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收养猫后向原主人索要裸照和钱,遭拒后虐杀猫发给原主人,被拘时已杀 6 猫,男子将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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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墨昭 Difenrir 发表

这不是妥妥的敲诈勒索吗?

而且其手机里已经发现了不雅视频,且不是从网上下载的,妥妥的人赃并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百度百科下,敲诈勒索罪 [2] 词条有对其的明确注解。

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

说白了,只要行为人对财物所有人施加了恐吓行为,就能认定其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但是是否到达了刑事案件的标准,还要看具体数额符不符合当地的规定。

有恨猫人士质疑猫的物权

提出了 “领养后物权归领养人,虐自己的猫狗拍视频发给他人,不构成违法” 的观点。

咱先不论拍虐猫视频发给他人算不算传播血腥暴力,算不算寻衅滋事。

就光说物权,这种 “领养” 的赠与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微信聊天记录显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且具有法律效力。

而领养猫时,领养人承诺 “自己有五年养猫经验”,承诺 “领养猫后会对猫好”,以此获得了送养人的信任,领养合同才得以签订。

合同法中的法条: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领养人以欺诈方式签订的合同,送养人自然在日后有权撤销。

同时,这种领养行为,在《合同法》中属于赠与合同。

对于赠与合同《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准确来说,领养人(被赠予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规定的义务(对猫好),所以送养人(赠与人)有权利撤销其赠与合同。

所以说,物权归虐猫者这个逻辑是行不通的。

恨猫人士就别洗了,洗不动。

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但是诈骗罪对于金额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具体执行标准各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按照司法解释是三千元以上。

本事件中,该男子以非法占有猫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了送养人的救助的猫。

在法律理论层面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

但是一般来说流浪猫的实际价值达不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此应该不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警察的拘留是有根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10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1000 元以下罚款。

该男子的行为是妥妥的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损毁。

管他怎么说,先拘了再说!

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了,也应该依法查办。

最后我想说,这种行为不光违法,也是妥妥的缺德行为。

抛开 “猫” 这个属性来说。

通过这种方式骗取他人有感情的东西,然后利用这个有感情的东西来勒索当事人,是多缺德的行为?

不止是救助的猫,或者自家养的宠物。

陪伴了自己多年的娃娃,亲人的遗物,情侣之间的定情信物这些具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被人拿去敲诈勒索,也是很恶心的行为。

同时,我还是非常建议领养宠物签书面领养合同的。

因为即使表面上看着什么毛病都没有,你也难以想象,领养你宠物的人是什么样的恶魔。

参考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https://baike.baidu.com/item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721359
  2. ^ 敲诈勒索罪_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com/item / 敲诈勒索罪 / 186529?fr=aladdin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https://baike.baidu.com/item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61754?fr=aladdin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s://baike.baidu.com/item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1283026

知乎用户 时雨​ 发表

谢邀,之前写过一些猫的问答,有过赞同,也有过争议。

[你们会期望从宠物那里得到回报吗?101 赞同 · 10 评论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05992093/answer/1342813576)

这个案例中,虐待宠物罪实在不好定,因为做不到人人平等,毕竟养黄粉虫的都大有人在,人类拥有的一只猫一条狗一尾鱼一条虫总不能都完全平等,最后只能以人类财产的角度判定,以及 “主动传播血腥视频导致广泛人类反感” 的角度判定。

这个案例,我个人希望:必须重判,也许,如果几天行拘出来可能就绑架小孩索要裸照,不成再撕票了

说的可能严重了一点,但是,我不希望他得逞,也不希望他没有教训。因为我怕这样的恶被逐渐的养大,成长为更大的恶。

动物是没有害人之心的,有的也许只是保护自己的本能,意识到自己会受到伤害的时候,会奋起反击。但是,人不一样。恶的,是人心… 甚至有些恶,是处心积虑的恶,一旦这样处心积虑的恶成为一些人的本能,那后果不敢想象。

我仍然希望,虽然有这样的人类中的败类存在,请依旧不要对人类这个以善良为出发点为本心的大多数人的群体。请仍然相信善良,而且,也请真正有爱心的人,提高自己明辨善恶是非的能力。

我还是希望分享一些关于人和猫的善的事情给大家:

我周围的流浪猫。那些年救助过的猫猫,鹏厂散养宠物,野生吸猫人……

反正,不管怎么叫吧。我今天就打算给大伙儿讲讲我周围的那些投喂流浪猫狗的行为。以及,给大家介绍一些流浪猫狗。——猫子为主哈。

小鹏汽车的总部在广州,广州天河区的一个角落,是一个城中村。旁边有一个园区。园区里面,有一些流浪猫,当然,我们这样人也是在这个园子里,用另一种方式在流浪而已…

橘橘

橘橘是我最早认识的园区流浪猫,是一直短尾巴的母猫。某同事 A 之前在裕辉园区上班的时候,总是路过那家修车厂。因为 A 自己也养猫,所以有的时候会自己带一点猫粮在身上,就会给橘橘喂点吃的。结果发现橘橘黏上她了,每次路过都开始追着撵,追到了就蹭腿。伸手就蹭手。橘橘是所有猫子里存在感最强的猫猫,露面最多的;

长橘

之所以叫他长橘,只是因为他的尾巴比橘橘长,而且他也是一只橘猫。对,他是一只公猫。长橘经常和橘橘一起出现,在食堂门口蹲坐或者趴。像哼哈二将似的帮我们食堂守门。不过长橘没有橘橘那么粘人,只是在给他喂食的时候才会被人摸一下。哦对,偶尔长橘也会跑去和三花混在一起;

三花

三花是一个母猫,身上主色是白色,同时还有黄色和黑色斑点。她和橘橘完全相反的性格。她一点都不亲人,一般来说,有人靠近她就跑远。给她把猫粮放在地上或者罐子里,然后人走远了,她才会过来吃。只有在吃猫粮的时候,人才能有机会靠近她,也仅仅是靠近,但是摸她是不可能的。我还没见到她被人摸到过;

白卷

白卷是另一只公猫,主体毛色也是白色,身上有一些斑点。叫他白卷,不是因为毛卷,而是因为他的尾巴是卷的。他的尾巴好像受过伤,只能往上翘起来,而且是卷起来的,所以他的屁屁永远是露在外面的。白卷是胆子最大的一个家伙,他总是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他是第一个胆敢跑进食堂里去找吃的,他敢第一个跑进保安亭去蹭空调。甚至还有一次跑进自动驾驶部门那边一楼的办公室里去,把一些女同学吓的大叫;

瘦毛

瘦毛是一只黄色的生病的猫。从他的外表一眼就能看的出来他生病了,又瘦又黄,毛色也差,甚至看起来是一股弱不禁风的样子。确定他生病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吃东西的时候,只能用一边吃。有一回给他喂猫粮,他根本吃不动,给他喂罐头鱼,他也只能吃一些流食部分。最惨兮兮的就是他了。因为他是后来的,以前没见过他,在白卷霸占了空调最佳位后,瘦毛也在楼对面找个角落蹲着当地盘;

三花的孩子们

三花下过两三窝小猫,最近的一窝是两只。一只和三花一样的样子,另一只是芦花,我一度以为是长橘干的好事,把三花的肚子搞大。后来发现可能不是。但是不晓得为啥,长橘经常和三花混在一起。小猫咪们几乎都是生人勿近的警惕性,我从未近距离观察到小猫咪。每次都是放下猫粮或者罐头,远远的看小猫过来吃。他们真的遗传且放大了三花的警惕心…

