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谈鲁迅:月光如水照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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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谈鲁迅:月光如水照缁衣

今天这篇文章,我写于1998年6月,写的是读鲁迅先生的《铸剑》后产生的感想。

明天就是鲁迅先生的忌日,特发此文,以示敬仰怀念之情。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

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

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

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

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

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

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

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唯一的目的就是复仇。

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晨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

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狠。

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

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

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

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鸮”,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

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

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

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

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所有了”的程度。

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

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

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

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

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

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

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

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的精神,就像葛里高利(《静静的顿河》男主人公)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

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

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

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

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

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

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

《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

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

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

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

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

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唯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

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

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

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

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

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摘自我的散文集《感谢那条秋田狗》中的《月光如水照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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