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矿产案,该支持崔永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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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2018年注定不太平,哪怕他已经过去。
秦岭违建别墅地震尚未平息,崔永元质疑陕西千亿矿案风波又起。
多年来,在案件当事人赵发琦(凯奇莱公司法人)的举报下,陕西的官场就没有安生过。
现在,这桩奇案再次成为媒体焦点,最高法和陕西省政府也卷进入了风眼,真相仿佛即将大白天下。
但思考不应就此止步。
千亿矿产牵涉的各路“神仙”
1 赵发琦,这个“农民”不简单
按崔永元的说法,赵发琦是“一个运气好的农民”,其取得千亿矿产探矿权是“祖宗八代修来的一次福利”。
**探矿权意味着什么?**除了探矿权本身的巨大价值,还有“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以及“依法转让探矿权”。而采矿权所包含的价值那就比探矿权大得太多了。如果有了采矿权,即使不采矿,因为可以“依法转让探矿权”,转手一倒卖,那也都是天文数字的资产。
当然,如果根据法律,这探矿权应当属于赵发琦,那谁也没什么可说的。但是,赵发琦应当拥有这探矿权吗?
试想一下:2003年的一天,陕西省地矿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简称西勘院)院长办公室来了一位年轻人:
我是一个农民……
我没有公司……
我没有钱……
我要顶掉你们和山东省鲁地矿业签订的千亿矿产合同……
我要出资1200万,而且先付30%,获取波罗井田普查成果80%的权益。
在此基础上,再以2:8比例出资,分享后续收益……
我要……
你会不会认为这个人是个傻子?
然而这个傻子却把这件事办成了。
**当时赵发琦真没有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凯奇莱在工商机关注册成立的时间为2003年12月,晚于《合同书》落款时间4个月。凯奇莱公司依法成立后,在2004年2月19日,双方当事人才在《合作勘查合同书》上加盖公章。
**当时赵发琦真没钱。**他虽然挣得了第一桶金,但相对煤田开发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在确定和西勘院的合同后,凯奇莱和榆林人黄瑜以及另外两人也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三位出资者支付凯奇莱公司费用,而凯奇莱公司“必须保证其与西勘院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书的法律效力”,且“必须保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合法的完全的探矿权”,否则要承担三位出资者的经济损失。
**如果当初没有横生枝节,这个探矿权属于赵发琦了,随后的采矿权也就自然地将会属于赵发琦。**也就是说,一个两手空空的“普通农民”,仅仅因为跟西勘院不知什么原因签了一个合同,就可以转眼间变成全世界都会艳羡的巨富。
这十几年来,这个 “普通农民”,不但敢于举报当地省委书记、省长、市委书记,更令人惊叹的是,他的举报没有让自己受损,反而一路披荆斩棘,不少高官一个个在他面前倒下,而本来最没有道理赢下官司的他,不但在陕西高院的一审中大获全胜,而且最终还赢下了最高院的官司!
看看,这个“农民”不简单。
2 刘娟,这个打字员更不简单
跌宕起伏的背后,刘娟是最直接的关键人物。没有刘娟的介入,这起千亿矿案只能是陕北能源狂潮中小小的浪花。
几乎所有介绍刘娟的文章,都会有一句“刘娟形象极佳”,凭空为人注入无限遐想。
1993年,33岁的刘娟从陕西省政府下海,据说此前的身份是打字员。然后,她只身一人,远赴香港成立香港益业有限公司,第二年即以港商身份回到西安,开始了大手笔的投资。
1996年,刘娟成立益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连接海外资本市场与中国内地产业的投资机构。该集团所属的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登场,刘娟正是利用该公司与西勘院签订新的合作勘查合同,将赵发琦的凯奇莱公司横刀夺爱。
至2006年底,陕西中化益业在没有探矿权,也没有获得探矿权人转让手续情况下,仅用半年时间,连闯五关,顺利拿到年产1000万吨煤矿的采矿权相关批文。
业内人士透露,即便是国有特大型煤炭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办理上述手续也需要3至5年时间。陕西中化益业在短时间内拿到相关批文,背后必定有 “高人”在推动,否则很难办到。**陕西中化益业拿到相关批文后,市值瞬间飙至千亿。仅此一役,其“通天”能力震惊商界。**十几年间,从零起步到坐拥千亿身家,刘娟才是“陕西首富”。
3 西勘院,不是一女两嫁,而是一女三嫁
一嫁鲁地矿业
2003年5月,西勘院与山东省鲁地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发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矿资源的合同,投资与收益分成都是4:6。
二嫁凯奇莱(赵发琦)
西勘院与鲁地矿业的合同在2003年10月25日终止,也就是说,在此之前,该合同一直还在执行之中,那么,在2003年8月,西勘院与赵发琦签订关于同一个地块的合作勘探合同,属于“一女两嫁”。
西勘院与凯奇莱投资与收益分成却成了2:8,而且还有其他更多有利凯奇莱不利西勘院的条款,譬如有关勘查成果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三嫁中化益业(刘娟)
这个大家都知道,就不多说了。
资料显示,1977年和1981-1985年,陕西省地质局曾两次对横山县及附近地区进行过煤矿详查,确认该地区有极其丰富的煤矿资源,外界不清楚,西勘院自己肯定知道。
既然早已经知道有煤,西勘院为什么非要再和社会企业合作勘探?为什么放弃跟一个正规的矿业公司合作,却选择一个连企业都没有的个人?为什么放弃收益4:6分成的合同,选择收益2:8、另有其他不利自己的条款的合同?西勘院脑子进水了?
