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化时期托幼研究】万笑男等 | 从“帮忙看孩子”到“为共产主义培育幼苗” ——山东农村保教人员研究(1951-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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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笑男

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妇女史、城市文化史。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为进一步解放妇女劳动力,农村托儿组织广泛地建立起来。“看孩子”这项传统的家务劳动逐渐社会化,由再生产领域进入生产领域,抚育儿童也由家庭责任转变为国家和集体的责任。在这一背景下,国家重塑了农村保教人员的社会身份,使她们从“帮忙看孩子”的人,转变为“为共产主义培育幼苗”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者。在国家话语的支持下,保教人员用真诚、努力的工作为自己赢得了信任和尊重,并发展出颇为灵活、有效的方法,促进了诸如儿童培育、现代卫生、妇女解放等现代观念在农村社会的传播。她们的努力改变了农村传统的育儿方式,也促使一种新型人际关系的形成。保教人员在人民共和国早期的故事,不仅为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新的视角,也有助于考察国家政策在农村的运行情况。

妇女解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议题,而农村妇女不仅是这一社会革命的重要动员对象,也是一个重要的参与主体。“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解放理论中,儿童的公共养育、家务劳动社会化与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实现解放、男女平等,是一体两面的统一体,共同构成了妇女解放路径的基本要求。”[1]这一理论深刻影响了中国共产党对妇女解放议程的设想与政策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为了进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和彻底实现妇女解放,国家进行了大量的政治宣传,动员农村妇女走出家庭,投身生产劳动。为“更好地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建设”,减少照料孩子对妇女参加劳动的牵累;同时,“使孩子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保证孩子健康”[2],农村托儿组织广泛地建立起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农村保教群体应运而生。然而,保教人员做的是“看孩子”这一传统意义上的家务劳动,很容易被视为一种“伺候人”的工作,对农村女性缺乏吸引力。国家为了鼓励一部分女性全身心地从事保教工作,一方面努力推动儿童照管的社会化,使其从再生产领域进入生产领域,另一方面则对农村保育群体进行职业培训和身份重塑,使保教人员从“帮忙看孩子”的人转变为“为共产主义培幼苗”的社会主义教育工作者。国家对农村保教群体的身份重塑,至少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在妇女解放与重构乡村社会两个方面的抱负与努力。因而,对共和国早期农村保教群体的个案研究,不仅能为我们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提供新的视角,更有助于我们考察国家政策在农村社会的运行情况,以及国家是如何借助“性别策略”将主流价值观念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引起乡村社会的深刻变化的。然而,目前史学界以集体化时期农村妇女为研究对象的成果相当丰硕(1),但研究焦点大都放在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妇女身上,对农村保教群的个案研究尚不多见。一些学者在研究保育事业或托儿组织时,对保教群体有所关注。韩晓莉的《从农忙托儿所到模范幼儿园:20世纪50年代山西省农村的幼儿托管组织》指出,伴随山西省农村幼儿托管组织由农忙托儿所到模范幼儿园的形式变迁,保教人员逐渐也由缺乏劳动力的老年妇女变为政治表现突出的青年妇女骨干,并定期接受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3]。王利娟的《论新中国成立初期天津市的儿童保育事业》讨论了国家对保教群体进行培养的方式和基本内容[4]。翟菁的《集体化下的童年:“大跃进”时期农村幼儿园研究》以河南省渑池县为个案,从日常生活史的角度重新认识大跃进时期的农村幼儿园,呈现国家如何参与乡村生活以及普通妇女、儿童在国家推行社会主义集体化过程中的体验。翟菁指出,大跃进时期幼儿园教养员在农村是一份令人羡慕和尊敬的职业,给农村女性开启了新的就业机会[5]。徐明强、宋少鹏的《集体互助与妇女解放:北京地区街道托儿机构的兴起(1954-1957)》,呈现了北京地区街道托幼机构的兴起及运行实践,分析其管理体制、建设原则及低成本运行的特征。文章指出,在“勤俭节约”的建设原则指导下,群众性街道托儿机构对师资力量不列过高标准。师资队伍基本不要求具备专业知识,她们的工资水平也不高,处于社会平均水平。另外,这一时期,保教人员与社区领导及婴幼儿父母形成了一种基于熟人关系和政治关系的信任与托付,体现出邻里互助的传统与集体主义的新道德[1]。

上述研究成果颇有价值,有助于笔者了解20世纪50年代保教人员的组成、培养方式、职业要求、在村庄或社区发挥的作用等情况,并在方法论上给笔者以重要启示,这是本文展开的基础。但是,已有成果均将保教人员视为托幼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非积极参与者、贡献者,对她们作为历史参与者的生命体验也缺乏关注。这为笔者的研究留下了空间。

借助档案、报刊、保育员手册及口述访谈资料,笔者将山东农村保教群体置于1949年以后中国追寻现代化的历史脉络中,并对她们的社会身份变迁加以考察。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力量从20世纪30年代晚期就渗透至山东多数农村,至1946-1949年间,大部分山东农民已熟悉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政策和群众动员方式。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山东农村的群众基础更好,也是中共各项政策落实得比较早、比较好的地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对大多数山东农民而言,与其说意味着自己的生活将发生剧变,不如说意味着全国其他地方将变得和山东一样(2)。因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期山东地方的个案研究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它可以更好地考察中共政策在1949年前后的连续性、出现的新变化、在农村的运行模式等,并在与全国其他地区个案研究的对照中,呈现历史的复杂性和区域化的特色。本文正是上述可能方向上的一次尝试,通过对农村保教群体的个案研究,试图回答以下问题:国家是如何动员一部分妇女加入农村保教队伍并重塑她们的社会身份的?在国家官方话语的支持下,保教人员是如何投身保教事业并为自己赢得尊重的?在国家试图将“看孩子”这项传统的家务劳动逐渐社会化的背景之下,农民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保教人员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随着农村保教群体逐渐淡出国家主流话语,她们曾经的努力在历史中留下了怎样的印记?

