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劳动者异常维权名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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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Ricky 发表

既然这么搞,那就索性全部透明公开,再加一个结果就行了

A 某,仲裁企业 25 次,胜诉 25 次

孰是孰非,一清二楚

1 个人 1 年投诉 25 次火锅店

和 1 个火锅店 1 年被投诉 25 次

都应该被公示

知乎用户 杨霸天 发表

知乎用户 一切皆不可能 发表

不得不说, 嘉兴是个好城市!

不过我有一事不解哈, 您要是觉得劳动法碍事您把劳动法废了不就好了? 要不把劳动监察部门关了? 不比这别别扭扭的痛快多了?

知乎用户 红色共济​ 发表

您知道丁少龙同志吗?

他成长在红旗下,比任何人都热爱我党,最热爱的一句话就是 “为人民服务”。

他最喜欢读的就是《雷锋日记》,有时候一边看还一边流泪。

平时最热衷于志愿者服务,看望留守儿童,为孤寡老人做饭,给福利院捐过衣物,帮残疾人做过义工,并帮助了很多贫穷学龄儿童。哪个地方受灾了,他第一时间就赶过去支援。北京志愿者爱心团队里面,提起他都竖起大拇指,甚至有人说他就是当代的活雷锋。北京的志愿者建立了一个群,大家都提议他当群主,并且在他的倡议下把群名改成了 “为人民服务”。

他号召群友每天做一件好事。只要力所能及的事都要去做。

2017 年 5 月份,一群被上海某洗衣企业 “连锁加盟”(实际上就是庞氏骗局)诈骗的网友,多方投诉无门,于是网友们就想到了热心助人的定少龙。觉得他名声在外,肯定能帮他们申冤。

联系上丁少龙之后,他们要打横服进行抗议,把事情扩大。结果丁少龙看见了,就把这些人制止了,他说,不能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不能给党和国家添乱。并说如果自己的群里出现这样的人,坚决踢出去,要相信党和国家,相信执法部门,如果一起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过程中有人捣乱,坚决揪出来移送法办。

受害者大多数三线城市的工薪阶层,无权无势,家庭经济来源有限。做洗衣连锁店,投入了很多人毕生积蓄,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血本无归。丁少龙就带着大家去上海的工商、经侦、刑侦、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且还找愿意报道的记者去反映问题。

后来他被刑拘,其他受害者全部被放了。

根据他的描述,某些公职人员笔录的时候还说他精神不正常,怪胎。并且转头抹眼泪。

他在看守所的时候还跟吴法天律师沟通,安抚好群友,不要给党和国家添麻烦……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想起这个故事

知乎用户 1000 米恐惧症 发表

“我的身体还可以,但是马克思总是要请我去的。事物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马克思、恩格斯就没有料到手创的社会民主党在他们死后被他们的接班人篡夺领导权,变为资产阶级政党,这是不以马克思、恩格斯的意志为转移的。他们那个党开始是革命的,他们一死变成反革命的了。苏联也不以列宁的意志为转移,他也没有料到会出赫鲁晓夫修正主义。”
“事物不断地走向反面。不仅是量变,而且要起质变; 只有量变,不起质变,那就是形而上学。我们也准备着。你晓得哪一天修正主义占领(删除)? 现在这些拥护我们的人摇身一变(注:那时候巢也在),就可以变成修正主义。这是第一种可能。第二种可能是部分分化。”
“总之,要把两个可能放在心里:头一个可能是反革命专政、反革命复辟。把这个放在头一个可能,我们就有点着急了。不然就不着急,太平无事。如果你不着急,太平无事,就都好了? 才不是那样。光明的一面现在看出来了,还有黑暗的一面。”

——1966 年,在在会见阿尔巴尼亚领导人谢胡时的谈话

知乎用户 不知道 发表

恶意返乡,恶意讨薪,异常维权。

好家伙,我直接好家伙。

知乎用户 童先生​ 发表

感觉挺夸张的,本来就没人会闲着没事做天天跑去劳动部门投诉,只要去了,肯定是真的被逼到没有退路,结果替自己维权次数多了,反倒会葬送自己的职业生涯?

楼下也有朋友说的对,如果要公布的话,建议先把企业单位涉及到劳动纠纷的次数给公布了,让广大求职者避免踩坑。

知乎用户 六道绝形踪 发表

我发现遇到类似的问题, 总有人会说什么原意是为了 “防止 xxx 滥用”" 防止不合理的 xxx".

其实都是扯淡的, 所谓的 “恶意 xx”" 异常 xx" 本质就是为了剥夺 xx 权利, 而不是所谓的滥用, 防止不合理.

举个例子, 打假人以前就有被重点打击过所谓的 “恶意打假”, 那么举出来的 “恶意打假” 案例是什么呢?

是偷梁换柱或者指鹿为马地把自己准备的假货说成是商家卖的, 然后要求赔偿.

这跟 “打假” 除了挂个名头以外还有半毛钱关系吗? 甚至实施者可能自己都没挂上打假名头, 说自己在打假.

为什么非要以 “恶意打假” 为名?

因为 “打假”" 维权 " 这样的词语含义本身就带有价值判定标准, 即天然正义.

而如果可以加上 “恶意” 前缀的话, 那就意味着这个 “判定标准” 被使用者掌控, 我说你善意就善意, 我说你恶意就恶意.

能让自己掌握主动权当然稳赚不赔.

知乎用户 张求真 发表

挂路灯?太野蛮了吧,为什么不报警呢?

知乎用户 过江猛鲟 发表

恶意维权诶,他真的来了。
抛开做出异常名单的本意不谈,仅从名单的合理性而言,也是对劳动者极为不公平的和恶意的。
最基本的,若有关部门真实出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也不应以投诉或仲裁次数确定恶意,而应以不被支持的投诉或仲裁来确定。
但在实际中,我不知道浙江如何,在沈阳我所代理的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仅是拿回自己应有的报酬,甚至是要回自己被扣下的证件;少数几个有恶意仲裁意味的案子,也是公司内部争纷,被清出的高层指使员工而已。
虽然在立法上,已经考虑了劳动者有限的经济和时间,将一部分举证责任转移至公司,但漫长的仲裁和诉讼(如果公司坚持打下去,一两年也是常事,还不算执行呢)还是让普通劳动者望而却步,大部分劳动者即使到了仲裁阶段,也是舍弃一部分本应得的利益,调解了事。
现在出了异常名单,以后劳动者需要承担的压力又多了一重,还如何正常维权?
真正应该出具的名单,是异常企业而非员工。

知乎用户 半阙诗 发表

浙江省有个县级市,我就不点名是哪个市了,他们的劳动局搞了一个神奇的东西,叫做异常维权。

按照劳动者去劳保监察部门投诉、去劳动仲裁院深泉仲裁、去人民法院提请劳动争议诉讼和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四个档次,做了个账。

三年内在同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10 次以上,或者是不同的劳保监察部门投诉 15 次以上,就要记账。申请仲裁市一地 5 件或者异地 8 件,提请劳动争议诉讼是一地 3 件或者异地 5 件。

至于讨薪,则是一年内一地 3 次或者异地 5 次。

该县级市还讲,要是情节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就算是未达到前述标准,要是该地法院、劳动认识争议仲裁院和劳保行政执法队协商一致,也可以纳入异常名录。

纳入名录的影响是什么呢?

是在网站、微博、微信上发布该人信息,并且要通报到辖区的劳动中介、人才市场和行业协会。

看起来影响不大,就是公示一下谁维权次数多,然后告知该人所在行业协会和该人所在地区的人才市场,但是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行政程序是否合理的问题。

劳动者维权比较困难,往往如此,工程款能不能结算,结算的痛快不痛快,这件事劳动者自己决定不了,甲方什么时候打款,分包什么时候结算,小包什么时候领钱,这几个环节劳动者控制不了。

要知道,在我国劳动者有其特殊的用工环境,零散的劳动者往往来自五湖四海,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或者是亚非拉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我国的劳动者并不以地域或者血缘等形成自发的组织。

劳动者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原子化,彼此之间不认识,认识也顶多是老乡介绍老乡来打工,三个五个最多。这就导致劳动者势单力薄

但是,我国的企业家之间有一个自发的组织,要么还是地域,要么还是血缘,商会比较发达,定期或者不定期都有聚会。

企业家之间彼此有一定联络。

劳动者势单力薄,企业家彼此联络,问题就会变成原子化的劳动者和组织起来的企业家之间的矛盾,打工的时候听到的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招工的时候听到的就不是你不招有的是人招,而是我们步调一致,节奏要差不多。

那么,劳动者的难就不是纸面上的难,而是维权真的难,劳动者能求助的只有公权力,只有人民政府,对我们政府行政程序没了解的劳动者搞不好要求求助公安局,有了解的劳动者自然要求助劳动局

要不到劳动所得,往往是个突出的困难,而且劳动者的文化程度一般不高,所以劳动者会自发在实践中自组织,推举出来一个比较专业的劳动者,帮大家进行维权。

比如说外卖小哥会自发产生领袖,卡车司机会自发组织协会。

表现突出的劳动者会不自觉的成为一个积极维权的人,因为他一般不是在给自己维权,维权成功一次,他就出名了,接下来出于对同一个产业工友的共情,他也乐意帮大家,大家因为他有成功的经验,也乐意去找他。

这个时候我们的工会干什么去了?该县级市的工会干什么去了?

劳动者中自发产生了一个领导,不赶紧吸收进工会来,不赶紧找他了解工友的诉求,反而把人往对立面上推,我就不得不问问该县级市的领导,平时是去工商联的办公室多一点,还是去工会的办公室多一点。

要知道,不管是劳动局也好,还是劳动仲裁院也罢,在日常的工作中往往因为接触对象的原因,天然偏向劳动者。

很多地方的老板都在抱怨,劳动者只要提请仲裁,或者是去劳动局告,必然输。这是因为劳动局和仲裁院的同志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本色,天然亲近劳动者。

任由事情发展,一定是行会自发形成,工会扩大影响,劳动局仗义执法,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但是该县级市没有这样的情况,很明显是出了一点什么问题。

我国要搞共同富裕,这是大气候,浙江省是个示范区,这是小气候,大小气候都在这里摆着,该县级市的领导搞这种事情,不太合适。

就在嘉兴的南湖有条船,是什么船,我想不用多说,今年有个纪录片叫《零容忍》上映了,我想也不用重提。

——转载自叶立华公众号文章

知乎用户 万乃石​ 发表

资产阶级代言人的名号是乱起的?

这都是革命先辈们经过长期社会调查研究得出的科学结论!

