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觉得货拉拉司机没有罪。请问货拉拉司机有错吗?
知乎用户 谢伊眠梦 发表 首先我法本毕业生,对于本事件的看法是程序和说理逻辑烂的不能再烂,某些人直接对标吴淼水毫无违和。 其次从罪和错的方面,量刑本身是存在商讨空间的,本问说的是有没有错,我就不着重去谈其他案件中证据、程序方面的瑕疵了。但是 …
八年前就判过的案子了,真实版 “男女互换,评论过万”。
中国江苏网 2013 年 11 月 13 日讯 (记者 米格)
的姐因中途拒载,与男乘客吵架,愤而把乘客带上 “迷途”。乘客怕遭殴打而跳车,摔成瘫痪。记者今日从江苏新沂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的姐赔偿乘客各种损失 6 万余元。
2012 年 11 月 3 日,男青年陈雷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并讲好了价钱。可是出租车行至中途遭遇路段施工,致使车辆无法通行。
由于施工地点距离目的地已经不是很远,的姐要求陈雷下车步行。陈雷说行李太多,拒绝步行,要求的姐必须将他送达目的地。
的姐表示可以,但是得绕路,绕路要加钱。一说要加钱,陈雷又是拒绝,强调价钱是一开始就谈好的。两人因此发生争吵。
见乘客太抠又说不通,的姐也气愤,突然将车转向不明方向开去。这下陈雷急了,大喊:“你要把我拉到哪里?我要下车!”
其实,的姐是要把他拉回原地,宁愿白跑这趟,气气他。但是的姐不搭理他,拿出手机给别人打电话,不断与电话里的人诉说这边的情况。陈雷见状害怕了,以为自己要被拉去挨打,遂爬至后车窗跳下车,当场摔得昏迷不醒。
在医院治疗期间,陈雷被确诊为右全臂丛神经损伤。后经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陈雷遗留了右上肢瘫痪,构成五级伤残。
新沂法院认为,陈雷应当知道跳车的严重后果,所以陈雷对损伤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而的姐该纠纷中也存在过错。
新沂法院认为,陈雷应当知道跳车的严重后果,所以陈雷对损伤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而的姐该纠纷中也存在过错。
新沂法院认为,陈雷应当知道跳车的严重后果,所以_陈雷对损伤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而的姐该纠纷中也存在过错。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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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气!** 你个 **! ——9.10
女宝们最喜欢强调的一点就是 “没有按导航走”,然而这其实是最扯淡的地方。
可以看出很多成年人其实相当缺乏基本的逻辑性的。
货拉拉是拉货的,不是拉人的。
货拉拉是拉货的,不是拉人的。
货拉拉是拉货的,不是拉人的。
货拉拉是一家以 “货物出行更轻松”为使命,以 “拉货 = 货拉拉” 为愿景的互联网物流商城,从事同城 / 跨城货运、企业版物流服务、搬家、零担、汽车租售及车后市场服务。
正常的服务内容就是出发地等客户装车,司机运输货物,到终点等客户卸车,服务结束。
如果你买了装卸服务,司机会帮你装卸,仅此而已。
至于中间司机是怎么开,走什么路,只要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到达,就算服务完成了。
你客户是瞬移还是跑步还是骑车还是开车还是打车和司机都没关系,只要开始和结束的时候,你能交付和接受就行。
死者的跟车行为并不改变服务性质,货拉拉不会变成滴滴。
死者的跟车行为并不改变服务性质,货拉拉不会变成滴滴。
死者的跟车行为并不改变服务性质,货拉拉不会变成滴滴。
跟车行为对于司机不增加什么成本,对于客户来说省了一份路钱,所以能让客户跟车的时候司机一般都不会拒绝。
但这并不表示,司机一旦载客就得把服务对象变成客户本身,服务对象依旧是客户委托托运的货物。
但司机依旧需要为乘客的生命安全在合理范围内提供保障,譬如乘客突发心脏病,这时候司机就必须要想办法报 120 急救或者把车开到医院,而不能置乘客的生死于不顾。
而不按客户的导航走,显然是合理的,**因为服务对象依旧是客户委托托运的货物不是乘客本身,**如果你提要求可以,加钱商量,不加钱,司机完全有拒绝按客户要求的权利。
我的逻辑一直不变:一个正常人永远不该为一个不正常的人负责,否则所有人都可能进监狱。每当发生这种事情,一群张口闭口共情女性的人永远是最大的搅屎棍。
如果共情心过剩,可以考虑共情共情明明案子还没有破的时候,被辱骂,被人肉的司机。当然我本人反对在这种事情面前瞎共情。
因为大家都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在刑事案件中玩蝴蝶效应,理论上所有人都可能进监狱。
首先大家必须承认:与你有联系不代表你要承担责任。举一个罗翔举的例子:女方妈妈拒绝男方,男方跳楼自杀,她要不要担责任?
这个案子一般人哪怕凭借朴素的价值观也会说不担责,但是罗翔说了一个更深刻的原理,那就是什么叫大概率,什么叫小概率?
全国上上下下被拒绝的男女有那么多,偏偏你自己跳楼,你能怪谁,人家能想到你被拒绝后会跳楼?这种不可预测的小概率行为纯粹是不正常的人作死的 nt 行为造成的。
一个正常人,不能因为不正常人的 nt 行为产生的结果负责。哪怕这个正常人和这个结果有联系,但是归根结底,这个结果源于 nt。
你说男方跳楼的原因是啥?是因为女方妈妈拒绝,这叫联系,但是这不能成为承担责任的原因。
如果某人要担责,说明他的行为与糟糕的结果产生了联系。但是一个人的行为与糟糕的结果产生联系,他却不一定要担责。用数学的话讲,担责是联系的子集。
回到货拉拉事件,我想请大家诚实的回答一个问题:你一年看的新闻里面,在高速行驶的车上,跳窗的人,真的真的真的多吗?
这个问题大家如果一时想不出来没关系,咱们有一个很客观的结果,那就是前一阵子法医表示跳窗概率不大。当然最后警方证明了这真的是跳窗。
一个见多识广,什么妖魔鬼怪,什么奇闻怪式都见过的法医都想象不到有人会从车窗这个莫名其妙的位置跳出去。
请问我们凭什么要求一个普通的货车司机能预料到这种事,并且做出反应?
但是他真的做出了正确的反应,当然不是央视圣经 “立刻紧急制动”,这纯属杀人行为。司机选择双闪和点刹,已经是正确的选择了。
但是央视如此傲慢的想绞杀司机,删除那句无知的 “立刻紧急制动” 后,又发了一遍。这已经是无耻的绞杀了。
在发现自己无知与愚蠢后,在看到大家对 “立刻紧急制动” 的无知发言的鄙夷后,依然不愿意放下骄傲去了解事情的真相,依然没有放弃妄加评论。
如今这么多人支持司机,都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司机做出了最优解,或者说他做出的一切行为,都不应该在刑法层面质控他。
事实是,只有人 “偏向” 跳车女孩,而并没有人 “偏向” 货拉拉司机。
站在正确的一方,不叫 “偏向”;站在错误的一方,却硬是要说那是对的,那才叫 “偏向”
程序都做不到正义凭什么让我相信结果会是正义的,凭老爷们的一身正气吗
居然被判刑一年,而且又出现了出租车捅人女不寒而栗。远离女 quan 真爱生命
没想到会有这么多赞,只不过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突然想到如果哪天我走在街上只有两个人出现这种极端情况我该怎么办,想到了就顺手写下来了,中间也没想其他的。所以打拳的,较真的,鸣不平的还有唯事实真相论的朋友恕我不一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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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哈哈一笑,明白的会心一笑,不喜欢的您爆几句粗口也行,一定要保持身心愉悦。
如果你是男的,你想象一下以下场景啊:
晚上你独自走在一条马路上,这时候对面走过来一个女的,对着你拍了一张照片,然后离你有一米多远问你 “你是不是要强 J 我?” 正在你懵逼的时候,该女子快速跑起来,结果没跑几步脚下一滑摔了出去,好巧不巧碰到了头,一命呜呼了。
第二天警察说了你是个良民,没有前科,没有与该女子有身体接触也没有与该女子言语冲突,把你放了。然后第二天又把你逮捕了,理由如下
当时只有你们两个人你确实有犯罪的想法和可能。
最关键的是在女子做出异常举动的时候你没有做出相应的正确的举动导致女子摔倒后死亡。
你问什么是相应的正确的举动?
警察告诉你,首先她问你的时候你应该使用适量的声音(声音大了怕刺激对方,声音小了怕对方听不见)回答我是良民,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强 J 你的意图只是路过。
然后在她逃跑的时候你没有给她提供照明设备并提醒她小心脚下和路况致使她摔倒
最后你没有在她摔倒的时候提供柔软的物体垫在她身下或头部,就因为你没采取这些措施才导致了该女子死亡,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后你说我冤枉啊,我那知道会变成这样啊,而且当时我是懵逼状态想不到这些啊,这时候旁边人(也可能是题主)说就这还有脸喊冤呢!人家女的都死了 你有什么可冤的?
根据意见做了一些简单修改
其实复盘一下这个事,你让一万个女生跟车某互换,保守估计 99% 都不会出事,但是你让一万个司机跟本案司机互换,估计 90% 以上都避免不了这个结果,你说是谁的问题?
题目:小明在一个早餐店吃早餐的时候,手握两个筷子往自己喉咙里反复猛捅,直到把自己捅死。
问题:请问早餐店老板要对小明的死负责吗?你偏向早餐店老板还是偏向拿早餐店筷子把自己捅死的小明?
对于这个车某的死亡,其他一切细节真的不重要,上面那个例子里,哪怕小明和早餐店老板有强烈的矛盾和冲突,也不可能导致小明那筷子把自己捅死,没有因果关系。
一个人晚上搬家,还要磨蹭,还要中途下车,这都不是正常举动,但无论如何,最不正常的举动就是跳车。
司机没有停车去猥亵死者,也没有驶离城市,死者没有任何必要跳车寻死 / 冒险求生。扯上本案细节,你可能可以指出司机哪哪不对,但单就死者死亡这件事来说,司机是无辜的,他真是倒了血霉才遇到了这么一个原地 “自杀” 的顾客。
司机: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无奈。
补充一个细节,从案情通报来看,从死者要求停车,到死者跳车,再到司机停车并下车往回走到死者坠落点查看死者情况,再到司机掏出手机拨打 120,中间只经过了 1 分钟。
你自己试试:
掏出手机打开拨号界面并按下 120——10 秒。
看一眼死者——3 秒。
愣一下——2 秒。
打开车门下车,走到死者跟前——10 秒。
刹车——2 秒。
死者讲完要求停车,司机听完做出判断——10 秒。
发现死者跳了下去愣住——2 秒。
也就是司机从不理会乘客停车要求到乘客掉出去之间,总共只有 20 秒的时间。中间他完成了按双闪按钮和点刹两个操作,这也去掉 5 秒。无论是 15 秒还是 20 秒,你要求司机完成一个不立刻急刹她真的会跳出去的判断?太强人所难了。
因为他们意识到了问题核心:
一个普通人有可能因为他未能预料并阻止他根本不可能预料、阻止的意外事件而面临牢狱之灾。
这太可怕了。
在这事之前,绝大多数人从来没想到过失犯罪的边界竟然可以这么宽。
自己想想,如果你某天看到隔壁熊孩子在你家鱼塘里乱来,你气冲冲的骂熊孩子,熊孩子被吓到了,夺路而逃结果跳进鱼塘里淹死了,你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
你某天看到隔壁熊孩子在你家门上乱涂乱画,你气冲冲骂熊孩子,熊孩子大惊失色夺路而逃下楼梯失足摔死,你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
此种情况,你觉不觉得自己冤枉?
如果司机一开始就主动免费帮小仙女搬行李,准时出发,严格按照导航行驶,并且参照滴滴专车的服务标准给小仙女准备好纯净水。
你会不会觉得完全可以避免悲剧?
小仙女上车之后感觉还真有点口渴,既然有免费的纯净水,那就喝吧。
也能是搬家累了,也可能是空调吹的太暖和了,十分钟后,小仙女开始微微犯困。随着一阵颠簸,小仙女短暂清醒了一点,隐约感觉到旁边这位猥琐的中年大叔总是有意无意的瞟向自己这边,紧接着一个不祥的预感来了:司机在水里下药了,一切都是蓄谋已久,之前免费帮自己搬行李,那都是骗取信任的。完了完了,一会就要被这个猥琐的中年大叔霍霍了,说不定还会先 * 后杀…… 怎么办怎么办?要不学学成龙大哥跳车?对,必须跳,赶快跳,不能让身边的猥琐大叔发现,速度!
end
不邀自来,加粗显眼。
偏向司机的都是南拳吧?
死者一个娇滴滴的小仙女(虽然开了十级美颜),半夜一个人搬家(其实是怕人打她)多辛苦?这个猥琐的司机怎么就不主动来帮我搬东西?真是太不会舔了。
老娘就故意卡着点搬上车,你能如何?
途中还敢接单?不按照导航走?老娘可跳车了啊,你信不信我真跳?
跳了,噢耶✌ 。
另外根据警方公布的视频,从最后一个车窗关着的路口监控时间,到司机拨打 120 的时间,期间足足拖延了 40 秒之久。
各位,你们想想,死者的内心经历了多么痛苦的煎熬?承受了多少多少不该承受的压力。40 秒啊。估计够她吊的凯子们办完事了吧?
在这长达 40 秒的时间内,司机怎么能毫无人性的看着一个如花似羽的美女而毫无怜悯之心?他的道德呢?他的良知呢?
长达 40 秒的时间内,你哪怕帮死者喊几声加油也好啊
判决书第 1 项,证明司机报警了。
第 2 项,证明司机被传唤了。
第 3 项,急救中心证明有拨打 120。
第 4 项,车某抢救无效死亡。
第 5 项,证明死者死于头部与地面撞击。
第 6 项,描述了路况和货车长宽高等,并证明死者与司机未发生打斗,死者衣物没有破损。
第 7 项,以笔录方式描述了司机的口供。
第 8 项,证明警方调取了监控。
第 9 项,证明了车速以及车辆处于减速状态。
第 10 项,证明了司机偏航后的路线可以节省 243 秒。
第 11 项,证明车门是关闭的,死者自己不起身司机无法推他出窗外,主动起身从窗外坠落符合头部着地。
第 12 项,证明了死者手机下单。
第 13 项,证明货车安全性能正常。
第 14 项,证明死者衣物没有司机的 dna。
第 15 项,证明司机体表没有损伤。
第 16 项,证明司机是成年人。
第 17 项,死者男朋友证明死者性格很好。
第 18 项,死者朋友证明死者没有精神病。
第 19 项,证明死者父母与货拉拉签了调解书。
第 20 项,证明货拉拉公司监管不到位。
第 21 项,证明死者落地后衣物正常,手机仍在导航状态。
第 22 项,投诉过司机的货拉拉用户证明司机曾服务态度不友好。
第 23 项,司机口供承认与死者发生争吵。
第 24 项,为司机对全过程的口供与辩解。
判决书下面就是判决了,请问除了口供有啥证据证明司机有罪?死者如果自杀跳车,是不是跟上面 24 项也对得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笑一个,就这从事发到报警总共一分钟的时间,你还想司机怎么办?
才一分钟,哥哥。
什么概念?等于我和你说句话走个神,咔,我打开窗就往外跳了。
你们认为女性就是会害怕和男性同处一个密闭空间,跳车就是正常行为,就是司机的过错。
那我建议你们不要出门了,家里待着吧。
因为小白兔出门太危险了,会被大灰狼吃掉的。
因为我害怕变成下一个周某春。
要是某天载了女同事或者是什么女性一程,然后她怀疑我对她图谋不轨,然后跳了车 / 割我喉 / 拿刀捅我,那我岂不是既要变成事实上的受害者,还要变成法律上的加害者?
在正义得到伸张之前,我是坚决不敢搭载任何一个直系亲属以外的女性的。
同时也不敢相信能从法院得到公正的判决。
我突然感觉,就现在这个舆论环境,司机什么都不做居然是最正确的处理方法
和那个女的吵,那就是有冲突,导致她死亡的间接原因
拉了,留下指纹,那就不是过失致人死亡了,是强奸未遂了
刹车,那就是处置不当,刹车导致重心不稳所以才摔死了
只有这司机,不理那女的,也什么动作都不做,所有的死亡原因都是她自己做出来的
就这,也还要坐一年牢,真的是无妄之灾。
可见其他的情况会是什么样哦
简单概括一下事件模型:
甲:我花钱了,你现在是傻逼。
乙:我挣了你的钱,我忍了。
甲:我现在觉得你不但是傻逼,还怀疑你要因为我贬低你的行为而报复我。
乙:???你有毛病?!(气呼呼)
甲:看你居然生气了,天呐!我说对了吧!你现在就想伤害我!不要啊!救命啊!快放过我!
乙:你有毛病????(气呼呼)
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自杀)。
甲之魂:你要为我认为你想伤害我的邪恶思想付出代价并对我的死负责!
乙:……
甲方辩手:你居然敢生气!你挣着她的钱还敢不跪地听命还敢生气!你因敢生气这个态度必须对其死亡负责!
乙方辩手:你脑子秀逗了?收了多少钱?
我们不喜欢多管闲事,只想正常地活着,我们知道世界没有表面那么光明,但如果连表面都是黑的那我们接受不了。
一个司机,被强行扣押,被逼迫认罪,被毁了一辈子,整个家庭都完了。
我们知道,我们无能为力,我们只能祈祷这种事情不会落在我们头上。
而唯一能给我们安全感的,就是能通过网络能把不公平的事情公之于众,不一定能拯救被加害的那些人,但至少能让一些人知道真相
但现在,是电视剧在抹黑这个司机,在你发现最大的安全感来源却是最可怕的加害者时,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他们不光在阴暗处进行加害,并且把现实颠倒之后,向所有人宣传。
这种行为,无异于大屠口的同时,大肆宣扬口亚共荣
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货拉拉司机有违法行为。
他被判过失,那真是:
“你说法治我都想笑”
晚上没睡着,刷下知乎,之前只是评论了下,结果发现居然是题主的自问自答,既然睡不着,就没事 “喷一喷” 题主。
先看前面的:
1、十多年前的黑车
十多年前的事拿来提,而且还是黑车。拿来和现在作对比,不说前年开始 “扫黑除恶”,你拿坐黑车不安全的例子来说现在外面坐车不安全,就好像和黄牛买东西被坑了,说现在的东西质量太差一样。中途还穿插了滴滴司机的案件回到了这几年,并且提到了平台有记录。最后又回到了坐黑车死无对证。
明明滴滴与上文中的 “警方无法调查” 以及下一句的 “死无对证” 没什么关系,却强行入境。逻辑不理清楚的,可能不小心看太快了,就以为坐的是滴滴都这么不安全。
2、跳车不是特别离谱
题主可以试试从 40kg 的摩托车跳下来,看下自己在身强体壮(上文说了和司机动手,怎么也不瘦弱),又做好了准备的前提下,能怎么样。从车窗爬出跳车(车顶或车盖自己还能控制下,相对没那么危险)如果没有过专业的训练或强森之类的身体,重伤是肯定的了。
因为车窗出来,肯定是上半身先落地,而且身体也控制不了,一旦是头先着地,那非死即残。这个都知道吧。在没有任何确定性危险的情况下,做一个重伤起步的事,这还不离谱?
这一段就有点 “意思” 了
1、司机依然不理不睬,更加证明司机要对她下手
司机的减速加双闪被吃了?
即便司机什么都没有,“更加证明” 这个有点牛逼,还没开始证明司机要对她下手,更加证明就出来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在大气层的逻辑?
2、合乎逻辑
逻辑真的是张口就来。逻辑都还没有,就合乎逻辑了?我也没看到什么演绎推理和归纳总结啊。
3、恶意满满,无视乘客极其危险的处境,故意不解释,加重对方的恐惧感
大半夜的,写着写着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和上面一样,大气层的逻辑和心理学,张口就来,只看地球上的书,难以理解。
“漠视乘客生命,达到报复的心理快感”。单单从心理学来说,既然 “漠视” 何来“报复”?
这段话就更有 “意思” 了:
1、服务行业必须顺从顾客的要求
对于这点,我比较想知道题主的亲朋好友谁是服务行业的,我想体验体验必须顺从我的服务(合法的)。
2、这司机在道德上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样毫无逻辑张口就来的话,绝对都用上了,却没有半点说明为什么。
司机不理、骂人要说也是素质,而不是道德。
3、正常操作不应该是顺利的做完这一单,然后去接下一单吗?
根据这句话或许可以理解上面说的 “正常了”。“我觉得正常就是正常,我觉得是常识就是常识” 系列。
货拉拉等搬家软件没用过吧,那外卖没也用过吗?快递总收过吧。需要完成一单才能下一单吗?
4、男乘客绝对不敢这样对待
继续大气层逻辑,男人就不敢骂了男人?
5、从细节和逻辑看,这个司机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继续大气层逻辑,细节和逻辑都没有,还看。。。司机自圆其说,根据上下文,自圆其说是这么说的吗,我很怀疑。。。
6、副驾驶情绪不稳要求停车,不是犯罪都会立即停车
不早了,简单说了,希望题主来当司机我来当乘客,看下能不能说停就停。
7、别以为查不到双方打架的证据,就证明他没有劫持
我觉得这是全文最牛逼的一句话,也是全文的核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8、作为司机,长期和乘客打交道,怎么会不知道乘客的心理
不知道题主这么多年和 XX(客户、朋友等)打交道,是否知道他们的心理。
题主这么为乘客安全考虑,突然有点激动,想了解下:题主敢不敢自己做这个司机!
遥遥无期的超长期羁押 + 用法援律师挤掉自聘律师 + 不让当事人会见家属 + 各种方式诱导你认罪认罚
这样说吧,如果换了你面临这些处境,你还不如周师傅呢信不信?他好歹还撑了半年多才撑不住了,换了你估计一个月都要不了就会崩溃,到时让你承认北溪管道是你炸的都行
而货拉拉案生动的表述了一个现实,这种情况有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包括你,包括我,包括任何人
你愿意出现这样的情况吗?
因为警方已经给了答案,人呢,是自己作死的。不是司机害的,但司机有责任,所以可能会坐牢。至于未来可期的花季少女呢,现在也曝光了,是一个恰烂钱的钓凯子软色情平台的 HR,所以有这么高的月收入。当初舆论节奏以现在的目光看,多半也不是为了正义而是赔偿款后面能多几个 0 罢了。如果你是司机,拉趟货就莫名其妙要坐牢,换你你也麻不是?如果你是吃瓜群众,被从头到尾耍猴一样的利用,那也得喷呀。现在各种反转,说真的就算是死者为大也不好使了。
这题目写的啧啧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答了
直接就设定立场一看就老拳师了。
一个女生选择跳车,她一定是经历了很可怕的事吧
以上是一个妹子发的朋友圈,后来我看了警方通报并且详细了解案情后,直接把在这条朋友圈下面点赞的人都拉黑了
男的舔狗,女的仙女
这样做确实比较极端,但我平生最讨厌舔狗,为了舔所谓女神没有尊严,把 b 价生生抬高
更怕某个仙女坐副驾驶时,就因为我变道时,往右边瞟了下后视镜,直接脑补对她有意思甚至是色狼
想到罗翔说的一个案例:
你面前有一个人溺水了,但你坐在游泳圈上,屁股下有八个游泳圈
但你就是稳稳坐着,一个都不扔
你犯罪了吗?没犯!
如果你为了救人,把屁股底下八个游泳圈都扔了下去,结果他还是溺亡了呢?
你算不算过失致人死亡?
我不知道,请懂得大佬解疑释惑。
看了下问题日志,这竟然不是个钓鱼问题。我决定认真回答下。
大家在看待一件事的时候都会把自己代入。这里我们分别代入了司机和女子。
我想不论正常人,都会做出如下判断
如果我是司机,今天只是接了个单,懒得跟乘客废话自顾自的绕路,结果乘客就跳车了,面临刑事审判,再代入下自己的工作,如果我是餐厅服务员,我给一个客人加汤慢了,他直接头插锅里烫死,结果要刑拘我。我倒霉透顶了。
如果我是女子,我很没安全感那种。再给司机最极端设定:司机凶神恶煞,长的跟杜玉明一样,身上有五百条刀疤和一千条龙,脸上刺着金印 “强奸杀人”。那么我作为弱女子我会怎么办?我会用手里的手机跟外界联系。或者根本不上他的车。而不是中途跳车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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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作为正常人,是根本无法理解跳车自杀的女的。但对司机却感同身受。凡是出来工作的,谁都怕遇见这种人!他死了,活着的人还要活呢!
什么是同理心,什么是共情,这就是同理心,这就是共情!
而站女死者一边的人,绝大多不是同情女子,而是因为女死者身上有人血馒头,可以用女死者的血,来讨要社会对他们更多的容忍和顺从。顺便发泄其阴暗的情绪,以及对底层人民的仇恨。
因为我知道,有些人是永远不会去做类似 “司机” 这种不体面的工作的。
如货拉拉司机是有错,他没长个计算机一样的脑子能预判乘客会跳车。
苏联红军进入柏林,无数人奇怪这不像是工农的军队。
有人说:我认识工农的苏联红军,可惜他们已经阵亡在斯大林格勒。
第二个故事,
1937 年 12 月,南京发生了一件举世震惊的大事。
然而当它传到东京街头的时候,市民们穿着和服上街庆贺,半载、半载、半载的声音不绝于耳。
没有什么媒体会报道此时的南京人会想什么。
就是这些媒体,1945 年 8 月,当广岛和长崎的居民很想晒太阳浴,美国人很好心满足了他们又没有收钱的时候,他们出来说:
被晒太阳浴的有儿童和老人, 这是不人道的行为。
保罗蒂贝茨上校说:欧,巴丹岛的战俘和南京城的居民,似乎能理解。
故事讲完了。
以后可以有纯女性开设的酒店、驾校、还有网约车平台,女性甚至可以集资建大学,顺便把杭州跳车和长沙跳车的主角照片供起来。
如果你不介意,顺便再把清华美院女生照片供起来,左右两侧各一张咪蒙和杨立,下面一张电梯姐的。
每天早晨一炷香,谢天谢地谢三光。
我不是消费斯者,也不是 YYGQ。
男性害怕了,只求自保可以吗?
她们用自己的行为,一下子做到了国际女权组织百年来都很难做到的事情。
开纯女性组成的企业
建设纯女性组成的大学
让只存在于小说中的 “西梁女果” 一下子诞生在现实中。
波伏娃一定会很愿意投胎。
可是柳德米拉帕夫柳琴科陆军上尉就不一定愿意投胎。
因为身高 160 以上、长直发、照呗不小于 boy、精通俄国搏击术的柳德米拉投胎转世后,这些所谓的直男癌没有一个会说她 “女性要这么优秀干什么,会打狙击枪了不起啊。”
反而是一些女性,最看不得柳德米拉帕夫柳琴科。
对了,我说一下,我对这次跳车事件的女主角没有什么看法,我也绝对不是不尊敬斯者。任何人也别用这些话压我,我活这么大,还就不怕这几句话
“他还是个孩子”
“斯者为大”
“你们家难道没有老人?”
这些话对我无效。
我确实无法体会,我不否认也有男性干这样的事,但是会不会最后是判一缓一, 那可就不好说了。
不要谈概率,概率再低你遇到就是百分之百。
我不知道会有多少司机敢在大晚上接单身女性的订单,有人很自信说为了钱,他一定会接。那我现在问一句:
1. 丢命和影响三代,哪个更严重?
