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处理情况,涉事保安不构成违法犯罪,被责令停职,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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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中国新闻周刊​ 发表

完美解决

知乎用户 布伊 发表

**更新:**很多人都有疑问:1. 为什么只让保安停职,没追究更多的法律责任?2. 为什么不公布完整视频?3. 西安地铁保安,是不是欺软怕硬,针对女子?4. 保安到底有什么权责?这些问题,我都在 西安地铁的 10 个争议问题 一文中做了详细分析。
我把网上的视频都大概看了一遍。和往常一样,不站队,只梳理事实,做法律分析。但如果说看视频后的直观印象,那就是:泼辣狂躁的女子、暴躁易怒的老人、冲动的保安和男乘客、敌视女子的众乘客。这里各方,最重大的失责是地铁方,不管是老人的错,还是女子的错,还是双方都有错,地铁的工作人员和保安都没能妥善处理这起事件,反而激化矛盾,扩大了影响和损失,既让女子蒙受了侮辱和精神伤害,也让公共交通机构甚至西安市的形象受到了影响。
大部分视频的最早镜头,是从保安与女子对峙开始。个别视频的最早镜头,是另一女性乘客对保安说:赶紧让她下。在之前发生了什么,网上有很多版本的说法,但没有视频作证。有说女子先动手,有说老人先动手。但所有版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事发起因确实是女子打电话很大声音,引起老人及周围乘客不满,进而引起口角和肢体冲突。
我先梳理事情经过,再做法律分析。

梳理视频镜头:
视频中,女子没戴口罩(口罩挂脖子上),老人、保安和车厢内其他乘客都戴着口罩。
镜头 1
女子在地上捡东西,保安和其他乘客围观,女子站起。
女乘客指着女子:赶快让她下!
老人对女子(凶狠地呵斥):赶快滚出去!(听不太清楚,好像是这个)
接着,保安抬起双臂,示意女子下车。
镜头 2
女子坐在座位上,保安站在女子对面,老人站在车门旁。
女子用手碰了一下保安,然后指着老人对保安说(命令语气):快点,让他快点。
女子对老人(命令语气,声音变大):快点,快点,快点 + 我威信!
女子对老人(情绪失控,大声喊):快点先 + 我威信!
然后,保安突然拉住女子双臂,往门口拉。(有人说是因为车到站了,所以保安突然动手?)
女子:我不出去!
女子(凄厉尖叫):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老人走出车厢。
镜头 3
保安和另一男子,一人抓住女子一只手,半拖半抬,将女子从车厢里往站台上拉。
站台上散落着女子的物品(其他乘客扔出车厢的?)
女子(凄厉尖叫):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车上男子松手,保安接着将女子拖离车厢约一米后松手。
女子衣不遮体,内裤露出。
女子从站台地上坐起(大声嘶喊):我的身份正都在里面!(没注意到其他乘客已把她的物品扔到了站台?)
女子从站台冲进车厢。
保安条件反射追进车厢去拉女子。
镜头 4
女子抱着车厢里的扶手杆,坐在地上。
保安站在旁边,没有动作。
女子(嘶吼):说谁无理取闹?查监控,这里有监控的!
地铁站工作人员捡起女子散落在站台的物品。
分析:
▎1
视频中有女乘客让保安赶紧让女子下车,另一名男乘客则动手帮保安把女子拖出车厢,可以看出女子没有群众支持,乘客都希望她下车。当然,这并不是说乘客就一定是对的,也不是说多数人就一定是对的。我推测当时情况,女子大声打电话,没公德,触犯众怒,交涉也不听劝甚至态度恶劣,也可能是老人呵斥的语气也很冲,双方都暴躁,事态升级,吵架动手。
▎2
老人同意下车,女子很犟,不肯听从地铁工作人员和保安的劝阻下车解决问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纯粹赌气对抗,也可能是赶时间做地铁去目的地。感觉前者可能性更大。
▎3
保安冲动粗暴,男乘客配合拖曳,女子激烈反抗,因此造成衣物脱落(裙子翻起?)。
第一、保安和男乘客没有扒衣服,不是强制猥亵,但导致女子衣不遮体,造成精神伤害,这个女子如果要打官司,是可以打的;
第二、保安和男乘客涉嫌违法,如果女子只是不肯下车,并没有继续大喊大叫,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也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保安完全可以将老人和女子隔开,消解冲突。这种情况下,并不符合自我救济的情况,保安和乘客不是警察,没有权力用强制手段带走女子。
如果地铁方坚持女子离开车厢,但女子不吵不闹就是不肯下车,在法律框架内只能报警。后来保安陪同女子坐地铁一直到女子的目的地,这本来就应该是优先排在暴力拖拽之前的处理方案。
但是,如果女子不听地铁工作人员和保安劝阻,在车厢里继续找老人吵架,理论上,保安和乘客都有权自我救济,并不是只能报警,等警察来处理。如果所有事情都等警察来处理,黄花菜都凉了,违法的人早跑了,伤害也早已形成了。只不过现实中,多数人怕麻烦,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想出头惹官司,能躲则躲,都让警察处理。
总而言之,地铁工作人员、保安、乘客,都有权力,也应该积极阻止女子扰乱公共秩序,尤其是地铁这种封闭交通工具里的公共秩序。放任女子在车厢大吵大闹,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直接停运地铁等警察来处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公共利益损伤,也是不合理的。有人说可以让女子承担因为她造成的这些损失和损伤,这在国外可能行得通,能把女子告得倾家荡产,但在中国还没有这个先例。
只要女子扰乱公共秩序,威胁公共安全,即使没有保安,乘客自己也有权力将女子以合理方式强制移出车厢,只不过实践中大家都倾向等地铁工作人员来处理。同样,如果是老人、男人不停劝阻,大吵大闹,也是同样待遇。随便在网上搜一搜,男子、老人在地铁扰乱秩序都被强制抬走并追责的新闻一大把。就事论事,女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是错的,保安和男乘客动作粗暴,并且造成女子衣不遮体也是错的,一码归一码。
这官司如果女子想打,也不一定能得到期望的结果,因为就曝光的视频而言,在保安拖女子下车之前,女子还在不停地大喊大叫,扰乱公共秩序,保安确实可以主张公民的合法权力。如果进一步追究保安的法律责任,就也要同时进一步追究女子扰乱公共秩序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对等升级的问题,会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这一点,很多呼吁女子去告保安的网友,需要认真想一想,可能是七伤拳,两败俱伤,并不是女子希望的结果。
▎4
保安的培训水平肯定有问题,如果要追责只追究保安意义不大,肯定要追究培训不到位、应急机制缺失等,最后追责地铁管理层是合理的,处理了 7 个人不冤。
▎5
最后,澄清一下很多人对保安是否有执法权的误解。
保安,是我们经常打交道的一个人群,所有人都有必要了解一下国家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我总结下核心条款,方便大家理解。
保安有两种,一种是普通保安,比如物业保安、商场保安、地铁保安等,这些保安都不能持枪。还有一类是持枪的保安,比如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
保安有权: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保安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可以:
(一)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二)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使用枪支。(什么情况可以开枪,简单讲就是:1)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2)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
另外注意,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如果看得不是太明白,我总结一下核心,那就是,保安没有警察的执法权,比如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但是,保安也是公民,而且是受其他公民特定委托、代为行使特定责任和权力的公民,和公民一样有权进行自我救济和救济他人,包括正当防卫,包括阻止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阻止他人破坏公共秩序、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
比如公民有权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住所不受侵犯,那么聘请的保安自然有权力协助保护雇主的财产和住所不受侵犯,如果有人硬闯已经关门的办公楼、商场,或者封闭小区、业主物业,视其侵害和危害程度的不同,保安有权采取不同程度的强制措施,就如同雇主本人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一样。如果碰上的是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的保安,只要能证明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你的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你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保安是可以拔枪射击的。
比如,我们今天谈的这个案子,有人在地铁大吵大闹,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车厢的乘客有权制止这种行为,保安也有这个权力,这包括了使用合理手段将当事人移出车厢。当然,是否扰乱公共秩序,怎样的手段才算合理,中间肢体冲突造成伤害怎么算,这官司有的打。所以实际生活中,多数保安、多数人都会尽量避免冲突升级,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我们要清楚,保安虽然没有执法权,但这不意味着保安对违法行为就不能采取行动。
▎6
最后,无论男女,无论以前在西安的旅游体验是好是坏,都不要被人带节奏,对此次事件上纲上线。此次西安地铁事件与性别无关,与地域无关,是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事件,是每天全中国、全世界都可能会发生的事情,该惩罚的惩罚,改追责的追责,该完善的完善。觉得不公,觉得被侵害的任何人和机构,也都可以去法院起诉,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人都有疑问:1. 为什么只让保安停职,没追究更多的法律责任?2. 为什么不公布完整视频?3. 西安地铁保安,是不是欺软怕硬,针对女子?4. 保安到底有什么权责?这些问题,我都在 西安地铁的 10 个争议问题 一文中做了详细分析。
我的微博猫完,以及新世界内测

知乎用户 Leon​ 发表

【官方通报 “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涉事保安停职】8 月 30 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 发生后,西安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 月 30 日 16 时 55 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 18 时 05 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 3 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 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 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 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知乎用户 青蜂侠​ 发表

目前还没有完整视频,只有剪辑。其中保安和女乘客拉扯中如何衣服脱落被剪辑掉了。这里根据前后视频女乘客衣服的状态,给一个合理的分析。
自己看视频可以看到,该女乘客穿的是一种类似于长摆套头衫的连衣裙。

第一部分是保安拖拽女性从车厢里脱拽出来,拽的是手。

但是拽的过程中衣服怎么卷起来的,被剪辑了。从出来的时候看,之所以裸露,是因为女乘客的右手的衣服被脱掉了,猜测应当是女乘客挣扎,往后收手,导致袖子脱了出来。因为是连衣裙,袖子出来了,所以衣服就被向上卷,导致下身裸露。保安拖拽出来的时候,只拖拽还有衣服的左手,而女乘客右手是自由的。

可以看到保安拖得是左手,右手刚开始是自由的。后来有乘客上来帮忙抓住了右手一块拖了出来。左手的衣服是完好的,右手是裸露的。所以应当是挣脱导致右侧袖子被脱下。见下图,左下角那张差一只袖子穿上衣服,女乘客就是这个状态。

保安把女乘客拽出来以后,就松手了,至少就没使劲按她,女乘客被拖拽出来半躺在地上。然后这个女乘客就瞬间跳起扑向车门,说是要拿身份证。看视频,在她跳起扑向车门的时候,实际上左侧衣服是穿好的,右侧袖子是搭在肩上的。
女乘客跳起扑向车门后,这个保安才反应过来,赶紧从后把她拽回来。很多攻击裤衩的照片就是这个时候的截图。女乘客往前扑车门,屁股在后。保安刚反应过来,赶紧把她拽回来,就形成了该截图。
从头到尾看,女生的暴露应但是右袖脱出造成的,并没有看到衣服有什么破损损坏,至于撕成条什么的就更是扯淡了。

知乎用户 李柳河 发表

这事关注几天了但是一直没写,因为我觉得这事儿信息缺失实在太多,放出来的那段视频剪辑上就存在很强的误导性。

女生一方大喊大叫,保安一方暴力拖拽,而且视角多次切换,每个角度只在冲突时停留几秒,很明显是不想让观众知道事件全貌,从而激发冲突。

到现在来看,这视频剪辑发布者的目的也确实达到了,男女对立冲突被无限放大,大多数网友的争论早就脱离了事件本身,转而变成了声讨男性对女性的压迫。

但是根据这份通告发布的内容,保安在赶到现场时是要求冲突双方都下车进行调解的,男乘客同意女乘客不同意(通告里写了女乘客拒绝,之前看过一位地铁上乘客的说法,描述的事件过程和该通告相同但更详细,里面有提到男同意女拒绝这一点,如再有反转欢迎补充),最后保安才采取了拖拽这一暴力手段,并不存在保安站在男乘客的一方压迫女性的情节。

那我们就抛开男女对立等情绪来看这件事,两个乘客如何起的冲突以及冲突过程通告没写,网上说法版本过多,这里就暂不讨论,只讨论保安到场之后的事。

阶段一:保安赶到现场时。

女乘客诉求:让男乘客赔偿雨伞。

男乘客诉求:不赔偿雨伞。

保安诉求:不让双方影响公共秩序。

阶段二:保安要求双方下车调解。

女乘客诉求:让男乘客赔偿雨伞,但拒绝下车。

男乘客诉求:是否愿意赔偿未知,但是接受下车调解。

保安诉求:让双方下车调解不影响公共秩序。

这里新的冲突就出现了,女乘客想让男乘客赔偿,但又不愿意下车调解,而保安的工作就是维持列车秩序,让双方下车调解。

到目前为止,女乘客确实影响了公共秩序,就像你在饭馆吵架,老板让你去办公室私下调解,但你偏要在餐桌上吵吵,不管你主观意愿如何,对老板和其他食客来说你就是来闹事的,影响了他人正常的体验。

但是后面保安采用了暴力拖拽的方式同样十分不妥,安保人员是没有权利实施这种行为的,本来只是个双方口角影响其他乘客的小事,但是保安的暴力拖拽对女乘客造成的伤害远远大于原始事件本身。

作为保安,职责应该是解决问题,但是该保安解决问题的手段反而造成了更大的冲突,不管该保安道德如何,业务能力确实是大有不足。

但这事反映的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冲突事件,而是所有公共服务人员遇到类似 “电车难题” 时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如果之后再发生类似事件,争吵的乘客就是不愿意下车,保安无论怎么劝说都是无效,那这件事该如何处理呢?

是放任这一个乘客继续吵闹影响其他乘客?还是报警把警察叫到地铁上继续劝阻?如果警察也劝阻无效又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所有公共场所的运营者都应该考虑下这些问题。

知乎用户 吟游诗人马走日​ 发表

知乎用户 中国新闻网​ 发表

如何避免在看待社会现象时变得「魔怔」呢?我建议分为三步走:

1、先对事件中人物的行为进行定性,明确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2、再对人物的行为定量,如果这种行为是错的,那么错误的有多严重,给他人造成了多大程度的影响;

3、结合事物的性质和量级,思考什么是合适的处理方式。

试试看,先来定性:

将女乘客拖走的当事人,属于受雇于地铁公司的保安员,从法律性质来看,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权,受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约束。

尽管存在使用暴力的情况,但是,从警方通报来看,并没有客观证据表明保安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不正当欲望故意脱去乘客衣物,不应将其行为定性为猥亵。

再来定量:

根据官方通报,车厢中的女乘客和他人爆发争吵,并具有一定肢体接触,但不至于造成他人发生身体伤害。这显然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因为涉及扰乱公共秩序,往严重的程度说,还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惩罚,但距离刑事犯罪还差一点。

然后思考一下,合适的处理方式是什么,这里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中寻找依据,也可以结合生活常识和经验来进行讨论。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 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至于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侮辱他人」、「采取暴力的手段处置纠纷」,这一点不同人可能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有不同的判断。但至少可以思考一点:如果存在其它劝阻、制止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那么保安人员是否可以采取更加妥当的方式履行职责?

之所以说这一点,是因为我们家里真的有一头牛。相比于神秘莫测的利维坦,保安人员其实是日常我们经常需要打交道的对象,不管是进出住宅小区、出入写字楼、搭乘交通工具还是遇到和私人机构的纠纷,不受约束任意使用暴力的保安,都会真实地伤害我们自己那头牛子:

这甚至和「公权力」无关,如果一个人有错,请让公权力行使执法权;如果乘客真的危害了一车人的生命安全但公权力来不及介入,保安当然也可以挺身而出,随意拖拽,事后给他发一个见义勇为好市民的三吨重大奖章。

这跟公权力无关,但需要关注权力的分配,一方面,不能让另外一名受雇于企业的个人,披上一层看着像是公权力的皮,就可以为所有为,这种权力下放到私人机构手中,等于豢养了自己的打手;另一方面,如果保安面对扰乱公众秩序的行为,一根手指头也不能动,只能劝阻,在像这样的个案中,也会引发不满。

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对保安的执法权给出更明确的定义,明确哪些方式属于合理的劝阻,哪些方式属于违法违规的暴力行为,由公安部门予以培训,形成行业标准操作流程,这可能比执着于性别矛盾更有建设性意义。

知乎用户 王瑞恩​​ 发表

想到最近出的一个警,公交车上有个乘客上车健康码是黄色的,司机不让他上车,他偏不下去,硬要站在车门口,司机直接就把车停在路上,让其它乘客自己下去换其他车,然后报警等我们来处理,我来了之后三两句就处理完了,问司机怎么没及时让他下车,司机说,我不动他,我不想惹麻烦,所以只能麻烦你们来了。

以后会不会这种事情越来越多。至少现在这种事已经越来越多了,邻里纠纷本来一两句话的事,物业来了丢下一句你们报警吧,消费纠纷双方也协商不了,其中一方那我报警了,劳资纠纷劳动部门也不来,丢下一句你们报警吧。

知乎用户 杭城小捕快 发表

借用全副武装的安保一张图。

不谈这次事件孰对孰错(录像也不放出来。)

我就有个疑惑,在某些场合,如果安保没有权利控制一些违反公共道德,影响大众的某些行为,为什么能够配置这样的装备。

这钢叉,强光手电,防暴棍,防暴方盾,我可是经常在地铁里,演唱会,大型表演中见到的啊,搞半天这些 “硬件” 都是摆设啊,都是只能看,不能用的啊。

我才知道安保原来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执法权,无权主动对 “闹事” 者采取任何措施,就是这人在地铁里面歇斯底里大喊大叫攻击性十足,这人在演唱会不顾劝阻跑到舞台上要强吻拥抱歌手,这人往幼儿学校里面冲着说要报复社会,那些门口的安保都是只能劝阻的啊,还只能语言劝阻,不能采取任何触碰身体的强制措施。

总而言之,安保人员不能限制闹事者的自由,因为限制闹事者自由,就会必然有对闹事者有控制行为。大家众口一词,安保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一旦限制了闹事者的自由,特别是女闹事者的自由,产生的任何控制行为就是罪不可赦。

即便女性闹事者情绪激动,主动和安保进行撕扯,公然抗拒安保的劝说,那么安保也要全程克制,高举双手,同时退让,大声强调没有任何控制闹事人自由的意思。安保所能做的只有口头进行强烈谴责,威慑对方,反复说闹事者的行为违反了规定。

如果闹事者不想在原地等待警察的到来,安保人员也不能阻挡,因为不放闹事者离开,一样有控制闹事者的嫌疑。

更不要说,还能把不愿意离开的闹事者强行带离现场,因为这绝对会违背了闹事者的意愿,从而产生强迫的控制行为。

但即便是较为轻微的控制行为,无论拉,拖,抱,只要接触到女性那无暇的身体,就一定会遭遇到民众谴责,怎么能这样,不顾忌女性宝贵无上的隐私吗?

即便那个安保是女性也不行,因为你不能限制闹事者的自由,特别是衣服清凉的闹事者自由。因为又会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女性隐私的无上维系权。

简单解释就是女性闹事者自己露可以,别人强迫的过程中导致她露了,那天王老子来了,整件事都是别人的错。

我思前想后,原来这个时候,要维持公共秩序,保护他人,靠安保是不行的。没有正规执法者过来,现场就只能靠热血民众挺身而出,政府提倡民众见义勇为来处理了,真的是长了见识了。

闹了半天,原来这把上好的两米长的铝合金钢叉,是为我等热血青年所预备的啊!!!

对了,如果警察来了,还得准备一个足够结实,足够大的黑袋子,先套上闹事者,再进行下一步控制,免得闹事者的无暇肌肤给裸露了。

(以上并未对西安事件定性,一切等录像公布为准。)

知乎用户 Will.liu​ 发表

这个是针对评论区里共情人的话。

那么多在评论区共情违反秩序的人,难道你们只看到了白大腿吗?你们这样代入简直荒谬。如果你觉得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在你身上,首先你得先违反公共秩序,其次你还要拒绝基层秩序管理者的安排,然后在被强制执行的时候你还要剧烈抗争,最后才有可能发生这种事情。这当中有三步,你不做其中的任何一步,都不会有这样的后果。你觉得你会把这三样都做全?

关键是,如果在小学幼儿园门口有人做了这三步,你会共情吗?在医院和公共场合,有人因为自己是红码而做全了这三步,你会共情吗?

网上现在有人为了反驳我还做出了这个图片

图片里,红色的线是做图片的人加的,橙色的线是我加的。视频就在下面,看到的人可以仔细看看,在这个时候地铁女方自己的位置是在红线所画的位置吗?保安和老人的视线方向又是在哪里?是在数蚂蚁吗?还是在看郭某?

你看,为了带节奏,故意混淆视线,给出错误信息,这个目的是为什么?你们还要给别有用心的人当枪使吗?微博官方最近的动作本身就是一种指向,你们自己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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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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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一个旁观者的视频,这个比网上各种道听途说的旁观者的描述一下更值得信任吧?

再加一个事发当晚的聊天截图,这个是早于这件事情被广为流传之前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转载头条,是陈岚实名提供的,也就是说陈岚愿意对自己提供的东西负法律责任。

这件事情里的三个当事人

老头和地铁女起矛盾是为了公义,因为地铁女污言秽语的辱骂周围的老阿姨。
保安拖拽地铁女是工作和车厢大多人的要求,因为工作的要求是让他安排地铁女下车。拖拽是不应该的,但是他也没想过从里面获得什么好处。毕竟,他如果不动手,只是劝说也一样完成工作。地铁女不听劝告不是他的责任。
只有地铁女,辱骂同车厢的人是为了自己发泄,和老头起纷争也是为了自己发泄,拒绝听安排也是为自己的发泄,全程都是自私的在撒泼。
可是神奇的是,作为整件事情始作俑者的她,现在居然成为了被同情者。你说如果保安不拖拽,那么她的衣服是不会脱落,可是同车厢被她骂的人何辜?还要继续听她发泄吗?
如果她配合下车,她的衣服会在拖拽中脱落吗?所以,她自己没责任吗?另外,吐槽一下,她穿的衣服的质量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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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地铁事件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实验,用剪接的短小视频去刺激人的感官,让大多数人用直觉而不是理性去思考问题,目前看来挺成功。

这背后有没有资本的影子?为什么女子半裸的视频能飞快的在网间传播?为什么对女子不利的视频就不能那么快的让众人知道?

这种反智的操作,是对社会秩序的侵蚀。说穿了,社会秩序管理越松散,对资本就越有利。

对于资本来说,地球是平的,利维坦这个概念其实起到的是束缚的作用。所以,改变秩序的概念,增加利维坦的管理成本,那么利维坦对资本的需求就会越大,束缚资本的力量就越少,资本就越容易获利。

衣服脱落本来就是这件事情的附带后果,保安主观上只是想让女方出车厢,客观上也没有撕毁衣服的动作,衣服脱落的原因是保安和女方共同施加力所造成的。抽象的来看,保安是用错的方式希望获得对的结果,而女方是要用错的方式保持错的结果。

说女方犯错不该没衣服的人忽略了衣服脱落本身也有女方的力,女方停止挣扎和抗拒,衣服就不会脱落这个事实。

这件事里,保安强制执法和女方扰乱公共秩序抗拒执法都是错的。但是,如果保安放弃强制执法,对方会放弃抗拒执法吗?不会的。女方会一错再错。

但是很多女拳和理中客的思路里,关注的是保安错的方式,而忽略了保安想要的对的结果,然后坚定的站在从方式到结果都是错的女方这里,这本身就体现了反智的直觉思维已经影响很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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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有人说保安撕了衣服,可是事实有吗?并没有,保安拖拽女方的地方并没有衣服脱落,而保安双手一直在那里。半裸视频被广泛传播,如果保安有手撕女方衣服的的动作,他们会放过吗?希望在吃瓜的时候,大脑的思考也不要被感官刺激刺激到停止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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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地铁保安是有执法权利要求女方下地铁的,他只是没有强制执法的权利而已。那么,如果在男女都听从执法安排的前提下,男女的结果都不会有变化。那么男女在面对执法的时候区别在哪里呢?在于在抗拒执法的时候,女性比男性有特权啊。按理中客人性党的意思,他们是在鼓励女性抗拒执法吗?这个带的什么节奏明显可以看的出。其实,按他们的说法,不止女性,还有老人也可以获得抗法的特权,只要是弱势的就可以在抗法中获得特权。我弱我有理,这是本质。奇怪的是,他们不是一直在说要依法治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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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下所谓的尊严和人格。我承认,我们要在意别人的尊严和人格。问题是,这件事情从头到尾,这个女方自己有在乎过自己的尊严和人格吗?她的所做所为有在乎过别人的尊严和人格吗?人自重,而后人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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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衣服怎么脱落的,我人在上海,没办法去实地考察,但我记得应该按构造有可以扯破衣服的地方。因为我太久没坐过地铁了,所以特地去了上海地铁里去观察了一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方可以钩破裙子或者卡住裙子,特别是女方还有过扒门的举动的前提下。

知乎用户 叶商秋​ 发表

看着讨论区部分人只挑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发声,下面我来逐句翻译一下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 月 30 日 16 时 55 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事情的起因就是这位女士,而不是其他人)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提醒其注意言行,然后发声口角,请问这场口角的发起人是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有人说保安没有制止直接拖拽,请问这句话你是故意看漏了吗),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这句话还需要翻译吗,要求两人下车,不是要求她一个,但是她拒绝了)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扰乱公共秩序!前半句是证据,后半句是判定,何来无辜之说?),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 18 时 05 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有人拿这句话说事,说保安被判了 “有罪”,我普及一下,引发不良网络舆论的,都叫造成恶劣影响,这个罪名应该发给那些不知原委妄加评判的自媒体,而不是维护车厢秩序的保安)

知乎用户 骨心 发表

某博某团体部分账号被关闭。

挺惊讶的,我发答案之后,发现他们的号没了…… 没了

我还想着怎么才能让不理智的单纯群众理解这些人的险恶用心来着……

结果,就没了?

有些单纯的群众被性别对立团体带了节奏还不自知,甚至反污性别对立。希望以后能够识别出这些团体的嘴脸。


有心人团体的影响力,真的很大,不容忽视。

本事件究竟是如何变成一场辱骂保安猥亵强奸的狂欢的呢?

1.“扒衣”

有人故意引导群众混淆扒衣处罚和在双方对抗过程中造成的衣服脱落。

扒衣处罚是极其野蛮的行为,正常人都绝不会同意扒衣处罚。

可是因为意外衣服掉了也离谱?保安的目的只是让她下车,难道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人,不需要下车?难道保安当着其他乘客的面,对她进行了扒衣处罚?

另外,关于女子衣服掉了究竟是不是保安的责任呢?

在正当防卫中,暴徒因为和防卫者对抗导致暴徒受损,于是要求在暴徒还没有停止恶行的时候要求防卫者立刻停手?

暴徒的损伤的责任由谁承担?

对于维护秩序的保安,和扰乱秩序的女子,他俩发生对抗时,究竟谁应该停手?

意外损失的责任究竟谁应该承担?

如果女子答应下车,她的衣服还会破吗?

2. 恶意截图利用视觉效应

第一张图是保安抓内裤,然而那只是一个完整动作中的一个分动作,如果保安真的抓了内裤,内裤早被扯了。

在双方都在快速运动的情况下,保安的目标只是抓她腰令她别上车。

第二张图是白衣男子踩伞。

仔细看能看出来,伞在前面,鞋在后面。视觉效应罢了。

3. 声称女子上车是为了找身份证

然而事实是,该女子跑上车后,抱着个铁柱子坐地上了。根本没去找身份证。

而此时,有一男一女两位工作人员帮她把车外面的包和东西放回了车里。

如果她是关心她的东西,她怎么不关心车外面的包?

找身份证就是上车的借口。

4.“你女儿母亲家人遇到这种事也被扒光”

其实这句话本身挺没素质的。

不过还是解释一下其中的逻辑。

因为害怕被枪毙,所以我们反对给贩毒者死刑?

因为害怕坐牢,所以我们得反对给强奸犯判刑?

这有什么好共情的呢?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又怎么会落得这么狼狈呢?

5.“保安不公平,没有一视同仁,男子没下车”

然而依据警方通报,保安要求双方下车。

郭某拒绝!

人家同意你拒绝,你还想一视同仁?

而且视频里也可以看出,保安拽女子的一瞬间,白衣男子同时出去。

其实视频上很难分清谁先出去,谁先拽。但是有心人用一张截图误导群众白衣男子没出去。其实视频里 0.1 秒后白衣男子就出去了。

这就是恶意截图的魅力。

结果就是,维护秩序的保安因为操作问题丢了工作,扰乱秩序的女子可怜无辜又无助。

他俩究竟谁的德行有亏呢?

我们之中的每个人,又都帮了哪个人?

帮了失德者?还是帮了维护秩序者?


有人提到了该安保人员 5 年前的事。

该种论调的意思是,该保安面对男子不敢动手,面对女人就敢拉扯。

敢拉女子下车,不敢拉男子下车。

然而事实却是在最近的事件中该保安同样让某博所谓的强壮的白衣男子下车了。

而在 5 年前的事件中:

该保安开始让醉酒男子安静坐下,而没有让他下车,是因为那时候车门还没开啊!

车门都没开怎么把人弄下车,只能让他坐下别干扰到其他人。

然而,一到站。

该保安就在其他保安的配合下将该醉酒男子拉出了车外。

如果他是个害怕男性的胆小鬼,他敢面对醉酒男子不退让?

他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维护乘客利益?

该保安曾经选择的是制止,今日他选择的还是制止。

而结果,不怎么一样。

当初这个醉酒男子衣服因为自己抵抗而被扯掉,我想,现在的评论,很难有这么多支持该醉酒男子的吧。


补充

最近又多了很多有心人传播的文案,本人在详细解释后和有些单纯的善良网友达成共识,但避免继续有人被误导,特此补充其中一条。

6. 视频中女孩安安静静坐着论。

该观点认为女孩在视频里面啥都没干。保安根本没对白衣男子做任何事,在没让他下车的情况下,一句话没说,突然暴起拉人。

问题是,视频只有几十秒,但真实的世界可不止几十秒啊。

视频里存在的,确实存在,而视频里不存在的,就一定不存在吗?

