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民政部就「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回应:起诉或者再冷静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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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唐宝儿​ 发表

1950 年 1 月初,邓颖超在中央妇委进一步讨论《婚姻法》草稿的条文时说:“大家对婚姻自由的原则无争论,对离婚自由原则基本上无争论。但对 ‘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 这一条有不同意见。”

在政法、青年、妇女联合座谈会上,只有我和组织部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同志都主张离婚应有条件。

邓颖超说:“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普遍现象。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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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恒以毅 发表

我突然想到: 离婚冷静期可不可以改成 “离婚申请发起后,30 天内如果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未申请撤销,系统就自动视为离婚。” 这会不会好一点,既满足了某些人制定这条法律的部分初衷,又让那些执意要离婚的人免了二次相见的机会。(个人观点,如有与你不符,以你为准)

知乎用户 三春早纪 发表

倘若离婚不自由,那么结婚无意义

要么婚姻是坟墓,要么婚姻是监狱

离婚冷静期真的很恐怖

知乎用户 沙海​​ 发表

那些 “双方自愿” 而又存在 “家暴情形” 的夫妻,若要协议离婚,势必同样也会因受阻于“冷静期”,而难以迅速离婚、从不幸的婚姻中尽快解脱,进而增加持续家暴的风险。

再者,囿于基本的司法诉讼程序,诉讼离婚所需耗费的时间,事实上往往比目前协议离婚所要求的 “冷静期” 要长得多。依据《民事诉讼法》,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 6 个月,且若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再延长,即使是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也有 3 个月。就此而言,所谓诉讼离婚没有 “冷静期” 说法,实际上也是并不十分准确的。

对于 “冷静期” 的实施,或许可以借鉴前述最高法《意见》中的做法,加上一个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 的程序前提。而不是 “一刀切” 地对所有协议离婚都实施 “冷静期”。再如,对于那些“有家暴情形” 的协议离婚,若家暴受害方能够出具确凿的家暴证据,如公安机关的相关办案证明,则完全可以不妨取消 “冷静期”,允许当场办理离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规定真正侵害的是不上某乎的底层女人的权益。

某乎上人均 985 年薪百万的,自然大不了不结婚,大不了结了再诉讼离婚,底层呢?她们有选择不婚的能力吗?她们家里同意吗她们有多少经济来源她们有地方住吗?她们几乎都是要结婚的,但是规定出来,她们离婚就几乎不可能了,底层女大概率会嫁给底层男,底层男好不容易有老婆能放手同意离婚吗?那么去诉讼的话,她们有钱找律师吗?她们懂法吗?又堵住了。即使是被暴力,你们想想以前新闻一贯的和稀泥调解,也就接着过了。

所以这个规定,基本就是堵住了弱势群体(底层女)的离婚,让底层男有家有孩子,能被 “栓住”。

从而某种意义上,其实是站在底层女的牺牲上,让其他很多人过安稳日子,不会经常沉浸在 “某某离异 / 光棍男持刀无差别捅人” 的恐惧中。

知乎用户 曹彦士​ 发表

结婚乃求幸福之开始,离婚是防止痛苦的延长 ——《风俗改革从刊》

知乎用户 不是我不愿意说 发表

结婚为什么十分钟就能办好?建议设置结婚冷静期。

知乎用户 碧玉寒冰 发表

办过很多婚姻案件,想从另一个角度说几句:诉讼离婚到底难不难?

说难肯定难,立案、诉前调、举证、开庭、调解、判决,第一次判不离再等半年…… 没个一年半载劳心费力怕是离不了;

但说简单其实也简单,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都能达成一致,法院出个调解书,婚也就离了,跟判决一个效力,这个速度快的话一两个星期,慢的话一个多月吧。

所以在现行法律下,能达成协议的,直接去民政局登记,半天搞定,没有谁吃饱了撑得非要诉讼的;

但明年离婚冷静期实行之后,能半天搞定的变成至少三十天,起诉走调解结案说不定还不用这么久。对都急着离婚的双方来说,诉讼离婚或许反而成了更高效的选择。

所以民政部的回应其实没毛病,目前民法典的离婚冷静期仅限于协议离婚,明年之后,起诉真不一定比协议离婚慢。

当然估计这个口子也维持不了多久,毕竟法院也早就在研究和试点诉讼离婚中的 “冷静期” 制度了,照这个趋势,推广也只是时间问题。

知乎用户 潘均律师​​ 发表

观前提醒:不是危言耸听,就是表达一下合理的担忧。

经过网上铺天盖地的普法,大家多多少少应该知道,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2001 年施行的《婚姻法》失效,取而代之的是争议不断的《民法典》。

《民法典》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其中增加了一项新制度,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即离婚冷静期制度,该条款内容包括 30 日的离婚冷静期和 30 日的离婚抉择期。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打算离婚,首先需要去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然后在家冷静 30 日;最后,在 30 日离婚抉择期内,去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

正是由于这个新制度,我常常和朋友们开玩笑,以前离婚请一天假,以后离婚至少请两天假,而且上不封顶,请假的天数纯粹看运气。

事实上,新旧登记离婚制度的变化,不仅仅是增加了 30 日离婚冷静期那么简单。如果仅仅是多 30 日离婚冷静期,我倒觉得没什么,这 30 日内,除了心里多个疙瘩,其它一切不变。

除了离婚周期拉长之外,最主要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大大增加了另一方反悔的概率。就像我说的那个笑话一般,以后离婚至少请两天假,那么至多请几天?不知道,至多请几天假成了一个未知数。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如果男女双方对离婚意愿问题、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天就可以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办理完离婚登记,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同时生效,所有谈好的离婚条件被固定下来,双方基本没有反悔的机会。

注:之所以说双方基本没有反悔的机会,是因为经过婚姻登记处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例外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男女双方登记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如果男女双方对离婚意愿问题、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天无法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而是需要冷静 30 日。这 30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无理由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假设熬过了 30 日离婚冷静期,是不是说万事大吉?也不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在 30 日离婚抉择期内,向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双方没有及时去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当初的离婚登记申请失效。

失效意味着,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就必须重新向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同时意味着,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自始没有生效。结果就是,婚暂时离不掉,需要重新冷静,双方谈妥的离婚条件也无法落地,而且很有可能落空。

注: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人民法院登记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登记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发现没?不论是在 30 日离婚冷静期内,还是在 30 日离婚抉择期内,男女双方都有一次反悔的机会,我经常戏谑地称之为 “反悔权”。这时候,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当男女双方选择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时,对方反悔了怎么办?一旦反悔,意味着前功尽弃,一切从头再来。

所以结论是,离婚冷静期绝不是简单地拉长离婚的周期而已,不可否认,离婚冷静期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轻率离婚和草率离婚,但同时,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来说,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难度也因此大大增加。

一方面,要考虑对方是否会反悔。离婚冷静期制度将成为急切离婚一方的负担,对于不急切离婚一方,想反悔就反悔,甚至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悔,反悔的背后没有任何惩戒措施,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言而无信,这便是他们行使反悔权的表现。

另一方面,不急切离婚一方是否会利用离婚冷静期制度,裹挟急切离婚一方?如果不急切离婚一方借此开出苛刻的离婚条件,急切离婚一方该怎么办?接受还是拒绝?虽然说,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这句话,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离婚冷静期制度一定会让急切离婚一方吃亏。甚至可以更大胆地猜测,用金钱换时间的现象会越来越普遍。

因此,我们总能听说,以后,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离婚的数量会大大下降,大量离婚人群会涌入法院诉讼。与此同时,离婚率也会大大下降,因为以往离婚率的统计数据主要来自于民政部门。这一切,对于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而言,或许是利好消息,业务一定会有所增长,但对于急切离婚一方,这个负担难免重了点。

了解更多:

协议离婚完全自助手册(2021 年版,暂时用不上也建议收藏!)

知乎用户 谢逸之 发表

前些天微博用户 @李苦舟 转发过一个报道。(报道日期是 18 年 11 月 24 日)

女子遭丈夫家暴法院却判不予离婚 法官: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 新京报我们视频的秒拍视频

重点如下:

法官称:

(重新截了图以免水印遮挡)

知乎用户 张张 发表

正确的方式应该是:双方应一起到民政部门签字申请离婚。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内,有任何一方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离婚即告生效;若三十天内无任何一方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原提交离婚申请即告废止。

现在的做法,明显为一方坚决不离的留下后门。期待着从 2022 年开始的结婚率暴跌。

知乎用户 刘二柴 发表

写在最前,我不是专业法律人士,但我非常讨厌所谓 “专业人才能办专业事,容不得外人质疑” 的观点。

如果一切都奉行精英化理论,国外的陪审团制度从何而来?

尤其在法律这种需要考虑到全部全民利益的事情上,人民的舆情也绝对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如果你觉得我们不能有任何质疑,那就没有看下去的必要了。


首先,舆论此次对我国离婚冷静期政策的实行反对声音如此之大,一定反应了这项制度多多少少是有问题的。

我个人承认离婚冷静期的合理性,但我不同意现在的推行方案。

其实民法学界甚至整个法学界,大家都对这条政策在第四编 “人格权编” 上充满争议。

多少大佬为了它是否应被写入民法典单独成编而争得口干舌燥。

甚至要上升到对彼此的个人品格否定上了。

所以别着急下定论,大家先冷静一下看看离婚冷静期的民法典原文: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也是大家的争议点!!!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看这一条,去法院起诉离婚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其余后续法律条文与这次大家热火朝天的讨论无关,我也就不贴了。

下面说一下,我认为离婚冷静期政策本身有合理性,但是在我国现今国情下推出有待商榷。

首先,从国家层面,一定是为了降低离婚率。

目前我国离婚率却实逐年走高。但不同地区也有所差异。

从数据看并不是非常紧急。

附:民政局 2020 年离婚率统计图(略糊)

离婚这件事,本身价值的好坏,不应随意判断。

但肯定能确定的是,这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人权自由的范畴。

接下来我讲讲,离婚冷静期政策的合理意义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是指设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夫妻离婚时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期间配备婚姻家庭指导师进行相关婚姻辅导

首先,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2016 年约有 370.5 万对夫妻离婚,而同年有约 39.85 万对离婚夫妻复婚,复婚率约 10.5%。

在起诉离婚者中认为双方沟通困难而离婚的占 **31%,**认为因父母干预者占 **24%,**仅有 7% 的起诉离婚者是因为存在家庭暴力及婚外情。

大部分婚姻事实层面确实是可能挽回的。

此外,据全国人大代表陈进调查称,每 10 个离婚者中就有 7 个后悔离婚。

与刚才的离婚率对比可见,约 59.5% 后悔离婚者最后都没有能够再次走到一起。(原因可能多方面)

所以如果基于可复婚的概率高,离婚冷静期确实可能帮助到本身就愿意继续婚姻的人。

其次,婚姻的本质及它的社会属性决定了离婚并不是一个个人行为。

研究表明,父母离婚会对未成年子女在多方面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包括心理、行为、学业、健康、人际关系、婚恋观念等等。

来自美国威斯康星州的数据显示,父母离异的少年罪犯监禁率高出与已婚父母在一起生活的少年 12 倍,甚至父母的离婚还会代际相传,增加子女婚姻变动的危险。

援引哈佛的研究报告:

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女孩,比双亲而又稳定的家庭中长大的女孩做未婚妈妈的可能性高三倍;单亲家庭的孩子结婚后比双亲家庭的孩子结婚后的离婚率高两倍。

我国研究也表明,夫妻的不和平离婚,会造成离婚的家庭的孩子在各种心理状态上都比双亲家庭同龄儿童差。

他们容易形成抑郁、憎恨、易怒、自卑、多疑、情绪不稳定等心理特征。

尤其夫妻将离婚时,不和平争吵以及监护权大战会给孩子的情绪带来无法迁就双方的极度痛苦并产生自我怀疑。

因此,耶鲁儿童研究中心主任李尔尼特说:不和平离婚是威胁儿童的最严重和最复杂的精神健康危机之一。

而数据表明,有 67% 的离婚家庭均为有子女。

所以对于不可调和的矛盾,离婚冷静期则是给孩子和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的时间。

可以更加理性的进行财产分割、更合理的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父母可以在专业帮助下,在这段时间内和孩子好好沟通。

告诉他们父母离婚不是他们的错,给予他们正确的心理引导,努力使孩子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让双方家庭减少离婚冲突。

最后,离婚这件事却是会有一定社会危害

人口结构问题太大先不谈,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桑普森研究了 171 个人口 10 万以上的美国城市,在这些城市的社区中,离婚率与犯罪率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基于原因有,婚后抚养费不足,一方婚姻中经济依赖另一方过于严重,离婚后自暴自弃情绪失控等。

所以如果降低离婚率,确实也可以解决一定社会问题。

另外做一些科普,离婚冷静期制度其实国外国内均有先例,且有一定效果。

在加拿大、英国等国已发展的较为完善。

在韩国实行的第一年离婚率显著下降了 9%。

而中国在四川、青岛、上海等地已经出现了试点先例,并取得显著成效。

例如,上海市静安法院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设立 “冷静期”,并于 2016 年 6 月至 10 月间,对进入 “冷静期” 的 67 起离婚中,成功挽回了 27 个家庭。

松江区婚姻登记处统计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夫妇愿意走进咨询室接受辅导,并有 70% 的夫妇最终和好。

那为什么很多人批判现在急于推出离婚冷静期不太对呢?

包括我自己在内,普遍有几大疑虑:

1. 离婚带来的社会问题已经显著到急于推出该政策了吗?推行方案就完全一刀切吗?

基于国情,是不是针对已养育子女的家庭推出冷静期制度更为合理?

为了减小对孩子的影响,我完全支持。

但是干预年轻男女离婚的社会好处有那么显著吗?

不离婚真的 = 提高生育率吗?

负面影响考虑到位了吗?

对于这个政策的推行细节上,真的需要再揣摩一下。

2. 离婚冷静期带来的若干法律疑问没有解决:

1、冷静期内,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离婚协议约定之外的更多钱款,否则以申请撤回或不予配合相胁迫。这种情况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2、冷静期内,若发生家庭暴力,有关法律责任是否应当从重或加重?判定「家庭暴力」还是两个无关系的人「故意伤害」?

3、冷静期内,发生所谓「婚内 qj」,应当认定为何种罪名?

甚至我国关于婚内 qj 都如此灰色地带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1. 试点期实行的婚姻导师是否保留?保留的话,如何认定能承担婚姻导师?行业人力是否足够匹配?

最后总结:我认可这项政策,但不认可推行方案。

针对育有子女的家庭推行离婚冷静期,确实有较为明显的好处。

但不要过度干预年轻人的结婚和离婚,造成的社会负面效应未必低。

就像我今天看到好多人在票圈喷这条政策,便感慨了一句:

离婚冷静期没有降低离婚率,

降低了结婚率。

知乎用户 萌黄采药中​ 发表

40~50 + 的人在为 20~30 + 的人定婚姻规则,基本态度都是:你们这些小年轻的不懂事,想当年我们 blabla~~

就好像父母眼里你永远长不大一样,不接受反驳,反驳就是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听我的准没错。

因此提离婚就是你不冷静,应该好好冷静冷静。

他们用了很多精力来催促我们快找对象,快结婚,快生孩子,然而并不太在意我们的具体感受,比如在一段感情里是不是开心,婚姻带来的是不是有质量的生活。他们享受的是催促这个动作本身,以反复强化作为前辈的权威性。

因此他们常常缘木求鱼——促成的婚姻往往一地鸡毛,最后闹到离婚的不少,干脆宣布不许随便离婚。正好赶上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偏低,窃喜这妙招既保住了面子又维护了里子,好的很呐!

然而,真想离婚而不得的人们,难道还会趁着冷静期和漫长的诉讼期生个孩子不成?放他们去跟合适的人再结婚生宝宝不好吗?多耗他们这一两年对提高生育率有啥意义?

简直滑稽。

知乎用户 宛若夏衣 发表

奉孝的意思很明显了——

有点想结婚的冷静点,结婚了就可能离不了婚;

十分想结婚的耐心点,让子弹飞一会,反正爱人跑不了;

十分想离婚的抓紧点,现在不离婚以后就更离不了婚;

不怎么想离婚的也抓紧点,现在离婚以后还能结婚,但现在不离婚,以后可能就永远离不了婚。

知乎用户 Boring 发表

从来都不是什么冷静期的问题。是长在心里的 “离婚先劝和” 的落后思想。

我有一个朋友,真是一个朋友,毕竟我年纪还小,没体会过爱恨情仇。

她毕业就结了婚,有了小孩。

大概是 18 年 7 月,她打电话给我,说要离婚。

男方婚后不工作,酗酒赌博,经常打骂她,嫖娼染了性病,过不下去了。

我很难过。一开始我就不看好这段关系,女方又被爱情亲情冲昏了头脑。这个年纪一个人抚养孩子是很辛苦的。

但也很开心。她要开始新的人生。

中途是常规情节,当事双方的各路亲戚,以轰炸机般的方式侵略了各路朋友的电话。

她搬出了男方家人的房子,寻找新家。

很快的,房子找到了,偏了一点但户型很好看。凑凑首付也 ok。

以为离婚也该是很快的。于是交了订金。心想 18 年底说不定能在新房子里一起过年。

事实证明果然是我年纪小,想太多了。

18 年 8 月吧,拿着我们几个半桶水法律顾问 + 一个死活考不下证的法学硕士草拟的协议去了。

协议看都没看就被撕碎了。男方不同意。除非女方替他还 50w 外债。

我已是很不耐烦,听见这话直接一脚上去。

18 年 9 月的样子找了律师。给那律师劝回来了…

我坚定地认为那律师是个半吊子。想找自己认识的几个律师,但转头想那几个 ipo 上的苦逼律师不会有心情管这个。

换了律师收集材料,到了年底,过年。

订金算白搭了。

19.3,立案。

19.4,第一次开庭。男方没到场。

19.5,再开庭判的不离。

我不太懂为什么。婚后男方无工作,巨额外债,殴打妻子。

凭什么判决不离婚?

接下来半个月上诉期,6 个月后重新开庭。

当时看的那套房子,18.7 首付是 70w,19.6 就涨到 90w。

19.11 重新递材料。

19.12 再次起诉。

原定的 20.1 开庭,结果遇上疫情。

拖到 20.6 判决离婚。

大致就是这么个时间线。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非要程序化地先判一回不离?

要态度?抱着孩子上法庭已是很坚决。

要证据?几次上诉都是一样的材料。

为什么不判决果断点?给人一个痛快呢。遇上离的先劝和,完全不顾实际情况。合着就是没痛在自己身上。

期间还有个插曲,男方打我电话,哭着喊着求我借他 2000 块。

立案算起,差不多 1 年 3 个月,大家就那么干等着。

房价不等人的,一月一变化。

18 年女孩 + 父母能付个首付,19 年上半年再借点钱能咬牙付个首付,到 20 年已经买不起了。

她摆脱了烂人,也错过了房子。

她把孩子交给父母,重新打工去了。

知乎用户 小笨狗逗逗 发表

说个真事。

我结婚登记那天,去了个大早,却被告之系统在修复,让我们等一会。

当然了,对我们来说,哪怕等上一上午,也不是啥大事。

可是倒霉就倒霉在,离婚登记系统也要修复,与我们一起等待的,还有一对要离婚的。

一开始,他俩表现还好,起码是 “形同陌路” 的姿态,互相不理睬,也不看。

但是,他们忍耐力比我们差多了,明显看出双方都在快速攒怒气中。

大约十多分钟吧,又开始开嘲讽,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终于,男方怒气攒满,朝女方扑了过去,幸好女方队友多,才没有吃大亏。跟男方来的不知道是亲戚还是朋友也拉住了男方。

可是他们俩的力量简直是爆发,同行的人根本控制不了。在等待的过道里,他俩拉着所有人从这头跑到那头,又从那头跑到这头,好几次差点挣脱来。

吓得我老公赶紧拉着我逃出了门外,万一遭了池鱼之灾上了第二天头条咋办?

我认为这不算是杞人忧天,因为从那两人眼中看到了无限的恨意,都巴不得弄死对方,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如果因此误伤了我这样的陌生人,是毫不在乎的。

还好也就半小时,系统正常了,工作人员赶紧喊他们办手绪,他们一下子就不闹了。

这才 30 分钟啊,要是 3 小时,他们能把婚姻登记处拆了你信不?

现在的冷静期居然 30 天!他们的怒火得成啥样啊。冷静期根本不可能让待离婚的俩人冷静,只能让他们越来越怨恨。本来一对夫妻,能走到要离婚这一步,仇恨就很深了,你却硬要这么对仇家,同个屋檐下再生活一月。

可能因此只杀害配偶一人都算少的,或者不少无辜的陌生人也因此受害。已经有因为离婚杀害法官的了,看来婚姻登记处得配保镖,还要金属探测器之类搜身。

另外,对于只要冷静期有一方反对就得起诉,这点我反对。不是我不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是你的法律资源够么?现在的民事案件,因为法官等数量的限制,哪怕再急,也只能排到一两月后,哪能受得了再增加那么多离婚案件。

知乎用户 清河​ 发表

哈哈哈哈哈,牛,直接返回清朝

知乎用户 赵涛律师​ 发表

“离婚冷静期”,是一款国家最新研制的药物,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正式投入使用。

[批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适用病症]:适用于有离婚意愿的双方患者,对处于离婚纠结期的患者治疗效果明显。

[药物用法]:离婚时由双方患者亲自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申请,领取并服用 “离婚冷静期” 药物,待药物治疗满 30 日后,再由患者双方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则双方患者可完成离婚登记。

[不良反应]:服用本药物的部分患者可能在 30 天的治疗期间会有轻度不适感,包括但不限于与对方患者相处时产生恶心、难受、不自在等不适感。不良反应严重的患者,如产生抑郁倾向,请及时就医。

[超常治愈]:少部分患者在服用本药物后会丢弃离婚意愿并重拾对于与对方患者共同生活的美好向往,超常治愈效果持续周期视双方患者后续自愈情况决定。

[禁忌人群]:

①同时患有家暴症状的人群。该部分人群服用本药需遵医嘱,必要的需要分居生活,否则将可能导致受伤,严重的危及生命;

②同时患有选择困难症的人群。本药物对该部分人群治疗效果不佳,易导致多次服药但无法起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③其他不适合服用本药物的人群。

[注意事项]:**本药物系协议离婚人群必服药品,强制服药哦。**本药品不可替代手术治疗,手术治疗详情请咨询律师、法院。

[药品售价]:0 元。

[服药成本]:取决于患者的时间价值。

[渠道销售商]:各大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律所。作为本药品渠道销售商,同时作为手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各律师、律所虽无法直接获得药品销售收入,甚至会因本药品失去部分开具离婚协议的收入,但可合法承接大量需要手术治疗患者,业务收入总体上升不是问题。

番外:

[法院]:喂喂喂,还嫌我们不够忙吗?涨工资啊、招人啊。

就不能搞搞律师调解制度?说好的多元解纠机制呢?最终还是我承受了大部分。

[手术治疗方案温馨提示]:即便不找律师,患者自行主刀进行诉讼离婚(含诉讼调解),法院爸爸的收费可省不了的哦,双方患者的共同财产越多越贵哦,低至 25 元,高至无上限哦。

[

“离婚冷静期” 服药指南

赵涛律师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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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318497973064720384)

知乎用户 缚恨生 发表

不婚保平安

以后可以只办酒席不领证

说为了减少冲动离婚就是骗傻子,冲动离了不能复?

