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称「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将起到哪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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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中国日报网​ 发表

来了来了

知乎用户 无志青年刘敬梓 发表

长沙这件事刚发生,我就觉得这事处理之后,中国一定会掀起一阵整治私搭乱建的活动。

果然,专项整治就要来了。

有的时候国家制度的进步,就是要用生命作为代价。。。

只不过这个代价太过于沉重了。

在将来的这场活动中,会把一些多年以来一直存在的违建拆除了。

只会是一些而已

但是要想根治这种事情,那是不可能的。

私搭乱建,从来就很难对付。难度甚至比拆迁还难。

因为人人都会有自己的私心,人人都会想占便宜。

敢于私搭乱建的人,基本都是在社会上很能吃得开,能量不小的人。并且是可以把无赖进行到底的人!

你要敢拆他房子,他就给你耍无赖。他才不管他的房子是不是违建,占便宜第一名,耍无赖也是第一名。

这帮人都是本着我就建一点,一点点没事的思想。

就是赌不会出事。

结果一出事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可是地方政府在治理上面对这样的顽瘴痼疾,真的有的时候是无可奈何。

你要想拆除了吧?他给你玩耍无赖,搞个自残什么的。到时候新闻就是,啊,强拆了!

毕竟,恶人都是喜欢先告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古话还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就这些个泼皮无赖,还真不好对付!

这种乱建的地头蛇总能想到各种办法来对抗正面的行政命令。

在中国的任何一座城市,这样的私搭乱建的事,都存在。

别的不说,就大家自己家住的小区里,是不是总有人把通道里堆满了私人物品?

什么自己家门口的公建,就给打个鞋柜,弄个衣柜什么的?

还有一堆人占了消防通道!

都觉得没有事,一旦遇到火灾呢?

街道社区贴了无数东西,物业管家也劝了无数次,有用吗?

是是是,啊对对对,中国的房子有这个脑残一般的公摊面积,我也觉得很恶心,非要算个什么得房率。

可是既然是公共面积,你凭什么就占呢?

你家门口的地方是你家的吗?

你要说是你家的,拿出你的房产证,上面有吗?

有吗?

举个例子吧

瞧瞧我的邻居,把这些东西摆的整整齐齐来占位置,好像他家的过道就是他的一样。

你看有人管吗?

长沙这个也是,就像很多人都知道是违建,可是它就一直存在着,谁也不能把它怎么样。

根本就没人去管!

这就是最大的讽刺!

明明我们都知道那是违建,我们都选择去做沉默的大多数。选择沉默,就是选择默认这样的实事存在。才助长了这些人嚣张的气焰。

某种程度上说,我们或多或少都是帮凶,是不作为的帮凶。

知乎用户 香樟连翘​ 发表

地方政府正烦的头疼呢,您这就送刀来了

我不怀疑整治的出发点是好的

但他们整治的水平是一点没有

借着整治的由头搞一刀切的胆子大着呢

业务水平也不行,连建筑普查都是外包出去的,专项资金也一个拖字诀

再让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搞这样一项活动

兄弟,你怀疑没怀疑过,出问题的不在于民众的自建房,而在于你的系统呢

要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没有,要制度配套,制度配套没有,有了也不向民众宣讲培训,让一群自己都没琢磨透的人去办事,你说能不一刀切么,反馈机制没有,天天喊着服务性政府,一到办事的时候垮起个批脸,真以为大爷我欠你的

出了事了,亡羊补牢,补完牢了,牢怎么破的,从来不想是自己的错,都是世界的错,然后又怨到跑掉的羊身上,欺负羊不会说话是的

知乎用户 udivisa 发表

比如长沙这种,违建盖了 8 层楼,盖都盖完了。强拆的话,人家拼命怎么办?给补偿也不行,本来就是违建,给补偿助长歪风邪气。

完全可以这样,一刀切,禁止自建房违建房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只能自住。如果不放心房屋质量,可以由业主自掏腰包,找专业设计院和工程队有偿加固房屋。

如果自建房违建房还想私自经营,甚至出租房间,则一律按危害公共安全罪,罚款判刑。

知乎用户 晓涵深处 发表

下面违建太多了,违建对于城管来讲,拆没有利益还得罪人,加上各种关系户,基层很难执行下去。当年北京都有在屋面做假山的,居民投诉 6 年才解决,下面基层关系盘根错节更加难做。

最好的措施是专门立法整治举报有奖励,发现直接起诉,拆除加罚款的费用自行承担,这样既保证有法可依,也可以减少各种关系户。

知乎用户 Arc.Chao​ 发表

根据我的经验,我这边是上海郊区,经历了好几次的拆迁,亲身经历 2 次

给我的感觉是

哪怕是上海这种人情关系相对没那么重要的城市

实际上,有点关系和没关系还是差好多

如果你本身是地痞,流氓,会去村委会闹,那你获得的优势就会越大

这次的安全整治我估计会让普通百姓的房子肯定是老老实实的该拆就拆了

但是我担忧的是,那些有关系,那些会闹的人的房子,违建的会不会也一视同仁?

我估计是有点难

多的我就不说了,共建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加油!

