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举报陈飘建裘加林王英杰及求是同创“杭州未来科技城诈骗窝案”引起的三起对我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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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举报陈飘建裘加林王英杰及求是同创“杭州未来科技城诈骗窝案”引起的三起对我的侵犯名誉权案的庭审和判决的说明

作者:杜克林  2018年12月5日

针对陈飘建、裘加林、王英杰及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杭州未来科技城诈骗窝案,引起的一系列案件,本人曾经在新语丝网站等网络媒体先后向大家介绍过:

xys20180409-举报浙江大学王英杰教授与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谋骗取巨额财政补贴;  xys20180430-对浙江大学王英杰教授同谋骗补及对杭州未来科技城大面积虚假海归项目骗补的进一步说明;  xys20180513-在举报王英杰、裘加林等人骗补之后,裘加林对我发起了侵犯名誉权的诉讼;  xys20180605-请求网友关注杭州未来科技城大面积骗补窝案和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诈骗案;  xys20180612-因举报杭州未来科技城诈骗窝案引起的三起名誉权案诉讼状及我的回应;  xys20180617-因杭州互联网法院主审法官的要求暂停继续网络举报杭州未来科技城诈骗窝案;  xys20180729-公开陈飘建、裘加林、王英杰及求是同创等在杭州未来科技城的诈骗窝案的全部资料和证据。

在2018年7月29日,依据我对杭州互联网法院主审法官肖芄的承诺,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之前,不再继续在网络上透露庭审细节。2018年12月4日,代理律师收到了日期署为2018年11月10日的判决书。现将相关庭审过程做个简单说明。本人承担全部文责。

2018年12月5日上午,代理律师解本平和冯笑笑先后电话通知,说他们刚刚收到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对三个原告分别对我起诉的三个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书,三个案件均判我败诉,要我道歉,删除所有公开发表的文章,承担部分诉讼费,但是不用向原告方赔偿。我想,这是法官考虑到事情的复杂性,做出的和谐的折衷方案吧。在庭前的沟通中以及在法庭上,看到法官和蔼可亲,也许法官讲究和谐吧。但是这个判决很显然是和稀泥、不公正,再和谐我也不会接受的败诉,因为我要的是道义上的正义:你的判决书既然已经认定裘加林和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起诉我对他们的名誉权案不成立,只是对我对王英杰的指控的证据不予采纳,为什么凭此就可以判决三个原告起诉我的三个案件全部是我败诉呢?符合逻辑的做法应该是二比一对吧?你的逻辑可能是我的材料里同时涉及到三个人,所以,只要你认定一处不成立,就判决三个案件我都败诉,强迫我道歉、删文。其实,针对王英杰不符合申报条件,参与诈骗政府财政支持,我们证据确凿,但你不予认同,所以我们决定上诉到中级法院。同时我们不报有任何乐观的期望,因为此案之所以困难重重,就是涉及到余杭区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官员陈时忠主任(副处级)的深度卷入此等腐败窝案。我们只希望通过此系列案的起诉和上诉全过程的公开,对中国法制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以我们的方式热爱这个国家。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18年7月26日下午庭审了裘加林、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起诉我侵犯他们的名誉权的两个案件,法庭合并审理。我因为在国外,没有能够参加。双方当事人都是委派律师参加。对方的律师仍然是北京高鹏(杭州)律师事务所的赵吉,我方的律师是浙江天富律师事务所的解本平和冯笑笑。据律师所言,庭审过程非常激烈,赵吉坚定认为,在项目申报中用他人的名字和自己的项目组合申报获取政府财政补贴是普遍的,没有什么不合理。由于我方提交的证据网络全部公开,详见我的主页(http://users.encs.concordia.ca/~kldu/public/),证据确凿,庭审时一一确认了真实性。更多细节,我将在获得庭审笔录后网上公开。律师跟我说,我们证据确凿,并一一法庭上确认,对方律师除了狡辩,并没有提供对我们指控驳斥的任何证据,律师对赢得这两个案件信心满满。

在2018年7月26日夜我赶到杭州,就是为了参加了2018年7月27日的王英杰起诉我的侵犯其名誉权案。庭审过程其实就是对我方提交的证明王英杰参与骗补的证据逐一核实的过程。我方证据网络全部公开,详见我的主页(http://users.encs.concordia.ca/~kldu/public/)。