明显的就是恶意满满,干涉人的基本自由。

知乎用户 琅邪杨文理​ 发表

标准的何不食肉糜。

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一方不同意离婚原则上判决不予离婚——这条毫无法律依据的潜规则已经实施多少年了?

一审独任审判三个月,加上乱七八糟的诉前调解的时间,庭上一方只要声称不同意离婚即判决不离,还得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末了告诉大家,嫌协议离婚时间长可以走诉讼?!

老爷们是不会做数学题,还是高高在上太久,忘记人间烟火是个啥滋味了?

园中蛤蟆为公叫欤?为私叫欤?

知乎用户 kun yu 发表

我就简单说一下。

人家没有直接说 “不准离婚” 在人家眼里已经是很给你面子很文明开化了。

你再这么没完没了的,别给脸不要脸啊。

你过得好不好关人家啥事啊?

知乎用户 青岚 发表

我觉得再搞下去,有可能会学法国一样。

发达国家,比如法国。

2018 年,法国新生儿中有 60.3% 都是非婚生子女,自 1960 年代以来,这一比例增加了十倍(1965 年仅为 5.9%)。

夫妻双方签订一个共同生活的协议(le PACS:Pacte Civile de Solidarité)就算是结婚了。

01

比结婚手续少

缔结婚姻的庄严性导致了各种严格的手续和程序,配偶之间也有很多的法律义务,但 PACS 的话,签订协议时的文件就要少了,相对要简单,也不用全部遵守和结婚一样的法律义务。PACS 的登记机构是法院,而婚姻的登记机构是市政府。

02

财产独立

PACS 根据的是财产分离制度,为同居双方提供了完全的财产独立性,同居以后的收入和储蓄也只属于个人,不需要担心分手后被分割。对于同居后共同添置的财产,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财产的归属视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置,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被认为是各有一半所有权,而对于汽车和房产等高价值物品,则必须要明确归属,否则被视为共同财产。

结婚的话,婚后财产都被视为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即使是提前签订了一些财产协议,分割财产也将进入一个漫长的司法程序。

03

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 515-4 条,受民事同居协议约束的同居者只对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只有在没有明显夸大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这部分的共同债务还是需要共同承担的,婚姻和同居协议这两种机制在这方面的规定基本相同。

04

PACS 的灵活性 vs 婚姻的 “僵化”

同居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变协议内容以此来调整同居生活的状况

05

婚姻只能通过沉重的离婚程序来解散,往往需要律师的介入,需要通过法院,法官可以进行一定的干预,以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整个过程是漫长而昂贵的。

而在 PACS 的情况下,无论是哪一方提出分手,都不需要经过司法程序,只需履行行政申报手续。当然,如果双方结婚了,之前签订的 PACS 就自动失效了,也不存在任何费用。

由此可见,签订同居协议要比结个婚简单容易得多

引用:

https://m.sohu.com/a/320950002_160107/?pvid=000115_3w_a

编辑于 09-12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回答为本人小号。

居九年

这种时候,传统文化的力量会阻碍很久很久,直到支持这种生活方式的人数达到某个临界值,传统才会迅速崩溃——就好像 2000-2010 年间中国人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一样。

知乎用户 海上白头翁 发表

冷静期这个提法不好,我主张改成预约制。

想协议离婚的夫妻提前 30 天预约,在预约期满后 30 天内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这种做法是不是比冷静期柔和许多。一种是办理离婚手续 30 天内再反悔,一种是等 30 天再办理离婚手续。

而且预约完全可以通过网上办理,通过扫描面部识别身份。就不用跑两趟民政局了。

知乎用户 Fvhhuner 发表

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数 在我国 下决定的人常常是不需要听取意见的——既不需要民众的意见 也不需要专家(非砖家)的意见。

我认为,虽然短期内离婚率可能会被压平,但是 10 年甚至仅仅 5 年后就一定会爆发一个因家暴 / 财产 / 孩子 / 冷暴力而起的**大案命案,**这之后,我们将可以看到结婚率的血崩,进而有可能看到此拍脑门法条的修订。相信我,不见血是不行的 前两天蛋壳的一个租客见了血,微众银行就微微服软了。只有鲜血才能润滑僵硬的躯干,暂时洗去踢皮球 / 一刀切 / 监管失灵带来的污渍。

我因必然发生的罪行而愤怒。

知乎用户 小女子木易 发表

本来恐婚晚婚的人就多,甚至都不婚了,现在搞个离婚都那么复杂,更不敢轻易结婚,万一过得不好!遇见个死咬着不放的,走不开,又离不了,相见两相恨,大眼瞪小眼!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其实事已至此,冷静期已成定局,日后只有越来越难离婚的可能。

在国家机器面前,个人实在是太渺小了,作为一个女性,我唯一也是最后的抵抗途径,就是不婚不育。

我知道这非常难,我将面临四面八方的压力。我也不知道我能否抵抗到底,但哪怕我只是能将平均初婚初育年龄提高一点,也不坏。

突然想起好些年前欧美的一项轰轰烈烈的反家暴运动,很简单,鼓励女性禁欲一周。其实这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主要目的是让男性也意识到反家暴这件事。

反推到离婚冷静期,我其实挺希望我们能有一个类似的反抗运动的。我能想到的就是鼓励所有计划在 2021 年 1 月去领结婚证的情侣将领证日期推迟到 2 月或者提前到 2020 年 。我们用一个极低的结婚率,去回应一个必然极低的离婚率。

这是一个非常温和的反抗,它需要很多人的参与。我对能否有人参与,有多少人参与,能否形成一些声浪并不感到乐观,但我还是把这个想法发出来,姑且一试。希望有更多的朋友能看到吧。

知乎用户 李乐​ 发表

首先要感谢民政部的老爷们赏饭吃,感恩,比心。强行给行业导流引案源,全国律协的大佬们应该给民政部送锦旗,同时建议其他部委向民政部学习,一起努力解决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律师收入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但还是要给大家提个醒,根据

@安徽陆海涛律师

这篇数据挖掘 机器学习:一审离婚案件数据挖掘分析 - 知乎 (zhihu.com) 中提到的数据,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比例不到 40%。虽然这是陆律师用得安徽省单一年份的数据为例,不过与从业过程中的一般经验比较吻合。离婚诉讼,有一方强烈不同意离婚的,判决离婚的概率非常低。而法院判决离婚的绝大多数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主动判决离婚。大白话就是,想通过诉讼离婚很难,法院主要是帮你们分家产。

再考虑下诉讼离婚的时间成本,一个完整的诉讼离婚周期大概是 1-7 天的立案周期,1-3 个月的调解周期,3-6 个月的审判周期,1-2 个月的上诉立案周期,3 个月二审周期。如果再考虑上银行调查股权调查之类的财产调查周期。然后大概率还离不了,只能半年后再来一次。我有一个朋友,被起诉离婚,她不想离。男方起诉的时候,孩子还读小学,现在孩子都在准备中考了,双方还在为几个股票账户的钱怎么分在法院讲故事。我常和她开玩笑说,明明说好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又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有三个月,大佬,都快十年了,居委会应该喊你们去给大家做个金婚的经验分享。

我常常说离婚制度是现行社会制度中一个最值得推崇的制度,是现代社会制度中少见的和平纠错机制。好聚好散应该是婚姻自由最好的宣传语,为这样一个重大的人生选择设置一个合理的退出机制才能够让婚姻制度保持长久的竞争力。但这些年,我们看到很多制度与之背道而驰。就比如各地的房产限购政策,非要与婚姻制度捆绑,从制度上鼓励人民离婚。亦或者前段时间北京的车牌结婚新闻。人为制造歧视结婚人群或者非婚人群。这一切都会腐蚀婚姻制度的基础。

我曾经在一个有关婚姻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中写了一个理想化的答案,我说婚姻的本质是让两个原本相爱的人在不那么相爱的时候还能生活在一起,从而有机会重新找回爱情。这种形而上的理解已经不符合现代婚姻制度的设置了。婚姻不再是含情脉脉男耕女织的庇护所,婚姻是合并是重组是收购,是大规模杠杆是合纵连横。不再是欢笑泪水飘落的过程,而是一场永无止境的尔虞我诈的争斗。

我不喜欢这个掩耳盗铃式的规定。

知乎用户 任易​ 发表

如果张无忌生活的时代,也有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冷静期,那事情可就有趣了。

没办法,张无忌在感情上始终拖泥带水,对于周芷若、赵敏、殷离、小昭这四个姑娘,到底爱谁,恐怕自己也不知道。

张无忌惕然心惊,只吓得面青唇白。原来他适才间刚做了一个好梦,梦见自己娶了赵敏,又娶了周芷若。殷离浮肿的相貌也变得美了,和小昭一起也都嫁了自己。在白天从来不敢转的念头,在睡梦中忽然都成为事实,只觉得四个姑娘人人都好,自己都舍不得和她们分离。他安慰殷离之时,脑海中依稀还存留着梦中带来的温馨甜意。

而张无忌刚在江湖闯荡的时候,阅历太浅,完全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又是父母双亡,户口本在自己身上,如果一时冲动结了婚,未来就只能陷在「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女方反悔——离婚诉讼——法院调解——判决不离婚」的漩涡里出不来了。

第一关 朱九真

比如张无忌刚刚遇到朱九真的时候,算是见到的第一个漂亮姑娘,被人家一颦一笑迷得神魂颠倒,

张无忌恋恋不舍,走到厅门口时,忍不住回头向她望了一眼,那知朱九真也正在瞧着他,遇到他的眼光时秋波流慧,嫣然一笑。张无忌羞得连头发根子中都红了,魂不守舍,也没瞧到地下的门槛,脚下一绊,登时跌了个狗吃屎。

张无忌痴痴呆呆,只想着小姐的声音笑貌,但觉便是她恶狠狠挥鞭打狗神态,也是说不出的娇媚可爱。有心想自行到后院去,远远瞧她一眼也好,听她向别人说一句话也好

等到朱九真的父亲朱长龄做局,说张翠山是他们的恩公,还把房子烧了取信张无忌,想骗张无忌带他们到冰火岛找谢逊拿屠龙刀的时候,张无忌是多么天真无邪好忽悠?如果当时朱长龄提出让张无忌和朱九真结婚,那张无忌怕是忙不迭的答应,迫不及待领了结婚证吧?

这一晚他睡在床上,想起如能天幸不死,终于到了冰火岛,终生得和这位美如天人的朱九真姊姊在岛上厮守,不禁面红耳热,一颗心怦怦跳动;

如果领了结婚证,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之后,张无忌又发现朱家和武家图的竟然是谢逊和屠龙刀时,肯定大为后悔,但是想离婚都离不掉,毕竟离婚冷静期和离婚诉讼折腾下来,没有 2、3 年,怕是离不了婚;这时如果谢逊死了,那屠龙刀自然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朱九真道:“你叫我侍候这小鬼,这些日子来吃的苦头可真不小,要到踏上冰火岛,杀了谢逊,时候还长着呢,不知道要受多少罪。等你取到屠龙刀后,我可要将这小鬼一刀杀死!”

但是等到张无忌在山谷中困了五年,长大了一点之后,再看见朱九真时,就一点感觉都没有了。那如果张无忌在当年脑子糊涂、为了朱九真废寝忘食的时候就结了婚,未来肯定要会后悔的——然而离婚冷静期专治后悔

张无忌听得朱九真的娇笑之声远远传来,心下只感恼怒,五年多前对她敬若天神,只要她小指头儿指一指,就是要自己上刀山、下油锅,也是毫无犹豫,但今晚重见,不知如何,她对自己的魅力竟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张无忌只道是修习九阳真经之功,又或因发觉了她对自己的奸恶之故,他可不知世间少年男子,大都有过如此糊里糊涂的一段初恋,当时为了一个姑娘废寝忘食,生死以之,可是这段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日后头脑清醒,对自己旧日的沉迷,往往不禁为之雅然失笑。

第二关 殷离

等到无忌脱困后,又遇上了殷离。那时张无忌已经过惯了寂寞独居的日子,只能偶尔跟朱长龄隔着山洞说上几句话,难得遇上一个有趣的姑娘,自然会聊得很多,甚至无师自通的开始撩妹:「是姑娘给我的饼子,我舍不得吃」。

等到殷离跟他熟悉了,开始吐露身世时,张无忌的多情技能又发作了:「你孤苦伶仃,无家可归。我跟你也是一般,我爹爹妈妈都死了,也没兄弟姊妹。我本想跟你说,那个恶人若是仍然不理你,咱们不妨一块做个伴儿,我也可陪著你说话解闷。但你既说我不配,我自然不敢说了」。

等到殷离被武青婴、武烈等六人抓住,临死前想再见一见张无忌的时候,殷离问张无忌「你当真不嫌我容貌丑陋,愿意和我一辈子厮守?」时,无忌教主可是答应了的。

我一生之中,除了父母、义父、以及太师傅、众位师叔伯,有谁是这般真心的关怀过我?我日后好好待她,她也好好待我,两个人相依为命,有什麽不好?” 眼见她身子颤抖,便要走开,当即伸出左手,握住了她右手,大声道:“姑娘,我诚心诚意,愿娶你为妻,只盼你别说我不配。

但这种感情,这只是两个人在危机下的一时冲动,并不意味着两个人之间未来就能以夫妻的方式和谐相处,幸福愉快。毕竟殷离的性格比较乖张,张无忌能忍一时,怕是忍不了一世;加上殷离练千蛛万毒手,颜值变得非常普通,未来张无忌遇见周芷若和赵敏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就不好说了。

等到在冰火岛上,四女同舟的时候,殷离又是病危了,那时候张无忌同样在感情冲动下许下了婚姻的承诺;但这种承诺等到时过境迁时,肯定又不一样了。

只听殷离喃喃又道:“那个阿牛哥哥对我说:‘姑娘,我诚心诚意,愿娶你为妻,只盼你别说我不配。’他说:‘从今而后,我会尽力爱护你,照顾你,不论有多少人来跟你为难,不论有多么厉害的人来欺侮你,我宁可自己性命不要,也要保护你周全。我要使你心中快乐,忘去了从前的苦处。

张无忌道:“不!我没骗你。你是一位情深意真的好姑娘,要是得真能娶你为妻,实是我生平之幸。等你身子大好了,咱们诸事料理停当,便即成婚,好不好?

反正,张无忌如果一时冲动跟殷离结了婚,如果想离婚的话,要么「我(殷离)先斩断了你(张无忌)的腿,教你一辈子不能离开我」,要么是离婚冷静期和法庭诉讼的循环,没个两三年下不来。也就是好在张无忌和殷离是表兄妹,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法庭可以直接裁判离婚;但是张无忌也大概率被殷离毒死了,Game Over。

蛛儿道:你眼睛瞎了,就瞧不见我的丑模样,就不会去瞧峨嵋派那个周姑娘。倘若你还是忘不了她,我便一指戳死你,一指戳死峨嵋派的周姑娘,再一指戳死我自己。

第三关 周芷若

汉水舟中,喂饭之德,永不敢忘。等到张无忌和殷离再见到周芷若的时候,还是一眼认出了周芷若;毕竟周芷若的颜值可是顶天的,好多粗豪汉子一见面就神魂颠倒,比如小明王韩林儿:

韩林儿带上房门,上了闩,心下怦怦乱跳,定了定神,躺在炕上,想到周芷若娇艳清丽的容颜,温和柔软的话声,心道:“周姑娘日后成了教主夫人,我跟在教主身畔,好好的干,拚命立些功劳。周姑娘一喜欢,就会说:“韩大哥,这一趟可辛苦你啦!’那时候啊,我韩林儿才不枉了这一生。” 他出了会神,微笑着朦胧睡去。

等到张无忌当了教主,又跟周芷若有了白首之约,甚至开始操办婚礼时,理论上结婚证已经领过了;这时候张无忌还是私下见了赵敏,还跟赵敏亲了一口。

(赵敏)双臂搂住他的头颈,在他唇上深深一吻。 张无忌但觉樱唇柔软,幽香扑鼻,一阵意乱情迷。突然间赵敏用力一口,将他上唇咬得出血,跟着在他的肩头一推,反身窜出了窗子,叫道:“你这小淫贼,我恨你,我恨你!”

之后周芷若又上演了一场「上吊」的戏码,幸好无忌哥哥哄好了;但是等到大婚那一天,赵敏说什么也要阻止张无忌和周芷若拜堂成亲,「(赵敏)突然走上几步,到了张无忌身前,提高脚跟,在他耳边轻声道:“这第二件事,是要你今天不得与周姑娘拜堂成亲。”」

随后就是二女争夫,血溅华堂的戏码;如果张无忌生在现代,把周芷若得罪成这个样子,在天下英雄面前丢了颜面,就这还想协议离婚?周芷若能依法活活拖死张无忌,今天李国庆和俞渝想离婚都离不掉,就是这个道理。

就算无忌想跟赵敏一起过日子,但是张无忌跟周芷若的夫妻关系还是受法律保护,赵敏想跟张无忌结婚,在中国是想都别想;毕竟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时,拖上两三年司空见惯,拖上四五年也是常事——除非想离婚的一方付出巨大的代价。

但是赵敏毕竟是蒙古郡主,他们两个可以去蒙古国重新领证,受蒙古法律保护;但是夫妻间的大义名分,却是还在周芷若这里,赵敏一辈子都洗不脱小三的名声,好惨一个郡主……

忽然想到,张无忌的唯一解决方案是在不同的国家结婚,毕竟除了赵敏是蒙古郡主之外,小昭对张无忌也是情深义重了。在光明顶上,周芷若刺了张无忌一剑,张无忌重伤,然后小昭挡在张无忌身前,跟宋青书说:你先杀了我再说,这句话能说出来,也是感人至深吧?

小昭是波斯人,不是中土人士,还是圣火教教主,对张无忌也是感情深厚。而且小昭不但长得是西域风情,还愿意放下身段伺候张无忌,「小昭嫣然一笑,道:“我服侍你很是高兴,那又是什么贱役了?”」这夫复何求,所以张无忌还可以去波斯(今伊朗)再结一次婚……

小昭又是害羞,又是欢喜,低下了头道:“我又没要你对我怎样,只要你许我永远服侍你,做你的小丫头,我就心满意足了。你一晚没睡,一定倦了,快上床休息一会罢。” 说着掀开被窝,服侍他安睡,自去坐在窗下,拈着针线缝衣。

所以,如果在张无忌那个时代,有今天这样的法律法规,估计张教主的大业就不用想了,光陷在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反悔——法律诉讼——调解——再次上诉的死循环里就要折腾个十来年,估计连功夫都没时间练了。

而周芷若后来嫁了宋青书,虽然两个人没有夫妻之实,但是他们的婚姻同样是受法律保护,如果宋青书没死,周芷若又提出离婚,想嫁给张无忌的话,你说宋青书会不会同意,会不会用法律拖死周芷若?

解决方案

那张教主的最佳解决方案又是什么呢?只能是先立业后成家。只有张无忌在人世间磨砺了三十多年,深知人情世事,清楚自己想要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过什么样的生活之后,再选择走入婚姻,也只有到那个时候,张无忌才不会后悔。

毕竟,在本文提到的平行世界里,结婚虽然自由的,但是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离婚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两个人相处不到一个月就可以许下白首之约,但是他们发现不合适的时候,却要用两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去离婚,你说像不像是「请君入瓮」的感觉?

如果让二十出头的男孩女孩,在大脑未发育完全时,凭着感情冲动,还有荷尔蒙的驱动结了婚,完全没有考虑两个人是否合适,能否共同生活,有没有共同的追求,有没有相似的爱好——年轻人的心思可是会变的——你看张无忌和周芷若的心思变得多快?

人类的大脑,大约在 35-40 之间才能彻底发育成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彻底成型,在此之前,发生变化的概率极大。所以,当离婚的难度越来越大时,基本上等于落子无悔时,如果你不想任命,那还是等到心智成熟之后,再组成婚姻。

就像我国在 2019 年,有 519 万人是在 35 岁之后选择结婚的,我认为他们的婚姻,还是相对稳定的。而 20-24 岁就结婚的那 365.4 万人,虽然不够冷静,但还是祝他们幸福,愿夫妻白头偕老。

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百岁光阴,七十者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张无忌心头一凛,记得在光明顶上秘道之中,出口被成昆堵死,无法脱身,小昭也曾唱过这个曲子,不禁向小昭望去。月光下只见小昭正自痴痴的瞧着自己。

恋爱和婚姻是不一样的,在找到 Mr/Mrs Right 之前,对于结婚这件事,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毕竟离婚都需要冷静期了。

最后祝愿各位读者都能得到郭靖和黄蓉、杨过和小龙女这样相处弥久、感情弥坚的幸福婚姻;实在不行,活成郭襄、张君宝这样子,也是不错。

跟理工男一起直指真相。感谢大家关注我的公众号「任易」,我是南开本科,清华硕士,12 年工龄,在 IBM 做过销售,在地铁公司管过项目施工,在石油公司做过项目经理、售前顾问,现在在鹅厂做云计算,所以对销售、施工、人力、组织、项目、造价、IT 都比较熟,所以对这些线索会非常敏感。

知乎用户 猴子老湿​​ 发表

如果是向律师咨询这个问题,律师的回答就是这么简单两句,那你完全有理由不给钱,因为回答太廉价了。不值得给钱,只有白嫖才配得上。

“要么通过诉讼离婚?”WTF! 难道诉讼离婚就没有冷静期?诉讼离婚就那么方便?

