕的就是打着教育的幌子挣钱,还说自己是教育家,然后卖到工厂,
教育局年终写个报告《今年本市高校就职率高达 95%,就业形势呈现多样化局面》,
学校骗学生,教育局甘心被骗,然后再来骗家长,家长又来骗孩子,去吧,去职校,有工作保障。
如果主要责任在公司,那么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雇佣关系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如果公司和学校有相关协议,那么可以在申请赔偿的时候同时要求学校一同赔偿。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 (未达到残疾) 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实习生一般是错,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这根本不是偶然!
借 “实习” 贩卖学生的免费劳动力,这么干的高校不止这一所。某些带队的老师甚至深谙 pua 之道,把学生整治得服服帖帖。
朋友在武汉某 211 理工类大学,物流管理专业。大三实习,你们猜是干什么?一群人被拉去中百超市的产业园,蒸米饭、做寿司。整整一个月,什么专业相关的知识都没学到。而且,“非必要不准请假。”
有学生向带队老师反映——这实习跟他们专业毫不相干呀。结果就是被老师劈头盖脸地训斥:
“你以为你们这种学生工,谁愿意要你们?老师到处托关系,才给你们找到这实习。”
“你们在这里干一个月就走了,人家厂里还得费力安排人事工作。你们来了就是给人家添麻烦,还要求那么多?”
“你们的实习证明上,可是有老师的评价的,你们自己要考虑好。
我不敢质疑什么,只跟大家算一笔账。
一名勤杂工月薪 3000 元,一个年级 10000 人 (这里指的整个大三,大三实习的学生又不止这一个院,为什么会有人杠这个啊)。3000✖️10000=30000000
这只是一年的数额。
更新:有些知友的杠点好奇怪。
非得让我把话掰开了揉碎了说得明明白白才能听懂吗?
朋友实习的问题在于:
1. 做的实际工作,与专业完全不对口,而且都是毫无技术含量的搬砖活。
2. 带队老师不正面回应学生的质疑,而是采取近乎 pua 的方式,以及用实习不合格来要挟。
去中百物流园的没多少人,但他们专业真的是个例吗?整个学校,其他大三同学,又有多少去了类似中百物流园的地方呢?
我算的,是一个学校一届大三学生的数额。我不是什么内部人员,不可能知道准确数据。只是通过一般情况,推出一个可能的数额。
哪怕同样在这所高校,也可能有负责的老师,有靠谱的实习。但这不是我们对不靠谱的实习、不负责的老师视而不见的理由。
新闻中的受害学生,以及我的朋友,他们绝不是个例。这种灰色现象,甚至存在于某些表面光鲜的重点大学。在校生人微言轻,又有毕业的担心,甚至都不敢在公开场合提出质疑。
我的目的不是黑这所高校,而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看到这种不靠谱的专业实习。我相信更多的实习是靠谱的,但是,不靠谱专业实习确实存在,部分相关人员甚至有从中牟利的嫌疑。我已经毕业几年,这些事其实跟我不相干了。我只是希望,后来的学生,不要再有这种不幸的经历。
我想我已经表达得很明白了,看不懂或者假装看不懂的知友,请自便吧。
言尽于此,不再补充。
废话我就不多说了,想解决这个问题,要么是一出事学校和工厂两个一起关停,要么就是工厂罚款罚到破产,要么就是学生自发抵制。
第一种和第二种很难,为什么?工厂提供了工作岗位和税收,学校提供了教育资源,这两个一旦整顿,对当地的影响很大,财政不利,税收不利,于是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拿不出处理疫情那种强硬手腕来处理涉及事件的个人,所以只有只有第三种,学生自发抵制。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都在强调生命第一,健康最重要,宁愿没了工作和学历也要把命保住的原因,从个人来说,没有哪个家长愿意自己孩子的死成为推动社会往好的方向改变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自己想成为这种代价,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抵制,不服从指令,该干嘛就干嘛。给所有后来者的启示就是:培养商业思维,多输出谋生用生活用的知识给孩子。没有人救自己的时候,请学会自救。
这我得看多少观察者网才能缓得过来。
职业学校实习是不是应该也要对口实习才符合规定和学生们的学以致用啊,一个护理专业的学生去工厂实习,这个叫什么,除了感觉是剥 夺廉 价劳 动 力,其他的完全感觉不到实习的任何意义,这个是谁的责任?
作为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实习。由于实习是是学校教育的延伸部分,学生在实习期间仍应由学校和老师进行教育、监 督、管理,学校理应承担起教育、监督、管理的职责。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那么学生在身体不适多次多次请假无果的情况下,学校的指导老师在干嘛,为什么不进行及时的沟通和根据学生的请假要求和工厂进行有效的协商,难道学生的健康在他们的理念里就这么不值钱吗?
所以,学校和工厂应该主动承担这起这起事件的责任,并且应该强化职业院校的实习安全保 障责任,加强与实习企业的沟通协调,使校企双方共同承 担保 障实习学生安 全,合理休息,保障学生健康的责任。
简单说五点儿吧:
第一,我的大学是某理工大学高等职业学院和新闻中的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其实是一个性质,都是大专,属于专科。
不过,我的是公办,多了俩字 “高等”,后者是民办,没有这俩字。
我不知道有和没有这俩字,有什么区别,但他们相同的地方是,在这些所谓的 “大学” 里面读书,读三年就等同于慢性自杀,每一天都在混日子,熬毕业证书,啥实用的知识都学不到,所谓的 “专业” 就是糊弄人的,倒是能看到很多污七八糟的人和事儿。
第二,中国 99% 的专科第三年,都会安排实习,我是 11 年前毕业的,那时普遍安排进富士康。
我们信息工程系,我是唯一一个拒绝的,因为我知道,进富士康虽然能赚钱,但也能把一个人给磨平,钝的没有了心气儿,像个流水线上的机器人。
谁曾想,11 年后,专科学院里这个所谓的 “优良传统” 还在延续。
我不知道,送大专的孩子们去工厂实习,到底有多少猫腻,有多少油水,可以让和母校类似的大专学院乐此不疲?
第三,一开始是老师带队把学生送到工厂,工厂此时还没有露出自己的伶牙利爪,对学生还是春风化雨般的温柔。
等老师一离开,就会立即展现自己的真面目,动辄训斥吆喝,翻脸无情,各种脏话赖话脱口而出。
所以,新闻中的孩子请假不被批,从而丧命,我是能理解的。
因为我国的工厂还处于粗放式阶段,这个 “粗放” 不仅仅指生产的工艺流程落后,更指工厂大大小小的管理人员言辞粗鄙、素质低下,毫无人情味,就是一头牲口。
第四,工厂的老板都有一个共识,干不死往死里干,干死了有的是钱去赔偿,莫怕。
第五,奉劝所有高三孩子一句话,这辈子哪怕高中毕业,哪怕高三复读 n+1 年,都不要去读专科,远离职业技术学院,保命保健康。
—END—
科普一个机械词语:
劳动改造:原指监狱囚犯们通过下车间劳动,改造自己,重新做人,是改造犯罪分子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现今也表示很多机械工厂,把刚毕业刚入职的应届生们发配到车间劳动实习,把这些朝气蓬勃、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大学生们改造成 “听话、任劳任怨” 的工具人,改造成纯纯牛马、纯纯力工,从而失去反抗精神,一心一意在工厂里劳作。
而那些跑路了的人,都是没有丧失反抗精神的,这些人正好被工厂过滤掉,工厂不需要有反抗精神的人,只需要听话、任劳任怨、不准生病、不准请假的牛马。
第一,在校生实习限于身份原因,很难认定劳动关系;
第二,非劳动时间因病死亡不能认定工伤;
第三,本案中厂方和校方自愿补偿 60 余万元,这基本上已经是死者家属能够争取最大的金额了,记得签书面协议;
第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否则学生可以举报。
一句话,生命是自己的,相较于生命健康,学历和工作算什么?