知乎用户 楼下别抬杠 发表

开始减少房屋存量了

知乎用户 rainxao 发表

大概率是新一轮的形式主义。

这个加盖楼,不止是长沙,全国所有城市,一线、二线、三四五六线,哪怕十八线小县城,都一抓一大把。

想要整治这种自建房的违建行为,就两个选择,要么就强上,不管房东怎么阻拦,哪怕他把他 80 岁的父母给搬到那阻拦,也照样拆,要么就是给钱,答应他们的赔偿要求,他们要多少,你就给多少,这样也能解决。

可这两种,都会有问题。

强上的话,他的父母一般都是高龄老人的,而且他们基本上都会下跪,而且也会哭,倒时候视频一发,放在网上,肯定很多人说人家辛苦修的这么个房子,现在说拆就拆,不应该,还野蛮执法,和那 XX 有啥区别。

不强上,答应他们的要求,给赔偿,你根本给不起的,他们这种本来就是小产权房,没手续,然后他们要的钱也是狮子大开口,彭叔以前 2017 年上山扶贫前,要拆一个 4 层楼的违建,那个也占了十来年了,人家开口要 700 万,外加给他刚毕业的女儿安排一个正式工作,不然不答应拆迁,你强拆也不行,他就把他 80 岁的老母,给放在大门那。后来是在 2020 年左右的时候,彭叔还没下山,他妈去世了,然后他就怂了,自己降低了赔偿要求,安排他女儿的事情也不提了,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想想这个不强上,硬是等了 3 年之久,才解决,把他妈给熬死了,才解决这个违建。

动动嘴,都会动,真到解决问题的时候,太难了。不然为什么没人愿意到基层去工作,太累了。

很多人你跟他们说理,根本说不通的,他们就要钱,装糊涂,胡搅蛮缠,不给钱,就闹。

知乎用户 有事问彭叔​ 发表

杭州已经在做了,5 天排摸房屋 10 万余套,效率奇高。

知乎用户 eldon2 发表

二次棚改来了

知乎用户 拉屎大王 发表

深圳只怕一半是自建房。

还别说安监住建的,只怕全深圳所以的的公务员跑去检查都检查不过来。

所以,你说有多大作用,也就那么大作用吧。

知乎用户 乘风破浪的爷爷​ 发表

没有由头,哪有搞头?

这个事故发生的,emmm,不能瞎说,但只能说太及时了。

就像刚要睡觉就有人递了个枕头。。。

知乎用户 积分积不准 发表

因为查出很多房子不安全

才要拆迁改建啊

如果不是数以千万计的人生活在棚户

棚改大计去哪里找天下大义呢?

the big one is coming

知乎用户 爱分析的老实男 发表

其实很多地方早就在做这个工作了,我国存量房巨大,且很多年头长,未经正规设计,因此危房排查非常有必要,北京市在 1 年前就开始了这项工作,价格非常便宜,几十上百元一栋房子,检测单位在仔细算计着做,稍不留意就会赔钱,有些区域可能测了一天,给的检测排查费都不够人工车马费的。下面是北京某区的危房排查认定表,每排查一户就要填写完整一张这个表格,可以看看热闹:

针对有人不理解几十元就排查出一套房,十几分钟就结束一套房的快速排查做法有疑问,质疑这种排查不科学,是一阵风运动,说下自己了解到的。

危房排查与一般意义的房屋安全鉴定不同,是根据房屋外观、构造措施等外在的容易观察到的信息和访谈信息来综合判断,有时仅仅用下尺子粗略测量,而不需要做探测钢筋、混凝土和砂浆强度、构件尺寸等更细节的检测,因此也更快,收费也更低。

这种粗线条的排查,不用说一定会有错判的,但这种排查方式,更容易把合格的房子错判为危房,反过来却不容易发生,不容易把危房错误判别为合格房屋,逻辑上是偏于安全的。

例如对于砖混房子的判别,有几个判别标准,有无圈梁构造柱,墙体有无开裂等,几个不利指标同时出现则可判别为危房。实际上,砖混结构设计做的好,没有圈梁也不一定承载不够,有些裂缝并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在这种快速排查下,会把有小缺陷的好房子错误划为危房,但反过来把危房划为好房子的概率却不大。

这在安全第一的逻辑上是能接受的,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况且,初步评为危房的,都是要慎重对待的,还会进行二次重点核实。北京市危房排查就遵循着抽查复审环节,对检测结论进行抽查进行二次核实。对初步排查评为危房尤为慎重,毕竟涉及到是否加固或拆除这样影响重大的决策。对于仅仅简单排查还不能确定是否为危房的,还会安排正规的检测鉴定来仔细核查,这时就是要按照正规流程来了,该做的构件尺寸、材料强度检测,房屋倾斜等都要做,还要根据所测结果建模验算,得出房屋是否安全的准确结论。

这种大规模快速排查,可以最快速度确定危房所在范围,毕竟有些房子在专业人士眼里一看就可以判定为危房,给这些房屋使用者做个提醒;还可以初步标记出哪些房子需要做二次详细检测鉴定,大幅缩小需要详细检测鉴定的范围,毕竟详细检测鉴定的时间和费用都不低,把人力财力花到最急切的地方才更合适,不管不顾所有房子都做详细的检测鉴定从技术讲肯定没问题,但结果可能是 80% 甚至更多的房子鉴定结论没问题,但我们却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毕竟我们国家并不富裕,工作还是要讲究方法的,能 1 元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用非要花 10 元钱解决。