一、托幼事业初成:动员老年妇女“帮忙看孩子”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山东农村妇女就有参加儿童公育的经历。20世纪40年代末,伴随老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完成,农村妇女被广泛地动员起来参加生产劳动。为了让更多的妇女安心参加劳动,一些村子开始成立换工感情互助组,发动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的老年妇女帮忙看孩子,孩子母亲则帮助老年妇女种地、做些针线活,或者买个礼物作为老年妇女看孩子的酬劳[6]。这些负责看孩子的老年妇女,就是最早的农村保育员。尽管数量很少,但她们把分散的儿童集中在一起进行照管的方法,以及换工感情互助的形式,为1949年后山东农村托儿组织的推广提供了经验。

1951年,以支援工业原料和抗美援朝为目的的“爱国丰产运动”在全国展开。山东各地采用“订立爱国公约”“增产计划”等方法,动员农村青壮年妇女参加互助组和农业生产。但妇女下地干活时,孩子因无人照料频繁发生伤亡事故,影响了妇女参加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达到“孩子看得好,生产搞得好”的目的,各级妇联号召社组广泛建立农忙托儿组织[6]。这促使农村保教人员大量出现。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到1953年6月,“全省有托儿组一万五千一百零四处”,“约计收容六周岁以下的孩子十万九千二百九十四名”[2]。随着农忙托儿组织的迅速发展,农村保教群体亦初具规模。

然而,农忙托儿组的筹建过程并不顺利。大多数孩子的母亲顾虑重重,不愿意接受农忙托儿组这个新鲜事物,有的“怕保姆照顾不好,怕孩子受屈、怕传染病”,有的“怕孩子渴饿,玩不到一块打架”[7]。针对这些情况,山东各地妇联深入细致地给母亲们做思想工作。比如,莱阳专区掖县(3)民主妇联工作人员先找家里缺男劳动力、孩子多、有参加农业生产习惯的母亲们谈话,既对她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又帮她们消除实际的思想顾虑。妇联工作人员告诉孩子母亲:“只有参加生产,才能彻底解放,摆脱孩子的牵累,才能更安心的生产,增产丰收,增加抗美援朝和建设祖国的力量。再说,孩子跟着娘下地,就是活受罪,有人照顾了,就不再受风吹日晒的痛苦,不出事。进了托儿组,孩子享了福,当娘的也省心。”[8]昌潍专区妇联给母亲们做思想工作,让她们“认识到安置孩子后安心生产与提高家庭、社会地位及妇女解放的关系”[9];还给母亲们举一些反面的例子,让她们认识到孩子送到托儿组的必要性,“如张桂英上坡时把孩子锁在屋里,回来后孩子已把围着的被蒙到头上闷的脸上发紫;李仲堂的孩子被带到坡里去晒病了;姜兴瑞的孩子在家里喝了洋油等。”[9]为了达到更好的动员效果,妇联还请一些母亲担任宣传员,向其他孩子的母亲现身说法,讲述自己下地干活,把孩子放在家里没人管或由大孩子代管,结果遭遇不幸的经历[9]。泰安专区妇联用肥城五区陈言逢家的故事,让母亲们认识到,孩子不送托,不仅影响生产和孩子健康,还影响家庭和睦。陈言逢家“有九亩地七口人,三个小孩。原来只他一人参加生产,家人经常吃不饱”[10]。他经常因为干活太累,心情不好,“回家打老婆骂孩子,嫌吃饭的人多,干活的人少”[10]。后来,陈言逢家把孩子送去托儿所,“他老婆也经常上坡干活,家里粮食多了,两口子也不打架了”[10]。在各地妇联多方努力下,有一部分孩子母亲开始接受农忙托儿组。

在做孩子母亲思想工作的同时,各地妇联还认识到,选择什么样的人担任保育员是母亲们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托儿组织能否顺利建立的关键。为此,妇联主要动员“性情好”“不能参加学习和生产”“喜欢小孩”的老年妇女来做保育员[7]。山东省妇联也在1953年明确规定:保育员要吸收无劳力的妇女或半劳力的妇女为主,这样才比较更有利于生产[11]。然而,老大娘们普遍有着怕麻烦的思想。有些老大娘说“把人家的孩子看坏了,孩子的娘说三道四,出力不讨好”[8],也有些觉得“孩子太缠人,带了一辈子孩子带伤了,累得胳膊疼,不如下地干活”[8]。针对这种情况,妇联工作人员先给她们算经济账:“老人下地做一天要歇三天,得不了多少工分,累病还得费钱”,“帮青壮年妇女看孩子,比自己下地强,一样可以解决生产,还能得到一定的报酬,自己手里头不困难”[8]。除了算好经济账,妇联还定期对老大娘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让她们认识到看孩子就是爱国。1952年8月,聊城莘县组织了幼稚园保姆训练班,向前来培训的54名老大娘“讲解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前线与美帝英勇坚强战斗的精神和美帝对朝鲜人民的残暴,通过前后方好坏时光的对比,解决了各保姆来参加学习,认为家里事多和做这工作心烦、不想做的各种思想障碍”[12]。经过培训,老大娘们认识到看好孩子就是抗美援朝,就是爱祖国、爱后代。如莘县一区土楼董秀英说:“我来时怎也不安心,认为家里地里事挺多,正过秋。听到志愿军在前方拼命、流血,为咱过好日子,咱也得爱咱自己的国家。我这么大年纪啦,在这里学习不想家里的事,一定安心学习,学会成立托儿所幼稚园的法,回去把俺村小孩组织好,腾出妇女下地生产。生产的多了,送给前方,也是咱爱国了。”[12]

