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合肥发布的二码联查对未接种新冠疫苗而引起的感染事件将被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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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蝈蝈 发表

国家与疫苗接种相关政策是什么?记得国家卫健委一直强调,第一个原则就是自愿,然后是充分知情,然后才是应接尽接。

看来,合肥的政策又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抵触了。

基层最大的问题是一刀切,这是推卸责任的一个变种,而且,往往不顾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这样做常态化防控,肯定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人民群众的意见很大,将来出现法律纠纷的时候,很麻烦。

鉴于新冠疫情还可能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国家有必要进行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紧急状态等方面的专项立法工作,减少基层组织的自由裁量权,减少对国家政策的误解甚至曲解,切实保障各方面的权益。

知乎用户 老疙瘩汤 发表

恰恰相反,从科学管理和依法行政的角度讲应对打了新冠疫苗引发的感染事件严查。

一查是不是厂家问题,导致疫苗质量不达标失效。(评论反应也已经发生了,这个问题是很可怕的,直接影响大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归因研判)

二查是不是注射不规范,导致未遵医嘱疫苗失效。

三查是不是打完疫苗后心存侥幸,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导致疫情扩散。(此案例也已发生)。

四查是不是有无良商人制造假疫苗(此案例已发生过)。

五查是不是存在有人代打疫苗(此案例也发生过)。

六查是不是疫苗的保护率和预期有变化,变化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进行针对性的加强?

这场战斗的敌人是疫情,而不是人。

知乎用户 陈熙​ 发表

晚上去商场里面的,进门大部分还是测温和单码,但是口罩要求严格了,里面基本上都有戴口罩,大多数店家也配了免洗洗手液,地铁没去,但是朋友说和平时差不多(平时都蛮严格的),有老人在问二码的事情。

更新一下,部分地方采取的是行程码 + 安康码(安康码就是安徽这边的健康码),一个微信一个支付宝,就今天上午这半天扫码扫的我人都麻了(尤其微信那个,慢,而且授权过程很卡)。

校门口保安比平时多了一倍,都是在教分不清怎么搞的老教授用什么软件去扫哪个码。

目前主要就是,很多学校还有企业的人是在外地接种的疫苗,部分异地无法接种续针,或者只有他们本地的小程序才能显示已接种疫苗,情况太多没法查;养老院倒是直接,员工全部接种,然后除特殊情况禁止大部分家属进入(老年人基本上没有强制让他们接种疫苗,家属去带着接种的也没多少);目前没去过商场地铁站这些,不知道情况怎么样。

-————————————- 原答 ————————————

明天就实施有可能是包河区那个境外返回的无症状让一些人慌了…

但话又说回来,没打疫苗的(有禁忌这除外)感染要追责未接种者,那打了疫苗还是感染的人能不能反着去追责;打了后等了半个小时回家了发现有过敏或者过于激烈的反应的有没有什么说法;过一定期限后是不是还要接种第二轮?

真怕再过几个月不查码了,每座楼门口安排个核算检测点,持有当天阴性证明或者现场测完阴性才给进。

知乎用户 aoz2 发表

接种疫苗的,天天嘚瑟,四处乱跑,家里待不下,不追责。

未接种的,老老实实,不聚集,戴口罩,少出门,被嘚瑟的感染了,追责!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知乎用户 寒号鸟 发表

疫苗是个好东西。

苦瓜也是个好东西,苦瓜可以降热消暑,可以美容养颜,至少也可以补充维生素。但是我不喜欢,我不仅仅不喜欢苦瓜,也不喜欢莲子、不喜欢百合。尽管我知道这些确实对人体有益,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遇见这两年如此浩大的” 战役 “,也是举世不易,也迅速的研制出了疫苗,可以有效抵抗。可是我本身是易过敏体质,从小到大的每年的春夏交际和夏秋交际,身上都会有许多红疹,有一年因为红疹遍布全身,外敷内用近半个月才消肿。

我不喜欢疫苗,但并不意味着我否认疫苗。控制传染性疾病最主要的手段就是预防,而接种疫苗被认为是最行之有效的措施。而事实证明也是如此,威胁人类几百年的天花病毒在牛痘疫苗出现后便被彻底消灭了。

但正如苦瓜、莲子、百合,就是不喜欢。并不是我不怕死,我在用我自己的方式去对抗疫情:在人口密集场合戴口罩,保持距离,减少外出,积极锻炼身体。我想用我喜欢的方式去对抗,去生活。

知乎用户 随意起个名字算了 发表

自 2021 年 8 月 18 日起,合肥市办公楼宇、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二码” 联查。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知乎用户 Hi Manchi​ 发表

三更:

这个回答下,认真解释的真不如随便一个抨击政策的获赞多,随便点开一个评论依旧如此,真是人生百态啊。

说的如此明白了,还有人拿着 “不打疫苗被感染追责!” 来起哄,我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敌对分子来舆论战了。


二更:

在其他回答下看到有知友产生误解并引发讨论,在此阐述个人见解。

1、无禁忌未接种疫苗人员,患新冠肺炎后追责?

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会根据 “四方责任” 制度,追究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但前提是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并且当事人没有违反防疫措施情况下,更多的是追究属地、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2、不打疫苗感染了就犯法?

追责需要依法依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条例进行,违反传防法条例的才能追责,并不是所谓不打疫苗感染了就犯法。


XX 发布过于 “简约”,容易造成群众误解,还希望广大看官别被带偏。以下截取安徽省另一某市发布:

为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市将在全市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 “二码” 联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 8 月 20 日起,全市医疗机构、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商超超市、农贸市场、停车场地、影剧院、室内密闭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场所以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 “二码” 联查,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并安排专人负责 “二码” 联查工作,对进入的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进行查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大家注意,不是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不给进)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

三、各类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直接报送至社区居委会),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未按时接种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接种的工作。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在贯彻中央自愿原则下,全力动员、加强宣传)

四、落实疫情防控 “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无故未接种疫苗,且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比如无故未接种新冠疫苗又不遵守防疫规定乱跑造成疫情传播的,追责,不是未接种新冠疫苗患新冠就追责)

五、请广大市民出入全市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 “二码” 联查要求。

六、若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前往市人民医院等 X 家定点医院开具。(规范措施,给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所未能接种的人群提供证明)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利己利民,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接种,共同形成我市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所以大家千万别断章取义!也怪 XX 发布这次公告过于 “简约”。

知乎用户 朱若愚 发表

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落实疫情防控 “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这里先解释一下,“四方责任”——是指在疫情期间,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

原来顶层设计的四级防控体系是非常全面的,也是挺科学的,发动一切力量、各级组织与个人来一起积极面对疫情。人人参与进来,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消杀工作,从这层意义上看没有任何问题。

可惜,“四方责任”如果被用到了追责 “因未接种疫苗而引起的感染事件” 上,这个 “经” 就被念歪了。

个人,在属地、部门、单位面前,除了背锅,啥也不是。

个人在疫情背景下的做好防护责任被简化成了接种责任。

个人接种的自愿原则要无条件地让位于属地、部门、单位的 “应接尽接” 原则。

不看真实数据如何,一些地方的决策者已经开始向 “歧视未接种者” 倾斜了。

渐渐地,感染事件追责的鄙视链逐渐形成

接种者>未接种者

全程接种者>单剂接种者

打了三针的>打了两针的

以此类推

做好思想准备,今后的奇葩地方规定也会层出不穷。

“鉴于前期本市已经圆满完成全民第 48 剂疫苗的接种工作,现进入第 49 剂的接种实施阶段,目前尚未接种第 49 剂的,进入超市、影院、车站…… 对未接种第 49 剂疫苗而引发病毒感染事件的,将继续落实 “四方责任”,依法依规严重追责……”

上面一段谁都能看出是戏谑、假设,是担忧!

那么,下面一段则是现实中的噩梦,是有人急着展示才艺了!


大量的点赞和活跃的评论把我惊到了,还有不少评论被秒删,还是要提醒想留言评论的朋友注意遵守平台的相关规定。

我给大家再讲一个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吧

若干年前 那时我才刚参加工作不久 某地发生了重大地质灾害 第一时间我们小单位领导召集大家动员捐款 话音刚落 当大家都还在犹豫踌躇之际 由于我站得比较靠前便第一个走上前去 将相当于当时月收入五分之一的现金塞进了捐款箱 小伙伴们也都很是踊跃 第二天大单位来通知 次月的工资将部分发放 减少部分作为所有员工的一片心意捐往灾区 记忆犹新 对我而言减少部分占当时月收入的约五分之三 这时的心情可想而知

就这样,在大单位领导的 “大政绩观” 的“关怀下”,在小单位领导的 “小政绩观” 的“鼓舞下”,一天之内,月收入已去五分之四。

这里想讲的并不是不舍,而是 “安全”

捐款是自愿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小小个体都会有一定觉悟。但捐款之前,也一定会考虑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在自身经济安全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并且是欣然前往。

而如果 “大单位”+“小单位” 都要展现自我、层层加码的话,就会断了当月我们小年轻的“活路”。除了吃穿用度每月还要还房贷,哪有什么存款,清晰记得那月的房贷就是找家里帮忙解决的。

时过境迁,却又仿佛走进了年轮循环

这次疫苗接种上,一些小地方的某些 “断然决策”、“雷霆手段” 是否也有些太武断了呢?

既是自愿原则,每个人理所当然会算一笔自己身体状况的 “安全账”,毕竟趋利避害乃人之本能。感觉没问题,自己的身体“储蓄” 绰绰有余,那就会去积极踊跃参与。但有些吃不准的或者压根原来身体就 “债台高筑” 的,自然就无力参与,处于持续观望中,这本都是正常现象,为何还要苦苦相逼呢!

如果说,当年的经济安全还不算个大事,那么,如今的身体安全、生命安全就是个大事,对每个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应该给予深思熟虑的空间与时间!

知乎用户 一阳来復 发表

要不你就出一纸政令,说为了公共安全着想,所有人必须接种新冠疫苗。要不你就自愿到底,可以引诱,但不能强迫。

逼迫你说出” 我愿意” 还算是自愿吗?

虽然我也理解不了打个灭活疫苗有什么可担心的,但既然上面大政策还是自愿的情况下,我就坚决反对下面搞这些小动作。

知乎用户 刺贼 发表

有一句 mmp 不知当讲不当讲

知乎用户 998998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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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黑学中提到一种 “锯箭法”,说的是一个人打仗被箭射中,去找外科大夫,大夫一看,拿了一把锯把露出来的箭杆锯断,然后就说好了。伤者说:“大夫,我这剪头还没取出来呢!”

大夫说:“我是外科大夫,只管外面,箭头在里面,你这要去找内科大夫!!”(别跟我扯内外科,书里就是这么说的)

这事就是典型的锯箭法,我只管让你们接种疫苗,接种了再出事就不是我的责任了!你不接出事了我就找你,至于接了还出事,疫苗接种有没有违规,有没有其他问题,那就是内科大夫的事了!