从工作方法角度看,先大规模粗略排查锁定重点,再有针对性的详细排查,效率更高,投资更少。但这种方法保证结论准确科学的前提是大规模排查后一定要有后续措施跟进,例如锁定重点二次详细勘察,如果没有后续措施跟进,仅仅靠简单粗暴的一次快速排查就结束,那就真的成了一阵风式的运动,把好经给念歪了。

知乎用户 山顶大树​​ 发表

可以再来一轮棚户区改造嘛,就叫自建房改造。自建层数多的,可以多给点补偿嘛。

知乎用户 后天 发表

有意思

知乎用户 笨蛋师傅 发表

建议跟扫黑除恶绑定一起搞,

可以打电话举报。

同时为了避免权力滥用,全程摄像执法,没有摄像执法的都是有问题的,

一处一处当做碉堡打掉。

给排期,网站公示,信息透明。

知乎用户 楚烈​ 发表

好,借风使力!

就是不知道这次中央有多大的决心,反正我支持。

希望这一波能力度足够大。

高品质生活 + 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 + 城镇化更进一步

基建投资拉动经济 + 房地产永不为奴

各种要素都凑齐了,干吧。

知乎用户 张马甲 发表

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提升年!

2020 年为动员部署和排查整治
2021 年为集中攻坚
2022 年为巩固提升

根据 2022 年 1 月 20 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的信息显示:**2021 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46 万起、死亡 2.63 万人,与 2020 年相比,分别下降 9%、4%。**显然,三年的专项整治已经取得了成效!

**可能大家会有疑问,为什么都专项整治了还是有 2 万多人因为事故而死亡?**评论区里也有人问到 “为什么每次都是出了事才整治?”,这就要解释一个很容易被混淆的概念,就是: 风险与隐患!

风险: 是指事故发生可能性与事故后果的结合。具有客观性(有危险源就会伴随风险),偶然性(不安全行为和隐患的存在不一定在预期时间内产生后果。),损害性(会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发生),不确定性(事故发生可能性与后果会因管理变量而随机变化),相对应或可变性(承受风险损失的能力不同,对风险的认知就会不同)。
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但无法消除。
隐患: 隐患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发生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是客观事件。隐患是由危险源防控措施不足形成的危险,及防控措施执行缺陷形成的危险。隐患一般包括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物的不安全状态)、环(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安全管理缺陷)等 4 个方面。
隐患有几个特点:1. 隐患是伴随生产过程产生的,是可以消除的,有其生命周期;2. 事故是生产过程中的意外事件,由隐患在一定条件下引发的;3. 隐患是否造成事故具有一定偶然性,但是大量隐患的存在增加了事故发生概率;4. 消除事故隐患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内容;5. 由危险源辩识和监控不足形成隐患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且往往是引发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
隐患是可以消除的,隐患的消除也意味着风险的降低。

隐患与风险和事故的关系就是:

隐患增加风险,风险引发事故!

这里又有人疑惑: 既然隐患可以消除,那隐患都消除了,风险不就也消除了吗?

但是导致风险的隐患有千千万,涉及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物的不安全状态)、环(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安全管理缺陷)等多个方面。每一个方面有存在很多极其隐蔽,不容易被发现的隐患。这就类似于我们的疫情防控风险,涉及到的风险源隐患太多,旧的隐患消除掉,新的隐患又在形成,我们无法将其一一消除,所以只能发生一起 “扑灭一起”!

因此,可以说,安全事故的会在未来的时间里继续零星的发生,并不会被彻底消灭!

而我们行政执法部门能做的就是通过科学专业的方法,尽可能的在 “风险引发事故” 之前,尽量查找出更多的“隐患”,然后将隐患排除,进而降低事故风险。

在执法过程中,一个隐患被消除的流程就是:

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整改落实–整改确认–隐患消除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目前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几个问题:

1、商户安全意识的淡泊,安全主体对安全隐患的重视程度不足,很多都抱有侥幸心理,甚至于对明显存在的隐患视若无睹。对于这种人,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他们可能直到酿成大错才后悔莫及!

【安全就好比人的健康,个人好的生活饮食习惯 (安全意识) 占大部分,医生的体检与救治 (行政检查) 占少部分】

2、我们对于经营性质的主体,一般都有比较具体且有效的管理措施,比如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但对于那些不从事经营性质的主体,比如普通民房,如果也存在安全隐患,强行拆除又会引发一系列矛盾,这也是安全监管中的一大难点!

3、当然不可否认,监管执法部门因为精力有限或者视野 “盲区”,也会存在监管上的疏忽和责任,所以从制度上为基层减负的同时,注重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科学性和专业性,以增加安全检查过程中隐患挖掘的效率,也是极为重要的!

4、最后就是希望大家不要只盯着新闻寻找别人的缺点了,赶快耐心的看看自己身边、家里或者公司有哪些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免得自己 “隔岸观火” 的时候,“老家被小兵偷了”!

