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法律意识达到了怎么样的一个程度?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赵山山 发表

高铁上,遇到个老外,跟我讲段子。我说,我也跟你讲一个:

在美国,遇到什么事情,经常会被人威胁: I’m gonna sue you ! I’m gonna sue you !

在中国,遇到什么事情,经常会被人威胁:有种去告我啊!有种去告我啊!

知乎用户 刘翔熙 发表

大家说的都挺好了,我就延伸补充一个,法律是不同群体博弈的结果,之所以遵守并利用,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一旦哪一方把法律顶个球了。后面就是立即飞来的子弹了。

这也是社会筛选理性人的结果。

例如我教官同事的哥们,陆战队队员刚退役,在前院吊床上睡觉。 门口路上两车追尾。

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正常流程是叫警察判断权责,然后叫拖车,找保险公司,或者打官司。 他看了看,继续睡,反正追尾这种案子基本都是后面车的全责。

然而撞车的两人不知为何争吵。 然后撞人的后车司机突然回车,从车内掏出手枪击倒了前车司机。

睡觉的哥们停到枪响,立即从自己的身边掏出了 1911。。从吊床上蹦起来向后车司机射击。 几个 3-5 发区间射击打空了弹匣,打倒了后车司机。 并 911 报警。 后面确认,后车司机当场死亡。 前车司机后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俄亥俄州自卫法案,前院不属于私人范围,所以城堡法案无用,此哥们被检察官进行起诉前质询过程。 检察官的问题是,他为什么作出了射击的决定,并如何正当化(justify)其行为。

回答如下:

  1. 后车司机主动攻击他人的时候,对身边射程内的所有人构成了可见的致命威胁。 后果也证明了这点。
  2. 我知道俄亥俄州公共场合需要强制撤退(duty of retreat),但是法案仍包括退无可退时,我有权使用致命武力自卫,在当时条件下,如果我继续躺着,等于将自身放置在一个可见的致命威胁中,而我起身动作本身就是 attention drawing, 作为陆战队队员,我知道人眼对于运动目标的敏感度是静止目标的数倍。 而在可见致命威胁下,我已经处于退无可退局面(我不认为自己能跑赢子弹速度),因此我做出了用致命武力进行自卫的决定。
  3. 我并无意杀人,我的行为仅仅是为了消除我所受到的致命威胁。

检察官在盘问后,认定其自卫理由充分,判定正当化,取消起诉。

因此我总说,强权不一定是公理,但是公理没有强权的护卫,就等于放屁。

知乎用户 豆子彩虹爸​ 发表

我说一件吧,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刚来美国两年,我是当笑话听的,现在反而觉得很有道理。

我老婆公司的事,有一次几个部门在邮件里撕逼,一个小会计问了销售总监一些问题,可能是言语使用上有些直白,邮件来回飞把总监问的有点冒火,总监回了一封信,所有单词全部大写。

会计当时就回了一封邮件,Were you yelling at me in your last email ?
(你刚才是在邮件里对我吼吗?注:英文全大写可能表示强调,也可能表示愤怒。)

总监不出声了。过了十分钟,写了一封非常非常客气的邮件回来,先解释了整个事件,又非常耐心的回答了所有问题,最后说,我已经把公司人力资源的负责人抄送到了邮件里,我完全没有 yelling 的意思,如果有任何误会,我愿意道歉,只要你能感觉好一点。

这封邮件发出以后,被抄送的人力资源主管马上又写出来一封邮件,意思就是说如果有需要,那个会计可以私下找他咨询,然后又把公司对于工作场所相处的规定以及加州关于 workplace bullying(职场霸凌) 的法律条文当作附件抄送所有当时在那个邮件里的人。

后来当然是没出什么事,我听到的时候觉得这真是有点小题大做,不就是写了一封全部单词大写的邮件,能搞出多大动静?

现在,我完全同意那个总监的做法。如果那个会计提告公司存在 workplace bullying,那么不仅这个总监可能吃官司,就是公司也会被认为纵容了敌意的工作环境而被告,即便最后赢了官司,对于内部士气以及外部声誉的影响也是完全得不偿失的。

在美国当个管理者可难了,满地都是坑,碰上个难缠的就搞得你一地鸡毛,所以很多人一辈子就当 individual contributor,反而落个踏实。

知乎用户 王瑞恩​​ 发表

1969 年,一名叫做诺玛 · 麦克维的女子发现自己怀孕了。诺玛当时 21 岁,生活在社会的边缘,父母离婚,自己被酗酒的母亲带大。诺玛在 10 岁时就有了犯罪记录,当时她和朋友共谋抢劫便利店。她在 16 岁结婚,有了孩子,又很快离婚。当她再次怀孕时,由于本州法律禁止堕胎,除非是因为受到强奸而怀孕,所以还试图欺骗医生,谎称自己遭到强奸…

但可能连她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以 “简 · 罗伊” 这个名字,成为了美国最家喻户晓的人物之一。不仅法学院的学生必定会通过学习案例接触这个名字,而且每届总统大选、每次遇到涉及堕胎权的公共讨论,人们都有很大概率将这个名字抬出来做文章。

这是因为诺玛为了争取自己自由选择堕胎的权力,起诉了自己所在地区的检察长,并一直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最终胜诉。最高法院认为,全面禁止妇女堕胎侵犯了妇女的 “隐私权”(这里不是通俗意义上的 “隐私”,而是指免于公权干涉的权利),并允许在特定阶段的孕期妇女实施堕胎手术。

当然,诺玛自己没有钱承担高昂的诉讼费用,她之所以能站到最高法院面前,是因为有两位女性律师 Linda Coffee 和 Sarah Weddington,希望通过一起诉讼来让法院判决禁止堕胎的法律无效,因此找到了诺玛担任原告。诺玛化名 “简 · 罗伊”(Jane Roe)提起诉讼,这就是_Roe v. Wade_一案。

--

1951 年,一名叫做奥利弗 · 布朗的黑人电焊工起诉了托皮卡时的教育部门。奥利弗 · 布朗的女儿在读小学三年级,每天她需要走路穿过六个街区到校车站,然后坐车去黑人学校上学。布朗一家旁边就有一家白人学校,他们并不想舍近求远,但当时法律允许在学校实施种族隔离,奥利弗 · 布朗的女儿只能眼睁睁看着家门口的白人学校,每天走上漫长的上学路。

有一家叫做美国民权同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以下简称 ACLU)的非政府组织找到了布朗一家。ACLU 介绍道,自己正在计划进行一场诉讼,争取让法院判决学校中的种族隔离违宪而无效。布朗入伙了,另外 12 个附近的家庭也加入了原告团队,将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法院判决道,教育领域的种族隔离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 “平等保护”(Equal Protection)原则,因而无效。这就是美国民权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_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_一案。

电焊工奥利弗布朗的收入和存款不足以应付漫长的诉讼过程,他的邻居们处境也相类似,属于社会中的低收入群体。但 ACLU 承担了一切诉讼费用,布朗需要做的仅仅是扮演原告的角色,帮助 ACLU 通过诉讼来改变法律。这是一种当时民权运动常见的手段,寻找利益受到侵害的个人,帮助其提起诉讼,从而推翻具有歧视性质的立法。

--

回到问题本身,为什么说这样体现了美国人的法律意识呢?

堕胎问题,种族问题,以及像是枪支、同性婚姻等每次大选必定被拎出来讨论的社会热点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不仅如此,还有律师和民间组织为了推进这一过程,资助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人们打官司。在美国政治体制中,法院不能主动出手审查一部法律的合宪性,这一点和我国是类似的,同样秉承 “不告不理” 原则。

不同的是,早在五六十年代,就已经有无数的个人和民间组织在巧妙利用规则,寻找理想的原告帮助他们制造一起诉讼,推动法制改革。您可能说,那是判例法国家,一场诉讼就可以改变法律;但这不是真正的区别,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同样可以通过发布指导案例和司法解释来改变司法实践。

--

事实存在疑点,就通过双方在庭上举证去查明;适用法律存在灰色地带,就由法官通过一起经典案例来阐释;当事人没有财力去起诉,不敢起诉,那就允许律师和民间组织去配合演一出双簧戏。

这个过程,真的没这么可怕。

知乎用户 孤单的黑夜 发表

主要不是法律意识,而是司法机关的问题。
人们不是傻子,当人们看到法律有用时,自然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而可惜的是,看看新闻,看看这一例又一例可怕的案件,它们都在告诉人们,法律顶个球!
中国的问题在于,法律的执行太烂,选择性执法,司法机关受干扰,维权的难度高。

法律之所以是法律,是规则,不在于制定,而在于执行!
执行才是重中之重。

聪明人多的是,人们看到关系大于法律,自然不会有什么法律意识~

知乎用户 奥卡福 发表

畫面著作人:James Jones (原影片已遭刪除,由 The Battousai 備份) 影片上傳日期:2019 年 5 月 4 日 (備份上傳日期)

出自 YouTube:美警日常 3.0

这个视频我在其他帖也答过,不过看见这个问题更符合这个视频的内容

还是那句话,希望这个频道可以解答你!

知乎用户 Du Daniel 发表

写件刚工作的时候跟同事闲聊的小事:

一个同事忧心忡忡的说院子里发现蛇了,但是查了一下华盛顿州是不允许随意猎杀动物的,不知道怎么办。另外一个同事很得意的说,他家院子也发现过蛇,不过他想办法把蛇搞定了:他在院子里面种满了花和蔬菜,然后有一天发现蛇把蔬菜祸害了,由于法律规定可以杀害虫 pest,所以蛇的身份在祸害了他专门种的花草之后就变成害虫而不是野生动物了,于是可以杀了。。。耗时三个月,得到满院子的蔬菜和瓜果。。。

机智啊!

=======

额,没想到这么多赞~我感觉一般美国人的守法意识是觉得 如果有法律条款,就必须遵守,有很多法律法规甚至是 honor system,靠自律的,比如 hoa 的规定;

另外由于美国的法律众多,美国人的意识里,钻法律的漏洞 (loophole) 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合理避税,不但是合法,甚至一般的理财顾问都会专门教大家这样做。

另外我住 Redmond, WA, 这里小动物真是不少,前几天小区有狼出没,业主邮件 list 里面发了几百条邮件讨论怎么办:是该报 animal control 还是警察,法律规定能不能猎杀,怎么情况下猎杀,这种狼是不是食肉的,喂狼是否合法。。。依然没有结果。。。

=====

有人好奇,小区为什么会有狼的邮件, 贴图是邻里群邮件列表:

左下这只小狼~

知乎用户 困泥 发表

有一天家里园丁和我说他上次搬东西的时候经过了邻居们前的 lawn(草坪),邻居家的泼辣老头老太太就出来骂街了

总之骂得特别脏,其中有一句是 get the fk out of my lawn

作为一名称职的法学生,我想起了我们刑法里的 § 4A(1) of the Summary Offences Act 1988 (NSW),规定在公共场合骂脏话要罚款 600 多刀或者 100 小时社区服务(谢改正),具体入刑的 condition 和 defence 就不细讲了

然后园丁无语的看了我一眼,说:

你以为这是在美国吗??

(坐标土澳)

所以美国人的法律意识就是强到连我们这种山卡拉地方都闻名吧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中老中 发表

家里有两道门,外边一层 Iron Gate 铁门(带密码锁),里面一道木门,是正门。正门与铁门之间是过厅,直线距离约三米。

早上匆忙上班,临行前顺手带上木门。从车库里倒出汽车时顺便按了警报器的遥控。下午五点下班,刚钻到车里,手机上接到信号:家里木门开了。保全公司也打来电话,问要不要报警,回说报吧。匆忙开车往家里赶。五分钟后开车到家里车道上,看见一位高高大大的制服警察,腰跨手枪,正弯着腰在捣鼓我的铁门密码门把手。

把车停到车库里,我下来跟他握了手,说应该没事,你看我的铁门还锁着呢。输入密码打开铁门。警察说,我看也不像有事儿,刚才这个地区风很大,可能刮开了你家的木门。我已经到你家院墙外的两个小铁门看了,没有发现可疑痕迹,要不要我帮你挨个检查一遍你的屋子,确保里面无人闯入。我说那敢情好。

他进门,打开手电巡视了每一间屋子,还不忘称赞我家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洁利落。看见我家二楼一面墙上挂了很多旅行照片,他说,我负责在这块儿巡逻,我等会儿给你一张名片,上面有我的邮件地址,你出远门前给我发邮件,我巡逻时可以多到你家附近转转。我说谢谢,递给他一瓶水了。他回说我车上有水,谢谢好意。留下一张名片,警车驶出我家车道。整个过程最多二十分钟。这种公务员谁会?提供警务服务时高效礼貌,循规蹈矩,态度慎重其实,作风一丝不苟。 Your tax dollars at work, 说的就是这位警官先生吧。

知乎用户 Kenneth Pan​ 发表

简单而言:论平均的话,美国人民的法律意识确实比中国人民强。这种法律意识跟美国社会的传统息息相关。不过近年来,在中国的大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愿意走法律途径解决民事纠纷。中国社会还是在向依法治国的方向发展的。

其实用法律解决问题,而不是拳头或者关系,这是一种需要时间来逐渐养成的传统,或曰文化,又或曰习惯。毕竟中国有着几千年的 “官本位” 文化,这一点需要时间改变;而美国立国就是 “法本位” 文化,两百多年来已经根深蒂固。

宏观上,“法本位” 这一点,可以从历任美国总统中,曾经当过律师的人的数量这个角度来看。2016 年与唐川普(唐纳德 · 特朗普)对战、竞逐美国总统宝座的希拉里 · 克林顿,在随丈夫从政之前就是律师。她的丈夫,美国第 42 任总统比尔 · 克林顿,从政前也是律师。第 44 任总统奥巴马,从政前是律师。

在美国 45 任总统里,共有 25 人当过律师。在奠定立国传统的前 10 任总统里,更是有 7 名曾经是律师,达到了 70%。这其中包括了第二任总统 – 约翰 · 亚当斯,以及第三任总统 – 汤玛斯 · 杰弗逊。其后,为人津津乐道的名总统中,林肯和富兰克林 · 罗斯福也都是律师。所以说:美国有着律师治国的传统并不为过。

而美国联邦的各级官员,从总统到国会议员,到军官,直至到最基层的士兵,入职宣誓时,都是宣誓保护宪法,而不是联邦政府。换而言之,“法治”(the rule of law)可以说是美国人的共识。

微观方面的例子,绝大多数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在新员工入职的时候都会有一大轮合规培训,特别是防止性骚扰。涉及银行、金融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还会有特别的相应的法规培训(Dodd-Frank 和 Sarbanes-Oxley)。不过,其实基本上培训的最大目的,是为了公司 HR 能让员工签个名,证明已经做过培训,以防日后被告。(汗…)

附图,答主去年把朝九晚五的东家换成巴菲特老爷爷旗下公司的时候,收到的群发巴菲特老爷爷 “亲笔” 签名信一封:

再展开来,简单的聊聊,法治社会的利与弊这个议题吧。

利当然是很明显的,行政系的权力被限制,民众可以到法庭上跟政府打官司。心态上天然就较为强大。另外,用法律解决问题,只是过程都是透明的,也比拳头解决更文明。

不过,弊端同样也不少。

首先,当然就是效率问题了。这一点,在知乎基本算是共识了,所以简单的讲讲就好了。在行政系权力独大的社会里,只要政府用心做一件事,效率是可以很高的。如中国的高速铁路建设,从 2005 年开始,到 2012 年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高速铁路网络,能覆盖占全国人口 80% 的区域。那时候我在天涯的帖子里就提到过:

公益贴 - 每天为您回答一个关于美国的问题 (第 3 页)_国际观察_论坛_天涯社区

相比之下,从 1980 年代就一直希望拥有高铁的美国加州,在 2008 年投票通过决定兴建高铁后,直到 2015 年才正式破土动工。第一段约 240 英里、从硅谷圣荷西到中南部 Bakersfiled 的线路,本来预计 2025 年可以投入运营。但最近又传出费用高涨,其中一段 119 英里的线路,原计划耗资 60 亿美元,结果目前需要 106 亿来完成,所以很可能 2025 年投入运营的目标不能达到,同时要追加巨额费用。洛杉矶时报的报道如下:

Massive cost overruns threaten to derail the bullet train. Here’s what has to change

另一个,就是法律繁琐导致的司法成本问题。

对于民众来说,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所得税率的问题。富人请得起好的律师、会计师,能够合法避税,所以虽然法律规定高收入的部分税率应该较高,但富人的实际所得税率反而普遍比工薪阶层要低。这当然是一种不公平。如巴菲特老爷爷,就不止一次公开说过:他的税率比他的秘书要低。

其次,就是题主提到的法院指派的辩护律师了。这是美国宪法第 6 修正案里规定的公民权利。在大多数的州,法庭指定、为没有钱请自己的辩护律师的刑事案件被告辩护的律师,被称为公共辩护人(public defender)。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政府经费限制等问题,很多时候的结果是上庭之前,公共辩护人只有一小时或更少的时间来看一个案子。如下面这篇 NBC 报道所说,密苏里州的大部分公共辩护人每人平均每星期要处理 80 到 100 个案子。而按每个工作日 8 小时,每周 5 个工作日,每周工时应该是 40 小时。

Nationwide, public defenders say they’re overworked and underfundedNationwide, public defenders say they’re overworked and underfunded​www.nbcnews.com

Nationwide, public defenders say they’re overworked and underfunded

所以,这也导致公共辩护人很多时候更倾向于让自己代表的被告与控方达成认罪协议(plead bargain)。也就是说,事实上,在面对刑事指控时,美国穷人的权利还是远不及富人有保障。

最后,民事案是不会有公共辩护人的。所以,除非运气非常好,刚好找到了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或者公益团体;又或者案子明显是对方过错而且案值大到值得律师签 “胜诉分成协议”(contingent agreement);否则,告政府或者大公司还是需要自己先掏腰包的。

总而言之,每个社会的传统和习惯都是逐渐形成的。俺们大米粒尖帝国民众的法律意识也不外如是。

知乎用户 图总裂夫司机​ 发表

脖子和腰扭伤不容易查实是全民常识。

律师偷听交通警察的无线电,赶在警察之前前往事故现场散发名片,教你怎么陈述,好赚取高额赔偿。

不时还有路人悄悄趟进现场,往出事大巴上爬企图混赔偿这种事。

所以美国企业是不会蒙混安全问题的。

知乎用户 Batman 发表

举一个例子吧,对劳工的保护(反歧视)有如下措施:

工作场所醒目的位置全都贴着雇员的权利和投诉电话。

面试的时候绝对禁止问的问题:

1。年龄,婚姻状态,是否有小孩,是否打算要小孩

2。父母国籍,是不是美国公民(可以问有没有工作许可)

3。有没有任何残疾,疾病

4。高中大学毕业时间(因为可以据此推出年龄)

5。母语是什么,任何可能让人推断出母国的外国地址,教育经历,等等

6。买房还是租房

7。以前工作的工资(这是一些州的新规定)

8。至于宗教,性取向什么的毫无疑问也是绝对禁止问的

以上某些信息,在决定给你 offer,进行背景调查之前,HR 会需要你填一个正式的 application,提供比如生日,毕业时间之类的,但是这些信息是绝对隐私,你的上级同事都不可能看到,Hiring Manager 是否给你 offer 绝对不能依据上面禁止的问题。

知乎用户 假装在成都 发表

1797 年的时候格 兰特将军陵园所在地的土地属于一个五岁孩子的父亲。

这一年的 7 月 15 日, 这个孩子在跟随父亲上山放牧的途中不慎从悬崖上摔落,不幸掉在河边的岩石上身亡。孩子的父亲悲痛欲绝,就将孩子安葬在了悬崖旁边自家的土地上,并刻石为记。后来主人家道中落,而且要迁到一千多公里外的地方居住,因此不得不将这片土地转让。然而他对新主人提出了一项特殊的要求:把孩子的陵墓作为他财产的一 部分,不能私自拆迁或铲平,要让它永久保存。新主人答应了这一要求,之后他们将这一要求写进了契约。

沧海桑田,一百年过去了,这片土地不知被辗转卖过了多 少次,孩子的名字也早已被人们遗忘,但是孩子的陵墓却依据一个又一个的买卖契约,依次传给了下一位土地的新主人,被完整的保存了下来。1897 年,这片风水宝地被选中为格兰特将军的陵园 (美国第十八任总统、南北战争时期担任北方军统帅并屡建奇功的格兰特将军),1885 年去世后被葬在纽约的河边公园北部。政府成了这块土地的新主人。

然而孩子的墓地并没有被迁移,更没有被铲平,也没有遭到丝毫的破坏,而是依然完整地保存了下来,成了格兰特将军陵墓的邻居,两者相距不足百米。就这样一位历史伟人的陵墓和一位无名小孩的陵墓毗邻而居,这可能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奇观。

又一个一百年之后的 1997 年,也就是格兰特将军陵园建成一百周年,也就是 小男孩去世两百周年。当时的纽约市市长朱利安尼来到这里,在缅怀格兰特将军的同时,重新装修了孩子的陵墓。

感谢这位知友做了补充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3612549/answer/1921849670

知乎用户 肾宝 发表

看到这个问题和下面的回答,有点感触。

美国社会整体的平均法律意识当然很好,这个算毫无疑问吧。这种法律意识甚至影响到去美国游玩的游客。比如我有次半夜在拉斯维加斯开着车正在嗨的时候,听到后面有警车鸣喇叭,差点当场吓尿,还好后来发现是救护车,虚惊一场。

然而看到这个问题,我会多想一下,美国社会整体的平均法律意识,为什么这么好呢?

原因当然很多,但是我觉得,美国人从小就开始接受法制教育,应该是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

举个例子,这次川普搞成的美国税改,在我们这里也引起了激烈的讨论。这些讨论中有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成果在于,这次全球瞩目的税改过程,也向我们完美展示了美国的立法制度,比如国会参议两院之间和两院内部如何撕逼,国会跟白宫是怎样的制约关系,等等。

或许你现在还不是很清楚,没关系,你只要知道,这个立法制度,那是相当复杂。

那我们来思考一下,这样复杂的立法制度,幼儿园小朋友,或者小学生,需要去了解吗?

要是在我们这里,答案肯定很明确:不需要。说实话,别说小朋友,就是很多家长,都未必清楚我们国家的立法程序。

但是美国人的思路是,小朋友也是人,当然可以知道啊!

所以早在 1976 年,美国人就创造出了下面这个形象:

美国人基本上都认识这个叫 “bill” 的家伙。因为在一部三分钟的学前教育动画片里,这个叫 “bill” 的家伙喋喋不休的向一个男孩解释了它是什么,他要经过怎样的途径,才能通过国会两院,最终在白宫被总统签署成为一个法律。

40 多年过去了,这个动画片仍然具备令人震惊的生命力和深远的影响,它仍然起着教育美国小朋友了解立法制度的作用,可以说影响了几代人。

而网络时代,这部动画片自然也获得了更加自由的传播方式:过去 10 年它在 Youtube 上被播放了超过 7 百万次。

有时候我很佩服过去这个年代的美国人。这么复杂的制度,短短三分钟的动画就把主要内容讲清楚,而且可以让小朋友们都能记住,确实很厉害。

所以,我特意搜了一下国内的网站,把视频贴在这里,各位有空的话可以看看,这部动画是多么的洗脑。

[好吧我放弃贴视频了,这个想法用知乎手机客户端是没有办法实现的]

那么或许你要问,中国有没有这样的动画呢?

哈哈哈,我跟你说,上个月,我们终于有了!

2017 年 12 月 4 日,黑龙江出版集团对外发布消息,中国首部少儿普法原创动画《法治知识》正式发布,这部动画一共分三季 37 集,每集时长约 3 分钟左右,采用 “中国风” 的风格,创作三十余个法治故事,涉及宪法知识、行为规范、预防犯罪、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禁毒教育、环境保护等主题。

黑龙江出版集团给我们搞的这个啊,非常令人兴奋啊,是不是?

这个动画由权威法律专家、一线优秀教育工作者、资深媒体人及专业动画制作团队共同研发制作。据说创作团队经过上百次的脚本修改,三十余部法律条文校对,数十次样片的阶段性研讨,权威专家的严格把控,才制作出了《法治知识》原创动画。

主创团队表示,他们用 “有责任的初心”、“有温度的匠心” 打造高品质的 “法博士小讲堂” 系列原创动画作品,希望每一个观看《法治知识》动画的孩子,能真正从深入浅出、鲜活典型、贴近实际的案例故事中有所收获,有所感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看起来真的是完美!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好的动画片,在哪里才可以看的到呢?哪怕花钱也可以的呀!

我抱着这个想法,找了很久,最终还是在黑龙江省政府官网上找到了说明:

黑龙江出版集团研发打造了全国首部青少年法治原创动漫《法治知识》,为便于学生观看学习,还配套编印了《法治知识》读本,首期印制 2 万套,免费赠送学校,为我省学生提供生动活泼易于学习的学法用法素材。

???

不多说了,我打算到 “东北经济还有没有救” 这个问题下面去黑一把了。

知乎用户 牛妞妞 发表

下班了,老板催促员工赶紧回家。

知乎用户 谢流远​ 发表

美国人的法律意识极高,在人均律师数,人均诉讼数,诉讼费用占 GDP 比例,人均在押犯人等等方面都是世界第一。不要说中国,所有其他发达国家都和美国有巨大的差距。楼上的答案大多从具体事例和亲身经历出发,本答案从统计数据出发,从宏观展示美国人的法律意识。

人均律师数

律师是司法的基础,美国人均律师数量是大国里最多的,每 300 人就有一个律师,是中国的几十倍。

人均诉讼数

要养活这么多律师,就要多打官司。美国每十万人每年提起 5806 次诉讼,一个诉讼少说涉及两个人,大概估算一下,美国人平均每八年半就要打一次官司。

诉讼费用占 GDP 比例

打了这么多官司,给美国人带来多少实惠呢?诉讼费用占美国 GDP 的百分之 1.66%,稳居世界之最 ,只有其他盎格鲁 - 萨克逊国家能和美国相提并论。

律师收入

大家都知道律师和医生是美国最受人尊重的行业,但是只有精神上的尊重是不行的,物质上也不能落后。美国律师人均年收入高达 $139,880,相比之下美国家庭收入中位数才 $59,039。一对律师夫妇的平均收入可以超过美国 95% 的家庭。

说完司法,再来说说执法。法律不能是一纸空文,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全面体现法制意识。

人均在押囚犯

美国每一百多人中,就有一人在服刑,大幅领先第二名俄国,傲视全球,是中国的六倍。以美国人素质之高,还能抓出这么多坏人,可以说是当得起违法必究这四个字了。

美国囚犯不光人数众多,待遇也好。为了提高囚犯待遇,美国引入市场竞争,很多监狱由私人承包。在加州,每年每个囚犯的费用高达 $75,560,比哈弗大学一年的学费还高(来源)。

相比之下美国家庭收入中位数为五万多美元,只有囚犯花费的 80%,想必监狱里面比外面过的还好,一人入狱,全家不愁,美国人超喜欢在里面的。

目前就想到这么多,以后想起来再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美国人虽然讨厌律师,但遇事首先想到的还是律师。

美国人听说我是学法学的,首先就要问我要联系方式。

美国人不需要讲道理,你只要说法律这么规定的,他就乖乖的了。

美国人讨厌打官司,不是特别大的事一般也就忍了。

美国人其实不懂法律。

知乎用户 小司聊理财​ 发表

看很多管理学专业书籍的时候,国外的书籍对于法律极为强调。

尤其是对于一些关于管理中的伦理道德和歧视问题,员工职业安全与健康,公平就业机会等等

里面举出了很多例子,比如只因为没有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淘汰一位应聘者是因为能力原因而不是种族原因,将面临上千万的罚款以及指控。

而反观中国类的这系列的书籍,涉及的这方面却很少或不太重视。

知乎用户 Halsey 发表

Don’t be a landlord in America.

有答主提到了 Workplace Bullying and Retaliatory Termination ,在美国做雇主是一件多么胆战心惊的事情。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3612549/answer/300558605?iam=33ec425c83d81d104a6d1a714b081068

同时,在美国做 Landlord 又何尝不是?Property Law 课上老师常说的一句话,“Don’t be a landlord in America",由于 FHA(Fair Housing Act)and IWH (Implied Warranty of Habitability) 的存在,你不是主子,你的 tenant 才是主子。

知乎用户 洪里 发表

看到这个问题描述我大概明白题主想听什么了, 但… …

美国人的法律意识达到了怎么样的一个程度?