听了这个答复,我想起一个比喻。就好像有人向你乞讨,说我吃不起饭怎么办?你说要么你去西餐厅洽牛排,要么你回家冷静反思!

现阶段的诉讼离婚,就是既昂贵,对想要迅速离婚的人来说又不太切合实际的牛排。

我已经听到不少法官在议论,如果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要冷静,那举轻明重,诉讼离婚更有必要设置冷静期。原因很简单,民法典把协议离婚的口子缩小,难道还能允许法院把口子再给拉大?

虽然这些法官的议论只是个人观点,不一定成为法院断案指导思想,但是这说明啥?说明《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已经给一些法官造成了加大诉讼离婚审查力度的印象。不排除在民法典出台后,个别法官会遵循这种思路审判。

换而言之,**诉讼离婚的难度可能会增加。**本来诉讼离婚就不容易,现在各大法院生意爆火,立案要排队,等开庭也要排队,像有些法院已经明确挂出免战牌:现在立案,开庭要等到 3 个月以后。

开庭都要等几个月,那判决得等多久?6 个月是基本操作,部分法院和部分案件超过 12 个月的也不少见。

如果等几个月如果能离也就算了,但是第一次诉讼离婚,大多判不离,这就令人蛋疼了。

民法典出台以后,由于协议离婚的门槛提高,势必造成大量离婚案件涌入法院,离婚案件排队候审的现象将更加严重。而对法官来说,考虑到案件量的影响,**可能会提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审查标准。**提高标准就能判不离,判不离相比判离省事,既不需要处理财产问题,也不需要处理子女问题,判决书写起来又快又好,试问哪个不喜欢?

换句话说,诉讼离婚的难度可能随着诉讼离婚案件增多而升级。

也就是说,民法典规定了 1 个月的冷静期,但是如果要诉讼离婚,那就不是 1 个月冷静期的问题了,那至少是几个月,甚至几年。

官方口径说家暴不适用冷静期制度,应该去诉讼离婚,但是家暴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本身就是个难题。一般人可能很难有意识地去事前保存家暴证据。最终的结果是,一部分原来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摆脱家暴的人,现在可能丧失了这个宝贵的机会,而只能等下一次被施暴,然后有意识地搜集证据。

“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理解官方出台离婚冷静期是为了拯救日益高企的离婚率,但是这话确实比较冷血。

因为出台的新制度给公民造成了不便,反而让公民自己回家去冷静反思。难道不应该是立法的时候就冷静反思吗?

总结一下:民法典收紧协议离婚的口子,会给法官造成收紧诉讼离婚口子的印象,导致诉讼离婚审查标准提高;民法典收紧协议离婚的口子,客观造成诉讼离婚案件增多,出于快速处理案件的考虑,判不离符合法官的个人利益。以上都会造成诉讼离婚难度增加。

而协议离婚口子收紧,诉讼离婚难度增加,可能会激化一些离婚案件矛盾,审理离婚案件的法官的人身危险系数将增大。

法官可能也会成为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间接受害者!

希望我的预测有误!

有空大家多学学民法典,没坏处!

知乎用户 曲梦泠音 发表

设计这个的目的 就是为了增加离婚的难度 扯别的都是虚的

都走到离婚那一步了 肯定是因为各种原因 矛盾 积累到一起 不得不分开

我想谁也不会说 因为自己工作换了个地方 就和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说 不好意思 我们离婚吧 以后不在一个城市太不方便了 我决定重新找个人结婚

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的不会导致离婚 是各种各样鸡毛蒜皮的小事堆积到了一起 最后发生的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一件事 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会有人真的觉得 离婚了两个人感情还在 虽然没了爱情 还有友情亲情在

不会吧 不会吧 不会吧

到了这一步 完全就要做到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对方 那么多转移婚内财产的例子看不到吗???

如果是婚内占便宜的一方 绝对会用这个冷静期要挟对方

以前是 签了协议落子无悔 俩人就不是一家人了

现在是你们协议好了 先冷静冷静 婚内占便宜那个人 他想离吗?他有点不想 但是如果离婚了他也有点便宜占 那离了也可以

然后在三十天中 他反复思量 是不是自己离婚了吃亏了 是不是可以多要点 于是他反悔了 不去领了 告诉对方协议得这么改 不然我是不会去领证的

就这样一步一步得寸进尺

而被占便宜一方 没有有力还击 只能是吃亏

还有 说不好听的 如果有一方父母身体不好呢?

如果那一方父母恰好没立遗嘱出了意外呢?

然后在冷静期内 对方一拖再拖 好么 继承遗产你还得和他分一半

就问你恶不恶心

什么也别说了 大家都是 不婚不育保平安 因为不管是哪个国家 哪个种族 哪个性别 都有恶心人的人 就算他本来不想 但是向来财帛动人心

知乎用户 没事吃冬瓜 发表

这件事好像反复被炒上热搜好多次了叭,感觉最大的好处是让我这种以前对婚姻还抱有美好的幻想,从未关注过离婚这个问题的人思考了许多有关婚姻和亲密关系的东西,简单来说就是让我对结婚有了更谨慎的态度。对待离婚要冷静反思就意味着对待结婚也要冷静反思。我想这也是社会给每一个温柔善良的人的忠告。

有时候在网上逛的久了会忘记现实是什么样的,似乎网上那千千万万站在女性对立面上的男性都是水军和阴兵,他们不存在于我的生活中。但有时又会有点奇怪。直到听说 211 的某些男生会去嫖,而且相当普遍,直到看到某个学校大半男生集体做艾滋的筛查,直到听说自己学校就有包养的车停在门口路边。网络世界渐渐与现实重叠,打破幻想,面对现实,是这个社会给每一个温柔善良的人的另一个忠告。

也许就像欧美那样,结成亲密关系,但不结婚,是一条更好走的路。没有人应当为了种族的延续奉献自己,更何况现在只是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的压榨。

为什么要谈恋爱,结婚,生孩子?难道真的只有走过这些,人生才能完满么?自我才能完整么?天平的两边究竟放着什么,究竟该如何选择。

总是说主动终结生命是懦弱的,可坚强的人走到最后不也是化成了一抔黄土,人为什么一定要另一个人陪在身边,我想不出除了爱之外还能有第二个原因。但爱究竟能存在多久,出轨,家暴,撕破脸皮的争吵和无休止的冷战。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如意的生活,那为什么非要强求呢?

为什么非要强求呢?这是我对这条法律最后的质疑。

知乎用户 milanhappy 发表

舆论聚焦在离婚冷静期上完全跑偏了

离婚冷静期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诉讼离婚中,法院强烈的劝和不劝离倾向才是大问题!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至少要对《民法典》中列举的这 5 类情形,严格执行。即诉讼离婚中,对于出现这 5 类倾向的,要真正判离不劝和

我觉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知乎用户 半夏茯苓 发表

万一被 gay 骗婚或者婚前隐瞒传染病想离,对方不放手怎么办,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吗?这其中还不包括对方家暴,赌博,嫖娼。

如果离婚男女双方都同意,哪怕离婚有十个步骤都不怕,可是现实中真的很难让适婚青年放心结婚,这个离婚冷静期其实全是结婚的拦路虎,想要结婚的冲动一但想到这个就会使人冷静。

如果想离婚时离不成,那还结什么婚,搭伙过日子算了

知乎用户 琴梨梨​ 发表

离婚冷静期只会进一步降低结婚率,从而降低生育率

未婚先孕如果不结婚照样生育,需要交社会抚养费

显然当代年轻人不可能交社会抚养费还养个孩子自己找罪受

所以最终结果就是生育率更低了

知乎用户 凉心四十八天​ 发表

让两个死了心要离婚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不会生出孩子来的。

知乎用户 江花花 发表

其实还有一些地方的人,受教育程度相对低,经济和社会资源少,法律意识较为薄弱,他们在婚姻里受到暴力侵犯、情感虐待时,几乎不知道如何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只知道可以去民政局离婚这么个选择,现在却要人走诉讼离婚这条司法程序,这不是为难人家吗。

就算可以起诉离婚,那些 “长期受到家庭暴力” 和“被虐待”的一方,真的能等待漫长的司法程序吗?怕不是还没等到判决离婚,自己就被打死了或者抑郁自杀了吧。

民政部真的应该冷静反思一下。

知乎用户 Mazi Chang​ 发表

1. 提高退出门槛会相应的降低进入意愿。冷静期在减少离婚率的方面作用怎样未知,不过减少结婚率的作用应该不小。

2. 政策制定要抓住核心。要降低离婚率,目的是为了增加出生人口,减少家庭破裂带来的对下一代的影响。而这两件事,都无法通过离婚冷静期来解决,冷静期连头疼医头都算不上,顶多算头疼医脚。

3. 离婚率增加是工业国家的普遍现象,是历史前进的趋势。“不拆一桩婚” 是农业时代的优良品德。中国已经进入工业化社会,离婚冷静期的推出在这种背景下是与历史趋势作对。政策的制定推出应该结合新变化,顺应大趋势,针对矛盾运动的新特点来,而非是出于农业时代遗留思想。

4. 人类社会发展需要足够数量的新生儿,在目前情况下,社会上反生育思潮上升。反生育思潮是与当前社会条件,社会发展要求相背离的思想。但是思潮的产生也有其根本原因,解决这些根本原因才可能促进生育率回升,而离婚冷静期可能成为这些原因中不可缺少的一个。

5. 探索工业社会中新的家庭组织形式,探索工业社会中新的抚养方式,探索在东亚社会压抑的性氛围中解放人性的办法,探索工业社会中保持人口结构稳定的方法才能解决生育率低和单身率高的根本问题。冷静期和以上任何一点都不沾边,对社会的正面意义甚至不如上海人民公园相亲角的大爷大妈。

知乎用户 多说先生 发表

啥冷静不冷静期的。

很多离婚都是为了买房避税之类的,反正不是真离婚,而这种假离婚需要的是短平快,不管是卖房还是买房办假离婚都需要快,买家和卖家不会给你太多时间。

如果有一段冷静期,期间拿不到离婚证书,势必会拉长整个交易过程,那么买家或者卖家未必肯给那么多时间。

真要离婚的,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冷静期只会给真要离婚的添麻烦,让两个形同陌路的人必须再坚持在一起一段时间。

知乎用户 赵泠​​ 发表

冷静反思 “当初为什么要结婚” 的问题,对吧。

民政部这种回应,可能是试图引导大众误以为 “起诉没有冷静期,所以协议离婚有冷静期不成问题”,有将大众当做法盲来哄骗的嫌疑;也可能“冷静反思” 是另有所指的。

诉讼离婚的办事效率和办事习惯,意味着通过起诉来离婚的实质等待时间比协议离婚的 30 天冷静期还要长得多:

通常一审按照简易程序、期限为三个月,二审按照普通程序、期限为六个月。

如果第一次提出诉讼离婚之后被判决不准离婚,想要第二次提起诉讼,那么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还要等待六个月之后才能第二次起诉。

按照上述规定期限,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离婚之目的,大抵需要一年半到两年,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另一方存心拖延之类情况。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要是想到法院诉讼来离婚,可没有民政部的同志上嘴磕下嘴那么简单。

这还不算完。现行婚姻法规定,只有符合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的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这些情形是:

(1) 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 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 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 其他的情形。

你觉得,在有 (2) 和(3)这些情形的情况下,还要等待一两年时间的诉讼离婚,有多少现实可操作性呢。

至于夫妻之间经常吵架、不能相互理解、性格 • 生活习惯 • 文化层次等差异太大、婆媳关系不合之类现实中十分常见的可悲情况,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不能相互理解” 在当代文化产品里可以作为两个文明捉对厮杀的理由,而在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这就叫现实哦。

那么,你觉得,家庭情况、经济地位、精神状态、身体健全程度等方面较弱的一方,在想要逃离失败婚姻的时候,要如何一边起诉或 “冷静”、一边安全地生存下去呢。

有人举例说:曾经有女性诉讼离婚,还没判呢就被配偶打死了。

有人评论说:都要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是不是脑子有病。

大概女性必须有自己的住房或至少能租房一两年、房屋必须能够持续抵挡暴力入侵、女性必须可以一两年间绝不暴露在房屋之外,才有资格安全地诉讼离婚吧。

有没有冷静期,对这个的影响确实有限,家暴方完全可能一直拒绝露面,过去也要靠拖泥带水的诉讼离婚。家暴方的犯罪也不止会针对被家暴方,现实中已经发生过袭击法官的案件。

实际问题统统不管、继续加高离婚难度,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鼓励想要离婚又怕被打死的弱势一方主动出击,将婚姻状况切换为 “丧偶”,对不对。

那样确实是不用离婚了。

这个选择真是需要冷静反思呢。

民政部的同志是不是在理性地叙述这个事实呢。

知乎用户 托卡马克之冠​ 发表

离婚冷静期这个东西毫无意义,连隔靴搔痒都算不上,充其量算是拉上窗帘摇晃身体假装火车在前进。而真正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夫妻,早已形同陌路,往往连摇晃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想赶快结束一切好开始新的生活,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无非是延长了他们的痛苦,增加了他们承受失败家庭生活的时间,给彼此增添一些新的怨恨。

不要幻想会有什么旧情复燃,能复燃早复燃了,根本用不着什么冷静期,离婚时的婚姻早已是死尸一具,办离婚不过是棺材板上的最后一颗钉,你就算迟些钉下这颗钉子又能怎么样,你还能让死尸复活不成?

死尸就是死尸,快些让它入土为安吧,眼不见心不烦,死抱着死尸不撒手只会让它臭的更快,平白惹一身乱拱的蛆。

从长期来看,人类社会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的形式是迟早要告终的,这是人类生产力进步,社会化生产,精细化分工,社会性挤占生物性导致的必然结果,它属于客观规律,我们得尊重它而不是强拗它。

针对这一问题制定社会决策,其出发点和基准轴应该是遵循生产力发展和文明发展水平的大趋势,使整个进程尽可能的和缓,降低全社会为此付出的综合成本,从而让全社会能够平滑过渡至下一阶段,如果可能的话,还应为全新的社会形态的到来提前预留好政策冗余,做好提前准备,以尽可能降低社会意识相对于社会存在的滞后性。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既不能为平滑过度做好铺垫,也不能为新社会形态留好冗余,而是用拖延战术来勉强维持一个统计数字和纸面文件上的现状不变。

这实在谈不上什么决策的科学性,更不要提前瞻性了。

这反应了一个很不好的现象,即我们的政策制定过程不是以解决矛盾和尊重客观规律为目标的,而是以修饰统计数字的美观为目标的。

这么做很不好,很危险,必须尽早制止这种苗头,风气之败,自做账始。

知乎用户 陈淼冰婚恋咨询师​ 发表

如果之后离婚证必须双方同时领取才能够离婚的话,从实操层面,明显提高了夫妻双方离婚的难度,当然我理解这个政策的设置是为了避免更多人因为冲动离婚,但是对于婚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想离婚恐怕更难了吧!

相较于离婚冷静期,我想结婚更需要冷静期!为了避免大家在婚后因为选错人难以离婚而痛苦,不如在婚前擦亮眼睛,好好掂量:

无论你愿不愿意,婚姻本质上就是一场势均力敌的匹配游戏。毕竟,婚姻和爱情最大的区别在,婚姻是一场持久战,你有权利中途退出 — 离婚。

然而,但凡你想赢到最后,这并不能够完全取决于你自己,这很大程度上跟你的对手或是拍档,有非常大的关系。

所以,虽然感情到最后终究不能够避免趋于平淡,但是跟谁结婚真的非常重要!

所以我也特别理解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敢结婚了?为什么这个时代离婚率逐年攀升?核心原因无非是以下四点:

01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导致传统的婚恋结构秩序被打破;

如果你问我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人们对离婚的看法发生了跟以往完全不一样的改变,最主要的因素还是由于经济因素导致的。婚姻制度的存在,其实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久远,尤其是一夫一妻制,充其量也就几百年的历史。

在过去的农业文明统治的社会中,尤其是男尊女卑思想盛行的年代,大部分男性选择妻子的首要标准并不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繁衍后代,所以那个时代的男性通常都会在结婚之后再去纳妾,来弥补自己情感的缺失。

而现代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导致了原本可以通过一夫一妻多妾来解决的问题,现代必须面临现实和爱情的权衡。

而很多人的思想依旧停留在过去,例如很多男性到现代选择结婚的理由仍然是为了找个女人过日子结婚、繁衍后代,而社会的进步导致大家对于婚姻的需求不再只是繁衍这一层级了,爱情史无前例的被拔高到尤为重要的位置。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因为现实妥协的男男女女在婚后想继续妥协其实非常困难的原因,因为他们心中最核心的那个需求是没有被满足的,即便结婚也依旧无法解决问题,所以最后离婚对于有些人来说反而是种解脱。

02

女性的经济独立助长了女性为 “不爱了” 而离婚的勇气;

如同我前面说到的,在传统的社会和文化里,女性离婚的代价是非常高的。不说古代,就聊聊四十年前,改革开放刚开始所有人都一穷二白的那个年代,大家的想法当然是 1+1=2 就是最理想的状态,比如爸爸负责赚钱养家,妈妈负责生娃养娃,彼此的分工都是各负责各的,大家各司其职,一起把共同的小家变得更好。

当然,还有一个很现实是原因是因为那个时代,解决温饱问题、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把子女养育的平平安安是那个时代大部分夫妻的最大心愿。

而到了四十年后的今天,局面显然是截然不同的。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有机会接受到高等教育,意味着她们在职场上有更多的机会去和男性竞争,这也意味着婚后很多的女性也很难因为婚姻就选择放弃自己的事业。

原本分工合作的婚姻模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女性在家庭种承担的经济供给的位置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她们对于婚姻里情感需求的满足也较以往来说更为不同。

如果说过去的女性结婚考虑的最首要以及核心的要素是因为物质要素的话,那么现代女性结婚时候考虑的要素一定是多方面的,即便物质要素仍然为非常重要的要素,但是它大概率不会是唯一的重要因素。

尤其是女性选择婚姻和男性选择婚姻的出发点本身就是不一样的,相较于男性选择婚姻的出发点更多从实际的繁衍、现实问题考虑来说,子女教育问题、情感要素等方面则对于多数女性来说甚至是比繁衍更重要的考虑因素。

打个比方拿吃饭来说,如果多数男性只考虑是否吃饱了,而多数女性则更希望可以吃的好,所以这就是为什么 70% 以上的离婚都是由女性提出来的。

03

好的爱情的归宿是结婚,但是不代表所有的婚姻都是因为爱情;

就像为什么很多男男女女进入婚姻之后发现自己的 “爱情梦想” 破碎了?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人误以为爱情 = 婚姻。

我之前看过某个观点深得网友的点赞和认可,那个观点是:

一个男人可以给到一个女人的最大诚意就是婚姻!

在我看来,这话只说对了一半。不可否认,如果一对男女之间有足量的爱情作为基础,那么把他们的爱情过渡到婚姻,的确是一个男人对于一个女人最好的承诺以及最大的诚意。

但是,这并不代表所有选择结婚的男人都是为了爱情,事实恰好相反。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大部分人选择的结婚对象都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现实,无论是觉得对方家里有钱、长得漂亮、有背景可以帮到自己还是学历高有助于繁衍后代,这些 “价格” 层面的权衡其实是多数对于婚姻要素的首选,包括有一个好工作、毕业于一个好学校、开豪车、住大房子是多数人对于婚姻最关心的问题,有了这个基础人们才会考虑:

他人品如何?

他到底爱不爱我?

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诸如此类

所以,如果按照我前面的标准来进行择偶和结婚的人,不可否认,他们短期内的确会成为他们周围圈子里最被羡慕的 “人生赢家”,但是长期结局如何?时间自会说明一切。

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什么标准可以帮助人们更好的选择爱情和结婚对象呢?我之前的公开课其实也有说过很多,但是今天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跟大家聊聊关于对象筛选的重要因素。

我之所以发表了前面的观点,并不意味着说物质对于婚姻不重要,而是说如果你想要和一个人长久的走下去,其实最核心的还是那个人本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不是他拥有什么、他做了什么。

毕竟,你连一个人都不了解就觉得自己要跟对方结婚只是因为对方做了什么或是拥有什么,那么这样的婚姻其实从一开始就是存在各种危机的。

拿我过往看过的那些婚姻幸福的案例来说,以下几个关于好的恋人的标准分享给大家,很适合这个时代的择偶,具体如下:

(1)他是否是你的好朋友甚至是灵魂伴侣那种?

(2)他会主动告诉你他内心真实的想法吗?

(3)他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情感世界和原生家庭关系吗?

(4)他能否宽容对待你的缺点以及不足?

(5)他能否宽容对待自己的缺点以及不足?

(6)他能否把你身上最好的一面激发出来?

(7)你们俩在一起生活之后,他除了给予你物质世界的满足之外,能不能让你们的精神世界也更加精彩?

知乎用户 花楹 发表

欲离婚而不得,受尽苦难却无法摆脱,怎么办?

要不就一开始就不结婚。

要不就…… 丧偶?

为了统计数据好看点就把无数人逼死?

知乎用户 晨水 发表

我一直觉得这个所谓的 “冷静期” 本身就是一个很扯淡的事情

离婚是不是公民的合法权力?当然是

但为什么公民要行使自己合法权力的时候,还需要被政府部门要求回去冷静几天?

知乎用户 烧小酒 发表

好办,实在是想要个名分想结婚的,把 “协议离婚” 的“协议”提前,“冷静”前置,变成“协议结婚”,在结婚前就白纸黑字的摊开来算:

1、双方婚前财产多少,都是什么东西,如果离婚怎么分割❓

2、可能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离婚,也都列出来,

如果是双方都没有过错,没有家暴没有出轨,就是一方觉得感情平淡了不想过了;

如果是一方出轨,或者家暴,或者犯法了,坐牢了,别的什么过错;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是什么程度;

如果是一方的父母有过错,搞得两个人过不下去;

等等等等各种我暂时没想到的其他原因……

财产怎么分割,如果有孩子归谁,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分法,都要考虑到,写清楚。

3、特别重要❗如果真到了离婚那天,一方不讲武德,不按照上面约定好的来办,那就算违约!违约金,还有其他的赔偿什么的,另算!