这个逻辑谬误其实挺好分辨的。

吴某凡流传的视频里面可没有犯罪,那么他是不是个阳光善良的大哥哥呢?

在地铁一站到下一站之间,有几分钟的时间给保安和他俩沟通。按照警方通报,保安要求双方下车,其中郭某拒绝下车!

所以是有几分钟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并不是没有任何交流的突然暴起。

然后,地铁开门的时间只有十几秒。保安不抓紧时间的话,很可能发生危险事故。

故意误导的文案还有很多,当有很多人拿着完全相同的一整段话来问你反驳你的时候,那他 / 她要么是被误导的善良单纯网友,要么就是有心人本身。

知乎用户 千白 发表

地铁安保问题背后是地方和铁道部几十年的互相不顺眼罢了,这个知乎上有太多的内容我就不赘述了。

事实上轨道交通和其他交通工具的不同点在于,轨道交通高度依赖于运行图来调度和安排行车的。换句话说为什么国铁离开车还有一段时间就停止检票?就是怕影响到列车准点发车,从而影响一大片列车运行图。

国铁比地铁腾挪空间大得多:

第一国体主要运行区段在地面,就算出大事也就只是两列车及两列车上的所有人完蛋而已,附属设备也就是线路、通号、触网完蛋而已,而且几个世纪以来还没有两列车追尾所有旅客死亡的案例。地铁追尾影响的是这一段地下线路的整体安全,不仅包括车辆和设备,还包括隧道本身。

第二国铁规划的时候就规划了大量的联络线、避让线、停车线,一趟列车出问题可以引导它从正线撤出,到联络线、避让线甚至停车线上临时停车待避,这种操作是国铁的日常。地铁它就没这个条件,一公里几个亿而且是每个城市自己负责自己的,怎么跨城市规划?一旦前车发生问题,那么整条线都要降速甚至停车。

这就涉及到行为的性质转化问题了,如果是在交通工具外,那就是一般的推搡或者肢体冲突,但是场景在地铁列车上,这就是危机到行车安全的推搡或者肢体冲突,需要立刻喝止,如果不喝止就要借助警械的停止作用逼迫其停止这一危害行车安全的行为。

这才是关键,保安确实没执法权,也没有警械,那就只能像搬布袋一样把人搬出去。一旦抵抗那就只能王八互咬,谁也好看不了。

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要么和铁路协商,请铁路公安带着警棍和泰瑟枪过来执勤,要么像莫斯科一样,市警三人一组带着警棍泰瑟枪和警犬登车巡逻。

凡是在列车上发生肢体冲突的,直接喝止,给 30 秒反应时间,如果不听的直接泰瑟枪电倒;停止的需在最近站下车由乘警带往派出所做笔录,还是给 30 秒反应时间,拒绝下车的可强制带离,蛮力对抗的完全可以电倒之后扛出去。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这种事情本质上和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导致动车组正线意外停车一样都是严重危及到行车安全的。

这两个人的行为已经危害到行车安全,如果认为这次保安的行为是错的,那么之后会天天有人在地铁上发生肢体冲突,或者是发生其他危及行车安全的事情。那全国每日几千万乘地铁的乘客人身安全还有没有保障了?

所有这类危及到行车安全的行为,包括肢体冲突,霸座,吸烟,在疫情期间不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设备,都应该被严厉打击,这样才能确实保证每一位乘客的乘车安全。


看来评论里有些人白左病病的不轻啊。交通运输算生产一线,生产一线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人命教训攒出来的。长发女工进机加工车间必须带帽子,没见过机床的是不是要高喊这是性别歧视?歧视具有明确女性特征的产业工人?

事实上是长头发和传动机构搅在一起,轻则头皮全部剥离,重者脑袋直接被传动轴驱动杆当场干爆,这是保护不是歧视。真不知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学历还不怎么样的怎么一个个这么觉得自己很懂?

知乎用户 Tzar Xe 发表

知乎和微博的舆论完全是两种情景。

诸位现在大可以去点开各大官媒相关微博的评论区,看看微博那边是个什么舆情;再依次刷一刷知乎的高赞,看看这边是个什么舆情。

冰火两重天。

知乎和虎扑这边,主流声音是在认同官方的调查结果,认可其克制客观,少部分人会就保安的执法权进行争辩。而微博和豆瓣那边,则是沸反盈天,直接攻击官方本身。

这让我很感慨。曾几何时,我们说媒体操纵人的思想、引导人的言论,那也需要春秋笔法,需要刻意隐去一些关节。而现在,信息时代,一切事件的细节无处遁形。我非常确信,我所看到的,和知乎上的每一个人、豆瓣上的每一个人,都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大家还是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截然不同。

这就是身份政治的厉害。身份政治撕裂大众,可真不是说说而已。完全一样的事件,完全一样的视频和官方报告,在不同 “身份” 的人眼中,就有完全不同的模样。他们互相攻击,绝无调停的可能。

一个暴躁的老人,一个大声喧哗的妇女,一个暴力执法的保安。这件事有什么复杂的吗?在我看来完全没有。但在网络舆论上却引起了如此的轩然大波。

一切小问题,一旦和 “政治” 挂钩,也变成了大问题。这不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大是大非的问题,是立场问题,是你忠于谁的问题。

2021 年,女权运动终于还是在身份政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其后果就是,与之相对的那个 “身份”——仇女、恨女的男性身份——正快速崛起。一如当年美国的黑人与白人,新移民和原住民。我觉得这不能称之为女权运动的成功。

世界正在快速发生变化。现在,每一个人都会意识到,一道裂痕正在大众之中蔓延。对立已无法调和,阵营的分歧将会迅速拉高现实生活的成本。一件小事,在网络舆情的催化下,都会变成一场席卷众人的风暴。我相信,在未来,类似的事件将会继续发生,且将愈演愈烈。

知乎用户 李烂树 发表

案件疑点 + 目击者证词 + 现场视频

看了几个比较完整的视频,又看了微博豆瓣上一边倒的评价,有几个关键问题我是真的想不通。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问题 1:**为什么一个弱女子在地铁上被欺负,周围的乘客居然没一个人帮她?

**问题 2:**涉事女乘客的伞是怎么坏的,她和老人到底是互殴还是单方面被殴打。如果是被殴打了,那是不是老人夺过她的伞殴打她?

**问题 3:**保安在和涉事女乘客交流过程中,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说 “快把她弄下去”“她像个疯子”,说话的还都是女乘客。为什么所有人都欺负她?

**问题 4:**涉事女乘客拒不配合,这时地铁到站,下车时间只有两分钟。保安劝阻无效只能采取强制措施,她死死抓住扶手不肯放开,这时周围乘客全都积极帮忙,有人过去掰开了她的手,还有人替她把包拿下车。冷漠的中国人为什么突然那么热心?

**问题 5:**微博舆论中所谓 “无助” 的“受害”女乘客如果占理,为什么在地铁上大喊大叫,不配合安保人员调查处理,甚至赖在车上不下来,影响发车。而 “犯罪分子” 老人却一言不发,积极配合下车。到底谁才是受害者?她要看监控为什么不下车看?

**问题 6:**地铁安保人员在特定区域是否有执法权。如果没有,大家是不是都可以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地铁抽烟喝酒,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拒绝安检?

问题 7:保安或警察在履行工作义务中途意外导致乘客衣物脱落,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最近这么多猥亵碰瓷,是谁在暗中引导?之前西安地铁塌方死人事件都没什么人关注,为什么这样一件小事有这么大热度?

**问题 8:**在不恰当事件恶意引用《觉醒年代》这类官方党史影视剧的视频截图,偷换概念证明政治正确,这种曲解党史原意的行为是否合法?下方图片和这个事件有关联吗,保安是否真的如图所述:打人、侮辱妇女、故意脱女人衣服?

**问题 9:**由女拳组织策划并领导的《地铁保安 “猥亵” 乘客,“扒光”乘客衣服事件》恶意大范围传播涉事女乘客裸露身体的视频 (这才是她社死的幕后推手),在各大网络平台均造成重大舆论影响,截止 2021 年 9 月 2 日,《央视新闻关于此事件的微博官方通告》已有 24 万条评论 (并且一直在持续上涨),其中大部分都是恶意和负面的评价,甚至有不少人带节奏质疑官方和政府,挑拨社会对立,引起地域攻击。这是否会影响社会稳定、导致领土分裂,并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事件原委 (含目击者亲述):

部分现场视频 (音量放大看)

[现场目击者的回答 31.4 万赞同 · 1.6 万评论回答

](https://www.zhihu.com/answer/2100207759)

[现场目击者的回答 4177 赞同 · 164 评论回答

](https://www.zhihu.com/answer/2101091164)

在微博女拳的努力下,老人没人扶,小女孩没人帮,保安不管事,总有一天会有她们想要的结局,大厦将倾,国不将国。


希望网上乱带节奏能入刑

不少人和涉事女乘客共情,诅咒不支持她的人家里女性也被这样对待。拜托,不支持的人都是有道德底线的,他们的家人会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辱骂旁人、还和人动手吗?他们的家人出了事会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抗拒执法吗?就是因为他们一家人都有道德,才不会共情啊~

如果你觉得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在你身上,❶你得先违反公共秩序,❷你还要拒绝基层秩序管理者的安排,❸在被强制执行的时候你还要剧烈抗争,最后才有可能发生这种事情。这当中有三步,你不做其中的任何一步,都不会有这样的后果。

舆论经常是私刑,而私刑又经常是娱乐,就像是用报纸上的报道来代替手枪一样。——芥川龙之介《罗生门》

我目睹了一场谋杀,人们从未渴求过真理,他们对不合胃口的证据视而不见,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勒庞《乌合之众》


不出所料,被 @灰灰网暴了


微博用户 @Jurisprudence 集资暗杀保安






总结:这件事是面照妖镜,每个人的立场都在证明自己的道德和智商。不道德的人和不讲理的人共情,不动脑的人被带节奏。


我是嘲讽,祝你生活愉快

[嘲讽的主页​www.zhihu.com/people/xia-yan-72-98

](https://www.zhihu.com/people/xia-yan-72-98)

知乎用户 嘲讽 发表

主要有两个值得注意的信息。

1. 保安拖拽闹事女乘客时,周边乘客大喊让她出去,包括女乘客。

2. 保安将其拖出之后,见她衣服脱落,只好放手,结果闹事女乘客冲回车厢紧抓扶杆。

最后一位热心女乘(男的谁敢)客协助保安将闹事女乘客抬出。

网上拳师再怎么共情无赖(物悲其类),现实中的女性更讨厌破坏公共秩序,影响她们出行之人。

知乎用户 茕茕落落 发表

挺好的,没有因为舆论而影响处理结果,保安停职、女方批评教育、领导问责,算是很公平了。

公告里说地铁方调查事故不深入不全面,就是意思之前西安地铁出的公告太敷衍,要不是地铁那个乱七八糟的公告,事情也不会闹那么大。

事件关键点的用词很妥当,“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而不是什么 “故意扒人衣服”,说猥亵、强奸的可以停停了。

特别是通告全文都没有否认保安维护公共秩序意愿的合理和正义,这点非常好,不会让保安行业出现 “行吧那我以后就只做个稻草人就好” 的职业行为滑坡。

保安的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合适内容,拖拽之前没有进行警告,过程中造成衣服散开,确实太 “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停职调查也就可以了,“放大问题” 不是“寻找解决的办法”。

知乎用户 海牛哞哞​ 发表

一,权利

地铁的保安有没有权利阻拦违反铁路运营方规定的人进站进车?

机场的保安有没有权利将违反机场运营方制定的规则的人赶出售票大厅或者撵下飞机?

医院的保安有没有权利将不戴口罩的人或者违反医院制定的管理规定的人赶出门诊大楼?

小区的保安有没有权利将不配合登记或者不符合物业管理规定,不符合业委会制定的各种规定的人赶出小区?

很明显以上所有的权利跟公安警察的抓人关起来的权利,就不是一种权利,在现实表现上也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把概念都给混淆了。

把人抓起来关进铁窗里面需要的权利来源,跟把不守规定的人撵出特定场所的权利来源,不可以做同样的要求,否则所有的公共秩序将荡然无存。

二,强制性

当需要将特定人员从特定区域赶出的时候。工作人员说 “请停止行为,否则出去”。

对方说:“我不出去”。这种时候,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就是和稀泥,让遵守秩序,遵守相关规定的人受害,而坏人肆意破坏规则,而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而如果工作人员不和稀泥,坚决维护场所的秩序规定,那必然就要动手,只要动手就会引发暴力冲突。而这个时候冲突所造成的伤害后果,应该由谁负责?

这时候冲突的后果可以分为两类。故意追求更严重的伤害后果的行为,比如说直接用棍棒殴打或者用刀砍,或者几个工作人员把人围起来,在地上用脚踹。这种算工作人员在主观上有追求伤害他人的意图,这种可以说是工作人员的责任。

还有另外一种类型,那就是双方在发生暴力冲突的过程当中,工作人员为执行有关规定,将当事人带离特定场所必须要发生肢体纠缠,这个时候双方发生的不文明现象,衣着不整,衣衫凌乱甚至于破损,甚至于肌肤表面有轻微的扭伤或者擦伤,由谁负责?由工作人员负责吗?

如果大家觉得由工作人员负责,那么实际上等同于支持公共场所的无序化。

我认为对于后一种类别,应该由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行为人自身承担后果及风险,否则任何公共场所的秩序都将无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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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互换版本来了。

知乎用户 金田任三郎 发表

小时候班里有个女同学偷看了我的日记,而且还笑哈哈的把我日记本传给所有人看。我就去找她理论,之后发生了争执,抢夺日记本的过程中不小心把女生推到地上去了。

女生当时穿的拖鞋一下子就飞出去了,重重地摔了一屁股蹲。

她当场就哇哇大哭起来,那形势简直如丧考妣。

班级里的同学见状都围过去安慰她,同时也开始骂我说:

“你干嘛欺负同学!““她就看了下你日记你就要打她吗?”

然后老师来了。

同学们纷纷报告老师说,他推倒了女生!老师见不是大问题就舒了一口气,然后开始骂我: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能打女生呢?”

“没有一点宽宏大量!不懂友爱同学!平时怎么教你的?”

女同学的一个闺蜜觉得老师就轻轻骂了两句不解气,马上就又报告说,老师他用力很大,把女同学的鞋都踢飞了!

然后老师看了一眼飞出去的拖鞋,心想还真的挺严重的,但是把女孩扶起来以后觉得她没事,就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又训斥了一顿。

没想到啊,过了两天以后,同学们对老师的处理越来越不满。

他们又去报告说,被打的女同学虽然没有受伤,但是有很严重的心理创伤,已经快抑郁了。

然后老师看了一眼女同学,发现她一直趴在桌子上蔫蔫的。

老师赶紧让女同学回家休养两天。

这下班里同学可气坏啦!

他们群情激愤:“明明是男同学打了女同学,为什么只让女同学回家!”

“男同学凭什么还能好好的在教室听课?”

有一个和我关系还不错的男生忍不住说了一句,“其实女同学也有错啦,她先去看人家的日记的,有错在先啊!”

其他女生立马生气了,说:“再有错也不能把人家鞋给脱了啊!踹人家一脚就算了,把人家鞋都脱了以后怎么见人啊!”

这时班里最成熟的小女孩幽幽的说道:“诸位有所不知,在咱们家乡这里习俗,女子的脚比脸面都重要,倘若一个女子的双足被男人看了去,恐怕此生再无颜见人!”

“对啊,我们也不是说要包庇女生的错误,就是你这个要日记方式有问题,你太暴力了!一上来就脱鞋。。。”

男生还想辩解,老师就松口了,说让我也回家反省两天吧。

但是同学们依旧不依不饶,他们说:“老师这就是在变相的保护男同学,让男同学回家两天后我们就忘了这个事啦!难道女同学被强制拖鞋,强闻臭脚的事就这么算了吗?”

但是老师只能做出这么多让步啦,她呵斥了这些不认真上课一直捣乱的同学,说我就是按照校规办事,你们不服气可以去找校长。

这下同学们可算是被点燃爆炸啦!

他们窃窃私语起来:“明明是老师的处理态度有问题,现在还捂着咱们的嘴,不让咱们说话!”

“就是就是!还让咱们去找校长?谁不知道校长和老师都是一伙儿的!”

同学们不光在教室里这么说,他们回家去把这个事告诉了所有的家长亲戚。

包括住在乡下的二婶子,说:“你们看到了吧,安西小学四(七)班的风气一直都是这样坏,从里到外烂透了!”

二婶子还没说话呢,二婶子的小女儿绿茶妹知道了差点吓哭了,马上出去告诉村里人:

“呜呜呜,我原来还想考安西小学的四(七)班呢!在我心里安西小学一直都是最美好的存在,可是现在看到安西小学都烂成这样了我不敢去上了怎么办?”

然后村东头的二傻子悄悄说了一句:“那啥,绿茶妹上次月考不是才考了 65 分你也考不上人家安西小学啊。。。”

二傻子他爹扇了他一巴掌。

然而,这边安西小学的所有年级的学生和家长都知道这件事啦,他们纷纷跟别人说:“安西小学处事不公,虐待女娃,我都想退学了!”

甚至跑到隔壁的旭日小学哭诉,说你们都看看安西小学吧!关注安西小学的惨状吧!内外沆瀣一气,上梁不正下梁歪,你们还记得去年安西小学一位矮个子女老师处罚学生的事吗?他们就没有人 quan!

“现在不是说我家女儿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整个学校的人 quan!”

有个男家长站出来说,“大家要理性一点,你们想想咱们这么闹下去孩子怎么上学啊?”

其他家长可受不了这种言论,立马攻击他,“闹事?你觉得我们在闹事?你装什么理中客啊!难道不是那个小恶魔先强脱人家小姑娘的鞋子吗?这么小就会猥亵女同学,长大了那不得万宗之恶??”

“对啊,” 另外一个家长也说,“听说就是为了一本日记,而且听说人家小姑娘也不是故意看他日记的,谁知竟遭此大祸!”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直接就拿出手机对着男家长拍了起来:

“让大家都看看是什么人在帮这种恶魔学校说话!”

其他人都点头称是,封上了男家长的嘴。

学校知道后,依旧忧心忡忡,这事怎么就闹这么大了呢?影响明年升学率咋整?

于是开了个会决定,开除掉我这个男同学,理由是寻衅滋事。同时班主任也扣两个月工资。

但是事情闹这么大显然是收不住场啦!

因为学生和家长包括同城的几个兄弟院校都对此表示不满,说现在外地人和乡下人都觉得咱们虐待女童,偏帮男童,都要去外地衡水上学了!

这都是你们学校的错!你们为什么还在和稀泥?

其他学生也附和道,说 “对啊,事情出了这么久,都没见当事男生出来道个歉,合着女生就是白白的被踹翻在地,听说鞋子都飞出去好几米呢!”

旁边的女生吓坏了,问 “真的吗?鞋子都飞那么远吗?那不得是 70 码的小汽车撞飞的啊?”

“可不是嘛,其实我都怀疑他故意脱人家鞋子想闻人家的臭脚,我听说有的男孩子就有这么恶心的癖好!”

“不是吧,这个世界也太黑暗了!有没有监控视频啊,我觉得男同学肯定趁乱偷偷闻了女孩臭脚了。”

“谁知道呢,可能监控又坏了吧!懂的都懂。”

“哦对了,那个鞋子什么样子的啊?”

“是个紫色凉鞋。”

“紫色凉鞋?他们学校竟然让穿紫色凉鞋吗?跑步的时候不怕摔倒吗?”

“他们又不是衡水中学,不会每天都跑步啊!而且紫色是今年最流行的颜色。”

“搞错了吧,今年最流行的颜色是芥末黄。”

“。。。跑题了吧!难道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被踹女同学的权益吗?人家穿什么鞋子重要吗?”

“对,从这个穿鞋管理上就能看出来为什么安西小学校风这么差!呸!恶心,气的我半夜都在被窝发抖!”

“对啊,有些人可能觉得没什么,就是踹了一脚而已嘛!但是如果咱们不反抗,下一脚可能就踹在咱们身上了!”

“你没有妹妹吗?你没有表妹吗?你二婶没有女儿吗?如果这一脚是揣在她们身上你怎么想呢?如果你们的母亲被人脱了鞋闻臭脚你们是什么想法呢?”

人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这时候,我们班的几个小闺蜜已经不知所措了,她们不知道这把火怎么就烧到自己身上了。

因为外面的学生不仅在骂男同学欺辱女同学,还骂班主任和校长偏袒营私。

还在骂整个班级整个学校,说他们眼睁睁看着女同学被强行闻臭脚都无人问津,冷漠的旁观者,吃人肉包子,sorry,人血馒头。

校方又连夜开会,讨论说:“眼下怎么办?这当事男生都开除了,总不能把他抓回来道歉吧!”

这时候一个沉稳的中年老师终于开口了,他说:

“要我说就该把证据完全摆出来,让大家看看事情起末,再决定谁对谁错。”

校长摆摆手。

“不行不行,班里录像我和几个主任看过好过好几遍了,内容只能证明俩孩子发生了争执,却证明不了男同学是否有意推倒同学,咱们也没法证明这个视频没经过处理。”

“况且视频中还有其他孩子的情况,比如坐在倒数第三排的李小红和王小刚上课打盹,他们家长看到了是不是还要怪罪学校监管不力?“

“比如摄像头第一个对准的正是坐在角落里的刘燕同学,那个角度从上往下拍,刘燕同学发育的早,穿的又很凉快,万一让其他男家长看到是不是会侵犯人家刘燕的隐私权?”

这时候会议现场的一位豆豆脸女老师开口道:

“是呀,校长,男同学是否真的踹翻了女同学真的重要吗?重要的是,大家都已经这么认为了!”

“群众看到女同学的鞋都飞那么远,满心怒火只会想着是谁把她害成这样,必须要赶紧撒掉这股怒火才行。”

“此时咱们说什么,都会被认为是狡辩,而且会加深对两位同学的伤害!”

“因此,咱们要努力转移矛 dun 焦点才行。”

她脸上露出阴沉的笑容,提议道:“我们可以给隔壁的旭日小学制造一点花边啊,这样群众注意力不都转移到旭日小学上去了,刚好咱们学校和旭日小学长年累月的恶性竞争,有世仇啊!”

校长当即就否定了。

“这不行,旭日小学和我们安西小学是城里最好的两所学校,掌握着整个县城的教育资源。虽然世仇并且一直竞争,但是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努力进行战略合作,准备共享教育资源,互惠共赢。”

“明年就准备签订合约了,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捣乱。”

豆豆脸女老师撇撇嘴不再说话。

然而另外一个男老师喃喃道:“我看你们都疯魔了,难道我们不是按照校规办事吗?难道还要根据当事人和不知情群众的情绪才处理事情吗?”

校长笑了。

——————————————二更

校长跟男老师说,“你觉得你能想到的我就想不到吗?”

“我们为了平息群众怒火,开除那个男同学就是违规操作,那个男同学的家长当天就找过来说要告咱们学校!”

“他们家在省厅似乎有点关系,真到了那一步我们能否打赢官司都是问题!”

“所以为了安抚该家长,我和王主任就答应家长首先该事件不会录入学生档案,其次也答应帮助该学生把学籍转入隔壁市区某小学。”

男老师听后惊诧不已,原来学校已经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了。

但是更劲爆的消息还在后面。

三天后,校长的秘书带过来一个消息。

据他在隔壁旭日小学工作的亲戚透露,红脖子小学近期正在准备接收几个我们学校转过去的学生!

经过私下调查,那几个学生家长就是在这次 “脱鞋” 事件中起哄喧闹最厉害的几个。

“校长,您觉得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你是说,旭日小学暗中支持学生家长闹事?”

但是校长感到匪夷所思,“这几个学生都是成绩比较差的啊,旭日小学号称自己是精英小学工匠精神,怎么会为了挖几个差生过去如此大动干戈呢?”

但是没过多久,这几个差生就办理了退学手续转到旭日去了。

然而又没过多久,学校里的前十名的尖子生又都陆陆续续转到旭日小学了。

校长恍然大悟,原来这才是旭日下的棋!

他们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尖子生,而差生不过是这起恶性舆论事件的跳板而已,他们就是负责 shan 动气氛的领头人。

我们知道旭日一直在搞分级教学制度,虽然上头规定不能再分尖子班普通班,但是旭日换了个名头,搞了个火箭班和飞机班出来。

顾名思义,火箭班依然聚集了学校最好的学生和老师,飞机班是差生集聚地,收费还更高。这次几个差生转过去听说是旭日给他们免了学费。

“可恶!” 安西校长一拳砸在办公桌上。

“跟我砸钱是吧!搞下三滥的手段是吧!”

校长把豆豆脸女老师叫了过来,一脸深不可测道。

“你上次说把矛 dun 焦点转移到旭日小学是吧!。。。”

————————————

几天后我妈带我去改了名字,并连着好几天在学校里办手续改资料。

终于把我这段历史给抹去了。

我现在是另外一个人了,我曾经在安西小学的尖子班里读书,现在我要转移到旭日小学去了。

去之前我妈交代我,在学校里一定要低调,等过了这段风头就没人能认出我来了。

我也听着话在新学校新班级里角落中坐着。

平安无事。

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孩从我们班级门口走过。

忽然她又不可置信地回过头来,擦了擦眼睛看着我,然后惊恐地跑开了。

下午,全校都知道了旭日私自接收了来自安西小学的恶魔人渣、舔脚狂魔。

家长们自然不愿意,一起跑到学校来抗议了。

“枉我们如此信任你们旭日,这就是你给我们孩子的交代?”

“明知道这个孩子的恶行还强行接收,万一我女儿又被他脱了鞋舔脚怎么办!!”

家长们哭喊着,暴怒着。

这时候我蓦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小小的影子。

是和我争执的那个女同学,王晓燕!

竟然是她,王晓燕也转到旭日小学来了?!

其实作为整个舆论事件的中心人物,我和王晓燕早就和好了。

当时她回家修养,我被开除在家。我们又住的比较近,所以对方啥情况基本都知道。

我俩关系其实之前还好,平时打打闹闹的,包括抢日记本事件也只是意外而已。

那天我在家里的角落里捡到一本书,是王晓燕以前借给我的漫画书,我看见封面上她的名字,鬼神时差般的想要送还给她。

我去她家时只能跑到她家后墙那里,隔着窗户喊王晓燕的名字。

她应声探出头来。

我这才知道原来她父母为了躲避风头,一直把她锁在家里不让出门,而她家这几天也是门庭若市,来了很多客人。

他们都是来慰问王晓燕的,各种邻居家长亲戚都来,担心王晓燕的情况,反正就是不停的问那几句:

“那个男孩怎么踹的你啊?”

“那小鬼真的脱你鞋闻脚了?”

“晓燕你可不要怕阿姨都是站在你这边的。”

不过也有很多莫名其妙的家长来批评王晓燕,说她在学校不守规矩,为什么挑起事端,把学校弄的都不能正常上课了。

怪不得王晓燕会抑郁,我想。

在我的怂恿下,王晓燕偷偷翻了窗户出来。

我们一起在郊外的小河边散步,我一边走一边踢着石子儿。

王晓燕则是时不时的哼着小歌儿。

我们很默契的对那天吵架的事都绝口不提,甚至都忘了是怎么吵起来的。

————————

不过她转到旭日小学来我也算是想明白了,也是,在原来的安西小学她怎么还能生活下去,别人见了她都想问清楚现场情况,可是又对她的回答百般追问。

他们根本就不是关心王晓燕,他们就是想看热闹满足自己的猎奇心和伪善爱心。

不过现在看到我和王晓燕都双双出现在旭日小学,家长们简直濒临崩溃边缘。

有个女家长直接抱住王晓燕哭了起来,“妞啊!你不要怕,阿姨们都在这里保护你!那个小东西要是再敢脱你鞋闻臭脚,阿姨第一个跟他拼命!”

王晓燕大无语,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解释道,“阿姨,他没有脱我鞋,也没有闻我脚啊。是我自己飞出去的。”

阿姨听了哭的更厉害了,“看这个小妞多可心儿啊!都被人欺负成那样了还是这么懂事,可怜见儿的娃!”

说罢还要指着我的鼻子骂,那模样恨不得将我抽筋削骨,挫骨扬灰。

旭日小学的校领导班子很快疏散了人群,在调查清楚我的背景后,确认了我就是那个始作俑者。

校长大发雷霆,质问相关主任为什么没有把好关。

也把我家长叫了过去。

我妈对此早有准备,她按照安西小学校长教的,

——————————

(注: 故事仅前半段为事实)

知乎用户 九又四分之三 发表

首先请同学们自行复习最近几次热点事件的警方通报内容。

成都 49 中事件,成都警方在通报中未提及死者自杀倾向和纸条上遗言内容。

吴某凡事件,朝阳警方在第一次通报中的说法非常巧妙,如 “转账 3.2 万元用于网络购物”“两人保持微信联系”“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在第二次通报中的说法更加精妙,“针对网络举报的…… 等有关情况”。

阿里猥亵事件,济南警方在通报中未提及阿里女(周某)与阿里男(王某文)之前的某种关系,也未提及阿里女(周某)28 日早晨与华联超市男(张某)通话内容,只是说 “告知房间号码”。

再看看西安地铁事件,西安警方在通报中的说法 “引发轻微肢体冲突”“部分身体暴露”“情节轻微…… 不予治安处罚”。

感慨一下,地方上的同志们真是煞费苦心,不容易啊,这要是换了我,肯定是先把自己摘干净了,让我替当事人背锅挨骂是万万不行的。

知乎用户 不想上吊王承恩 发表

还蛮想看看在拖拽行为发生之前的一段事情经过的

按照女生在地铁搂着柱子指着监控说的话,查监控。说明地铁车厢里是有监控的,拖拽前没发生衣不蔽体情形,完全可以在通告后附在后面作为佐证,以显示通告客观性。

不知道能不能看到这个监控了。

知乎用户 竹杖芒鞋​ 发表

我是男的。

我知道写出这些话会被喷,但我还是要写。

首先,保安确实没有暴力执法权,更没有强行把乘客拖出地铁,甚至拖到衣服撕裂,露出私处的权利。 这叫滥用职权,停职调查是最轻微的处分了。 保安劝说无果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受过更专业的训练去处理这类事件。

再来,哪怕是我们这种有警官证,有执法权的警察,也不会选择用这种方式把女乘客拖出地铁。 在接到报警的第一时间,我们会问清楚该乘客的性别。如果是女乘客,我们至少会叫上一个女警,如果有需要搜身等身体接触,也是叫女警来执行。

如果当天特别忙,没有空闲的女警,在场的警察也会按照现场情况去处理事件。 如果该乘客没有影响到列车正常运行,就是没堵门,没有攻击别的乘客,我们也不会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拉她下车。我们会 “护送” 她,到她下车为止,以确保她不会伤害到别的乘客。

如果她影响到列车运行了, 比如堵门,或者不让其他乘客上下车了,我们才会强行带她离开车厢,但也不会去拉衣服,第一是影响不好,第二是衣服很容易撕裂。 我们会拉胳膊,拉肩膀,或者给她架出去。 而且在那之前,我们也会多次警告她,如果再不配合我们执法,我们就要采取强硬措施了

如果在执法过程中,不小心把她衣服撕裂了,露出了她的私密部位,我们也会第一时间脱下外套给她盖上,防止她走光, 这是尊重她的基本人权。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保安有权利使用这种极端手段拉她下车。 就是在她已经开始伤人、打人、甚至开始砍人的情况下,保安为了保护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这种情况下别说拉坏了衣服,哪怕拉掉了一层皮,也是没毛病的。

有人会问, 如果保安没有执法权,那他们到底能干嘛?