我没打疫苗,不但我没打疫苗,我家有三个人都没打。

不是我觉悟低,不配合工作。

主要原因是这三个人都属于一开始公布的不适宜接种人群。

次要原因是我所在的地区疫情风险较低,我家这三口人日常极少出门,出门也非常注重防护。

前段时间街道各种打电话让我们去接种疫苗,言语间透露出一种迫切需要完成指标任务的态度,还有你如若不配合在他指定地点完成接种,比如被其他街道或者单位拉去接种,要被取消原本有权享受的某些集体福利!

这我就特别反感,本来这帮人平时工作就没做好,群众关系很不好,矛盾很大。他们压根不在乎你的担忧,压根不在乎你的健康安全,原本明文规定的不适宜接种人群到他们嘴里一句 “没关系” 就轻松带过了,他只在乎自己的任务能否完成,甚至把这种态度毫无保留的表露出来。还企图动用行政手段变相强制接种。

我这人有点头铁,你越是恶心我越是不愿意去接,哪怕免费甚至有奖励。

所以有人曾说要现在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智商与某些人不断下降的道德之间的矛盾。

知乎用户 贰大爷 发表

麻了。

知乎用户 Yori 发表

合肥发布:(8 月 17 日下午的微博)

【疫情凸显美国 “资本至上” 冷酷现实(钟声)】民众的生命健康只是美国政客利益算计中的一个数字,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资本至上”大于“生命至上”,严重扭曲了美国的疫情应对,从一开始就让美国抗疫走上了错误方向
http://t.cn/A6IXsG6s ​​​

评论区:呵呵

知乎用户 稼轩 发表

各种评论被删除,各种评论区关闭,怎么看待?干瞪眼呗!

知乎用户 jane 发表

我支持强制接种新冠疫苗。同时,我呼吁爱国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生三胎,为优化我国人口结构,解决人口老龄化,提升综合国力做出自己的贡献,粉碎西方国家试图减少我国青壮年人口的阴谋。

目前来看,疫情严重,全国大多数人民都支持接种疫苗,疫情又是影响全国人民的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应该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新增或修订相关法律,立法强制接种新冠疫苗,由全国人大审议,人民代表投票通过。

具体规定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应该如何强制接种,禁忌症如何认定,责任如何划分。对疫苗引发的其他问题,如何处理。一方面,要规定对拒绝依法接种疫苗的人,如何处罚。另一方面,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疫苗,接种不规范等,规定厂家和接种单位承担什么责任,如何处罚。

既然多数人都支持,那么立法通过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有争议,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是否应该强制接种新冠疫苗” 的大讨论,无论同意还是反对都可以发表意见,不存在某种意见提出后就被拘留 15 天。讨论后,最后一致认为“疫苗是抗击疫情的唯一标准”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广泛争取群众支持,程序合法,公开透明,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民主决策,人民立法,依法治国,有法必依。

这样我国就会成为世界上的法治国家典范,民主灯塔。

一方面,能避免某些势力不断造谣抹黑我国。另一方面,也能避免我国某些人不断破坏法制建设,试图制造一种我国不讲法治的假象,简直一派胡言。


一旦一个人死心塌地不想生三胎,那你说什么也没用,因为人家就是要跟你耗下去,较较劲。对国内大部分城市来说,不生三胎也不影响自己生活,他们有较劲的底气。哪怕不幸自己老了没人养,治疗费住院费什么的,反正有社保,国家来养老自己又不花什么钱。

“凭什么要求我?我就不想生,咋地吧?我看谁敢拦着?”

“你就不考虑生三胎的花费吗?万一三个孩子花好多钱,医生负责还是你负责?”

“我不想生三胎,一定是美国的阴谋。”

“我不生三胎,粉红战狼可以喊我 50 万了。”

“凭什么限制我的自由?”

“我天天 996,哪有时间去生三胎?”

“生三胎也可能没人养老,所以我为什么要生?”

“我有个朋友生三胎难产了,凭什么要我也难产?”

“接生三胎的医生态度很不礼貌,我就是不想见他们那股不礼貌的样子,怎么滴吧?”

“什么?不生三胎要追责?我还偏偏不生,就看看能把我怎么的?”

知乎用户 辉辉 发表

这种做法和国家的疫苗接种政策背道而驰,如果这样被追责,那打了疫苗也被感染的是不是可以追责疫苗厂商和推广疫苗的官员?

知乎用户 楓一笑​​ 发表

现在已知打了疫苗也会传染,那么不如就做个假设。假设这项政策实是在扬州施行的,且当初来扬州的南京毛老太是打了疫苗的。那么是不是没有打疫苗且被感染的人就要被判 7 年呢?

我就奇了怪了,不论打不打疫苗都要做好防护,凭什么你不打疫苗的要单独拎出来说?按照这政策的意思是打了疫苗的可以放松警惕。建议好好查查背后的人,说不定就是行走的 50w

知乎用户 ooi 发表

我就很奇怪了,中央政府对于某些地方政府这种阳奉阴违,严重违法的行为为什么不处罚? 其党政主要官员应予以训诫,警告,直至行政撤职。

这样的官员是怎么样被提拔起来的?

知乎用户 jerrycn 发表

国家卫健委三番五次强调过疫苗接种要自愿,所以安徽的做法涉嫌违法。

我们知道政府是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引导人民做一些事情,而不是通过违法的手段。这一点和社会上的一些人可以为了达到目的使一些威胁利诱等等 lm 手段不能相提并论。

希望尽快实现全民接种疫苗准备开放本意很好,并且采取有效措施让更多的人打疫苗本身没有什么错。但是政府需要讲道理讲科学的方式做事是原则问题。

如果对疫苗客观科学的介绍,又说明面临开放需要尽快完成全民接种疫苗的道理,相信更多的人响应,并且相互监督执行。

良好的愿意不见得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这需要科学防疫,科学分析,和科学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懦弱的人 发表

我祖父,越战老兵,为国家丢了一只手臂

几天前接到电话要他去打疫苗,八十岁的老人了,有点老年痴呆,自己一个人去三公里外的医院打疫苗。烈日炎炎,排了半天队,因为没有预约,不会用手机又回来了。

知乎用户 sjsib 发表

建议合肥市政府没打疫苗的全部抓起来枪毙好了,直接接种率 100%

知乎用户 yyyy 发表

强制接种违反人权

这么搞 老美又该拿出来说事了

知乎用户 小闲区块链 发表

这个感觉很美丽国啊,地方的自主权力越来越大,但由于水平问题,常常一言难尽。

想起来一则旧闻,在合肥楼市均价 4000 左右的时候,有位吴姓市领导突然发表重要讲话,称要采取坚决措施绝不能让合肥房价涨到 20000。

接下来合肥成了全世界房价涨幅第一的城市,事了拂衣去,这位领导升迁异地。

知乎用户 JILIUYONGJIN 发表

一场疫情,很多地方 zf 不停地借疫情之名扩大自己的权力,侵蚀个人自由的边界,完全无视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这种难道不需要追责吗?

知乎用户 猪头八​ 发表

很简单,废物怕丢了乌纱帽,反正打了疫苗还发生感染事件就不能怪我没做好防控抗疫不力了。

知乎用户 水鬼工作室 ·Swoffy​ 发表

全体免疫,想靠疫苗接种形成免疫屏障的计划,失败了,人类失去了和病毒共存的可能,未来政策是监控,封锁,隔离,唉,也许有效,但是实在影响出行上学工作,怀念 2020 年以前,也许我们正在见证历史,一段犹如黑死病时期的艰难的历史,天佑帝皇!

知乎用户 王华 发表

目前,我国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不同法律细则之间如何协调一致具有较大难度。
——(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总医院原内科临床部肾脏病科名誉主任陈香美)

说白了,类似《公共卫生法》的基本法还没有形成,对普通民众的 “强制疫苗” 目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既然「强制疫苗」无法可依,那么惩戒不打疫苗的行为更不存在法律依据性。

下面我会摘抄几条《生物安全法》和本题稍微有点关联的法条,即关于「防疫」,人民群众的义务都有哪些:

(以下内容摘抄自: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2020-10-19)

从事下列活动,适用本法:

(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

(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六)应对微生物耐药;

(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生物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危害生物安全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物安全工作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做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生物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国家生物安全总体情况、重大生物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及其调查处理信息等重大生物安全信息,由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发布;其他生物安全信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的生物安全信息。

第二十三条

国家建立首次进境或者暂停后恢复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高风险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

进出境的人员、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包装物和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排放等应当符合我国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海关对发现的进出境和过境生物安全风险,应当依法处置。经评估为生物安全高风险的人员、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应当从指定的国境口岸进境,并采取严格的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涉及专业技术要求较高、执法业务难度较大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有生物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地点或者涉嫌实施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现场监测、勘查、检查或者核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档案、记录、凭证等;

(四)查封涉嫌实施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场所、设施;

(五)扣押涉嫌实施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以及相关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的,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有关专业机构或者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或者不明原因的聚集性疾病的,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性措施。

依法应当报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漏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涉及生物安全的重要设备和特殊生物因子实行追溯管理。购买或者引进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和特殊生物因子,应当进行登记,确保可追溯,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个人不得购买或者持有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和特殊生物因子。

第四十四条

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进行备案。

个人不得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者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第五十六条

从事下列活动,应当经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一)采集我国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或者采集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类、数量的人类遗传资源;

(二)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三)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科学研究合作;

(四)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运送、邮寄、携带出境。

前款规定不包括以临床诊疗、采供血服务、查处违法犯罪、兴奋剂检测和殡葬等为目的采集、保藏人类遗传资源及开展的相关活动。

为了取得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我国上市许可,在临床试验机构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临床试验、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出境的,不需要批准;但是,在开展临床试验前应当将拟使用的人类遗传资源种类、数量及用途向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备案。

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第五十八条

采集、保藏、利用、运输出境我国珍贵、濒危、特有物种及其可用于再生或者繁殖传代的个体、器官、组织、细胞、基因等遗传资源,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获取和利用我国生物资源,应当依法取得批准。

第六十条

国家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控制、评估、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履行生物安全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在生物安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疗机构、专业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瞒报、谎报、缓报、漏报,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传染病、动植物疫病或者不明原因的聚集性疾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可以依法暂停一定期限的执业活动直至吊销相关执业证书。

违反本法规定,编造、散布虚假的生物安全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国家禁止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科学技术、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技术资料和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法禁止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应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相应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依法吊销相关执业证书。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未遵守国家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规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止研究、开发活动,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未在相应等级的实验室进行,或者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未经批准从事高致病性、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使用后的实验动物流入市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购买或者引进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特殊生物因子未进行登记,或者未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二)个人购买或者持有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或者特殊生物因子;

(三)个人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者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四)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进入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科学研究合作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采集、保藏的人类遗传资源,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五年内禁止从事相应活动。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或者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采集、保藏的人类遗传资源,并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生物安全违法行为,本法未规定法律责任,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四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运输、邮寄、携带危险生物因子入境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我国生物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八十八条

本法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

知乎用户 月见目闲 发表

今天疫情防控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不是禁止进入公共场所,只是需登记信息。

那么为什么不把答记者问相关内容放在正式发文里呢?