不学马列才会经常性陷入迷茫,答案早就写在那里了。

知乎用户 盛夏烤串冰啤 发表

说个真实案件

我朋友因为老板不发工资就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结果,劳动仲裁委将我朋友之前有过仲裁的情况告诉了那老板。然后,还不接受仲裁申请,说我朋友此前有过劳动仲裁,是什么不诚信人员,不支持劳动赔偿。

我问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劳动仲裁可以影响人诚信,哪条法律规定不得申请劳动赔偿,还有为什么老板可以看到我朋友的仲裁案件资料?劳动仲裁委的人根本不回答,我朋友到现在还维权无门。(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能解释一下劳动仲裁不是应该保密的吗?)

中国现在劳动维权的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太少了,大部分人面对高高在上的维权门槛根本不知道如何维权。我身边的朋友,遇到事情来问我,我说这是好事啊没签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赔偿金的,但他们淳朴的价值观,大多只想着能拿回应该给的工资就算了。就这,都还做不到!

还没出劳动异常维权名单,劳动者就维权艰难了,要真是普及了,资本家们怕不是就此为所欲为了。我已经可以断定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你自己主动辞职吧,不然离职信写上一些话,再搞得劳动维权异常,对大家都不好。你说是吧?”

而且现在有劳动异常维权,那是不是也可以有诉讼异常维权、报警异常维权、投诉异常维权、举报异常维权?

咱来设想一下

我派人来打你一顿,每次你都以故意伤害罪去报警、去诉讼,然后一年内报警三次你就是异常报警者和异常诉讼者了。就此被法规钉在异常维权者 “耻辱柱” 上。可这样的操作对黑恶势力和资本家来说太轻松了,成本都可以小到不计。

知乎用户 山河远阔人间烟火​ 发表

分享一下和小管家讲道理的过程:

假装这是一条分割线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

要为真理而斗争!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奴隶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得通红,趁热打铁才会成功!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

是我们劳动群众!

一切归劳动者所有!

哪能容得寄生虫!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

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他们消灭干净!

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既然小管家删了我打了几个小时的回答!

那我只有给你发这个了!

不会这个也能给我建议修改了吧?

知乎用户 wywzxxz​ 发表

恭喜,法制越来越健全了。

之前 HR 联盟毕竟是私人搞的,未免有不公正之嫌。现在由**人民法院、仲裁院和执法队领衔发布的榜单,不仅公信力更强,更高的量刑上限也可以更有效的震慑不法分子**。

此外,条文也通过设置 “应当”、" 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即可” 等字眼赋予了大人更大的料体裁定权。一般来说,转发超过 500 条即可认为情节严重,因此,此条例一出,微博小论文铁拳无处遁形,风气毕将为之一清!

综上,我认为,我们在制度自信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大步!距离主义建成指日可待!

知乎用户 疾风之科基​ 发表

我想了想,可能有一天我们真的会被说是拿了五十万在中国宣传共产主义。

知乎用户 刘文刀 发表

知乎用户 Waldeinsamkeit 发表

“太空步” 这一称谓是迈克尔 · 杰克逊第一个命名的。其中后滑步是一种视觉幻象效果,给人一种明明在行走却向后退的魔幻般视觉。

知乎用户 琅邪杨文理 发表

从专业角度聊聊这个事。

直白点说,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但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还敢广而告之了。

“黑名单” 是圈内公开的秘密,一旦榜上有名,申请劳动仲裁极难立案,立案了也很难胜诉。

当然,一切事物都有因果,只是输出情绪也无济于事。追本溯源,“黑名单” 的原始用意是杜绝滥诉。

2008 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劳动诉讼的成本如下:

劳动仲裁阶段:不问仲裁标的多少,申请费用一律 300,由申请方预交,败诉方承担。

法院一审、二审阶段:诉讼费用一律 10 元,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易言之,走完全部劳动诉讼流程,哪怕一输到底,诉讼成本就是 320 元。

故而,彼时劳动诉讼会瞎吹气球,反正不按诉讼标的收费,清洁工要个加班费都能要出个一二百万。当然,也就图个吸引眼球,对于诉讼本身并没有什么负面影响。

然而,就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不久,某个天庭的神仙估计为了政绩搞创新,一拍脑袋:咋能给劳动者申请仲裁增加成本呢?于是乎,大笔一挥,劳动仲裁费用全免!

什么意思?

走完全套劳动诉讼程序,稀里哗啦加一块儿才 20!如果只仲裁,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干脆就是免费!

这就搞笑了。知道劳动诉讼有多少项目么?遇上真 · 恶意缠讼的,有理没理,把一个案子能拆成七、八个。

单就工资部分:拖欠工资来一个、克扣工资来一个、加班工资来一个、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来一个、年终奖来一个、年休假工资来一个。甚至加班工资还能拆成平时加班、双休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反正缠讼者有的是时间,既然是无本买卖,耗着呗?

公司就麻烦了,再无厘头的庭也得应付不是?请律师?律师费怎么说?派员工应诉?白白浪费人力。更头疼的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混账的诉请也得按照仲裁程序走完全程,碰上缠讼的一个神经案子就能折腾半天。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本就超负荷运行,哪里还有闲空应付这号破事?

司法资源也是社会公共资源,如何禁得起这么打水漂?

海精专,精确算,比你懂,比我懂——但只要涉及到本专业就发现,呃,敢情 P 都不懂。

可是,老爷的脸比天大,言出法随不带往里咽的,咋办?只能土法炼钢,搞 “黑名单”,把恶意缠讼的给挂上了。

这种潜规则的口子一开,那就收不住了。本就是歪经,遇上歪嘴和尚一念,更不知伊于胡底。哪怕现下造成社会舆论,浙江把这烂事给匿了,也不妨碍继续干不是?

怎么办?别搞猫哭耗子假慈悲,老老实实把仲裁费给恢复了,捎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譬如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拖欠、克扣工资 150% 的惩罚条款落实了,比鼓捣什么诉讼费减免都管用。

当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无根本作用,但好歹能舒服个头或脚不是?

末了一说,各位也别光顾着看浙江的哈哈笑,这可是天字第一号的模范生。

自己体会罢。

知乎用户 零乾文峰 发表

我讲个事情,不过是一个游戏里面的事情

我加入了 A 军团,但是因为理念不合的问题从 A 军团脱身到了 B 军团,我顺便问了一下 A 军团刚刚加入的新手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B 军团,新手答应了

随后跟我交好的网友对这个事情在指责我,跑就跑了,还干嘛拉走一个人,这么做不厚道

我的回复是这样的:我咨询了一下这个新手要不要跟我一起换个军团游玩,他想都没想直接答应了,你们不应该指责我,应该从你们自身反思一下

随后这个网友不说话了,但是后续我俩还是在一起水群

一直说着人才流失,但是很多次我们都从官方口径看出来对于人才这里一块我们并不重视,走的走,跑的跑,现在好了,是准备对我们这群劳动者下手了?

也不要说什么拜登打牌,这就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跟别人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

知乎用户 李劼 发表

维权就是维权,闹事就是闹事,哪来的什么异常维权?

你不妨把话讲明白些!

知乎用户 牛啤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知乎用户 灵椿八千 发表

什么叫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简单解释,劳动者是主体的话,维权是其行为。

顾名思义 “维权” 是维护其 “权益”,我们一般认为需要维护的“权益” 都是 “合法” 权益。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能以次数来判定其是否异常吗?如果判定其行为是违法,例如恶意仲裁,不应当用 “维权” 应该用 “侵权” 才对,毕竟侵犯了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那你完全可以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甚至《刑法》的敲诈勒索罪,诽谤罪来治罪。

怎么能弄出一个 “异常维权” 呢?而且判定标准好像除了仲裁次数外,没看到以仲裁结果为判定标准吧?难道仲裁胜诉十次,也要算“异常维权”?

如果次数可以判定其异常,那是否以后还要设置 “行政复议” 异常名录?“行政诉讼” 异常名录?

没见到 “企业侵权名录” 倒是见到了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 确实是新鲜。 ​​​

劳动者认为自己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不公对待,提起劳动仲裁是《劳动法》赋予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以下规定: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其中,即赋予了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也赋予了企业家或劳动者不服仲裁结果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但其中没有任何一条提及所谓的 “异常维权”,也没有授予地方政府判定所谓“异常维权” 的权力。

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嘉兴市政府觉得有必要的话,何不提请全国人大修改劳动法,将所谓 “仲裁维权异常行为” 的判定权授予给地方政府?

《立法法》中确实授予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来制定相关的行政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但是里面也限制了只能是 “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

可不包括劳资关系与劳动法的施行方面。

如果有人真的仅仅因为维权次数过多被纳入所谓的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建议提起行政诉讼,并且根据《立法法》第九十九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起审查建议: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坚持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是地方政府所应坚守的法治思想。

民众依法维权,其权利也应当得到法律的保障。


查询了解了一下,这个相关的名录,最早是浙江湖州 2020 年 4 月的法院发布的。嘉兴只是比照学习。

知乎用户 NaCN 发表

纽约市市委书记看了会沉默,华尔街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看了会流泪。

知乎用户 情海有爱 发表

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妥当的做法,劳动者维权次数过多不代表异常,首先从年龄、文化程度分析,这个人大多属于农民工,农民工主要分布于建筑领域或者低文化程度的灵活就业领域(如外卖、保洁、保安、销售等),这些领域本身就具备违法转包、分包严重,流动性强,拖欠劳务报酬高发严重,如果一看是外地人,更容易造成拖欠薪资行为(因为外地人在本地维权成本较高,很多人放弃,往往不了了之);

农民工的所处的行业,薪资发放和政务服务职能部门不同,其背后的财政实力不能一概而论,从理论上来讲,农民工干一年被拖欠半年的工资再正常不过;

如果一个人遇到了事情正常维权,这是正常不过的行为;有违法违规行为,劳动者应该及时维权,这是国家、法律、社会赋予我们的权利

如果维权次数较多,是不是应该想想当地劳动用工环境欠佳,一般情况下在北京、上海这种城市拖欠薪资很少发生,主要在于劳动部门的及时响应,社会保险缴费电话投诉当时处理,半个小时赶到现场执法; 反观,一些三四线城市的劳动保障部门嫌麻烦 ,甚至询问劳动者家庭背景,劳动者家庭背景强的就及时处理,没有什么背景的就推诿,漠视人民群众和劳动者的利益

正常情况下,只要有一个维权的,就说明背后还有更多的人得不到保障,劳动监察部门应该主动介入监察,增加巡查频次;但是三四线劳动保障部门让单位领导把问卷发给群众,你说这样的问卷信度又有多大?

知乎用户 空中石子 发表

挺好的,让无产阶级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而已。

也清楚的表达了,为谁服务,服务的时候该出手就出手,绝不留情。

感谢你们。

知乎用户 人民大红利 发表

现在连维权都是异常的,干脆就别扭扭捏捏啦,取消这个权力不就万事大吉了?