2. 如果同时有酒醉家暴纹身男、单身女性和运送狮体的订单,请问再缺钱的司机会怎样选择呢?
我顺便告诉你,即使大晚上运送狮体也没有什么好可怕的,只要上车前鞠躬几下,说声老哥,你辛苦了好好歇歇,不知道你前世做什么的、如果你没做好事,希望你来生做好事,如果你上辈子做好事,希望你来生投生到一个有钱人家,一路上很平安。
既然人不是机器人,没有机器人那样完全公正和能用眼光扫一下就能识别的能力,而做错一步,自己有可能万劫不复?
那么怎么办?
既然一方已经明显挑起了战火,结局只有两种。
一、己方失败
二、敌方投降。
所以说 ,无论哪一边会赢,中间商最后一定会死,这是有历史经验的。
最后,我分析一下,我们 E 男在对立中其实也没有损失。
就拿我来说吧,大城市里我这样的人很多:
受过教育但是程度不高,全日制省部共建大学硕士,身高 170、万金油专业,几乎谈不上的赚钱能力。
虽然婚恋市场和我无缘、但是我的生活过得还行。
有份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混吃等死的工作,国企摸鱼,能维持我的房租、手办和学武术,不管是上海本地土著女孩子还是外地女孩子都不会和我有什么交集,我也不会和她们有什么交集。
而我们清楚知道,40 以后混得好的寥寥,不存在 40 以后能找 20 的。
也就是说,我们 E 男卷赢了,有些异性资源,不会比现在过得好。
而老了以后,虽说没有家人陪伴会少活十年,但是人生的暮年,好吃的再也和你无缘,你只能靠吸管进食很苦的东西,不如早点睡吧,化成一挫灰。
至于中产和上层怎么想,也不是我们所能掌握的事情了。
我想一下,若干年后,一群老头看着他们的孙子玩手机刷纸糊(如果那时候还在),他们说年轻的时候他们经常看到一个小 V,虽然他喜欢重复发帖,虽然他的干货不足,有时候还会逻辑不能自洽,但是写的东西能贴近人心,他不会青史留名,但是他们能记得:
他叫成祖木隶的雁翎刀,又叫木隶倒酒。
哦对了,最后说一声,不要想着穿锁子甲,玩汉服的人才好搞那东西;锁子甲很难买,但是这种东西可以合法购买,我前两天坐飞机的时候就穿了它,毕竟飞机上四五个穿包臀裙黑丝袜的仙女,不注意点不行。
建议以下人群配备:
司机
在师范类、民族类、外国语类、财经类、艺术类、传媒类高校读硕士博士的男生,
没有这个的后果可能不仅仅是不能平安毕业。
毕竟你没有这么多 1500 可供赔偿,读了这么多年书,不求以后大富大贵,至少安稳落地。
因为这是一个死局
29 分许开始提出第一次偏航,司机报警时间为 30 分 34 秒,司机 120 前要停车吧,要下车观察状况吧
这个 29 分许就很微妙,29 分 59 秒也能叫 29 分许吧
下面图片显示 30 秒 03 分车辆还在正常行驶,直走一段时间再拐弯再走一点才是事发地点
去除司机下车的时间,走这段路的时间,女生实际操作的时间可能 10 秒不到
从脱下安全带的那一秒起司机就不能急刹,
正常人一生能面对几次这种情况?没有任何客户跳车经验的师傅已经是非常冷静的处理了
能不让女生死的大概只有
两只手脱离方向盘死抱着他,不能踩刹车也不能踩油门,不撞车的话完事后应该是猥亵罪
看到未来,预知到女孩子要跳车,提前停车
跳车了,使用时间停止,召唤白金之星把她人挪回来,关上窗户
跳死了,使用死者苏生,把死者复活过来
首先提最简单一个道理,我们可能每天都能遇到吵架,也许是自己吵,也许是看到别人吵。但是一辈子可能都遇不到像跳车女这样一言不合就跳车的奇葩。
而大家明显会偏向的是事件中的弱势方。这个事件一开始的弱势方怎么看都是跳车女,然而事件越来越清晰以后,我们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司机面对的是我们每个人每天工作中都会遇到的难题,工作吃了闷亏,但是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工作,客户很刁蛮,想着法占便宜,还逼逼叨叨的说个不停,花着 30 块的钱想着 300 块的服务。换平时可能几句国骂就上去了,然而对方是客户啊,只能忍着了。尽量不去惹她,少说点话吧。
然后这女的居然要求停车?拜托还有几百米都上大路了,几分钟就到目的地了,这一停车不又要折腾半个小时?还要不要挣钱了?正犹豫的时候,对方居然跳车了?我去!
司机在整个事件中有过错吗?有人说他应该停车,这样不就没事了?然而要知道女生在最后一个路口才提出的停车,距离事发地点也就 200 米的距离,从车速来分析,留给司机回应的时间也就几秒钟。不可能说停马上就停,更何况当时双方正在气头上。
另外最关键的一点,很多人说司机解释一下为什么不按导航走不就没事了吗?然而我觉得这正是症结所在。以局外人的上帝视角,当然很好解释这个事情,甚至如果女生能活下来的话,事后双方冷静之后再来解释,一定很容易。但是放在当时双方上头的前提下,加上女生对司机的极度不信任,以及司机不善言辞,解释最可能的结果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激化矛盾。
一个可能的情况就是,司机如果尽力去解释说走另外一条路更近,女生很可能依然不会相信,因为她内心就是觉得司机要做坏事的,甚至觉得司机在骗她。然后车又转弯了,路更黑了、人更少了,女生更怀疑了,然后呢?两个人只会吵的更厉害。所以司机在那种情况下解释有用吗?我觉得起反作用的可能性更大,这个中年货车司机真就不是个能说会道能摸透女生心思的人。而我觉得最让人匪夷所思的一点就是,既然她这么不相信司机,为什么不掏出手机查一下定位?还是说她已经认定司机就是要怎么怎么她了,所以解释有用吗?
“你为什么都不哄我一下?什么话都不说”
“好吧,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我不听我不听!你这个骗子!”
这样的对话各位是不是似曾相识?你让一个中年大叔和一个情绪上头的女人讲道理?她男朋友可能都讲不通谁能讲得通?
所以呢,这个事情对司机来说就是个死局,换另外任何一个人去处理这个状况,可能也是跳车的结果。所以这个事情最大的问题不在于两人的矛盾,就像一开始我说的那样,吵架可能天天都有,司乘矛盾简直不要太寻常。但是一言不合就跳车才是最大的死结。也就是说女生对跳车的风险完全没有意识才是最大的问题。
至于女生那边,换做其他任何一个女生,也不会是这样的结果,不是吗?一开始对师傅好一点,发现线路不对自己看一下导航,觉得不对打电话报警,或者求助亲友,要求停车的时候好好和司机商量一下,多给对方反应的时间,都绝对不会是这样的结果。
所以这个事情大家对司机不公平的一点就是,需要司机像超人一样解决超出他能力一百倍的事情。比如要他干等了别人近 40 分钟还要保持心态,比如两个小时挣 50 块钱还要提供 500 块的服务水平,比如女生心态已经炸裂情况下还要用语言平复对方(有这语言能力谁还去开货车?),比如 10 秒钟内要一边开高速行驶的货车还要一边去救活寻死的路人。最后他不过就和每个普通人一样,工作上受了委屈生了一场闷气,然后突然发现要坐大牢了。
然而大家对女生又太宽容了,让别人干等 40 分钟建立对立关系本来就不对,大晚上一个人和陌生男人同坐一辆车更是错误的根源,出了事明明有一百种更好的选择却偏偏选择了跳车简直是害人害己,毫无道理。然而大家居然对这些明显的错误视而不见,反倒去苛责一个生活不易的底层司机,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选择回答问题,是因为觉得问题有问题。
通常这种问题,肯定要先看一下问题日志:
看过问题描述后,再看问题主体就能理解为什么这个问题这么奇怪:“偏向”?
题主可能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偏向。
你如果真心发问,至少应该问:“为什么很多人声援司机?” 或者 “为什么很多人同情司机?”
你直接问 “为什么有人偏向司机?” 这本身就已经是屁股坐歪了,我怀疑你是否还能听得进去网友们的回答。
我也不给你举例子发链接列举干货了,你既然已经这么问了,说明相关的问题及答案已经看过不少了。
我换个角度,你自个品一下。
我们直接把自己代入当事人立场:
一、假设我就是死者:
1、死者是跳车还是坠车已经有了定论么?跳车就是跳车求生,坠车就是用探出半个身子,用生命安全威胁司机停车。这还需进一步的证据来证明不是么?
2、死者意图跳车,到底是求生还是求死?当然是求生对吧。
3、死者在跳车 / 坠车之前,是否有更多更合适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司机控制死者了么?死者的手机不能使用么?死者在短短几分钟之前还在微信与亲人交流,那么此时,如果判断自己处于危险中,但是人身自由尚未被控制,那么至少用手机将行程截图发给亲人,让亲人代为报警是不是更合适的做法?
4、在未被控制,可以自由使用手机的情况下,不采取任何自救行动,直接跳车是说不通的。相比而言,作死威胁司机,但是没控制好失手坠车可能性很高。
5、思考要有逻辑性,行为要有目的性,死者做什么、说什么是为了达成什么目的,要想清楚。罗列所有可能性之后,再用证据来排除,最后留下的才可能是真像。即便为死者发声,也要客观公正。
二、假设我是司机:
1、司机的情绪异常。
我在一个回答中分析了司机情绪异常的可能原因:
在这一回答中,大家可以通过货拉拉计费规则侧面的进一步理解司机内心活动。这里也直接说我的结论就是,司机并非由于赚不到搬运费而生气,而是由于死者的拖沓,导致这一单效率极其低下。
2、司机的应突处理手段被质疑。
很多报道出现各种骚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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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现场,不论死者以什么原因探出半个身子,此时的最正常操作就应该是线性减速,并打开双闪,避免后车避让不及。
但是随后而来的警方通报马上给出了事件还原:
虽然警方这个 “仅” 字用的很有争议,至少也直接印证了司机是采取了最为合适的处理方式。
而最后,司机之所以被批捕,也是由于这句话:“周某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
3、设身处地的站在司机的角度还原现场:
(1)深夜,道路照明条件一般,司机全神贯注的注意路况。且事发时刚过路口,司机一定会把注意力集中到三个方向的来车。货车座位偏高,车窗半开或全开不好分辨,死者探身与否也无法第一时间发现。
也就是说在视力上,司机不具备第一时间发现死者异常行为的能力。
(2)开窗,半开到全开。
从警方通报内容可知,沿途摄像头已经可以证明车辆行驶时,副驾车窗一直为半开状态。而半开和全开的风噪也不是很容易分辨。
也就是说在听力上,司机不具备第一时间发现死者异常行为的能力。
(3)从警方通报可知,副驾车窗一直为半开状态。即便死者将车窗摇至全开,从司机的角度,可能会觉得死者需要通风透气或吐痰等常规动作。一个普通人,是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发觉一个像跳车这样的极其异常的举动的。
也就是说从心理上,司机不具备第一时间理解死者行为的能力。
综上所述,司机无论是从视听感受还是心理认知上,都无法及时发觉死者的异常行为。但是在发现了异常后,不但减速降低损失,还及时打开双闪,避免二次伤害,这已经是一名普通货运司机的最合理操作了。
到这里,我们也发现了:
在将自己代入死者立场后,我们凭借自己的阅历、学识和几十年生活经验,可以使用各种方法避免悲剧。而我们在 “求生” 这一前提下,有机会、有时间、有能力保护自己。不要总觉得是司机逼死了死者,跳车本身是一种误判之下的求生行为,而坠车本身是一种过激行为导致的可悲意外。
而在将自己代入司机的立场之后,我们发现我们才是真正弱小且无能为力的。
到现在,我们还无法知道新闻报道中的 “恶语相向” 倒是是什么 “恶语”,“态度恶劣” 到底多恶劣。“乖张”到底多乖。。。
难道题主自己都不觉得奇怪么?为什么新闻媒体高呼 “恶语相向”、“态度恶劣”、“乖张” 的同时,却忘了现场没有第三人也无录音录像设备。他们难道忘了这些他们用来攻击司机的言论,都是司机自己的口述?
成熟点,别着急站队。
司机的情绪化我们要批评,司机的正确操作也不该被外行人横加指责。
死者的遭遇我们要同情,死者的任性和不理智,我们也该杜绝。
退一万步,不论司机怎样处理,在事件初期带节奏的不良媒体、在微博兴风作浪的水军、运营软色情软件坑钱的黑心老板、拉人头组织妇女骗礼物拿提成的销售冠军 HR,都是要遭人唾弃的。
在判决落地之前,别急着下结论,不如让子弹飞一会,让网友再挖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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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不能偏向常威,相信常威?
因为大家看得一清二楚,常威不但会武功,是水师提督常昆的儿子,收买了方唐镜,来福,打更佬,卖砒霜的店家,甚至改证据毁尸灭迹,还杀人灭口。
货拉拉的事情咱们也看得非常明白,司机就一普通人,不是什么关系户。
司机为了节省几分钟走了少红绿灯的路。
女子搬家前没有商量好费用,自己来来回回搬了十几次,司机在外边等了好十几分钟。
快到了的时候司机为了生计再接了单,与女子再次因为搬家费用产生分歧。
………………………………………………………………………
以上部分都是清楚并且有确凿证据的,以下是司机口供及调查部分:
女子因偏航引发跳窗。
司机没有急刹车,采用点刹车,并被归咎为错误操作,需要承担过失杀人责任。
这个问题居然还有人问?
我查了下,国内有驾照的人数 4 亿多,就算去掉杀手级和僵尸级,至少 2 亿有常识的驾驶员是有的吧。警方通告一出来,身体没接触,发现人探出车子赶紧双跳加点刹,这是教科书级别的应对啊,还能有什么事? 民事不谈,怎么也够不到刑事的程度啊。居然公安放了之后检察院出面抓人,面对至少 2 亿人的常识面前还能判刑,有这么魔幻的吗
还问为什么偏向? 因为这就是常识啊
因为中国有差不多四亿人有驾照,除掉 “女司机” 和纯粹为了扣分的,大概还有三亿来人是真的会开车。
这些会开车的人,对 “开车” 时发生的事,做出的基于理性的推断,在题主看来,毫无疑问就是 “偏向司机” 了。
所以,应该禁止所有会开车的人发言,这样楼主就能看到符合期望的评论了。
建议修改问题,
不是 “为什么会有人偏向货拉拉司机”
而是 “为什么会有绝大部分人偏向货拉拉司机”
甚至是 “为什么会所有人都偏向货拉拉司机”
原因其实也蛮简单的
因为我们都有脑子,并不是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就无原则的盲信
我们会想,这一系列事情发生的经过,究竟有哪些可疑的地方,有哪些是合理的地方。
因为我们在上知乎,我们也都有过做键盘侠的经历
所以我们懂什么是春秋笔法
也明白什么叫做 “故意制造舆论导向”
更明白在公堂之上,一个人突然大喊 “大人,我冤枉啊!!!!” 意味着什么。。
他们不是一开始就想偏向货拉拉司机的,而是从某些人恨不得打死货拉拉司机,或者把他当杀人犯看待之后,才反而需要有人去 “偏向” 司机来帮他推掉那些莫须有的责任。
举个例子,某 A 打了某 B 一巴掌,本来事情很简单,就是某 A 错了,赔礼道歉或者让某 B 打回去就行了。可是呢,事情的发展畸形了,出来了一堆人嚷嚷说某 A 这种人就该被打死,某 A 这种就该判死刑。这肯定不对啊,所以就会有一批人出来反驳,而这反驳在有心人的口中就变成了 “为某 A 说话”,也就是话题所说的“偏向司机”。“偏向打人的某 A” 其实不是这些人的本意,而是对面有批人在故意想让犯一分错的 A 付出 10 分的代价。
换句话说,正是这些人 “偏向” 货拉拉司机后,事情才回到了正常轨道上,货拉拉司机才得到了本该有的公平正义。(要是不偏向司机拉回来一点点,还不被有心人骂到死?那是公平吗?那是不偏向吗?合着有心人骂人不是偏向,就事论事说道理的人是偏向?)
这个案件就是吵架加绕路,女孩自己以为跳车不会死所以跳车了意外死亡。女孩的过激行为导致了事态变得过于严重,让吵架绕路的司机成为了罪犯,司机也被连累了。
有些人咬定了 “吵架 + 绕路” 是导致死亡的原因,其实这个逻辑根本不成立,否则你打我一巴掌我就去死,然后你就是杀人犯了?如果 “吵架 + 绕路” 不是导致死亡的原因,那凭什么司机要承担杀人犯一样的舆论指责?舆论瞎指责,很正常就有人出来偏向货拉拉司机,让事情回到正常范围内啊,否则让这件事情成为某些人的舆论大餐?让某些人来夹带私货肆意妄为?
因为同情车女士的思维清奇人士太多了,比如题主这样的
“不理不睬” 是 “更加说明要下手”,要是拉一把了,这位题主的说法就会是:居然还动手了,这就是个 QJ 犯。
每年失踪 50 万人,不知道公安部和国务院知不知道我们每年都失踪这么多人,反正题主已经知道了。
“恶意满满”,司机的点刹是不行的,一定要拉一把,然后这样题主就可以顺理成章的敲键盘:“QJ 犯”。甚至连 “报复的快感” 都出来了,非常秀。
一句话两个 “我认为”,可惜大家不稀罕你认为,只看到了事实如何。
从警方通报中可以看出,警方在时间方面并不认可题主的认为,所以题主的认为,真的只是他认为。
显然题主已经认为自己比警方更接近事实真相了。
。。。。。。
“必须”顺从 “顾客” 的合理要求,“不管事后证明是否误会”,“以劫持乘客罪入刑” 这一段已经让人槽多无口了。只能欢迎大家欣赏题主本题下的风采
再顺便围观下题主了:
更新的双标现场
自己先引用了一个其他案件。
等到别人说的时候,就是这些和本案有什么关系?
???那你扒拉其他案件和本案有什么关系,我愿意称之为,国际驰名双标。
货拉拉这种社会事件,网上各种分析和观点已经很多了,结论其实是无解的。
只要是人,不管是公司还是用户,不管制度有多完善,规则有多透明,因为人性存在,涉及利益,就还会有悲剧发生。
根据现有官方公布的情况来看,事实是很清楚的,司机是无辜的,不管是谋财害命,还是见色起意,都没有证据。
唯独做的不好的地方就是态度,但是他的态度绝对是可以理解的,那就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反应,如果在那种情况下他还能做到笑脸相迎那才是不正常。
试想一下,如果你在和别人起利益冲突的时候,给对方摆脸色,爱答不理,对方反过来笑脸相迎,还能轻声细语,耐心解答你的咆哮的问题,你是不是该害怕了?
反观女孩子的种种行为,其实在跳车之前也都没啥问题,自己搬家想省钱嘛,无可厚非,对司机提的要求爱答不理也是常规操作。
但是,跳车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才有最开始网络的各种揣测,希望给她的脑残行为找一个合理的解释。
现在的事实表明确实是她不讲武德,吵不过就跳车,然后运气太好,直接嗝屁了,否则应该大概率是要残废的。
出事之后,女孩的家属也是人才,舆论引导一把好手,现在看来,目的其实很明显了,利用舆论讨伐货拉拉,这样才能捞到一大笔赔偿款。
坦白讲,为了争取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货拉拉也确实活该。
但是,为了吸引眼球,强调了两件事情,一是女孩高薪白领,长相甜美,二是司机偏航三次,这样一来就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在调查没出来之前,把事情往犯罪的方向引导。
最终的事实是,偏航正常,高薪白领反而不正常,吃相难看,这样就导致大家很不爽了。
不要小看了网友的吃瓜能力,闲的蛋疼福尔摩斯在线人数是很多的,如果爆料高薪白领的工作性质属实,那无脑跳车就能解释的通了,也算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
可是,最后的问题来了,那些最开始指责司机的人消失了,现在都转头骂起女孩子自私,那就来看看倒霉的司机。
我为什么觉得他倒霉呢,因为我知道,如果把我代入司机的角色,也大概率处理不好这样的订单。
大晚上接到个订单,本想着多赚点钱,哪知道遇到个高冷女孩,不仅不需要搬家服务,还让司机白白等半个多小时,真的是一分钱都不想司机我赚。
这种情况下,为了弥补损失,抄近道,中途接单,索要部分超时费,或者赚取帮忙卸货的小费,都是无奈的选择。
当然,至于抄近道也懒得解释,因为知道解释不通,货拉拉给的导航只是参考,作为老司机自然有最佳路径。
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方跳车了,这谁敢信?
至于,司机了什么犯罪,我不是法律从业者,我不知道,只是站在一个底层劳动人民的角度看待这个事情,这就是一个意外。
发生意外之后,司机后面的一系列操作也都正常且理性,只可惜,现在的结果对司机非常不利。
我并不是同情司机,更不同情死者,同情是基于双方都有同情心的前提下的,很显然他们都没有。
只是这件事情更加坚定了我内心的处事准则,吃点亏不是什么坏事,事事都不吃亏,我们不能预判哪一次会触发陷阱。
最后,货拉拉还是要拉出来痛打一顿的,毕竟骂一家公司总是没错的,更何况我们一定会用到,骂了才有机会整改,才有完善的可能。
前几天又爆出来货拉拉的会员费,不充会员都接不到单,司机不好过还要交保护费,用户还想爽?
看一看现在的外卖行业、网约车行业,是不是感觉套路都太深了,最后感慨一句,世人皆苦唯有自渡。
因为他没错,他只是个想挣点生活费的底层劳动人民
并非偏向,而是中正客观
这事告诉我们男孩子在外面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以后不要让女的搭车,尤其是晚上,不然鬼知道她会不会做点什么。到时候你走小路说你绕路,你不理她说你态度不好,你争几句说你言语恐吓。
你开着车还得随时注意她的动作,谁知道她会不会突然就往车外跳。到时候你拉住了衣服破了,女的告你意图强奸;你没拉住衣服破了女的摔死了,告你意图强奸致其跳车逃生死亡;你没拉但是急刹车了,女的被你刷出车外摔死,你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过失致人死亡;你没拉没急刹车,女的自己摔下车摔死了,你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过失致人死亡。
谁有司机无过错的方案,他就不该同意女的搭车。
我们可以把自己分别代入其中一人,换位思考。
首先,假如你是受害者女性,抛却工作性质、恐不恐男不谈,先想几个问题。第一,你会不会在独身情况下晚上九点搬家;第二,你是否会故意激怒战斗力在自己之上的他人;第三,你是否会与 你对其所防备的异性 共处同一空间;第四,如果你发现司机绕道或疑似有不法企图,你是会选择报警、给亲人朋友打电话还是跳车。
其次,假如你是货拉拉司机。第一,在耗时很长,收益率很低的情况下,你是否会郁闷烦躁甚至生气;第二,在打算快速抵达目的地的情况你是否会选择偏航抄近道;第三,受害者女性在行驶过程中,让你停车,你是否会停;第四,你能否想到受害者女性要跳车,并且产生相应后果,之后你会采取什么措施,能否与货拉拉司机相同。
你会发现,受害者女性时时刻刻把自己置于一个危险的环境,一步一步把自己逼到了危险的境地,如果是我,我不会这么做;
反观货拉拉司机,虽然也具有相当的过错,但是于情于理,合乎情理(不是说这样做就对),要是我,也有可能会这么做。有违法行为,但是不至于是犯罪行为。
够不够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我认为没有过于自信的过失,也没有疏忽大意的过失,所以不构成过失犯罪。
至于非法拘禁罪,需要以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而非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所以我认为也不够成。
货拉拉司机的违法行为是为了多挣点钱为了更好生活,其主观也没有犯罪意图、行为,作为基层劳动人员更容易被我们打工人代入;受害者女性虽然值得人同情,没什么过错,但是其为人处世的方式,性格,乃至后曝出的工作性质,丢失了路人缘。
换作任何人处在司机的位置上,都很难做得更好。
反之,任何人处在乘客的位置上,都很难做得更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事情的核心不是争吵,不是绕路,而是跳车。
无论二人出现了怎样的经济纠纷和言语冲突,只要不跳车,一切都不会有事。何况,几十块钱的搬家费,以及两个陌生人之间的嘴炮,这一切的伤害性都非常有限,远未达到 “跳车” 的阈值。
我可以理解司机与乘客肢体冲突而导致乘客跳车,我可以理解亲近的人常年辱骂而导致乘客跳车,也可以理解司机用巨额债务逼迫女生跳车。
但显然,此次事件不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两个陌生人,几句言语冲突,她就跳车了,我们对此疑惑不解。很多知乎用户希望用逻辑解释一切问题,说车内气氛压抑,说司机言语激烈,说乘客对人不信任等等。然而有些人的做法就是没有逻辑的。
至于偏航一说更加离谱,中国大陆的核心城市,安全性在全世界也是当之无愧的第一。这条四车道城市路,即使路灯并不明亮,车流并不密集,也与 “危险” 二字毫无关联。
我们再来看,司机都做了什么。1、他的耐心被漫长的等待消耗,与顾客吵了几句,这甚至在道德上都算不上什么严重过错。2、他开车走了一条近道,接了一单,同样无可厚非。3、女生要求他在马路上停车,他拒绝了,非常符合道路安全规范。4、然后女生探头出车窗,他打双闪,点刹,完美的应急处置策略。
至此。司机所作的一切都符合正常人的标准,甚至比普通人做得更好,比如让我来开车,我可能会慌乱中急刹车,酿成类似某些媒体鼓吹的惨剧。
而女生在跳车前的做法也可以理解。在十几秒内四次质问司机偏航,要求司机停车,并把身体伸出窗外,甚至包括这些,都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
直到她跳车为止。
乘客车某,在没有特技演员履历的前提下,臆想自己跳车后一个筋斗云翻十八个跟头,潇洒落地并摆出炫酷 pose。她的世界观显然不是建立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至于是奇幻电影还是修真网文有待商榷。她的安全常识不如三岁小孩,以及拥有相近智力的猫、狗、黑猩猩等哺乳动物。
换句话说,哪怕一个黑猩猩坐在乘客的位置,也会安然无恙。而绝大多数人坐在司机的位置,却无力阻止悲剧。
乘客的行为一度让我怀疑人类的大脑是否进化到了死胡同,以至于出现智力倒退和返祖现象。
而司机完美的应急处置,让我重拾对生物学的信心。司机用行动告诉我们,人类不都是杀必。这里的 “杀必” 是“自杀必定成功”的意思,不要想歪。
我支持司机,是因为我谢谢他。
这件事故的发生,关键点不在于事故前的零碎小事,而只在于事故的行为本身。普通人不能因为一些与事故行为毫不相关的,道德上的微小过失,而承担事故责任。
即使在宛平城走丢的是日本士兵,也不能让中国来背战争的黑锅。就这么简单。
第一 :
货拉拉不是滴滴,不是客运,没有那么些义务,就算有,那也只有提醒系好安全带,或者注意安全别把头探出窗外,诸如此类的基本义务。
人司机,总不能上来跟车女士说 :“哎,咱可说好啊,可不兴跳车啊。”
谁会这么说话?再说,他又怎么能预见车女士会跳车?