橘橘的孩子们

橘橘也怀过孕,也生过仔。可是我从来没有人看到过橘橘的孩子。有人说橘橘生完的小猫一出生就死了,被车压死了。因为这个园区里有好几个汽车修理厂,还有汽车检测场。来来往往的车很多。不过橘橘好像也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些。她还是一如既往的蹭人蹭吃。

小白

还有一个小白,在另外一边的楼。小白是一只全身都是白色的母猫,也很警惕。离人很远。见的比较少。偶尔看到了也给她喂。她是园区里的早期原住猫,还有汽车修理工给她搭的窝。不过我去看过几次她的窝,基本上是空的。

其他偶尔还有一些流浪的狗子在园区里晃荡。他们负责扫荡那些没有被猫子们吃完的猫粮残渣…

连我远方的朋友也给我买了猫粮,要体验云撸猫…

至于安全问题,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早就有公司的小姐姐带着这些猫做过健康检查。尤其是橘橘,长橘,白卷这几个比较接近人的,确认健康的情况下,我们才会接近这几个家伙。嗯,就是下面这位:
位:

还有,不好意思,我们不是动物保护组织,也不是救助组织。我们没有专业的捉猫工具,也没有麻醉剂。像瘦毛这样的猫,眼看刚来的时候就要饿死了,不给一口吃的,想着抓起来就洗澡救助,我个人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还有,除了有一个回答提到:投喂流浪猫狗是个人爱好,不是伪善;打着行善 / 保护环境的旗号攻击不投喂 / 投喂的人,这种行为才叫伪善

另外,

我还以为,所有普通人的帮助,都应该是顺便为之。超出顺便的范围了,可以去做了,那就是一种爱好,一种习惯,甚至是一种职业。请不要用专业的救助站来要求我们这边上班族,毕竟我们也是要工作,只有午休时间吃饭的时候,顺手带点吃的出来帮助一下这些 “可怜的” 猫子。

还有,什么 “野猫泛滥到吓人的程度”“喂猫喂不够” 等恶劣现象并未在本园区发生。

周末,过来公司加班一会儿。顺便看看猫子们在哪里。结果除了看到白卷在门口蹭空调,其他的猫子都没见到。白卷现在脸皮是越来越厚了。在办公室门口的玻璃旁边蹲着,也不怕人,有时候还怡然自得的蹲着让人围观。

前几天中午,在食堂门口看到长橘和橘橘在门口 “复制粘贴”,顺手拍下了让人笑喷饭的一张照片。俩猫的动作表情,相当一致。

偶尔也会有同学在食堂里拿一些吃的出来喂橘橘和长橘。有鱼有虾的,居然过的比很多人都滋润。不过估摸着这两个家伙也是习惯了有啥吃啥吧。

在整理之前拍的猫子们的照片的时候,发现了不少有意思的照片。分享一下。

橘橘和长橘常规性的门口趴

还有室内趴

橘橘尾随某个给她投喂的女同学……

下面这家伙就是上文提到的扫荡剩余猫粮的流浪狗子…… 也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身上也脏兮兮的。不过最近见不到这个狗子了,不知道流浪到哪里去了

白卷这家伙,尾巴卷成了习惯了。在任何时候,都有可能给你来那么卷一下。有时候会在路中间就趴下开始卷尾巴……

下面这个是小白的窝,不知道是谁给她搭的。但是几乎没见过她在这里出入。可能比较隐蔽吧。

白卷和橘橘。一看就是白卷吃饱了……

偶尔会给他们换个罐头(那时候橘橘怀孕了),可惜真的不知道她把小猫下崽下在哪里了。之前还有同事说要领养小猫的。后来也没听说。——我们也只是在食堂中午吃饭的时候,因为猫,聚在一起聊聊这些。

另一个周末,来加班,并没有看到猫子们在哪里。

上周来的时候,看到了橘橘在翻垃圾桶找吃的,我赶紧给他们弄了一些猫粮下去。后来看到过瘦毛也带着小猫在垃圾桶附近徘徊找食物。

我们这些上班的人的存在,能在工作日给他们一些不饿肚子的日子,就不错了吧。

再分享一些平时积累到到和这些流浪猫相关的日常:

以下是两个小姐姐在喂猫

胆子变大的橘橘敢于蹲在食堂里面了……

吃饱的长橘和小鹏汽车的合影

那只扫荡剩余猫粮的狗子……

一位男同学给橘橘和长橘投喂猫粮,你们敢说这样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是伪善?

喜报喜报,终于看到了橘橘的孩子——橘荣浩(为啥这么叫?看看它的样子吧。哈哈哈哈哈哈哈)

被我拉断的猫粮罐头……(后来用筷子戳开了)

有一天中午,我坐在窗户边,看到了好多人来喂猫,橘橘和长橘怕不是要被撑到饱……

终于被我逮住一次,白卷又流窜到办公室里去了,被保安大哥拎了出来……

然后他又回到他安心的地方,继续眯着……

做一些力作能力及的事情,人和人能和平相处,人和动物自然也能。

希望你心中有善良,可以让你为人坦荡

希望你提升分辨善恶的能力,可以保护自己


最新情况:

知乎用户 daijun211​​ 发表

按照提问,唯一可能保住猫咪性命的可能是持续给对方付钱。但任何智商正常的人都能看出,为了一只猫长期给钱或者长期要钱都是不可能的。所以,真到这种情况了,猫保不住几乎是一定的,一边吊着一边报警说不定还有一线希望。

可能涉及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知乎用户 湛蓝的守护​ 发表

昨晚刚刚回答过类似的问题,这里在补充一些。

收养猫咪后反向原主人索要钱财的事情,是前几年某些猫贩子惯用的伎俩,但这些套路只能靠同情心赚点小钱。

像这种既想劫财,又想劫色的人确实是痴心妄想了。

这种人就该让劳荣枝去收拾。

没个十几年的脑残,还真干不出这个事情。

我要是当事人,我就先转个五千块钱元,然后再报警。

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是可以按照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就属于 “数额较大”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如果条件允许,就一定要给这种家伙争取到深造学习的机会,哪怕是花点钱。

其实以领养猫咪为幌子的套路非常多。

除了收养猫咪后反向原主人索要钱财以外,还有人凭借免费赠送品种猫的理由,骗取其他费用。

这些套路几乎大同小异。

同情心被他人利用,其实和送养人 / 领养人识人不明有很大的关系。

尽管某些骗局被包装的难以识别,但是可以通过一些方式减少被骗的几率。

1、别相信那种非常着急领养猫咪的人。

着急想养猫的正常人,对养猫这件事几乎都没有深思熟虑,这种人放弃饲养的概率最大。

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会用着急作为不方便的借口,以此来避免自己漏出马脚。

所以对方越是着急,我们反而越是要深思熟虑。

总之事出反常必有妖。

2、尽量选家里已经有一只猫或者有养猫经验的人。

家里已经有猫的人,几乎都有饲养的能力,而且养猫这件事在他 / 她的朋友圈里多少会痕迹。

注意关注对方的谈吐,可以在当面或电话里问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如:

用哪款猫粮,一个月能吃多少,花费如何?

猫表示开心或者舒服时会发出什么声音?

猫疫苗需要打几针?都打什么疫苗?