在一定程度上做通孩子母亲和看孩子的老年妇女的工作以后,用什么样的形式组织托儿组成为关键。各地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了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但总体上本着“统一领导、分散管理”[9]的形式。聊城莘县成立了多个工换工轮流看管的感情组,称之为“换工感情互助组”[13]。先由社员从比较相熟的老妈妈中找保育员,然后“展开儿童家长会议,评议保姆对象,条件是脾气好,领导力强,能初步体会到孩子心理的人”[13],最后经双方同意,孩子母亲及保育员订立互助变工合同。孩子母亲将孩子送到保育员家里照看,帮保育员干农活或者赠送礼物作为酬劳。“如武呈集小孩母亲杨桂英给保姆刘金英,织布一丈,做五件棉衣,两双鞋,打二亩棉蚜虫等;小孩母亲给白巧蔺做活,锄地十二亩,拨六亩棒子苗。”[13]德州市德县则组织了一批“奶奶看娃娃”托儿组。以孩子多的户为主,动员该户孩子奶奶担任保育员,根据自家孩子的多少吸收外姓孩子,并采取灵活的计分方式:分家过的由母亲出分,工分与外姓孩子的相同;不分家的不计工,只计外姓的。德县任庄乡小李庄李香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托儿组就是这种形式,女社长赵菊英动员了3个奶奶共看10个孙子,吸收3个外姓孩子,解决了11个妇女劳力下地的困难[14]。

总体而言,共和国成立后的几年间,为了解除青壮年妇女参加农业劳动的后顾之忧,山东各地妇联组织了众多农忙托儿组,并对孩子母亲和以老年妇女为绝对主力的保育员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灵活的工作。这些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山东农村保教群体形成并得到初步发展。然而,农村保教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保育人员的收入得不到保障,造成很多人“罢工”,托儿组织经常垮台。大多数换工感情互助组没有采用“计工划分”,虽然孩子母亲和保育员订立了“换工合同”,但具体操作起来,主要还是看孩子母亲和保育员的感情。它既可以是“情感情,义感义,两好碰一好”,也很可能是“有感情就干,没感情就散”[11]。“奶奶看娃托儿组”虽然涉及了“计工划分”,但情况更为复杂,时常出现已经分家的儿媳妇,不愿意给婆婆工分的情况,致使家庭产生了婆媳矛盾(4)。而外姓托管的孩子,母亲总担心负责看孩子的奶奶会偏袒自己家孙子。例如李凤芝担心“孩子自己带的饽饽,吃不到自己嘴里,让人家孩子给吃了”(5)。这又让保育员感觉委屈,觉得出力不讨好。上述问题关系到保育员的切身利益,仅靠政治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无法解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山东妇联采取了相应措施,发展出以计工算账为特征的固定性农忙托儿组和更高级别的农忙托儿所,并根据所照管的孩子的年龄,制定出保教人员工分的“计分”参考标准。具体工分制定主要由基层妇联负责,因地、因人而异,但都努力遵循孩子母亲和保育员“双方互利”“两不吃亏”的原则[15]。然而,保育员的实际计分标准普遍低于省妇联规定[16],有些母亲“还划分不及时,甚至赖掉不划”[11]。更突出的是,不仅母亲、社员、社干觉得保育员应该少拿工分,有些地方的主要负责干部也这么认为。例如,1955年,中共聊城地委对莘县北王奉、麻寨、元庄3个村农忙托儿组织保育人员的工分情况进行调查,肯定了“死分活计”的方法,即根据受托儿童大小、看管难易、季节忙闲计分,但不赞成保育员工分等于或高于母亲工分,以免影响妇女生产的积极性[17]。山东省妇联推广为保教人员“计工划分”,原本是要保障保教人员的收入,但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重生产轻保教的“计工划分”倾向,却进一步激化了保教人员与孩子母亲之间的矛盾。与过去相比,保教人员“罢工”事件有增无减,农忙托儿组织出现了“组织得不少,垮台得更多”的情况(6)。

实际上,国家对农村保教工作的初期定位是服务或附属于农业生产。1951-1955年的档案中经常用“保姆”一词指代“保育员”,这也在相当程度上表明,国家话语也将老年妇女们定位为“帮忙看孩子”的人。在这样的政策导向下,农村保教人员的劳动价值很难被正确估量。加上保教人员几乎全由文盲老年妇女组成,她们主要采取“分散托管”的形式看孩子,要么在自己的家里,要么在田间地头的树下设立托儿组,照看孩子的方法是传统简单的,即便是妇联也要求她们“只要懂些看孩子的道理,不让孩子跌着、碰着、喝生水、坐潮地就行了”[6]。这样的保教群体的确存在着文化素质低、带孩子的方法不科学等问题,不仅影响了母亲们的生产积极性,也很容易让孩子的父母及相关负责干部将她们的工作视为一种无法与农业生产劳动相提并论的“廉价劳动”。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老大娘看孩子”样式的农忙托儿组织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农村保教群体的调整和重组势在必行。

