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业主隔离期间家门被强制破锁,广州市荔湾区回应称「做法简单粗暴,诚恳道歉」?

使用CN2/CN2GIA顶级线路,支持Shadowsocks/V2ray科学上网,支持支付宝付款,每月仅需 5 美元
## 加入品葱精选 Telegram Channel ##

知乎用户 陈大发 发表

难以想象,这种事情会出现在广州这个城市。我为什么这么惊讶?有人回应我说,上海也有这种情况,而且更多发生。但我们这边的城市群和上海,甚至和长三角地区的人们都不一样。我们这边的人都是看 tvb 长大的。公民意识、私产观念、法规的严肃性早就已经深入到每个人的骨髓了。

无论是守法者和执法者都要受法律约束。犯法、违纪的人都要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的。执法者在没有任何证据去确定有人还留在屋里,就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撬开别人的住处。擅闯住宅、毁坏私人财物。各位看官你觉得可以接受吗?

如学校老师以确定学生是否有偷别人的东西为由,要求自己的学生接受他搜身一样荒唐。

这场清零运动里,没有人能独善其身,置身事外。

我曾竭力让自己置身事外。说实在的,我至今为止,我一共只做过 6 次核酸检验。有 2 次还是为了拿到出境、入境用途的纸质证明去做的,另外 4 次就是,第一次,2021 年 8 月底,我陪一个香港朋友到本地的社区去做核酸检验,于是我也顺便做了;第二次做,说起来一肚子委屈,有一天早上起来,我去银行办事, 进去之前被拦住,非要我要出示「穗康码」不可。我展示的结果就变成黄码了,银行里办的事情自然办不了。于是,我不得不做一次核酸检验,结果是不到 24 小时,做完 3 个小时后,我的穗康码就由黄转绿了;第三次,就是第二次之后的第三天,72 小时一过,绿码转黄码,结果,我又不得不跑到乌黑乌黑、人群超多的核酸检验的队列里去。

想到大多数人都做 7 天 3 检,而我到今日也只做过 6 次,我是不是应该欣慰?我每天经过的地方都有为核酸检验或进行登记、测温的帐篷,路口。这些地方总给我带来紧张和严重氛围。

这场「被检者」和「样本提取人员」组成的人群,一直在无奈地按照要求重复着我无法理解的游戏。对,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气氛严重、仪式感超强烈、过家家游戏一般的事情。

这种无休止、循环往复的核酸检验游戏中, 引出好几个问题,让我和身边的人百思不得其解,说实在的,我一直很困惑,时不时也会上来看看别人的解答。

知乎用户 疯狂的韭菜 发表

为啥要道歉

不是应该坐牢吗

知乎用户 jerrycn​ 发表

这恐怕不是简单的道歉的问题,而是已经触犯了刑法。难道这些人不知道刑法中有一条叫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吗?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这样的人不判刑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既然在搞社会主义法制,那么对这样的严重刑事罪行,就应该秉公执法,把这些人送入监狱。

知乎用户 Katrina 发表

简单粗暴就完事儿了?私闯民宅、毁坏私人财务,不违法啦?

是不是只要扣上防疫的帽子,什么事都可以做?

知乎用户 广州法律人 发表

最近一条新闻备受关注,广州某业主隔离时加重被开锁,政府回应为了排查隐匿密解者,逐一道歉。这不禁让我们思考,政府真的可以随意破门进入我们个人的住宅吗?除了道歉,政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我检索了关于检查住宅和住宅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找到除了公检法外的政府人员可以破门进入住宅的规定。

我们国家从宪法到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对公民住宅的保护,主要体现为两点

一是对于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搜查。公职人员在不具备正当理由、合法程序、明确的法律依据,又未征得住宅主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因需要履行公务而进入公民的住宅进行搜查。

二是对于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即未征得住宅主人同意,他人无权进入其住宅。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保护的是体现了公民尊严和自由的私人空间。当然,我们可以理解,公安机关为了抓捕犯罪嫌疑人,在履行了严格手续的情况下可以对公民住宅进行检查搜查,但是,公安机关这种特殊的部门都要履行严格的手续才能合法进入他人住宅,其他的行政机关有何法律依据破门进入他人住宅呢。我们经常见到有些行政部门借着 “行政管理”、“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疫情防控” 的名义,进入公民的住宅。很多公职人员拿着鸡毛当令箭,觉得行政权力是突破一切法律法规的约束。然而法治不仅仅需要我们公民的自觉维护,更要政府部门,公职人员的以身作则。

知乎用户 盗才生 发表

这在美国,遇到持枪的户主,歹徒高低要吃几个脑瓜崩

知乎用户 张明 发表

居委会哪来的权力强制入户呢?

