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学校强制要求到工厂实习致残,而学校让自行与工厂协商,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责任该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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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紫意 发表

我这里有几个疑问:

1、为什么 2 月发生的事,9 月才爆出来?

听说微博热搜上了没多久就被撤掉了,相关人员一手遮天的能量这么大?

当我们看到小鹏这样的一例时,背后没看到的角落,肯定有更多学生的 “手脚” 被压过。

前不久热榜上就看到过一例类似的:

[如何看待教育部调查 “十堰 17 岁中专生实习自杀”,副校长 “愿以死谢罪”?6100 关注 · 1367 回答问题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0564757)

2、为什么给一个实习生安排这么危险的工作?

先不说工厂怎样,学校难道就把学生丢进工厂不管不问了吗?

学习难道不会过问一下学生的实习项目是否安全吗?

学校之前难道就没有考察吗?

哦也对,他们只是把学生当作一个用来赚钱的人形干电池罢了。

3、为什么学校和资本家能这么堂而皇之地强迫学生去血汗工厂?

我去查了下:

1995 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 号文) 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肯定也就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

309 号文目前仍有法律效力。

所以,不实习不给毕业,强迫劳动这种事,劳动法管不了,理由是,学生和企业构不成劳动关系。

谁能想到,2021 年,最不受劳动法保障的竟然是我们的学生。

这个新闻里有个小事件让我很难受。

小鹏在他手被伤成这样之后的数个月后,

还依然有礼貌地问负责人**:**

杨叔叔,我有个困惑很久了……

这要换做我,我不把他天灵盖给掀了就算好事了,还会这么和声细语地跟这个比讲这么多话?

我不知道学校的领导和工厂负责人在喜滋滋地数着血汗钱的时候,有没有想过:

一个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轻人,被安排实习的时候他或许觉得:学校肯定会保护我的;

在强制工作 11 个小时之后,他或许会安慰自己:我年轻,要多吃点苦;

在手被二次伤害的时候,他想到的不是喊停而是想着:这个机器比较贵,所以旁边管机子的人没有喊停吧?

他回去找曾经许诺会保护学生安全的学校,可收到的只是一句冷冰冰的 “自行和工厂协商”。

为什么社会的苦这么难?

手真的需要压一下才能取出来吗?

人命真的没有机器贵吗?

有些人的心,真就不是肉长的。

他是个有礼貌的孩子,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知乎用户 深圳微时光​​ 发表

谢谢邀请,在这里其实是想邀请更熟悉相关法律实务的答主们,解答一下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在实务中是如何应用的。

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 )也强调了「健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

事件中,涉事学校要求受伤学生和工厂自行协商,并未提及是否存在实习保险机制,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

另外,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道,「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从这个角度来说,学校也不应该逃避责任、将问题甩给学生,不能一味让学生自己去和工厂协商而撇清和自己的干系。

至于相关规定在现实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实话说,我也没有任何一手经验可供参考,希望通过这条回答能引发更多关注,如大家比较熟悉相关实务问题,欢迎在评论中指出。

同时,也期待事件的曝光能引起劳动监察部门和教育部重视,毕竟,教育部当年也是放过狠话的:

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强制实习问题依然是「法治进行时」:

如果有熟悉事件经过、能够联系到当事人及其家人获得许可,或是同样遭受违规强制实习的朋友,也可以尝试通过教育部的官方举报渠道进行反馈,在这里指个路(也特别提醒大家,要合理使用公共资源,避免滥用):

电话:010-66092315

邮箱:12391@moe.edu.cn

知乎用户 王瑞恩​​ 发表

这次是学校甩锅,工厂会不会以在校生不符合劳动者主体资格为由拒绝承认其与在校生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拒绝赔偿呢?如果这样,你让学生怎么去协商解决?

在校生不能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这个说法,源于劳动部(现人社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实践中,有观点(特别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往往对该规定作出扩大解释,认为在校生依附于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故不能成立劳动关系。

但是,司法实务界对此也存在不同观点。例如最高院公报案例(法案例(2010)6-46)的裁判要旨就认为,意见第十二条不能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双方就应聘、录用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明确了岗位、报酬的,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但是,无论是劳动行政系统还是司法系统,对于在校实习生能否与实习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的问题,主流观点都是持否定意见。近年来,也有部分地区对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作出创新性规定,譬如广东地区《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中规定,实习学生可由所在从业单位为其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但是本案发生在湖南,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四)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见习与所在单位发生的纠纷”。

换言之,本案中学生很难通过主张劳动纠纷的途径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最好能走民事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但是这里又引入一个尴尬的问题,民法典只规定了个人之间劳务关系中的损害责任问题,没有明文规定单位与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务一方遭受损害的责任问题。而之前的规定及司法解释又被废止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目前关于如何处理这种介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的情形,没有明确定论,有主张接受劳务者过错责任的,也有主张接受劳务者无过错责任的。但是我认为,这种法律的空白不应成为实习学生维权的障碍。

一个最简单的处断办法是,民法典仅规定了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与之相对的便是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二者之间没有所谓的缓冲地带?若如此,那么必须承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接受自然人提供的劳动并发给报酬,且不符合其他法律关系特征的,应认定为劳动关系。

或许有人会批评这样裁判不利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存和成长,但是坦诚地说,法律应恪守公平,对弱者的权益保护适当倾斜本身也是公平的一种体现。若个别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要建立在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那么这类企业就让它死掉也好。

知乎用户 刑律小陈​​ 发表

在正式讨论问题之前,法律检索小能手先给大家看看实务中顶岗实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应用可能有多离谱。

就举一个湖南的例子吧。

(2019)湘 0105 民初 5227 号。

本案中受害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遭遇交通事故,但因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均未购买实习保险,导致自己在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损害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 35 条和第 36 条规定,实习单位或学校应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所以受害人要求两被告应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怎么看都合情合理更合法。

但是法院则由不同的意见,支持了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观点,认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不是强制性法律规定,学校和职业学校不是必须遵守其中的内容,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是不是看完血压都上来了。这只是众多顶岗实习劳动伤害维权遭遇困境的案例之一。究其原因,因为目前的顶岗实习相关的制度尚不完善,执行尚不到位,不能很好的保护学生的权利。

虽然实践中不少案例通过诉讼方式获得了最终胜利,但终归只是个案的胜利。

要想向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伤害的学生提供救济,需要解决如何划分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的责任,适用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等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在实务中颇有争议的,也让很多实习单位和学校开始满口谎言,想以此来推卸自己的责任。

谎言一:实习是学校的教学活动,实习单位只提供场地,不承担其他责任。

实习单位才是实习生的直接管理者。实习生接受实习单位的支配和安排,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参与实习单位单位的生产劳动工作,和正式员工一样,都是为企业创造了经济价值,理应享受到劳动保护。实习单位必须提供足够的劳动保护设备和安全培训教育。

在本案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虽然是小鹏的违规操作,但实习单位仍然难逃干系。首先,实习单位未提供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传授技术,未尽到培训的义务;第二,实习单位应对迟缓,耽误了最佳救治时间;第三,流水线上这一事故的危险来源并未超出小鹏所从事劳动的正常风险范围内。即使是熟练的老师傅也有被卷入机器的风险。所以在本案中,结合双方的支配关系、实习单位未承担劳动保护的义务和过错,实习单位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谎言二:学校不能直接管理实习生,所以出了事情是企业和实习生自己协商。

学校是将学生送入实习单位,而不是把学生卖给了实习单位。学校需要和实习单位一同想办法做好劳动风险的防控工作。例如和实习单位协商,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例如一起选派实习指导导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等。而不是试图当一个甩手掌柜,只想着躲在一旁数钱。

在本案中,如果学校没有派人指导,那学校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谎言三:实习生违规操作,自陷风险,怨不得别人。

大错特错。实习生在没有专业带教老师指导、自身又不够熟悉操作的前提下自行操纵设备受伤,有一定过错。但考虑到实习生在经过学校的职业教育但未实际工作,劳动技能和工作经验还处于初级阶段,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所以实习生自身的过错不能减轻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过错程度。

综上,个人建议实习单位承担 60% 责任、学校承担 30% 责任、个人承担 10%。

还有一个和本案责任承担无关,但和案情有关的细节:小鹏每天工作 11 小时。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此外也不能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以及加班和夜班。

显然,小鹏他们的工作时间是不符合要求的。

由于小鹏和实习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不过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侵权责任纠纷或者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都可以。

不过,司法救济来的终究是不如有关部门执行落地来的快来的稳。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oe.gov.cn/jyb_xwfb/s271/201801/t20180112_324419.html

](https://link.zhihu.com/?target=http%3A//www.moe.gov.cn/jyb_xwfb/s271/201801/t20180112_324419.html)

知乎用户 虾仁芝麻卷​ 发表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根据《实习管理》的规定,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这里面对于职高而言,有两种选择性,一个是学校安排一个是经批准自行寻找实习单位。前者属于统一进行后者属于自愿。

这里面我们需要注意一点,实习分为三种,认识、跟岗和顶岗,前面两种都不具备独立实施工作的能力,只是学习参照借鉴辅助的行为,而认识实习和跟岗学习是必须学校统一安排的,而跟岗实习则是可以自行选择的。因为顶岗行为属于可以独立实施工作行为,具有初级职业能力的。

对于学校而言,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本案中的职高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以及实习的经过是否已经备案,可以和当地的主管部分核实一下。另外也要和用人单位核实该学生在用人单位所充从事的是那种实习方式,这样可以更好的定性用人单位的责任。

根据实习管理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所以,只有考核不合格,才会触及不予毕业,所以学校的说法完全背离了这个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规行为。

根据《实习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我们应该核查一下学校和用人单位有没有进行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如果没有买,那么二者的责任不可推卸。

最后,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

这里面我们要看一下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具体约定和责任进行承担。而学校说和学校无关要找用人单位的自行解决的说辞是站不住脚的。

至于用人单位,这个责任无可推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

知乎用户 珍惜当下​ 发表

工伤的前提应该是有劳动关系,可是学生在工厂 “实习” 是不可能签劳动合同的。因此没有劳动关系也就不属于工伤。

那么什么时候要求学生在工厂工作也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呢?

当然其实我们都知道,对于学校来说掌握了是否给学生颁发文聘的权力,而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权力找到了寻租的空间。

这个问题本质在于一方面某些人迫使学生去工厂 “实习” 某求金钱,一方面又迫于舆论和法规压力拒绝把此类行为这种行为公开化、正式化。在这种形势下的学生其实是毫无保障的…… 属于是没有人口红利嗯造人口红利了。

知乎用户 ihtppeimcevcg 发表

50% 的初中生只能上职高。

这就回家给儿子报补习班去。

知乎用户 不想上吊王承恩 发表

“普遍的,不代表是对的;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是利益使然,还是某些人权势通天?

存在即合理,但是它不一定合法,也不一定是对的。

哎,为什么一定要是有人出现伤残的情况。

学校强迫学生打工的这个问题才会得到注重。

在今年 1 月份的时分,被学校强迫去实习,但是在实习的过程中遭遇到了不测。

招致手掌被机器卷入当中,从被卷进去到最后拿出来中间过了一个多小时。

并非是四周没人,相反的是四周都有工作人员。

他们只是在权衡,有没有不把机器撤除就能把手拿出来的办法。

最终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形成了严重的感染。

在长达八个小时的手术之后,由于损伤的是太多,太严重了。

不得已选择了截肢。

而所实习的单位是 “久森新能源公司”,实习的岗位为操作工。

(我看了一下这个企业,这应该是在湖南的这个,还有一个同名的公司是在东莞,不晓得两者是什么关系。)

主要是在电池消费线上担任操作机器压制消费,底薪是 1300 元。

打着的幌子就是让你能够多挣钱,体验社会。

学校方面表示,你自行找工厂协商。

你学校牵头,介绍去的,现在想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而工厂方面又表示让他回到县城去做康复治疗。

就这样的工作,明显是带有一定的风险性。不是谁去负责,而是谁都不想负责!