二、保教队伍调整受阻:青壮年妇女不愿加入

1956年9月,山东农村保教人员的选拔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根据山东省妇联颁布的《农村托儿组织暂行管理办法(草案)》,保育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耐心细心、热爱孩子;教养员除以上条件外,最好选有一定文化的青壮年妇女[18]。对“文化程度”的要求,聊城专区范县(7)有详细说明:“高小以上程度的女学生(同等学力也可),或初小扫盲毕业年纪较大的女学生也可。”[19]教养员队伍吸收了青壮年妇女后不久,保育员队伍也逐渐调整人员结构。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阶段及“大跃进”时期,国家需要动员大量的妇女劳动力参加农业生产。这时抽调青壮年妇女进入保教队伍,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促成的:一方面,为了减少老年妇女照料儿童不科学、不安全所带来的诸多问题,进一步解除母亲参加劳动时的后顾之忧,进而更好地解放农村妇女劳动力,加速发展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原因在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推进,国家把对儿童的培育纳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乃至实现共产主义)的议程中。1953年6月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更好地培养我们的新一代》一文,明确提出“新中国的儿童是我国人民伟大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的继承人”;“培养新中国的新一代,不但要保护孩子们的身体健康,而且要根据儿童的生理和心理条件,培养他们的高尚道德品质,使他们长大起来能够成为新社会、新生活的建设者,成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强战士”[20]。此后,农村保教工作的重心也逐渐改变,从以保证农忙时期儿童的生命安全为目的,转变为用现代、科学、卫生的方法照管孩子,并对其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托儿组织的收托对象也由“无人照管的儿童”转变为“凡人民公社社员的子女7岁以下年龄、无传染疾病的都可”[21]。只会用“土法”看孩子的老年妇女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农村保教队伍需要充实新鲜血液,选拔政治清白、身体健康、热爱儿童、有文化的青壮年妇女加入。

保教队伍的调整方向虽然明确,但国家动员青壮年妇女加入农村保教队伍的努力却屡屡受挫,因为她们普遍不愿意从事保教工作。一般的农村青壮年妇女觉得保教工作就是“给小孩擦屁股、结裤带等,不如干点农活清闲”[22]。对有文化的青年妇女来说,在农村从事保教工作则与她们本来“要么升学,要么找职业”的愿望大相径庭,让她们觉得“没有出息”[22],她们不仅不愿意干,还觉得委屈。高小毕业的孙美云老人,在忆及当年为什么当幼儿园教养员时这样表达:

我55年是16岁高小毕业的,那时候想着考学,高中没敢想,想上初中吧,好上县城里工作。考了两年没考取,爹娘也不支持了。当时咱这儿出了个典型徐建春(8),她就是高小回来务农的。社里派人来找我,高小在那时候就是有文化了,让我去幼儿园当教养员,就教孩子学唱歌识字,也帮着保育员看看孩子。我是真不爱去,那时候还没结婚,想着整天捣鼓孩子,有什么出息,跟不上下坡干活啊。徐建春她那也是参加生产出的名啊,看孩子不是白瞎了。社里找了我两次,那时候社里安排上,不兴你往外推,我没办法这才硬着头皮去了,头天哭了一宿,觉得抱屈。那时候真没大有高小毕业到幼儿园的(9)。

孙美云的故事在当时并不是个例。据山东省妇联调查,许多高小毕业生被分配到保教岗位后,出现思想动摇,甚至离职。“不少人不愿意参加这项工作,有的参加了,思想上不够安心。她们认为这些工作,都是些‘侍候人’的工作,是些‘下贱’的工作,干起来‘不体面’。”[23]

除了觉得“不体面”“没出息”,工分偏低、收入无保障也是青壮年妇女不愿意参加保教工作的现实原因。在1956年“勤俭办社”以前,保教人员平均每天5个工分,由社内承担,尽管保教人员的工分低于参加农业生产的妇女,但基本是有保障的[24]。“勤俭办社”指示下达后,合作社开始减少非生产性开支,保教人员的工分改由送托孩子的父母负担。对个别孩子多、劳力少的困难户,经社员同意根据社内公益金的多少酌情予以补助[25]。这看似合理的规定,却招致多方面的不满:很多父母不愿意将孩子送托,有的孩子母亲说:“咱争(挣)分不多,还往外拨分,不上算”;有的觉得不如回家养鸡、猪,捎带着看孩子划算;无孩子的社员则觉得补给困难户工分占用了社内资源,不合理[26]。这导致很多托儿组又垮了台,保教人员随时有“失业”的可能。

家人的阻挠和外界的非议也给从事保教工作的青年妇女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适应对农村儿童“由养到教”的转变,各级妇联协同当地文教、卫生部门对保教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使青年妇女长时间离家,各种流短蜚长随之出现。这令家中的长辈焦虑不安,也给青年妇女带来了极大的困扰(10)。不仅得不到家人理解,年轻的保教人员还受到村民非议和孩子母亲的质疑。就连村里的老大娘也常替她们惋惜:“真可惜了,这个闺女年轻就看孩子,结了婚自己生了孩子还看孩子,看一辈子孩子有个什么出息。”[27]受托儿童的母亲更是顾虑重重,担心没有经验的青年妇女不会照顾孩子。所以,母亲们在接送孩子时经常偷偷从窗户观察,或当面给保教人员施压:要求她们必须好好照管孩子[28]。来自家庭内外的重重压力,使青年妇女即使有心从事保教工作,做起事情来也常常力不从心。