难不成,你上了车,无论你干什么,无论做出多极端的行为,我都得 100% 的保你安然无恙?
第二 :
咱不能玩儿双标,司机也许有黑脸,但那也是基于车女士先前的行为,总不能玩儿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一套吧。
第三 :
有人说车女士虽然来来回回好多趟,但是没超时啊怎么了?
对,她把东西一趟趟搬下来的时候,是没超时。有些人可能忘了一件事,送到地方是不是还得一趟趟搬上去?
时间已经被她压缩的所剩无几了,再一趟趟搬上去,合着司机人不挣钱,搭着时间跟你玩儿呢是吧?
第四:
不是全天下都你男朋友,跟谁都可以不讲理,只讲态度问题的。
就这么说吧,我不知道司机是不是真的态度不好,就算他真的态度不好,那也不是车女士跳车的正当理由,法律从来不支持这一点,也从来没给任何人这样的权利。
态度不好,你可以事后投诉他什么的都可以,这才是你的权利。就更别说,车女士之前干的那些事,人就算生气不也很正常?
第五 :
货拉拉司机周阳春偏航,跟什么图谋不轨根本就扯不上关系,首先平台指的路是有货车限行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不改道?
其次,周阳春后来自己选择的路线,那个路段有不少红绿灯,有红绿灯基本就有监控摄像头,貌似附近还有派出所,我是不知道他得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敢在这附近作案。
另外,货拉拉不是像滴滴一样,它不是客运,司机绕路并不能多挣钱,这么简单的道理,想不明白吗?他要是故意绕路,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让他自己少挣钱。
第六 :
但凡开过车,不对 也不用开过车,你哪怕骑过小电驴,踩过单车的人都知道,在路上的时候,改道偏航是特么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在路上,参与交通的时候,你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各种各样的问题,活人还能让导航憋死?
我自己开车上路,恨不得十公里能改八次道。导航指的路窄我不走,导航指的路车多我不走,导航指的路坑多我不走,哪怕导航指的路不全是水泥路,我可能都要换路线。
我要是这位货拉拉司机,我怕是要枪毙八回。。。
第七 :
以上说的什么态度不好,偏航改道什么的,就算全是真的,那也不是你跳车的正当理由,相反在行车时,尤其是速度不低的情况下,干扰驾驶人正常驾驶的行为,才是犯法的。
要想扯上关系,说司机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找点靠谱的说辞。请说点法律支持,法律允许的话。
第八 :
第八条,也是我坚定支持周阳春司机的理由,那就是 :咱得讲理,你可以说司机做这不行,做那不行,但是你不能把话说完后,把所有路都堵死吧?
你总得给条活路吧?你可以说仅点刹双闪不行,你可以说仅打 120 或 110 不行,你还可以说司机他没伸手把车女士救回来,这些都可以。
那么请问?司机在不希望对方死(毕竟也没有深仇大恨),也不希望自己因此惹上麻烦,惹上官司的情况下,他到底该怎么做?
不点刹双闪,难道急刹?不打 120 或 110 难道放着不管?又怎么做才能,既稳住车辆保证行车安全,又能及时的,不知道以什么方式,成功救下车女士?
人家叫周阳春,不叫克拉克 · 肯特,人不是 Superman。
况且,现在看来,没那么做是幸运的,警察在车女士身上,没找到司机指纹,就这 都能被骂成狗,就这 都能被网暴,就这 都能留下案底,判一缓一,影响后代。
要是,真碰了车女士,在她身上找到指纹什么的,那还不被枪毙?
还是那句话,不能把路全堵死,然后赖人没做好吧?
难不成,照某些人的逻辑,司机打上车开始,就已经被判死刑?就注定有此一劫,还逃不开了?
不为什么,因为有代入感啊,锅从天降你就不怕有一天落到自己头上?
晚上出去拉个货,一个女的莫名其妙从你车上跳出来,死了。你自己被判个过失杀人,就问你可怕不?中国那么大,谁敢说不会遇到个神经病。
你就不怕有一天莫名其妙被判个过失?
不是偏向货拉拉司机,是在追求司法公正。这件事情有很多说不清的事情,前后相互矛盾。不能够只拿看到的东西作为理由,而把无法解释的事情都归为不存在。当有无法解释的事情的时候意味着我们有没有看到的事情。所以,法院应该对所有的质疑给予解释后才能宣判。这才公平,才正义。
就和阿里周中的张某案一样,把张案和王案分开是不妥的。
货拉拉把晚九点搬家的女士定义为胆小害怕而跳车是相互矛盾的。而把她和司机的业务冲突定义为跳车原因是牵强的。没有解释为什么跳窗而不是开车门是草率的,拿没有提醒系安全带说事是荒唐的。而这一切证明:没有开庭他们就给货拉拉司机定了罪。
其实,阿里周案一样。我们很多揭露出来的案子都有这个问题。网曝的案子不以案情为主,以社会影响为重,已经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干预司法公正的手段。
建议所有网络公开的案子,既然得到大众关注,就要做到严丝合缝,绝无瑕疵。要做到千万双眼睛下保持无可置疑。
加一句:反对未审先押,这个干扰司法公正。
不是,难道我还要偏向那个跳车的(?
如果是 2000 年左右的深圳,我理解
如果是在城镇乡村,我理解
可惜了,都不是
因为她们瞎抓一气最后下不了台就要用司机三代人作为牺牲给她们保住奖金?
妈的司机一家不是人啊,不是爹妈生的啊?
****
我认为正常人都不会跳车,
法律告诉我我错了,
我在让你上车的时候,就必须想到你会随时跳车,并且做好防止你跳车的准备。
虽然我和你也都说不清楚这个准备是啥。
这还真是讲道理
因为…
我作为一个正常人,我实在分析不出来为什么这个女人遇到危险,不跟身边人讲,不跟亲人讲。
我作为一个有交际圈的人,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我要大晚上搬家,还没有人帮我。
我作为一个会沟通的人,我想不通她一个 HR,能跟这司机相处的他都不想回答他问题。
仅仅因为我们是这样简单的思路吧
只要是人就会支持货拉拉司机,除非不是人。
货拉拉事件,也是小作文第一次引导司法向舆论妥协!
首先表明一个观点,即司机无罪!
在事件发生到舆论哗然中间有 10 天的时间,这十天警方和货拉拉都已经进行了沟通处理,司机也在当晚就确认无罪。
而司机怎么被确定有罪的呢?那就得佩服车 xx 的家人写的一篇精心打造感人肺腑却的小作文(这个小作文百分百是货拉拉给出的赔偿满足不了车 xx 家人的胃口),作文一发,舆论哗然。检察院跳过公安直接抓人,行动迅速,拘留半年! 强占法援律师,庭审现场,自由心证,实际上是除了彭宇案之后又一次降低法治的下限典型案件!
湖女省检察院后面还有个晒自己钻石卡百万存款的朱 xx 检察官大人,对,就是案件审理的那个湖女省芙蓉区,车 xx 舅舅车细强之前还坑害过很多从小城市过去做主播的女孩儿,也是在芙蓉区判的案! 很难不支持湖女省是第二个绿藤市呢?
教练,主裁判,副裁判,边裁,球证都是我的人,你一个小老百姓拿什么和我斗?
B 站 up 非醉 Thord 有篇文章对整个事件有着详细的解释说明,有想了解更多的可以去看看,非广告,只是不想一个为民发声者的视频被限流 !
司机最明智的选择就是没有去拉跳车的它
要是拉了 拉住了被反咬一口 赔钱坐牢
要是没拉住 人死了 那就是陪很多钱 做死牢。
所以,司机大智慧啊。
今天用了一次货拉拉。
搬家 36 元。
平台要抽成。
估计给到司机的钱更少。
司机一共才赚这么点钱。。。而且都是苦力钱。
不管这女的是啥工作,都同情不了这女的。
偏向这个词巧了,巧妙了啊;高了,高深了啊。
虽然,我压根没明白你说的什么意思。
事实上现在没法证伪的是,司机没有伤害女孩的意图,但他有罪。
无论女乘客想不想死,意外致死,改变不了。
客观上,意外了,致死了,负责了,被捕了,判刑了。
法律上的责任该承担的已经承担了,应该不算偏向吧?
司机就像社会中大多数为生活奔波的人一样,素质不高,但是也不差;不热心肠,但也不冷漠。
实际上我们哪个不是这般 “不轻易帮助人,亦不轻易求人帮忙” 司机、乘客都是如此。
孰是?孰非?
事实上,接活了,意外了,报警了,及时了,抢救了,死亡了。
道德上的指责本就不该承担,也没少承担,应该不算偏向吧?
最后,
精神上我表示同情司机,也同情死者。这算偏向么?
很多大神都会 “分析人性”,在思想上还原。
可了,可惜了。重力,惯性都不太尊重人性,就像某些人不尊重牛一定律一样。
所以,很多人偏了,不是偏向,是想偏了。
中国人但凡多为自己的行为负点责 道德还不至于像现在如此败坏
如果你在知乎和人争执从 a 开车到 b 哪条路快,对方气不过跳楼死了,你坐牢,服气不?
货拉拉案和以前跳车案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时间。
所有过失致死都要求过失者能预见到死者跳车的可能。
而货拉拉案,从司机不理会死者,司机语气恶劣回应死者,到死者死亡,最多最多半分钟。换谁谁能预见半分钟就跳了?
换句话说,司机四次偏航,几次沉默,一句话,三十秒后把人吓到要跳车。报警的时间都没有。
怎么着,司机是妖怪,现了原形吗?
奇多多:3 月 3 日,涉事货拉拉司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正式批捕,详细情况通报发布,还有哪些值得注意的细节?
这是详细的时间分析。
这也是。
南京彭宇案之后,不管你们敢不敢,我反正不敢扶老人了,旁边没人作证打电话都不敢,我有一次亲眼看到一位老人骑车倒了起不来,然后我专门绕了个大弯躲得远远的,这并不是因为我冷血,因为我穷。
货拉拉案之后,我刚刚买菜的时候听到俩货拉拉司机在聊天,他们说以后绝对不许不认识的女的上他的车,因为这俩司机都是老实干活挣钱养家的普通人,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子人都指着他呢,他们要是摊上事儿了一家子人咋办?为那几块钱摊上这种风险不值。
为什么同情货拉拉司机,是在同情那个司机或者说讨厌女权么?那是在维护基本的社会信任,破坏这种社会信任的结果就是你要为很多不必要的监视记录设备买单,并且单身女性只要住的稍微偏点就别想找到可靠的各类服务(你以为只有货拉拉司机害怕?滴滴司机怕不怕?或者说老实干活挣钱的男的哪个不怕?清华腚姐殷鉴不远),要么就只能找黑车之类的,这个案子说难听点社会影响不比南京彭宇案差。
倒不是偏向,只是不支持给司机过于重的处罚。
打个比方,cindy 去煎饼果子铺里面吃嘎巴菜。因为问卖家要辣椒油因为要加钱生闷气。回头卖家又问要不要收费的辣椒油,得到否定后。后来 cindy 发现卖家的嘎巴菜没有拿红碗呈,而用了绿碗,而且做的不香。就问为啥没用红碗,卖家因为忙着炸油条,没顾上搭理她。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cindy 已经把碗摔了,并夺路而逃。出门正好摔倒在马路牙子上。
你说卖家要为这个 cindy 的事负责任吗?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0063721352865244
乘客说 “不立即停车就跳车” 咋办?
广州中院的判决书里认为,驾驶车辆时,司机并没有随时关注乘客状况的义务,因为司机的首要义务,是安全驾驶。同时,这份判决也不认可司机能预见到 “乘客会通过车窗跳出车外”,因为这不符合日常生活的正常逻辑,“明显是强人所难”。
重申司机的首要义务是安全驾驶,才能理解,为何要把驾驶决策的权力交给司机,并且不得干扰司机。而在乘客表态要求停车后,往往也应当由司机来决策,此时能否停车,以及多久后、在哪个区位停车更为合适。
面对 “不停车就跳车” 的激烈诉求,即便是 “老司机”,也可能变得情绪激动。此时,一些司机会选择缄口不语,不能类型化地认为,这是司机态度不好、漠视乘客诉求,是司机存在过失;同样,司机没有立即停车,也不宜全部理解为存在“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 的过失。要看当时的实际情况。
当然,在判定有巨大生命危险的时候,乘客可能跳车,司机也可能会弃车逃跑,但去追究刑责时,应当先确认危险是现实存在的且急迫的,而不是想象中的、并不存在的。
不然下一个就是你
已知:
“好好一个女孩,如果不是司机图谋不轨为什么会跳车?”
司机图谋不轨 = False
-> ~(好好一个女孩)
-> 坏坏一个男孩
-> 男的是坏的
所以我们应该支持女乘客
QED
大概是因为只能共情司机而怎么也无法共情跳车女吧。
虽然我是一个女生,而且是一个比较矮小、独自在外也比较容易没有安全感的女生,我以后做货拉拉或滴滴顺风车司机的概率也远低于当货拉拉滴滴顺风车乘客的概率,我也有不得已独自在夜晚打车、甚至在异国他乡,对安全有担忧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尽管如此,我还是只能共情司机大哥,没法共情跳车女生。
这不以性别、职业、年龄为转移,只是因为如果两者要选一个人共情,我只能共情正常人,而这里面司机是正常人—也许不完美、不是圣人,但是正常人,但我们自己也不是圣人不是么?而跳车女,始终想不通为什么她在没试过其它任何方法的时候就采取了最糟的那种,这不太正常,所以无法共情。
跳车女生是悲剧,司机就是真的倒霉蛋。我们可以自己选择不做跳车女,但无法控制自己有没有可能变成司机那样的倒霉蛋。毕竟我们无法预判或控制所有与我们接触过的人不会突然采取过激行为。
想起另外一个案件,一个老人在小区电梯里抽烟,同梯一男士出言制止,然后就吵起来了,老人很激动,但视频监控两人没有肢体接触。随后两人一起去物管评理,谁知老人突然倒地挂了,家属大闹赔偿。最后好像是判了无责。毕竟,谁能想到吵两句这人就挂了呢?
同理,如果不是事后诸葛亮,谁又能未卜先知,司机大哥只是言语粗鲁,这女生却一言不合就跳了呢?
相反,司机大哥的停车处理是相当老到令人佩服的。毕竟司机不是 007,看到自己副驾半个身子探出行驶中的车去,这种事绝不可能习以为常,正常人都傻了好么,能做到双闪点刹靠边安全停下,要么就是司机心理素质真是好,处变不惊,要么就是真老司机,经验老到,意外情况的处理流程已经内化成下意识反应了,所以慌神不慌手。不管哪一种,批判司机的网友大概率大部分都做不到这种程度。所以别说司机已经做了他能做的最好的选择,就算处理不当,也不应苛责。碰上大概这种事只有 007 能说是小菜一碟吧?
你拉个人来让我把他与世隔绝关半年,我能让他承认自己发动了二战,并且出示他亲笔签名的认罪书。
货拉拉事件,谁对谁错,谁负多少责任先不说,这个让公安局警察叔叔去调查,法院来判决。
我就想说说什么叫偏向。偏向和支持,很多人都在混销这个概念,但是两者拥有本质区别,什么区别呢?
支持:是一个人在审时度势,以法律规章这个基准为基础,判断两方是非后站在自己支持的这一方。
偏向:枉顾事实,枉顾法律规章,以个人的喜好观念在给予事件或事物一方无条件的支持。
打个比方吧:两个学生打架了,起因是 A 辱骂 B,于是被 B 打了;这个时候 C 认为这个事件是由 A 辱骂 B 才会导致 B 反击。打人是不对的,但是 A 要负同等责任甚至主要责任,这叫支持。但是这时候 A 家长 D 来了,说:我家孩子怎么可能会骂人,一定是 B 先骂人。什么?你说有证据?我管你什么证据,反正就是 A 全责。这叫偏向
现在是女乘客自己心智不成熟跳车?还是司机有不轨行为导致的跳车?有肯定的结论了吗?没有吧?都没有结论你就给替司机说话的人扣个偏向的帽子,不合适吧?
废话
啥叫无妄之灾啊!
咱就是说,我好好的工作接个单。是,我是因为路程原因绕了个路,但导航从来就不是唯一路线啊
我明白你大晚上一个姑娘担心害怕
你别跟车啊
你咔嚓一跳,我成罪犯了。我招谁惹谁了?
我孩子招谁惹谁了?
我心情不好,没和你好好解释。你换了我,你投诉我,你给我差评。
我又没上手摸你,没语言调戏你。
我多冤啊。
关键你这么一跳,我没做也成做了。我没骚扰也成骚扰了。我苦不苦啊?
因为车莎莎跳车的主要原因就在她自己呀
都 2021 年了,还搁那玩 “人死了总要有人负责” 那一套?
恕我直言,依_治国仍旧任重道远。
只要有常识,有同情心,明白世事艰难的
基本都偏向司机。
这个不需要解释
其实我想说得更激烈一些的,又不想撩拨那些东西没有心脏的胸腔
算了
这哥们是真倒霉啊
因为我自认在那个情况下没法比这个司机做得更好。
因为无论法律、道德还是人情,都无法要求大家做一件大多数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当然了,队友探出头的时候踩急刹车这事儿,大家还是能做到的,滑稽. jpg
我们不是在偏向司机,我们只是在人人自危罢了。
滴滴才有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这一条,反正滴滴只要按照规定路线走了不论远近按实际路程收费乘客打车从城南到城北偏偏规定路线要我北京上海绕一圈那也管不着我乘客要么不做要么去投诉平台要么修改路线,不论如何,我该赚的钱是按里程来看的一分不少。
但是货拉拉又不管乘客把货合理的时间内送到就行,货拉拉司机当然要抄近道。
假设我一个司机熟悉路抄个近道旁边的人还嘴碎,结果我不回他那人跳车死了我还要判刑这就不合理了。
其一我是货拉拉司机主营业务是拉货。按时拉到了就可以了怎么开车就是我的权力。
其二我有怒路症,一个不熟悉路的乘客在我面前指手画脚我就不回她了怎么了?
然后很多观众就会说你服务客户能力不行为什么开货拉拉
我特喵就是因为服务客户能力不行才不开的滴滴咋还把我开进局子了呢。
开始所有的脏水都泼在司机身上
时候 一点点证明
司机真的没有错
甚至
别说电光石火之间
就是事到如今
我们在女孩子已经跳车的前提下
我们都想不到更好的法子
那么我说呢不能偏向货拉拉司机
如果你不能阻止当时对司机的脏水
那么也就别阻止今天对车莎莎以及她工作的扒皮
更别阻止对司机的偏向
从我个人角度看,女乘客行为,是无法理解的。
归根结底,我无法理解偏激的人,和不知道跳车会死的人。
究竟人类什么时候会明白,活着大于一切。理智才会活的长久。
至于司机,你真能说他偏航就是想干嘛么?我不是为他说话,从警方调查来看,这人是之前耽误了时间,接了一单比较着急,所以换路。且,最主要,我真不理解跳车这个举动,真的,完全无法共情。。
好,就算像网上所说,司机偏航造成女乘客恐慌,讲真,正常成年人都会选择沟通,沟通无果,报警,告知家里人,同时不断稳定觉得有威胁的人的情绪,延迟时间达到自保的目的,反正怎么也不会选择跳车。
那么再回到一个点,就是女乘客为什么感到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有可能是司机等待过程中有不满情绪,然后行车途中想快点结束订单因此怒气冲冲不愿意理女乘客,并可能语言态度不好,再或者俩人已经开始互骂,,女乘客逐渐被一次次偏航吓到失智进而跳车?而关键点在于,司机也根本没想到真会有人跳车送死。本来可能最大最大也就是民事纠纷(二人明显情绪冲突,后续如果女子报警,不跳车,俩人继续打嘴仗,警察来了也就这结果,一调解就行了),没想到变成命案了,他肯定也蒙圈了,于是一分钟立刻叫救护车。
总之,我不觉得女乘客她的行为有逻辑性。
而事故能发生的最大的点在于,这两个人之间没有明确沟通,如果换一种情况,两个人都能心平气和,司机说明自己原因,之前耽误时间了,着急,女乘客说出自己顾虑,女子夜间搬家,害怕,互相体谅 这桩惨案根本不可能发生。相信大家日常打车中肯定有和司机沟通互相谅解的经历。
我更,更,更不理解的是,趁乱挑事的人…… 女的纷纷举例以往男司机杀害女乘客案例,男的纷纷举例以往男子受到女子诬告案例。有没有一点逻辑性?举这些例子能说明什么?跟本案有任何可并立分析的地方么?没有对比意义。能说明本案司机有龌龊思想?能说明女乘客无理取闹自食恶果?没有证据,靠想象,进而安慰你自己在某个垃圾异性那里受到伤害的心,把你这毫无价值的一生归结在别人身上,这样好受点儿了?。这些人都信星座吧,那种把所有人划分十二类的星座,所以也信所有人的善恶必得是一个性别有另一个性别没有 。蠢笨如猪。
当然,确实也是人间惨案,希望大家都能记得,影视剧里的跳车死不了都是假的。
和气,保持情绪稳定,理智思考,才能利人利己。
根据披露的详细证据,货拉拉司机被判的罪行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不少人偏向货拉拉司机的原因是性别颠倒过来的审判结果的差异。
特别是很多人列举了 2013 年的姐因中途拒载,与男乘客吵架,愤而把乘客带上 “迷途”。乘客怕遭殴打而跳车,摔成瘫痪。记者今日从江苏新沂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的姐赔偿乘客各种损失 6 万余元。在医院治疗期间,陈雷被确诊为右全臂丛神经损伤。后经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陈雷遗留了右上肢瘫痪,构成五级伤残。
很多人评论的案例或者参考案例存在一定的偏差(没有完全的可比性),而且案情和细节各不同,很多人把本案上升到性别对立和法律照顾 “弱势群体” 层面,其实是不准确的。
因为两个案件的结果导向不同,货拉拉司机案对方因为过失已经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的惩罚是一年的有期徒刑,除了双方都有的过失以外,基于生命权角度的考量,女方不知道司机改变路线的缘由,基于恐惧,危险因素也是可以预见的,跳车死亡,造成了命案(命案的量刑方式结果导向就不一样了)。
而的姐拒载纠纷案,造成乘客的是伤害,行车途中改变路线的事实,男乘客是知道的,只是在价格上存在了纠纷,最后争吵起来,男乘客害怕被打,基于恐惧,跳车受伤,危险因素也是可以预见的,女司机进行了经济赔偿。
参考资料:
长沙女子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一,在警察通报中,司机没有任何侵犯女孩子的行为!
第二,所谓的偏航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司机的路线在百度地图里面能找到的!属于备选路线!难道司机选择备选路线就算偏航?
第三,女孩着实是蠢,并且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试想一下,如果司机真的欲图不轨,女孩跳车有用吗?跳下来以后就算毫发无伤又能怎样?她能跑得过车吗?女孩的跳车行为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司机!
第四,确实,司机在言语和态度上肯定有问题,这放在平时也就是罚点钱的小错误,但结果因女孩的死亡而被放大了!所以为这个司机感到不平!
换而言之,司机有错,但由于女孩自身愚蠢的行为,司机的小错被放到了最大!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司机遭到了极其严重的处罚!
女孩死亡是她自己的跳车行为,是她自己作!司机虽然逃脱不了干系,但受到这么严重的处罚,属实倒霉!
司机用冷暴力恐吓乘客,致使乘客作出错误行为,导致乘客死亡。过失致人死亡这罪跑掉了才是非正义的。支持法院判决。我倒要看看舆论是否还能影响司法公正。
其实就是素质差的人会同情素质差的人,一个女生,夜里被一个中年男人开到一个漆黑的地方,你说怕不怕,然后叫停车也不停,谁知道你想干什么。不要说女的了,就是男的心理难道就不紧张?车也不停,谁知道前面是什么在等着你?
货拉拉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已经是图穷匕见了,其中的是非曲直,想看懂的心里都会有个数,已经没有讨论的必要了。
正式申诉等待的是正式回复,支持者把事情传播开,等待的也是更多的支持者。
现在已经是谁赞成谁反对时间了。
因为 AI 技术进步了啊
腻乎用户一共就这么点
这个话题去年热搜霸榜的
很多细节都被研讨清楚了
像什么偏航、刹车、前方公安局、指纹、工作背景都被提过很多次了
今天又热了,热的不是新进度
而是争吵以上类似细节
看看评论,
真是科技改变生活啊
你这个偏向用的就不对,他本来就无罪,我们当然支持正义
没证据表明司机犯罪就应当放人.
美国当年的世纪审判辛普斯案, 尽管警方有很多证据表明是他干的, 最后结果仍然是无罪释放, 好像是律师指出警察有撒谎的事实, 还有就是证据不足吧. 大家自己去查吧 .
类似的案件很多, 2006 年的彭宇案, 开启了老人碰瓷的社会风.
我们离法治还很遥远
生活中有理没理就跟你闹的人实在太多了,但大多数人都不会认为吵两句就得去坐牢。
但货拉拉这个时期,让很多人悚然一惊,万一你对面这个人也是车某这种性格呢?她一个惊慌就自杀死掉了,你不过瞎比比两句就得去坐牢。
有些女孩真是把全世界都当男朋友了,
“你不解释我就死给你看”
” 你不马上 xxx 我就死给你看 “
当真有人不 care 她的时候,她就真会死给你看,然后你还得去坐牢。
你在男厕所小便,一个女人误入,看到你拉拉链
她喊救命,往外跑,脚下一滑摔死了
你:???
死者家人朋友说她是善良认真,热爱生活的好女孩,列举诸多美颜照片
键盘侠:一个大学毕业前途无量的女孩不可能死得如此滑稽,必是你见色起意,拖她进男厕所,意图不轨
你:???
你被警察带去协助调查,做笔录
键盘侠:看吧,被抓了,仔细查,他肯定做了这个那个还有辣个
死者父母声嘶力竭,哭嚎不止
你在网上迎风臭十里,公司准备开掉你,你女朋友光速甩了你,你爸妈不敢出门,你家被人扔臭鸡蛋烂番茄鲜狗屎
你:???
等还你清白之后,你的照片早就像东哥橙衣照一样,在热搜顶了两天
全家被疯狂网爆数天,爸妈生病入院
原本的生活被彻底打烂
灵魂拷问:不是你意图强奸,她怎么会死在男厕所?
因为大家都觉得,以圣人和超人的标准来要求普通大众可以,但是做不到圣人和超人的标准也不能因此受到严厉的惩罚。
我就是一个拉货的,我跟顾客生气,我不是好拉货的,但是不能因为我给顾客脸色看就判我强奸谋杀未遂吧。
我就是一个教书的,我训了学生两句,可能言语有些激烈,但是学生上课玩手机被训就跳楼,还得让我承担逼死学生的罪名吧。
我就是一个看病的,我可能懒得解释,直接就让病人排队。但是不能因为我少解释了两句,就被病人把牙打掉吧。
我就想扶一下老人,结果要我垫钱看病就算了,因为我没录像,还诬陷我撞的,惹一身骚。
我就是捐了点钱给贫困学生,没把学生当自己孩子一样看待,到头来说我狼心狗肺居心不良?
这些罪责相等吗?到底是司机老师医生善心人错到离谱
,还是乘客学生老人患者本身就有问题,受不得外界一点刺激?
那些说司机不对的,是不是无止境的上纲上线?别说正常人,就算指责者自己都做不到?
