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2021年,我在县城做律师
2021年秋,从郑州跨过黄河,火车上随手拍。 2021年,正月初七,我从长沙坐高铁去山西。整个车厢,只有我和一个去外地找同学玩的大学生。她在美国洛杉矶上大学,刚回国,我们聊了一下美国的疫情。 窗外的景色不断变化,先是潮湿朦胧中的两湖平原,接 …
长见识了!
黄马和红马除了可以阻止郑州的储户门上访,难道不可以起到息讼止诉的功能吗?
愿天下无讼
谁说做不到?
每个出庭律师,每个出庭的当事人,一人一个黄码,全部按照撤诉处理
天下无讼啊!不就做到了吗?
深圳这个法院得成为全国模范法院呀,寻找到了一个最新的社会治理模式,应该颁一个大奖给他才对
所以疫情是一定要坚持,我们也要坚持,要知道,只有异性存在,我们才能够坚持的把它给抗战下来
我们中国人有句古话,叫做人定胜天,况乎小小的疫情,小小的病毒?
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战胜疫情,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
一定要把握机会
一定要把握机会
一定要把握机会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利用疫情期间所产生的特殊环境,利用疫情期间所产生的特殊便利政策,例如利用大数据,利用红马利用黄马达到稳定社会、息讼止争的社会治理效果。
这样难道不好吗?
当这些社会治理手段达到了最终的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果之后,在疫情结束之后,难道不能引用继续维持吗?
疫情防控手段真香!
疫情防控手段真香!
疫情防控手段真香!
重要的好处说三遍。
以上。
解读就免了,执业这么多年,太多法院的离奇操作让人无语了。
一,我代理的一个案件,当事人外地的,委托手续交了,庭也开了,法官想二次开庭,拨打了当事人的电话,当事人在上班没接到。结果法官不联系律师,直接裁定撤诉!
事还没完,投诉到院领导,副院长找我谈话了,竟然要别把事闹大,怕法官有情绪。我反问: 在他的情绪面前,群众的诉讼权利算什么?!
二,代理一个刑事自诉案件,要做鉴定。等了 N 久没消息,一问: 案卷原件全掉了!但也用复印件把庭开完了,判了,缓刑,太轻,不服,上诉!
离奇的事情又出现了,一直等不到二审开庭。问法官,回复说人也找不到了。于是,几年没开庭。
三,一起抵押权纠纷,以各种理由驳回起诉,理由奇葩程度一言难尽,最离奇的理由竟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竟然创造性的以受理案件的条件不成熟为由。
一群!做律师最累的就是遇到这种情况。司法公信力不强,不是没有原因的!
习惯了,法治对韭菜不适用。
没有舆情这锤子就定音了,离谱吗?
此时应该弹出一张表情包。
这事整得……
草率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律师宋某确实因为疫情被赋黄码,而且并非故意去疫情高风险区所致,那么应该算得上 “有正当理由” 或者“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而且据有关消息显示,宋律师已经提前跟法院联系,说明目前黄码情况,也申请了可否线上开庭……
7 月 10 日,因为疫情防控原因,广州市黄埔区某地被划定为临时管控区,一名宋姓女律师正好在该处办公,虽连续两天进行核酸检测都是阴性,但还是被赋了黄码。
7 月 12 日,由于有民事案件需要在深圳开庭,宋律师多次尝试与深圳光明区人民法院联系,通过小程序留言,希望改为线上开庭,但并未得到明确回复。于是她在开庭当天从广州驾车前往深圳,到达法院楼下之后无法进入,申请线上开庭遭到拒绝,最终被按未到庭撤诉处理。封面新闻
2022.07.17 22:30
再恶意揣测一下,这位律师如果是深圳的律师,可能待遇就没有这么好了。(注意,是我恶意揣测的)
这位律师是广州办公,所以很可能是广州的律师,而开庭地点是深圳,因此应该属于异地开庭。异地,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给广州某律协出 ×× 建议书,可能效果不好;如果给律师出 × 惩,可能压不下去,毕竟律师按照目前有关新闻的说法,不存在什么问题。于是,道歉较妥(与 “不妥” 对应)!
我在异地开庭也不是一次两次,工作人员问得最多的一句话是 “你是哪里的律师”(没有 90%、95%,也有 80%),尤其是县级法院。不过,如果是关心似地问,我可能会心存感激,但语气上似乎听不出一点“关心” 的味道,而是居高临下的 “查户口” 似的口吻(可能是我理解有误),并不忘补上一句无奈的语气“哦~~”
举一个例子——
2019 年,我去某市法院(县级市,在全国应该还算出名)开庭。本来是一个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案子。结果某工作人员却发飙了,大概意思是 “哪里有双赔?”“× 元的赔偿,调解了!”(当然,金额显然过低。同时,2019 年了,居然有工作人员不知道双赔的政策)只是,我也不是吃素的。反正我也是外地律师,一不经常打交道,二不在本地律协管辖,关键的关键是我合理合法。于是,我说了一句,“你愿怎么判就怎么判,大不了我上诉至中院。”
最后,喜出望内、意料之内、众望所归,这个案件就是上诉了(改判了)。
作为一名法院人员,也无法理解深圳光明法院该同仁的做法。
虽然《民诉法》是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但这规定不是这么用的啊。人家不是无正当理由啊,而且人家眼巴巴的在你单位门口坐着呢!而且你移动微法院上视频开庭也很方便,变通一下也不是不可。
另外,此事一出,对相关人员停止职务,然后并启动审监程序撤回了该裁定,但是事情影响已经造成,有点亡羊补牢的意思了。还有,新的《裁定书》,我也不说哪里错。大家自己看吧。
这功能好啊。
以后通缉犯人,直接给他个红码就行了。
从此他将寸步难行。
什么商场医院银行,统统进不去,就连租个房子,他都交不出健康码,只能睡大街。
如果有妇女儿童被拐卖,也可以给他个红码。
人贩子还想过收费站?