这条是用来兜底的,千万不能漏写。

4、怕自己想不周全的,找律师帮忙一起想,把把关,要确保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

最后,双方都认可协议内容之后,签字,摁手印,不差钱的话最好去做个公证。


法律已经这样了,发泄情绪没有用,不如想想怎么在这个框架里尽可能地保护自己。

婚前协议细化到这个程度,麻烦是麻烦了一点,但是婚前麻烦总好过婚后麻烦,对吧。

而且,这样并不只是保护女性,同样也保护男性,对即将结婚的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如果你的对象觉得麻烦,不配合,甚至生气,那我觉得你要慎重一点,不管 ta 是蠢还是坏,对你来说都不是好事。

如果你的对象欣然同意,那你是捡到宝了。大事拎得清,不被情绪冲昏头,首先 ta 就不会随便离婚,万一真的要离也会照章办事,因为 ta 知道毁约成本有多高。


等到我自己结婚的时候,应该就会这样去操作。(我 29 岁,有一个非常稳定的男朋友,恋爱三年半,原计划是明年结婚)

当然我还是觉得不结婚更香…… 对于经济各自独立的丁克来说,结不结婚真的没差。

我也嫌麻烦!

知乎用户 王东来 发表

我对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不再做过多的分析和表述,我仅针对目前我们要面临的这一问题进行一些适当的解读,帮助大家真正的去解决问题。

首先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其实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所占的比例相对有限。很多人可能会说,因为有了离婚冷静期,所以他们会对结婚更加慎重,其实大家不妨想一想,就算真的有了离婚冷静期,那些该结婚的人会放弃结婚吗?而那些不想结婚的人也只不过是拿离婚冷静期来找了一个借口,他们该剩着还是剩着。

所以离婚冷静期对于那些适龄结婚的年轻男女们来说,影响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大。退一万步说就算有影响,造成男女双方放弃进入婚姻的最重要原因,也不会是离婚冷静期,而有可能是生活中所出现的其他问题,如果两人因为离婚冷静期而没有走入婚姻的殿堂,我个人觉得对两个人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因为说不定在未来你们可能就因为一些琐事而选择离婚,与其如此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结合,这不是更好吗?

而如果协议离婚的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对于一般人来说,也就只能走起诉离婚的道路了。因为过去我们的法律就是这样设计的,如果你达不成协议离婚,那么就只能进行起诉离婚。而这样的规定在我看来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因为两个人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告别婚姻生活,还有两个家庭的重新分配,特别是财产方面的重新分配非常重要。不能你一个人说我要离婚,在没有与另一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离婚,这在财产方面上其实也有很大的问题,就算你想净身出户,放弃一切财产去离婚,你的孩子是否愿意你做这样的选择,你的父母又是否愿意你做这样的选择,这都是问题,一旦后面产生了争议,那么对于当时处理你们结婚案情的相关法律负责人都有一定的压力。所以理论上来说,两个人达不成协议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是双方一定会做的选择。

所以如果真的从社会层面也好,法律层面也好分析这个问题,离婚冷静期,以及大家对于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的争议都是没有那么大的问题的。只不过离婚冷静期这一条款在我看来确实有违宪的嫌疑,因为我国法律充分尊重个人自由,而在个人自由中婚姻自由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一个法律在婚姻自由上设下重重门槛和限制,那么这条法律其实是有违宪法精神的。

我个人反对离婚冷静期,完全是出于他不尊重普通人的婚姻自由,如果这个问题能够解决,那么离婚冷静期也就不会出现了,不过对于两个人来说,离婚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算没有离婚,冷静期也会有各种各样其他的环节对双方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觉得与其纠结这个离婚冷静期倒不如考虑一下,当两个人已经没有爱了,甚至看到对方都感觉厌恶的时候,如何阻止对方在婚姻状态存续的过程中对自己造成伤害这个问题还更值得探讨一些,因为他确实涉及到人身安全与个人权利的保护,不仅仅是离婚,财产分配等问题。

简单的说婚内强奸或者婚姻中使用暴力如何杜绝这种现象,如何为处于这种状态的女性或男性给予正当的保护,反而是民政部门也好,司法部门也好应该思考的问题,我们既然已经对离婚冷静期无可奈何,那么我们就必须对自己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做好保障,否则离婚冷静期不仅不是拯救婚姻的方式,反而成为很多年轻男女的催命符。

这可能才是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关心的事情。

知乎用户 人间小法师 发表

法律条款的制订应当尊重民意,体现民意。

如果一条原来适用于民的法律规则引起这么多人的反对,说明这条规则是有问题的。

离婚是一种公民的权利,增设冷静期 30 天是为权利的实现增加了障碍。

制定的本意是好的,为了让那些冲动离婚的人再冷静冷静。

但是却没有为那些饱受婚姻之苦的人考虑,30 天除了冷静以外还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好不容易被说服的一方反悔了,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像被浇了一盆凉水,原本约定好 30 天后再去的两夫妻因为临时有事一方没赶到,一方跑的不见踪影找不到人,发生疫情根本出不了门……

如果真的有两夫妻想要离婚,但因为住院、疫情、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未能在冷静期后 30 天出现,就意味着他们放弃离婚,也就意味着想离婚还得接着跑第三趟,第四趟…… 而且如果在 30 内失踪、死亡,是不是意味着原本可以离婚的,变成不能离婚了……

所以这条规则的制定还是有其不合理性,增加了离婚的成本和负担。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写篇可能会引起很多男性的不满。

私认为,离婚冷静期不会降低离婚率,反而会降低结婚率。

我记得看一篇文章,有数据显示,我国离婚率的上升,伴随的却是女性自杀率的下降。

很多人可能会疑问,为什么是女性自杀率的下降,就往上推 20 几年,那时候的女性很多的是没有工作,而社会也没有过多的提供女性工作的机会,所以很多女性在家靠父母养,结婚靠丈夫养,所以她不敢离婚。即便是婚姻中受到冷暴力,或者感情不顺,导致抑郁,也有很多选择不离婚。

而现在,社会发展,女性的到了更多的机会。相比于男性,女性更多的会渴望感情,当双方在婚姻中没有感情的时候,而也有能力照顾自己的时候,就会选择离婚。

而男性不同,男性对于感情的需求比女性少,对于男性来说,只要妻子不是真的和自己和不来,而且她听话,那么即遍没有感情,也不会离婚的。这点可以举例,很多男性,和女性谈了很多年恋爱,就是不结婚,但是也不分手。这和结婚后没有感情,啥也没有,就死耗着不离婚是一毛一样的。

但凡离婚冷静期一出,女性想着我们没感情了或者受到冷暴力,确实想离婚,但是男性不想离。呵呵。

反正我朋友和我今天讨论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就说,离婚冷静期一日不废除,就一日不结婚。

虽然话有点偏激,我想有人看到也会说,难道你结婚就为了离婚吗?

其实,现在结婚基本上都是相亲,能谈恋爱谈几年谈到结婚的,很少。所以,相亲只能看到外观,他是否真正懒惰,有个纠缠不清的前任,抽烟,喝酒,冷暴力,赌博,家暴,在相亲阶段很难看出来的。有些本性,只会随着婚姻慢慢展现出来,而这时候,万一他觉得离婚之后找不到其他人结婚,死活就是不同意离婚,诉讼离婚有多难各位也清楚,想离婚 1/2 年没离掉的大有人在。

2021 年之前离婚只需要半天,2021 年之后离婚要 30 + 半天。

这样繁琐的流程,zf 难道真的嫌现在结婚的人太少,想来个更少吗?

知乎用户 sommuchi 发表

说白了,这只是国家为了不让离婚率继续降低的止损手段,亡羊补牢罢了。离婚率高是内卷的必然结果。内卷不得到解决,后面比离婚率高和人口老龄化更严重的问题会出现。

知乎用户 俞涉归 发表

你加一个离婚冷静期,该离婚的还是要离婚,只是增加了离婚的成本而已。像那些在婚姻当中遇到对方出轨或者家庭暴力等问题的,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加大他们的损失以及受伤害的成本。

就像之前,为了从有家庭暴力的前夫手上逃脱,而从楼上跳下来的那位女士一样,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她现在肯定离不了,等着她的就是无休止的被她的所谓 “丈夫” 打骂暴力,也许连小命都要丢掉。

在离婚冷静期中,能够受益的人只有那些渣男渣女。因为这种人是利益既得者,所以他们才不会想要离婚,而受到伤害的普通男性和女性,才是想要从痛苦的婚姻当中逃脱的。

我又想到了当年制定婚姻法的那些革命先烈了。

对了,我专门查了一下,是谁提出的离婚冷静期,她真的好棒棒哦。

好烦,被要求修改回答,包括提出人的信息截图删了。真是的,那么多人骂先烈都不删,就删我们这种

知乎用户 小桥流水 ENBM 发表

刚开始这个政策可能会有立竿见影的 “好处”——在不降低结婚率的同时降低离婚率。

为什么会说不降低结婚率呢。因为社会形态与习惯有着巨大惯性。大家还会 “照常” 过日子。该结婚的继续结,但该离婚的却立马离不了了。

短期内,本想不结婚的,最终往往还会走进婚姻。因为社会惯性对 “不婚” 还是抱有极大的恶意。女性单独拿快递被造谣 “偷情” 都会社会性死亡,你想想一个未婚大姑娘生了孩子,还不止一个,还是和自己姓的,那会面临多么大的恶意?或者三四十岁未结婚的女性,看看知乎各类对大龄剩女的攻击就能知道会收获多么大的恶意。

但长期来看,当不准离婚的恶果真真切切展现在人们面前,东边李家姑娘被家暴离不了婚,西边王家姑娘夫婿烂赌不肯离,因为老婆有收入。南边赵家姑娘全职主妇,老公出轨,想打离婚官司,人脉上根本不是老公对手。不仅女人,男人要是性格软的,也可能离不了婚。

本来这一代人走进婚姻就不是非常坚定。网络上有反婚反育的思潮,但因为种种社会现状不得不走进婚姻。现在他们的下一代到了婚育年龄,对父母说我想要稳定的伴侣关系与子女以及家庭结构,但我不想要法律上的那张证明来桎梏,你觉得支持率会不会比现在上升?

以前我们就有所耳闻,外国人 “夫妻” 一辈子,孩子都五六个了,法律上还是男女友。

我们也快开始了。

PS:说一点题外话

虽然知乎总是喊着 “租鸡青一”、“黑化”。但是如果真的开始有不婚风气,那么这个风气可能更多的源于女性而不是男性。

租鸡青一与黑化的本质原因是婚姻要价太高,而女性的的反婚反育的本质原因是婚姻无利可图。

大家需要明确一个概念,父系社会与母系社会并不是简单男女性别置换的镜子,而是从一整套社会体系开始就不同。

男人如果需要一个确定的传承,他们就需要女性进入一个个男性的家庭。但女性不需要。

可能有人说日本女性比男性更渴望婚姻来反驳,但是日本性别刻板印象严重,女性经济占有率低。他们渴望的是依附男性的经济。日本男性的不婚,“平成废宅” 是经济压力无法突破带来的佛系,而不是排斥婚姻。

但中国与日本这点有不同。

不过维持父系社会除了经济,还有一个就是体力,也就是暴力。

未来可能针对女性的伤害案例也会增加。

就像某些网友在无差别杀害女性的案例下欢呼一样,以及类似的事件。

当男性无法用经济维持统治时,可能就会转为暴力维持。同时暴力本身也可以带来经济。

比如用强权来规定月经警察,女性职业限制等等等

知乎用户 三国 发表

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做法:

两口子想要离婚,提前去申请之后等待三十天冷静期。等冷静期到了,虽然犹豫了,但是不想浪费冷静期,反正结婚容易,离错了到时再结,于是不相离也离了

知乎用户 火车驶向云外 发表

我曾经也支持过离婚冷静期,和现在的理中客一样表示家暴等情况可以诉讼离婚。甚至在微博上说:不想要冷静期的你们一定会离婚的!来阴阳怪气的嘲讽,现在真想扇自己一巴掌。

可笑的是一年后,家人遇到了这种情况,我才发现诉讼离婚一审大多判不离。没有到自己身上,大家都说得轻巧。身边人遭殃了才会发现婚姻里被辱骂、家暴、出轨等等事情,在法官眼里都不算什么。即使有证据也是薛定谔的证据。

知乎用户 君诉 发表

当一个行政程序被设计得非常复杂的时候,他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告诉你:不要这么做。

既然离婚程序那么复杂,结婚也就变成了成本很高的事情,不要结婚可能是这个决策的衍生目的。

所以,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人不要离婚,而是为了让人不要结婚?提高总体结婚年龄,增加适龄劳动力,大家一起卷,我悟了。

知乎用户 季明晨​ 发表

[

如何看待民政部就『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的回应?

季明晨的视频

 · 1665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318203634023903232)

不要总想搞个大新闻,话说不全乎,耸人听闻很好吗?

说真话,说全部的真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杨宗涛特别指出,对于有家暴情形的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 1079 条里明确规定,有关家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中青报 · 中青网记者 焦敏龙)

最关键的就是这句话,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可不就是两口子商量好了领离婚证吗,有一方反悔留不能算了啊,人家没说错啊?

如果有一方非得离,就去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没有离婚冷静期。

没有离婚冷静期的时候,协议离婚不也是需要两口一起商量好了吗?

不要整天想着制造大新闻,大家也不要恐慌恐婚,看清楚了法律条文。

知乎用户 文武 发表

个人认为,这个离婚冷静期不可以针对所有的协议离婚,感情破裂的,不应该包括在内。

日子过得好好的,又拖家带口涉及三个家庭,还要背负周围无数异样的眼光,不到实在过不下去不会去提离婚。走到离婚这一步的,说明至少一方忍无可忍,一分钟都待不下去。协议内容的分割拉锯已经让人在崩溃的边缘行走,如果遇上一个心思深沉的主儿,没有感情了,也想打个持久战,干耗,协议三拖四拖,不断毁掉之前商量好的协议,另一方为了尽快解脱,只能不断放弃,备受折磨,心理承受能力弱的,心态崩了走个极端,相当正常。好不容易那主儿松了口,一起去办手续,又来一个离婚冷静期,继续在崩溃的边缘徘徊。好不容易熬到快一个月,对方报复心理突然又起,拒绝一起去拿证。好嘛,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直到把崩溃的一方消耗殆尽。

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错误的婚姻选错了一个人,从此万劫不复,无法解脱,连个纠正错误的机会都不给。

是不是太残忍了?

留点精力努力工作共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不香吗?

知乎用户 咋吃 发表

我就想知道争议性这么大的东西当初到底怎么通过的。

知乎用户 鲲 0910 发表

以后除了双方都有坚定意愿又和平分手的夫妻离婚会上民政局,其它的都得上法院了。

民政局的意思其实就是除了双方友好协议离婚,其它只要是有争议的离婚都上法院。

我不太喜欢这种改变,因为繁琐复杂的法律程序,对弱势群体不友好。特别是承受家暴、又无经济来源的家庭妇女。

知乎用户 赵斌 发表

你们在国内期压百姓为所欲为罄竹难书,人民不如狗 ,你个垃圾有脸来教训我 ——- 莫里森

知乎用户 沙易轩 发表

本想开启匿名回答,但是这个问题不允许匿名……

今年民法典通过以后,一直就关心这个问题,可能因为痛所以才关心吧。

昨天看了一篇文章,一个大 V 说的,大概意思是 “我国因为地域广阔、人口差异、理念差异、生活方式等差异,要求我们任何一条法律条文的通过都能保证全国大范围适用才可以;不要跟其他带节奏的大 V 一起为了反对而反对,尤其举了‘正当防卫’这个例子,在城市 / 富裕地区适用,但是在偏远农村 / 贫穷地区可能导致私刑滥用等问题……”

我觉着那个大 V 的大体意思没有问题,但是举例与 “离婚冷静期” 不太合适,最后可能没有痛过,所以不明白大家为什么反对。

我们一条条来说吧:

首先说一下离婚冷静期的初衷:防止冲动型离婚。

反对派意见:那么如何防止冲动型结婚?冲动型离婚了就一定不会复婚?

我觉着这个初衷没那么明确,也不是那么接地气;尤其在当前我国绝大多数民众收入没有达到 3000 元 / 月的情况下(尤其是农村及偏远地区甚至部分县居民收入都达不到);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越是收入较低、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地方结婚越早,而这些结婚较早的人群中很大一部分都不了解 “何为婚姻?何为婚姻的责任?……” 而这部分人群大多我给归类于 “冲动型结婚”,在不了解何为婚姻的情况下,只是觉着两个人住一起就很好而结婚,在一起生活 3-5 年后大多会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婚;但因为其受教育水平及居住环境、三观的问题很可能导致其中一方为了“面子” 等等而不离婚;而离婚冷静期的出现恰恰延长这一过程,为什么呢?我们下面来说第二点。

二、为什么离婚冷静期会导致离婚周期增长

1、我们先来说知乎人认为的离婚:

1)双方已经没有感情,要协议离婚:咨询律师或者请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分割动产、不动产以及存款、孩子的抚养权、约定抚养费、其中一方的户口问题等等;然后夫妻双方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独自或带上各自律师在一家安静的咖啡店签好离婚协议书,第二天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至此,婚姻结束。

离婚冷静期没有影响。

2)双方仍有感情,离婚是冲动:两个人上午领了离婚证,下午其中一方给另一方打电话,晚上约吃饭、电影,重温旧梦,晚上一点小酒俩人又回到了一起,第二天俩人去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有离婚冷静期后,冲动离婚没离成,吵吵闹闹一个月之后可能都不想去离婚了;也可能依然坚持离婚,但仍会复婚。

3)双方仍有感情,离婚是气话 / 策略:俩人共同好友陪着、劝和,然后离婚搁置,依然共同生活。

离婚冷静期没有影响。

4)双方有无感情都不重要,其中一方沾上黄 / 赌 / 毒或家暴:

1 > 双方有感情,另一方想顾全体面,好聚好散,那么依然是起草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签订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有了离婚冷静期之后,沾上黄 / 赌 / 毒或家暴的后悔了,不去办理手续,那么另一方坚持离婚只能走诉讼手续,不然依然离婚冷静期只能无限制的占用时间。

2 > 双方没有感情,或者另一方不想拖泥带水的处理,那么法院起诉,通常第一次起诉会已调解结束,然后第二次起诉才会正式开始离婚流程(此处应有专业律师来介绍)

……

2、现实中的离婚或者大多数非知乎人的离婚:

1)双方已经没有感情,要协议离婚:双方父母干涉、亲戚说和,你谈感情他跟你谈钱;你谈钱她又跟你谈感情,一时半会掰扯不清;最终要么就这么搁置离婚了,要么离完婚等同于大病一场。

有了离婚冷静期,有些人可能会以此为筹码,要求另一方放弃更多财物,不然就拖着;而另一方可能因为没钱或者认知局限不知道还有诉讼离婚这一方式,可能为未来埋下隐患。

2)双方仍有感情,离婚是冲动:两个人上午领了离婚证,下午其中一方给另一方打电话,晚上约吃饭、电影,重温旧梦,晚上一点小酒俩人又回到了一起,第二天俩人去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有离婚冷静期后,冲动离婚没离成,吵吵闹闹一个月之后可能双方父母亲友都知道了,然后介入调解最后都不想去离婚了;也可能双方父母亲友知道了,介入调解然后坚持离婚。

3)双方仍有感情,离婚是气话 / 策略:俩人共同好友陪着、劝和,然后离婚搁置,依然共同生活。

离婚冷静期没有影响。

4)双方有无感情都不重要,其中一方沾上黄 / 赌 / 毒或家暴:

1 > 双方有感情,另一方想顾全体面,好聚好散,那么依然是起草离婚协议书,然后双方签订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有了离婚冷静期之后,沾上黄 / 赌 / 毒或家暴的后悔了,不去办理手续,那么另一方坚持离婚只能走诉讼手续,不然依然离婚冷静期只能无限制的占用时间;但另一方可能因为没钱或者认知局限不知道还有诉讼离婚这一方式,然后无限制拖下去。

2 > 双方没有感情,或者另一方知道还有诉讼离婚一说,同时不想拖泥带水的处理,那么法院起诉,通常第一次起诉会已调解结束,然后第二次起诉才会正式开始离婚流程(此处应有专业律师来介绍)

所以个人感觉,离婚冷静期在 21 年出台后只会在纸面上降低离婚率,但不一定会增长结婚率;

离婚冷静期不一定会导致诉讼离婚的增加,但会让大家结婚之前更慎重……

最后补充一段 70 年前的资料:

1950 年 1 月初,邓颖超在中央妇委进一步讨论《婚姻法》草稿的条文时说:

“大家对**婚姻自由的原则无争论,对离婚自由**原则基本上无争论。但对 “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 这一条有不同意见。在政法、青年、妇女联合座谈会上,只有我和组织部一位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同志都主张离婚应有条件。”

“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早婚、老少婚、买卖婚姻、包办婚姻是普遍现象,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主要根据广大妇女的利益提出。如加上很多条件,恰恰给有封建思想的干部一个控制和限制离婚自由的借口。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

知乎用户 不想说话 发表

人家就是不想让你离婚,免得离婚率过低数据难看,你真以为是为了给你们冷静期?

知乎用户 DA yao 发表

不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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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日常走极端 ·····

1. 要知道大部分法律是不需要考虑极端情况的——而且法律为极端情况留了口子,就是你们讨伐的起诉。所以你们提的各种个例,各种极端情况并不影响。

2. 我看了下各种回答,他们表达了一种神奇的想法:只要一方去申请离婚,不需要另一方出现或者同意,就可以离婚 ······· 你们不觉得很恐怖吗?你可能出去出个差,回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离异 ······

3. 婚姻双方应该是平等的,不管是女方还是男方,结婚的时候就是双方同意,离婚也应该是双方同意。而高赞基本只关心女方权利的,没人关心男方权利吗?男方本来就比女方多了生殖焦虑(俗称老王焦虑),目前社会还有资产要求呢 ···

4. 一个很现实的情况,目前社会婚假市场就是要求男方条件优于女方,这种情况下你说男方会不会担心资产问题 ···· 所以,官司打清楚再离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想回答问题的人也很无奈,拿一个不在法条情境下的问题去质疑法条。

网上反对离婚冷静期的人很多,但是很多人举的例子,假设的情境都不符合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条件,离婚冷静期是一个只适用于双方协议离婚的法条。

要对离婚冷静期表达抗议和不满,根本不需要去假设那些极端情境,我们只需要认识到结婚和离婚都是人的基本权利,在不妨碍他人权利的情况下,任何给离婚设置人为障碍的做法都是在侵犯人权

知乎用户 硅基生物 发表

这说明公知越来越没有市场了,自由派的谎言越来越难以忽悠人了

知乎用户 果冻菌 发表

小朋友来孔融家做客,想吃梨,孔融对小朋友说:

先忍忍吧,梨的话要冷静 30 天。


你以为诉讼离婚就容易了?

