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谋反罪”的都是哪些人?——“危害国家安全罪”出笼20年随想

  20年前(1994)的“天安门事件”纪念日,“六四屠夫”李鹏签署生效了《国家安全法执行细则》。从那之后,“反革命”这个罪名就基本上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更具有迷惑性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名。   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大类,下面包含了若干具体的罪名(比如“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等)。考虑到俺本人并不具有法学背景,就不点评了。直接给出相关的维基词条(参见下面的“★名词解释”章节)。   然后,俺又熬了好几个通宵,根据年份,整理了这份很长的名单。本来以为星期一就可以发出本文。没想到名单之长,大大超出俺的预期。所以拖到今天才发。   名单中除了列举“姓名、罪名、量刑”,还简述了此人被判“谋反罪”的【真正原因】。整理这份名单,主要想达到如下几个目的: 1. 让你意识到咱们天朝是怎样的一个独裁专制国家——有些人只是讨论“加强法制建设”就被判“煽颠罪”。 2. 让这些敢于反抗独裁政权的小人物,被更多的网友知晓——对大多数网友而言,名单上 90% 的人都是闻所未闻的。 3. 将来还会有其他民众继续从事“反党反共”的光荣事业——通过了解前人的遭遇,后来人可以借鉴到宝贵的经验,从而【更有效地】进行反党活动。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维基百科

1995年,南非国际人权会议制订了《乔纳罕斯堡原则》,特别强调言论表达和信息的自由不得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强加限制,除非政府能够面对独立,公正和公开的法庭,证明这些限制有法律依据,而且是为了保护合法的国家安全利益的。证明的责任一方是政府。 …… 在国际人权规范下,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必须是政府可以证明: 煽动暴力; 能够煽动起暴力; 在该言论和可能发生的暴力之间有明确的联系。

至于揭露政府的过错;以非暴力言行要求政策的改变,甚至政府的改变;对国家,政府,官员的批评;和人权组织通讯联系等等——都【不能算作】危害国家安全。

颠覆国家政权罪 @ 维基百科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维基百科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戴杰指出:“在美国,我们只惩处鼓吹和宣传以暴力阴谋颠覆政府的人以及实际颠覆政府的行为。假如某人仅仅是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说,政府的作法错了,或者政府应该改朝换代了,只要这个人不采取实际行动颠覆政府,或者鼓吹使用武力或暴力颠覆政府,美国法律就不会来找他的麻烦。”

原北京大学讲师、中国宪政学者王天成进一步指出:美国法典中的煽动颠覆政府罪的罪名若要成立,必须以通过暴力推翻政府为先决条件。

分裂国家罪 @ 维基百科

煽动分裂国家罪 @ 维基百科

  本文收集的案例,都是罪名中含有“国家”二字的。比如: 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 泄露国家机密罪 (所以,那些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俺就没有列入)   本文的大部分案例是【宣判】时采用上述罪名;少部分案例是【刑拘或逮捕】时采用上述罪名,但宣判时用了其它罪名。 (编程随想注:《国家安全法执行细则》在1994年6月才出台,大概朝廷走狗还不熟悉该细则,所以1994年缺少相关的案例)

高瑜(记者,专栏作家)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原因:不详(这次罪名到底泄露了啥机密,中国官方和高瑜本人都不曾透露) 备注: 2014年,她再度因相同的罪名被逮捕。
王丹(民运人士) 罪名:阴谋颠覆政府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原因:在大陆从事政治反对派运动;筹集“互助捐款”资助政治犯家属;发起公民上书运动;担任总部设于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的理事。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中,最著名的学生领袖。21人通缉名单位居榜首。 1989年7月2日,在北京被捕,关押于秦城监狱。1991年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4年徒刑。 1995年第二次入狱后,关押在北京市半步桥看守所和辽宁省锦州监狱。 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前夕,中共当局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为名,允许王丹保外就医。 2008年获哈佛历史系博士。2009年之后在台湾的高校任教。

李海(民运人士)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收集“六四运动”参与人员被关押和受迫害的资料。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当时担任“北京大学学生自治会”联络部部长。 在1990年策划、组织“六四运动一周年纪念活动”,被关押7个月。 1995年是第二次入狱。 自2004年刑满释放后,至今一直是六扇门的重点监控对象。

陈西(原名“陈友才”,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公开要求平反“六四运动” 备注: 2011年以相同罪名再度入狱,而且原因更荒唐(本文后面会提及)。
哈达(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编辑,民运人士) 罪名:分裂国家罪,间谍罪 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发起成立“蒙古文化救助会”(后更名为“南蒙民主联盟”),并担任主席;出版刊物《南蒙之声》并担任主编。 备注: 关押期间,被狱方教唆的刑事犯多次殴打。 2010年12月9日刑满后继续被非法关押。
赵常青(民运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陕西地方人大选举中指责当地官员违反选举法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曾任“外高联联络部秘书长”。

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

此人多次入狱,后面还会提及。
秦永敏(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1998年在武汉创办《中国人权观察》通讯。同年公开发起成立中国民主党湖北省筹委会。

备注: 秦永敏号称“老牌政治犯”。从1970年到2012年,在43年间被抓捕、拘禁39次,累计蹲监22年。 (由于本文只统计“最近20年”,所以没提及秦永敏在70-80年代被定的“反革命罪”)

徐文立(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1998年与查建国、高洪明、何德普、刘世遵等人成立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

备注: 2002年以“保外就医”流亡美国。

王有才(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1997年参与发起“中国文化复兴运动”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中知名的学生领袖之一。21人通缉名单排在第15位。 2004年在美国的压力下,保外就医。

刘宪立(原名“刘庆梅”,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1997年参与发起“中国文化复兴运动”;准备把写成的《中国民主人士之心声》拿到海外出版。
刘贤斌(作家,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展开对政治异议人士的营救工作。