简单说 “化为己用,因地制宜

可是这里我最想提醒题主,法律(法条)因地制宜的制约性。

真对法律好奇,建议先阅读 1748 年作品《论法的精神》(但要小心其中某些内容历史局限性与作者个人价值观),其中也提到了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

逝世将两周年,声音非常好听的美国大法官 Scalia 同样说过对外国的法律他们不关心,他仅考虑本国人民想法,做决定时只基于美国人民的传统,历史及美国人民通过的法条。(“the traditions, the history of and the text adopted by the American people")

美国人民对加入国际法 (条约)可是非常谨慎甚至基本拒绝的,这点本身就体现了法律意识,不想 / 不能负责的内容最初就不会去立约。

而且联邦制的美国,是一个自下而上的体系,州法再到地区很多条款都不同,因地制宜,美国真正有法律意识的人很会注意差异并懂得【合理有效】钻孔子(例如:律师, 例如使用现金),或者干脆在不能改变的情况下搬家搬去他们更能接受的地方(同样,因为地理历史文化人口密度等原因,没有户籍制度)。

曾有小镇,基于大多数人通过了一条不允许养狗的法令(ordinance),所以有狗且不想处理掉的人还有想养狗的人就搬走了。

我看大部分美国人,他们更多体现了契约精神 (推荐阅读:1762 年的《社会契约论》),并承认如果立约再毁约要付出代价。

社会组织分工明确,十分强调问责制(Accountability)。

目前很多人的例子基本是在美国政府公信力(政府与公民间双向的契约遵守)和强大执法能力(而不是一堆带字的纸)做基础的大前提下,美国公民才几百年来慢慢养成的所谓如何【有效】达到【合理】诉求的 “法律意识 “。耍赖打闹,基本无用甚至会付出极大代价。

这些美国人,换了国家,表现会有惊喜 ,法律意识强嘛,自然很会因地制宜。

越国境复制粘贴,在法律上面,从来不会好用。

@题主

@知乎小管家

太多重名题主经常 @不出来,希望可以改善。

知乎用户 江东霸王枪 发表

hbo 有一部剧叫 true blood、里面也有个桥段;主角吸血鬼想进别人的房子里,还需要住在里面的人的邀请和允许。如果房子的住民收回允许,那吸血鬼会自动飘出房子。美帝真是把那个段子:我的小破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精神贯彻到底了。

知乎用户 LawDog 发表

在美国,一切社会问题最终都会转化为法律问题。
在中国,一切法律问题最终都会转化为社会问题。

知乎用户 Dieci Anni 发表

“斯黛拉奖” 可以说明一部分问题。

The Stella Awards are awards that were given between 2002 and 2007 to people who filed “outrageous and frivolous lawsuits”.[1] The awards were named after Stella Liebeck who, in 1992, ordered a cup of McDonald’s coffee at a drive thru, put it in between her knees while sitting in the passenger seat of her grandson’s stationary car, and attempted to remove the lid in order to add cream and sugar.[2] The coffee, 180 to 190 °F (82 to 88 °C), spilled from the cup, causing third degree burns to her thighs and genitals;[3] after McDonald’s refused to pay for her skin grafts, and rejected several attempts at mediation and settlement,[4] Liebeck sued.[2] The awards were an offshoot of the weekly news column This is True written by Colorado writer Randy Cassingham, which featured “wacky-yet-true” news stories.[5] The awards were documented on a website[6] and in a 2005 book, both known as The True Stella Awards.[7] There are also a number of false Stella Awards circulating on the Internet.[8][9]

大概翻译一下核心部分:(渣翻译请见谅)

这个奖项以 Stella Liebeck 命名, 在 1992 年她在麦当劳的 Drive thru (汽车点餐)通道点了一杯咖啡并且夹在了两膝之间,当时她的孙子正在开车而她坐在副驾驶位。 就在她把盖子打开加奶和糖的时候,82-88 摄氏度的咖啡撒了出来,并且造成了她大腿以及某羞羞的部位的 3 级烫伤。 在麦当劳拒绝了她皮肤移植手术以及医疗赔款之后,她起诉了麦当劳,法院判其胜诉。

有兴趣可以上这个网站 Exposing Lawsuit Abuse with TRUE Case 去看一下他们历年的获奖选手。

知乎用户 月影君​ 发表

跑个题,为

@假装在成都

先生的答案做一个补充。

答案链接如下:

[美国人的法律意识达到了怎么样的一个程度?​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3612549/answer/300872991)

刚开始看到这样的答案,我是不信的,毕竟看到过太多的鸡汤。

所以我试着查了一下,结果真的查到了。此碑位于纽约市河滨公园,名叫 Amiable Child Monument(和蔼可亲的孩子纪念碑),在格兰特墓北侧约 100 码处。[1]

碑文上写:为了纪念一个和蔼可亲的孩子 St. Claire Pollock,逝于 1797 年 7 月 15 日,享年五岁。

该石碑最初由男孩的父亲或叔叔 George Pollock 竖立 [2],由于损坏而更换过两次,现在的石碑竖立于 1967 年,替换了 1897 年的石碑。很幸运,我在一张历史照片上发现了 1897 年石碑的照片。[3]

1800 年 1 月 18 日,Pollock 将庄园卖给了邻居 Cornelia Verplanck[4],并写信请新主人照顾坟墓:

  There is a small enclosure … within which lie the remains of a favorite child, covered by a marble monument. You will confer a peculiar and interesting favor upon me by allowing me to convey the enclosure to you so that you will consider it a part of your own estate, keeping it, however, always enclosed and sacred.[5]

该要求一直受到尊重,该纪念碑被认为是纽约公有土地上唯一一座私有的单人坟墓(上有历史标记)。

19 世纪七十年代,这片土地成为河滨公园的一部分。19 世纪后期,有人希望重新安置坟墓,以便为格兰特将军墓腾出空间,此计划因公众反对而作罢。公众从 “向这座伟大城市表面上的残酷背后的温柔致敬” 转变成了“几乎是一个国家机构”(这应该是他们反对时候说的口号,我没细查参考资料)。[1]

以上,我认为此故事并非鸡汤,而是一个真实发生过的让人感到温暖故事。

当你遇上一个疑似鸡汤的故事怎么办?

就像我这么办。

只有自己下场搜集资料,才能获得尽可能真实的答案。虽然我并没有查到 Pollock 寄出的信件照片,没有更细致地核对土地转让记录,按道理,这些资料都应该有保留的,不过我感觉,到这可以停止了,毕竟我比较懒么。当然,你也可以继续搜集资料,完善这个故事的细节。

跑题了,逃了……

参考

  1. ^abAmiable Child Monument -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Amiable_Child_Monument
  2. ^ 另一条信息显示,这个孩子是 George 和 Catherine 的儿子。 https://www.nyhistory.org/community/amiable-child
  3. ^Amiable Child Monument, Riverside Park, New York City, April 1897. - New-York Historical Society, Photographs of New York City and Beyond - New York Heritage Digital Collections https://cdm16694.contentdm.oclc.org/digital/collection/p16124coll2/id/39764/
  4. ^Riverside Park Monuments - Amiable Child Memorial : NYC Parks https://www.nycgovparks.org/parks/riverside-park/monuments/1206
  5.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0619122411/http://www.riversideparkfund.org/visit/amiable-child-monument

知乎用户 投行小兵 发表

这样的问题邀请我回答是几个意思?
我觉得,我们自己其实也挺有法律意识的,只是执法者没有法律意识啊,最后倒逼我们也没有法律意识了。

知乎用户 节瓜​ 发表

到达了不是律师不会(不敢)跟你说法律的地步

他们个人来说版权意识不怎么样,没人敢说某个事情是不是侵犯版权(因为不是律师不敢说话)。

从某些角度看法律意识很强,但是实际上表现出来就是法律知识薄弱

(更坑的是他们不会直接告诉你因为他们不是律师不能说,而是自己弄一个很有攻击性的莫名其妙的比喻来恶心你)

知乎用户 酷酷猫 发表

一帮 1718 岁的高中生 homecoming 喝的比腊八饭还烂,很有法律意识

知乎用户 彬彬留学​ 发表

2015 年 6 月 12 日,美国加州洛杉矶罗兰岗区发生了一件轰动中美的绑架案。受害人遭十几名中国留学生围殴、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 RT、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掉等,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事件起因竟是争风吃醋引起的,十几个同学把受害者约到了一个地址,受害者事前已经叫她男性朋友过来了,但该男性居然被那群女孩子支走了。随后,嫌疑人对女同学进行了 5 小时的折磨,甚至试图嫁祸给男性朋友**(在美国,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遍体鳞伤走在街上,如果被警察看到一定会追问的)**,当然受害者没有嫁祸给他男朋友,一出来就报警了。

警方对浑身是伤的刘 ++ 进行了身体检查、拍照,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取证、调查。随后将 6 名施害人抓捕归案。除了这 6 名被告外,警方还在追缉另外 4 名涉案留学生。华人律师邓某表示,如果辩方能守住 “未成年”,那么被告最重的判刑也不过是 1 年牢刑,25 岁之前肯定会放出来。“多数青少年案件最后都是发落到少管所管教。如果 3 名‘未成年’转列为‘成人’被告,不仅牢刑会超过 1 年,而且出狱后还会面临被遣返中国的可能。

据知情者透露,其中两人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懵掉了,他们没想到自己竟然闯了一个 “终身监禁” 的大祸在他们的心里,学生打架就算被校长知道了,顶多是教训一顿罢了,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更不用说要被捕入狱,把牢底坐穿了。

美国非常敬畏法律。 虽然中国一般情况下迟几天交房租,房东是不会和你收滞纳金的,但在美国,超时就一定会被收滞纳金。再比如放音乐吵到邻居,警察就会上门制止,如果继续吵就会被带走,中国警察一般不会管这么细的问题。

留学生刚到美国的时候,对国外文化不够了解,初来乍到没有安全感,特别容易被不良小社群所吸引。留学生的家长也要特别注意,出国前一定好好教育孩子,最好陪伴一段时间,或者寻找好的寄宿家庭帮忙照顾下,不要把孩子单独放在陌生环境里,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还有两个关于留学生安全问题,你可能感兴趣。

[留学生如何进行最好的自我安全保护?​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9433246/answer/500058409)[「美国大学每 5 人就有 1 人有过被强奸的经历」的说法是否属实?​www.zhihu.com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8267791/answer/500029259)

所有美国留学的问题都可以来问我,就看你能不能问倒我啦~ 略略略~

了解更多专业、权威、实用的美国留学资讯,添加微信 **beliwin1314,**你要的,我都有!

知乎用户 chen 发表

中国人觉得法律是约束,美国人认为法律是武器

知乎用户 慕成​ 发表

两件事我很震惊。
美剧《二十四小时》有一集开头,杰克鲍尔的旁白让我很震惊。

上一季结尾他拯救了城市,阻止了核攻击。
这季开头他说(大意):我确实阻止了恐怖袭击挽救了一个城市,但我用虐待,逼供等违法方式做到了这一切。我对此感到羞耻,愿意接受惩罚。因为法律是我要保护的,它的破坏要比核弹摧毁城市更可怕…

虽然事实未必如此,但编剧愿意这样写并且电视剧愿意这样宣传,说明这种想法还是普遍存在的。对此我很惊讶。
在这里,要是绑匪绑架了一个妹子被抓了不交代妹子在哪,我是非常支持往死了打逼供了…… 要是有谁知道核弹…. 绑架他全家老小也不是不可以嘛……

第二件事是我看耶鲁还是哈佛的音乐公开课。为了给学生介绍音乐史,老师挑选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流行乐。播放了十秒就停了,他解释说超过了这个时间就违反版权法…..

一想到我们上学课堂上拉片老师搬来学校出资买的一摞摞盗版碟时,不由得汗颜。

美国人的法律意识确实值得学习。毕竟自欧洲起,这种意识延续了数百年。

评论来自

@罗阳

罗阳。看来我高估美国了,应该是深入人心一百年上下。

美国建国之初,英国的文学作品远多于美国,同时刚独立的美国大众仍然将英国视为其文化来源。由于未与英国签署互惠协议,美国的书商可以取得像沃尔特 · 斯科特爵士、查尔斯 · 狄更斯与托马斯 · 哈代等知名作家的作品,然后在美国重新制版,并且以远低于进口原版作品的价格出售。而且,他们既不付钱给英国的原作者,也不必担心他们出版的是不是畅销书。例如狄更斯 1843 年写的《圣诞颂歌》在伦敦的售价为 2 英镑,但在美国只要 6 美分就可以买得到,狄更斯一毛都没拿到。于是,英国作家纷纷向美国国会请愿,要求修改法律,其中最知名的莫过于以 “伟大的调解人” 著称的亨利 · 克雷,他为英国作家疾呼数十年,但是没有结果。印刷商与书商是反对的一方,理由是会损失工作机会、对美国经济造成负面冲击以及较高的图书价格将不利于正在发展的美国民众之文化普及。质量差价格低美国本土作家不满的程度不亚于英国的同行。知名作家像华盛顿 · 埃尔文、马克 · 吐温、斯托夫人以及詹姆斯 · 洛威尔发现,他们的作品在加拿大与英国十分畅销,但是他们连一分钱的版税都没看到。他们还发现由于低价的英国盗版书籍的冲击,其作品在美国的销量受到影响。他们向美国国会请愿,结局与英国作家一样,石沉大海。出版商与书商的论点占了上风— —美国社会大众得到廉价书籍远比保障少数几位美国作家 (或更糟的是保障英国作家) 的收入来得有价值,而且其中许多位作家都过得很不错。后来,是出版商对国会施压要求国际版权保护,情况才开始有所改变。在《1790 年版权法》颁布之后的 85 年内,多数书籍都是由纽约与波士顿互有默契的出版商出版:即出于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出版别人已发行的英国作家作品。因此这些出版商能以比英国同业低的价格销售,但是仍然足以获利。其中一些人甚至支付微薄的版税给英国作家,不过完全是小费性质。不过这种美好的 “相互尊重” 制度被一家芝加哥出版商以新的营销理念破坏殆尽,这家出版商将一整套的欧洲名著卖给希望拥有一点知识分子气息或社会地位的美国家庭。第一套是由唐纳利出版公司出版的“湖边文库”。整套购买,每一本只要 10 美分。独家发行的规矩…… 对不起。截至 1880 年,一共有 14 套不同的“文库”,包括几百本书籍,可供美国大众挑选。与纽约和波士顿出版的书籍相比,质量不敢恭维,装订也很一般,不过,内容相同。盗版时间长达百年面对这些竞争,美国东部的出版商开始支持国际版权的理念,因为通过他们与英国作家的既有关系,他们比芝加哥的敌人更具有竞争资本。他们开始在彼此之间进行价格战,推出自己的“文库”。总体而言,原有格局闪电般被瓦解。一直到规模庞大的美国东部印刷商工会加入同一阵线,一部国际性版权法律才获得通过。多年以来,他们游说国会反对国际性版权的理由是印刷业的工作机会可以获得保障。不过 19 世纪 70 年代与 19 世纪 80 年代的低价书籍出版商降低成本的方式,是在缺乏强有力工会的城市中进行印刷,或是雇佣女性,因为她们的工资只有男性的一小部份。换句话说,国际性版权的缺位,所保护的工作机会不再是工会会员。至 1888 年,印刷商、作家、出版商终于一致同意支持国际性版权。1891 年通过的《国际版权法》,对在美国以外出版的书籍也提供版权保障,但是美国公民在美国以外地区出版的书籍不在保障范围之内。美国长达一个世纪经政府认可的书籍盗版行为至此结束。书籍盗版的时间跨度,无可匹敌。

知乎用户 Uncle 莱斯利​​ 发表

与其说是法律意识,不如说是权利意识。
对比下中美两国普通人的权利意识就知道了

知乎用户 不正不经 发表

在佛罗里达的一个自然保护区开完会的第二天,一行人雇了个私人船长,出海钓鱼。去之前大家都在网上买了张 12 刀三天的钓鱼执照,可到了海边发现根本也没人查。

出海,撒饵,目标 red snapper(其他鱼钓到直接扔回海里,可能是肉质不好吧),开钓。

陆陆续续大家都有斩获,每上来一条,船长就拿个尺子测一下,小于大概 30 厘米的直接扔回海里,问其原因说是依法不能捕食幼体。

归途时,巧遇一群海豚,成年海豚带着幼仔,夹着我们的小船延海岸游了 5 分钟左右。岸边就是别墅和嬉水的人,相距不足百米。这一趟下来,想起当年看到新闻里中科院的人问一地方官员江豚保护的问题时,对方反问 “好吃吗?”,真是感慨颇多。

知乎用户 Gavin Huang​ 发表

美国有一些电视频道一天到晚都是播小额申诉法庭上的答辩实况,很多无聊的鸡毛蒜皮的案件,很少有律师代理,大都是答辩双方自行上阵,一大推的资料,巴拉巴拉,法官在上面评论判决。

这就是最朴素的法律意识。

我也很佩服我自己无聊的时候竟然会看这么无聊的有声监控视频一般的频道。

知乎用户 mini 阿波罗 发表

说个简单的小事吧。
我们不管去哪里玩,我老公喜欢钓鱼尤其海钓,每次钓鱼前他都要查一下那个州怎么弄钓鱼执照。我们在海边泡 beach 钓海鱼这么多年,我一次都没见过人查执照但是他一定有执照才会去钓。
钓上来的鱼,如果大小不符合规定人家一定仍回大海里去。他永远都不知道的是,每次我连烧鱼的菜谱都狗好了,然后眼睁睁看着它重获自由

知乎用户 雨歌 发表

老美的法律意识是深入到骨子里的,在日常生活中都时刻提醒着你。你看,father in law,
mother in law, sister in law 等等

(单身狗怎么又躺枪了~~)

知乎用户 何谐 发表

电影电视里都是假的

好像是在康州 有那个恶棍狱长勾结恶棍律师警察 把无罪青少年恐吓认罪关监狱的案件

导致大好青年有的自杀 有的绝望之后吸毒堕落

曝光出来细节

这些少年连面对警察时候保持沉默要求请律师的套路都不知道 恶棍警察对他们吼 说你们不能请律师 他们就乖乖认罪了

然后进监狱一辈子都毁了

找到了

Kids for cash scandal

知乎用户 Phil​​ 发表

谢邀!