但其实呢?就是为了圈钱。

没伤残,没人命,就不会有在乎。

你他么犯法了,你知道么?

知乎用户 求索助手​ 发表

[如何看待教育部调查 “十堰 17 岁中专生实习自杀”,副校长 “愿以死谢罪”?6100 关注 · 1367 回答问题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70564757)

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家长,逼着孩子上补习班,就为了他们能够上个高中,不去这种职校。

而且只要有书读,就会一直供下去。

唉……

人心都是肉长的。

在高中里,好歹老师还会管你,拿你当个学生,起码不会害你。

而像这种职校,大多数人都不能算是老师,只是个商人。

学生们进职校赚一笔学费都不够,还得把学生送到这种工厂去再赚一笔黑心钱。

出了事,就一推四五六。

实在赖不过去,又赌咒发誓做口腔体操。

don’t bb,show me your action.

知乎用户 小豆丁 qaq 发表

看到部分回答的师医公金码、文科生以为中考高考卷赢了,就不用进工厂工地,未免太幼稚,多了解下制造业建筑业。

其实 985 的兰州大学、中南大学的传统工科研究生,也一样必修工厂实习,干的就是流水线体力活。

知乎用户 奥利弗 发表

老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如果职业教育的未来就是被迫进入这种血汗工厂「实习」,鬼才愿意跟你搞职业教育。

现在看来,教育内卷的源动力一部分可以说是为了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另一部分,那是真的在逃命 = =

知乎用户 曹哲​ 发表

我们来猜一猜劳动监管和教育部门是不是第一天知道这种事。

知乎用户 BlinDOT​ 发表

知乎用户 doctor manhattan 发表

这就是真实的工厂,这就是真实的制造业,这就是以后 50% 的人可能要进的厂,要工作的环境。

你不能指望员工去反击,因为大部分在厂里工作的员工是没有任何话语权的。

你也不能指望老板做出改变,因为老板为了生存,迫不得已这样,很多时候制造业想赚钱就不得不丧失良心,老板们也没有太多选择。

在制造业无论你是谁,你都身不由己。

知乎用户 CODspielen 发表

参加工业生产到底是不是光荣的,

诸位已经做好觉悟了吧!

知乎用户 Erika 发表

我觉得知乎 er 应该求取一个最大公约数。

还是这个 “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 的问题:

如果你被认为是 “左”,那学校和工厂把学生欺负成这个样子,不应该是你能接受的。不管你认为最终应该是什么样子,但至少目前,“反对这类压迫” 应该是你的观点。

如果你被认为是 “入关学信徒”,那连我们自己的工厂都在欺负自己的孩子,他们还有啥动力入关?所以也应该谴责这些无良学校和工厂。

如果你被认为是 “自由派”。不论左右,你应该都不会容忍这些强迫劳动和要挟,自然是要站出来替学生说话的。

如果你被认为是 “粉红”。那你信仰的那个干干净净、爱民如子的国家能容忍此等事不断发生吗?

我说的不只是这个事,而是长期以来包括 “中南大学学生被要求流水线实习”“工人跳楼” 等等多个事情。乃至整个系统性的生活状态不佳、投诉无门之现状。

与其为了最终道路不断辩经,还不如就眼前大家都看了难受的事儿形成共识,并用舆论形成压力,监督和促进一个机制化的解决方案。

除非,除非你其实什么都不支持,只是喜欢高压稳定的局面而已。

知乎用户 Deceiver​ 发表

插几句话:

1、学生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法律关系存在争议,实践中出现人身损害通常采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救济,也就是无需过多深究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抑或是引入学校构成三方无名法律关系,直接以一般侵权以及学生实习特别规定救济。

2、具体归责,

@王瑞恩

知友已经列出法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3、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规定》指出保险以外部分各方参照实习协议承担责任,未签署实习协议(或者未购买保险)也不影响归责。

参考案例 (2020) 辽 01 民终 8125 号案中,校方在未签三方协议情况下安排实习,实习过程中发生事故,协议缺失并未影响救济,法院依旧根据实际情况判令校方、实习单位及学生各自按过错担责。

而在(2019)黔 0113 民初 5995 号案中,校方及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保险,原本应由保险赔付部分,也经由法院判令校方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4、仅从本案看,由于《规定》已有对实习学生加班的禁止性规定,故本案无需引用《劳动合同法》。

类似案例如(2018)鄂 11 民终 2385 号案,实习学生在加班过程中猝死,也是通过适用《规定》而非《劳动合同法》判决。

但是我们可以多问一句:

假设本案中的加班情况属实,对于非实习的普通员工,用人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劳动相关法规?

希望每一个热点案例都能推动制度的执行与进步,不要止步于个案救济与处理。

以上。

知乎用户 TEDCJK​​ 发表

教育局和人社局呢?

知乎用户 你是我的鸡小萌吗​ 发表

在有些人担心游戏毁了年轻人的时候,车间里冰冷的机器正在真正毁了一些年轻人。

这事上我也不想谈什么 S 和 C 之类的事情,这个问题可以看我主页置顶文章。我只想谈谈,在这个 C 社会,咱们应该怎么理解这事。

一些基本观点 182 赞同 · 80 评论文章

这种现象非常常见,在这件事情里面,职高、工厂和学生三者都做出了最符合他们身份地位的选择——但是有一方似乎暂时缺位了,当然他们可能很快就不缺了。(目前根据

@王瑞恩

的回答看,似乎这件事情只有教育部的一些行政法规去管,但是执行也有些不力——至少不如另外一些法规执行得有利)

现在工厂基本上都是缺人的,因为制造业利润低,待遇不够好,风险高。

职高呢,他们不缺人,但是缺钱。

这些职高学生就是很好的工人——反正都是体力活,也不用多少技术。而且出事了也好压下去。

他们的毕业证在学校手里握着,学校就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去强制他们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学生往往都比较怕学校,对法律法规也不够了解,很容易被唬住。

这些职高学生,在舆论上也往往是弱势群体,知乎上的很多人,或者说社会上很多人,都是实实在在瞧不起职高学生的,并不愿意这个我并非空口白话,大家可以看看这个问题

说起来,职高学生大部分是工人、农民家庭的子女,他们从小就得不到很好的家庭教育——他们的父母三班倒,教育水平又低,又没钱。于是只能放养,最后孩子学不好只能去职高,形成一种循环。对了,记着,现在职普比一比一。所以说职高的事情,牵涉我们一半的年轻人。

当然,这事不仅仅职高有,好像中南这种 985 也有类似的情况。既然如此,那大家就更应该放下歧视、偏见、隔阂,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保障发声——这和 S、C 没关系,现代社会本应该保障这种权益。


好家伙

[刺客喵喵:如何看待媒体评论 “月入数十万,虚拟主播需监管”?2 赞同 · 2 评论回答

](https://www.zhihu.com/answer/2106349895)

贾生夜半虚前席?

知乎用户 刺客喵喵​ 发表

如果一个社会搞不清楚什么叫做资本主义,什么叫社会主义的话,整个社会的道德秩序,经济秩序会变得很混乱,一会儿玩自由资本,一会儿向左。

常常是只敢学资本的皮毛割韭菜,像这位年轻人被自己老师割了一次然后又被工厂割一次,结果酿成悲剧。

底层年轻人特别是从职业学校出来的同学一定要非常小心,这个社会对于底层是非常不客气的,那种温暖的人文关怀只有高阶层的人才配享用。

知乎用户 东南亚漂​ 发表

为什么中产愿意投入大量资源,让孩子在教育的赛道上成为卷王之王?

因为教育不仅仅是教化培育,教育还是一种分配方式。

如果教育仅仅是教育,那军备竞赛确实是毫无意义的,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学到的东西可能没什么实用价值,而仅仅是提前得到了思维训练。即使不参加课外培训,不参加培优,不参加竞赛,该学会的,大学乃至研究生阶段都会让你学到。提前学,当然有助于找到天才,但更多只是揠苗助长。

但如果把教育当成分配方式的一种,竞争赢的人上天,输的人入地,你说投入巨量资源去卷,是不是就是理智的决策呢?

看看职校,劳动力买卖,抽人头钱,工资抽成,无视劳动法,这算不算一种 “入地” 呢?

如果告诉你你的孩子有 50% 概率要被当成这样的商品被交易,大概率劳碌挣不到钱,一定概率缺胳膊少腿,你是否愿意投入 100 万,只为了他不用经历这样的生活?

愿意的,就算投入之后,每个月月薪不足 5000,投资回报来看极不合算,但你也愿意。

这是花钱,让孩子不必入贱籍。

很多人嘲笑现在的中产,说买高价学区房培养孩子上清北,结果孩子清北毕业了居然买不起学区房,就好像吠舍给孩子付出了成为婆罗门的巨大代价,最终孩子却还是吠舍。

蠢,不合逻辑。

其实嘲笑的人不懂,这钱花了不是为了让孩子成为高种姓,而是让他们不必入贱籍。

不当达利特已经是最好的福报。

教育作为一种分配方式的本质不变,其内卷程度就很难本质上改善。无非是卷的门槛更高了。

至于卷的是什么,其实不太重要,只是一个标的而已。衍生品市场的标的也没人真的想交割,就是拿来炒作而已。以前卷学科教育,不让卷了以后,音体美照样可以卷。再不行,卷幼年的游学,科研,攀岩,潜水,翼装飞行,哪个不能作为标的?

只是入门门槛越来越高而已。

以前村里的少年买几本书学数学也有机会,现在卷乒羽都觉得人多,网球马马虎虎,橄榄球冰球马术你看看是多大的投入?

本质不变,则卷势不变。

希望大家都能看清大势,谋个好前程吧。

知乎用户 江左梅郎 发表

不特别针对此事,仅谈我个人的见闻和观点,非常主观。

  1. 工厂招不到足量新进 “长签” 工人的现象,近些年很普遍;原因不难理解,开 dd(当然现在是 cc 或者 gd)、开小饭馆、送外卖和快递,收益都比进厂高,更不要说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也比工厂低。
  2. 由于 “长签” 工人数量不足,且 “长签” 工人要与企业或者第三方劳务派遣平台签合同,除去工资外,企业还要负担五险一金,无原因解聘理论上讲还需要赔偿,工伤要赔偿,死亡要按照农村户籍 60 万 / 人、城镇户籍 135 万 / 人赔付;无形中提高人工成本至少 20.4%。因此,从职校每年 “招募” 学生实习一年,按 100 元支付日薪,由于未签署用工合同,事故和死亡赔偿金没有硬性标准,总体用工成本相对低。
  3. 绝大部分 “学生工” 的工作,就是字面意思的 “拧螺丝”、“搬箱子”、“叠包装”,像“手动安装汽车门” 这种工作,不需要学生工去做。另外,作为“学生工”,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保护,每天从 7 点工作到 23 点(包含 2 个小时饭点),每周 6 天,这种工作方式并不鲜见。
  4. “媚上者必欺下”。“媚上”,表现为 “把工厂最自动化的一个角落作为宣传片换取 zf 产业扶持”;“欺下”,表现为 “无节制地使用工人,即使工人出现身体不适,也很有经验地在厂内处理,争取不影响第二天开工”。
  5. 同样的工作(例如安装车门),境外工厂使用工业机器人,境内使用人工。这不仅是因为人工成本极其低下,更重要的原因是,机器坏了得维修,且机器必须倒班;人受伤 / 死亡,只需要赔偿几十上百万的赔偿金(其实一般就几千上万),替换掉就可以马上投入生产。
  6. 制造业的利润低下,其根本原因不在于人力成本高,而在于不必要的结构性浪费,换句话说,项目管理混乱。供应链和生产线的结构性浪费问题不解决甚至放任问题扩大,即使人工成本降为 0,制造业的利润也无法大幅提升。结构性浪费的来源有哪些?(1)决策层 “突变” 的决策风格,例如已经完成成本预算并公布参考价格的产品,由于决策层 “突发奇想” 增加功能,而导致成本突增;(2)由于不进行供应链管理和风险控制,导致产品生产周期对原料价格敏感、安全系数低,造成交货延误、仓储增加和违约赔偿;(3)对于销量不做预设,导致过度生产和囤货。以上都是制造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不要忽略。
  7. 学校领导在 “学生工” 与工厂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拿了回扣,不在本答案的讨论范围内。考虑到工厂对于人工风险控制,相对职校更有经验,想必合同中对于人员伤亡的责任有所规避。因此,这件事直接追究学校责任,是合理的;工厂即使赔偿,也会是以 “人道主义援助” 的名义。

或许 zc 制定者,宣称学习联邦德国和尼德兰王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前提是,对体力劳动者、脑力劳动者、缺乏劳动能力者,都抱有同等的尊重和保障;以 “解放劳动力” 和“促进消费内循环”为目标,而非以 “降低成本提升国际低端市场竞争力” 为导向。如果上段话不好理解,那么我说白一点:建议所有“利国利民的好 zc”,都在北京市西城区和海淀区确切落实,不要搞特殊。

以上,是本人带有主观色彩的回答。

知乎用户 De Tang 发表

各位高职同学,在 “做题家” 大本营的知乎上问这种问题除了扯法律合同,复读少生孩子的口号,或者干脆对你们冷嘲热讽以外大概也再没其它的东西了!至于要怎么做这些人已经告诉你们了:

结果当然是他们赢了: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本来它们就是如此的歧视你们,所有的好工作好岗位与你们都无缘,所谓的 “体制内” 更是早早地将你们拒之门外,所以怕什么开除呢!怕什么不让毕业呢!怕什么。。。很多时候,它们根本就没你们想象的那么强大!