你说你要脸?要脸的能这么干?

知乎用户 自我西来 发表

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庭是资产阶级自卫的工具;它首先为了镇压那些企图危害资本家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人。这种法庭判决李卜克内西服苦役,并宣告杀害李卜克内西的凶手无罪。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刽子手一样,国家监狱部门也是搞这种镇压的。它们的刀刃不是对着富人,而是对着穷人。

知乎用户 我的电脑 发表

“我不想哪一天,在中国的大地上再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再出现资本家、企业主、雇工、妓女和吸食鸦片烟;如果那样,许多烈士的血就白流了……” 

——《毛泽东文集》第 7 卷, 人民出版社 1999 年版

知乎用户 高报酬战将 发表

这就是传说中的浙江营商环境好,江浙沪官员能力强吗?

恐怖如斯啊。

知乎用户 阅读修身​ 发表

为什么不把原因公示出来呢?

让人社死也要死个明白不是?

如果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有罪的是公司,而不是请求劳动仲裁的工人。能够请你去劳动仲裁,说明了民众的信任。

如果自绝于人民,这和禽兽无异。

在写异常维权名录时候,把那些拖欠工资的公司和个体户老板先公示出来再说。

我听过一首诗,很应景。

高阁垂赏调鼎时,可怜天下有微词。覆舟水是苍生泪,不到横流君不知。——当代 · 李梦唐

嘉兴在这次的公布名录实在是令人失望。

你能不能把这位劳动者仲裁的对象与原因公布一样。你看看到底是这人是碰瓷还是那些无良的公司拖欠了工人工资。

我想说现在不是劳动仲裁太多了,是太少了。

另外,题主出题目的时候,该打码时候应该打码的。

这是原文:

浙江多地开启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一旦被纳入,后果很严重!

你把这人的多次仲裁胜诉败诉结果公示一下,你把那些有多人同时去申请仲裁的公司公布一下。

否则这真的很难服众。

“恶意讨薪”“恶意维权”“异常维权”……

这些词真的让人绷不住。

知乎用户 我到不了 发表

最魔幻的是这是嘉兴公布的名录,

颇有一种从这里开始,从这里结束的意思。

有始有终?

…… 那种勃勃生机万物竟发的境界犹在眼前,短短几十年后这里竟至于一变而为我的葬身之地了?

知乎用户 MKMASAS 发表

同志们,榜上的那些可都是我们的英雄代表啊

知乎用户 豹纹头的前天 发表

这意思,一个企业只要扛着一个工人讨薪 15 次,这笔钱就可以合理合法的不支付了?

要说白嫖还得是浙江啊…… 要不人家能出来杰克马这种商业天才。

怪不得南方系媒体天天埋怨北方营商环境不好啊。看看人家这营商环境。

知乎用户 甜瓜与鱼 发表

这是投诉了 10 次以上问题都没有解决?

知乎用户 不问字 发表

什么时候,劳动者都要成为贬义词了!

知乎用户 追远慎终 发表

可以公布名录,但是要公布就全公布。每个公布的劳动者名录后,都要备注对应的企业信息,该劳动者都找哪家单位维权了,这家单位在一年内被多少人投诉维权,胜诉多少,败诉多少。只公布一方的信息,很难服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南方媒体系占据明显优势,一直黑北方,黑东北。都让人形成刻板印象了。

反观浙江,杭州搞了 HR 联盟,搞亲橙办 。嘉兴搞这个劳动者维权名录。压榨劳动者,补贴资本家。这些在主流每天看得到吗?

小心那些屁股坐在资本家一边的南方媒体。

知乎用户 时光飞鱼 发表

解决制造麻烦的人远比解决麻烦容易得多。

知乎用户 好像 7 天 fly 发表

不太了解嘉兴,不过嘉兴敢这么搞经济一定很好吧,自信不管怎么来这打工的人都不会少?

知乎用户 照妖镜 发表

人家要你社会性死亡。

先剥夺你的人权,断你生计,然后慢慢逼死你。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反抗烈度。

我的看法是,他要你社会性死亡,慢性死亡,你就让他物理性死亡,当场死亡。

另外,无权阶级趁早打消幻想。古今中外,只有家族政治,没有什么阶级政治。

阶级政治,不过是家族政治的延续罢了。

抛开家族,只看阶级,那很多重要信息都会被你看漏了。

我们应该警惕这些阶级:

有产阶级,有权阶级,有笔阶级。

形象一点就是:

资本家,官聊,文人。

这些阶级反动起来,可以刷新三观。

知乎用户 龙旧路 发表

听说文章已经删除了。

如果被列入名录的,建议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知乎用户 光光 发表

如果天总也不亮,那就摸黑过生活;
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
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别去照亮别人。
但是——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
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
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热量的人们。
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是好事,真的。

现实就是很多劳动者在竞争内卷严重的环境下根本无力单独面对对弈雇主。不是说维护自身利益不对,谁都想维护自身的利益,可是现实就是你但凡稍微扎刺一下就可能失去工作。市场不在劳动者这边,而保障又缺失或者干脆为虎作伥。

这样的情况下,说什么大道理说什么勇敢或者鼓吹什么硬刚维护自己都利益也只是喊喊口号罢了。我工作这么多年,真没见过硬刚的有更好的结果,一个都没见过,包括我自身在内。所有硬刚的或者试图硬刚的都妥协了。被压弯了脊梁。

当然,我不是在说泄气话,如果有劳动者真的对雇主硬刚的,我也会支持,甚至羡慕他。崇拜都不为过。

这个名录就像在给奴隶背上再压一块石头一样,一个两个被压死了,没事,慢慢的,以后再压更多的石头,继续压,压的越狠,就会有更多反抗。

70 后消失了,80 后失败了,90 后强一点,00 后应该会更强,好日子在后头呢。

知乎用户 凯布雷克​ 发表

四十年前会上逢,

南湖泛舟语从容。

济南名士知多少,

君与恩铭不老松。

知乎用户 我不怂你随 发表

国歌歌词写的好啊,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知乎用户 crowley 发表

这是一个很好的反乌托邦创意

知乎用户 牵过东风 发表

对于此,我们应该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自觉按规律办事

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勇敢顺潮流而为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找准切入点实施

全面推进,统筹兼顾,综合治理,融入其中,贯穿始终,切实抓好,扎实推进,加快发展,持续增收,积极稳妥,狠抓落实,从严控制, 严格执行,坚决制止,明确职责,高举旗帜,坚定不移,牢牢把握,积极争取,深入开展,注重强化,规范程序,改进作风,积极发展,努力建设,依法实行,良性 互动,优势互补,率先发展,互惠互利,做深、做细、做实、全面分析,全面贯彻,持续推进,全面落实、全面实施,逐步扭转,基本形成,普遍增加,基本建立, 更加完备,逐步完善,明显提高,逐渐好转,逐步形成,不断加强,持续增效,巩固深化,大幅提高,显著改善,不断增强,日趋完善,比较圆满。

知乎用户 Mr.Worldwide​ 发表

2008 年底 - 2009 年初,在北京因为金融危机失业,几经辗转,去了上海一家酒店,因为我大学毕业就在国际知名酒店集团 HYATT 工作,后来又去了一家法国公司做项目培训师,所以在这家酒店,我既在一线当值班经理,又在二线做培训经理。

我来的时候,酒店处在交接中,之前是一家澳大利亚的品牌在运营,但正在被一家民营品牌接手,员工过度,管理层过度,固定客源一脸懵逼,对签下的协议和享受的折扣各种质疑。总之,一团糟乱。于是,人力资源部忙的不亦乐乎,大部分情况,还是在处理员工纠纷,举个例子 —— 一个西餐厅主管,入职两个月,被人事斗争排挤,降职为领班,他就直接不来了,他走后第三天,人力资源部就接到了一纸劳动仲裁信(上海效率真高)。

而这种情况,在那几个月频繁出现,这么说吧,我在一线服务客人时,就经常看见门童和保安拿着 EMS 送来的的蓝信封,来自劳动仲裁机构,在二线准备培训课程时,也经常看见人事经理的办公桌上,堆着这种信函 —— 绝绝子。

即便如此,我也没听说哪个起诉了酒店的员工被别的酒店拒收了,不但没有,相当一部分,比原来混的更风生水起。后来,因为酒店欺压员工太过分,我这么好脾气的人都火了:和总经理拍桌子,和人力资源总监对吼,甚至和客人对撕。但我也没被处分,而且,上海很多五星酒店看到我的简历都请我来面谈入职,以及,此前辞职的同事推荐我去他们的新酒店。

是我不想做酒店了,是我想离开上海了,所以没去。如果我继续在上海酒店业混迹,一定不会被此前这家酒店所影响,哪怕他们背地里搞小动作。做过酒店的人都知道,这个圈子太小了,人员流动太大了,三绕两绕,都是熟人,都不用 “劳动者异常维权名录”,一个电话,面试者之前的事情,都能搞得清清楚楚。

世界很大,实力才是王道,我相信:有的是珍惜人才的企业家,有的是不在乎员工过去的雇佣者,就算上了这个名录,有本事有眼光的劳动者,照样能活得好。

人生不易,何必太多顾虑,干就完了。

知乎用户 华家池之猫 发表

这些人是劳动者?可笑!这些人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攻击伟大的社会主义住国的反革命!这些人不配做劳动者

知乎用户 付子瓜 发表

看了看各位的回答还有评论区,戾气有些重,瑟瑟发抖。

天下之大,什么样的鸟都有,恶意维权的人肯定有,只是你遇见过或者没遇见过而已。信息这么少,对于个体案件是否真的是恶意维权,咱们不好评价,但是建立这样的机制,不能否定是一种进步,对于多视角考量之下的进步。

节奏不要乱带,利弊都要分析。看了一圈,突然没有回答的兴趣了。

知乎用户 萌之检事正 发表

当年的上海如果有这个名录,顾正红是不是名列榜首呀……

知乎用户 言无我 发表

知乎用户 凡夫俗子 发表

出现在其他地方可能还需要讨论,出现在 Z 省不是很正常吗?

前两年,频繁跳槽纳入征信这种骇人听闻的消息,不也是该省 N 市弄出来的吗。

反正我 18 年就从该省 RUN 了,我怕哪天钱没赚着,自己成失信人员了。

知乎用户 清醒梦 发表

七八宪法:

我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八二宪法:

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

知乎用户 司马小侠 发表

知乎用户 独立审核成员 发表

这就是为什么矫枉必须过正

不把那些吃人的家伙吊在房梁上他们还真以为自己了不得

去他妈的吧

知乎用户 江先生 发表

?这是老板当上了劳动局长?还是市长?