离婚冷静期的第一位男性受害人现身说法: ​​​​

知乎用户 clwwwww 发表

假设一种情况,男方家暴女方,女方不堪其辱,要求离婚。

家暴的男方,我从电视剧里看来的,家暴时下狠手,完了之后就各种认错,各种保证。

那么这种一个月的冷静期,男方多数不会同意离婚的。如果起诉法院的话,男的现场来一出苦情大戏,说自己认识到错误了,会好好改。这种情况,会判离婚么?

然后这种没尽头的家暴,要持续多久?够不够恶心人?碰上无赖,恶心死。

我就是男的,我只是知道有这种漏洞,但是我没有暴力倾向哦。

知乎用户 邓炯源​ 发表

婚姻矛盾里,如果不是无法挽救的情况,谁会选择离婚?

从情感心理角度看,离婚不是容易的选择,尤其和对方还有感情基础,但很多时候是矛盾累积到无法缓和的地步了, 所以不得不选择分离。我同意,在遇到家暴,或极端的冲突时,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保护自己很重要。

但在更多的时候,不升级矛盾,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毕竟,没有人是为了离婚才结婚的。

可现实是,在我做过的咨询案例中,有些夫妻一吵架就提离婚,明明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却上升到 “不合适”“过不下去” 的状态,在他们的行为中,好像只有和对方分开,才能解决问题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里有几个心理:

1、不合理信念

抱着 “必须”“一定” 的信念,认为如果他爱我,就一定会让着我,如果不是,那么就不爱;

2、扩大化思维

这是不成熟的思维模式,把小问题上纲上线,例如提离婚是为了测试对方是不是对自己有感情

3、焦虑型依恋

原生家庭给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之一,因焦虑感无法消除,所以宣泄给对方,但结果往往是令矛盾更加大

在解决婚姻问题里,我的观点是:离婚不是最好的方式。但我们可以建立一种 “灰度思维”,先给自己的内心设置底线,然后在之前,尽可能通调整沟通,营造符合相处的氛围,来解决问题,先尝试修复婚姻。

过去父母那一代人遇到电冰箱坏了,会想办法修修补补,还能再用十几年,现在的人,一遇到坏了的东西就马上换,永远觉得自己有更合适的。但问题是,怎样才算是合适?自己心里有数吗?

知乎用户 孙亚林 发表

你说这特么说的是人话吗?

知乎用户 粉红猪小弟 发表

一切的本质:个体的幸福,和民政部无关。

知乎用户 陆骏秋律师​ 发表

协议和诉讼离婚的最大区别就是,后者可以你一个人说了算,可能慢点,但不像前者,对方有机会不断恶心你。首次判不离以后再分居一年就是判离条件,建议对方反悔过一次的,及时选择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草签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财产分担细节就脱层皮,再约好来民政局再签正式的,接下来三十天确保对方不去撤销离婚申请,然后还要再等三十天对方能和你一起去领离婚证。

一起跑去离婚登记工作量巨大,反悔却只需要在家玩手机,制度是真鸡儿坏啊。

这给了更想离婚的人一种极不公平的谈判地位,碰上无赖肯定脱层皮。

知乎用户 DoubleYi 发表

社会稳定度和人民幸福指数直线上升,生育政策深入人心,社会劳动力需求大。你为什么要离婚,你不想离。

知乎用户 林乐之 发表

马上 1 月 1 号了,可以想见的情况预测如下:1 、传统婚礼被剥离出去的那部分功能会回来,并被强化。中式的摆酒宴请亲友,给公婆磕头,或者西式的在教堂宣誓并交换戒指等仪式,这些仪式原本已经被剥离出去的那部功能将在民间恢复。不能再细说下去了

2、离婚数量会新低。民政局和法院受理的离婚申请会减少,原因不是人的观念变传统,而是以办证形式结婚的人减少了。

3、非婚生子女数量会增加。但是民法已经照顾到非婚生子女的财产权,所以对孩子在继承权方面没有影响。

4、出生证的管理制度可能会改变。如何证明孩子的爸是孩子的爸?DNA 吗?

5、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孩子型家庭会减少,以个人或一个成年人加孩子为社会单位的情况增加,行政管理制度随之变化。

6、由于未婚生子,女性在法律上的财产保证消失,生育意愿会更低。

知乎用户 云山乱 发表

看看这个离婚步骤说明图,很复杂吧?事实上以后离个婚就是这么复杂,甚至于离个婚时间跨度都很大,少则 31 天,多则 60 天。

看了很多回答,反对的居多,赞同的也不少。我觉得关于离婚是否需要存在冷静期得分情况,不能 “一刀切”。

我有个表妹,婆家在县城做米面粮油批发,家里经济条件是相当可以。有天她嫌天天柜台后数钱的日子太枯燥,撂下一句话跑广东当厂妹去了。我那表妹夫爱她爱得不行,扔下生意后脚也追广东去了。费劲巴拉拽回来后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仗着给添了男丁甚至敢甩手给婆婆耳光。表妹夫逼急了要离婚,她咬牙切齿谁不离谁是狗。离婚后我那表妹夫觉得还是爱啊,爱得不行,扭头低三下四求复婚。行,看你认错态度良好,悔罪积极主动,遂了你的愿吧。复婚后胆气更壮,好日子就不想好好过,成天追鸡撵狗,稍有不满让消停的,直接妖妖灵,警察叔叔快点来,我被家暴了。男方受不了了,得,还是离了吧。离了没几天,男方想着娃没娘不行啊,况且自己也想念得紧,于是又求复婚。如此,一年里离婚复婚四次,更有一次上午离婚下午复婚,气得民政局工作人员都骂上了,合着你们上这消遣来了?!

像我表妹两口子这样的,给他们的离婚设个障碍我是举四肢赞同。

我老家村里一孩子,小我一两届,在学校除了不读书什么都干,学校请家长给领了回去。然后村里丢了鸡不见了狗,找他家准没错。老父亲寻思总红着老脸给乡亲赔不是太磕碜,赶出去打工了。转年领回一外省姑娘,安安静静柔柔弱弱。欢天喜地领证结了婚。尔后没再出去打工了,伙同邻村几个臭味相投之徒继续偷鸡摸狗。不在本村作案了,十里八乡却倒了霉。常有村民早起准备放鸡鸭,却发现连笼都没了;或者一夜之间发现鱼塘周围脚印凌乱,塘里鱼都没了。都知道是他,苦于没抓现行。姑娘如梦初醒,提出离婚,醋钵大的拳头不管你是否柔弱;提出要再出去打工,脚丫子能奔脸上去。姑娘看着柔弱,却也敢以死相逼,老父亲也觉着造孽,站姑娘这边,最终离了个婚。

按着现在新的离婚规定,那姑娘是难逃魔掌的。

除了这种明着坏动手脚的热暴力,现实中还有很多蔫坏进行精神摧残的冷暴力。施暴者如果不同意离婚,受虐者就得继续暗无天日。即便能够诉讼离婚,但谁能保证官司就能赢呢。

离婚冷静期应该是想降低逐年攀升的离婚率吧。都提离婚了,基本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权衡再三的了,决定要离的拦也拦不住,强加个冷静期无非就是晚 30 天拿到一纸解脱证明,离婚率该升还得升。

就算偶尔有冲动离婚的,如果真是余情未了姻缘没尽,复婚就好了,复婚又没有冷静期,不需要等。

知乎用户 广州贷款邱亮洪​​ 发表

什么是 “离婚冷静期”?

根据官方解释,所谓 “离婚冷静期”,是指的如果夫妻双方想离婚,需要设立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如果没人撤回申请,就可以离婚。

“离婚冷静期” 的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离婚率节节攀升,“闪婚”,“闪离” 的婚姻屡见不鲜,看到这种现象,《民法典》设置了 “离婚冷静期”。

它的目的是讲那些原本感情基础不错,但话赶话因为一句 “明天民政局离婚”,双方在情绪激动期就“闪离” 此后后悔不已的夫妻们设置了一个 “缓冲期”,不要为了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冲动离婚,以更加成熟理性的态度面对婚姻和爱情,而不是为了维护过时的“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 的婚姻观,更不是给家暴等恶习撑腰

真是这样吗?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另一方通常需要在诉讼中证明双方确已感情破裂,但实践中这是非常难证明的,法院直接判离的情况非常少。

而且,大部分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因,并非真的对另一方还有感情,而是想以此获得更多财产、故意拖着等等各种理由。这根本就不是冷静反思能解决的问题。

另外,由于生活中不是每个人都是离婚律师,很多人并没有什么证据意识,但诉讼离婚又需要举证,比如家庭暴力的情况,如果是遭受冷暴力想举证就更难。一旦一审离不了两人就又要煎熬一段时间。

知乎用户 辣辣姐 发表

个人认为这条法规简直就是社会文明的退步。确实是有两方因为一时冲动就分手,但是这样的百分之百他们自己能找个借口破镜重圆,如果真是铁了心的分手 ,别说冷静 30 天,三年都不好使。

上世纪七十年代离婚多难,单位做工作,街道做工作,反正死活也不让离,结果有多少两口子半辈子不说话,闹了十几年的有的是。愣给绑一起就能幸福?

我们从刚解放那会就开始说婚姻自由,怎么过了半个多世纪又倒回去了,财产分不清可以立婚前协议,婚后的分不清可以找律师或者法院,这不让离婚是哪的事啊。

这是不是会让更多的年轻人恐婚,这边玩命开放三胎让增加人口,这边又给年轻人套上枷锁,房贷工作的压力都还没喘口气结果万一遇上不良配偶连婚都离不成。换我,我宁可同居,我也不能结婚,太危险。

真不知道这条法规是为了啥想不通。

知乎用户 浔阳咸鱼 发表

我昨天在微博看到的,分享快乐是快乐之本。

评论区的欢乐

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Eis 发表

结婚冷静期比离婚冷静期重要。

结婚前双方不具有婚姻契约,法律上不需要对对方负责,但是婚后就不同了,很可能有人在一段婚姻过程中当吸血鬼,冷静期那就是让吸血鬼合法多吸一段时间。

同时,还是因为婚姻关系是具有约束力的,因此假如有一方正受到侵害,且因为约束力不得不继续受到侵害,那就太不合理了。

强烈推荐结婚冷静期取代离婚冷静期。

知乎用户 超电磁炮吕青橙 发表

离婚冷静期对于民政部门的意义,在于明确它自己在婚姻关系管理体制中的职能和地位。

说的具体点,民政部门以后在离婚问题上的职能,仅限于管理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有关内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申请、离婚协议审核备案和离婚证明发放了。

强调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限制的意思,就是告诉你们,以后但凡是双方意见不一致或者有其他法定事由的,一律法院见。

本来民政局就不具备司法职能,凭什么给你们离婚男女们当半拉婚姻法庭啊?

你们离完拍拍屁股走人了,离婚率上扬了,上面一归因发现都是因为协议离婚程序粗放宽松,结果黑锅都让它民政局背了,它不觉着冤就怪了。

对于民政局来说,搞离婚冷静期的重大意义就是督促你们这些离婚男女们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好,要吵架该在家吵在家吵,该去法院吵去法院吵

话说回来了,哪怕是像合同和公司这种民商事法律关系都不能随便赋予双方任意解除权,何况是婚姻这样一种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社会契约和法律关系?

抱着想结就结想离就离思想的人,自己本身就有问题。

第一版婚姻法之所以允许单方解除婚姻,是因为当时中国存在大量的包办婚姻、胁迫婚姻以及事实重婚。

上述行为到目前为止一直都是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事由好吧?

至于像家暴这类问题,解决手段难道不是靠分居吗?民政部门又不干涉分居,有些人怎么就认准了非得等民政局发证再分家另过呢?

说了半天,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强调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事最早可是红顶女权头子尚绍华女士提出来的,和国男没一毛钱关系。

尚女士为什么提这事,以及您女拳师对此怎么看,都是你们女人的内部矛盾,国男不打算干预,你们也别来胡乱攀扯和攻击国男。

不过我倒是想奉劝一句,像那种没结婚或者口头上不打算结婚的人,就别对离婚政策调控那么耿耿于怀了。

这就像您还没吃饭呢,就开始担心撤硕里马桶堵没堵一样,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庸人自扰。

知乎用户 拉豆 发表

对大部分女性和少部分男性是不公平的。要是法院也不同意离婚,那不就把路给堵死了?死路会死人的。

知乎用户 表姐 发表

不结婚呗,还能怎么看。反正我 27 了,还能熬几年。

知乎用户 秋月无边​ 发表

老张和老李都是酒鬼,没事就凑一块,你一杯,我一杯的喝。那天十八坛酒后,两人已觉得可以了,那就回家呗。

老张说,老李啊,看你醉成这样,我送送你。于是老张和老李酿酿跄跄往老李家走,好不容易到了老李家。老李又说,老张,你这样回去,我也不放心你哦,我得保证你安全回家。两人有酿酿跄跄往老李家走。结果,那晚周而复始,两人来来回回送了一个晚上。天亮了,两人一看,这都啥事啊,还回啥家啊,小店都又开门了,再点上几个小菜,继续喝得了!

我说啥好呢,感谢相关部门呗,听说办离婚证也得九块钱?没准这样一来,就省了!这样冷静冷静,没准一辈子就过去了。反正和谁过不是过啊,有啥好执着的。

你离,或者不离,不多不少,你还是过一辈子!

知乎用户 铭芝 发表

这意思是夫妻双方一方天天打另一方,另一方提出离婚,分家,各过各的,一方不同意,冷静了还是不同意,还离不了了吗?这还得让另一方净身出户吗?另一方受不了一方天天的施暴,决定与其离婚,但是因为一方不同意,冷静了也不同意,法院不能判其离婚,然后其就离不了婚,就不能分家,就不能分家庭财产,另一方要么净身出户,要么继续在家里忍受一方的施暴。

知乎用户 NovakNole 发表

刚从资乎七天小黑屋出来,但还是不请自来啦!

个人觉得有一定道理,但请别对号入座哈~

知乎用户 濯柳​ 发表

“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起诉,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

何时我们离婚还要进行反思了?zhengfu 官员老爷傲慢的话语,七十多年前邓颖超女士的革 | 命成果一朝被推翻……

“人民的意志”,真是好笑

难以想象 24 世纪还会出现这种法案,更不敢相信这居然是一位女性人大代表提出的法案。从民法典问世起民众的呼声便从未得到回应,又或许我们从来都不是人民,韭菜罢了。

“去法院提起诉讼”,如此那些不懂打官司,不会搜集完整的证据链,不会写诉状,也请不起律师的弱势人群怎么办呢?继续忍受漫无止境的家庭暴力和恶心吗?让我又想起了在火中死去的拉姆,然而在微博上悼念她都是违禁的。

这样粉饰太平有何意义?真相总会随着历史的前进而浮出水面。

所谓人 | 权,婚姻自由就这样消失了,连上街示威游行也是不被允许的。想起以前一腔热血想要学法,推动中国大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今天看到这个,真的觉得以前的自己想法好笑

异性婚姻婚都离不了,同性怎么还可能结的了呢。

不过要是生育率低到 guojia 面子挂不住,估计连同性婚姻,代孕合法化那天也不太远了。

又想起了那句话,

“既然上一代人努力让离婚变成了正常,我们这一代人也要努力让不婚变成正常。”

最后让我们重温经典:

一夫一妻是男男平等,废除婚姻才是人人平等。

婚姻,是为了保障每个男人都能拥有属于他的奴隶。 ——恩格斯《家庭的起源》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说诉讼离婚容易的讲得跟真的一样……

知乎用户 旧人随风飘散 发表

那就要这一块诉讼的流程更完善、更有效率,也不要再玩第一次一般不叛离的把戏,既然在已经有离婚冷静期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起诉离婚,那自然就没有必要再去搞什么从各种角度切入劝离了。

离婚冷静期是有个转型的,当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离婚冷静期确实可以从某种意义上保护到一定的权益,但是当社会经济放缓的时候,这种意义已经不大了。

有的答主说的有对的地方,确实不能只关注一些惨的例子,但是你要给这些例子更快解脱的方法啊,对很多涉及人身保护的措施也没跟上,起诉第一耗时长,第二现在还有案例能查到第一次起诉不给离的,那你让人怎么能接受?要让群众接受这个政策,你就得拿出足够的行动力和事实来说服大家吧?结果大家一查,就这?也想让我信你?你凭什么怪群众?

知乎用户 苏克恩​ 发表

生冷的治理需要

我们往往认为立法是在 “法理” 和“社会效益”之间的权衡,所以各种论证”离婚冷静期”既不 “公平” 也不符合“社会效益”。

因为法理上讲,我国是婚姻自由的,离婚只是一种成年人之间的自由民事行为,和结婚、签合同、买卖物品等等行为没有区别。为什么其他同样性质的行为没有冷静期,就单离婚有?法理上没有合理解释。

社会效益上讲,离婚冷静期也只能增加家暴危害、延长双方痛苦、增加不必要的诉讼。并且就将话说开了,最功利的讲解决生育率问题,要离婚的两个人还绑一起,难道能指望他们生孩子?

民政部这个回应,明确的提醒了我们,除了以上两种立法理由,还有一个,“治理需要”。所以以后对婚姻和生育相关事务的治理力度,可以参考计划生育,离婚冷静期可能只是一个开始。

知乎用户 哈哈还哈 发表

想守护婚姻应该制定结婚门坎,而不是设置离婚难度。

立法必须明白,我们现在不是封建时代,一辈子一对夫妻的场景,已经成为过去式了。

你们既然认为婚姻很神圣,离婚不好,那为什么不对社会上,可以随时结婚,不需要太多的门坎进行改变呢?为什么不去调查男女双方可能存在不适合结婚进行干预?

把婚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结婚前,明确告知双方,核实他们有没有,暴力倾向,犯罪历史,另一方是否知晓,等问题。

而现在提高难度离婚不是一个本末倒置了吗?

知乎用户 星河 发表

想了想,虽然现在还没有喜欢的人。

但是以后万一有喜欢的男孩子想在一起,那么父母催婚的话就双方办酒席不领证好像也行……

因为我觉得这波操作,应该会使非婚生子的数量大幅上涨,指不定在我结婚前就有了相应政策说不定,等等吧。

知乎用户 辣崽崽​ 发表

我在想民政部的人都过得好幸福哦,结婚后都是甜宠剧呢~而我们老百姓呢?凭什么,我在社会上奋斗这么多年,到了适婚年龄,我遇人不淑,结婚了,结果呢?生活一地鸡毛,疲惫不堪,我想迅速结束这段乱七八糟的关系,好不容易那个人渣同意离婚了,民政局大妈冷冰冰的说,还有冷静期。你觉得我绝望么?一个人渣结婚了,他也知道自己很难再找一个吧,那么他不会死死的缠住你么?太可怕,结婚前想想这种可能性,我就对婚姻没有任何期望了。钱不是我一个人的钱,房子不是我一个人的房子了,我还得洗衣做饭养孩子,想想就觉得可怕。男生呢,付出什么?以为做个饭,刷个碗就是好男人了?作为一个女孩子,我是真的对婚姻没有任何期望了,也许不结婚才能保护好自己吧!老了就住养老院,死了就把遗体捐给医学院。人生完美。

知乎用户 剑与仙的情缘 发表

冷静个鬼(md 不能说脏话)

知乎用户 株宁哥哥​ 发表

我觉得这个跟离婚买房也走关系!

我一哥们就是跟他老婆协议离婚,没别的,就是为了买房。

结果这么多年过去了,房子是搞了几套,两人名下都有,结果都不提复婚的事。原因是两人在外面都有人了……

要不是因为孩子,早就撕破脸了。

虽然诉讼离婚不一定能刹住这个风,但多少会让这样的有点忌惮吧

知乎用户 真正的粉丝 发表

这就是个典型的懒政一刀切,领导一拍脑门,这两年离婚率高了,我把离婚手续搞麻烦不就解决了?脑子像直肠一样思考,出来的就是这种政策。配套政策根本没有,回复的就是这种话。

我不懂婚姻法什么法律规定,只知道如果我离婚时遇到这个冷静期,离婚后,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了。

也就是说,未婚未体验过冷静期的,看到规定会好好思考结婚的必要性,以及日后的麻烦程度。离婚体验过冷静期的,大概率不会二婚了。

知乎用户 沐雨听风狂言疯语​​ 发表

建议摇号。

结婚不满五年不能离婚,而且必须要摇号办理。办理的时候,摇号决定能不能离。

没有为北京做贡献,没有纳税五年,没有交社保五年,不要买房和汽车摇号。

知乎用户 七串 发表

首先这离婚冷静期是夫妻俩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时才有的东西,如果另一方是个无赖,他 / 她压根就不会和你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所以压根就不必担心这玩意会被某些无赖利用。

另外我觉得很多回答没有理解到结婚的意义。

如果想在一起在一起,想分开就分开,大可不必结婚,学老外一样同居就行。你说怕别人闲言闲语?拜托,你离婚了头上顶的就是个离异的标签了。

结婚是什么?结婚是指按法律规定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所以结婚并非是两个人的私事,而是家庭的事,是社会的事。

不然为什么公司要给你批婚假、批产假啊?这不是你个人私事吗?

所以当你通过结婚得到了社会给你的部分权利后,你履行权利赋予的义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就拿 “小孩 “来说,犯罪心理教授李玫瑾在节目中就建议过家长起码等到孩子成年后再离婚,因为在中国一个人养孩子确实是非常不容易,即使家长能提供足够的物质条件,但在陪伴上,肯定会有所欠缺的。

冷静期,就是给你思考你要承担或放弃的家庭责任的时间。

当然,家暴这类严重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考量的。

但这些问题我们还可以用其他法律条款来解决,并不必通过婚姻法解决所有问题。

知乎用户 LawyerBI​ 发表

协议离婚形同虚设了

办过离婚案子就知道

到了非离不可的阶段

双方能协议离婚的难度是地狱级别

这一弄挺可以

以后省心了

离婚咨询也不用分析是否符合判离的情形了

统一答

“建议直接起诉”

协议离婚名存实亡

法院立案庭要哭了。


来个看到的段子

主审离婚家事的法官:“领导,我都没有结过婚,天天审离婚案子我有点受不了。”

领导:“咋的,审继承案子的就死过?”