知乎用户 北宁 发表

这种情况在职业院校几乎是统一 “校规”,我们这叫职高和技校,其实性质都一样。

高中开始分流之后,一半的学生流入到了职高,职业高中能学个啥?不如说:比高中生大学生更早去接触社会谋生。很多学校不把学生当人看,在他们眼里那都是送上门的变现工具!!!

不知大家有没有了解过 “校企合作”,所谓的解决高职高专学生就业问题?有点良知的学校会去考察对方企业,会提出来给学生的保障需求(我遇见过这样的学校,就是北京房山某职高),基本要求对方企业:解决住宿,可以不管吃,上学生的保险,每周不得超过 40 小时工作时长,加班要有补助,甚至会提出来同岗同薪。这样的学校我想家长也会放心,学生也有归属感吧?

当然更多的就是,合作协议一签,人你带走干活,是死是活跟我没关系,看个人造化了,甚至拿毕业证卡学生,这都是常规操作

一个学生假设工厂实习一个月 3000 块钱,那么到手可能 1000-1500,甚至更低。没有夸张,以前有做这方面的第三方,作为当时算是 HR 同行时期,了解了不少 “校企合作” 黑幕!

职业院校真的应该好好去整顿一下了,负责任的老师和上进的学生屈指可数。环境改变人,真的是一点不假。

“强制” 是谁赋予的?这个滋生的毒瘤还要让它野蛮生存多久?

知乎用户 童毅​ 发表

出生率还没下降到觉得一个普通的产线工人没了一只手是什么严重的事情。都怪人民不够努力绝育。

知乎用户 温酒 发表

为什么敢这么嚣张?因为我们劳动者和资本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一视同仁都做不到啊。

不信?大家自己看新闻吧。

按道理说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的地方就是从根子上来讲就是站在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立场上的。所以从国家属性来说,劳动人民的待遇和保障应该高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应该是偏心劳动人民的。

但是实际呢?我们很多时候别说偏心劳动人民了,连一视同仁的程度都还不如某些资本主义,因为资本主义至少要那张宣传 “民主”“平等” 的画皮。


说实话,我真的很信任社会主义,但是面对崇高的理想和现实的摆烂,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后来我发现这是既要也要的问题,换句话说是四不像的问题。

走社会主义的强势政府(因为国家属于阶级工具),没问题。那就要公权力各方面保障劳动人民的优先级,至少高于资本家的优先级。
你想走资本主义没问题,那就放开管制,放开选票,工会,媒体等。因为资本主义社会需要靠这些基础来制衡。

这就相当于是两套方案,就是选了社会主义的方案,你就要承担社会主义的责任;你想搞走资本主义,那就要用资本主义社会兜底的逻辑。

一方 996 劳动法这些执行不到位,这些就相当于是抛弃社会主义应该承担的责任,而另外一方面大搞资本经济的情况下,又全方位管死舆论之类的。

我想这大概也是思想战线各种跛脚,文化缝合各种无力,外宣没有自己的东西各种走不出去,面对事情最后只能靠各种封嘴的根源吧。

的根源吧。

知乎用户 哲途求合 发表

又一个吃人的悲剧,404 就等于没发生了,继续欢呼继续自豪。

知乎用户 小孟 发表

我们已经相当详细地考察了英国城市工人的生活条件,现在我们可以从这些事实做出结论并且再用这些结论来和实际情况互相印证。我们来看一看,生活在这种条件下的工人本身变成了什么样子,这是些什么样的人,他们在体格方面、智力方面和道德方面的面貌是怎样的。

如果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的身体,而且这种伤害引起了被害人的死亡,我们就把这叫做杀人;如果杀人者事先知道这种伤害会送人的命,那末我们就把他的行动叫做谋杀。

但是,如果社会把成百的无产者置于这样一种境地,即注定他们不可避免地遭到过早的非自然的死亡,遭到如同被刀剑或枪弹所杀死一样的横死,如果社会剥夺了成千人的必需的生活条件,把他们置于不能生存的境地,如果社会利用法律的铁腕强制他们处在这种条件之下,直到不可避免的结局——死亡来临为止,如果社会知道,而且知道得很清楚,这成千的人一定会成为这些条件的牺牲品,而它仍然不消除这些条件,那末,这也是一种谋杀,和个人所进行的谋杀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一种隐蔽的阴险的谋杀,没有人能够防御它,它看起来不像是谋杀,因为谁也看不到谋杀者,因为谋杀者是所有的人。

同时又谁也不是,因为看起来被杀的人似乎是自然地死去的,因为这与其说是犯罪,不如说是渎职。但这仍然是谋杀。我现在就来证明:英国社会每日每时都在犯这种英国工人报刊有充分理由称之为社会谋杀的罪行;英国社会把工人置于这样一种境地:他们既不能保持健康,也不能活得长久;它就这样不停地一点一点地毁坏着工人的身体,过早地把他们送进坟墓。我还要证明:社会知道这种状况对工人的健康和生命是怎样有害,可是一点也不设法来改善。社会知道它所建立的制度会引起怎样的后果,因而它的行为不单纯是杀人,而且是谋杀,当我引用官方文献、政府报告书和议会报告书来确定杀人的事实的时候,这一点就得到了证明。

——《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恩格斯

知乎用户 长太息 发表

我以前在想法中多次说过,工厂车间操作设备的危险,和其它受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明显不同,使得很多年轻人会忽视其中潜在的风险。原因很简单,你不能指望一个在操作机器时失去手掌 / 手臂的人,耐心地在网络上打字告诫你其中的危险。

知乎用户 董不懂​ 发表

老实话就专科这个样子真别怪人不想去专科读,但又强行要求 50% 的去专科,这就意味着不管学生怎么努力都会有一半的人被分到专科去,老实说教培的吃香就是这个现状逼出来的,把教培砍了也只是让教培从台前转到幕后去。

就我这边来说大部分人录取专科都是把录取信撕了去混社会去了,少部分去读的也没几个人坚持读完毕业的,可以说我这边的人认为读专科还不如去社会上积累几年工作经验,这些人都算是社会人了连手游都玩不了。

就我的看法不提高底层工作的待遇,谁愿意去专科?如果底层待遇有保障的话专科本科啥的不重要吧

知乎用户 黑色花园 发表

学生吃得苦中苦,校长才能开路虎。

知乎用户 古之寂寞人 发表

这是第一次发生学生 “被学校强制要求到工厂实习” 吗?

这是第一次员工 “因工受伤” 而被爆出来的纠纷吗?

不是!

但是还是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并且从业间断过!

是我们的劳动监管部门不知情,还是我们的教育部门不知情?

没有!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他们都知道,但是为什么还是没人管呢?

或者说只要事情不闹大,就没人管呢?

管了也是针对个例,而不是针对整个的不良现象呢?

利益

学校给工厂和企业提供廉价劳动力
工厂和企业给学校提供实习机会(钱钱钱)
“双赢” 啊!
或许学校还会想:
我的学生也得到了锻炼
对社会有了一定的认识
真是 “三赢” 啊!

……

学生出了事,学校不管,

学生去工厂实习的时候,你管!

这还是学校吗?

这是培养未来的建设者的学校?

这是吸人血的中介!

这是发生在 21 世纪的中国!

并且这种事不只是发生在中职学校

甚至有些本科学校一样有!

我是

@拾珠

一个某得灵魂的等待被割 韭菜!

知乎用户 拾珠 发表

这妥妥给境外势力递刀子啊!

XJ 搞个免费培训,推荐就业都被 BBC 编成强制劳动

你这强制要求低薪实习,超长劳动时间,工伤各种推诿,这不是 100%“强制劳动” 实锤?

说不定外网已经传得满天飞了,国内各大媒体报道堪称铁证如山

建议校长、书记、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责任人直接开除,彻查全国职业院校

对于这种关键时刻拖祖国后腿,给祖国职业教育政策抹黑的行为绝不能手软!

知乎用户 秦一鸣 发表

1)“不去不能毕业”,这算不算胁迫,这算不算违法;

2)实习签的大多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更有甚者,仅仅只是实习协议,劳务合同、实习协议都不受劳动法保护;

3)实习期,学生仍然是学生,学校是否存在监护责任?若有,那么有监护责任的主体以 “不去不能毕业” 的胁迫或者说 PUA 的方式强迫学生劳动,强度达到了失去手臂的程度,这个赔偿责任怎么算?出事之后,“你们自己和工厂协商”这种处理方式算什么?还有多少孩子生活在这样的胁迫中?手都没有了,学校为何还那么有底气,他们为什么敢那么有底气?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仅仅是劳务合同更或是实习协议,有答主依据现实众多的经验调侃:

孩子只不过是失去了一只手,工厂可是受到了很大的损失呢,孩子应该给工厂赔多少钱呢?

现实总比理想残酷,工厂只要来一句 “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他是某某公司的人,我们出于人道主义….”,

现实的悲哀之处就在于,我们看到这样的让人悲伤的例子,从来没有信心说这个孩子的悲惨遭遇会被正常的对待,如何被对待,常常取决于多少人知道这个事情,是不是关起门来就处理了?过段时间还要说:如果他觉得委屈了为什么不说出来?


有人问了,普通人这种炼狱模式有没有办法改变?

答案是没有;

大家都不生孩子了,这样的问题才能慢慢改善,但是现在又只允许谈论如何如何多子多福方向了,等多子长大之后,肯定不是多福了,而是进入更厉害的炼狱模式了

知乎用户 Harry Zhu​ 发表

离了个大谱!太难受了!

强制进厂实习先不说,出事后的处理,看的我血压都升上来了。

出事 1 小时,才把手从机器里 “吐” 出来,这一小时得有多疼啊。

加上手还被卡着的恐惧,太难受了。

重点是,还不舍得拆机器,用了机器倒转的方式把手吐出来,有想过二次伤害的问题吗?

怎么进去怎么出来?

就像车轮反复碾压一样,我真的看的火冒三丈,这工厂毫无人性。

最后吐槽下这个事,学校强制学生进厂,明显存在不正当利益。

猜测一:按人头拿钱。

拿学生充当廉价劳动力,每送去一个学生,学校有钱拿。

猜测二:吃工资回扣。

学生进厂普遍都是高强度工作 + 低薪水,这里有部分薪水或许会直接给学校,也就是回扣。

希望教育部好好管管这种现象。

拿不去就不给毕业这种霸王条款来强制学生进厂,太恶心了。

去了被剥削,不去毕不了业,学生有的选吗?