**追根溯源,这起矿权纠纷案,源于陕西省政府的第21号会议纪要,该纪要取消了西勘院作为探矿权人处置矿权的权力。**西勘院领导出于小团体以及个人私利,私下与企业联系,企图通过关系或其他渠道突破这个会议纪要。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赵发琦这时候便趁虚而入,双方一拍即合。
现在,西勘院不但输了官司,输了时间、精力,输了院长(几任院长落马),**还被判赔凯奇莱1365万元违约金。**从国企鲁地矿业,到省内私企凯奇莱,再到到海外私企香港益业,除了与鲁地矿业的合同还有点自主权,后面两个合同一个比一个对西勘院不利,西勘院最后反而只能接受最不利于自己的。从这一点上说,西勘院咎由自取。
“国有”,谁是守护者?
1 政府:纪要屡被突破
**针对陕北能源开发中的乱象,陕西省曾做出整改:**2003年10月2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第21次会议纪要提出,对由省政府前几年已经给予一些煤田探矿权的单位,一律视作代表政府实施地质勘查,探矿权人无权处置矿权。这个会议纪要,一度成为陕北能源开发的“紧箍咒”。
结果不出这个纪要还好,出了后反而乱象丛生。
据赵发琦说,“时任地矿局和西勘院主要领导公然对外宣称,‘谁能帮我们突破省政府第21次会议纪要,我们就跟谁合作。’”
西勘院放出这样的话,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西勘院相信赵发琦(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能搞定省政府,能让西勘院突破省政府第21次会议纪要!
事实上,赵发琦、西勘院也确实成功了。
但令人诧异的的是,陕西省后来叫停赵发琦,引进香港益业,不但对国有资产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反倒很快就导致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
据赵发琦举报,“陕西省政协常委女港商刘娟,伪造申报资料,向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国家安监总局骗取设计年产1000万吨陕西横山波罗煤矿的‘路条’、‘土地预审’、‘环评’、‘水评’、‘安评’等采矿权相关批文,倒卖给香港秦皇集团公司,获利21亿元;私刻印章,伪造评估报告,诈骗延长石油集团公司7962万元国有资产。”“刘娟将违法骗取的价值上百亿的陕西横山县波罗煤矿项目倒卖给境外公司。”目前的事实间接地证实了举报材料的真实性。
2 法院:前矛后盾的判决
2006年5月,在确认出局后,赵发琦将西勘院告上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一审判决赵发琦胜诉:凯奇莱与西勘院于2003年8月25日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西勘院应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向凯奇莱公司支付违约金2760万元;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公司名下。”
这个判决尺度大的连赵发琦都出乎意料,连称“没想到”。
“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公司名下。”——即使按照双方合同,也只是规定:对双方取得的勘查成果,由甲(西勘院)、乙方按所占权益比例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发,或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所占权益经法定机构评估后转让给乙方,由乙方独自开发。”现在,无需双方协商,法院直接就要求西勘院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公司名下。
更重要的是,合同是2003年8月的合同,而赵发琦打给西勘院的第一笔钱是在一年半后的2005年3月,这早已经违反了合同关于“在本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30%”的规定。
而且,在此之前,西勘院的勘察成果(据赵发琦说,在2004年底即已得知合同所涉地区藏有20亿吨优质动力煤,这也是已知的直到现在取得的勘查成果)以及获得的权益与凯奇莱也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勘察的成果是西勘院自己出资获得的,所以,陕西高院的判决怎么都看不出是依法判决。
2009年11月,省高院第二次做出一审判决。在双方证据基本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合同无效;西勘院无须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名下,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只需将此前收取的910万元计息返还凯奇莱。
两次判决差异之大令人咂舌。
3 最高院 :“谍影重重”
**省高院一审之后,西勘院上诉至最高院。**案件审理期间,2008年8月2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报道《公函发至最高法,谁在干预司法》,曝光了陕西省政府此前曾向最高院发秘函,干涉西勘院与凯奇莱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媒体的报道向最高院的去函本身毫无问题,问题是,这样高级别的密函,怎么会被媒体随便曝光的?中国的媒体的本事和权力真有那么大吗?