不粗暴用开锁公司入户就不是犯罪了?

这时候刑法怎么不好使了呢?

知乎用户 靜好歲月 发表

在我们的沉默中、怪物已经越来越壮大… 何时雪崩

知乎用户 胡小宇 发表

公然违法,影响极其恶劣,建议从严处理

入室抢劫标准上不了,那就私闯民宅,要求也不高,三年以上拘役,赔偿直接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房子卖不出去了,都知道这里的政府随时可以找个理由破门进入,政府没有信誉了)

不要有缓刑,孩子三代列入不允许录入公务员,简单搞定

知乎用户 刘镇锐 发表

我 2020 年 2 月就说了……

不枪毙几个发号施令的,好不了了……

知乎用户 绿色的祝福 发表

![](data:image/svg+xml;utf8,)

知乎用户 一勺勺子 发表

我个人非常讨厌,甚至恶心 “应 x 尽 x” 这种句式。

“应” 的范围是什么?“应” 的依据哪里哪?刑法还是民法给居委破门入室的权力?

这些模糊不清的定义,很容易成为一刀切的借口。更甚的,把 “应” 凌架在法律上,切完了再拿来当挡箭牌。

“你怎么破门啦?”

“哎呀,上级说应排尽排呀”

是的。这样简单,干脆,效率高,但防疫的对象是人,而不是圈养的羊啊

希望以后能明确落围,公文里更多的是,根据宪法,民法,传染病防治法的哪条哪例,而去以某种方式,做某种动作。而不是,因为 “应 x”,所以 “尽 x”

毕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是吗?

知乎用户 马克菠萝的海 发表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开发布防疫政策。

如果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此前没有公开发布过任何允许街道办,或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对疑似涉疫房间强行破锁入户排查的文件。

那这就是公然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知乎用户 小王 发表

以后犯罪了。一个道歉就能解决了?刑法取消了?

知乎用户 刘斌律师​ 发表

违不违法另说,道歉完了就先把拆的锁重新装好,费用就自己出,别用纳税人的钱了。

知乎用户 加菲猫 发表

这盛世如你所愿,还不听我说谢谢你。

知乎用户 搞事情 发表

早就说过了都是红旗下长大的,什么鸟样大家心里清楚!

知乎用户 ManInNet 发表

為了防疫,愈來愈多的神奇操作發生。

全幢樓房人已遷移進行隔離。

破門原因據說有兩個:殺毒、找出隱藏密切接觸者。

常溫下 COVID-19 病毒在物體表面活不過一天,破門消殺根本沒有必要。

每戶已作出隔離,人口排查不困難吧?如果缺人的聯絡,也不用大批破門吧。就算有個別隱藏密切接觸者,都變相處在隔離環境中。

「作為公民,在特殊時期,就配合政府。」

發展下去,再有什麼神奇操作?

知乎用户 jkm 发表

我很好奇, 普通人这样强拆别人的门不犯法的吗? 如果犯法的话那这些街道的人是有特权吗? 人权都没了

知乎用户 五仁火腿冬瓜糖 发表

俗话说不能让抱薪者冻毙于风雪。

既然为国为民,又没有违法违规,就应该硬气一点,道什么歉?

难道道歉了下次就不做了?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了吧?

知乎用户 渊深海阔 发表

不管你站在什么立场,不管你理由多么高尚,这种行为是犯罪,岂是 “道个歉,以后注意” 就能了结的吗??!!