那你们这些天生就脆弱到一句话就要死,沾边就赖的东西,能不能离正常人远一点,吃了药再出门?我们又不是你爸你妈(多数这样的人也没爹妈管,不然怎么总去害陌生人),凭什么为你的人生负责。
说难听点,这些人本来就是残次品,本来就很容易死,能不能别拉上垫背的?
货拉拉这件事情,很多人偏向司机,认为女孩活该。个人感觉是有人带了节奏。来捋捋这个事情:
女孩花钱购买运输服务,司机觉得挣钱少,希望女孩购买帮忙搬东西的增值服务,女孩拒绝后,司机甩脸色、擅自更改路线而不加商量(这可以说是冷暴力了)。女孩因为偏离预定路线,询问司机,司机不回应,因为恐惧做出了跳车的过激反应,导致自己死亡。
整件事情中女孩有什么过错?只有在出于司机改变路线且对女孩的询问不做解答时,采取了错误的应对措施这个过错吧!至于不花钱请司机搬,这是消费者的自由,如果说请司机搬家才是合理,这和强买强卖有什么区别?如果女孩自己搬造成超时,货拉拉有相应增加服务费的规则,更何况女孩搬完东西并未超时。
换一个场景,换一个事情。某 CBD 楼下,某白领买煎饼,小贩问加不加蛋?白领想,我虽然一个月 2 万,但家里还有弟弟,我还要买房,还是省点吧,于是回答:不加。小贩一看不加蛋,耽误我赚钱了,直接把煎饼像白领丢了过去,白领误以为小贩要攻击他,急忙跳下旁边的台阶,导致摔断腿。这件事我们是不是也要同情小贩,因为白领那么有钱,却舍不得加一个蛋。更何况这个白领可能还是某个直播公司的,更应该唾弃。
有人说司机如何如何困难,收入如何如何少。这不更应该提高服务水平,从而提升服务价格吗?消费者只是在平台的规则下选择了适合自己的服务,司机既然选择了干这行,选择了接这单,就应该具备起码的职业道德。
这个世界怎么这么怪,明明大家都是货拉拉的潜在消费者,在货拉拉司机因为消费者不愿意购买增值服务,而给消费者甩脸色,恶语相向的时候,我们却站在服务态度恶劣的司机一边。以后我们是不是也能接受:点外卖用了优惠券,来的饭是剩饭剩菜;只包了 10M 宽带,安宽带的小哥进门话都不想说;感冒去诊所,只拿打针不输液,护士就用杀猪的手法扎针。
又是这个问题,我只知道某大学法学院一讲师课前利用十分钟对学生专门表述了一下自己的看法,这个案子纸面上看判的没有问题但是最大的争议就是判决书使用大段口供定罪,要知道被告曾经在看守所被羁押了那么长时间,看守所是什么地方大家都清楚,不排除被告受到生理和心理双重折磨之下仓促认了口供,至于他妻子所说被拒绝使用自聘律师由于与判决书表述有出入所以不予讨论,综上这个案子单从纸面上看来也许是促进了把精神威胁和伤害纳入了人身伤害范围,但是因为某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使得此案疑点重重,因此本人期待被告继续上诉后结果,希望法方能脱离有罪定罪的眼界,就算终审不改判此案也不宜成为日后司法实践之典范。
我不想站在任何一个狭隘的角度去表达观点,所以我这次依旧以理中客身份去表达。
其实这个问题或多或少的带进了性别对立的问题,并且其在于:**我们有人认为受害女性可能在以高姿态应对货拉拉司机后承担不了风险而导致死亡。**而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我将讲述的事实中很好的解析出来。
事实是:当我们以高姿态去进行社会活动时,是应该承担相应风险和成本的。
比如我在开车时有个习惯,不论是有人加塞还是我想加塞是有人没让,我都会放下车窗直接瞪这个人。一般情况下他都会放弃和我对抗的行为,也就是说我以高姿态面对同一个问题的两个身份时获得了便利(我不用等他加塞或者他不会拒绝我加塞)。
但这个高姿态是需要风险和成本的。
风险很好理解,如果对方和我一样高姿态或者比我更高,我可能和他打起来或者单方面挨揍。
成本也好解释,我能以高姿态作为常态去进行社会活动,那么首先我对自我认知就是上位者,我可能比常人对自己体魄或者权利等几个方面下了更多的努力。
所以说当一个人付出了成本和承担了风险后才能享受高姿态才是合理的。
我们所有人都渴望能作为高姿态时不用承担风险和付出成本,因为不论性别和成分我们的意识没有高下之分(妇女能顶半边天就是很好的例子,虽然身体强度有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女性的社会能动性相对男性并没有差距)。
但问题是高姿态必将伴随风险和成本,所以我们很少能看到一个身体瘦弱的小个子在没有任何其它优势的情况下公然挑衅一个壮汉。
而女性天生在身体上弱势,并且承受风险更大(被强迫性行为后抚育后代所付出的成本的风险)。
但女性作为社会群体数量中的一半,而她们每个人都渴望能达到高姿态那该怎么办呢?
很显然,社会自我调整出了 “女士优先”“照顾弱势群体”。就比如当一个女性对我挑衅时,我会认为我对她反击是没有风度和素质的行为,从而让我认同她目前可以作为高姿态者。
而这 “货拉拉女性之死” 的事件不同,受害女性认为自己应该可以高姿态(不合人情的拒绝司机的一切要求),而在面临可能承受的风险(发现司机偏离原定路线后害怕)后难以接受并跳车。
这就会让大众有一种你活该的态度。
虽然我不非常不喜欢站在任何一个角度去表达观点,但是我个人还是和大众是一个态度的。
你豪横需要有豪横的资本,我不信你和司机乐乐呵呵的达成共识,边搬家边唱歌边走小道时你会如此的恐慌并跳车,
但,你令人惋惜,没人希望你出意外,就好像现在没人希望司机被判决一样。
抱歉
我要真对低级屁者进行对自己名誉的辩护:
首先我收到了良好的教育,始终在教育的学习与科研中前行着,并且会终身前行。
其次我没有生气,我只是觉得你不合理,并且认为你没有资格让我生气。
再说法盲,我没太听懂你这一整句话。虽然我攻击过你无知和低级屁,但我感觉这语境下你应该反讽我才对啊。
然后再说对联,墙上芦苇。墙上草没有明确立场,但我觉得我的立场比你坚定多了:理性、中立、客观。第二也就是下联是没有底蕴,说的没有实际论据与逻辑。而我认为我虽然阅历尚浅,但仅仅对一件事全面的了解后我也是能完整的剖析的。
接着横批,我并不觉得我所讲述的观点有任何的虚假去曲解,我为什么会让别人身以为耻呢?
什么、东西!
呸!
因为我们都有可能是那位司机,但不太可能是那个跳车的。
可能是因为: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多少有点人性吧。
因為哪怕是到了一個月後的現在,易地而處,手拿攻略,我們依然不知道那天死者的腦回路以及司機正確迴避方式。
这不能叫偏向。
而是司机版本主张女孩自己没有预兆自己跳下去的,而现有证据不能推翻这个主张,按无罪推定就应该无罪。
而民事上,司机的种种行为导致乘客误解,最终选择跳车,是需要为女孩的死负责的。
所以刑事无罪,民事赔偿才是符合逻辑的判决。
因为大家都吃过生活的苦。
https://www.zhihu.com/answer/1773406697
阿拉上海女生在全国是什么名声就不说了,看看知乎就知道了。
不过这次警情通报一出,我身边的上海土著女生,包括我太太都觉得司机是无辜的。
尤其是看过那个搬家视频,她们都觉得死者这是不拿人家的时间当时间。
所以请题主开释一下,为什么网上有人会 “偏向” 死者啊?
这个问题问的很叫人伤感
因为服务态度问题而承担刑责,令人同情。本案从目前的证据看,处于意外事件和过失犯罪之间的模糊地带,按照慎刑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当做意外事件处理,司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更合适。
司机如果没有搭载这个女孩,或者女孩没有坐这个司机的车,可能一切都会不一样。一对冤家。
因为湖南法治环境全国倒数第一。甚至不如打人的河北省。
货拉拉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 “坦白从宽牢,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案件
因为他们还想争辩!
众所周知:婚姻中不要和女人争辩,因为赢不了!哪怕短期赢了,长期也会输。哪怕现在赢了,下件事也会输。这是天性本如此!
现在为司机说话的,要么是刚毕业的男性,要么是打工人。为死者说话的,主流媒体、资本家、女权。
其实这样争辩,男性很吃力,因为女性更具有争辩天赋,男性毫无赢的可能。
正确的做法是:让着她、捧着她、物化就完了。等她们过完人生的高光时刻,体验过现实的冰冷之后,会在晚年教育好下一代别走弯路的。
所以,加速就 OK 了:支持死者向货拉拉索要赔偿 100 亿,用于建立 “女性乘车安全防跳车基金会”,让锅男以及以男性为主导的资本家知道:小仙女身上的一根毫毛都比你们高贵一千倍。
因为司机根本没错啊?!偏航是跳车女自认为的,导航路线本来就是可以随时变化甚至可以选择多种路线的
重点强调
不是只有一个推荐路线!
不是只有一个推荐路线!
我给各位不开车也不出门的小仙女普及一个常识——导航路线是有多个推荐路线的!
下图是我家到天安门,最少有三个路线,分别是我平常夜间开车最喜欢的路线——14 公里的宽敞大路(有高架桥 + 城市主干道)
以及追求速度最快但路程最远的全程高速——18 公里大路多,其实就是高架桥 + 城市环路的组合,全程没有红绿灯,可以全程 80 公里。
最后是距离最近的、红绿灯最多但不会遭遇大规模堵车的最短距离。
大家明白了导航路线并不是只有一条这个道理了吧?
因为,看了下面的视频你就明白了。
一,他偏道走偏僻路段造成女孩害怕心理,二,女孩几次要求下车他没允许,三,女孩打算跳车他没停车,司机行为是造成女孩死亡的直接原因,不要扯女孩的职业,和案件没有关系,给自己留一点道德底线行不行 [捂脸],这么简单的事扯到道德层面,对女孩全网实施网暴,现在的媒体人一点道德底线也不要了吗??
这与性别无关,只要你开过车,甚至只要你懂得初中物理的惯性篇章,你就会发现,这个司机面对的是死局:
刹车—已经接了安全带的女孩会撞向风挡,弄不好直接飞出去(因司机操作导致女孩受伤甚至死亡,司机全责);
拉住女孩—肌肤(大概率是下半身)留下司机指纹,一旦女孩一口咬定司机图谋不轨,司机百口莫辩;
在结合我们日常都会采取 “冷处理” 的方式避免事态升级,所以司机不理女孩在情理之中,且,你开车的时候乘客打开安全带你会往他要跳车方面考虑么?这明显不符合常理好么?
所以这个司机的处理方式恰恰是最符合情理,也是最恰当的。这个时候还盼他有罪?这跟那个辱母案一样:你侮辱了我的母亲,还想让我恭敬的送你出去?
在男女对立的男乎,我理应共情跳车的女生。。。但是我的脑子告诉我不理解。。。着实费解跳车行为。。。在车上真有危险我应该会先报警。。。
有人说,货拉拉司机做不到更好了。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提前打个招呼,多难个事。幸亏这些人是没有当老师,否则学生都要危险了,学校都要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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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说:“实际上,有车的人至少有个门槛,虽然低。但是乘车的人的门槛比有车的还低。”
他不说呢,我还能明白,他这一张嘴,我倒糊涂了,周某春和车某某到底谁是底层啊,底层的周某春二房一车,而车某某无房无车。虽然据说车某某月收入有两万,但是按照某乎乃至全国上下都知道,有房的才是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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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些人娶了老婆、生了女儿,想知道他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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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要有脑子,要就事论事。
2 月 6 日夜晚 21 时 10 分,长沙当时气温可想而知。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由监控视频可见,车某某搬东西的步伐比较快,无拖延停顿之举。然,车某某已经离世,其余时间也无人证物证了,说她磨磨蹭蹭,她没有办法反驳了。
没必要讲那么多大道理,咱就说女性可以一刀一千五,而这个司机就态度不好就要付法律责任,这对比一下不久出来了
女乘客死,是因为女乘客跳车头着地
解决方案 1,女乘客科学跳车,尽量脚着地
解决方案 2,女乘客理性面对,尽量不跳车
这两个解决方案都没做到,而且都是女乘客的问题。然后接着推
女乘客跳车,是因为女乘客当时情绪害怕(存疑),造成害怕的原因,司机的态度(偏航,不回应质疑,路很黑)以及对司机态度的不信任
解决方案 3,女乘客信任司机,尽量不害怕
解决方案 4,司机改变态度(不偏航,回应质疑,停车)
解决方案 3 是女乘客的问题,解决方案 4 是司机的问题,首先解决方案 3 已经做不到了,我们接着逆推解决方案 4
司机为什么态度不好,因为女乘客态度也不好(等了女乘客很长时间装货,发生了争执,不想听这个女生的停车命令,货拉拉服务的是货不是人,抄近道节约时间没必要解释也懒得解释)。
解决方案 5,司机改变态度(可以选择口头上答应停车,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偏航,总之不能不理睬)
解决方案 6,女乘客改变态度(事先应该搞清楚货拉拉怎么用的,不应该浪费别人的时间装货。或者至少做了错事要道歉,反而不理睬人家。最后真的害怕了应该真诚的说我有点害怕可以停车吗,而不是直呼停车)
从这件事发生的合理性或者根源处提出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7
女乘客换个时间点,胆子小还选晚上九点半。或者找男性替代自己
解决方案 8
货拉拉公司硬性规定不能带人或者带了人必须有乘车录像录音等。将公司规定更容易被人了解,防止用户装卸货时间过长。
伪解决方案 9
司机在女乘客要跳车的时候停车或者拉住她
原因,货车具有自重急刹车容易侧翻,拉住她容易失去对货车的控制并且会留下 DNA,
伪解决方案 10
电视剧电影不应该渲染剧中人物无伤跳车等镜头,普及科学跳车知识,明确跳车危害
原因,略
综上所述,司机对女乘客的死有责任,但是责任很小
罪犯才会被判刑,他到底犯了什么罪?
本来是女拳去死,转变成了国女都该死。
我想说
因为偏向于司机的大概率都是有车的
只有有车的人才能理解司机的无奈
无妄之灾
我可以再说一遍
态度恶劣,可笑至极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司机态度恶劣
那态度恶劣一事从何而来?
司机口述????
女子生前发的记录?
我不知道怎样的态度算恶劣
我只知道,有的女的,声音大一点她们都受不了
正常开车,按照最优路线行驶,何来偏航一说?
偏你大爷
偏航啥意思?最终目的地不同才他么叫偏航,再严格一点,如果司机绕远路,你说他偏航还可以认同,但是司机走的才是最优路线。
哪条法规规定,平台规定必须按照导航走?
未能采取紧急刹车?
我就不说别的,视线较差,专心开车,谁能想到一个正常人会跳车?又或者说把身体伸出窗外?那他么是违法好不???
结果呢?
她违法凭什么让司机买单???
就因为她死了???
我踩不踩刹车她都会出去
谁能知道她是我踩刹车前出的的还是之后出去的??
这样讲,无论换谁去当司机,未必能比这个司机做的更好了。
但是,换任何去当这个女人。。。。活下来的可能性都是 80 以上。
这说明什么?责任在哪?
因为大部分人都比较理解女人在非理性情况下会做出一系列非常理的行为。就像我曾经就遇到过一次,晚上加班了,晚上 9 点多钟的时候下班了。当时穿着西装还带着手提电脑,就这么拎着,下了公交车往家上走。我们那边属于城市新区。虽然是有路灯的大路,但是人会比较少。那天晚上就是类似的场景,因为下班的时候我也比较累,也没关注前后有没有人。走着两三分钟之后,我发现前面有一个女士在前面走着。一开始也没在乎,因为我从下车走到发现前面有女的时候才走了不到两百米。一般看见前面有人,加上累就自己慢悠悠的走。保持一个社交距离,差不多十多米,但是本人个比较高,走在慢步子也大,就觉得前面保持距离太慢了,就加速走过去了,想着也是拉远距离,可是路过的时候,听到那个女生拿着手机对着电话说他走过去了,他走过去了,他走过去了,语气中充满了恐惧。然后一瞬间我就明白了,我也不敢停留,就加速的直接走回家了。怕再慢慢走这位女士害怕会怎么样的。
这就是女人在这种陌生环境下的非理性的心理,其实她但凡想想也不会觉得我是坏人啊,第一,有可能我们都是一辆公交车下来的,说实话,我也不记得是不是从公交车上一块下来的,公交车当时下了三四个人,所以说也没留意。第二,从公交车走到她身后那段距离才 300m 左右。你说一个人在后面跟你 1km2km,也到理解。第三,哪个流氓穿着西装,拿着笔记本电脑出去,流氓啊!
不过也就是女人,心里面会这种有害怕从而变成迫害妄想,所以当时货拉拉司机手上没有女性皮肤组织和衣物纤维,我就能理解这个司机的无奈。一个普通的心情不好,为了家庭贪小便宜的货车司机就这么被舆论的绑架下成为过失杀人罪。想想我那天晚上,如果那个女在我走过她身边,就像刚刚出来新闻那个小女生,上来给一刀子划伤脖子,我还能有什么脾气啊?然后我一还手是不是在给我定一个强奸未隧加暴力侵犯?那你就说我一个深夜加班回家的优秀员工就因为,深夜在一条直路上跟随着女性慢走,中间加速超过她,并有可能犯罪了这么成为阶下囚,你说冤不冤?
我是家具行业的,经常使用货拉拉。
前几次送货去市中心某写字楼,我和朋友两个另外开小车过去,我们走的导航和货拉拉的不一样,为什么?
因为师傅知道我们走的那条路,有一段路况不好,他载满货物走那条路不合适。
其次,货拉拉不是按照 “实时路程” 收费的,在选择好上货点下货点后,除非 “超时”,以及“搬运服务” 需要另外收费,否则价格就已经是确定了的。
所以,货拉拉路线不和滴滴路线一致,是很正常,甚至非常合理的。
其二,我自己也开车,我无法做到 “我绑着安全带,我在开车” 的 同时,还能阻拦副驾驶的人跳车;我实在无法做到。
其实到这也就算了,无非就是觉得司机倒霉点,但是后面又陆续爆出:隔绝探视,自己的律师不能参与,指派律师,以及不认罪不放人….. 这直接不符合形式流程了;
我特么投个标还要走流程,走形式正确呢。
2022-8-1
本来呢,我秉承的是,货拉拉司机是否有罪,蛮难说清的;因为如果你让我带入货拉拉司机,我也不知道我该怎样做可以避免,可能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不接这个单。
而公民都有对权力机关的监督权,且被披露出形式不正确;所以我认为我有理由怀疑相关法院搅浑水,犹如 “彭宇案” 一般;而法律判决也是最怕合订本,尤其是性别一换那种;
所以我觉得我偏向货拉拉好像也不过分。
但我现在很想挂个人
只要有人像我一样,在论述自己为什么偏向货拉拉司机,但没有明显站队时,就犹如跳梁小丑一般,第一次挂人,可能形容的不好。
而你根本见不到他在高评大佬底下发言,可能他发炎了所以不敢发言吧,
非要拉人站边?不允许质疑司法是否合理?
星月无痕:用装瞎 + 重复灌水大法耍流氓【实例保存】 发现不少惊世骇俗的评论,真是哪都有
在知乎该事件的多个相关问题下,我第一次发现知乎用户可以这么阴阳怪气,说实话,真是惊呆了。
2012 年 11 月 3 日,男青年陈雷有事去一个建筑工地,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并讲好价钱。出租车行至某路段时,发现该路段正在施工,车辆无法通行,而该处距离目的地并非很远,的姐要求陈雷步行至目的地。陈雷以行李太多为由拒绝步行至目的地,并要求司机必须将他送达目的地,的姐说:“把你送到目的地可以,但是得多绕一些路,得加些钱。” 这下陈雷不答应了,强调价钱是一开始双方议定了的。
双方正吵得不可开交时,的姐突然将车转向不明方向开去,这时陈雷大喊:“你要把我拉到哪里?我要下车!” 的姐不仅不搭理陈雷,还拿出电话和别人打电话,陈雷见状十分害怕,以为自己要被拉去挨打,所以不断强调要下车并称再不停车的话他就要跳车了。
而此时的姐不断与电话里的人诉说这边的情况,并不理睬陈雷,陈雷遂爬至后车窗跳下车,被甩出车外后,陈雷当场昏迷不醒。在医院治疗期间,陈雷被确诊为右全臂丛神经损伤,该的姐并未垫付医疗费。
我在想,人民日报口中的这个漏洞是不是汽车的窗户。
把车窗补(堵)上吧。
如果汽车没有窗户,可能她会从车门跳车,那么车门也堵上吗?
明明是自杀,非说的好像谁逼死了她一样。
程序不正义,谈什么结果正义呢
因为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都没法做出更加合理的举动了。人非圣贤,谁还没点脾气。为了接这一单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我生气不说理顾客,不难理解吧?然后我为了尽快到达目的地走好走的路,这也不难理解吧?我看顾客做出危险举动我减速不难理解吧?而且就算我不是减速,而是直接去制止顾客,又怎能保证她不会以为我要侵害她呢?万一她还是跳车了,我没拦住,是不是还会被判在车内发生扭打呢?是不是会被认定为图谋不轨呢?再说跳车后,我也是及时拨打了 120,至于抢救,一个普通的司机他也不可能自己对伤者进行有效的救治吧?
所以偏向货拉拉司机无非是出于共情罢了。因为人都会想,万一我遇到这种事,会不会也因为他人的不理智举动而被判刑呢?倒是说死者为大,就该判司机的我不是很能理解,可能他们不懂什么叫换位思考吧。
就算换位思考代入女孩来说,她的行为也未免太没有素质了,执意不让人家帮忙让人久等那么久,却一句抱歉都没有,我相信但凡她略抱歉意也不会导致这悲剧的发生。而之后她觉得司机偏航,也没有与司机沟通,而是做出了无根据的臆测、不理智的举动。所以从各个角度来说,在这起事件中女孩应该负主要责任。
而女孩成为这样,女权思维和消费者就是上帝,消费者高于服务者的思想是不是也是悲剧发生的帮凶呢?
舆论没有偏向司机,也没有偏向乘客,而是站在了正常人的这一边而已。
如果你是一个正常人,一名司机,不会想到乘客会跳车。
如果你是一个成常人,一名乘客,不会让自己选择跳车。
居然有人认为跳车是正常的。如果非要坚持这种侮辱观众智商的说法,那也没必要反驳你,只希望你言行一致,在类似的情况下也有勇气跳一跳。
你不能指望所有人都脑子不好使
我一直都用货拉拉跨省搬家的,司机师傅都是个顶个的亲切友善。
两个人一路上开开心心聊十几个小时,也省的师傅开夜车犯困。
我觉得货拉拉事件的女主是缺乏一定社会经验以及智慧的。
首先,我们假设最坏情况,此时司机准备把人拉到偏远处先 x 后杀。正常人在这种极端环境下,一般是拿出手机将车牌告知朋友或者家人,并且接通语音电话和可靠的人同步车内实况,方便援救。
如果手机没电不具备求救条件,并且司机已经开始动手了。中国还有句好话叫好死不如赖活着,待车停以后随机应变找机会逃脱。
我看到新闻的时候是真的没想明白,这么多招式咋想到跳车的。
货拉拉司机其实都很辛苦的。不说连着十几个小时在高速上跑疲劳驾驶,不说腰椎间盘突出这种职业病。我那天坐了 2000 公里的搬家车,在车里睡得又疼又难受,但是这就是货拉拉师傅的日常,他们日常就是睡在车里。
而且货拉拉的客单价其实并不高。
说白了都是一些辛苦养家的人。
我并不是说司机全对,但是我不理解服务态度不好什么时候也要判刑了。法理之外还有人情,但是这算哪门子人情?真要说人情,一个起早贪黑的货运司机还有家庭的重担,现在锒铛入狱以后他家里人怎么活,他出狱之后又怎么再去融入这个社会啊?
一个愚蠢的行为毁了两家人,对,我说的是跳车的那个蠢。
什么叫偏向?
罪犯都有律师,难道不能为受害者说话吗?那个跳车的才是凶手,杀了自己害了司机。
你说说看,司机错在哪里?导航本来就是参考不是命令不是权威经常乱来,不知道路的看看而已,路熟的根本不开它。司机的义务安全到达而已,别问过程!
因为我不打算跳车啊
因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基本都是由于女方的非理性思维与判断,这个女生如果还有理性就不会从做出跳窗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假使司机要对其进行伤害行为,那也必然是在停车时进行,而不管何时停车都可以对其造成伤害行为(因为车已经在僻静处)。反而是车在行驶过程中才是安全的。
而这位女性第一个决策是要求司机停车她下车,如果司机想对其进行伤害,那停车就可以造成伤害了,要求其停车自己下车完全无法保证自身安全。
第二个决策跳窗根本就是自杀行为。
其实只要能保证冷静就能得出结论车只要还在行驶我就是安全的,根据导航就能看到车马上就要到大路上了,正确的做法明显是按兵不动,实在害怕就联系朋友接应或联系警察。
再说司机,作为一个头脑清晰的人,他肯定不会认为对方会做出跳车的举动因为那无异于自杀。
在这个前提下,对司机来讲如果他停车在这个位置,然后女方还不愿意其帮助搬运,代表他又要等待女方到达和搬运,进一步浪费时间。并且在偏僻阴暗的地方将女方弃置不顾,要是出事了肯定还得赖到司机身上,同时自己良心也过不去。
但是事实是女方确实进行了非理性的自杀行为,选择了跳车,而当这件事发生时司机是没有挽回可能的。
司机的判断是合乎逻辑的是理性的,而这位女性的判断是依托情绪的是非理性的。而法律本身应该理性且公正,所以我认为司机绝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看了看问题日志。。
实际上,有车的人至少有个门槛,虽然低。
但是乘车的人的门槛比有车的还低。。
做服务行业的人遇到的傻逼数量要比不做服务行业的人遇到的傻逼数量加起来还要多几倍不止。。
违规操作不一定出事,但出事了一定是违规操作。
是个人就不会完全遵守规则,多多少会有一些违规操作的时候,说到这个司机,从他的角度来说,他就抄了个近道。造成的影响随意分析,但从他得角度,他得违规在他看来原本并不致命。
结果。。乘客跳车了。。
就按微博上比较恶意的揣测,他想强奸。。
那他都想不到乘客会跳车吧。。。。
在我看来这个司机就是真的倒霉。。
题主可能站在乘客的角度想了想,感觉怎么想自己的权益都无法保障,要加大力度,加大管制。。
但像我们这些做过服务行业,每天遇到无数钻空子,恶心人的顾客的人来说,没人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国民得素质也远比你想的要低的多的多。。
跪着赚钱我们就凑合赚了,毕竟钱要紧,
那你还想让我们土下座就很奇怪了吧。。。
什么叫偏司机?我们偏的是证据行不行?证据不足,难不成还要把它脑补成什么穷凶极恶罪大恶极吗?就不能是误会导致的意外?我笑了。
虽然说死者为大,但是希望大家不要跟风盲从听风就是雨,要知道过度脑补是病,还是要看证据说话。
万一活着的那人就是比较无辜呢?你总不能不还人家清白吧?
现在还拍这种含沙射影企图引导大众情绪的电视剧,良心何在???
