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一审被判死刑,当庭提出上诉,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上诉改判的可能性大吗?
知乎用户 珍惜当下 发表 上诉是她的权利,这点从程序上来说,是需要保护的。但是维持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改判的存在概率。 她这个案子是一个社会价值观取向和法律适用以及大众关注度相结合的重大案件。对于公检法而言,都需要把这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 …
导语
作为逃亡二十年的“女魔头”,劳荣枝被认定为与24年前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绑架、抢劫和杀人犯法子英合谋作案的主犯,在2023年底被执行死刑。而三年来一直关注此案的作者,注意到在劳案过程中,舆论更多是被司法力量干预,导致众多媒体记者不能做无罪推定视角的报道,对司法进行监督。尽管劳案已经落幕,作者希望通过盘点细节,留下一个与主流报道不同的观察记录。
撰文 滚木 Quella
编辑 山樱 August
平台编辑 三岛
劳荣枝把起诉书折握在手上,长发扎成马尾,整齐地拢在脑后,被押解过堂。审判长是位年长女法官。公诉人是位年轻女性,字正腔圆,读着起诉书,指控劳荣枝深度参与了二十多年前的连环杀人案,要为七条人命负责。宣读完毕,审判长让劳荣枝在被告席坐下。一名男法官问劳荣枝是否认罪,劳荣枝戴着口罩的脸凑近话筒,先向“法官大人”道歉,然后说“我不认可”。审判长答她,可以直接称呼“审判长”和“审判员”。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一审公开审理现场
影像记录截图
这是2020年12月21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劳荣枝的第一次公开审判。她逃了20多年,起初只模糊存在于已被击毙的“悍匪”法子英的口供里,被描述成边缘角色。直到2019年底,电子监控手段在全国铺开,劳荣枝被 “天网”识别出来,成为高科技侦破犯罪最为显著的代表性成果。她风韵不减的笑容,和连环杀人案的传奇,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劳荣枝死刑。同年12月18日上午,劳荣枝被执行死刑。
无论在官方叙事中还是社交媒体上,劳荣枝都是个“女魔头”:自1996年至1999年间,她与“悍匪”法子英一起,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实施暴力。两人流窜南昌、温州、常州与合肥,犯下多起抢劫、绑架和杀人案,共致7人死亡,受害人是南昌商人的一家三口,两名坐台小姐,一名合肥商人,一名木匠。在常州,有两位受害者——被绑架的丈夫和前来送赎金的妻子——幸存。
在这种形象之下,劳荣枝在庭上的自我辩解,哭泣,都会被解读为别有用心。比如在《红星新闻》2022年一篇名为《回顾劳荣枝48年人生:是“傻白甜”还是“冷血精神病”?》中,受访的心理学家称“劳荣枝有永不掉线的智商”,“她的头脑永远在运转,这是一种不同寻常的表现。请大家想象一下,如果你良心未泯,会充满愧疚,很难大脑充分地运转为自己做缜密的辩护。”
但这种叙事并非无懈可击。哪怕在劳荣枝已被执行死刑后,真相仍旧迷雾重重。
作为一起死刑判决,证据标准应当最高,达到“确实、充分”。但在当年的凶案现场,并没有提取到劳荣枝的指纹或其他生物学证据,给她定罪的主要证据,是她在羁押期间做出的模棱两可的认罪口供。劳荣枝在庭上频繁否认曾经的供述,并多次强调“提审”时写下的供述不实,与她当时真正说的话不同。
家属委托的二审与死刑辩护律师在劳荣枝的认罪口供中发现了非法取证的迹象,并公开质疑取证程序违法。劳荣枝案开庭时,法院以防疫为由,拒绝公众的庭审旁听,只有中央电视台的摄像被允许进入。
01
小城女教师