还想坐火车?
做梦吧!
当然,也要警惕某些不法之徒滥用赋码权。
例如阻止群众跨地方提意见……
本来深圳市光明区法院已经在风口浪尖,那么后续解决问题就应该谨慎慎重,以免二次翻车。
但是,不知道该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是如何想的,是感觉无所谓还是感觉压力山大,在这份使用了 “民监字” 撤销裁定上,依然不够严谨,错误频出,比如 “中华” 写成 “中国”,“审判长” 写成“审判员”。
这是不负责呢还是归责于校对的问题,我也不知道,反正赶紧补正吧。
个人建议
直接改成印度种姓制度得了
绿马 刹帝利 可以随意进出各种场合(可以用在良民身上,听话的人)
黄马 首陀罗 限制进出各种场合(可以用在某些社会精英,但是又不怎么听话的人身上,比如律师之类的)
红马 达利特 只能在家(可以用在某些刁民身上,比如闹事的,天天叫嚣要去取钱的,如果红马也不能阻挡这群人那建议出动白衣天使特别关怀一下,当然说的白衣天使并不是护士姐姐)
还有一个最高阶级 婆罗门:可以随意赋予其他人绿马黄马或者红马
这就是有权任性的典型案例,掌握了公权力时间长了,看到一般人,看着就是下人。
逼乎上有个提问:如何看待「因律师开庭迟到 6 分钟,海南省高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律师有错吗?有。迟到当然有错。但迟到几分钟就可以直接按照撤诉处理,合理吗?如果合理,那应该对等,法官出庭迟到算旷工还是辞职?要能这样对等,我支持律师迟到按撤诉处理,甚至吊销职业资格证都行。
回到这个事,律师因为抗疫被赋黄码,这是公共卫生的突发紧急事件,并非律师主观故意。而且律师已经提前联系法院,完全符合延期开庭的条件的。这种情况下直接判撤诉,完全就是耍流氓。更何况,起诉的主体是原告 / 被告,而不是律师。律师没到就必须撤诉?
再来看看法院的回应,算是挺快的了,可能也是觉得荒唐过度了。
“宋 * 律师”,直接指名道姓,真有必要暴露律师全名?这是为了道歉更诚恳,还是通告全行业,这个人以后要怎样对待,你们懂的?
“我院按撤诉处理确有不妥”。不妥?不妥是程度很轻微的不对。如果仅仅是不妥,道歉说的过去,停职是什么?停什么职?哦,其实停职也没啥,停职不算处分,带薪休假一阵子就好了。
都荒唐成这样了,法院还得耍耍文字再流氓一把。
以前我是支持司法独立的,这些年接触多了,才知道司法权力非常大,专业性非常强,面临的监管却非常薄弱。法官那些明显很离谱的判罚,却基本不会被追责。真司法独立了,那不更加是独立王国了?
当你发现一只蟑螂时候,你猜房间有多少蟑螂?
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各位,健康码大量被应用于非防疫用途是迟早的也是会很长久的事,被媒体曝光出来的 1% 吧,这维稳工具真是一本万利,不战而屈人之兵,就是偶尔爆出来就罚酒三杯而已。
在半年前就知道码的妙用了,有个案子是本地拆迁户群体起诉当地区政府,1,2 审毫无悬念的败诉,官司打到打到高级法院阶段等开庭了,一次几个家属出去买菜莫名其妙变红了,拆迁户群因为全是密接被当地居委隔离,结果猜到了毫无悬念的大批原告 “无故缺席被判撤诉”。
我奉劝该案律师不要对案子结果抱有幻想,能让你码变色的都是神仙,你和神仙打官司能赢?无法就是输多输少的问题。
红码违规了!
哦,我下次用黄的,
做的对!
还真有光明区啊,光明区有大风厂嘛?
这个法官怕不是故意惹事吧?
疫情以来,一个审判程序想走完,每一步都是提心吊胆。
立案,之前早点去现场排队就行,慢归慢总归能立上;现在没提前抢号连大门都进不去,偏偏这玩意比春运车票还难抢。更扯淡的是似乎还有马太效应:以前现场立案方便的时候,网上立案也很容易基本无需去现场;现在现场立案变难了,网上立案也通不过了各种理由让你去现场。抢号去吧。
调查取证,之前律师拿法院调令多数就调了,少数不方便的请法官亲自跑一趟也够了。现在,说好法官去调的,法官封单位了;说让律师去调的,律师封小区了;好不容易法官律师都解封了,调查单位整条街给封了。疯了。
开庭更是人间喜剧,最近各种蹲在街边开庭的律师照片大家也看多了,更惨的是蹲着的机会都没有的。在全国人民谈某外省色变的那几个月,一同事去一县城开庭,头天晚上在邻县刚下高速就被连人带车逮进了一个废弃医院,什么绿马通行卡社区证明法院传票都不好使,非要关满她七天。连夜闹到该省律协找到省司法厅,才好歹赶在开庭前给放出来,总算没耽误事。另一个同事充分吸取教训,七月份在重庆开庭,五月底就跑到云南自我隔离,顺便陶冶情操休养生息,把某外省的行程记录彻底刷掉,才风平浪静地按时去开庭。
庭审进行一半,因疫情原因来了个中止审理,或者配合法院申请延期,这都算是合理合法不提了。
执行更不用说,一贯老大难,现在又多了个关口和理由。
所以我现在给当事人口头提示诉讼风险的时候都多说一句:卫健委、居委会、交警队、小区核酸、邻居张三、门口保安,以及亿点点规避这些的运气,这都是当前状态下可能影响诉讼流程和结果的特殊因素。
跳舞的镣铐越戴越多,现实而无奈。
兔子急了也咬人。
某地女律师在开庭前被突然赋黄码,这已经是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了,哪知又被法官背刺。因黄码而无法进入法院开庭的她,历经辗转,终于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在明知她不属于 “无故不到庭” 的情况下,仍然强行按其撤诉处理。这边人还没进去,那边撤诉裁定都出来了。你说这法官,有这办事效率,你办点正事不行吗?