其实说白了,保安就是用来吓唬人的。 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穿上一身类似警服的衣服,多多少少能起到一些警示作用,让一些潜在的犯罪分子不敢胡来。 这就和酒吧门口的保安是一个道理。

如果有人大声辱骂,寻衅滋事,保安可以用很严厉的语气喝斥,但还是不能上手。除非他已经开始动手伤人了,保安才有权利上手。但如果犯罪人停止犯罪了,保安也必须停手。 这属于保护他人安全的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都有的正当防卫权,理论上说,保安可以做的,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 我们不能做的,保安也不行。

很多人认为,西安地铁不把监控放出来是为了保护女性受害人,这种猜测无可厚非。 但有没有可能是西安地铁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不敢放出来呢? 既然都是猜测,那这也是有可能的对吧?

我也办过不少鸡毛蒜皮的案子,一般情况下,理亏的那一方一听到我们要调监控就直接道歉认怂了。反观这件事,是女乘客一直大喊着 “看监控!看监控!” 而明明一小段监控就能解释明白的东西,西安地铁却迟迟不肯放出来,你们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嘛? 一丁点都没有???

你放出来了,损失的可能是女乘客的名誉,你不放,损失的可就是你自己的名誉了。 以西安地铁 wb 从事发以来表现出来的态度来看,我觉得他们没有高尚到哪怕忍辱负重也要保护女乘客名誉的伟大情操。

还有, 我一看到有帮女性受害人说话的回答,评论底下总会有人说: 那希望你坐地铁的时候也能碰到这样的女乘客,到时候别怪保安什么都不做。

那我反问你: 假设你老婆,或者你女儿,在地铁上被人碰坏了伞, 在讲电话的时候因为说话太大声和别人起了冲突。 保安冲上来把她拖下地铁,拖到衣服撕破,露出私密部位,现在还被全网看到了,你是否可以接受?

我承认女乘客有做的不对的地方, 但哪怕是杀人犯,也是直接被拉去一个小房间注射死亡。 而不是把他脱光了游街示众啊。 大清都亡了!

最后, 就因为保安没有主观撕衣服的意图,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嘛?

那以后,qj 犯是不是也可以说,我没有主观 qj 她的意图,我只是想用丁丁测量一下她体内的温度?

杀人犯是不是也可以这么说?

要知道,哪怕是过失杀人,那也是重罪!

撕了就是撕了,大庭广众之下撕了妇女的衣服算不算侮辱妇女?

如果只是因为他穿了一身保安制服就没事了。 那我现在也可以直接上网订一套保安制服,注册个保安公司(反正保安公司也是民企)然后我就上街到处逛, 只要看到有女孩子和别人吵架,我就冲上去撕了她的衣服, 然后我就说:“我是保安,我在拉架,我没有主观撕你衣服的意图”。 就好了是嘛?就没事了是嘛?


有人说我太过想当然了: 报警处理? 是全地铁的人原地不动等警察到场?还是地铁正常行驶,但是警察到场后发现地铁已经在十站开外了?

….

你们是把警察同志当傻子嘛?

正确做法是:保安站在她身边,确保她不会伤人,并且保证列车正常行驶。同时报警,出警的同志会第一时间联系地铁运营公司,确认地铁的行驶速度和地铁的地理位置,之后出警的同志会提前 2-3 站蹲点埋伏,等地铁停下来之后把女乘客带走。

如果乘客提前下车,那就更方便了,只要叫地铁工作人员连哄带安慰的拖上 5 分钟,等警察到场就可以了。


最后再说一句:

警察在抓人嫖娼的时候,都会给嫌疑人们带上头套,以防他们被熟人认出。

警察在抓小偷的时候,在给嫌疑人扣上手铐以后,都会用外套把手铐包住,以防小偷被人群羞辱。

是谁给了保安在大庭广众之下撕烂妇女衣服的权利? 更何况女乘客犯的也不是什么大错, 哪怕顶格处理也只是个寻衅滋事而已!

你说保安不是故意的? 那好,那么撕烂了以后呢?保安有没有停止撕扯? 保安有没有试图遮拦一下女乘客已经严重走光的身体?

没有吧?

第一次不是故意的,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呢? 我打了你 18 拳,我说我每下都不是故意的,你信嘛?

没有就算了, 当女乘客大喊 “我包还在里头” 然后冲回去拿包的时候,保安还往人家内裤上扒, 你想干嘛? 鬼子进村嘛?

停职真的算轻的!


央视发声:“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


我也很反感女拳,我甚至在知乎上公开怼过女拳:

以及

但这题和乘客是男是女还是人妖都没有什么关系。

这就是由一个行为过激、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的保安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受害者的性别无关。咱就别搞性别对立了。


九月三日更新:

24 小时回答破万赞还是让我有点受宠若惊的。

在写这篇回答的时候我就有预感会被喷,也确实被喷的很惨。咒我家人,骂我女儿,甚至新开回答人身攻击我的的也不在少数。 不过在我拉黑了 100 多人,删了几百条评论以后就清净多了。 不是我对线对不过,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而已。

(最近这样的私信简直不要太多,反手举报 + 拉黑是基本操作)

哪怕破万赞了,回答排名依旧很靠后,不过也无所谓,一开始这回答可是被踩到了 150 多名,现在能回到前排证明还是邪不胜正的。


挂个人:

他评论: 按照你的逻辑, 女士们在地铁上被人咸猪手了,也不能找保安帮忙了,毕竟没有执法权了是吧?周围的人也不能帮她,因为没有执法权了嘛。

我回答: 女士们被咸猪手了,那叫非礼。 妇女有捍卫自己身体尊严的权利,周围人帮她,那叫见义勇为,根本就不需要叫保安。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管。

随后我拉黑了他,不想和他继续争论下去,因为我知道我说了他也听不进去,何必浪费时间

然后他删除了自己的评论,自己写了个新回答开始人身攻击我:

让我觉得好笑的是: 保安没有执法权这一点,几乎是没有争议的。辅警都没有,一个民企雇佣的保安怎么可能有。

在 wb、知乎上说保安没有执法权的人,没有 10 万估计也有 8 万了,怎么不见得他一个一个怼过去呢。

关于 “保安没有执法权” 这一点,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确实没有。 不信你可以去询问职业律师,身边公检法的朋友,得到的答案都会是一致的。

法盲到这个程度,甚至特意写了一个新回答来反驳和人身攻击我, 这不是自取其辱嘛。╮(╯_╰)╭

这是人民法院官方 wb 说的话, 和我说的基本一致, 不如

@LIGHTIC

你去怼一怼人民法院? 你这么杠肯定不怕的吧, 还是你只会欺软怕硬?

知乎用户 歌者的影子 发表

不打拳,拒绝地域黑,

只分析官方通报内容和后续的问题,不掺杂个人情绪:

1、首先是郭某,即视频中的女同志,扰乱公共秩序。

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

2、然后是报案陈某,即动手的老同志。

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从这看上去,处理意见是都有过错,各打五十大板。一个是脾气暴躁,另一个也是脾气暴躁。

3、后续的处理,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

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

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 3 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 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 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 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说白了,重点的不止是现在,而是之后

第一,关于未来,如何厘清保安的职责范围,如何应对突发情况,都是后续轨道公司不得不面对的处理。

毕竟,保安人员并无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但也有维护一定秩序的职责。

如果遇到类似的突发事件,超出了能力范围怎么办?

估计后续还是需要一个应急梯队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关于舆论。

呃,等待和沉默也是一种美德,靠情绪输出并不是唯一的方法。

第三,关于女方的权利救济(有途径,但不一定支持)

而且即使官方通报保安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女方仍可以提起人格权诉讼。

不管是什么原因,大庭广众下光衣服,确实是社死行为。

人格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最后,人格权还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辛弃疾大神的名句,与大家共勉。

知乎用户 喵教授​ 发表

微博用户已经给保安判了死刑。

这件事之前一点点,我刷抖音,看到了类似的事情,看一下网民的反应。

两个女性在高铁争吵,乘务员只是在其中阻挡,并未采取强制措施,而被网民指责。

当然,官方和大众很清楚,地铁保安行为过当。过当的意思,是当时需要采取措施,只是不该这么激烈。

官方处罚了负责人,这是对的,首先,员工出错(非主观故意),公司承担大部分或者全部责任。保安去维护秩序并且拉人下来,肯定是领导给的指示,只是具体执行出了问题。其次,本次事件另一个原因,领导在布置人员配置出错,应该多找几个员工并且需要女员工一起维护秩序。

官方说明,保安并没有故意犯罪的问题,所以没有刑事责任。

剩下问题: 如果官方顶不住舆论压力,给保安刑事处罚,那么,以后所有基层员工,不会再执行具体工作,只会按本事件的网民评论,打电话给警察,一切等警察,哪怕地铁乘客互殴,猥亵,随地大小便……,网民给地铁保安定义就是应该做一个旁观者。

官方的处理结果基本没有问题,并且只是说没有刑事责任,后续的民事诉讼,看当事人自己的选择。民事责任划分,应该也是公司占大部分责任。

情绪解决不了问题,分析问题要理性,这次之所以闹大,因为受害者是女性。不能因为性别,而忽略了法治。更不能不顾社会公平正义。

什么是法治: 出了问题,就需要有人负责。

什么是公平: 出了问题,不能只盯着具体执行的人,因为领导都是在幕后的,如果出了问题,就找基层员工,那对领导毫无约束。还有,领导一般待遇高,那就应该有相应的责任。如果把事情推到拿着低收入的工作人员身上,何谈公平?

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保安,而忽略了公司和领导的责任。而本次通报和处理,恰好是说明了责任划分,处理了领导,这才是理性和法治。

如果地铁正常运行,而某个保安故意摸或者其他猥亵女性,这毫无疑义,保安要负很大责任,同时,地铁公司依然要负责。这也是公平和法治,公司作为盈利主体,需要对自身的各项事务负责。再次重申,本次事件,保安只是行为过当,而没有犯罪的主观意图。

难以理解,为啥很多女性会情绪化,而不是从法治和公平考虑问题。只盯着一个保安的意义在哪里?不追求整体法治和管理问题,只盯着个例。

知乎用户 一直都在 发表

我来了!虽迟但到!

又是快乐躺平摸鱼的一天,与女拳逗其乐无穷!

来来来!我来给大家解读一下通报!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 月 30 日 16 时 55 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

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起因是这个女的声音太大,噪音污染,大家可以自行对标,得多大的声音,自己才会提醒陌生人,用词是提醒这个中性词,可见刚开始大爷的并未骂人。)

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双方是互骂的状态,事件比较长,有意思的是网上只说大爷骂女的流氓,女的骂的什么,骂了多长时间,网上可都剪辑掉了,意图明显。)

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雨伞怎么坏的?就是因为有肢体冲突才坏的,从女人让赔雨伞,可以看出伞是女人的,那么伞在女人手里,伞怎么断的?很明显参与冲突,抡其他乘客呗,质量不好,抡断了,让大爷赔钱,相当的赢麻了!)

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要求两人下车,女的拒绝了,大爷没拒绝吧?要求两人哈!看清!要求两人。)

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保安想拉下车,因为是薄纱裙,女的爆衣了!没想到吧?!姐有第二状态!郭楠没辙了吧?)

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 18 时 05 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未再与他人,他人都怕了,躲开了。气抖冷~哭了~整个车厢没好人,都冷眼旁观。)

建议仙女们再去冲一下西安地铁,逼他们放视频,这个公告不够客观!建议放原视频。

知乎用户 老好已疯 发表

不想写长篇大论了,简单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追求每个人认可,就表达个人为人处世的一种态度吧。

1. 我反对因个人原因阻碍公共交通设施运行的任何行为

2. 我反对把在拉拽中不慎撕裂衣物当做是保安刻意猥亵,占便宜

3. 我认为既然已经不慎撕裂衣物,保安们应该立刻设法为该女士进行遮挡

4. 我反对以猎奇或者看走光的态度围观、拍摄和传播视频,我认为任何拍摄和传播者应该在第一时间内为女孩打码。

5. 我反对因为此事无限上升男性群体、西安市、西安人民的任何行为

6. 我反对任何传播诸如”是老人先污言秽语 “,” 有人在外网贩卖视频 “,” 涉事保安是临时穿了身保安皮来的,根本不是保安公司员工“等一切不负责任激化矛盾的谣言

7. 我反对因为对方发表了与自己意见不合的内容就把对方扣上”国男 “或者” 吃女权饭“的帽子

8. 我反对知乎小管家以避免激化男女对立的理由删除任何回答

就表达这些观点吧

知乎用户 例不虚发探花郎​ 发表

每个人关注新闻的角度不同,由此带来的个人喜恶情绪也不一样,当人人都可以来做新媒体,人人都可以做评论员的时候,一次社会公共事件的真相,就注定是要以闹剧收场。

而媒体和评论员的全民下探,新闻和舆论的权威性,就会减弱,权不权威不重要,要得就是比谁声音大,这就更糟糕了。

因为懂的人都知道,事情未有全面了解前,很容易被一叶障目,所以要小心谨慎发声。

只有不懂的人,他的声音比谁都大,反正只管大声叫就行了。

声音越大,盖过了其他声音,似乎就是主流民意了。

当声音大到成为舆论主流的时候,就会造成一种特定的社会心理环境。

某一些特定人群一旦代入这个社会心理环境,就会引发偏离社会常识的连锁心理反应,而做出有悖常识认知的错误判断,继而发生大的行为风险,最终由小冲突,造成严重舆论对立的社会公共事件。

人之大患,在好为人师,叫的越大声的人,向来以正义之师自居,却往往促成了祸事。

这次事件,有一处细节是一直被忽略的。

女子与人在地铁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保安的调解意见是下车处理,当事男子同意,女子认为地铁是其所谓的报警案发地,不同意下车,一连僵持吵闹了两个站,仍然试图在地铁上达成让男子加其微信转钱赔付的结果。

至此保安失去耐心,发生了拖拽。

拖拽时间不短,可以看到地铁此时已经为这起纠纷停车了。

但女子继续坚持在地铁车厢解决。

这和某些迫害妄想症的跳车逻辑是一样的,不同的是,跳车逻辑认为车外是安全的,这次的地铁逻辑,则认为车厢内是唯一可见光的。

支持女子,讨伐保安不能温柔执法,则可能让女子一直吵闹到终点站,甚至不能发车,则保安的调解依然是失败的,免不了被处罚。

支持保安,则女子衣着确实被拖拽坏了,发生了隐私暴露的结果。

扯到强暴猥亵,有关部门包庇,就是非常的用心险恶了。

因此今天的这个通报结果,也算给各方都有了交代,也只能是这样了。

知乎用户 帅天下​ 发表

全文高能

作为一个每个月地铁充值 300~600 的人,每个月都能观摩到地铁吵架 / 打架,我觉得我还是有点经验和资格说话的。

一般来说地铁上的争执,能和解你们就和解,但是如果你们要一直吵架或者打架,那绝对会有反馈机制,等到了下一站,你们就会被截停,保安就会进来把你们都请出去,如果乘客拒绝执行,地铁当然不可能停运等 20 分钟警察来,保安硬拖也会把你拖下来。于情于理,保安拖你下来都没毛病。

什么?保安没有执法权?喔,原来没人关心女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寻衅滋事,违法在先,反而一直在关注保安有没有违法?

感情女性犯罪分子违法,没关系,男性见义勇为,就是没有执法权?没有执法权,我总有见义勇为的权力吧,有个人明显违法,已经严重干扰到公共场所的秩序,我劝阻他不听,我把他驱离 / 控制起来还违法了。

万幸公安机关并不是那些女性诉棍,没有被万恶的舆论所裹挟,还是得出了保安并没有违法的结论。

很多小白,老是说,那你地铁公司把视频发上来呀,首先,**公共场所里的视频,除了公安机关可以调用,其他任何人不得调用,更别提发到网上了。**最多可以让你看看,但绝对不允许你录制或者拷贝,因为室外监控视频涉及个人隐私,不能随意进行公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行申 970 号行政裁定书。
公共区域的监控视频是公安机关的执法辅助设备,用以弥补公安民警日常巡逻的不足,监控视频资料是未经处理的原始基础数据,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政府信息。且因其可能涉及不特定个人的隐私,无法通过征询案外人意见程序确定是否予以公开,治安监控或接入公安机关的非治安监控视频资料皆同此理……

既然官方视频吃瓜群众大概率看不到,那我能只能通过网友录制的视频进行观察和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有其他网友补充了当时发生的实际情况,就是女乘客嘲讽辱骂在先,而后乘客和女乘客发生推搡,女乘客拿伞反击。基本和我分析的一致,说明以下并不是单纯的个人猜想,而且有间接论证,接近真实情况的事实还原。

图 1 中戴口罩白衣绿裤的就是所谓的打人大爷,后续人家已经主动下车,而且后期一直在车厢外(看图 2 图 4)。很多女拳师所谓的为啥不拉大爷不攻自破,人家大爷自觉的很,一开始就站在门边,并先于女乘客下车,还怎么拉?往轨道里面拉吗?

图 1 大约 5~10S 后,此时大爷已经往车厢外走了,注意左侧半个白衣绿裤的人,视频上是有完整的离开的动作的,你可以去看原版视频,截图的话,我只能截一帧。

刚才图 1 大爷左侧乘客坐的稳稳当当,几乎同一时间图 2 女乘客右侧座位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很明显,这边的人都受不了她跑了,可见推断之前撒泼有多厉害,只是没有之前的视频做证明罢了。

此时图 2 可以看到保安拖的也是手腕,并不是拉别人的裙子,屁股,胸部,腰部。至少此时就是执法,而不是主观上的想占便宜。

证据之一,图 3 右侧黑夹克男子,抓住女魔头手腕,协助保安,送她出来。。。一个非保安(黑色制服),非地铁工作人员(白色制服)的热心市民为啥要无缘无故帮忙?可见女子之前应该跟很多人都发生了冲突,犯了众怒,否则正常情况应该会有人劝解 / 袖手旁观,而不是帮忙保安。

而且该男乘客很克制只是拉手腕,很明显,也并不是为了占便宜才帮忙的。

拖女乘客的人不只保安,乘客也参与了,左侧女乘务员是否参与了?因为有马赛克,所以看不到,很明显,绝对不是保安一个人的决定。

另外,图 3 的女生是被四脚朝天抓着出来的,为什么是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姿势呢?

很明显,保安不可能去搂抱背扛,把女生弄出来,这样还不得被女生告到社死,保安能做的,只能是拉着她的双手往外面拖,是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一个人,往地下坐并拼命挣扎,你是根本拉不走她的,因为她的重心低,你的重心高,她用力下坐,你可能就会摔倒,如果女的躺在地上,你个保安强行拖拽,好了,又上热搜头条了,怕不是立马被开除。。。。保安也很聪明,寻求了身边人员的帮忙,两三个人一起把她 “体面” 的抬了出来。。。所以这次也就换了一个停职留薪,限期整改,大概率工作是保住了。

既然从头到尾只是抓手,那女乘客衣服脱落,你能全怪保安吗?感情女的衣服破了就占理了,就要反转了,显然并不合理。

图 4 右侧应该就是白衣绿裤大爷,人家没说不赔钱,不去警察局,全程配合在车厢外面等。。。而女乘客一直不配合离开车厢,一直强调,要加大爷微信,目的显然不纯,很可能并不是想要赔偿,也不是想要道歉,只是想人肉,让大爷社死。


至此事情的大概情况已经基本还原了。

女乘客先是不知道为什么(说话声音大只是起因,肯定还有其他的不良行为),得罪了整个车厢的人,导致有人报警或者通知地铁公司,让保安把她请出车厢,她自己有某种目的不得而知,她拒绝离开车厢,并要求先加大爷微信为条件。。。在大爷已经离开车厢,要在外面等女乘客后,女乘客依旧拒绝离开,试图继续撒泼并讲道理(可能是已经发现有人录制视频),但这时候讲道理已经晚了,因为事情已经闹大了,把你请下车是因为你之前的行为,而不是因为你现在讲道理就可以不下车,你现在在车厢里讲道理,相当于继续撒泼。。。甚至连乘客都看不下去了,帮着保安一起把她抬了出来(图 3)。。。她不服啊,继续冲进车厢,拉着车的一根扶手,拒绝出来。

网上那两段视频都不完整,截取的很明显,估计又是一次无良自媒体的狂欢。

之前浏览其他回答的评论也看到了其他匿名用户的说法,也基本证实了我的猜想。

根据这个匿名用户的说法,这位女乘客开始是在那里打电话,声音很大,周边人都劝他小声点,但是她一直不听,并一直言语嘲讽辱骂,后面有一个比较近的大爷气不过,打了她之后,女乘客开始拿雨伞攻击,可能由于高度近视,误伤了身边所有人,雨伞也是这个时候打坏的,根本就不是别人踩坏的。

大爷其实一直在配合保安工作,而且后面主动下车了,但是女的一直在那里撒泼,后面这个用户说自己后面躲起来了,没有看到后续。但是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把后续前因后果通过截图分享给大家了。

希望大家也懂得,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一个人不是嚣张跋扈,无理取闹,别人不大可能会对他进行很强硬的对待。。。任何新闻如果显示的是一边倒,完全是毫无缘由,毫无道理的粗暴对待,那一定是他隐藏了什么关键的信息。。。

知乎用户 keith199 发表

现在有股风气很不好,但凡出问题,一看到当事双方有一男一女,有些自媒体便为了流量,专攻猎奇下三路,更有一些心理扭曲者刻意往性别对立上引导,制造舆论狂欢。

可问题是,这世界除了男便是女,难道要学塔利班搞性别隔离?明明是代表地铁部门的保安与普通乘客之间的纠纷问题,我们最需要了解的是事实真相以及责任分配,别避重就轻、模糊焦点,放过本质问题。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让现在的舆论歪成这个样子?是谁在幕后引流,让大家如此对立?

知乎用户 琅琊仙客 (吴梦楼)​ 发表

前有司机劝乘客戴口罩被划伤 6/7 刀,司机停薪留职,乘客安然在家休养。

后有乘客在公共场所发生口角和争斗,安检要求下车处理,因处理不当被停职。

以后公共秩序的维护是要每辆车都配备一名执法人员吗?不对,应该是两个,一个还抬不动。

我有个问题,正常人遇到这种问题,是下车等候警察处理,还是抱柱不下,在车上大吵大闹,弄的周围人纷纷斥责呢?

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

万事都要讲究因果,是拒不下车在前,还是拉扯衣服在前呢,安检处理方式确实存在问题,但是这位女性乘客自身呢

知乎用户 世界 发表

不请自来

鄙人有幸做过两个月的保安,在上海虹桥机场。

在个人立场上,我十分同情保安。因为现实中确实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保安空有责任却没有相应的权力!!

当现场发生问题时,当事人稍微不愿意配合工作,保安就没有办法处理事情了。如果强制处理,就会发生类似本事件的状况。实践证明,一般人遇到事情都会头脑发热滴。鄙人不才,也被用手机拍过,嘿嘿!

当然,我们也可以选择不管,打 110 报警,然后静静看着他们就行。这样的结果就是被骂 “花钱雇你们,要你们有什么用?” 吐血,鄙人曾经不止一次被说。

抛开个人因素来说,保安没有执法权力,并不能拖拽乘客。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本事件中,保安确实动手了。啊,真的动过手了!我没有诽谤他!问题是法律和我们的日常认知发生冲突了。所以大家都在找一个真相,理出一个让大家恍然大悟的脉络来。这样才能心安理得的发表言论。我是支持保安的,但是不赞成这种做法,被有心人拿来搞事情,受伤的还是保安。

另外,生活很美好,只是底层人不会享受吧!

知乎用户 纸糊就是一坨 s 发表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个问题:

扒衣服这件事儿,从头到尾都是莫须有的。

但是这却成了造谣煽动的重要抓手。

整件事情都是一个突发事件,可能有人任性,有人冲动,有人鲁莽,但是没什么大事儿。

但是,把执法动作粗暴说成是扒衣服和羞辱,这是什么行为?

什么叫做寻衅滋事?这就是!

真正要处理的,就是这些不明真相,但却言之凿凿,传播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人。

我对这些人表示强烈愤慨,实名谴责!

更新一个事儿,央视对本次事件的处理结果发声了:

个人观点:

我不赞赏央视新闻的这份短评。各打五十大板是一种非常情绪化的说法,这件事情本来每个人的错误就不在同一个层面上,执法部门一一予以处置当然是合理的。不能因为民意而忽略了法理。央视的这个态度,显然是在发脾气而不是讲法制。这个发言极不妥当。

上面这张图,是环球时报的发言。环球时报除了关注舆论、服务和郭女士的情感,还关注了法制。发言有理有据有节,与央视相比,尽显专业水平,高下立判。

知乎用户 呜莎花园​ 发表

大家情绪激动主要是通告认为保安行为不违法,对保安的处理不满意。

以及,西安地铁之前的报道在避重就轻。

但是我看到某些人的评论大概是:

1. 这辈子不去西安,把西安拉入黑名单

2. 地铁很危险,保安不违法,太恐怖了

这就直接定性成地铁、西安有问题,不能坐,不能去了。

是不是有些发泄情绪怨恨和因噎废食了?

本质上是保安为了交通能正常运行,但是处理方式过激。

但我看某些评论还以为保安好像另有所图,对女子有不轨似的。

是不是某些人眼里,思维太定式了,眼里只有男女问题了。

不过,这确实不是保安粗暴拖拽的理由。

保安可以劝说为主,但是不应该动手。如遇违反法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

但是保安不应强制暴力措施解决。

保安只是维护治安秩序,但是没有执法权,不可以实施强制行为。

女乘客吵闹但是没有威胁他人安全,保安的拖拽行为明显超出了职权范围。

保安的行为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处理通报中也说了,西安交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给予相应处分和谈话。

我觉得这事吧,保安和女方都有点责任,没事的时候可以学点法律知识,以及如何处理问题等。我最近在看抖音博主:四平警事 (id:LPpolice) 的视频,都是用一些严肃认真的普法态度,但是幽默风趣的风格给大家普法,我觉得没事看看挺好的。

大家多学点,平时在社会上处理问题也会更好一点,给社会少添一些麻烦。

知乎用户 末青​ 发表

这个通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似乎淡化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那个和郭某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的陈某。

郭某在地铁内大声说话当然不对。但是,那位陈某做了什么呢?在事件从吵架升级肢体冲突的过程中他扮演了什么角色?现在通报里语意暧昧,提醒是怎么个提醒,善意提醒和问候全家是一回事吗?轻微肢体冲突是怎么个冲突,谁先动手,有没有谁的物品被损坏(网上流传的郭某雨伞被打坏是真的还是谣言)?于是我们也就不知道郭某的持续吵闹是个人性格、品德原因,还是因为她被拉了偏架?

这些事看起来很琐细,但其实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就是通过无数的细节被建构起来的。陈某到底做了什么,关系到我们怎么样认识郭某的行为。如果陈某在这个过程中的行为合情合理,那我们对郭某就没有那么大的同情。如果陈某在这个过程中的行为大可商榷,我们就会对郭某的行为多几分理解。

所以,这个通报其实用了春秋笔法,它隐去了陈某在事件中的行为,于是郭某的行为很自然地成了无理取闹的独角戏。这样的定性,和之前那个地铁微博的声明是一致的。西安地铁压根不觉得自己有问题。或者说,他们觉得自己问题很小(类似于惩恶手段过火)。

我不是说我不相信郭某就是无理取闹。而是作为舆情发酵后的调查通报,应该最大限度呈现证据,以保证结论的有效性。尤其是在通报方本身有足够的动机将郭某塑造为无理取闹者的情况下:毕竟地铁保安行为过火这个事已经有视频为证了,当然是郭某这个人越坏,大家对地铁方的同情越多啦。

不过,现在社会上有的是看到通报就说散了散了的人。

更有的是看到谈性别不公平就本能地要反这个反那个的人,比如这里的高赞答案。

就很简单的一个问题:通报提到了保安一开始是让肢体冲突的双方下车。那陈某下车了吗?下车了就很好,但没有下车的话,保安单单把郭某拉下车的合理性在哪里?这个事件里的陈某没受到任何的批评,也就是官方认为他整个过程里的行为都经得起社会道德的考量,那么叙述出来,叙述出来,接受检验,像我这样的人就没有什么疑问了。

可能有的人会跳出来,说都像你这么着的话,以后没人敢管地铁大声说话了。大可不必,真相是越辨越明的,陈某不必是圣人,事实上,只要在事件中他是更合情合理的那方,我就不会觉得现在对陈某的处理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我连他干了什么都不知道。

倒是一旦让人产生一种我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就可以为所欲为的感觉,这个社会才可能真的糟糕呢。

知乎用户 包茅子​​ 发表

首先声明,我本人没有任何动机和理由去歪曲这件事情的事实,因此,基于不存在任何利益牵涉与倾向的角度,我观察到的信息是以下内容比较符合官方的态度和处理结果。综合来知,确实只有【不当行为】,并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我一向不主张将社会事件中的性别对立起来,即使此事是女保安对男乘客施加的行为导致衣物掉落,我也不认为需要从性别的角度去对立评价。

先把事件中的主角看成 “人” 就好,男人女人都会犯错,不是吗?没有必要事事基于性别进行对立评价吧,除非有些人有利可图,你们说呢?