备注: 因为参与1989年的“六四运动”,1992年被北京市中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 因此,1999年是第3度入狱。 后面还会提到他在2011年第3度入狱,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之一。

拖乎提·吐尼雅孜(笔名“穆查特”,日本东京大学博士生,历史学者)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收集有关民族关系问题的敏感材料,发表涉及历史上民族分离的文章 备注: 此人是如下国家/地区的笔会会员(英格兰,[澳洲]珀斯,[西班牙]卡塔兰,日本,美国,列支敦士登,加拿大)

朱虞夫(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并上街散发传单《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立公开宣言》。

备注: 2007年和2012年又2度被判刑,本文后面有提及。 中国民主党的创始人之一。 1978年杭州民主墙运动的发起人之一。 1979年组建杭州民运刊物《四五月刊》。 多次被捕、被抄家。

查建国(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与高洪明协助徐文立成立“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

高洪明(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

原因:与查建国协助徐文立成立“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策划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佘万宝(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党部。

吴义龙(大学教师,民运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与朱虞夫、毛庆祥、徐光创办了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在野党》杂志。

毛庆祥(工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与朱虞夫、吴义龙、徐光创办了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在野党》杂志。

备注: 参与1979年的“民主墙运动”,担任杭州民运刊物《资江潮》的编辑。

徐光(环保监测站科学工作者,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与朱虞夫、吴义龙、毛庆祥创办了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在野党》杂志。

备注: 2014年再度被捕,还是同样的罪名。(本文后面会提及)

孔佑平(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原因:筹备“六四”10周年烛光晚会。 备注: 2004再次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本文后面会提及。

岳天祥(汽车运输公司下岗工人,维权人士,工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1998年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甘肃筹委会;同年成立“甘肃人权观察站”,帮助当地下岗工人维权。与郭新民和王凤山成立《中国工人观察》并担任主编。

郭新民(下岗工人,工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原因:与岳天祥和王凤山成立《中国工人观察》。加入中国民主党

王凤山(高级工程师,工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原因:与岳天祥和郭新民成立《中国工人观察》。加入中国民主党

江棋生(作家,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发起“六四”纪念活动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北京市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常委。 “六四”被血腥镇压之后,当年9月被关押在秦城监狱(未经审判),直到1991年释放。 此次是他第二次入狱。

韩春生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 原因:判决书称:韩春生自1995年8月至1996年5月期间,向《美国之音》设在北京的国际邮政信箱投寄了二十余封“反动信件”,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活动”。 备注: 此人在1957年曾经因“反革命罪”入狱,直到文革结束后的1978年才获释。

王泽臣(工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原因:1998年筹划成立中国民主党辽宁党部,并制定了《中国民主党章程》。参与筹备“六四”10周年纪念活动。

备注: 文革时期因为反对“四人帮”被判处死刑。后来四人帮被打倒,他才死里逃生。

王文江(律师,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与王泽臣等人筹备“六四”10周年纪念活动。

綦彦臣(自由撰稿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在1999年发表政治异议文章 备注: 发表过多本经济学和历史学专著: 《资本主义的另一条腿》 《弱者的智慧——美国创富时代32个小人物成功经典》 《中国人的历史误读》 《历史上的三种人:皇帝.官吏.草民政治博奕真相》 《烫手的江山——闲话五代十国》 《宿醉的王朝:1860—1889晚清三十年》 《刀与笔——东汉文人、外戚、宦官的三角斗争》 《中国古代言论史》 《乾隆爷那些事儿》

岳正中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2000)一中刑初字第60号刑事判决书
李旺阳(维权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加入中国民主党、维权、接受外媒采访

备注: 因为参与“六四运动”,1989年第一次入狱,罪名是“反革命组织罪”。 2012年死于邵阳某医院,死因可疑。官方宣布为“自杀”;亲友怀疑为“被自杀”。

徐泽荣(香港亚洲科学出版社社长,广州社科院客座教授,中山大学东亚研究所副研究员)

罪名: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和非法经营(一审),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和非法经营(二审) 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发表《五六十年代中共支持马来亚共产党武装叛乱》等内幕文章。

郭庆海(时评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在香港、新加坡、台湾报刊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7篇文章,批评中共当局。 备注: 为了避免再次被捕,2008年偷渡出境。如今流亡美国。

王金波(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要求中国政府重新评价六四天安门事件和中国民主党》等文章。

刘卫方(个体经营户)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使用署名“Lgwf”在网上发布多篇政治评论文章,涉及维吾尔族自治问题,西部开发问题。

刘浩锋(报刊记者和编辑,自由撰稿人)

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 判处:劳教3年

原因:组织“中国民主党国内联合总部第二阵线”;在互联网上发表有关中国农民目前状况的文章。

范子良(退役空军,上海铁路工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劳教2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传播“自由亚洲电台”及“美国之音”的一些报道文章。

赵金东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2001)衡刑初字第12号刑事判决书

朱瑞祥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法院(2001)邵中刑初字第115号刑事判决书

巴敦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新疆哈密地区中级法院(2001)哈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书
姜维平(记者,香港《文汇报》驻东北办事处主任,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非法持有国家秘密 判处:有期徒刑9年(二审减刑改判为6年) 原因:多次撰文批评薄熙来;在香港《前哨》杂志发表系列报道,揭露中共高官腐败。 备注: 因为“三罪并罚”,所以一开始重判9年。 2009年在加拿大获政治难民身份。

胡明军(笔名“胡明君”,小企业主,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党部并担任负责人。支持四川当地的工人运动。

李大伟(警察,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原因:抗议当局打压中国民主党,要求释放政治犯;为民众疾苦呼吁的公开信签名活动;为营救被监禁的异议人士,通过国际媒体对中国政府施压。