知乎用户 经济观察报​ 发表

“冷静期” 能否让离婚热冷下来

近日,民政部下发文件通知,对离婚登记程序进行调整,2021 年 1 月 1 日将要实施的《民法典》中关于 “离婚冷静期” 的规定正式落地。这个在立法时就引起巨大争议的制度,再次进入公共讨论视野,对其持否定态度的人依然很多。

所谓离婚冷静期是指,

自愿离婚的双方自离婚登记被受理后,任何一方在 30 日内都有撤回权。如果 30 日届满没有撤回,届满后 30 日内,双方还需亲自前往登记机关申请,方能取得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

离婚冷静期的影响有利有弊,对于一时冲动、离意不决的人,该制度或可挽回一段婚姻;对于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离意坚决的人,该制度只是人为的延长了婚姻存续期,增加了离婚成本,甚至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煎熬和痛苦;而对于那些通过假结婚、假离婚谋取某种利益或者违法犯罪的人来说,该制度无疑也增加了他们的获利或犯罪成本。总之,这是政府之手对自由的婚姻市场的一种干预,其直观结果是增加了婚姻的成本。

这不是 “国家之手” 对婚姻的第一次干预,也许也不是最后一次。其实,离婚从来不是自由的,我国法律对离婚做了很多限制。在离婚诉讼中,法律规定实体上离婚必须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程序上要调解优先,调解不成的只有在几种法定条件(如一方出轨)下才能判决离婚,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等等。离婚规则的复杂化使得离婚成为成本高昂的选择。结婚你也许不需要咨询律师,但离婚你多半要花钱找个律师。

从网友的评论看,大多数人对这一制度持批评态度,认为是对婚姻自由、选择自由的不当干预。但从支持者的角度来说,规定冷静期制度,立法者用意良好,甚至可以说用心良苦。通过强化干预,引导人们慎重对待、珍惜婚姻关系,或许能够控制不断上升的离婚率,维护家庭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细胞。

这种交锋背后其实是两种理念的对阵。有些离婚或许个人私德有亏,但离婚仍然是个人自由,政府不应该过多干预。而从政府和社会角度看,离婚被视为对社会关系的冲击、高离婚率不利于维护公序良俗,俗话说 “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这种对立背后也呈现传统与现代、法律和道德之间的紧张关系。

据统计,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多年上涨,从 1987 年的 0.55‰上升到 2018 年 3.2‰,2018 年离婚登记达到 446.1 万对,这种趋势确实令人担忧。这背后反映的是一种社会观念、社会关系的变化。现代人家庭观念悄然发生变化,人们的家庭观念越来越淡薄,甚至对家庭持批判态度。比如有两种现象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一是批判原生家庭现象。不知道从何时起人们开始讨论 “原生家庭” 这个社会学概念,而社交媒体、影视作品暴露的更多的是原生家庭的负面影响,这在无形中影响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家庭观念。很多人流露出对原生家庭的憎恶感,避免原生家庭伤害的唯一方法或许只有不组成家庭或逃离家庭。

二是批判亲戚和熟人社会现象。很多都市人或者所谓文化人对亲戚关系、熟人社会持批判、否定甚至憎恨的态度。在笔者看来,这一切与现代社会经济交往方式有关,尤其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导致人的原子化。原子化的个人对传统道德和社会关系的挣脱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忠诚于婚姻、守护婚姻是传统道德、伦理的重要内容。而正如哲学家李泽厚所言,道德是个体对社会人际(如家庭)关系在行为上的承诺和规范。离婚其实是个体不愿意再践行对家庭的承诺。而且不践行这种承诺,对个人的生存不会产生影响,因为个体可以自立,或许套用马克思说过的话,在现代社会,“对于婚姻的忠诚被淹没在个体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

张扬个体自由和权利规则的现代法律,再试图去维护和挽救属于传统道德伦理秩序中牢固的家庭和婚姻,总会显得非常吃力。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觉得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又总觉得这一招很生硬,而且对成效不抱太大期望的原因。

(作者供职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知乎用户 朕身子乏了 发表

结婚先登记,然后设置一个月冷静期,并友情附送灵魂一百道题。

任何一题只要和对方答案不一样,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起诉结婚,诉讼结婚,要么两个人还需保持单身,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

知乎用户 年三十 发表

不合理,后悔了可以再复婚,你冷静人家不愿意还是要离婚。。。

知乎用户 一条幽灵鱼 发表

鼓励大家不要结婚

结合法律对待婚外子女的态度与婚内子女,其实是鼓励大家不要结婚或者直接去当部分上层人的小三四五六七。

哦,这些法律是谁制定的呢?好像也是那部分上层人… 我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

知乎用户 许川​ 发表

离婚时对方不同意,想离离不掉,很痛苦。

但那个被离婚的人,同样很痛苦,可 ta 的痛苦却没有人看的到。在一段感情里,当一个人听到伴侣和自己提离婚时,她会有 3 种感受。

**1. 冲击。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这种状况。**当你和她提的时候,她会很震惊很诧异,她觉得,“虽然我们感情确实出了问题,但可以解决啊,为什么你要和我提离婚?”

还有的婚姻,表面上一帆风顺和和美美,只是某一段时间出现了问题,比如总吵架,或者冷战了好几个月,伴侣和她提离婚了。但她还是会觉得冲击力很大,她会认为,“明明之前那么好,为什么突然就要离婚了,你怎么这么狠心?”

2. 被抛弃感。她会感受到,“你和我提离婚,是不要我了,当年我们的承诺都随风飘散,我们那么多美好的时光都破碎了。”

这种感受会让她很痛苦,她很可能会去找你闹、理论、争吵,甚至会指责你不负责任,把场面闹得很难看。但她这么做,是因为内心想要留下你,舍不得你离开。还有的人会选择讨好,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因为她不想被抛弃,但这种行为没有用,还是阻碍不了伴侣离婚的动机。

3. 不甘心。这种感受会让她认为,“你凭什么要和我离婚?是我哪里没做好吗?” 有的人在不甘心的情绪下,会去纠缠对方,比如去跟踪他、去他公司,让亲朋好友当说客、频繁给他打电话,等等。

这些行为都是不甘心的情绪驱动的,但对于感情问题也没有用,对方反而会觉得这种行为在威胁他、逼迫他妥协,就会更想离开你。我觉得,要想真正解决问题,实现自己不离婚的目的,聪明的人会给自己一个冷静期,让自己冷静下来,恢复理性,不被情绪控制。接下来,会去剖析彼此感情里发生了什么问题,根本的问题是什么,再去找解决感情问题的方法。

知乎用户 跨越人间的风 发表

《澳门风云》里有句话,不赌就不会输。

看样子,唯一依照当事人意愿解除婚姻的方式,是不缔结婚姻关系。

不愧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再有钱能使磨推鬼。

逼良为娼到了一定程度,就会生出逼娼为良的荒诞笑话了。

知乎用户 lily xiao 发表

这是变相鼓励大家不结婚啊

知乎用户 小白丹尼尔 发表

写在前面,本人非法律专业人士,理性讨论。

其实与其不停地解释 “家暴等情况不适用于离婚冷静期”,还不如普及什么叫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从上面就能看出 “双方自愿” 才是基本条件。而且民政部二级巡视员杨宗涛也解释过:

中新网客户端 12 月 4 日电 民政部二级巡视员杨宗涛 4 日在民政部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这种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民法典》第 1079 条里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有关家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这其实就能说通了,本身 “协议离婚” 就是在 “双方自愿” 的基础上,两个人商量出来的结果,现在加上个 “离婚冷静期” 就无非是多了 30 天的冷静期限,有没有这个 “冷静期” 都不会从根本上改变 “双方自愿” 的基本条件。

但的确,这个 “冷静期” 的设立事实上增加了离婚的成本,其突出的表现就在:给了双方 30 天的反悔时间,容易增加反悔几率;需要占用更多的时间资源去解决离婚的事情。

从国家的考虑来讲,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离婚率,同时减轻占用的民政部门因为 “离又复” 来回拉抽屉式的办公资源,也能够打击用离婚复婚来买房什么的市场……

从普通百姓的角度来看,离婚成本大大增加,加上现在舆论风向倾向于一种 “批判家庭” 的风气,事实上也可能降低结婚率,让更多人因此“望而却步”…… 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问题。

不过,我认为立法者从大局观的角度进行立法,或许存在考虑不全的地方,但是在真正实践中,也可能会有一些例如 “修正案” 或者 “实施细则” 等方式进行修正。

知乎用户 清牧烟​ 发表

我实在不明白这和离婚冷静期有什么关系?离婚冷静期没写进法律之前,一方不同意也是要到法院起诉离婚啊。各位就不能动动你们那不经常动的大脑

知乎用户 刘震撼​ 发表

答案:协议离婚,冷静期 30 天。起诉离婚,冷静期 180 天。

比如,一对夫妻协议离婚,法院给 30 天冷静期,但冷静期间,男方却反悔了,又不同意离婚。

协议破产,女方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但第一次起诉离婚,通常法院不会判离(常规操作)。

女方坚持要离,想第二次起诉,但是,同一案件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请你回家忍耐半年,半年之后再来起诉。

所以,协议离婚冷静期,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想顺利离婚,至少,至少需要 210 天。

这个答案够清楚不?

**要点:**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同案二次起诉相隔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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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震撼

知乎用户 zzzzzzz 发表

为什么不是结婚冷静期

结婚要有体检报告,传染病也必须有义务告知,像艾滋这类的,遗传病史也得检测,都结婚了还隐瞒,尊重人权,那配偶的人权呢,

现在很多小青年结婚是一时冲动的,设置一个结婚冷静期,多好

知乎用户 素晴 发表

这么多人反对,是不是拜登的钱到账了 (狗头)

知乎用户 你我的噫鸨 发表

我觉得不到十年之后,国家就该考虑非婚生子的问题了,尤其是在 20 后非婚生率超十个点的情况下

知乎用户 幽燕城里人儿​ 发表

民政部觉得家暴只能算是家庭矛盾,不算个事………..

冯远征老师这十八年白特么宣传了!

知乎用户 鸡腿 发表

建议大家都别结婚,以示抗议

知乎用户 光鹤 发表

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知乎用户 剑英 发表

其实只有一个办法,不要结婚了!

反正未婚享受已婚待遇都是普遍现象了,婚姻关系涉及的赡养义务和经济利益,做个公证就可以,真的没必要给自己后面离婚再找麻烦。

没有离婚自由,对于婚姻中弱势群体,简直就是地狱!

知乎用户 吃糖不蛀 Ya 发表

以前家庭父母感情不和,孩子问父母,不和为什么不离婚,父母说,还不是为了你。

以后孩子问父母为什么不离婚,父母有了一个新选择,可以回答,xx 不允许。

孩子一听,得嘞,留下阴影,长大后,坚决不结婚。因为 xx 不允许离婚。

纯属虚构。

知乎用户 萌到了 发表

怪不得上次有人说离婚冷静期就是好,不然一会结婚一会离婚一会复婚的,多麻烦民政局的人啊。

这回复翻译一下就是:别麻烦民政口了,直接起诉去!不然就给我冷静!

知乎用户 吴明 发表

会大大增加婚内分居的数量。

离又离不掉,过又过不下去,怎么办?

三十六计走为上,先事实分居,能让自己活下来再说。

想用冷静期拉动生育率估计是水中捞月,拉动一下单身公寓租赁倒是有可能。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明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就能了事,立法的老爷们却觉得不够刺激,非得把民事纠纷升级到刑事案件才觉得过瘾?

所以以后没有离异只能丧偶?

知乎用户 楚天霸 发表

等同原则,结婚也要有冷静期才合理。

知乎用户 Molly Mo 发表

弱者的牺牲被用来稳定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他们的处境却很少有人会关心。

知乎用户 朔月 发表

这是要把离婚率搞下来,自杀率或他杀率搞上去?

知乎用户 糖葱薄饼 发表

一年后将踏入社会的我,原本对婚姻还有丁点的向往,毕竟总有些事需要两个人才能干成。

可正是这个冷静反思,让我冷静反思了下,结婚这事吧好像也不是那么重要,低门槛进入高门槛出,这不就是传销吗?

知乎用户 吴芝 发表

怎么看待?民政局爹味太重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能不能用成年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黄晓惠 发表

对于冲动离婚的人来说是好事,杜绝了因冲动而离婚所带来的后悔。

对于婚姻生活真的无法继续下去的人来说,就是一种煎熬。

当然,对于我们法院人来说,业务会成倍增加。

知乎用户 南小南 发表

单身的我更恐婚了……

知乎用户 贪玩 发表

其实我觉得民政部有点太担心结婚率了,有点担心过度啦。

这事应该财政部司法部门之类的有关部门管吧,毕竟大部分有机后浪光活着就费尽全力,哪有能力谈恋爱。

知乎用户 胖果果 发表

我不太明白

知乎用户 剑来​ 发表

这个离婚方式我不太懂,所以咱不聊这个。

咱聊聊 “冷静反思” 这四个字。这个很不得体。

说实话,你说个 “慎重考虑” 不比 “冷静反思” 强?

冷静我们好理解,主要是,为什么要反思?

凭什么要求被反思?

我现在真的是很反感公共管理部门给出的让别人反思这种行为。

刀刃向内、自行检视啊同志们,哪有让人反思该不该离婚的?

作为公共管理部门,能办就办,不能办就把原因给人说清楚,你想劝和调节你就劝和调节,那就正儿八经地劝和调节。

劝人大度,······

知乎用户 Smile 发表

其实结婚一定会结婚的,毕竟能遇到个相爱的人不容易。但是人都是会伪装的,如果以后老公对我不好,例如长期家暴、赌博、吸毒、酗酒、出轨屡教不改的,离婚又离不成,大不了抱在一起 S,宁可 S 也不能让他好过,别说我偏激,被逼的,毕竟离婚能解决问题,但离不了婚变成死局,那直接去 S 好了。

知乎用户 抖音美好音符年 发表

嫌离婚冷静期麻烦就延迟结婚呗。
男女搭伙过日子,真要是情投意合,经受过时间考验后再结婚也不迟。
不领结婚证就不用操心离婚冷静期咯。

知乎用户 Ryan Z 发表

我觉得,某些人在人生某些阶段是有换老婆的刚需。

也没见发声。

知乎用户 咩哥无敌帅 发表

可能他们只是要一个书面数据

只要离婚 “率” 下降了就行了

冷静期离不了就不离

该分居分居就行了

知乎用户 悬空 发表

我国新生儿绝大部分是合法夫妻所生。所以所谓稳定期,纯粹是稳定新生儿出生率的前置条件。至于夫妻感情啥的,根本不在上面考虑范围内。上面要的,只是新生儿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防君子不防小人

能和和气气离婚的依然和和气气的离

但是,这道法律,为婚姻中的既得利者开辟了特殊通道,被剥削者依旧困囿于笼中无法解脱

协议三十天,起诉一审不过一百八十天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同意这道法律的人,十有八九会在一审时按下反对键,并沾沾自喜,啊,我又拯救了一个家庭

门封住了可以爬窗,窗封住了可以爬墙,顶封住了可以挖洞

真到了鱼死网破的那一刻,斩断源头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法,长痛自然是不如短痛的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说实话,有点好奇这道法律实施后的影响

知乎用户 cooper zhang​ 发表

这件事上最有意思的一点是,民意根本没用,也没有任何渠道和方式能够阻止这一切发生,没人想知道反对者的比例是多少,他们只想看看能不能达到 “目的”,就像当年计划生育一样,没人在乎发生了多少惨剧,所以也不会吸取教训。

我爱国,只是有时候没办法爱的那么彻底。

知乎用户 养猫的哈士奇 发表

离婚后后悔了可以复婚吗?可以!复婚麻烦吗?比这个离婚容易。所以说这只是个借口!

应该与前几天的问题结合起来看:

民政部部长李纪恒表示,去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 2000 年来最低!总和生育率破警戒线(总和生育率是指该国家或地区的妇女在育龄期间, 每个妇女平均的生育子女数.,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

人口红利开始消失,所以这两年先是全面开放二胎,现在又约束离婚,虽然说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但是很明显意图就是尽量减少离婚。离婚后悔还可以复婚,所谓的后悔一说跟你站不住脚

根据恒大大报告,

**中国生育率下降速度前所未有,当前不仅远低于 2.45 的全球平均水平,还低于 1.67 的发达国家水平。**根据联合国统计,1950-2015 年美国总和生育率从 3.3 降至 1.9,日本从 3 降至 1.4,印度从 5.9 降至 2.4,均远小于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从 6 到 1.6 的降幅。2016 年中国总和生育率为 1.62,在全球位居倒数,不仅远低于 2.45 的全球平均水平,还低于 1.67 的高收入经济体水平。与墨西哥、巴西、马来西亚、俄罗斯等人均 GDP 相近的国家相比,中国总和生育率仍然偏低。

知乎用户 Intopass 发表

要考虑家庭的解构,或者说无证婚姻的可能性了

自古以来家庭就是社会的稳定剂

但现在至少老年前独自生活也没什么不便的

如此还需要家庭吗?

毋庸置疑,还有很多人甚至大部分人会选择领结婚证,组成家庭。

但这是唯一选择吗?

如果不是,就要考虑无证无婚姻生子,下一代的抚养教育问题将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国家当然希望都能结婚。但看看结婚率离婚率数据,再加上这个政策更是帮了倒忙,新的社会结构必须开始思考了。

知乎用户 666666​ 发表

那换句话说吧,要顾全大局,少离婚多生小孩,免得搞得老龄化加剧,有大家才有小家。

知乎用户 紫霞仙子玩梗嗨 发表

反而会坚定一些人离婚的决心!

知乎用户 想想以后吧 发表

要么取消离婚冷静期,要么同时增设结婚冷静期。

想用缓兵计降低离婚率,治标不治本。不如从结婚入手,确保双方都是在充分了解对方,确定对方适合结婚再结婚,不是能更好解决问题?

知乎用户 清五郎 发表

饮鸩止渴

知乎用户 高山县​ 发表

挺好的

这是把握住了法律与清理之间的平衡点的措施

毕竟离婚是对人生 家庭有深远影响的事情

设置一个弹性缓冲时间

既保障了婚姻的自由

又可以避免过于冲动之下的离婚

知乎用户 求求别开学 发表

本来中国就有两种离婚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什么的也商量好了,并且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然后到民政局交个表,其实就是通知民政局我俩不过了。

诉讼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是夫妻单方主张离婚的唯一方式,也就是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财产分割抚养权之类的有争议,没法协议离婚的,则只能想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这又分两种,一种是双方都想离,只是协议不成,让法院来分财产孩子,另一种,就是另一方不想离的,法院支持离婚的前提是婚姻关系破裂,又有明确的多种标准。
**这次改变的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说白了就是民政局要确认夫妻双方真的商量好了,不是头脑发热。也就是说以前夫妻双方都想离就离,现在夫妻双方想离这个状态要保持三十天不反悔才能离。没有实质性变化,确实能起到冷静作用。

与其在意协议离婚增加冷静期的问题,不如关注诉讼离婚的问题。

真正离婚难的就是诉讼离婚,不管夫妻是想离商量不好还是一方坚决不离,想诉讼离婚都不容易。

首先法院会调解,调解不成才考虑判决。而现在法院判决除了有规定特殊情况,基本上第一次都是判不离,法院劝和不劝分,比离婚冷静期问题麻烦多了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现在的问题就是,除了一二三四(本身举证也很苦难),法院在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这个事儿上非常谨慎,基本不会下离婚判决,所以最快的诉讼离婚(除有上述规定情况),必须要再等一年才能离。

所以如果真的想关注婚姻自由,关注下实务中诉讼离婚的问题,比讨论离婚冷静期来的有效。

知乎用户 ck99 发表

建议乌合麒麟整个活。

知乎用户 雨花​ 发表

我觉得离婚冷静期主要目标还不是因为感情什么的,而是结婚离婚炒房的人

知乎用户 Anonymous User​ 发表

很简单,既然法律没有要改变的趋势,那么我们应该看一看如何应对。

你们想想,果真上面的人不懂吗?他们不知道政策会降低结婚率?他们不知道政策会造成巨大反对?他们难道不知道婚姻中的弱势一方很难逃脱?

人家不傻,你想想,如果你忍受不了另一半但是离不了婚你会怎么做?很自然,搬出去住,不论是租房还是买房,都是一块巨大的市场。你以为他们想提高生育率,其实是第一层,人家想提高房产率,继续维持房产市场稳定。这波人家在第五层。

但是问题是,既然是弱势方,请问如何自己买房?如何自己租房?

答案就是不要成为弱势方!中国婚姻中的弱势方是怎么来的,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收入的不平等,比如说,东子哥和奶茶妹妹 800 年也平等不了,你非要和比自己强的人结婚,那谁也救不了你。这波国家又走到了大气层,鼓励平等婚姻,鼓励门当户对,打击攀龙附凤的风气。

只不过可惜了现在还在存续期内的弱势方,牺牲了他们的生活,我觉得应该从 2021 年新领证的夫妻开始这项规定。

但是我相信新时代年轻人的婚姻一定是更加平等的,双方一定是站在同一起起跑线上的,双方一定是经过长时间的恋爱关系足够了解和信任的。这波都是大气层选手。

知乎用户 知乎事儿真多 发表

很多人根本就没分清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也就不能指望他们分清冷静期到底怎么适用。

不少回答和评论挺可笑的,他们幻想出了一种场景:你的老公,就算他再家暴你、再冷暴力你、对你再凶狠再无情,他在你提离婚的那一刻还是会无条件同意并且和你一起办理好协议离婚的所有手续。

这是他们幻想中以前离婚的情景,我只能说,这本来就是幻想。即使是民法典之前,协议离婚还是必须双方同意,只是不存在冷静期而已,只有一方进行的永远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直存在,也一直是强制进行的。协议离婚从来就不会用来作为解决家暴问题的手段,诉讼离婚才是解决家暴问题的救济方式,你要完善家暴救济就一心一意去讨论诉讼离婚怎么改进,而不是来协议离婚这里插一脚评点两句。

很多人拿一个幻想的情形去验证现在政策的利弊,还去评价现在的政策是不是倒退。这种验证评价行为不仅是无用功,而且会使得对现在政策的讨论失焦,使得政策在根本不涉及也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上被反复讨论,既是浪费大家的感情,也是浪费社会资源。

知乎用户 kfcotw6570 发表

一门心思在压迫女性的道路上走,只有压迫剥削这一个思路,当然就会想不出办法了,只好出下策挽救一下离婚率。因为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越重,反抗越激烈。

其实解决方法很简单:目前离婚由女性提出的占多数,修改法律让孩子只能从母姓,婚后丈夫的收入有一半直接划入妻子的银行卡,休产假的女性必须由丈夫的雇主发给她工资,丈夫做家务每天不到 2 小时的将从其银行卡中直接划出罚款给妻子,无论男女如果出轨就全国公示并且离婚后 10 年内出轨方不得登记结婚,婚姻维持三年后每持续一年国家就奖励 5 千块钱,同时加大舆论宣传:离婚女人是个宝,谁不娶谁吃亏从而让离异女性尽快再婚。你看还这样一来还有女性提离婚吗?