……

没养过猫,或者没做过功课的人很容易就露馅了。

3、有偿领养,收取押金打收据,约定一个月后归还。

金额不用太高,一两百足以。

毕竟免费的不会被珍惜,设置了收养台阶,反而可以过滤收养人的质量。

在打收据、可退还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认可这一点,那就直接筛掉他 / 她。

至于那些经济能力有限的人,真没必要送猫给她 / 他增加生活负担。

4、要求领养人支付一部分养猫用品,如:绝育的费用

可以让领养人购买一部分等价的养猫用品,或者支付一部分绝育的费用。

这么做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抬高收养门槛。

给虐猫者或者猫贩子增加行骗压力、

如果连养猫必须用品都不愿支付的话,这点很难说服人。

毕竟必需品并不存在浪费。

5、可以不定期回访几次或视频。

这个方法最有效,同样也最让领养者反感。

如果对方不能接受回访,那么用视频的方式见一下就好。

频率不用太高。

一周一次,再后来一个月一次,直到你信任他 / 她。

作为送养的一方,送养时心态要摆正,我们并不是在乞求对方领养。

我们愿意和领养者建立信任的基础,但前提是领养者愿意给我们了解的机会。

知乎用户 陈怼怼​ 发表

涉嫌敲诈勒索,这个绝对没跑了。

既然已经人赃并获,建议深挖一下,技术手段恢复找找:是否将虐猫视频发布网络并以此来进行牟利行为!

地狱空荡荡,变态恶魔在人间!

为了勒索他人,竟然以虐猫为手段,极其恶劣!可惜的是,我国尚未有虐杀动物相关的定罪,但是并不代表男子就可以逍遥法外。

根据《刑法》第 274 条规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即便是该男子向每个被害人索要的钱并不多,看截图证据里是 300~1000 元不等。

但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数额较大和多次敲诈勒索两种情形。就这位女士曝光的情况来看,男子敲诈勒索至少 6 起以上,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

也就是是多次敲诈勒索,他的行为已经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俺也去养宠物的,不过养的是狗狗。日常见到朋友圈领养猫咪,狗狗的也很多。

对这种事儿建议是:

通过正规渠道,联系机构进行救助;

如果遇到无耻敲诈,立刻报警完事儿。

以上。

知乎用户 麥发发​ 发表

目测敲诈勒索罪成立,

数额较大并不是必须的,多次敲诈勒索也可以构成罪名。

“敲诈勒索惯犯” 还是一个加重情节,“手段特别恶劣” 也有可能被认可

另外,看信息有其他罪名的可能性也很高,估计是逃不了刑事处罚了。

知乎用户 qwert 发表

看完着实上头,真是治疗低血压的良药啊!

想起前两天还有一个答主提问:猫挠伤了自己,男朋友当她的面把猫摔死了?

真的是物质富足了,精神层面反而跟不上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当真是袁老爷子把他们喂得太饱,不需要干活了是嘛!!

现在遇到想要养猫的,网上都在说 “建议领养代替购买”

话是这么说,这个观点我也认同,但是真正在现实中,经历过的人都清楚这件事不是那么好运作的。

本来是出于善举的一件事,但当你交小猫交出去的那一刻,实际上是要承担很大的风险的。遇到好人,暗自高兴,时常还会有担忧。而遇到如题这种人渣,气氛、不甘、委屈,埋怨的不仅是人渣,更埋怨的是自己,暗骂自己眼瞎。

所以,我现在也是越来越支持 “小额领养” 代替 “无偿领养” 了

钱不多,但是也是一份心意,一份决心。

人呐,真的是会不珍惜免费、无代价得到的东西的。

请给警察叔叔加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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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年总是只猫 发表

已知受害者有 6 人?这是要发展成 “财富密码” 了?

可真行,虐猫能干出 “财富密码” 来这谁想得到?

知乎用户 伽罗 Proxy 发表

小时候家乡有那种绑架孩子要钱的。开始还能成功,后来就成功不了了。

因为他们为了避免被警方抓,都是先把孩子埋了然后才要钱的。

所以到了后面,家长一听到电话,感觉就是:“完了,自己的孩子凉了。” 然后就红了眼直接报警,一定要将凶手绳之以法。

绑架埋孩子当然是死刑。

不过绑架猫然后杀了估计罪不重,本案可能只能按照敲诈勒索罪处理。而且我猜此人很谨慎,不会要达到 2000 的数额。受害者心理损伤很严重,犯罪者得到的惩罚却极小。

知乎用户 赛赛 发表

讲简单点这种是变态。讲深一点这人找到了现代性的一个悖谬之处。

人、宠物、所有权、互联网四个元素集成在这一个例子里,搞出这么一个荒诞的事例,只能说现实比小说精彩——小说作者还真未必能发现这种操作。

对于 “艺术就是变态” 这一点,我只能是深以为然。

知乎用户 紫睑厌枝鹊 发表

建议把此人公示,太反社会了

知乎用户 登仙 发表

男子被拘留逮捕的原因是涉嫌敲诈勒索。

整个事件中男子令人不适的行为有:

1. 骗取猫咪主人信息,假意收养猫咪,实则用于玩弄、虐待

2. 以猫生命为由,威胁主人发送裸照

3. 索取裸照不成,转而勒索钱财

  1. 虐杀猫咪,并拍摄视频发给原主人

建议深挖一下,看看该男子是不是在网上大肆传播虐猫视频,或者出售虐猫视频获取非法利益。

“虐待动物”和 “伤害他人” 的本质是一样的,是**(较)强者对弱者施加的暴力行为**,区别仅在于施暴程度和伤害对象罢了。且该男子的行为,不仅是对 “动物” 施加暴力,同时还试图将暴力施加转移到人身上。

再回到题主的几个疑问:发生同样的事情,要怎么保住猫咪的性命?

**仔细想了一下,感觉最离谱的部分来了:**如果男子只是收养猫咪后虐杀,那么大概率是无法定罪的,多亏他又坏又蠢,去勒索敲诈主人,才有机会定罪。

所以发生同样的事情,如果遇上一个铁了心要虐待猫的变态,且对你的财产毫无兴趣,那么猫咪的性命是保不住的。

怎么给猫咪找到一个可靠的主人?避免相同的事情再次发生?

猫咪收养求助专业机构,如文中提到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关爱伴侣动物专项基金类似机构,**但猫咪收养基数过大,即便是专业的机构也无法完全承载。想要私人给猫咪找可靠的主人,现阶段全靠运气。

最后,虽然无法将 “虐待动物” 和“潜在罪犯”完全画上等号,虐待动物不违法,只是有悖道德。但做一个极端设想:有这么一个人,热衷于虐待动物,但从来不宣扬,也不让人知道,只是定期绑架(流浪)动物在没人的地方虐杀取乐,日常看上去和正常人无异,偏偏他的行为还不犯法,只能放任他继续下去。

请问这样的人生活在你身边你怕不怕?当你知道他的行为后,你还能用正常的眼光看他吗?他就如同一颗定时炸弹,“薛定谔的潜在犯罪者”。

很多人提到 “动物保护法” 必出言反对,显示自己 “人权至上” 的精神,即使没有 “动物保护法” 可以给虐待者定罪,我觉得给虐待者做一个心理测试,了解是否有反社会人格,也是很重要的。

知乎用户 宠胖胖​ 发表

从法律上来说,他可能受不到什么严重的处罚。

但我觉得他的行为很恶劣,不谈猫和敲诈钱的事。

为什么没人发现另一个重点?索要果照!

索要来能干嘛?翻翻过去的新闻啊,用果照强迫 OOXX 的还少吗?

如果当事人是一个很爱猫、涉世不深、单纯、胆小的女生。

事件会朝什么方面发展,不用我多说了吧?