王森(工人,民运人士)

罪名:起诉时定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判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加入中国民主党。支持四川当地的工人运动。在网上曝光“当地红十字会高价倒卖国际红十字会赠送的药品”。

张玉辉(笔名“和事佬”,外资公司经理,网站编辑,自由撰稿人)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参与“大纪元”网站的编辑工作,在互联网上发表批评政府文章。 备注: 在狱中长期遭酷刑虐待。

李方(原名“李焕明”,农民工)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 原因:在广州的立交桥上散发政治传单。 备注:

这是他的自述《囚徒的梦想:一个反对者的狱中手记》。

吕新华(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与秦永敏等人发起组建中国民主党湖北党部

备注: 此人与“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同名。

牟传珩(自由撰稿人,律师)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

陈少文(警察,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撰写40多篇文章,批评失业、社会不公、法制弊端等。

陶君(商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梅花网”(陶君的个人网站)上发表《谁来监督总书记》等文章。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担任安徽省高自联驻京总指挥。学运遭到镇压后,被安徽公安厅逮捕入狱。

李泰华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刑一终字第208号刑事裁定书

杨洪林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山西省高级法院(2002)晋刑二终字第83号刑事判决书
王炳章(医学博士,民运人士) 罪名: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因:(参见备注) 备注: 1982年创办海外民运刊物《中国之春》。 1983年创建海外第一个民运组织“中国民主团结联盟”。 1998年参与创建“中国民主正义党”。

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

他是美国永久居民。2002年在越南期间被人绑架到中国境内然后逮捕。

黄琦(笔名“难博”,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因为创办民运网站“六四天网”,在2000年“六四”纪念日前一天被捕。

备注: 关押三年之后,才宣判。 2008年再次被捕,参见后续的“2008年”章节。

赵常青(民运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因:在2002年起草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提出平反六四等要求。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曾任“外高联联络部秘书长”。

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

此人多次入狱,前面已有提及。

何德普(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组建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在网上发表政治异议文章

王小宁(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撰写《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编写网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宣传筹建”中国第三道路党” 备注: 因参与1989年的“六四运动”,被北京警方列入“国内反动份子名单”。 此案中,“Yahoo/雅虎公司”协助中共当局获取王小宁的网上信息(电子邮件)。

阿卜杜勒加尼·梅梅特民(教师,翻译,自由撰稿人)

罪名:泄露国家秘密罪,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 原因:翻译和传播有关新疆人权状况等信息,提供给境外维吾尔人流亡组织和散发境外有关报道。

姜力钧(原名“姜立军”,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企图组织“自由民主党”。参与联名签署“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参见前面的“赵常青”条目)。 备注: 此案中,“Yahoo/雅虎公司”协助中共当局收集证据。 2014年,姜立军再次被捕,罪名依然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本文后面会提及)。

陶海东(笔名“愚之心”,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陶海东撰写并在网上传播《公民主权的文明社会与帝王垄断的罪恶深渊》《公民联盟论》《新人类设想》三部书稿。中共当局称其“肆意丑化、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 备注: 2000年曾因《新人类设想》一书,被陕西公安局判处三年劳教。

蔡陆军(笔名“盼民主”,外贸公司业主,自由撰稿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22篇);成立网络组织”自由民主同盟会”任主席。 备注: 如今流亡台湾

李智(财政局官员)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法院判决书称:在互联网“木子网站”建立个人主页,大肆宣传敌对思想;教唆、引导他人加入“中国民主党”。

备注: 此案中,“Yahoo/雅虎公司”协助中共当局获取李智的电子邮件。

罗永忠(个体食杂店业主,残疾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在“北国之春”和“水晶论坛”等网站发表文章(150多篇),揭露六四的真相,批评中国政府。

颜钧(西安第68中学生物教师,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20余篇)批评当局。 备注: 在狱中曾遭其它犯人殴打,伤势严重,送医院抢救。 获释后,于2006年1月偷渡到台湾寻求政治庇护。 获罪的文章包括如下几篇: 《论祖国统一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 《世界的中国》(上)(下)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革命及改良的重要认识误区和危害》 《帝国启示录》

罗长福(下岗工人,自由撰稿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海外网站上发表五篇文章,声援被捕入狱的刘荻,抗议当局对互联网的镇压

备注: 他发表的5篇文章,标题如下: 《立即无条件释放不锈钢小老鼠刘荻》 《营救小老鼠公告》 《从救助小老鼠谈起》 《网络世界共和国宣言》 《誓死悍卫网上自由》

徐伟(《消费日报》记者,记者)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等人成立“新青年学会”,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的变革 备注: 此案被称为“北大新青年四君子网络言罪”。主要人员在2001年被捕,直到2003年才开庭。 徐伟在北师大从本科到研究生学的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靳海科(北京地质勘察院工程师)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等人成立“新青年学会”,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的变革 备注: 此案被称为“北大新青年四君子网络言罪”。主要人员在2001年被捕,直到2003年才开庭。

杨子立(软件工程师)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等人成立“新青年学会”,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的变革 备注: 此案被称为“北大新青年四君子网络言罪”。主要人员在2001年被捕,直到2003年才开庭。 (编程随想注:本文列举这么多案例,就只有这一个是“程序员”)

杨子立后来写了一篇《靳海科和徐伟——从优秀共产党员到反革命囚徒》,从中可了解此事的大致经过。

获罪前曾有“羊子的思想家园”个人网站。

张宏海(自由撰稿人)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徐伟、靳海科、杨子立、张宏海等人成立“新青年学会”,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的变革 备注: 此案被称为“北大新青年四君子网络言罪”。主要人员在2001年被捕,直到2003年才开庭。

姚福信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与肖云良是同案犯。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2003)刑一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