仅以答记者问形式回复而不列入正式发文的话,到下面执行可能就变为没有二码的不允许进入了。

知乎用户 风静林动 发表

人们最恶心的行为是什么呢?

那就是一边唱红脸一边唱白脸。

知乎用户 休蒙提的可爱背包 发表

总之,有基础病的人,一定要慎打疫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越落后的地方越危险,想想 安徽地理位置不差,为什么会这样吧。

知乎用户 Liu Frank 发表

接种之后再感染是不是要加重处罚?!

知乎用户 数沙社 发表

夜里二更,问清楚了。可以进,但是要登记。

会议和培训不参加不限制民营,

落实责任依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不管你打不打疫苗,有责任都要追责,只是打了的没单独发个条文告诉你严肃追责(不过真打了也是严肃追责)

真的是文字游戏大师,目前仍然是不强迫,说实话不打也没啥影响,但是就让你觉得有影响。带高手

——————原回答

所以我说合肥确实政府有一手。

一起检查,查了以后怎么样呢?让不让进呢?不说你自己猜。那明确的来讲,确实也没有直接和政策相违背。

引起的感染事件。进行严肃追责落实四方责任,但是他也不告诉你,你接种了新冠疫苗造成的大规模感染事件,可能也会被追责。

严格的来说确实没有直接违反规定,但是巧言令色就让你觉得有。真的是高。

知乎用户 政治正确 发表

这事情很好办呀,去疫苗接种点,然后大声说我要打疫苗,但是我拒绝签署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免责责任书

期间可以直接给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打电话交流实时情况,问问他们自己要怎么做,或者开个直播录个像也行。

知乎用户 爱国兔 发表

合肥不是省会城市吗?也敢这么玩?!

知乎用户 Avalon 发表

简直就是政府撇清责任,不作为垃圾政策,你如果这样追责,那我如果去打了疫苗,并发症和感染新冠你应该负责?严重鄙视这个政策!

知乎用户 111 发表

大家思考了吗?

疫苗接种为什么是免费的??为什么有的地方甚至是补贴钱补贴东西鼓励大家打疫苗??

疫苗目前基本就是那 2-3 家指定的。而那 2-3 家的背景信息至少网上没那么多。

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至于从自愿到变相的强制接种,无外乎是地方某些部门为了保住自己的冠云罢了。。。

看的太明白了也不好。

随它去。。

知乎用户 日小月 发表

阿富汗老安全了(拿着枪的塔利班路过)

知乎用户 咸鱼 发表

再定义了国家卫健委表示的自愿原则,以后不打薛定谔的疫苗就是罕见

知乎用户 秃毛哈 发表

个别城市孙连城出没

知乎用户 沐风 发表

我早就知道接种疫苗是迟早要自愿的!

所以,以超过党员水平的党性要求要求非党员的自己,早已经接种疫苗了。虽然不怎么相信灭活疫苗,但是这个没有影响我对接种疫苗要求的响应。

小区先后两次公告通知接种疫苗否则不准进人,但是对自己提出党性要求的我来说那是耳旁风而已,因为我的觉悟已经不需要这种宣传,而是出于高标准的党性要求。

和平年代当一次英雄很难,大家就为了全国人民的身体生命安全做一把英雄吧,为了全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牺牲自己多伟大?实际上疫苗副作用很低打疫苗你是想死也是死不了。

但是,万一你不打疫苗被感染传播病毒给别人那就罪过大了,不是疫苗有效率低而是你的觉悟过低千里堤坝毁于蚁穴,你就是那个蚁穴了冤不冤?!将来因为你没有接种疫苗不能开放有人精神抑郁自杀那也是你的罪过,谁让你不打疫苗影响开放?你的良心担当起这重责任?

所以大家还是尽快接种吧,尽快完成全民接种开放自由有什么不好呢?你想继续戴口罩生活吗?领导也是好意,让你们也当一回英雄而不是真的逼你打疫苗!

知乎用户 实话实说 发表

不是中央政策去到地方就走样,如果违规者就地免职,看哪个地方敢走样。

只能说懂得自然懂

知乎用户 一觉醒来又赢了 发表

支持!支持!我年轻力壮,没有免疫系统疾病,家里没有老人和小孩,我支持全民强制打疫苗 !!!

知乎用户 氷菓子 发表

风投第一城霸都合肥撕下了自己的遮羞布,还是那个扶不起的阿斗。

知乎用户 宇皇大帝 发表

我觉得有个事实大家都已经淡忘了,疫苗是有保护期的,据说好像是七个月吧,最先完成接种的人群马上要续费了。。。

知乎用户 热心村民老徐 发表

我就想知道,打了疫苗和没打疫苗的人如果都被感染,为何只追没有接种者的责?难道打过疫苗被感染的人不需要治疗同时不具备传播性?如果二者结果一样为何只追给 G 家省下两剂疫苗的人民群众的责?我怎么觉得后者明显是节约了成本呢?都怪我数学学得不好,算不明白。

知乎用户 Villanelle​ 发表

合肥总是以我意想不到的方式上热搜,本来过去还打算回合肥呢,再看吧

知乎用户 狂奔的蜗牛 发表

你把这种 上默许出现的上言下行之间的矛盾现象出现的原因说清楚了,你就会被禁言。

知乎用户 大明白 发表

善水者溺。

不会游泳的人因为避免靠近水,反而降低了淹死的风险。

不打疫苗严格戴口罩的要比打了疫苗不戴口罩的对疫情防控更有利。

知乎用户 算子 发表

这不算啥。

还有地方举报不打苗的,有奖励

知乎用户 安黑西 发表

你让我打疫苗,我不想打,我引发了疫情,我要负责,没毛病。

你让我打疫苗了,我虽然不想打也打了,我依旧被传染了,你可以把自己关进去吗?

在疫苗并不能提供百分百的防护的时候提出这种只会加大公众对疫苗的质疑。

知乎用户 徐发武 发表

等过几天都 “自愿” 打完了,卫健委又该出来强调自愿原则,国务院叫停违反自愿原则接种行为了。

嘉靖从来不给明确态度,严嵩们体会错了圣意那就责罚严嵩。 接种率是体现工作能力的政绩,怎么能放过。

知乎用户 张恭谨 发表

我有一朋友有咳嗽变异性哮喘 偶尔发作 (冬天爆发)

去医院看 医生给的建议是 :不建议接种疫苗

理由:有相同病因的病人 在接种过后病情复

发且加重,不清楚具体原因,所以暂时不建议

接种。

然后他就去当地社区卫生院开禁忌接种的证明

接待他的公共卫生科的医生 很负责 仔细看了

他的病例,然后取出一本写满相关规定的文

件,按上面所述 哪些可以情况可以接种 哪些

情况属于不能接种的条件一一去对照,完了

说:第一你现在没处于发病期,第二你的情况

不在禁忌接种的范围内。所以不能给你开具证

我就特想知道,如果他接种疫苗后,出现病情

反复 或者加重的情况他该去找谁?

摊牌了 那个朋友就是我

没想到也有朋友和我是同样处境

这就很难受了

知乎用户 一号提督 发表

对于年满 22 周岁不生二胎引起的总和生育率下降,进行严肃追责

知乎用户 汪三水 发表

傻成这样,幸好我们没有投票权,不然全都得选下去

知乎用户 Amor. 郑晓祥 发表

广州六月份那波,我们小区物业通知全员检测

然后

我想知道这样聚集如果造成感染,能不能追责

知乎用户 灵活死胖子 发表

知乎用户 抽屉视讯 发表

追责这个事就很无厘头

先声明,我打了疫苗

但我始终认为,打不打,明明就是个人选择的事

国家也一直说自愿接种,自愿接种

我是没搞懂,为什么某些人对没有打疫苗的人有那么大恶意?

说你没有公德心已经算轻的了

更有甚者帽子一扣搞得好像不打疫苗就是反国反人民了

什么经济崩溃啊,国家混乱啊,都要没打疫苗的人承担

这我就不懂了

现在的现实情况是,不论基于什么原因,总而言之现在疫苗在预防感染的能力上是不尽人意的啊

打了疫苗也要染,不打疫苗也要染

包括万一出现病例的防疫手段

打了疫苗的要隔离,不打疫苗的不也要隔离么?

请问,有什么区别么?

明明大家都一样,非觉得我比你强,或者是你害得我

这是什么大病?

知乎用户 三刀不暴击 发表

发现没有,这些整天搞事儿的地方都是人口净流出的城市

城市的年轻人越来越少,老年人和儿童越来越多,指标完不成,他们也很着急

有人说,可以有多种方式,但是其他方式需要成本,这些城市本来就人口净流出,经济不好,也不想为这件事儿付出更多的成本。

再加上脑子灵光的,政绩好的,都去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了,留在这这城市的都是一些一般般的,靠日子的,你指望他们灵光一现?

知乎用户 无所事事的人 发表

除非你修改宪法或者立刻出台相关法律文件并且落实,没打疫苗的中国人难不成会被开除中国籍?

知乎用户 卡戴珊不相信爱情 发表

这很明显的政府懒政行为

疫苗接种的 “自愿” 就是被这样弄坏的

明面上说自愿,实际上你不打各种不方便还可能会被追责

这叫什么自愿?

弗兰克奇:多地不打疫苗感染新冠要追责!这算不算强迫打?18 赞同 · 40 评论文章

不止安徽,包括江西南昌,为什么这样的懒政行为可以这么赤裸裸,堂而皇之实施

一刀切这种行为,为了个人功绩,将风险和不便过分嫁接到百姓身上,这样就是好官了?