知乎用户 驴白 发表

借防疫之名,行强盗之事。

知乎用户 吴仪 770 发表

高举 “防疫” 这块免责金牌,可以为所欲为。破坏门锁,强闯民居,事后就写个通告道歉完事?这处事方式还有底线吗?如果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你们已经犯法了知道吗?犯法就该依法批捕、审判、定罪、量刑。你至少按程序走个过场吧,现在出来道个歉,晚饭自罚 3 杯就算完事了。你们真的是法外之人?强烈支持被侵犯人上访,一而再的妥协,这种比斯特不应再被惯着。

知乎用户 虚汗 发表

不是 “简单粗暴”,而是深思熟虑后的违法犯罪,都知道全程录像了,完全是考虑周详,怎么可以用一句“简单粗暴” 就搪塞过去。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什么,没有处罚?下次还敢

知乎用户 塞拉斯提亚 发表

将自己的权力让渡换取一时安宁则最后一无所有不得安宁。

知乎用户 卢森涛 发表

如果真诚恳道歉,那违法的人是不是应该负刑事责任,该抓就抓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很多人奇怪为什么新华网底下的评论这么和谐,甚至都是理解支持的,因为他开了评论精选,选出了自己这些内部评论展示,其他都不予展示,把评论按时间展示就变成了

所有歌舞升平都是粉饰出来的,永远没有办法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和真实想说的话。

知乎用户 tracylee25 发表

原来这个道理你们不是不懂

知乎用户 叽知糖浆 发表

“即使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能够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淋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进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威廉 · 皮特《论英国人个人居家安全的权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 这样做的**____依据**是什么?
  • 期间若财产丢失如何界定
  • 补偿的数值如何协商
  • 补偿的钱从何而来
  • 还有典中典的伤害感情

上述应急入户排查做法简单粗暴,忽视了住户感受,伤害了群众感情。事件发生后,海龙街道负责人向住户逐一道歉、承认错误、承诺补偿。

知乎用户 呆呆 发表

这次错了 下次还敢

知乎用户 梦一场 发表

韭菜我都可以花式收割,区区韭菜盒子我就不能随便开啦?

知乎用户 天涯孤剑独谁投​ 发表

的确是简单粗暴啊!

经反复排查比对,发现除已转运隔离人员外,仍有密切接触者隐匿家中。

能对比排查出来仍有人隐匿家中,精准防控能力值得称赞,那为何不延续下去呢?多研判一下,完全不用破拆如此之多的门锁。

或者说,当地社区连群众路线都懒得走了?多数群众,好好做做工作,还是愿意配合交钥匙的,哪里会搞出这么多事情?你都不相信群众,群众为什么要支持你?

陆续为住户安装新门锁,跟原来品牌一样吗?还有承诺不偿,这钱谁出呢?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根据更多新闻报道,“业主们未收到提前通知和征求意见”,加上荔湾区也没有进入紧急状态。所以,这妥妥地是违法刑法、浪费公帑、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

知乎用户 天意 发表

不好意思哦 下次你换个便宜的锁吧 能减少点损失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道歉有用,不需要警察干什么

知乎用户 月落乌啼 发表

都道歉了,你们为什么还揪住不放呢?

知乎用户 胡椒粉 发表

赔偿是用纳税人的钱去赔吗?

做错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知乎用户 Sisyphus 发表

辛德勒的名单

知乎用户 广州劳动法律师​ 发表

防疫护体,所向披靡

知乎用户 小林​ 发表

基层不干人事

知乎用户 朱 daisy 发表

这种失智的行为,是不是跟当年计生局的做法如出一辙,熟悉得让人细思极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私闯民宅,毁坏他人财物,依法应该刑拘

这好歹是中国,放美国你敢私闯,户主就敢给你来个脑洞大开,还让你说不出理。

这帮玩意就该死。

知乎用户 牛牛​ 发表

高举防疫大旗,行苟且强盗之事,还不用负责任,真不知道怎么形容这帮人了

我只能说,牛 B

知乎用户 xiao 发表

如何看待,能怎么看啊,违法破坏财产闯入民宅置群众的财产安全不顾又怎么样,他们说简单粗暴就是简单粗暴,我们能拿他们怎么样,我们说了也不算啊。

本来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就如同图中所说一样,他们偏偏选择最让人诟病的方法,其他人说的方法还是靠谱的,只有那个大雨徐来说的不怎么靠谱,直接停水停电又是大热天的要是碰到是个老人、体质不好的人藏在家里可能就出事了。