事实也查明了,结果也通报了,此事该告一段落了,不过,过几天又会发生一件事情,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就说是男女性别如何,毕竟,这个世界上除了男的就是女的。当然,如果要严格周延的话,还有并非男女性别的,我们就不基于此事进行讨论了。

知乎用户 郭律 Esq​​ 发表

虽然舆论一向如此,但我还是要说,不少人已经陷入了非此即彼的二极管思维了

对于保安,难道只有不作为和暴力两种选择吗?

对保安的不合理行为进行批评,难道等于说女子无错吗?

对地铁方的敷衍和不认真表示反对,难道等于要求保安冷眼旁观吗?

这几天我一直重复一句话:

保安不作为,这是渎职,必须惩罚

保安做过头,这是失职,也必须惩罚

这是很难理解的事情吗?

有个词叫 “过犹不及”,“不及” 不行,“过”也不行,某些人为啥非得在两个最错误的选项之间二选一呢?


保安有义务维护地铁秩序,这一点毋庸置疑

那名女子扰乱公共秩序,有错在先,这一点也毋庸置疑

但现在讨论的焦点应该是这种答案显而易见的问题吗?

争论的重点,在于保安对于女子影响地铁秩序行为的后续处理方式是否合法,以及保安维护秩序的措施力度有没有一个明确的限度

女子有错在先,不代表保安没错,也不代表保安的错一定比女子轻微

女子的错在于 “影响地铁公共秩序”,而不是 “影响地铁安全运营”,更不是 “危害公共安全”,女子没有堵住车门等过激行为,也没有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怎么会因为一场争吵就让地铁停运呢?反而是保安拖拽女子这个过程带来了更大的不安全因素吧?万一保安拖拽过程发生意外,才更有可能导致地铁延误吧?

西安警方、人民法院报、央视新闻的发声都承认保安的处理方式不当,措辞一个比一个严厉,为啥就是有人坚持认为保安一点错也没有呢?

最终的处理,保安(保安停职调查 + 地铁方被问责七人)很明显比女子(批评教育)严重不少,这已经从侧面反映出问题了

即使这样,央视依然不满意这种 “各打五十大板” 的处置,要求地铁方的道歉,也许还有后续,我们可以静候消息


另外,我觉得这个事件更大的过错方在于西安地铁

保安是他们聘用和培训的,保安做出如此不合理的举动,西安地铁难辞其咎,然而他们却没能给大众一个满意的交代,甚至连最基本的音频证据都无法给出,实在很难令人信服

有人说这是为了保护女子的尊严

但是…… 事件自始至终,恰恰是女子一直在高喊 “调监控!调监控!”

何况,如果你真的要照顾女子的尊严,直接把女子被拖拽走之前的那段监控不就行了

既没有衣不蔽体的尴尬画面,又能完美还原当时事件的前因后果,更能平息舆论的质疑和不满

到底为啥不放监控录像呢?


看到有几个匿名回答信誓旦旦地说自己看了现场录像,把女子描述得简直不可理喻

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给出哪怕一张截图或者一段视频,一个也没有,究竟如何让人信服?

全篇几千字的文字描述,没有一丁点实质性的证据,甚至还出现了逻辑和时间线上的漏洞,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些描述的真实性,期待有人用实际证据打我的脸

目前为止,真正有决定性意义的证据,还是西安地铁的监控


有人问,换做我是保安该怎么办?

首先,我是外行,我不懂这个,所以我不上;他是保安,这次没做好,所以他下来了

在其位谋其政,在保安的位置就要做好保安的工作,尤其是在这种关键时刻

“你行你上” 这种逻辑是肯定行不通的

目前来看,起码是存在比保安更好、影响更小的处理方式的

我个人认为最专业的建议和评价是这个:

知乎用户 勿忘我 发表

所以到底为什么不能把完整的录像公布出来让大家看看?

是摄像头又坏了?

是行政程序太复杂?

还是有关部门在害怕什么?

我没法给这个事下一个定论,或许地铁方面不公布录像确实是经过合理考量后做出的决定。但是事情发酵了几天,其间 “公布录像” 的呼声不绝于耳,地铁方面总该有所回应,然而前后两个通报对此没有任何表示,这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态度。

知乎用户 皮卡战车 发表

按照目前的舆论,如果你是个女生,还身穿裙子,那么是否拥有以下特权:

1,学校保安不能驱逐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2,小区保安不能驱逐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3,博物馆保安不能驱逐门口跳舞的自媒体,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4,烈士陵园不能驱逐公知在里面褒奖战犯,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5,高铁保安不能驱逐车厢谩骂他人的乘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6,飞机保安不能控制机舱谩骂他人的乘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7,医院保安不能驱逐谩骂医生护士的患者,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8,商场保安不能驱逐在谩骂商家的消费者,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9,工厂保安不能驱逐进工厂摆拍的自媒体,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0,公司保安不能驱逐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1,景点保安不能驱逐谩骂名人雕像的游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2,演唱会保安不能驱逐购票后插队的观众,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3,图书馆保安不能驱逐馆内在喊叫的人员,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4,动物园保安不能驱逐挑衅动物的观光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5,游泳池保安不能驱逐向他人泼水的客人,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6,银行保安不能驱逐在银行大喊大叫的人,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7,超市保安不能驱逐在超市破口大骂的人,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8,电影院不能驱逐看电影大喊大叫的观众,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9,球馆保安不能驱逐大声放音乐跳舞的人,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20,餐厅保安不能驱逐餐厅大声谩骂的食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各位想想,这样让保安该怎么做,学西方讲人权然后持枪上岗吗?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保安维持治安,是具有必要性的。

这件事在短时间内,飞快上升到男女对立问题,肯定有人带节奏。

好,如果你能想明白这点,我们再来讲点客观的,先看西安市官方通报**:**

8 月 30 日 16 时 55 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 18 时 05 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由此我们可知事情的详细脉络,以下内容,郭某 = 女生,陈某 = 老人,陈某某 = 保安

我们提取重点,再看看每个环节发生了什么,又违反了什么:

1,女生在地铁上打电话影响到周围人,结论:女生,违反治安管理。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十三)在车站或者车厢内打闹嬉戏、大声喧哗。

2,老人看不惯上前去干涉女生的行为,结论:老人,有言论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 等自由

3,两人发生口角,产生轻微肢体冲突,结论:老人和女生,都违反治安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保安介入,制止冲突,要求双方下车,女生坚持不走并继续吵闹和骂人,结论:女生,违反治安管理法。

同上面:大声喧哗,公然侮辱他人。

5,因女生吵闹行为没有停止,保安强行带离女生,结论:保安,行为违反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女生和老人在青龙寺站发生冲突后,保安发现问题,制止冲突,劝解下车,女生拒绝下车,这最少要 5-10 分钟。

显然,保安及时介入,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的行为是正确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通报只说女生拒绝下车,那么老人就是同意保安要求下车意见的。

截止至目前为止:老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一条,女生两条。

保安已经第一时间报警,没有做到保护现场,初步判断地点太特殊,因为事情是发生在车厢内,地铁有严格的时刻表,地铁不能停留太久。

考过驾照的很清楚,如果在路上发生事故,事故轻微却不立刻移开车辆导致严重拥堵,要负法律责任,西安的中轴线路就是 3 号线,客运压力很大。

女生拒绝下车,如果不赶紧恢复地铁营运,强行让这趟地铁在青龙寺站停留,然后等待警察到来再处理两人的纠纷,会发生什么?

地铁是单通道行驶,一旦停滞不前,后面的车辆全部会在半道卡住,一辆地铁上几百人,届时将有最少几千人因此耽误了出行,甚至引起恐慌。

如果真造成这样的后果,那社会影响比现在要大几倍,如果保安不进行处理,那么由此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最终肯定要由两人共同买单。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六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发生突发事件,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应急保障和抢险救援,尽快恢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
涉及恐怖袭击、治安突发事件,公安机关应当启动相应的反恐、治安应急预案,依法予以处置。

从 17 点 38 分到 17 点 45 分,因女生不肯下车,保安从青龙寺站跟着女生到大雁塔站,期间女生在保安面前继续大声吵闹,保安多次劝说女生下车,其他乘客劝说都被女生谩骂,女生让老人加她微信进行赔偿。

女生当保安面继续违反治安管理法。

保安在警察没有到场的情况下,采取强制带走女生的行为。

女生反抗不走,拉扯女生出车厢期间,**女生卧倒在地,连体套裙被站台和车厢门槛勾起,造成右半边的裙子掀起至头部,**女生被带离出车厢后,继续冲回到车厢内并抱着铁柱不下车。

后续女生整理好衣服,保安没有继续强制带离,女生也不再继续吵闹,保安陪同女生直到 18 时 05 分从丈八北路站下车。

最终,三人涉嫌:女生多次重复违反治安管理法两条,老人违反治安管理法一条,保安违反保安管理条例一条。

有网友把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最早出现的微博,直接定性**:暴力执法。**

网络上瞬间出现男女对立争议:保安是否故意扒掉女生衣服?

其实,我们只需要看这件事的本质,保安动手的目的,是为了带离女生,还是要羞辱女生?

根据视频判断,跟通告一致:保安主观行为是强制带离女生,拉扯过程中衣服才脱落。

可是我们会发现很矛盾的地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一边说保安有权制止违法行为,一边说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那么灵魂拷问来了:

如果保安发现持刀的乘客,有权利限制他人身自由吗?

如果保安发现乘客殴打他人,有权利限制他人身自由吗?

保安发现乘客在车厢内耍杂技,踢球,打球,炸气球,吃榴莲,外放音乐,挑衅他人等等行为,有权利限制该乘客的人身自由没有?

这次的事件,暴露出更多的问题,才值得我们去思考:

1,因地点特殊,保安无法做到阻隔本次发生冲突地点和相关人员,西安地铁是否紧急预案培训不到位,或没做过这种情况的模拟处理?

回答:通报已做处理,保安因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被停职,处罚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的相关人员。

2,如果现场保安按照条例,只有报警等到警察到来,那么对于一辆行驶中的地铁,如何让警察在不影响地铁行驶的情况下,最快速度的介入?

回答:保安有报警,但地铁每次只能停留几十秒,警察难以精准卡到地铁到站的短时间内上车处理问题,目前无解。

3,理论上要等待地铁到达终点站后,在警察的介入下进行处理,但如果双方都不配合擅自离开,保安无权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行为,双方就是要走那怎么解决?

回答:目前无解,在目前的保安管理条例中,无法限制寻衅滋事的乘客自行离开。

4,如果保安无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那么群众在公共场合产生争执没有了威慑力,群众在警察介入之前马上离开,是否成为一个寻衅滋事的漏洞?

回答:目前无解,全靠乘客素质。

5,保安的执法尺度和权利到底有多大,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怎么做到及时制止又不限制人身自由?

回答:目前无解,公权力是否下放到第三方,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

知乎用户 十二点的知更鸟 发表

说一下有人说可以不下车解决。我坚决反对。说个事也是我刚查到的事:深圳地铁踩踏事故

  • 15 年的,据说是周围女人仅仅是尖叫引发的恐慌导致的事故。

再来个重庆公交坠江的事故。车上没有保安,也没有乘客勇于站出来,就这么被激怒的女方殴打司机导致几十人无一生还,同样的事几天后又再次发生,所幸没有发生命案 https://www.zhihu.com/answer/523275258。在此之前任何人都没有预料到到这种事

说回地铁的事,按照当时情况就算只看视频也能感受到周围乘客对女方的满满恶意。这种情况下保安再怎么安抚情况也不太可能好转。要是周围乘客和女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呢?保安是管不住的。又或许是另外一个深圳地铁踩踏事故。

无关打拳,放任两方继续在地铁上是威胁周围乘客安全的做法。

知乎用户 弱肉就该被狗食​ 发表

此案处理结果一出,以后别指望保安 / 辅警这些安保工作者还会尽职了

说什么 “保安没有执法权”“保安和男乘客没有权利把她强制带离” 这话的人你们以后就自求多福吧

301 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里,三名保安用身体堵住恐怖分子的杀戮之路,那会儿你们怎么不说什么 “保安没有执法权” 了?

以后再遇到这种紧急事件的时候你们自己去上吧,别找人家保安,人家保安 “没有执法权”

百度搜索 “地铁 砍人” 显示 “百度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 10,800,000 个”,搜索“保安 制止” 显示 “百度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 41,300,000 个” 你就敢肯定以后不会遇到?

而且不止地铁有保安,小区 / 医院 / 学校 / 政府公共部门等地方也有保安,以后你被人袭击了遇到紧急事件了,别去麻烦人家保安,别去找什么 “见义勇为” 的人,人家怕以后被人骂他们 “多管闲事”,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 嘛

换成你是保安,你看到这种处理结果心寒不心寒?

要我是安保从业者,以后碰到事儿我也不会上前去管,去管干嘛?给自己找麻烦吗?

尽职尽责结果还被处罚,还连累同事也受处罚,当人家保安都是受虐狂吗?

如果出现了这种局面,那今日每一个攻击这个保安的人就都是 “帮凶”,是你们自己把这些保护自己安全的人的心给寒了,怨不得别人

知乎用户 丘拜斯 发表

需要关注的就三个 ,

1,大爷和女乘客打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2,保安不违法

3**,所有说保安违法的都涉嫌造谣。**

知乎用户 黄浩 发表

在这个回答下面,用 “扒衣服” 这个词来带节奏的,硬要往 “扒衣服” 上,居心叵测,这下子该怎么辨别田园女权了吧!

知乎用户 生活不易的无糖咖 发表

先说结论,保安挺冤。

女乘客因为私事在地铁上大吵大闹,影响别的乘客乘车体验,保安让她下车调解,没什么不妥。这就像我们医院里有病人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或者对医生态度不满意,在诊室里拍桌子要说法,医生和保安肯定也会请求他们去医患纠纷办公室解决,而不要在诊室里堵着影响别人看病一样。

而女乘客坚持不肯下车,非要就地解决,就好比患者不肯去行政办公室,非要在诊室讨说法,为了维护治安和秩序,在语言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保安当然有强行请她换地方的权力,而如果当事人依然不配合,这中间肢体冲突就不可避免。

而这个季节人穿的清凉,人们在肢体冲突时偶尔出现服装凌乱,身体外露的现象,也可以理解吧?只要保安不是上来就奔着解扣子,脱裤子去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故意猥亵和侮辱女性。

有些网友问那保安维持秩序为什么不用防暴叉,我觉得幸亏没用防暴叉!保安赤手空拳上去维持秩序,尚被小视频落了个 “拖曳,暴露柔弱女性” 的罪名,要是拿着铁家伙上去平事儿,万一女乘客被磕到碰到哪块,“保安用防暴叉殴打手无寸铁女乘客”的热搜怕是免不了了,女拳分子颅内 GC 会更厉害!至于是不是真打了,几个人在乎?

所以以我来看,保安只是做了他的分内事就留了个停职处分,实在不值。只能说他运气太差,没想到冲突时女孩衣服裤子居然脱落了,不然也不至于此。我觉得真要批评的话,还不如批评那些看着乘客赤身裸体,却不肯上去脱件衣服替她遮掩,只会在一边大饱眼福一边在旁边拍小视频的冷漠看客!

知乎用户 橙戈 发表

反正就已经流出的视频看,该女子完全不应该被拖拽出去。

视频上只看到女子坐在座位上要求赔偿,旁边有被损坏的雨伞。这是合理要求。然后保安并不理会损坏的雨伞和破坏雨伞的男子,突然上前拖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规定》中说

第二十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乘车规范,乘客应当遵守。拒不遵守的,运营单位有权劝阻和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很显然,无论女子做了什么,在当时视频显示她并没有暴力行为。而运营单位的权力是 “劝阻和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并不包含强行驱离的授权。

《西安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说:

第十四条 乘客应当遵守本守则,拒不遵守的,运营单位有权劝阻和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乘客违反《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上面的《条例》指的是《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实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或者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行为的,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阻碍屏蔽门(安全门)、车门开启与关闭或者非法拦截列车、强行上下列车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四项,第四十八条规定,实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行为的,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规定了地铁运营机构有权罚款。对 “阻碍屏蔽门(安全门)、车门开启与关闭或者非法拦截列车、强行上下列车的,” 有权制止。

无论如何,这无关女子本人素质如何,保安都是无权强行拖拽出去的。

而女子被强行拖离后,大叫我的身份证还在车里,要进去取,这无论如何也是合理要求。保安继续拉拽,明显不对。

这只是说有没有权力拖离的问题,还没涉及到暴力拖离,撕扯衣服这件事。**首先,该保安一开始就不应该强行拖离。然后才是拖离过程中行为粗暴、损及乘客尊严的问题。**至于他构不构成违法犯罪,此事我不清楚不予评论。但是处罚是应该的。

从这几个规定看,个人感觉保安应该做的事情是,首先,请两位下车解决纠纷。如果拒不下车,在现场维持秩序,并报警。警察在下一站上车执法。

另外,地铁方是有权开具罚单的。

如果说视频断章取义,另有隐情,西安地铁方应该予以澄清。即使不公开完整监控(事实上女子当场就要求看监控的),也需要对视频中大家关心的事情加以澄清。

更新:

现在网上有另一个版本(就不引用来源了,反正已经很多人传)

女子打电话声音非常大,已经到了确实有点噪音的地步,还是扯着嗓子吵架,周边很多人有点不太满,委婉提醒。她开始嘲讽周围人,话说的很难听。老大爷说了句女流氓,是在女生疯狂嘲讽之后说的,女生听到后暴起,她没听清是谁,无差别拿她的雨伞攻击身边所有人,伞是这样弄坏的。
这期间有人劝她也被怼了回去。为什么女生只对老大爷一个人,是因为老大爷还手了。在被雨伞打到之后老大爷还手了,其他人都躲开了。这时候我就躲得远一点了,没办法,我怂。我见到人打架第一反应做不出拿手机录像,也做不到后来见到姑娘衣不蔽体去录像。伞可能就是在打人和抢夺过程中坏的,我这时候躲远了看不太清楚,毕竟我也是个女生,打架这种事算了。这时候当面对峙女生的只剩老大爷了,其他人都是躲开了。
很多人打电话叫安保,安保来了之后也没用,女生喊着让赔偿雨伞,雨伞是她打人抢夺弄坏的。谁能愿意赔呢,所以现场大家都很生气,让她赶紧下车。**安保考虑到群情激奋且她情绪激动,就跟她商量能不能都下车,实在不行报警处理。**老大爷表示可以,已经走到门边准备下车。她却死活不愿意,有人说不要加自己的揣测,那我就不知道女生为什么不愿意下车了,坐车上不下。
眼看着到站了女生死活不肯下车,安保确实突然动手想把她抱下车,她拼死反抗,这个过程中衣服脱落。因为停车就几十秒吧,确实当时拖拽的比较狠。旁边人不是冷漠,是被她骂的狗血淋头的,都希望她赶紧下车。
然后就是你们看到的了。围观人员不是不想帮她穿件衣服,她当时谁也不让近身,而且前期都被骂成那样,谁也不想找骂又找打。

这个版本我不知道真假。

我们姑且假定现场实情确实如此。即使如此,保安也并不能因此免于处罚(当然处罚有可能要轻一些)。原因还是那样,他拖离这个行为越权了。

其实按照这个版本,整个故事的前半部分都挺好的。我不理解的是,既然保安都说要报警处理了,为何不报警?这件事让警察处理才是最合适的。警察完全可以在下一站上车,行使执法权力。

我们可以讨厌这个女子的行为,也可以质疑保安的权力受限太多。但是法律法规放在那里就是让人遵守的。保安可以因为大家讨厌就越权执法,那如果有一部分人讨厌呢?一两个人讨厌呢?法律规定好的边界明晃晃地划在那儿呢。我们可以讨论保安的合理权限范围以及现行法规的合理性,但是在法规仍然有效的情况下,这些讨论改变不了保安的行为性质。

如果这个版本属实,那么通报中的确是缺失了一些关键信息。另外通报的处理方法有严重的和稀泥倾向。该女子是否应该涉嫌寻衅滋事了?看起来扰乱公共秩序在先,对周围人群实施攻击在后,无论如何也不算是通报里说的 “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就像是央视新闻的评论中所说,如果真的是情节轻微免于处罚,那么保安的性质就严重了,不该只受到这种处罚。如果保安的处罚没有问题,那么女子免于处罚未免说不过去。

另外,地铁有罚款、拉黑的权力。动用这些权力既合理合法,惩罚有更有威慑性。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为,可以说是自己败坏了声誉,还没起到惩罚的作用。

知乎用户 贾明子​​ 发表

根据通报内容,事情的各阶段分开来看,

大致经过:

8 月 30 日 16 时 55 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 18 时 05 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处理结果:

对乘客郭某、陈某:

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

对保安员陈某某:

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我知道这个时候某拳要噤声了,哈哈。

之前给国内男同志起名叫 虫南 的那些家伙,

这时候咋不找出来主持公道了?

这份通报算是比较详细而且谨慎了,

毕竟在性别対笠的当下,

处理不好的话可是各路媒体,某拳潮水席卷而来。还不把人家地铁公司给淹了。。

至于有追究谁先动手的,

通报里面有,可以自己去看。

此外,多说一点。。。

站在旁观者的位置来看,这份通报对于保安的处罚也算不轻了。已经停职了。

不过他确实没有违法犯罪,

至于道德上对于拉扯衣物脱落的职责。。。

这个真的很难说,但是当时已经影响地铁运行了

情急之下还是有其他因素,你我都没法定论。

以上吧。

知乎用户 麥发发​ 发表

这个通告写的很清楚吧,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最该受惩罚的西安地铁公司负责人被处理了。被处理的原因:

1 是群众服务意识不强——对待乘客处理过于简单粗暴

2 是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让保安上手处理乘客,地铁公司人员并未行动。地铁公司人员是服务人员,他们要接受相应的培训。而保安只是一个维护日常秩序的人,大概率是从属于外聘单位的,不一定接受过服务训练。

3 是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保安人员主要应该承担维护日常秩序的责任。而把地铁车厢里的乘客拉出车厢并不应该是他的责任,

4 是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是指西安地铁发的那则把责任全部推给乘客的公告。

所以负责职工培训,日常调度,对外宣传的负责人都应该受到处罚。网友们义愤填膺的认为处罚力度不够,但是纪委能处理的级别就到这,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企,所以纪委可以警告调离和谈话,但是他们不涉及受贿、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公检法也不能凭空捏造对吧。

再来看三位当事人:

①郭某和陈某发生争执,影响地铁正常运行环境,扰乱地铁公共秩序,因情节轻微,不做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②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按照微博上喊得最凶的强制猥亵罪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其中,对 “猥亵” 的解释为: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对暴力、胁迫等方式的解释为: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另外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在本次事件中,客体(郭某)的羞耻心受到了伤害,可以认为她受到了侮辱,但是保安拖拽的主体是女乘客,并不是女乘客的裙子,无法认定保安陈某某存在故意的倾向。西安纪委、公安部门已经给这个行为定性为非故意行为,也就是说保安并没有想利用拖拽行为让乘客赤身裸体,除非网友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能证明该保安真的有故意倾向,否则没法按照强制猥亵定罪。

③再然后,就是网友们关心的 “女乘客的视频被这么多网友看了造成那么大伤害他居然不担责”。

我们来捋一捋,保安陈某某和乘客郭某作为当事人,没有要求任何人拍摄相关视频并发上网。同时,郭某有权到公安机关举报立案,让公安部门查证保安陈某某是否构成犯罪,相关资料均可以交给公安机关作为证据。按照这个程序,只有取证时会有人看到视频,对女乘客基本不构成二次伤害。

但是拍下视频发到网上,各路媒体火上浇油,事情越闹越大,看视频的人越来越多。这个过程与陈某某和郭某无关,为什么在这个过程中造成的二次伤害,要让当事人承担?

担责的人不应该是各路转发的无良媒体吗?

媒体现在在很多时候,不光推送消息,还会玩舆论操控。他自己各路转发的视频,添油加醋的让人去愤恨当事人,殊不知媒体也应该有职业操守,你可以报道事实,你可以还原现场,你可以用文字或者录音来证明你所说的话的真实性,但是你有必要把会伤害到当事人的视频一传再传吗

综上所述,网友们大可认为西安地铁没有道歉,保安没有被关进去这事让人很不爽,但是法律规定如此,它并不是为了让人爽而存在的。

类比一下,每天被城管粗暴执法的小商贩多的是,跟城管部门厮打造成衣不遮体的大部分都是男性。那么他们被拽掉衣服的时候,法律有处理城管人员吗?

同样,在疫情防控期间,跟小区门口保安起争执最多的,也是男性吧。法律有处理这些保安吗?

法律不应因性别而改变,男性女性都应享有同等的权力和责任。如果你认为这个事情是 “男性欺负女性扒掉了她的衣服,周围一群人没有一个上去帮忙的”,那我只能说你的视野正在被媒体控制,你的思维正在被女拳侵蚀。这个事情的正确表述是 “乘客被保安粗暴执法受到侮辱,围观人员不仅没有上去帮忙甚至录下视频传到网上”。

知乎用户 BOBO 发表

如果保安这个岗位不是依靠武力值去解决一些问题。那我就不知道保安这个岗位是为什么而设的了。

保安岗位本身就是为了区域安全,要一些身体相对比较强壮的人,来维持基础秩序。

那么怎么维持?一般情况下,是靠嘴劝说,靠身上的制服代表这个区域的公共规则。当这两者都无效的时候,保安就得用自己身体顶上了。

该阻拦的地方,阻拦。该格挡的地方,格挡。

该推搡的地方,推搡。该拖拽的地方,拖拽。

比如疫情封禁的时候,保安是用肉身劝阻那些硬闯关卡的人的。去年就有因为扫码纠纷刺死保安的。也是在西安吧。保安维持秩序的权限是一个区域的业主或者管委会赋予的。这种权限和执法权是否一样呢?见仁见智。如果执法权限定为 “可以射杀进入者”,别说保安,警察也没这权限。这是军营门口哨兵的权限,但这个也不能叫执法权。

保安拖拽扰乱秩序的人离开现场,这个权力有没有?我觉得还是有的。保安行使这个权限的时候是不是滥用?那可以事后再讨论。

在地铁上,事件有优先级。保障整条线路地铁运行,比某位乘客是否能乘坐这班地铁的优先级要大得多。

事件起点在青龙寺,保安拖拽在大雁塔,女子最终离去在丈八北路。

地铁纠纷如果仅是口角,虽然干扰周围人的情绪,但是大多可以容忍。但一旦形成肢体冲突,那就需要介入了。不然的话,如果冲突演变成这样呢:

地铁殴打亚裔昏迷(生死存疑)

这个时候,如果保安不制止,你们是否又要说保安没有行使必要的权限呢?