知乎用户 苏格拉深不见底​ 发表

学校有回扣,工厂有童工,出口有外汇,地方有税收。苦一苦童工,骂名学校和工厂来担。为什么要破坏这个四方多赢的大好局面呢?

有人问有关部门怎么不负责。到底是人社局还是教育局有关我尚且不知道,你这样急吼吼地把锅往政府身上甩是什么心态。

我建议大家理性看待,不要闹事,给境外势力颠覆国家的机会,反正我又不是童工,两只手没了和我也没关系。一只手嘛,赔给他就行了,我这就去拼多多买一百只猪手。

知乎用户 何何何 发表

知乎第一答,看到自己的祖国,自己的同胞被这样作践,难受的吃不下饭。

知乎用户 搞搞新意思 发表

湖北十堰的那中专小伙子尸骨未寒呢。

然而没有任何人会做出任何改变。

中国的带资本家,带善人,带官不过是有种能力,一种可以心安理得地看着别人的尸体而视而不见,一遍理所当然地恰饭淫乐声色犬马的能力。

知乎用户 萧萧​​ 发表

上次有过相关回答,经知友提醒,这种所谓社会实习,其实充当廉价劳动力的事,早就有了。

这种事看一次血压飙升一次。

这件事儿学校肯定是主要责任,不是他想甩就能甩掉的,毕竟大口吃肉,大把搂钱的是你,出了事想置身事外,当群众是傻子,还是当相关部门是傻子?

广大群众早就说过,身体是自己的,利润是老板的,不要为了老板的利润搞垮自己的身体。

这间工厂就给出了一个样板。

出事一个小时,为了保住机器,坚决不破拆救人,人命几个钱,机器多少钱呢,是吧。

而后倒开机器把手吐出,懂行的都知道,这是对伤处二次伤害,手被卷入,唯一的办法就是破拆,减少对伤处的伤害。

向学校讨要说法,学校甩锅,向工厂讨要说法,工厂让先治着,意思也不打算给钱了呗,不打算负责?

两个庞然大物对一个小老百姓的策略就是拖,用民国时期的办法来对付当代工人,真是讽刺。

这件事如果没有负责人下马,没有人受到法律制裁,那就是血汗工厂的成功案例,他们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的剥削工人,反正拖到最后也是给他们应得的报酬,万一把人拖死了,把事拖黄了呢?反正也没损失!

看着知乎热榜的两个问题对比,真的,我还是觉得与其多关心敌人有多水深火热,不如多看看自己人过的是什么日子。

自己都过不好,去讽刺别人,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知乎用户 不知鸟 发表

1,学校安排的实习,学校应作为学生第一监护人负责。

2,实习生跟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法规,但可以按照民事法律关系处理。

3,部分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如广州市,采取地方法规将实习生、灵活就业人员视同存在劳动关系,建议各地跟进。

知乎用户 邓铂鋆 发表

这是输麻人的另一种变体

前面已经介绍过了,输麻人不管做什么都会输麻

因为他们所有的决定都是在输麻思维下做出的

但题目中的输麻人还有点不一样

这属于结构性输麻

这种输麻是多方面结合的产物

一、我们一向有财产比人重要的传统

工厂觉得设备比人的安全更重要

所以工厂不会第一时间管他的手

导致错过救治时机

二、我们一向有踢皮球的传统

所以学校让你自己找工厂,工厂让你自己治疗

不会有人主动承担责任

三、我们一向有自我以下阶级固化的传统

所以他出了事有人会说活该,职中就是这样

有人会拿他教育自己的孩子

很少有人会像地铁仙女这样关注他的人权

因为仙女和自己是平级的

但职中男孩显然不配与之相提并论

这三大 debuff 集于一身

就造成了底层男性的结构性输麻

即使他们并不想成为输麻人

但最终还是会走向彻底输麻的道路

知乎用户 温水宁宁​ 发表

别说了别说了

知乎用户 无知的小白 发表

马督工早就看透一切

知乎用户 orchimike​ 发表

世界是个茶几,工科人都是上面摆着的杯具。

最杯具的是,他们有的是办法让你逃无可逃,我最近咨询一个外卖小哥,去年他月入 7000 多,是很不屑进厂的。

他最近已经在考虑进厂打工了,因为现在送外卖一天辛辛苦苦只能挣 100 块,一个月不休息最多能挣 4000,这还是他是熟手的情况。

而进厂虽然辛苦,算上加班费,可以挣 7.8 千。

劝退确实没有意义,你不干,永远有办法让你干,这个世界也一定要有人干。

知乎用户 小损样​ 发表

提前遭受社会的毒打罢了

知乎用户 青椒炒土豆丝 发表

学校强制实习致残,学生沦为廉价劳动力!

先和大家梳理一下该事件

1. 事件起源

刚满 19 岁的湖南临武县职中学生小鹏称,今年学校以 “不去不能毕业” 威胁,要求他到工厂实习,底薪 1300 元,工作时间从早 7 点半到晚 8 点,每天约有 1 小时吃饭。在实习过程中操作机器时,小鹏右手被卷入机器,造成伤残,小鹏表示:“出事时工厂可能为了保护机器,没有将滚子拆下来,1 个多小时后才倒开机器将我的手‘吐’出来。”

2. 不去实习就不给毕业证合法吗?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实习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毕业。实习考核作为学习成绩的一部分,实习是拿到毕业证的必要条件。但根据本规定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

我想说的是,该事件本质是职业学校以 “实习” 名义强迫学生劳动,变相贩卖学生劳动力。

3. 强制实习报道屡见不鲜

近几年以来,关于大学生被强制实习的报道,屡见于媒体和公共舆论当中。

目前在不少地方已经形成了 高校——劳务中介——用人单位的灰色产业链,打着 “实习” 的名义强迫大学生进行劳动。

随着国内人口结构的改变,年轻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不少企业面向社会招聘员工越来越困难,客观上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动力。

其中既有大型电子厂(如 X 士康、X 华达) ; 大型物流及电商企业(如 X 东);也有某些服务企业(连锁五星级酒店、大型主题公园);甚至还有学生被送到煤矿去挖了六个月的煤。

4. 庞大的利益链

据未来网的统计,2016-2018 年,仅被媒体公开曝光的强制学生实习现象就涉及了 27 所高校。

在这条利益链条中,相关三方都收获了丰厚的利益:

用人单位获得了廉价且稳定,方便管理的劳动力;

各级劳务中介在其中赚取了丰厚的 “人头费”;

而高校的相关工作人员,则往往能直接或间接获取不少灰色收入。

尤其是院系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习的分管负责老师,以及带学生去企业的带队老师,往往是用人单位和中介的重点拉拢对象。

知乎用户 顾恺之​ 发表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现在越来越意识到这句话的正确性了。

听老人的屁话,可能会失去一些飞黄腾达的机会,但同样的,也可以保平安。

比如,如果有的选,千万不要进厂。

做办公室三千一月也好过搬砖三万一月。

知乎用户 山海关 发表

反正了解我的都知道我是强烈反对计划生育的。

但是看了这种新闻,有时又觉得能让这种悲剧在下一代更少上演只能靠计划生育,靠__来处理,方式好像还停留在上世纪,和 GDP 1000 美金的时候一样。

ps:我说悲剧的意思不是这事不会发生,北欧美国一样有工伤。悲剧显示在赔偿和处理上。

知乎用户 一直住顶楼 发表

校长:我愿意以死谢罪

工厂:我还没追究停工损失


这种问题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讽刺

这种事情还需要问如何判定?

是什么让这群人如此的肆无忌惮?

知乎用户 王大可 发表

职业学校(民办)以实习为由出卖学生劳动力的恶心勾当,数不胜数,是该重视打击了。

尼玛学制三年,结果入读还没一年,就开始让这些孩子(普遍十六七岁)进工厂当流水线工人,美其名曰实习,实际上就是胁迫(毕业证警告)的廉价人力。

我甚至认为这些孩子就是职业学校的 “奴工”!

——

不能因为这些孩子学历低,没有舆论声量,就忽视他们的利益。

知乎用户 键来 发表

记得当时在学校我们汽车理论老师就跟我们说以后毕业去单位轮岗实习的时候要注意某某级同学就是一不小心就没了几根手指等等,于是我时刻谨记老师的话,毕业去实习的时候在我不懈努力下把我调到正常电器方面实习, 汽车都是弱电我想这下应该稳了,结果第二天旁边有个实习生因为躲让叉车不及时被撞死了,我当天就提桶跑路了

知乎用户 符法顯应 发表

《杀死那个职中生》

十年内乱,从反面教育了我们,无休止的大轰大嗡,各行各业几乎都不务正业的那种惨痛的混乱局面,给我们国家带来了严重灾难。打倒 “四人帮” 以后,需要逐步消除一切不安定因素,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
为此,党和国家领导全国人民,在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处理了 “西单墙” 问题,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取消宪法第四十五条关于 “四大” 的规定,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呼声,博得全国人民的拥护,从而把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实际上成了整人工具的“四大”,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四大”这种所谓 “大民主” 和罢工自由是同时写进我国宪法的,是相互依存的。但是 “四大” 被取消以后,作为其 “后盾” 的罢工自由的规定,自然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依托。因为行使 “四大” 这种手段的多年混乱的教训告诉我们,所谓罢工自由其实质就是停止生产 “闹革命”,实际上就是宣布旷日持久地举国上下乱轰轰,工人不工作,机关不上班,学生不上学,农民不种田,这就是当时的“罢工自由”,它对“四大” 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是 “四人帮” 当道时期 “钻进” 我国宪法的一个不安定因熟宪法修改草案取消罢工自由,完全符合全国工作着重点转移以后所制定的实现四个现代化、保持安定团结的总方针。
客观形势要求我们排除弊病多端的罢工斗争手段。事情很明显,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群众自己不能罢自己的工,罢工中断生产、破坏社会生产的连续性,不利于经济建设。现在我国正值百废待举之际,确实经不起罢工闹事了。同心同德搞好经济建设,是全国人民的心愿。满足全国人民的这种热切愿望,这就是我国最大的政治。
——节录自 1982 年第 07 期《前线》宝音教授着《取消罢工自由的必要性》

P.s:

我觉得宝音教授这篇文章标题应该改成《论新统一战线》更合适。

知乎用户 笨呆薪火​ 发表

职高,职中这事太 TM 正常了,工厂和学校谁的责任大,明面上是工厂安全不到位,本质上是学校的锅。

很多学校搞实习,就是人贩子,比如工厂给学生开 150 一天,学校自己扣管理费就一半,拿到学生手里就 70-80。订单高峰期,实习老师带头跟厂里闹,涨工资,不涨就撤人。

就是因为教育是垄断资源,学校很多人就是个人渣。

知乎用户 陆老大 发表

禁止年轻人躺平,禁止孩子们打游戏,禁止孩子们看二次元和偶像剧。

却又任由孩子们被强制送去工厂做奴隶,有跳楼自杀的,还有工伤致残的。

呵呵。

知乎用户 中国红 发表

红利是这样的。

人口红利不足,就强制人口分层,50% 当人口,另外 50% 是红利。

再说我又要宣扬教育焦虑了。

知乎用户 你喜欢河马吗 发表

《教育局与人社局在加班》

知乎用户 白轻留​ 发表

这个问题并不难。

《民法典》关于合同或者协议等成立已经说过了,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且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才能成立,以强制、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协议或者合同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实习的合同和协议无效,基于此主张的合同或者协议违约责任就不存在。

既然学校强迫学生去工厂劳动,而且在工厂受了伤,这从性质上来讲是属于强迫劳动,去公安机关报案即可。

注意去医院做伤残鉴定,保留证据。

学校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强迫劳动罪,情节严重会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且你还可以向教育部举报,追究学校的行政责任,到时候学校相关责任人不仅仅会判刑,学校主体还会被行政处罚。

知乎用户 小峰君 发表

社会还是有进步的。

至少现在在贵乎的这类问题下很难看见 “这也要怪当事人做题不努力你看我们双一流就没这种事” 或者更加高情商的“职业学校是什么地方当事人就读之前自己心里没数吗?”“年轻人如果不想被机器夹手,就要努力提高一分干掉千人” 此类回答了。

知乎用户 赤水. 鲁 发表

文字版坚持了一个小时

知乎用户 千秋 发表

懒得说什么,就说一句,大不了躺平,不伺候了。

知乎用户 沈鹏 发表

知乎用户 猛虎眼前无沟壑 发表

讲句老板们喜欢听的:

学生只是失去了一只手,流水线可是为此停线了一个小时啊!!!