不要牺牲自己的健康乃至生命,劳动者如果要提高议价能力,首先要有尊重自己的共识。让那些鼓励别人进厂的资方再焦虑一段时间,机会就来了。
好了,你们可以骂我了,但是我还是坚持主张,这件事得依法来评判和处理。
看了袁律师
的回答,同样赞同职业学院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职校 “校企合作” 说好听一点是给学生提供实习锻炼的机会,提高学生就业率;说难听一点就是学校和企业互惠互利,他们之间互利的工具就是学生的劳动力。
以前有不少职业学校的学生询问我是否可以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工作规划,据他们所说如不参加,学校不给发放毕业证书,留任不给毕业。
很难想象学校为了让学生去卖劳动力,拿着毕业证说事。
该类案件如不判定工伤,学生及家属维权的途径只有从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诉讼,学校和企业必定会从责任划分进行抗辩;
法院在裁量责任划分问题时,极有可能会判定学生自己承担部分责任,以此免除学校和企业部分责任。学生作为牺牲方和弱势方,不利于保障他们的权利。
但如认定工伤,法院裁判只能依据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和数额都是保障了学生的。
有没有事实劳动关系?有。
劳动期间伤亡,算不算工伤?算。
学校有没有强迫劳动?有。有没有两头吃?吃完学费吃工钱?有。
那还说啥?还不麻溜的赔钱?
职校本来就是个毁人不倦的地方,又出这种破事。穷人家孩子学习不太行的,还是学门手艺,别跟职校这耽误时光。
如何看待北大教授回应「上职高没出息」称「社会现实就是这样,不应该在男生还没成熟时把他们送到职高」?
真是应景,这两天知乎上有一个讨论非常热烈的论调:“差学校的生化环材传统工科不差于法学等文科专业”。主要的理由是三本法学学生考不上公务员,没有好出路。
但我觉得这没讨论到点子上,这个事件的受害人,似乎是学护理的,并不属于生化环材传统工科,但也说明一个问题,对于差学校的学生,如何才能避免进厂,才是最重要的。
显然,这对于生化环材及传统工科学生是最不利的,因为 “你们就是学这个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甚至有可能被无良学校为了自肥,以生产实习为理由,抓出去工厂做免费劳动力。而且把这种活动放到培养计划里非常顺理成章。还可以加一条不去实习不给毕业,学生们怎么办?
而法学及各种文科的学生,都可以用 “和我专业不相关” 为理由,来拒绝进工厂,而且非常占理,差学校如果想强制学生进厂,完全可以闹上去,相信上级部门也是会支持的,因为看起来太荒谬。而这个事情的学生,是缺乏斗争精神,而不是斗争理由,他的斗争理由非常正当。
反观,生化环材和传统工科的学生就比较麻烦了,就算闹起来,上级部门也大概率不会支持,会被压下去,因为 “你们就是学这个的,去工厂实习能锻炼自己”。
学校把孩子卖给企业,为了钱。
企业把孩子当驴使唤,也是为了钱。
现在孩子没了,家属曝光,主要原因竟还是赔偿款不兑现。
如果孩子没了,学校和企业痛快的把钱赔了,不知道还会不会上热搜。
就这样,还有人鼓励年轻人进工厂呢……
有些工厂纯属把人当牛马用,防护措施不好,工资低下,工作时间还长,招不到人就和技校合作,反正技校里有的是廉价劳动力,天生你不实习就毕不了业,你能咋滴?!
技校和工厂双赢,只有技校学生受伤的世界产生了…… 不撕开技校和黑工厂勾结的黑幕,技校学生只能吃哑巴亏,像韭菜一样一茬一茬被收割,而黑工厂蒸蒸日上,甚至开始公开呼吁更多人进厂!
工厂老板:我们可受不了缺人的委屈!再苦一苦技校学生!
知道为什么有**三和大神**吗?干一天玩三天,放弃爱情,尊严,和人生。因为在工厂一天 12 小时,一周干七天。半个月一倒班,只有倒班的那一天可以休息一天。不管白班和夜班,都得站着工作,只有电子厂可以坐着,俗称 “带薪入狱”。我一个本科生被忽悠进一家工厂去实习了半个月,准确是 12 天,一天站 12 小时,站的我脚疼,直接跑路了。以前我多少是鄙视三和大神的,现在更多的是怜悯,只有自己体验过那种痛苦,才知道他们是多么的绝望。
只说一点:云南新兴职业学院应当承担责任。
最高法院曾经发布过类似的案例,同样是中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出去实习,最后法院判决由实习单位承担首要责任、学校承担次要责任,供大家参考。
主要理由是实习期间,学校也应该为学生提供必要保障,控制和防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风险,而不应该放任实习生加班的情形存在。
李某 1 与上海通用富士冷机有限公司、上海工商信息学校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案
本案中 X 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其通过与工商学校、Y 公司签订《学生实习协议书》后到 Y 公司实习,该法律关系的三方当事人除受该协议约定约束外,还应受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教育部、财政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有规定,学校及相关企业 “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 8 小时;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虽然不宜作为法院裁判的直接法律依据,但在本案中可以作为法院评判学校是否有过错的依据。本案中,依据三方当事人庭审中的一致确认,事发当日 X 确实系周六加班,且带教老师未陪同加班。对于 X 在此次加班过程中因操作危险工作设备所受之伤害,各方承担责任如下:
……
其次,工商学校作为 X 实习期间的间接管理人,应就学生在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和权益依法提供必要的保障。工商学校虽无法直接支配 X 的工作,但其作为职业教育机构应当清楚学生参与实习工作的危险性,其应通过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及与企业的沟通协商,控制和防范风险。然而,工商学校在清楚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实习生加班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未通过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及与企业明确约定等方式予以防范,实际上却放任实习生加班情形的存在,因此,工商学校未尽到其防范督促职责。考虑到工商学校无法直接支配 X 在 Y 公司的具体工作,故工商学校应当对 X 所受损害承担次要责任。
可悲,更可悲的是群体可能开始割裂了,同样是过劳死,一个直冲热榜,一个寂寂无声。
就这还鼓励年轻人少送外卖多进工厂?现在看来确实可以把这建议,当作是一个笑话来听。
在校企合作这事上还真得拿到台面上来说,学校要求学生到合作的工厂实习,有些工厂压根就不跟学生签劳动合同,直接一个三方协议来打发学生。
最关键的是,学生还拿不到这三方协议,要么是被学校拿走要么是被工厂压着。如果学生直接辞职,学校可能会被威胁拿不到毕业证。
这就造成了校企合作的各种乱象,学校跟工厂互通有无压榨年轻的劳动力。
从这个事例来看,不得不说这些血汗工厂真的到了要好好整治的地步。
发病多天还每天上班 12 小时?请假三次均遭拒绝?
工厂的劳动时长可想而知,机械化流水线压根不给员工喘息的机会,各种冲产量冲效能不分昼夜的吞噬着人的身体。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面对资本压榨,所以结果在哪?打工人的话语权又在哪?