以上。

知乎用户 颖州牧​ 发表

既得利益者肯定想维护自己利益。

执法人员想执法。

就很难办。

知乎用户 道小忘 发表

在中国,民间应该完善做空机制,政府监管不到或者不到位的地方,应该完善法律,允许市场自发的合理的做空纠正。

仅靠政府看得见的手,或者说只依靠政府的自上而下的做空,就会进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政府应该当好裁判,若政府不得不直接介入,即应该严刑峻法,罚它个倾家荡产,而非事无巨细的监管,但因为执法成本等原因,又管不过来。所以,平时得管住自己的手,但一旦发力,就得集中力量,进行有效的震慑,而非平均使力,费而无效,平白浪费政府公信力。

运动式治理,应该建立在市场完全失效的情况下,重点应放在市场自我监督和做空机制的完善下,这样才能引导市场自发之良币驱逐劣币,而非相反。市场如果足够的 robust,有平衡的多空力量,那么很多问题,就可以自己解决。

知乎用户 dihao1983 发表

头疼医头脚痛医脚,在世华佗了。君有疾在腠理,不治恐将深

知乎用户 听风君​ 发表

看评论,越发感觉执政真难。

出了事,一群人批评,以前你咋不查。

现在查了,一群人又出来批评,这是乘机减房屋库存。

左一刀,又一刀,总能找到下刀的角度。

知乎用户 换一个时空 发表

这下住房需求就出来了。

知乎用户 重命名 发表

这房价不得再涨一波,瞌睡就有人送枕头,真时也命也

知乎用户 马蹄达达 发表

只要给钱够,可以帮您把全国的危重自建房全拆了,通通建成安全的钢混房子。

知乎用户 hyenaking 发表

打断你腿

带你治疗

你还要感恩戴德

知乎用户 胡静怡​ 发表

这下逼你买房。

不买都不行了!

不买?

对不起,你的自建房有问题,需要整治!

知乎用户 等风来 发表

每次出事故都会整治,又有哪次彻底解决了隐患?问题出在根上,只去修修补补,羊死了几只就补一回~,羊……

知乎用户 陪太子过家家​ 发表

很多佛经无疑都是很好的,就怕被下面的和尚念歪了,或者被他们故意歪念以牟私利。

毕竟,历史上多次出现的和尚暴力占地圈地,也是毫无出家人风范的。

知乎用户 BioMedAdv​​ 发表

“红豆泥斯密马赛!“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还是很有必要。

但是,在这个事情之前,我是有点想问问,政府公务员如此庞大的群体,职责分工如此之细,监督、检查、监管如此多部门,为何没有尽到履行职责?

“尸位素餐 “这个词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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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官员的道歉,我是未评论,只是转发了图片,因为这些政府的大佬们事后来说斯尼玛塞,有用吗?

平时也要做点事情,监督检查才是工作,不会每天开会喊口号。

无论如何,这事暴露了很多监管问题,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现在开始全国清查也很有必要。

毕竟安全隐患消除也是利国利民之大事,但是希望我们少点运动式治理,多一些常规管理、监督。

既然要做这份工作,还是要尽职才好,要么就换一份其他工作。

在其位谋其政,此之谓有!

知乎用户 仙鹤公子​ 发表

推动低成本拆迁 又赢了

知乎用户 萝莉饲养猿 发表

如果真的能执行下去,那就是打土豪分田地了,那些握手楼村里房全部完蛋,打工仔没地住,房东饭碗没了要闹事

所以我觉得雷声大雨点小

知乎用户 剑圣 发表

谁去整治?一层层传导下去让乡镇、农村、社区那几个人去整治吗?这些人真的懂安全不安全吗?

知乎用户 旸谷 发表

一直担心自家的房不安全,但又不能拆了重造,老实说,现在的宅基地批复真难!

知乎用户 周国峰 发表

勿谓言之不预

知乎用户 微亿 发表

总感觉作用不大,像这种危房,并不一定是自建房。

在城市中心,因为生意好,之前建的房子如果推了,重建文件应该批不下来。面积偏小,成本大。很多利益下,造成他们往上加层。加层监管不到,不须要审批,有些可以是偷盖。

一楼的门面,租了又租,老板不知换了多少个,装修数次,支撑力受损。上面加盖只是加速了时间。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对私营商业楼层的管理。

那些大型商场却很稳固。

知乎用户 风烟 发表

之前两起影响颇大的垮塌事件,福建的隔离宾馆和山西的农家饭店,死亡人数均控制在 29 人,没有跨入红线。

这次受害人数实在太多,压不住了。

我国的存量问题太多,除了在存量里排查问题,恐怕还要在增量上下功夫,避免新增的自建房危害。要不然类似的事件还会上演。

对应的问题是,结构方面的审核本就人手不够,城里都看不过来乡下根本没法查。

并且根本不能指望群众能有自觉性,群众只会觉得根本不会出事然后疯狂地为了自己的利益搞扩张。

我国没有那么富裕,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

物质不富裕,导致群众会为物质利益搞违规自建。精神不富裕,导致群众拼命搞违规还刹不住手。

知乎用户 明镜磨心 发表

不用互联网手段根本不可能推进下去,反之如果用了就很容易。

智慧城市,就应该干这个。

自建房等等房子是否安全,将不安全的房屋具体地址,图片和风险点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整改完成之前任何形式的公司和个人出租都不合法,且公司出租不可抵扣成本。

最后,公示期间自建房倒塌等等伤人的,政府部门不负管理责任。

知乎用户 黄浩 发表

自建房拆除,你看刚需不就来了吗,屁民能怎么办?我看: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长沙事件一发生,我就知道后面会有这么一招,整治私房的浪潮席卷全国。