这就是今天火爆律师朋友圈的,“眼睁睁瞅着被撤诉” 事件。
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受尽屈辱的律师这回不忍了,连线下投诉都不指望了,直接上网发帖,揭露法官奇葩行径。半天之内,舆情汹涌,数篇 10w + 檄文广为流传。
真是难为法院了,大周末还得加班搞危机公关。下午时分,微博官宣,撤销原裁定,案件继续审理,法官停职。
好家伙,果然只有魔法才能对抗魔法。这要是一板一眼走程序(哪怕是告状程序),现在告状信还递不上去呢,毕竟星期天信访室也不上班啊。
知乎上有个热度经久不衰的提问,“为什么基层法检的离职率这么高”。这个提问不知为何把法检混为一谈,因为从下面回答的情况来看,法院的生存环境实在是比检察院恶劣太多了,十个来吐槽发牢骚的,八个都是法院的。
其中一个回答,只有短短五六百字,我们姑且理解为法院工作实在太忙了,答主实在没有时间精力码出更多字吧。回答说,一年三四百个案子,没有个人生活,没有私人空间,整天干得都是跟人扯皮吵架的事,心情特别差,几乎到了心理不健康的地步。
注意哈,敲黑板,重点来了。
如果碰到当事人或律师磨磨唧唧,甚至要求调整开庭时间的,直接开吵。当事人如果要投诉,自己会马上告诉当事人投诉渠道,并把话撂明了,你要是能把我投诉的调个岗,我真是谢谢你了。
这篇回答虽然短,却极具含金量。他不仅讲出了基层一线法官水深火热的客观生存环境,也讲透了他们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主观摆烂心态。
如果不了解基层法官真实的状况,你可能会觉得,哇,青天来得真快啊,雷霆手段啊,法官胡来都被停职了呢!
但实际情况可能是,法官高兴得嘴都要笑歪了,他娘的,早就不想审案子吵架了好吗?这下终于脱离苦海了!我真是谢谢这个律师十八辈祖宗了呢!
当一个职业的吸引力低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任何激励手段——无论正向还是反向,都将趋于失灵。你多给那仨瓜俩枣,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人家根本看不上;你抽他两鞭子,他还嫌不过瘾,巴不得你把他彻底打入冷宫才好。
这样的职业,绝不止法官。
我还在做上一份职业时,谁要是手里出了点事,大家都是先道贺。犯了小错,祝贺你啊,能进机关享清福了;犯了大错,你今天得请吃饭洗澡唱歌啊,年底能脱离苦海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特同情原职业队伍里的中层领导,他们面对下属时,事实上没有任何有效的管理杠杆。下面搭理他了,他是个领导,下面不搭理他,他叼毛都不是。碰到刺头儿还得绕着走,要让其他人起了模仿攀比之心,这队伍就更不好带了。
回过头来再看深圳黄码撤诉这事,你说其他的法官会如何解读呢?
他们是会觉得,哇,这惩罚真严厉,我要更加兢兢业业,谨小慎微,宵衣旰食,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呢?还是会觉得,犯点这种极拉仇恨,但又谈不上罪大恶极的小错儿搏一把,看看单车能不能变摩托呢?
我在做上份工作时,领导给我说什么不评先不提职,我眼皮都不带抬一下子的。如果处分能换个离队名额,我估计处分还得靠送礼才能争取到。我唯一恐惧的是,日子遥遥无期,一眼看不到头。
要是真想刹住法官摆烂之风,不如将惩罚措施改成:罚自其以下,世世代代当法官,永不得出轮回。
谁干的好了,赏自由之身。
这是我十天前的一个案子。
7-18 上午浦东开庭 线上
舒服得很,这么热天,家门都不用出就把案子给办了,深圳线上法庭要搞起来啊。
要是编一部 21 世纪至今的《笑林广记》,这三年的篇幅估计能占大半。
这个问题根本无法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吧;总不能还追究法院和法官的缔约过失责任?
如今是深圳光明区法院被曝光出来这样操作,但是全国绝对不止光明区法院这样做!