和厦门“知性女士”
哪怕笔者跟进了劳荣枝案全程,曾去当年案发地探访,并多次采访了劳荣枝的家属、律师,以及一些被害人的家属,因为年代久远,劳荣枝依旧是面目不清的。劳荣枝人生中,如今真正能被好好讲述的,或许就是她与法子英无关的时光。
1994年,与法子英相遇之前,劳荣枝是师范中专生,分配到九江市国营石油公司的小学当老师。全家人都在石油公司系统,按劳荣枝家属的说法,是“清清白白”的工人阶层。
劳荣枝在一栋破败的石油公司安置楼里长大。她的父亲2003年去世,母亲一直住院,哥哥姐姐没有告诉母亲她的下落。她长大的那间公寓常年由老人独居,阳台里堆满了杂物和包装盒。客厅里是硬邦邦的木沙发,在南方阴冷潮湿的冬天,难以提供半点舒适。这家人从未摆脱贫穷的暗影。父亲是正式工,赚全额工资,而母亲非正式的家属工身份,成为这家人在石油小区里低人一等的原因。劳荣枝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面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这些家属回忆,小时候家里没钱买菜,他们的母亲就带着孩子们在小区花坛里开垦,种小葱和辣椒。后来孩子们陆续长大,都在石油系统里谋得一份安稳的“铁饭碗“。
法子英生长在回族家庭,也是最小的孩子,三个哥哥和三个姐姐分别在粮食局和电厂等公家单位上班。法初中毕业被分配入电厂,本也能成为本分的社会螺丝钉,但在1981年,17岁的法子英就逃离工厂,犯了抢劫罪,判刑八年。1990年,26岁的法与人结婚,生育了一个女儿。
1994年,劳荣枝19岁,“刚接触化妆”,那时交谊舞厅盛行,她常随同事或领导去跳舞。这年,29岁的法子英在别人的结婚宴会上,看上了19岁的劳荣枝。
劳荣枝年轻、漂亮,有文化,“法老七”坐过牢,结过婚,是九江有名的黑道恶棍。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是如何最终在一起的,出现了不同的说法。
家属总是用“无奈顺从”来描述小妹劳荣枝。他们说,劳荣枝在小学当老师,温柔又胆小,是法子英主动追求劳荣枝,在两人初识的时候,劳荣枝只让法送她到小区前的路口。但后来,法仍然找邻居打听到了劳荣枝的住址。楼上的邻居也回忆起,有段时间,法子英曾在小区里转悠,逢人打听劳荣枝的家庭住址,这位邻居回忆起劳荣枝给人”温柔善良“的形象,“本是个本本分分的人,不知道怎么走到了今天”。
劳荣枝总是说,与法子英在一起,并非她所愿。“我年纪小,法子英诱骗我。”在法庭上,她又强调,自己担心法威胁家人,还遭受到法的性暴力。法打碎过她的头骨,劳荣枝为法子英流产后,曾对九江的闺蜜袒露,“只能跟法子英了”。
劳荣枝与法子英的旧照,
劳亲昵挽手的动作遭人质疑“胁迫说”不实
1995年11月,刚满21岁的劳荣枝在小学办理了1年停薪留职,本计划一年之后再考虑是否回来。她随法子英去了深圳和上海,本来带着中专毕业证去找工作,但法不允许,诱骗她去坐台满足两个人的生活。
“我不敢说,我是温柔,善良,胆小。但是事实上我给所有人的印象都是这样。我和法子英在一起,他对我尝试的这种控制和利用。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卷到这个事情当中。”劳荣枝在法庭上说。
被捕之后,法子英曾得意地炫耀自己和劳荣枝的关系——他认为“女孩子都崇拜英雄”,“那时候可能看我整天打打杀杀的,她很崇拜我。”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并很快被枪毙。在此后二十年,劳荣枝开启了另一段人生。
劳荣枝在法庭上讲,她逃离合肥的出租屋后,当时身上有千把块钱,足以让她买得起长途卧铺票,住得起招待所。她去东莞坐台赚了几百块钱,也曾跑回重庆的“安全屋”,想看法子英是否回来。
后来她辗转去了厦门,在夜场陪侍。她交了新的男朋友,男朋友想和她结婚,但她想到自己无法以真实身份示人,无奈分手。有了现男友后,她还被允许住在前男友的房子里,她用男友母亲的身份证认证了支付宝,开了微信,她帮男友打理手表专柜,还养了一条10岁的土狗,和一条2岁的约克夏,她还会卖车、卖房和卖酒,“除了炒股没做过错误的决策。” 根据劳荣枝发表在社交平台的信息,她学肚皮舞,拿着画笔画画、在钢琴前弹奏,或者美颜相机自拍,形象总是一种有闲阶层女性的所谓知性优雅风格。