因为美国司法独立,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不大可能会受到来自白宫或者其他部门的干预,也极少法官因为 “讲政治” 等非法律专业考虑而枉法裁判,所以法律的权威是得到社会公认的,是切切实实的,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纠纷或者不满,大家更乐于诉诸法律途径。

知乎用户 chninus 发表

美国人看到认为夸张的事情时,开玩笑最喜欢说 “Is it even legal?!” 即使谁都知道肯定合法,但是也喜欢这样说。比如看到一个超大的披萨,说 “OMG, is it legal?!” 这是一个文化习惯,就是 legal 不 legal 在文化中的重要性比较高,才会有这样的习惯。

但是这件事情不能倒推某些地方没有这个习惯 —> 法律意识不强;

但是可以说美国文化里合不合法很重要

知乎用户 谦逊好学盛老湿​ 发表

昨天刚好看了水天王老师讲美国法律自由的视频,有一点小小的见解,分享给各位:
首先,为什么美国有那么多详细繁复的法律,因为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地区民族的人居住在一起,拥有各种各样截然不同的文化。
比如说,在我们传统文化中,棍棒底下出孝子,小孩子犯了错误父母可以有适当的体罚,而欧美人可能就觉得你在虐待儿童了。再者,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下,问别人一些私人问题,比如家庭情况,个人情况,也不会有多大冒犯。然而对某些民族来说,你问人家是什么族裔籍贯可能就是种族歧视了。
更重要的是,美国人民不想我们这样的古老民族,千百年来都生活在一片土地上,彼此再熟悉不过,社会倾向于人情化,比如不小心跑到禁止入内的地方,给保安递根烟也就没啥事了,而在美国可能就罚款了。
美国为了解决不同文化间的差异和冲突,干脆把这一切都用法律来约束,把法律框的非常细非常死,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一切都讲究一个程序正义。不管你什么民族来自什么国家,来到美利坚就得遵守美利坚的法律,大家一视同仁,这也是美国人最自豪的一点。
在这种环境下,美国人的法律意识非常强,他们不相信政府,他们不相信警察,他们只相信法律。
对于美国人来说为了程序正义可以牺牲结果正义,不管法律带来的结果怎么样,美国人就是坚持执行法律不动摇。
比如辛普森案,很多民众对辛普森被无罪释放表示遗憾,但是他们对这个案子的审判过程是完全支持的。就算大家都认为辛普森都杀了人,但法律没有办法认定他是凶手,那就不能判他有罪,可以说法律意识已经深深融入了美国文化中。
不过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孰轻孰重,还是有待商榷的。

知乎用户 Dr. 张狒狒​ 发表

与其说有法律意识,不如说是有用一切力量维护自身权益 (无论合法非法) 的意识。

美国最流行的一句话:上帝创造了人类,柯尔特让人人平等。

所以,说美国人有法律意识还得分区域分州吧,各个州甚至州内各个区域民风都有不同。

有些区域鸟不拉屎,全靠自治,法律?律师?还是比谁管子粗来的实在。

有些区域枪械管制比较严格,律师又遍地都是,人又有钱,那走法律程序当然最方便。

美国的司法全靠律师一张嘴,黑的说成灰的,只要灰了就无罪释放,著名案例太多,比如辛普森案,比如周立波案。

纽约州的常识:超速了被警察 pull-overd 了,也就是被抓了,没关系,请律师,黑的说成白的,最后的结果通常是一张 parking ticket,违停,不扣分不上记录,律师费 300 美金左右,罚款 300 美金左右。

法律意识?说的真好听。

知乎用户 非线性柚子皮 发表

非法律专业 说一件偶然看到的
之前看 MIT Charles Leiserson 教授的算法导论网上公开课

我们大多数时候还不会特意强调这一点

知乎用户 孙 Vincent​ 发表

电影生化危机六里面,女董事长说:我还有 50% 的股份。 坏 boss:那又怎么样,没人听你的。 女:你我都是董事,但是那个人只是普通的雇员。 坏手下:我不会听你的,我效忠于男 boss。 女:你被解雇了! 然后坏手下就被落下的门砸死了。门受电脑红皇后控制,红皇后受到的命令是不能伤害阳伞公司的人,现在坏手下被解雇了,自然可以干掉了。

法律意识达到拍个电影,这都可以作为一个梗…… 想象不出中国电影能拍出这样的段子来。

知乎用户 小羊儿狗 发表

2015 年夏天因为机缘巧合,认识了北交(北京交响乐团)的大号首席 Micky,因为我本人也学了很多年大号,Micky 就邀请我到圣诞节时候参与他们在三里屯一家美式餐厅举办的大号慈善 party,通过与其他同在北京的大号爱好者一起表演募集慈善经费。
在圣诞节到来前大概一两天,美国大使馆给包括 Micky 在内的很多在华(or 在京)美国公民发了一封邮件,大意是说收到情报圣诞节当天在三里屯地区会有针对外国人的恐怖袭击,希望大家注意自身安全。由于时间太久邮件原文我已经找不到了,在搜索关键词还是有相关信息:

由于事发突然,当时参与活动的大家都很担心安全问题,但 Mickey 表示这并不是很紧急的情况,往年大使馆也会有类似提醒,只不过没产生这么大影响。因为知道我是学法的,在活动前 Micky 专门问我,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他作为活动召集者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或者有任何法律风险。我告诉他不用担心,因为如果发生意外那就是刑事犯罪,与他组织活动的行为无关。在得到我的意见之后,Micky 又特意写了一份声明发在活动当天的群里,要求每一位来参加的演奏者文字确认,不然的话可以不来参加活动,对话如下:

当然了,最后活动顺利进行,也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今天是个平安夜”LOL。
这件事儿给了我挺大感触,在他们眼中,法律风险是一件优先级非常高的考虑事项,而在明确可能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后,又会很明白地在事前和其他人说清,以避免可能导致的麻烦。这种法律风险优先的意识,我觉得很值得作为我们自己的一种思考方式。

知乎用户 小纽在美国 NYIS 发表

事实胜于雄辩,举一个真实的例子把。

2008 年丽莎 - 德马瑞与丈夫 A.J - 德马瑞 (Lisa and A.J. Demaree) 带着他们三个女儿在加州圣地亚哥度假,当时三个女儿一个 5 岁,一个 4 岁,一个仅有 1 岁半。那次度假中,德马瑞夫妇像很多人一样拍摄了大量照片来记录这次家庭旅行,这其中包括一些几个女儿在沐浴时玩闹的照片

旅行结束后,德马瑞夫妇把相机数据卡送到了当地的一家沃尔玛冲洗照片,不到一天就有警察登门拜访。原来给德马瑞夫妇冲洗照片的沃尔玛员工,看到照片中孩子们身上披着毛巾在互相玩闹,有的照片中孩子光着身子身处浴盆中,他怀疑这是儿童色情犯罪,于是立即报警请警方介入调查

虽然德马瑞夫妇辩解这只是 “无害的、随意记录生活点滴、孩子们玩闹的照片”,但当地警方和儿童权利保护组织的社工还是展开了一场非常正式的儿童性虐待调查。直到一个多月后几个孩子的身体检查报告显示正常、没有任何受虐迹象后,她们才被送回了父母身边。

洗照片这样的小事,都会被沃尔玛的工作人员怀疑犯罪并且报警,由此可见,美国人的法律意识还是非常高的。想阅读关于这个事件的更多内容,请戳这里。

知乎用户 like423423 发表

南北战争期间,罗伯特. 李将军回到南方军担任总司令。
由于南方军都是自愿者和民兵组成的,所以作为西点军校的校长,罗伯特. 李将军很明白这些人需要训练才能成为真正的军人。
怎么训练呢?西点军校是有一整套训练方法的,但是罗伯特. 李却想起来这个训练方法是军校的另外一位主任编写的。所以如果要用就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否则就是侵犯知识产权!但是那位主任属于北军,肯定不会同意。
所以最后罗伯特. 李将军干脆从新编写了新的训练方法!

知乎用户 勃加蕊 发表

非常强,强到在美国硅谷公然发布 ICO(包括不限于 ARC, GEMS, 以及内容币),购买者明明就是中国居民或者美国税务居民,冒用他人身份买几百万,也没人管。

法律意识很强

知乎用户 天日昭昭 发表

凤凰直播:全美华人大游行声援梁彼得

2/20 百万人挺梁 多地游行细节已落实
全美多地 2/20“挺梁” 大游行信息汇总:

纽约

时间:2/20 11am 集合 12-3pm 游行

集合地点:布鲁克林卡德曼广场公园( Cadman Plaza Park)
三区接驳小巴发车时间地点:
法拉盛缅街夹 41 大道 10:30am
曼哈顿华埠怡东搂 11am
布鲁克林金皇廷酒店 + 八大道中国城超市门口 11am
联系人:亚裔维权大联盟秘书长朱立业
电话 646-321-6000
华盛顿

时间:2/20 9:30am

地点:华盛顿纪念碑东北角
联系人:钟家钰 微信号 7827707
邮件 hr@claimantexpert.com
Vincent 电话 703-589-8813
报名义工请加微信号 DC4LiangVolunteers
波士顿

时间: 2/20 11am-2pm

集合地点: Boston Common 公园
联系人:麻州协调人微信号 Swannlee
费城

时间:2/20 10:30am-12:30pm

集合地点:City Hall Square
联系人:管必红 267-246-9513
洛杉矶

时间:2/20 11am

集合地点:洛杉矶市政厅门口
200 n spring street, Los Angeles, CA 90012
联系人:天天 微信号 tiantian8199
旧金山

时间:2/20 10:30am-2:30pm

集合地点:Portsmouth square
联系人:SF.BayArea.Chinese@gmail.com

时间:2/20 2-4pm

地点:Galleria,Westheimer Rd&Post oak blvd
联系人:微信号 shirleymeiqing 邮箱 Houston.helpliang@gmail.com
报名网址:http://tinyurl.com/supportliang
达拉斯

时间:2/20 1pm-2:30pm

集合地点:John F. Kennedy Memorial Plaza
646 Main St, Dallas, TX 75202
联系人:添加达拉斯华人联盟 DFWCA 微信号为好友,然后向其发送入群留言之后,会被邀请至 “达拉斯 2-20 游行报名群” 里,有关游行的注意事项和详细细节等信息将会在群里实时公布。
印第安纳波利斯

时间:2/20 11am-1pm

地点:印第安纳波利斯市中心 Monument. Circle
1 Monument Cir, Indianapolis, IN 46204
联系人:陈潇 微信号 airchina23
报名 https://form.jotform.com/60458206092150
明尼苏达州

时间:2/20 11:00 AM - 12:00PM

地点:明州州府大楼前
75 Rev. Dr. Martin Luther King, Jr. Blvd., St. Paul, MN 55155
报名:https://goo.gl/uat9AP

据了解,截止目前,参与挺梁游行的地区有:
美东:纽约, 波士顿,费城, 新泽西州,宾州,华盛顿,北卡,亚特兰大,佛州 (奥兰多、迈阿密)。
美中:芝加哥, 印第安纳,匹兹堡, 底特律, 密歇根, 堪萨斯, 明州,德州(奥斯丁,休斯敦, 达拉斯),科罗拉多。
美西:加州(洛杉矶,尔湾,北加湾区旧金山, 圣地亚哥,Sacremento),波特兰, 西雅图,凤凰城, 拉斯维加斯, 丹佛,盐湖城。
加拿大:多伦多(eaton center),温哥华,Waterloo。

由于不少城市仍在申请游行许可,地点和时间或有所变动,我们会在今后持续更新,请继续关注美国中文网微信公众号。

社区巡礼
纽约
法拉盛图书馆设点给梁彼得案法官寄陈情信

时间:2/17(周三) 上午 10 点至下午 5 点

地点: 纽约市皇后区图书馆法拉盛分馆门口
活动主旨:
号召在法拉盛的华人出力,写信给梁彼得案法官 Danny Chun 陈情,不要让梁彼得成为替罪羔羊。活动将会现场提供打印好的请愿书样本,以及写有地址、贴好邮票的信封,发动更多人寄信给法官,彰显华人的力量和声音,并号召更多同胞在之后的示威游行中挺身而出!

一次 border to border, coast to coast 全美大游行!

截止目前,凤凰直播员已从华盛顿、纽约、费城、洛杉矶、旧金山、印城、波士顿、西雅图、丹佛、奥斯汀、达拉斯、圣安东尼奥、圣路易斯、波特兰、俄亥俄州哥伦布、宾夕法尼亚州、明尼苏达州、加拿大蒙特利尔等近 20 地发回现场报道。多个城市的集会人数超过千人,宾州估计参与者达到 5000。

前方消息员称赞:“一次 border to border, coast to coast 全美大游行!

凤凰资讯
美联社报道纽约游行:光布鲁克林就上万人
Thousands of protesters have rallied in New York and around the country in support of a former police officer who was convicted of manslaughter for a shooting in a housing project stairwell.A crowd of 10,000 rallied in Brooklyn on Saturday to protest former officer Peter Liang’s conviction in the 2104 shooting of Akai Gurley.