这件事如果解读为 “被赋黄码”,就有点歪曲意思了;与郑州事件不同的是,该事件是因为宋律师所在地区有疫情,大数据将其定性为风险人员,绿码自动变为黄码,需要进行三天两检,均为阴性后转为绿码。
一般这种情况,只要提前和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将情况说明清楚,法院一般会采取线上开庭,或者延期审理,为了案件正常进行,法官也不会以此采取撤诉处理。
但是不排除一些法官,为了结案率或者减轻自己工作,抓住一点就让律师撤诉:
譬如律师没有核酸证明,法官会说 “你作为律师,明明知道今天开庭,却不做核酸;我不管你,你十五分钟未到庭就按照程序撤诉处理”;
譬如律师晚半小时到庭,法官会说 “依据规定,原告方当事人或者律师晚十五分钟还未到庭的,按原告撤诉处理,原告律师虽然到庭,但是迟到时间过久,法院按照撤诉处理”;
譬如本案黄码,不管你什么原因,什么难处,只要你没有到庭,统一撤诉处理;
(以上 “譬如” 都并非编造,都是真实发生的事件)
**法官的说辞很简单:**我不管你有什么难处,不管你和当事人会发生什么矛盾;你作为执业律师,要为今天的庭审做好充足的准备。你没有核酸,突然黄码,那是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去处理,与我无关;我只按照法律程序办事。
这种情况下,部分经验老道的老律师还会和法官发脾气,法官才会考虑一下线上开庭;
年轻律师的话,法官才不会管你这么多,毕竟柿子都会挑软的捏。
比 1937 年后的日本管理能力更高
这种管理能力可以管理全球 80 亿人口
《谋生 - 2:与大多数人无关,房地产泡沫结束后,有哪些最有潜力的行业呢?守财奴是如何炼成的?》
《炒房地产心理学图鉴》买房、买车真的等于成功呢?娶媳生子真的意味着孝顺吗?我们在研究炒房心理学时,曾经谈到过社会给普罗大众塑造的一种过度消费主义思潮,其本身是一种群体性的、PUA 式的泡沫庞氏骗局。在这个庞氏骗局中,无论是专家教授还是市井小民还是进城的新市民,均身在其中无法辨识方向,“被迫” 地参与这场游戏中。—–
这场游戏中很容易地被分成了两个群体,男人、女人。男人必须获得成功,成功的标志就是娶妻生子,而为了争夺优先择偶权,必须买房、买车、照顾家庭、过度负债,付出过多的交易费 - 婚育成本,而女人则变成了一种商品,价高者得,顺从者得。而女人提高自己的价值,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健身、变美,多获取优质资源,这种零和博弈在这场游戏中显示的淋漓尽致。
2021 年全国初婚对数 563w 对,适婚对数 973w,当年未婚对数 410w 对,未婚比例 42.13%,这批人是大概率无法结婚,因为他们即便砸锅卖铁也买不起几百万的房子,要知道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 2020 年刚刚达到 54.4%,未进入高等教育的当年人口占比 43.6%,出奇的与目前单身率保持一致。
这部分未进入大学的人口大概率这辈子与师医公的职业无关,也不可能从事科技、金融相关的行业,一辈子注定与财富无缘,他们急切的需要社会福利和祖上的荫蔽。——
普通人会一直陷入养韭菜的一个陷阱中,孩子和房子本质上是一种每个月需要支付金钱和时间的按揭贷款,而资本家控制按揭贷款总额,他们可以把生育成本调节到很高,可以把住房成本调节到需要六个钱包。
地主资本家问农民,你们为何放羊呢?农民说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什么呢?为了生孩子,生下孩子干什么呢?放羊呗。
当代资本家问打工人,你们为何拼命打工呢?打工人说为了买房娶媳妇,买房娶媳妇为了什么呢?当然是为了生孩子,生孩子干什么呢?打工呗。
在社会制度的设计里,一定是大多数人供养少部分人,一旦出现民少官多时,就会出现财政破产,而苏联的破产就是因为裙带 capitalism 的全体既得利益者规模超越了供养者的数量,最终供养体系崩溃。
在古老的社会制度中,管理社会是有成本的,例如各级官员,因此必须给予他们一些特权和利益,但是现在互联网科技时代,管理成本被大大缩小,因此他们的原有的超额待遇也在不断的降低。
欧美国家以法制化降低了社会的管理成本,因此社会各阶层较为和谐,而这也是我们发展的一个必由趋势。
在《谋生 - 2:与大多数人无关,房地产泡沫结束后,有哪些最有潜力的行业呢?守财奴是如何炼成的?》我们提出,无产阶级要想跨越阶层或者过得好一些,必须抓住历史机遇,少消费多储蓄,而生育循环恰恰是给无产阶层套上的一种无形的枷锁。—- 以四口之家计算,夫妻双方年入 10w,合计 20w,孩子如果上私立学校,年学费生活费 6w / 人(公立学校学费 + 补课费也和私立收费不相上下),合计需要 12w 生育开支,而家庭如果父母可以提供住房,则双方还结余 8w,每年夫妻双方去掉储蓄以外,还可以结余 2w-5w。(个人可支配 2w 左右,仅限于基本的衣食开支)这样的所谓的中产,还不如未婚无产的消费高,单个快递员、司机年收入为 8w-15w 左右,去掉储蓄以外,实际可支配收入在 6w 左右,远比中产的消费高。
因此社会上出现了一种自己赚钱自己花不谈爱的风潮,躺平成为了一些被婚恋淘汰的人最佳选择,这种情形类似于 1990 年以后日本的社畜 - 平成废宅。
2016 年、2017 年房企涨价去库存,单身率明显提高到 40.32%,而 2018 年单身率明显降低,说明普通人被迫接盘了,而从 2018 年开始,单身率又开始上升,2021 年单身率达到了 42.13%,比 2017 年还高,剔除疫情因素以外,为近年来的新高。
这种单身率告诉我们剩下的韭菜真的没钱了,能接盘的父母早就被买好了房子,无法接盘的也不可能有钱去买房了。
人类的生存模式决定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当一种主流价值观脱离社会基本面时,也会被抛弃,奋斗买房模式从被接受到质疑经历了几个阶段,最终躺平内卷文化开始被人们广泛接受。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我们在遵循社会价值观的同时也要敏锐的捕捉到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趋势,及时跟上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女人,及早变现才是王道,千万不敢越拖越老。
上午发了这个错别字,竟然被删除回答,我想知道指出错别字有什么问题吗?