肖云良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不详) 原因:(不详) 备注: 与姚福信是同案犯。 判决书编号如下,详情暂未查到。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法院(2003)刑一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
孔佑平(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审后改判1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辽宁党部;与宁先华等人筹备组建东北三省独立工会。

备注: 此次是第2度入狱。前一次是1999年筹备“六四”烛光晚会。

宁先华(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二审后改判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辽宁党部;与孔佑平等人筹备组建东北三省独立工会。

备注: 1989年的“六四运动”,宁先华是沈阳市民声援团总指挥。 1999年因组织“六四”烛光晚会而被捕。

师涛(《当代商报》记者兼副总编,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六四”15周年前夕,中办下发了《关于当前稳定工作的通知》给各大媒体。师涛把该《通知》发表到海外网站《民主通讯》。 备注: 此案中,“Yahoo/雅虎公司”协助中共当局定位电子邮箱的使用者身份,导致师涛身份暴露。

黄金秋(笔名“清水君”,记者,栏目主持人,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发起“中国爱国民主党”。判决书称:清水君以“中国爱国民主党”筹委会负责人的身份,在互联网发表大量反动文章,发展党员,组织、策划、实施颠覆中国国家政权,推翻中国社会主义制度 备注: 先后担任《南洋商报》《新生活报》《风采》等南洋报刊的特邀记者。

欧阳懿(小学教师,民运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参与中国民主党四川筹委会,在网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俺的网盘上分享过他写的《狱后杂谈》。

陈卫、刘贤斌、欧阳懿三人在民运界被称为“遂宁三杰”(此三人,本文都有提及)。

杜导斌(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在“关天茶舍”等网站上连续发表时事评论,抨击中国农村税负过重,社会保障不保农民,义务教育名不副实,压制言论自由等社会问题。

桑坚成(退休工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中共十六大会议期间,参与撰写并散发”致十六大公开信”

张汝泉(退休职工,自由撰稿人)

罪名:最初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宣判时改为“诽谤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先后将周秀宝写的《关于召开党的十六大几个重要问题的严正声明》和《毛泽东——我们永远的领袖》交给同案的张正耀散发。文中抨击邓小平和江泽民路线反动和腐败。 备注: 张汝泉与张正耀是同案犯。 俺猜测此人多半是毛粉

张正耀(工运人士)

罪名:最初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宣判时改为“诽谤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帮助张汝泉散发周秀宝写的《关于召开党的十六大几个重要问题的严正声明》和《毛泽东——我们永远的领袖》。 备注: 张正耀与张汝泉是同案犯。 俺猜测此人多半是毛粉
许万平(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2005年,许万平与多位政治异议人士联名致函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要求关注中国日益恶化的人权状况。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后,许万平因筹建“中国行动党”,被判入狱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此次是第2度遭到重判。

卓玛嘉(作家,中学教师)

罪名:间谍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原因:曾经去过印度(达兰萨拉)。写作了《骚动的喜马拉雅山》一书(尚未出版)。此书包括不同主题:民主、西藏主权、共产主义下的西藏、殖民主义、宗教信仰等。

努尔莫哈提·亚辛(作家,诗人)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在2004年第5期《喀什噶尔文学》杂志上发表了短篇小说《野鸽子》。 备注: 《野鸽子》以第一人称形式,讲述一只年轻的鸽子——鸽王之子——在冒险为其种群寻找新的家园时,被人类抓捕关进笼子里。最后,他吞下有毒的草莓自杀而不愿牺牲自由,如同其父数年前在相似情形下自杀。

郑贻春(英语教授,诗人,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在博讯网、大纪元、议报等海外网站发表时评文章。 备注: 据2006年1月号的《开放》杂志报道,郑贻春是《九评共产党》一书的作者(编程随想注:此消息不知是否可靠)

张林(作家,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在2004年接受“希望之声”采访;在境外网站发表了若干文章, 备注: 1989年参与“六四运动”,被判刑2年。出狱后,又在北京参与筹办“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被劳教三年。 其自传体作品《悲怆的灵魂》,被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授予“狱中作家奖”。 获罪的文章包括如下几篇: 《全军覆没》 《不再沉默的火山》 《盘古乐队——中华民族歇斯底里的怒吼》 《一个醉鬼吓跑一万个共产党》 《〈九评共产党〉读后感》 《伟大语言的力量──论〈九评〉》

李元龙(笔名“夜狼”,记者,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判决书称:在境外网站发表了4篇文章,捏造、歪曲、夸大有关事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备注: 判决书提到的4篇文章,标题如下: 《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 《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 《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 《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

赖锦东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网上发表政治时评

汪达林(家具厂下岗工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劳教2年 原因:发起“爱国文化衫运动”。2005年5月,汪达林穿上写有“民主自由”和“爱国文化衫运动”的衬衫,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散发传单,当场被带走。 备注: 2007年获释后,继续被“监视居住”。
陆建华(笔名“文聿”,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原因:表面原因是——牵涉“程翔间谍案”。 备注: 为啥说是“表面原因”?两人同案,主犯程翔才判5年,而陆建华重判20年。

有人猜测——他写的《中国“左”祸》(使用笔名“文聿”出版)——此书让朝廷方面很恼火。

俺的网盘上分享了此书的电子版。

杨天水(原名“杨同彦”,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筹组中国民主党苏皖党部。在网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因为参与1989年的“六四运动”,在1990年以“反革命罪”判处10徒刑。 此次是第2度入狱。两次的罪名类似,且都是重判。 他发表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十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 《敦劝中共的当权派》

任自元(中学教师,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在网上发表政治文章,与别人讨论成立“大陆民主阵线”。

高智晟(律师)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参与“苏家屯事件”的调查,并促成国际人权律师的介入。