我说的如果可不是诬陷,因为他确实不止对一个人这样做,广撒网,总会遇到那样的女生。

而且他既然能现实收养,起码他和那些女生离得并不远,一切实施起来天时地利人和。

无奈的是你知道他可能要干什么,但你却没有证据。

知乎用户 燕赤 发表

感觉大家回复的没抓住要点

大概率,是要坐牢的,大概率已经涉及用裸照大额敲诈了,那些说 300.1000 金额小的朋友大概率可以放心了。

知乎用户 挺直的虾米 发表

以前就有新闻报道过虐猫事件,以领养的名义,对猫咪虐杀,而后再发虐猫视频给猫咪救助者:救助者越痛苦,越绝望,他们就越兴奋

而此次事件中,显然事件升级。虐猫者已经不单纯满足于虐猫,还要以此敲诈勒索救助者,对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还好,问题里面提到的几个人都没有听信他发裸照和转钱的诈骗行为。试想,一个常年虐猫的人,会放过到手的鲜活小生命吗,即使救助者给转了钱,猫最后也很难很难保住

虽然,虐猫现在还没有入法,但是任由这种对生命无情践踏、虐杀的行为发展下去,施虐者会幡然醒悟吗?还是会慢慢变得入问题中所报道那样,由虐猫入手,再慢慢升级波及至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

据说,虐猫还是有专门的产业链的,有 “表演者”,有视频制作的,有传播者,还有买家。

试想一个场景,一个人,白天与常人无异,到了晚上就要残害生命,还要录下来,“欣赏” 这个生命当时是如何死在自己手里的。还有一堆人原本不敢残害,但是天天晚上要看这样的视频入睡。他们是否会跃跃欲试?

“我看上这个品种的猫了,下次记得优先留给我,定金先放这了”。

细思极恐、细思极恐!

知乎用户 费特杨 发表

收养的背调、条件稍微复杂苛刻一些,就会有人站出来跳脚,无外乎大喊:矫情,至于吗?

所以,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你说至于吗?

知乎用户 keres 凯锐思​ 发表

这个消息与猫有关么,我看不懂。

或者说这案子的核心是在猫么?

这提问更有意思,不去问怎么保护受害者,而是关心猫的死活?

这年头,人不如猫。

知乎用户 宁静致远 发表

一. 刑法第 274 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敲诈勒索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一种是数额标准,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第二种是多次敲诈勒索,多次是指 2 年内敲诈 3 次以上。

三.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后面就是三万起步,所以就不写了。

想表达的是,作为爱猫人士,如果被我遇上了,用 2000 块换一个垃圾人进去蹲一段时间,还是挺划算的。

知乎用户 潇潇若雨 发表

敲诈勒索 + 猥亵罪。

这种人么,典型的变态啊。他明显并不是为了实际的经济利益和好处,而是为了这种威胁恐吓虐待行为带来的快感。甚至他都不在乎自己会不会被抓,或者可能用别人的账号。

中国的法律,对于这类金额很低的变态犯罪,处罚畸轻,所以这种人容易肆无忌惮。前一段时间,还有变态专门跑到未成年人的社交网站,骗取小学生的社交帐号,欺负侮辱小朋友,也很难得到严厉处罚。

所以要加强网络实名制。法律也要修改,对于这种情节恶劣的违法,降低入刑门槛。

知乎用户 LLL ZZZ 发表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但这是谁的鸟?

谁裤裆拉链没拉,让他跑出来啦?

知乎用户 秋倏​ 发表

目前,在我国只有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还没有关于宠物虐待的相关法律出台,但随着虐待动物案件的频发,项目组专家 “**建议”(仅仅是建议)**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设立的一项罪名,该罪名最高可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就目前来说,虐杀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是属于违法犯法行为,虐杀宠物类动物暂时不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所以在这件事情中,虽然虐杀动物情节恶劣,在公序良俗上当诛,但是在法律上对他无可奈何。


所以只能从敲诈勒索这个角度来对该男子进行审判。

猫咪这么可爱,真的好想揍这个 b

知乎用户 凊風​ 发表

早上看到这个真的气死人 怎么什么人都有

好在这个人已经拘留 警方已经发布了公告

这几年一直有虐待宠物事情

希望大家不要恨猫狗 也不要过度神化猫狗

希望我们国家的动物保护法尽快成立吧

每个毛孩子都能有一个爱护它们的主人


其实在我自己的观点出发,我十分厌恶这种行为!!!
因为自己也有养猫,我对于自家孩子的感情可以带入到那位被威胁的主人身上。
如果换我,我想我也就慌了神。
这种威胁的行为,已经超越了道德层面了,希望警方可以重一些刑罚,杀鸡儆猴!
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光我自己送猫的时候也会遇到。
希望大家既然决定养宠物就不要遗弃,如果不能负责就不要购买。
也希望大家对外面流浪猫狗更多一份包容,如果真的很想为他们好,请为公猫母猫绝育而不是一味的送吃送喝,让他们活下来同时也要考虑一下他们繁殖的快速。
希望恨猫恨狗人士平和一些,爱猫爱狗人士也平和一些。
大家多一些包容理解,生存环境也会更好一些。
我们和动物是共同拥有地球,希望 p&l!


附上我家两个爹!希望大家开心!

知乎用户 胖头鱼的假期​ 发表

你不会不知道知乎的垃圾们虐待猫狗是政治正确吧?

知乎用户 MrTree 发表

按敲诈勒索罪论处吧。

奉劝各位,不要把自己心爱的东西交给陌生人。也不要去爱不属于你的东西。

知乎用户 以理服人​ 发表

接下来各位将会看到,

正义联盟

“他杀的是流浪猫,是为民除害,所以要一些钱没关系”

恨 “爱猫人士” 人士

“人家索要 300 元而已,你们一个个爱猫人士凭什么判人家死刑!!!”

伪爱猫人士

“死刑,死刑,死刑”

批判他人强迫症患者

“谁让你们不要自己猫了,你们这些抛弃自己猫的人才是罪魁祸首”

各路演员已经准备好自己的 “故事”,请

知乎用户 我叫邵奇奇葩的奇​ 发表

小伙子年纪轻轻的,不仅坏,而且傻,就算这个头像是自己,能不能干坏事的时候换个卡通的?

现在好了,敲诈勒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说他傻是因为:舍得放网上找收养人的猫,你真觉得别人会因为流浪猫而给你裸照和钱?

出来后反思自己,应该去偷宠物再威胁嘛,这样子牢狱套餐更丰富,套餐服务时间更长,花样更多,这才是正道。

知乎用户 一株冬青​ 发表

少点标题党,带节奏吧

被拘不是因为虐杀猫,而是因为涉嫌敲诈勒索

虐杀(不是别人的)猫(不传播视频)并不违法

动物是不享有人权的,我必须呼吁这一点

知乎用户 蒋郑志 发表

这个世界好魔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有这种人 我都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神经病。拿着我 qq 的照片,加我。然后要我裸照,不然把我的照片发到黄色网站上去。只能说当时我还有一些智商。我都不敢想象,如果他找的是比我小几岁的,会不会被吓住。当时我大约 15 岁。

知乎用户 思梦 发表

搞不明白现在的人怎么这么阴暗呢?

宠物走丢了,有好心人去收养,你可以去索要酬金,但你要人家裸照干嘛?人家就有一只猫在你手里,又不是有什么大的把柄在你手里,也没有借你钱,你要人家裸照干嘛?

我理解不了,难道现在的年轻人脑子都这么阴暗吗?如果人群中有一定比例的人,都是这种阴暗的想法,那建议国家要采取措施引导一下,不然会有更多的极端暴力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的稳定。

知乎用户 钥匙 2020​ 发表

看看虐猫的都做了什么,这种变态,能够虐待动物的就能对人造成伤害,还经常有人给这种人洗白,还说 tm 的什么不就是个动物吗?能和这种虐待动物的人站在同一立场的都一样是个潜在犯罪分子!

知乎用户 喵呜​ 发表

还真有为了猫拍不裸照和视频给他的?