管!电子游戏和动漫电影早该管管了!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这个学校 我去年,还看见过。
校址在 美国,昆西市 呈贡街区。
没想到美国社会 有如此黑幕。
学校 和 企业勾搭,
让学生和工厂签订契约,两头吃好处。
真是美国职业教育的悲哀。
没想到卓别林的默片,《摩登时代》
过去这么久了,剥削还如此严重。
一些美国人,对联邦,
five/five split 一 flow 政策 深表担忧。
看来 民众 的忧虑是对的。
-—————-
昆西美丽的城市,可现实一点不美丽。
千千万万不要相信口头承诺。凡是承诺,都要落下笔写下来,赔付主体、赔付原因、赔偿金额、赔付时间,都要清清楚楚的写下来,双方盖章签字。工厂方不仅要盖章、厂房代表也要在赔付协议上才好。
第三十条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工厂是第一责任人,其赔付责任可以考虑比照工伤保险责任处理,即: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7412×20=948240 元。这个标准是全国统一标准,不分地区、不分年龄、不分职业。
2、丧葬补助金: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三十五条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当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按照法律规定,学校应该为学生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职业伤害,可以第一时间,获得保险赔付。保险赔付应当已保额为限。
建议向当地安监部门反映。
职业学院和部分大专就是大龄青少年收容所。
所有的职业学校和绝大部分大专,甚至部分本科院校存在的原因就是为了解决社会青年的收容问题。
大量不到二十岁的孩子如果没有学上,没地方收容,这帮孩子又没法找到能养活自己的工作,结果就是无法管控,这些孩子就是一股很难控制的不稳定因素,随时可能变成一股破坏性力量。
所以,必须要有合理的方式,能把这些学习不怎么样,前途渺茫的青年管理起来,最低标准是让他们有个地方待着别闹事,别影响社会秩序,让他们读几年书,随着年龄的增长,过几年以后,这些孩子也就不会那么躁动,危险性降低。
如果情况允许的话,能让他们学点技能,等到成年后,能自己养活自己,这就更符合社会大众的期待。
根据设置的本意,职业学院设置的目的为收容第一,培训技能第二,那管理也就以收容和管控为核心。
那孩子思想的培养,孩子们利益的保护是不是学校的职责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不要给这种学校加戏。
收容机构为了创收搞出这种事情就很正常,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为了培养人才存在的,他们要做的是收容,然后在收容的基础上培训,既然如此,在收容的同时能够创收当然一举多得的好事。
很重要一点是,职业学院的学生,无论是自身还是他们的家长,社会地位和话语权都较弱,本身就是社会上维权艰难的群体。
在社会上,对于职业院校有根深蒂固的歧视,视职业院校为 “废品收购站”,只有最差的学生才会被扔进去,这也导致了社会大部分人对职业院校学生利益的漠视,有一种声音很有代表性 “职业大学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大学生?”,这种态度导致了职业大学学生实际上受到了很多的区别对待,甚至他们自己都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很难得到利益方面的同等对待。
如果一个名校大学生被强制实习,每天强制工作十几个小时,学生早就闹翻天了,家长早就杀到学校正面硬刚了,社会舆论也早就沸腾了。
底层家庭本身生计艰难,他们不仅要努力求生,还要忍受社会上更多的不公平,这种不公平的存在,让人觉得很无力。
现在的工厂,绝大部分为了节约成本,都会去跟学校勾结,一到用人旺季,学校就会给工厂带一大批学生过去,美其名曰是实习。实际上就是把学生变成廉价,毫无反抗能力的短期奴工。
首先,对于实习为名的学生,工厂根本不用签劳动合同,最多也就是签一个三方协议,而且最气人的是三方协议学生自己还得不到,全部被压在工厂或者学校。
主要从事的岗位就是毫无技术含量的力工,毕竟技术工好招,力工苦,不赚钱,一直难找。一般职校是 3+2,这些力工实际上都是未成年的孩子。
让未成年人从事重体力劳动,不知道算不算童工。反正一天 12 小时不得请假,不得休息肯定是奴工。
学生有反抗意识的就要逼他们就范,比如工厂和学校又有约定,学生跑了,学校就不给学生毕业证,让学生几年辛苦白费。
这样一个用工荒下来,学生累到吐血,校长老师们喜提奔驰宝马。
当然,上面会不知道吗?肯定不会,这个工厂是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是一路开绿灯的。所以他们敢于口头赔 90 万,却一分都不给。
学校口头说赔 66 万,但是校长老师们的奔驰宝马就没了,他们也舍不得。
于是这件事才得以曝光。
如果钱到位了,一个 17 岁的孩子,就用 156 万元买命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天天还是赢麻了,各种沸腾。
年轻人少送外卖,多进工厂,是不错。可是我们先辈流血牺牲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后代还是要进这样的血汗工厂。
依然是用孩子当奴工。
这片土地上如果你不幸有了孩子
那么有两条路大概率你的孩子可以生活得不错。
第一:有钱有权。你的孩子就不会成为 55 分流那一员
第二:润!让你孩子成为一个外国人,那么哪怕再回到这片土地上,你的孩子也是个人上人。
这种事我也看到过,也是云南职业学校的。在昆山花桥的某东仓库实习,打包快递。计件工资。
那些学生来了上百人,最后跑的还剩十几个了。
正常一天要站 12 小时。双十一,六一八的时候,这些学生一天工作 19 个小时。
有一个小伙子为了多赚点钱跟女朋友去玩,连续干了 48 小时。那人瘦的跟鬼一样。
我看着都担心他随时猝死!劝过他钱重要,命更重要,钱不是这么赚的,这是拿命换骨灰盒。
以下粘贴自百度百科:德国职业教育
德国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正如其职业教育对经济的推动力一样,举世瞩目并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如果说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那么制造这些秘密武器的是德国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而促进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理论基础——职业教育学的发展、改革与创新的,则是德国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在诞生了像黑格尔、康德等世界著名的哲学大家以及马克思、恩格斯这样伟大的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德国,其思辨的传统对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产生了极大影响。正是在这思辨的土壤中,产生了许多极具职业教育特色的理论成果,凸现了职业教育自身的规律。
纵观当今世界,只有德语文化圈国家(德国、奥地利、瑞士)将职业教育学作为大学的一门独立学科,集中了大批专门从事职业教育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建立了高水平的研究机构,将自洪堡大学开始的教学与科研结合的大学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既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的师资,又取得了许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科研成果。在包括著名的德累斯顿工业大学、亚琛工业大学、柏林技术大学、达姆施答特技术大学、慕尼黑大学、汉堡大学、洪堡大学等 24 所研究型大学里,建立了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机构及相应的职业教育研究所,为德国职业学校和企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以下是我蓝色龙骑兵的看法:
歪嘴的和尚念歪经。
本来嘛,小日子过的不错的德国人搞职业教育成熟体系有声有色,咱们也羡慕,也照着学,工匠精神嘛,德国下水道油纸包嘛,你懂的。
结果呢?所谓工匠精神没学到,就学会了血汗工厂,直接一杆子捅到潜烈蟹了,直接跟羊吃人的英国工业革命早期学习。
你看看这事闹的。
都 2022 年了。
我误以为我们现在不是生活在古代了呢。
还有更离谱的,前几年职校女学生被送去 KTV、歌舞厅陪酒当小姐实习,上过今日说法还是啥的节目。
为什么有人建议分流到职校和发展职业教育,就是人多,普校的岗位提供不了。国内多数岗位都是低端制造业,劳动密集型和服务业岗位,这些岗位只需要简单培训,可以说这些岗位是多数劳动者的选择,在人太多的情况下,岗位数量远远比岗位质量要更被重视,
国内的职业教育和国外的职业教育,差距并不在教什么本身,而是人多和人少的差别,人少人挑岗位,毕业就能找到待遇不错的工作,有待遇就有尊严。人多岗位挑人,岗位上猝死几个人也要优先保就业,大不了赔点钱,就算不赔钱打官司也罚不了多少钱,调解就没事。
是什么让这个 17 岁正值最容易 “意气用事” 的年龄的男生这么听话????
怎么就这么胆小
怎么就这么懦弱
怎么就这么顺从
知道家长为什么鸡娃吗?
怕考不上高中和大学呀,考不上高中去哪里呢?五五分流去职校。
而去职校的下场是什么,就是这个?
我们是希望孩子飞黄腾达吗?那概率还没买彩票高。
我们怕的是孩子堕落到底层,无力挣扎,任人盘剥。
一个 17 岁的孩子,做错了什么?
大概也就是当年没有好好学习,没能考进高中吧。
如今的职校,其实家长也没指望他们能学会什么,就是过渡下 15-18 的这段时光,因为初中毕业还算童工的,还找不到什么工作。怕的就是学坏以及被剥削。
认识一个教中专的老师,说男生读中专,怕丢条命,因为可能打群架。女生呢,怕多条命,怕万一恋爱怀孕,成了未婚妈妈。
这老师是上海教中专的,大概没想到小地方的中专更不规范,还会把学生卖到工厂换钱乃至丢命。
这老师格外鸡娃,可能就是因为看到了中专的坑,无论如何也要让孩子读高中和本科吧。
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这些最不该市场化、产业化的行业,现在都走向市场化、产业化了。市场化追求的是极致的利润,至于生命,哪有利润重要?