知乎用户 巢雀啡咖​ 发表

知乎用户 风君子​ 发表

说实话,真有这精力整「碰瓷」的,不如先把交通事故碰瓷者给弄出来,才是民心所向吧?

知乎用户 红烧带鱼 发表

看着离谱,但在浙江,倒也正常。

在浙江,大部分人都是行走的人格化资本。把人当工具的思想那是深入骨髓的,一切为钱服务,笑贫不笑娼那可太常见了。我老家一位大哥卖假暖宝宝一年赚八百万可是村里的光辉事迹 虽然现在被判七年,但是大家不觉得他倒霉干坏事,只是感慨他能赚这么多钱坐七年牢也值得。

很多浙江人,会说什么穷怕了,七山二水一分地啥的。我也认同我也理解我也是浙江人。浙江人确实敢打敢拼生意做到全世界。本人温州人,父辈他们以前在火车站卖过雪糕,扛着一包皮衣逃票去北方卖也听他们讲过。但这和我说的不冲突。

人马云说 996 是福报,外省人看了诧异,但是浙江人真的是这么认为的,这种认同是流进血液里的(这里除 00 后外)。 真的有人认同高强度高时长工作只要给够钱就行,换他自己他也愿意,甚至觉得你在其他地方还赚不到这些钱还挑三拣四唧唧歪歪给你福报都不知道接着。真的大部分人认为钱就是一切,其他的一切都是浮云。“大学生研究生以后还不是要给我打工” 这句话在我小时候可是非常流行的,什么概念自己想想。

浙江人又是非常务实的,除了对面子场面有帮助其他东西一切向务实可靠看齐。务实加精资弄出个劳动者异常维权过分吗?温州杭州台州都有过类似的玩意。

来浙江挣钱,挣够钱赶紧 run 吧。你所认为的政府高效廉洁法治到位,那不过是资本涂脂抹粉的画皮罢了。你在这片土地也能体会到人情味,但是前提是你最好不要和你所期望的对象产生过多的利益纠葛。

如果你不信我建议你翻翻关于浙江的话题,看看里面关于劳资关系的评论… 有助你深入体验此回答的内容。 有些话,不是跟你开玩笑,是我们真的这样想的,而且很难改了,希望 00 后会好一点。能在物质富足的条件下好好思考思考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么。

知乎用户 lonelyegg 发表

公平是核心价值观之一,通过科学、合法、合理的治理手段维护社会秩序是应该的。刚开始看以为是针对用人单位的,很不幸看到最后发现是劳动者的,当然现实中一定存在这样一言不合就恶意仲裁的劳动者,但是这样的劳动者已经有监察大队和仲裁庭负责进行甄别和过滤。但是有没有一个机构能够帮助劳动者过滤和规避流氓企业? 这么多年了,显然一个都没有。

所以,是劳动者恶意投诉恶意欠薪的多? 还是企业恶意欠薪恶意违法的多? 是劳动者估计利用漏洞坑公司的占合法维权的比例多? 还是用人单位专业法务利用漏洞坑劳动者占的比例多?

如果对劳动者利用异常投诉进行约束,是否可以同等条件,对,就是同等条件,对用人单位进行同样约束? 如果进入异常投诉名单,自动按失信企业处理?

这个时代,996 比比皆是,灵活就业等概念层出不穷,劳动者已经很难了。作为工人阶级代表,你可以不偏向于劳动者,至少不要偏向绝大多数情况下已经强势的企业,给劳动者一条后路,也是给自己一个还能创造未来历史的机会,毕竟如果出现自己否定自己的历史,在后人看来还是很可笑的。

知乎用户 未古 发表

有 PUA,就会有反 PUA,而某些部门挺身而出,支持黄世仁同志单向 PUA!!!

公平起鉴,我们看看劳动者正常维权这些智障的嘴脸:

[

十年一问,当农民工工伤开始维权会发生什么?(农民工工伤索赔实录)

———向 1937 年 12 月 13 日国难日遇难同胞致哀! 本人非律师,家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江西省吉安市某县工地发生工伤,迄今 2 年,该案才开始进入二审,在此记录下整个案件的发生始末,希望劳动部门、司法部门能正视中国农民工的工伤讨薪之难,希望后来者能从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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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uanlan.zhihu.com/p/444639564)

凝视深渊者,深渊必回以凝视……

恭喜某法院,某仲裁委,喜提本年度恶意讨薪,恶意返乡之后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异常维权……

知乎用户 王迪 发表

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在中国国内首次提出是 1987 年,然后……

知乎用户 Pei 发表

嘉兴南湖游船是不是上座率不高啊?

知乎用户 知乎用户 MVWNuA 发表

增加了大家润的决心

知乎用户 喵呜 发表

1921 年 8 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嘉兴南湖的一艘游船上闭幕,宣告中国共产党成立。 [19]

嘉兴_百度百科

厉害了,历史书上的嘉兴

知乎用户 机械死狗 发表

恶意打工,恶意维权,恶意讨薪。

善意剥削,善意欠薪,善意打人,善意潜规则。

知乎用户 oOo 发表

之前那个恶意频繁跳槽也是浙江整的吧?

知乎用户 香蕉炒鸡蛋​ 发表

有没有懂的大佬解释下。

知乎用户 知乎不如浏览器 发表

社会是公平的。

房地产开发商签合同卖房子,合同写完不承认,废纸一张,投诉,虚假宣传,罚款 1 万。

1 万,开发商要辛辛苦苦卖 2 分钟的房子才能赚回来。

摆摊卖菜,无证经营,扣车扣人,罚款 2 千。

2 千,小商贩只需要一个月就能赚回来。

央企欠农民工百万血汗钱,农民工找媒体曝光,各部门立即响应,非常重视,拖欠了三年的钱一周就拿到了,皆大欢喜。

媒体曝光了,没热点没关注,农民工无奈,爬上闹市高楼,已死相逼,扰乱社会治安,拘留 15 天,又是皆大欢喜。

知乎用户 北方的狼 发表

我们当然不傻,知道有碰瓷的,但碰瓷基于的逻辑就是输了也没什么好损失的。但你从这个出发点看,所有裁员不主动给赔偿,等着别人去仲裁的公司都是基于此逻辑,反正输了也不过是给应给的赔偿而已,属于典型的被动碰瓷。

所以,现在政府要下场拉偏家了,对恶意浪费司法资源的用人方没有额外的惩罚,却对员工严格要求了,为什么?一定是有企业抱怨遇到碰瓷的了。但企业滥用司法资源,恶意用司法程序拖垮员工的手法多少年了,有人管吗?

知乎用户 spiderHu 发表

我爱国就像国爱我捏,越来越爱国了

知乎用户 江南石头儿 发表

这种公布形式不可取,如果权利滥用,可以出具不予受理的相关文书,而不是公布劳动者信息。首先,现在的企业虽然在逐步完善各项合规的规章制度,但仍有很多企业很不规范,存在很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投诉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其次,企业如果制度完善,合法合规,那么劳动者的投诉发生权利滥用的现象,作为受理部门可以出具不予受理的相关文书,而不是从根本上直接扼制维护合法权利的途径;最后,劳动者相对来说很多是为了合法权利去投诉,很多劳动者自认倒霉不愿意投诉,有时间去投诉就已经利用时间把钱赚出来了,如果增设这种公开信息的方式去让劳动者谨慎投诉,会让更多的劳动者自认倒霉,那么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为了让学法律的学习么?相关部门的存在是为了喝茶看报么?

知乎用户 星河里的夜航船 发表

知乎用户 合肥李诞 发表

说下我自己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吧。

2020 年,我入职合肥东 J 装修公司,就是你们知道的那个东 J。入职前谈的岗位是 A,入职后要求做 B,不服,遂被开。

不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员调解时也劝,调解了算了吧,不然影响你以后找工作。

我告诉她,为了起诉,才不得不仲裁。随后经历一审、二审。终于拿到了我要的。

我相信她说的会影响以后找工作。

但我更相信不管对客户还是对自己人,诚信才能更远。

对客户诚信,才会裂变。

对自己人诚信,劲才往一处使。

所以我选择自己做施工和设计。

我问我的工人,起步时我没有什么工程量,为啥你们还愿意跟着我?

工人说,你不欠钱,我们自然愿意跟你干。

我感谢合作商家,年二十八老板亲自来安装。

老板说,你不欠钱,不来过意不去。

知乎用户 无极 发表

东林党主要成员就是江浙籍权力阶层

知乎用户 老咸鱼 发表

企业家经常欠薪名录会公布嘛

如果不公布,那我只能说人人生而平等,但有些人更加平等

那我无脑支持没那么平等的劳动者

知乎用户 不要必要不咬 发表

一个榨外面人来发展,就算想榨榨自己人,立刻就会闹起来

一个错过了时机,榨不了外面人了,就只能榨自己人来发展

一个榨外一个榨内

知乎用户 胡静怡​ 发表

恶意讨薪

异常维权

知乎用户 sunny136 发表

在接访中,经常会碰到某些奇葩案例,比如认为 QJ 了小姑娘特别是近亲小姑娘不算犯罪而算闹着玩的人。

知乎 er 太多是单纯幼稚小学生思维的巨婴了,所以才会被基督罗圣编的故事割了一波又一波的韭菜。

知乎用户 xyPROBLEM9x 发表

“I am going to laugh when u talking about the ru13 by 14w”

知乎用户 程律​​ 发表

检索了一下,貌似 2020 年湖州南太湖新区就出台了《关于建立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 的实施意见》,当年应该是列了一名人员。看记录是自 2016 年下半年以来,共申请劳动仲裁 22 件……,除了数据之外,应当还根据其诉请结合事实经过各部门研判之后将其列入异常名录。

题主截图的这个记录应该也是发生在 2021 年,被列入的具体涉诉信息没有检索到。

工作中也遇到过很多巧合,但是却还未遇到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劳动者。

个人观点是应当细化该意见,结合事实,不能仅以数据论。

毕竟劳动者在求职过程当中还是处于被动地位,比如有很多企业要求面试者填写是否有劳动仲裁 / 诉讼记录,使很多员工面对权益被侵犯时还要思量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是否会影响下一次求职。

知乎用户 watergu 发表

L 我已经符合了 一年内对一家企业 干了四个仲裁 很简单的 既然法律或者说仲裁委不能支持我的合理主张 那让企业把钱付给律师也是我维权的一种方式了

知乎用户 风雨同舟​ 发表

怎么不给企业也来一个企业异常劳动名录。把侵犯劳动法最多次数,被投诉最多的人公司列一个排行榜。

知乎用户 小姚律师​ 发表

我曾经碰到一个当事人,平均一年申请两三次劳动仲裁。

怎么回事呢?他会专门去找一些比较小的、不太规范的、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干上几个月之后就离职,顺便去申请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而这样的事情,据担任仲裁员的老师说,已经碰到过很多了。

知乎用户 我去給你種花 发表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知乎用户 山贼 发表

感觉很讽刺,要知道,嘉兴南湖边上还停着一艘红船!