综上,山东农村保教队伍的调整困难重重。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山东各级妇联统筹安排人力,原则上尽量寻找文化水平高的青年妇女加入保教队伍,但也从实际出发,适当降低保教人员的选拔标准,允许身体健康的半文盲、文盲的中年妇女和老年妇女进入保教队伍。但从国家层面来说,动员有文化的青壮年妇女进入农村保教队伍的努力方向没有改变。为此,国家话语着手重塑农村保教群体的职业属性和社会身份,增加保教人员的荣誉感和认同感;同时也改变外界对农村保教工作轻视的态度,以此来增加农村保教工作对青年妇女的吸引力。

三、重塑社会身份:提升保教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

为了适应农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新形势,1958年11月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对保教工作做出了更加明确的指示:“办好幼儿园,使每一个孩子比在家里生活得好,教育得好,使孩子们愿意留在那里,父母也愿意把孩子放在那里。”[29]此后一段时期,农村保教工作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国家对农村保教人员的关注和重塑也达到了顶峰。1958-1960年,各级媒体大力宣传八届六中全会做出的相关指示,特别是中央领导人对保教工作及保教人员的重视和关怀。比如,刘少奇在视察河南人民公社时指出:“对小孩应当强调社会教育,不能把重点放在家庭教育上,当然家庭教育还是重要的”,“管孩子应当比管拖拉机、抽水机更重要”[30]。邓小平视察河北农村时指示:“管娃娃这一行还要大发展,五分之一的人归她们管,因此,保育员的地位十分重要。要选拔一批共青团员和积极分子,加以训练,使她们专作保育工作,要开保育人员代表会,对工作好的加以奖励,她们的地位提高了,人们对她们的观念也就改变了。”[30]以这些重要指示为指南,山东省各级妇联多次开办培训班对农村保教群体进行重塑。

针对保教人员中普遍存在的“帮人家看孩子没出息,不如搞生产”的观点,培训班对她们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保教人员重新认识保教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各级妇联在培训时都明确指出,认为“看孩子是伺候人、保教人员低人一等”是剥削阶级的思想残余。与此同时,通过鸣放辩论、贴大字报等形式,帮保育员搞清楚“为谁服务的问题”。通过启发她们进行今夕对比,讨论“今天妇女为谁参加劳动”让她们知道“现在看孩子跟过去看孩子根本不是一回事,过去在家看孩子是为个人,今天看孩子是为国家为人民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思想教育解决了部分保教人员的思想问题,让她们“认识到办好农忙幼儿园对促进农业增产、彻底解放妇女劳动力和培养祖国后一代有很大的关系,因而感到这一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中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责任非常重大,并非像自己过去想的那样”[31]。掖县原来参加培训的保教人员,多数认为当教养员不光荣,没出息。经过培训以后,许多人纷纷写大字报、决心书、挑战书,表示愿意当一辈子教养员,今后一定将祖国的后代培养成具有共产主义思想品德的接班人。徐建春社的教养员张嘉芝原来打算改行转业,受训后则表示决心把全部精力献给保育事业,立志在教养孩子方面做出成绩[31]。

除了进行思想教育,提升保教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是培训的重要内容。农村保教群体在业务方面普遍感觉力不从心,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部分是没有结过婚的年轻的姑娘,“她们大都能写会算、有热情,但是缺少管理教育孩子的经验,对于孩子的冷、热、饿、饱,常常不能照顾体贴得很周到,也不知道怎样对孩子进行教育”[32];另一部分是年龄稍大些的农村妇女,她们“虽然有管理、教育孩子的经验,但是怎样管好、教好一大群孩子,也同样没有经验”[32]。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山东省各级妇联配合卫生、文教、民政等有关部门,通过训练班、轮训工作组、现场参观等方式,努力提高保教人员的文化修养和业务技能。托儿所保育员的工作“以养为主”,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健康饮食、卫生习惯、疾病预防和护理、一般急救、儿童教育等(11)。山东省卫生厅专门为农村保育员编写了《保育员手册》,考虑到保育员的文化程度偏低,这本小册子主要以图片为主,配有少量的文字,谈到了保育员需注意的26个问题(12)。幼儿园教养员的工作“以教为主”,主要培训内容为教学原则、儿童心理以及游戏、体育、安全卫生、语言认识环境、手工图画、音乐、计算等教学项目(13)。山东省教育厅编写了《幼儿园教养员学习材料》,分11项内容规范了幼儿园教养员的工作(14)。尽管由于实际情况的局限,不可能要求农村保教人员具备专业的幼儿教育知识,再加上多数保教人员的文化基础太差,给培训带来困难,以至于编写的教材不适用,“老师讲、学生记”的教学方式无法实行,但培训在1957-1960年仍定期坚持进行[33]。这些培训起到了积极作用,不仅提高了农村保教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改变了她们的观念。掖县亭子乡曙光社的教养员孙秀玲,一直觉得“自己工作做得不错,管得孩子不哭不饿、不跌着砸着就行了”。经过9天的业务培训后,她“感觉到自己还差很远”,“检查过去用一块毛巾一个脸盆给十几个孩子洗脸,不少孩子害眼,这些都是自己缺少卫生知识造成的”(15)。这些培训反映出国家提升农村保教人员的业务水平,将保教工作转向专业化、现代化方向的努力。可以看出,国家话语不再将保教工作视作一项简单、低等附属于生产劳动的服务型劳动,而将它视为或期望它成为一项和生产劳动同样重要的且需具备专业技能的教育工作。农村保教人员因而被国家官方话语纳入了文教群体,跻身受人尊重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的行列。