这个男的妥妥勒索啊还有什么好说的。

知乎用户 淡定 发表

这人怕不是想在中国开个 N 号房。虐猫只是手段,没猫还会用其他方法相要挟。我觉得更需要注意到是他收集来那些视频的流向,是否有上传和非法交易。

知乎用户 皎皎白鸠​ 发表

真的超级变态啊,简直发指,生出这些人的父母真的只管生不管养的吗?!是什么经历让他性格扭曲成这样!

知乎用户 杨乐多多 发表

我只关心是不是有判头,虐杀动物敲诈勒索,这要是轻判以后就有的效仿了。

知乎用户 yingying233 发表

用行动在阐述什么叫 “缺德带冒烟”

知乎用户 邵帅 发表

猫是兽,他禽兽不如。

知乎用户 萝卜 发表

知乎用户 风来运转 发表

我一直认为,杀戮只是一种态度,虐杀是有大病。

你会纠结一条鱼是先剃鳞还是先掏内脏吗?

你会纠结一只鸡是先割喉还是先敲晕吗?

你不会,为什么,因为你的意识里只认为它们是食物,并无它用,所以你不会产生违和感。

同理,屠宰师傅会在乎这只鸡、这条鱼的死法不同,所以疼痛就不同吗?

不会的,因为结果它们的生命,跟情感无关,只关乎最终得到鸡肉鱼肉,根本不会产生虐杀这种情绪。

普通狮子扑兔,狮子也许会戏耍猎物,但绝不会戏耍食物。

所以,你懂我的意思吗?

当你产生某种情绪去对待你眼前的生物时,你就是得了大病,不管是爱还是恨,或者是虐待。

你见过哪个精神正常的虐待儿童、虐待父母?

这就是判定一个人是否有大病的依据,人是高级动物而已,不代表超脱,所以,当你产生想虐待这种情绪的时候,你就是有大病了。

知乎用户 范无病 发表

恶魔已经无所不用其极了,这片大地需要净化

知乎用户 小孟 发表

受到要挟马上报警!

受到要挟马上报警!

受到要挟马上报警!

不要妥协!

你以为他只要裸照?

这只是第一步,

接下来他会用裸照威胁你,

要转钱,

步步相逼!

对方不会一上来就狮子大开口,

吓到你直接报警,

每要求你转一笔承受范围内的钱,

都会许诺转账后删除照片,

但是谁又会轻易放过到手的肥肉呢?

犯罪分子会一直要求你转账

直到一笔一笔榨干你

甚至还会要求你去贷款!

所以真的遇到敲诈

不要犹豫,

立即报警!

知乎用户 真二世明王 发表

这男的真的是蠢到家了,

错误的把网络当现实了,

网络里喜欢猫狗充满爱心动不动就呜呜呜的人多着呢,

但是一旦涉及到自身利益,

想都别想,

别说猫狗了,

你就算绑个人说不给裸照不给钱我就虐杀他,

你看屏幕后的人理你吗?

搁我我还得臭骂你几句激怒你下,

不然你不弄我上哪看戏去。

这世界人这么多,

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存在或者消失对我有任何影响吗?

更何况一只猫呢。

你以为网络上大家都好像很关心热搜上悲惨遭遇的人,

其实不过是种社交表演罢了,

你要把它当真那可真是蠢到不行,

活该进监狱。

最后,

得亏是没人给他转钱发裸照,

要不然我这个认知真的要发生变化了,

这世上还有这么天真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呀,

真是难得,

我还以为除了我这种自私自利的真小人,

就只有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假君子呢。

知乎用户 老大哥在看着你 发表

这起事情虽然看起来是一件十分恶劣的事情,但实际上大多数只能够做到拘留而已,并不能够得上刑事处罚。

知乎用户 qwe 发表

这不是妥妥的敲诈勒索吗?

而且其手机里已经发现了不雅视频,且不是从网上下载的,妥妥的人赃并获。

知乎用户 大粽子 发表

知乎虐待狂们说了,男子无罪,你们这帮网友在网上曝光讨伐他,你们才有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虐猫确实不入刑,但是敲诈是

所以明白了么亲人们,“骗取猫的所有权是不是诈骗” 这种问题没有意义,遇到这种,五十万打进对方账户里,然后报警。咱们十年之后再见。

知乎用户 陆歌 发表

犯罪成本太低!

或者,气愤的是,甚至可能算不上犯罪。

敲诈勒索无疑,抓的好,可怎么判呢?

金额太小,拘留几天出来了…

我们可以申诉几遍,可,猫咪呢?谁给猫咪申诉的机会?

动物保护相关的法案是否能提供更多的保护?

法案!法案!法案!

除了对生命的漠视,还有对于猫主人的精神创伤…

这是不是反社会人格?!

对于这种人,我希望他被社会审判!

知乎用户 封浆大栗​ 发表

哇,这人是真恶心,各方面都是变态级别的。真可惜只能按照敲诈勒索处理了,放出来以后还是个祸害。

知乎用户 陕西. 严律师 发表

你必须马上转 1000 块钱给我,否则我就撕碎一张纸。

什么??你敢不照办?

那我把这张撕碎的纸屑扔你家门口。

这也犯法吗?

知乎用户 apewest 发表

这种敲诈就是针对特定群体的,要钱也就算了,还要裸照,这不是持续加码敲诈嘛?

难道还真有女的给了裸照?脑子瓦特了?看那男的架势,以前没准还真有给的!如果这都能被威胁,我也不好劝说啥了,人间值得

知乎用户 张继英​ 发表

新冠的溯源, 到底流浪狗是不是 “中间宿主”? - 仙阁仙子的文章 - 知乎

仙阁仙子:新冠的溯源, 到底流浪狗是不是 “中间宿主”?

知乎用户 仙阁仙子 发表

已经恶劣到这种程度的人渣,如果受不到一辈子都让他不敢再犯的程度的惩罚,那人肉曝光他还是挺恰当的

知乎用户 nonodesu 发表

这男的行为很明显是敲诈勒索,但是数额不大而且未遂,所以怎么判我说不好。

不过现在支持虐猫的人这么多,做这种事的人也肯定不止这一个,再遇到这种事的时候,千万要把罪名给他做实。

要裸照你就死活不答应,但是说自己很想要这只猫,并且言语之中流露出自己很有钱也愿意为这只猫花钱的意向,被他勒索个万儿八千的,让他把猫邮寄回来。

拿到猫之后报警,人证物证俱在,数额巨大,直接入刑。


虐猫不触犯现有法律,所以我在原回答中只提了涉嫌敲诈勒索,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就单单抓住了我说支持虐猫的人多这一点。

我说现在支持虐猫的人多,是指有受众就会催生市场,现在靠虐猫拍视频吸引粉丝盈利的也不在少数,之前新闻报道过多次。

如果这次案件因为虐猫(不值钱)所以轻判或者不判的话,肯定会有不少人跟风做这个生意。

毕竟这可是稳赚不亏的买卖,猫主人把猫赎回去了就赚一笔赎金,猫主人不赎回去就贩卖虐猫视频赚粉丝的钱。

至于支持虐猫的人到底多不多,我觉得每个人对多寡的定义不同,没办法统一。

我对 “多” 的定义是指:虐猫人士可以在网上轻松找到支持虐猫的人,并能通过向这些人兜售视频获得盈利。

如果按照我个人的定义,目前支持虐猫的人确实挺多,知乎随便搜下虐猫你就能找到十几个以上支持虐猫的人(比如下面的问题你往后一翻就能轻松找到十几个),比起冰恋这种没啥市场的生意,虐猫的生意已经够大了。

为什么有些人喜欢虐猫,是出于什么心理?(看描述)?91 赞同 · 85 评论回答

当然,以上补充只是为了解释了评论区的疑问,这事的重点还是在敲诈勒索上。

知乎用户 吟游诗人马走日​ 发表

虐猫可能不好判,索要裸照和钱不算敲诈吗?我记得当年呼死你轰炸别人索要财产都算敲诈勒索,这个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精神伤害索要钱财也算吧?