2019年11月,劳荣枝每天去厦门市湖里区东百蔡塘广场的手表专柜上班,帮男友打理生意,她的脸被门口的摄像头捕获到,因为无法比对出身份证号和其他身份信息,触发了警报。
据《等深线》报道,2019年11月28日上午,劳荣枝刚到商场的柜台上班,就被蹲守一旁的便衣民警带走。她称自己姓洪,是南京人。是孤儿,不知道自己的籍贯,也不知道父母是谁。警察最终通过家属DNA鉴定比对确定了劳荣枝身份。
2019年11月底,劳荣枝刚被抓捕时,在派出所面对镜头时有些局促,下意识地露出笑容。这抹笑容被警方披露后,在短视频平台广泛传播。令人们惊讶的是,身负七条人名的杀人嫌犯,在镜头前居然有一张温和、顺从的脸。这种顺从或许可以理解为,在派出所里,劳荣枝无法反击,也逃不出天网,但也没有坐以待毙,只能选择“讨好”。或许更早之前,按她自己的说法,在法子英的支配下,她也是这样活的。
被媒体广泛传播的劳荣枝被捕“笑容”照
02
离乡五年间的三起凶杀案
劳荣枝参与了1996年至1999年间四起抢劫案,控辩双方均无异议,劳荣枝自己也认罪了;但她是否参与了三起杀人案,却是她与警、检各执一词。
1996年7月发生在南昌的熊启义家灭门案件,是劳荣枝第一次卷入到法子英的杀人案中。案卷记载,两人首次在南昌出现是1996年夏天,那时劳荣枝化名陈佳,去夜总会坐台。熊是生意人,经营电器店,劳荣枝在法庭上坦言她只想让这个男人为她花点钱,熊许诺送一台空调装在她的出租屋里。
公诉人指控,劳荣枝打电话把熊启义骗至出租屋,然后由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出现并威胁,劳和法共同将熊手脚捆绑,抢走其身上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期间,法将熊勒死并分尸,将尸块分装入两个蛇皮袋、两个牛筋包中。当日傍晚,二人携带尖刀前往熊家,由法使用尖刀、绳子和皮带等物对熊的妻子进行人身控制,劳荣枝在房间翻找财物,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期间,法子英用皮带将熊妻勒死,用裙带将熊3岁的女儿勒死。随后两人逃离。
一审法庭上,当公诉人提出,1999年南昌房东的证言显示,法子英曾对他说“老婆是坐台小姐”,劳荣枝愤怒了起来。“法子英不可能告诉租房的人我就是坐台女,他不会这样去侮辱我的。”劳荣枝质疑这份手写证言的真实性,怀疑遭到了办案警察的污染。
“我走到哪里,别人都说我是知性的,我哪里就风骚了,哪里就风流了?”在社交媒体上,劳荣枝的这段质问被消解得有了娱乐性。但鲜少有人想到,作为公办小学的老师,九十年代在工人社区仍属罕见的中专生,劳荣枝确有可能一直保有读书人的清高,并因此排斥坐台小姐的身份。
“在南昌的合谋,分工,没有的,我是受害人。”劳荣枝在法庭上拒绝承认自己特意把熊启义约出来,进行了“仙人跳”。而在过往供述中,劳荣枝还曾提到其他原因,即与熊谈恋爱,突然被法子英撞见。而法子英的案卷中也提及自己跟踪尾随她与熊某吃夜宵的事。法庭上,劳荣枝并没有解释自己当时的恋爱关系,但她提出正与法子英闹分手,且“不知道他没有离开南昌”。当熊启义进入劳荣枝的出租屋后,法子英持刀冲了出来,与他打斗。劳荣枝在法庭上承认,曾配合法子英绑住熊,但她强调这都是出于恐惧。
而熊最后被杀害,并被肢解成了十余块,劳荣枝否认曾目睹了这些。“我离开的时候熊启义明明是活着的呀。”法庭上劳荣枝抬高了声音强调。而在法子英1999年的口供也提到劳荣枝的不知情,法子英提起,劳荣枝曾问他熊去哪里了,他表示“放了。”然而,这些口供被认为是法子英刻意保护劳荣枝。
劳荣枝没有否认和法子英去了熊启义家,但仍然拒绝承认目睹和参与杀人。“我居然就这么糊涂地跟着他去了别人家。”劳荣枝在庭审上说,法子英用刀指着熊的妻子女儿,让她去翻熊家的财物。“我从衣服里翻来翻去,我印象非常深刻,就是耻辱。”她说她拿了熊妻的手表、戒指、项链和大概两千块钱,之后法子英让她去第一人民医院等着,她强调,她离开时熊妻和女儿在床上,还活着。