备注: 曾被中国司法部选为“中国十佳律师”。 长期替弱势群体维权打官司,曾代理多宗民众维权案件控告地方政府。

郭起真(房管所工作人员,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从2002年起,在互联网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获罪的文章包括如下几篇: 《关于参加高智晟律师绝食抗议活动的声明》 《绝食日记》 《株连九族的妖风正在大陆肆虐》 《从“我不敢说”小议日本的领土扩张》

李建平(医疗器械公司董事长,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判决书称:李建平于2003年至2005年5月间,编辑文章18篇,攻击我国国家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通过邮件发往“议报、大纪元、民主论坛”等境外网站。 备注: 获罪的文章包括如下几篇: 《上海帮又聚北戴河,第二中央要灭亡》 《中共的面子至高无上》

《<反分裂法>,替胡锦涛承担决策责任的安抚法》

易晓斌(笔名“易尧”,自由撰稿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判决书称:在“民主论坛”等网站发表若干文章,对中国共产党及社会主义制度大肆谩骂与诽谤。把中共中央领导集团污蔑为“代表暴力的邪恶集团”,把当今社会污蔑为“极权主义社会”。

左晓环(四川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由撰稿人,维权人士)

罪名: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劳教2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和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批评有关当局。 备注: 在2010年,以相同罪名再度入狱(后面会提及)。
张建红(笔名“力虹”,作家,维权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以“力虹”为笔名撰写了60余篇政治评论文章,发表在海外网站。其中涉及“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 备注: 入狱仅半年,就得了“神经功能障碍疾病”,之后导致全身瘫痪。2010年去世。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自由大悲咒》 《评欧美对华立场与政策的转变》 《中国民主化,不靠美国靠谁?》

陈树庆(作家,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在互联网上发表政治异议文章。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捍卫谁的主权?》 《只有民主社会才能实现法治要求》 《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还是国家政权变了质?》 《应该释放许万平》 《一份反民主、反法治的纳粹主义反人类判决书》 《中国民主党人对中国古代儒学说的评析》 《贵州毕节“夜狼”事件中共当局到底要向社会证明什么?》

严正学(画家,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判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判决书称:发表了“攻击、丑化党和政府、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

荣杰阿扎(藏族牧民)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

原因:在公众集会上发表言论:要求达赖喇嘛回归,要求释放更登确吉尼玛(第十四世达赖认定的“第十一世班禅”)。

阿扎洛布(藏族僧人)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荣杰阿扎的同案犯 备注: 阿扎洛布是荣杰阿扎的侄子

蒋扬更钦(藏族牧民)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 原因:荣杰阿扎的同案犯

罗托(藏族牧民)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 原因:荣杰阿扎的同案犯

王德佳(笔名“荆楚”,工商银行职员,自由撰稿人)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 判处:(未判刑,取保候审)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议文章
饶文蔚(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秘书长,重庆巫山县政法委书记)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在网上“大纪元”等网站发表了52篇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他是重庆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并且是重庆最年轻的政法委书记。本来官场仕途顺畅,但是他看不惯中共官场的黑暗。 他揭露了重庆官场的很多丑闻,所以被薄熙来下令重判。

其代表作是《短评共产党,一个中国男人的“反动”手记》(镜像链接

陈晓凤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原因:饶文蔚同案犯,把饶文蔚的文章在网上转贴。

黄琦(笔名“难博”,民运人士,维权人士)

罪名: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2008年汶川地震后,黄琦积极参与救灾活动,并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 备注: 这是黄琦【第2度】入狱。

胡佳(维权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原因:判决书称:胡佳在海外网站发表了2篇文章,恶意造谣、诽谤及煽动,妄图达到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备注: 判决书提到的两篇文章,标题是:《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一国不需要两制》。

杨春林(下岗工人,维权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发起“不要奥运要人权”活动,征集了上万失地农民和下岗工人的签名支持。

吕耿松(作家,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香港出版了《中共贪官污吏》。在“博讯网”、“未来中国论坛”等网站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

1993年被开除公职后,曾在杭州教工路翠苑夜市摆地摊维持生计。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论国家机器国家化》 《“六四”与中国军队——再论军队国家化》 《公安部还是私安部——论警察国家化》 《关于民运与维权的思考》 《独裁白皮书》 《中国最大的特务组织——政法委》

陈道军(作家,四川省报记者,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拘捕的罪名是“煽动分裂国家”,法院宣判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持藏人的基本权利并谴责对藏人抗议的暴力镇压。判决书称:通过互联网散布传播诽谤中国共产党的文章,号召大家联合起来造反,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统治。 备注: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官逼民反——向英勇抗争的藏民致敬》

买布布·阿卜卡/阿布露莎(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职工,网络作家)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网络上张贴批评中国政府政策和新疆自治区领导的文章

魏桢凌(《浙江青年报》的记者,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减刑3个月)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议文章。参与网络团体“中国泛蓝联盟”并担任杭州地区召集人

周远志(作家,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判处:(拘押之后获释,未判刑。但被监视居住,禁止接受媒体采访,不许发表文章) 原因:2008年在香港出版了《我们向谁控诉——湖北省钟祥市航运公司职工维权纪实》一书(使用笔名“华梁兴”)。发表关于社会问题尤其是人权状况和官员腐败的文章。 备注: 周远志曾经是钟祥市城区税务局副局长。1992年他向美国之音投稿被国安截住,然后被撤销官职,并被开除党籍。

刘绍坤(中学教师)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劳教1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公布汶川地震后倒塌的教学楼(豆腐渣工程)
刘晓波(作家,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刘晓波是《零八宪章》发起人。有很多知名的知识分子参与签署。

备注:

说到诺贝尔奖,俺曾经写过一篇《那些对抗诺贝尔奖的政权——和平奖颁奖致辞有感》,介绍历史上几个臭名昭著的独裁政权如何对待“诺贝尔和平奖”和“诺贝尔文学奖”。

俺的网盘上分享了他的几本著作。

王荣清(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策划召开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在网络上发表多篇有关民主党的文章。

备注: 1978年参加民主墙运动。

1998年参与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

服刑期间因身患肾衰竭,(刑满之后)2014年6月去世。

谢长发(工程师,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原因:参与策划召开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汶川地震后,发表文章批评豆腐渣工程。

备注: 1989年的“六四运动”,他是“工自联”骨干。之后被判处3年劳改。

郭泉(南师大副教授,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创办“中国新民党”,公开发表文章,反对“一党专政”

文炎(网名“孙不二”,作家,维权人士,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发起政治组织“中国泛蓝联盟”并任总负责人。

顿珠旺青/当知项欠(藏族制片人)

罪名: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原因:拍摄了纪录片《不再恐惧

备注:

纪录片《不再恐惧》包含了100多段访谈录像。受访者包括各个年龄与职业,其中不少人表达了渴望达赖喇嘛归国的诉求。

久美嘉措/果洛久美(藏族制片人)

罪名:以“分裂国家罪”逮捕 判处:(未审判,囚禁7个月)

原因:顿珠旺青的同案犯,协助拍摄了纪录片《不再恐惧

备注: 2012年11月再次被公安逮捕。之后越狱,经过20个月的逃亡,于2014年抵达印度达兰萨拉。逃亡期间,他沿路乞讨,穿越了冰雪覆盖的大山。

更嘎仓央(青海省藏族僧人,作家,环保人士)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泄露国家秘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涉及“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的文章。

袁显臣(维权律师)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原因:撰写及散发异议文章,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维权上访

张起(作家,政治异议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逮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宣判 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担任“中国泛蓝联盟”重庆召集人。“六四”17周年,与“中国泛蓝联盟”的同仁在重庆举行纪念活动,并高举代表中华民国的青天白日旗及国民党党旗。

张鹏(笔名“张怀阳”,仓库运输,网络作者)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劳动教养1年6零个月 原因:在牛博网发帖《真的没人敢上街纪念六四吗?》。又据说自己做了3件文化衫,内容涉及到纪念“六四”
谭作人(作家,维权人士,环保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收集四川地震遇难学生名单,2009年起草题为《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豆腐渣工程)进行调查。多年来以各种方式纪念“六四”。2007在境外发表《1989: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 备注: 曾任《文化人》主编、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江河”副秘书长。

买买提江·阿布都拉(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

罪名:分裂国家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组织非法示威罪

判处:无期徒刑

原因:2009年韶关事件后接受境外采访,把世维会发言人号召示威的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在“彩丽肯网”(www.salkin.cn) 备注:

关于此人被重判,这个链接有相关报道。

古丽米拉·艾明(政府公务员、网络作家)

罪名:分裂国家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组织非法示威罪

判处:无期徒刑

原因: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中,用手机与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

贡却才培(中学教师,作家,琼迈藏语文学网 tibetcm.com 编辑)

罪名:泄露国家秘密罪 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与“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有关的文章

备注: 1995年因涉嫌政治活动,被关押2个月。 2005年与藏族诗人佳卜庆·德卓(Kyabchen Dedrol)共同创办琼迈藏族文学网.

海莱提·尼亚孜(《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经济日报》记者,“维吾尔在线”网站管理员)

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 判处: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原因:当局认为与“乌鲁木齐75事件”是“境内外分裂势力”利用“维吾尔在线”和“地亚尔网”策划实施的。

备注:

乌鲁木齐75事件”之后,海莱提在接受亚洲周刊专访时称:骚乱发生前,他就曾向当局提出预警,但未获采纳。事后,他认为骚乱的组织者是南疆的宗教组织伊扎布特。他认为王乐泉的高压政策,将反分裂扩大化了。

尼加提·阿扎提(音乐人,“露水娱乐在线”站长)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原因:在网站上发布当局认为与“乌鲁木齐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内容。

迪力夏提·帕尔哈提(地亚尔网站 diayarim.com 创办人)

罪名:危害国家安全 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因:当局认为与“乌鲁木齐75事件”是“境内外分裂势力”利用“维吾尔在线”和“地亚尔网”策划实施的。

布旦(笔名“布达”,医生,作家,藏文月刊《时代的我》编辑)

罪名:拘捕时的罪名“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宣判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2008年在藏文月刊《夏东日》发表涉及“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的文章《回顾和思索》。

尕让云巴/格桑金巴(作家,藏文月刊《时代的我》编辑)

罪名:拘捕时的罪名“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宣判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2008年在藏文月刊《夏东日》发表涉及“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的文章《鲜血与生命的控诉》。

江泽东科/蒋哲容科(作家)

罪名:拘捕时的罪名“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宣判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2008年在藏文月刊《夏东日》发表涉及“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的文章《我们有多少人权》。

卓日次成(四川藏族僧人,藏文杂志《雪之生命》编辑)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原因:因撰写和筹备出版有关玉树地震的书,揭露相关的黑幕。

扎西绕登/扎西热丹(作家,藏文月刊《夏东日》主编)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原因:自费出版《血书》一书,揭露“2008年西藏314抗议事件”。

努尔艾力·艾力(彩丽肯网站 salkin.cn 创办人)

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网站发布当局认为与“乌鲁木齐75事件”相关的“政治敏感”内容。

刘永根(河南省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在“大纪元”、“清心论坛”等海外网站发表批评中共当局的文章。 备注: 导致他获罪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必须清算毛泽东时代的神话》 《一厢情愿的“构建和谐社会”》 《驳“大公无私”》 《中共对待苏共六阶段》 《阿扁风波、轰炸驻南联盟使馆、中共两会》