我不指出他就没有错别字了是吧?
码算让他们用活了。
郑州之后是深圳,公信力还剩几分?
知错就改就好
看来这个疫情是一时半会结束不了了
不想从法律解读了,只想从执业上解读。
我两个庭安排在同一天,想让法官改个时间,结果法院电话一直打不通,没办法我只有提了管辖权异议,法官说我滥用管辖权要去律协反映情况,我拿出长长的通话记录他瞬间不说话了。
想想,如果我提前发现了我是黄码,想和法官沟通一下改个时间或者线上开庭,结果法官电话打不通,还给我把案子撤了,你说气不气人。
法规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庭审,视为撤诉。
宋律师多种途径都联系不到法官,且人已到法院门口,但因黄码无法进入,法官也敢按撤诉处理。
我换个角度,这是广州的律师到深圳开庭,如果是深圳的律师在深圳碰到这种事情,多半就是认了。
不说都不知道这些人在律师头上 “作威作福” 多久了。
因律师开庭冲突拒绝重新排庭的,觉得麻烦拒绝原告查封申请的。
我再给大家讲讲法院的保全制度,保全财产必须要立案,但是保全事务是由法院的保全组负责,这个保全组效率极低,有时候被告都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了,但是保全组还未动作,导致被告得以 “及时” 转移财产。
你说吧,这种保全制度意义何在?难道原告保全是为了及时通知被告转移吗?
这种制度漏洞比比皆是,本地律师绝对不敢搞舆论的,最多就是天天电话哄法官,及时保全啊,及时立案啊。
也就是异地律师敢搞一搞,毕竟不在当地混饭吃。
真的是天下苦秦久矣。
黄码无法出庭被撤诉其他答主解读的挺清楚了,我再补充几个需要注意的事情。
一是线上开庭或延期开庭要书面申请并留底。疫情期间线上开庭是常态,线下是例外。但有的案件基于查清事实的需要,或者是法院所在地没有疫情的原因会坚持线下开庭。如果律师因为疫情无法前往,记得写书面的线上开庭申请或延期申请。
五月份我在成都有个案件要求现场开庭,因为当时街道管控的原因无法出京,经过几次沟通承办人的意思是到开庭前再说,于是我提前邮寄了线上开庭申请。到开庭前两天,承办人的意思是北京的情况他不了解,如果来不了就自己看着办。如果不是提前邮寄了书面的开庭申请,把无法出京的客观情况提前告诉,这件事情也是扯皮。扯皮不要紧,关键是误事。
二是警惕偷发(指未沟通发送)缴费通知。我见过因为偷发缴费通知导致律师(客户)未及时缴费按撤诉处理的事情有好几个,律师基本上都是哑巴吃黄连。给你发你没缴嘛,怨谁,怨你自己。
北京法院很多案子都是先开庭后缴费,如果是现场立案,可以在送达通知上拒绝电子送达;如果是网上立案,电子送达是默认选项,不接受要关闭。否则一封没有提前告知的、或者是中午和晚上发来的电子邮件,未及时查看缴费那绝对是灾难。
三是注意核酸检测报告日期。疫情期间各地法院对持核酸进入法院的要求不同,有的法院要求 48 小时,有的法院要求 24 小时。不要想当然的认为 A 法院要求 48 小时,B 法院也是 48 小时。
上周我在大连开庭,当天出车站时做了核酸,晚上承办法官打电话告知持 24 小时核酸才可以进入法庭。我出站时做了核酸不要紧,但当事人在当地的核酸已经超了 24 小时,只好连夜带着当事人找地方做核酸。反过来想,如果是当事人的核酸在有效期进了法庭,律师没有进法庭,那也挺无语的。
朋友圈都发麻了,昨天看到这个律师发朋友圈,我还以为是他自己的经历,心里还想:“真牛逼啊,让法院发微博道歉。”
结果今天一刷知乎,原来是新闻。
非要解读的话那就听我瞎分析一通吧。
大前提: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诉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这里有个几个点需要注意: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前期配合疫情防控多次联系申请线上无果,然后申请线下到了法院门口不让进,你说这算不算无正当理由,又算不算拒不到庭?
可以按撤诉处理:“可以” 这个词用的很微妙。
因为我见过有的当事人双方没请律师,开庭吵架又吵不过对面一气之下跑了的。这种你说是撤还是不撤?这里的可以是可以还是应当?
像本案这种人都到法院楼下了不给进的,你说他拒不到庭 “可以” 按撤诉处理,是否妥当?