西安这一事件中,保安可能并不是随乘客一起乘车的,而是在出现冲突后,在某站上车。上车后进行了劝阻等,但是冲突未结束,并且持续数站,保安采取了拖拽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拖拽过程中,衣服脱落。说实话过了这么多年,我还真没看到过这么容易脱的女人的衣服。从车厢里到车厢外就成了这样了。

但是从视频看,造成衣服脱落,还是由于一方拖拽,一方挣扎导致的。并没有出现撕扯衣服的现象。我想保安大概也没有受过这种快速扒衣服的训练。也是很意外。但是从现场情况看,保安的目的是将这个女的快速弄到车厢外,保证列车准点运行。

这个事件吸引眼球的不是保安维持秩序,或者是女性和其它乘客冲突,而是女的被扒(挣脱)了衣服。这个当然太刺激眼球了。

这个事件再加上保安、女子、老人、西安这样一些词汇,就可以变成一个热门事件,挂好几天。

事后的争论主要就在这个女的的 “尊严” 受到了侵犯。而没有人关心她在这场纠纷中,被拖拽中是否受伤。这种拖拽,当然最少有擦伤的,还有可能有软组织挫伤,有衣服乃至饰品之类的损失。但是那些大家都不关心,都关心的是“尊严”。

所以我说,干脆给保安配电击枪,一枪击昏女的,另一枪指向老者,逼迫他下车,和周围人一起抬昏倒的女的下车。这样解决速度快,效率高。女子的 “尊严” 也得以保存。还可以威慑整个西安地铁乘客“不要在地铁上冲突,我有电击枪”。也许接下来几年秩序就好了呢。不用电击枪,也可以配胡椒粉之类的。不过胡椒粉用在地铁,味儿太冲。

警察拖行女性

警察拖行半裸女性

在 “制止冲突” 的时候,这些动作常有。并不因为你是女性就能免于被暴力。上面这些事件发生的时候,没听到你们的声音。

知乎用户 甄昊元​ 发表

划重点,目前见到的可信度最高的目击者: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4052986/answer/2100207759

你信带节奏的媒体,我信某乎的匿名回答,我们都有自己的判断。

觉得这个匿名回答不可靠的不用在这边冷嘲热讽,麻烦去报警,答主说了愿意负法律责任。

另一个我觉得比较可信的目击者:

这个回答的描述比较客观,并没有明显偏向女生或者老大爷,属于各打五十大板吧。但之前发生的事情所做的描述比较简单,没什么细节,逻辑上也有一定漏洞和空白,不像上面那个回答比较详细。

就比如说关于他所说的老头推搡女生这点我觉不是特别合理,也有可能是他视角问题。毕竟据他虽说,当时女生应该站着,老爷子坐着,那这个姿势不太利于老人推女生,一般推搡都推肩部吧?坐着的话是要推肚子还是胸部啊….. 真不太合适。我觉得应该还是女生拿雨伞指着,大爷抓伞两者形成对峙,看起来像推搡了女孩。

我来总结一下现在可信来源的信息吧:

  1. 不断辱骂身边乘客(西安地铁通报)

2. 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警方通报)

3. 在保安到场制止冲突后,女生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警方通报)

说女孩是在理智表达合理诉求没有影响公共秩序的可以看看这里哈

4. 扰乱地铁公共秩序情节轻微(警方通报)

5. 保安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警方通报)

6. 一名女乘客:疯子一样,另一名女乘客:让她下去。(视频)

7. 一名男乘客帮助保安将女生拖出车厢(视频)

8. 没有乘客前来制止或谴责保安的行为(视频)

这里还有个更详细的分析回答可以去看看: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4183679/answer/2099790549

最下面那个经过是我在事情热度刚起来的时候纯属靠看视频 + 西安地铁通报推测的,现在这个是我这两天看了其他回答和通报之后重新还原的。

我的推测:

女生在地铁上打电话,声音很大,有些乘客提醒她小点声,她正生气就辱骂其他乘客,骂得挺难听,在这期间可能出现了拿伞指着别人平行挥动的行为,老大爷骂她女流氓,她把伞头对准了老大爷(可能指着脸之类的),于是大爷就抓住了伞的一头,女孩尝试把伞拽回来,就把这个伞拽成了两节。然后女孩要求大爷赔偿,大爷不肯,矛盾升级,保安前来要求两人下车调解,女孩执意不肯下车,其他乘客也表示让她下车,保安强行将女生拽出地铁,在地铁门口造成卡顿,一名男乘客帮助保安将她拖出去,女生衣服经撕扯掉落,成功拖出后,保安往后退绕了一个小圈后站到了女性安全员身后,此时女生大喊:我的市民证和身份证还在里面,并不顾裸露的身体冲回地铁,保安随即伸手尝试环住女生腰部来阻止她。

再来看看另一种推测:

女生在地铁上打电话,声音很大,有些乘客提醒她小点声,她正生气就辱骂其他乘客,骂得挺难听,老大爷骂她女流氓,并出手打她,把她都伞打成了两节。然后女孩要求大爷赔偿,大爷不肯,矛盾升级,保安前来要求两人下车调解,女孩执意不肯下车,坐在座位上合理表达诉求,并没有扰乱公共秩序,但保安没有执行权力还暴力执法将女生拖拽出地铁导致其衣不蔽体,女生在被拖出车厢后冲回车厢,还伸手去抓女生内裤,在事后也不找衣服给女生遮盖。

不知道有些人说视频证据确凿而我只是凭借想象捏造事实是怎么想的?视频证据确凿的只是保安简单粗暴拖拽女生导致其衣物脱落,其他的我们大家都是想象,都没有确凿的证据。我的推测也不是凭空想象,是结合视频 + 通报 + 其他答主想法综合总结出来的。你觉得上面两种推测,哪个更符合逻辑?

我这样推测,是因为我选择相信现在的时代,大部分人们不会冷漠到看一个女生被一位老大爷欺负,在保安赶来后被他误会,也没有一个人为她解释发声,反而骂她疯子,喊着要她下车,并帮助保安把她拖出去。

我相信一名保安在事态可控的情况下,不会随随便便采用将一个女生强制拽出地铁这种极端手段,视频中两人都情绪激动,群众也颇有不满,任由事态发展,谁也不能预计会发生什么。也有点庆幸,他是一名保安,不是一名警察,因为我觉得即使是有执法权的警察,在这件事里的下场也不会和这名保安有多大区别,可他若真是一名警察,更叫人寒心。

我相信如果女子真的是被冤枉的,保安将她带出地铁这件事做错了,官方不会仅仅会对他做出停职处理。

所以站在对立面的你们相信的究竟是什么呢?相信的是人情冷漠,暴力执法,官方包庇?相信无良媒体带起来的节奏和别有用心的剪辑?这视频传播的这么广,一瞬间引起如此大的舆论,真正让女生社死的,想把这件事情搞大的究竟是谁?

我不否认这个事件里,女孩和保安双方都有问题,也从来没说过保安简单粗暴的拖拽没错,真要拖,其实叫另一个人帮忙一起架住手臂拖出去会体面很多,但他出发点是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地铁运行畅通,维护的是大多数乘客的利益,并没有那么罪大恶极,只是他的执行方式不合适。


原回答:

我也是女生,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件也会害怕自己在某天会不会碰到不好的事情,都说 girls help girl,可我真的没法对这位女生产生共情。我不会在公共场合大声打电话还反过来辱骂其他提醒我注意的乘客,我不会在地铁上跟人打架,我不会在保安赶来劝说了三站让我下车调解后还赖在车上不走扰乱公共秩序,只要我不做这些事情,就不会被那样拖出地铁。况且保安是故意要让她走光吗?是因为她拒不配合,被拖出地铁时尝试用身体重力抵抗背靠地,才会被拖得那么难看。

而且不把她带出地铁,万一矛盾升级,那节车厢的乘客因害怕大量移向后节车厢,导致其他乘客不明就里产生恐慌造成踩踏事件,怎么办?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先例。一旦决定把她拖出去,就一定要成功,她负隅顽抗的时候卡在地铁门口,门要是关起来了怎么办?卡在门口门没法关影响到后面的车引发一系列连环反应怎么办?她这个抵抗方式不知道的还以为地铁外面有人要鲨她呢。

女性的权利不是给这种人来浪费的,我很疑惑,现在某些人嘴里口口声声女权,追求的究竟是男女平等,还是女性的特权优待?

要是这件事里女生和老大爷角色对换,还会是现在这样的舆论吗?

一位老大爷在地铁中大声打电话,被提醒后辱骂其他乘客,并与一位女生产生肢体冲突,保安前来调解三站后拒不下车,被强制拖下车并导致部分身体暴露。

“现在的老人就是倚老卖老。”“太没素质了,你瞧瞧他那啤酒肚,看着就好吃懒做只知道欺负人小姑娘。”

舆论会不会就变成这样了?别说是老大爷,换成一个男性,甚至换成个大妈,事情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了。


事件刚发生时的回答:

一种可能性是女生打电话声音很大然后老大爷就说她了,然后她可能转过来辱骂老大爷还有其他乘客,骂得挺难听,于是老大爷就骂她女流氓,接着她拿手中的伞要去挥老大爷之类的,大爷抓住了伞的一头,他们俩人就拽这个伞,把这个伞拽成了两节(不然我真的想不出打打人怎么能把伞打成两节),之后就是大家看到的视频。

知乎用户 FALL​ 发表

看了处理结果,只有两个字——心寒

说什么 “保安没有执法权” 的人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近 5 年来全国共有 82 名保安员牺牲 1.1 万名保安员负伤——这是 20 年的数据

公安部:近 5 年来全国共有 119 名保安员英勇牺牲——这是 21 年的数据

如果你是一个保安,你看到这个处理结果心寒不心寒?反正我是心寒了

以后再有这种紧急事件发生的时候,请现在这些说什么 “保安没有执法权” 的人不要找人家保安,因为“保安没有执法权”,请自己去面对解决谢谢

而且不止在地铁,在学校在公司在医院在商场在任何地方都请自己上,别叫人家保安过来,人家心寒了怕了

尽职尽责的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地铁这种公共设备的正常运行,得到的结果是什么?

——自己被网暴,个人信息泄露被攻击、丢掉工作、同事受处罚

张麻子:我让你翻译给我听,什么叫惊喜?
汤师爷:不用翻译,这就是惊喜啊。
黄四郎:难道你听不懂什么叫惊喜?
张麻子:我就想让你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
汤师爷:惊喜嘛
张麻子:翻译出来给我听,什么 TMD 叫惊喜!什么 TMD 叫 TMD 惊喜!

所有的保安工作者们,惊喜吗?

以后有这种紧急事件的时候请先记得自保,别再 “多管闲事” 了,真的,不值得

“小仙女儿们” 你是惹不起的,以后遇到了就赶紧跑吧,自保要紧,别给自己惹麻烦


武汉地铁一男子脚踩座椅看剧,地铁客服:违反规定_七环视频_澎湃新闻 - The Paper

果然不能说啊,你看,后果马上就来了,这次再也没有哪个保安会傻傻的冲过来 “多管闲事” 了

对了,这会儿那些前脚大喊 “保安没有执法权” 的人又开始要求地铁公司派人处理了,真的是很魔幻啊

她们前脚刚把一个尽职尽责的保安网暴到泄露了个人信息、网暴到人家丢了工作、网暴到其同事受了处罚,那架势恨不得把人家给打死

现在又大喊要人家再过来管事儿了,这是 “精神分裂” 了???

知乎用户 丘拜斯​ 发表

调查处理结果是很合适的,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这件事情本身的核心就应该把性别和衣服这两个事情扔一边,就 “保安有没有权力在乘客吵闹时候拖走乘客” 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保安有没有对车厢内秩序的维持权力?有。但是这个权力是极其受限的。比如 “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 这个事情保安能做到什么程度?

我认为绝对不能比警察做的更过分,要明显低于警察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候的烈度。其实这个问题换个思路一想就能明白,警察在场会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会不会这样死拉硬拽把这个女的拖下车。

结论是显然不会。警察如果在现场这么做一样停职甚至脱警服。

警察如果觉得这个事情处理起来麻烦影响地铁运行,会要求当事人到警务室调解;如果拒绝,会正式地口头传唤当事人到派出所;如果再次拒绝甚至有进一步烈度上升的行为,警察才会进一步多次警告使用警械,铐起来带走。甚至到铐起来带走这一步也是有诸多讲究的,尤其是女当事人,更会小心。

这个保安处理这个问题时候不仅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反而让烈度上升。他的正确做法就是告知领导,由领导联系车站警察来处理。他能做的最多是女性动手之时予以制止,在该女子没有动手只吵闹时候只能劝解。

有人问她影响别人怎么办?这就是个度的问题。既然我们不能接受一个醉汉在街头拿着刀子被一枪击毙,那也很难接受一个吵闹的女人在地铁上被拖拽走。而至于很多人抬杠说的 “情绪激动,带来潜在危险”,那我只能说这个保安看不住她是这个保安的问题,但是这个保安不能以想象可能发生的事情去使用暴力。控制现场烈度很重要,既然现场就是吵架,就应该按照吵架处理而不是流血事件处理。

这个保安根本错误在于两点:一、不仅没有降低现场冲突的烈度,反而提高了,也就是没有动手必要时候动手;二、没有动手的权力下他动手了。至于拽坏当事人衣服那反而是靠后的问题了。

所以这个保安丢工作是大概率事件,他的上司也有问题,整个保安公司在培训上是严重不合格的。同时西安地铁和保安公司都有潜在的被当事人索赔的可能性。

很简单,这就是一个缺少培训的员工不按操作流程做事情,把一个占理的事情处理成违法的事情的典型例子。规矩很重要,很多时候规矩不是约束人的,而是保护人的。

知乎用户 蒙头读书​​ 发表

从女性乘客割喉滴滴司机事件,货拉拉事件,西安地铁事件等诸多案例中不难发现,舆论和当事人习惯将当事女性称为女孩

这已经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模式,称呼自己女孩,西安地铁事件中头发花白的老人被叫做了年富力强的中年人,夸大男女性在生理上的差距,将自己摆在受害者的弱势地位

同时污名化男性,将所有男性标榜为潜在的犯罪者,来使自己的攻击侮辱甚至是暴力行为合理化

中国男性如今陷于如此被动局面的原因就在于对已经敌视男性的女性群体仍然心存幻想

不能统一战线维护自身的权利,girls 都在 help girls,而男性却被笑话在 “狗咬狗”

愈来愈多的女性犯罪被视而不见,将女性利益凌驾在群体利益之上,凌驾在法律之上,于是也就有了,漳州立法女性首次轻犯罪不予记录,西安地铁事件,女子拳击保安十几下,保安不敢还手,多么的讽刺啊

我没有扰乱公共秩序的意愿和勇气,但是我真的害怕有天面临部分女性的胡搅蛮缠而无能为力,所以还是想在最后有气无力的呼吁一声大家要勇敢的为自己的权益发声,而不是等一切都来不及的时候…..

知乎用户 mirrors 发表

看了私信,我有点理解为什么女拳这么泛滥了。

都是一群十几岁的心智的小姑娘,逻辑和思辨能力为零。

女拳就那么几个套路。

1. 断章取义,只讲女性被拖拽,衣服被撕烂。不讲事情发生的原因,不讲可能对地铁运营造成的影响。问就是,再怎么样也不能撕衣服。

2. 打共情牌,这要发生在你母亲 / 老婆 / 女儿身上,你能受得了,不能打死那个保安。 问就是,没同情心。

3. 搞性别对立,激化矛盾。要是这事发生在彪形大汉身上,保安动都不敢动,就是欺负女性弱势群体。 那你怎么不问,要是发生在文明礼貌,不撒泼闹事的女生上,什么事都没有呢。

4. 提高高度,打人性牌。在场那么多人没一个人出来帮忙,都是冷漠无情的人,哪怕给女孩一件衣服盖上。还得举 jc 给失足妇女披衣服的例子对比。 那是人家肯配合工作,不反抗,你是没见过警察对反抗逃跑的人的手段。

目前主要就这么几个话术套路。在我评论区欢迎来点高级的。

曾经的深圳 11 号线安全员。

这个处理结果没有任何意外,太标准太官方,完全预想的到,处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不中,已开除涉事保安。

保安公司会因为此事被罚款,估计金额在十万左右。

庆幸没有被舆论挟持,给出一个颠倒事实的结果。保安处理方法不当,方式太粗暴,这确实是错误,这保安也收到了处罚。被开除,估计工资十有八九是拿不到了。

很多女拳都在讲,什么扒衣服,猥亵,这就是纯粹的断章取义在打拳。是保安在让女乘客下车的过程中,方式太粗暴导致了女乘客衣服破损,而不是保安是为了猥亵女乘客而去故意撕扯衣服,故意扒女孩内衣。主观目的不同,差着十万八千里。

很多女拳人说,西安地铁怎么怎么样,以后打死也不去西安。这就是典型的地图炮,这事全国各地都有,非要挂上地域有意思?我敢说这事发生在任何地方的地铁,最后的通告和处理都是这样的。你爱去不去。

当然了,这些搞女拳的脑子就这些东西,搞地图炮很正常,当看猴戏就成。

如果给了保安猥亵罪,会怎样?

什么以后冷漠,默不作声这都是轻的。现在做保安都要无犯罪证明,如果因为这事让保安有个犯罪记录,那他以后找工作会很难,这会把一个人往绝路上逼,那这个社会才真的完了。

在讲讲我的看法。

反正我在当安全员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事,我一般都装做没看见,换个车厢走。遇到早晚高峰,我都找个角落躲起来。

因为我知道我惹不起他们。没有执法权,你说了不听,你又不能动手,动手就是解释不清楚。对方动手自己受伤了找谁去,医药费还得自己出,还得好几天上不了班。装作没看见,最多被领导批评一顿。

你们可以喷我没责任心,没职业道德。我确实没有,就是个底层垃圾,臭咸鱼。

讲一些建设性的话。

这事发生在高铁和飞机上,会有这么多的舆论吗?为什么,因为飞机高铁上有执法权的乘警。而地铁上只有苦逼的临时工安全员。所以地铁应该像高铁一样,每趟车配备一个有执法权的乘警,什么事都没有了。至于这么大的一笔支出,地铁票价涨一涨就好了嘛?怎么那些搞女拳为了安全,多花一块两块都不肯?

对那些普通的女生来说,在外态度好一点,文明礼貌一点,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先让自己站在无错可以挑的高地上,然后你想怎么玩都行,开心了,就当他们傻逼,不开心打电话投诉,让地铁和保安给你道歉。

知乎用户 慎独 发表

信奉 “互联网克苏鲁神教” 吧,哈哈

知乎用户 inversioner​​ 发表

好久不写回答了,凑个热闹吧。

知乎上总说,凡事不是非黑即白,可总有些人偏要 “站” 其中一方,攻击另外一方。更有些人借机挑动性别矛盾(虽然男性被一群保安拽出去的新闻也不少,但都被无视了),甚至有人上升到一座城市如何如何。这里面有没有人刻意带节奏,有没有人趁机割韭菜蹭流量,还望大家别被情绪带着跑,傻乎乎帮别人冲锋陷阵。

第一,看到不少人贴 “旁观者” 对事件的描述,这东西也许能作为参考,但肯定不能作为证据。

49 中事件才过去多久,各种内幕、小作文,什么出国名额啦、校园霸凌啦,都说的煞有介事,同样激起了不少网民的情绪,可最后的真相打了多少人的脸?网友发布的 “始末” 不能拿来推断事情的真正发展过程。

甚至说,在描述过程中,完全不需要造谣说谎, 只要笔墨稍有偏重或简略,就可以影响到大家对事情的判断。

比如 “保安和女子协商下车未果”,简简单单一句话,里面可能藏着多少东西?

看现场视频,保安确实和女子是有交流的,不是一上来就拖拽,之后保安感觉情绪骤然有些失控,发生了后面的事。

那咱们举两个极端例子,推测保安为啥会失控。(只是极端例子,不代表事实)。

例子 1:

保安:“你下不下车。”

女子情绪正常:“我希望给我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然后我再下车。”

保安暴怒:“x 你娘的,你特么不下车是吧?不给我面子是吧?今天我就让你看看,这是谁的地盘!”

例子 2:

保安:“咱们能不能下车处理,地铁停在这,车上的乘客,后面的车次都没法走。”

女子傲慢或歇斯底里:“不下!这事儿不处理到我满意,就全陪我等着!他们活该!你算什么东西,你又不是警察,有本事你把我拽下去呀!”

保安:“你再这样,我只能强制让你下车了。”

女子:“你碰我一个试试,你今天要不把我拽下车,你全家都是狗养的!”

看看例子 1 和 2,都符合各路网友描述里 “劝说女子下车未果” 的描述吧?可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例子 1 里保安像是看多了扫黑风暴,把自己当黑老大了,一言不合就动手。例子 2 里女子是真正不在意其它乘客感受胡搅蛮缠。

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咱们无从获悉,这其实也是保安情绪失控开始强制拽女子的前提之一,甚至会直接影响到网上部分人对此事的态度。

虽然也许牵涉到隐私,但对于热点社会事件,还是希望官方能像 49 中事件一样,公布进一步的细节,免得像前些天阿里的案子一样,大家猜来猜去那两男一女的关系,搞得各执一词,被不同立场的大 v 带了节奏。

第二,关于执法权。

安保人员的执法权,无论国内国外在法律上都相对比较模糊。理论上安保不是警察,不具备强行执行的权力,可现实里如果如此操作,显然会产生很大的问题。

最简单的例子,前阵子国内疫情,北京各大医院所有发烧患者,或者从风险区到京的患者,就医前都必须先去发热门诊做核酸,虽然麻烦,但也是免于让更多人承担风险。

我正巧去医院,就看到有健康码黄码的人,还低烧,因为挂了专家号,执意要进医院 和保安发生争执。

北京各大医院的人流密度是极高的,假设这人是个感染者,不听劝阻强行往医院里闯,甚至不戴口罩,会有多大的风险?一个拥挤的大厅里可就少说有好几百人。

这时候保安不强行拦下,难道报警等警察么?因为没有执法权所以不拦住的话,等警察来了这人早就在医院里跑没影了,万一真是新冠感染者,后果不堪设想。

类似的例子很多,如果因为一个人闹事,就都要警察处理的话,那很多公共场所的秩序根本无法维持。

或者说,大家多交点税,警务人员数量扩大个几百倍。所有需要保安的小区、写字楼、公共交通等地方,都由有执法权的警察来站岗吧,这样合理么?

说白了,还是个从权处理,还是严格按照法律的问题。

那么如果地铁保安没有强制执行,几分钟一辆的地铁全部暂时停运等警察处理完毕,那么受到影响的乘客(不低于几百,可能是几千)会不会说保安和稀泥,对事情处理不及时?

看了完整视频的话,会发现一个重要细节。

保安情绪有失控,拽女子下车,刚出车门的时候,有位女性地铁工作人员和保安说了几句话,保安也放慢了甚至停止了手上动作。

这时,车上一位乘客主动上前拉起女子,要帮保安让女子下车。

这人是谁估计咱永远不知道了,但可以看到他一直在车上,且不是和女子争吵的老人。

也就是说,他是同一车厢目睹了整件事始末的目击者,比只看过公告和小作文的你我更接近真相,同时也是真正受到女子拒不下车的影响者,甭管是上班还是谈客户,肯定是有迟到风险。

这位乘客的行为,应该也代表着一部分乘客的态度。

那么遇到这种事,今天是地铁,明天是公交,后天写字楼电梯里一个人满地打滚谁也不许用电梯,假如没人有临时处置权,都要等警察的话,那不晓得要耽误多少人的正事,或者要增加多少警力了。

可如果不增加警力,保安遇到事只负责报警,那警察来了又能如何?总不能粗暴执法直接拽吧,还要先了解情况,做工作,不行再强制。这个过程可不短,被影响到的无辜群众一定很抓狂。

这方面,还是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该给予的临时处置权也要给,但又要严格界定处置的程度和范围,免得被人利用作威作福。

第三,保安情绪失控,但无主动猥亵行为。

那些动不动就说扒女性裤子的省省吧,别跟这儿带节奏了。

看看完整点的视频版本,女子和保安理论时坐在座位上,穿着黑裙子,而保安拉拽女子,女子是坐在座位上被拽着向门口方向滑,到门口附近,保安拽着女子胳膊,女子已经只剩内裤了。

整个过程女子体重压在裙子上被拽着在座位上横移,裙子或者是搭扣之类的被搓坏掉下来,或者是材质轻薄,拖拽过程中直接搓破掉下来。

从车里车外的视频来看,保安的注意力都在拽女子上,裙子掉下来也是因为拖拽,说他主动猥亵应该确实算不上,甚至说她穿的如果是牛仔裤,八成也没这个事。这事其实有点巧,保安的用力拖拽,赶上不是很禁得住力的裙子,才出现了后面的镜头。

如果没有裙子掉下来的事,整个过程只是个没啥人关注的小社会新闻。

当然,说保安没有主动猥亵,并不代表他没有责任。从视频看,保安采取拖拽是很突然的,情绪瞬间爆发甚至失控。

整个过程能够看到,他完全没注意到或者完全不在意女子裙子掉了,这绝对不是冷静的表现。

坦白说,对于一些公共场合,虽然我们前面说了可以考虑适度给予安保人员一定权限,但也该严格筛选从业者,至少要能控制得住情绪。

另外,地铁部门也要考虑一下,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是否该多派几个人处理,否则这要是遇到个壮汉,保安肯定没法解决。即便不考虑执法权的问题,要让女子强制下车,至少两个人左右一夹,也不会产生拖拽掉裙子的后果。

当然,考虑到目前网络舆论环境,如果成本允许,最好有专门的女员工来处理牵涉到女性的事件,可以免去很多口水。

最后说几句吧,这事女子、保安都有责任,至于责任大小需要了解事情真正的细节才能判断,咱们这些旁观者就别跟着喊什么扒裤子被带了节奏了。

保安情绪失控,个人认为手段有些过度,女子没有考虑他人,一味拒绝下车,这也不该是为人师表的人该有的行为。

无论是谁,今后咱遇到事,也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既然事情一时处理不了,那就先下车,地铁几分钟一趟,拒不下车真的会影响到很多人,假如赶上上下班时间,这些乘客扣的工资恐怕都是个巨大的数字了。

以我几次和民警打交道的经历,事情都得到了迅速且完满的解决,遇到争议,该报警报警,该讲理讲理,但一定注意不要因为一时情绪,把事件复杂化,影响到其它无辜的人。

最后再次强调,对于绝大多数网民而言,保安是否有罪,女子是否泼辣,都不过是个过段日子就忘的新闻,无非宣泄一下情绪而已。

真正重要的是引以为戒,不要把原本简单的小事复杂化,不要像保安一样情绪失控,也不要像女子一样吵闹着拒不配合,哪怕不说道德层面,只说降低自身受到侵害和损失的几率层面,也比单纯这事的处理结果重要得多。

edit:

感谢某位朋友的私信提醒,应他的要求把名字打码了,面得被某些极端的人喷……

知乎用户 沉默的泪​ 发表

那些说 “撒泼难道不管吗”“谁让她不下车,活该” 的人,明显没有抓住事情的重点

首先,事情的前因后果现在的版本多得很,在这里因为没有放出完整视频就不讨论了。视频里女子确实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如果保安利索点把她架下去,我相信不会有人站出来说不应该这样对女生,大部分人可能还会叫好。但是现在的情况是,这名女子在视频中并没有明显的攻击性和危害性,只是一直高声要求赔偿,在这种并不危急的情况下,保安在她衣服脱落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拖拽是否妥当呢?

维护秩序当然没有错,但是维护秩序的限度也很重要啊,这名女子如果带有危险品,那保安即使攻击她也无可厚非,但视频里的女子明显危险性并不高,她只是不下车,并没有让地铁停运,没有造成多大损失,否则官方也不会不进行处罚。那在这种情况下,她应该受到在公共场合衣不蔽体也要被拖拽的羞辱吗?犯罪都要按照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等等来量刑呢,在知乎某些二极管的人嘴里只要犯了错被怎么对待都是活该是吧。

知乎用户 那我关月亮了昂 发表

我说应该给保安配电击枪就被删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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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应该招一些女性安保人员,别的地方不清楚,欧洲警察一般巡逻都是男女一对,为的就是方便处理女性罪犯,这种事同理

第二应该给安保人员配一些非致外伤性的武器,例如电击枪,也不用电到口吐白沫那个强度,大小便失禁就可以了,可以有效避免拖拽推搡这种看似不容易受伤实则极容易激化矛盾的行为,不止针对女性

第三这个事上别再说什么保安没有权力把乘客驱离车厢了,那是保安不是保姆,保安有没有这个权利,西安方面的公告说的很清楚了

我谁也不占,只占司法机关,打拳的小心点,不是什么事你们打完都对你们有好处的,以后给你们单独弄个女性车厢,你们打起来,保安就在旁边看着你们互相揪头发扒衣服,完后大家视频拍完一轮都上传 B 站了警察才来,你们再这么闹,这一天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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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处理情况,涉事保安不构成违法犯罪,被责令停职,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1.7 万赞同 · 4208 评论回答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4183679/answer/2099089915)

这个回答看似理中客,其实逗得一 P,说什么保安应该报警,等民警蹲点把乘客带走,保安可以这么做,但是保安也可以不这么做,这种情况下保安报警不报警不是规范流程,而且警察出警也没有那么快,而且我国的基层民警对于一般公民震慑力极其极其极其极其有限,说好听点这种事上就是个调解员,我某个表哥就是民警,曾经穿着警服被被调解人一拳闷到脸上,你以为中国的民警是美国警察吗,腰里别着. 38,一出现一般人就软了?如果保安要拖拽这位当事人才下车,警察来结果是一样的,甚至警察来了可能更油,活半天稀泥 p 用不顶车还走不了全车厢的人都得跟着在那等着

怎么知乎上的人给我感觉都跟没出过社会似的?

知乎用户 小刘 发表

郭某 (女) 打电话大声喧哗

16:55 陈某 (男) 制止——郭某 (女) 不配合——两人争执并引发肢体冲突

17:38 保安到场——保安劝阻郭某 (女) 不配合——郭某 (女) 继续吵闹

17:45 拖拽下车身体暴露——事后郭某、陈某接受批评教育,保安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

保安劝阻了多久?整整 7 分钟。

有人说,在保安解决这件事的过程上,保安有错,其实不完全对,保安这边的责任,主要负责应该归地铁运营公司。在通报中也写到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不过保安直接开除,他们最严重也就是警告,其余都是谈话和调岗,呵呵。

保安没有行政处罚权,保安负责维护的是 “阻碍屏蔽门、车门开启与关闭或者非法拦截列车、强行上下列车的行为”

这件事情中有保安的职责范围吗?没有啊亲,那派保安去干嘛啊?保安能干嘛?口头劝阻?你找个居委会大妈,找个扫地阿姨,随便拉个人,不都和保安是一样的吗?

谁下的命令派保安去的啊?恶心啊!真的恶心啊!

保安拖拽,开除,保安口头劝阻不行为,扣钱 (个人猜测)

这塔嘛纯粹就是个顶锅的。

那么下一次发生同样的事情呢?

**结局会改变吗?**咱们在这里讨论来讨论去会有结果吗?用脑子想想,公司决策层关心的是哪?你觉得决策层会关心这个女的裸了吗?决策层会体谅这个保安两头难吗?

下次这样把,派 10 个扫地大妈去,清扫垃圾

再或者,派两男两女工作人员去,遇到泼妇就交给女同志,遇到男的就交给男同志呗

这个事件到最后,我们唯一能得到的有效信息

就是——保安们,躺平吧

你较什么真呢?拿着几千块钱的工资却要冒犯法的风险,完全没必要吧。

千万别多管闲事了,就做个居委会大妈,说道说道就行了。

在家里把保安手册里涉及到指责的内容背熟

下次再被公司派去当顶锅侠,调解前先立定站好大声背诵你的职责范围,调解过程中有任何人质疑你为什么不作为,你就立刻给他来一套职责范围背诵

哦,还有,一定要让群众拍视频传播出去。

做了是情分,不做才是本分。

可是啊,哪怕本分,也得受罚

[如何看待两女子发生肢体冲突,被打女子斥责保安不阻拦打人女子,相关保安被处罚。保安到底有没有执法权?2179 关注 · 826 回答问题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4575016)

保安真难啊。

声明,我今后要是遇到同样情况,我不会苛责保安,也不会主动出面,出了事,我主动远离,反正最坏的结果就是大家一起死呗。

并且,因为我没有拖拽,我没有扒衣服,我动也没动,所以即便我死了,我也保留了清白呀,嘻嘻。

键盘侠:“公交司机被泼妇这么欺负,车上的人居然都不作为!”