资本里,人就是工具。一切都是用来为利润服务的,甚至资本家本身。资本最大的恶,就是对人的异化。尤其是不受约束的资本。
想到《让子弹飞》里开放性结尾,一个黄四郎倒下了,胜利者坐着火车驶向浦东,“张麻子” 骑着马追随着往火车开的方向去,结尾台词——“问,老三,去浦东还是上海?答:上海就是浦东,浦东就是上海”。
100 年前的地方和 100 年后的地方,也许没有本质区别了。
当前的舆论氛围中,有一点我觉得特别魔幻,比如:为了让劳动力进工厂,完成生产要素升级,提升我国制造业在全球产业链的地位(这我理解),先是派出各种代表,拿着半熟的提案在媒体上大肆宣传,引起大众的关注,然后再由一些意见领袖,比如前段时间吴小莉采访曹德旺,让曹老苦口婆心地劝孩子们回工厂等等,不可谓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然而,就在即将成功之际,一条简简单单的社会新闻出来了……
上述魔幻现象有且不限于上述话题。
——
那些人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做比说重要?
——
有位投资老兵曾告诉我们要顺势而为,但这个「势」有时和我们被允许看到的是不一样的。在那之前,孩子,要多想。
我作为大城市的人曾经觉得五五分流是合理且理所当然的。
但那只是因为我还未见到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不合理。
看来没见到过这种场面的人并不止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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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岁学生校企工厂实习三请病假遭拒死亡,家属称「承诺赔偿不兑现」,具体情况如何?
依我说,有些领导就是废物,这种压榨学生的行为持续了多少年了?
就今年已经有两起死亡了,你们连学生的生命安全都保障不了,还有脸提什么职校分流。
鼓吹让普通人上职校能保证就业。这就是你们嘴里的就业?
能不能来点作用?房价管不住也就算了,就这点小事还能持续祸害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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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动监管局的大老爷们动动脚行吗?
既然学生无可避免会被送往工厂,那起码该有的劳动权益你得把把关吧?
拿着跟厂里员工一半不到的工资,干着比老油条还久的工时?
这他妈是人干的吗?
这学校明明就是干着奴隶贩卖的活,赚的是黑心钱,还舔着个脸说为学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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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工厂入手,让工厂员工来举报,如果拿得出工厂压榨学生的证据,拿罚款来奖励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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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号先行,政策就还在娘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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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QN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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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巨大的法律齿轮老百姓推动的费力无比,其中的燃料透着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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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相信官方电话标记个广告你没接到他们就算交代了没下文了这种事情么?
所以那个老父亲运气如何我真不知道。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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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别装外宾,这种实习现在多的是。只不过别人运气好,没死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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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看,潮气蓬勃的年轻人 (静音观看更佳)
寒心,真的很寒心。
一个不满 18 岁,未成年的孩子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既没有看到校企工厂进行积极的解释和赔偿。也没有看到法律层面对这样不合理的剥削,进行惩戒。
最痛心的孩子家人的做法,他们没有追究孩子的死因,对把孩子逼死的元凶,没有声讨,没有要求法律惩戒。反而是因为 “承诺赔偿不兑现”,而爆发。
气难消,意难平。
无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谁会真正怜惜你的悲惨,谁会真正的为你讨还公道。
这个话题昨天知乎还没有 但是微博榜一
点进去提示 因法律法规不展示
我就挺奇怪啊 你说的这个法律法规
它能不能保护这位实习生呢
敲黑板,这是底层劳动者的处境,有些学校能把学生以 “包身工” 的形式送到工厂去,还不如上世纪 90 年代的农民工呢,这也是为啥不能让孩子去职校的原因。所以还是先上高中吧,高中后再上职校,遇到这种情况,保护自己的能力会强多了。
前不久不是天天叫唤工厂没人,让人进厂,就现在这工作强度有尊守劳动法吗?我想很多地方的执法部门是怎么了?不是啥四五线城市,就是省会城市都是这样,以后谁再写文章让人进厂不要去送外卖,先让儿女孙子去了才有资格说,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休息制度特别是周末和准时下班。
劳务派遣模式,其实某种程度上就是凭借着渠道垄断的优势,让进厂打工的打工人变成几乎半人身依附性的旧社会的包身工了,这个性质如果继续发展扩展下去,那些劳务派遣机构跟工厂彻底串联在一起,完全回归到旧社会的那种没有半点人权的牛马包身工基本上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只能说希望国家能好好重视起来重新整顿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长久下去对国内实体工业就是饮鸩止渴的慢性毒药,根本就没有足够的理由让年轻人自愿补充进入工厂来充当新鲜血液,国内实体工业的结局最终也只能是越来越萎靡与空心化。。
进厂的话还是国企和外企吧,制造业国企没那么高条件,累是累点但是福利还是拉满的。
牛马人的一生
黑奴贸易消失了,打着实习社会实践名号的学奴贸易蓬勃发展起来了,工厂赚翻了,卖学奴的学校老师赚翻了,只有学奴受伤的世界
上次是中专学生被学校强制安排到工厂实习,造成残疾。这次是大专学生被学校强迫到工厂干活结果丧命。都是同样以实习之名强迫学生劳动,结果酿成悲剧。原本以为,经过上次事件,学校方面的领导会收敛一点,或者监管部门会介入整治。谁能想到,什么都没有改变,甚至变本加厉。究竟谁赋予学校领导强迫学生参加劳动的权力?究竟谁赋予工厂拒绝生病工人请假的权力?
学生被学校强制要求到工厂实习致残,而学校让自行与工厂协商,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责任该如何判定?
受害者 17 岁还没成年呢,就被生生逼死在工厂的流水线上。谁能想到 21 世纪,号称社会主义国家能发生这种骇人听闻的悲剧。相比之下,字节那个员工猝死事件根本算不了什么。他可以怪运气不好,死于心脏病。而这起事件的受害者才是真正的可怜,简直是被谋杀,公权私用的校领导,把工人往死里压榨的资本家。最后甚至他的父母也只以他的死作为索赔的筹码,只关注赔偿到不到位,而不是为他讨回公道,让加害者受到法律制裁。
麻木的底层中国人(受害者父母),吃人的资本家,以权谋私的官员,病态的社会(大众关注互联网大企业猝死员工,而不关心工厂流水线上被迫害致死的未成年劳工)。将这起事件拍成电影,绝对能反映出当下魔幻现实主义的中国。
累了,不想回答!
服务类项目的合同一般都有个条款:逾期不完成的时候,违约方每天付合同金额 xx% 的罚金。
我觉着这个条款应该加到诉讼流程、调解流程和执行流程里面。
诉讼流程:从案件受理之日至判决下发止,败诉方需每日向胜诉方支付败诉方全年收入性税额千分之三的补偿金;此外,起诉方在案件受理后应质押一年的补偿金作为押金,以防止执行困难。
调解和执行流程:协议或判决签署之日起,每逾期一日,额外增加一定比例的罚金,按复利计算,上不封顶。
这就是粉红的星辰大海啊,可惜我们就是 3000 万脚底下的星辰大海。
这是一个存在多年的校企合谋话题。
人们都知道中国是世界工厂,虽然规模大,但利润却非常微薄。特别是大量的低端制造业,许多就只能靠压缩人力成本来赚钱。
廉价劳动力越来越不好招,于是职校生就成为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因为职校有实习的要求,所以和工厂一拍即合。
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不好么?学生有了实习的地方,工厂获得了劳动力补充,社会培养了技能人才,三赢局面啊!
但这只是一种美好的理论设想,“应该这样” 往往意味着 “不会这样”。
首先,职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比如这个案子中哥哥所反映的超时加班。虽然国家出台了关于实习生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不准加班、不准夜班等),然而实际执行效果就如同劳动法(每月加班不超过 36 小时)出台了几十年,互联网巨头们还可以明目张胆地高喊 “996 是一种福报” 一样,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向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多法律就像花瓶,很好看,但只能当个摆件!