知乎用户 谢鹏程 发表

知乎用户 刘一 发表

法律观点说一下,传播虐杀猫的视频,可能已经触犯传播恐暴视频,宣扬恐怖主义罪,还有恐吓,勒索,猥亵他人等行为,行政处罚已经不足够惩罚其罪行。

知乎用户 我不认识字 发表

各位小姐姐还是格局小了

换我?

照片有什么好看的?出来吧我让你欲死欲仙……

然后赶紧订购好全套 sm 装备……

这种货色摆明了就是欠调教啊……

我大公无私本着助人为乐服务社会不求回报的原则给他上足一课!

保证他欲仙欲死… 体验前列腺高潮不说… 甚至再无便秘困扰……

知乎用户 唯爱蒙迪 发表

没十年脑血栓,做不出这么脑残的事。。。

知乎用户 九先生​ 发表

我之前说说知乎平台的核心用户三属性,年轻,无产者,男性。

所以这个圈子是狠动物仇女的,其本质是无法在生产资料分配中获取社会资源的新成长雄性对现有分配制度的抗争。

女人代表性资源,宠物或者动物在当代是金钱的象征(因为大部分养宠人士至少要有房子)

所以狠女,狠宠和无女,无产的群体高度重合。

为什么不直接干那些占有更多资源的男性长者呢,一个是直接对强者开炮有风险,而开炮女性团体或者动物群体比较安全。

这个新闻中,犯人要求是什么,一个是性资源,一个是钱,恰好说明了这一点。

这些知乎男 quan 和微博女 quan 一样,都是一群怂包,欺软怕硬。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男不养猫,女不养狗。这个男人收养猫就不太正常,虐猫勒索可以去吃牢饭了。戴个标签,防止伤人。

知乎用户 zion 发表

国女小作文一概不信,微信截图都能当证据了?我改个头像,自问自答比这还离谱,更别说还有专门的微信对话生成器。郭楠不要在被骗了,罗冠军,春秋两不沾,等等你们还没被打醒吗?

别为了个 p,舔的不行。在国女眼中,你只要不是黑白皮,你在厉害,她们也只会把你当 g。

知乎用户 幻先生 发表

双重打击!

道德上人渣一个!

法律上罪犯一个!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提一些想法啊。首先这个就不是人,而是渣。人渣都不配。

他所要裸照了,不知道这一点能够作为入刑依据么?比较存疑啊。这块,不知道他是否成功所要到了那些裸照,如果要到了,恐怕足够入刑了吧?

他向多人进行了相似的威胁,并且应该传播了相关的画面,这个是否足够量刑?不太清楚。

他向多人进行了金钱威胁,是否能够并案计算金额?如果可以,有可能够到入刑的边缘。

最后,他这样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如果不做处理,有可能影响其他人的财产安全,所以建议警察刑事拘留,送案卷到检察院去。起码先刑拘他 37 天,好好调配几个号子,让他长长记性!

只要长记性了,就好了。

知乎用户 刀魔星野残红 发表

哦嘞个去,这还不赶紧抓起来。

知乎用户 zero 发表

这不是傻逼吗?哈哈哈哈哈哈是不是生活太安逸了?什么犯法什么不犯法没脑子吗?哈哈哈哈哈哈哈还要是要钱要裸图,这年头不知道是没脑子还是吃错药了玩这种无聊的把戏,有色网站小说看多了吧。

知乎用户 刘多余 发表

这是….. 吗?妥妥的敲诈勒索,但虐猫本身不构成什么违法行为。

知乎用户 Hercules 发表

?这跟猫有什么关系,不就是敲诈勒索吗?

再打个比喻,就好比你格式化旧笔记本后把它卖了,结果买的人技术贼好而且你只格式化了一次,发现笔记本里有你的隐私什么的,然后借此来向你要钱要裸照。

也不要说猫猫有生命不一样之类的,在法律上宠物是物权,和上面的旧电脑没什么区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又变态,又蠢

心疼一波猫咪,另外已经有 6 名被害者了,难道说这变态尝过甜头了?还是之前有报警并未处理?

知乎用户 快把鞋穿上 发表

这个头像不是他本人的吧,看视频最后抓到他是啥样的!

这属于敲诈勒索了吧!

知乎用户 教育网的师哥 发表

我说个题外话,给猫咪选择领养人,尤其是有经验的领养人,一定让她马上截图网购的宠物用品和食品,要有收货地址(可以部分打码)和下单时间。

还有要求提供家里封窗的图片和材料购买记录。

能立刻提供的,才聊下一步。

知乎用户 Diana 发表

这个人不但变态,还没脑子。

知乎用户 steve 发表

zhi neng shuo shi si le qin ma le

知乎用户 回眸一笑是书生 发表

这男的明显不是简单的敲诈的问题。这种虐杀动物外加性变态的人符合连环杀手的早期特征。而且这种视法律为无物的态度,估计是不惮于暴力升级的。一旦让他尝到伤害人类的快感很快就会发展成连环杀人狂。

就采集好指纹 DNA 什么的,因为有一定概率在不久的将来他就要强奸杀人了。

知乎用户 人在江湖飘 发表

接下来蹲一个怎么判的新闻就行了。

怎么有这么蠢的人?虐猫不犯法, 敲诈勒索犯法。

证据确凿, 信息充足, 报警的话, 一抓一个准。

知乎用户 大馒馒 发表

敲诈勒索。

破坏公私财物。

寻衅滋事。

侮辱罪。

猥亵罪。

知乎用户 陈熙​ 发表

简直就说不能接受的变态的行为。

知乎用户 德国师爷德国法律 发表

我要是遇到这种人,不多说直接给他两千,把猫拿回来然后报警。

至于为啥要给他 2000,因为方便立案。

知乎用户 wolf 君 发表

真实鸟儿大了什么样的林子都有,要那种照片视频的去国产趣看都看不完,

知乎用户 B 站四寸土 发表

这不给他定敲诈勒索罪说不过去了吧

知乎用户 李凌极​ 发表

允许虐猫的基本逻辑是支持人权,在人权遭受侵害的本案中,我们自然支持被敲诈和猥亵的受害者维权,并谴责犯罪嫌疑人,各位大可放心。

但这与猫并无太大关联。猫只是此人敲诈勒索的手段,换成其他物品也并不减损其主观恶性。

由此人的某些标签推而广之也大可不必。此人同时是男性、广东人、猫的收养人,各位想必不会把他的恶劣品质也安排到以上三个群体头上——当然,总有喜欢开地图炮的人,对此我也没什么办法。

知乎用户 Liuuzaki​ 发表

这种敲诈勒索如果报警会有人管吗??用什么名义报警?敲诈勒索威胁人身安全?而且我无法想象什么人会为了一只猫发自己落照出去??这是脑子有病还是天生圣母不食人间烟火???

补充:能把落照因为这种理由发出去的,只能说,做人还太欠缺,就不要做宠物的主人了,你么有那个能力照顾好他,保护好他,就离他远点!

知乎用户 lululu 发表

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崇, 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沉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

知乎用户 熊熊熊熊熊梓峰 发表

刚看到的时候,觉得虐杀 6 人这不是妥妥的死刑吗?