人不可以没有底线。
畜牲就随意了哈
最后,我是女生,我感性,但我不喜欢感情用事,不管怎么样,有本事就上证据,否则一律视为污蔑,这本质就是对律法的不尊重
不然呢 别人在你家自鲨 人头算你的????
【货拉拉】事件中,为什么有人会问出这种问题?
疑罪从有,超长羁押,禁止探望,指定律师,不认罪不放人。
别说这件事了,就是说一战二战那都是我引起的,圆明园是我烧的,恐龙灭绝,温室效应全都是我干的。
因为基本连程序正义也不遵守了,国内的法律我的印象是运气好关你 3,4 天,运气不好直接把你卡在拘留所一年半载不是不可能的,开庭换律师,然后跟我说当事人希望法律援助,那好阿,当事人老婆基本随时发布情况,所以当时情况是不是,
当事人老婆:我请了私人律师
当事人:我应该选择政府法律援助,我相信正义!
哦,对了忘了拘禁期间无法探望的
央视相关媒体还说什么,是司机没有在她跳车进行急刹车,所以不作为,坠车,我直接绝了,再翻翻男的跳车新闻,没给直接寻衅滋事拘禁都不错了,而且不公开审理的案例好像越来越多了,加上最近所谓 “人道主义”* 权主义,只能说只要你不被 抓到大概是没什么问题的
因为有太多人,在警方通报都没出来的情况下,就脑补了司机绕路,企图对女生不轨等行为,把司机骂的十恶不赦。
所以当时放对这些无端猜测的人在题主口中,成了 “偏向” 司机。好家伙,我直接一个好家伙。
如果反对无端猜测也能算 “偏向” 的话,我希望这样的 “偏向” 能够多一些!
真的很不想关注这种问题,为什么总是要推荐,换着问题不停推荐不停推荐,有个热点抓着舍不得放了吗?
这个事件,我一直都没有偏向过司机。几年前,我还读大学的时候,我还不用知乎,微博贴吧只看游戏的时候,我也被出租车司机吓得想跳车过。
当时是晚上八九点的样子,学校在郊区,公交车和校车的收班时间会变,我没赶上回学校的最后一班公交,还在公交站等了一会儿,发现一直没来,那时候校车已经停了,我只能搭了出租。出租车接了我之后又另外上了个人,司机还给他绕了路送过去(当然我这边的车费肯定不按打表算),当时心里很不爽,但是不敢说什么。另一个人下了之后,司机开始了, 问我要不要去他家玩,问我要不要去山上玩,我玩 *****,但是人在车上身不由己,我就一直扯东扯西的,反正最后总结下来,我要回学校。然后在一个岔路口,司机拐上了另一条路!那条路我没走过,但是看起来是上山的。我说怎么走这里,他说去山上玩。我当时手机攥在手里,很想报警了,我还坐的后排,我都不敢。我想我在他车上,万一我报警或者威胁他报警,他恼羞成怒怎么办,警察又不能从天而降到我身边。我就想跳车吧,跳车然后跑(是的我觉得跳车不会死,甚至不会受很重的伤)这时候有另一辆车从山上下来了,我盯着它,差点叫救命了,这时候司机又调转车头下去了,说开个玩笑,然后把我送回学校了。之后一直不敢一个人打车。
如果当时没有那辆车,司机没有调头,我跳车死了,司机会不会说他就是开个玩笑,或者说我就是要去山上玩的,我会不会被人拎出来骂,说我毁了司机?我真不知道。
当我们傻叉?
因为
法师不依法
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司机故意杀人。
车是谁跳的?——本案女死者
在高速行驶中跳车,是不是找死?——是
官媒小编没有任何常识性鼓励跳车,是不是该负责?——该负责,如果以后有人跳车,她便犯了教唆罪。
不安导航走正常吗?——正常,高德地图,百度地图,腾讯地图导航不一定都是对的。
司机故意开到偏远地区?一个有监控,有路灯的工业园区你告诉我是偏远地区?
有过相似案例吗?有,但是性别互换,女司机免责。
男司机为什么会被抓?一开始男司机只是被传话,后面叛国走狗钕拳分子发动岁月史书,挑拨离间,颠倒是非黑白。制造舆论迫使当地警察二次传唤。
为什么是判过失杀人?因为男司机主观意识上并没有去加害这个乘客,乘客跳车属于自主行为,自主意识,严格意义上来说是自杀。但是咱们的西方势力钕犬们不满意这种结果,所以缓一判一。表现好就无需坐牢,但是会有案底。
司机有对女乘客下手吗?无有效证据可以证明。
有女乘客伤害司机的案例吗?有且不止一起,并携带管制刀具,但最终结果都是男方被迫自愿谅解。
这属于一起什么案例?这属于一起国内反动派携带外国势力企图以性别战争挑战法律公正无私的且成功的案例。
灵感来源于前面的几个答主
小明昨天晚上通宵蹦迪,早上六点才睡,再醒过来已经是下午一点了
他收拾收拾打算出门觅食
刚好看见楼下早点摊还开着,里面老板在收拾明天要用的菜
小明大摇大摆走了进去,坐下就开始点餐
虽然早就过了吃早饭的时候,但老板心想来了是客,于是也就擦擦手给小明做饭去了
可小明可能是昨天喝大酒喝坏了脑子,点餐不一次性点完,吃一份点一份,磨磨蹭蹭麻烦至极
老板只能一遍又一遍起身做饭,再回来擦手择菜
中间还得听小明说
“这韭菜包子里头怎么没蟹黄啊”
“炸油条那面得用牛奶混着鸡蛋和”
“你会不会做饭啊?”
之类的屁话,心里攒了一肚子火气
再说小明,虽然已经睡了六七个小时,但刚吃饱加上下午两点,渐渐又泛了点困意,本来再正常不过
可小明这孩子打小就聪明
“哪有早餐店下午两点还开着门呢?我都吃了这么久了,整个店里头一直就我一个人,这老板不会是专门来杀我的吧?我刚还从专业角度给他提了几个建议,他不会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在包子里下药了打算毒死我吧?不行!我得自救!”
想着,小明一把抄起炸油条用的火筷子就往自己喉咙眼怼,心想我把毒包子吐出来就直接报警!为民除害!
谁知道劲儿使大了,一下捅了对穿,扑通一声栽倒桌子上,挂了
老板一听外面这么大动静不知道怎么回事,连忙关了水出来看看
地上血红一片
老板虽然吓得不轻但理智尚存,一分钟不到就报了警
你觉得这老板是不是罪该万死?
我怀疑货拉拉应该动用了舆情公关,有水军在引导舆论。
出了事并不可怕,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可怕在于出了事还能有这么多颠倒是非黑白洗地的。
洗地的怪死者多疑,骂死者有迫害妄想。
然而骂死者多疑的前提必须是司机举止行为得正常。
如果女的坐车就是平白无故感觉司机长得凶,模样丑等等等吧,莫名其妙的就跳车了,那的确不干司机的事。
可事实上这场事故司乘之间的猜疑全都是司机一手故意制造的,相反,女的也不能说多么不理性,发现情况异常后多次询问司机,司机却多次无故不解释,还破口大骂,于是死者要求司机停车让自己下车,可是司机就是不停,愣是拉着乘客强行跑。
车辆改道偏航,乘客发现异常,询问司机,司机闭口不答,再问就骂,乘客要求停车,司机就是强行拉着乘客跑。司乘之间的所有猜疑都是这司机装神弄鬼搞出来的,酿出了人命居然还想当窦娥不成?
我反问一下,如果下回你或者你家人大晚上坐车遇到这种司机该怎么办?怎么确定他是在装神弄鬼吓唬你还是真有歹意?你想让他解释,他就是不解释,还辱骂你,已经给了他多次消除猜疑的机会,他全给你扔到地上。惹不起躲得起,你想下车还强行不让你下车。如果强行信任他,安之若素的一直坐他的车,万一他果有歹意,代价你承受的起不?
今天骂死者疑神疑鬼,可真要是乘客被害了,估计又一堆说风凉话的出来指责死者,比如 “对方都改道了,你怎么问他都不说,他心里有没有鬼难道还不明显吗?居然这样还跟没事人一样跟着司机走,这死者是猪脑子吧?”“死者一点防范意识没有,被害他自己也有责任”
给他一堆解释的机会,他都不回答,乘客要停车,还违背乘客意志强行拉载,凭什么还要求乘客必须信任他?
有人说为什么不报警?这真是为抬杠而抬杠,跳车属于是自担风险的逃命行为,死者都被骂成什么样了?这要是报警告司机有企图,岂不被骂做诬陷罪犯,被生吞活剥了啊?
本来就是陌生人,司机又故意装神弄鬼,不信任才是正常人举动。
其实自龙哥案之后,网络已经有一个共识,就是不能要求受害者站在上帝视角全知全能,比如龙哥用刀背砍的于某,不影响于某正当防卫的判决。
比如在一个持枪合法的国度,你有天晚上在街上走,一个陌生人突然掏枪指着你,于是你拔枪立马反杀了他,最后警方调查发现对方的枪是假的,没有丝毫杀伤力,难道你就该算是故意杀人吗?怪你没有信任陌生人无歹意,怪你没有立马意识到并准确判断对方拿的是假枪,这只是个恶作剧而已?
这个案子骂来骂去,不就是怪司机提出加价服务被拒后,整蛊整死者,死者没有立马先知先觉,一眼识破这绝对只是个恶作剧呗?
因为赚着 39 元,操着卖粉的心,将心比心,如果你是司机你能怎么办。
不是,老有人说司机不刹车不阻拦就是故意杀人是怎么回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事发过程好像连一分钟都不到吧?
除去停车下车打电话,可能也就是二三十秒的事?
先不说当时那个情况司机如果真的急刹车,那就是真的故意杀人了
就是哪怕你未卜先知,二三十秒的时间你能做什么?解开安全带放开方向盘伸手去拉人?
那都不如直接开车撞墙来的痛快了。
为了死者的死来证明跳窗的正确性,用司机的绕路和不停车来给女孩定罪,这难道就是公平吗?我同意你说的一切
为了死者的死来证明跳窗的正确性,用司机的绕路和不停车来给女孩定罪,这难道就是公平吗?我同意你说的一切
为了死者的死来证明跳窗的正确性,用司机的绕路和不停车来给女孩定罪,这难道就是公平吗?我同意你说的一切
因为司机遭遇了超过常规的惩罚。干啥了,怎么着就逮捕了??
奉劝各位乘车人,以后再遇到态度不好,开偏僻路还不吭声的滴滴司机、顺风车司机甚至是货拉拉,你报警啊,你投诉啊,你怼死他罚他款啊,别跳车。
为什么你想当货拉拉司机这样的杯具!???
因为证据证明双方没有任何接触,所有证据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司机有错,对他的所有指控都来自他的口供,只有被告口供的案子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给任何人扣上任何案件,只要最后有一张按了你手印的纸。
正常人都会支持货拉拉司机吧
就算是猪都不会跳车!
请百度货拉拉跳车女子职业。你会知道它跳车的真相,这个司机是真倒霉
…………………….………………
这个事情本就无关男女。论谁碰到这么一个乘客都头大。
你说我对一个死者说一些恶毒的话吧,显得我特别没有同情心和道德,但是我真的对他的智商抱有了很大的怀疑。
在中国这种安定的社会。真遇到了风险,自保的方法并不是跳车,有比跳车好很多的这个方式。但是偏偏他选择了最差的一个
我觉得谁当司机碰见那种客人都挺倒霉的
每一个有一丁点法律知识的人,每一个有良心的人,每一个正常人都会认同货拉拉司机。
我就奇怪了,偏向司机还需要问 “为什么”?那么,如果偏向于那个跳车女性的观点,是不是也需要问问为什么呢?
或者说当你问 “为什么会有人偏向货拉拉司机” 的时候,默认的前提是“人们应该理所应当的偏向于车某某”——凭啥呀?
他车某人何德何能,就 “应该得到更多的理解的偏爱”?因为她是女的?因为她是弱者?因为她是 “风华正茂”?因为……
这些算什么理由?劳资还是穷人呢,月入不过小几千,严重的拉国家后脚,损害 GJ 形象,拉低平均,凭啥他车某人要人们偏向而我不能?
我就想问问你凭啥?凭啥?啊?
至于你的问题,我们普通人只是抱着一颗同理心,因为我们都可以想象,可以想象把自己转换到车某人或者司机的位置,我们绝大多数人无法做出车某的选择而绝大多数人可能并不会比司机做的更好。
你们小仙女,都有一颗敏感的心,都有自己的无法让人理解的 “需要呵护的心”。问题是,天下人都是你们的爹妈吗?天下人都要顾及你们的感受吗?或者说,一个正常人的感受(比如司机、比如我们)反而是一点都不重要的吗?
当你们选择特立的时候,就注定要独行。即要独行(其实不过是装 13),又想成群结队,不过是矫情。
什么时候啊,诬告同罪,就没那么多小作文了。
你以为管不了?不想管罢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因为这个
更应该在意的是法律的形式正义。
我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并没有动摇法官的能力。我们不爱违法的人都希望法官公正执法。这当然是很难得。但是至少希望法律形式正义。不要有偏向性。
但是货拉拉案中过长时间的羁押(并且不让司机与家属相见),和法院一直尝试说服司机放弃自己寻找的律师事务所而采取法律援助,和(存疑)一审前派出所出示了伪造的证据。这才是关键。
很多人还在那里打拳,还在那里女方男方,性别歧视什么的,真的有一天这种法院的程序不正义行为普遍起来了,被默认了,你不会觉得哪种性别全体能得到利益吧。
所以,现在那些认为这个案子判得很好的人,是觉得自己所代表的一般人能永久在法院获利,还是已经做好了违法的准备并在以后动摇法官?
A 和 B 打起来了,明明是 A 全责我却帮 A 说话,说 B 有问题,这才叫偏向
反对最高赞所发的案例。
那个案例司机赔钱了,恰恰反应司机是有责任的。
而且与货拉拉案不同的是乘客没有过世,只是受伤。
如果过世了,且证据充分,那么会是过失致人死亡。
受伤和死亡两个不同的结果,影响的是法律条文的适用。
过失致人重伤的要件是 “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
过失致人死亡的要件则是 “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是轻伤的话甚至不管怎么样都不入刑。
你可以说相关法律这种 “被害人越惨越严厉” 的思路不对,但是你发的案例从刑法上讲的确和这次 “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的理由逮捕不冲突。(以上是知乎用户张强发的)。
简单说,如果女司机把乘客直接推下车,那么过失致人重伤没毛病。
如果男乘客死了,那么过失致人死亡。
如果还有疑问,那么下面是一些案例。几种类型,包括有没有踩刹车、货车、好意施惠、直接跳的情况都有。
https://zhuanlan.zhihu.com/p/357941630
因为这些人都是被社会打磨过的人了。
因为当今社会就是这样啊。
社会,职场,官场,本就是有无数潜规则的。而有很多幸运儿,在学校以及家庭的庇护下,而免遭这种打磨。所以你会发现:有很多人认为司机生闷气不理女乘客是不对的;司机提前接下一单偏向也是不对的;女乘客自己动手以及卡点等行为是正确的。
但事实上这样是正确的吗?
的确如此,只不过,是在书中是在理想中是正确的。
正如诚实一般,诚实是一种宝贵的美德。但是现实生活中你能做到诚实吗?能做到有话直说吗?很大几率或者说几乎不可能。因为你要发展,你要为了未来做准备,无论是舔还是逢场作戏,你总要去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对吗?
所以回到现实吧。一些潜规则是你必须要知道的,也是你必须要懂得的。你可能会说,他(司机)收了我的钱,他就应该做到怎样怎样,对啊没错啊,本就该如此啊。但是这是生活啊,这是人情世故啊。你怎能要求生活就如书中一般呢。几句好话,一根烟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干嘛要口口句句规则制度,最后酿成这样的后果。
很可悲是吧,但这就是生活。
但逝者已逝,而这个事情又本是可以避免的。
司机有错吗?
有错。他不该因为没挣到钱而有情绪,也不太该因为情绪而缺乏与乘客的交流。说到乘客,有人注意到这是 “货” 拉拉而不是滴滴了吗?这里的乘客就已经利用了生活中的潜规则了,即“反正也要过去,你顺便捎我一下也没有什么问题”。倘若如同她对待司机的准则一样,她应该去打滴滴而不是去坐这个顺风车。
那么就说到女乘客了,她有错吗?
**有错。**她的双标即 “我可以占你便宜但你不能占我便宜” 害了她。她的没脑子也害了她。我一直以为在生活中沉沦过的人是会比较来事的,事实证明并不如此。但凡她说几句好话送根烟也不会这样。但她没有,她秉持着 “我付了钱你就应该给我拉货无论多久” 等可以写在明面上的思想,坐上了这趟顺风车。又或者说,她坚持对制度规则的信任,发现偏航后报警,选择取寻求帮助,她也不会如此。但她没有,她选择了电视剧中的剧情桥段:“跳车!”哪怕说,在红绿灯路口红灯时跳车呢?但她也没有。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会有很大一部分人同情司机了吗?
当然有人会说,你为什么不要求司机怎么做呢?
因为命是自己的。
言尽于此。
因为啥?因为有人花钱请水军了呗!
这其中主要包含 3 种力量:
1 个是利益相关方的某平台,靠诱导舆论减少自己被集火的风险;
1 个是境外组织,考污蔑法院来诋毁某政府的司法体系;
1 个是被以上两个组织裹挟的无知群众,主要是一些失败者、恨国者、仇富者;
但凡好好去看看二审判决书全文,这个网上有,就不会觉得判的有多大问题,其实,判一缓一,对司机来说,已经捡到了个大便宜了。
我也举报了
阿 sir 都没说啥 你直接扣了个劫持
非法长期羁押,不准律师辩护,这两条够了吧?
怎么会有人问这个问题?难道还偏向那个女的?做了啥没点数吗?
有罪和有错不是一回事!
连猪都知道不能跳车。为啥国男跳车女司机没事,SB 跳车男司机就要被判刑?至于你说的那啥,司机还有老婆孩子,被超期羁押算什么,被认定为无过错又被抓起来算什么?只要活着就够了。
换个司机,出现同样事件的概率并不小。
换个乘客,最多两个人吵两句,乘客给司机差评,但是出不了人命
问这种问题的人才是没有良知的人,谁是受害者?司机才是。
本来就这么利薄的活,还要 40 分钟免费,问问题的人怎么不辞职去做货拉拉?
就是论事,不考虑男女方背景,仅从跳车这个环节来说,司机错在何处?错在能未卜先知知道这人好好的会跳车?男方作为一个司机,在行驶过程中理应保持专注力在自身面前的路上,并且女方作为一个成年人也理应明白行车过程中跳车的危险性及应该正确佩戴安全带,结果呢?是男方逼女方跳了还是男方把女方推下去了?这件事男方根本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女方自身全责!出于道义,货拉拉方面出一部分人道主义抚恤金即可。
你法我笑
当然是公道自在人心啊。
不然,你想听什么?
上午还看到还有个什么神秘组织要支持货拉拉里的女主。
然后下午就把问题干成了这样,wc 啊,太可怕了。
这就好比在问我。
为何热了要开空调,这么浪费电,为什么不去死。
困了为什么要睡觉,不能忍着么?真无能。
上班为什么要发给你工资,你一社畜还用花钱?
看着这一本正经的问题。
顿时不知道如何回答,还要去思考一下是不是我反应太迟钝跟不上题主节奏。
我点上一根烟,看着问题思考思考在思考,得出一个结论。
你 xx 就是个 xx!!!!!!
无论谁与你发生这种事
我反正都不会偏向你!
不向着司机向着谁?
谁死谁有理呗。
因为死者家属闹啊,司机家属不闹啊
货拉拉司机就没错!
!!!游戏里跳车都会掉血,何况现实?
为什么会有人偏向跳车的女的?
因为后续是以一种,以无限期羁押的方式逼迫司机认罪。
如果现在我不站出来发声站队。
那以后的某一天,我就是他,你也是他。
废话,人好心带你一程,然后你跳车自杀,害得司机坐牢,我现在就看出租车 / 滴滴什么时候把防护栏安回去
偏向您的老母亲。
这不是偏向谁,这是司法程序是否正确的问题。
这次我就要当次嘴臭人,我想问你:柠檬还没有酸呢?问这种问题的,看看你家厕所某博吧!你心里有答案了,就不要照箭画靶子了,取柠檬的吧!
因为思想相对正常。
额,所以货拉拉司机犯了什么法呢?
偏向一个词用的好
因为我就是男的
那天遇见这么个事儿逼自己死了拖累我我也没办法
我不想死也不想坐牢
我就为了生活奔波为了多赚点钱
结果这么倒霉
你死不死和我没关系但是别拖累我啊
能问出这种问题的人多少和常人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所以解释了应该也不会理解,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行了,没必要强求
因为也是一个会开车,而且比较沉默的人
可能不会像他那样态度这么不好,但遇到我不愿意回答的问题,我都会选择沉默
我明白我面临同样的状况下,我能做出的选择不多,而且还要平白无故含冤入狱,我也是个普通人,你要跳车,我也会反应不过来,一审我也会被套路,我只是普通人啊
我上钩了,希望这是这问题的最后一个回答。
每次看到这种离谱的问题,就直奔问题日志,然后发现题主和第一个编辑者账号已停用?
说明这个社会上还有正常人
各位,没有什么正常人了,最近看小红书,女性都是说司机该判。
这么说吧,网友们看事情通常不是从法律条文的角度出发去分析,而是采用代入法,把自己代入事件中某一方,通常是受害者一方,然后考虑希望得到的结果。
所以才有网友判案,死刑起步的说法。你都
代入受害者了,自然想加害者的惩罚越重越好。
但是这次货拉拉事件,大多数人都无法代入女方这边 (甚至很多人都觉得司机才更像受害者)。
为什么?因为大多数人都觉得自己才不会是因为司机没搭理几句就跳车的角色,可以和司机多沟通,可以打电话,可以发定位,有着诸多手段,但没人会觉得在司机仅仅不怎么搭理你时二话不说直接跳车是个正常选择。
反而网友们更容易代入司机一方,谁没个和人拌嘴生闷气时不想说话的时候呢,就因为少搭理了几句,对方突然跳车丧命,自己背上人命官司了。都这样代入了司机一方,自然觉得这是无妄之灾,害怕自己也遇到这种事情,自然希望惩罚越轻越好,乃至无罪。
本来司机就是态度不好,也不是什么大事,女的太扣又不同情弱势群体(相对平台)。
劳动人民生活本来就不易,起早天黑还挣不了多少。流量明星,直播带货随便钱就挣了。
看来劳动人民比较多。
相对平台公司,司机比较弱势不能讨价还价,为了一点钱忍气吞声毫无办法。
有理智的人不會偏向性別職業,而是事實本身
我奉劝所有在感性理性上还站在女受害人一边的人,即使你确实没有什么生活经验和社会经验,也至少动动脑子。如果你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我说你们不动脑子,那就闭上嘴不要出来蛊惑和你们一样还年轻经历尚浅的网友。
这种案子,没有任何实证,司机如果心理素质足够强,硬是一口咬死自己当时只是在认真开车,直到受害人即将坠车自己无力阻止才发现,不提矛盾,把换路解释成省时间。说实话,肯定还是得赔钱,但是这个 “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本都无从谈起。
如果他善于编故事,甚至可以把自己编成受害者,只要逻辑通畅,警方也无能为力,没有关键证据甚至没法继续关着审。
现在居然还有人说全凭司机一张嘴,他的供词是否可信。那我认为,确实不可信,真实事件其实有更多隐情,司机一定是有难言之隐,他一定是受人胁迫才接了这操蛋的一单,碰上这操蛋的事,还不能说实话,甚至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气抖冷,他可是受害人啊!!!
你应该问,为什么一开始盲目指责司机?
这个事件本来是一个因为误会而产生的悲剧,如果不是网上不断煽动的男女对立、不断的恐男仇男、不断的宣扬非黑即白。
这个司机也不会被抓两次。
你应该问,为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一边倒的指责司机?
我倒要问问你,为什么要偏向跳车的人?
立场问题,更能理解哪个人的处境就会更偏向谁。
很不巧,我是个男的,竟然更能理解那个女生的处境。
但是说实话,我还认为归根结底是平台出了问题。不过货拉拉把锅甩的很远。
我倒很好奇,为什么案件已经这么多细节了,还有人想把人家送进监狱?
舆论的阵营你不占领,别人就要抢着占
这么明显的司机无罪,微博上还有一堆人给司机定罪,还要拿这事说女性多么多么难,这群人在抢夺资源上非常团结和努力,难怪这些年男的一直被压着打
一边是普通到苦逼状态老百姓,一边是一个小后浪(网络鸡头算后浪吗?我好像侮辱后浪了,要不改成 xx 桑?)你猜我们会偏向哪个?
你觉得我们为啥会偏向货车司机?这叫共情能力,现在网络上抱团行为越来越多了,咋允许 xx xxx xxxx 抱团 不允许我们普通人老百姓抱团呗?
觉得司机无辜,所以就偏向了
这是偏向吗?很明显,你说的话才是偏向,带着有色眼镜看司机。
一个本来只需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的人,现在搞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知道刑事责任什么后果吗?自己赔钱又坐牢不算,还要牵连三代。
公道在人心,为什么不偏?
什么叫偏向?
题主这是代表了法官们吗?
等你在生活中遇到不可理喻的人
给你扣了一桶屎
还把你关在屎桶里
你或许能想明白货拉拉事件孰是孰非
各个答主写了很多判例、道理、法制、法学等等方面的内容了,我想说的正经原因都说的差不多了。
但我觉得以题主的性别和智商应该都看不懂,我就写个他能看懂的吧:
我们是男的
因为
我们用某些掌控媒体和掌握权利的团伙最擅长的 “共情” 来捋一遍
换成是你遇到这种跳车的,你会怎么办?
因为人民大都有良心,站在劳动者那里,而不是所谓的 “公民”。
司机属于一般人,事前一般人是无法预见后果的。
这个问题本身就充满恶意。
难道不应该问 “为什么有人偏向自杀的女生?”
有人?说得太多了,很少一撮而已,起码司法单位没有偏向他吧。广大人民不是应该相信执法机构的吗?就应该全民都不站司机,都相信政府不就好了么?
然后呢?火辣辣司机们只要不是傻子,以后应该知道怎么办了吧?