知乎用户 漆頭芝傅 发表

估都估到喇 香港废咗之后就轮到废广东

可惜广东仲好多小粉红。

铁拳打喺佢哋身上知道痛都係件好事。

知乎用户 男神的个人修养 发表

道歉文化ƪ(˘⌣˘)ʃ优雅

知乎用户 贝加尔湖冷空气 发表

你说法律我都想笑 23333

.jpg

知乎用户 漠北寂寞盗 发表

想知道最终处理结果。一个诚恳道歉肯定不行啊

知乎用户 冈比亚总统私生子 发表

大概率业主不让进家不给钥匙。

毕竟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消毒也不行。

知乎用户 变色龙 发表

矫情够了,就该给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奖。

为他们认真工作发奖,舍不得自掏腰包的,就便宜点送锦旗。

还是舍不得钱在网上买锦旗,哪就写感谢信,写字总会吧 。

感谢信也懒得写,不哔哔总行。

业主是来炫耀广州有房呢,还是家里有矿有黄金的话,建议上抖音。小红书图片多还要配文字,不够直观,操作麻烦还都是 P 的。

另外 @广州市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于隐匿的密接人员不仅隔离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千万别惯着就行。

一大堆脑袋疼吹私产什么的,我都看不下去了,坐飞机没坐过?没坐过飞机坐过高铁?我朝世界第一高铁也不想尝试的话,绿皮火车总坐了?

安检为什么要打开你的私人包包查看?你还都让看了,包包里面可是有不少隐私,飞机杯、按摩棒什么的被看光光还居然被摸了,摸了… 这不仅是侵犯隐私,还属于未经同意触碰了极私人物品。这属于 “非法共用”,效果是大打折扣还是增加了感官刺激,你没去起诉一下我就不知道了。

还有在国外秀私产神圣不可侵犯,高人一等的。入境你米利尖高大上帝国的时候,CBP 没让你当面打开电脑开机输入密码,秀逗一下你的个人收藏文件夹内容是优越感就不太强是吧。还你想看啥就看啥,收藏啥就收藏啥… 对,你应该当着 CBP 的面蹦起来念… 想念啥都是你的自由,结果你试一下就知道了。

知乎用户 纪墨 发表

确实挺粗暴,换我也不乐意,凭什么拆我家门。

但是如果我是街道社区人员我也没辙,就藏着不出来怎么办,知乎上一直都说新冠躺平即可,这事我也不专业没法评价。但是如果换种病毒,鼠疫埃博拉什么的,我就藏着不出来,你们这也不许进我家干涉我,那怎么办?死了烂了臭了也不许进来! 那这邻居得多倒霉。

我随便说下想法,不敢在知乎上支持国家,只是觉得换我是工作人员我也没辙。讨论可以不要网爆我,不要骂人。

知乎用户 帅气的小虎 发表

道歉没用的。非法入侵,建议立案。刑事处理

知乎用户 勃克利 发表

城堡法则是什么知道吗?屋主是可以直接崩了闯入者的

知乎用户 螺丝拆尔得 发表

私闯民宅

在美国

屋主可以当场击毙闯入者而无需负法律责任

在中国广州

闯入者一声诚恳的道歉就可以挽救一条生命

是不是觉得中国的法制更具有人文关怀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See Also

如何评价环球时报《“纳税人权利”,非你想得那么简单》?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篇文章的逻辑似乎有点问题啊。 文章的观点是: 公民应有的权利已经得到保障,但指望靠缴税赢得更多的权利这种 “花钱买权利” 的想法是错误的。 但实际 “张扬纳税人权利的人”,批评的多半是: 纳税人尽管纳了税,但却连 …

廉律|不得以未接种疫苗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标题:**不得以未接种疫苗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作者:**杨凯乐 **发表日期:**2022.7.7 来源:微信公众号“廉律” 主题归类:过度防疫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