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的同时,要警惕“无垄断可反”
作者 | Eastland,虎嗅研究总监 头图 | 视觉中国 2020 年 11 月 10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12 月 14 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收购银泰、阅文收购新丽传媒、丰巢收购中 …
编者荐语:
在美团200多人的法务团队面前,我们非常非常难;在美团超万亿市值面前,我们非常非常难;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会坚持到底!为自己,也为所有的打工人找回本该有的公平和尊严。
2021年1月4日,元旦过完,我收到了和美团期权官司的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是:法院认定我未在行权期限内行权,因此丧失了对股票期权行权的权利。
我看到这个结果非常地惊奇和愤怒。
为什么?因为我这8年维权路。
我和美团正式开战是在2013年5月,作为美团的媒介总监,在美团工作了两年的我因为怀孕被强制开除。当时我处于奔溃边缘,于是在微博发出了求救信号,很多媒体都进行了跟进报道,甚至有公益组织帮我去维权,还提供了法律援助。我看到我敬重的上级领导王慧文通过微博发出了对我的处罚决定,甚至有很多自媒体大V竞相喷我仗着怀孕要挟公司。
作为一名弱势孕妇,连合法维权都成了要挟,想想真是可笑又可悲。
于是在2013年6月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回去继续上班,得到了海淀劳动仲裁的支持。仲裁判决不久,美团不服判决上诉到海淀法院,为了能够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美团通过法院做调解,我做了让步,但我在法庭上**坚持强调这次调解和期权没有任何关系,并保留了申请期权行权的权利,**对方同意了,有庭审笔录佐证。
庭审笔录
2013年11月14日,我的孩子出生。并在第二天接到了海淀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本以为这次能顺利行权的我,遇到重重阻碍。
2013年11月19日,我要求行权,但和美团人力资源对接人就行权细节内容产生分歧,通过邮件和电话多次沟通都无果。最后,我通过起诉美团为自己争取行权权益。
在当时,和我遭遇类似经历的还有美团同事刘继汉(人称汉叔),为此我们俩一起开始了将近7年的期权维权路。
在这7年里,因为管辖地问题,海淀法院不愿受理此案件,驳回了我们的行权诉求。我们打到中院二审,最后中院裁定海淀法院具有管辖权,必须审理此案件。
后来美团为了拖时间又用另外一个公司(上市公司走的是VIE结构)提出管辖异议,我们又从一审打到二审,直到2019年9月24日,二审中院才做出管辖的终审裁定:对方提出的管辖异议不成立。所以就管辖问题,我们整整用了5年零4个月时间。
在此期间,海淀法院为了解决审限问题,要我们先自愿撤诉再重新立案,我们怕一审对我们做出不利判决,只能忍声配合。
搞笑的是,我们在打这场维权官司过程中,美团竟然提出我们是北京三快科技(美团一开始注册公司名就是“三快科技”)的员工和美团公司无关。为了证明我们是美团的员工,就又耗时两年多。
所以今天我收到这份判决书感到非常地愤怒。法官说我没在规定期限内行权就失去了行权资格?如果行权了我还需要找法院打官司吗?如行权交钱不就更代表我认可了对方的“行政霸王通知”了吗?(按海淀法院的逻辑,这案__子__无论我行不行权我都永远打不赢。假如当时我打__钱行权,他会判我认可__美团行权方案,因此判我__输_;__假如没打钱去__行权,__就认定我__在90天内未行权,过期作废。总之,公司说什么__我__就__要__接受什么__才是法院的判断标准,那美团__公司说__现在__每股市值1个亿,__我也必须要按此行权。__试问__这样__还有公理吗?__难道美团强大就可以为所欲为吗?_)
早在2013年11月19日,早在美团上市前5年(美团正式上市时间是2018年9月20日),我在和美团人力资源曾俊交涉时,就已经对美团提出的行权价提出异议,对期权核算依据提出异议,对股权数也提出异议,这些都是发生在美团规定的90天行权期内,法院怎么可以用不符合通知中约定的理由来搪塞我们?
我们一直和他们的负责人不断交涉,直到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才上诉。
为什么海淀法院可以用一句“没有在行权期内行权”否定所有?
另外,法院在判决中说“美团公司已举证证明确立市场公允价的参照依据”,但是从2013年11月19日开始,我就和美团多次进行期权行权交涉的邮件往来,至始至终都没有看到这份市场公允价的报告证明,也没有看到任何相关附件有说明公允价的合理性。
直到2020年10月13日,美团在举证中才向法院提交所谓的“期权公允价值评估报告”是3.79元,且找的是对方所称的一家美国评估公司,就提交了三张没有任何公信力的表格,然后海淀法院就据此枉判,这符合基本的证据规则?
更为惊奇的是,这份报告的形成时间是2014年12月9日。而我向美团提出异议的时间是2013年11月19日,这说明这份报告是晚1年才出来。为什么?
用一年后的报告,来认证一年前行权行为的合理性,这难道不违反正常的逻辑法则吗?
