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疫苗就必须开证明,谁给你们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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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4 月 11 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就说过:近期个别地方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7 月 16 日,中纪委、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又几乎是同时发文,再一次强调:禁止强制、变相强制接种疫苗的行为。

然而,上面再有政策,也搞不过下面的各种对策。

就是这样的三令五申,有的地方还是非常任性地继续强制接种疫苗,尤其在一些中小学里面,这种情况可以说是非常严重了。

在安徽亳州三中的一个家长群里,十几天前就有这样的一个通知:12 岁以上的学生必须接种疫苗,否则影响出行、上学、就业等。

出行和就业三中肯定是不会管的,能不能上学他们就能管了。

然后,老师就开始在班级群里通知了,意思就是原则上要求都打,实在不能打的 “必须” 有医院开证明。

得有医院开证明才能不打?

这不就是央视新闻里说的那种变相强制吗?

老师还特意把班级里没打疫苗孩子的名字给列出来,要求尽快打。

7 月 18 号学校就发了要求打疫苗的通知。

有家长就问,孩子就是不想打这个,就不行吗?

老师的回答是,不能打得去有关部门开 “不能打的证明”。

必须开证明才能不打,这叫啥自愿接种呢?

有人说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里面有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

所以学生就是应该打疫苗的,但问题是,这个新冠疫苗并不属于免疫规划的疫苗,也就不能适用 “疫苗管理法”。

为了这个事,三中的家长还给当地的市长热线打了电话,接到的回复是这样的:

前段时间,根据媒体的报道:广西、安徽、江西、浙江、福建等省多个区县都发布了通知,规定不打疫苗的市民在入学、就医、出行等方面要受到限制。

据不完全统计,发布类似 “政策” 的地区包括江西抚州崇仁县、江西赣州定南县、江西赣州安远县、浙江丽水青田县、浙江宁波宁海、浙江温州市瓯海区、福建晋江市等。

在被媒体曝光之后,这些地方陆续都撤回了 “土政策”。

那么,安徽亳州三中的有关领导们,你们为啥还要继续这么干呢?谁给你们的这种权力?

权力是人品的试金石,权力的使用最能检验出掌权者的人品。

恶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折磨和伤害弱者,善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造福和帮助弱者,

他们都从中获得了快乐,但这是多么不同的快乐,体现了多么不同的人品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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