其次,**职校学生的劳动报酬得不到有效保障。**工厂为什么愿意要职校实习生?他们当然不是为了培养技术,更不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而是可以支付更低的报酬。到底应该付多少?和学校之间是不是存在利益输送?很多时候这是一个讳莫如深的问题。
最后**,职校学生的 “实习”,多数情况下根本不叫实习**。何为 “实习”?是指 “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应用和检验,以锻炼工作能力”。可现实呢?因为工厂的很多工作其实不需要什么理论知识,也不需要多少复杂的技能,只要多做就熟能生巧,成为简单重复劳动中的一枚合格螺丝钉。所谓实习,不过是一个骗人的幌子而已,工厂想要的只是你的廉价劳动力!
这样的问题已经存在多年。一方面到处叫嚷着说中国缺乏技能型人才,而大量的职校学生又在这种无效的实习生耗费青春,这个矛盾很多过去了,始终还没有破局!
感谢,感恩,每个人都拥有美好的未来!
勿以恩小而不感,勿以赢小而不麻!
君子赢而不麻,小人恩而不感!
君子赢赢与共,双赢!小人恩恩不感,不麻
这就是英式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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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卖学生的回报有多么丰厚呢,我直接列数字吧。
学生薪水原则上发同工同酬,江浙地区折合人民币 17-18 / 小时,工厂打包给人力资源公司的工价一般在 24 以上,如果出来的时间是用工高峰期,价格能到 27-30 / 小时。整体而言,即便是再不克扣学生正常薪水的情况下,“职校劳务联合体” 的毛利稳定在 7 块 / 小时以上。说实话,7 块 / 小时的价差基本是地板价。
学生的月平均工作时长稳定在 270-300 小时左右,近几年可能有部分企业由于产业链上游核心零部件、物流不畅或者订单削减导致工时跌到 240 左右,但是大部分依旧保持 270 左右。此外,学生的工作环境可能比社会员工更加糟糕,因为用工企业也知道学生共容易被 “管理”,所以往往把学生放在离职率更高的岗位。在制造类企业,高离职率的原因是什么我想大家都门清。
所以即便是考虑到部分学生敢于反抗离职,“职校劳务联合体” 单月单人的毛利至少在 1500 以上,往高了说 2500 一个月并非虚构。如果这帮人胆子肥直接把学生当社会工塞进去的 3000 一个月咱家也不是没见过。
当前的职业学校一般一届能有 300-500 算是个小规模的职校,市直属职校基本能做到 1000-2000 学生一届,部分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地区的省属职校做到万人大校也比比皆是。外出时间层面,无论中职高职只要敢往外 “输送” 学生的学校基本上起码会把学生送出去 6-9 个月起,胆子大的直接送出去 1 年也有大把。
整体而言,一个拥有 1000 名学生的 “职校劳务联合体” 每一年的毛利在千万级别(2000 一个月,1000 人,外出 6 个月)。这还仅仅是输送学生的毛利,学生体检、复印材料、买商业保险、甚至采买生活必需品(比如被子)额外还有多的我们就不算了。
看似规模有限,但是这门生意即不需要耗费太多的精力也没有太多额外的费用:劳务公司跟用工企业之间的 “礼尚往来” 已经被社会工业务给摊薄了,轮不到学生工这里再摊销一次;学生往返的交通费用美其名曰会有补助,实际上大多会在工资里重新扣除;哪怕是学校派出的驻厂老师的工资相比较而言也是毛毛雨了;最大的偶发性费用可能就是学生真出了事情之后的理赔,但是也有保险可以兜底。算来算去,貌似这门生意最大的费用是学校跟劳务公司内部的烟酒 KTV 消费,所以净利跟毛利最多相差个 10%,还是在千万级别。
注意,这还只是一个单届学生一千人左右的中等规模职校,“万人大校” 一年给你折腾出半个小目标一点问题都没有。
所以说,职校 “输送学生” 这个问题年年曝光年年不改本质上是源于中国数以百万计的职校学生背后所蕴含的利益空间太过于巨大。如果考虑到部分招商引资的地方政府也会主动参与到 “校企合作” 的“指导工作”中来,大家就会发现这其中的部分的利益诉求已经被包裹成更加光明伟岸的“发展诉求”。
中国的职业教育,单单一个教育部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如果不正视中国职业教育现有各种问题的社会根源。我几乎可以武断的说,中国的职业教育不可能发展起来,所有的投入终将因为没有未来而一地鸡毛。
相信很多在校大学生都会问到这个问题:“如果我在实习期间受伤了,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实习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从司法角度来看,实习生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据此,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的赔偿请求。
因为实习生本身仍是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是劳动者,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在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的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不过国家也为了减轻企业这方面用工的风险,很多地区都开始试点,允许企业给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灵活用工人员购买单独工伤保险。
截至目前,广东、杭州、青岛 3 地已经明确特定人员可以购买单工伤。详细细则大家可以通过当地政府官网进行政策查询。
如果企业没有在试点范围内,也可以选择给这些员工购买补充工伤保险,同样能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可能存在的潜在用工风险。
所以同学们在面试时候,询问一下公司是否已经购买工伤险,也是对自己负责任的一种体现,特别是针对一些需要常常在户外的工作比如建筑行业,销售行业等等。决定要去之前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签订相关的协议,才能最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实习期间受伤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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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生没有提前与公司沟通,在实习工作期间受伤了要怎样才能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有工伤险
如果小伙伴在发生意外工伤时,你的公司已经与你签订了第三方协议或者正规的实习合同,并且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你就可以按照要求进行工伤保险的报销了。
二、没有工伤险
在我们实际生活中,有许多公司都不给员工购买工伤险,更别说给实习生购买了。而且企业也不用对实习生负担工伤保险的责任,学校又不会给学生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在没有工伤险保障你的利益的时候,你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1、一旦受伤,可以首先和单位沟通,理清责任方,看此事应该如何处理。负责任的公司会与你一同追究,依据法律程序和事实依据对你的工伤进行理赔。
2、如果公司不愿负责,你可以根据学校、用人单位、你自己本人责任大小的情况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多方分担。
资本老爷在国内教嚣张跋扈惯了,没想到被国外的资本主义狠狠的教育了一顿。
牢里的资本老爷不禁感慨,还是我大社会主义国家好,这些都犯不着舞刀弄枪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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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的事
不要带节奏
还不如去做 5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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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回答挺好的,不重复了,大中专校领导害人就不说了。
某知名 985 的一个大院 (天坑) 的实习,某种意义上也是卖给了某个公司。
不过公司给的价格不高 (刚六位数),而且是名义上 “捐给学校”,(但是呢,也给了领导一些好处),然后学生快毕业了,可以选择去那边实习,也可以不选 (不过不选的话,有其他公司和留校,也有难度和压力),去了实习也是正常的发工资,正常的干活。
公司塞钱的目的是找优秀实习生,实习生来了干的活也挺好,有的赚。给的待遇条件也挺好,学生也是真的愿意去。
这里面,为什么人家正常大学的毕业实习就很体面,为什么中专的就不体面。
第一是人家正常大学,部属省属的,都有人查着,玩大了要出事,中专校领导搞什么幺蛾子没人管。实习划水不影响毕业。
第二,这个可能是我的刻板印象偏见愚见,我的觉得 985 的学生聚众搞事能力显著高于中专。
第三是干活水平,这个公司招的正式工干活水平也就比实习生强一点,正式工的学历比这帮实习生差。
第四是简单重复的体力劳动一直收入低。
唉…… 说点更残酷的吧。
一,
会有人劝逝者家属:
学校、工厂,对于一个职校学生的家庭来说,都是庞然大物,可不敢直接对抗。
会有人继续劝说:
孩子已经去世,拿到百万赔偿,貌似已经是最好的选项。
所以逝者家属做出了选择:
“拿钱然后闭嘴”。
二,
不会有人告诉逝者家属:
如果超负荷的工作是死亡的原因或诱因,工厂与校方将承担相当大的民事责任,一个十七岁孩子的命,不会白丢,即使走法律程序,判赔不会是个小数目。
也不会有人告诉逝者家属:
除此之外,因负面影响,学校与工厂将为此付出的代价将远远高于民赔;所以他们会非常害怕法律与與论的介入。为了 “活下去”,他们会尽一切手段,将担责的证据清空。
所以他们会尽一切手段,让逝者家属闭嘴。
询问:“什么时候兑现?”