知乎用户 白锦​ 发表

如果在银行了?

女人和男柜员发生冲突,产生财务纠纷。吵架到情绪无比激动。

保安怎么办?

如果在医院,

女人和男医生发生冲突,吵架到情绪激动,

保安怎么办?

如果在小区,

女人和男人大发生冲突,男人大喊要杀人,

保安怎么办?

我只是一个月 2150 元的保安,我怎么办?

这是公共场所,

如果在公交车上面男乘客和女乘客发生冲突怎么办?

知乎用户 啊啊啊啊啊​ 发表

没拘留已经很不错了,

你们知道我指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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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一个不太相关的情况:

我们走渠道反应的你懂的___bot 操控舆论的情况,突破点居然还是吴谢宇案(同工确定没有串场)。

某些部分人员,看来不太相信存在类似情况的。 同工举得例子就是吴谢宇案。

吴谢宇是个学霸不假,但是他并不是个惯犯型罪犯。

然而就这样,吴谢宇却能够轻易买到十余张身份证。 这样身份证理论上都可以注册几十个平台的账户发言。

所以,现实中是有多严重?

知乎用户 同工 Same​​ 发表

被煽动起来的人,是希望被煽动的那群人。就算没有无良团队去恶意炒作,他们也会煽动自己。

他们只是恰好找到了有共同语言的团队,然后去推波助澜。

现在基本已经尘埃落定,但仍旧有人抓住不放。

就像所谓的律师说的:保安没有执法权。

你 TM 管这叫执法?

对了,有执法权的只有警察。所以以后出现任何事情,只要打 110,然后拍视频就好。

不要太认真!不要太敬业!不要管闲事!

警察来之前咋办?等呗,停运呗,不服就自己打车走呗。

推而广之,当看到别人身处险境,最稳妥最合法的方式是啥?

打 110,119。因为你我都没他们口中的 ** 权。

谁想冒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德,谁就得做好牺牲的准备。看不惯,你就得倒霉,你必须得学会忍受,忍受一切恶心的事情。

当我们都追求这种稳妥时,我们就剩下什么?

拼运气 + 比谁更不 要 脸!

知乎用户 法卷书虫 发表

知乎用户 蔡师傅​ 发表

不构成违法犯罪,干嘛停职?

这样的保安是积极处理地铁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是负责任的,广大乘车乘客,因为有这样的保安,有安全感。

把这样的保安停职了,都留看客保安,那扰乱公共秩序者,可以肆无忌惮了。

保安只能看着,报警,扰乱公共秩序者肆意肆无忌惮。到站下车,然后打车走人,保安目送扰乱公共秩序者。

这不应该叫保安,这应该叫摆设。

保安保安,保护安全,遇到严重违反公共秩序,保安只能和颜悦色的劝说,地铁上被侵害公共利益的乘客。谁来替他们负责?

《关于西安地铁拖拽事件》

“我弱我有理”,“我弱所以我能破坏公共秩序”,这种以弱去强的政治操作,是阶级压迫社会的主要特征:展开如下:

知乎用户 继续者张付​ 发表

不知道为啥,现在经过了这么多天的发酵,我竟然已经不在乎谁对谁错了

我现在更在乎的是保安职权的问题

我觉得是法律对于保安职权范围模糊的问题,地铁色狼和地铁斗殴事件的最终结果都是保安将双方带离

(当然,我没见过拒不配合下车的,顶多是打架时两名保安抱住腰部强行分开)

如果未来出现类似事件,那么只要我抱着杆子拒不下车就可以了,到了目的地离开就可以逃避责罚。

最好的结果是对这个保安处理后由正式部门详细列出保安职权范围,明确处理流程,这样才可以避免此事件的再次发生

我没法与女乘客共情,因为我不会想她那样撒泼

我没法与保安共情,因为这种处理确实有些过了……

我和老大爷有一丢丢的共情,但仅限于咒骂一下公共场合道德低下的人,打人我并不愿意

我更多共情的,是车上的普通市民

真的,如果我遇到这件事,我一定会快速远离并且到站了就赶快下车

因为我知道踩踏追尾等事件的危险性严重性。

站在一个普通乘客的角度,我认为保安做的手段即使有些过激,但却很正确。

我之前的回答里写到,我经历过一起地铁偷拍裙底的事件

那次车上没有保安,是我和两位男陌生乘客堵住了偷拍者的门,后来也是保安把偷拍者扭送下地铁的,我认为这种强制措施一定是要有的。

当然,身为一个小民,谁来做这种强制措施,我不关心,只关心这种强制措施有没有

保安此次遭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职权划分模糊。都有言语口角,都有肢体冲突,更何况那只色狼被带走的过程中也没有向这位女子那样反抗,为什么引发了这么大的舆论风暴?

普通小民,不希望被掺和到乱七八糟的势力中,我们只希望当我们的权益受损时,有一个人能把闹事者带走,无论这个人是见义勇为、地铁保安,还是常驻民警!

我的诉求是,要么为地铁保安赋予应急处理的权限、要么为地铁增设常驻民警(如果社会风气良好,热心市民增多,那再好不过了),总之强制措施一定要有人实施,否则受伤的将会是全列车的甚至全线的人民!


在别的答主评论区下面开的玩笑,如果官方不再明确职权范围,我觉得就要变成事实了


想了很久,还是出来回应一下吧。

我的私信收到一位已注销用户的辱骂,其中有这样一句话:你 *** 就只敢在网上哔哔赖赖,你敢在朋友圈打拳吗?

我…… 第一,我敢在朋友圈公开自己的言论

第二,我没有打拳,我只是站在了一个普通乘客的立场上,想着如何保全自己。我希望在这种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有一个可以实施强制措施的人来保障我们的安全,难道有错吗?

引用我自己的话

愿当下,受委屈的人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愿未来,当依旧需要我挺身而出的时候,我还能有少年那般的热血与激情
愿海清河晏,让真正无辜的人无辜


感谢大家的赞同,我本人是一名十八岁的大一男生,有幸能再一个平台上发出一点点自己的声音。

评论区已经吵翻天了,有站女子来骂我的;有站保安来骂我的;还有人用 “冷漠” 来骂我,向各位动了气的大哥大姐说声对不起,但我依旧不会改变自己的诉求:地铁上缺少一个能合法使用强制措施的人。

1. 有人纠结于为什么不能让女子和老头待到车厢里。首先,警方通告中显示两人 “大声吵闹”、“肢体冲突”、“扰乱公共秩序”,并且在视频中二人也情绪激动并互相大声吵闹,我们不妨把保安去掉,猜测一下有没有二人斗殴的可能性?

如果两人斗殴,会不会引发地铁上乘客的恐慌,进而扩大为踩踏事件(深圳地铁乘客晕倒,引发踩踏;上海地铁两名男子玩防狼喷雾,引发恐慌踩踏;广东地铁斗殴引起踩踏,三者均有伤者);西安三号线,五分钟一趟,地铁急停调度不及会不会造成地铁追尾事故?

我始终是站在一个普通乘客的立场上,当然不希望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同时地铁方也肯定是优先保障地铁运行安全的。

我说过,我不站保安、不站女子、不站大爷,我只是身为一个普通乘客,希望这场二人迅速转移到站台而非在车厢爆发冲突。此时,我之前提到的 “诉求” 应运而生——

地铁、动车、飞机等重要交通枢纽一定要配备能够执行强制措施的人!

2. 这件事情引起轩然大波,我觉得还是因为女乘客的衣物损坏,这涉及到女性尊严的问题。衣物损坏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在座位上时,女乘客拒不配合导致保安行为过激;而是保安能力不强,倘若两人共同把乘客带离车厢,哪怕是强制的也不至于多出一个 “莫须有” 的猥亵,而是围绕在 “强制带离” 这一点上

至于微博上说的猥亵罪和强奸未遂?我直接懵了个大菠萝,我认为最多也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惩处。

3. 之前将权力下放至保安的观点的确是我的疏忽。保安不像民警那样素质高接受专业训练,大多情况下意气用事,执法权下放会导致混乱。这一点是我的问题,我表示十分抱歉。

那么方法就只剩下了常驻民警了,经评论区的朋友提醒,青岛就采用了这种方法。西安地铁可以效仿之。


不知道是我回答了这个问题还是别的

我明明盐选会员屏蔽了 “西安地铁” 四个字,为什么还是频繁给我推送……

刚刚被一个观点类似的答主吸引

点进去看了一下

我发现现在很多人的一个逻辑漏洞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管是支持女子的,还是支持保安的

我这里有几张截图,各位可以看一下这种逻辑,我最后我反驳的观点

保安视角:

保安只是在强制过程中把衣服卷起来了,鬼知道衣服质量这么差?!

事实:保安行为过激且能力不足,造成女子衣不蔽体

我见到火车上骂的比这凶的人多了去了,我还见过一两起强制带离的例子,其中有一起,一个男子(时候证明他是受害者)反抗过于激烈,被两个乘警摁在地上不能反抗,冷静后扭到独间进行调解。

(其他评论区的例子,没复制,大概转述一下,我觉得这才是强制措施的标配,必须要有控制场面的能力,一个人能力不足,那就两个人合作,西安地铁着实调配能力弱)

感悟:

当代网民一个个都是春秋笔法,话有三说巧说为妙。

知乎用户 希晨 er​ 发表

这件事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完全跑偏了。女乘客和老头发生了冲突,那就下车解决问题呗,不愿意听保安的你可以报警,到派出所说去,让他陪你的伞钱,为什么非要呆在地铁上。保安做的不够好,没想到衣服会掉,谁会料到一个撒泼的女人劲这么大。

现在保安被停职调查,说不定还会开除,闹事的女乘客反而成了受害者,那以后谁还敢管那些不守规矩的乘客。

凡事看过视频还说 “扒衣服” 的,不是蠢就是坏,自己都不会动动脑子,就会跟着舆论走。

知乎用户 糖果 发表

根据这个调查结论,我认为说明了这些问题:

地铁保安的相关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事发后,地铁保安的拖拽行为由于造成女子身体裸露引起轩然大波,包括央媒在内不少媒体纷纷指责保安执法不当甚至是执法过度,进而引起了法律界对保安是否有权执法的讨论。

但是,根据调查结论,这个拖拽女子的保安不涉嫌违法犯罪。这说明,保安的相关行为就不是执法行为。毕竟,地铁保安并非执法主体,也未曾有谁委托或授权其进行执法。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1] 第六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是公益性社会公用事业,因此,轨交运营单位当然承担起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同时,条例第八条规定:

第八条 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保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
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等相关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用电、用水、用热、用气、通信等需要,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建设和运营。

这一条可以认为是轨交运营单位被概括性授权行使保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的社会管理职能。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履行好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制定乘客守则;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营运、规范服务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三)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统一规范设置城市轨道交通指引导向和安全警示标志;
(四)保持运营设施完好、正常运行;
(五)保持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道畅通;
(六)保持运营环境卫生整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对乘客在轨交上的行为也做了规范:

第四十四条 乘客应当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按照乘客守则文明乘车。
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或者有效证件乘车,接受票务查验;不得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的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证件乘车;乘客超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持单程票的乘客在出站时应当将车票交还,拒不交还的,按照无票处理。
乘客应当在安全区域内候车,按照先下后上的顺序乘车,不得阻碍屏蔽门(安全门)、车门的开启与关闭。

对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条例也授权轨交运营单位进行管理:

第七十条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阻碍屏蔽门(安全门)、车门开启与关闭或者非法拦截列车、强行上下列车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那么地铁保安的行为,是不是就是轨交运营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行为呢?我认为是。毕竟对管理对象劝阻和制止,没有一定的强制手段,光靠口头制止和感化,肯定是不可想象的。

地铁保安为什么能实施维护轨交运营秩序和安全的相关行为呢?

这是因为,保安服务是可以满足轨交在运营过程中对秩序和安全的维护需求,属于可购买的社会服务。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 规定,保安员(无论是自聘还是外聘保安公司的)的职责和权限很明确: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所以地铁保安受轨交运营单位聘用,执行安保任务,无可厚非。

地铁保安在此事中是否无责?

当然不是,尽管不存在执法或过度执法的问题,地铁保安仍然是有责任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这样规定:

第二十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那么,地铁保安在此事中违反了轨交运营单位关于服务管理方面的要求,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没做到优质服务,算是违约吧。根据通报的内容推测,该保安可能会被轨交运营单位退回保安公司,保安公司可能会将其辞退。


20210903 补:

你是否支持保安?

看了媒体的评论,一边倒都在批评保安,有批粗暴执法的,有批不尊重女性的,感觉这保安已成过街老鼠。这里我需要指出,保安在上岗履行职责的时候,有必要采取拖离这个手段的时候,是可以拖离拒不服从管理的乘客的,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保安无权强行脱掉地铁任何一个乘客的衣服。(重复三遍 )

乘客无论男女,都享有人格权,之所以不想强调性别之分,答案在奥威尔的《动物庄园》里有:所有动物生来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你觉得这个是对的,你就可以接受主流媒体对此事的评论。

参考

  1.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https://baike.baidu.com/item/%E8%A5%BF%E5%AE%89%E5%B8%82%E5%9F%8E%E5%B8%82%E8%BD%A8%E9%81%93%E4%BA%A4%E9%80%9A%E6%9D%A1%E4%BE%8B/1175842?fr=aladdin
  2.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http://www.gov.cn/flfg/2009-10/19/content_1443979.htm

知乎用户 张昭辉​​ 发表

之前美国佛洛依德事件发生后,我问了几个曾经去美国呆过的朋友怎么看这个事。我以为他们应该会和我一样谴责警察滥用暴力执法,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他们竟然出乎意料的都站在警察的一边,支持警察的做法。

我问为什么?他们说,你没在那边呆过,你不知道,那边不像咱们这边是和谐社会,因为常年受皿煮滋油和郑治正确的影响,很多在我们看来很奇怪的东西,却可以堂而皇之的存在,比如夜幕降临之后市中心的街道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各种流浪汉,被我们定性为邪教的轮子在那边却是合法组织,而最令他们感到害怕的就是那群五大三粗的老黑和红脖子,由于那边持枪是合法的,你根本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突然出现然后砰砰砰。而警察也是人,也有家庭,他们要对付这样的人,说句不好听的,万一遇上个嗑了药的神智不清的,很可能小命就没了。之前有个华人留学生在星巴克写程序结果就被突然持枪抢劫的暴徒给突突了,所以很多时候他们必须用暴力的方式才能保护自己,进而保护其他人。

这一次西安地铁事件,由于我不在现场,不知道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但是从警方的报告可以看出,并不存在什么主观的猥亵行为,更加类似于过度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但事情的起因也是因为女方打电话的声音太大,打扰到了其他的乘客,被一个大爷指责,然后引发口角和肢体冲突。安全员请双方下车协商,女方拒不下车,最后才有了网上视频里的那些内容。

我想这件事情为什么突然引爆网络,可能除了暴力执法的行为,更多的是出现了女子衣服被撕破,出现了裸露的场景,一下子挑起了无良营销号和被精虫上脑的闲人的 g 点,成了女拳们打拳的借口,还流入网上成了境内外媒体抹黑中国的素材。至于真相如何,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关心。其实很好想,如果被拖拽的是个男的,肯定就没有那么大的热度了。

从目前官方给出的回应来看,我认为这样的处理算是比较合适的。当事双方和保安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是那群肆意传播她人裸露视频的人,和那群恰烂钱的媒体营销号是不是也应该管一管了?

知乎用户 鲱鱼罐头 发表

想起 2017 年美联航 3411 班机事件。非常类似,以供参考。

很多人误会了,这不是给谁背书的意思。而是多了解一下其他语境下发生的类似的事件,自己去提取值得思考的东西。

就酱。

以下内容均来自网络。

事件:

2017 年美联航在芝加哥到路易斯维尔的班机上,要用这班机接载四名职工到下一个航点,需要四名乘客腾出座位。
事发时,乘客被告知可以领取 400 美元另加当晚酒店住宿,以及翌日下午的机位。
要是没有人接受,赏金就会加到 800 元。结果还是没有人愿意,于是一名经理登机告诉全体乘客,他们会挑选四人下机。
挑选准则有好几个,但一名联合航空公司的女发言人证实,飞行常客计划成员与买了贵价机票的乘客有优先权留在机上。
一对被选中的男女同意自愿下飞机,第三个人据报是那位被带走男子的妻子,她也同意了。但这位据报是医生的男子拒绝,他说隔天早上要看诊。
美联航调动三名保安,以暴力手段,强制将该男子拖行离机,从网络上流传的各角度视频中可见该男子眼镜歪斜、嘴角带有大量血迹,在被保安拖行时已无力反抗,似已失去意识。
同机乘客纷纷表示愤怒,有些人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并上传到社交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强烈谴责。
一位名叫布里奇(Tyler Bridges)的乘客在发布的视频里说:“他说,大概内容是:‘就因为我是中国人所以要选我。’”(后被证实是越南裔。美国人估计对亚洲人的身份也搞不懂)
布里奇说,最初两名保安人员平静地与这位亚裔男士对话,但后来来了第三个人,而这个人表现粗暴。
布里奇的另一段视频可以看到这位男士拿着手机,衣衫不整的跑回座位,口中歇斯底里地说着:“我要回家。”
来自另一位乘客的视频还拍到这位男子抱着分隔前后客舱的屏风,不断的说:“你就杀了我吧。”

事后:

芝加哥航空管理局(Chicago Department of Aviation)在事后表示遗憾,称事件中行为不符合标准,并对事件中的一名执法人员进行停职。在事件发生后的 4 月 12 日,另外两名事件中的执法人员也被停职。根据芝加哥论坛报在 4 月 11 日的报道,芝加哥警方在一份声明中称:在空警到场后尝试把乘客带出机舱时,乘客摔倒,而乘客的面部伤情是因为头磕在了座椅扶手上造成的。
联合航空方面对事件表示歉意,且声明已经联系该乘客;但同时有媒体报道航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奥斯卡 · 穆诺兹在对公司内部的备忘录中称航班机组的处理符合规定程序,而拒绝离席的乘客是 “具有破坏性和咄咄逼人的”。
事件发生后,联合航空周二股价一度跌超 4%,收盘股价跌幅收窄至 1.13%,成为标准普尔 500 指数中表现最差的股票。
当事人随后被送往医院,幸无危及生命之虞。律师表示,在被警员的拉扯中,当事人鼻骨骨折、两颗牙齿被打掉、颚骨受伤,需要面部修复手术。事件还造成他脑震荡,以至于事后无法回忆起自己曾经跑回飞机上。
律师列出了他的伤势:鼻子骨折、脑震荡、掉了两颗牙齿,可能需要做重建手术的鼻窦问题。律师托马斯 ·A· 德米特里奥(Thomas A. Demetrio)在芝加哥市中心说:“长期以来,航空公司一直在霸凌我们,特别是联合航空公司。”

赔偿:

杜成德委任以美国著名律师托马斯 · 德米特里奥为首的律师团对联合航空进行诉讼。
2017 年 4 月 27 日,联合航空与杜成德达成和解,杜成德获得一笔金额保密的赔偿。

后续:

两年后,David Dao 终于在经历了 “可怕” 的恢复期后,在 “Good Morning America” 节目访问中讲述这个事件。他称当看见自己被拖拽下飞机的视频后,“我只是想哭。” 事件发生后,Dao 说,此事对身心健康造成了持久的不良影响。在之前疗伤过程中,自己也决定康复了就去从事慈善工作。现在 David Dao 表示,对于当时的决定,自己并不后悔,也因为这件事让航空公司意识到政策上的缺失和疏于管理。
希望就如美联航首席执行官 Oscar Munoz 所说,“我们美联航从未忘记 3411 航班上的事故,这起事件让美联航努力成为更好、更有爱心的企业。”

知乎用户 nell nell​​ 发表

https://zhuanlan.zhihu.com/p/405947776

我也是在写了这篇文章后才意识到。那些在此事发生后,短时间内借此事炒作男女对立的所谓大 V,究竟图什么?

无非因为这种流量好挣啊。

我的文章 1000 多条评论,最起码 7 成是来声讨我的,污言秽语,层出不穷

100 多个赞来自女性的寥寥无几,当然看一些女生给我发的私信,还是有很多女生清醒的。有一个女生的私信我听了很心疼,**她说自己不敢评论,**各位,这是 2021 年了,我们的网络环境已经让一些人不敢说话了。

你看,挑不出文章的毛病,翻我过去的回答,举报我也是女拳的基本操作了。

我有理由相信,如果可以搜集到更多我的个人信息,她们一定会采取网暴我的行为。

一件事发生后,不关注事件本身发生过程,叫嚣着要上升到荡妇羞辱,猥亵淫秽,这是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吗?

如此挑动性别话题,难道不需要负责吗?

真的不能放任如此下去了!!!

知乎用户 静山 发表

对于这件事,我的态度是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道者,不可令其困厄于荆棘。

无辜的小保安在舆论的影响下丢了工作,倒霉的干部们吃了挂落。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做事,而是因为他们做了实事,只是做的有瑕疵。试想一下,如果保安什么都不做,他们会被处罚吗?大概率是不会的。

设身处地的想象,如果自己是相关岗位的管理人员,保安人员,下次遇到这种问题还能出来制止?能打个 110 就不错了。

这种看似各打 50 大板的行为,实质上就是纵容地铁不文明行为。不利于对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制止,是文明向不文明的让步,是谁闹谁有理,谁闹谁有利,是坏文明。

看待问题,要看谁受益,谁承担损失。

这个事情本质就是女乘客不遵守公共关系秩序,且拒绝执行相关人员的要求,最终被狼狈的强制立场。整个事件中她是始作俑者,结果她除了狼狈一点什么坏处都没有,只不过是被批评教育啊!连行政拘留都没有!作为最应该受处罚的始作俑者承担了最少的处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都没有兼顾。

保安小陈为了维护秩序,为了大部分乘客的用户体验,将破坏公共秩序的郭某拖下了地铁,虽然做事风格存在一定瑕疵,但是他却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公共秩序。结果他被停职调查。

我的预判放在这里,以后地铁遇到类似的案件,保安人员绝对不会在为了乘客的体验,维护秩序及时将不守规矩的乘客拖下地铁,能向站里报告,下一站请警察过来就算是尽职尽着了。为我们将来可能遇到的类似案件时将会牺牲的体验,默哀。

知乎用户 黄先生​ 发表

本来就是一个简单的矛盾问题,非得被部分无良媒体上升到什么维护女权的层面,唯恐天下不乱!

知乎用户 燎原 发表

我的看法是,这件事情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层面。

我自己的微博上午发过一条预测,对于保安的处置,估计重点会考察是否有职前培训,果然到了下午通告,就有提到岗位培训的缺失,也因此才有了后续处罚。

但有时候,无意识比有意识或者主观故意更可怕。

我不知道保安算不算我们国家暴力机关组成部分,但在老百姓眼里,其实区别不大,对多数人来说,保安、城管就是属于可以动用暴力的一类职务。

一个没有意识的暴力工具人是可怕的,某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群众可以口嗨,可以觉悟不高,但暴力机关必须清楚他们是为谁服务。

也巧,早上看戴锦华老师的讲课视频,正好有提到解放前我们国家培养人民子弟兵的情景,第是一扫盲,第二是政治学习,我们国家和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暴力机关不同的是,除了 “服从”,军队是 “人民子弟兵”,警察是 “人民警察”。

我们国家暴力机关,在信念结构上,不是空泛抽象的正义,而是建立在普通人、大多数人之上的公理,这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最最让普通人感到骄傲自豪的地方。

因此,在保安这个层面,是不是允许保安成为某些势力,某些机构,乃至私人的冷血打手?是否可以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

我觉得这个问题,是需要向社会作出解答的。

知乎用户 姞雪心​ 发表

我认为西安的官方处理还是很公道的。

首先西安官方没有向微博豆瓣这些拳师充斥引导的所谓 “保安强制猥亵公然扒光女孩衣服” 舆论压力屈服,依然坚决维持定性保安客观上只是强行拉拽,错误性质是动作过于简单粗暴,而非耸人听闻的扒女孩衣服。这样就不会像南京法官彭宇一案那样,造成保安行业从此沦落为报警工具再也不敢挺身而出的社会负面。同时依然认为郭某行为扰乱公共秩序,被保安制止是理所当然,绝不因为广大网络舆论的同情声援她而不追究揭示其错误。否则以后吊带短裙岂非可以在公共场合无法无天?

其次,对轨道集团负责人的纪律处理彰显党纪党规威严,地铁集团未经全面调查就发布公告,引起巨大舆情,破坏城市形象,暴露出的工作敷衍,作风不实理应受到党的纪律惩戒。

知乎用户 李志勇 发表

人麻了,说白了就是屁大点的一件小事。

地铁上两个人发生争吵并且动了手,然后其中一个觉得自己吃了亏,在地铁上大声喧哗,影响了地铁环境,最后保安决定不影响其他乘客将他拖了出去。

这个乘客觉得估计怕上班迟到,还是觉得吃了亏不爽,不肯出去,最后再拖拽过程中衣服蹦了。

最后乘客想明白了,不哭不闹重新回了地铁。

总而言之就是这么屁大点事。

然后因为女拳作恶多端的原因(出租车捅司机等等),社会舆论首先认为是这女人无端大闹地铁,女人素质低,被撕开了衣服活该。在加上某些极端男性积怨已久,和媒体的刻意引导从而上升到侮辱女性这一点。

随后更多信息公布,女拳势力反袭击,从衣服破了这一点,认为女的名节受损,吃了大亏,不管女的犯了多大事,名节绝对不能受损。进而从保安无意撕破衣服,牵扯到保安强奸,再牵扯到不支持女生的都是冷血动物。

最后也不管事情对错,从新对郭楠形成新一轮的压迫。

在事情持续发酵的过程中,保安被停职(应得的),地铁女生被围观(挺不应该),反女权斗士口嗨爽了,女拳获得新的打拳武器——名节。

只有爷浪费了时间,说实话要真是个男的真没这破事,影响力绝对不会有现在那么大。

当然了也给了我新一轮的思考,那就是事情真相出来之前,尽量沉默,主要不是怕被带节奏,而是怕被情绪裹挟伤害到更多的人,唉。

总而言之,女拳对于这个社会的伤害已经显露出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性别,而非事件本身。可以说广大女生的权益再一次被压缩,未来为她们说话,或者站出来的男生会越来越少。

就像现在遇见老人摔倒,大伙都得要看看周围有没有监控一样。真正遇见需要帮助和不良男性起争执的女生,现在大家都得多思考两秒。可以说女拳以一己之力,成功污染了整个女生的社会面貌。

极端女拳权益再一次膨胀,新一轮的女性在此次事件中被伤害,或者洗脑加入极端女拳,社会再一次被撕裂,简而言之就是赢麻了。

最后希望国家出台政策,对于夸大事实,或者偏颇报道的媒体给予举报通道,并设立相关惩戒措施。

知乎用户 咸味淡水鱼​ 发表

如果保安不能让女乘客停下,

大概率后面的地铁就要停下,

如果随后的班次没办法停下,

很多无辜群众的心跳会停下。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因为这位小仙女而导致后车追尾,造成数以千计的伤亡,保安得被舆论骂成什么样?

最小发车间隔只有 135 秒!

135 秒是什么概念?吸一支烟大概 300 秒,当时的情况有多么紧急还用多解释吗?

不排除个别死者家属对保安做出某些过激行为……(如果保安能活下来的话)

保安只是在进他的义务,也是在实行他的权力。至于所谓的 “衣不避体”,是因为乘客的不配合造成的,如果小仙女乖乖听从保安指挥和安排,怎么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既然选择了乘坐地铁,就相当默认了须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安排。想要达成群体效率,就要做出个人妥协,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原则,要比法律的出现早得多得多得多!

这件事,显然是因那名女乘客而起,毕竟地铁是禁止大声喧哗的,几岁孩子都知道守这规矩。至于她和领导如何撕逼,那是她自己的利益,不能构成损害其它乘客时间效率、情绪价值、生命安全的理由!

根据处理通报,纠纷双方均未受到治安处罚,更没有留下案底。但运营公司和其下的保安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处分。

(此处删除约 200 字)


竟然有人问 “为什么女生坐在地铁上就会导致地铁不能正常运转呢?”

课堂上俩同学吵起来了,老师不都是第一时间把这俩请出去吹风么?难不成,所有的同学都不上课了,就看这俩人互撕?
就事论事的说,车厢是相对狭小的空间,保安人员几乎不可能做到在车厢内及时将二人分开,请到外面去交由相关部门处置有什么问题吗?如果保安没有及时这么做,当事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出现了伤亡等严重的后果,你们提的问题恐怕就变成了 “为什么不能及时将两人拽下车呢?影响大家的时间效率与生命安全……”


顺便贴上另一名答主的内容,有利有减少不必要的对线。

匿名用户:到底有没有真的知道西安地铁三号线真相?357 赞同 · 370 评论回答

还有一点非常有趣,评论区的撕 A/C 与正常情况有个很明显的区别。通常情况下,因为双方观点的不一致,可以撕很多天,与流量热度没有绝对关系。但这次有强烈的正相关,仿佛这些人是一夜之间来的,一夜之间又都消失不见了,起码有理由怀疑是否存在组团打拳。

还有一种 “地铁那么紧固,俩人又没拿刀枪,两个人吵架怎么可能导致事故” 的论调,要么就是对公共安全方面的认知太,,,要么就是屁股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深圳地铁踩踏事件了解一下。

[4·20 深圳地铁踩踏事故_百度百科​baike.baidu.com/item/4%C2%B720%E6%B7%B1%E5%9C%B3%E5%9C%B0%E9%93%81%E8%B8%A9%E8%B8%8F%E4%BA%8B%E6%95%85/17402850?fr=aladdin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baike.baidu.com/item/4%25C2%25B720%25E6%25B7%25B1%25E5%259C%25B3%25E5%259C%25B0%25E9%2593%2581%25E8%25B8%25A9%25E8%25B8%258F%25E4%25BA%258B%25E6%2595%2585/17402850%3Ffr%3Daladdin)

知乎用户 深如大海​ 发表

9 月 3 日

那些叫嚷着让官方公布视频的人是

非蠢即坏的典型代表!