在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提升的同时,各级妇联还注重从保教人员中选拔积极分子,进行典型培养和奖励表彰,以此增强她们的荣誉感。为了鼓励保教人员好好工作,表彰奖励制度逐渐建立起来并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式。有的公社规定:“对保育员的工作十天评比一次,先进的在社员大会上进行表扬。”[34]有的公社规定:“在年终或季度结算时进行总结选举模范,予以物资奖励。”[35]社内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还有机会到县、专区、省接受表彰。1959年3月1日省妇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联合召开“山东省儿童福利工作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山东各地1200名代表参加。大会表彰了51位贡献突出的托幼工作人员和福利工作干部,并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其中有33位是农村保教工作者[36]。德州市夏津县李柚公社小于庄生产队托儿所的保育员范兴荣,因为七年如一日的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多次受到公社、县内的表扬和奖励。1960年春天又出席省妇女积极分子会议,获得了奖状、奖章和“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37]。国家通过培养典型、表彰先进,增强了农村保教人员的荣誉感,激励着她们做出成绩。

随着“大跃进”运动的推进,国家对农村保教工作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一方面,在对保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提升的过程中,突出强调保教工作的高尚性、专业性、现代性,将保教劳动提升到与其他社会劳动平等的地位,以此增加保教人员对职业的认同感。另一方面,通过各种表彰活动,使保教人员获得令人尊重的社会地位,增强她们的荣誉感。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正值物质匮乏的年代,国家对保教人员的奖励主要体现为精神奖励,即通过政治表彰的形式对保教人员的劳动及付出予以承认和肯定,这让农村保教人员获得了极大的精神满足,这种满足感和荣誉感是从家庭生活和家务劳动中无法获取的。

四、“为共产主义培育幼苗”:保教人员自我认同、努力及影响

国家话语对农村保教群体的身份重塑,使她们深深感到成为一名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的保育员、教养员,是一件崇高而光荣的事业。掖县双山区王小乡王小合作社的教养员林淑芳在模范事迹汇报会上说:“过去工作上不安心,上街都觉得抬不起头来,觉得别人瞧不起咱,又嫌工分少,不如下坡干活痛快。现在心里亮堂了,知道了咱的工作很光荣,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部分,没有咱们工作,那就解放不了更多的妇女参加生产。咱这是在为共产主义培育幼苗,是为共产主义做贡献,任务光荣艰巨。现在就是不给工分,俺也得好好干。”[38]这种由认同激发出的热情,促使大量青壮年妇女投身保教工作(16),让她们“变被动为主动”,在工作中树立了敢想敢干的精神,克服了实际困难。

要顺利办起托儿所,让母亲安心送托孩子是前提,孩子入托之后,如何安抚、照顾、教育孩子则是“培育共产主义幼苗”的关键,也是保教工作的核心内容。保教人员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工作。

其一,取得孩子母亲的信任,培养和孩子的感情,用真心打动孩子和家长。动员孩子入托一直是保教工作的难点,因为即便母亲认识到把孩子送托能够更安心地下地劳动,事到临头总是有人觉得不放心。有些妈妈说:“俺这孩子长这么大没离过我的身,我到茅里还跟在后边,叫别人看不办事。过两天人家都送咱再送。”[17]为了争取让更多的孩子入托,不少保教人员挨家挨户做动员工作。例如夏津县保育员范兴荣,为了让孩子入托,“她就东跑西奔,苦口婆心,挨门挨户进一步宣传托儿组织对生产、对孩子、对母亲的好处。她首先去孩子多的户去动员,一面帮人家刷锅做饭,抱孩子,一面提出保证一定能把孩子看好”。等和孩子及母亲都熟悉了,就动员孩子入托[37]。寿光县保育员夏爱美用孩子无人看管而发生伤亡事故的例子教育家长,并向他们保证一定会把孩子看好。家长见她态度诚恳,就同意将孩子送到托儿所[39]。孩子们入园入托后,有些保教人员为了方便孩子母亲参加生产劳动,还对工作进行了弹性调整。保育员范荣兴一直坚持“把方便留给妈妈,把困难留给自己”:妈妈什么时候送孩子她就什么时候收,哪怕是正在吃饭。只要送孩子来,她就连忙放下碗筷接过孩子在怀里,或放在炕上,因此母亲们不论是刮风下雨、推磨,甚至连洗衣服、做针线活、走亲戚都把孩子送去[37]。