回应:“您再等等,是要走流程的。”
上报:“他们情绪稳定,不会曝光”
询问:“什么时候兑现?”
回应:“你别着急,几十万公款,没那么容易批下来。”
上报:“他们情绪稳定,不会曝光”
询问:“什么时候兑现?”
回应:“答应你就肯定会赔,不要催了。”
上报:“他们情绪稳定,不会曝光”
“没关系,他们随便曝光,已经处理完了”
询问:“什么时候兑现?”
回应:“什么兑现?兑什么现?”
最后,希望每个普通人都能相信法律,在受到侵害时,将法律做为第一选择。
大学生实习就跟卖牲口一样,不好用(狗头),但没人能拒绝免费不是吗?
恶意死亡
五五分流,意味着你的孩子有 50% 的机会去到这样的职高。
那么,如果你不能保证有钱送孩子去华盛顿大学,你何必生三胎呢?
这就是工厂……
听工维为说。
厉害了,我的法制社会
就这还要求 别人上职校??
许多家长都是为了小孩的未来才会拒绝职校的,不把职校变好、就别想着把职校五五化了。又或者希望某市可以带头让一半的小孩上职校。
不要读职业技术学校 (中专 大专),会变得不幸。
直接说,这是学校和用人单位两方对学生的侵权现象。
从材料中看,17 岁的职业学院学生杨某,被安排去用人单位实习。用人单位存在如下违规现象。
1,工作时间过长。杨某是「校企合作」安排的实习生,工作时间却长达 12 小时,这是不合《劳动法》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实习的员工是不会强制加班的。即使是单位正式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原则上也在 8 小时内。
2,生病不准请假违规。2 月 6 日这天,因为生病,实习生杨某感到身体不舒服,向主管请了 3 次假,主管以突击产品产量为由,三次都没同意。这种作法既不合于《劳动法》,也不人道。最终,年纪轻轻的实习生杨某,因呼吸衰竭而失去了生命。这对家人和亲属,肯定是非常痛心的。
3,因为学生还不算正式毕业生,学生的实习学校也是有一份监管责任的。这一方面是对学生实习状况实施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对学生实习中的合法权益实施维护。故学生生病请假被拒,学生是可联系校方实习管理人员的。如果学生没有电联实习负责老师说明情况,那错不在学生。如果学生联系了,相关老师不管,那后来学生出事,校方也是有消极不作为的错误的。
故此,学生亲属有权要求学校和用人单位履行经济上的赔偿的。
学校和单位和杨某亲人协商了一个赔偿方案。亲属也觉得可以接受。
可至今,学校和用人单位仍未予以履行。连电话都没人接。这对杨某亲人,无疑形成了新的伤害。
校方不能甩手,不能把「实习管理」只当成「收费管理」(通常操作中,学校把学生送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即按人头返一笔「推荐费」给学校 ) 。用人单位更不能侵权后充无事人。
个人建议,亲属可以通过律师进行诉讼,或提出「强制执行」的要求,以维护亲属的合法权益。
你们的孩子不进工厂,他们的孩子当牛做马,呸
如果某些人依旧对这个现象视而不见,人大代表从不提议,脱离群众就在今天。
米畜种族特色:白皮 + 黑人 + 其它好欺负不好欺负的种族
泰国种族特色:三本以上 + 专科及以下 + 黑人大爷
所以为什么中国家长很讨厌分流 一分流自己什么成分还用说?
为什么某张鼓吹分流学生进厂的宣传画被魔改 里面女生被善意涂鸦魔改成果的 孕的 流的 笑川体的都出来了 老爷们还没点笔数 能骗一个是一个是吧
要看就看合订本,这不是开头也不会是最后
以下内容均来自媒体
不会用避孕套?
看见没,没钱还不用避孕套就是这下场
我们的人大代表挠了挠头,忍不住问到,现在年轻人怎么宁愿送外卖也不进工厂呢???
学校赚的带血的黑心钱主要分成三种,第一种公 2000 块,母 1500 块。第二种按工时一小时抽 5 到 20 块钱。第三种,就是正常工人,工厂把钱给学校了,就看学校给你发多少,第三种是工厂按正常工资开(主要是外企)。(有人不信能抽 20,在物流高峰的时候可以抽到。)
底层就是耗材。像俄罗斯打乌克兰一样,俄罗斯贪污如此之重,连新式武器都舍不得给那群孩子们换上,但是普京他们被瑞士银行冻结了 200 多亿美元,武器是旧的耗材,20 岁的义务兵强制转合同兵也是耗材了。
不知道该厂是谁给哪个品牌代工,但我们都应该抵制这些品牌。不注重劳工权益的品牌及代工厂应该倒闭,有知道请写一下,坚决抵制。
进厂打工好,吃饭能吃饱。
今天你出力,明天我养老。
大力拼发展,白天晚上搞。
这样是双赢,我富你也好。
你做螺丝钉,他当鹤嘴镐。
社会需要你,一个不能少。
你们奉献多,我才睡得好。
只要不出事,出事我就跑。
有种你去告,我赔算我孬。
手段不需多,上下打点好。
不是没有钱,就想把你熬。
你去街上问,有钱妙不妙?
先把你摆平,不来分蛋糕。
韭菜茬茬有,羊毛年年薅。
个人属小利,公司大而高。
望你看清楚,咱们谁更屌。
任你千般法,媒体被我操。
我只资本硬,杀人不用刀。
等到你瞑目,我仍笑今朝。
老爷们只在乎进厂的人够不够,不在乎学生怎么想。毕竟老爷们的孩子不会进厂,厂里总需要有牛马
一个社畜去世了。不在编制,不算牺牲。
从根本上来说,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 他们始终都没有正眼瞧一下这些高考的失败者。仿佛他们就是被社会抛弃的人群, 他们就是因为无能才到我这里来的,但凡有个好去处,干嘛还上我这里来呢?你还指望我把你供着么? 社会是很残酷的,可惜很多人一直到了中年甚至晚年才想明白这个道理。 那些衣着光鲜的精英人士,说穿了就是因为这些低工资的人给供养的。 这就叫阶级,阶级矛盾,是高于一切矛盾的。它是一群人针对另一群人的合法的残酷的剥削。 几千年来,都是如此。 悲剧的是,我们所收到的教育有很大的迷惑性, 让我们忽略了这个本质。 在高考时,只知道高分能上个好大学,但是意识不到好大学对自己的人生究竟意味着什么。错误的以为人生路还长,后面还有很多机会。 但实际上,早日爬到高处的人,不仅享有好的资源,他们还能从高处筑墙并丢下滚木雷石阻止下面的人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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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正常的,现在的工厂基本上十二小时工作制,大部分还是两班倒,挂了非常正常,经常有的,不过一般上不了新闻罢了,反正大部分人顶多丢掉半条命,真的丢了命也就赔点钱而已,你说说资本家会怎么选择?
虽然劳动法规定了但是…
这个提问会不会沉?
说两个笑话,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
♦那些买奢侈品的人负有罪大恶极的责任♦
加班加点生产为什么?还不是为了供养他们的奢侈生活?