他们实际希望的是看到不是事情的实际情况,

而是官方通过正式途径,

将那女的的狼狈样子公开的发布出来,

给全世界看。

是想逼死那女的,把人血馒头吃到饱。

更新央视评论。

新媒体运营的 “央视新闻” 是由一帮子专业知识匮乏的人主持的微博账号,

用语永远是尖刻的,说法永远强调 “唯一”。

可本身却喜欢拉偏架,乱扣帽子。

这就造成他们在涉及专业问题上会经常翻车。


官方调查结果为:

该女子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保安在正常履行工作,

是有权利将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驱逐出去的。

只是处置方法简单粗暴。

但他没有扒女人衣服,更没有扯内裤,

保安没有违法,更丝毫不涉及犯罪!

这是西安政府官方为在保安维持公道,为此专门下文给保安公司给保安进行停职处分,其中的潜台词就是:

这事他没错,只是处置不当。
责任在于你们保安公司培训不到位,
保安公司不能因此开除他!

这是中国司法正义战胜舆论压力的里程碑式事件,

说明各种牛鬼蛇神再怎么折腾注定也必将以失败告终。

那些在微博上造谣生事的无耻之徒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我由衷的感谢西安政府为人民作主,

维护了人民的利益,顶住了压力。

而且还保住了保安大哥的工作。

结果是你错了,保安的行为并不违法。

说好了,你要给我道歉的。

可你为什么要拉黑我呢。

@打开黑匣子

作为一个法学研究生,

这么做也太不讲究了。

知乎用户 八云社 发表

刚刚央视新闻发微博批评西安通报引发舆论争议。我不评价这个事情,毕竟其他人说了很多了,我就想说一个问题。

官方每次所说的舆论,其实指的就是微博舆论而已,毕竟微博是人最多热度最高的平台。然而微博的舆论环境大家都知道有多糟糕,舆论风向存在很大问题,因此近年来出现了诸多由于舆论影响造成的事件不公正处理结果,知乎和 B 站网友据理力争却无力回天,因为其他平台的热度远远比不上微博,我们的声音被微博完全掩盖了,知乎的一篇长文、B 站的一个视频,都比不上微博评论的一句话加上几万的点赞有影响力,这就是官方眼中的舆论风向。这样的事情我就不列举了,关注过的都知道。

就拿这次的事情来说,官方能不能好好看看知乎的答主回答和 B 站的评论,就发现大家并没有对处理结果表示强烈抗议,有质疑也比较理性温和,没有骂街,这样的言论被忽视,微博上吵着给别人保安定猥亵罪的法盲言论,却成为官方眼中的舆论风向,这难道不是对人民智商和素质的侮辱吗?

其他平台的人总喜欢说微博乌烟瘴气,那就卸载微博眼不见心不烦不就行了,微博把他们集中在一起吵得昏天黑地,其他平台也清净。然而,你们却忘了微博有最大的舆论力量,是最能影响到现实结果的平台,如果我们只是远离微博,放任他们的言论不管,这是掩耳盗铃的行为,同志们要清醒啊。

知乎用户 夏雪冬花 发表

我们先来看一则旧新闻

合肥高铁女子扒门事件

2018 年 1 月 5 日,一起扒门事件就引发过热议。在由蚌埠南站开往广州南站的 G1747 次高铁列车在合肥站经停时,罗海丽为等候爱人,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要求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爱人,列车员和乘客多次劝解无果。

当时这件事引起轩然大坡,罗海丽被全国一致声讨,各大官媒也纷纷发声,斥责该女子。

值得注意的是

人民日报转发了水母真探社的《当高铁屡屡被阻,你们又要求警察强硬了?对不起,晚了》,随后数百个公众号转载,全网超千万的阅读量顿时引发舆论狂潮。

文章大致意思是说,当下舆论环境不好,导致警察在执法时瞻前顾后、挺不起腰,希望大家对警察多一些支持理解。

其实正是如此,当有人挺身而出维护秩序的时候,如果对其太过苛责,大概率,以后不会有人站出来了。

彭宇案的教训,让人不敢扶老人,对保安,以后维持秩序和稀泥就是。

前两天,有个新闻上了热搜。在安徽淮南,一名环卫工人救下了一名女童,却因施救过程中无意间触碰到女孩私处被部分网友痛骂为猥亵犯。

有些网友也是真有意思,拿着放大镜去看别人救人的过程。

知乎用户 雨农​ 发表

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地铁安保队长表示涉事保安是随车工作人员并不属于大雁塔站内人员,而安保公司则概不承认保安系该司员工

各大官 v 也纷纷发表看法:此类事件应迅速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后续执法工作

而西安地铁也不是第一次被曝出此类负面公众新闻,希望地铁官方好好整改并就此事给所有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知乎用户 Breathe 发表

可以肯定,性别对立愈演愈烈了,从中我也看到了一些不寻常的事情。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成都 49 中的事情?这次如出一辙。

首先,官方放出公告,这时候没人说这些过分的话,毕竟全国一天事情挺多的,然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爆火,这其中没有人故意刷热搜我是不信的,然后就有了传统艺能控评,微博,b 站甚至知乎都开始声讨扒衣服的事情,这时候大家都在喊监控监控,还女孩一个清白,等到今天官方的通告出来了,突然没声音了,只剩下一些被带节奏的义愤填膺的 “群众” 还在说保安为什么扒衣服。

让子弹飞一会

这件事情,官方通报很清楚了,就是普通的一起地铁上的口角,这种事情可能每天在各大城市都会发生,只不过这次的保安确实鲁莽了些,也该罚,但是,这需要天天挂在热搜第一占用公共资源吗?这上升到人权女权问题了吗?这需要你们这些 “爱国人士” 唤醒沉睡的大多数了吗?

这些人是有生意,还是别有用心,我无从得知,但我希望,国家能够整治一下网上的舆论,不能让舆论倒逼司法,让罪魁祸首逍遥法外,让百姓蒙冤受屈,别忘了,货拉拉司机可是还没放出来呢。

知乎用户 克里斯蒂亚诺 发表

五年前,有一起类似案例。

但是保安的处理方式,堪称教科书式的处理。

五年后,一名弱女子被强拉硬拽拖下车,致使其衣不蔽体。

抱歉,各位,刚刚差了下详细新闻。

五年前的保安,叫陈陆杰。

2019 年荣获 “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大庆运营保障先进个人” 称号。

2021 年,也就是现在新闻事件中的保安,也叫这名。

巧了。

原新闻地址:

[地铁还没说涨价咋就这样啦?西安一男子地铁耍疯扇保安,见到民警仍嚣张……​www.sohu.com/a/110792078_348921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www.sohu.com/a/110792078_348921)

大致的新闻我简述一下。

2016 年 8 月,那时候,西安地铁 3 号线即将开通。

在西安地铁 2 号线上,有一名男子,气焰极其嚣张,大吵大闹。

一名年轻的保安及时上前制止。

地铁保安工作人员:“坐下,坐下!”

醉酒男子:“我敢打你,你敢打我吗?”

醉酒男子打了保安两拳,保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年轻的保安联系了站台。

这时列车开到了体育场站,站台上的保安,上车支援,将中年男子带下车,地铁的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这个时候中年男子还在骂骂咧咧。

随后,警察也来了,

民警先把他带到地铁站的警务室进行询问。

年轻的保安告诉记者:“乘客安全是第一位的。”

这个保安名叫陈陆杰,今年只有 22 岁,临危不惧,冷静处置,咱得给个大大的赞!

而那名醉酒男子,最终被西安公安地铁分局的民警带走。

再看看现如今。

西安地铁 3 号线开通也几年了。

一名女子与乘客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

保安的做法是什么?

强拉硬拽

衣不遮体

而西安地铁官方回应也是含糊其辞,并没有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

对于保安拖拽女子下车的行为也是轻描淡写。

女性乘客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

为什么发生口角?谁对谁错?

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女子带离车厢?

和平带离还是强行拖拽?

在地铁内,如果有人闹事,危害公共安全,那么该出手时就出手。

可从目前的视频中可以看出。

保安到达事发车厢后,女子并未与其他人继续发生冲突。

保安让女子下车,女子也有说到底是谁无理取闹,可以查监控。要求与其发生口角的男子加微信。

而当地铁行驶到站后,保安突然采取强制措施,将女子强拉硬拽带出车厢。

视频中,女子并未做出任何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情,也并未做出过激行为影响列车运行。

反而是保安的行为,使得原本是女子和他人的矛盾进一步恶化。

双方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发生纠纷,在双方停止肢体冲突后,可以听取双方的陈述,耐心劝导。

无法调解,可以报警,交给执法部门处理。

处理矛盾和纠纷,可以有很多方式方法。

可以和五年前一样,采取温和的办法处理这件事。

也可以像现如今这样,不由分说直接暴力强行带离车厢,致使女子衣不蔽体。

而西安地铁官方的回应,也含糊其辞,掐头去尾,将矛盾进一步引导在女子身上,反而将自身的错误忽略,将事情起因忽略,将女子遭受到不平等待遇忽略。

也希望日后在地铁内发生类似矛盾或者纠纷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采取更加柔和的应对措施。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 月 30 日 16 时 55 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 18 时 05 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事情很复杂吗?

并不复杂。

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暴力,往往都不是最好的办法。

知乎用户 文刀半瞎​​ 发表

西安地铁这件事,不符合逻辑的地方太多了。网上传出的视频被掐头去尾,带有一定的舆论导向,但我认为,谎言说的再多,也是有漏洞可寻的。

网上流传的是这两个版本的说法

版本一

黑衣女在地铁上打电话音量过大,被白衣男骂了一句 “女流氓”,随后黑衣女反问 “女流氓怎么了?”,遂被白衣男掌掴,且黑衣女的雨伞在冲突过程中被白衣男损坏。随后保安介入此事。这时,黑衣女要求白衣男添加自己微信赔偿雨伞的损失费。白衣男未允。地铁到达大雁站(似乎是这个站,这不关健,不作考究)后,保安强行拖拽黑衣女下车,黑衣女反抗,此后被保安及一名乘客强行拖出列车。在此过程中,黑衣女的衣服被扯烂,露出内衣裤。随后,黑衣女起身准备冲入车厢,保安再次上前试图阻拦黑衣女,在此过程中拉扯到黑衣女的内裤,但并未成功阻拦,黑衣女成功冲入车厢并在车厢内的立柱旁衣不蔽体的坐下。

疑点一:郭女士仅仅一句反问,为什么会被大爷掌掴?是什么忽然激怒了大爷?

疑点二:雨伞是怎么损坏的?大爷一边掌掴郭女士,一边损坏雨伞?

疑点三:大爷这么恶劣的行径为什么没得到全车厢人员的制止?就连三个地铁安保人员也站大爷?如果上述描述属实郭女士如何犯众怒的?仅仅因为打电话声音大了一些吗?

疑点四:同车路人的反应

当天的地铁车厢挤满了人,如果仅仅是版本一所说的小打小闹,**为何没人坐在郭女士的旁边看热闹劝架帮腔,而全部挤满了后面的车厢?**是什么能把那么多人包括男性吓得挤满后排车厢?如果仅仅是郭女士被掌掴,虎狼之秦的男性就这点胆量吗?甚至在保安将郭女士拖出地铁的时候还有同车乘客给搭把手,还有另外一大妈指着郭女士对保安说 “让她出去”!郭女士得罪全车厢的乘客,仅仅是因为打电话声音大了些吗?

疑点五:为什么郭女士喊着查监控,却打死不下车呢?

查监控,让大爷理赔,前提是下车解决,地铁里怎么查监控?想解决问题又不想下车,这个行为太反常了。最后在挣扎中郭女士担着走光的风险又返回地铁拉着扶手喊查监控。返回车厢给出的理由是身份证还在车厢内

但在郭女士的视角中,不可能看不到她的行李被地铁工作人员放在车外了。郭女士的包,郭女士的伞以及郭女士的…… 鼠标垫?

疑点六:既然郭女士受了如此天大的委屈,为什么不站出来说明当时的情况需求帮助以及起诉西安地铁呢?

很多拳师给出的回复是,如果郭女士现身或者起诉,会被学校辞退。

郭女士是什么职业?教师!教师属于什么,体制内!郭女士不犯法学校领导没权力辞退她!

郭女士开头在干嘛?和领导吵架,和领导吵架都不怕被辞退,现身说明情况就怕被辞退了?

疑点七:郭女士声称自己身份证还在车上又跑回去,为什么接下来的动作是抱着柱子,第一反应难道不应该是哎呦卧槽我的身份证呢?

于是我翻遍所有网站,终于找到版本一的来源,注意了

哦,目击者称,女乘客自述,自述,自述!!!

为防止某些人选择性失明,再发一遍,原来是目击者根据女乘客自述!!!

版本二

黑衣女在车厢内打电话音量过大,引起其附近乘客的不满,被众人提醒降低音量后并未照做,且有辱骂附近乘客且用伞攻击周围群众的行为,群众纷纷躲开 (合理的解释了疑点四)
只有白衣男进行了反击,在此过程中,黑衣女的伞被折断(合理的解释了疑点二)。随后保安介入此事。这时,黑衣女要求白衣男添加自己微信赔偿雨伞的损失费。白衣男未允。地铁到达大雁站(似乎是这个站,这不关健,不作考究)后,保安强行拖拽黑衣女下车,黑衣女反抗,此后被保安及一名乘客强行拖出列车。在此过程中,黑衣女的衣服被扯烂,露出内衣裤。随后,黑衣女起身准备冲入车厢,保安再次上前试图阻拦黑衣女,在此过程中拉扯到黑衣女的内裤,但并未成功阻拦,黑衣女成功冲入车厢并在车厢内的立柱旁衣不蔽体的坐下。

从同车乘客的反应来看,版本二更为合理。

最后,解释一下疑点六,因为郭女士心虚。她嘴上喊着查监控,但她心里很清楚地铁上看不了监控。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并不想下车解决,因为她明白自己不占理。如果下车之后被判一个寻衅滋事那就不妙了。所以只能等所有人走的差不多了之后自己也偷偷溜走,哪想到被好事者偷偷拍下上传到网络上。

接下来,划重点!划重点!划重点!通报里写,郭女士下车的那站叫什么?丈八北路!丈八北路是西安地铁三号线的倒数第二站,此时不管是大爷大妈大叔,都走的差不多了。郭女士的脱身成就达成。

在场旁观者的回答,有支付记录为证。

转载她的聊天记录 ,侵删。她的时间地点以及支付记录都能对的上。

指的注意的是,很多女拳都指责,同行的人冷漠,只担心自己上班迟到所以急于将郭女士赶下车,但注意一下西安地铁通报女子的行程时间和以下聊天记录的时间,那是下班时间!下班时间为什么都急着让郭女士下车,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和我分析的的相差不多。**这件事之前,我和微博女拳并无了解。这件事之后,我发现微博女拳是我等普信男惹不起的群体。和这些人接触,幸运点如长春司机被割喉最终保住一命,不幸点的就如长沙司机直接被判刑了。

[

男子帮被卡女童脱困时手部疑似靠近女孩「隐私部位」,当事人称「我问心无愧」,如何看待此事引发的争议?

小张想上岸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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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zvideo/1413092680155402240)

我们这些普信男,在不停的被这个社会的女拳 pua。过去无论普通不普通,自信都是种美德。结果忽然一个叫杨笠的人横空出世告诉我们,普通的男生不配拥有自信。他们在重构我们是三观,救女生时要注意私处,面对女生无理取闹请她下车时一定要温柔,否则就有微博法院来判个无期。救了三个女生导致丧命,获得的奖励居然是” 加入女籍 “。天长日久,普信男都会想,以后遇见女拳,还是躲远点好了,grils help grils,惹不起我躲得起嘛!但危险突发的时候,女生真的能 grils help grils 吗?秦皇岛 17 岁少年救的三个女生,她们之间怎么不 grils help grils 呢?南昌红谷滩被当街杀害的实习律师也是和自己的闺蜜在一起逛街,当时他们怎么不 grils help grils 呢?女拳正在急速消耗这个社会男性对女性的善意。难道以后女性遇到危险,到了危急时刻,我们先考虑,如果管了会不会丢了饭碗,如果救了会不会摊上官司。过去看到老人跌倒要考虑扶不扶,现在看到女士遇险要寻思救不救。请广大女同胞想想,女拳到底是为你们争取到更多的权益,还是将你们置身于险地?

知乎用户 公子白 发表

这件事儿不简单。

我说的不是地铁里的事儿,而是地铁外的。

我没混过新媒体圈,但基于我不算强的推理能力,也能看出这件事情是被某个基于微博、具有强烈情绪输出目的的群体刻意就性别这一标签进行了包装、炒作,以及扩散的。

我相信在这个时间点下,应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这个组织汹涌的目的性。如此滔天的恶意是无法一直隐藏在一件连民事案件都算不上的普通纠纷后的。

这就好比你和同学打了一架,处于优势的你把同学的皮擦破了,却被挨打同学的家长叫来的几十名记者的长枪短炮对着,并且把这件事儿层层发酵,最终闹得地方新闻设置专栏,新闻联播口播。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明显变味儿了,却仍还有不少人在讨论着保安是否做的正确,西安地铁有哪些失职。在我眼里,只看到了一个打着弱势群体旗号,却做着无法无天勾当的组织,在舆论中兴风作浪到了甚至能向官媒施压,并捞得一把利益,全身而退的地步。

换作以前,我希望这样的组织受到打压。但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反倒乐于见它更猖獗一些,我想看看其暴露的野心在没有了制约后会暴露出怎样的丑态。在当下郭嘉一刀砍房价,二刀断教培的时态下,都敢继续恰男女对立的烂钱,破坏郭嘉为人口做出的努力,这根本不是无知或者头铁,这就是单纯的刹不住车了。这样的组织受到公义的制裁,并受到应有的惩罚的那天,或许真的不远了。

知乎用户 傅在生​ 发表

西安前两年执法方面还老出负面,没想到这次居然顶住了女拳压力,实事求是,不以性别分对错。

这得赞一个!

知乎用户 萧楚白​​ 发表

先说好,怼我就是你对,是我错了。

我们关注的焦点是,保安 “执法” 过程的暴力,却忽略了让女生下车的合理性。我们要明白一点,首先国家利益>公众群体利益>个人利益。地铁停运轻则晚点影响后面车的正常行驶,重则地铁碰撞事故的发生。后面不说了,严重性都知道,前面呢,影响正常行驶,一辆地铁几百人因为延误几分钟,就差这几分钟,可能上班迟到,可能上学迟到,也可能像《时间管理局》男主妈妈一样就差几秒生离死别。

首先我们得承认,乘客发生争执,请乘客下车是合理的。列车停站时间很短只有十几秒,会造成后续大批乘客延误。影响的造成的公众利益损失,谁负责?

保安的确 “执法” 粗暴,但是地铁属于公共交通,保安没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判断出危险性,所以拉扯女生下车,过程确实粗暴,但对于拒不下车的女生而言,保安要在很短的停靠时间内让女生下车应该怎么办?如果后续在车上女生情绪激化,无差别攻击又怎么办?

你有理你就乖乖下车,不影响公众,然后直接去报案,自己占理却不服别人的理只能降低你的合理性。如果这件事女主根本不占理还不服别人的理那是什么行为?

结论,女主错误更大,西安地铁处理的非常公正,你们可以打我了。

知乎用户 AAvine​ 发表

该女乘客应该负主要责任

保安做法涉嫌粗暴 裙子扯掉

都是该女乘客先前不文明行为导致

不能因为保安做法不妥就颠倒责任

不能因为裙子掉了就有理

知乎用户 高山县​ 发表

我觉得吧,是不是可以开放电击枪,人手一把。

有冲突了,啪啪啪全在地上抽抽。

反正也打不死人嘛,没得什么大问题。

好比我家猫,一上饭桌就会被按地上搓半天,为了不被搓他就不往饭桌上跳了。

人这种东西据说比猫高级,电击枪闹个半年,大家就都晓得好歹了:闹就会跟地上抽抽。形成一种德克萨斯式的恐怖平衡。

知乎用户 饼当 发表

从通报来看,

官方认为:

第一,女子错在先,她是引起事件的因素,

第二,保安小错,因为保安是做事的,仅按停职处理,

第三,地铁公司有大错误,地铁公司的错误主要是没有制定女子拒不出地铁的处置办法,所以导致了此事,

第四:老人有错,但不敢说,因为老人有豁免权

从上面结论看,官方认可保安的处理行为,只是处理方式欠妥,处理方式欠妥是因为地铁公司没有和执法机构协商好,赋予保安执法权,所以正确做法是,市府出面和公安制定地铁法规,将公安执法权下放到地铁公司,即赋予地铁公司的保安临时执法权,这样保安可以顺利执法。

官方不认可女子的行为,这是肯定的,你想,不管是谁,在地铁里撒泼,就一直把住栏杆不出地铁,这个行为必须被处理,那保安有啥办法,把女子直接拖出去总比一棍子敲晕她再拖出去更合理吧。如果官方认可或同情女子,那以后所有人都把住栏杆不出去,你让保安咋办。至于拖掉了衣服,那比起女子的行为真是小事,因为保安又没有主观猥亵她的故意,你想,如果因此严重处罚保安,那以后会有更多女的当街撒泼,不让你动手,你一动手她就威胁脱衣服,或者真的脱衣服,那时候不仅是保安,连警察叔叔来了都没有办法处理,那该怎么办,要上电棍吗。

知乎用户 朱栗敏 发表

单看地铁上这件事,各种元素冲突很难分辨是非对错,需要加上西安的魔幻新闻作为背景,在大背景下去理解这件事。

比方说:

真兵马俑入口大把的骗子会试图把乘客带去假兵马俑:

[太离谱了,我被骗去看了西安最真的假兵马俑​mp.weixin.qq.com/s/J61GfuVkbwN9QmbEWaYStQ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s%3A//mp.weixin.qq.com/s/J61GfuVkbwN9QmbEWaYStQ)

虽然各地都有自己的不太光彩的一面,但是这样密集、恶劣的新闻,你很难在别的城市看见。武汉不会容忍假黄鹤楼,南京不会容忍假中山陵,哪个大城市也不会让乘客成车地被骗去山寨旅游点,但是西安,可以。它就敢让假兵马俑抢真兵马俑的游客,如同敢明晃晃地欺负清洁工给他们带脚环,让他们把地扫到灰尘按克算。这些新闻从各个方面都揭示:这个城市是一个惯于欺凌弱小的地方。

清洁工,弱小可怜,欺负欺负怎么了?外地游客,不懂路,欺负欺负怎么了?女生,力气小,欺负欺负怎么了?保安打眼一看,身强力壮的大爷和坐着发脾气的年轻女子,哪个好欺负一目了然,上头命令赶紧把人带出来,那就一把抓住拽出来,衣服扯掉又怎么样,谁叫她不识相,不谨守自己弱者的本分,老老实实听话?事情闹大,地铁官博觉得发个公文说都是女子的错,识相的就不会追究什么责任不责任了,官方都说话了,那还能有错?

从上到下,都是一样的。

谁弱,就欺负谁。因为没有人会帮助弱者。这样的原则,多么简单,直接,省事。

那么作为一个弱者,在这种环境下,遇到冲突最理智的做法,同样简单直接:抓住自己占优势的短暂时间尽可能发挥战斗力,把损失要回来。管理人员不值得相信,周围人不值得依靠,能保护自己的,只有语言暴力。所以她不下车,只坐着叫喊。

谁知道保安会突然使用更大的暴力呢?


我对这次事件的处理结果不抱希望。

受害者至今没有在公共空间开一个账号,公开说一句话,公布一份有利于她的视频。遭受到的侮辱和伤害,很可能就白遭受了,想帮她的人,都找不到一个着力点。

就像那些被骗的游客,跟韩国强奸犯享受同样待遇的清洁工一样,白受罪。谁叫你是弱者?

此地不存在对弱者的公道。

知乎用户 安雅 发表

我觉得处置合理。

一堆人抓着保安撕破女子衣服说事,这是主观上有预谋的撕破人家衣服的?这不是拒绝下车拉扯过程中造成的?我支持给保安一定处分,因为确实处置手段不够智慧,简单粗暴。但是实事求是,仅限于手段方式上有问题,其动机和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护地铁秩序,值得肯定。如果不管不顾,又会被说不作为。

微博上更没法看,还有的说这是强奸未遂。我现在十分理解为啥要给互联网设墙,就微博抖音上这些人的智商,说啥都会信,没有自己的判断能力。给人当枪使,还乐呵呵的。

有人会说,你们家女性遇到这种事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因为我们家女性不会在地铁上高声打电话,不会在保安要求下车解决问题时拒绝下车,压根就不会遇到这种局面。

补充点,为啥很多人觉得如果这次不好好处罚这个保安,以后自己出门乘地铁就不能大声说话了,就会被无缘无故当众扒光衣服,去西安坐地铁就不能穿裙子了,这脑回路为啥这么直呢?为啥会觉得自己是和这个事件中的女子一样?我十分不理解。既然脑回路已经这样了,那为啥不想想以后坐地铁遇到扰乱秩序的人,保安不作为怎么办?

2021 年 9 月 3 日补充 又去微博看了下,开始有人去地铁里举牌了,有点那个味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短裙吊带乳贴丁字裤女子在地铁上 zi 焚怎么办?

拉扯一下漏点,你不阻止吧,他在烧 8 位数的国家财产。

保安内心 “MMP,我要失业了”

怎么做,都是错,怎么做,都是坏的选择,

既然都是坏的选择,那就选一个相对没那么坏的吧。

至少 “看” 这个动作不构成违法犯罪。

地铁保安只是个保安,他要是那么能,早去当地铁董事长了。

想一想你家小区的保安,地铁保安总比老大爷强吧,你指望他干啥呢。

知乎用户 张乾 发表

经过和朋友讨论。

微博也好,女拳也好,部分女性也好,反正就是一部分人。

这部分人的观点是

保安这么干就不对,保安没有执法权,姑娘也没干什么,她干什么了?打人了?凭什么拽人下去?谁也没权利动她,除非是警察来了。

外加,扒衣服,扒内裤,猥亵,强奸,等各种情绪化的词。

其他人,包括我的观点,也很多,普遍男性,小部分女性。

作为普通乘客,既不是保安,又不是那个女的。我们也不可能在公众场合撒泼,有人觉得打电话大声,会配合小声点或下车打。发生矛盾,有第三方在场,会配合下车解决。

作为乘客,谁撒泼谁下车,下车有警察,有保安,随便怎么解决。你要是说抓流氓抓小偷,我们支持。谁都别跑。你这车上撒泼,想不开拉安全闸怎么整。公交车可以停车,你们闹完了,警察来了,再走。地铁可以停车嘛?不能你就下去。

保安拽也好,违规也好,是保安的问题,别说保安了,警察来了,我觉得不对,该投诉投诉,该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想起诉就走流程。但需要下车配合,一定会下车配合,我有理我怕什么。没理最多调节,有什么问题。

总结对比

A:就算我撒泼,只要没违法,只有警察能带我下去。保安凭什么。

B:有问题下车解决,不下车的底线是别闹,安静呆着。谁车上撒泼谁伞兵。

作为乘客,遇到撒泼的,保安,警察还是乘客,谁把她弄下去不重要,都感谢。

合不合法,合不合规,是你们之间的问题,最多我就是作证。

当然不建议普通人掺和,所以作为遇到这种事的普通人,无奈又带点气愤。

我们说的是:我们应该配合,所以不会这样。

它们说的是:我没错,下次还敢,你没权利。

你看,这个它,我不是意有所指,只不过写 “她” 会有人说,你是不是歧视女性。

写 “他” 但确实是女性主流观点。

这就是目前的困境,只能用 “它” 来代替。

[

西安地铁保安视频前半部分

刘阳的中式服装的视频

 · 9254 播放

](https://www.zhihu.com/zvideo/1416821103445045248)

看完视频再回复我,里面乘客的现场评价很直白了。

看看几个回答和评论,就知道微博有多烂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 月 30 日 16 时 55 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 18 时 05 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先大声打电话,后发生口角,

然后肢体冲突,估计突然就这时候坏的。

16 点 55 冲突,保安上车陪了三站不下车。。

现在人家统一口径,是保安扒衣服,问题衣服在女的身上。你配合下车,谁动你衣服。

看视频女的衣服从腰到肩上了,自己不整理一下??

还有人说强奸。

有人问要是你女性家属呢

我女性家属会配合调查,不会大喊大闹。不会这么歇斯底里神经质。

这种精神状况,怎么让我相信是那个大爷的问题?打电话时候大声的状态也是这种歇斯底里的状态吗?

建议下次直接电击枪吧。

还不与拘留,艹。

知乎用户 银多多 发表

这也算是有了处理的结果吧,但是也仅仅是停留在处理了。

上午看朋友圈的朋友都在说,西安为了马上召开的全运会,各种做宣传,但是都不如一个负面热搜的热度高。

据说微博现在已经把西安黑的不成样子了,我觉得这些人跟打拳的人本质一样,他们并不在意事情如何被解决,他们只在意如何能更好地挑起舆论的对立。

我的看法和我之前的回答一样,女生有女生的错误和问题,保安也有保安的问题,保安执行规定没有错,反过来看,女生被暴力拖拽,讨厌一个说法,然后保安因此遭受处罚也是合理的。

真的不要再说这件事情处罚了保安,以后地铁上的保安遇到类似情况都不敢管了。

我不明白说这样的话,带入的是什么样的逻辑?把人往外拖拽、把人衣服扯烂本来就不是合理的啊,确实没多少人敢这么管。

还有的人讲,女生之所以衣服被扯烂,是因为她撒泼打滚。

……

你被人拖拽在地上,强行拉出去,你不带反抗的?她撒泼打滚不是因为保安的处理方式有问题?保安一定没有把人直接拖拽出去,把人衣服扒光这样的权力。

退一步想,如果这事情保安不受罚,女生没有讨要到说法,那按照有些人的逻辑,是不是默认了以后只要有类似事件,保安可以直接上去拖人,让人衣不蔽体,那这样是不是乘客都不敢坐地铁了?

这种说法成立吗?合理吗?