**2018年底白岩松的质疑最高院终审判决无法彻底执行,崔永元爆料最高院有内鬼。密函被公开,案卷被盗走,涉及这起案件的两个重要文件接连出事,最高院怎么了?**律师段万金评论称:“最高法院先澄清案卷没丢失,但是最后又撤回了澄清声明,让事件变得诡异重重。其后更出现据称是最高法院主审法官为避免自己的厄运,居然要发短片澄清案卷丢失情况。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可能会产生惊涛骇浪,甚至足以载入世界司法史册!”
秦岭别墅未平,陕北矿案又起,都是千亿大案,与全国群众看戏不同,三千万老陕郁闷到不行。
支持赵发琦?
这是主流媒体一直以来普遍的态度,但是,经过上面的分析之后,还应该支持赵发琦吗?
支持刘娟?
刘娟的所作所为,已经被赵发琦和媒体揭露得尽人皆知,其恶劣行径人人唾弃。
支持西勘院?
西勘院一开始就有自己的小算盘,这个案件就源于西勘院领导与赵发琦之间,为了私利企图突破政府第21次会议纪要的“恶意串通”。
支持陕西省政府?
省政府叫停赵发琦,本是好事,但之后强令西勘院和香港益业刘娟合作,又是为了谁的利益?
支持省高院?
省高院判决第一次一审赵发琦胜诉,凭空将国有资产转给一个空壳公司;第二次又全盘推翻一审判决,法律事实不明。能支持吗?
支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院丢失案卷,涉嫌销毁官员干预司法的证据,当然是应当谴责,但对最高院的支持与否,还涉及到更核心的问题,即:对陕西千亿矿权纠纷案的判决是否公正。凯奇莱、香港益业与西勘院的合同、合作存在太多的猫腻,根本经不起推敲,都属于空手套,应该全部都不成立。但是,最高院这么判了吗?
支持崔永元?
崔永元怒怼最高人民法院,揭露案卷奇异丢失,敢说话,敢跟高官叫板,似乎应当支持。事实上,因为崔永元的介入,这一久拖不决的案子才引起各方重视,因而大多数人也都支持崔永元。但是,崔永元是明确支持的赵发琦,如果得偿所愿,那么,3800万陕西人民的利益谁来保障?赵发琦应该完全得到探矿权吗?
想象中的是:假如没有陕西省政府的干预,一个两手空空的人,通过一纸合同,摇身一变,变成千亿富翁。
现实中的是:一个下海的前政府小科员,通过上下运作,坐拥千亿身家。
而这千亿矿产的真正主人们,在这场情节曲折、紧张刺激的搏杀中,除了充当看客,真的就无足轻重吗?
值得欣慰的是,昨天,一则重要信息公布:针对网上反映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卷宗丢失等问题,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已经成立,并要依法依纪开展调查,相关事实查清后将向社会公布。
也许,离真相大白真的不远了。但愿这只是第一步,在解决了明面上的法律问题之后,还有第二步第三步,让那些“幕后英雄”们最终有谢幕的机会,才是彻底解决陕西能源之殇的根本所在。
据2005年西勘院勘察的数据,波罗井地下储藏着约19亿吨优质动力煤,按当时的动力煤坑口价估值达3800亿元。因为诉讼未了,至今没能真正开采。
也许,这才是最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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