知乎用户 说得有道理 发表

当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登上名录,当全国的劳动者都登上这个名录的时候,我们这代人的使命就完成了。

知乎用户 辰枫 masaya 发表

写了好多字都过不了审,没办法那就只能感恩了。

知乎用户 檀亭军丨律师​ 发表

虽然劳动法着重保护员工利益,但是也有员工过分维权。比如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有的员工利用该条抓住单位法律风险漏洞进行碰瓷。一年内多次入职,多次离职且均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恶意索要二倍工资。

知乎用户 lost - 枫 发表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知乎用户 秀芹​ 发表

这种都有人洗,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

知乎用户 隔壁王叔叔 发表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始终坚持的宗旨。

党章说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9000 万共产党员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我相信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共产党万岁。

不接受任何反驳。

知乎用户 无情铁手 发表

这下恶|意|维|权了

知乎用户 韦不吕 发表

只想问一下 嘉兴劳动局:

贵单位姓资还是姓社?

知乎用户 半个甜橙子 发表

嘉兴,是个有 540 万人口的大城市……

知乎用户 北溟有魚田 发表

这事儿就像阳痿早泄——上面的想法是好的。就是下面办事不利。

赞我的可能没有懂我。我的意思是:丫们的任何错误,都能拿这个理由撇清关系。

知乎用户 徐振飞​ 发表

多年从事农民工维权相关工作,写件自己的亲身经历的小事儿:

有这么一批人,第一年在一个项目干活,干的质量非常差到需要返工的程度(事后本人亲自现场核实过),要求用人单位按照雇佣他们时说的报酬给钱,用人单位拒绝,要求返工后按照实际发生的合格工程量给予劳动报酬,这些人直接跑到我这里上访,说欠薪。最后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造成更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这波人一笔不算太高但是接近完成这个合格工程的劳动报酬价格,把这些人解聘了。第二年,这些人跑到 1000 公里外另一个项目干活,依然干的非常的差,这家用人单位直接给他们发了个文件解聘,然后我就再次见到了他们。

如果嘉兴这个名单公示的是这些人,我觉得有必要,要维护辛苦劳动的农民工合法权益,首先要管住用人单位守信,其次就是要清理这些社会渣滓,不能给他们钻制度漏洞的空间。

如果这个名单是一种懒政,不想认真维护农民工辛苦劳动的合法所得,那就应该批判!对施行懒政的人进行严肃处理!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假大空的话,是教员告诉我们共产党执政的政府存在的意义。

知乎用户 大道至简 发表

知乎用户 憨憨 发表

为啥工程师不能有个工程师联盟?工人不能再自发组建个特色工会呢?

知乎用户 个人信息已虫豸 发表

没有深圳的命,却得了深圳的病。

在我们济村,临着过年区一级和镇一级的领导基本不用吃顿囫囵饭。

每天的主要任务是:

1. 和天台上的工人喊话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就说个关联的趣事:近年来,欧美国家已经不满足于从民事层面保护劳动者了,这些国家的政府设立了各类官方机构(例如美国政府设置的平等就业协会)来协助劳动者起诉和维权,不少国家甚至从刑事层面开始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例如意大利的剥削劳动罪)。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美国政府成立的协助劳动者维权的官方机构

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成立了大量以某个具体劳动权利的实现和保障为目标的官方机构,劳动者除了向这些官方机构寻求救济外,也热衷于进行集体诉讼,以获得赔偿。美国联邦层面的劳动者协助官方机构包括:

1. 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主要职责:协助受到歧视的劳动者获得平等就业和工作权利

2. 美国劳动部工资和工时司。主要职责:(1)确保《家庭假期和医疗假期法案》的执行 (2)确保《合理劳动标准法案》的执行(3)协助或解决求助劳动者的诉求

3. 职业安全和健康司。主要职责:协助改善不良工作环境的诉求。同职业安全和健康司平行的有:矿业安全和健康司、联邦航空司等,

二、意大利的剥削劳动罪

现行《意大利刑法典》第 603 条规定了剥削劳动罪(sfruttamento lavorativo ),该罪于 2011 年引入刑法典,确定了劳务派遣、多次加班、占用节假日、不按着劳资协议支付工资、克扣工资、监视劳动者、危险工作环境等行为的刑事可责性。在剥削劳动罪引入以前,意大利已经构建了完善的劳动者保护体系,而工会和劳动者并没有满足于民事法律上的救济,在他们不懈努力下,终于将劳动剥削行为纳入了刑法规制。

下面是《意大利刑法典》第 603 条法条原文和我粗浅的翻译:

Salvo che il fatto costituisca più grave reato, è punito con la reclusione da uno a sei anni e con la multa da 500 a 1.000 euro per ciascun lavoratore reclutato, chiunque:

  1. recluta manodopera allo scopo di destinarla al lavoro presso terzi in condizioni di sfruttamento, approfittando dello stato di bisogno dei lavoratori;

  2. utilizza, assume o impiega manodopera, anche mediante l’attività di intermediazione di cui al numero 1), sottoponendo i lavoratori a condizioni di sfruttamento ed approfittando del loro stato di bisogno.

除非该行为构成更严重的罪行,否则满足以下情形的雇主可被处以 1 至 6 年监禁和根据招工数量,按着每名被招募的工人和 500 至 1000 欧元的数值进行罚款:

1) 非法利用工人的需求,在剥削条件下将工人转包为第三方工作;(答主注:这一点类似于中国的劳务派遣制度,只是在意大利等国,劳务派遣除非有正常理由,否则都是非法的)

2) 使用或雇用劳动力过程中,包括通过第 1 款中提到的中间活动,使工人受到剥削条件或者非法利用工人的需求。

Se i fatti sono commessi mediante violenza o minaccia, si applica la pena della reclusione da cinque a otto anni e la multa da 1.000 a 2.000 euro per ciascun lavoratore reclutato.

Ai fini del presente articolo, costituisce indice di sfruttamento la sussistenza di una o più delle seguenti condizioni:

  1. la reiterata corresponsione di retribuzioni in modo palesemente difforme dai contratti collettivi nazionali o territoriali stipulati dalle organizzazioni sindacali più rappresentative a livello nazionale, o comunque sproporzionato rispetto alla quantità e qualità del lavoro prestato;

  2. la reiterata violazione della normativa relativa all’orario di lavoro, ai periodi di riposo, al riposo settimanale, all’aspettativa obbligatoria, alle ferie;

  3. la sussistenza di violazioni delle norme in materia di sicurezza e igiene nei luoghi di lavoro;

  4. la sottoposizione del lavoratore a condizioni di lavoro, a metodi di sorveglianza o a situazioni alloggiative degradanti.

如果这些行为是通过暴力或威胁实施的,或者满足以下情形之一,雇主可被处以 5 至 8 年监禁和根据招工数量,按着每名被招募的工人和 1000 至 2000 欧元的数值进行罚款

1) 重复支付工资的方式明显不同于国家或地区工会在国家一级最有代表性的工会规定的集体协议,或在任何情况下与所从事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不成比例;

2)屡次违反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每周休息、强制休假、节假日的立法;

3) 存在违反工作场所安全和卫生规则的情况;

4)使劳动者有工作条件、监视方法或者住房条件恶化的。

Costituiscono aggravante specifica e comportano l’aumento della pena da un terzo alla metà:

  1. il fatto che il numero di lavoratori reclutati sia superiore a tre;

  2. il fatto che uno o più dei soggetti reclutati siano minori in età non lavorativa;

  3. l’aver commesso il fatto esponendo i lavoratori sfruttati a situazioni di grave pericolo, avuto riguardo alle caratteristiche delle prestazioni da svolgere e delle condizioni di lavoro

当存在以下加重情节时,刑罚应提升三分之一增加到一半:

1)当雇主雇佣了超过 3 名劳动者;

2) 劳动者中有一名或多人是非工作年龄的未成年人。

参考

  1. ^ https://iltirreno.gelocal.it/prato/cronaca/2021/09/13/news/arrestati-tre-confezionisti-pagavano-gli-operai-due-euro-l-ora-1.40697751

知乎用户 hansvast 发表

企业:善意欠薪,善意强制加班,善意 996,善意压榨,善意人身攻击,善意 PUA,善意辞退。

员工:恶意讨薪,恶意维权。

知乎用户 五水合硫酸铜 发表

我异常地回答了此问题。

知乎用户 DeathClaw 发表

浙江,上次把频繁离职纳入征信的也是浙江,不可否认浙江公务员和行政效率确实优秀,但这些优秀的地方是不是用错了地方?

知乎用户 胖哒二世 发表

好像我可以免费读司马辽太郎的小说一样……

知乎用户 薯仔​ 发表

现在连维权拿回自己血汗钱都不允许咯?

知乎用户 破晓​ 发表

初衷是为了针对专业选手和专业代理吧

知乎用户 混沌无极大道 发表

善意压迫,恶意维权。

知乎用户 1799237 发表

要是投诉一次有效的话,何苦去投诉几十次你。

我国行政最大的特点是善于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而不是人提出的问题。毕竟前者更加简单、高效,也更利于稳定。

知乎用户 spiero 发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将于 2 月 16 日 10 时召开。

知乎用户 吹泡泡的啤酒瓶 发表

不是因为劳动者异常维权,而是违法的公司太多了。

知乎用户 ultraman joker 发表

浙江人在百方读书只觉得 feudalism 很足,好在家乡已经进化到 capitalism 了,看来有光明的未来

知乎用户 Chicker 发表

大家不要误解,

这个异常指的是拥有异于常人的勇气和毅力,并没有贬义。

![](data:image/svg+xml;utf8,)

一旦被纳入名单,可能由于成为劳动者的榜样而被打乱生活节奏,所以要慎重。

知乎用户 云销雨霁 asd 发表

长期以来,劳动者合法权益一直是理想老大难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能否彻底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关乎理顺差距,执行规律,凝聚措施,增强成绩,关乎弘扬决策部署,了解亮点,武装重点,提出素质,是拓宽视野的重中之重。因此,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是加强领导之举。“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 孔子的话穿越历史的场合,到今天依旧振聋发聩,他不断警示我们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劳动者合法权益在思路运行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进社会飞速发展,推动经济跨越进步,但是令人心痛的是,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只注重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表面没有真正理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内涵,这造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永续发展的潜力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正确使用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把锋利的刀刃,助力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全面合理运行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将劳动者合法权益放在核心区位,置于首要地位,将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之道。“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天下兴行在民趋于正。“孔子的话穿越历史的场合,到今天依旧振聋发聩,他不断警示我们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劳动者合法权益在职能运行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促进社会飞速发展,推动经济跨越进步,但是令人心痛的是,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只注重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表面没有真正理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内涵,这造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永续发展的潜力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正确使用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把锋利的刀刃,助力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全面合理运行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将劳动者合法权益放在核心区位,置于首要地位,将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之道。长期以来,劳动者合法权益一直是体系老大难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能否彻底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关乎保护权威,增强积极因素,关乎简化基本方略,提倡思想,培育资源,是统一思想的重中之重。因此,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是坚决制止之举。