然而,大多数孩子刚入托儿所时并不适应集体生活,有的孩子像木偶一样一动不动;也有的哭闹不止,一个孩子哭,引起近20个孩子一起哭;有的趁着保育员不注意偷偷往家跑[40]。这些情况引起家长的不满,有的等孩子回家多方打听孩子在托儿所有没有抱屈;有的在孩子入园之前称体重,回家再称称,看掉秤了没有[41]。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茌平县三里托儿所的保教人员,“采取固定几个人看几个孩子的方式,和孩子培养感情”[40],用耐心细心来换取孩子和家长的信任。例如,“个别淘气的,保育员就轮流抱着”,给孩子做各种好玩的玩具,领着孩子们到地里去玩。“早上孩子来不了便去接,晚上母亲生产忙不来就去送。午饭时母亲在地里干活不回来,就把孩子领到食堂吃饭,很小的儿童送到地里去吃奶。这样一段时间,哭闹的孩子不哭闹了,偷听偷看的家长也没有了。”[40]“多数孩子对托儿所产生了感情,晚上回家时常说:‘上园上园’,在街上碰到保育员很远就叫娘。”孩子母亲们都觉得很放心,即使阴天也要把孩子送进托儿所[40]。保育员范兴荣,七年如一日像妈妈一样照顾孩子,“有几个孩子都是从出生几个月照顾到八岁出园”[37],有些小孩送来时又瘦又小,在她的照顾下都变胖长高,健康可爱。她因为工作出色,在村子里受到人们的爱戴,被称作孩子的好妈妈,她带的孩子个个不愿离开她[37]。

其二,用多样灵活的方式教育孩子,让他们爱国家、爱劳动、懂礼貌、有知识。范县徐庄托儿所教养员王玉兰和徐玉桃创造了许多适合农村情况的活动和游戏。“通过活动向孩子进行爱党、爱领袖、爱集体、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和团结互助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带孩子们到田间玩时,教给孩子辨认地里的庄稼,树木以及讲解爱护树木、庄稼的常识,使他们都知道爱护庄稼和树木及它们对祖国建设的重大意义”[42]。孩子们喜欢唱歌,王玉兰就边唱边教:“小飞机,天上飞;飞到东,飞到西;请你带我到北京去,看看亲爱的毛主席!”“我是小农民,读书又种地;农忙时候勤劳动,有了闲空就学习;人不学习不长进,人不劳动没出息。”[43]蓬莱县保育员张瑞兰教育孩子们“向毛主席行礼,回家向家长行礼,对老年人、长者、解放军注意礼貌。小朋友之间不打架、不骂人、不哭”[22]。她还用灵活的方法教孩子们识字算数,让孩子们都能说出自己的籍贯住址,用两个月的时间教“每人都学会了二十多个字,五个数码”。孩子觉得老学这些没意思,张瑞兰就把他们带到海沿玩,还给他们拉胡琴听[22]。

其三,用现代卫生观念,呵护孩子身心健康。共和国早期,农村托儿组织的主要职责逐渐从“安全育儿”转变为“卫生育儿”。保教人员是这一转变的践行者。她们放弃了传统的育儿方式,用现代的卫生观念来照管孩子,如“建立‘三查’‘四早一好’‘四接种’相结合的预防制度”,“培养婴幼儿用流动水洗手、定期剪指甲、不穿土裤子等卫生习惯”,“拒绝拒绝喂食,实行一人一碗一匙以确保饮食卫生”,“帮助婴幼儿适应按时饮食、排便、睡觉等规律化生活”[44]。她们的这些努力,不仅使孩子在托儿所能够健康成长,而且逐渐改变了家长的观念和传统的育儿方式(17)。

保教人员的真诚付出与努力,与她们提高了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有关,但也离不开她们对保教工作的强烈认同以及从工作中获得的满足感、幸福感。正如蓬莱县保育员张瑞兰所感受到的:

每当我做完了一天工作,看到孩子的妈妈们成群结队的从地里归来时,我就感到幸福和愉快,我觉得,我同样是在做着一件重大而又是平凡的工作。过去我曾幻想过长大了做一个“有用的人”,但是却不知道也不明白什么是真正“有用的人”,今天在实际劳动和工作中我才懂得了这一点,这就是:用自己的劳动,为大家换来幸福的人才是真正有用的人,而幸福和荣誉也同时给予这样的人[22]。

在保教人员的努力下,山东各地托儿所、幼儿园的情况大为改善,其中模范幼儿园基本达到“四好”(教育好、护理好、玩得好、卫生好);“三满意”(领导满意、父母满意、孩子满意);“两无有”(无传染病、无意外事故)[37]。她们的努力也得到了家长和国家话语的认可。“家长们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托儿所和幼儿园生活得很幸福,又教育的好,都满意地说:‘孩子在托儿所、幼儿园,比自己看管好得多。’”[45]1960年三八妇女节前夕,《人民日报》发文对保教人员的工作及价值做出了高度评价:“保育工作者们具有对集体事业体贴入微的精神,是因为她们有高度的共产主义觉悟,胸襟开阔、目光远大,把别人的事情、集体的事情看作自己的事情。关心集体胜过关心个人,体贴别人胜过照顾自己,而且是入细入微,无所不至,这是一种新的道德面貌,是一种忘我的共产主义风格。有了这种风格,我们的任何事情都可以办得更好。”[46]在国家官方话语的支持下,农村保教人员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付出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认可,这不仅使保教工作成为一种高尚的事业,也使她们个体生命的价值得到彰显。