知乎用户 硫磺叔 发表

疯了吗?可怕。法律能治他吗?起码咸鱼要封号。

本不喜猫,但身边很多人爱猫如命,例如我弟。

我承认有被萌到。

[

兜疯演唱会 - 猫咪篇

Jane 出行的视频

 · 5719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255230868714999808)

知乎用户 Jane 出行​ 发表

敲诈勒索,和毁坏财物

知乎用户 刘培强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应该建立一个专门关押反社会犯罪的监狱

知乎用户 crowley 发表

一道问题,众生百态,随便截几个大家一看一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非爱猫养猫人士,但是看到这个新闻这个男的居然用以收养猫后威胁虐待为手段敲诈勒索还威胁要裸照,应该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了,如果单纯这些事情的估计刑期不长,但是会留案底。

但是他手机里有非网络下载的不雅视频,我觉得一般人不太为了一只猫给人发裸照,建议好好查查,估计做的出这种事情的人也会做一些其它事情威胁女的要裸照甚至用裸照胁迫女的和他发生关系,如果涉及这些案件就大了。

另外觉得这种男的应该被曝光社死。

知乎用户 梦梦 发表

问题的核心不是猫,是勒索!没下线的人总能找到新的 “财富密码”。

知乎用户 繁霜鬓 发表

感觉大家跑偏了哎

索要 lz 的目的不是为了喂鸡,而是为了长期的敲诈勒索吧…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虐杀动物不犯法的,勒索好像也没怎么成功,em…… 估计不会太大处罚。但是行为太恶心了,我的天。

知乎用户 碎米 发表

敲诈勒索情节严重,影响极度恶劣,应该顶格判罚。

知乎用户 EVANGELION 发表

答案是敲诈勒索,而不是____________。

但这显然不是题主期待的答案。

知乎用户 妄想江南 发表

????猫杀不杀问题不大,问题在于拿杀猫。 敲诈勒索他人,

知乎用户 彩色的田园 发表

妥妥敲诈勒索

三年左右

知乎用户 爱你怕怕​ 发表

因为虐待猫不犯法,照着知乎上一些人虐猫合理的态度,那为了猫而给裸照自然是自己贱。而为了猫能这么做的,自然也是病入膏肓的爱猫人士,那男子这么做简直为民除害。所以呼吁知乎上的理智人士赶紧替他辩护,不能让好人坐牢。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种事之前不容易发生很有可能是因为不仅要不到钱自己很有可能挨顿打还要去该男子单位找他们领导

知乎用户 陆离 发表

猫咪好可怜啊,怎么会有这种人,为了钱连猫咪都不放过。

知乎用户 一只柚子 发表

200 块就能去洗脚按摩 看看妹妹的大白腿和半个酥胸

500 块就能找个服务者

1000 块就能去五星级找个援交

何必呢

脑袋里都是屎吗

下的去手吗

知乎用户 陈亮 发表

敲诈勒索罪,这个和猫奴狗奴什么的无关了

知乎用户 Inari 发表

应该直接打钱,敲诈勒索妥妥的

知乎用户 Chobi 发表

该抓!只是感慨之前已经有人报警了,却没有处理,是因为之前的报警人是个男的,而这次是个女的吗?

知乎用户 赵伟​ 发表

可不可以公布这变态资料让他社会性死亡??再发展下去杀人也有可能啊。。。

知乎用户 阿瓜维特 发表

这男子肯定经常上知乎,知乎上的恨猫恨狗党迟早在社会上犯罪,国家网信办因该把这些在知乎的号封掉,严厉打击这些社会的恐怖份子,今天敢,敲诈杀猫,明天敢杀人。

知乎用户 呸呸 发表

这种杂碎,也就敢欺负女人

知乎用户 做一个被需要的人 发表

为什么广东有报警回执单,厦门这边不给报警回执单,而且立案了也不给立案回执单

知乎用户 周源他爸爸 发表

啥玩意你就要裸照???

知乎用户 林 a 发表

每个生命都应该受到尊重!

知乎用户 生存还是毁灭 发表

好恐怖。

知乎用户 点尔 发表

插一句哈,这个 “关爱伴侣动物专项基金” 貌似是个非法组织。

知乎用户 Mary 发表

电锯人剧情了属于是 这种人渣送进去别送回来了

知乎用户 居木山 发表

mad 败类

把钱打给他,让他既遂

知乎用户 zzz​ 发表

敲诈勒索呀。

我对于虐待动物就一个看法,虐待动物无罪,传播有罪。

知乎用户 小小谜语人 2.0 发表

看大家都是再和他讲法律,要我说直接砍了吧,说那么多干啥

知乎用户 sakj 发表

贱货犯的是故意伤害猫咪罪、敲诈勒索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3 年,并处罚金 500 元。

知乎用户 圣母白莲花公主 发表

分一杯羹。告诉他做成龙虎斗,再寄我一份。

读史可以明智。

领养代替购买真是个神操作。看不懂中间有啥好处,反而坏处一大堆。

知乎用户 紫天心 发表

千万不要将自己心爱的小猫咪送给单身的男人啊,你可以永远不相信他们。送养宠物必须签订协议。抱着猫拍合照,留身份 z 复印件,最最重要送猫上门

知乎用户 薯崽 发表

这是真以为爱猫宠人士为了宠物命都不要

知乎用户 炮王 发表

应该主动出击

假意引导,跟他约炮,然后仙人跳,之后不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么,而且即使事情闹大了,你把握不住了,只要不是在知乎这种虐待动物 zzzq,魔怔蚓权入脑,恨猫狠狗盛行狂欢的地方,他哪儿能说理去啊?

在不就直接在微博网暴他,大有人在会帮你人肉他,说白了,能治他的招太多了,恶人只能恶人磨,就看你能不能算计,绝对不能莽撞行事。

最后如果遇见这种事,请记住你的阵地永远不是知乎。

不过反过来那位仁兄,倒是可以把知乎当做阵地,可以来这大谈特谈关于他被爱猫人士网暴,然后抑郁症,最后在谈谈童年阴影因此走上邪路,最后大谈人权,然后分分钟两万赞,又是一波高潮,说不定还能拿知友们当枪使,哈哈哈哈哈哈。

网上冲浪有啥好人啊

知乎用户 战栗的 Killer Queen 发表

杀了六个人? 那不死刑吗

知乎用户 txk87​ 发表

这个回答虽然已经被删除了,但是还是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我想回答给他,以及给他点赞的 3 个人

我无法去预测,也不想没有根据地说你是不是现在虐猫以后就敢杀人。

但是从大数据来看,除却激情杀人的那部分人。规划性杀人的人里十有八九都有过虐待动物的行为。当你无法消化自己的情绪,需要依靠外部的血腥刺激来调节自己的心理的时候,这就是心理问题。

希望你们能去看一看医生。当这样的心理问题放任不管,通过某件不好的契机、不顺的生活等等导致严重到自己失去求生欲的时候,是极有可能走到漠视法律,伤害他人的那一步的。

我始终不能明白想要正当化 “虐待动物” 这件事情的人是怎么想的。

没触犯法律、没妨碍他人,是的。

但是不能忽视的是:无法自控,需要通过血腥暴力的刺激来进行自我的情绪纾解,这种情况是很不对劲,很不正常,也非常不应该被正当化的。不论从什么角度上来讲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该口袋的时候又不口袋了???????这还不一口袋把他给装进去,那这口袋留着干啥呀

知乎用户 艾穆厄特瓦特 发表

敲诈勒索罪根本无法构成的。现在的基层公检法说真的,门槛太低了。她们的整体水平配不上她们的工资收入。建议这些单位收人一律必须通过法考,或者法学研究生学历起步,少闹笑话。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首先那只猫已经送人,物权归嫌疑人所有。嫌疑人用毁坏自己的财物来威胁、要挟、恐吓他人?这个说法能成立吗?要是按寻衅滋事处理还说得过去,可惜这个嘛。讲真,请个律师做无罪辩护妥妥的。

知乎用户 毛孩子肉香喷喷 发表

杀猫和杀猪有什么区别?猪肉的照片在淘宝上那么多年也没什么问题,问题不在于杀猫,在于该男子威胁他人,这是有问题的,只要不违法杀几个畜牲能怎么的

知乎用户 李强 发表

虐猫的人果然是变态

不接受反驳

还会不会有人在这里扯人权?