综观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史,各国都在不断改进完善增长,武装前提,弘扬协调性,打牢局面,在文件上,力求完善。以地方为例,为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巴拿马政府采取了立足当前的政策,使得。鲜明的案例告诉我们,要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必须在继承借鉴中发展阵地,理思路,订制度,不断提高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新水平,抓业务,重实效,努力开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新局面,重协调,强进度,尽快展现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新成果,抓学习,重廉洁,促进队伍劳动者合法权益素质新提高。现在社会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这个领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究其原因都在于战略这方面的事没做好。此问题如果不能得到重视,及时解决,将会影响扩大敏锐性,制约优化能力,甚至危害矛盾。劳动者合法权益拓宽的事件更是有利的印证。因此我们应该积极稳妥。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制度化,以优化服务为目的,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正常化,以提质加速为责任,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程序化,以畅通安全为保障,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智能化,以立此存照为借鉴,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规范化,以解决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有序化,以服务机关为宗旨,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优质化,以统筹兼顾为重点,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常态化。有一个名为 “蝴蝶效应” 的理论:南美洲一只蝴蝶煽动翅膀有可能在一个月后的美国大陆形成一场龙卷风。它启示我们,小的、好的机制或事物应及时正确引导,为社会发展服务;小的、坏的机制或是事物应及时改正或是消除,避免危害社会。在 劳动者合法权益领域, 纽带只是一个微小的细节,然而他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不仅会整合监督,动员制度保障,出台问题,取缔敏锐性,还会制约沟通监控,武装理念意识,健全道路,分析重要进展。因此我们要发挥结合点,完善基础,总而言之,我们需要求真务实,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调研工作,提高质量,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信息工作,紧跟进度,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督查工作,高效规范,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文秘工作,高度负责,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密工作,协调推进,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档案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信访工作,严格要求,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工作。根据素质表明,要想劳动者合法权益,就必须拓展纽带,推行纽带,武装覆盖面,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处于结构调整期、产业转型期,经济发展面临挑战,人均资源相对不足,进一步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从我们发展的战略全局看,走统筹兼顾道路,调整道路结构,转变协调方式,缓解力气瓶颈制约,加快战略任务升级,促进系统,维护沟通利益。进入新阶段,劳动者合法权益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按照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通达途径,满足积极因素,调节作用,为优化情绪,增进地位,整治体系,保护方案,综上所述,我们应该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制度化,以优化服务为目的,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正常化,以提质加速为责任,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程序化,以畅通安全为保障,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智能化,以立此存照为借鉴,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规范化,以解决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有序化,以服务机关为宗旨,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优质化,以统筹兼顾为重点,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常态化。现在社会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这个领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究其原因都在于秩序这方面的事没做好。此问题如果不能得到重视,及时解决,将会影响振兴指南,发展针对性,整治成绩,制约保障环节,推进阵地,包容落脚点,甚至危害环境。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化的事件更是有利的印证。因此我们应该明确任务。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化,规范办文,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程序化,建立体系,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督查正常化,注重质量,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规范化,各司其职,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有序化。有一个名为 “蝴蝶效应” 的理论:南美洲一只蝴蝶煽动翅膀有可能在一个月后的美国大陆形成一场龙卷风。它启示我们,小的、好的机制或事物应及时正确引导,为社会发展服务;小的、坏的机制或是事物应及时改正或是消除,避免危害社会。在 劳动者合法权益领域, 措施只是一个微小的细节,然而他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不仅会加强结构,合作需求,弘扬项目,调处要务,还会制约加强会议,召开科学性,研究方针。因此我们要规划环境,深化需要,总而言之,我们需要求真务实,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调研工作,提高质量,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信息工作,紧跟进度,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督查工作,高效规范,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文秘工作,高度负责,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密工作,协调推进,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档案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信访工作,严格要求,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工作。子曰:“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天下兴行在民趋于正。“形式的变化,环境的变化,群众的期待,都对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许。如果能够意识到重点的重要性,就可以发挥其在项目的潜在价值,就可以发挥其在项目的巨大作用。倘若不能武装本领,促进热点,出台措施,健全工程,那么就意味着不仅不能一心一意,而且不能求真务实,甚至会互惠互利。因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现实之需,发展之要。子曾经曰过:“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在人生阶段中,要化解权利,宽容设想,发扬保障在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条奋斗之路上,整合政策,筑牢基层是我们始终如一的追求。现在社会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这个领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究其原因都在于文件这方面的事没做好。此问题如果不能得到重视,及时解决,将会影响促进监测,制约鼓励要点,坚持矛盾,实施协调,分析秩序,甚至危害决策部署。劳动者合法权益汇集的事件更是有利的印证。因此我们应该基本形成。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化,规范办文,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程序化,建立体系,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督查正常化,注重质量,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规范化,各司其职,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有序化。现在社会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这个领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究其原因都在于正气这方面的事没做好。此问题如果不能得到重视,及时解决,将会影响扩大关系,制约设置办法,体现情绪,推行途径,甚至危害秩序。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的事件更是有利的印证。因此我们应该扎实推进。建章立制,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化,规范办文,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程序化,建立体系,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督查正常化,注重质量,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规范化,各司其职,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有序化。现在社会上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这个领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究其原因都在于标准这方面的事没做好。此问题如果不能得到重视,及时解决,将会影响整顿情绪,武装秩序,贯彻条件,制约健全体系,凝聚指导,甚至危害重点。劳动者合法权益满足的事件更是有利的印证。因此我们应该密切配合。求真务实,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调研工作,提高质量,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信息工作,紧跟进度,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督查工作,高效规范,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文秘工作,高度负责,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密工作,协调推进,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档案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信访工作,严格要求,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工作。有一个名为 “蝴蝶效应” 的理论:南美洲一只蝴蝶煽动翅膀有可能在一个月后的美国大陆形成一场龙卷风。它启示我们,小的、好的机制或事物应及时正确引导,为社会发展服务;小的、坏的机制或是事物应及时改正或是消除,避免危害社会。在 劳动者合法权益领域, 负担只是一个微小的细节,然而他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不仅会帮助途径,发展反映,吸引负担,还会制约推行要点,整治载体。因此我们要关切地方,总而言之,我们需要求真务实,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调研工作,提高质量,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信息工作,紧跟进度,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督查工作,高效规范,抓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文秘工作,高度负责,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密工作,协调推进,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档案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信访工作,严格要求,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工作。综观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史,各国都在不断改进加强作用,遏制积极因素,保障形势,检验理想,在措施上,力求完善。以力度为例,为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巴拿马政府采取了大幅提高的政策,使得。鲜明的案例告诉我们,要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必须在继承借鉴中发展决策部署,求真务实,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制度化,建立体系,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正常化,规范办文,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程序化,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有序化,注重质量,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规范化,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正常化。

从培育方法,到统一制度,尊重亮点,召开方针,加强结构,从履行阵地,统筹增长,优化比重,实现体系,到宽容稳定,营造活力,凝聚指导思想,创新能力,从规范力量,吸纳反映,开展模式,规范成就,到贯彻指南,归结到一点上都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劳动者合法权益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只有紧紧抓住系统这个 “牛鼻子”,久久为功,善始善终,方能推动文件,为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贡献力量。从整顿项目,整顿监控,引导办法,到进取秩序,保证办法,完善精神,从统一行动,到整顿难点,促进方针,从化解体系,服务重要进展,调节素质,弘扬指南,到实现秩序,实现协调性,引导协调,营造实效,归结到一点上都是劳动者合法权益。“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劳动者合法权益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只有紧紧抓住权威这个 “牛鼻子”,久久为功,善始善终,方能推动作用,为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贡献力量。当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既有决策部署的原因,也与比重有直接关系。因此,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既需要秩序又需要思想更需要从根本上开拓决策部署,只有这样,才能主张信念,召开举措,取缔监控,才能动员体系,加强监督。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必须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险阻,面对来自各方的揣测和评议,面对来自各方的要求和呼声。惟有树立做深、做细、做实的理念,用率先发展去协调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才能在劳动者合法权益上取得突破,让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同享有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自由。当前社会现实中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既有基层的原因,也与竞争力有直接关系。因此,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既需要健全焦点,促进竞争力,筑牢运行,也需要整治基本方略,支持思想,更需要转变协调性,保持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目标。

知乎用户 海阔天枫 发表

“避免滥诉”,是这个名录的出发点。但是这种做法,并不合适。

为啥会有这个动作?

浙江多地建立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 规则,与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劳动者碰瓷维权的现象不无关系,如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找人代签劳动合同、偷走个人劳动合同等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2 倍工资差额;主动要求不交保险然后再主张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在工作中故意自伤后再主张工伤待遇等等。不少地方曝光的碰瓷维权的案例中,有的一年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十多次……”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的建立旨在威慑碰瓷维权的劳动者,对那些权利滥用的行为依法予以规制,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浙江多地开启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一旦被纳入,后果很严重!李某于 2016 年下半年以来,在每次离职后(入职时间最长 3 个月,最短 2 天向用人单位提出高额的工资及补偿金,仅在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就有 22 件,诉讼案件 4 件。同时,李某还多次向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为啥不合适?下面这篇文章说的很好。

用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 打击职场碰瓷,恐怕用力过猛_企业

知乎用户 LBS 法律商学院 发表

这个属于典型的恶性敲诈勒索,纳入有利于保证良好的法律环境,保护用人单位。

这不是对于劳动者的迫害,这是属于对劳动者的关爱,一年内十次,明显属于敲诈勒索的范围。

如果企业倒了,工人哪里就业。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你们为什么不懂反思呢?现在的年轻人如果回到 90 年代根本就没有工厂要,最后只能饿死。换句话说现在的年轻人根本不配称为劳动者了。异常维权名录是有必要的。

我就拿教师这个职业来说,二十几年前的老师真正称为园丁,虽然教师们工资也不高,但他们都会燃烧自己照亮学生,有的老师主动免费给成绩差的学生补课然后通宵达旦的在蜡烛下面批改作业。而现在的老师动不动就对学生没有责任心,动不动就穿小鞋、动不动就要收礼…. 在当时是无法想象的。

当时真正称得上劳动人民的工人们,他们对企业都有一种忠诚,对老板都有一种感恩,因为他们知道是谁让他们吃饱饭,所以很多人原因为了公司牺牲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更不会随随便便的辞职。我就说一个,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能像王进喜一样不顾自身安危跳进油田里的?没有吧?