农村自建房将变得较之前更困难。

村民们是时候带上你们 6 个钱包,跟我进城买房去了。

兄弟们,准备好了吗?跟我进城一起买房了。

知乎用户 心理咨询师​ 发表

的确应该整改,莫名其妙的楼塌了,谁能受得了

知乎用户 大威天龙 发表

醉翁之意

知乎用户 利康 发表

事后诸葛亮 事前猪一样

都踏马的骗自己

估计我又要收到这样的条子了

呵呵 呵

知乎用户 仰望星空 发表

从塌楼这件事的发生,自建房整治必然就会提起,往往都是惨案发生后,才会懂得排除安全隐患的必要。

现在专门立专项来整治,足以看出国家对这次的重视性,甚至其后这些类似的安全问题都会纳入观察对象。

作用当然大,这都是命换来的。

知乎用户 莫干先生​ 发表

二次棚改货币化,二次大放水,都是我瞎猜的

知乎用户 caige 发表

不合格的可以准备棚改了

知乎用户 不清 发表

首先应该清理现有自建房的经营场所,至少房龄超过 20 年的自建房都存在巨大的隐患,做为经营场所不合适。之后再逐渐收缩年限,自建房本身就不是为做为经营场所标准建设的,尤其是有大量人员的经营场所还经过装修改造,结果风险逐渐放大了。

知乎用户 saturnman 发表

去库存了 涨了咯!

知乎用户 比克大魔王 发表

普通的农村自建房是没啥问题的。

因为是要给自己住的。

没谁拿自己的小命来开玩笑。

出问题的反而是一些所谓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因为场地不够。

你往外扩不了。

就只有往上盖。

或者把原本留的院子。

天井这一类给封盖了。

因为最早并没有预留。

地基也不足以支撑。

所以会不断出现坍塌的风险。

不过农村有个问题。就是实际的建筑面积。

一般都远大于审批的面积。

毕竟农村土地也不值钱。

我都农村自建房了?

总不至于还让我修的跟城里小户型一样憋屈把。

一户 90 平,开啥玩笑呢。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给某些人吃拿卡要留有空间。

知乎用户 xkd 青鱼 发表

可能会有一定作用,至少雷声雨点都要有,至于效果是有的

知乎用户 析木子 发表

棚改?

不是的, 这次和棚改不一样.

这次, 只是拆, 没有赔偿.

知乎用户 ankazen 发表

利好房地产

知乎用户 柒 597 发表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何时休?

知乎用户 以善为本聊世间百态 发表

有没有一种可能,只是一种可能

越南全国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不知凡几,这自一线至十八线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虽然不至于倒塌但是安全风险随处可见。

这件事情选择性报道出来,以安全整治创造需求才是目的。

知乎用户 Cynics 发表

湖南省 2021 年 9 月某自建房倒塌事故报告,还没一年呢

知乎用户 眉间 发表

有条不紊

知乎用户 匹夫炖鸡 发表

下面开始棚改拆除自建房,货币化安置,已经等不及了

知乎用户 买煎饼 发表

去库存

知乎用户 乌丸莲耶 发表

老旧小区隐患更大,现在各式超重大家具都往楼上搬,而几十年的老楼承重又是固定的甚至还有一定的折损,想想真有点怕

知乎用户 原始人 李​ 发表

翻译一下:自建房全拆了,全甜蜜给我买商品房去。

知乎用户 方龙 发表

要抓紧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主动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严厉打击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要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全局,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彻查安全隐患,安全重于泰山。

知乎用户 诗言碎语 发表

我猜测应该和三四年前的危房排查整治行动类似,建档立卡录系统。

只希望系统做好些,复用性强些,以后还能继续使用,那就太好了。

不然一次行动一个系统,基层要累死了。

至于效果方面,我们国家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块,那力度是不必说的。

说查就必查,说改就必改,肯定立竿见影出实效。

知乎用户 颜志发​ 发表

笑死了。全国那么多烂尾 不去解决. 因为这个发生了然后收拾自建房。 果然老爷们还是见不得你们过得好

知乎用户 睿智知乎 发表

老婆老家的房子已经十年没住人了,村干部去转了几圈,说是危房。说可以免费帮老婆家拆除。

知乎用户 ming 发表

城中村那么多违建,我看能整治几个,

这种事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每次事故发生后都发文件整治,为什么还会发生呢

知乎用户 fhjvcv 发表

结果就是加剧贫富差距、阶级固化。

其实所有的执法不公都会导致这样的结果。

中小城市的执法公正太差了。

拆了没关系、没人的。

有关系的拖着。几年后,华丽转身成为企业家,还会嘲笑群众,“你们穷,因为太懒。”

知乎用户 王大爷 发表

南方城中村,自建房,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看盖高层的可不少,那些都属于违建吧

知乎用户 肠胃来了 发表

社会每前进一步,都是无数生命的消失。

知乎用户 SUMMR 发表

不拿几个城中村的人头祭天, 这事儿难. 不然你跟老百姓讲法律, 老百姓就给你家人上砖头.