薛明凯(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原因:从2006年开始与陈锦平、张继安等人在网络开展民主宣传。并成立了“中国民主工民党”。2009年加入中国民主党

左晓环(四川乐山师范学院教师,自由撰稿人,维权人士)

罪名: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判处:(关押6个月,检察院撤诉)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和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批评有关当局。 备注: 在2006年,以相同罪名入狱过(前面有提及)。

郭贤良(电力设计院助理工程师)

罪名: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 判处:(以“取保候审”释放) 原因:在广州出差时撰写和散发介绍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的传单
刘贤斌(笔名“万贤明”,作家,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零4个月

原因:参与《零八宪章》,是首批签署人之一。

备注: 因为参与1989年的“六四运动”,1992年被北京市中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2年6个月。 前面提到他在1999年因为“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 2011年已经是第3度入狱了。 陈卫、刘贤斌、欧阳懿三人在民运界被称为“遂宁三杰”(此三人,本文都有提及)。

陈卫(网络作家,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原因:参与中国民主党四川筹委会;签署《零八宪章》;宣传“中国茉莉花革命”。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之一,“北京理工大学自治联合会”常委兼秘书长。 “六四”后被捕入狱,1990年获释。 1992年因参与组织“中国自由民主党”再次入狱,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2011年这次是第3度入狱了。 陈卫、刘贤斌、欧阳懿三人在民运界被称为“遂宁三杰”(此三人,本文都有提及)。

陈西(原名“陈友才”,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宣布参选当地人大代表 备注: 这是他因为相同罪名,第2度入狱。前一次是1995年(本文前面有提及)。

贾甲(学者,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2006年在香港发起成立“中华民主联邦共和国政府”。2007年发起成立“中国民主核心党”。

吕加平(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2009年发表了《关于江泽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诈骗问题与要求调查的呼吁》;2010年发表了《关于江泽民的假中共地下党员问题的最新证据》。

于钧艺(吕加平之妻,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吕加平之妻,因为替丈夫打字,被当作“同案犯”。

金安迪(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原因:吕加平同案犯。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

周岁雄(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原因:在柳州市公共场所散发政治宣传资料,张贴政治标语

黄成城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劳教2年

原因:“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在网上邀请网友一起喝“花茶”

冉云飞(作家、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逮捕 判处:(此案被成都中院以“证据不足”退回)

原因:在互联网发表异议文章;接受采访谈论“中国茉莉花革命”。

吴杨伟(笔名“野渡”,网络作家,编辑)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未判,改为“监视居住”) 原因:在互联网发表政治异议文章,接受境外媒体采访。 备注: 拘留期间遭酷刑虐待,被长时间连续审问不准睡眠。 从拘留时间看,可能与“茉莉花革命”有关。

莫建刚(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以“取保候审”释放) 原因:在互联网发表政治异议文章。

刘士辉(律师,自由撰稿人)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未判,改为“监视居住”) 原因:2011年2月20日前往广州“茉莉花”集会处,遭警方殴打至两腿受伤,后接受采访谈及此事。 备注: 拘留期间遭酷刑虐待。

刘正清(律师,自由撰稿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未判,改为“监视居住”) 原因:谈论中东北非“茉莉花革命”

唐才龙(笔名“华夏匹夫”,退职干部,自由撰稿人)

罪名:以“涉嫌诽谤罪”拘留,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和起诉 判处:(以“取保候审”释放) 原因:在海外华人网站发表异议文章3篇,揭露当地党政官员腐败行为,抨击中共一党独裁。

高纯炼(小学教师,博客作者)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判处:(以“取保候审”释放)

原因:“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在博客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朱虞夫(民运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公开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

备注: 1999年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2006年才出狱。 结果2007年因为“妨害公务罪”被判了2年。

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一。

1978年杭州民主墙运动的发起人之一。 1979年组建杭州民运刊物《四五月刊》。 多次被捕,屡次被抄家。

李铁(笔名“华汉武”,武汉市物资局退职干部,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拘留,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和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判决书称:在网上发表《人以尊严为天》等13篇文章,借着民主的名义,达到“推翻国家政权、和平演变”的目的。加入“中国社会民主党”,与境外敌对势力的网站联系。

曹海波(网吧管理员)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在2010年创立网站和 QQ 群“振华会”。组建“中国共和党”。在网上发表《后三民主义——民主篇》。 备注:

(编程随想注:使用 QQ 群简直是找死,自投罗网。关于这方面的防范,参见俺的系列博文《如何隐藏你的踪迹,避免跨省追捕》)

焦国标(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博士,北京大学副教授)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未起诉,转为监视居住) 原因:在网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另外,真理部可能还在记恨焦国标发表于2004年的《讨伐中宣部》) 备注: 拘留期间遭酷刑虐待。

俺的网盘上分享了他的《讨伐中宣部》电子版

陈平福(退休中学教师)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此案遭遇大量网友的围观,兰州市检察院被迫撤诉,目前处于“监视居住”状态) 原因:在网上发表政治评论文章 备注: 此案引发大量网友关注,成为那年的网上热点事件。 各界知名人士发起联署签名,要求兰州当局释放陈平福。 陈平福发表的部分文章标题如下: 《我在自己的祖国被自己的仆人欺负》 《不当奴化教育的帮凶》 《抗拒民主和法制,全民族都是输家》 《企图阻挡民主潮流,就是抗拒上帝的旨意》 《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弄》 《不屈的灵魂永远无法被征服》
刘萍(维权人士) 罪名:刑拘用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判时改为:“寻衅滋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扰乱公共秩序”。 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原因:走上街头,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 备注: 她作为独立竞选人参选当地的人大代表,结果被当地警方带走。联名推荐她的人,全部遭到警方威胁。

岗吉·珠巴嘉(笔名“岗麦达/血火狮”,教师,藏语作家,藏文报《哈达》编辑)