我们应该支持工厂对学生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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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根据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 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0477 起,共死亡 27412 人。作为对比,同年交通事故死亡 52388 人。

而 2001 年生产安全事故数是 1000629 起,共死亡 130497 人。同年交通事故死亡 105943 人。

老实讲,这些年发展下来,生产安全条件已经得到不小的提高了,这个得承认。

-——————————————————————————– 分割线

PPS:

我呆过流水线,去这种流水线最令人害怕的不是疲惫,和机械重复式的运动,而是对第二天的生活没有期待,甚至希望第二天晚点到来,对未来没有希望。

知乎用户 韭精中毒 发表

只要是制造业, 就一定会有伤亡, 这就像游泳和下水的逻辑关系一样. 这些都是必然发生. 只不过区别是职校学生实习致残, 还是毕业工作之后致残, 是这个工人致残, 还是那个工人致残,

不仅仅职校学生或者工人或伤残 , 大学毕业生也一样, 去年某重工大厂, 就在做实验的时候砸死了一个 211 机械研究生 (也可能是机械强校, 等效于 211 学校, 因为不是这个级别的学校, 根本就进不去这种大厂), 只不过消息没有传开而已, 也没人关注这些消息.

职校学生和工人致残的是肢体 , 大学生和工程师致残的则是精神.

就连发达国家也是一样, 我以前公司美国总部, 试验场出事了, 死了三个人. 只不过他们赔偿标准比较高而已. 而我国目前很多工厂的工人, 都是以一种 “劳务中介” 的模式, 这本身就是一种规避法律责任的方式.

前两年有个关于三和大神的纪录片里, 一个开早餐店的老板, 就是多年前在工厂打工的时候, 一次事故中失去了一只手, 后来用赔偿金开了个早餐摊; 还有个年轻小伙, 即使去奶茶店当日结工, 也不愿意进厂工作, 因为他说在奶茶店至少人身安全不会受到伤害, 不像工厂会被绞进机器里去. 后来他决定去学个理发的技术.

至于学习强制学生去工厂实习, 否则不给毕业证, 这个手段已经玩了很多年了, 说实话, 职校的那个毕业证, 你就是办个假的去工厂找工作, 工厂都懒得去查是真是假.

总之, 年轻人学个什么厨师理发之类和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技术, 也比去制造业工厂燃烧生命强得多.

知乎用户 再回首我心依旧 发表

马科长:别说了,别说了. jpg


评论区大家的评论,所以为什么中国的父母鸡娃鸡到死也不愿意让子女去读中专,因为他们太懂这个地方了。

知乎用户 殷浩天 发表

知乎用户 赢麻了 发表

这就是国内的中专高职的嘴脸,再猜猜这事,政府知道不?

知乎用户 良言 发表

所以这就是我为什么一直劝别生孩子了

你想想你现在所处的社会位置

你再想想你孩子将来会所处的社会位置

现在中考强制分流 50%

有人说之前差不多也是这样

但是还有一起实施的

「中考不许复读」「私立高中转公立」「取消教培机构」

16-18 岁,可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三年

小学初中太过懵懂无知

16 岁开始基本有了基本认知,开始有了自我

这么重要的三年,你让你孩子去上职高

职高啥样,咱们心里有数,是知道的呀

男的不死、女的不生

就是目标啊

我能这么说,就算是上高中之后高考考上的大专,也比职高上的大专强

大部分可以明显感觉出来

从全日制专升本的人数比例也可以看出来

学生的权利是很难被保障的

因为学校是整体,为上不为下的

老师听主任的,主任听校长的

整个环节看下来,并不需要对学生负责

而且中专技校强制实习

你说学校和工厂没有利益输送谁信呢?

学生工作一个小时给的工资,谁知道被学校从中抽走多少

而且现在在大力支持「中专技校」的发展

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民办中专

对于这群待宰的羔羊,谁知道未来等待着他们的会是什么呢?

各位,想一想你们初中毕业之后去上中专技校的同学朋友们

他们现在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你想让你的孩子过得和他们一样吗?

不婚不育保平安

也别想什么来个整改之后学生的权益就有了保障

你是第一天生活在这吗?

知乎用户 明黎​ 发表

来来来,认为学习不要内卷,认为普高没用,支持国家大力发展职教的过来看看。

实习是强制的,致残后学校还让学生自行协商。也别说什么职校难管需要增加人力需要经费,八十年代计生不也搞了?违反劳动法,违反各项规定,直接罚款,经费不就有了

@BLACK 枪骑兵

你看我是不是很聪明

普高再怎么不行总不用去工厂实习吧。

什么时候职校学生,不被强制实习有选择的自由,能有更好的未来,职业教育才会被民众认可

知乎用户 baka​ 发表

强制要求学生实习,谁给学校的权利?

作为过来人,大学期间实习不实习,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影响到学生的顺利毕业,实习影响毕业只是学校用来吓唬学生的伎俩。

而且,实习其实是很黑暗的一件事情,学生被派到实习单位,干的工作不比正式员工少,但实习工资却少的可怜,甚至是没有实习工资。

对于实习这一乱象,是该值得有关部门好好关注,大力整治一番了。

知乎用户 杜灵杰律师​ 发表

996,违法!

11 个小时,不违法!

知乎用户 图农 TV 在 19 九酒 发表

无论学校如何 BB,学校都一定有责任。学生不该和学校与工厂二者扯皮,学生该直接报警,申请法律援助,申请国家律师援助,国家律师是不收钱的。

让国家机关和学校与工厂二者扯皮,是最正确的做法。而且学校与工厂二者是否敢继续 BB,有待观麾。

学校是一定有责任的。

而工厂未必有责任,因为回答者不知道该学生是否签过《劳动合同》,或关于 “劳保” 的书面文。

知乎用户 不慢跑的乌龟 发表

这是 XX 一个缩影。

学校你可以管的多,

学校你也可以不负责。

但学校不能管的又多出点事又不负责。

知乎用户 娄葑大表哥 发表

工匠们为了几千块钱工资要冒着伤残的风险没日没夜、上交手机、限制厕所、随时为了赶订单待命,外卖小哥和快递小哥们为了几千块钱工资,要冒着车祸风险和各种情况被扣钱的风险没日没夜没休息,企业职工们为了几千块钱要凭加班 996 业绩 + 考核……

而有的人天天一块钱高档自助餐,干点 word 文档工作朝九晚五就可以拿到两倍三倍四倍的钱。到底谁是谁的人口红利,谁是谁的仆人,谁在供养谁,一目了然。看看北大 800 选调生和哈佛博士后的选择,看看人大武大硕士毕业去卷烟流水线看看本科硕士疯抢机关临时工,没有人是傻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朋友圈转发,让孩子们的家长知道成绩不到前 50%,去上职中是怎样的好日子!

知乎用户 黑白双丝 发表

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不愿去厂里了吧?

不是因为 “小资产”“小市民” 的“自私”导致了没人愿意当工人

如果该有的保障没有缺失,“小资产”“小市民”们的 “自私” 自然会让他们放弃追求学历跑到工厂去

知乎用户 净江烟 发表

热搜已经被删了。

只能说水真深。像我这种小老百姓看不懂。

知乎用户 起名好难啊 发表

虽然关于机械行业的泡污别人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但是我还是要补充我自己的一个真人真事,毕竟那些 “我有一个同学”,“我一个朋友说” 这些都不具备可信度。

那年我刚高考完,稀里糊涂就和几个同学萌生了打暑假工的想法,去体验生活。现在回头看,真想捶死自己,有这时间干啥不行啊。

17 年的夏天我在一个台企做 MacBookpro 的 A 面外壳(去做这个一言难尽),我去的第二天隔壁的车间因化学气体泄漏很多人住院了,但是厂区封锁消息,不允许乱传。那个车间就在我附近,晚上下班前路过那封闭的车间感觉后背发凉,萌生跑路想法。但是才来就跑路也太没骨气了,就按下不表。

次日工作 CNC 机床打刀,如果没有防护门的阻挡,那断刀铁定是我挨。但是线长来了以后第一时间就是关心断刀有没有损坏机器和工件,确认车床没问题后立刻就让刀具维修人员来换刀继续开工,因为任务量还没完成。那一刻我就麻了,但是还没走,因为别人都没走,他们都去了别的轻松的部门,比如质检类。晚上一起吃饭吐槽听完他们都工作,我就更麻了,他们都不走我也不好意思说自己走。

第一个周六去上班(工厂都是 886),线长让我清理机床的切割油槽,里面有很多的金属残渣,我想要一个工具,但是老员工告诉我他们都是直接手下去捞的,捞干净再把切割油废液倒掉,那切割油废液已经发黄发臭粘稠状,但是为了节省成本依旧在使用。当晚脸上,手就起了红疙瘩,第二天,周日,我就踏上了回家的旅途,真真正正的连夜买票走的。

后来,录取结果下来了,我成了大学生,学了 “工业明珠” 车辆工程专业,我以为那泡污工厂从此就和我没关系啦,没想到大学毕业了还是这逼样,就一步到位直接 run 到计算机啦,IT 行业万人唾弃的加班 996,在机械就是基操,累就累点吧,至少能安全活着不是!

知乎用户 三冬四夏​ 发表

出生率还是太高,再低点上面就能发现这个也是违法的了。

知乎用户 神奈川冲浪里 发表

50 万你们差不多得了,学校已经上报了县委宣传部,这样处理还有什么可不满意的?!

正如花姐所说:“我也是十四亿分之一,我的同事也是十四亿分之一,在场的中国媒体记者也属于 14 亿人民,我们怎么没有感受到任何压迫?我们为什么觉得当今生活在中国特别的幸福、安全、自豪和骄傲?”

所以如果有人觉得自己受压迫,那么那个人肯定不属于 14 亿人民,而是苟罕见!25 块退籍费我替他出了,瓦罕走廊没盖盖子,请圆润地润到阿富汗去!

知乎用户 周明 发表

知乎用户 南理小小明 发表

某部门天天对着课外班颐指气使,不让这个,不许那个,怎么不谈谈职业教育里广泛存在的强迫劳动呢?要不是职业教育烂成这样,人人谈虎色变,哪个家庭会选择被房价榨干后,再拿那点微不足道的钱去给孩子补课?

还有人问为什么很多人宁愿去送外卖也不进厂干苦力?大概是因为他们在职业学校的时候就被逼着进厂,早就看清这一行是什么结果了。

新浪微博还把这个话题封禁了。我记得国家刚说过,热度要如实呈现,不允许利用算法控制热搜的吧?

头痛医头。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真彳亍。

知乎用户 无组织力量 发表

什么是越南速度啊

知乎用户 隔壁老诳 发表

就临毕业这一年或者半年,拿毕业证拿捏学生进工厂实习,学生该怎么办,上头文件下发写的清楚明白。按人头算钱,这些学校的领导永远不满足于工资,收入日益脱离规定,相关部门是真的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还是真的不知道啊?

美其名曰体验社会,早进入工作积攒经验,实际就是个流水线或者操作的活,积攒什么经验,临毕业之际,榨干学生剩余价值。

自行与工厂协商,学生不是学校介绍去的?收钱收的快,推卸责任时更快,孩子手那样了,以后该怎么办。

还说 50% 的分化率,这是下层建设还没做好,安全保障还没到位时该想的事么,我就想问一句你这 50% 凭什么建立在一些家长和孩子的痛苦之上?