知乎用户 欧巴哆啦 A 梦 发表

我希望他也经历猫经历的一切。

知乎用户 徐徐徐 发表

虐猫者已经不能称之为人,残杀活物满足他们变态的心理,纯粹的心理疾病,反社会人格,令人作呕。

知乎用户 www 发表

虐待动物的多少都沾点反社会人格,对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是个大隐患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骗取信任后收养猫咪,以虐猫要挟原主人发裸照、转账

萧女士说,其中一位受害者直接选择了报警,并将此事分享在动物救助群里,群里陆续有多名受害者站出来,表示自己也遭遇了同样的敲诈勒索、猫咪被虐杀。
蒋女士说,后来她才知道,涉事男子为获取信任,对所有受害者的说辞都如出一辙,都是 “养橘猫那一套”。
其余一名同样被敲诈的男士拒绝转账后的第二天,就收到了虐猫视频,视频内容很惨。

拿猫咪来做要挟,不转账、不发 luo 照就肆意残害,拿动物来谋财害命,拿到钱后不会良心不安吗?爱猫人士表示强烈谴责!果然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涉事男子涉嫌敲诈已被拘留

虐杀动物本就是残忍无道的行为,一旦发现必须要严惩不贷。这位人渣假装收养猫咪后,向原主人进行敲诈勒索,其行为不仅涉嫌违法,更令人胆寒,他为了钱简直是毫无底线,根本没心!

而且人渣以猫咪威胁原主人真的很卑鄙,作为有血有肉的人,就算没有被诈骗成功,也不该将猫咪虐杀,这种人明显心理有问题,必须要进行处罚。

**真心希望国家能够进一步完善动物保护法令,让所有生命都得到尊重。**还有必须让那些虐待动物的败类得到血淋淋的教训!

知乎用户 云彩小管家 发表

只是想不通, 人为什么把猫看得那么重要。需要他这样的行为,就直接报警抓他,猫不要了,也不能发裸照和钱财。

知乎用户 的的喀喀湖的蛙 发表

先表明身份,我自己养猫。

这件事这个男的确实做的很恶心。很多人说他是敲诈勒索。

但是我想知道他的行为足不足以构成: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高赞答主说到了:该交易构成了书面合同,但是在男子虐猫之前,该合同明显还未无效。

所以难道不应该是:他只是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件事,就罪恶计划本身来讲,构思还是相当巧妙的。猫狗等宠物从法律上讲,还没有被保护,但是在爱宠人士心中却有相当地位和价值,这个地位和价值既然没被法律所保护,又客观存在,就几乎必然会有头脑灵活的犯罪分子利用这点来要挟,要么图财要么图色。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要不是有爱猫人士群体的存在,这种手段本也骗不了几个人。

威胁虐猫就虐呗,反正我无所谓。对方试了几次以后发现没有作用,也就只能停止他的行为了。

只能说啊,凡事都是自找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知为什么,感觉这人贼像咸鱼到手刀

不过这个更恶心,而且敲诈违法,建议这种变态送进去就别放出来了

知乎用户 duolafang 发表

什么变态

知乎用户 果粒 发表

拿猫要挟他人。这智商呵呵

知乎用户 独立团 发表

给他转 3 万然后报警。

知乎用户 书山压力大 发表

魔鬼就在你我身边

知乎用户 4F7E57 发表

踏 made,这种人不得好死

知乎用户 岁末冉冉 发表

如果我很有钱

他要 300,我直接给他转了 10000,他收了

我去报警

能不能直接给他送进去啊

知乎用户 长安喜乐 发表

这些受害者是这么想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为何会有如此变态之人

知乎用户 Jacob 发表

刷新我对道德下限的认知!

知乎用户 篡改 发表

回答一波吧,这个事情前几天我就在领养群里看到了。

这个人呢,我感觉是真的比较没脑,因为这样做是个人都不会给他钱,这种源源不断无穷尽的而且猫肯定也是要不回来。钱不多但是风险及大。

但是现在虐猫,是有一套产业链的,虐猫,发视频,然后打包出售。会有一群恨猫党或者。。就是买等等。。所以如果发现这种买的人,不要人肉他,你发现你人肉他他会很嚣张,觉得成功激怒你了。不要传播这样的视频,减少他传播反而将来这种人才会越来越少。但是如果他出售这种血腥,那你就可以去报警抓他。总之现在对于没有盈利的虐待,很难制裁,很无奈啊,但是确实没有办法。

然后说下,我一年也能捡到好几只流浪猫,自己养的有猫,不忍心看着小猫流浪很可怜。所以加了好几个领养的群。这个事群里也有说,说起来这个事大家很多都反馈咸鱼领养不靠谱等等。。。那我感觉就是,我用过各种平台,58,咸鱼,贴吧,微博领养,和猫住。每个平台都有优点缺点。如果有想领养的朋友可以看看下面的参考。

58 发帖非常麻烦,领养一般速度还可以,但是鱼龙混杂。咸鱼,领养速度得看你曝光率,经常莫名就领养贴没了违规,每天需要擦亮,但是不靠谱人确实比较多。贴吧,曝光率几乎没有,领养速度几乎是 0,纯粹为了多个渠道多个希望,而且有的人会直接上去人参攻击。微博同城 + 领养的救助机构,领养速度比较快,但是奇葩也不少。和猫住平台,领养速度比较玄学有时候好多有时候一个没,靠谱稍多一些。

总结不管哪个平台渠道!!!认真问问他吧,跟他多交流多说话,问问家里条件。普遍是,家庭环境好,交流沟通顺畅,非常愿意跟你沟通,主动询问耐心看你领养的要求的人,都比较靠谱。。特别非常高兴积极跟你沟通的人。。。然后,合租的不要给,家里有老人小孩的慎重给。

我个人领养,不要求猫粮牌子,只要不是毒猫粮,毕竟每个人经济条件不一样。我也不做家访,打扰别人,而且我懒,没有时间去。但是一般会拍个就是居住环境的视频,这样人家愿意拍比较配合的人一般不错。回访上就是微信问问,拍个照片视频就可以,没啥问题就行。大概就是刚领养走一个前礼拜问稍多点,后面一个月后基本就不怎么问了,都是几个月,半年,然后就不用问了,猫咪已经适应别人家生活了,其实有时候问问是感觉送出去了他们过的挺好自己很开心,觉得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我们领养群,有的人要求比较严,会家访,要求押金。我个人是不太支持因为门槛太高了,领养出去就更难,而且时间精力真的有限。但是领养就是双向选择,不愿意就不要领养就好。但是,说实话每个救助过猫的大概率都遇到过奇葩,非常奇葩的人都有,我就遇到过不少。。。我虽然遇到虽然不是这种虐猫的,但是也是跑来讹钱。。啊真的,非常难过了可以说,大概率我以后都不会再捡小猫了,真的捡伤了。。所以如果给你领养小猫的你们说好了,希望领养的你也多一点点耐心吧,因为真的这个也很不好做啊。。

最后,如果是你救助了一只小猫咪,让她来带猫,请不要在你家附近给她猫,保护好你自己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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