只给大棒,不给胡萝卜,有求于谁就使劲恐吓谁,除了让人逃得更快些之外,还能有什么用处?

知乎用户 南域 发表

朋友去离婚,工作人员问她过去的婚姻压抑吗,会心情不好吗,我朋友没想太多,直接说有啊,结果直接拿不到离婚证,说是涉嫌抑郁症,需要精神鉴定才能离

知乎用户 江东帆影 发表

婚姻法里说公民享有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但是,

现实中的离婚丝毫谈不上自由,

人们通常把千方百计阻碍别人离婚看做自己的大功德,

所谓 “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

甚至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谎称打印机坏了不给离婚人员办理证件这种事还会被采访并通报表扬,

真心希望,国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能够尊重婚姻法,尊重婚姻自由。

知乎用户 吉祥如意 发表

我们一起来举例哪些事物是进去容易出来难,粘手容易脱手难的:1,深坑,掉进去一秒,爬上来…… 可能爬不上来?2,监狱,犯罪立马进,出来…… 可能出不来?3,黄赌毒,想爽立马爽,想戒…… 可能戒不掉?4,传销,想进简单,想出…… 你想得美!5,婚姻,想结秒结,想离…… 咱慢慢磨吧~

基本上,那些需要付出很多才能得到,很容易就能失去的,才是珍贵的。相反那些很容易就能得到,想摆脱却千难万难的,基本都是祸害 (●—●)。

知乎用户 灵剑​​ 发表

评论区叽叽喳喳一群你们吵再久,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协议离婚不就应该是双方自愿吗?

有一方不到 30 天就后悔了还能叫双方自愿吗?

对方其实不愿离,你去骗去利用对方的一时冲动达成离婚的目的,这是哪门子的正义?

这么热衷于离婚,为什么要结婚?不结婚直接同居多好啊,想分就分,不是正合你们意吗?

又嫌不结婚没保障,又嫌结婚了后悔不能离,你们是想自己想离就离、对方一辈子不能离?这怎么可能呢?


嗯?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协议离婚的前提本来就是双方同意,一方反悔了自然就不叫双方同意了。冷静期本来也就是为了给一个反悔的机会。

再怎么说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婚姻本来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就是为了保障关系稳定、排他才存在的,如果想要说走就走的自由,那就不应该结婚,只谈恋爱就好。进入婚姻之后,离婚成本高,这本来就是必须承担的风险,因为如果离婚很容易,那不也有随随便便被离婚的风险吗?只看到过得不好的人离婚很不容易很可怜,不想想要是随随便便就能离婚,不想离婚的人突然就被抛弃了也很可怜吗?

知乎用户 海边的风 发表

建议设置结婚冷静期。第一次申请结婚的一律驳回,一年后还是要结婚给予批准。

知乎用户 古城长安赵大嘴 发表

为什么要加这个限制条件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最近一段时间离婚率不断增加结婚率持续降低,这两个数字太难看了!人口的出生率断崖式的下跌!长此以往就没有韭菜了。

知乎用户 水月一生推 发表

众所周知起诉离婚费时费力费成本,而且往往第一次没办法离,并且第一次判决后有半年禁诉期,已经起到离婚冷静期的作用

所以说白了就是不想让人离婚呗

不离婚可以发生什么事?

当然是造人运动啊

毕竟生育率低下了现在

不这样逼造人怎么行嘛

(狗头保命)

知乎用户 山里人 发表

我不同意这个措施。

这个措施其实就是民政部拿自己不当外人,拿自己当爹妈,孩子要离婚,他过来说,别冲动,再想想。

18 岁就是成年人了,可以为自己的民事负全责了,20 几岁才结婚,干嘛不同意让人家自己说了算。

爱结结,爱离离,国家操这个心干嘛?没听说有人离婚了找国家负责的啊,都不要你负责,管他干嘛?离了后悔了再复婚啊,没复说明至少有一方不后悔对吧,那还是该离!

对于完全不影响他人的自由,我觉得国家要放宽。养个狗还会吵邻居,还会在公共场所大便或者咬人,离婚谁都不影响,有啥好管的?

离婚多了唯一会影响国家行政的,就是法院起诉离婚。所以我建议,凡是能自己谈妥了的,直接离,自己没能力谈妥要国家帮你裁决的,执行冷静期政策。

就这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李国庆现身说法为你讲述离婚冷静期

知乎用户 魔芋爽大王 发表

关于私生子继承权的法条如下:

知乎用户 谢三郎 发表

说明生育问题已经逼得政府快没法子了。

离婚率高升是一定影响年轻人婚育观念的,肯定对提高结婚率生育率是不利的。而且现在太多经济离婚(假离婚等),政府也不太好判断。

知乎用户 吴钩霜雪明 发表

知乎还是书生气重了一些。大家一通分析,很学院派

这事儿其实很简单,可能就是大领导,在茶余饭后,看到相关统计,年轻人离婚率高,就随口提一句 “现在的年轻人不冷静什么什么的”。然后下面人就为了响应落实大领导的指示,就设立一个离婚冷静期。

和什么法制什么权利什么自由什么什么的,完全不着边。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一言以决

知乎用户 耳朵养小鱼 发表

意思就是,结婚可以,离婚?没门。

在我看来,以后离婚几乎只能走诉讼一条路了,这个流程走完估计要两年吧。

说好的婚姻自由呢?

因这个法案得意的:

1、各种赖着不肯离的渣男或者渣女。

2、离婚诉讼的律师。

3、离婚率的数字好看了。

我看到了社会在倒退。

知乎用户 北落 发表

民政能够搞 “离婚冷静期”,那法院就不知道提高诉讼离婚的门槛和成本?一个个都说选择诉讼离婚,真当法院的法官们就是热爱工作的劳模了,民政嫌麻烦,法院其实也一样。

真就,日常反婚反育?不婚不育保平安?手动物理更改婚姻状态?

知乎用户 燃烧吧 NZND​ 发表

其实挺简单的。

离婚率可能会因为冷静期下降,毕竟离不了嘛,得等。

但结婚率,民政部你们觉得会上升还是下降?

离婚成本提高了,别人结婚就要考虑清楚了吧?万一呢,是不是。

所以吧,离婚率大概率会下降,但与此同时,结婚率只怕也要降。

到时候你们打算怎么办呢?到某个年龄不结婚就罚款?我等着看呢。

反正离不了婚我很淡定,或许社会舆论上吃亏的是我,但经济层面生育上面吃亏的,可不是我。

我就是好呀不离婚,可我也不生孩子,你能把我怎么办?

呵呵。

知乎用户 咿呀咿嘚喂灬 发表

昨天就已经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了,没想到今天这么快就回应了!

第一反应也是走法律程序,诉讼!

具体我不是很清楚,身边也基本没有发生这种事情,大概还是以前的老问题

诉讼周期长,不能快速解决问题!有些婚姻本来已经是很熬人的一种状态,心力交瘁!结果迟迟判不来结果,就会更心烦!

这个还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不仅仅这一个,据我所知,大多数这个程序都是繁琐,时间长,不方便,所以我们有很多人在很多事情上喜欢算了!

高额的费用等等,这一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知乎用户 尘埃落 发表

头痛医痛,脚痛医脚的思维方式。想象不出这种制度对生育率有什么贡献。我也想不明白离婚率高对这个社会有什么危害或者说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这种制度的创建真是既不科学也不辩证。拍脑袋吗?

知乎用户 一叶障目 发表

国家虽然不相信我们有成熟的心智面对结婚和离婚,但是相信我们有足够坚毅的心智面对二胎,可以的。

就这么活下去吧,你和我都值得。

知乎用户 荔枝园滚滚 发表

不排除一部分人离婚存在不理智的情况。但更多的是一些被压迫的人所做的最终决定,很难想象她们做出离婚这个决定下了多大的勇气,此时此刻,一条轻飘飘的法律条文就把她们所做出的努力轻易否定。

1950 年邓颖超在讨论《婚姻法》时说:“我为什么主张不加条件,一方要离就可离呢?理由是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痛苦最深。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过去没有这一条,发生了很多悲剧。”谁能想到今天这一伟大 “壮举” 至少使婚姻法倒退了五十年呢?

怎么说呢,还是未经他人苦,不知其中事啊

知乎用户 如梦如幻 发表

那就不结婚,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

知乎用户 镌云宫 发表

离婚率大幅下降

结婚率与离婚率同比例下降

骗婚诈财(婚后各种合资、贷款几百万…… 就是拖着不离)比例显著上升

头顶一片绿油油大草原的比例(无分男女)显著上升

堕胎、早孕、重婚、已婚与异性同居比例显著上升

精神抑郁类疾病患者数量显著上升

杀妻、杀夫案同比例上升

男女对立舆论显著上升

自杀比例同比上升

知乎用户 流星暴雨​ 发表

有点看不懂

协议离婚加个冷静期没啥问题啊

结婚也可以加个,时间可以少点,15 天就行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本来就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啊

加了这个冷静期后无非就是由两方在同一时间点想离婚便可离婚变成了两方持续一个月想离婚才能离婚

那些家暴劈腿之类的恶性事件,一方不想离婚向来就只能走诉讼啊

要想保护部分弱势女性的利益

应该去关注诉讼离婚和人身保护啊

知乎用户 邵亚瀛​ 发表

无赖嘴脸四个字的标准

知乎用户 李家小囡​ 发表

我不懂啊,我都不想结婚了

按中国人的尿性

一群人都在劝你

孩子都生了

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传出去不好听

年轻人打打闹闹正常

忍一步海阔天空

就在这种情况下还选择离婚的你想想到底经历了啥

冷静期是针对人的啊

酗酒吸毒嫖娼赌博家暴冷暴力游手好闲吸血为生的东西能算人啊!!!!

这种东西就是滩糊不上墙的烂泥,沾上谁都不撒手

你告诉我按新法是不是这些女人就活该一辈子被和人渣捆在一起

起诉?

你知不知道家暴很多时候是达不到轻伤级别的,换句话说,警察不管,法官劝和

你告诉我要是这个女人没有孩子父母,她死了是不是更开心

知乎用户 克克克莉丝​ 发表

这么说就很尴尬了,现在那感觉就是民政部把锅往法院甩,关键诉讼离婚更没有那么快的,表面上看好像对律师之类的职业好像有好处,实际上不然,势必会增大难度和工作量,如果说协议离婚对方故意恶心你,难道上了法庭就不恶心你了吗?要恶心你的就是那个人,和在哪怎么恶心你也没关系。

民法典都设置了冷静期,又怎么会开口子说只要去法院起诉就没有冷静期了?于理不合吧。况且,就说你排队开庭都不知道排了多久了吧,更不用提各种补充证据,财产分割,几轮调解,最后判个不离,还要回去分居,再去第二次诉讼。想想这对需要速战速决的来说,比等 30 天更难了吧,而且增加法院多少工作量,一直很不理解这一点。

知乎用户 Joey​ 发表

其实降低离婚率的最好方法就是推广婚姻试用期,建议情侣提前同居一段时间,在决定是否原因结婚。减少试错成本,也减少浪费。

知乎用户 上海律师杜继业​ 发表

离婚一直只有两种形式: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民法典》规定登记离婚适用冷静期,确实会增加难度。但同时诉讼离婚也有相应修改,也就是说协议方式登记离婚变得更难,而诉讼离婚相对会变得更容易(详见民法典 1079 条最后一款)。

两个人真的过不下去了,可以去诉讼离婚。

补充说明:看了下面的评论,我补充说明一下。有些朋友,自己不懂,还喜欢想当然,吃亏的往往就是这样的一群人。民法典有明确的规定,新增加的在民法典 1079 条的最后一款,该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之前虽有司法解释规定,分居满两年应准予离婚。但一方面由于分居满两年很难举证,另一方面有的法院对这个司法解释执行的力度不够。现在民法典有了明确规定,位阶明显比司法解释要高。另外登记离婚难度增加,因此以后诉讼离婚难度应会有所降低。

离婚难是客观存在的,有的法院甚至当事人起诉超过三次以上也不判离的,也是有的。大家有怨言,这也是正常的,但是不应该发现任何与自己想象的的信息不一致,就开始开启乱喷模式。

知乎用户 秋风落叶 发表

这种法律法规不会停止人的思考,只会对婚姻更加谨慎 。对结婚率来说只会更低,不知道谁设计出来的这个想法。

知乎用户 钢铁侠么么哒 发表

总有人说,怕就不要结婚,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这批年轻人啊真的是

但是你想想,能在网络上表达出反对的声音,说明大家都很心知肚明这个制度让人无语,从而这批年轻人更加不想结婚,但是大家这么愤怒的反对还有一个原因,不知道有没有想到,我们虽然现在经济发展迅速,但是思想和文化还是属于传统的儒家文化,这样就会让一些年轻人在被迫的情况下,比如来自周围的催婚催生大军,选择和没什么感情基础的对象结婚,还有一些农村偏远地区的人或者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也是这么随波逐流的结婚生子,结婚后遇到非良人,以前说不定还能立马选择离婚,手续或许没那么复杂。现在呢?让他们冷静?让本来就不容易的婚姻更加难,苦的还是那些人,而且会越来越苦。

不知道是不是一种倒退,古时候不让随便离,现在也是…

(好像说的也不对,苦的是我们这批年轻人,他们即是我们)

知乎用户 whatever 发表

我觉得很恶心。为什么不是结婚登记给 30 天冷静期。

感觉以后离婚率会降,结婚率也会小幅下降。刑事案件会小幅上涨。

知乎用户 胡工 发表

离婚官司很赚吗?

知乎用户 陈三藏 发表

还不如给结婚设门槛,门槛高了,就能让离婚率下降了,当然了结婚率也下降了,本人一直赞同婚姻关系的解体。

知乎用户 糖小堆儿 发表

突然想到,虽然离婚率可能下降了,但申请离婚率不会上升么?

之前吵架动不动就把离婚挂嘴边的人,现在就真的可以升级到动不动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去了,反正也不是立马就离了,一个月内不去领就作废了,等作废了下次吵架再去一遍。。。

那民政局可是有的忙了

知乎用户 今天好靓仔 发表

存不存在离婚摇摆人。今天同意离婚,明天不同意离婚,跟你耗时间。

至于起诉离婚,我是个外行,也不懂里面的门门道道,就是觉得某些律师别说的那么轻描淡写,如吃饭喝水一样容易。

知乎用户 博丽大结界 发表

如何看待?希望离职也这样搞啊,离职冷静期 30 天,冷静期过后双方一起办离职才行,离职冷静期内禁止调整双方待遇条件,单方离职必须通过法律诉讼完成

知乎用户 李二深 发表

现在每天开庭拉满,以后又会多很多来起诉离婚的,无语。

知乎用户 岸轩​ 发表

说白了 欺负老实人呗

知乎用户 依然​​ 发表

离婚不成就手刃对方的例子会越来越多,现在社会不要脸的人太多了。

知乎用户 艾司南​ 发表

冲动结婚的比例不知道比冲动离婚的高了多少,设置结婚冷静期更合理吧,一个月冷静期,一个月内一方反悔即可撤销。感情这种事情想在一起需要两个人都想在一起才行,想分开的话,一个人想分开就够了。

知乎用户 Dake 发表

估计明年丧偶的人数会增加。

知乎用户 加小油 发表

然而起诉离婚也不是一次就能过的,话说提出这个法案的人对过不下去的夫妻是怎么理解的?离不了婚,他们就愿意一起生孩子了是不是?

知乎用户 松子鱼 发表

建议年轻人同居不结婚,没需求别要孩子,开心就好

知乎用户 林夕邦邦​ 发表

如果当事一方一个月内都可能变卦,他怎么会和你协议离婚,诉讼就是必然的选择了。

如果双方愿意协议离婚,多等一个月确实有点碍事,主要是耽误给律师打尾款吧

知乎用户 梦醒 发表

1, 有两个关键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定义很重要!我专门去百度查了一下定义: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又叫两愿离婚,或者登记离婚。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以后,判决的离婚制度。

2 - 分析

就定义而言,如果双方没啥纠纷,自愿离婚的,才有冷静期一说。但是如果本身就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比如家暴,一方不愿意离婚,比如财产纠纷,子女教育问题根本不可能走协议离婚这一途径。

所以他们这些人也根本不是离婚冷静期的覆盖范围。

3 - 综上所述

离婚冷静期覆盖对象,是那些没什么特别矛盾与纠纷,甚至两个人愿意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夫妻。这样的人里面,不太可能出现网友讨论的那些极端案例和情况,因为那些有矛盾争端的人群,并不属于离婚冷静期覆盖范围。

主要针对人群,应该是矛盾不大,还能心平气和去民政局离婚,有些是因为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脑子一热,准备离婚的人。

把曾经那些离婚办事处的嬢嬢的劝和工作,直接揽过来。

如果两个人铁了心要离,唯一沉没成本就是大概要提前 30 天预约

至于那种中途和好,一方愿意认错道歉,另外一方也铁不下心的那种。

gj 的意思,那就凑合着过吧。单身率太高,社会会很动荡的。鸡毛蒜皮事情太多,gj 建议大家互相冷静下。

知乎用户 Weller 发表

那我选择不结婚了

知乎用户 刘超​ 发表

另一种解读,法律允许你苟延残喘,也不愿你直接宣告婚姻死亡。

离婚冷静期出发点是好的。

但一定会被人性的劣根性所利用,导致婚姻中弱势一方的不幸福,因此,法律还需商榷细节。

知乎用户 redtank 发表

结婚应该也有个冷静期,同样办法操作。这么一来精虫上脑时做的决定,贤者时间可以好好想想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瞎搞,结婚离婚本来就是自愿的,人家家长都不管,民政局瞎干涉什么

知乎用户 西北偏北 发表

我建议,民政部所有法规先冷静下,大家斗不反对再执行。

如果你都不能走冷静期,凭什么要求别人?

知乎用户 布尔乔亚 发表

封建王朝有 24 孝图

咱们也来个 24 婚图吧!!

大力宣传离婚后凄惨的双方

复婚后幸福安康的生活

教育大家不要离婚

知乎用户 陆离先生 发表

离婚冷静期到底防的是什么,想清楚了吗?

一些公众号,包括

@睡前消息

马前卒老师,认为增加离婚冷静期,会提高离婚门槛,从而降低结婚率。

在我看来,如果一对新人因为害怕不能自由离婚而不结婚,那他们结婚的时候动机都成问题,谁结婚的时候会考虑离婚好不好离啊?

那离婚冷静期到底有什么用呢?

第一,离婚冷静期,阻止的是 “闪婚闪离”,激情结婚、冲动离婚。

真的能用上离婚冷静期的人,大概是协议离婚、然后其中一位临时反悔。所以我觉得离婚冷静期是个挺好的政策,临时反悔不至于马上走上法庭,而是回家冷静。

有些人就是有难言之隐,被裹挟着进了民政局,也许是暴力、也许是被哄骗,一个月里随时可以反悔,这不是挺好的吗?

另外那位着急离婚的,你等不急要离婚了吗?那你打官司啊!

其次,离婚冷静期,保护了婚姻里的弱者。

之前

@河森堡

老师在刚出现 “离婚冷静期” 概念的时候,把婚姻类比为交易过程中,其中一方不能自由退出交易,会降低进入交易的意愿。

其实我认为正相反。交易双方、或者结婚双方必然出现强弱之分,强者当然不愿意提高退出门槛,而弱者必然更加愿意提高退出门槛。

这就好比我是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苹果公司当然希望能够随时甩掉我,而我更希望苹果公司一辈子用我的东西。

所以婚姻冷静期,其实是照顾婚姻里的弱者,不至于被更强的那一个随时甩下。

第三,离婚冷静期,提高了假结婚、假离婚的成本。这是在挤水分,让结婚属于真正想结婚的人,而利用婚姻增加经济利益的人,炒房、炒车牌,让他们更难利用婚姻制度。

一旦其中一方反悔不愿离婚,那必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那假结婚假离婚就露馅了。被法院发现为了什么利益结婚离婚,是要判刑的,前两天北京假结婚买车牌不就败露了吗?

所以我怎么都觉得婚姻冷静期是好事。

第四,其实民政局多年来一直就是这么执行的,只是这一次民法典把它法条化了。

民政局接待的离婚,只能是双方都同意的协议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签字,就办不了离婚证,想离婚的人只能提起诉讼,法庭上双方调解,或者法院判。一般第一次不判离,第二次半年后再起诉,一般法院就判离了。所以法院调解或者判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一个法院判决书。

一直就是怎么操作的啊?!不过就是把它法条化了,怎么了呢?没离过婚的就别在这跟我诤了。

我都说了这么多了,如果你还反对,那么你的立场是什么呢?

你是想要随意退出婚姻?

还是希望能够继续利用婚姻的便利给自己带来利益?

单纯一句 “离婚应该自由”,可解释不了你的动机哦。

PS:反对我的你真的不用给我私信说那么多,你根本就理解不了、或者你根本就不愿意理解国家民政局这条 “婚姻冷静期” 的政策,是怎么保护那些在婚姻里面被抛弃的弱者。

无论你怎么解释,他就是非要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到拿被家暴的人说事儿,被家暴的人可能拿到离婚协议吗?那个打他的人可能签这个协议吗?