知乎用户 321 发表

学校甩锅,这些人真是无法无天啊!学校成了利益之地早就是不名言说的事实,前些年爆出的医院,这些年爆出的基本都是学校

知乎用户 与宇宙一个频率 发表

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一系列经典图

为什么原图被网民们恶搞成这样,大家心里也都有数。

这种强制进血汗工厂实习的做法确实不是只有职高中才出现的,但职校中的乱像相对来说确实更普遍。

前段时间我记得有个新闻是一个 17 岁的学生因为所谓的 “旷工” 被班主任警告,最终跳楼。学生作为没什么话语权,被学校拿捏在手掌心里的群体,强制实习,强制去搞活动,强制…… 这类事情太多了。

如果不能加强对职校的管理,保障学生权益,再喊一万遍职校普高不分高低贵贱也没用。用口头上的 “平等” 去为现实中的 “不平等” 包装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有人宣称地主和佃农是平等的,仍然改变不了其不平等的实质。

最起码先应该让学校保障学生安全,别让这些学校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卖了,先做好这个再谈搞好职业教育吧。

知乎用户 Hellsing 发表

安监局,来活了

知乎用户 瓦尔特 发表

知乎用户 粉红色的花 发表

既然有人盛情邀请,我也不能不说几句。

先问,你们要看简单版本还是啰嗦版本?

简单版本如下:

校方和生产单位都有责任,一个是监护失职,一个是安全事故。

所以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领域(主要是应急管理局)的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大,而未来锤到这些学校身上的铁拳则越重越好。

随着人口增长的降低,这种无良企业学校被干烂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趋势。


啰嗦版本如下:

前年夏天,我有一次去车间的路上因为避让一辆正在调头的拖卡,走到了路边绿化带里,然后被一颗半埋在土里的生锈钉子干穿了鞋底,脚掌扎破了一个洞。我就和领导打个电话说明情况,一瘸一拐的去医院打破伤风了(算工伤)。

第二天来单位听到的消息是,昨天下午厂务和安全部门带着后勤和分管那片卫生的分厂员工顶着大太阳把那一片的草地给筛了一边,为了尽可能的排除类似的风险。

其实这事儿主要责任是在我的,是我去车间没按规定换劳保鞋,而且走到草丛里去了,但是我并没有因此受到惩罚,因为我已经受伤了。

所以说这三线破壁老国企纵有千般不好,制度上还是倾向员工的,只要在单位,见红就是工伤,员工不承担过错,领导反而有可能因此受惩罚。

当然,私企就不同了,一切以公司(老板)的利益为重,和员工利益天然对立。

题中这次的事故,推测是小伙子带着手套操作设备,然后手套卷进设备里去了,是典型的生产事故,是工厂安全管理出了问题。

但是正常来说,就算是严令禁止戴手套操作的程序,出了这种事故,从安全管理人员到车间主任也全部要被处理。如果是国企,分管厂长或者副总还要吃处分。

但是在这种敢于使用学生工的无良心企业里,别说它为了效益到底有没有对学生仔进行充分的岗前安全培训,它的生产线上有没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恐怕都是个问题。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一家有稍微有些良心的学校,它签订的企业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倒也罢了,如果没有,那校方自己就应该安排带队老师去监督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现在看来,校方和企业都没有尽到责任。

或者再具体一些的说,双方压根就没打算负责任。

到这里,即便要跳过互相勾结的无良校方和企业,说是体质的责任,那也确实说的通,体质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却没有相应的监管力量,导致这种打擦边球贩卖劳动力,和输送利益的行为没有被有效清算,确实是有责任的。

但是有人想暗示是体质在放纵这种行为,那就只能说是典型的皇帝家有金锄头,两宫娘娘烙大饼的昏睡言论了。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体质果真把人口当成 “资源”,那么在 2021 年的今天是更不能容忍这种“浪费资源” 的操作出现

另一个现实就是,这种以实习为名的用工确实难以监督,目前很大程度上完全依赖校方和用工单位的自觉。

我司每年都有本地某老牌工科院校的学生来实习,但是主要都是以讲解观摩为主,几乎没有上机实操的,而且只要进车间,走到哪都有车间、安全、机关三方的领导干部陪同,生怕安全方面出一丁点差错。

这就是差距,国有和私有的差距。

当然,我觉得这还不够,因为这个过程中即使校方和企业方都尽职尽责了,公权力也不应该缺席,应该时刻保持存在。

这也是我为什么支持扩充专业技术官僚队伍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的看法是,类似这样的事故中,毫无责任感的校方和企业固然是需要承担同等责任,但是也应该看到,“国退” 并没有换来 “民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对这些无良企业进行挤轧,以及扩大加强监管铁拳,才是根本性的解决方法。

知乎用户 竹青​ 发表

基本上所有的专科,和部分大学都有这个规定。学校为了所谓的就业率,学校领导为了回扣,强制性的把学生送到工厂流水线实习,拿着远低于员工平均工资的薪水,干着最累的活。并威胁不满实习期,拿不到就业协议就不颁发毕业证。去看看全国所有的专科,各个专业的就业率至少也得是 90%以上。但结果呢,学生拿了毕业证就提桶跑路,不管是私企国企,哪怕在央企都有跑路的。出了事情工厂拖着,学校不管。工厂说没和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不了或只能支付医药费。学校说是在工厂受的伤,学校不管。真是赤裸裸的教了学生在校的最后一课,和进入社会的第一课,残忍。想解决就一个办法,闹大了自然就解决了。想出气在加一个,每年高考季,把自己的故事印在传单上传发,招生办就得哭了。

知乎用户 白马啸西风 发表

真底层不会怎么样的,他们甚至还会接着生,在他们眼里,子宫彩票这个事儿比自己努力可能性高多了

在正常人眼里,两个东西的可能性只能说是越来越接近 0

知乎用户 收缩性百万 dio 发表

我并不认为所有人都应该上高中,到这种情况谁敢让孩子上技校?

知乎用户 黑杰克 发表

怎么看待?这就是光明的未来。

受伤了?自己去跟工厂协调。

工厂让你先养着,而不是把皮球踢回去让你去跟学校算账,也算是不错了。

趁你养病,学校然后报到宣传部,给你吹捧一下,给你戴上先进的高帽子,堵住你的嘴。

事儿就对付过去了。

这就是 “厂公” 啊!

一个学校怎么能这么恶心

知乎用户 地球物理局​​ 发表

可不会看待,打牌去了。

知乎用户 寂照 发表

这种事情起码有二十年历史了。职高强制安排学生去血汗工厂做免费劳力。出事情的也非常多,各种新闻屡见不鲜了。但是并没有管,有时候感觉真挺魔幻的。

知乎用户 管产 发表

别问,问就是低人全优势。

知乎用户 33333 发表

让工人的孩子们去职校,去工厂,去建设制造业!

让老师的孩子读师范,传道受业!

让公务员的孩子去服务人民!

让医生的孩子当白衣天使!

呜呼,此乃盛世也!

人人做好自己的本分,社会越来越好!

我的内心只有感恩。

知乎用户 颜瞬 发表

?你是第一次来越南么。

知乎用户 玉米 发表

讲个我看见的事:

有些厂的老师傅会提醒新员工,不要违规操作,或者机器出故障且未停止时强行拿材料出来

毕竟材料说到底是身外之物,报废了就报废了。机器不长眼,不然下次报废的可能就不是身外之物了

知乎用户 纯狐 发表

有什么好说的,反正最后也是没用

知乎用户 瘦冬瓜 发表

这类新闻出过好几个了,主要还是配套没做好,设计不合理,马前卒说要整合教育资源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知乎用户 温冰凉水 发表

为了百万漕公衣食所系就可以这样吗?就像是 100 天的猪,我们看着他长大,杀了吃肉觉得残忍。如果见了那杀猪过程,听那猪嚎哭大鸣更觉人间地狱。

但是不看就不存在了吗?

而人不是猪,我可以想象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手变成那样时他的内心。

安全生产,总是不可避免发生意外事件。但是如果一个企业属于全体员工所有。那么会更好吧。

这好像就是最大的恶,我们被告诉拥有一切,而事实上我们一无所有。

稳定压倒了一切。

人好像不再是人,而是一个零件,是一桶汽油,是一颗韭菜。

一个零件坏了,修修。好像得了天恩。

有一种深层次的冷漠在里面。

这阳光明媚,却让人瑟瑟发抖。

好像要剥夺人的思想。

这是可怕的。

这是令人愤怒的。

所有人好像都异化成了一个工具。

而我们不知道这个机器要变成什么?难道为了变成很大很大的机器?

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知乎用户 张彦 发表

湖南临武县职中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优秀的学校之一。

在湖南临武县职中工作人员的坚强领导下,该校教育水平得到了显著的、飞速的提升。

我们必须看到,本次学生与校方的纠纷,纯属意外事件。该类型的事件是每个地区、每个国家都可能会发生的零星个案,我们坚决反对将此上升到种种层面。此外,我建议各方人员放平心态,平复情绪,然后通过多方协商的和平方法来解决问题。

我为什么选择社会主义道路 [1]

杰克 · 伦敦

我出身于工人阶级。早年我就胸怀大志,积极热情富有理想;童年时期我唯一的愿望就是实现自己的抱负。可是我生长在一个浅陋粗俗、缺乏教养、没有文化的环境里。我没有什么前途,只是仰望着上层社会。我的社会地位在最底层。在最底层的社会生活中,肉体和精神都是肮脏、悲惨的。在这里肉体和精神都备受饥饿和苦难的折磨。

  矗立在我上面的是巍峨的社会大厦。我知道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努力攀登。所以,我自幼就下定决心要向上爬。在上流社会里,男人都穿黑色的外套,里面是硬胸衬衫,妇女们更是羽衣云裳,漂亮非凡。他们吃的是山珍海味,受用不尽。他们的物质生活丰富,精神方面也充实。我知道上层社会人人都有无私的情操,思想纯洁、高尚,头脑敏锐。这些我都知道,因为我读《海滨丛书》的小说,小说中描写的人物,除了那些坏蛋和女骗子之外,男男女女个个都是思想纯洁、谈吐文雅、行为高尚的人。总而言之,正如我相信早晨太阳一定会升起一样,我深信在上层社会里一切都美好、崇高、优雅,生活体面而富有尊严。这一切使生命有了意义与价值,个人的辛劳与不幸也都得到了酬劳和赔偿。

但是一个人要从工人阶级的队伍里往上攀登谈何容易!他要是再有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那就更是障碍重重,难上加难。我家住在加州一个农场上,从哪里才能找到一架向上爬的阶梯?真是一筹莫展!很早我就开始打听有关投资的利率。就一个孩子所能进行的思维,费了好大劲才弄明白了 “复利” 这样一个人类杰出的发明所具有的妙处。接着,我又搞清楚了不同年龄的工人现行的工资差别和他们的生活费用。从这些数据中我得出一个结论:假若我马上开始边做工边储蓄,一直干到 50 岁光景到那时,我便可以不再工作,同时我也可以分享到一点上等社会的富裕的条件和欢快幸福的生活。当然,我下定了决心绝不结婚,我也完全忽略了工人阶级生活中最大的灾难——疾病的危险。

  然而,精力充沛的我不能满足于克勤克俭的生活。同时在我十岁那一年,我城里街头的报童。随之而来的是,我对向上攀登的看法也有了些改变。虽然四周环境还是同过去一样肮脏、悲惨,在我上面还是那个等待我去的天堂,可我决心从另一个梯子向上攀登。我选择了做买卖这条途径。明摆着五分钱买进的两份报,转手之间可以一角钱卖出。这样资金就增长了一倍。我又何苦一点点积蓄然后再去买政府的公债呢? 看来做买卖这架梯子对我再合适不过了。于是我开始想入非非,仿佛看见自己成为一个秃了顶、发了财的商界大王。