以题主这么正大光明的思维模式,一定会看到老太太倒地时热心扶起送医院的对吧。
哦,题主已经销号了,看别的答主洗他她不是钓鱼,看,还是心思纯良的人多。
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接触的都是正常人,脑子短路的巨婴我们没有多少经验。
至于拉偏架的提问者,大概的观点可以看以下截图。
你用了偏向这两个字 就说明你屁股已经歪了,可能你还不自知,也可能你是知道的只是利益关系让你只能站在错误的一方。首先货拉拉的内置导航是货车导航,会选择最快捷(无付费)且规避禁行区域的路线,而该女子及其家庭所谓的偏航是以驾车(默认蓝牌客车)为基础的地图,所以这个所谓的绕行本就不合理,而且所谓的绕行加钱,更是放屁。货拉拉是提前付费的平台,除非你实际目的地与下单目的地差太远,才会加钱,那也是在到达之后的事情,在这之前是已经约定的价格,司机如果绕路,吃亏的是自己。所以该女子如果硬说是跟司机有点关系,那可能就是司机眼睛没擦亮,碰到这么个神经敏感到失去思考能力的 “残疾人”。她所有的对司机的恶意揣测都来自于自身荒诞的逻辑,而司机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行为也没有对她有任何人身接触。所以只能说这样的人谁摊上谁倒霉,毕竟那些杀币在遇到含糊不清的人命案的时候,会死者为大,只要粘上就得人道主义,就有责任。
这案件越看气
纯纯就是被舆论影响的司法机关来欺负老实人
本来都已经放出来了,结果又把人家抓回去,五个多月的精神压力,强行逼供。
当事人就司机一个所有证词都是靠司机口述了,要真能懂点法律,或者让人家和律师沟通一下,死咬住不说对自己不利的案情不至于会判刑
我现实中的朋友基本上都认为主要责任不在货拉拉司机,但遗憾的是,现实中多数人很少在网上发表观点,理性的声音无法在网络上行程合力,去压倒被女权恶意扭曲的舆论,这是这个时代的弊病。所以我由衷的呼吁广大正常男女发出自己的声音。
就问高赞收了货拉拉多少钱?表面看好像是男权女权,其实是货拉拉挽回声誉的 s 军。
我看到有一个回答,也是跳车的女孩,但是只是受伤。司机同样没按照导航,开小黑路,女孩很害怕,两个人吵架,司机说老子今天让你下不了车,还有很多不能听的脏话。女孩跳车了,后来警察来了,司机说是开玩笑的。
假如她也是跳车死了呢?司机会承认他说了脏话威胁了么?同样谁又能证明货拉拉司机没有言语恐吓呢?
也看了许多回答,平心而论,只要是脑子正常一点的都会站在司机的那一面。
不谈男女对立,不谈资本利益。
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感觉这个司机真的可怜,本来好好的,遇到这种事,我看到还有回答说司机本可以避免,你跟我说说你怎么预测一个人要跳车?
还有说司机没有看到女生有危险动作没有及时做出正确行为的,我想知道怎样才能全是正确行为?难道只有司机做出了伤害自己的行为而且还不让女生受伤的行为才能证明自己的无辜吗?
可以说这就是件意外事故,因为没人能预测到她会跳窗。如果说是因为司机为了因为那位女生浪费的三十多分钟而偏航导致的这场事故,那有这种想法的人真的可以住到天上去了。
司机本来就没什么过错,如果硬是说有的话,可能就因为他是个男的吧。
判决书:
周阳春在发现车某某探身车外、可能坠车的危险情况下,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采取制止或制动等有效措施,致车某某坠车身亡。周阳春作为有多年驾龄的职业司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和因其先行行为引发的危险防止义务,其过失行为与车某某的坠车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是引发网络争论的理由:
1. 司机先行行为导致乘客跳车是否应当预见
2. 防止乘客故意跳车自杀行为是否属于司机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范畴里
3. 乘客跳车行为进程中司机不采取制止或制动等救助措施是未及时实施还是未能实施
4. 过失行为、跳车、坠车死亡是两个不同主体实施的三个独立事件,过失行为与坠车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认定
基于上述理由,网友们觉得有疑点,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偏向司机是可以理解的
个人立场是相信法律不信谣言,不希望男女对立
作为一名货拉拉司机,真的感同身受,因为我有限跟车的 “货单” 中,遇到的女性客户不多不少都有点蛮不讲理,有遇到过不给钱就要求你搭把手搬货的,有遗留东西要你掉头却不想多给钱的,有赶时间一直催促你快点开的,有到达装货地后电话里说马上来却硬生生等了半个钟的,有备注不跑高速,结果去到人家下班没人收货跟你扯皮说高德导航显示不跑高速要多久,结果怪我比导航显示慢半个钟,完全不顾现实路况的,对于我白白等了一个多少时等人上班收货的等候费完全不管不顾的,有的明明说好卸货费 30 块,结果卸完之后打电话叫她把卸货费补上,嘴上说着好好好,一直就是不给钱,多打两通电话就蛮不讲理说就几件货,帮下忙怎么就不行么?再 BB 就投诉你的,这种女性出现机率太多了,她们这种人就觉得装卸货是司机应该做的,跟她们理论甩过来一个大男人怎么怎么滴,几十块钱就想体验以前一百多的服务
什么偏向司机。又不认识他。
是偏向疑罪从无的承诺。
和彭宇案一样的朴素想法,没证据就可以按社会影响定罪,谁知道我摊上了会不会也被无需证据的自由心证定罪?
或许我们是中了疑罪从无的资本主义司法精神的毒?
我们先来看题主的原文
什么叫 “作为服务行业的司机,必须要顺从顾客的要求”,那死者作为服务行的陪聊,是否顺从了顾客的要求呢?
另外,题主自己截图声称有 2000 多 W RMB 的资产,但是又自述自己遇到坐黑车的情况。你家是买不起车还是雇不起司机了?
看这个题主的言论就知道跟他争论已经没用了。所有的言论都已经死死地建立在了自己的观点上,用非常绝对的词汇否定了一切其他的可能性。还有不少的假设,提议其实是非常可笑的。
我觉得不管自身经历了什么,在问题还没有盖棺定论之前,在法院还没有宣判之前,所有的可能性都应该被充分的考虑到。题主提出这个问题可能就是想找几个跟自己想法一样的人吧。
还是别废话这么多了。
就是啊,明明一切都是国男司机的错,
国男就不该有情绪、不该有脾气、也不该有血性,做个冷血动物不好吗?
国男就应该突破人类生理极限,让眼睛拥有超过 180 度无死角的视野,这样才能在开车的同时,观察到和自己并排坐在副驾女乘客的表情、反应,况且还不能让女乘客察觉,频频转头看女乘客更是不可以,否则可能会让女乘客有不安全感,跳车跳的更快。
国男更应该有超能力,面对要跳车的女性,不能伸手一把将其抓回车里,或者大声制止,那样会吓到女性,会让女性认定男司机有歹意,如果在车里厮打起来,可能两个人都会死,也不能像现实一样,跳车后停车打双闪,会被刑拘可能判刑。我们唯一出路就是拥有超能力,把跳车后的女人定在空中,温柔的和她解释,等她情绪平复了,慢慢放她落地。
是的,一切都是国男的错,
生为没有超能力的普通国男,我们很抱歉。满意了吗?
有故意跳窗说与意外坠亡说。
支持故意跳窗说的,认为司机无罪,是很合理的。实际上,如果乘客跳窗,按法律规定,司机确实无罪,因为司机预见不到跳窗,有可能也来不及制止。可是故意跳窗是不可避免地会以头着地,除非乘客有被害妄想症才有可能。
支持意外坠亡说的,合乎逻辑的结论是司机有罪。坠亡说是警方通告的。而司机留给他妻子的 6 分钟录音,也间接证明了意外坠亡说,他说乘客突然倒下去了。乘客在行驶中的汽车故意跳窗以头着地也不怕,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意外坠亡,司机有足够时间反应,那么司机就无法脱罪的了。如果意外坠亡,司机来不及反应,那么司机就有可能脱罪。因此,有必要证明司机来得及反应。过失死亡罪分为疏忽大意致人死亡罪与过于自信致人死亡罪。如果司机以未注意到乘客的探窗行为作为辩护,那么脱不了疏忽大意致人死亡罪。司机否认注意不到乘客。实际上也是被以过于自信的不作为致人死亡罪定罪的。这表示司机知道乘客探窗车外,但并不认为会坠落,从而未加任何制止或采取有效措施,结果发生意外坠落死亡。这样司机就难以脱罪的了。这种情况下,司机是有足够时间能够制止的,但未制止,属于不作为的致人死亡罪。
这个司机的口供也是导致他无法脱罪的重要原因。司机最初希望认定乘客是跳窗,因而承认乘客之前出现过探头行为。承认自己不理会乘客,理会乘客时语气恶劣不满。承认乘客要求停车,他不理会。这些似乎能支持故意跳窗说,但实际上是难以成立的。这些远远不能让故意跳窗说能成立,因为跳窗要以头着地,等于自杀。
如果司机一开始就承认意外坠亡说,那么他的供述就很可能会不一样,车内情况其实完全由他说。如果有律师早期就能介入,那么司机有可能能脱罪。他不会供述自己偏航质疑时不加理会,不会供述探头时不加理会,也不会供述探窗时未加制止。不会为了完一个谎言而不得不造其他谎言或供述出某些情况。如果他供述自己口头制止乘客探窗,并且减速,乘客不理会,突然意外失去平衡坠亡。那么司机就有可能能脱罪。但这个其实还是有乘客一开始坠落了,司机依然能够轻松抓住乘客的可能性存在。如果真的能轻松出手抓住乘客,而没出手,那也算是过失。司机怄气,完全不看乘客?这可能算疏忽大意致人死亡罪。如果司机能注意到乘客坠落,根据留给他妻子的口供,他能看到乘客倒下的一刻,那么其实他是能够出手的,很可能能成功抓住乘客,就算失败了,也只是证明来不及而已。但这个时间太短,一时做了错误决定也能理解。
你认为的偏向:结论等于偏向。即:认为女孩是受害者,偏向女孩。认为司机是受害者,偏向司机。
事实上的偏向:从某个立场出发,只要不符合立场利益的判断,都予以反驳。
事实上,结论是必然会有偏向的,但这不叫偏向,叫根据事实的合理推论,不是这样,就是那样。
而立场偏向是怎么回事呢?就是不容许有任何异议。
拿这件事来说,客观来看,司机有可能是个 lsp 吗?有可能,死者有可能是受害者吗?也有可能。
问题是,相反的推理同样有可能。
这时候,立场有偏向的人,会完全否认另一种可能。
而正常的人,会保留可能,认为两种可能都存在,且目前证据不支持任何一种可能压倒性的高于另一种。这种情况下,不作过多判断,认为司机可能无辜,只是因为秉承不应该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定罪的原则进行,并非认为他百分百无罪,也不是否定另一种可能,所以这不叫偏向。
而只认定司机可能加害这一个可能性,不接受司机可能无辜的另一个可能性的人,才叫偏向。
重申一遍结论:两种可能性并存,只认一种,叫偏向。两种可能性,因为无法证明任何一种,所以不定罪,这不叫偏向,叫合理推断。
几年前共情这个词刚流行的时候,我还天天怒怨中国人共情能力太弱,现在听到共情这词就恶心。比如,长沙货拉拉里这种网络骗子美化成招聘人员,居然这么多骗子一起来共情。
案件本身不重要。
抓了,直接现在这样判一缓二不会有这么大社会影响。
重要的是程序正义被践踏。
超期羁押,利用漏洞不让司机家属自己请律师,审判不公开。颠倒了黑白还不让人喊冤了
先不管案件细节,光看办案过程都把冤假错案四个字写在脑门上了
情景再现。
有一天晚上,光头强因为被李老板欠薪 500 万,很生气,阴沉着脸,扛着电锯回家。
一名姓车的年轻貌美女子发现了光头强跟着自己,而且跟了一路,非常害怕。
慌乱中她试图搭话,但光头强用阴沉的眼光看着她。
她很害怕,夜深人静,会不会被劫财劫色?
于是她跳进了河里,被淹死了。
光头强报警了,路边有监控,一清二楚。
请问,光头强有罪吗?
为什么还会有人会说:我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人支持男司机无罪,23 岁女孩用生命换来了改革等等言论。
这个答主的答案,我过于喜欢和认同。未知事件全貌,请谨言慎行。
然后我根据现在公布的所有信息,我更倾向于是女孩并没有真的想跳车,只是自己玩脱了,卒。
原因如下:正常乘客在感知到危险,肯定会是在第一时间远离危险,很明显如果女孩要跳车,打开车门跳,是比从车窗跳更节省时间且更安全的,从车门跳,可以找着力点。
有人会说,司机要对女孩图谋不轨,肯定会把车门锁了,既然司机已经决定要图谋不轨了,会犯不关窗这种低级错误吗?
所以这就是我认为司机无罪的原因,还有说司机该立刻刹车,该关注乘客的等等言论,我建议你先去考个驾照再 BB。
看来我还是高估了知乎 er 理性思维的能力。最高票的回答是抨击女权。
要知道,中国是大陆法系,不是海洋法系。以往判例对之后判决的参考价值有限。知乎 er 如果觉得之前那个判决有问题,觉得女权侵犯了法律的公平。大可去抨击,去批判当时的判决。
但把男女对抗的斗争,把自己作为男性受到不公平的发泄,带到货拉拉跳车事件里,同样对身亡女孩不公平!
同时,当年的案件中,司机是女性,乘客是中年男性,且是白天。当时乘客尚且选择了跳车,为什么还有人认为货拉拉事件中女孩跳车的行为不可理喻?
——————————
因为价值取向不同吧。
在货拉拉事件中,我认为女孩是弱势方。司机和货拉拉都是有能力避免悲剧的发生的。如果司机能及时告诉女孩改变路线的原因,如果货拉拉有车内录音,有一键报警功能,对司机的规则没有那么苛刻。那悲剧就很有可能避免。与之相对的,女孩不愿意支付人工费用,缺乏社会经验,采取了错误的避险方式,但这只是女孩的个人特征而已。社会应当允许缺乏社会经验的女孩存在。我们没有生活在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黑暗森林。不要求必须有一定社会阅历才能使用货拉拉。女孩有避险的理由,只是避险的方式错误而已。跳车身亡的结果不应该由她独自承担。
另一种更普遍的价值观,就是弱势方是司机了。因为司机多等了近一个小时,因为女孩不愿意出钱让司机帮忙搬东西,因为司机是体力劳动者赚不到什么钱,司机只是在讨生活。司机的家庭背景很容易和弱势群体联系起来。司机也没有和女孩的跳车行为直接联系。因此,司机才是受害者的观点更加普遍。
显然,这是两种价值观的碰撞。一边是司机弱者论,因为司机同时受到货拉拉平台和女孩的剥削,是讨生活的劳动者。是我们中的大多数。他面对的社会压力,更能引起我们的共鸣。另一边认为女孩才是弱者,这个社会应当允许有有点自私,又有点被害妄想症的女孩存在。遗憾地,我属于后者,也属于少数。
从法律角度讲,既然司机在完成搬家工作之前都和女孩是合同关系,而且他也同意女孩上车,那他就有确保女孩安全的责任。同时,货拉拉也有提供公平,安全交易环境的责任,但货拉拉在提供交易平台的时候,是偏向顾客的。只有顾客放弃部分权利,比如缩短搬家时间时,司机才赚的到钱。如果是这样,显然不合理。
从我个人角度看,仅仅因为这个女孩和司机之间产生误会,就造成死亡的结局。而最后除了女孩自己,任何人都无需承担责任,那这个社会的道德感就已经崩坏。
不是偏向不偏向谁的事,是司法程序正规规范与否,司法判决是否公正。
因为大家有脑子,也有良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首先,不是 “有人”,而是 “绝大部分人”———因为他们有眼睛和脑子。
其次,部分懒得动用眼睛和脑子去费劲关心的吃瓜众们,拜能问出问题的如你这般的人所致,也厌恶得选了边。
以上
货拉拉没有导航!
货拉拉没有导航!
货拉拉没有导航!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有些人说的没按导航走,到底是什么鬼?
来来来我来教你怎么使用流量密码,笨劲儿的。
首先不要这么明目张胆的乱添乱改事实夹私货,这么着会被看出来然后被捶。
其次要抓住 “内心戏” 这个重点。夜晚、单身、忙乱、烦躁、灯光暗,再多配点儿抖音上热门的恐怖 BGM。
最后就是要突出一个强弱对比,你看你这镜头直接怼到脸上拍特写了,你编的越具体,这漏洞就越大。学学人家 BBC,阴间滤镜加长焦,最好再塞几段无人机视角模糊画面。这不就编出来了吗?
什么叫撒谎?韦小宝不早教你了吗?事实全真,细节全真,只要把时间顺序掉个,这真的也就是假的了。
我来学微博照猫画虎:
当一个人、当一个弱者、当一个底层劳动者遭遇系统性压迫的时候,产生同情心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你能问出这个问题,说明你缺乏基本的共情能力。
在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居然连程序正义都没办法做到,女性友好城市?嘻嘻
我觉得吧,一个真正的男权应当偏向女方。
首先,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没见过世面,对跳车的后果没有预见,跳车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女人力气小也没有胆识,容易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司机应当预计女人在精神方面的不稳定性。
第三,既然作为男人,有更强的力量和更多的手段,应当有的是办法把女人整得服服帖帖的,在车上让女人进行激烈的反抗本身就是男性管理责任的缺位,女人在旁边,男人就应当起到监护的作用
知乎的男权都不够男,全是些中性分子。
看了一下问题日志,我都要笑死了。从此以后如果有人坐公交坐过站了叫司机停车,司机不停就是劫持乘客了哈哈哈哈,以前那个坐过站要下车抢司机方向盘的赶紧来喊冤吧。
公交还好说,这要是飞机动车游轮咋办?就这逻辑真难为题主还打了这么多字,我实在是没耐心看完。我建议以后所有客运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公交,的士,地铁,高铁,飞机,轮船等)给每个乘客签一份免责协议,不签就拒载,不然监狱里全是司机了。
1. 因为不懂法。
2. 因为信息缺失。
3. 因为司机在知乎是有光环的。
4. 因为男女对立。
5. 因为被引导。
6. 因为网络和现实的差距。
多少人说疑罪从无,多少人说货拉拉的货运属性,多少人说路况条件和旁边的派出所。这些对于读者是有一定的理解能力要求的,我想换一种方式来说一下,就是尝试着感同身受的去分析 “我会怎么做。”
我想过很多如果。
如果我是车某的话,
1,我一个女孩子不会在深夜一个人搬家。
2,如果我一个女孩子已经决定一个人深夜搬家的话我会找相熟的司机。
3,如果我一个女孩子决定一个人深夜搬家并且使用货拉拉的话我会提前收拾好东西,尽快结束整个过程。
4,如果我一个女孩子决定一个人深夜搬家并且使用货拉拉还没有时间提前收拾的话,我会让司机师傅帮忙,无论是给辛苦费还是给人买两包烟一瓶水。
5,如果我一个女孩子决定一个人深夜搬家并且使用货拉拉还没时间提前收拾没钱给辛苦费的话导致司机师傅不愉快的话,我不会选择跟车。
6,如果我一个女孩子自己深夜搬家并且已经和司机发生不愉快了而且选择跟车了,我会在感觉自己可能会有危险时选择记录车牌报警发送时事定位。
7,如果我一个女孩子自己深夜搬家并且和司机产生不愉快的同时,我的职业让我不敢报警,我会假装报警要求停车后自己落荒而逃。
然后是司机的视角。
1,如果我是司机的话,有单子我会接。
2,如果我接单了对方没有提前做准备工作我会提出有偿帮忙。
3,如果我提出有偿帮忙被对方拒绝了,并且对方非故意拖延时间我会着急,故意的话我会生气。
4,无论我有没有生气或者着急,只要我对地形充分熟悉我都会选择更近的路来节省时间和油钱。
5,无论我是着急,不耐烦,生气。或者仅仅是夜间行驶的情况下对方问我问题,我会因为专心致志的开车并且觉得马上就到了懒得解释或争论。
也就是说,如果我是车某,我绝对不会跳车把自己摔死。如果我是司机,我真的会被判刑。
人都是利己的,你想想你是车某你会怎么做?跳车吗?那你是司机时你能保证自己在整个事件中全身而退?
这事儿咱得想明白,根本就不是男女对立的是儿。因为咱们活在阳光底下的人遇到事儿了会想的是报警,所以咱们不可能是车某。司机也不仅仅是 “男性”,他也是一位母亲的儿子,一个妻子的丈夫。
你可以去了解一下,甚至知乎搜一下事件刚发生的时候的回答,说司机 qj 该 qb 的说法不要太多。那个时候司机本来都被放出来了,然后又被抓了进去,这个就车家人操纵舆论。后边警方通报出来司机没有跟死者有任何接触,女拳不干了说司机肯定做什么了要不然人不会跳的,这个时候官媒下场说出了死者探出车窗的时候司机没有急刹车制止,仅轻点刹车打双闪说司机不作为。这个时候男性群众就不干了,感觉屁股做的太偏了说法太不符合常识了。后边的舆论说是一个正常人不会跳车的司机肯定做了什么,车某某的叔叔又说她刚毕业做 hr 月收入两万,又说马上要靠自己在长沙买房了。这就引起了群众的扒皮行为,拔出了死者所在的公司性质,然后又有人拔出来,一年内搬四次家,所以能解释了她为什么会跳车,这才造成知乎上现在大部分都是说司机是无辜的,但是微博上你看现在还是大量说司机是 sha 人 qj 犯的
这件事只是让我更加确定人的恶意不仅是受利益影响,恶意有时候就是凭空产生的,不需要理由和动机。
本身搞电商,因为缺乏经验出过很多次事。寄快递商家打包快递取货,打晚了耽误别人工作,是要道歉的
买家买了一台电脑要换货,说急用要求先发一台,新的发过去,买家找顺丰把退回的取消寄件,从此消失,月薪五千,损失四千五,损失自己承担
买家买了一台电脑,把键盘 Q 键抠起来,找客服要补偿 500,不给就投诉加差评,拒绝退货,最后给客户打款 200,因为差评平台扣款 100,删差评 300,最可气的是,百度贴吧出现了扣键盘,吹风机吹屏幕然后找卖家要钱的致富 “教程”
从两个店家各买一台电脑,退掉其中一台,甩锅给快递,投诉快递丢件要求快递赔偿
从不明渠道购买同型号电脑,掉包后寄回退款,事发后投诉快递掉包电脑,快递和商家共同举证,历时两个月,快递和商家一人一半,因为虽然有寄出视屏监控,但是没法证明途中,至于发出序列号和退货序列号不符,序列号和平台和买家没关系不能作为证据,不计入售后纠纷
买家分手心情不好,加微信找运营聊天,哄开心了中评,不开心差评,平台扣款
快递到手后,要求 100 元并承担寄回运费,否则开箱后,无理由退货并申请纠纷单。
退货理由,找不到开机键
退货理由,电脑还要自己装驱动和应用程序,商家拒绝提前给装好
买五六台上万的电脑到付,快递途中找跑腿小哥取走,收件人假,号码假,交接位置在无监控的地方
我不知道这些人平时是什么样的,但是想来大多不会是我遇到的这个样子,淘宝天猫拼多多给这些人提供了一个机会,然后他们就变成各种样子了,追究人的时候,是不是也该追究一下平台,平台作为中介,为人提供方便应该赚钱,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和助力,而用各种方法诱导逼迫商家用没底线的手段去攻击买家卖家和快递,自己好从中盈利,是不是也该承担相应的惩罚
女事主死了,司机活着。只有司机一个人能说话,他说的话有多大可信度?很可疑。司机和女孩之间说过什么话,现在只是通过司机一个人的嘴说出来,没有其他方式能加以印证。这样的供词属于 “孤证”,而孤证的可信度是很值得怀疑的。有兴趣的话可以了解一下“孤证” 的概念:
看过一篇驾驶同样车型的司机的文章,他表示,正常情况下,当时想从那车的车窗跳出去可没那么容易,只有司机长时间无视乘客跳车动作才可能发生。
就算司机说的话本身完全就是事实,也有很多问题。
其实央视的那篇文章把很多问题都分析的很透彻了,但很多人会选择性无视很多信息和逻辑。
央视评 “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模糊的是非有必要廓清案件发生后,警方做了大量、细致的侦查工作,还原了案件经过,通报令人信服。悲剧起因于被害人车某某拒绝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的搬运服务和额外收费,而犯罪嫌疑人出于不满,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在被害人两次提出车辆偏航要求停车后,周某春未予理睬,甚至 “发现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之后悲剧发生。
从警方通报看,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立案追诉是准确的。作为提供运输服务的司机,将乘客和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是其法定义务,在被害人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的情况下,正确做法只有一个:制止并紧急停车。未预见到可能的伤害后果,未采取任何避免措施,这是对其予以追诉的事实依据。
警方通报再次让我们看到,监管缺失是如何助推了案件的发生。从上车开始,犯罪嫌疑人一直和被害人 “置气”,但在“一对一” 的情况下,两个人说了什么、车内发生了什么,外界一无所知。封闭的环境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乖张,也加剧了被害人的焦虑。可以设想:如果车内有录像,司机在语言和行为上可能会有所克制,事件的走向有可能改写。
针对通报内容,网上还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声音,比如个别人苛责被害人,“干吗非要自己搬运,让司机多挣点不行吗?”这种说法模糊了是非,有必要廓清。如果被害人和平台之间之前没有必须请司机帮忙搬运的约定,那么,被害人自己搬运无可非议。如果平台确有犯罪嫌疑人所说 “司机等待时间超过 40 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 的规定,那么,按规定办就是,即使被害人当时不认可,平台和司机也有事后追讨的途径。这绝不是司机恶语相向,甚至眼看悲剧即将发生却不做任何避免努力的理由。
如果平台能够监管到位,如果司机能有基本理性和良知,一切本可不发生。平台发展不能以忽视安全为代价,而从业者个人也应守好职责规范,绷紧安全这根弦。(文丨特约评论员 李曙明)
关于司机和女孩的互动,再补充一些个人的看法。
由于车内没有录音录像,司机和女孩之间的实际对话情况如何很难准确还原。
几年来有过多起与交通驾驶有关的热点案件,其中有些一开始也显示案情奇葩,但后来随着更多案情细节浮出水面,案情出现一次或多次反转。出现反转的原因往往是有更多原本未曾露面的关键事实或情节通过另一方当事人披露,或通过现场录音或录像的流出而展露出来,进一步还原了原始情景,让原本的 “奇葩” 情节有了解释。有句老话,“事出反常必有妖”,存在反常的结果,往往是因为背后有特别的未浮出水面的细节。
为了便于保护可能产生纠纷的当事人的合理利益,我国在不断推动商业和公职体系在经营或工作环境中提供录音、录像等监管条件,这是大的方向。这方面的监控条件,渐渐将成为有关商业或公务工作规范的一部分。不愿意规范从业的,就属于违规。所以滴滴车渐渐都增加了录音机制(参考:出租车 滴滴 录音_百度搜索),录像机制也在完善中(参考:出租车 滴滴 录像_百度搜索)。连民警办案,也往往会要求在现场办公时打开执法记录仪(参考: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现场执法需要开执法记录仪吗?国家法律对警察佩戴执法记录仪是怎么规定的!!!!求解_百度知道)。货拉拉以前似乎没有录音、录像方面的要求,从这个角度看,司机似乎没有明显违反什么这方面的规范,但显然,没有录音和录像这件事本身是错误的,现在货拉拉正在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加以弥补(参考:行车记录仪 货拉拉_百度搜索)。
其实这事是一码归一码,女方什么职业,做的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属于另一码事,这件事里女方职业问题,到的错误并没有参与其中,单论这次事来看,司机是负有直接责任的。
讲个我自己的例子,火车站下车打了辆顺风车,司机态度一般,全程黑脸,大白天我一个男人感觉都不舒服,车速还贼快,也是为了抢单提前结束订单,如果是接了下一单,那此单就会提示结束(操作违规,给乘客加重迷惑和不安)我当时就已经懵了,系统还提示我报警,况且这还没偏离路线。货拉拉事件,司机态度不好在先,偏离路线属于违规,提前结束订单重度违规,又是在夜间又是女乘客,这司机判刑也活该,职业操守和道德也不怎样。女方就算是职业骗子,死不足惜,那也是另一码事,一码归一码。
补一点:这个女车主好像是从后车厢跳车的,所以,这个货拉拉司机开的根本不是封闭式货车,而是客车。
程序不正义,如:超时羁押,不让见家属,不让见家属聘请的律师,以援助律师顶替律师名额,不公开庭审。
通过不正当程序得到的审判结果,它还有公平和正义吗?