罪名: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 原因:组织西藏反抗运动(Marchung Ngogol Tsokpa),向西藏流亡人士的《国际西藏邮报》(TPI)提供消息。

吉美/久美(青海藏族僧人)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原因:出版《赞普的勇气》两部书,在第二部中解释为何有那么多藏人自焚。

刘本琦(复员军人,自由职业者)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原因:在互联网上批评政府,呼吁十八大期间到北京游行。

黄文勋(笔名“黄子”,农民工,维权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备注) 备注: 黄文勋展开“光明中国梦”行动,到全国各地巡回——宣传民主,交流公民活动经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 2013年5月到达湖北赤壁市,在市政府门前进行民主宣传活动。 赤壁当地的维权人士“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以及湖南的维权人士“袁小华”去声援。在活动即将结束时5人被当地警方逮捕。 其中4人(黄文勋、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袁奉初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刘士辉律师:黄文勋未经审判就判了4年 @ 新公民运动

袁奉初(原名“袁兵”,维权人士)

罪名: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黄文勋”条目) 备注: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袁小华(维权人士)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黄文勋”条目) 备注: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李银莉(维权人士)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取保候审)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黄文勋”条目) 备注: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陈剑雄(维权人士)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 判处:(取保候审) 原因:“赤壁事件”(参见“黄文勋”条目) 备注: 黄文勋、袁奉初、陈剑雄、李银莉、袁小华5人,被称为“赤壁五君子”。
浦志强(维权律师) 罪名:先以“寻衅滋事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逮捕;起诉时又增加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浦志强于2014年5月参加了一场由社科院学者徐友渔组织、在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郝建家中举行的私人聚会,与会者一同纪念天安门事件25周年。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时,浦志强是中国政法大学首批参与绝食的学生。

维权律师浦志强案已移送检察院 @ 纽约时报》一文提及浦志强被追加的罪名。

伊力哈木·土赫提(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

罪名:分裂国家罪

判处:无期徒刑

原因:表面原因是——朝廷指责他搞疆独;深层原因如下: 备注: 本文列举的这些案例中,伊力哈木·土赫提的量刑是最重的之一(无期徒刑)。但实际上,他是非常温和的维族学者,长期公开反对“疆独”。

俺在《你意想不到的恐怖主义帮手——昆明暴力袭击事件随想》一文中举了“伊力哈木·土赫提”作为例子,来说明“各级官员反而成为恐怖主义的帮凶”。

徐晓(作家,财新传媒《新世纪》首席文化编辑)

罪名: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刑拘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徐晓曾担任立人大学的授课教师和讲座组织人,并参与立人乡村图书馆

备注: “立人乡村图书馆”为中国民间教育公益机构,投身乡村图书馆事业,成立于2007年,先后在全国12个省市建立了22个分馆。从2012年开始被官方打压。 文革期间,赵一凡、徐晓等人因参与地下文学的“通信沙龙”活动而入狱,罪名是〝参加第四国际反革命集团〞。

梁海怡(网名“渺小”,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2年

原因:“中国茉莉花革命”期间,在哈尔滨街头公开演讲。

备注: 2011年此案在哈尔滨开庭,但没有宣判。2014年转到广东从化(梁海怡原籍)开庭并宣判。

她是参与“中国茉莉花革命”而被刑拘的第一人。

王丹在 Facebook 向梁海怡致敬:梁海怡在今天的政治高压下敢于这样做,她具备了比我们当年更大的勇气。 梁海怡在读书时曾经被评为“广东省省级三好学生”。

姜力钧(原名“姜立军”,自由撰稿人,政治异议人士)

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异见文章。 备注: 在2003年,他已经被定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此次是【第2度】入狱,入狱后遭酷刑逼供(参见《辽宁异议人士姜力钧受酷刑险死 @ RFA/自由亚洲电台》)

高瑜(记者,专栏作家)

罪名:泄露国家机密罪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将中办印发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发表到海外网站 备注: 这是她第2度以相同罪名被判刑。前一次是1994年(本文开头有提及)。

徐光(环保监测站科学工作者,自由撰稿人,民运人士)

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利用微信交流政治信息。 备注: 此次是他因同样罪名,第2度入狱。关于1999年第一次判刑,本文前面有提及。

唐荆陵(律师,维权人士)

罪名: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在广州发起各种公民维权活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六四静思节”行动、“429林昭纪念日”活动) 备注: 2014年5月被拘留,6月正式逮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同日被捕,称为“广州三君子案”。三人都签署过《零八宪章》。

曾参与多起知名的维权事件(比如:太石村罢免事件

王清营(高校教师,维权人士)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在广州发起各种公民维权活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六四静思节”行动、“429林昭纪念日”活动) 备注: 2014年5月被拘留,6月正式逮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同日被捕,称为“广州三君子案”。三人都签署过《零八宪章》。

袁朝阳(笔名“袁新亭”,出版社编辑,自由撰稿人,维权人士)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在广州发起各种公民维权活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六四静思节”行动、“429林昭纪念日”活动) 备注: 2014年5月被拘留,6月正式逮捕,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同日被捕,称为“广州三君子案”。三人都签署过《零八宪章》。

徐志强/圣观法师(僧人)

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 判处:(截止俺写本文时,尚未宣判)

原因:2006年在江西宜春化成寺担任监寺期间,为”六四死难者”举行超度仪式;2011年到印度德里拜见藏人精神领袖达赖喇嘛

备注: 1989年“六四运动”时为西安工自联负责人,因此获刑1年。 2001年出家为僧,法号圣观。 2014年5月17日与信众在武汉香格里拉酒店见面时遭到警方抓捕。   因为时间仓促,这个名单肯定不全面。欢迎大伙儿帮忙补充(可以到本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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