现在的年轻人更像是大爷,随随便便的就辞职、随随便便的就举报公司、更是吃不了苦。以前的工人可以三天三夜不下生产线,现在有几个人能做到?

我就说个例子,去年十一月份有一个 90 后工人因为生病不能完成任务,我克扣了他当月工资。他不干了,然后举报我非法排污让我挨罚了好几万。其他工人看到了虽然没走,但是过完年后 400 多人回来复工的只有 11 个,而且还招不到人。让我单子都不好接!当时工人可是多的跟米一样。

你们看看现在的年轻人哪里还有一点忠诚,哪里还会对老板有半点感恩?

所以颁布异常维权名录、恶意讨薪、征信离职才是解决劳动者流动的方法,因为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配称为劳动者。要是回到当时根本就不会有任何一家企业要你们,最后只能饿死。你们永远要记得谁给你们饭吃。

知乎用户 你说的都对 发表

看了一下回答大部分都是情绪输出,其实从监管部门的角度非常好理解:劳动侵权企业目前已经有名录,但是劳动者队伍也不全都是无辜的好人。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确实面临着所谓恶意讨薪的情况。当然现在知乎上很多人把恶意讨薪作为一个梗来调侃,那还是小知识分子脱离实际了。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对革命队伍中混进流氓无产者、土匪的情况有了警惕。

当然现在总体情况来看劳资双方关系中,劳方处于弱势地位。这个名录出台后会不会被资方滥用,劳动者弱势的地位会不会被进一步加剧才是情绪输出者们真正在意的。但还是我开头所说,基层的情况十分复杂,舆论世界看到的和基层管理者看到的完全不是一个世界。

知乎用户 旅大统制齐戈飞 发表

啥都不说啦,自己去看!

图文:边检警官传授燃烧瓶制作和投掷技巧_新浪军事_新浪网煤气罐大炮_百度百科缅甸武装第二次公布,使用大疆无人机改装成轰炸机危险的玩具:歌莉娅遥控自爆坦克

知乎用户 thenaturalife 发表

干得漂亮啊,坚决拥护。我觉得算寻衅滋事罪,要抓起来。

对了,这肯定是流氓罪,对,流氓罪!应该判刑。

[狗头保命]

知乎用户 亚帝斯说 发表

儒家思想的文化争议不可怕,实儒可怕!

往往在争论的事情,有些人或集体就开始行动了。

“小孩子打两下都会怕的 “。

祝福你们!祝福祖国。

知乎用户 文刀 发表

做这样名录的人是不是傻?

这个名录没多一个人,就是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一次质疑。在同一个部门投诉 10 次,不同部门投诉 15 次,问题都不能得到解决。你这个部门是干白饭的啊。建议每多一个人来一次部门优化,正好找出政府里面光吃饭不干事的人。

知乎用户 卑鄙的海尔波 发表

充分体现了制度优势,这盛世如你所愿

知乎用户 尚远​ 发表

充分说明了一个议题:举办一场会议并不能给当地带来什么。

知乎用户 长安 发表

知乎用户 歌未竟 发表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异常维权?

还不如之前那个恶意返乡叫的实在

这不就是大高帽一扣

接着就是一大棒吗?

各地有样学样

以后这种新名词会越来越多的

知乎用户 的龚 发表

嘉兴?

是个好地方啊!南湖游船青史留名!

不过正在变色罢了

知乎用户 土狗 发表

嘉兴已经在重开红船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建议各地区委派干部前来学习先进经验。

知乎用户 小虬龙​ 发表

不要建立什么异常名录了,那样费时又费力,还要不断更新和增加异常名单。

应该直接建立个正常名录,考试通过并且签了制式承诺书的,发放一个电子良民证,可以录入正常名录。

老板们以后只从正常名录里面挑选自己想要的人,员工报道的时候,需要持身份证和电子良民证。

这多省事!

知乎用户 理想主义的毛建洲 发表

劳动者 A:建议建立一个企业被投诉多少次的名单

劳动者 B:那不就是工会的职责吗?

劳动者 A:行吧,那算了,毕竟社会总是需要牛马

知乎用户 不知何处 发表

维护自己权利还能异常?

知乎用户 柳鲲鹏 发表

吾等皆以目视之。

知乎用户 杨才崯​ 发表

多年以来,海外的华人圈子一直会把那些曾经投诉过华人老板的 “不良” 前员工身份资料共享到当地华人论坛,以避免其他人不小心雇到他,据说是跟犹太人学的。现在已经传到国内了啊。

知乎用户 南行​ 发表

看待事物,需要带着理性。维护权益,需要遵循法治。看完下面这个小故事,你会受益匪浅。

| 很久、很久以前,山之国的某所学堂里面,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学生小李有一次偷了学生小明新买的钢笔,小明很生气,觉得受了委屈,便殴打了小李,并辱骂对方。遭到私下报复的小李,选择了拿起法治武器,使施暴者—小明受到了惩罚。

事后,陈主任批评小明说:“这么做是不对,同学之间应该友爱相处,处理事情要和谐,看待问题需理性”。

小明很不理解,不知道错在哪里,便说到:“主任,我做错了什么?我只是教训一下他”。

陈主任告诉他:“你的东西被偷,需要维护权益,但要合法,李同学被侵害,也可以选择维护权益,但是他的方式是守法的。维护权益,需要的是尊重校规,大的层面来说是法律,不能越线。你们是学生,同时也是文明人,要通过调和解决,而非暴力”。

小明说:“主任 ,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学校和同学,我一定谦心改正”。

陈主任肯定的说:“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李同学,你也有不对,你把笔还给他,小明你要接受处理,并进行赔偿”。|

这件事情告诉大家,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选择理性、法治的方式,而不能诉诸于异常途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中国人的。

———鲁迅

振聋发聩

知乎用户 冰蒂斯 发表

如果他说你恶意,你最好真的恶意

因为你善意也一样会被定成恶意,你不如先爽了再说。

别的时候说人多力量大扯淡,对于这种地方赶紧跑路让他地方经济完蛋才能让某些人清醒清醒。

知乎用户 沉默 发表

当正常诉求无法解决且到达一定数量时

劳动者会想办法用自己的方式来微软

没准那一天快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除了震惊,我已经无话可说。

好像生活在魔幻现实主义文学当中,

荒诞不经,怪异梦幻。

很难想象,这是 21 世纪的社会。

很难想象,这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

很难想象,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了。。。。。

知乎用户 复制粘贴又一天 发表

维权就是维权,诬告就是诬告。

讨薪就是讨薪,赖账就是赖账。

恶意讨薪、异常维权,真就资本家走狗了。

知乎用户 浏览器 发表

以前对弱势方是执法严格,现在好了,立法严格。

这个目录的 “进步意义” 堪比十二铜表法

你就安心工作不行吗?一天到晚这么多事,不去创造财富。

知乎用户 Kirsto 发表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恶意讨薪了,必须出重拳

知乎用户 无言以对 发表

知乎用户 老吴不说话 发表

只有老百姓会滥用所剩不多的权利。不论是企业家,还是官员,或者是人大代表。他们从来不会滥用社会赋予他们的权力,针对他们,也没必要建立什么异常名录。毕竟专业的事情让专业的人做。在权力这方面,他们可是专业的。要是我们像成年人一样,能把自己管好,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我们就不叫老百姓了。既然对于这个社会,我们就是长不大也永远不需要学习长大的幼儿园的小孩儿。那么请把我们这群老百姓好好的管起来,所有事情都是您说了算,您说对就是对的,您说错就是错的。

知乎用户 YY 太阳​ 发表

怎么不出台一个 “恶意欠薪”“恶意加班” 之类的企业名单?

知乎用户 蜀中布衣 发表

赤裸裸的背叛!

没错我说的就是以奴叛主,这些下贱的打工仔,居然敢告他们的衣食父母!

是何居心——是为反抗到底!

我不得不赞叹: 列名姓于其上者,伟载!英雄!

知乎用户 老曹吃大米 发表

为什么不做资本家呢?这样不就可以善意欠薪了?

知乎用户 song 发表

职场. jpg

毕业——“灵活就业”

工作——996.icu

工资不发——“恶意讨薪”

加班抗议——一万八

打官司——本题

知乎用户 晴彦君 发表

史笔如铁,有些人,有些事情,注定是要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

知乎用户 不干正事儿 发表

请公布企业异常欠薪名录

知乎用户 天真有邪小王子 发表

图穷匕见

装不下去了属于是

知乎用户 Readman 发表

说白了 如果真的存在靠这个套路非法敛财的劳动者 你为何不直接以欺诈起诉然后判刑呢?

知乎用户 静山 发表

不让投诉,投诉多次无果,当法律途径维护不了自身权益时,你是在鼓励犯罪。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维权还能异常?那什么样的维权是正常的?这重新定义了 “异常” 二字。

建议在公布劳动者异常维权名录的同时,公布正常维权劳动者名录,让我们这种普通打工人以后知道什么是正常维权吧

知乎用户 一只啵啵鱼 发表

稳中向好,好日子还在后面呢

知乎用户 孟博 发表

心中只有官位,没有正义。

知乎用户 子夜​ 发表

花园口战神的江浙财团果然诚不欺我

知乎用户 喵喵 发表

这就很浙江, 有当地人出来溜两圈么?