事实上,母女俩被杀死了。劳荣枝回忆,凌晨四五点钟,天蒙蒙亮的时候,法子英与她汇合。在法庭上,她强调,法向她承诺会放过熊启义,她表示“做过的我都会认”,并不断忏悔“从别人口袋里拿钱是很不道德的,我觉得很丢人”,“去勒索别人是不道德的”。
但这起案件之后,劳荣枝自陈“上了贼船”,“隐隐约约知道法子英杀了人”,这加深了她的恐惧,或许令她不得不跟随逃亡,并对犯罪变得麻木起来。1997年10月,距离南昌案件一年之后,劳在温州的KTV坐台,法抢劫了她的同事小春和领班莎莎,并杀死了她们。
两名女性都是被电线绑住手,以及被勒死的。公诉人指控,劳荣枝约小春出来,法持刀威胁小春,是劳用电线、布条等物将小春手脚捆绑,抢得财物。之后,二人逼迫小春约莎莎出来,由法持刀威胁,又是劳用电线、绳子等物将莎莎,抢得财物,并逼迫其交出银行存折及密码。然而,在捆绑的电蚊香背面,法医只提取到了法子英的指纹。
之后,法子英留在现场,劳荣枝去取钱。取完钱后劳打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取出,然后逃离。这期间,法子英用电线、皮带等两名女性勒死。
在案证据能够确认,劳荣枝拿着莎莎的存折去银行取钱。劳本人在庭审也承认这些,并承认取完钱之后又联系了法子英。但她否认自己想要杀害两名女性,“我根本就不想那样,我都说我(当时)的尖叫声,比受害者小妹妹的声音还要大。”她的头垂得很低,当法官出示她此前承认参与绑人的口供时,她反驳说,“没有触摸被害人,也没有预见到被害的后果。”劳提起,法子英曾向承诺“会把别人弄松一点点,让他们自行挣脱”。而**法律援助的辩护人也对此强调,**对于两个被害人遇害,公诉人没有当庭出示案件证据,也没有对两个加害人遇害的犯罪工具进行指纹鉴定,因此证据不足。
接近两年后的1999年7月,法子英化名叶伟民,劳荣枝化名沈凌秋,两人用户籍地显示浙江的假身份证在合肥市中心租下民房,劳去夜总会坐台,看似阔绰的商人殷建华进了他们的出租屋,被脱去衣服,关进了铁笼子里。他的手脚用铁丝绑在铁笼子的栏杆上,脖子也被缠上了铁丝。法子英1999年曾供述,他告诉殷建华 “我就是吃绑架这碗饭的”,但殷说自己没钱,要打电话给朋友借钱。为了显示自己绑架的“专业”,法子英上街骗来了街边揽活的木匠陆忠明,将他杀害。劳荣枝在法庭上说,法子英杀害陆时,她和殷一起被关在卧室里,没有目睹杀人。法子英当年对案情不稳定的陈述,让情况变得更复杂,譬如,他曾对杀陆忠明的目的有多种供述,有时他说,是为了杀个人让殷建华害怕,从而吐出钱来,但被公审时却说,陆想与他合伙干绑票的生意,但与他起了争执,从而被他杀害。
公诉人指控,此时劳荣枝和法子英已经有了“作案模式”。法子英以“关狗”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钢筋笼。
当日中午,为存放尸体,劳荣枝购买一台旧冰柜放于租住处客厅。事实上,关于冰柜购买,也有各种方向不同的证据。法子英的供述曾经提及冰箱由他本人购买于租房之初,而收据表明冰箱在杀死陆某当天卖出,但店主和三轮车夫等其他证人描述的购买冰箱的女子与劳特征不符。而劳荣枝在庭上则表示记不清楚。
在前一天晚上与殷建华家人见面未果后,次日上午,法子英携带自制手枪及殷手书字条出门,向殷妻子索要钱财。法子英赶到之前,已经接到过勒索电话的殷妻就把孩子送回老家,然后报警了。法子英去要殷家要钱时,警察赶来擒获了他。
在法庭上,劳荣枝说她在目睹陆某尸体后十分恐惧,在当晚留下一张纸条离开了。纸条上面写着“亲爱的,我先走了,我会在家里等你,我爱你”。劳说,这张纸条是在恐惧中写下的,她害怕自己离开后,法子英回去见她不在,就会报复她的家人,“至少他的情绪可以稳定下来。”然后她没能控制住情绪,哭着说:“我害怕他去杀我家人,我为了保护我的家人,我忍耐了非常久,(承)受了非常多。”
法子英在1999年7月23日上午被抓获。7月28日,殷建华和陆忠明的尸体在合肥的出租房中被发现。殷被铁丝缠住脖颈勒死,而陆则是急性大失血死亡并头颅躯干分离。
法子英被捕照片
03
“特别优待”和“推理”