知乎用户 linyu 发表

作用还是有的,但老整这种因为问题发生了之后的运动式运动,并不太能解决将来可能发生的其他因为不同类型的问题而产生的问题。

关于房建领域提几个小建议吧。

现在国家已经有大量的一二建筑师、一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一二级造价师,就让他们自由执业,自己组合,对他们提供的自建房咨询服务负责终身,终身追责即可。(由于各地方有相关的建筑法规定 300 平方以下自建房免审批,记不太清了)

这样即能激活市场,又能节省国家式全民动员式的运动带来的资源浪费。

知乎用户 知之乎糊 发表

今年 GDP5.5 就看这波地产了

知乎用户 教练我想学穿搭 发表

这波有利房地产,属于瞌睡送枕头了。

拆。

知乎用户 傅钦 发表

商品房出问题了,拼命压热度。

自建房出问题了,趁机打压。

知乎用户 夜到深时声已默 发表

地段人口棍出去。

知乎用户 不知不觉 发表

一箭双雕,再利好一波房地产

知乎用户 无见只马 发表

一年来,已经全面排查 4 次了记得

知乎用户 烟寒 发表

往好的方面想,当然是长沙的事情给国家敲响了警钟为了人民的安全当然要开始整治这些东西了。

往坏的方面想……

知乎用户 而今才道当时错 发表

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了

知乎用户 cccj 发表

第一步要排除自建商用风险

第二部要排除商用住宅非法改装加盖风险

第三步要排除商用经营场所风险

第四步要排除自住自住房子风险

自建商用全部查一遍,要么别商用自住,风险自担。

自住对房子装修比商用肯定少,自住倒塌伤害他人有限。

全部检查一遍要商用出钱,不合格要么重建要么关,各方面钱比之前要多吧,就业比之前也多。乘着这个事故阻力比之前要小。

知乎用户 吾云飞 发表

起到了,没钱没有关系的房子会被拆。

知乎用户 好过无 发表

没啥影响

知乎用户 sk 邵楷 发表

一切都按照剧本在演

知乎用户 一飞 发表

助推房地产

知乎用户 地摊经济 发表

怎么个自查?农村都是自建房,安全隐患是请专业房屋检测机构来做检测还是用现场用眼睛目测?上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一共只有 13 家。全国不知道有多少家?

发正我是不相信不通过仪器等就能检测出房屋的安全

知乎用户 海星 555 发表

拆改没钱,不拆危险。

其实只要普查就行了。

所有非经过建筑备案的建筑都嵌一块牌匾写上 “非规范建筑,禁止商业用途” 警示消费者就 OK 了。

挂在上面的企业或门店注销营业执照。

知乎用户 过往即是序章 发表

此举利国利民,减少安全隐患,也能帮房地产去一部分库存。

另外,个人感觉国家应该禁止自建房以及宅基地上房屋用于经营,只能自住。这样好处非常多:

  1. 由于不能用于经营,比如出租,房主将没有动力去违建,加盖之类的
  2. 由于不能用于经营,所以房屋价值大降,城中村拆迁难度将大大降低,补偿压力小
  3. 减轻拆迁导致的贫富差距。过去那些年,拆迁带来的贫富差距太大了

知乎用户 尘与风 发表

没什么作用,闹眼子自嗨罢了,安全意识和建设永远是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安全会议上最在乎

当然你要说借机拆自建房抬房价,为国接盘,那是另一说

知乎用户 不成村落夕陽邊 发表

知乎用户 海纳百川 发表

问题很复杂,有些城市的自建房与商品房比例达到了惊人的 1:1,这并非是一个纯粹的住房安全问题,更关系着城市居民的就业与消费,牵一发而动全身。

积重难返,破釜沉舟的决心是必要的,但留给我们的时间还有多少?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功成名就非一时之功

知乎用户 豆腐佬​ 发表

下边又要扎扎实实搞形式,认认真真走过场了

知乎用户 懒羊羊的小果果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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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部年轻的时候看过的电视剧,感觉就像那个词里唱的一样,粘贴过来了

半边楼

作词张藜

作曲许镜清

演唱:刘欢

拆了一半的半边楼,还有一半没拆到头。

拆掉的是腐朽,啊…… 留下的是陈旧;

涌动的是翘望,燃烧的是祈求。

啊…… 拆不掉旧的换不来新;

旧的不走,新的又何求?新的又何求?

都说那百步半九十,那一半的路程

还有那九百九,还有那九百九。

拆了一半的半边楼,还有一半就拆到头。

起身的是大厦,啊…… 奠基的是石头;

冲天的是志向,向上的最风流。

啊…… 都说人生多歧路,

幸福踏着…… 踏着坎坷走,踏着坎坷走。

大千世界啥都有,新旧更替无尽头,无尽头。

啊…… 新旧更替无尽头,新旧更替无尽头!

知乎用户 你快要死了 发表

头疼治头,脚疼治脚。从来不从深层次解决,也不想解决

知乎用户 問竹​ 发表

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结束, 10 人获救 53 人遇难,这起事故带来了哪些警示? - 法乃治之端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1569977/answer/2472901366

5 月 6 日,我在上述回答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即 “行政机关陷入“出事 – 调查 – 处理惩罚 – 针对类似情况开始清理” 的循环之中,而往往不注重事先的管理,严格落实事先管理职责远比事后补救更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果然,今天就是这样的结果。

我相信,在长沙「 4·29 」事件发生后,带来了诸多教训,而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本意上自然是在已经出现重大事故后,应当对已经存在类似情况尚未发生事故的建筑进行调查清理,防患于未然,也是在履行自身的职责,也需要给社会大众一个交代。