我也想问问海淀法院,为什么我在2013年和美团交涉的时候,一直没有看到这份评估报告,时隔7年后补的报告就成为了合理举证?再者假如美团一开始就证明了公允价的真实存在,让我看到这份报告,我为什么要拒绝行权,为什么直到今天还在求助法律维权?
这种后期出来的评估报告不能排除是刻意针对本案故意找第三方进行证据补充的,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无法得到认可,那海淀法院是否存在司法腐败?
今天给我们行权官司判决结果的三名海淀法院法官都是女性,一名是海淀法院副院长张弓,一名是副庭长王琰,一名是审判员张慧敏。都是女性啊!
而且她们还在判决书上说不排除我有存在投机和不道德风险,我想问问这三位法官:从我怀孕被开除到现在,整整8年,我一直在按照正常法律途径维权,我和同事在维权路上从不放弃。不管外界说美团多厉害,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从不低头,为的是什么?
我2011年入职美团,还是被王慧文挖过去的,一年后我怀孕,因为没日没夜的加班和永无休止的内斗,我胎停育了都不敢休流产假,还坚持上班。直到2013年我再次怀孕我决定为了保胎而反抗,我挺着大肚子在海淀法院的法庭上和对方辩论,整整8年了,我从来没有放弃过,我怎么就成了投机者和不道德风险者?
我在较劲吗?我是无理取闹吗?作为弱势群体,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啊,因为中国还没有任何一个企业可以“大到不能倒,由他说了算”的地步!
从2013年因为怀孕被强制开除,到后来我走上了创业之路。**这8年以来,我从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说起我是美团出来的,我甚至选择了一个我从来没有涉足过的母婴领域创业,但是我爱我的孩子,作为孕妇我抗争了。作为母亲,我选择了在母婴行业做事业的延续,才有了今天的自己,**是的,我是“母婴前沿”的创始人。
这份母婴事业寄予了我全部的热情和对孩子爱的延续,也是我为母则刚后最真实的自己。
为母则刚
这些年来,我把期权官司全权交由律师处理,直到今天收到这份判决,我又怒又惊,甚至连我的律师朋友们看后都说:从业那么多年,没见过这么扯淡的判决。
我看过一本书叫《有限和无限的游戏》,相信美团的创始人王兴也看过。权力是有限游戏的特征,它可以通过邪恶让无限游戏终结,它还使游戏在听不见的静默中结束。当生活的传奇由于他人的失聪或无知而无法继续,那是不幸的。我们不要接受这种不幸,生活需要勇敢,每个人都要阻挡恶魔,别让不幸发生。
我坚信,邪恶并非有限游戏的终结,维权也是,它需要真理和公正。任何企业都不可以违背真理或者不择手段。
这7年的期权维权路上,这中间不断开庭举证,对方不断拖延,以及私下做调解都被我拒绝,但作为维权者的我也真的是心力交瘁。因为这样的判决,因为同是女性,让我很愤怒。
但我知道愤怒没有用,在人类所有的美德中,勇敢是最稀缺的。
当初还是孕妇的时候,我勇敢了一回,我获得了公益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但在这7年的期权维权行动中,我在很多时候非常讨厌自己不够勇敢,美团在我还是孕妇的时候强制把我开除,到我自己选择创业。
我有无数次做梦梦见那些争执的场面,我甚至都不愿意说起我是美团人,因为这种创伤总怕被人揭起来鲜血淋漓。
我甚至在生完孩子的那段时间不敢出去找工作,怕他们拿这件事情审视我,哪怕进入公司复试阶段,我总是先问他们:我原来因为怀孕被一家公司强制开除,在网上有一大堆报道,你们公司会介意吗?
看到他们游离的眼神,那一刻我就懂了,于是我只能选择自己创业。
是的,别说我们不想打工,就想当老板,因为所有的创业都是被逼无奈的,后面除了连环创业以外,还有“九死一生”。
我知道:坚持正确的事情很重要。我必须要和美团死磕到底,8年不行,再来8年,无论是到中院**、**高院还是最高院,我都会一直坚持。
因为我永远不会相信法院是资本大鳄的后花园,因为我相信党,相信中国的司法公正。
我努力的生活和创业,守护着我的孩子,成为一名坚强的女性创业者,对过往一切我都不后悔。当命运之神把我推向勇敢的那个时刻,我必须要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勇敢。
同时,我也希望所有的弱势群体或者个人,当我们遇到不公的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我坚信真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更不会在这90天内丧失“行权的权利”。
作者 | Eastland,虎嗅研究总监 头图 | 视觉中国 2020 年 11 月 10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12 月 14 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收购银泰、阅文收购新丽传媒、丰巢收购中 …
话说眼瞅就快年底了,神父为了犒劳一下无日无夜无空做饭的自己,为了点外卖省点银子,攒了一年辛苦打工赚来的钱,开了一个美团外卖会员,12月5日花15元领5个5元无门槛红包,相当于在今后的一个月里,点外卖总体可以节约10元。 (不要在意一个五大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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