按照刑事司法“无罪推定“的原则,在侦查阶段,劳荣枝是需要保护的嫌疑人身份,除非经过法院审判并生效,没人能视她为罪犯。但在之后以警方释放讯息为主的宣传话语中,她被描述成潜逃23年,涉及三地、七条人命的“女魔头”。如此强烈的有罪推定,或许来自于想要“办成大案“的业绩冲动。
劳荣枝被抓捕时,恰逢2019年国庆70周年前后,公安部开展“云剑行动”,利用公共摄像头采集到的人脸来打击犯罪,保卫国庆前后的的社会稳定。这年12月3日,劳刚落网不到一周,公安部就向福建和厦门两级公安发去贺电,认定抓捕了劳,是云剑行动的重大成果。主流媒体均以赞扬人脸识别的导向报道此事。“如今在全国 16 个省、市、自治区,城市监控系统已悄然铺开,超过2000万个无处不在的摄像头,已构成了庞大的监控天网。”2019年12月5日,劳荣枝被抓获不到一周,科技新闻网站“雷锋网”发布的文章这样写道。
然而,旧案的实物证据已经灭失,对劳荣枝依法定罪并不那么容易。劳荣枝的辩护律师指出,南昌的办案人员将劳荣枝的认罪口供当做决定性证据,按照“轻口供重证据,疑罪从无”的现代刑事司法原则(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无疑降低了这起重大的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
而劳家属帮她聘请的二审与死刑复核律师一再表示,即便是作为关键证据的口供,也在取证程序上存在明显的非法嫌疑。
2019年,劳荣枝被捕后,并未被立即关押进看守所,而是被送进南昌市公安监管的医院中寰医院软禁。这家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其中两层为公安控制。这类医院是为司法机关提供便利的灰色地带,不受相关法规约束。可以不按规定时间审问嫌疑人,也能通过对嫌疑人身体状况的操控,更易获得口供。被关押在医院的,是有政治因素介入的“重大敏感案件”当事人,被认为是一种“更高级的诱供”。
劳荣枝被捕后在江西中寰医院接受提讯
既然要住院,那么劳荣枝患了什么病?二审辩护律师发现,司法机关给的解释五花八门,难以证实要将劳送入医院关押八天,并在此期间审讯并取得大部分口供的合理性。
劳荣枝身体基本健康,这是因为12月6日下午她在南昌看守所进行的入所体检显示,她的血压、血常规、心电图、全腹部B超、胸部平扫CT,均无明显异常。但她却没有因此直接进入看守所,而是被送入中寰医院。二审庭审时,面对辩护人的质疑,公诉人称是劳自己提出身体有病。在案卷材料中,南昌市公安人员提供了一份说明,称劳自称有严重的妇科病。而一份检察官对劳荣枝的询问笔录中却记载,劳说自己入住医院是因为拉肚子。一审法律援助律师却曾向检察官表示,劳是胃病入住医院。
12月7日,到了中寰医院第一天中午,劳荣枝吃上了羊肉。警察告诉她,她被特别优待,这些肉一般病人根本吃不上。女警还为劳带唇膏和衣物,令她心生感激地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也放下了,一定配合你们完成任务。”
劳荣枝不是法律从业者,并不清楚自己过去的行为在当下将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住进公安监管医院后,她处于封闭空间,只能接触来自警方透露的信息。警方轻易获得了她的信任。于是当在医院的讯问刚开始,警察告诉她“每一件事情都可以判你死刑。”劳荣枝的表现也是顺从的,她多次说:“我请求速死”,或者“我知道每起案件都可以判我死刑,我只求死刑并求速死,死缓都不要”。
刚被抓捕就被灌输的“求死”的心态,在法律专业人士眼中,是警察为了“引诱”犯罪嫌疑人进行有罪供述的手段。劳荣枝的辩护律师指出,在20年后被抓获的劳,参与犯案的证据基础已经十分薄弱,她对多起死亡事件,也至多负从犯责任,且在一般抢劫、一般绑架的共犯中也只有从犯或胁从犯地位,按照这些情节,“别说判处劳荣枝死刑,甚至连死缓都判不了”。