多支持国货吧。
把微笑曲线上主要的利润都留在国内。
这才是德国日本工人为什么工资高,而他们的年轻人又愿意当蓝领的原因。
以及,不是所有在工厂的都能叫蓝领。
代工就是代工,还不如打工。说破嘴也是代工。
我们应尽快走出代工阶段。
支持国货,支持中国品牌。多买自己品牌的东西。
这样就没有人需要到血汗工厂去。
这下真赢了,20 世纪最黑的美国工厂主也只敢说能让一个 20 岁年轻小伙 3 年白头,
确实远远逊于我们。
这不是昨天那个问题嘛。怎么被删了
呼吁年轻人进厂打工 是多么可笑的一句话 就连死了赔偿都和稀泥 互相推脱 真讽刺
病假从来都是补的,真来病了谁有那个闲工夫请假。
当年我们实训,说是. NET 实训,到地方之后被强行改成 JAVA,还要 1:1 带一帮其他学院的拖油瓶(没学过编程的那种),当时我们心里都有火气,但不敢发楞是憋下去了。
学生还是太好欺负
半年内,这种专科技校生被强制进厂实习,拖欠工资极端压榨甚至把人害残害死的事件,光是上新闻的,引起舆论的我印象里就有六七个了
所以说白了,我国的主要经济动力还是出口低利润率的代工组装工业品,虽然如此,既得利益 FH 们还是很骄傲: 我们不开工全世界都得饿死。
当然你要问他们工人的权益,改善工作时长工作环境居住条件之类的,他们就会说 “谁叫你考试不如我”/“谁叫你爹没我爹努力”
前面几个回答都在说学校和企业合作,拿学生当劳动力,压榨学生,作为老师,我来说一下大专学生实习的真实情况(只说自己了解的正规公办院校)。
大概是 2019 年之前吧,大专院校的学生,都是两年半 + 半年的培养模式,就是在学校两年半,最后半年要去单位实习,这是教育部的规定!单位实习,可以是学校找的公司,企业,也可以是学生自己找公司,还有一部分签过工作的学生,根据他们所签单位的要求可能要去该单位实习。也就是说,实习这事,学生是有自主权的。
2020 年(反正是这几年,具体记不清了),九部委(教育部,人社部等等)规定职业院校要 2+1 培养学生,学生在校学习两年,最后一年实习,突然压缩了在校时间,以至于各院系调整教学计划,学生周六日都要上课,课程表满满的,因为要提前半年把专业课程学完。
所以,结局大家看到了。
就是学生交了三年学费,只在学校呆两年。
这不是某一个学校的规定,而是上面的要求。
要说学校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并没有。实习单位是各院系自己找的,学生是自由选择的,你可以去,也可以不去,可以自己找单位实习。但是上面要指标,要考核你学校实习就业率,所以学生实习要跟公司签灵活就业协议。很多学生去了一些公司,表示太辛苦,中途也有不干的。
每个学生,都配备的有指导老师(学校老师),学生有问题什么的可以随时和自己的老师联系。这些老师很多都是教过他们课程的老师,有的也比较熟悉。
学生的实习工资,有的公司是直接发给学生,有的是发给学校,再由学校发给学生(这种情况是因为有的公司只能对公转账,学生不是它的员工,所以先发给学校)。
职业院校培养学生的目标就是职业能力,更侧重于实践,所以一直以来,上面比较重视实践,既然是实践,你不可能都在学校吧,必须去企业实践,但学校不可能找到那么多对口的企业,对口的企业也不一定要学生来,毕竟和正式工不一样,所以有了现在的各种实习。
至于实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风险,就看学校和公司有没有约定吧。
实习过程中,学校是很担心学生出现风险的,因为毕竟没毕业,出了事学校肯定有责任。
说得难听点,考不上高中,还不如直如找个地方,大人贴钱学点技术。除了大城市的职校可能讲点良心。其他地方职校就是人贩子。想要学历就读成人或自考。
看到没,这就是五五分流。
现在的某些大学,实在是让人无语,想着办法赚学生的钱。
当年我自己在郑州某校计算机专业读书,到了快毕业那一年,学校以促进就业为由,动员我们参加外面某机构的计算机培训。我们大多数同学都参加了这个培训。市场上这种培训都是非常昂贵的,比大学学费贵的多。
学校的做法实在是不要脸。我们本身就是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把学生培养成才,不是大学本身的责任吗?为何还要把我们送到外面的培训机构去,高价参加他们的培训?我们直接去参加这些机构培训就行了,为何还要上这个 “大学”?难道大学就提供一个学历吗?根本就教不了任何有用的东西。
校领导不知道拿到了培训机构多少好处。
这不就是真正的社会达尔文?恒纪元是偶然,乱纪元是常态。体现的是真的好啊!学校和工厂哪一个不比他牛,弱者死了就死了呗!最起码跟之前相比,还享受过了现代的生活,要是在以前他只能是个奴隶,甚至能不能活到 17 岁都是问题。
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人与人之间不更是如此,有些人是怎么做到两者分割的。
现在我对中国未来的国际地位越来越看好了,能对自己人这么狠,想必对外人更狠吧!
法院起诉吧,我们国家有劳动法,有未成年保护法。我们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是不是太低了?
只要和厂有合作的,学生不都是这样卖猪仔
大学生工厂实习请假三次遭拒后死亡,民族企业家为富不仁,当权者以权谋私!无产者过劳猝死,人民富豪穷奢极欲,我们都有光明的未来!
校企合作?要点脸吧
去之前大饼画的好好的,
去了之后三班倒流水线没有休息,
扛不住了想换个地方,被学校以扣发毕业证威胁,
太可恶了!真是学生的血汗。
????……. 太魔幻了。以至于我不知道怎么评论。。诶。太可怜了!实习而已啊!又不是正式员工!
为什么那么多平时喜欢建议这呼吁那的专家都不出声了??好歹也建议呼吁一下,这就是进工厂的 “好处” 之一啊!!!
厂: 谁都知道,在你校,你是一霸。
校: 校长只是个空架子,每天一睁眼,几千人的吃喝拉撒都要我伺候,真正能落到我嘴角的有几口?
校: 若是几位真的要钱,我倒有个好去处。
厂: 那校长给说道说道!
校: 花朵!
厂: 唉,花朵值什么钱呀!
校: NO,NO, 花朵,祖国的花朵,接班人。
厂: 那事成之后,花朵如数奉还,榨出来的花瓣,三七分成。
校: 为表心意,花朵马上送来,毕业实习子!
对职业学校要整改了
警惕拜登打牌!
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中国教育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良知都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
死的太少了,这么多批学生才死了一个,说明学生们还有继续压榨的潜力。学生干活既不签合同,又不用发多少钱 (我甚至怀疑有些学校让学生倒贴钱),简直是最好用的人肉干电池啊。
要我说就不应该让人毕业,念大学的时候叫校外实习,大四之后不发毕业证,工作了就叫在社会大学的校内实习。
学校收获了钱,工厂收获了廉价劳动力,学生收获了充实,我们都赢啦
中国侨网 3 月 17 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综合报道,2019 年 4 月 27 日美国西雅图一栋施工大楼起重机意外坠落,导致四死三伤,金恩郡陪审团 3 月 14 日判决涉案公司应赔偿其中两名死者家属和三名受伤者逾 15000 万美元。其中一名死者,当时就读西雅图太平洋大学的 19 岁华裔新生黄莎拉 (Sarah Huang,音译) 家属,获赔 7200 万美元。
责任一定在美!
虚假的中专大专就业:学工科进工厂好过学个文科专业,起码有兜底。
真实的中专大专就业:在中专,无论你是什么专业通通打包进厂拧螺丝,运气不好工伤、死亡的话,工厂赖学校,学校推工厂,无穷无尽,至于谁家的孩子死了,除了失去孩子的父母,谁在乎;在大专,几乎所有的工科专业学生在实训之后都会玩了老命地逃离制造业。一旦实习期找不到工作被迫进厂,追魂夺命拉,无限飞机拉,社会我拉长——什么叫操着白粉的心吃着墙粉的嘴,只需数月半年,这帮小伙子就会分期付款去送外卖。
55 分流好啊
天天喊用工荒,连十几岁的年轻人都被你们活活折磨死了,谁还敢进工厂。996 两班倒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以前我们单位有很多技校实习生,很年轻的孩子,十六七岁。进来真的干不了,哭,可是没用,必须得干,因为学校和工厂签的有协议,不干,毕业证肯定拿不到。学校赚了,工厂也赚了,苦命的孩子们,哪见过这样的阵势,吓都吓傻了。去年还是前年,我们这里一个年轻的孩子,到南方某工厂实习,太累,想请假请不下来,最后悲愤之下跳楼自杀了,从那以后,我们这里就没有技校实习生了。学校和工厂都是有勾结的,一个为了解决劳动力短缺,一个可以白捡一大笔钱,最可怜的就是那些还没进入社会的年轻孩子们。
学生面对学校太弱势,工人面对工厂主也太弱势。一个人没有组织就是没有统战价值,也就没有影响力,只能任人欺负。
什么是耗材?什么是资本主义?