旧金山 3 小时的游行活动进入尾声

旧金山 3 小时的游行活动进入尾声,整个游行活动在和平和友好的氛围中将圆满结束。目前群众集结在游行的终点站,社区的领袖上台讲话,发表自己对彼得梁事件和少数族裔受到歧视的看法。旧金山华人表示,希望梁彼得案件得到公平的解决。同时华人也对死者家属表示慰问和承重的哀悼,希望这样的惨剧以后再也不要发生了。

旧金山:数千人集结在市中心主干道

旧金山市中心主干道 (market street) 现场有有数千名各个族裔游行群众,来反对纽约当局对少数族裔警官不公平待遇,数千名群众高举标语向终点站金发。沿途有有很多其他族裔群众加入游行队伍,支持华人的诉求,反对体制多少无数族裔的迫害和变相的欺辱。

全美 40 余城数万华人上街游行抗议画面

2016 年 2 月 20 日,是印城华人历史上值得自豪和骄傲的日子。在印城,华人首次以集会形式在美争取平等权力,抗议美国政府数百年来种族压迫制度。来自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哥林布市、印第安那大学、普度大学、IUPUI 大学等地约 250 到 300 人参加集会游行。地点在印城市中心纪念碑。

这一天,美国大地出现一场风暴——华人风暴。 这一风暴将席卷美国 40 多个城市。 从纽约到洛杉矶,从圣保罗到丹佛,从波士顿到休斯顿,从盐湖城到小石城,从达拉斯到印第安纳波利斯,全美数十万华人为一个叫梁彼得的华裔警察讨公正,为他声张正义。 他们走上街头,发出自己的声音,让美国社会看到这一案件结局的荒唐和不公,让更多的美国人民和我们一起呐喊,为司法公正而抗争,为一个更加公平美好的美国社会的明天而努力!

知乎用户 曙光 发表

甘为法奴

美国的法律保护的是法律,不保护人民。

你肯定当我在扯淡,这么大的锅我背不动,下面引用文章替我背好了。

转载一篇枪友网一位现职美国执法人员的文章:警察权责的界定与各州自卫权的落实
如果我告诉你,美国警察在有第一时间基于他自身判断剥夺你生命的权力的同时,却没有在你生命受到威胁时对你进行任何保护的义务时,你会怎么想? 绝大多数华人第一反应都会是
你在开玩笑。
错,我真的没开玩笑…… 今天我就来说说这一系列案件中的两个很著名的案件: 1981 年沃伦对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 444 A.2d. 1, D.C. Ct. of Ap. 1981) 和 2005 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 (Castle Rock v. Gonzales, 545 U.S. 748 (2005)) 通过这两个案件,最高法院明确表示美国警察对任何公民不具备直接保护责任。
……
换句话说,警察在执行任务中如果认为公民是威胁,其拥有第一时间内根据自身判断剥夺生命的权力,但同时他拥有不对任何公民受到侵害时具体保护的豁免。 警察的职业叫做执法 (law enforcement) 即保证破坏法律后的追诉责任,但是对具体的侵害则没有任何保护的义务
实际上刚刚发生的奥兰多案也是如此。 在凶犯数目不明下,奥兰多警方等了 3 个多小时才采取行动。 最后造成百余人伤亡。 而凶犯只有一个。 无论死亡者是被凶犯还是警察打死的,他都是活该。 因为他仅仅是执法活动中的附属伤害 (collateral damage).
在 05 年最高法院案例之后,禁枪 / 控枪群体彻底失败

知乎用户:美国枪击事件那么多,为什么还允许公民持枪?

原帖中前半部分在说禁枪,案例详情在后半部分。

**执法的意义是用法律制裁破坏法律的人,不包括阻止犯罪。**美国的司法、警务机构保护的是美国宪法,不是受害者。警察可以不介入任何犯罪行为,无需理由。当有人追着受害者砍,美国警察可以看着,并等你死后拘捕行凶者,或者走开并在事后追捕。知道为啥枪支是日常用品了吧

一个叫法律的人去竞选总统,他许给人们美好生活,法律的庇护。

法律获得选民青睐,赢得选举,当上总统之后说法律没有保护人民的义务。怎么变了呢?

搞笑的是,禁枪最严,认为枪是伤害之源的加州参议员们,在枪法通过后就把自己从里面特许摘出去了,人民不可以带枪,议员可以? WTF? 现实版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只增笑耳 Jason:在美国生活两年以上的华人,你会倾向于投给希拉里还是特朗普?

被逼的法律意识

平时总会觉得中国这人情社会,送礼办事不好,甚至是民族劣根性。但反过来说,之所以深恶痛疾,也不过是身处其中,见得多,被坑得多。至于法律的恶意,中国没有真正进入法治社会,没有突出表现,也很难体会到。

如果不使用法律,如何保护自己?美国警车满地爬,平头百姓与法律作对没什么好结果。这俩案例是 30 多年前的。美国人发现法律是个骗子再后悔真是来不及了。**除了法律,无可依靠!**穷得只法,然后被法律背叛。法律虐他千百遍,他待法律如初恋。想逃逃不掉,想死舍不得

不要用中国法律精神去给美国人民编造美好生活。

各国法律都有复杂化趋势,美国为甚。法律无限复杂,每个州还不一样。作为老牌钱主国家,美国半数以上总统是律师或法官等法律相关职业。法律保护每个人,但是法律要执行起来,就变了样。如果你没有钱请一个高档律师或者律师团,不好意思,靠法律援助给你的实习律师,没找到保护你的那条法律。法律保护买得起法律的人,没钱,就没有法律保护。所以美国富人税率最高,实际交税最少,血都从中产身上出。穷不聊法。

哦,不好意思…… 美国已经成功消灭中产。

内容其实很简单,联邦做了个统计,多少家庭能拿出 400 美元现金来应急的时候,47% 的家庭表示根本没办法拿出来。
“The Fed asked respondents how they would pay for a $400 emergency. The answer:47 percent of respondents said that either they would cover the expense by borrowing or selling something, or they would not be able to come up with the $400 at all. Four hundred dollars! Who knew?”
当这个数扩大到 1000 美元的时候,拿不出来的家庭数量是 67% (Poll: Two-thirds of Americans would struggle to cover $1,000 crisis
O 编辑总结:再说美国中产阶级

穷人只能当被告。原告很难享受法律援助的律师,被告也得是公诉案件,不然还是没有援助律师。中国大部分小纠纷都由什么居委会片警处理,好处是省钱省事省时间,缺陷是和稀泥。美国人特别喜欢走法律途径,什么都上法院,援助律师每天要处理十几个案件,必须当天结案,因为明天还有同样数量的案件。于是辩诉交易成为日常,律师根本不会做什么无罪辩护也没有那个时间,律师法官检察官仨人核计核计认罪减刑,下一个!

幸福的美国人,何不食肉糜?

穷不聊法。

知乎用户 只能是卡尔啊 发表

三分靠法律,七分靠执行

知乎用户 茶哥反鸡娃​ 发表

拿类似的坡县的实际经历的几个切面说事,仅供参考:

1,排队。
凡事都要排队,夹塞的也有,不过目测都是稀里糊涂的外国人,无意的。

被夹两次,都是白人胖子,惹不起。

所以国内因为白人素质高的,我微笑不说话。

2,偷窃,非法占有。
小偷很少,八年来好像周围朋友没听说过。新闻上当然有。

非法占有,主要说 “捡东西”。

比如说,我手机忘在哪里了,在坡县一般有希望找回来。

我自己丢了三次,找回来三次。

国内,类似情况,从来没有找回来过,个人经历,不想说明什么整体。

当然,有时候的 “捡” 和偷很难界定。

比如饭馆吃饭,你去门口接个电话问个事,邻桌的就把你桌上的东西,甚至包里的东西捡走了。

甚至就是一把伞,至于吗?!

3,交通法规意识。

这个恐怕非常典型。

坡县司机,素质不高的也有,但是一般不敢违法,惩罚太重了,而且车速快,也不敢。

所以竟然不太查酒驾。

国内这一块,可能本人和周围朋友都是素质低下的群体吧,基本上都是有监控测度警察一个开法,然后没有就另一个开法。

最关键,你不会第二种豪放开法,很可能回不了家还被欺负鄙视。

比如有人问的:变道要不要打灯?

素质差的我,回家在我们家附近开车,不能打。

看清楚:是不能打。

不然你变不了道。

变了也很危险!

不解释了,素质和我一样的老司机都明白。

最后。有法律意识好不好!

我的个人体会:这他妈的还要问!

除非我身手矫健,一级散打运动员,家里黑白通吃,各种门路通天,我爸我干爹…… 有钱任性……

不然,还是有个规则底限踏实简单一点。

法治,就是文明。

知乎用户 一个小人物 发表

这个问题里,我看很多回答都是在说国内的法律怎么样之类的。我不太懂美国的法律,简单说下自己对国内法律的感受(跑题的回答)。

国内的法律我个人感觉不论是普及还是完善程度都是还不错的,毕竟一个才建立不到 70 年的国家,又赶上很多技术革命,法律难免有空白之类的,和世界第一大国是没法比的。

但是法律的执行真的让人心寒,导致很多人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不管是因为维权成本还是维权后的执行。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1。我初中的时候就在政治课本里学到,满 18 周岁的成年人有选举与被选举权。但是我(20 多岁)到目前为止,没见到一张选票,包括我父母他们的选票我都没见到过(难道是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小农村么?)。

2。最近的唐山赵先生父亲遇车祸,如果没有微博这些平台的话,估计维权路是没戏了。还有三色事件,事件刚曝光时候孩子们说的 “爷爷叔叔”,最后只有一个 20 多岁的女生去背锅,法律的执行 emmm。。。

知乎用户 空一格​ 发表

美国人数占全球总人数不到 5%,美国的诉棍数量占全球总数的 35%。

Attorneys in the United States​en.wikipedia.orgAs of April 2011, there were 1,225,452 licensed attorneys in the United States.[2] A 2012 survey conducted by LexisNexis Martindale-Hubbell determined 58 million consumers in the U.S. sought an attorney in the last year

翻译:至 2011 年 4 月,美国执业诉棍超过 120 万人 (最新数字 130 万)。2012 年的调查显示,5800 万美国人(总人口的 20%)找过诉棍(打官司)。

推论:

1、美国每年 1/5 的人都会去请诉棍(打官司)。

2、美国家庭人均成员数为 2.6 个,也就是说几乎每 2 户家庭就有 1 户要去请诉棍(打官司)。

3、换言之,也就是每 1 户家庭,隔 1 年就要去请诉棍(打官司)。

4、可以算出,美国每 250 人中就有 1 个诉棍。而其他国家为:

英国 —-1000 人 / 律师。

法国 —-1250 人 / 律师。

日本 —-1600 人 / 律师。

北京大学陈平教授在节目中提到:美国是典型的 “过度司法”(具体哪一期不记得了,望告知)。

知乎用户 我演戈多​ 发表

一美国大妈一纸诉状把全球最大咖啡连锁店运营商星巴克告上法庭,索赔 500 万美元。因为冰多咖啡少。
美国 54 岁死囚乔 · 哈里斯,应在 2012 年 11 月 27 日 14 点执行死刑,死前最后一餐,他吃了大餐还喝了红酒,没想突发脑溢血当场死亡,早死了 40 分钟。其亲属因此状告监狱,明知高血压还让喝酒,让他丧失了 40 分钟的美好生命。最后,亲属获赔 350 万美元。
洛杉矶最高法院陪审团 17 年 8 月作出裁决,判决强生向一名提出诉讼的 63 岁加州妇人埃切维里亚赔偿 4.17 亿美元。赔款金额包括 7000 万美元的补偿性损害赔偿以及 3.47 亿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因为强生产品导致卵巢癌。

要是摊我身上,我估计就认命了。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有一个以前在读者杂志看的文章,大概内容是:
一对夫妻到美国定居,工作太忙无暇顾及自己尚未入学的女儿,然后有一天,夫妻二人收到法院传票,原告是自己的女儿和一个邻居老太太。
夫妻二人百思不得姐,然后,老太太突然登门拜访。
夫妻二人赶忙把老太太让进屋里。
原来老太太是来帮忙应诉的。
老太太拿出一份资料,指导夫妻二人挑选一名律师,并说明了自己起诉这夫妻二人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
原来,二人的女儿因为白天父母上班无人照管,所以他们的女儿一直是由老太太帮忙看护,但是老太太认为,她作为邻居并不能起到父母的作用,因此要求法院能够判决夫妻二人每天必须抽出几个小时来陪自己的孩子,以让孩子能够感受到父母的爱,健健康康的成长。
最终老太太如愿以偿…

知乎用户 半亩方宅​ 发表

美国人法律意识差远了。真正法律意识强的民族,不会无理取闹,不管多龌龊的事我们都能做到出师有名,以法律为准绳。搞斗争,基本上不依赖暴力,只依靠法律,而且绝对要办成铁案,让对方永世不得翻身。

老祖宗说的好,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才叫法律意识。

知乎用户 俊杰 发表

如果是涉及到国际贸易官司和政治经济的话,比如知识产权方面,美国司法就显得非常不公正了,逻辑经常奇怪到一逼。

知乎用户 兵子 发表

我国维权困难,甚至有时候是得不偿失,前段时间一名警察以个人名义行政诉讼,事因是罚款 100 块的违停,结果虽然胜诉追回了 100 块钱,但打官司花了几千块。其二,司法程序复杂漫长,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不如得过且过,甚至忍受侵权。我想这些才是主要原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版权意识非常强,billboard 榜只要进 top40,你就完全可以靠这一首歌的版税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

还看过一事件,中国一位先生去美国工作,上司对他非常非常关照,后来上司怀孕了,他就在广场逮了一只鸽子炖成乳鸽汤想给上司补养,他上司看到了勃然大怒,不久这位先生就接到了驱逐令,被驱逐出境了。

知乎用户 PP Chen 发表

美国人讲法律,好,也不好。

说好的地方,比如国内比较常见的一种事情,就是两方有了纠纷(医闹,感情纠纷,车祸),不占理的那一方可以以各种方式骚扰占理的那一方,直到占理的那一方破财消灾或者隐姓埋名背井离乡。这种事情放在美国被骚扰的一方直接上法院申请一个限制令就得了,连网上的骚扰都能管。国内管不了这种骚扰,所谓依法治国就无从谈起。

另一个好的地方,工厂工人,消费者,随便有点人身伤害之类的事情,律师就会上门帮你打官司,打不赢不要律师费,但是等被告赔完了钱,律师抽走 1/3。工人和消费者都会很爽(有时候也没有,比如很多集体诉讼单个消费者只能象征性地拿点钱)。

说不好的地方。工厂、卖东西的都要非常小心,生产环境得没问题,生产的产品得加上足够的警示和说明(比如洗发水不能喝这种),不然就得摊上官司。我去夏威夷玩的时候,当地土著说个段子:我们这里不像在美国本土。在美国本土,你不小心摔倒了,那就是所有人的错,唯独不是你自己的错;在我们这里,你摔倒了,那就是你自己的错。这些防患于未然的成本,很多时候只是为了应对一小部分钻空子的人(以及极小概率事件)的,最后都摊在了所有消费者身上。说美国办工厂贵,工人工资(也是法律成本高的间接后果)高是一方面,更高的隐性成本是法律成本。出了什么事情就要找律师,实际上就是全国人民供养律师阶层。美国实体经济的衰败,多多少少也拜这个律师阶级所赐。

知乎用户 卤蛋啊 发表

一百多年前,美国人在法律上就有这样的潜意识: 如果白纸黑字的条文存在漏洞,无法对犯罪者做出审判,那么条文背后隐藏着的法律原则可以替天行道。

想了解这样法律意识,可以看看入门级法律书籍《西窗法雨》中的《白纸黑字背后》一文,这其中明确阐述了美国人的这种法律意识。

下面是对文章内容的梳理以及自己的感受:

文章开头即提到,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西方国家认为: 法律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白纸黑字印着的、一目了然的条文,一部分是隐藏在白纸黑字背后的法律原则

这样的法律原则无法被条文直接阐述,是 “隐形” 的,只能借助于人们对法律条文的弹性看法从而在具体案件中得以体现。

文章为体现这样的法律原则,以一百多年前发生在美国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为例。

有位年老的富翁在身体健壮时,就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孙子帕尔马,丝毫不考虑自己的两位女儿。
遗嘱立好后,**富翁却越发健壮,甚至还看上了个少妇并打算结婚。**帕尔玛坐不住了 – 娶了个新人进门,遗嘱会不会有变动?于是,帕尔马索性就下毒毒死了自己的祖父
东窗事发后,帕尔玛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被富翁的两位女儿给告了: 她们要求法院撤销帕尔玛的继承权。
可是,当时的继承法条文,并没有回答 “继承人杀了被继承人,继承权该何去何从” 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从条文的角度来看,无法可依。
并且,帕尔玛的律师在反驳时,还举了个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问题的例子: **某人不能因诽谤了他人名誉而失去自己的名誉。**同理,继承人也不能因为杀害被继承人,而失去自己的继承权。
但最终,法院还是命令撤销帕尔玛的继承权。

判决背后,法院依据的就是从条文、以往许多判例延伸出的法律原则:“不能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获得利益。

把这一原则套用在这个案子上,并不生硬。

富翁的确存在修改遗嘱的可能,帕尔玛也的确有失去部分或全部遗产的风险。所以,他杀害了富翁,把这种可能、这种风险降为 0,实质上就是因为杀人这样的过错获得了好处。

**从判决结果来看,法律原则或许就是条文的运行逻辑。**没有原则,条文就是一盘散沙;有了原则,即使条文无法直接审判你,法律原则还在盯着你。

个人看来,除了这个观点,文章还体现另一种观点: 法律原则,或许还是那些条文的设计规则。

基于不同的原则,设计出不同的条文。不同的条文,又折射出不同的原则。

文章也举了几个例子:“必须遵守合同”的条文根据是 “诚实信用” 原则,“不得伤害他人”的条文根据是 “保护个人权利” 原则。

总的来说,隐形的法律原则不仅仅喂养条文,深藏于条文的血液还能够在条文对案件束手无策时挺身而出,“既是一种正义的伸张,又是一种高尚的‘依法审判’”。


9.4 日补充

评论区提到一些体现美国法律负面例子,例如辛普森案、长臂管辖。这些负面,和帖子说的正面,并不矛盾。

法律存在正面法律原则的同时,也存在负面漏洞,毕竟连硬币都有正反两面。

帖子不过是把正面写出来而已,况且题主提这问题的本身,就是正面。

写正面,也不是想无脑吹。《西窗法雨》一书讲的本来就是西方法律,我只是看了其中的《白纸黑字背后》一文,写了读后感,再顺便把读后感发到这个回答下罢了。等哪天碰到一篇写负面漏洞的文章,读后感还不是照样向负面挑刺。

知乎用户 顶瓜瓜 发表

黄仁宇先生的著作《万历十五年》。
一个中国人

上世纪移居美国,于美国著书。在书中大讲制度,大讲法律,也讲人权。

知乎用户 挖掘机工人 发表

有学生考试作弊,请了律师,最后教授输了。不过律师费很贵,所以教授也算是出了口气。

知乎用户 沙幕凌 发表

我觉得吧,这和当地人口以及警力非常有关。美国大部分地方确实是法律意识都很强,因为大部分地方人口不多不密集,警察以及司法部门确实管得过来啊。

我每次去一个新地方钓鱼都得查要不要钓鱼证,因为我确实见过警察抓没有证的。我在家尽量不吵到邻居,因为大学时因为我们吵邻居报警警察确实每次都会来管。

这种情况在美国大部分地方都是每天能见到的。但是,我说了只是大部分地方。你要是在洛杉矶某些人口密集的居民区投诉个邻居吵看看。君不见很多国内小农村有家庭闹矛盾,村长还得亲自上门调解呢。

知乎用户 刘铭洋 发表

我和三个美国人写 lab report。因为他们仨比较水,所以计算部分都是我来搞定,理论计算和实验实际计算都是我来完成。我们共同完成引言和总结。

结果由于运算证明的那一部分是我独立完成的,他们硬生生的添加了一个引用页,把我的大名写了上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一直有一个点特别奇怪, 为什么美国人都普遍特别害怕法律和律师, 无论多强硬的人一听到诉讼马上就服软. 感觉他们法律的刑罚也不是很严重啊.

后来和一个美国同事聊天, 个人自己大概猜测到问题所在.. 大概是因为美国人相信恶人自有恶人磨. 一个本来有美好前途的中产, 性格比较强势. 因为酒驾被判入狱, 然后在监狱里被其他人划破脸, 出来的时候变成 gay 了, 性格也变成软式了, 应该不难想象他在监狱里遇到什么样的人了.

其他高昂的诉讼费和案底就不说了, 大概这就是美国法律的威慑力吧.

知乎用户 朱 Maggie 发表

你的小孩不是你的小孩。

我和我美国朋友聊天发现他们经常因为孩子不听话发愁,然而这种情况下因为法律真的没什么能做的。不能打不能骂。也许因为这个原因很多美国父母会成为孩子的 “朋友”。

我和我朋友顺嘴说了一句能送去军训么。他琢磨半天给我发了一条关于美国给小孩做军事训练的教练被控 child abuse 的新闻,告诉我也不成。

美国人在做很多决定的时候都会下意识想想是不是合法的,包括关于自己孩子的。这也许在某些送孩子去戒网瘾学校的家长眼里完全不可以置信吧。

知乎用户 蓝天 发表

在华美企,严格遵守美国和中国法律,宁可交罚款几十万,不请局长吃顿饭。

知乎用户 柠小梦​ 发表

我知道没人看。但是我发现我之前回答有错误。所以我要改一下。

刑不上大夫不是我一开始认为的那个意思,那是后来被曲解的。对不起我不学无术。

原本意思应该是士反了错,你可以杀了他,给他一个体面的全尸,但不能侮辱,比方司马迁宫刑,这样不行。

以下原回答

天朝法律问题。不是从现代开始的。从汉武帝开始出现问题。然后基本上就流传到现在了。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孔子家语》
首先从秦到汉初。秦以法家为主。汉也经历了黄老学和法家。直到罢百家尊儒术。这个行不上大夫的观念也开始了。
从那之后。历史上就有了这么一个怪圈。
和平年代,皇帝没错,都是大臣的错,是宦官的错。一层层推下去,就成了百姓的错。
小老百姓知道。要不当官什么错都是自己的错。
被欺负了怎么办?找比欺负自己的更大的官去告状。或者告无可告,就告御状。问题告御状哪那么容易。不说背井离乡走那么远,单说这之前先得过一关被打。就很难活下来。
所以要是能重来。我要等李白。。不是等包拯。包青天啊。肯定的。为民做主。。你说为自己做主。不可能的。官老爷们见到我这泥腿子嫌弃还来不及。
如此一千八百多年。这套规矩一代代也就随着儒家典籍传下来了。没人改。能改的都是受益者。他们才不干呢。
再来看美国,美国建国时。联各个邦松散。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保护。让这个国家不会变成好几个。枪炮武器? 不行不行。谁不知道谁啊。都是刚打完的并肩战友。那金钱? 也不行。于是就有了宪法。有了三权分立为基础的制度。
他们的法律精神是维系整个国家不分裂的最基础根基。
这时候可能有人会觉得。麻蛋这有个小美分。快打他。
容我辩解一下。他们确实很注重法律。但是不代表这个国家就是真正公平公正了。为什么? 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啊。只要你不作大死。就没问题啊。
确实,开庭时刻,嫌疑人没钱,法院会给他找个律师。但是这个律师如何保证能真正一心一意为这个没钱的穷鬼疑似罪犯服务呢?
第二。我犯罪了。但是我有钱啊。我可以请最好的律师来为我辩护。花钱把事情捅到社会上去,请水军。然后民意这个东西是会影响到一个法庭重要群体的。那就是陪审团。最终大罪变小罪,变无罪甚至反过来告你被害者还得看我心情呢。
还记得去年的一在美华人老妇被一个白人女撞死,该女逃逸。最后怎么判的吗?法律必须的学啊。一定要注重啊。以后犯法就靠它了。
想要借用它,必须了解他。甚至精通才行。

知乎用户 Goat 小阳 发表

法律个屁
前提:在 LA 上学

我跟朋友在 fiarfax ave 街上被黑人抢了刚买的衣服警察找不到犯人
朋友的无毛猫在家中被偷了到警察局报案被警察嘲笑怎么会买这么丑的猫
我的车在宝马售后店停车场被撞了后保险杠 警察说找不到肇事车
我在高速上跟车行驶 警察 pull 了我没 pull 前面的说我超速给我开罚单
我遇到的是假的美国警察
还是你们遇到的是假的警察
还是因为我是中国人?
别 78 吹了
美国人的法律意识?别了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就这件事情嘛

[James Swineson:风控提醒:请各位尽快停止使用 Azure 上的代理服务器或 VPN 访问 Microsoft 服务​zhuanlan.zhihu.com

](https://zhuanlan.zhihu.com/p/28589593)

我当时寄了一封 Notice of Dispute 过去,一周之内就解决了所有问题(还有专人在跟进,然后问我后续如何了),解决整件事情的金钱成本就是一封 USPS Priority Mail 的钱

注:在美国境内使用微软消费者服务,接受 EULA 则表示同意放弃 Class Action Lawsuits 的权利,出现问题只能走仲裁解决(没查过这一条的合规性?总感觉有点问题),仲裁第一步就是发 Notice of Dispute 到 Microsoft CELA (Corporate, External, and Legal Affairs, aka. 法务部)

知乎用户 Gabe​ 发表

不会有人堂而皇之因为你年龄超过 35 岁就不给你工作机会或者把你直接解雇,潜规则是有少许,但不能上台面也没那么猖狂

知乎用户 老牛 发表

以前看斯蒂芬金的《末日逼近》,发现美国人很奇怪,生态灾难摧毁了世界,人都差不多死光了,活下来的人首先想到的是先成立个议会。。。

知乎用户 王子隐 发表

某共产主义战士说过: 我们走后政府可能会来给你们修路、盖学 校、建医院,不是因为他们良心发现,也不是他们变成了好人,而是因为我们来过 。社会之所以进步,剥削者之所以讲法律,那是因为在工业时代无数的底层一起抗争过。

知乎用户 多啦 B 梦 发表

成本问题。
在中国,你诉诸法律很多时候,收益还不如不这么做。

美国的话一个官司打赢,不得了的

知乎用户 zyx 特洛伊 发表

说一个我自己经历的事吧,与其说是法律意识,倒更像是对隐私的保护。

学校坐标加拿大,去年在学校兼职,主要是在 Career Centre 负责收集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包括在什么公司,什么职位,以及工资和奖金多少这样。

我的经理是位 50 + 的白人大妈,她让我收集资料的方式是通过学校的一个网站做出一个 survey,然后我需要和本校的校友联系将 survey 发给他们,最后把数据统计好写一篇报告。学校的 survey 网站操作起来十分困难,且不容易上手。于是我建议她说不如直接用 Google Form 来做 survey,这样效率会高很多。

她对我这样说:“我也知道谷歌的服务很方便,但是这次我们不可以用,你知道为什么吗?‘’

“emmm,我不知道。”

“好吧,给你个提示,谷歌是哪里的公司?”

“美国的呀。”

“这就是我们不能用的原因。学校的网站虽然操作起来困难,但是校友填完 survey 的数据会直接归到学校的 database 里,且只有我们才能看见。而如果用了谷歌的服务,数据则会由谷歌 - 一个美国公司获得。我们校友的信息,包括姓名、邮箱、住址、工资等私人信息绝对不能让美国的公司得到。因为我们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泄露出去,但既然存在这样的风险,就需要尽量去避免。”

另一件事,也是有关我经理的。大家都知道中国留学生越来越多,我们学校的金融硕士项目就有很多的中国学生。有一天我经理问我:你有没有微信?

我说有啊。她问是不是中国学生都用这个来交流,她也想搞一个,这样可以更方便地和他们联系,并给在校的中国学生建个群,因为她发现大多中国学生基本不看学校的邮件,这样如果学校有什么活动信息直接发到群里就行。

然后我就教她怎么下载微信,然后到安装界面的时候,微信有一个隐私许可之类的,需要同意才行。我的话从来看都不看就点同意。可是我经理说:“我得看看他们都要什么东西”。然后一边看一边说:“怎么要这么多权限,那我的隐私怎么办”。最后她说还是不安装,因为 “I cannot trust this app for my privacy”。

知乎用户 QCQCQC 发表

看律师的收入跟业务就知道了。我那些同学一收到交通罚单就准备联系律师,没准就能省点钱。

还有一个大点的事,去年西雅图警方钓鱼执法抓了 200 来个嫖娼的,部分被抓的面临监禁甚至遣返,然而某个人的老婆花了 3W 刀请了个律师说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合法录音,然后 60 来人就被放了。

当你意识到法律能给你带来收益或者减小损失的时候,你也会多关注法律的。

知乎用户 小明同学 发表

2014 年,在洛杉矶郊外的某个小镇住了些日子。一天晚上,与两个国内的朋友一起到镇上的一家餐馆,点了三杯啤酒。侍应生端来啤酒后,盯住了朋友 A,问他多大岁数了。朋友 A 是大学讲师,30 岁左右,本来就显嫩,那天又一身学生装扮,看上去的确有些年轻。按美国的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精饮品。朋友 A 说 30 了,侍应生不信,非要他出示护照。我和朋友 B 反复解释、作证,侍应生依然不信,怎么也不答应,表示只能卖给我们两杯,朋友 A 绝对不能喝酒。

这点小事难道还能难住智慧勇敢的中国人?侍应生离开后,我们就将两杯啤酒匀作三杯,举杯分享。没想到刚喝了几口,侍应生就跑过来了,对我们的行为十分生气,表示如果朋友 A 再喝的话,他就要报警了。

没办法,朋友 A 只好郁闷地看着我们喝酒。我们打趣,谁他妈让你整天装嫩呢。不过想想也挺感慨,这么偏僻的一个乡下小餐馆的侍应生,竟然对法律规定如此认真。

知乎用户 破帽遮颜 发表

截止到 2016 年,美国律师数量是 131 万人,美国人口数量 3.23 亿,平均 246 人拥有一个律师。而中国律师数量只有 30 万人,连美国的零头都不到。中国人口数量 13.75 亿,平均 4583 人拥有一个律师。

知乎用户 八里土人 发表

前几天看了一个答案评论了几句,一会儿贴过来。

那个答案里写的是一个姑娘在公交车上丢了公交卡(传前面去让别人帮忙刷卡,结果没有传回来)。姑娘报警,全车人都跟着不能下车。

下面一片评论说姑娘损失只有几十块,不值得。

下面评论一片说小姑娘不对的,说追回来几十块钱不值得这么多人损失那么多时间,很多人还要损失一些经济利益。

我的意见是,损失和警察找回来的,不仅仅是卡里的钱,而是找回了正义。正义在大家眼里与金钱等价,实际上是全社会忘记了正义

————————————
这是一个正义成本的问题。在正义满棚的地方,为了正义是可以不计成本的。

在我们国家,大家看不到正义的价值,看到的只有钱、迟到等等这些物质的价值。

我觉得,什么时候我们都有了正义无价的精神,什么时候才能说是 “文明” 了。

这也是为什么社会风气不好的原因。

知乎用户 Artemis 业钧 发表

特朗普一上台,下马威之一就是不通过任何投票,甚至不事先通告,利用总统特权禁止中东七国入境。我校是明尼苏达州立大学(名不见经传,但世界排名 <30),而明州以人善和天冷出名。不久前还是最 “白” 的州(全是白人),但近代流入了很多想要找个与世无争的地方避难的第一代移民,最多的是索马里难民。但我住了 8 年没看到任何 racial tension,一直是经济发达社会和谐。

话说回川普的七国禁令。因为我校对 “diversity” 的欢迎和支持,有相当多的留学生、各色人种、弱势群体,并引此为豪。而川普禁令一上台,因为少部分同学(那七国的留学生还是很稀有)回家或者回校受损,还有更多的人(包括教职员工)感觉紧张不安,我们校长去州政府利用他的影响力最终联合华盛顿州到最高法上诉。

简单来说,川普作为总统明确有这个基本没被用过的特权。但是我们起诉的理由之一是这个禁令威胁到了本地 community, education 的稳定。从这个角度出发论证他侵犯了本地人的权利,而且是种族歧视的侵犯。这个大部分人都准备认了的禁令在我们两个中型州的努力下,不到一个星期就 “禁” 了这个禁令。川普上台重拳偷袭的对外一击,却被自己人摁了下去。

总结两点∶一、民主制度的低效率和隐患为发达国家的发展提供了一个 “上限”。二、美国作为超级大国,以民主自由立国,是不能为了 greater good(群众利益国家利益)牺牲任何少部分人的权利。这个是作为商人经常以小换大的川普没体会到的民情。弃车保帅?我们美国再多车一个卒都不能丢!