知乎用户 弗兰克奇​ 发表

在后疫情时代,公权力的无序扩张,并肆无忌惮的侵犯公民权利极大概率会常态化,并且不会得到有效解决。毕竟这是为了疫情防控服务,是维护国家利益,如果稍有不满,通过有关渠道提出个人意见,面临的很有可能是 15 天的拘留,而非取消不合理政策。至于说有关政策违反了上位法,只能说很多国家的法律制定出来并不是为了在本国实施,而是为了照顾国际社会的情绪。

知乎用户 春隰 发表

我不想被封号,我尽力克制自己的发言,让发言尽可能的优美。

1. 首先存在客观也没有办法接种的人群,且这样的人群不在少数,有时候还往往是弱势群体,比如孕妇,相关疾病无法接种的人,制定命令的人有想过这群人嘛????拍脑袋的政令也应该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和官员身上,行程负反馈的追责机制。

2. 放大了说,宪法给予了公民人生自由与选择自由,哪怕自古来的哲学家都说,人永远有选择的自由。我国的防疫政策的初衷不是为了让公权无限扩大的,请合肥政府不要在投资这个事情上刚刚取得小的成就的时候就,做出行政机制退化,权力逃脱牢笼的事情。

3. 说点实在的,很多公共空间已经开始禁止未接种人群的进入????这就是上面的政令,下面人的做法。。。都是为了甩锅。看谁甩锅甩的好

知乎用户 封号一天 发表

有禁忌症合肥市民亲答,因为有慢性荨麻疹且一直发作在 就没打,昨天看到这个消息 特别震惊和惊慌,也李姐合肥 zf 的良苦用心,毕竟昨天刚发现一例无症状患者,此时不搞 更待何时? 纠结了一下 冒着病情加重的风险去了社区医院,然而我家附近(包河区同安街道)都没第一针可打,问了禁忌症怎么开证明 社区医院工作者:‘你问我我问谁?搞笑。’ 然后我一边打电话问哪里可以打一针,一边查如何开证明,然而社区医院提供的新冠接种点号码大多空号 要不没人接。证明呢,需要医生签字 医院盖章然后再去防疫中心开证明。所以我直接放弃(医生和医院怕担责肯定不会给一个荨麻疹患者开证明),同时,公司一同事打了二个小时电话 终于得知肥西桃花有个地方有第一针 且排队人不是很多,至此第一针打完,长舒一口气,好在也没什么副作用,荨麻疹没有加重。

我昨天在微博其实已经吐槽过了,zf 的一刀切其实就是懒政,这个政策就是要发 最起码要给大家一个缓冲时间,去打第一针也好,开证明也好,而不是让禁忌症者 孕妇等等在一旁着急。上面说 18 号开始施行,下面早早就开始执行了,我小姨夫昨天去书店还书已经需要双码了。

知乎用户 Christiano 发表

看来合肥已经不满足于利用省会的身份称霸安徽了。

知乎用户 啊吖吧 发表

追责大老爷想都别想,追责屁民个比个狠。

知乎用户 躺着不干活 发表

我记得卫生委之前一直说的都是自愿原则,还有就是注定有一部分是不能打疫苗的。因此,不能一刀切,尤其是地方政府不能为了自己政绩而强制市民打疫苗,可以适当引导。但是,这种强制做法有违当初卫生委的说法。

知乎用户 一计之长​ 发表

发现一个现象,,,

大多强制,或变相逼迫打疫苗的都出自三四线地级市,县城,村镇。至少目前还没听说北上广深等一线或大多二线城市有类似手段……

http://c.m.163.com/news/comment/GHN7VS22052583KJ.html?commentId=588556743&spsc=news_sps_gentie (二维码自动识别)

https://c.m.163.com/news/a/GHN7VS22052583KJ.html?spss=newsapp_qrcode (二维码自动识别)

知乎用户 龘燚 DEVIL 发表

真的是不太理解啊。接种新冠疫苗又不能防止传染,现在只要说起这个问题就在扯什么疫苗是为了降低重症率。那为什么官方还是在把接种疫苗和防止传染直接挂钩?堂堂安徽省会,水平就这?

知乎用户 一天天 发表

转移冒(mao) 顿(Dun)

这跟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已打了 YM 的这些人是不是富裕了不清楚,但精神上已经 totally 占据领导地位了,没打的那群人得抓紧,不然一辈子处于 follower。

另外很好奇

请问怎么个严肃追责法?

是记录档案还是不给考公务员了?

进去喝茶?

或蹲个十几天?

这追责有无法律依据?

是哪个领导拍脑袋想出来?

传播病毒的人要不要追责?

打疫苗了不戴口罩的要不要追责?

散播病毒源头的要不要国际问责?

知乎用户 会飞的小八八 发表

国家说自愿 到你这就要追责了 旧社会地头蛇习气都出来了?

老百姓因为打了疫苗出现不良反应 在医院苦苦支撑 却被医院当做病毒源排查数个小时 眼看着痛苦难熬就是不给治 医生像魔鬼一样冷漠 由此导致的误工费和医药费也无人赔偿 为什么不追责医院

此次疫情疫苗接种者也多有感染 甚至有很多重症 为什么不追责疫苗

就会欺负老百姓 有意思吗 老百姓也是活生生的人啊 不只是你防疫功劳簿上的一个数字 更不是你保住乌纱帽的脚下台阶!!!

人民才是国家之本 国家说是自愿的事 人民有权利自愿

知乎用户 henry 发表

我发 “国台办” 官方的话。我看知乎还敢不敢说我违反法律

知乎用户 Random009 发表

我支持打疫苗,但是我不支持强制全民打疫苗,我认为强制打疫苗是弊大于利的。

打疫苗目前来看,对于多数人来说,确实利大于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传染,并能有效防止重症。

但是疫苗的已知副作用发生条件不明确,而且由于缺乏时间验证,是否存在未知副作用不清楚。

做一个假设,即使把疫苗想象的非常完美,即:

疫苗没有 ADE 效应的可能性,且不具有任何可能的长期潜在副作用。

打了疫苗,如果本应发生感染且全部为重症,可能的后果如下:

  1. 疫苗阻止了感染,疫苗具有积极作用。(假设占 80%)
  2. 疫苗防止了重症,疫苗具有部分积极作用。(假设占 15%)
  3. 疫苗没有防止重症,疫苗积极作用不大。(假设占 5%)

打了疫苗,如果没有发生感染,可能的后果如下:

  1. 疫苗没有副作用,疫苗没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假设占 99.9%)
  2. 疫苗具有副作用,疫苗具有消极作用。(假设仅占 0.1%)

而由于国内的防控策略和目标,不太可能出现百万以上的感染,就假设感染人数为 1,000,000 吧,所以疫苗起到积极作用的总人数为 1,000,000*(0.8+0.15) = 950,000。而如果强制全面接种,疫苗起消极作用的总人数为 (1,400,000,000-1,000,000)*0.001 = 1,399,000。

所以,即使在疫苗是如此理想的假设下,如果强制全民接种,消极作用也是不容小觑。

而如果能够自由选择打或者不打疫苗的话,就能减少这 1,399,000 的基数,从而减少疫苗的副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需要自愿接种。

而合肥这么做,就是为了自己的乌纱帽,通过全民免疫的手段,防止自己被追责,却置因疫苗产生副作用的人的安危于不顾,白话就是——如果我打疫苗出事了,谁负责?(然而这是自己负责的,因为你是被自愿的)

希望合肥能够即使停止这种错误行为,也希望国家能够即使制止和引导地方的这种行为吧(比如别再一有疫情就撤职)。

知乎用户 魔王 John 发表

知乎用户 小胖胖飞起来了 发表

555 吓死我啦!

疫情不结束,可不敢去某地。

我一直秉持: 疫情不结束,尽量避免因私出远门。

知乎用户 Xie Harry 发表

竟然还有跟进并升级的,五方责任?请详细说明依哪条 fl,第几章第几款第几条?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0660184

原回答:

打了疫苗不带口罩的怎么算?

打了疫苗感染并传染他人怎么算?

打了疫苗传染没打疫苗的那要揪谁的四方责任?另外,四方责任是啥?要枪毙吗?

知乎用户 柳宝宝 发表

F4 有心了

心意暖暖,唯有感恩

知乎用户 一巴掌 发表

感染上就够惨了,还追责。这样搞,那大家都会同意继续封闭的。

知乎用户 杨智博 发表

希望中央督导组进驻合肥 查一查是谁敢明目张胆的对中央对着干 这就是变相的强制接种疫苗 中央明确提出不许强制接种 各地方公然对着干 不管一管怕是要反了天了

知乎用户 小北 发表

竟能如此相似。

可怕的不止是管理者,而是很多支持这件事的网民。

美国坚持不打疫苗不戴口罩,谁站在科学的角度说句理智的话,就是不自由民主。

咱们笑话了他们那么久,现在自己是要反过来吗?

谁不打疫苗谁不戴口罩,就要乱石砸死,或者给你开除国籍原地给你打成反动分子?

知乎其实很理智了,看看别的平台,已经开始打了疫苗的讨伐没打疫苗的。

那后续要不要讨伐打了疫苗但是仍然感染的?

就跟之前全城围堵疫情严重地区返程的老乡一样。

把全部感染病毒的人突突了,疫情就解决了?咋不把自己先突突了,彻底杜绝病毒感染的可能呢。

知乎用户 日更一万存稿八千 发表

为什么未接种的不得参加相关活动,会议,培训,疫苗接种不是自愿的吗?老年人怎么办,不会用智能手机的?因病不能打疫苗的怎么办?

知乎用户 听涛​ 发表

没必要这么麻烦,应该对无禁忌症不接种疫苗者免除一部分税,同时若感染新冠后产生治疗等部分费用由不接种疫苗者自行承担。

知乎用户 捏碎的 发表

就离谱,你追责干嘛,自费治疗不会吗。

把打疫苗后感染免费治疗当福利,逻辑上通顺,而且和自愿打疫苗也不冲突,你弄追责那不就变味了。

知乎用户 雪羽 发表

问题来了

接种疫苗是不是自愿的?

知乎用户 追黄埔 发表

打个疫苗还这么多两头堵的事,还不如直接强制接种疫苗呢

不打的直接追责,政府跟老百姓都省心

处理你你心里也有底,问责你也知道为什么

现在倒好,早打晚打有的是办法让你自愿打

有些过敏的人瑟瑟发抖,因为许多方面的逼迫不得不自愿打

疫苗也不是百分之百免疫新冠,但搞得好像感染新冠只是因为没打疫苗一样

没打疫苗感染了新冠要追责,那南京机场那些打了疫苗还感染的算什么?

老百姓不想玩政治,老百姓也不想背锅

老百姓只希望上行下效,老百姓只希望政策能完善并且明确落实

这么多年跟公务员打交道,习惯了都

领导来了关员们装的很勤政一样,其实自己和领导心里都和明镜一样,对手戏不知道演给谁看呢

前些年政府给旧楼刷漆,只刷靠着大马路看得见的那面,同一栋楼连朝小区里的一面都不刷

这类破事我见得太多了,你们演的不累我都看的累了

知乎用户 何书尽 发表

太可怕了,明天不配合 “生产” 也要问责?

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吧,以后都是听话的机器,要人干嘛呢,管理起来还要动脑,多累啊!!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难得糊涂。难得糊涂!

知乎用户 北冥有鱼 发表

让能接种的人应接尽接,正是为了保护那些因个人体质问题打不了的人。虽然说打了疫苗不一定就不会感染,但是只要接种率达到一定程度就能形成免疫屏障。

一刀切的政策固然不对,但这回答下面群魔乱舞,也让人感慨知乎也日益微博化了。当我打疫苗的时候,我在想我的家人有的可能身体不好发打不了疫苗,所以需要我站出来当屏障。有的回答还在说个人意愿自由,但是为了集体利益有时候个人是不得不做出一些让步的。

知乎用户 哈士奇不吃鱼 发表

没问题。

但责任需要对等。

合肥人民接种新冠疫苗后,若仍感染,应反向严肃追责。

知乎用户 天河何处 发表

戴口罩和不聚集,比打疫苗更重要。

疫苗的有效性和不良反应,倒底如何?

打了疫苗被感染追责么?