小前提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7 月 10 日,因为疫情防控原因,广州市黄埔区某地被划定为临时管控区,一名宋姓女律师正好在该处办公,虽连续两天进行核酸检测都是阴性,但还是被赋了黄码。但是由于宋律师 7 月 12 日有民事案件在深圳开庭,她曾多次尝试与深圳光明区人民法院联系,通过小程序留言,希望改为线上开庭,并未得到明确回复。于是她在开庭当天从广州驾车前往深圳,到达法院楼下之后无法进入,申请线上开庭遭到拒绝,最终被按未到庭撤诉处理。
配合疫情防控吧,不给进。不配合吧,万一真出个什么问题吧,到时候万一定了一个什么妨害传染病防治,那整个职业生涯就毁了。
结论(瞎分析):
其实之前广州法院也有过类似的情况,开庭后十多分钟原告律师还没到庭,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等到了三十多分钟,才姗姗来迟。最后也是撤诉处理,这个案件我觉得没什么不妥。毕竟法院也联系了,你迟到未报备也是事实。对原告来说也不是败诉,重新申诉麻烦了一点而已。
本案呢,已经到了楼下但是不给上,这就是个法律适用的问题了,这是主审法官的法律理解问题不是法院的问题。
但就法院而言可以说很有担当了,第一时间处理问题并发通知公告。当事人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申请再审,律师也出名了,面子里子都有了。当事人就很惨了,浪费时间浪费心情。
从事件来看,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很多:
1. 沟通不到位:现在办案流程很多都线上化了,方便的同时也有弊端。像那种小程序,基本没有专门的人去维护,你发了留言可能人压根没收到通知,或者遇上忙的时候一天七八个庭排着队,压根没时间去特地看留言。 有些案件提交材料过程会有书记员用办公微信或电话和律师、当事人沟通材料问题,本案有没有这种情况不了解,如果这样沟通可能更高效一点。
**2. 时间紧、有情绪:**基层法院的案件数量我实习期是亲眼见过的,尤其是民庭,有时候一天七八个庭,还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把人不请律师,上了法庭就哭的哭、骂的骂, 好不容易请了个能讲道理的律师结果你还不到庭,你说火大不大。(法官视角下可能真的不知道有这个通知,所以大家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无论如何也要让保安通知到主审法官,开庭了电话打不进去但是他们有法警可以直接进法庭的)
不说了吃饭了,饿死了。
借题发挥,为所欲为。
根据诉讼法律规定,法院审判中如遇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时进行诉讼活动,法院可依法延迟审理。
作为本案审判法官,理应知悉关于案件推迟审理的法定原由中的具体规定。却因种种原因从中作梗,武断撤诉。这是一种明知故犯的违法作为。
为什么?因为律师的「黄码」本身就是一种不可抗力因素。
当然,如果有人像河南那样,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任设相关人员红黄码,让相关人员无法及时出现在维权场地。那更是一种犯罪行。
法院本是中国法治重地,他们的肩上担负着中国真正走上「依法治国」轨道的重任。相关人员的胡乱作为实是一种藐视中国法律的行为。这样的低素质工作人员,必须清除出国家司法队伍。
上一篇刚看完辣脆的卡片分类机,
恶意推送捏
唉,以后别提法治社会几个字了,丢人。
为啥是黄码,之前不都赋红码吗。
从法律上讲,建议这位律师远走高飞,不要在这个城市执业了。
又多了个新功能
以后有事 “码一码” 万事如意啊
至于法律……
就跟监控摄像头一样,需要的时候就会变废纸
主要是健康码太好用了,一旦健康码失去了公信力,某些人的懒政也到头了
公信力被破坏,只能靠舆论了,以后只要管制一下舆论,就可以彻底为所欲为了
黄码也分情况的,要是几天前就黄码,没有及时联系法官,没有及时变更代理人,等到开庭的时候突然说黄码无法出庭,被视为撤诉也是理所应当。
如果是开庭当天突然变黄码,一般法官可以去给你另外安排时间开庭(在部分案件量巨大的地区法官会让你撤诉以后再告,以方便规避审限。视为撤诉的话再告法院就不受理了,主动撤诉是可以再次受理的)
司法权利的傲慢,来自刑诉法解释第一条,即公民不能对公检法渎职提出起诉。
因此,技术层面司法违法、犯罪并不能被追究,或被追究的门槛得上升到致人死亡的程度。司法违法、犯罪是司法不公的主要破坏性力量。或者说,法治还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并无技术措施保护。
这才哪儿到哪儿呢
程序上刁难你,只要不是裁定撤回上诉,尚还有补救的余地,实质性审判上刁难你,怎么救济。
最魔幻的难道不是律师竟然不走法律途径,而是网上发帖吗
我认为这个裁定的问题也很大,不比原裁定小。
1. 这么一页半纸的文书,我一看就有两处明显错误 ““审判长” 写成 “审判员”,“中华” 写成“中国”。”
2. 裁定适用的条文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该款规定的是本院启动再审的程序要求,并不是说审判委员会可以直接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要撤销原生效判决,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通过再审程序予以撤销。
3. 如果可以直接通过审委会决定撤销生效判决,是不是以后只要有不利舆情的案件都可以直接通过审委会予以撤销?
建议网络安全法增设 ip 赋码功能。
非绿码不得发言。
修改 ip 地址入刑。
如此一来,海晏河清百业兴盛。
前有敢去银行取钱就给红码,后有直接给律师黄码撤诉。我想知道给码的机构是哪家?盖世太保都羡慕的不行。
黄码这么多功能啊,下次日本首相参拜神厕,就给他和个黄码,让他进不去
码真是让他们用活了,群众大概是要让他们给逼死了
神奇的土地,法律是摆设,道德是障碍。
得益于郑州市行政机关 “敢为天下先” 的开拓进取精神,全国各地各系统各战线协同作战,以 “撸起袖子加油干” 的气魄,坚守初心使命,勇于履职尽责,严格遵守 “宁可听到骂声,不要听见哭声” 这一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探索健康码的广泛延伸和实战化应用,切实为当地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显著提升了党政军民学各领域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的知晓率、安全感和满意度。
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巩固和利用现有战果,继续加大健康码系统尤其是赋码原则的灵活运用,确保每个对象 “赋得快、控得住、封得严”。
红码可以剥夺存款赎回权
黄码可以剥夺诉讼权
健康码为什么可以承担防疫之外的职能啊?