知乎用户 山鸡村的 X 先生 发表

什么事情都能上升到一个要搞事的程度……

有时候我就在想,好莱坞大片里的那种情节夸张的恶搞和打打杀杀应该是对现实生活的发泄吧。

知乎用户 蒋晟 发表

美国公众的法律意识 来源:人民法院报 赖尚斌 2004-08-13
如果提问的原因是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的话, 已有问题
美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是如何培养的?美剧中大比例的律政剧是否起了较大作用? - 法律

知乎用户 cat coffee​ 发表

对于私产的保护,可以看一句英国的宪法精神,这个是一脉相承的。
“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淋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
这句话是刻在欧美人骨子里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肯定是 “相当高” 了。

在任总统可以用政府情报部门打击竞争对手

在任总统可以性骚扰女实习生

在任国务卿可以放任驻外使馆被恐怖分子突突

在任国务卿可以在自家服务器上放几万封绝密邮件被全世界黑客们偷窥

几百万非法移民干吃纳税人的福利

总统不经过国会直接用行政令改变现有法律

黑命贵杀人不犯法

印第安人被谁杀的快灭绝来着?

08 年搞得全世界不安生的大佬们拿着政府出的黄金降落伞拍拍屁股走人

在比基尼岛核试验也不用通知当地人

黑人市长可以创造职位肆无忌惮安排自己全家的亲戚

明目张胆的出台法律歧视亚裔

这全都合法。

捍卫米利坚法律的武装力量当然法律意识更强了。

知乎用户 别来无恙 发表

这在中国永远做不到,因为中国的法律根本上不是独立的,是受行政管辖的,这也是为何莓果总统向我们的最高领导说情释放了在杭州名牌店里偷太阳镜的镁蝈高中篮球队员的原因,因为莓果仁知道我们的法律什么样,我们也知道镁蝈的法律是什么样所以我们不去求情,因为没有用,每果法律不受行政最高领导的管辖。

知乎用户 改天 发表

在一个随时可以拿起枪射杀别人,或者被人射杀的国家讨论法律意识有意义吗?

或者可以这么说: 阿美利加是一个讼棍、寡头、捐客、军火贩子、工会黑帮和种族帮派横行的国家,他们联合无良政客制定了细到发指的法律条文体系来钳制人民,普通人动辄得咎,善良者寸步难行,于是大家只能战战兢兢,道路以目。不时有人受不了如此压抑的社会氛围,拿起枪疯狂的扫向无辜的人群,革命的怒火在暗流中涌动!这样一个地方,却被天朝某些别有用心者宣传成民主的灯塔,守法的典范,而群氓奕云,不亦悲乎!?

知乎用户 roey 发表

在中国不合情理,小老百姓没那个精力,不是什么大事还不如忍了,搞一下一天就没了,又要耽误一天工作,再说政府有那么积极吗,就算积极大多数屁民也请不起律师,扯这个纯粹是不看条件瞎扯蛋,好比你在正在打仗的叙利亚问那里的人你们生活的好吗,你觉得好吗?

知乎用户 青青青青青河边草 发表

我记得最清楚就是在美国每个州的法律中都有一条叫做虐待罪,这是一条在美国十分严重的罪名,直接由州法院直接宣判的罪名。光这一条就甩中国法律多少了。

知乎用户 南城玉佛 发表

首先说明,我会歪题,并且观点基于影视,可能和现实社会出入巨大。

先说题主问的。美国人除了一有皮扯就找律师之外,身上有病就去找医生,家里事情忙不过来就找家政…… 体现了术业专攻,也体现了金钱的作用——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而中国人多半是小事一言不合就动手,大事就找关系摆平,有病就到处找偏方,家里忙不过来就找亲戚朋友帮忙…… 时刻体现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立自强自尊自信自主等等,我编不下去了。

中国人聪明,有脑力去为了官司恶补法律,为了病痛精研偏方…… 但不够做取舍的智慧。如果国人没这么聪明,也没这么穷,或许请律师的概率会大很多。

另外说说高赞

@王瑞恩

说的事情。

中美政体不同。美国有大量财阀对抗,通过改变法律条款,促进政治局势变化,进而推动有利于自己的赚钱的事宜。

做一个非事实的猜想,有个财阀赚人流的钱,但现在 a 区堕胎违法。那想淘金就要推动立法改革,就要找那些对这个法案有需求又没什么钱打官司的棋子。哦不,是百姓。通过财阀的代理人资助他们上诉打官司,扳倒或者修正过去的法律。

所以,美国虽然不断在推进立法改革的进程,但是还有很多落后的法律(包括百年到期没有废止的),没有被财阀发现经济效益或者找不到合适的棋子,以至于没有变革。

而中国不一样,专门培养了一批人推动历史进程,更正不合理的法律——人大代表。每个代表都或多或少会推动祖国向更符合大家需求的方向发展。而且他们代表的是各个地区,是各个民族,是各个岗位,而且不是财阀代理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挂钩。

中国既没有这样的大财阀,小财主们又干不过政府,自然难以发生同样的事件。

话说回来,马爸爸不是被亲切的称为阿里巴巴省的省长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主要还是对法律的认同感高。

知乎用户 老寇 发表

南北战争时,步兵操典是南方将军,好像是格兰特李写的,北方没有授权,也拿不到,没办法,只能自己重编一本来训练步兵。就因为之前那本还在版权期内,不能侵权。

美国有黑手党,我国只有黑社会,因为黑手党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警察伤害,黑社会不行。

知乎用户 yw mei 发表

美国的法律意识和美国人的法律意识是两回事,我也不想展开。

我想说的是我们的法律,特别是非大城市的基层执行机构,还不行啊!为啥呢?

知乎用户 小时的毛毛 发表

美国的法律防君子不防小人,接受中国公知思维的犹太人可以随意玩弄美国法律。

知乎用户 小学生之霸 发表

其实这个问题问得不好,朝鲜人的法律意识也很强啊。大家都知道美国人法律意识强,你这样问,感觉有点立场了。
其实,每个国家制定了法律,也会告诉民众要遵纪守法。为什么法律意识有所不同?
我觉得是关于执法力度和权限的问题。

讲讲美国,由于平民都有枪的关系,gc 感觉到危险或者拒捕之类的,就可以开枪。管得也很宽,小孩在家没人看都要管,更不用说抓摆地摊的了,不存在我国城管围成一圈不敢动手的情况。然后 gc 后面还有各种 fbi 之类更强力更刚的执法部门,反正大片都有。
相反看看某国。那个老人摆摊不偷不抢,城管还去收人家东西!收了我的西瓜,我不服,捅死他!我打我女儿怎么了,我的家事要你管?你这网络诈骗才两万多,人家几十万呢,回去慢慢等吧。大巴车给人顺了行李没关系,给所长一点出警费,两天就找回来了。

还有个是我前几晚遇到的,坐标是 gz 市上 x 九步行街,一帮不是残疾人坐在残疾车上做载客的,长期封锁其中一个出口,因为那里有唯一一个正规的的士站。那晚有两个交警在查一个的士,他们身后就是 78 台黑 5 类,黑 5 累也不方,安静围观。我一直以为交警就是管马路上的事,原来不是。这种对道路安全危害最大的东西居然是样样都管样样都管不了的城管管理。
还有面对白帽子拿个棍子对着饼摊敲管弦乐,围上一圈敢怒不敢言。
各种机制底下,即使有法律意识,也是模糊的,你不知道保护你的法律,这个时候会不会保护你。唯一确定的是掏钱做事。

再讲个法律常识给大家,同情弱者。假如 a 的老婆 b 被 c 强 j,a 现场出现。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揍 c 一顿,a 属于防卫过当。二,a 被 c 揍,然后报警。
嗯,还有老人动不动就躺下的。

不是针对城管,只是说,确实没用。临时工真的不行。代表正义的一方,要告诉大家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没必要那么怕舆论。

知乎用户 很多人 发表

达到了辛普森干掉老婆还无罪释放的程度(疑罪从无) 好吧 其实中国也差不多

知乎用户 Eric 发表

有一次在 Target,买了一箱啤酒,排队结账。收银小哥一看我抱了一箱啤酒过来,立刻喊了领班过来,领班接手结账时说,实习生,未满 21 岁,不能接触酒精饮料。当时感叹老美法律意识到这个程度。

知乎用户 抚剑西南望 发表

为了打破诸位的法律崇拜,我给大家讲个故事。

听说杀人偿命是一条大家都认可的法律,法律也是这么规定的。好吧,那为什么警察当街击毙持枪的恐怖分子,不犯法?? 答曰:警察是执法者啊。好吧,你说得对,也就是,杀人偿命这条,其实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公民直接击毙行凶的恐怖分子呢? 答曰:不判刑! 公民不是执法者啊?答曰:但是是见义勇为啊!

看明白了吗?? 任何一个行为,一个事情有无数适用的法律和条件,但是结果只有一个,怎么选择,怎么解释都得靠人来操作,所以法律掌握在操作和解释的人手里,而且完全合法!!!

————————————

看明白了吗? 我们常说说什么美国法律健全,中国不健全,其实,法律不可能健全,任何任何一条死法律,不可能规定到当前时间中究竟有多少个角度组合到一起才发生了这个事件,这些角度是随机额,适用的法律也常常随机和矛盾!

明白了吧?? 这是一个结构性,形而上的,框架类的难题,绝不会因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就有变化。

真相就是,法律永远掌控在解释它和操作它,执行它的人手里,而且是合法的! 用来约束平民,就够了!

真正法律对于古今中外的法律制定者执行者来说,基本是无视的!你想不到美国,只是你不熟悉而已

所有社科类的东西都如此啊,比如经济学这个披着科学外衣的东西,一样是无数角度汇集一点得出的结论,无论包装的多么像,其他法律,人文等科学更是如此!

至可笑很多傻子还在那里迷信外国呢,太阳底下不会有新鲜事啊少年,不同国家会有不同表现形式,但是支配这种表现形式的规律永远没变,不管是中国,还是你崇拜的外国!

知乎用户 脖子上面就是个环 发表

说美国人守法意识强。这个应该分两部分吧。
美国正经人(有正式工作的)肯定是大家说的那样,守法意识特别强,因为违法成本特别高。
美国的非正经人(没有正经工作的),肯定是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要不然怎么解释美国监狱里关的那么多人?
中美差异巨大。
中国富豪跟中产跟底层一样,大家的违法犯罪率差不多。
美国不一样,美国上层人,中产阶级违法犯罪特别少,而底层犯罪是有恃无恐。
一个晚上不敢出门的地方,说守法意识强,真是搞笑。是跟钱,工作,
动物保护有关系的,强。
治安,抢劫,方面的守法,怎么就那么弱呢?

知乎用户 「已注销」 发表

法律意识是用尽一切手段为自己脱罪,而不是遵守规则。那不叫法律意识,那叫傻逼意识。

我诈骗了几百万,几千万,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然而根据某某案例某某条款我还是一个好公民。这叫法律意识。

我干了 xxx,我有罪。或者因为 xxx,所以我不能做 xxx。这叫傻逼。

法律意识是不管做什么都要记得给自己想方设法开脱。美国这个意识并不咋的。所以美国人的法律意识实在一般,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少数律师法律意识倒是确实不错。

知乎用户 不写完论文不改名 发表

我一个朋友在美国上学,她说她和美国朋友去逛街,碰到一对中国小情侣吵架,吵的很凶,拉拉扯扯,在中国我们觉得挺正常的,结果她的美国朋友马上过去,用身子挡着那个女生,给她男朋友说,你再拉拉扯扯我马上报警。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保护非法移民”