同步录音录像显示,劳荣枝表示自己对23年前的凶案细节许多记不清,但是她说“我现在会推理”。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指控时,劳也提到了推理的逻辑,“虽然这组证言完全是我自己的原话描述,”她在辩白绑架一起绑架情节时提起,“因为我认为我在南昌绑了受害者,我在常州绑了受害者(第三起最终释放受害人的绑架抢劫案),所以我认为我在温州也绑了。但是事实上,我没有印象,我好像没有触摸被害人。我也没有预见到被害的后果。”
**劳荣枝在中寰医院关押了八天。这期间形成了六份包含了大部分认罪情节的笔录。**她的二审辩护律师指出,这六份笔录包括了一、二审裁判认定劳荣枝对七条人命承担主犯责任之不利口供内容的绝大部分,占75%左右,“如果排除掉这些口供内容,自然对本案有重大影响。”
在医院形成笔录的不利内容包括:劳荣枝承认与法子英“一直都是合作的,我们只是分工不同,我毕竟是女性,力气小,实施杀人的行为主要是法子英做,我主要是配合他”;她承认在南昌说过“放一把火”,只是法没同意;劳还承认在合肥买了冰箱,并且清楚目的是用来装人质的尸体;劳“清楚地记起”,在合肥案中法要随便找个人“杀来看”,她没有劝阻;劳“清楚地记得”,法子英第二天清晨离开合肥凶案的出租屋前,交代她如果“猴子”反抗,就让她用老虎钳把铁丝拧紧,勒死“猴子”;劳还承认在勒索信上添加的小字“我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得还快”,“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像是她的笔迹。
辩护律师认为,这些口供内容要么可以因“非法取证”排除掉,要么可以证明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比如那两行小字,律师找到的著名笔迹专家鉴定出并非劳荣枝所写。
在最终在判决中,许多认罪内容作为孤证并未采用。在本案多次庭前会议和正式开庭期间,劳荣枝的律师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应当予以排除,以及最高法院2017年6月6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规定的“法院决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应当先行当庭调查“,提出对劳荣枝的有罪供述进行排除,要求法院不予采用,但成效寥寥。辩护律师认为,如果排除掉这些在医院通过非法程序取得的言辞证据,劳荣枝将无法被定罪。
很多口供即便是法庭没有采用,但这些有争议的认罪内容,却在公开审判中被公诉人一再提及,也在舆论场的一遍遍信以为真的引用当中,将劳荣枝推向了杀人犯的形象。
04
缝合口供
2019年12月5日下午2点,南昌的警察把劳荣枝从厦门带回南昌,然后是持续24小时审讯,形成了第一次正式的讯问笔录。
劳荣枝对讲述充满回避,同时也是碎片化的。但警察似乎黏合了这些碎片,用推理制造出了劳在法子英的每起杀人案中的作用,将她推往“杀人犯”的角色。这种对本意的歪曲,是她的二审和死刑复核阶段的律师观看了三周审讯同步录音录像并对比笔录才发现的。比如在某次审讯进行到快两小时的时候,办案人员告诫劳,“你回避也没办法,现场所有的证据你都留下了。”劳随口回答,“那一把火烧了(的话)就没有了。”这是一种情境假设,并基于不清晰的记忆,但被记录下来的供述中,却成了“担心翻找财物留下指纹,提议放火烧了熊啟义家”。实际上在二十多年前法子英的口供中,并未提到关于纵火的内容,现场勘验也未记录。
劳荣枝曾表示,法子英称死者是“猴子”,这种物化被害人的方法在连环杀手中颇为常见。但公诉人却将劳讲述法叫死者猴子的说法,视作劳自己本人的想法,从而认定她也是连环杀手。但实际上,在庭审中劳没有用猴子称被害人,并且在提起法杀人情节时,皆尽可能地进行回避。
劳荣枝从未承认自己杀人。但在警察的逼问下,她会表达自己的愧疚。最后,当警察问她,“你不成了他(法子英)的帮凶了?”劳不做辩驳,为了表达悔意,她会说:“警官,我求死我不想撇清自己的关系。我真的跟他合作,他叫我干嘛就干嘛。本来是合作关系,我才不要判死缓无期,我不要警官,真的是对不起所有的受害者。我为什么要求生呢?”