只是,我还是想强调我一贯的观点,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有必要,但更有必要的是要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的行政机关事先管理的制度,包括明确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以及真正让行政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措施,通俗来讲,即行政机关在再次发生类似事故时本身若存在未事先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失,就应当追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且这种法律责任切实落到行政机关及主要负责人身上。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是不能每次都是在丢了羊以后才想着去补羊圈,提前检查羊圈的问题所在并消除掉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知乎用户 张律观世界​​ 发表

对商业经济的影响暂时不太好谈,但在实际执行中,应该是比较困难的工作了,我记得之前长江禁止捕时,拆了好多水泥船,当时真的是看到了好多基层的困苦人民,集体上访,当时我同事好几天没回家。如果政府真要下决心棚改,专项资金充足,那也就是工作比较辛苦,但也能顶的住,如果钱不够,那这个工作执行起来就是上班如上坟,吃力不讨好。

知乎用户 德州的子弹 发表

属于想打瞌睡送枕头了这是。自建房压根没设计,什么施工水平不用查都能想的出,排查结果 “自建房害人害己” 不过分吧。这排查完为了人民生命安全着想,要不就来次棚改?

知乎用户 lich1988 发表

涨价去库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个人判断这个跟上海疫情下老房就是病毒集散中心亟待改造等题材可以打包,是下阶段可以做多的行情。

不是指个人又可以上车买商品房的意思,房产有投资价值的阶段过去了,个人确实需要用就买,有投资意识还是先想风险。

是指国家大政方针这个高度看,是安全的正向的有一定市场容量的好题目,绝没有推荐个股的意思,买指数也用闲钱慢慢来,不是什么俩月以后要结婚,半年以后换房子,年底工人要发工资的钱。

知乎用户 董先生​​ 发表

想问下大家,我们自己家盖的一层屋子也会被查么?河南十八线县城。

知乎用户 本不该先生 发表

房地产商的新房,能不能也进行整治

知乎用户 灰鸽 发表

来了,他们来了!

知乎用户 彼岸亦海丶 发表

没啥作用,查到了又如何,现在农村自建房没就没有不私自改造的,你拆了不怕群体性事件?出了群体性事件当地政府要问责的。发钱更不要想,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发工资都扣扣搜搜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估计也是雷声大雨点小,目前违章建筑普遍存在,拆除违章建筑非常困难,棚户区改造又对财政压力大,现实的办法就是停水停电冻结产权不允许商用,再出事只能自认倒霉了。

知乎用户 风车茉莉 发表

资本主义真坏,牛奶宁愿倒掉也不愿给穷人。

知乎用户 华复 发表

市场最诚实。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浙江小县城,村里违建扩建的房子简直不计其数,越富裕,工厂企业越多的村违建越多,都是扩建加盖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其他人有样学样都盖上,就算租不出去自己住也好。这些违建咋整治,一旦火灾整片都逃不掉

知乎用户 陈凯 发表

明明是原本 5 层楼的房子,违建成 9 层楼;明明是用于自住的自建房,违改成用于商用的营业房;谁同意他开张营业的谁负责!

知乎用户 愚钝的工程师 发表

专项整治不是一句话那么容易

知乎用户 超脱 发表

之前跟朋友开玩笑说 今年经济指望消费没戏 基建也力度不够 除非来个棚户 2.0

知乎用户 晚凉 发表

不好说

知乎用户 等等 发表

之前还不让农村建房呢,但只要你给巡查的人钱,就可以继续建

知乎用户 独行的棕鹿 发表

何不食肉糜

知乎用户 可惜我是水瓶座​ 发表

改稻为桑,土地兼并。

知乎用户 aaa 发表

好日子还在后头。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早就期待着了

知乎用户 嘎嘣脆 发表

拆!

知乎用户 沃德大号北风辣 发表

精准提供需求了属于是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用户 这波不亏啊 发表

解决不了,形式而已,人家为啥违规加盖,难道人家不知道有风险吗?为啥不漂漂亮亮搞新房

知乎用户 你说啥 发表

卖房……

最后再吸一口……

就一口……

知乎用户 十三亿少女的梦 发表

说你没嫖~娼,双方脱了内裤都是没嫖,说你吸毒,胳膊上没针眼也能给你扎几个

说你危房,手续齐全,铜墙铁壁都是危房

力挺这类方案的人,可能有多种的动机:为了拍领导马屁,是要表明自己立场的;为了显示自己的行为和思维符合主旋律的,也是会跟进的;哪怕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才支持这一方案的主,没准更会强行推动这件事。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我们的干部,从来是不畏艰险的。

更有甚者,可能明知此事不可行,但是为了通过此事来打击某些人,达到某些目的,反倒是要或明或暗地推波助澜。

这种现象可能出现吗?太可能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火灾防治工作,我们人民群众也应该重视起来。

根据 22 年应急管理部举行新闻发布的消息,21 年全国共接报火灾 74.8 万起,死亡 1987 人,受伤 2225 人,直接财产损失 67.5 亿元。

每一起火灾带来,都可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

无论是有正规开发商建的房子,还是早些年的自建房,我们对安全隐患问题,都应该打起十二分精神。

有关火灾的损失,我们应该怎么避免?