不仅如此,保教人员的努力还潜移默化的改变着农村人们的日常生活,笔者研究发现,至少在两个方面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其一,孩子母亲或多或少地改变了育儿方式。保教员把卫生知识教给孩子,孩子在家也会坚持并影响到父母。如聊城莘县范恩波三岁的小孙子,每饭前不洗手不吃饭,还要求大人洗手[17]。即墨县城阳第二耕区保育员李新华,教育孩子要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勤换衣服、勤剪指甲,有时妈妈没时间洗,她就给孩子们洗,这促使母亲们也格外注意孩子们的卫生[23]。德县孙家社黄金枝以前直接从缸内舀水给孩子喝,孩子告诉她喝生水容易生病、泻肚,她就不给孩子喝了[14]。其二,保教人员和孩子及孩子母亲之间,逐渐建立了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如保育员范兴荣,因为数年如一日一心扑在孩子身上,使孩子母亲大为感动,经常主动到她家里去帮忙,即使年节不去送孩子,也要去看望她,给她送些礼物。孩子从姥姥家回来,不回家,先去看范兴荣,搂着她的脖子不放手[37]。茌平县三里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因为照顾孩子细致、有深厚的感情,孩子都叫她们“娘”。孩子母亲即使不下地,走亲戚的时候也愿意把孩子送到托儿所,觉得“跟着托儿所的娘,比跟着自己还放心”[38]。这些变化与孩子母亲们从前的焦虑和各种不放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保教人员的用心付出,换得了孩子和母亲们的真情,一种建立在情感和信任基础上的新型人际关系正在农村社会形成。

五、余论

农村托儿组织的建立,既体现了共产党人按照马克思妇女解放理论的逻辑实现妇女解放的努力,也彰显了其对传统农村社会进行改造的决心。随着国家对“大跃进”运动的反思以及对相关政策的调整,农村托儿组织在1961年后纷纷陷入停办状态,保教人员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18),保教人员的故事却折射出共和国早期关于妇女解放与农村改造的多方面信息。

通过广泛建立农村托儿所、将照料孩子的任务社会化并将其抬升到与生产劳动同等重要的地位,中国共产党试图打破传统性别体制对性别分工的界定。从农村保教人员全部是女性的情况来看,这一努力的成果有限,照料儿童仍被界定为是女性的工作,家务与女性的内在逻辑关系没有被打破。尽管如此,这一努力对农村女性及农村社会产生的影响却不应被低估。国家动员一部分妇女加入保教队伍并对其社会身份进行重塑的过程,亦是共产党人按照自己的构想对农村进行改造的过程,也是将共产主义、爱国主义、妇女解放、现代卫生、儿童培育等观念向农村社会传播的过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尽管面临种种挑战与困境,大部分的保教人员还是积极地响应国家的号召,她们不仅热情地投身其中、克服重重困难,而且发展出各种颇为灵活、有效的方法完成党交给她们的任务。在诸多现代理念向农村社会渗透的过程中,保教人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不应只被视为对国家话语的服从。在农村保教人员的故事里,我们看到了勇气、智慧、热情,她们的故事也正是中国人追寻现代化故事的组成部分。

农村保教人员在共和国早期的历史上如昙花一现,然而她们的付出与努力并未随着农村保教群体淡出国家话语而化为乌有。她们的努力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生活习惯、育儿方式,也重新塑造着农村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然,这些经历对保教人员自己也产生了长久而深刻的影响,参加保教工作给予这群女性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让她们更加自信。这些精神资源为她们的生活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激励着她们在日后的农业生产和家庭生活中自立、自强。

此外,农村保教人员故事的背后还包含着山东基层妇联工作者的故事。如我们看到的,国家关于农村托幼工作的各种构想,基本都是通过基层妇联来落实的。无论是农忙托儿组织的筹建、做孩子母亲和保教人员的思想工作,还是对保教人员的培训与重塑、对先进典型的选拔和宣传,都是由山东各级妇联工作人员组织完成的。要在相对传统的山东农村开展现代取向的托幼工作,妇联工作人员要面对来自孩子母亲、保教人员、男性干部以及一般社员的种种难题。尽管阻力重重,在国家政策的导向下,基层妇联的工作人员能够因时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用多种灵活有效的方法推进工作。王政在《寻找国家中的妇女:中国社会主义女权主义革命1949-1964》一书中指出,1949年以后,“社会主义国家女权主义者”(socialist state feminists)以全国各级妇联为重要依托,为保护女性权益做了大量工作(19)。从妇联会议记录中笔迹稚嫩、大量出现错别字的情况中可以推断(20),山东基层妇联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文化水平不高(或较低)的农村妇女。这些农村女性对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理论或许是陌生的,但她们却能在实际工作中尽可能地既兼顾发展农业生产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又切实维护妇女(孩子母亲和保教人员)的权益,某种程度上成为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践行者。

山东是革命老区,自抗战时期开始,农村的许多成年男性都开赴战场或支前。我们可以推断,在男性缺席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在老区农村的许多工作,可能需要依靠妇女的力量来完成。党的基层妇女组织及其参与者也在革命中得到了锻炼并成长起来。她们熟悉中国共产党的革命话语体系,掌握了动员群众的方式,也受到中国共产党大力宣传的男女平等思想的影响。所以,在1949年以后的农村托幼工作中,她们展现出非常灵活、颇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她们的故事——值得进行专门著文研究——和保教人员的故事一样,都是农村女性作为历史参与者主体性的体现,亦能为我们理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本土化发展提供更多的启示。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本文来自《妇女研究论丛》2020年第6期

《妇女研究论丛》是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中国妇女研究会主办的全国性学术期刊。1992年创刊,1999年成为中国妇女研究会会刊。

      本刊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HSSCJS)、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JC)、中国核心学术期刊(RCCSE)、中国人民大学 “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本刊主要栏目有:热点问题研究、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法律与政策研究、妇运观察与历史研究、文学•文化•传播、国外妇女/性别研究、青年论坛、研究动态与信息、图书评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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