同步录音录像中,警察质疑她跟随法子英逃亡的原因只是因为抢劫的说法:“你抢点东西就亡命天涯?”她立刻反驳:“入室抢劫耶,很重,我觉得至少15年以上。我虽然没有研究法律,我知道很重。绑架勒索可能8年10年,入室抢劫我觉得至少15年。那时我才多大呀”,“没有满22,警官,21岁。”
然而到了笔录上,却记载成了劳荣枝说:“力气小,实施杀人的行为主要是法子英做,我主要是配合他。”这句话暗示了劳的主犯地位,但在同步录音录像中,她并未有类似意思表达。
在法庭上,当公诉人质问劳荣枝犯罪细节,劳总是插播“题外话”,她花费大量口舌描述自己此前被审问时与警察交流的情节。并一再指出是警察篡改了她的想法,她并没有想要杀人,但记录下的内容却“和我讲的感情色彩是不一样的。”
面对劳荣枝的辩解,以及辩护人指出的供述不连贯的问题,公诉人承认许多犯罪情节“缺少劳荣枝本人的供述”,但公诉人认为,这是因为劳有文化,受过正规中专教育,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一位年龄稍长的女性公诉人举例称,劳带人到现场均会绕路,也提出要一把火烧了现场,并且和法子英在重庆安徽芜湖均有“大本营”,“安全屋”,用于犯罪后躲藏,而且劳独立躲避全国侦查人员20年追捕,足以证明她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很多作案细节拒绝供述表示“忘记”,“记不清”,但是随着公诉人一步步举证揭露,又表示回忆起来了。
“公诉人很想知道劳荣枝还隐瞒了多少事实。”公诉人说道。
事实上,劳荣枝的“知性”气质,却也让警察和检察官更加不信任她。再加上在传统道德观念下,夜场女子不是体面人,尤其在“正义”的执法人员眼中,这类女子更不值得尊重。同步录音录像显示,劳刚被抓获不久时,就有男警察轻佻地与她对话,评价她人不老,“声音更不老”,问她“你一直是这样的声音,还是刻意学的?”最后总结:“你那种声音,在酒吧里面中年男性不见得hold住啊!”
被官方指定的一审辩护律师对媒体称,劳荣枝有文化,学习能力很强,知性又善解人意,“成为许多老板的情人,见了不少世面,人很聪明”。这位辩护人是官方指派的“法援律师”,其接受采访时的这些表述,与案件并没有关系,却有意无意中,让媒体和读者对劳产生了某种道德上有缺陷的刻板印象。
05
“我说的被你们编辑、删除了”
2019年12月14日是劳荣枝的生日,也是她在医院的最后一天。离开医院被投入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后,讯问警察仍然是她在医院里熟络的人,但劳荣枝已经对这些人有了戒备,这种戒备后来被公诉人总结为“反侦查能力强”。
这种戒备在她第一次见法律援助律师时就已经显露出来。据援助律师透露,2019年12月12日,劳荣枝与其会面时,会先聊一些生活琐事,试探援助律师对她的态度,还直接用开玩笑的语气询问“你是不是替政府说话的”。
这样问是有理由的。因为劳荣枝被捕十天之内,劳家就为她聘请了知名律师吴丹红。然而,南昌市司法系统始终拒绝提供吴丹红会见机会,以及劳已经被关押医院的具体情况,并同时迅速为劳指定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这种不顾嫌疑人以及家属意愿,强行指定两名法援律师以至于前者聘请律师无法参与案件的做法,即是今天刑辩律师圈强烈抗议的“占坑式辩护”。法学界普遍认为,法援律师与司法机关的配合意识,难以形成辩护人与司法机关形成的制衡力量,这实际上是剥夺了辩护权。
吴丹红(微博@吴老丝)自述作为受委托的辩护律师,
不被公安允许会见劳荣枝
之后整个侦查阶段,法援律师都没有再会见劳,直到2020年春天,再度会见时,法援律师提出,“要根据证据办案,不能依靠口供”,令劳荣枝有了一些信任,并对其提出公安记载的笔录内容与她说的并不一样。此后的一审庭前会议中,法援律师向提出了证据合法性的问题,但未被采纳,后来这位法援律师用“侦察技巧”,对警察的选择性记录和拼贴进行了合理化的解释。
法援律师说,劳荣枝反复提起头上有个伤疤,说是被法子英打的,她坚称自己被法胁迫,但也承认给他做饭洗衣服,“有爱又有恨”。作为司法系统的合作者,法援律师得意于自己的“中立”,而不是只站在劳一方,对这些对复杂而且模糊的讲述,并不能报以同情,反而加深了他对劳“并不是完全无辜”的印象。