在我方提交的证据中,王英杰在杭州未来科技城的项目申报书中个人简历有2012年至2013年在银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首席科学家的经历。我当庭指出这就是造假。因为我当时在该公司任高管,知道真实情况。真实的情况是,2012年,浙江大学医学教授王英杰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医疗集团公司(裘加林是董事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劳动合同,目的是为了通过银江股份的平台申请杭州市千人计划(521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和国家千人计划。虽然他通过了杭州市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的网络评审,但是在随后的答辩中都落选。王英杰没有从银江股份领取工资,只是为了利用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一个与智慧医疗有关的子公司的平台申报人才计划的造假行为。当时我是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全职的首席科学家,也参加了申报,并同时入选杭州市千人计划和浙江省千人计划,当时我也到北京参加了国家千人计划的答辩(但落选)。

其次,以王英杰名义申报的智慧医疗项目得到了杭州未来科技城的重点支持,该项目是高水平医疗信息化/物联网/人工智能产业化项目,证明了裘加林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带走的团队的实力还是很强的。该项目需要有从事数学、物理和信息行业10年以上的专业知识才可以胜任。而王英杰教授过去的简历,以及参与过的项目全部是与生物化学有关,即使从王英杰在浙江大学官网上的公开简历中或其他公开简历中,在2015年以后,王英杰的所有技术成果都是生物化学相关的,没有与电子信息人工智能任何相关性。而以王英杰名义申报的项目与基础医疗/生物化学没有任何关系。法官也在法庭上追问王英杰到底在项目中有什么作用,以什么方式参与到工作中的。对方律师赵吉在法庭上说,项目是求是同创的项目,以王英杰牵头,主要是考虑到王英杰有着医院的资源,让工作便于开展。这与杭州引进海外人才的政策完全不符。

在庭审结束后,法官把我留下来,想听取我的态度。我说,王英杰作为一个著名的浙江大学的教授,自己做了违背学术界的道德的事情,理应认错或者低调,或作自我澄清,正如他在起诉书中也哭诉他的名誉对他的学术生涯的重要性。但是,他还竟然厚颜无耻到法庭上起诉我,而自己也没有勇气上法庭来参加对质。王英杰也是中国学术界除了肖传国之后的第二人,在法庭上起诉揭露其不端的教授,在学术界树立了很坏的榜样。肖法官明确表示他知道肖传国的案件。

三个判决书全文暂时可以在这里从这里获取 (http://www.suhigh.com/judgements.html)。将来我要把全部移植到我在加拿大的官网上永久保存和公开,让谁也别指望能够删除。这些判决书认定了裘加林及杭州求是同创侵犯我们姓名权的全部事实,但是不予采纳我对王英杰的指控。因为三个案件相关联,所以,三个案件都判决我败诉,要我删除相关文章并在科学网道歉,支付部分诉讼费;否则,法庭强制执行。我们不服判决,决定于近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与诈骗窝案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张标标起诉曾经以陈飘建为法人的杭州求是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后改名为杭州同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变更法人)侵犯其姓名权案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已经下达半年了。该判决书驳回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诈骗成立,要求被告公司书面道歉,并退还诈骗金额给杭州未来科技城。该案件至今无法执行。原因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去执行,但是据律师说,杭州未来科技城认为自己没有损失,不肯接受已经被该公司骗补后退回的钱。这事很蹊跷。律师说,法院方面承诺要联系杭州未来科技城党委。我们期待着法院能够尽快执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为法律保留最后的那么一点点尊严。不要让诈骗分子逃了牢狱之后,还能够得到实惠,也要让参与腐败的政府组织和官员为此事承担责任。

我们针对杜克林起诉裘加林及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姓名权案的一审二审判决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决定的情况,已经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的抗诉申请,并收到了2018年11月23日的受理确认函。同时,我们又以“违反合同案”起诉了裘加林及杭州求是同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过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良渚法庭一个月的调解不成之后,已经获得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良渚法庭立案。

之前我们向纪委举报杭州未来科技城诈骗窝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五常派出所不予立案,我们走完流程也没用。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简单应付后都决定不予处理。关于杭州未来科技城诈骗窝案引起的系列案件的全部细节和交涉过程,估计在2019年年底之前在各个案件基本落定之后,我们将做一个全面的总结性的汇报。

(XYS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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