都是利益链条,以后会更多的
民办的学校就是这样,太黑了。
所以都想上大学不想念职高啊
国内目前部分中专大专存在着 “把学生卖给工厂” 的现象。一方面收着学费,然后基本是什么都不教,一方面把学生送到厂里实习,然后收一份工厂的人头钱,再从学生的实习工资里抽成。
你说这是学校也行,你说这是就业培训中心也行,当然你说这是人力租赁中心也没啥不妥的。
他们哪能算是园丁教师,只是资本家罢了。
顶上热搜。
实习的时候都不能保证八小时工作制,真坑我们的一些产品该涨价了,一些贪心的人该收敛了。制造业到现在很搞笑,明明很辛苦,但就不盈利,不盈利的东西,要它干啥?
人们总是透支未来,当未来变成现在时,又在骂娘。
“务实一点,我劝你们,先把劳动法、工农阶级的理念先搞懂……”
不知道当年那些为了工人利益抛头颅洒热血、筚路蓝缕走过来的伟人们
看到类似这样的现状会作何感想
在他们眼里,只是自己倒霉碰到这件事。
对于他们来说,死者和路边死亡的野狗没什么区别。
卖学生进工厂这个事情不是一天半天的事情了,如果这个事情不解决,国家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基本上就是空谈。
他投胎去美国了,很好啊
不管黑猫白猫,都要口乞人
我严重怀疑他睡眠不足!
调查显示仅 35% 国人每天睡够 8 小时,专家建议晚上 10 点到 11 点睡觉,你的睡眠质量如何?
这个新闻去年 不就报道过一次,怎么换个日期又来一遍?
这个问题可以添加进 “为什么年轻人不愿进厂” 宇宙。同理为什么要让孩子卷:别的孩子在读高中,你的孩子在工厂过劳死。
我个人认为等高中毕业再分流好不好,给那些晚成的孩子们一个参加高考的机会。
这种月经新闻,怎么说呢。
来来回回就这几句。
中国大穴孝长,老尸,你们是不知道还是怎么的?
能不能说点别的。
比如告诉学生,反他妈的。
有些人看来不了解,这种情况早在 10 年前左右就有了,职学寒暑假组织未成年人进工厂,学校除了赚人头,每个学生每小时工钱上也有抽成。套上实习外皮的非法中介公司
还不是这个学生没把握好进厂时机,
恶意进厂,
出了事情肯定是他自己负责啊,
厂家没找他索赔耽误的工作量就不错了
这个世界没有变,都是吃人的社会。只是以前是明面上吃人,现在是隐性吃人了。
以前是《包身工》《黑奴贩卖》
现在是 996 两班倒
这个职校孩子 17 岁,他不去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所以他必须去进厂实习。那么他和社会上招聘的工人相比待遇怎么样呢?
时薪比正式员工少,不准请假。万一出了事,正式工有劳动合同法可以仲裁,而所谓的职校实习生一点保障都没有。
前些日子也有一位职校实习生被切了一半手,现在,呵呵,都闹出人命了。
PS:各位中考没考上高中的娃娃如果还想读书,都会进这样的学校。
从法律上来讲,如果他们已经承诺赔偿,像学校据说已经协议承诺赔偿,这种情况如果学校仍然不赔的话,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法院会支持的,如果学校不履行法院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至于工厂口头承诺赔偿,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已经承诺赔偿,如果有电话录音,或者证人,那么也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如果一直没有达成协议,那么赔偿需要经过法院,不过小诊所关门,当时自己没去医院,延误治疗,本身也是一种法律上认定的过错,可能赔偿的时候法院不会判决完全是公司的过错
就这还进厂?
就这还三胎?
所以真的要好好读书,考高中,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去读职高。
还有上了职高的同学,千万不要相信你们所谓的老师说的,不进工厂实习就不能拿毕业证。他们唬你的。
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恶意索赔
“年轻人吃不得苦”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说个我知道的吧
我去年进了一家公司,里面也有不少大学刚毕业在实习的,他们的情况是这样:
进公司一年时间没有工资,美其名曰公司培养你。
一年后转正,工资 4500,加班费另算。公司是单休
前几天还和学生聊天,他说自己一周加四天班,然后组长说他加班不积极。
这时候应该召唤神龙大侠,看灵不灵验
感恩感恩感恩
大三就算了,有些学校,中专 1.2 年就让学生去工厂干活,谎称社会实践,扣的钱比中介还黑,中介那里 18 块,一个钟,学校 10 块,14 块一个钟。一次下来几百人,赚个几百万。好在工厂还算正规,生病你请假,它也不敢不准假。
学生没出过社会,太容易被学校唬住了。
不要把学生的工作实践当成资本剥削的手段!
连学生的工作实践都不能落实劳动法,可想而知现在的情况有多严重。
17 岁的学生到校企工厂实习
那应该采用《劳动法》,还是《未成年保护法》?
首先这些企业显然不是为了上市去的,那么就不看重营收和增速这些指标,典型的 “价值股”
如果这个 “产业”“商业模式” 真的能赚钱,别管是 ROA,ROE,ROI,现金流,年化收益率,IRR,分红某一项或若干项数字特别好看,那应该卷翻天,不卷的要么就需要各种特许经营权 / 牌照,或者是灰色的,要么不赚钱,三选一吧
还是说已经卷爆了我没关注?
没准校长和厂长是同一个人
第一,包身工的身体是属于带工老板的,所以她们根本就没有 “做” 或者 “不做” 的自由。她们每天的工资就是老板的利润,所以即使在她们生病的时候,老板也会很可靠地替厂家服务,用拳头、棍棒或者冷水来强制她们去做工。就拿上面讲到过的 “芦柴棒” 来做个例吧 (其实,这样的事倒是每个包身工都会遇到的),有一次,在一个很冷的清晨,“芦柴棒” 害了急性的重伤风而躺在床 (其实这是不能叫作床的) 上了。她们躺的地方,到了一定的时间是非让出来做吃粥的地方不可的。那一天,“芦柴棒”实在不能挣扎着起来了,她很见机地将身体慢慢地移到屋子的角上,缩做一团,尽可能地不占屋子的地位。可是在这种工房里面,生病躺着休息的例子是不能开的。一个打杂的很快地走过来了。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芦柴棒”的喉咙早已哑了,用手做着手势,表示没有力气,请求他的怜悯。
“假病! 老子给你医!”
打杂的一手抓住 “芦柴棒” 的头发,狠命地把她提起来往地上一摔。“芦柴棒”手脚着地,打杂的跟上去就是一脚,踢在她的腿上,照例又是第二、第三脚。可是打杂的很快地就停止了。据说那是因为 “芦柴棒” 那突出的腿骨,碰痛了他的脚趾。打杂的恼了,顺手夺过一盆另一个包身工正在摸桌子的冷水,迎头泼在 “芦柴棒” 头上。这是冬天,外面在刮寒风,“芦柴棒”遭了这意外的一泼,反射地跳起来。于是在门口刷牙的老板娘笑了:“瞧! 还不是假病! 病了会好好地爬起来? 一盆冷水就医好了!”
都觉得病了,就直接去医院了,还管什么请假批不批。
现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你说这样的事是彻查到底呢?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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