2021年9月9日,劳荣枝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这年9月23日,劳上诉获立案。二审原定也由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劳,但她的家属找到法援律师的单位,提出激烈抗议,最终争取到让家属聘请的律师进行代理。二审辩护律师团队由法学教授吴丹红牵头,他们撰写了20万的辩护词,二审开庭时,对非法取证等程序问题上提出了激烈的反对。但在2022年11月30日,江西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宣判。劳当庭表示不服。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劳荣枝的死刑判决。
到了2023年12月18日上午,被羁押超过四年的劳荣枝离开看守所,在南昌中院的小房间里见到了自己的二姐和其他四名家属。
这是劳荣枝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家属。据其二姐回忆,见面时候劳问起二哥劳声桥,并且对家属多次提出要会见并不知情。那时,劳声桥正在北京,去往最高法院递交材料,为妹妹争取最后一点希望。劳荣枝似乎并不知道那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家属回忆,她穿着黑色衣服,脸上长满痘痘,她告诉家属,自己还能再活一个月,她挂念在厦门的男朋友,央求二姐帮她还花呗账单,她坚持自己从未杀过人,也从未与别人合谋杀人。家属们相信了劳荣枝的话,认为她不会被立刻执行死刑,事情还有转机,于是会见约半小时后,家属告别离开。
劳荣枝是注射药物的方式被执行死刑的,她被绑在执行床上,“像杀猪一样”——一批很难确定来源,但仿佛身临其境的自媒体文章,用不同的写作风格重复相同的信息,这些文章小广告一样出现在互联网上,真假难辨,但基调一致地将劳荣枝塑造成“该死的死刑犯”,竭力凸显司法机关的“公正”,避而不谈劳荣枝的会见以及辩护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12月18日上午11点20分,劳声桥在北京交完材料,刚拿到寄存在入口的手机,就接到了二姐的电话。二姐在此前片刻收到了劳荣枝已被执行死刑的消息,那时她和其他家属乘坐的小汽车,刚刚驶上从南昌到九江的高速公路,不得不又掉头回去。劳声桥知道消息后感到震惊,然后是愤怒。他麻木地走出最高人民法院,天上开始往下飘雪花。这是北京冬天第一场大雪,持续了两天。
在法庭上,劳荣枝自己讲述的故事很少被外界了解。她不断提起被羁押后的第一个生日。那是2019年12月14日,她被羁押在医院,有了生的渴望, “我说了事情的真相……但那一段他们没有写下来。”劳荣枝说,而此前,她“一直都自我放弃,放弃自我辩解,他们(警察)怎么说我都同意。”她抓住一切机会重申:“我没有预谋,我没有杀人,我不需要,我没有犯罪动机,我不需要抢劫来的钱物,我自己真的有能力去赚钱,我可以从事很多职业。我被逼不得已……可能你们觉得我说话都是轻描淡写的,但是当你亲身经历的时候,你会体会到那种恐惧感。”
几周后,看守所里,这个看起来顺从的女人还曾对警察发火。她拒绝再去讲凶杀案的细节。“我没看到,我只在合肥看到(杀人),我不干了行吗?我醒了,我单飞了行吗?之前我不知道,请你明确地写上,用我的原话写出来,你们很巧妙地把我的文字都编辑了一番,我都没跟你们计较,反正我不在乎是不是死刑。如果律师看到今天的视频他们会生气的。”
警察问她:”生什么气呢?”
劳荣枝说:“因为你们在引导我说话,我说的被你们编辑了,删除了。”
知乎用户 珍惜当下 发表 上诉是她的权利,这点从程序上来说,是需要保护的。但是维持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改判的存在概率。 她这个案子是一个社会价值观取向和法律适用以及大众关注度相结合的重大案件。对于公检法而言,都需要把这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 …
点击蓝字 ╳ 关注飞猪 “2021年9月9日上午9时,江西南昌中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南昌中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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