下梁不正上梁正?
如果所有的证据和口供,是通过正义的司法程序得到的,到最后判刑,也就只能说法院判的太重了, 讨论判罚是否合理。而不会因为司法程序不正当,导致人人自危,所以才有这么多人为司机鸣不平。
不信去饭馆等服务性的地方,人家问你话你拉个脸,也不回话,看看人家给不给你好脸。
要真有那服务素质干点啥不行,还至于混到跑货拉拉?
至于偏航就 TM 扯淡,这事以前货拉拉就没有偏航一说。只要司机乐意就算绕地球一圈,只要给你把东西送到就行。
货拉拉坠亡案司机首次面对镜头:至今没想明白她为什么跳车,对女孩心有愧疚
白天搬可以不?
没时间的话,找个人帮忙可以不?
没人的话,说话客气点行不?
【大家都是人,凭什么服务这就得对你低声下气的?还是你出的钱多?】
不客气也行,那不去跟车可以不?【本来货拉拉也不建议跟车,司机也是出于好意】
跟车了,就别炸呜了行不?
感觉不安全,报警可以不?【周围就是警察局,到底是在怕什么?】
【猪去屠宰场都要考虑一下到底要不要跳车】
说句不好听的,这女的完全就是被自己给蠢死的。
超长羁押,不让见家人,就算是囚犯都有这个权利吧?
硬塞律师,人家自己请了律师呀,为啥不让用?
庭审为甚么不能公开审理,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么?
同样的事情性别换下差别有这么大么?
民事赔偿基本是跑不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反正人确实没了
刑事的话我个人觉得不该背,司机到底有什么过错才配的上过失杀人?
正常人谁会跳车,是真的走投无路了么?
底线是真的刷新了我的底线
让我见识了什么是杀人诛心
我不但要刑事你
还要光明正大的刑事你
你说名不正言不顺?
那我来个大记忆修复术不就好了?
原来曼德拉效应就是这么来的
这么搞和小日子混淆南京大屠杀有什么区别?
我认为这个比彭宇案恶劣一万倍
彭宇案至少可以躲,大不了看到麻烦远远躲开么,良心现在能换几两肉?
货拉拉谁能告诉怎么躲,看到顾客先磕头为敬么?
还是说大家都是财神爷下凡,吃穿用度伸手即来?
大家都是人不是神,不可能做到时刻保持一个态度面对别人。
问题这不是个例
清华腚姐
华理先攻姐
长春割喉的司机
湖南高速被刺的司机
合肥一岁被摔下楼的男童
各位自己品品
主要是前几年有案例。
法院当时是认为正常人应该能遇见跳车的风险的,所以跳车的全责。
结果这会反过来了。
凡事最怕的就是裁判双标。
咱就这么说,如果货拉拉司机和死者,性别互换,司机是个 40 岁的更年期大妈,死者是个 20 出头的蛇头,这小伙子要是因为更年期大妈心情不好不回答乘客的问题,自己心慌跳车了,我确信绝对不会现在这么判的,更大的可能是都没人关心。
凡事最怕的就是裁判双标。
首先,我是女性。我认为司机没有犯罪。
原因,
如果你觉得自己能和车某共鸣,请你审视一下自己对常识(跳车的危险性),对安全问题(害怕就找人陪着,不是一个人独闯天涯)等的认知,和必要的社交技巧
这名顾客花几十块钱搬家,司机肯定想尽快结了单子,还想看看能不能搬点东西多赚点,看着顾客浪费自己赚钱的时间,司机也很着急。
如果她花两百块钱搬这个家,司机可能会帮她搬两个箱子,路线和导航不符的时候不说态度良好,至少会解释原因。
如果她花一千块钱搬这个家,别说箱子,这位小姐可以完全不用动,享受全程笑脸服务,司机一定一口一个姐,拿出自己平时储备的小零食,看这时间晚了还会嘘寒问暖。
如果她花一万块钱,你让司机舔她鞋都不是问题。
说白了,花什么钱,拿什么服务,几十块钱搬个家就不要那么多事情,这种价位能搬家就行了,想要服务态度?可以啊,加钱。
勉勉强强花一点钱,使用最基本的搬家服务,自己还一堆事情,司机没有那个义务,也没有那个精力去为了这点小钱去陪笑给态度,这件事情司机和顾客都有错,但是司机所为叫做人之常情,顾客所为叫做人之矫情。
因为车上没有录音,没有监控,警察也不可能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切合理的推论都是可以理解
这就给人很多解读的空间
司机也的确没有明显的大是大非的过错
特别是后续还人肉出了那个女生很多 “灰色职业”
一个含辛茹苦挣钱养家的老实人被一个又作又坏的女人害到坐牢
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子被一个心怀不轨的司机恐吓到跳车身亡
怎么样的故事都是很吸引人的。
但这不是故事,吸引人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相。
哦对了,听说这事儿好像一开始舆论影响了货拉拉,后来女生就被扒了个底掉儿,再后来就是一片反转开始骂那个女生同情司机,然后就开始了男女对立。人们因为谁的故事更合理吵得不可开交。
只有没有监控没有录音甚至行程都不需要平台记录在案的货拉拉匆忙上线了录音功能后迅速被记者打脸发现不开也能接单。
我不偏向任何人,我只骂货拉拉,毕竟他才是那个让事故变成故事的罪魁祸首。
因为我们受够了中国八大原谅:人都死了、来都来了、给个面子、还是孩子、为了你好、大过年的、岁数大了、都不容易。
这样道德绑架还不够烦吗?非要整死个人才能反弹吗?
只要你演示一下,黑不溜秋的晚上开着货车绑着安全带再分心对副驾驶动手动脚,你活下来了我也偏向你
货拉拉事件:车某强调两次偏航,司机不理,且最后恶语相向。明确观察到车某身体探出车窗外后,没有语言和行动制止,只是轻点刹车打开双闪。
司机有没有劝阻的义务?先前存在不愉快,上车之后,乘客四次提出偏航,司机不解释且态度恶劣表达自己的不满。之后看到车某探出窗外,也不出声劝阻,导致了车某的死亡。
司机的行为是不是社会允许或者鼓励的行为?如果是则没有因果关系,不是则有因果关系。
社会会不会允许,在不愉快前提下,乘客四次提出偏航,司机不解释且恶语相向?大家假设一下,大晚上你打车回去,车上导航或者你的手机不断提醒偏航,你和司机强调,司机不解释且态度恶劣,这样得情况,难道每个人都不会害怕,不会恐惧?即使你认为不会,我也希望你不会遇见这样得司机。司机的行为不是社会允许的行为,导致了悲剧,所以有因果关系。
司机只要在乘客四次提出偏航,哪怕有一次解释,那个生命就不会消失。哪怕劝阻一下,生命也许不会消失。
裁决文书上写没有采取措施导致死亡。四次偏航提出的过程,解释一次也算措施;看到身体探出窗外,劝阻,也算措施。可是司机没有,导致了一条生命的消失。
货拉拉司机的妻子已经表示,是货拉拉司机觉得有律师了,心疼钱才没有另外请律师。说不允许换律师的请收声。
综上,货拉拉司机有罪,司法公平。
(最后补充:有人说事后没有证据证明司机欲行不轨,其实这样想的人逻辑思考能力有所欠缺。逻辑是大于所谓 “证据” 的,任何法律设立的前提就是逻辑。我举个例子,在美国击毙非法闯入居民家庭者,完全是合法的,难道你也要先取得非法闯入者的欲行不轨的证据,才能击毙他?这是不可能的。这位司机偏航不解释,让停车不停车,这性质的严重程度不亚于在美国非法闯入他人家庭。有人会说美国可以持枪,中国不能持枪,国情不一样啊。所以中国并没有规定可以无条件击毙非法闯入者,但是中国对防范可能发生的危险,也是一样的,比如昆山龙哥反杀案,理科男在龙哥中刀后回车时,不依不饶追上去补刀,将他捅死,难道理科男有龙哥回车拿枪行凶的证据吗?完全没有嘛。货拉拉司机的行为明显已经严重威胁到乘客的安全,逻辑关系我在下面已经反复说明了,要杠的人请仔细看完整个答案。很多人在热闹的地方住惯了,完全不知道出门在外的危险。而且随着经济停滞,房价畸高,收入下降,越来越多的司机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恶性事件处于上升趋势。这种情况下不合理的处理这种案件,今后如何保护乘客的安全?以后乘客每次坐车,司机偏航都不许质疑,司机都不需要解释,只许老老实实的任其带到其它地方?有人认为这女乘客自己发神经跳车,还从女乘客的职业推测她跳车活该。然而类似案件男乘客也有跳车,我敢说有很多的跳车事件,只是没有后果,没有上新闻而已。最后我打个赌,有关部门很快就会强调司机的义务,就是偏航必须解释,乘客要求停车也要及时反应,寻附近适当位置停车,否则就是严重违法。如果有关部门不出台这样的法律,我这 ID 就封号)
偏航不解释,让停车不停车,事后如果让女方男朋友或老公、父亲知道(司机不知道女方家庭),只怕会被打个半死。或者事后报警、投诉货拉拉他都没有好结果。没有合理理由解释司机的行为,所以女乘客认为司机的行为就是不考虑后果的犯罪前奏。这是明显的当事人情势逻辑,也是完全符合现实的推导。所以我说这个男司机肯定有很大的问题。这在欧美国家,估计是妥妥的劫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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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路上赌气不说话,这些都是司机的一面之辞。动动脑子也知道是没有证据的。即使女乘客不说话,也是非常正常的。因为作为司机,是应该知道每个顾客都不一样,有的人累了一整天,一句话都不想说,太多了。但是这个司机的行为是无法解释的,因为他偏航不解释,让停车不停,事后投诉,他会倒大霉。这至少证明这司机处于极度不理智状态,这种情况下,这样的司机不管不顾把你拉向茫茫夜色,换了是你,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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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补充:
大部分网友不知道在外面坐车并不是所想象的那么安全。十多年前我经常出差坐黑车,每次上车前我都要尽量让很多人看见自己上车。因为经常在外面跑,就会关注到很多劫杀案,有乘客劫杀司机的,也有司机劫杀乘客的。比如经常有出租车司机告诉我,前几天他们一个司机失踪了。当然,也有女乘客坐别人的车,然后失踪了。上海的出租车里面都安装了防护栏,就是因为抢劫杀人案太多了,防不胜防。
本人亲身经历,大概十年前我去外地看一场所,坐的黑车,结果路线和我之前查的不对,有时候还是反方向的。我是男的也特别紧张,因为经常在外面走,和看新闻,知道中国每年有不少失踪人口(有人估算一年大概 50 万,2001 年资料,现在因为普及监控等措施,已经大大减少)。坐车怕几个可能性,第一上车时没人看见,事后警方无法调查,第二被司机拉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任其宰割,碎尸填埋,永远找不到。想打架就别想了,人家这样干,肯定有工具。或者拉到的地方,同伙已经等着了。
一般人可能以为我多虑了,实际上外出并非大家想象的这么安全。滴滴司机案,几次都是因为大美女才引爆新闻,这都是滴滴平台有记录,司机明知道事后会被查出来的情况下发生的。那种死无对证的情况,发生的命案大家觉得会少?
我当时在车上特别紧张,但没有考虑报警。因为毕竟是自己想象,报警要通语音,不可能避过司机。后来想通了,身为男人,大不了殊死搏斗而已。然后和司机聊天,透露出自己是不怕死的烂命性格。
最后还好,司机只是绕路。
当时没跳车,是因为一切都是我臆想,和司机没有吵架,如果是一场误会。我跳车的话就搞笑了。但如果让司机停车不停车,而且态度恶劣,身为男人,我会立即动手。
这个长沙女乘客不可能打得过司机,所以她跳车,不是特别离谱的事情。
有人说,她可以先报警嘛。
其实事发突然,正常人的反应都是第一时间逃离危险,然后再报警,正常人的反应,不可能是先报警再逃离。
特别是该女子将身子探出车外,司机依然不理不睬,这种情况下更加证明司机要对她下手,认为她不敢跳,所以她只能赌自己能活下来。
所以从女子的角度看,她采取的行动是合乎逻辑的。
我认为该司机情节严重,不是过失致死罪。因为过失致死罪只是无意的罪行,而他是恶意满满,无视乘客极其危险的处境,故意不解释,加重对方的恐惧感,特别是对方探出身子时依然不理不睬,漠视乘客生命,达到报复的心理快感。所以这和过失致死是两码事,我认为适用的罪名应该更严重一些。
有网友认为女子为什么不报警,事实上早就发生类似的案件,当事人报警,结果被司机立即掐死,也是在城市偏僻地段,根本没有路人查看,下面是网上找到的案子:
“ 去年 6 月 30 日 21 时 07 分许, 被害人王女士在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邮电大楼电信营业厅门口,搭乘李某驾驶的轿车前往南明区国际城小区。当车行至太慈桥往国际城路口时,李某趁被害人玩手机不注意,故意将车开过路口。
被害人王女士发现后,要求李某到前面红绿灯处调头。
但李某不顾被害人要求下车的请求,径直将车开至西二环一处没有路灯的地方停车,向被害人提出 “借钱”。当被害人准备报警时,李某将被害人手机抢走并关机。随后在与被害人的抓扯中,李某双手掐住被害人脖子威胁被害人拿钱。
当被害人说出卡里只有几千元后, 李某松开手并打开被害人的手机确认卡里是否有钱,之后驱车朝清镇方向行驶。
到了清镇后, 李某强迫被害人将银行卡里的钱全部转到他的微信钱包里,并强迫她说出手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然后,李某驾车转到另一避静处后,再次掐被害人的脖子,直至被害人不能动为止。
之后, 李某驾车往花溪石板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贵阳市南环高速毛栗坡大桥处时,李某停车再次掐被害人的脖子,直到确认被害人死亡后,将尸体抛于该桥下。
之后李某将被害人的一部手机和一枚价值 4559 元的戒指抢走。此外,他还将被害人微信钱包内的近 7000 元钱,全部转到自己的微信里。”
我之所以说货拉拉司机情节极其严重,是因为作为服务行业的司机,必须要顺从顾客的要求,更不要说偏航不解释,让停车不停车了。这在其它国家,是妥妥的劫持乘客。而且这司机在道德上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如果这个乘客是男的,他绝不敢这样对待。就因为这只是一个 1.5 米的女乘客,他才采取蛮横的态度。从细节和逻辑看,这个司机根本无法自圆其说,他说为了赚更多钱接了另外一单,那么正常操作不应该是顺利的做完这一单,然后去接下一单吗?为什么故意和乘客怄气,起纠纷?还有更重要的是,做为开车人,副驾驶位情绪不稳,要求停车时,任何司机(除了罪犯)都会立即停车,绝不敢不停车,因为当时车速很快,司机最怕高速行驶时被影响开车。所以当时司机很可能确实处于劫持乘客的状态,只是现在查无实证。别以为查不到双方打架的证据,就证明他没有劫持,很多女人根本不敢动手,因为动手意味着她要立即被打死,所以紧急状态下,她必须要乘司机不注意跳车出去。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不报警,因为来不及报警,按正常人的想法,从报警到警察赶到估计要几十分钟的时间,这一路根本来不及。况且一旦被发现,立即就要死。
司机情节极其恶劣,他很可能不是第一次犯案。大家可以网上查 “勾海峰” 案,勾海峰杀死女乘客后,也推说女乘客和他吵架后他失去理智下手。实际上 2005 年他被枪毙后,才从 DNA 比对中发现另外一起几年前的女性被奸杀案也是他干的。
作为司机,长期和乘客打交道,怎么会不知道乘客的心理?让停车不停车,乘客能不恐慌?这是明显的劫持乘客行为,而且据说出事地点离货拉拉司机家才几百米,很明显者司机是有目的的。
我认为,现在应该出台新的法律,就是服务行业的司机,必须要顺从顾客的合理要求,如果偏航不解释,让停车不停,不让乘客下车,不管事后证明是否误会,都应该以劫持乘客罪入刑,否则,今后如何保护乘客的安全?
红星照耀我去战斗
一个普通人做了常理和法律内允许的普通事,然后因为某些原因属于犯法,这件事情比彭案恶劣不知道多少倍,绝大多数没有背景的普通人从此以后都可以参照货拉拉事件被入狱。
这个提问有问题,什么叫做 “偏向”?
你歪曲了事实不叫偏向,我拨乱反正就叫偏向?
我不同情这个女孩,用生命害了货车司机,司机挺无辜的,女孩太任性冲动了。遇到这样的顾客,只能自认倒霉,站在司机角度的话 ,确实挺无奈 ,站在女生的角度 ,因为无知 所以害了自己,
这个问题上,别说男女互换,就算开车的是条狗,我都偏向狗
可能因为有人的那些个人是个正常普通的人吧
我很好奇,女性往往鲜有谈论自己阶级属性的。也鲜有关注社会大事的。
她们关注的往往是 “自己” 的事,这是为什么呢?格局小了啊!
从第一次提出偏航到跳车总共就不到一分钟时间
请问司机是超人吗?他就能做到一边开车一边回答疑问?还要把突然跳车的那女的拉回来
不到一分钟,正常人回个解释都得考虑一会儿,那女的还提了 4 次,司机专心开车还必须要在一分钟内解释,这要求也太高了
很疑惑为什么跳那么急
先回答问题,根本原因是大众普遍认为现实中的自己不太可能是案件中的乘客,而更可能是案件中的货拉拉司机,充斥其间的拳师观点只不过一部分人借机带节奏而已(因为女性网民大多对这类新闻兴趣不大,非歧视,陈述事实)。
那么引申出来的话题就很值得思考了,由于现成的经验(三 XXX)不适合我国国情,那么如何在适合我国国情的前提下,保障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呢?如果司法不应该受到舆论影响,应该由哪一个真正具有公信力的机构来监督并提供救济;如果司法应该受到舆论监督影响,那何不直接采用陪审团方式呢?
为什么会有人不偏向?
何谓偏向?
在百度百科上的解释
基本解释
1. [be partial to]∶对某一方无原则地支持或袒护。
2. [load the dice]∶侧重、偏重某一方。
一份不偏向资方的劳资关系报告。
3.[erroneous tendency] 不正确的倾向, 多指掌握政策过左或过右, 或在几项工作中只注重某一项。
除了第 2 条还勉强算属于中性解释外,第 1、3 属于贬义词。
不知道题主说的是哪个意思?
如果题主说的是第 2 条的话,很正常。该女子没有被司机接触,跳车之前手机里聊天记录也显示正常,然后跳车,抢救无效去世。行为信息清晰,聊天记录里无线索,本人由于死亡无法描述当时场景。那么侧重调查司机是一个正确的应对方式。
如果题主的意思不是第 2 条的话,那么恭喜题主,很多答主都被你带入沟里了。但他们所要表达的意思没错,不是有人死了就一定要有另外一个人负责,甚至是负刑事上的责任。
因为我也有一台车。
因为女生是叫货拉拉,司机唯一也就是最大的错误就是不应该让女生跟车
一直有人说偏航偏航
人家就一个拉货的
你关心过你家快递走哪根道?
都说小姑娘没犯法,在平台的规则
法律是对人类道德的最低标准
大家都用不犯法来要求自己那我们可比美国还危险了
对了
大家上下班喊个外卖把自己送过去呗
往外卖小哥后排一坐
超时有罚款
出事就跳车,反正都是小哥没有起到观察的责任
不犯法在规则内哦
因为大多数人认为自己不会跳车,也不会是死者的弟弟。
但,谁都可能遇到脑回路不正常的人。
为什么到现在还有人觉得这次事件是司机的问题
我做过顺风司机,真的顺风,不是专职的,就是今年正月初四,我从朋友家回去自己家,然后我接了两个拼车顺风单,两个都是拼车单,不是那种不拼的单,在大家的共识里应该是:如果乘客下拼车单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要与其他乘客合乘的对吧,合乘必然要绕路要耽误先上车的乘客时间的对吧,可是偏偏就有只想着省钱把顺风车当专车用的乘客,当我在规定时间内接到第一单乘客的时候(两个女孩),一上车就催促我出发,我说你不是下的不拼单,我要再拼一单才能走,,她说她赶时间,我让她加钱又不同意,我只有让她取消订单,赶她下车了,此时我内心已经在问候她家人了,让我白跑几公里去接她就算了,她上车的位置还是一个有监控禁止停车的位置,心里那个担心呀,油费没省到还要被罚款扣分,心里纠结了半个月,幸好没处罚。
所以说服务行业人员的好脾气都是被那种没有共识,在规则内肆意妄为的上帝磨灭的(上帝特指那些付了钱在规则内打擦边球不尊重服务人员劳动成果的人)。当时如果我是暴脾气的人,轻则骂她一顿,重则动手扇她耳光也有可能。虽然我忍了,不代表所有司机都能忍,只能奉劝那样的上帝可长点心吧。
回到题主的问题,为什么会有人偏向货拉拉司机?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认为题主是偏向死者那边的呢?以前也发生过很多抢劫强奸杀人的案件,在被抢劫强奸和被杀害之间做一个衡量的话,大家的共识应该是保命为第一要务吧,难道死者不知道跳车会死吗???我也被抢过,当我看到滚滚车流横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只能看着犯人逃跑,损失钱财事小,可不能为了追回损失,拿自己的小命去冒险。
鉴于此,所以大多数人都不会同情死者,何况货拉拉司机只是态度不好,并没有任何威胁死者的举动,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责难司机呢?真要较真的话,哪个司机开车没有走错过路呢?高速路上错过一个路口就要弯路几十公里,难道乘客叫我停车,我就要停吗?如果我是那个货拉拉司机的话,我就说走错路口了,要弯一点路。死者发现路线不对第一反应是跳车,难道不是第一反应问询司机无果后,自己打开手机导航吗?我发现有些人玩手机游戏玩得贼溜,一到要用手机办正事的时候啥也不会了,阴差阳错之下,死者死得一文不值,生者只因一个毫不足道的态度问题面临处罚。
红尘滚滚,谁对谁错,谁又说得清呢
有的人的屁股坐歪了,别人说点公道话,它就认为是在拉偏架。
我也是有人啊。
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欲轻生,威胁修改成绩,教师是否妥协?若不,是否就学生生命负责?
患者不遵医嘱,就着头孢喝了二两白酒,医生 / 药店 / 生产厂家是否负责?
火车司机在火车正常运行过程中撞死人是不负责的。
大过年的、孩子还小、死者为大之类的言论只是我们传统文化中息事宁人的妥协,它能有效缓和冲突情境下对立双方的情绪,降低因一时冲动造成的损失。
但不代表它在任何情境下都适用和正确。
“有人”偏向司机只是 “有人” 发现自己在相同或类似情境下未见得能比司机做得更好。
我们当然认可充分的交流,严格的管理能够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但我们真的不能以结果去判定推论过程。
司机是否可以做得更好?当然可以,但未经人苦,莫劝人善,你无法以后来人视角,以对方失去生命的结果去强求一个在为生活奔波的普通人时刻保持和善与冷静。
乘客是否可以做得更好?当然可以,本可以但并不是冷静、自强、防狼喷雾携带和使用等问题,而是因为她的选择并不普通,甚至非常过激和极端。
看过问题日志,我能理解女生尤其是经历过欺凌、觊觎、猥亵等恶行的女生有强烈了自保和危机意识,对比自己强壮的异性怀有畏惧和恐慌心理,但这不是选择极端方式的理由。
普及安全、尊重、理解教育,携带必要的防身道具并酌情使用才应该是这类悲剧的痛点。
而不是纠缠于死者为大,“受害者” 因为失去了生命,所以无罪。
难道下一条不同生命因为类似情境而失去,我们还是应该念叨着 “受害者无罪” 就把这件事对当事人的影响一笔勾销么?
淦,时隔太久,采去看过当事人生前视频。
我错了,我不应该偏向司机。
我是应该倒向他。
光看新闻我以为搬十五趟并拒绝司机帮忙的女生是艰难求存,能嚼馒头不吃豆包的灰姑娘。
结果是完全不把别人时间当做时间,踩着规则底线,花钱就是大爷的银。
司机是真老实也真无辜啊,这年头挣点钱容易么。
劫持?真就造谣一张嘴?
为什么不偏向呢?偏向母检法?得了吧,现在那电视剧要舔的对象都在骂呢
对于大众来说,跳车的几率存在很小,但是女性本身不安全感频发,司机在过程中没有根本性的问题,不是直接导致的因素,而且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跳车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何况这直接导致了女乘客的死亡,而司机在过程中没有采取敏感措施,但是本身行驶安全没有其他不良举动。
所以,这个偏向其实对于司机来说,只是司机的举动不是最好的做法,没有更加贴合实际的行为,而本身这个事件其实就引发很多对于平台管理的漏洞。
同样的,事情的发生也是一个警示,但是司机本身无法预料到很多问题,这也许是不在司机身上的最大意外。
一个已经停用的账号在这发癫……
发动岁月史书成果卓著,以后可以多用
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货拉拉」事件中,为什么会有人不偏向货拉拉司机?
女鬼捅司机,故意伤害判 4 个月,,司机没拦下寻死的女的判半年,姐就是公平
为什么会有法官这种奇葩的玩意存在?建议以后对法官进行监督,它判定的案子反对者超过 50% 就证明这个人已经不适合做法官这种职业了。
因为长沙中院写出来的判决真的逻辑不通,法言法语写不明白,法官的水平甚至让我怀疑他的司法考试交钱过得
因为我们害怕。
司机面临的情况每个人都可能面临,而且很难做得比他更好。如果这样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那么社会将无安全可言。我们只能保持高度的紧张,去警惕每一个意外事件的发生。
为什么会有人偏向货拉拉司机?
咋滴? 你这提问方式难道不是暴露你偏向跳车女认为司机有罪??你很困惑?
如果你是保持中立想要得到大众对于此事的看法,标题完全可以问【货拉拉事件中,司机是否有罪?】不就完了?
提问方式都能让我感到不舒服,啧,真可以啊。
" 偏向货拉拉司机 "
标题是 “偏向” 司机, 那题主的意思就是司机才是导致乘客跳车的直接原因咯?
那么作为一个问题本身, 如果标题已经带有主观的观点, 就已经不是讨论, 而是表达了.
所以, 请问题主, 能否用事实和逻辑表达一下你这个观点先?
因为有人为了利益偏向了死者,假如普通人沉默的话,那就会默认偏向死者,所以公平起见,必须要有人偏向司机
为什么会有人偏向车刹刹——这样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却因为自己的恐惧和无知把自己害死了的成年女性?
不要再在首页给我推这样的问题了。
凡是接受过正统中国文化价值观教育的人都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不想和问这样问题的人威武
[货拉拉] 事件中,为什么会有人偏向车某?