别搞阳奉阴违的一套,做个人吧

知乎用户 卢恬 发表

呼吁大家去中国政府网公众号—政民互动或者客服端里留言里表达自己的看法,之前反应过一个问题,亲测有用,反映的人越多政府越重视。中央还是民主的,民众反映的意见都会看,就是下面乱来。

知乎用户 活出姿态 发表

先把 “禁忌症除外” 里面的 “禁忌症” 列出来,然后给有禁忌症的人员补充另一个码来替代疫苗的标志码,禁忌症的确定不能合肥医院单方面算,在本地和外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确诊的禁忌症都可以申领禁忌症人员码,确定人症符合的不得无故不发放禁忌症人员码。

这步做完了再谈其他的,别玩儿甩锅。

知乎用户 权 Quan 发表

好像很多人对自由的理解有问题。

简单的说你的自由必须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这是所谓的群几界权论。

那么你可以有不打疫苗的自由,但你的自由不能对他人产生影响。所以你可以不打,但你必须管好自己,免得影响别人。产生影响,那么就必须负责。

至于打疫苗的人,你让渡了自由,自然把责任也让渡给了国家。不然等下一个老太出现,你还要不要让直接领导负责?

当然你也可以选美国那样,死了 62 万,没有任何官员需要负责。

你要不要么。

这么好理解的事情,看评论区,唯一的感觉是,千万不能搞票选。

知乎用户 德芙重工 发表

我首先要问下,没有接种疫苗,被感染的,由什么法什么规来处罚?能不能说出来?

然后我要问,是不是接种了疫苗被感染的,就不会被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了?那种隐瞒不报的人也是一样吗?

最后我要说,你强制打疫苗,可以,但是麻烦你早点把对应的法律法规拿出来,不要上头说自愿接种,下面又搞这种强制接种的小动作,很不体面。

评论区那位乱引用法律法规的,麻烦你看看清楚我问的问题,我问的是未接种疫苗被感染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散播了新冠病毒怎么办?按照你的说法,首先要抓的就是那群外来疫情确诊者,抓了吗?然后是这次疫情的那群无症状感染者,抓了吗?最后才是蓄意传播的人。我承认法无底线则威不可测,但是你也不能这么没底线吧?抓不抓随你解释吗?这还是法治国家吗?

知乎用户 熊叔 发表

举双手赞同,今天发现 真的还有人没有接种。

如果是因为身体原因,不具备接种,情有可原!

如果可以接种,担心害怕而没有接种,就不可原谅了!

毕竟接种疫苗才是目前最有效的防疫措施之一!

大家齐心协力,为抗议做一份应有的贡献:趁早接种疫苗!

知乎用户 越努力越幸运 发表

合肥还想创建全国创新城市,想弯道超车,就着管理水平,做梦吧

知乎用户 吉祥如意 发表

有水平的 zf:地铁口、街心公园支几个帐篷,打疫苗送点购物券、鸡蛋、油米等。大家争先恐后排队去打。

一般水平的:居委会、村委会大力宣传,鼓励大家去打

最低水平的:不打的严肃问责,加入失信名单

知乎用户 沉迷单车 发表

长期居住合肥,属于自己创业,每天居家办公。8 月 13 号回了老家,本来准备待两三天就回去的,现在是不敢了。没打疫苗的追责,这是什么逻辑,打了疫苗还被感染的怎么不去追责,打了疫苗过敏的怎么不去追责。

知乎用户 pengjun​ 发表

看到很多人第一反应是申辩自己的体质不合适,我觉得这个现象有点滑稽。

打不打疫苗本来就是自愿的,我就算没啥禁忌不想打也不应该被这般鄙夷乃至歧视。

结果现在看起来好像不打疫苗倒是成了一项罪过了。

知乎用户 西西弗 发表

我刚进这个问题,还有一个匿名的一百多赞的回答,我看完之后正准备点赞,提示 “资源不存在”

我怎么看

知乎用户 进击的束棒 发表

我之前早就吐槽过了,这些政策本质上都是自相矛盾的。

自愿打疫苗,对应的是个人为自己负责。然而你又对不打施加责任,那么,疫苗的有效与否,其他问题,你来负责吗?

自愿就是以个人的自由意志作为权力出发,由个人选择,从而由个人负责。如果不能够由个人选择,那也就不可能由个人负责。

那问题来了,能不能把自愿声明去了?由某些人来负责?

只想要权力,而不想要责任,也真是天下一大奇景。

知乎用户 asd - 徐 发表

在这上面抖机灵真的没必要,好多回答只去站在个人角度去指责的话就有失偏颇了。

打疫苗和这个追责的措施都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虽然站在个人角度可能会产生不情愿,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某些时候就是有些对立的,但很多时候都是共通的。

我代表个人时可能觉得这些措施对我不友好,但我代表不想被别人感染的大众利益时,我觉得再严厉一点都不为过。

我个人被感染的概率远比被别人感染的概率低,甚至说我如果被感染了那多数是被人传人的方式感染的。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是不希望被感染人去感染别人,也就是利益大众体,那大众肯定是希望这些措施越多越好,只有别人不被感染了或被控制好了,大多数人才是安全的。

那些冷嘲热讽的回答你们自己希望被人感染吗?等到你被感染了又会埋怨各种措施太放松了吧。你们站在获益的角度去思考祸及自己时的被追责,然后再来埋怨,真挺可笑的。

口口声声说着如果疫苗失效和副作用可不可以反追责,却从未想过再这些措施下被保护的好好的你该不该去感恩。看不见眼下是谁把自己保护的好好的,非想着出问题时可不可以反追责。还有,除了个别原因的,正经人谁还没打疫苗。打了疫苗还在这埋怨社会埋怨别人,心里想的都是只想获益不想承担任何责任。争抢利益比谁都快,推卸责任也比谁都快。有人心里想着怎样防疫,有人心里却只想着生意。什么是责任什么是义务,二者有什么关系,还用回初中再学习学习吗。发的回答不去思考背后逻辑,全是在发泄情绪,就想着在各种角度去阴阳怪气,这是知乎还是微博?

知乎用户 噜啦啦 发表

回答被建议修改。

原回答如下:

知乎用户 李润塘​​ 发表

我就说一句,打了疫苗依然会感染新冠… 不要搞疫苗歧视。

知乎用户 雨中巴洛克 发表

又是我

真的可把我乐坏了

上次回答的答案被举报删除了

真的

有些人是不是玩不起

动不动就举报怎么搞得

我相信科学也相信神学纯属抖机灵

还有拿这个涮的 也是优秀啊

还有

我都说了 我相信疫苗的保护力与效力

但是麻烦能不能查阅下其他疫苗的研发周期与观测数据时间啊 哪个真正能保证安全疫苗正常研发周期不是 10 到 15 年,还有 50 年的

这才叫科学 科学是严谨的 一年研发够不够严谨我不知道 反正国外不也就一年么

国外的疫苗我觉得也大可不必追着打

我思索了一下上个答案被举报的原因

应该是我匿名加上答案不点题

各位观众姥爷不给分

那就点题的回答一下怎么看合肥要求的二码联查

对于二码联查这个事情应该怎么说呢

首先要说一下自愿

对 就是自愿的自 自愿的愿

还是老规矩

谁给我翻译翻译什么提莫的叫自愿

当然有些朋友不打的原因呢很简单

就南京机场这个事情来说大家懂得都懂

我这次就不解释了 不然又被删

其次

如果是绿码但是没有两针或三针金边就会被限行的话 那么就要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了

罗翔老师普法了解下

对于私权

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就是咱们老百姓都能做的

对于公权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就是权力机构所不能做的

那么请问下

法律是否规定未接种疫苗且绿码且戴口罩会被限制出行

法律是否明文禁止未接种疫苗且绿码且带口罩不许出入公众场合

怎么说呢 确实是为大家安全着想

但是目前合肥应该是对于限行在全国范围第一个在文件里说的比较清楚的

大家有兴趣的话我把原话贴出来 不过怕被删

就可以这么理解

有些潜规则大家懂 不用说 但是放台面上说那就要换个角度考虑问题了

最后,我可求求各位了

意见不和咱们评论下面见真章

举报算什么事儿

哪滴 您想用私权来剥夺我的人身自由权力么

而且我这个人性格还比较温和

交流的本质不就是废话和个人思想的碰撞么

所以咱能不能友好的交流

并且思想碰撞轻一点

多好是不是

知乎用户 Fransisco 发表

一听要追责,那就先不去医院了,说不定是个普通感冒,过两天就好了,真要是阿尔法贝塔欧米伽了,病死算了。

至于会不会感染,感染多少,那就听天由命吧,反正没好了。

话又说回来,不打得病追责个体,那打了又得病可以追责吗?打了打死了可以追责吗?权利和义务还能分开咋滴?好事吃光抹净坏事一点不沾白?

看了几年法外狂徒,对法律有点朴素的一知半解,记得罗老师说过一段,公权力法无允许不可为,您追责的时候,源引的哪个法律条款作为您追责的依据呢?又如何追责呢?枪毙还是无期徒刑还是劳改,杖责八十还是就地掩埋,您划个道出来让底下的升斗小民感受一下白。

知乎用户 苦艾 发表

强制接种新冠疫苗现象 必须坚决纠正!

2021-04-11 19:38 来源: 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xinwen/2021-04/11/content_5598941.htm

知乎用户 星粉苍白 发表

那打了疫苗却感染的可以追你的责吗?

知乎用户 租基青一 发表

我打完疫苗还被感染给赔偿吗

知乎用户 两津 发表

[山东任城监狱疫情案 5 人获刑:疫情期间玩忽职守致 200 多人感染​k.sina.com.cn/article_6393904893_m17d1b3efd03300r30x.html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k.sina.com.cn/article_6393904893_m17d1b3efd03300r30x.html)

北京 3 人防疫不力被免职!丰台区副区长上任不足 7 个月​baijiahao.baidu.com/s?id=1669527425513186819&wfr=spider&for=pc

[重磅突发!因防疫不力,南京多人被处理!北京发布重要通报,即时生效!_腾讯新闻​new.qq.com/rain/a/20210807A0B2NJ00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new.qq.com/rain/a/20210807A0B2NJ00)

[扬州卫健委主任等 12 人防疫不力被问责​baijiahao.baidu.com/s?id=1708092872470803325&wfr=spider&for=pc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baijiahao.baidu.com/s%3Fid%3D1708092872470803325%26wfr%3Dspider%26for%3Dpc)

防疫不力!8 名干部被处理!​m.thepaper.cn/baijiahao_14062281

根源在哪里,难道不是一目了然?

没有这种口袋罪,官员会没事给自己找事干?任你官儿再大,“fy 不力” 大帽子扣上来,分分钟给你一撸到底。

所以,“足不出楼栋” 也来了,感恩吧:

扬州加强主城区小区管控,这些小区居民 “足不出楼栋”​baijiahao.baidu.com/s?id=1708316616569671040&wfr=spider&for=pc

接下来,会不会再来一次 “就地过年”?