我有咨询过保险公司的朋友,自己的房产可以购买火灾险。

保险,算是我们生活中风险的最后一根保险丝。如果风险不发生最好,发生了风险还能有保险公司理赔。

希望大家都能平安的度过春夏秋冬,晚安。

知乎用户 我是那谁家小元元​ 发表

我一时不知道这是出自真心,还是经济实在不太好,正好拿到个夜壶

知乎用户 电动橘猫 发表

1. 建房会更加安全,房屋质量会显著提高。前提是在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下开展,定期查验实际房屋。

2. 严格限制未经审批和审批未通过的乡镇人民自建房屋,统一规划开展施工。从速从快开展小区建设,清查排查乡村危房住房,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新小区,建设新农村。

3. 针对城市城郊地区有自建房需求的,将新修拆迁小区和商品房小区,以统一开发取代个人自建房屋。

知乎用户 棹远 发表

我也不知道

知乎用户 1918 发表

拆了之后让底层人民住哪里? 把存量廉价房拆了,又不供应廉租房,让底屋人怎么活?

知乎用户 奈落 发表

有钱地方的就拆,拆了给额度(不能给现金,房价会疯涨),去买商品房,顺带让房地产再吸一口。

没钱的就禁止商用呗,租赁合同提前终止,门面也好,民宿也好,敢租出去就判刑。

说实在房地产最危险的不是库存,而是杠杆,不仅仅是居民杠杆,还有开发商的杠杆。

禁止期房,验收下证后才允许出售,逼开发商降低杠杆,也少一点血本无归的购房者;

购买二手房禁止贷款,逼着买新房,交契税,带动产业,同时杜绝了炒房;

首付提高到 50% 以上,降低居民杠杆,用贷款额度来决定房价上限。

能够在不崩盘的情况下做到这 3 点,或者说慢慢去完杠杆后还能做到这 3 点,房地产就稳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住自建房的人难道真的不想住商品房吗

是商品房不好住吗 显然不是

知乎用户 青年人 发表

棚改?

知乎用户 北冽鲸 发表

4 月 29 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一栋居民自建房发生坍塌,造成 53 人遇难的特别重大自建房倒塌事故。

事故发生后,全国各地迅速行动,采取各项举措进行整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全区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通过向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出督办函、组织厅级领导开展督导检查、部署全区整治三项举措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的自建房,突出 7 种既有房屋类型排查:违法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 “三合一”、“多合一” 的自建房;擅自改变既定用途或功能,或将一般住房违规改为营业用途的房屋;未按规定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和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建设年代较早、建设标准低,长期失修失养的房屋(重点为预制板房);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用于出租)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和辅助用房;在 “两违” 清查中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的房屋建筑(指危险性鉴定等级为 D 级的房屋)。

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突出自建房隐患排查治理,对具有生产、经营、存储、租住使用等功能的既有自建房开展 “全覆盖” 排查整治;要突出违建房隐患排查治理,聚焦 “四无” 建设;要突出危房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存在 “歪、裂、扭、斜” 现象的房屋等;要突出烂尾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清查开工后因故停建的房地产项目;要突出征收待拆房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在建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行动;要突出火灾隐患房排查治理,查改村(居)民自建房火灾各类风险隐患。

山东省同样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可以看出,事故发生后全国各地都开展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排查重点大致从违法扩建改建、违规建设、违规经营使用、危房治理、火灾隐患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这样排查内容基本涵盖了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相对与浩浩荡荡的安全大检查,我们更关注的是应该怎么样整治排查出来的问题点。通过这些整治措施能够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每一项排查内容都与老百姓息息相关。违法扩建改建是拆除还是补审批,违法经营与使用是否取缔,危房旧房是停止使用还是加固使用;电线电路等火灾隐患是更换路线还是增设灭火器材等等。这些问题每个都需要很大的财力人力物力来解决。

发现隐患不难,难的是如何解决问题。我们更希望看到通过这样的大检查,自建房的隐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知乎用户 安全路上​ 发表

任何事都需要人去做!倒是自上而下成立个专门的机构啊。利用现有人员,一户一户排查既有房屋?有这个能力,人口普查数据早就精确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坚定支持党中央的专项整治决定,决不能让同样的悲剧再次上演!同时对各个环节的相关安全管理做出严格规定!

自建房质量应该还是可以的(自己住的房子),关键是违规改建、搭建,改变了原有结构及承重部分,这个一定要严查。

对自建房的监管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自建房用途要从严管理,比如行业准入,涉及易燃易爆行业、人员易聚集的行业等;二是对自建房本身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审批,比如对新建自建房类别的认定(自住、商用等等,用途不同,设计不同)自建房建筑层数的控制,建筑面积的控制,建筑结构的控制等,都要有强制性条款;三是监管部门自身管理体制的改变及能力的提高;是减存量、控增量,结合老旧改造及违建拆除。

知乎用户 漫路​ 发表

自建房坍塌事故频繁发生,每一次事故,都开展排查,但事故还是频繁发生,问题在于排查只是治标。

如果真要整治,就要治本,自建房坍塌的根本原因基本都是违建,这与农村缺乏统一的自建房建设标准与规划息息相关。因此,要整治就首先要出台相关的标准与规划,源头治理。

另外就是整治的持续性问题。自建房坍塌的诱因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诱因在不断出现。因此,必须形成定期排查的机制,实时跟踪自建房现状。

应当说,在全国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肯定能发现一些隐患并予以排除,但要杜绝自建房坍塌事件的再次发生,不是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能一劳永逸的,必须形成系统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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