可是,我有良心
已经举报问题
不谢
事件过了这么久还有热度官方 吧
女权的屁股就是司机奸杀意图被机智女子跳车躲过,可惜不幸身亡。男的该死。
南拳的屁股就是,司机正常操作,凶杀指控不合理。
实际,一个素质不好苦哈哈的打工仔,嫌弃傻逼顾客,叼都不想叼他。没想到她跳车了。倒了八辈子血霉运。
一个节俭脑子没有的女乘客跳车死了。手机么在自己手里面,救命不会叫,一声不吭的就跳车了。
无错即无责 无责既无罪 这才是程序正义的必要性 也是司法公正的必要性
上一个违背程序正义的彭宇案已经滋生的一批真正靠假摔讹钱的一波人
这次这个案件再在司法开个口子 这才是真正的灾难…
这个问题真是有意思。
我们看看提问者:
在特斯拉失控问题,他这么说的:
在货拉拉事件刚出的时候,他就说司机品行败坏
再看看另外此人的提问:
对这样的人,建议大家举报他
我害怕,晚上回家瞅路过女孩一眼,她当场摔跤摔死,警察抓我,说我是居心不良。但是你也不看看,那女的肥头大耳多的,看得我想吃猪头肉了。
我害怕,逛超市,拐角撞了一个女孩,她当场报警说我图谋不轨,我还得从生理上和生理上证明,我对她没有想法。
我害怕,工作时,和女同事分工,她投诉我歧视女性,分给她的工作量太多,天知道复印 20 页的文件算什么工作量大。
男女对立为什么又闹这么大,一方面,是米国老逼登又开始出钱资助国内那些狗东西,让它们吃屎不嫌味儿大,另一方面,能不能把男女平等好好研究研究,省的天天出这种乱七八糟的破事。
因为他们自己就是这种人
我觉得,这个答主回复的已经很全面了
还有一点我想补充的,就是格媒体寡头、女性权益群体,都觉得姑娘要跳窗,你司机不是应该遇见到的么?他们都是理所应当的觉得大家应该都是 奇异博士、是个拥有见闻色霸气的人类,亦或是这个司机拥有 flash man 一样的速度,可以光速制动车辆,拉住女孩不让她跳车,所以便有了我们这样一个群体「普通人」,因为我们都觉得做不到,所以我们偏向这样一个普通人。
我只是个写代码的人,不要与我对线,谢谢各位
大部分向着女生的都是在说就事论事,但是,很多事情都跟生活息息相关,这个女生是搞杀猪盘的而且可以看出她业绩很高,换句话说骗了很多人,那她作为一个 20 多岁的姑娘真的一点都不后怕吗?一点都不怕有人寻仇的吗?我说实话我网购买到不喜欢的人家不给我退货我给人家差评我都怕商家给我寄屎呢,更何况她呢。
大半夜的在司机偏离原定路线后,她有没有可能被吓到怕司机是寻仇的呢,很多事情都是积攒起来突然爆发的,不从生活考证,一味地就事论事,很多果就都找不到因了
不想多说了,直接上图,2013 年的新闻
南京彭宇案恍如在昨日!
今天是司机,明天可能就是你我他!
渺小的人物,渺茫的活着。我们能活到今天而安然无恙,纯粹就是偶然。试问如果你处在司机的位置,是否能有更好的表现呢?
我们都处在一个看天吃饭的环境,哪天天不高兴了,给我们安排那么一出,始料未及。我身固然死无所谓,可是一家老小怎么办?
因为没法防。怕自己也是受害者。
货车司机并没有做出任何违法的事情,但因为该女子过于敏感,情绪过于极端导致悲剧发生,货车司机却要因此承担责任(目前已经被拘留)。人们都认为这种事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感同身受罢了。
因为老实人不该吃两碗凉粉
提问者蓝天白云,已经自问自答过了。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女子不跳未必会死,跳车未必能活,你一直说报警可能会引起司机直接下手,那你倒是给个解决方案啊?这个问题我问了你两遍了啊。
我不想自己生活在一个仅仅因为莫须有的态度不好,不话说话而面临牢狱之灾的地方。
为什么呢,因为出现题主这样的想法,而执法者和立法者有你这样的想法对于一个国家是灾难性的。
“疑罪从无” 这四个字的分量,请好好掂量一下。这与遇难者之前的从业经历无关,纵使她在某种意义上是个拉皮条的。
根本原因天下苦田园女拳久矣,之前的清华腚姐已是教训,试想,这次的货拉拉如果没有调查清楚,田园女拳会如何煽动舆论,想不出来就看看之前清华腚姐的操作,人都会把自己代入事件,谁也不希望再有类似的事件将来被冤枉的是自己,毕竟田园女拳不止是要挑起性别对立,她们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弄死你的机会
我觉得这个讨论就很离谱
有人死了,就一定要有个坏人,死者不是坏人那司机就一定是坏人,说司机无罪就是偏向司机
问题是,有人死就一定有坏人吗,就不能是死者把自己蠢死的?
因为上一个案例
司机情节更过,只不过性别换了一下
跳车的主责
偏向货车司机不意外啊。
对一个底层打工人的来说,更容易与货车司机共情。
从一个驾驶员的立场出发,如果货车司机因此被判有罪,以后乘客作死责任还是驾驶员的,还怎么开车?
从一个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搬家运货服务是生活必须品之一,消费者需要干这类苦差的人,而且需要很多,不然少了,行业不够卷了,价格要涨。经济上支持是绝对不可能的,精神上的支持管够。
如果,假设受害者也是干苦差的打工人,估计挺司机的人就会少很多;若是作出过贡献的科学家、技术工人、产业工人或者什么人的,声音估计会反转。
你这个问题问的就有问题,应该改为「货拉拉」事件中,为什么会有人偏向车某某?
你解释解释,什么叫友善度偏向,什么叫友善度货拉拉事件。
明明是在车某跳车事件中,为什么会有人偏向车某。
还搁这打拳呢,你们到目前的打的每一拳,都会潜移默化的反映在你们自己身上。
确实发现很多人都是站在司机角度考虑问题,较少有人站在跳车者身上,即便有,可能很快就会被围攻。
在我看来,目前对跳车者的指责未免苛刻,虽然她也有责任,但不至于背受超出合理性的指责。
对司机的维护也超出了必要限度。
要真正的客观、中立,站在第三方角度看问题,在国内真的没有这个基础。
许多人,会把自己代入出事的两方中,然后评估结论。
他们认为,如果自己是那个货拉拉客户的话,大概率不会选择那么 “傻” 的应对措施,会觉得,自己足够圆滑、世故、高情商,拥有足够的智慧解决问题,即便再不济,也不会搭上性命。
但是,如果自己是那个司机的话,无论如何选择,即便毫无恶意,应对得当,大概率还是要背上一定的责任。
国内的司法实践中,又往往倾向于有罪推定,虽然近年改进很多,但社会影响已经造成。
所以很多人潜意识中,必然偏向自己更容易遇到的那个境遇。
为司机说话,不代表必须辱骂受害者。
口头泄愤和审判,更能凸显个人素质高低。
司机是否有责任,静等相关部门的结论。
希望这个结论不要想当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律和法定义务来定,还双方一个公道,堵住悠悠众口。
看评论就能发现,许多人偏而不自知。用自身的发言来证明他人,真实诚。
我说了法律原则是无罪推定,但司法实践有许多有罪推定,为什么有些人一看到有罪推定就嗨了呢?在网络上攻击欲望那么大吗?
这不叫偏向,这叫共情。
辛辛苦苦跑一趟,钱没赚到还无辜背个案底,不好意思,大部分人都接受不了。
在知乎这个平台讨论这事,你会大概率得到一个偏向司机的回答。
屁股决定脑袋,现在这个平台的厌女情绪也是公知了。前一段时间张桂梅在知乎被定位为歧视男性的事情闹得多大。
如果有天他们的女朋友坠车死亡时他们应该会轻描淡写来一句 “她疯了” 然后开始安慰司机。
如果我觉得你长的很可怕,或者我看的不顺眼,我让你去整容,你不去,我就自杀了,理由是害怕你的长相,你没听我的意见去整容,那你觉得是谁的问题
这件事其实挺有趣的,为什么感觉偏向货拉拉司机,因为这件事情不是司机和死者的问题,这件事情的争论点明明是公安部门和法院执法正义的问题,为货拉拉司机说话的网友却总说那个女的自己该死,由此舆论的受害者就变成了那个女的,看过货拉拉司机家属的问题,人家觉得不公的是,公安系统逼供诱供,羁押时间过长,法院这边,强行使用法律援助,二审不公开审理,这些全是程序上的问题,人们为他发声应该是在这些问题上发声,最后达成的目的再进行公平的审理,而不是从警方提供的口供证据来推论司机无罪,那些拿已有证据来推论司机无罪的多少有点脑瘫,公安如果真如他家人说的威逼利诱做了五十多份口供,从中选出来的一份最有利于判刑的证词,会判不了刑吗?人家二审律师做的准备都是对证据提出质疑,先翻供再说其他。
女子跳车,是人家自愿跳的,就说她害怕也罢,毕竟司机没做什么。
可能就是没劝她吧
如果是个男的跳车可能早都定性自杀了
因为她是仙女
我记得一个清华男杀了它的母亲,一部分人同情他,说是他母亲对他管束太严,一部分人说他罪大恶极居然杀掉含辛茹苦养育自己的生身母亲,这件事是一样,人的想法不可能是客观的。
毕竟事实谁也不清楚,最好还是别关注别评论吧,毕竟这种事我们现实中还是很难遇到的,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维持体面的方式只能是不把自己的内心想法说出来,干好自己的事,做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社会才能和谐。
我看到的问题就是这样,没有问题描述
我就问一句,题主哪只眼睛,从哪里看出来的 “偏向货拉拉司机”。
你先把问题说清楚,我再来回答。
哦对了,要共情?那就共情,要谈规则就谈规则,要谈合同约定就谈合同约定,谈法律就谈法律。
平台规定四十分钟免费,死者卡点没问题。但是需要指出:司机主动提出平台不禁止的付费服务,以及在死者可能超时并引发费用的情况下,及时提醒,非但并无不妥,且应视为履行合同,明码标价的典范。
这里我们注意先后两个阶段的结果,死者第一拒绝,第二未予理会。
期后,所谓的 “偏航”,问题是内置导航并不具备强制性,货拉拉为一口价,点到点服务。偏航纯属无稽之谈。
这里也有两个阶段性结果,司机回应,态度不好,再次未予理会。
考虑到就在之前 “不予理会” 正是死者所采取的,并认为理所应当并无不妥的沟通方式。
那么,无论从共情还是规则,司机均无不妥 ,更不违法。
就是你爹,你上车前不理人家,不帅人家,你上车后,你爹不搭理你,太正常了。
死者死了,死者并不为大,仅仅是死了。
归根结底不就是 “你不对劲”and“态度不对”?
并非放之四海皆为妈。也没人惯着你。
多看一眼就是视奸,少看一眼就是直男癌眼瞎
我去你的吧
死者,先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她为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以及任性和冲动,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仅此。这也很达尔文吧 。
司机呢?我没看见任何人,媒体,偏向他。
“仅” 采取点刹和双闪。
那我就问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该怎么办,才不是 “仅”?
就此问题来说,除了蹭热点,没看出别的。
或者,所谓偏向,已经暴露题主的屁股坐歪了。
“女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
“这个女的有被迫害妄想症,又作又神经过敏,司机好倒霉”
因为我们是普通人,还是处于发展阶段,都想尽最大的可能赚钱养家糊口。
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在遇见网络暴力的时候,凭借着键盘和为数不多的一两个账号则只能无可奈何。
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不可能什么都懂,在细微的情况下都会犯或多或少的错误,所以我们不可能在任何时候都能懂如何处理突发事件。
因为随着技术的发展,我们相信公安部门,刑侦部门的技术尽管也会有误差,但是不会产生所谓的死无对证的情况。
同时我们生活在了一个安全指数名列前茅的国家,现在可谓是最安全的时代之一,我们完全没必要因为怕黑等原因就跳车。
作为一个成年人,掌握现代的求助手段和通讯工具是基本的要领,有 n 种方法先报警。
作为受过义务教育的人,我们也都深刻明白自己不是特种兵,尤其是不是美国大片中的特种兵,跳车之后打个滚就完好无损。
所以,懂了么?你说死了可怜,但是完全蠢死也实在是让人可怜不起来。
题主您为什么不加说明呢?
先不从法律上来看
你和另一个人在楼道里吵架了
你也不想吵了
然后就跑
对面问你为什么跑
是不是为了去拿工具砍
然后对面说自己很恐慌
然后对面翻出窗户警告你
你觉得没事跳不了
对面跳了……
然后你被判了 2.5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面那个楼道里吵架不太恰当,改一下
对面往楼道堆东西了,你过不去,就叫对面搬
然后呢对面骂你
你沉默
你还得帮对面搬
然后你就是说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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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来看,司机无加害行为,何来受害者?
未来几年我绝不可能成为月薪两万的主播,相反很大概率我将成为滴滴或货拉拉司机,天天早八晚十二靠着一小时三五十谋生,我可不希望摊上一个女傲娇在我车里发神经让我社会性死亡
看什么程度的 <偏向> 吧。
若是觉得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过重。
很正常,甚至算不上什么偏向。货拉拉事件中,司机的确有过失,但女孩跳车的主要责任仍然是女孩自身太偏激太不顾后果,致人死亡的主要责任不应该算在司机身上,刑事责任有些过重了。不过现在也并没有判决啊,司机有责任 + 当事人死亡,涉嫌被刑拘 非常正常合理,根本不必带节奏。
若是觉得司机完全无过错。对方不提前搬好,又不加钱买服务,态度不好也是应该的,偏航不解释态度恶劣也是正常的。女孩跳车就是自己神经病,司机什么责任都没有,连民事责任赔偿都不应该,这种偏向的话。应该不是 c 就是 h,当然还可能是氛围师。
同样,偏向女孩也是有程度的。
反对污名化当事人,什么女孩不提前搬好,不给司机买水就是自私,司机提醒她超时要付钱不回答就是不打算付钱。反对人肉起底家人,工作经历。这种偏向的话,我觉得非常合理。
若是觉得女孩完全无辜,司机就是杀人凶手这种偏向。不是 c 就是 h,还可能是氛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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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前排的所谓姓转版本
我丝毫不懂很多人在自嗨些什么?这案子哪里不一样了?这不是证实了我国判决的一贯准则么?
男乘客没死,不会上升到刑事。判决认定女司机有责任,需要赔偿。
货拉拉判决还没有,但貌似很多人认定了司机会承担全部责任,你们是有预测能力么?
我给大家说个前两天看到的案子。内容中人物名字均为我编
一天早晨十点左右,王大妈听到隔壁店铺有吵闹声,就过去查看,朝里面叫了两声,男店主一脸平静出来,告诉大妈,刚才和老婆吵嘴,现在没事了,大妈也没看出异常,然后王大妈就回自己店铺了。过了一会另一边的李大妈也来到门口,恰巧遇到了折返的王大妈,俩人正在敲玻璃店门,突然女店主从二楼跳下,一动不动,男店主从里面出来,对着躺在地上的妻子说道,看你还能逞能不。
跳楼女子被送到医院,后来经司法鉴定,女子眼部有一处伤是丈夫造成,为轻微伤,不构成入刑标准,其余伤均为跳楼所致,为轻伤一级。
丈夫称那天他因为吵架确实打了老婆一下,但下手不重,这个从伤情鉴定看也确实不能算下手重,老婆就自己跳下去了;(老婆称其丈夫之前多次家暴,那天本以为丈夫在外地,所以才从娘家回到店里,没想到遇到丈夫,被殴打并语言恐吓,看到一楼门被锁住后,害怕丈夫下狠手,才从二楼跳下,导致身体多处轻伤一级,后来卧床八个月左右才能拄拐下路。)
那么请问,这个老婆自己跳楼究竟是自己吓到自己才让自己命悬一线,还是丈夫当时真有十分过激的行为,导致女子只能选择跳楼自救而受伤呢?
我们更进一步,假如这个女人跳楼是发生意外,头部着地,导致身亡或者陷入昏迷,无法表述,我们上述去掉括号里的内容,各位又如何判断呢?
我的思路历程:因为我能控制住自己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我没法控制别人去干什么,可以理解女性的害怕,但不能因为你的害怕做出不理智行为导致我自己受灾,你的不理智行为是没法预判的,只是因为在同一空间里,我就要收到牵连,我理解不了,甚至感到害怕。
事实摆在面前都唤不醒一个人。
嗯~发现一个问题,《底线》拍来不是为施法装点的,是用来把网民培养成一名还算合格的法官的_(:з」∠)_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不管什么案件,网络舆论都不应该预设判决,特别是在没有任何证据全凭一张嘴的情况下。
我们可以看到里面选取的案件基本掺合了舆论因素,另外还有法官心理状态。
女法官自我检讨时说的也是不应该预设有罪_(:з」∠)_
还是希望说尊重证据、尊重现实。
当皇帝被打到后,千千万万个皇帝起来了,糟糕的是,起来的千千万万个皇帝并没有经过正规训练_(:з」∠)_
更糟糕的是,还有人在里面带节奏_(:з」∠)_
你问这个问题就能说明你想打拳。
人民要的是正义。
“偏向” 这个词,是对正义的侮辱。
客观说,周师傅肯定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大好人
或者说,其实我们大多数都是周师傅这样的人,对陌生人缺乏耐心,不能控制好情绪
本案中,周师傅的不够耐心和没有控制好情绪和死者跳车有关联,但是不是直接原因
周师傅的一切举止是外因,死者自己的无限想象才是内因
所以司法机关不能因为一个人不够耐心和不善于控制情绪,就要求他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发一切后果的无限责任
这个事件特别像:假如两个人走路,不小心撞到一起,双方态度都不好,发生了争吵。事后,其中一人去医院接受手术,他惊讶地发现主刀医生就是另个人。于是担心对方会报复自己,从手术台挣脱着摔下,把自己摔死。所以法院就判医生有罪吗?
我打过一次货拉拉,行礼其实不算多,但因为我有两只猫,所以叫货拉拉… 一路上司机也一直跟我聊天,好热情… 我真的不想聊,因为我晕车… 一路聊到回我家乡,车费也不算多,五百多… 司机很热情,这点真的很好,最后还帮忙卸货了…
你有没有底线?你看不看底线?你懂不懂底线???[飙泪笑][飙泪笑][飙泪笑]
你有没有底线?你看不看底线?你懂不懂底线???[飙泪笑][飙泪笑][飙泪笑]
你有没有底线?你看不看底线?你懂不懂底线???[飙泪笑][飙泪笑][飙泪笑]
我最难理解的是,司机也没对你动手动脚,车在跑着,为啥不报警? 为啥不通知朋友? 为啥直接跳车呢?还有自己有手机有导航,导航又不是只有一个路线,是不是往目的地走的难道看不出来?
2022 年 10 月来回答这个问题,
请看电视剧《底线》
为了有罪而添加出来的臆想内容,本身就是一种搞笑。
呵呵!
认为司机应该负民事责任,不应该负刑事责任。这算偏向么?
一帮人把伪逻辑玩得明明白白的
一时间,人人都是法律专家。
可惜不懂法律。
而且缺乏对法律的起码尊重。
玩过红警 2 么?你会偏向对面的恐怖份子或者自爆卡车么?
因为整个过程给人感觉不是检方为了证明被告有罪而努力,而是被告方为了证明自己无罪而努力。
一个是拒不前往公安局并发起自杀恐袭的恐怖分子
一个是维护国家安全的爱国者英雄
你说呢
货拉拉司机是对的,不需要 “偏向”。
只要不瞎,都能看得出来。
不请自来 曾经在某打车软件工作
关于地图真的有很多问题,全国那么大,每天都有道路施工,道路更新不及时真的很正常,而且地图特别轴,很多道路不投诉不修改,就算投诉也不改,因为我们参照三方地图没问题,我们在北京上班不可能亲自跑到某城市去看对吧。就算是没有道路施工,很多城市有小路车可以通车,但是地推勘察的人默认那个地方不能过车,就给人导航到大路走,完全是在绕路,还堵车,修复?我没看见其他地图没问题都是这样的我也不改,所以不要老拿偏航说事,无论城市大小,导航不是百分百能信任的,走的不一定是最优路线,最熟悉路况的一定是经常在当地开车不借助导航就能走的出租车司机(资历比较深的那种)。
你是谁,你问这个什么目的
建议这座 “构建女性友好城市” 出台一个规定,以后这个城市的所有的客车、出租车、货拉拉司机都聘用女性,毕竟 girls help girls.
支持没罪的人也叫偏向吗
因为司机是无辜的
大概社会上还是有正常人吧
因为有脑子
LOL 我没有按照推荐出装导致祖安王者气死了应该负什么责任
看看问题日志,什情况
就是啊,小仙钕都死了,死者为大
这提问方式就有问题。这不是预加前提条件,默认司机是过错方吗?你应该问为啥司法机构罔顾事实,屈那什么成招,偏袒女方。
还记得这个吗?司机被割喉,结果该大学生没有任何刑事责任,只是道歉,某 jc 还献上 1500 元机票
本科率百分之 4% 的群体逼逼赖赖你也听?闲的
这问题上,谁能邀请下柏神来分析下。斗胆说句,特定义务人司机明知乘客可能跳车而不采取避免措施,是否违反对保护对象的保护义务,即是否构成过失犯罪,真心见仁见智。
偏向的意思是啥具体点
说明真正懂法律的人很少呀,也符合普通老百姓的文化构成比例~
让普京来像司机这样关半年,你信不信北溪就是他下令炸的,而且还能拿到他亲手写的认罪书?
货拉拉可以拉人吗?
因为社会中的正常人占多数?
因为我们是正常人
如果说『按法律办事』能被看作偏向货拉拉司机的行为的话,那我觉得周师傅值得每年来一场六月飞雪。
因为还是有正常人的。
而女的骗男的可以成立公司光明正大地做?
她舅舅那公司做什么的?
问它吧
下次这种提问把正常男女禁言留你们自己人回答就行了,真是教都教不会
法律是严肃的,法律必须得到尊重!
为什么有人会问这些想洗地的问题
你开着车,有人因为你内心丑从你车上跳下来,然后判你一年?说是因为你的原因你能理解?
乘客自己有问题为什么要怪司机?
因为司机竟然活着!
看了货拉拉,我越来越怕某些精神病群体了,毕竟以前精神病杀人就不犯法,而现在精神病自己找死,如果你在旁边还要进监狱。
为什么会有省口偏向车莎莎?
不是人人都是跳车女,但是人人都可能是货拉拉司机。
因为我真的不知道他除了接错了单做错了什么。
什么叫偏向?
我百度了一下,大概是:
1. 侧重,偏重某一方。
《朱子语类》卷三六:“在中间便尽得四边,若偏向这一边,即照管那一边不得。”
朱光潜《文学的趣味》:“文艺趣味的偏向在大体上先天已被决定。最显著的是民族根性。”
2. 袒护,不公正。
元 关汉卿 《陈母教子》第一折:“不争着你箇 陈良佐 先登了举场,著人道我将你箇最小的儿偏向。”
明 彭时 《彭文宪公笔记》:“你每偏向,怀二心,恐追究来不好。” [1]
清 曹雪芹 《红楼梦》第七三回:大约这些奶子们,一个个仗著奶过哥儿姐儿,原比别人有些体面。他们就生事,比别人更可恶,专管调唆主子,护短偏向。 [2]
李劼人 《死水微澜》第六部分一:“这样没良心的人,你还要偏向他。”
3. 不正确的倾向。
毛泽东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反对不顾质量,专门追求合作社和农户的数目字的那一种偏向。”
峻青 《水落石出》:“现在有的庄已经出了这样一种偏向:只看到次要的表面上的敌人,却看不见主要的在暗地里操纵的敌人。”
所以,李在干神魔?
你的意思是,所有为不公而呐喊的人,都是在偏袒?
还是说,你已经给这件事定了性质,货拉拉司机天生带有原罪?
为什么你会觉得这是偏向司机,而不是觉得这是保障我未来的权利
因为企业要上市啊。重点公关项目。
货拉拉等一系列事件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将来坚决不把房子租给国内过来的年轻女性留学生,坚决不带过来的年轻女生。谁爱带谁带去,反正别丢我手下带就行。
为啥?
你啥都没做,别人自己把自己噶了,完事把你逮了,你能接受?
你能接受你 NB,佛祖背后纹个你
资本的力量。
在国内,总有一些资本,总想着怎么圈钱。
因为司机在正常的做自己的工作
即便实在极端情况下,他也在克制情绪,正常的做自己的工作。
鸡头害怕被人打击报复,自己神经兮兮的,一紧张就跳车,一年搬四次家,还不能说明问题么。
不然偏向那个 院的老鸨子嘛
你开家早餐店,来个客人
点了豆浆油条,一碟小咸菜
嫌弃豆浆甜,又说咸菜太咸,要换一份,你不换
转头客人就抹脖子了
???
当问题把正常逻辑思考变成偏向的时候。
认真回答这个问题就变成了一种行为艺术。
我说过,出台一个法律,凡我国民,身为男性,一律处死。什么问题都没了,先从那些女的父亲开始
因为还是有正常人存在的。
因为如果我是司机在货拉拉事件中我没有让自己不进去的方法。
与性别无关。
大部分人心中都有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追求,因为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没有特权,只能靠公平正义艰难维持自己的权利,艰难的活下去。
百姓心里都有杆秤
提问者销号了。
为什么会有人不偏向司机?没脑子还是丧良心?
因为不偏向司机的都不是人
就没有学法律的人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嘛(大雾)
站在女生角度看,我理解她的害怕,跳车事出有因,我经历过那种害怕,我懂
站在司机角度看,人家想抄近道,也没想把女生怎么了,大部分人也不会想到对方会跳车,更没想到对方直接死了
如果从发生口角到事件发生真的只有一分多钟的话,我以我朴素的想法觉得司机有过失,司机可以赔偿,但是不一定要坐牢,罪不至此
有看到说询问过律师说货拉拉判决没问题的,既然是律师觉得没问题,那这个判决我也接受。虽然我依然觉得罪不至此 emmmm…….
但是控制嫌疑人,指定律师又是什么鬼啊?完全没人解释啊喂(大雾)
这电视剧一上映,这些妖魔鬼怪又出来了。
底线?你们真有底线?
知乎用户 谢伊眠梦 发表 首先我法本毕业生,对于本事件的看法是程序和说理逻辑烂的不能再烂,某些人直接对标吴淼水毫无违和。 其次从罪和错的方面,量刑本身是存在商讨空间的,本问说的是有没有错,我就不着重去谈其他案件中证据、程序方面的瑕疵了。但是 …
知乎用户 心随云漫步 发表 笑死啦。 性别互换,无人问津,甚至连判决都不一样。 拿事实说话: 2012 年 11 月 3 日,男青年陈雷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并与女师傅提前谈好价格,但在行驶途中遭遇施工路段导致无法前行,由于已经离目的地不 …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3 月 13 日更 看看事情出来之后,央视和北京日报对普通人的态度?明显在拉偏架。死者很不幸,没错!但司机这件事落到自己(我相信普通老百姓还是大多数)头上没有好结果,自己以后还敢做什么,你随便的一个行为会不会过失致 …
知乎用户 发表 我是真不明白啊,难道大家都忘了滴滴是怎么起来的吗? 我记得有人说,出租车有多任性,大包小包不拉,下雨天不拉,偏僻点不拉,等等。请问,你们大包小包地打出租、下雨天打出租是不是给人家出租车司机添麻烦了? 为什么那么多人又要去声讨 …
知乎用户 孙剑 发表 如果一个女人说一个男人侵犯了她,如果没有直接的录音录像证据,男人是百口莫辩的。这个侵犯包括:言语调戏,上手性骚扰,直接性侵。 中国人思想上还是传统,一旦奸出妇人口,大家想当然的就会认为:这个女人拼着名声都不要了出来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