法律有可能为了五分之一被家暴的人,就允许一个人离婚民政局就可以发离婚证吗?可能吗?谁来判定你是否被家暴?不用判定,你说被家暴就是被家暴?难道这样吗?就像清华腚姐那样,她说被骚扰就是被骚扰?

所以你仔细想想,你是真的怀着对被家暴者的人道主义关怀,还是觉得好像原本靠着金钱、地位 “自由出入婚姻” 能力被限制了?

说白了,知识分子掌握了知乎的主流舆论,而且恰好是这个社会里掌握专业技能的人,在座各位的收入可比 6 亿月收入 1k 的人高多了,你到底是为什么希望自由出入婚姻,自己心里没数么,可别给自己洗白了,鹅熏人。

知乎用户 帅到被人砍 发表

跑个题,我想起以前历史老师告诉我们的一个历史,英国的某位国王,因为向教会申请离婚而不被教会同意,而愤怒地放手一搏,掀起了宗教改革?

具体是什么革命,什么事件我忘记了,但是那个震撼还是环绕在心头。

知乎用户 猫猫律师 发表

民法典第 1077 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 2 款)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离婚冷静期,如果前后时间用尽,加起来可以有 60 天的反悔期限:30 天 + 30 天。从法律韩各样从业者的角度来看设计这个条款的意义有如下几个:

1. 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稳定,家庭就是社会的最小成员单位,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基点。

2. 如果一方轻率、而另一方深思熟虑,登记后前者后悔,但另一方未后悔说明考虑充分,说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3. 给予了大家一个反悔的期限,包括对财产分配份反悔。离婚财产分割觉得分少了的一方,就拥有了一项反悔权,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有利于财产分割协议的公平。

另外,延伸一点:

以前离婚后,双方有重新和好领取结婚证的,我们叫做 “复婚登记”,但现在叫法变了,现在称为 “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其实这是在改正以前的说法,复婚登记不太准确,复婚登记本质上就是结婚登记,二者并无不同,法律上、登记机关都不存在一个独立于结婚登记之外的一个专门的复婚登记,没有,都是结婚登记。

《婚姻法》第 35 条【复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民法典》第 1038 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知乎用户 jelly 发表

都写好协议,孩子跟谁都决定好了,分割完家产了,还需要冷静什么呢

知乎用户 法姥姥 发表

已经充分冷静了 30 天,一方还不同意离婚的原因,难道还会因为是不冷静吗?

若一方借不断反复争取到的冷静期时间,来转移财产,那另一方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如果冷静过后只能走起诉离婚的方式,那完全可以一开始就起诉离婚,没必要浪费 30 天又 30 天的冷静期时间。

因为起诉离婚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更大,对于迫切想要离婚的人而言,是十分痛苦的一件事。

这不应该是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想要尽快结束这段关系,重新开始新生活的人需要反思的事情。

而是当初制定 “离婚冷静期” 的相关人员,需要再冷静反思一下吧。

知乎用户 那人好像一条狗 发表

加上这点,人们对于未来的不确定性更加恐惧,从而停滞不前

知乎用户 百里苏苏雪 发表

微博​m.weibo.cn/1314608344/4580355879736955

今天刚刚看到的新闻,叹息

知乎用户 苏州律师杜哥​​ 发表

按照新规,提出离婚申请后,反悔的方式有两种:

1、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

成本:公交地铁来回最多几十元,外地的火车飞机来回几百元~ 几千元

2、不去领证。

成本:0

不过,如果是对离婚条件(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反悔,那么可以继续协商,根据协商结果修改离婚协议。

知乎用户 wy2020wy 发表

反正也用不上,点个支持啪。就反感柠檬这些冲动的一言不合就结婚的魔鬼

知乎用户 陈与童 发表

都是成年人对于自己做的决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无论是离婚还是结婚。

我相信大部分结婚还是离婚的人还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当然也存在脑子一热上头快速结婚的,对于婚姻有点问题就弃权离婚的。

因为,离婚率高就治标不治本弄一个离婚冷静期出来,造成了真正想离婚的人离不了,特别是遭遇家暴、出轨等等在婚姻中遭受伤害的人。

“离婚冷静期” 简单粗暴就是为了减低离婚率,当然,既然这么难离婚,结婚率自然会更低,新生儿出生率更低,社会人气老龄化增加,这都是显然遇见的。

最后说一句,这年头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犹如海底捞针,要离婚了也得托你一时半会儿,或者让你离不了,幸福感何在?

知乎用户 我的智商有点笨 发表

这事就很奇怪,结婚需要双方同意才行,如果只有单方面同意,无论如何是结不了婚的。

那么对建立婚姻关系的意愿,到底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是对办理结婚证的意愿,还是对结婚程序、仪式的意愿?或者,是对婚姻关系本身的意愿,即是否同意建立并持续维持婚姻关系?

如果结婚意愿是静态的,仅限于办理结婚证,那么等于是让人判断是否与人建立一个只能自己决定是否开始,但不能决定结束的,涉及到人身权利的关系,这个判断的影响极其重大,显然需要人们以极为慎重的态度去对待。

人们在相互建立一般的法律关系时,往往很谨慎的采用严肃、正式的书面协议,双方议定精确的条款,互相谈判妥协,如果是有些重大的事项,可能还需要公证,还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

而结婚这种涉及双方人身权利、大量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重大事项的,居然仅仅是两个人去民政局领个结婚证就完事了,然后婚姻关系维持不下去了就陷入无穷无尽的扯皮中,法律还不支持尽快分开,属实魔幻。

知乎用户 萧荇​ 发表

出发点是好的,但是……

知乎用户 于是事就这样成了 发表

建议结婚设置一个月实习期,一个月之后去换证,顺便做一套夫妻相性一百问

如果相性过低则需要起诉结婚,并且第一次一般不予结婚,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结婚时,法院才会依据事实及法律做出相应判决。

知乎用户 哲学家​ 发表

伟大的逆行者?

知乎用户 侃法​ 发表

作为律师 我觉得民政部门绝对有我们律师卧底

妥妥的给我们增加离婚诉讼业务

谢了

知乎用户 喵小白 发表

你们说会不会不是为知乎用户改的这条,会不会有其他群体需要这条维护婚姻和家庭呢

知乎用户 奥买糕的 发表

我们国家结婚领证率还是很高的,除非是未达到法定年龄的。

几十年前很多人结婚根本不领证。盲目学欧美国家,降低离婚率的方法,必然会降低结婚率。

没有结婚就没有离婚。

知乎用户 斯大林 发表

如果人是因为爱情而结婚,那么当某方认为可以离的时候就应该也必须离婚。顺其自然发展,固守旧制度的必然会被碾成渣子。https://zhuanlan.zhihu.com/p/84776060

转载别人的

知乎用户 无敌萌萌狗 发表

不如结婚也设立冷静期,看有多少人还要登记结婚的。

男女朋友分手也需要冷静期吗?不合适,一方要分自然就分了。本质也是一样的,限制离婚,设定离婚冷静期,对于大部分良善的男女是一剂毒药。大部分成年人是理智的,不到迫不得已谁去离婚。

以后可能结婚的更少了,因为麻烦啊,谁还不能看走了眼了呢。如果女性在暴力犯罪中占主导地位,估计也不会出这样的规定。事实是女性更隐忍,更良善,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负担,而鲜少有暴力犯罪。即使他们内心不愿意,即使被逼着不离婚,那些家暴的、滥赌的、酗酒的家庭的女性估计 100 个里面也很少会出 1 个把男方宰了的女性,所以立法就设立了冷静期啊。

职场上没有话语权,立法中没有话语权,生活中暴力对待也没有话语权,所以立法就维稳了,你们又有什么意见?

知乎用户 黄景严​ 发表

明眼人都知道增加离婚难度可以降低当前的离婚率,但是后果就是结婚率的下降。

而且这不是危言耸听,欧美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为离婚太麻烦所以不结婚,导致单亲妈妈越来越多。

这只能说有人需要吃到离婚率的 kpi,所以就这么干了,至于死后管他洪水滔天,

知乎用户 chengjinpu2003 发表

大家有没想过一个问题,离婚冷静期有什么意义,真的是冠冕堂皇的理由,给两人反悔的时间吗?要反悔还不容易,离了再复婚就是了,反正不就 10 分钟的事。

知乎用户 朱利安 Julian​ 发表

冷静期的设置,恐怕是让双方在冷静时好好想想怎么多分些财产。

没有人结婚时会想到有一天会离婚,但是一旦走到离婚哪一步,双方关系往往已经水火不容。

曾经亲密无间的恋人,成了现在知根知底的对手。

或许出轨一方答应净身出户,但是在 30 天冷静期后,坚持 “自己只是犯了一个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凭什么我一个子儿都不能带走?” 因此拒绝配合流程,重新谈判条件。

又或者在当初谈好了条件,补偿对方一套房子。但是在 30 天冷静期后,转念一想 “凭什么让第三个人住我的房子,绝对不能便宜对方”。不好意思,这波申请作废,重新谈条件。

冷静期让双方更冷静,斗争也更热烈了。

知乎用户 小二普法​ 发表

对于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我觉得没有什么可诟病的。他适用于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目的主要是防止双方的激情离婚或冲动离婚。

关键问题是你搞了个协议离婚冷静期之后,那对于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不是也要改一下?比如在审判期限上缩减一下,或者涉及家暴的、恶意转移财产的简化程序,而且多给一些指导意见,别让一些脑残法官又像以前一样不管什么情况就是不叛离,非要等 6 个月后第 2 次起诉裁判离婚。

知乎用户 徐丫头 发表

如果离婚都能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大概率他们都走不到离婚这一步

更应该设置冷静期的反而是结婚 ‍♀️

知乎用户 datou meng​ 发表

阿弥陀佛,不想结婚的人又多了一些。

恐婚的理由又多了一条。

知乎用户 寂静之音 发表

关注离婚冷静期还不如多治治那些煽动男女对立的自媒体和拳师

知乎用户 铛铛铛 发表

提高离婚门槛不如提高结婚门槛,噢,我是说人性品质上的,什么?你说做父母是不用考试的?啊这,那都不结了吧,真是麻烦。

知乎用户 我心光明 发表

以后结婚前嘱咐应该是这样的:一定要瞪大眼睛,三思而行呀,结了再想离可就不容易了……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额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不结婚啊……´_>`

但是我个人不太喜欢教唆别人不婚不育

现在离婚难大家也都能看得到,不论男女

在结婚前一定磨合好了,女孩子婚前尽量不要怀孕

大家坐下来开诚布公,结婚了以后家里东西怎么分配,每个月的开支怎么规划,如果有很大的分歧怎么处理

有了孩子以后怎么教育,要不要住月子中心 / 请月嫂,孩子谁来看

希望姐妹们能慎重慎重再慎重

当然不婚也是一种方法,但是就像我之前的答案里,考虑一下自己老了怎么办,不要一时冲动

那既然有离婚冷静期,考不考虑弄个结婚冷静期?

知乎用户 话有点多​ 发表

结婚要双方共识,怎么离婚还要?

知乎用户 快活三​ 发表

出城的锁换成了九连环

只不过锁住了城里的人而已

却迫使进城的人的脚步变得慎重

城里的人 总有老去的一天

知乎用户 星仔 发表

离婚本来就应该是单方面决定的

如果离婚这么难,我建议大家都不要结婚了,谈恋爱不好吗?干嘛绑在一起

知乎用户 PiPi 发表

我看现在离婚率这么高,是不是也得给结婚设个冷静期,顺便给那些热脑子的年轻人调解一下。

知乎用户 路人甲 发表

我觉得大家怎么没考虑到另外一种情况呢,那就是干脆不结婚了,这样就不存在离婚了。至于说什么生育,好吧,现在一孩都不愿意生哪来的生育。大家加速冲向单身社会吧,向法国学习,合适就住一起不合适就离开,还不牵扯到资产,完美

知乎用户 白水 发表

请问我现在转业去做离婚律师还来得及吗?

知乎用户 zhuliwei 发表

以后想离婚的直接去法院,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当庭同意,比民政局便捷。

这条法律提案,一定是个离婚律师提的,他以后可发财了。

知乎用户 小宁仔 发表

又不是说这个玩意出来以后,你们想离婚的离不了,相离还不是照样离了,这个只是为了让那些冲动离婚的有个缓冲起,你们那些真正想好 想要离的,也没必要住一起了 各生活各的 一个月后见面离,有什么关系。没出这个玩意的时候 一方不愿意离 还不得起诉才能离婚.. 不到场离不了吧。对于那些死心塌地要离的 GJ 没强制吧,只想保护那些一时冲动的。不知一群人激动个啥…. 那些激动的也不时候结婚。。。免得害人。

知乎用户 低调低调 发表

我认为离婚不需要冷静期,结婚才需要。

毕竟,一般来说,都闹到离婚的程度了,至少,有一方是不想过下去了,强求两个人继续在一起,说不定就会发生什么悲剧事件,如果只是两个人的一时冲动,那大不了再复婚。

相反的,结婚有可能是一时冲动,事后冷静了要离婚,其中的麻烦事先不谈,至少也得付出一个二婚标签的代价。

上一次看的新闻,那个 “现实版爬山”,妻子被丈夫骗去泰国爬山推下的,那个其妻子就是被忽悠着领了证,如果有个结婚冷静期,这种类似的“骗婚” 情况就可以少很多。

知乎用户 稻草人 发表

哈哈哈,

我不想去猜测这个立法的初衷是什么?为了什么?如何通过的?

结果是,哈哈哈

知乎用户 瓷度很差 发表

结婚要冷静期吗?

知乎用户 游来游去 发表

全 g 人 d 心目中的民法典离婚冷静期:

出了民政局,男人转头买束花,老婆我错了,原谅我好吗?两人醒悟,原来只是吵吵闹闹就说要离婚,其实依旧相亲相爱,回家睡觉怀上二胎,还是多胞胎,多买了套学区房给孩子上学,妻子生完孩子继续上班工作,老人延迟退休,为社会做贡献,有责任有担当。

知乎用户 关尔 发表

我一个男第一反应都是

女方要是碰到暴力人渣在冷静期实在太危险了

知乎用户 大约是光棍 发表

离婚这么麻烦,结婚干嘛?

知乎用户 lewissipi 发表

人家都去离婚了,还让人再冷静一个月。这跟带套再吃药一样?这根涨停板限制之后再加熔断不一样?

本来因为家暴要离婚,冷静一个月后被打死了。

你说这法好不好。

笑死个人了

知乎用户 谷律师与劳动法 发表

其实诉讼离婚也是会有冷静期通知的,按照最高院家事审判改革通知,有些试点法院有已经开始试用离婚冷静通知。

知乎用户 中国剑人 发表

恋爱自由,婚姻 “需冷静”。

知乎用户 宋祥云 发表

只要我不结婚,离婚这事就跟我没关系,当然造成了社会不安定,婚内杀人我也只能说,惨!

知乎用户 平地翻车 发表

所以那些日子过不下去,离婚也离不了的夫妻,只能采取比离婚还要极端的方式了吧

知乎用户 klayar 发表

以后都不流行结婚了

知乎用户 青蚨 发表

看来我国的出生率真的已经严重到让人开始抛弃基本逻辑了。

知乎用户 XX XX 发表

这波啊,这波是变相告诉各位要慎重结婚

知乎用户 泽风过 发表

这是社会的倒退。

生育率下降的解决办法不能靠这种歪门邪道

知乎用户 小曦曦 发表

需要冷静的不是离婚,而是结婚,建议搞个 3 个月结婚冷静期

知乎用户 717 小鱼 发表

其实恢复到古早农村形式也行,亲友圈摆酒,生存圈默认两人是夫妻关系就可以了,一婚书不要也可以

知乎用户 llllllll​ 发表

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说明饭桶们真的急了

问题的严重性远超预期

接下来会有更多好戏上演的

知乎用户 Oldblack 发表

快 30 了,庆祝一下自己还没结婚。

知乎用户 啊落英缤纷​ 发表

这么多年,我就听说过冲动结婚的,还没听说过冲动离婚的。

也就听说过结婚之后后悔的,还很少听说过离婚之后后悔的。

谁家两口子过日子还不吵个架什么的,急眼了也难免说个不过了离婚算了,但有几个真能走到民政局去的。

退一步讲,就算是一时冲动,后悔了也能复婚吧。

再退一步讲,能合法领证的最小都是 20 岁以上的人了,有一定判断力了。

起诉离婚很麻烦的。

不过离婚冷静期也好,以后两口子只要吵架了闹离婚,就去民政局登记呗。反正一个月冷静期了,当时也离不了。

想想还是挺好玩儿的。

知乎用户 咯的样子 发表

我觉得设一个 “结婚冷静期会更好些”

知乎用户 dezew 发表

离婚需得双方同意,不是只有一方求离就离得了,30 天冷静期不过是现场调解的变种,问题源头不在如何调解,在双方必须都得同意,立场站在了不想离婚一方。

知乎用户 黑白 发表

挺好

他们本来水火不容,凡是对方拥护的另一方必然反对。

但当他们看到了这条规定的时候,他们有了共同的敌人。

知乎用户 一二三四五 发表

给民政部扔两发可爱的小小的有液体的东西让他们冷静一下

知乎用户 无欲燕双飞 发表

离婚冷静期明明是有好处的呀,为什么大家视而不见呢?

知乎用户 李黑妹 发表

为什么不出一条法律直接不允许离婚

知乎用户 陆沉淮 发表

其实现在挺多人结婚是抱着大不了以后离婚的态度,不是说完全没感情只是由于各方的压力,一旦谨慎思考就会再次犹疑。所以有时候结婚真的是气氛到了,又是个好日子,一时冲动就领了证。

有了冷静期以后,顾忌更多,甚至连鼓励自己冲动一次的理由都被削弱了。虽然这样的冷静期会让大家考虑的更清楚,可现在年轻人的情况是越想的清楚越不想结婚。

说实话,这冷静期真的有不如没有,

知乎用户 林林 发表

吓得不敢轻易结婚

知乎用户 仲夏的小呗兔 发表

宪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这个婚姻自由难道仅仅指的是结婚?不包括离婚?

知乎用户 西风之歌 发表

怎样降低离婚率?
1、不结婚
2、不能离婚

知乎用户 ForTheLady 发表

也就是说只要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代价就会非常沉重。

等同于,为婚姻中强势一方压迫弱势方提供便利。

等同于,侵害弱势方的基本人身自由权利。

所以说,权利必须关在笼子里,时刻鞭打。

知乎用户 波西米亚人儿 发表

反思?Exm??

建议提议者闭关反思为什么网友如此愤怒呢…

知乎用户 每月禁言 23 天 发表

大龄剩女不会再被歧视了。以后会越来越多。

知乎用户 被强按牛头喝水 发表

当时象征性的征求意见时,我还是提了反对意见,不过基本上都是赞同设置离婚冷静期,说什么人性化啊,关怀啊,年轻人不理智啊等等

知乎用户 穆十三 发表

本人女,自感婚姻成本太高

只是一直在考虑是否要踏进婚姻的坟墓。

考虑了 99 步,就差一脚。

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我往后退了 10 步,再说吧。

知乎用户 瞎玩瞎折腾 发表

诉讼就诉讼离婚阿,有啥问题?怕打官司怕麻烦,最后肯定死的透透。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离婚还要冷静期,结婚要不要也来个冷静期

知乎用户 鹿与溪水 发表

说这话好像起诉很容易 再一起生活很容易

不如增加一个结婚冷静期 给一个月期限让两个热恋脑冷静一下 好好地把未来的事想清楚

给被骗婚的人一个机会去发现问题

给还未磨合够的人一段时间去考察

给将就的人再次思考是否不将就

冷静期过后若结婚是好事 试炼感情坚固 没结婚更是好事 提早离开不对的人

而离婚冷静期有啥用呢?早已貌合神离 同床异梦 这 30 日就是在浪费时间

知乎用户 啦啦啦 发表

我始终觉得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就是弱势的柔和的意志不坚定的,所以更需要的是保护弱势群体。至于一些操作层面,治标不治本

知乎用户 河畔的风 发表

只要不结婚,就永远没这些烦恼…… 或许上面的人觉得我国人口降的太慢,再来个加速,挺好的……

知乎用户 流放 发表

我觉得第一部分有人反悔可以撤回还可以理解,可是第二段,双方要共同去要离婚证就很离谱。

双方都不是一路人了,还要 “共同”?徒劳增加双方的痛苦。而且可以消极抗离。

另外时间也太长了。有意愿不离婚的,居然可以先等二十九天才去撤回,或者什么都不干,等五十九天又反悔??

这是怕盲目离婚,还是给双方折磨对方的机会?

消极抗离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就可以折磨对方,真是个不错的办法呢。

真正冲动离婚的,离婚三五天甚至离婚下一刻就该反悔了。抗拒离婚又不愿意主动去争取的,这样的有什么价值呢?

恶心,太恶心了。

同时预言一波

假如有结果冷静期,结婚冷静期有可能会增加结婚率。因为一旦这样的 “大事” 不那么沉重了,也就有人能拿出勇气来了。尝试一旦不错,或者有所习惯就会极大的突破人类的心理抗拒。

而离婚冷静期肯定会增加协议离婚的情况。因为离婚不再具有严肃性,肯定会有人鲁莽离婚的。而且这种本来庄严的东西一旦你尝试了,就会在心里头扎根。想再抹掉恐怕就不易了。一定会结果上加大离婚率的。

坐看笑话

知乎用户 一个懒人 发表

这难道是为了解决离婚率高的问题?只想说这样可能会直接导致很大一部分人可能连婚都不结了 婚姻自由,是包括结婚和离婚都自由的

知乎用户 绘图师 发表

(⊙o⊙*) 好!很有精神 !干的漂亮!

不仅普及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建设还增加了就业岗位,拉动了内需。

建立良好的,快捷的,公平的退出机制才能让人放心大胆的入局。

作为吃瓜群众,好奇这招关门打狗是关住的多,还是被吓到不敢入局的多。

坐等统计结果。

知乎用户 太难 发表

知乎用户 塔斯马尼亚雨林​​ 发表

民政部回应的不好,应该是:再冷静期开两把《胡闹厨房》就都解决了。

知乎用户 咬文嚼字不是这么用的 发表

有趣,要是有复合的可能,离了再结就行了。要是没有可能,不会真的以为离婚都是两方同意的吧,死缠烂打的也不少。

知乎用户 潇潇雨羡 发表

面对现实,唯一能举起的武器是不婚不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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