“直到现在仍然还惦记经济,不肯向老百姓下重手” 的官,那才是真正的好官。

知乎用户 戴汉君 发表

除非医院开出证明不适合接种,否则不接种而感染的治疗一律自费,不接种且未遵守防疫政策而传染他人的一律刑拘。

就看不惯那些自己啥病没有、国家免费给你打疫苗你还瞎 BB 的,就你自己金贵,你这么金贵就别出门。

知乎用户 Fiona Lee 发表

防疫期间等同于战时状态。

战争期间,一切都应当服从战局,不服从,执行战场纪律。

现在,战场形势严峻,执行非常办法迫在眉睫。

打仗,必然有伤亡。

知乎用户 二民​ 发表

治理能力低下

甩锅能力一流

知乎用户 卖萌莫尔 发表

你要说现在的疫苗可以防止人传人,我就支持合肥这个政策,你现在无法防止人传人的外来变异新冠,都是外来病毒输入,为什么要怪我们这些在国内好好呆着的人呢,而不是怪那些去国外然后又回来的人呢?难道不应该查一下是不是他们带毒入境传播病毒呢!

外来病毒输入,隔离 30 天才能入境不行吗,或者禁止外来输入不行吗,说要全球化,说要做生意,视频电话电子合同不行吗,国内全员疫苗全员核酸,浪费国家多少资源啊,现在国内主要疫苗还防不住变异新冠,打了等于没打,我们这边本来注射疫苗,有其他病的不能打,现在好了,都打,不管高血压还是什么,就直接打疫苗,有的打了一针的还找不到第二针打,怎么办,大多数老人都无法出示 2 码,看着单子上时间去注射疫苗,到时间没苗了,这些政策只适合 60 以下的人,可以接触更多的信息才能完成,社区也不管什么,我是真心服气了,动不动就是外部输入王炸的,还不采取对外来人员隔离的政策,搞这种政策防没可能感染新冠的群众

知乎用户 几张 发表

当下面的在做某一件事时,上面如果没有进行纠正,就说明是默认了这种行为。

知乎用户 起个名儿好难 发表

知乎用户 叫啥名儿 发表

当一个地方 zf 要开始干饭圈的事的时候就可以看出这个地方有多垃圾了

喜欢控评是吧,难怪掉回二线了,这些县城上来的官真正的水平马上就要暴露了

知乎用户 eeevolto 发表

因疫苗安全性造成身体损伤或亡故,谁来负责,怎么负责?

知乎用户 俗家方丈 发表

这些没打疫苗的人还不是被当初南京海关这些打了疫苗的人给传染的。如果国家强制打疫苗我没意见,但打着自愿的旗号行强制之事就是既当又立。现在借着防疫之名不断侵犯公民权利已经成为常态。我自己已经打了疫苗,但我无条件支持那些还扛着不愿去打的,虽然他们因为这个而让自己的生活面临各种不便看起来是很蠢的行为,但社会的进步也就是靠中这些愚公在一点一滴的推动着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四方责任是什么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请问依的是哪条法依的是哪条规?真是好大的官威

知乎用户 saber 发表

我已经决定不打疫苗在家自闭了。哪都不去打打游戏吃利息,只要不生孩子在家呆个一两年不是问题。

等疫情过了再出来工作。

知乎用户 秦子聿 发表

我合肥有套房,所以在业主群。

8 月 18 的今天,小区还通知疫苗没有了,不用去排队了。业主群里三天两头通知疫苗没了。肥西桃花镇那块的房子,有附近的同学可以说下自己能不能打上。我媳妇她表姐,定居合肥十几年了,7 月份趁回皖北老家,找关系打的疫苗,合肥排不上。

我想问问,你起码的需求都满足不了,怎么追责?5 月份肥西有疫情的时候更夸张,群里基本每天都通知疫苗没有了,到货了再通知。我老家皖北的,那时候打疫苗得走后门,找关系。现在情况好点,家里有亲戚在医院,会通知啥时候疫苗到,提前去排队,供给仍然很紧张。

我在上海生活,上海是到处都可以打,地铁,商场,写字楼,你走 10 分钟就能找个地方打针,甚至给钱给油给米,你合肥呢?先不说追责合不合理,关键你都保证不了居民能打得上疫苗,你凭啥追责?

知乎用户 藤原豆腐店 发表

不太明白,怎么严肃追责?带病坐牢?你这样一吓唬别人,别人不敢去看病了,那情况不是更加失控?

知乎用户 什么纳尼啥 发表

地方基层公权力滥用,导致的整体公信力下降。

知乎用户 揽雀尾 发表

我是合肥人,从这个规定发出时,感受到了深深的被鄙视和压力,公司及小区都开始登记未接种者,给人感觉就像犯罪分子接受调查似的 现在很恐惧 怕愈演愈烈

知乎用户 花花与不单 发表

1. 为什么合肥要加码?

因为最近有官员因 “疫情处置不力 “被追责。

2. 加码有用吗?

弦绷得太紧、绷得太久会折。要求进入所有场所都要检查二码,检查很快会流于形式。

8 月以来,我的小区入口都设置了检查点。每个点坐两个人,大喇叭放着防疫要求,面前摆着表格,手里拿着测温枪,但是啥也不用做。如果是我,早就因怀疑人生而拧巴而崩溃了。

8 月初,全市核酸检查,至今我的健康码还不能显示检查结果。可见,某些官员并不把民众的需求放在重要位置。

有多少人天天 “戴” 着口罩,不过时而戴在下颌,时而戴在手肘,时而戴在屁兜。我只在超市、菜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才戴,出门后扔掉,其它地方躲着人走。

3. 怎样提高疫苗接种率?

疫苗该不该全员都打?这是个科学问题,我不懂,不作评论。如果研究的结果是要尽可能地接近全员接种,那么应由卫健委发文,类似于:疫情出现新情况,自愿原则不能满足防疫需求,新形势下,所有适合接种人员都必须接种疫苗。

请不要给 “自愿” 一个有特色的解释,说句 “我先前讲的不太对” 有那么难吗?

知乎用户 林灰原 发表

这不是给 bbc 提供素材吗

知乎用户 粽子 发表

地方要求明显与卫健委要求不同。

县官不如现管,文件一出,几个保安就能让你去哪都不方便,还不是只能去打疫苗。

知乎用户 仄的 发表

接种了不戴口罩感染追责不,

确实暴露问题了,就这明眼作对,传话游戏环节越多,偏差越大,最后一个人自由度越高,越不说人话,他们读不懂红头文件吗,只是怕丢帽子罢了

知乎用户 问题少年崔斯特 发表

说说身边看到的人,很多人积极响应打了疫苗,然后就嘚嘚瑟瑟的逢人就说打了疫苗,口罩也不戴了,就开始过正常生活,港澳台各省市的旅游,我提醒他们注意防护,因为疫苗不是万能的,防护是最重要的。结果人家一脸不屑,感觉我很没文化,连疫苗都不相信,然后我就不再说什么了。家里的父母和亲戚很多也是如此,我能有什么办法,只能管好自己,戴口罩,少去外地,备注一下,我没打疫苗。因为我觉得对我来说不是必须的,同时也对它的有效性不太放心。

知乎用户 月光心慌 发表

我想问问 你们接种者感染了我呢?一方责任都没有?中国地方 ZF 懒政到这种地步了?锅都可以这么按了。说好的法制社会呢?

知乎用户 迈克吴 发表

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依法依规这几个字怎么这么讽刺

知乎用户 cryttkl 发表

这就是受害者有罪论的官方解释?

知乎用户 丢了玉的宝玉​ 发表

知乎用户 斗战神狒 发表

好多时候,无私为人民服务比搜刮民脂民膏更让人讨厌。你要是疫苗隔三差五涨价,他就一边骂你没良心,一边老老实实去打了。现在全民免费接种,搞得好像要毒害你似的。

知乎用户 伊芸 发表

有权 任性

领导求生欲太强

知乎用户 512161 发表

政府让你打个预防针,

千不愿,万不愿,

你小时候被家长带去打预防针怎么不反抗?

敢反抗不换来家长 2 巴掌?

只谈权利不谈责任,

国家又不是让你去打 ww 打日美,

又不是让你为国家牺牲 ,

是为你好,

免得你得重症,

传染家人祸害子孙,

一个成年人怎么不明白呢?

打针还是免费的,

这是福利,

不想打就别打呗,

反正损失的也不是国家,

真中招家人第一个骂的是你,

受伤的也是你,

戴着呼吸机,

肺部纤维化,丁丁受损可好?

成年人,

不要被境外敌特带节奏,

听政府的话,

国家把你保护的这么好!

国外感染过亿,

死亡几百万,

何曾把人当做人?

活着才是人!

死了什么都没有了,

何谈自由?

知乎用户 真二世明王 发表

知乎用户 ansatz 发表

合肥这个政策的出台的确给当地人带来了不便,这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以前自愿打疫苗如果我身体出现问题了,那我自己承担责任,这没有任何异议,但如果强制打疫苗,哪怕是年轻人谁又能保证自己一点会不出问题,每个人体质不同还会有不同症状的过敏呢,我不能指着别人来为我的生命负责任吧,那现在又有哪个专家可以出来把这个疫苗解释清楚了,让大家打的安心打的放心?疫苗打进去了我还能把它弄出来吗,说到底现在之所以部分民众对强制打疫苗产生分歧,还是因为对疫苗的安全性有疑问,每个人生下来都接种过牛痘疫苗吧,那是因为打疫苗的样本足够多,安全性有了保障,大家打的安心打的放心,不用强制大家都自愿打。

强制打疫苗完全没问题,但你政府要给民众一个底,民众不能指着让别人为自己的生命负责,请个专家来做个详细的说明究竟什么体质能打什么体质打有风险,那你政策也要有相应的适配性,对于不能打或者打疫苗有风险的人群怎么去定义这个法律责任,这都要有一整套相应的适配这个政策的服务吧,让大家打的安心打的放心,到时候不用你政府强制,大家都会去自愿打。

这个政策是刚下达的部分人需要一个磨合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法律也没说刚颁布就是完美无缺的,也是一遍遍修改日益完善的,谁就能拍着胸脯说这个政策一丁点问题都没有,这个政策如果真的那么完美,那为什么就只有合肥来实施这个政策,广州南京疫情那么严重的时候,也没见有政府出台类似的政策,就算是其他地方的政府没有想到这么完美的政策,那合肥出台后也没见哪个城市响应啊,昨天上海新增一例本土确诊是一名医院的护士,也没看上海政府立即采用合肥的的这个政策。

知乎用户 hhh 发表

下热搜挺快

知乎用户 qinhan2018 发表

明明是平台的责任,非要甩给用户,一个更大的美团罢了。

感染了,不怪我哦,是他没打疫苗。

他是自愿没打疫苗的,所以他就得自愿被追责。

看,满世界都是锅,锅多了,湖南就又该出伟人了。

知乎用户 斜月三星​ 发表

如果有一天,新冠高感染率、疫苗低接种率成为正向正绩指标,他们还会用相同的手段实现的。

知乎用户 南池之西 发表

现在还能在知乎发这样的讨论贴,等着吧,以后连讨论都发不出来

知乎用户 波波 发表

不是说自由接种么,现在已经是赤裸裸的强制接种了?那些不适合接种的也要接种了,有几个人能拿出证明的,谁叫你这辈子是合肥人呢。

有没有接种疫苗和会不会引起传染有什么必然关系么,疫苗只不过对病毒入侵后引发的轻症重症有一定的作用,难道打了现在的疫苗就能不感染新冠就不具有感染性了。。。不好意思,貌似没听说疫苗还有这种功能吧。