中国五大发明之一 “健康码”
防疫真好用
看你不顺眼
给你个红黄码
你就立即社会性死亡
真是高明啊
怪不得
有些人
把防疫吹上天
必须清零的病毒简直就是它们的衣食父母啊
不把起诉人当人,既然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是不是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不顾人民的利益乱搞,养这些法官就是吃屎的,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拿人民的钱,贪污腐败
我有一计,既然现在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都叫苦不迭,天天抱怨又忙又累。
老百姓也怨声载道
那可不可以直接把基层法院都外包了呢?
比如我承包光明区法院,
给政府一笔钱之外,再负担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按照原来的三倍发。
还不用他们干活,天天吃喝玩乐等着每月定时领钱就行。
而且保证不会给律师原告赋红黄码!
至于钱哪里来,只要事成了,登子哥肯定乐意给点无息贷款或者直接不用还的贷款吧。。。
看了这么多新闻,我觉得健康码是 21 世纪中国最伟大的发明,没有之一,不服来辩
是题主疯了还是我疯了?现在就敢从法律角度看待问题了,明天还得了了?
今年跨时代的事见多了,本来很爆炸的事都觉得不爆炸了
当初赋码爷给储户也可以说是政府层面内的
这次给律师直接影响司法可太牛了
以后信访,出庭啥都都可以搞
感觉以后绑在身份证上当良民证得了
喵啊!结合河南的先进经验,又一个未曾设想的新光明大道。
看来武力解决比法律管用多了,多弄几个法官大人
又是疫情?!…… 又是健康码……
这是个筐,什么都可以装……
深圳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
真要从法律角度解读:
中国古代法律,怎么说都还是以管理社会为核心,玩弄法律只是附带的。
西方法律可不一样,那是从制定法规开始,就奔着借规则来玩死别人的。
中国古代法律是电围墙,避而远之最好。
西方法律是渔网,小心随时被它捕捉到。
=
●回到中国的现在,没有立案的事,遵从中国古代玩法,立案的,对法院人员来说,就是给自己玩出私人天地的借口,也就是类似西方法律的玩法。
一个案子,怎么审怎么判,二审以前基本上就是供法院人员把玩的。
什么审案规矩,什么证据缘由,什么社会影响,全都是法院人员不关心的。
★反正乱搞都不会有实质惩罚。
=
有背景的,借乱搞打开自己的私人空间。我乱搞都能没事,这不就是可寻租的权力?
没背景的,就更加需要抓住案件搞自己的流量,不然活干了,自身价值没体现出来。
♦主要就是,领导的目的是培养自己的势力空间,不用干活,但享受利益。
我甚至猜测,很多案子,领导都没看仔细详情,就先定了结论,然后看哪个上阵的能帮他圆过来。庭审就是走流程而已。
所以,法官庭审或写判决书,牛头不对马嘴是常见的事。
反正整个法律界都是精心培育的同类人。
法院的一部分区域属于公共场所,因此,除法律有限制外,任何人都可以进入。法律没有规定黄码人员不得进入法院。至于宋律师到达法院门口为什么不能进去,是谁阻碍他进入法院,用了什么方式,交代不清楚。这个阻碍他进入法院的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也无法判断。
你法我笑,美石砸脚
这就是近年来最流行的跨界吧?
打败你的往往不是你看得见的对手,而是无形中的那只手。
这就是当下律师的无奈!
因为律师也是站在法的门前的乡下人,
也遇到了在法的门前不能诉诸法律的情况,
但是,
请允许我们,
诉诸于法律吧!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确定性好不好?
回想一下,各大官媒在网上上对按键相关情况进行一些说明公示的时候,称谓都是某市民,某男子,遇到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也是称王某,李某,张某志
现在自己摆烂乱搞被律师函投诉了,出个回应直接把律师大名放最前面?青天大老爷当惯了,你还敢回嘴,得亏不是大清朝,不然嘴给你掌烂
如果权力不加以限制,必将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这些年各编制机构攥着权力对大众剥削的还少吗,先不说网上爆出来的那些,只要是个屁民就都被公务员翻着白眼刁难过吧,现在不熟的人他们也不太敢随便要红包,他们刁难你不是为了钱,那是为了什么?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力,为了告诉你他在这件事上可以拿捏你,说话的时候恭敬着点
那权力加以限制了吗,有惩罚吗?
当然有,停职(带薪休假),免职(平级或向上调整职位),发个不痛不痒的通告,通告上满满写着四个大字:“你能怎样?”
至于摊上警告撤职双开那些 13,哪一个不是横着走了几十年?河南红码有惩罚吗?河北黑帮有惩罚吗?违规审批烂尾楼有惩罚吗?
大江南北满大街写着的十六个,就像有的人频繁发的朋友圈,越缺什么,越炫耀什么
大清亡了吗?亡了
众所周知,削弱噪音污染有三种方式:
深圳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值得全国城市学习
真是无奇不有啊,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非法治国已经成为现状
灵活运用红黄牌罚下场上人员将成为未来十年乃至未来二十年的生活常态。小小一张健康码将是指导你未来木偶戏生活的唯一准则。法律?法律算个屁
子曰:必使无讼乎!
可见我们离大同社会不远了。
对任何将安全码用于非疫情工作的人都应该顶格处理,一撸到底、开除公职。在当前,打健康码的主意就是想颠覆国家。反反复复出现这种事就是河南红码事件被放了一马的代价。
美国确实是玩弄虚假信息的高手。
“一个表情包”
这个道歉声明写得很草率,把宋律师的名字都曝出来了,为什么不把涉事法官的名字也说出来呢?