可惜,幻想破灭了。16 岁那年我真获得了 “大王” 的称号。不过是盗窃犯送给我的诨名。他们叫我“蟊贼大王”。当时我已爬上买卖阶梯的第一级,是个资本家了。我拥有一条船和全套蟊贼抢劫要用的装备,并开始剥削我的伙计。我手下有一名船员。作为船长和船主,抢来的东西我留 2/3,分给船员 1/3。其实他干得绝不比我差,而且同我一样冒着丧命和失去自由的风险。

  但这第一级阶梯也就是我做买卖生涯的最高点了。一天夜里我去袭击中国渔民。他们那些绳索和渔网都是值钱的东西。这么干自然是明火执仗,我自己也承认,可这不就是地道的资本主义精神? 资本家们用回扣、背信弃义,用贿赂议员,收买最高法院法官等办法来掠夺同胞的财物。我无非是比他们粗鲁一些。也就只有这么一点不同而已——我用的是一杆枪。

  糟糕的是那天夜里我的伙计太没能耐,资本家碰见这种人都会暴跳如雷的,因为这些废物势必增加耗费、减少红利。我那伙计偏偏两个错误都犯了。人不知怎的一下不小心烧着了我船上的主帆,把主帆全给毁了。那天夜里我半点红利也没有捞到,中国渔民反而赚回了我们没弄到手的绳和网。偏巧那时我又一文不名,拿不出 65 块美元去重新买一张帆。我只得抛下锚,离开了我的船,上了一条在海湾里的海盗船到萨克拉门托河上去袭击行船。谁知就在我上路后不久,另一伙海湾里的海盗又把我的船洗劫一空,连船锚都一起带走了。后来我找到飘在水上的船壳只卖得了 20 块钱。就这样,我虽爬上了第一级阶梯却又滑回到了原地。此后我再也没有去爬过做买卖这架阶梯了。

从那时起我开始遭到别的资本家的残酷剥削。我有力气,他们就靠我的力气大赚其钱,我自己则凑凑合合混碗饭吃。我当过水手、码头工人、打杂工,在罐头食品厂和其他工厂、洗衣作坊里都干过活,我帮人推草坪、扫地毯、擦窗户等等。但我从来也没有得到过我应得的报酬。当我看见罐头食品厂老板的女儿坐着马车,我知道她马车胶皮轱辘之所以能滚动起来,有一部分原因是我流了血汗。当我看见工厂的儿子去上大学,我知道他和朋友们欢聚豪饮时的部分酒钱是靠我的血汗来支付的。

  然而我并不感到怨恨。这一切都是竞赛的规矩,他们是强者。好吧,我也强壮,我会开出一条路来直通到他们中间去,我也可以靠别人的血汗发财,我不怕干活,我还喜欢干重活。我一定拼了命更加苦干直到我成为社会的栋梁!

  正在这时候,我碰巧找到了一个和我想法合拍的雇主。我乐意干活,他更是巴不得我好好干活。我以为我在学一门手艺,其实,我一个人顶了两个劳动力。我以为他在把我培养成一名电工,实际上他每个月从我身上赚了 50 块大洋。我所顶替的两个工人,每人每月工资 40 元,而我干了他们两个人的活,一个月却只拿 30 块钱。

  这个老板让我干的活,差一点把我累死。有的人本来很爱吃蚝肉,但吃得太多,就会倒胃口。我就属于这种情况。苦力活使我对劳动厌恶透了,我再也不想干活了。我逃跑去当一名流浪汉,挨家挨户讨饭吃。我浪迹江湖,走遍了整个美国,有时便在贫民窟和监狱里苦度生涯。

我出身于工人阶级,但是到 18 岁时,我的地位比我出生时还低,落到了社会大厦的地窖里,泡在下层社会苦难的深渊中。这里是现代文明制度下的屠宰场、万人坑。这是被社会遗忘的一个角落。由于文章篇幅有限,我也无法详谈。一言以蔽之:我在那里的所见所闻真叫我毛骨悚然!

  恐怖的现实迫使我思考问题。我找到了光怪陆离文明社会中赤裸裸的真理。所谓生活不外乎吃和住两大问题。为了有东西吃、有地方住,人们就出卖东西。商人出售鞋子、政客出卖人格,人民的代表——自然也有有例外——出卖人们对自己的信任,而几乎所有的人都出卖自己的节操。女人也一样,妓女也罢、已婚妇女也罢,都难免要出卖自己的肉体。普天之下无一不是商品,每一个人都既是买主又是卖主。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唯一可以出卖的就是劳力。至于劳动者的品德高低,在市场上是卖不了钱的。他们能够出卖的仅仅只有气力,别无他物。

  不过这当中有一点区别,而且是十分重要的区别。鞋也好,信任也好,节操也好,这些东西都有办法更新,而一个劳动者却无法补充自己的力气。他卖出的力气越多,剩下的就越少。力气是他拥有的唯一商品,而他的存货是一天比一天少。最后,他的货一旦卖光,而他自己还没有在关门结业前死掉,他便成了一名劳力破产者,走投无路,只有落入社会大厦的地窖里,凄惨地了其残生。

此外,我还懂得了智力也同样是商品。不过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有所不同。出卖智力的人到五六十岁,正好处于精力充沛的全盛时期,他的货物比年轻时更值钱。而一个体力劳动者干到 45 岁或者 50 岁时,便已精疲力竭,完全垮了。我在社会大厦的地窖呆过,我可不喜欢这样的住所。这里的各种管道和下水道都极不卫生,加上空气污浊,无法呼吸。我想既然我不能住进社会大厦有正厅的那一层,至少可以争取住到楼顶间去。确实那里的饭食不足以充饥,不过至少空气是清新的。于是我决心不再出卖体力,而改为出卖脑力。

  我开始如饥似渴地追求知识。我回到加利福尼亚州把书本打开,武装自己以便成为一名智力商人,在此过程中,我当然不免要钻研一下社会学。不料其中竟有某一类书籍科学地陈述了我经过独立思考得出的简单的社会学的概念,而且还远不止这些。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是一个社会主义者。

**社会主义者是干革命的,因为他们的奋斗目标是推翻今天的社会,并在现有的物质基础上建立一个未来的社会。我和他们一样是个社会主义者,是一个革命者。**我加入了工人阶级革命知识分子的队伍,有生以来第一次过着知识分子的生活。在这里我遇见了思想敏锐和机智超群的人:有坚强、机警、手上长茧的工人,有被免去圣职的牧师——因为他们的基督徒精神过于宽宏而为拜金主义的教徒所不容。另外还有一些大学教授因为急于把他们的知识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而被一味屈从于统治阶级的学校当局辞退并赶出校门。

  在这里,我还看到了对人类热忱的信念、闪闪发光的理想主义、亲切的大公无私的精神,抛弃一切、舍生取义的献身精神——看到了所有那些光彩夺目、激励人心的美好心灵。这里的生活如此纯洁、崇高、充满了生机。生活恢复了原有的价值,变得乐趣无穷、光辉灿烂。我觉得活得很快活,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杰出的人物。他们颂扬人的血肉之躯和人的灵魂而蔑视金钱。他们对商业扩张和世界帝国的威仪堂堂,远不如对贫民窟里孩子饥饿的号哭声更为动心。我成天耳闻目睹的都是崇高的目的和英雄的行为。我的白天阳光明媚,我的黑夜星光灿烂。熊熊的火光和晶莹的露水相互交融。我的眼前总有那圣杯——耶稣基督的圣杯燃烧发光,有那些受尽凌辱和劫难的善意的人类,他们终将得到拯救。

  我这个可怜的傻瓜当时还满心以为这里一切虽好,但和我将来跻身于其中的上层社会相比,只算是预先尝到的一点点甜头罢了。当年在加州农场读《海滨丛书》时的不少梦想到这时候业已纷纷破灭,许多残留下的幻影也注定会消失的。

  作为一个贩卖脑力的商人,我可真称得上一帆风顺。社会向我敞开了大门,我径自登堂入室,与此同时我原来的幻梦也在加速地破灭中。我和社会上的大亨在一起吃饭,也同他们的太太小姐同席进餐。她们的穿着美丽我也承认; 但是使我这个天真的人大为惊讶的是,在本质上她们竟同我过去在地窖那一层所碰见的那些女人完全一样。“揭去了表皮——脱去衣裳,上校的太太和朱迪 · 奥格雷迪简直就是亲姐妹”

**不过最使我惊愕的是她们的唯物质主义。虽然这些花枝招展的漂亮女人,也常常空谈一些美好的理想和可爱的德行,但不管她们嘴上讲得多么漂亮,她们一味追求的只是物质生活,而且她们都是那么充满柔情地自私。她们赞助一切美好的慈善活动,且大肆宣扬。殊不知她们嘴里吃的美味佳肴,身上穿的绫罗绸缎哪一样不是用沾满工人、童工、妓女的血汗的红利买来的!**当我向她们一语道破这事实的真相时,我满心以为朱迪 · 奥格雷迪的姐妹们会立即把血迹斑斑的一身丝绸和珠宝统统脱下来,不料她们竟恼羞成怒反而恣意地教训起我来,说什么下等人受苦是因为他们挥霍浪费,因为他们酗酒,因为他们都是生来就堕落的。我告诉她们,我很难理解那些在南方棉纺厂里饿得半死的六岁的童工每晚得工作 12 个小时,也是因为他们挥霍浪费、酗酒和天生堕落,这下子,这帮朱迪 · 奥格雷迪的姐妹们便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痛骂我是煽动分子,似乎只消替我套上这顶帽子,就能把我驳倒了。

  我和大亨们本人的关系也不比同他们的小姐太太们更加融洽些。我本来以为那些衣着整洁、品德高尚、谈笑风生的人,他们的理想也是纯洁、高尚、朝气蓬勃的。我和那些地位显赫的人——传教士、政界人物、企业家、教授、编辑等人交往,一起吃喝游乐。没想到经过一段仔细观察,我发现他们之中确也不乏纯洁高尚之人,但是除了个别人外,他们都是死气沉沉的,而真正朝气蓬勃的人屈指可数。这些槁木死灰式的人物,虽不染指乱七八糟的丑事,可他们自己也已是麻木不仁的活死人——纯洁、高尚得犹如精心保存的木乃伊,毫无生气。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我见到过的几个教授,他们完全达到了高等学府陈腐的理想境界:“冷静的学者从事冷静的智力活动”。

我曾碰见过某些人,他们口口声声和平万岁,激烈反对战争,可正是他们把长枪塞到便衣侦探手中,唆使他们去枪杀自己工厂里罢工的工人。我还碰到过一些人,当他们在痛斥职业的拳击手如何惨无人道时,可以激动得语无伦次,可事实上,正是他们这些人合伙在出售的食品中掺假,每年害死的儿童比双手沾满鲜血的希律王杀的人还要多。

  我曾经和工业界的巨头在旅馆里、在他们家里、在卧铺车厢里、在轮船甲板的躺椅上一起聊天。他们文化知识方面的孤陋寡闻实在令人吃惊。可是另一方面,我发现,他们做生意的聪明才智却是畸形地发展了。另外我也发现他们这种人在做生意上,根本没有任何道德的概念。

  这位相貌长得像个贵族的文弱绅士,是一家暗中霸占孤儿寡妇钱财的公司所雇佣的傀儡经理。这位爱收集精美版本,而且特别慷慨资助文学事业的老爷,却会去写信讹诈那位宽下巴、粗眉毛的市政机关的头头。这位编辑刊登了许多专利成药的广告,但因为害怕丢了广告生意,一直不敢在他的报纸上揭露有关这些成药害人的真相。就是这位先生因为听我说他的政治经济学观点早已过时,而他的生物学知识还是 “古罗马普林尼” 时代的那点东西,就大骂我是最下流的煽动分子。