那些打了疫苗感染了新冠然后传染给别人的人你们是不是也一起应该严肃追责啊,一视同仁才合理啊。

知乎用户 拒绝去死的咸鱼 发表

如果对未接种新馆疫苗引起的感染事件向该人严肃追责。那对接种了新冠疫苗还引起的感染事件该向谁追责呢?总不能我打了你的东西你就不负责了吧?这不是流氓是什么

知乎用户 hhh 发表

上一个有意见的已经十五天了,反正我是不敢去政务平台 “建言献策” 的

知乎用户 梅林 · 卢修斯 发表

感觉这个发布的不是全文?我们芜湖的通告不是这样说的,芜湖说了没有接种的需要登记,并且动员接种,也没有说啥追责。芜湖本次疫情的防控有一说一做的真不错,发现一个后马上全市检测,效率很高。看看芜湖的文件再看看合肥的,高下立判

知乎用户 牛东南律师​​ 发表

七月初在家打了第一针疫苗

之前四五六月都在广州,没打,原因很简单,一是觉得没用,二是学业紧张,万一打一针病三天我划不来

毕业回家就打了,毫无感觉,没任何副作用,如果说有的话,就是七月底突然发烧了,十几年没有过的情况,还是在湖南,浏阳

那会儿已经有南京病例了,之前没用是猜,之后轻转重好多例了,都是打疫苗的

八月打了第二针,不是我想打,南京之后我就很抗拒了,然而在单位得有觉悟,看齐跟紧,打了也毫无感觉

途径某个乡镇,挂有横幅,上书 “小心防范身边没有打疫苗的人”

知乎用户 罗清 发表

我们这里打疫苗的数量已经像 KPI 一样分摊给社区的网格长了,这几天亲朋好友在社区工作的都疯狂打电话,发朋友圈找未打疫苗的人来顶任务!不仅专车接送,打针送礼品,而且还替排队!如果你没打,夺命连环 call,上你家敲门,我爸妈有慢性病,暂时没有打!每天得向好几波人解释,唉,都魔怔了吗?

知乎用户 赵进 发表

我发现了一个逻辑:不打疫苗 = 不爱国

现在已知

打疫苗 != 降低传染性和被传染概率

不打疫苗 = 限制出行 = 降低传染和被传染可能

打疫苗 = 不限制出行 = 不变的传染概率 + 特殊人群存在的副作用以及潜在风险

综上所述,我认为疫苗更像是一种安慰剂,或者说更像是麻痹剂。限制出行可以,这毕竟是一些企业和经营场所的个体决定,他们有理由拒绝承担任何可能的风险,无论是从防止传染病的角度还是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但是追责这种行为是相当可笑的,和官方透露出的各种信息完全矛盾,想不通。上面只是传达精神不可能到每个地区的命令都事无巨细的给你讲好,但正是这种相对模糊的指令让地方政府无所不用其极,荒唐。

知乎用户 大聪明 发表

这些人公考是怎么过的?

知乎用户 pursue 发表

你以为他们在为你的健康着想,实则他们在为自己的政绩着想只要数字够漂亮就行。

知乎用户 程曦 发表

事实已经证明 “周岁疫苗” 不成,还搞这个调调,吃相太过于暴露了。几个小家伙不好使,就出省会牌。就再记上合肥也无所谓了,虽然这个省会没什么存在感,类似石家庄的角色。

要是北上广深杭出马,大家没准还重视点,呵呵。

其实吧,大家被忽悠吓唬了好多回,也都会思想了。不让人交通、购物等于砸饭碗、断粮,造成后果是什么都知道——已经有过不少例子,所以没人敢真的实行。

不敢砸饭碗断粮,但是敢施压、恐吓、踩两脚,啧啧,好霸气啦。

可惜发霸气也会有后果的。得罪了太多人,公务以后必然不好干了。一副有今天不管明天的劲头,公职场有些人心态不对头啊。

知乎用户 浪子背包客 发表

太经典的操作了。一刀切确实是最方便轻松且责任最小的方法。丝毫不顾人民自己的实际情况。我老家湖南那边的一个小村,我爷爷九十岁不打疫苗甚至不给发退休工资。我想问问,一个村干部的权利什么时候大到可以断掉别人合法合规的退休工资了?

为人民服务?

为帽子服务罢了!

很多地方的政策完全是一刀切,丝毫不考虑百姓自身的实际情况。现在很多地方没打疫苗甚至退休工资都不给你发,还可能停掉你的工作。高龄群众怎么办?孕妇怎么办?低免疫群主又怎么办?难道还要去各个地方办不同的 “无法接种证明” 吗?疫苗真的可以任何人都打?我还真没听说过。

我国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中央政策规定:必须打疫苗。

那么在这个基础上,地方政府只要出台任何强制性打疫苗的政策,事实上都是违反了法律(赋予人民的自由权力),违反了社会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将人民分为打疫苗,不打疫苗的区别对待)。政府要做的也唯一能做的是鼓励打疫苗,而不是用命令的口吻去命令人民打疫苗。这二者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后者明显是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上。

知乎用户 魂断 发表

我只想对地方的同志说,依法治国的我国的基本国策。

知乎用户 森美​ 发表

未接种的感染了严重追责。

接种过的感染了为什么不追责?

知乎用户 铁头娃 发表

假设,纯粹的假设,假设公平对等,那打了疫苗而引起的感染事件,要不要严肃追责呢?

是疫苗没有用还是打的是生理盐水?

有人会说,啊,病毒是会变异的,疫苗的防范作用是有限的,总之追责疫苗是不对的。那么好,追责不打疫苗就对了吗?这是这些人自己承认疫苗作用有限,不可能完全避免感染,那么你又凭什么据此认为所有人打了疫苗就不会有感染了呢?对吧。

更何况,宪法本身就保护个人选择注射针剂的自由,卫健委的要求也是遵循自愿的原则。那么这些规定又是有何依据呢?

知乎用户 孙维 发表

我们正准备着逃离合肥!

————————————

有的人听到宣告接种自愿原则后,就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但我早就说过,有的话不可信。现在你们明白我的警告了吧!

他们害怕承担接种疫苗所引起的不良后果,所以早早就提出了疫苗接种自愿的原则!

这样,等你打疫苗打出问题后,他们就可以推脱责任,说,不是你自愿接种的吗?

但他们又暗中又想通过各种手段,迫使每个人接种

他们凌驾在法律之上,想对谁追责就对谁追责!

如果确实要对没打疫苗的传染者追责,不如拿出一个统计数据,看看打了疫苗和没打疫苗感染的人数谁多,谁的传播力更强!

有关疫苗的各类数据呢?如果疫苗有效果,为什么不拿出数据大大宣传一番?

为什么在没有数据的情况下强制接种?

我听说美国和世界各国在接种疫苗后死了不少人

虽然我国的科学技术远远领先世界各国,但相信还不至于连一例被打死的都没有!

怕被看穿说谎的人编造数据通常是很费时间的!

但他们不可能永远空口无凭地编造谎言!

到时候他们该如何面对?

他们似乎只在乎当下

只在乎自己

而不在乎全国的形势

这些人才是我国灭亡的推手!

知乎用户 RiverofTruth 发表

这里面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健康状况的人暂时不适合接种疫苗,到底现在有没有定论?谁来界定、谁来检测、谁来为此负责?

如果在这件事情上,上面还是含混不清,最终到底下只能是层层加码,造成不好的结果。

知乎用户 池龙 发表

十四年抗战才开始就上督战队得罪人?

知乎用户 李劼 发表

我觉得不合理,打不打疫苗应该是全凭自愿,之前还各种小动作让你不打疫苗就处处不方便,现在弄这个就明摆着逼人打疫苗了,关键最后打疫苗的时候你还是 “自愿” 的,这种被逼的自愿还能叫自愿?假设一个人打了疫苗,但是感染了新冠,传染给另一个没打疫苗的,这个没打疫苗的是无症状患者,在遵守防疫规定前提下造成了病毒的扩散,这也要追责?要么就硬性规定,所有人必须打疫苗,要么就落实贯彻自愿的原则。用各种政策产生额外的成本去欺负不打疫苗的人,要脸么?不能因为怕掉乌纱帽,就制定各种严苛的政策来欺负老百姓。

知乎用户 周源 发表

是在给美帝递刀吗?

相比于欧美,老百姓已经已经全力配合了,难道过敏体质也必须冒着生命危险去接?

过敏体质不接,只要做好防护,在国内已经控制疫情的大环境下,基本不会感染。即便感染了,重症或致死率也很低。

如果必须接,一旦过敏,生命危险!

孰轻孰重,昭然若揭。

防疫过度,得不偿失。

知乎用户 心中自有星系海 发表

我来更新

8 月 19 日,合肥更新发布了可以开具禁忌证明的医院名单。我和同事从早上就开始找,能找到的医院都是不愿意开具禁忌证明。所得到的答复是 “这万一感染了,他们有连带责任”“没有任何一家医院愿意给你担保承担责任的”。所以,这个所谓的“名单” 是把锅甩给医院,但是医院不愿意接么?

那作为一个娘胎里就是过敏体质的人想问

1. 既然医院不愿意开,公布所谓的名单有什么用?这锅医院不接,那么这锅现在算谁的?

2. 和我一样过敏体质且曾发生或严重疫苗过敏反应的人群,接种后嗝屁了责任算谁的?是否能获得赔偿?

3. 因为未接种且又无法开具到禁忌证明被单位禁止参加集体活动、会议活动被扣工资是否能获得赔偿?

知乎用户 盖世汤圆 发表

追责要对等,如果没打疫苗感染了要追责。那如果打了疫苗也感染了,是不是也要追责?要追责那些疫苗生产厂家

知乎用户 越看越放心 发表

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知乎用户 天空有水 发表

我特么要是接种了还被感染了,而且还传染别人了,我特么找谁严肃追责追索赔偿?????别告诉我南京这次疫情全是没打疫苗的???

知乎用户 我心飞扬 qd 发表

不看待。。。没办法。能打就去打。我打了一针之后就住院了。但是 3 号才出院。病了半年多了,住两次院。开刀两次。在明确有机构负责或者国家强制之前。大概率不会打二针了。让我再打。臣妾做不到啊!医保报销后自费快十万了都。有这钱我不出门,混吃等死自我隔离,省着点也够半年了。大不了上菜市场把住院那两文件袋,病例带着。

知乎用户 一次性防护口罩 发表

其实初衷是好的

毕竟是建立起了防护屏障必要步骤

但用吓唬的?

就不怕碰到丧心病狂真得病了,觉得会被追责,干脆走向极端报复社会????