知乎用户 王建娥 发表

浅谈大学生法令认识的培育 摘要: 大学生法令认识的培育是本质教育的要求, 是大学教育和人才培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从今世大学生法令认识的现状打开研讨, 对影响大学生法令认识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关键词: 法令认识; 法制教育; 培育 大学生长于独立考虑, 思维灵敏, 简单接受新思维、新事物; 喜爱体现自己、规划自我, 重视个人的实际利益, 对本身的本质要求较高。但由于某些社会风气、传统品德和法制教育的缺少, 致使其法令认识方面十分淡漠, 乃至缺失。高等教育肩负着培育社会主义合格建造者和接班人的前史使命, 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造事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有鉴于此, 加强大学生法令认识的培育就更不容忽视, 并且应当成为大学教育和人才培育的重要环节。 一、大学生法令认识的现状 1. 法令崇奉缺少 法令崇奉是指基于社会主体经过对法令现象的感受而构成的心里对法令价值的认同, 对法令的坚决信念和尊重, 是群众自觉遵法的进步。部分大学生崇尚权力, 沉迷金钱和财富, 对法令在社会打开中的作用和知道没有精确地把握, 对法治缺少信心, 乃至以为法令是完结意图的手法和东西, 受权力和金钱的分配, 有了权力和金钱, 就可以随心所欲, 颠倒是非。 2. 法制观念淡漠 人之为人, 最首要的就是其言行举止遭到各种标准的束缚, 如校规、品德、法令, 以及各种社会礼仪习惯等, 其间, 最基本的标准应当是品德和法令, 大学生更应如此。可是, 部分大学生法令认识淡漠, 他们或许动辄恶言相向, 互相瞧不起对方; 或许漠视对方权益, 无事生非, 造谣中伤, 恶意进犯别人; 或许不知怎么维护自己被别人侵略的合法权益, 只能忍气吞声; 更有甚者, 底子无视法令的存在, 终究不得不遭到法令的制裁。例如颤动全国的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 还有发作在北京动物园的清华大学生刘海洋的 “泼熊事情” 等。 3. 法令常识缺少 今世大学生由于长期受 “应试教育” 的影响, 其法令本质不高, 他们所知道的一些法令常识, 也仅限于讲堂上的灌注所得。他们始终以为“只要不违法犯罪, 学习法令便一无可取”, 从不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法令法规。殊不知, 大学生法令本质的凹凸, 不仅联络到大学生本身的命运和出路, 并且联络到民族的振兴、经济的打开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4. 着重权力而忽视责任 权力和责任是整个法令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力与责任是相对应的, 从利益分配上讲, 就是讨取和支付的联络, 他们之间具有统一性、平衡性的联络。没有无责任的权力, 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尊重别人的权力是建议自己权力的条件, 不尊重别人的权力, 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力。可是, 实际日子中, 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片面着重自己的权力, 只知道讨取利益, 不懂得履行相应的责任。总归, 当前由于受各种因素的搅扰, 法令的威望还没有在大学生的脑筋中彻底彻底地建立起来。但可以必定的是依然有不少的学生具有浓郁的忧患认识, 对法令的渴求显得尤 为激烈。他们深知在法治社会里, 法令无所不在。无论是目前的日子、学习, 仍是将来参加作业, 无一例外地都要遭到来自法令的各方面的调整和束缚。所以作为合格的大学生, 就应具有杰出的法令本质, 使自己在遵纪遵法、依法就事等各方面, 都能成为全社会的模范。 二、影响大学生法令认识的原因剖析 1. 本身心思因素的影响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生长的关键时期, 正在敏捷走向老练又未彻底老练, 其心思上具有显着的生长特征, 心情、情感的自控力较差, 喜爱用批评的、置疑的眼光看待周围事物, 极力想脱节来自外界的干与和束缚, 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很多人生检测, 会使他们感到莫衷一是。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思症状混合交织, 客观上会对法令、准则发作心思冲突。 2. 外界价值观念的影响 大学生有更多的时机触摸和了解国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状况, 这有利于他们学习常识、开阔视野。但真假难辨的各种信息也会对他们的价值观构成冲击和影响。有的在干流与支流、精华与糟粕、真善美与假恶丑等问题上分辩不清; 有的只顾搞所谓的 “自我规划”、“自我完善”, 然后堕入本位主义的泥潭; 有的把寻求物质享受作为人生的精力支柱, 追捧“钱可通神、吃苦至上” 的日子方式。这种价值观的错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诱导, 就简单走上违法的路途。 3. 大学生法令教育单薄 一是对学生法制教育的定位不精确, 重责任轻权力。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力的宣扬, 使学生发作 “法令就是要求公民尽责任” 的幻觉, 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令心思的构成。二是要求学生了解和背诵法令条文导致教育要点错位。忽视了法令观念、法令理念、法令精力的宣扬和培育, 致使大学生脑筋认识中缺少现代法令认识, 行为上被迫、屈服地遵纪遵法。三是灌注式的常识传输方式收效甚微。法制教育缺少应有的互动沟通和事例评论, 引起大学生的遍及厌倦和恶感, 使他们失去了学习的爱好。 三、培育大学生法令认识的对策研讨 法令认识是不能自发构成的。大学生法令认识水平的进步, 只能在马克思主义思维指导下, 在社会实践中进行有认识的培育, 引发大学生对自在、权力、次序以及法令的憧憬和等待, 进而增强其法令认识。 1. 培育法令价值的认同感和法令崇奉 只要在法令崇奉的基础上, 人们才干构成杰出的法令认识和法治观念。若社会群众缺少对法令的崇奉, 法令标准就不能内涵化, 进而落实到自发的行为之中。法令虽然是一些规矩和条文, 但法令规矩和条文背面深深隐藏着品德关怀, 寄托着殷切的崇奉, 当人们在对法令发作认同并建立了法令崇奉之后, 恪遵法令规矩和条文就会构成自觉。在法治社会中, 法令之所以能成为登峰造极的威望, 并为每一个公民所崇奉, 底子在于法令体现、保证并完结着正义。因而, 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应重视要求大学生用现代理念来评判与考虑法令条文所体现的价值观, 它是否充分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内涵法令威望的要求, 是否充分满意了现代正义观的要求。只要这样, 才干使对法令的爱情和其发自心里的对正义的崇奉到达一种心灵的契合, 大学生才会从本身的利益出发去恪遵法令、尊重法令, 终究完结法令认识的理念进步。 2. 发明杰出的法治社会环境 一方面要健全法令运行机制, 只要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 法令的程序化, 遵法的自觉化以及法令监督的准则化, 才干完结依法治国。大学生思维敞开, 其观念具有急进性和年代性的特色, 片面上期望法治, 关怀国家法制建造。因而, 要培育大学生的现代法令认识, 就有必要健全法令运行机制, 发明杰出的法制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要创立有利于强化大学生现代法令认识的社会舆论、品德环境。群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气在大学生现代法令认识的刻画方面起着特别的作用。群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气应使用典型事例, 进行生动的法治宣扬, 在全社会构成 “遵法光荣, 违法可耻” 的社会舆论环境, 营建杰出的法治空气。 3. 发明杰出的学校法治空气 一方面高校应该严格恪守和执行教育法及相关的法令法规, 依法打开学生作业,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准则, 依照规章法令就事, 尤其是在学生遍及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查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赞助、学生干部的办理等问题上, 按规则就事, 不因人而异, 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只要这样, 才干使广阔学生建立起杰出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创立法治学校文化, 打开法制教育活动。经过举办法令常识比赛、学法遵法演讲比赛或安排学生旁听法庭审判、模拟法庭、观赏调查监狱、打开法令心思咨询和法令社会调查等, 构成浓厚的法制教育空气, 促进大学生现代法令认识的构成。 4. 进步法治教育教育质量 一是进步教师的法令涵养。教育者应首要受教育, 完善教师的常识结构, 进步教师的法令本质和涵养是增强大学生现代法令认识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应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 具有较高的法令认识和法令涵养。二是重视加深大学生对法学理论的了解和现代法令认识的进步。教育内容挑选上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色与需求, 有针对性地突出要点, 在 “少而精” 方面做文章, 要点讲授与学生有必定联络的部门法, 如民法、消费者权益维护法、劳动法等。三是选用多种办法打开教育。教育办法上要使用多种教育手法为教育效劳, 进步学生爱好、讲堂教育质量和教育作用。比方讲堂评论、事例教育、多媒体教育等, 进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增强教育作用, 然后也使学生经过法制教育了解法令, 懂得运用法令手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充分使用网络打开法治教育 网络的打开, 为高校法治教育作业提供了现代化的手法, 拓宽了空间和途径。咱们有必要充分使用网络形象生动、图文并茂的特色, 推进法治教育由关闭的、被迫的形式, 向敞开的、主动的, 全社会参加的型形式转变。使法治教育体现新颖性、直观性、参加性、系统性, 经过网络将高品位图书引荐出去, 在网上进行思维品德教育。有意图地向他们灌注契合网络年代的信息道德认识, 强化版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以及与常识产权相关的法治观念, 逐渐培育大学生的法令认识。跨进了 21 世纪,又是个新的开端,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就应当肩负起前史的使命,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大学生是新一代的代表,是祖国的未来,咱们有必要坚持马列主义 / 毛泽东思维,有必要在它的指导下阔步前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维是正确的指导思维,是一套科学的办理体系,是它促进了无产阶级部队的不断强大,使无产阶级事业日新月异,把我国建造成了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国家,咱们大学生应该做一名坚决的爱国者,把老一辈的事业承继并发扬光大,这是前史赋予咱们的使命,咱们义不容辞。不论咱们将来是否能展翅高飞,咱们都要紧记咱们是我国公民的儿子,咱们是炎黄子孙。古时的文天祥,宋朝的岳飞,明朝的郑成功,到现代的钱学森,哪个不是咱们学习的模范,哪个不是咱们学习的模范。正如列宁所说 “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稳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深沉的爱情” 咱们不能把爱情藏在心里,而是要体现内行动上。咱们的河山壮丽迤俪,小时侯游玩过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是咱们美好的回想,对故土家土有刻骨铭心的眷恋,这样的大好河山怎能任人踏贱,憨厚的公民其能在让人欺辱。那鸦片战争的魇梦早已复苏;那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羞耻早已成为往事;那可怕的南京大屠杀必定不会再发作。前史的经验在咱们身上发作的太多太多,决不能再让这样的前史重演。充分发挥咱们的才干,强大咱们的国家,使我国走进强国之列,这就是咱们 21 世纪大学生的巨大使命。 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要坚决为公民效劳的坚决信念。雷锋同志说的好 “人吃饭是为了活着,可是活着不是为了吃饭,是为了一心一意为公民效劳”。“为公民效劳” 也是马克思主义人生观的精辟归纳。咱们的立身处世,都要站在公民的立场上,把公民的利益放在前面。共产党为什么终究能取得胜利,无产阶级为什么终究把握政权,都是由于有公民这支巨大的部队作后台。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咱们要时刻紧记。 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有必要有常识、有才干。咱们现在正处在学习阶段,努力学习是咱们现在首要的使命,虽然大学生的日子五光十色,业余时刻充足,但咱们决不能放松自己,让名贵的时刻匆匆溜走。不要在花前月下浪费爱情,不要让过多的课余活动占用你的时刻,常识的天堂、才智的书屋才是你真实向往的殿堂。科学是第一生产力,只要科学才干使咱们的国家繁荣富强,公民殷实。在常识飞速打开的今日,高科技不断创新的现在,对咱们来说是一次机会,也是一次挑战。计算机的应用和开发,英语的基本对话,哪一项不是咱们要把握的目标,咱们决不能拭目而待。 大学生是年代的宠儿,是前史的宠儿。在咱们 5000 年的文化之中,品德品质是最重要的东西。只要兼备了杰出的品德品质,才可能肩负起年代赋予咱们的重担。中华民族有着优良的传统,孟子提出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的名言;清代顾炎武发起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的思维;范仲淹表明了 “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 的决心。哪一个不是咱们学习的模范。此外,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又哪一个不是咱们学习的模范。所以要做有用的栋梁之才,这些是咱们首要有必要具有的。 咱们大学生是祖国的期望,是祖国的未来,咱们必定要做的更好。鲁迅说过:“咱们自古以来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 这就是我国的脊柱”。信任咱们 21 世纪的大学生就是这样的人。

知乎用户 venom 发表

我们选修课老师给我们说过她的一个小事情,她在写论文时问过一个老外: 诗中的坟墓怎么翻译成英文? 大概就这个意思,然后老外说他不知道,我们老师当时很惊讶,怎么可能不知道?! 你 tm 在逗我吧,你是不是就是不想告诉我啊,你直说好不好? 在美国呆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老师终于明白了,那个老外怕她告他。在美国,我们老师有权利因为坟墓这个汉译英的小问题而导致自己的论文出现了问题提交不上将那个老外告上法庭,在拿不准的情况下,老外选择了说不知道,而不是凭感觉告诉你一个单词,他怕你告他啊。

知乎用户 木才 发表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这个历史阶段哪家政府也别想撇清关系当白莲花。至于中国人法律意识差,无非是中国政府更愿意当家长,中国公民更愿意当妈宝罢了。

知乎用户 墨铮​ 发表

没有完全正确、绝对正义的统治集团,也没有光压榨、不建设的统治集团。

现在话题只要涉外,就会出现一帮人喷另一帮人,一群为了黑而黑,一群为了吹而吹。

拜托,都是成年人,视野里难道就那点东西么,一个闪光点、或者一个污渍点,就把他弄瞎了。

自己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就是非得说瞎话。。。

知乎用户 长脚虎王英 发表

有法律意识,但是然并卵,因为邪恶的律师太多,法律随时变 txt 文件,详见克林顿希拉里初回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因为美国比中国要乱的多。束缚中国人言行的更多的是道德。当然你要非要抬杠那么 我只能说。你说的对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详见《意林》《青年文摘》
越早越好,最好是两千年左右的那种

知乎用户 单蹦就是单蹦​ 发表

几乎每个投票的美国人都清楚自己的票投给了一个什么人。你特么知道自己选代表是个什么玩意么?说句不好听的真让他代表你你乐意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高到把 I gonna sue you 变成一句骂人的话…….

开始问老美你们怎么这么喜欢告人,我同学说,下次再有人说要告你,你就直接回答说:

OK,come over to me and make my day !

一方不怕告你,一方不怕你告。你说法律意识高不高?

知乎用户 刘子渐 发表

刚上班的时候帮一个同事把 verilog 的代码转换成 VHDL,他为了加快进度,用 excel 做了一个转换器,简单的逻辑都可以用 excel 转换成需要的语言。
于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了有类似的转换器 于是突发奇想,问他是不是可以把这个 excel 放在网上卖钱。他说 “不可以,我在上班时候完成的东西,都属于公司的财产。”
听完我愣了好久,再想到前几天看到的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68591265
问题下的进言献策,呵。

知乎用户 小乔​ 发表

这个其实我觉得还是制度完善的问题,有的时候你反馈的事情根本没人重视,出入无门的时候不你就不想反馈了,中国的 12306、移动、联通各种给你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觉得可以去 “在美国遇到警察怎么办?” 问题下去找答案。
大概的意思就是别乱动,少说话,第一时间喊出我要找律师,不需要配合警察,但也不要试图抵抗。
都是为了活命啊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美国人无知到什么程度?

知乎用户 陆闻悦​ 发表 在外网是有一个讨论:你认为中国的军事是纸老虎,会像美国政府某些官员所说的那样,当战争开始时,会很快输给美国吗?Do you think China’s military is a paper tiger …

美国人在意辱美吗?

知乎用户 猪头刘 发表 美国人在不在意辱美我不知道,但是我倒是成功的让一堆美国人破防然后差点打起来… 刚来美国的时候,我没事会去参加一些教会的活动,因为是在红州蓝市,所以教会里面各种政治观点的人都有。有一次参加完一次捐助活动的 …

亚裔美国人,一个美丽但充满缺陷的虚构故事

亚裔美国人,一个美丽但充满缺陷的虚构故事 作者:VIET THANH NGUYEN 2021年5月31日纽约时报 一个人并非生来就是亚裔美国人。这个身份认同在根本上是政治性的,必须由人来选择。上大学前,我甚至从未听说过这个词,但我清晰地记得 …

如何评价 5 月 5 日美国大使馆签证处把赴美留学生比喻成狗?

知乎用户 马达熊 发表 1,中美语境对 “狗” 的理解和观感是不同的。美国人说“狗”,一般情况下没有恶意。狗在他们那边是中性词,他们骂人有 bitch,他们夸人也用“lucky dog”。 同语境,中文大概相当于 “鸟”。“快乐的小鸟”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