  这位参议员是那个大腹便便没有文化的机器制造商手下一名小小傀儡和奴才。这位州长,还有那位最高法院的院长也都是他得心应手的工具。因此,这三位先生都有幸可以坐免费的火车。这位先生不久之前曾在一桩买卖里出卖了自己的伙伴,现在居然严肃认真地大谈美好的理想和上帝的恩德。这位先生强迫他厂里的女工一天工作十个小时,而发给她们的工资填不饱肚皮。他实际上是逼着女工去卖淫,可他倒成了教会里的台柱子,还为海外的布道团慷慨解囊。这位先生为赚得区区几块大洋,不惜在法院里作伪证,可又热心为大学捐款以便扩大招生名额。这位铁路大王眼看两个工业界巨头拼得你死我活的时候,他作为一个基督徒,一个堂堂的绅士,居然违反了自己的诺言,偷偷用给其中一方打折扣的办法使他得利。

  到处都是一样:犯罪、出卖朋友,出卖朋友、犯罪。活跃而能干的人既不纯洁也不高尚; 高尚而纯洁的人则好像是行尸走肉,没有一点活人的气味。另外还有一大批废物,他们不但像活死人似的缺乏生气,而且也并不高尚,只是纯洁而已。他们不会故意地为非作歹,但是他们对眼前的坏人坏事不闻不问,还因此分到一点好处,稀里糊涂,被动地犯了罪。假使他们精明能干,思想高尚,就不会糊涂,就会拒绝分享他人通过犯罪和出卖朋友所得的好处。

  我感到在大厦正厅这一层里再也住不下去了。这里的人在智力上使我厌烦,精神道德上更叫我作呕。我怀念我从前的那些知识分子和理想主义者的朋友们,那些免了职的教师,潦倒的教授和思想纯洁、觉悟高的工人弟兄。我怀念那阳光明媚、星光灿烂的日日夜夜。那儿有海阔天空任驰骋的生活,那儿,是德高望重、急公好义者的天堂。耶稣基督的圣杯又出现在我眼前,它不断地燃烧发光!

于是我重新回到生我养我的工人阶级中去,这里才是我的归宿,我再也不想往上爬了。我感兴趣的就是这块基石,耸立在基石上的大厦对我已没有任何吸引力。我乐意在这儿劳动。我要手执铁杆和知识分子、理想主义者和先进的工人一起,不时地在大厦基部使劲地撬几下,让整个大厦摇晃起来。等到将来我们的人手增加了,钢钎也多了,我们就会把大厦掀倒,把那腐烂的生活、那些行尸走肉、穷凶极恶的自私自利者和臭气熏天的唯物质主义者统统推倒在地。然后,我们将清扫地窖,为人类建造一所新的大厦。那里不分正厅、地窖,每一个房间都是空气流通,阳光充足;人们将真正生活在纯洁、高尚、生气勃勃的气氛之中。

  这就是我的看法。我盼望着有朝一日,人们不再为填饱肚子而奔波,可以从事有价值、有意义的工作。那时候,人们将有崇高的动力,而不像今天这样只是为肚皮而奔波。我坚信善良高尚的人性,我坚信美好的心灵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必然会战胜今天粗俗的饕餮。最后一点,我把希望和信念寄托在工人阶级身上。有一位法国人说得好:“在历史的阶梯上总不断回荡着木屐往上走和皮靴往下落的声音。”

女人的刚毅:【红色文学】叛逆(杰克 · 伦敦)5 赞同 · 0 评论文章

梦想可能难以实现,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为此付出努力。

参考

  1. ^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6-11-23/125328.html

知乎用户 女人的刚毅 发表

我想爆料一个事就是重庆某私立交通运输学校收初中毕业学生然后美其名曰实习去工厂上班(这些学生都是未成年),每天上班十二个小时,一个月工资一千八,生活费还得自己负责,不去上班就不给加分不让毕业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是我,直接起诉学校和工厂,人身损害,精神损失,还有学业耽误,残疾保障,非法加班劳动,赎罪并罚,索赔 500 万。职业学校,给不给毕业是次要的,你毕业了大概率也赚不到五百万。索性撕破脸,把事闹大,赔他个底朝天,并且警示社会。

知乎用户 风舞铃歌 发表

我记得上次也有这么一个案子,然后学生还死去了。所以说中国这条产业链什么时候揪出来。

知乎用户 力量​ 发表

这不是旧社会才有的事情吗

知乎用户 TMRALUMO 发表

窝佬当初干了半个月就跑路了,然后过了几个月,两个带队的老师给我打电话,一个打电话骂我,喜闻乐见的毕业证威胁,一个要我回去拿工资,我问工资多少,他说七八十块钱,我当时就笑了。当时我想着不给毕业证大不了就去闹,其实这种学校也是要看毕业率的,为了指标他们不太可能特意跟你一个跑了的小孩作对,除非你,得罪老师… 后来毕业时我才知道除了我跑了的多了去的,还有一整个班全跑了的。

所以我想说的是,这是完全合法的,这也是全国性的现象,个人极难改变的,遇上了干的别太卖力,保护好自己为上。被卷断手指实属不幸,目前也只能借助网络舆论,靠民众的正义感来看清这些狗东西的真面目。

希望不会被夹

知乎用户 xgjbs 发表

double win,工厂和学校赢了,不能说名字的(伏地魔表示不是我)也赢了。

学生输了,但可以当不存在。因为这是不可避免的,所有人都很善良。

工厂老板、工厂技工、车间操作工、车间主人、车间质检等等,学校大头目、学校带队头目、同去的学生,每个人都能讲述一个惊心动魄抢救伤者的故事。

每个人都在想:

虽然我尽力了,等那个受伤的学生给我送花圈的时候,我还是不能要。留给他治病要紧。我虽然起到了关键作用,奈何那群人不给力,关键就是受伤的学生,他就不应该受伤。

谁都找不出一个坏人,谁能找出一个坏人来,那这个谁就是个坏人。把罪名安到一个具体的人头上,这谁得有多坏。

知乎用户 九日峰 发表

知乎用户 不吃苦瓜不吃鱼 发表

如果以美国的标准,三校生是标准的奴工

知乎用户 包子 发表

我真的看完他的微信聊天截图,真的血压都高了几十。还有人性吗?还有王法吗?

作为一个刚好小时候一根手指也是被齿轮夹住了一部分的假残疾人,情况非常像,但是我只有一根手指被夹住了。然后我姐姐立刻就把机器反着转,我还记得手指头部被夹扁了,骨头露出来了,血流如注,手痛的没有知觉了,只知道哭。但是,还好保住了,因为即时就去医院缝针止血了。

到底是有多么没有人性,才会在意一个机器能不能停下来,微博还把热搜撤了,而且还不能搜到。这跟 18 世纪的英国有什么区别。

我说真的,宁可去日本 / 美国 / 韩国 打黑工,都好过在国内上职校。。

知乎用户 露米 Lumi 发表

高危工作环境下工伤的几率本来就高,经验老到的老手都有可能因一丝疏忽丢零件乃至丧命,何况才出校门的职校生?

这其实也是一则制造业劝退实例了,工厂里面的每一件机器都比你贵,所以有底气且必然把你当工具使唤。

知乎用户 超越轮回的闪光 发表

底层环境非常混乱且恶劣

安全性极低

底层人民也不受人待见

怎么办

我也没辙

知乎用户 King Bom 发表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话

这种职校老师应该会是将来的肥差

知乎用户 离歌轻啼 发表

高中毕业那会不懂事不知道社会辛苦赚钱有多累,去了工厂,还以为和学校一样。2 班倒,一天上 10 个小时左右的班,全程站着。上夜班的时候,有次没有材料加工,所有人不准回去休息,就这么等到天亮才能走,组长反而跑去办公室睡觉。坚持了半年,跑回家,复读 2 年,考上大学。

有厌学的人,可以去工厂体验个半年,你就知道文凭有多么重要。那工作环境还有待遇完全没把员工当人,就是工具,一个为他们创造利益的工具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多多看看水深火热的美国人

知乎用户 HAM 发表

希望各位学生在升学的时候认真考虑要不要入读技校!

知乎用户 Yuxuan Deng 发表

关于工伤认定核心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所以这个认定为工伤是无异议的,大型工厂,自有流程走的。

流程是这样,工厂先治疗,治疗完了再疗养,这段时间的钱,工厂垫付初期治疗费用,其它部分,工伤保险与医院结算。

疗养结束后,定残,然后工伤保险出部分,公司出部分。

要是工伤保险都没来得及买,那就麻烦大了。

知乎用户 ming 发表

知乎用户 晴天兔友 发表

理应按工伤认定

知乎用户 yw mei 发表

不敢评论,万一跨省呢?

知乎用户 瞌睡 发表

厉害了我的学校!麻了。

知乎用户 iamangry 发表

目前看来,网络游戏比较难让学生自杀、致残,但网络游戏一周 3 小时,估计是职校生在工厂实习一天时间的 1/3-1/4 之间。

怎么会管起网游对人脑比较虚无缥缈的影响,而不管这些工厂和学校对学生的剥削和重压呢?

知乎用户 鲨鱼周刊粉 发表

老挝可怕的就是即使生活条件好也会重物轻人。

有些老人就算吃喝不愁也会去重体力劳动赚取微薄的工资,然后自身得一大堆病看病的钱都比赚的多,为此还得意洋洋……

孩子名义上有自主权,但是在没有经济独立的时候都是家长的所有物,但也没见几个家长对自己的东西好的,嚷别人随意糟蹋羞辱还美其名曰锻炼……

所以,从现在开始就要斩断罪恶的锁链,直升一个或者不生。

知乎用户 青年闰土​ 发表

所以,为什么鸡娃,因为现在对于底层人真的是读书决定命运。

知乎用户 赛博坦之乱 发表

真的吗?我不信!

知乎用户 雅典太守​ 发表

学生到工厂实习,这一块真的该管管了。

很多职业院校,打着与企业合作的旗子,不断地捞钱。每年寒暑假,学校都会安排老师带学生进入企业 “实习”,实质就是为企业提供廉价的劳动力。企业给学校钱,还是会给老师 “人头钱”。很多职业院校在招聘老师的时候也会向应聘者承诺,只要寒暑假带学生去实习,还能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

其实呢,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本身是没毛病的。问题就出在:学生所学的专业和实习的企业岗位并不匹配,让学护理的学生在流水线上打螺丝,你觉得的这样的实习有意义吗?

除此之外,学生实习期间,动作强度大、时间长,企业和学校无视学生的安全隐患。

就以去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爆出来的新闻为例,学生在流水线上,每天两班倒,上班时间各为 12 小时。 夜班,学生从晚上 8 时至次日上午 8 时,有时甚至要连续上班 13 个小时 。基本工资为每月 1810 元,按要求加班及出满全勤后,工资为 3500 元~ 3800 元。吃饭自己出钱。

这不就是活生生的廉价劳动力吗?

学生实习期间受伤,企业、学校、带队老师都应负责,一个也跑不了。

知乎用户 保保驾到 发表

华为 p40 无法显示图片,我不知道怎么看这个事情。

知乎用户 gunship 发表

不是某个姓李的说 996 有前途么?

知乎用户 meaqua123 发表

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即便是实习也应该是服务于学业的。

可早在多少年前,职校职高学生实习就已经变了味,根本不是为了锻炼技能,而是成为职校和工厂之间合作牟利的工具:职校输送廉价劳动力,既完成了实习任务,说不定还有其他好处(自己领会),工厂则根本不会将学生当作实习生用,因为多数工厂生产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都可以快速上手,正需要年轻人的心灵手巧,于是罔顾法律(比如不准夜班、不能加班等)将其等同于普通劳动力使用,还可能会支付低于其他正式工的工资。

双方都得到了好处,只有学生成为受害者,技术未必学到,工资也未必拿到足够,却还可能受到各种危险,比如这位同学!

知乎用户 长江 发表

什么西里西亚新闻 我的勃兰登堡日报看不见

知乎用户 无畏提督方伯谦 发表

朕四季常服不过八套,换干洗湿,推衣衣之,唯念国用之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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