怎么最近老给我推国内反智新闻,我还蛮喜欢去年只说外国差不说国内差的那个状态的。

可以 repeat 吗? 去年感觉好像天堂哟,咋天堂突然变味了

知乎用户 一方通行 kuma​​ 发表

怎么看。前段时间有小地方乱搞,卫健委就说了句还是要自愿,会给予地方指导的面话。现在省会城市也开始了,就不把你当回事,它也没权让人家把它当回事。就这样子,如果新冠时代能过去,未来公卫还是免不了出事。

还有… 废纸。

知乎用户 痕痕欧盘 发表

关键疫苗也要有用呀,打了一样感染 有几把用

知乎用户 厦门渠道 发表

反正全员打了疫苗,之后出现问题就可以甩锅给疫苗而不是自己管理有问题了。

知乎用户 世上无常 发表

说的自愿和知情,到后来就是一级压一级,如果不是家人在村上任职我是绝对不会打这玩意儿,没办法还是挨了两针,敢在新闻 app 疫苗新闻下留言马上有人说得了病不要靠国家治疗,传染给家人,一群打了疫苗有抗体的怕没打疫苗的,前一段时间有密接过境,都给疯了凌晨回去排队打疫苗,为了打疫苗下大雨排队裤子都淋湿了,鲁迅去世这么多年了国人还是这样!连独立思考都做不到!

知乎用户 煎饼果子切克闹 发表

这些人喜欢在门口种枇杷树吧?

合肥市政府这是充分吸收了南京防疫漏洞造成的官场振荡的结局,积极主动的寻找突破口来甩锅。怪不得说南京是安徽的省会,徽京之名名副其实啊,这不合肥就学到了!

知乎用户 安夏 发表

请大家来合肥实地调查研究一下,看看哪家医院哪位医生能给你开出来接种禁忌证明。

另外我郑重警告所有不听话的人,不要把法律当作挡箭牌!

……………………………………………………………………………………………………………………………………………………

多地发文:未接种疫苗如果导致感染,将严肃追责! 多地发文:未接种疫苗如果导致感染,将严肃追责!

知乎用户 赵克易 发表

一人不打,全村结扎。你看还有人敢不打吗?

知乎用户 云海小舟 发表

这事情还不简单,直接宣布不打疫苗得了新冠自己掏钱治即可。

知乎用户 风一样的胖子 发表

这算不算跟中央叫板?一直说的都是自愿接种疫苗,这还叫自愿了?之前也有地方在接种疫苗问题上搞事情,被骂了一通,现在又来?工作太忙,没空上网?逼急了,不顾公开原则,要跳墙了?我觉得可以让子弹飞一会儿,自然会有更高层级的部门出来澄清。如若不然,就别说什么自愿不自愿了,把这块布别下去,按住就打好了。别搞这阳一套阴一套的,丢人。

知乎用户 慕古风 发表

没打疫苗的感染要追责未接种者,那打了疫苗还是感染的能不能追责疫苗研发和生产厂商?

知乎用户 打狗棒棒 发表

有权必有责,强制必承担责任! 希望合肥 gv 耗子尾汁

知乎用户 冰镇牛奶 发表

**我国疫苗非常安全。大可放心,并且我国是自愿接种的。**你们看看美国生产的安全率最低的辉瑞疫苗,美国政府强制让美国公民打辉瑞疫苗,如果不打的话,将被纳入美国失信行为名单,与此同时,美国发动所有媒体整天宣传他们抗疫成就世界第一,被蒙蔽的美国人肯定就相信了,而且感到很自豪,支持美国政府,痛恨中国。毕竟因为疫情死去的那千百万美国人是无法发声的,活着的美国人大部分都被洗脑成恨中党,少部分清醒的也不敢妄议妄论,既怕被美国政府迫害,也怕被美国没有什么文化的脑残红脖子党贴上亲中贼标签,从此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

知乎用户 Letitgo 发表

对已接种还得了肺炎的也严重追责吧 ,得一个枪毙一个研发,生产,运输,接种人员如何?

知乎用户 灏灏 发表

那我们打完疫苗是不是可以恢复正常生活,能吗能吗能吗

知乎用户 时雨 发表

新冠疫苗接种遵循 “知情、同意、自愿” 基本原则。

作为省会城市,做出这种决定是否符合规范???

这一下不就等于变相向全天下人宣告没打疫苗的人有病???

要么是身体有病不能打,要么是脑子有病不愿意打!!!

有回答说,这个公告是简版的,完整版的并未说禁止,而是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但是这公告是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而且从合肥市卫健委网站的公告中链接进去的也是这篇文章。官方公告无疑了,所以,并不存在什么 简版的问题。

就算真的是简版,一个政府公告,也算是一个规定了,为何还要出一个简版???这也没多少字啊~

也有回答表明,《安徽商报》的采访中,相关人士表明:没有明确规定无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者不允许进入公共场所,但是对于没有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出入上述公共场所的,将登记相关信息。

这可跟 “公告” 一点都对不上哦,既然是这样,还出那个规定干什么呢?为什么不把这些内容写进公告呢????开始踢皮球了???

另外,今天去包河万达的书店,确实不让进了。而且登记也不行,怎么解释????

知乎用户 Thorndike’sCat 发表

我没说疫苗百分百防病毒,钟老说了疫苗仍对新冠有免疫作用!治疗新冠,研究疫苗是靠广大科学医疗工作者夜以继日的辛苦研发!不是打嘴炮就能解决的!一边享受着抗疫成果,一边污蔑着为了抗疫努力的战士们!就是当 X 又立 X!各自对号入座!

还是那句话——眼睛不用,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大脑不用,可以把大脑喂狗,把身体其他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捐给你美爹拿去做德特里克堡身体实验也行~

——————

疫苗必须打!现实证明躺平抗疫只有死路一条。

全国都在打疫苗,建设免疫屏障,就你特殊!就你要自由?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你就是那个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

你感染了无所谓,可是要连累多少人一起隔离!多少人一起彻夜排队做检测!多少医护人员辛劳在一线奋战!

你又会可怜兮兮的说,我也不想感染的!我也是受害者!滚吧!

有些人,疫情疑似来了政府管控紧,他嫌烦。出现规模性感染,它骂国家防控不力。就知道拿那几个打了疫苗却感染了的说事,看不见因为接种了中国的疫苗,感染率大大降低的那些国家?!眼睛不用,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大脑不用,可以把大脑喂狗,把身体其他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

自由散漫!无组织无纪律!

知乎用户 这咋整啊 发表

一旦一个人死心塌地不想打疫苗,那你说什么也没用,因为人家就是要跟你耗下去,较较劲。对国内大部分城市来说,不打疫苗也不影响自己生活,他们有较劲的底气。哪怕不幸自己得了,治疗费住院费什么的,反正自己又不花什么钱。

“凭什么要求我?我就不想打,咋地吧?我看谁敢拦着?”

“你就不考虑疫苗副作用吗?万一疫苗副作用我伤了死了,医生负责还是你负责?”

“我不想打疫苗,一定是美国的阴谋。”

“我不打疫苗,粉红战狼可以喊我 50 万了。”

“凭什么限制我的自由?”

“我天天 996,哪有时间去打疫苗?”

“打了疫苗也可能得病,所以我为什么要打?”

“我有个朋友打国产疫苗半身不遂了,凭什么要我也半身不遂?”

“打疫苗的医生态度很不礼貌,我就是不想见他们那股不礼貌的样子,怎么滴吧?”

“什么?不打疫苗要追责?我还偏偏不打,就看看能把我怎么的?”

知乎用户 我最爱吃豆腐乳 发表

作为一个安徽人,我想说疫苗根本不够打。没打上疫苗的人不仅要承担被感染风险,还要被审查,滑天下之大稽。如果疫苗可以像九年义务教育一样普及,再出这种法规。

不好好制定政策,下热搜挺快。

知乎用户 hunter2009pf 发表

朋友们,来看看武汉是怎么处理的!

知乎用户 ljm 发表

为什么接种疫苗以后,测核酸,核酸报告上写的抗体是 0

知乎用户 傲慢的南屿上校 发表

没事的,做的太过了会被中央叫停的。

知乎用户 一张弓 发表

既然这样一开始就说强制接种不就完了吗?

知乎用户 赵步道 发表

生气,想反抗,但没有反抗的对象。向你扬起屠刀的人,可能是朝夕相处的室友,和蔼可亲的老师,笑容可掬的大妈,最多的是当公务员的亲戚。我知道在历史的长河中牺牲我一个不算什么,但我也知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为了避免放火,我不配当中国人,努力努力去国外当个人下人吧。

知乎用户 木身 发表

能不能把打疫苗那个自愿书撤销。

个人打疫苗不承担任何风险,出了事找国家。

知乎用户 黄律师 发表

行了 没打疫苗不让进写字楼

刚被赶出来了

知乎用户 crystal 发表

离谱,我记得昨天看到的时候排在前面,今天就没了,我都怀疑昨天是不是看错了。

知乎用户 望尽天涯路​ 发表

真诚建议还没打疫苗的朋友,赶紧去打 以后对于没打疫苗者的歧视与管控会越来越严。

也别责怪合肥政府,因为这个政策以后会推广到全国,或迟或早,或明或暗。

原因很简单,卫健委说要自愿,但卫健委能管官员的帽子吗?官员会因为 “逼迫” 群众去打疫苗而被撤职吗?

但是,假如发生了疫情传播,官员就很可能会被撤职了。

这样一对比,官员的选择就很明确了。

知乎用户 陈新 发表

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

让子弹飞一会…

知乎用户 春风又绿江南岸 发表

中央精神是自愿原则,地方上凭什么层层加码,还追责,有法律依据吗?被感染是犯罪了还是怎么了?

哪个人是蓄意想要自己被感染的?当时南京发布会的时候,记者问,这次感染的人里,疫苗接种率是多少,重症患者中,接种率又是多少。为什么没有答案呢?

疫苗是有必要的,防范于未然。

但是要滥用地方私刑来为地方防疫责任甩锅的行为,本身极其恶劣了,还要被官媒背书的话,真是让老百姓失望极了。

为什么中央从开始到现在没有官宣强制接种,而地方上要这么做?地方为什么有这个底气这么做?

知乎用户 小仙儿老师​ 发表

直接宣布打了疫苗可以随便乱串,生病也不追责,都比现在的政策有效。

什么?说打了疫苗还会感染,还会传染。风险依然不小,必须还要严控,该隔离隔离。

那到底是疫苗本身的问题,还是人自身的问题。

如果对现在的疫苗这么没信心,那还强制打?

知乎用户 孺子牛 发表

不讲大道理,就问如果打了疫苗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可以追责吗

知乎用户 天晴 发表

看待没什么用,为什么没人起诉政府之类的?[手动狗头]

知乎用户 杨光 发表

安徽六安这个小弟开始抄作业了,二码联查,查出来通报给社区,哈哈,我就想知道国家都建议自愿原则,这些地方政府这些作为实在是让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感觉很抗拒啊,凭什么啊,疫苗我们可以去打,但不希望是以这种方式接种,谁知道下次又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让你生三胎?不生征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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