这个法官实在是非常任性、枉法。但是,他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最多就是劝勉谈话。我们甚至连这个法官名字是什么都无从得知。
也就是律师好拿捏,换成当事人本人,法院可就不敢这样了。
现在律师和法院的地位严重不对等,干点什么事都得求着。
开庭的时候遇到法官心情不好,被大声训斥、被阴阳怪气都很常见,这些都是忍忍就算了,毕竟惹得法官不高兴,准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毕竟公检法要想搞律师容易得很。
这五千年真是玩会了 厉害厉害
![](data:image/svg+xml;utf8,)
我还以为是南山区必胜客,龙岗区 251 呢,闹了半天是光明区不甘示弱呀。
你法我笑
法官很牛哦,好大的官威哦
任意解释权
还好是女律师,以毒攻毒
——————————————————————
上面只是写着玩的 ,实际情况 可能跟大家想的不太一样。
如果有人和深圳的法院打过交道 就肯定会清楚,目前深圳的法院是严重超负荷运转的。
你想给法官打电话 基本上只能 听天由命,几十个电话打过去。有一个接听就很不错了。
所以实际情况 大概率是 那个法官忙的根本没有接电话的时间,也没有时间看微法院(微法院上面几百条信息 根本看不过来。)。
那个律师可能也不太了解深圳的情况。没有打几百个电话给法院(不要觉得离谱,目前就这个样子,打电话不是通话中,就是没人接,十分钟一个电话打一天打不进去 偶有发生)
然后 律师和法官没法沟通。没法沟通那就只能按程序走。结果就是 按撤诉处理。(可能开庭的时候这个法官还纳闷咋不来开庭呢(笑))
这个 目前深圳法院(仅仅指深圳) 完全处理不过来律师的案子, 一个案子从网上立案到开庭至少三个月以上。如果你在深圳 三个月给你开庭 ,你就偷着乐吧(偷着乐)。
我作为一名律师 我还是很愿意法院增加 员额、编制的。目前这个情况太离谱了,太糟糕了。律师也要赚钱,你不能前三个月全立案,后三个月 挨个开庭吧。
其中执行局的人 简直就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我这里绝不是再批判 法院,而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 法院累死了。律师烦死了。大家都很痛苦。互相折磨。我也很同情法院,这个报道的法官我也很同情他们。
求求了 给深圳的法院增加点编制多点法官吧。哪怕是多几个啥都不会 只能打电话、接电话的(关系户)也行呀。
最后再吐槽一下 ,当事人有很多也很离谱。被不法侵害的时候不管不顾。等到问题无法挽回的时候疯狂输出。结果就是 一审 二审 再审 。全被维持一遍。然后又找媒体。又找 ZF。我真的佛了。(律师 、法院、检察院、警察局 你总得信任一个吧。(全都不信任,还不 run,难道是因为智力有问题?))
————————————————————————
就在刚刚 诉讼服务热线居然崩溃了(笑(笑(笑(笑(偷着乐)))))
这码,以后有的用了。。
原来是防疫模范市的操作啊,那就见怪不怪了。
发个朋友圈一个律师发的
就是中国现状
如果不是复杂案情,我参加了好几次互联网法庭的出席,如果必须现场开庭的,也都有疫情处置方案。
彻底打开了思路
这件事提醒了律所,以后要正副委托,副律师也要熟悉案子随时顶替。还得委托人准备留空签名委托书。
但是当法官不想公正的时候,备用律师去开庭了也没用,总有办法驳回你。
应当延期审理。
这个都行?黑到这种地步了吗?
最后肯定要道歉,但这个道歉有卵用?
疫情是个好东西,看谁不顺眼就赋个黄码,肯定有人不愿意结束。
People 的利益不是法律保护的。
仅次于河南村镇银行储户的红码事件!
都是禁锢利益受损者(打官司的,上访的)电子镣铐!
所以很多人还天真的以为疫情可以结束……
2021年秋,从郑州跨过黄河,火车上随手拍。 2021年,正月初七,我从长沙坐高铁去山西。整个车厢,只有我和一个去外地找同学玩的大学生。她在美国洛杉矶上大学,刚回国,我们聊了一下美国的疫情。 窗外的景色不断变化,先是潮湿朦胧中的两湖平原,接 …
知乎用户 胖纸 发表 根据彭宇案,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扶? 我可以分析为,不是你们乱搞事情得罪了人怎么会被人捅。 根据货拉拉案,在你的车上你就要负责任。 我可以分析为,这是在工作地点楼道内被捅伤的,所以安保,这个楼,这个楼道有问题,绝对危楼, …
**标题:**2年前的今天:戒备森严中开庭 **作者:**张贾龙 来源:Matters **发表日期:**2022.5.13 主题归类:张贾龙 CDS收藏:人物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 …
知乎用户 王伟麟 专利律师 发表 这事情其实非常恐怖,有导致司法崩塌的危险。 一个基层法官一年审六七百个案子,根本没有时间认真阅读完案件材料。大量的法官开庭时才看材料,甚至庭后才看材料。 判决非常敷衍潦草。形式上,我曾经多次给法官打电话指出 …
知乎用户 中国新闻周刊 发表 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10 时许,武汉洪山区新竹路洪山法院对面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的一名律师在单位里被人用自制土铳射杀,之后凶手抢了辆宝马逃窜。很快,凶手雷某在警方全面布控下落网。 当时我正好在洪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