明显不是啊。

还是就事论事,这点西安相关警方做的挺好,找到相关的当事人,找到当时围观的人,理清事实真相,按照相关的规定做处罚,没有被舆论牵着走。

最后,借用我朋友圈一个朋友的观点吧,如果我是当时在场围观的人,我会主动上去做些什么,起码让这件事情体面一些。

知乎用户 morrow 白​ 发表

其实很多人很分裂的。

你看,该女子被拖下车,按他们的理由是 “大声喧哗”。

那么设想一个场景,你好好的坐着打电话,老人过来让你让座,

你不肯让,他开始骂你流氓,

你回骂,然后被保安以 “大声喧哗” 名义拖下了车。

你的身份证市民卡还在车上,你试图回去拿,你刚买来的新西装在拉扯中被扯坏了,那是你一个月的工资。

这个时候,现在在说别人姑娘活该的人,会不会改变自己的立场。

(其实我觉得肯定会有很多人还是不会的,毕竟,管非人,识文不易)

另外,建议没看视频的人真的去看看视频再来做键盘斗士,女生冲回去拿证件的时候,保安伸出的手,眼睛不瞎的人应该能很清楚的看到精确伸向内裤的手。

希望有朝一日地铁里信号不好而大声打电话的人里面,没有你们的母亲、妻女、姐妹、朋友。

知乎用户 luvian​ 发表

这个处理结果看似和稀泥,却为日后保安行使职权埋下了严重隐患。

1. 如果乘客无视防疫规定,强行闯关,保安是否有权强制驱离?

2. 如果乘客在飞机起飞前与别人发生冲突,在警察到达之前,安保人员是否有权强制带离?

3. 如果乘客在火车站扰乱公共秩序,在警察到达前,安保人员是否有权强制驱离?

接下来安保人员的工作很难做了,权力和职责的边界在哪里?是否只能报警等待?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那么问题会更严重。

知乎用户 清纯小浪女 发表

我想给部分脾气比较大的女同胞说几句。

因为这事开端是女的打电话声音太大。然后和男的打起来,然后保安让她下车处理,她拒绝。反正保安不是故意扒她衣服。

女同胞们,你们在家里有爸爸妈妈老公或者男朋友宠着让着。但是,在外面最好收敛一下小姐脾气。社会上不是每个人都让着你。虽然绝大多数男人都知道好男不跟女斗,但你碰上一个半个非要和你斗的,你也肯定斗不过,男女体力差距太大了。另外,我不知道为什么男的会和女的动手,骂人的时候千万不要骂娘。

有人总是说,如果是你家女人被如此粗暴对待,你怎么想,巴拉巴拉……

呵呵,我家女人在家里脾气是不小,但出去挺淑女的,俗称窝里横。她和陌生男人发生口角甚至动手?断然不会有这种没数的举动。

这还是个老师啊。看来不光是家里惯着她,在学校里是不是家长也都捧着她啊。

就因为你的臭脾气,你挨顿揍、在全国现一次眼,保安停职,可能砸了饭碗,地铁领导一个警告处分,一年内不能提拔。你何必呢?

知乎用户 才子是我弟​ 发表

保安不构成违法犯罪

可见,顶破天是个处置方法不妥当的问题,而绝非是故意的犯罪行为

但某群体便迫不及待要给保安扣上故意猥亵的帽子,要定他侮辱罪

这动机是非常清晰的

女性极强的性别意识使她们一旦出现了不利女的事件,就会让立场压倒事实,情绪压倒理智,无条件地站在女性立场上,而鲜有像某些国男一样的白骑士行为

而一旦站在女性立场后,女本位视角下这位维持秩序的保安无疑是有罪的,不尊重女性的,那么相应的报复必然是理所应当的,随心所欲的

于是肆意编织罪名的行为就出现,相关的声援压过一切,叫来俊臣看了也要甘拜下风

可以说,一旦触怒了女性,便要面对她们不对等不受限的报复

这位车站上的女士大声喧哗后拿伞打人是这样,微博上的女权共情后罗织罪名也是这样

而社会对此的包容度是显然过高的,例如一刀 1500 事件

哪怕是这次保安勇敢地选择了不包容,也立刻遭到了女本位舆论机制的反噬

深挖细节对女生没有任何好处就不挖,照顾女生声誉就和稀泥,这就是某些伥鬼的做派

“这女孩是犯罪分子么,显然不是​www.zhihu.com/pin/1416379432563544064

至于在这类想法下对原 po“赦免权” 用的不妥当的义愤填膺者,对声称保安应被判五年的言论永远是选择性视而不见和沉默的

知乎用户 黑暗福音 发表

1、处罚措施里女子郭某在通告里排在最前面,应该为引发事件主因,可以认为是 “主责”,通告不谈具体细节,可能是不想让郭某受二次伤害,可以理解,但也可能让人觉得事情还没说清;

2、保安陈某某行为粗暴,但不违法,说明衣服脱落是意外,并非保安故意 “扒衣”,目前已停职;

3、老大爷陈某没啥过错。

知乎用户 姜橙不是梨 发表

不看清楚我说的就莫名其妙跑来讲我双标的,我一律当你脑子没进化完成

…………………………………………………………

我的重点!重点!重点!是大家没必要因为对女拳或男拳去攻击所有的男性群体和女性群体!请不要因为我的一句我同情女方就觉得我是完全站女方的,我的同情是基于第二段视频而已!然后有人就因此不停的跟我争论男生遇到这样的事就被人骂然后引上性别问题!!!!!就好比我国也是规定男女被性侵犯罪人都是一样要定罪的吧?(这个例子与西安地铁事件无关联,希望不要误解原意)

我的生活中遇到的男生或者女生都没有网上说的那么男拳或者女拳,所以真的没必要一次次的拿性别说事!

下面有人贴一个当时在场的答主的回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4052986/answer/2100207759)里面描述女生有先攻击别人的行为,如果是真的我觉得警方就算是拘留她我都觉得没有任何问题。

我同时也认为保安的后续处理确实是有些过激了,但是同样不至于到像大家贴的微博豆瓣上要网暴的程度,我们作为公民是没有执法权的,我们应该是监督,如何惩治双方是警察该做的事情。地铁方面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和应对措施。

那些想要跟我就性别来争论的,你们先理好自己的逻辑并且看明白我的回答再来说话。

其实这件事情明明当事人都冷静一点,完全可以避免闹成这么大这么难看,他们之间有谁从而获利了吗?没有吧,保安得到了什么?他没有主观上想要侵犯的意识,但是也因为自己不冷静的行为被有些人扣上了猥亵侵犯的罪,被网暴被停职。女生得到了什么?她的不冷静不理智导致了她的衣服被拖拽裸露,被人拍视频,全网播放,社会性死亡。

真正获利的是想要出卖无码视频的人,是那些不良媒体,还有浑水摸鱼抓着男女性别不放的博主

那些不停的跟我争论性别问题的可以停了,我希望你们能多去读读书,不要浪费了国家九年义务教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回答

我看了一圈的答案,我不理解,甚至大为震惊,为什么什么问题都能扯上性别?都能拉上男女对立?你们那些被男女对立的观点洗脑的人是不是还没进化完成?

对于这件事,我做为女性,第一遍看到视频的时候,我对女生是同情的,甚至会代入自己。

但是官方通告出来表明了,女子打电话声音大打扰到了别人,地上雨伞折断(因为什么官方没有说明,所以不深究),女子讨要赔偿。到这里为止事情还只是一场民众间的矛盾吧?

随后保安进入纠纷,从第一段视频中可以看到保安这个时候是突然拖拽女生的,而二段视频中女生的衣服已经被拽到了脖子上了,导致身体裸露。

而这个时候!那个拍摄者依然对着女生拍摄!对着女生已经裸露的场景拍摄!

最后拍摄者网上传播,事情被引爆。

女生有没有错?当然有错,她错在公众场合大声打电话,这是不文明的行为,在保安来了之后不够冷静的索要赔偿。

女生有错的情况下,保安就没有错了?女生当时虽然在叫嚷,但是是坐在位置上的吧?并没有进一步的伤害他人,手中也没有武器,至于到直接动手拖拽的程度吗?

我问一句,一个人他(不专表男女)仅仅是因为与他人之间的争执矛盾,就可以这样进行强制拖拽吗?在衣服已经被拖拽到脖子上身体裸露后依然不停手?

这是男女性别的问题吗?

知乎用户 巳乙​ 发表

实话实说,已经比预期好多了。

**保安行为不构成违法,这就是最大的胜利。**至于停职(不是开除)、整顿,也是现行制度下的无奈之举。但起码西安警方没有被拳师裹挟,把保安抓起来,这已经难能可贵了。

乘客这边我还真想说两句**,北京 “正黄旗” 大妈一没动手,二没对抗公交安保,结果领到的是拘留。此次两个乘客动手了,而且女的公开对抗安保,请问只批评教育是否合适?如果合适,那请问正黄旗大妈的案子是否就是一个司法被舆论影响的案例?**

保安这边只是**短暂的胜利。**因为根本矛盾还存在。

试试能不能改名:交通部称正在处理西安地铁拖拽女子事件,警方已介入,安保拖拽的行为是否合规?更好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640 赞同 · 653 评论回答

另外一个问题下我说了,现在的规定就是让保安既管又不管,吵架了要管,对方不听你的那也没办法。讲理的保安能管,歇斯底里的保安管不了。

如果说在法制社会建设初期,你担心保安滥用权利,那我也理解。但现在我们依然运行着这么烂的体系,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1、西方以及我国香港等地,保安就是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这些地方能做的事我们之前做不到,为什么现在不做?

**2、总有人拿保安素质低说事,**那请问为什么不构建培训体制提高保安能力?写字楼什么的暂且不论,地铁、公交、银行等地的保安,由公安机关负责培训,经过更为严格的训练后赋予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这种在西方早就行之有效的做法为什么我们就不做?

从西安这件事上看到,**我们已经开始重视保安的 “不作为” 了,**甚至可以说,相比较保安胡乱打人,我们现在对保安 “装不存在” 更反感。社会对于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可能永远容忍保安不管事,更不可能一直容忍某些人撒泼打滚之后能全身而退甚至反咬一口。

知乎用户 试试能不能改名​ 发表

微博完全没服气,继续在搞人肉和爆破,微博貌似又封了几百个。

什么时候才能认识到目前中国的 “女权” 是有组织有体系在搞性别对立。

社会上因为一些矛盾厮打的真不少,如果真的细究责任,大概率就是这种各打 50 大板。

这件事情也差不多,换个性别就只是一场闹剧。

吃个瓜就过去了。

但现在这个热度,政府就没有半点警惕舆论操纵的问题吗?


不过既然有争议,那么我也同意中央继续调查。

像之前 “敦煌毁林” 事件一样查个明白。

如果确实西安有意偏袒,我道歉。

如果事实无误,那么央视能不能正面跟进一下国内有意挑起性别矛盾的拳师问题?


不过我认为撕扯衣物后道歉确实是必要的,无论男女,也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

知乎用户 早为 发表

二更:

补两张图,对于事实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描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其中肯定有一人是在造谣。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不应该判寻衅滋事罪吗?

———————————————————————————

以下原答案

这件事情中,曝光次数最多的也是最不重要的细节就是扒衣服。

各路牛鬼蛇神靠这三个字吸引眼球博取流量。

女权靠这三个字卖惨求同情。

但实际上,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保安制止乘客扰乱地铁秩序的小事。

因为扒衣服,这件事突然变成了大事,成了各方势力的角斗场。

大家能获取到的信息都不多,所以抛开臆想和自媒体啥饭的所谓第三者叙述。

单论这件事情本身,保安没有任何脱女子衣服的主观故意。

如果对这句话有疑问,请左转,顺便把门带上。欢迎你们协助女乘客控告保安猥亵妇女,我等着你们的胜利消息。

既然我们在这件事情上能达成共识,那么问题的焦点也就是女乘客是否有错和保安的处理是否得当上了。

女乘客有错恐怕连打拳打得最狠的那群人也不敢否认吧?既然如此,保安后续的行为也就是为了制止女乘客,这也没有任何问题吧。

那么现在剩下的问题就是,保安的做法是否妥当。

应该说,确实不是跟妥当,毕竟对方是一名女性,而且当时危害性并不算大。

但是,在地铁一种深埋地下的密闭空间内,同时还有后方车次即将到来的紧迫感影响下,保安主观判断过激并不是不能理解的。

要注意,这一切都是因为保安想要解决这起事件,而不是给自己谋什么私利。

所以事发后抠着保安条例说保安没有执法权纯属耍流氓。医院、商场、学校的保安(这里还要包括地铁),都配备有防暴的盾牌和叉子。还要定期做实战演练。怎么用人家的时候就是反恐英雄,发现女权势大就改流氓了?

不过也好,从此以后保安应该过上幸福的生活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问题口头劝诫,不听就报警,自己躲在一边,安全又自在。

很多人事发后都说想想要是被保安撕扯的是自己会怎么样,就没人想想,真有突发事件,别人撕扯自己的时候没有保安帮忙会怎么样。

一个保安,能有什么权势?在某些人口中简直成了特权阶级的代表。只能说保安也变成了一个高危职业,有险情不上被追责不作为,有险情上了又被骂侮辱妇女。

只能说,女权打到哪,哪就是高危。不得不服。

现在的处罚结果是维护社会秩序者受到了处分,破坏社会秩序者只有轻飘飘的几句批评。人民日报等所谓 “官媒” 还不满意,联想前些日子官媒给货拉拉司机直接判刑的先例,我发现打拳似乎已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行为了。

我没说保安的做法正确,但是恨不得他死,只能寒了真正在干事情的人的心。

最后再唠叨一句,原来的四大名句:来都来了,大过年的,人都没了,孩子还小,已经不够用了。现在还得加一大名句:她是女的。

知乎用户 王小帅 发表

这类事情其实男女角色互换就能明白真正的热点在哪里了。比如这次是一个中年肥宅在那里闹事,被地铁保安硬拉拽出去时,上衣裤子都被拽掉了。那现在网上同情女乘客的人,还会共情吗?甚至如果当时保安不是硬拽出去,而是一脚踢出去的,我相信共情女乘客的人也会去掉一大半。

所以现在真正的热点就在于主角是女性,并且女性的衣服被拽开了,其他都是次要的。那些同情者的发言也基本都是,如果你家女眷的衣服被扒走了,受到的侮辱如何如何。

因此说明中国的总体思维还是偏保守的,或许是好事情?共情女性的人认同女生在被拉拽的过程中衣服脱落才是最严重的地方,而不是拖拽本身。

当然从法律层面看,衣服脱落只是拖拽附带的产物,只要拖拽本身不犯法,衣物脱落也不算严重后果。而可能某些女性或者女性的共情者并不这样认为。

知乎用户 窃符救赵信陵君 发表

不要再质疑女士有没有错了!我说过,女士的那点错并没有那么重要,评论区也不用来排队暗讽。

为什么这事争议这么大?最关键的一点,官方没有对这种粗暴执法的行为认错,没有给受害者道歉!


讲真,我到现在都理解不了,为嘛那么多人觉得安保人员的操作没问题。

要是没有那身保安服我都以为是从哪儿来的匪徒。

这件事情中,女士的那点错并没有那么重要,“执法” 的粗暴才令人感到心悸。

设身处地的想,要是我被保安扒光了衣服,我可能会直接和他拼 m 了。谁都会有情绪,保安粗暴拖人、拉偏架、撕扯衣服一系列行为,都是严重激化情绪的导火索。

作为一个秩序的维护者,他的行为都应该是控制纠纷的恶化,而非粗暴执法,进一步导致场面失控。

知乎用户 TangM 发表

是时候模仿一波知乎男拳了。

这次事件必将对男性求职者在安保等工作岗位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这类岗位肯定会减少对男性求职者的录取数量,这是男拳打拳对于男性群体的反噬。

知乎用户 Dkkdkd 发表

实际情况:

女子打电话声音较大→

老人提醒注意言行→

女子和老人发生口角,肢体冲突→

保安到场制止,要求下车处理→

老人同意下车,女子不下车,并持续大声吵闹→

行至大雁塔站,保安强行拉拽女子下车,造成女子部分身体暴露→

女子回车厢,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

某些人眼中的情况:

女子打电话较大声→

保安强行扒下女子衣服

Ta 们要的不是真相,要的只是流量。

知乎用户 恰恰 发表

保安确实处置不当,导致事情失控超过了他的处理能力。

完全可以呼叫同事和警察支援。这站处理不了,到下一站也有足够的时间做好准备。说实话,到那时真有强制带出的必要,几个人上去怎么也抬出来了。

别说什么今后保安就啥都不要管了这样没脑子的话。某种行为恰不恰当,跟必要性有关。保安要做的是他能做的和可以做的。

保安怎么知道什么叫能做和可以做?这就需要培训!不是身体健康穿个黑衣服说话声音凶点就叫保安了!

在西安这件事情上,我们看到的恰恰是一个缺乏专业素质训练的保安,几乎是靠本能在处理事情。

所以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保安有错,但不能苛求一个保安,对保安无上限的处理不但不公平,而且不过是掩盖问题尽快平息舆论的权益之计。

无论是南京校园保安石头砸狗,西安地铁保安拖拽乘客,反映的都是管理的粗放和懒惰,把什么事情都压给基层自由发挥。某些人当领导就是一甩手掌柜,对于工作中可能碰到的矛盾、风险、对策毫无预判。

根本的问题不解决,奇葩的事情还会出现!

知乎用户 Eric 发表

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 3 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 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 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 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相关负责人这次成了背锅侠了。

知乎用户 RANDY 发表

对人采取 “强制措施” 是个技术活,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强行尝试就是这个结果。我之前拉一个醉驾的人下车就没有经验,也是拉着衣领下车,结果这衣服弹性是真好,直接肩膀都露出来了那司机还是抱着方向盘纹丝不动,旁边的交警直接上前抓住手臂还有肩膀处三下五除二就把人给控制在地上狗啃屎了,专业人干专业事。

不过遇到更蛮横的,那就叫外援了,术业有专攻,虽然都是警察,但是专业技能的差距不可能让一个警种包打天下,不然国家就设置一个警种就行了,这时候就要叫 110 民警过来了。

这个保安我估计应该是没有配备相关警械,比如催泪发射器(喷雾)之类的,不然用这类器械控制住人是最方便的。

把人控制住,然后让地铁警务室的人过来处理后续就行了。

那有人就要说了,你说的这么轻松,你行你上啊。

保安理论上都要进行各种技能培训,特别是这种地铁保安,这种和小区看门的老大爷那种保安还不一样,这种地铁安保准入门槛还是有的,专业技能培训应该也是有的,估计是地铁管理方还有保安公司没有给培训到位。

知乎用户 Big 白菜 发表

为什么有人看不懂问题呢?既然最后都没有以违法犯罪处理保安,代表保安是有部分执法权,起码把违反地铁规定的人带离地铁有。在这现在为什么没有公布起因?为什么都是各大 50 大板,眼瞎了看不出来?为了保护这位女性?很多人就是想不明白,因为明显起因肯定对某人不利,但是现在已经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在不利不利累加,羞愤自杀了,不知道女拳负责不???就现在来看,是为了给一份体面,真逼出了所有视频,那可就体面变没有任何体面了,怎么样谁知道呢?国人没那么冷漠,为什么乘客那么冷漠,里面还有男有女,为什么不细想一下,还有掐头去尾的视频拍摄者。为什么把劝告环节都剪掉了,为什么吵得最凶的时候的视频不发出来?4.55 的事情,5.35 分开始闹大你觉得这半小时干什么了?5 时 45 分停到大雁塔,来分析一下?一共劝了多长时间呢?不讲理不讲法的人,抓起来没毛病。

知乎用户 简小白 发表

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男女问题的讨论。

我是个男的,我也不希望我的衣服被撕烂。我唯一的优势,也许是保安看我性别和体格不会直接上手吧。

很多人说保安怎么做,也已经有人回答了,保安能做的就是请双方当事人一同下去,女方要求看监控,那地铁里没法看,一起去监控室调解室看吧,这样说不就好了吗?如果乘客硬要不下去,那就报警,让警察在下一站进来处理,我能处理的就是双方不打不吵,如果打起来吵起来我有权力制止。

所以现在处理的主要是地铁工作人员。这就对了。为什么?因为这些地铁工作人员的指令才是令保安陷入这种保安怎么做都不对的困境的原因。当然事实上保安的具体操作和事实结果使这个问题扩大了。所以地铁工作人员和保安都不冤。很多人说的保安没办法,不是事实上的没办法,而是下属被上级安排不合理任务又无法拒绝,劳动方弱势的没办法(想到春晚门卫的小品,执行规定被辞退,放松规定错在你)。

其实从事件的发展来看,应该地铁方只要求女方下去才是真相,因为女方要看监控肯定要下车,那她拒不下车,肯定有对方不用下车的原因。现在这种说法似乎消失了,不知道具体原因。

所以这件事情,不论对错双方下车就是标准,所有自以为现场判断对错只带走一方的做法都会为管理者带来非常大的风险。

现在也算大事化小,大家都挨点板子。但大家都明白,也许损失最大的是保安,不是损失的绝对值,而是有可能工作不保,但这不是处罚的问题,还是劳动者弱势的问题。虽然我个人觉得单纯处罚是罪有应得,但还是一声叹息。枪口抬高一厘米,不是摸鱼,而是正道啊。

我们企业的保安,从来都不上手,发生冲突,都是自己双手背到身后,几个人并排做人墙压迫住,我一直觉得是标准操作呢。看到很多警察也是这么处理的。

知乎用户 二次元男渣 发表

还原西安地铁风波:保安拖拽女乘客前后与涉事各方的责任归属

为迎接全运会打造全新城市形象的古都西安,因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陷入舆论风波。

9 月 2 日,西安市有关部门通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再引争议,相关话题登顶微博热搜榜。央视新闻评论称,“终止舆论争议的唯一方法,是厘清事件的责任归属,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而不是‘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保安拖拽乘客前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地铁经营方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谁来为此事担责?近日,南都记者走访事发地并采访多方人士,试图还原这场风波的全貌。

事发:两乘客吵了两站地,女子被拖拽时衣不蔽体

南都此前报道,网传视频显示,一位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子在地铁车厢与一位中老年男子发生言语冲突,地上散落着断成几节的雨伞。女子要求男子加微信及赔偿。地铁保安上前劝阻时,男子说 “你把她抓起来”,女子仍多次喊 “加我微信”。随后,地铁保安突然将女子拖拽出车厢,过程中女子衣不蔽体并不断哭喊,保安仍继续拖拽。

根据西安市公安局 9 月 2 日的通报,8 月 30 日,女乘客郭某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

另据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此前发布的情况说明,双方发生口角是在当天 17 时 38 分许,“期间,该乘客不断辱骂身边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列车安全员发现后立即进行劝阻,在多次劝离未果后,为确保车厢内乘车秩序,17 时 45 分列车到达大雁塔站后,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

9 月 2 日下午,南都记者乘坐西安地铁三号线前往大雁塔站发现,从双方发生口角的青龙寺站到女乘客被拖拽的大雁塔站仅间隔两站,含列车停车时间,用时六七分钟。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称,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当天 18 时 05 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争议:地铁能否强制乘客下车,保安行为是否合规

事发后,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曾于 8 月 31 日发布情况说明,但未能平息争议。话题 “西安地铁回应女乘客被保安拖拽” 一度登上微博热搜,至 9 月 1 日 12 时,已有 9.9 亿阅读。

有网友质疑,“两个人发生争执,不同时叫两个人下去协同解决,只叫女孩一个人下去?”“为啥在衣服已经扯破的情况下还在拖拽?” 也有网友表示,“如果真有严重问题,也应该是报警处理。保安粗暴的行为,超越了自己的权限。”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事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地铁运营方有无执法权限,能否强制乘客下车?保安强行拖拽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9 月 1 日,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蓝天彬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地铁保安没有强制请乘客下车的权力,这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的问题,应该由公安机关实施,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乘客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是否进行行政处罚。

蓝天彬告诉南都记者,地铁保安拖拽乘客的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地铁方可以劝离乘客,但不能强制拖拽,如乘客拒不配合,应该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前来处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向南都记者表示,地铁保安的职责是维护地铁治安秩序,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保安应当立即报警,寻求警方处置。”

9 月 2 日下午,南都记者前往西安地铁大雁塔站探访发现,发生拖拽事件的三号线站台位于地下二层,而乘电梯向上,地下一层闸机外就是警务室,二者仅一层之隔。

根据西安市公安局官网公布的信息,大雁塔站警务室隶属于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鱼化寨站派出所。一位民警向南都记者表示,8 月 30 日事发当天,该警务室未出警。

处分:涉事保安被停职,西安轨交集团 7 人被处理

9 月 1 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公司正在做整体研究,并深入调查。同日,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此前曾接到相关报警,仍在处理中。西安市妇女联合会工作人员也向南都记者表示,妇联很关注此事,正在跟进。

据央视新闻报道,“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 发生后,西安市迅速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组成的调查组。

9 月 2 日,西安市公安局通报称,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通报称,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市地铁运营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做进一步处理。

同日,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经西安市纪委监委调查,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反思反省不深刻。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 3 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 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 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 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声音:公民尊严不可被肆意践踏,不能 “各打五十大板” 了事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事件也引发多个国家部委主管主办媒体及央媒的关注,纷纷发声表明态度。

8 月 31 日,交通运输部主管的《中国交通报》在官微 “交通发布” 率先发表评论《维护地铁安全 切记合法合规》称,在维护行车安全的过程中,运营主体也应注意方式方法的合法合规。“如果该名女乘客已经违反了相关条例和相关法规,那么地铁运营方应当及时报警

由公安部门进行后续执法工作。一旦地铁运营方工作人员‘越俎代庖’,不仅稍有不慎就会处置不当,还会无法可依,让‘有理’变‘无理’。”

9 月 1 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在其官微发表评论《法治社会更需文明执法》称,妨碍了他人乘坐地铁,理应根据相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个人的尊严可以被肆意践踏。我们期待这起事件真相还原和责任查究的公正处理,更呼唤对不文明执法事件痛彻反思。”

同日,全国妇联也在其官微转发《中国妇女报》的评论称,“西安地铁有必要重新调查事件,对舆论关注点进一步披露,给当事人以及公众一个交代。”

9 月 2 日,西安市有关部门通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后再引争议。话题 “官方回应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子事件” 持续占领微博热搜榜第一名,截至发稿时已有 14.1 亿阅读,讨论 35.4 万。针对通报引发的舆论争议,央视新闻在其官微发表评论称:“不能‘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央视新闻称,女乘客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拖拽,通报称其 “部分身体暴露”;保安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被停职,但连句“对不起” 都没有……“如此回应,谁能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简单粗暴’的事?”

央视新闻称,终止舆论争议的唯一方法,是厘清事件的责任归属,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多一些合规合理,多一份温度担当,让公众看得懂、信得过,而不是‘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 / 摄影:南都记者 刘苗

知乎用户 南方都市报​ 发表

这个保安真年轻啊,竟然拖拽女乘客,处理双方纠纷不该请他们下车吗?不下车报警就是了,管那么多闲事干嘛!这下就是 “杀鸡儆猴”,以后保安啥都不敢管了吧。

当然,就算强制措施,也要注意啊,就算再紧急的情况,也要。。。

保护好自己。。。

这件事里 “全员错误”,保安处理问题简单粗暴但起码 “作为”,女乘客拒不下车影响其他乘客但 “衣不蔽体”,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还是报警等候吧,这就是最好的办法了吧。。。

真难。

知乎用户 希刺克厉夫​​ 发表

先说结论:整个事件走到今天,是通过把控舆论渠道激化群体对立的又一次 “伟大” 胜利。

制造一场全国性舆情事件多简单?

首先,发掘放在过去也就是派出所调解的纠纷,亦或者是声情并茂的小作文。

其次,发动宣传机器,在主要官方媒体下方进行刷屏控评,通过巧妙形容词修饰,迅速将其定性为群体对立乃至敌我矛盾事件,若有人对刷屏提出质疑,立刻被群起攻之,确保压制声音。

再次,通过控评顺利将事件破圈,放大至互联网所有平台,逼迫公众站队,深入激化矛盾。

最后,官方被迫下场发声,无论给出什么结论,都只能满足一方需求,加剧另一方不满,留待下次机会反复激化。

如此,互联网进一步割裂,并且会在未来不断开展线下实操,将原本不关心网络动态的沉默大多数也卷入争论中。

而且据观察,和过去无脑控评相比,为了尽可能掩盖目的,控评者们会机智地不在一些爱国主题等正能量内容下面刷屏,避免弄巧成拙。

毕竟 49 中事件刷屏时,就因为犯了应刷尽刷的错误,弄得不好收场。

所以我很认同江宁婆婆的观点,目前重大舆情都是经过微博发酵到其他平台,如果继续持一种微博是粪坑不用管的鸵鸟心态… 最终就是放弃舆论阵地。

对方手段总是在进化的,而且如果自己这边应对跟不上的话,丢掉的就不只是舆论阵地这么简单了。

要问我现在的心情如何,

只能说很沮丧。

因为可能几天之后,同样的风波又会重演。

知乎用户 三叔侃侃​​ 发表

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

保安有保障公共空间基本安全秩序的义务,那就必须赋予相应的权利。

防止权利滥用,应该是给权利加锁,比如行使 驱赶乘客下车的权利时,保安必须要充分的自证,其使用权利的必要性和充分性,不能过度执法, 而不是取消其维护公共安全基本秩序的义务。 并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当过度执法,以及 无法有效自己证明其必要性以及充分性时,予以惩戒。

警力是有限,稀缺,且警方到现场需要时间的。 这期间需要有人 ,有义务且有权利,先维持住基本的秩序,至少不要使问题扩大化。

不应过度带入加害者的视角,以及过度保障加害者的权益。 如果取消了保安的权利 也就 取消了保安的义务。 极端点,如果有人,在地铁里裸奔,那就没有任何人有义务,将其赶下车去。 没有任何人有义务,保障你的安全与秩序。只能等待的报警,在警察到来的时间里。没有人有义务,制止加害的发生。 这是社会治理的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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