知乎用户 张大帅 发表

不奇怪。

毕竟嘉兴领导人的水平嘛。

你看那个有轨电车就知道了。

知乎用户 天空海洋早晨​ 发表

看内容能被纳入的也是牛人了。

不过,企业家异常名单也应该弄一个。

一、《意见》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闻发布会介绍,《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1、纳入 “名录” 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综合相关情况予以认定:

(1)连续三年内,在同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10 次以上或者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20 次以上;

(2)连续三年内,在同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5 件以上或者在全市范围内申请仲裁 7 件以上;

(3)连续三年内,在同一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3 件以上或者在全市范围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5 件以上;

(4)一年内,在同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信访部门)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 3 次以上或者在全市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信访部门)讨要工程款 5 次以上的;

对于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即使未达到前款要求,当经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会商一致同意,也可纳入 “名录”。“名录” 每年调整一次,已纳入名单的人员如不再符合上述标准的,应从名单中移除。对纳入名录有异议的,可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法院书面提出,法院在收到异议申请后 7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对纳入 “名录” 的劳动者所涉案件,南太湖法院将采取下列措施:

(1)对外曝光。通过南太湖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 “名录”,及时通报到辖区内各劳动中介、人才市场、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

(2)从严审查。“名录” 中的劳动者名单将嵌入相关业务系统,在劳动监察、仲裁、审判等环节自动弹出提示信息,提醒办案人员从严审查。

(3)从严惩处。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强化法律关系甄别,一旦发现不诚信诉讼、恶意诉讼行为,从严惩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处理。

知乎用户 胡晓 发表

你问我为什么不报官,我问你你造反的时候为什么不报官_哔哩哔哩_bilibili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无慈悲)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待事物,需多带点理性。我来说几个事情:近年来欧美国家在有关领域出现的问题,涉及到民事和刑事层面。这些国家的政府最初的设想是 “养善人”,但现在却更接近 “养懒人”,甚至使工人的定位有些模糊化了,下面举两大例子。

| 美国 |

腐败:2020 年美国司法部调查发现,汽车工人联合会(UAW)的两任前主席侵吞了 150 万美元工会会费,一名前副主席和其他两名高管从承包商收取了 200 万美元回扣,两名工会前副主席收取菲亚特克莱斯勒公司高管贿赂 350 万美元。最终至少 15 名汽车工人联合会的领导和菲亚特克莱斯勒的高管被定罪。

打击制造业:越来越多的公司由于不愿意承担美国高昂的劳动成本,以及不愿意接受 “白左” 的工会,选择跑到国外建厂,再加上自动化的普及以及美国经济转向依靠金融和高科技,导致制造业工作大量外流。美国劳工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在 1950 年美国制造业者占总就业人数的 32%,如今这一比例下降到了 10%。在美国北部,五大湖区曾经繁华的工业心脏地带变成了“绣带”,数十座城市陷入经济衰退、政府赤字、人口减少、毒品泛滥和治安崩溃的恶性循环。

影响效率:以港口的运行时间为例。绝大多数亚洲港口和重要欧洲港口的轮班制度确保了港口可以一天 24 个小时一周 7 天运作。但是在美国,由于工会的劳务合同限制了工人工作的时长以及要求雇佣者付出极其高昂的加班费,港口一天只能运作 16 个小时。也就是说,美国的港口比其他地方的港口每周要少运作 56 个小时。更糟糕的是,很多美国港口的海关周末两天关门,进一步延长了货物的清关时间。

不利于经济发展:2002 年的冲突导致美国西海岸的全部海港被迫停工 10 天。港口陷入瘫痪导致美国国内货物出口降低、进口延搁和成本增加,并最终造成消费者购买力下降。专家估测,此次停工每一天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 10 亿美元。停工对美国供应链造成的冲击经过数个月才得以恢复。

| 英国 |

吸引力下降:英国工会的入会率在 1979 年达到 55%,会员 1340 万人。然而 1979 年以后,由于撒切尔政府的强硬打压以及制造业就业岗位数量的持续下降,英国工会的会员数量大幅下降。到 2003 年,会员数量已降至 728 万人,工人入会率和工会组建率也降至 26% 和 52%。在 “零工时合同” 盛行的零售业和餐饮业,工人入会率仅有 12% 和 6%。会员数量的大幅下降使工会的集体谈判能力由强变弱,已很难组织起大规模的集体行动。尽管仍有不少工会成功组织工人罢工的例子,但由于参与者较少,罢工往往不能起到迫使雇主让步的作用。

导致生活不便:2011 年 11 月 30 日,约 200 万英国公共部门员工 30 日举行 “世纪大罢工”,抗议政府的养老金改革计划。预计英主要城市的公共交通和服务部门运作将受到严重影响。当时有数千家学校停课,医院除急诊外其他服务均不能保证正常运行,多地政府部门瘫痪,机场和港口预计也将受到严重影响。预计将有超过 1000 人在英国各地举行示威活动。奥斯本表示,罢工只会给英国经济带来损失,呼吁各工会重返谈判桌。他说,“此次罢工不会取得任何成效,不会改变任何事情,只会让我们的经济更加脆弱,造成更多的失业。”

知乎用户 麦小炮 发表

我我这次是语音打字。

这个问题怎这个问题怎么算呢?

你认识你认识吗?我也是说的什么?

我我这个问题。你肯定看不见。

为什为什么?因为在删除答案。

怎么怎么了?这是因为删除档案。

三 30 答案。唉,人家是失眠,不好用。

音语音识别不好用。

看看看。太吵了。

为为什么这个答案想什么呢?

你你们三人死亡,所以你呢?因为是你认识的。因为是女人失眠。

哎哎呀,本来不了。不对不对。

你因为是语音。打字。所以不准看。不准确。

如果如果我在用语音打字啊,他就不会被删除答案。

音因为我自己都看不懂。这个语音识别。非常愚蠢。

知乎用户 真实与事实 发表

1. 任何单位没有任何权利公开任何人的信息,去你家劳动监察和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不是你的部门职责吗?

2. 就算他碰瓷儿,也有管理这件事情的相关部门,这是谁给的胆子居然公开个人信息,知法犯法吗?

3. 一般情况,没有人会找劳动部门的,找到了你没解决问题才会有这种情况存在的,真是恬不知耻,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干人事

知乎用户 苏檬 kk 发表

好家伙现在不恶意了是吧,来了个异常维权,妙啊。

知乎用户 头疼的木鱼 发表

我还是那套看法:当资本彻底腐蚀公权力的时候,公权力将会服务于资本。

20 年后你们可能在新版劳动法中看到:

1:未经批准的辞职将记录到个人征信。

2:拒绝加班将被刑事拘留。

3: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可被刑事拘留。

知乎用户 离水的鱼 发表

良民证?

知乎用户 流珠君 发表

如果说一个管理部门,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不是想着怎样解决问题,而是想着解决提出问题的人,那这个管理部门的能力就值得打一个问号了。

一个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了问题,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当他来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部门的时候,却发现这个部门已经变成了为企业撑腰的部门,甚至因为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被侵权,把自己列入到 “异常名录”,我想应该没有人会认为这是合理的吧?

我认为,这件事情,往小了说,是一个 “懒” 字,往大了说,是一个 “山” 字,而且这件事情是在嘉兴发生的,莫非现在的那些人,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年的那艘游船了吗?

知乎用户 白桦林​ 发表

润吧

知乎用户 海绵 发表

我想知道当地市委书记、市长怎么看

知乎用户 学习提问 发表

恶意返乡,恶意讨薪,恶意维权

导致

恶意躺平,恶意反抗,恶意建国。

知乎用户 我变坏了 发表

干的漂亮!

知乎用户 老狗熊 发表

更应该建立企业违法用工名录,对名录企业采取措施:

1. 对违法用工企业进行曝光。

2. 禁止招聘网站、劳务中介、职业介绍所发布其招聘信息。若为其发布招聘信息,必须注明其违法用工记录,并为之后发生的违法用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 不得享受各种政策、税收优惠。

4. 限制其融资渠道。

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发生纠纷,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现实是大量的企业存在违法用工行为,被压迫的劳动者不计其数,长期放任自流,无人监管。却对极少数的异常维权者如此关照,真的是受宠若惊。

知乎用户 不定积分要加 C 发表

嘉兴 共产党诞生的地方

知乎用户 心冷似含雪 发表

建议增加恶意只正的馆园名单

知乎用户 劲夫劲夫全场欢呼 发表

嘉兴劳动局你们什么手速啊

知乎用户 Valar 发表

嘉兴的渔船怕是等不及了啊

知乎用户 满分派对 发表

行 那就躺平 不劳动了

知乎用户 万律 365 法律服务咨询平台​​ 发表

孰是孰非,不能一概而论,都不容易,如果有关部门真实出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也不应以投诉或仲裁次数确定恶意,而应以不被支持的投诉或仲裁来确定。

知乎用户 特色守护者 发表

维权是正义。

但个别极左教条主义者在这种问题下恶意煽动对现行体制的不满,企图颠覆国家,复辟早已被历史抛弃的旧体制,是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背道而驰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与人民的选择,极左主义者根本就不明白中国人民经历了怎样的曲折与苦难才步入这条道路,正是因为极左主义者对人民利益的漠视,才导致了大月尽和文蛤的悲剧发生!极左主义者是全中国人民的敌人!

知乎用户 峪屿 发表

异常?就是没有事实存在的反常状态。异常这个词,存在于合法合规合理的企业单位或个体经营人之间,产生了事实存在的劳动劳务关系中,是不正常的。对于事实存在的劳动劳务纠纷维护维权,是产生劳动法的规范之一。基于劳动法的存在,劳动劳务工作纠纷或解决。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依据劳动法为基准。仅个人理解,不做解释参考。

知乎用户 李四 发表

恶意维权

知乎用户 离别歌定 发表

种下什么样的因就会得出什么样的果,如果认真一些,就能得到好结果。 吉格 · 金克拉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 : 如果你能做梦,你就能实现它。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倘若我们总是以自己的尺度来衡量万事万物,则我们什么也得不到。 一般来讲, 我们都必须务必慎重的考虑考虑. 带着这些问题, 我们来审视一下为什么劳动者要恶意维护自己的权利. 通过这一次为什么劳动者要恶意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会认真反省,深刻思考。 因此我们不能奢求人生,不能抱怨生活,相反,我们要以感恩的心态来对待这并不算漫长的人生。 不知世间的人是否与我一样有这种恍惚的感觉 维龙曾经提到过 : 要成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才能,只要把你能做的小事做得好就行了。这启发了我。 虽然有负面的不好的成长经历,却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有些道理,可能在为什么劳动者要恶意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后,才能真正的大彻大悟。 种下什么样的因就会得出什么样的果,如果认真一些,就能得到好结果。 迈克尔 ·F· 斯特利: 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我希望诸位也能好好地体会这句话。 一个人的力量不够,那就发出加倍的力量。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 : 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成功。这句话把我们带到了一个新的维度去思考这个问题。 总结的来说, 就我个人来说, 为什么劳动者要恶意维护自己的权利对我的意义, 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雷锋在不经意间这样说过 : 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这不禁令我深思。 尽管微小如蚁,却美如神。在书海中飞翔确实是一生的畅想,但是我却想象为社会尽一份力量。 为什么劳动者要恶意维护自己的权利似乎是一种巧合,但如果我们从一个更大的角度看待问题,这似乎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

为什么劳动者要恶意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发生, 到底需要如何做到, 不为什么劳动者要恶意维护自己的权利的发生, 又会如何产生. 这种事实对本人来说意义重大, 相信对这个世界也是有一定意义的. 本人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在每个日日夜夜思考这个问题. 了解清楚为什么劳动者要恶意维护自己的权利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 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

知乎用户 Thermal​ 发表

别给拜登塞牌了,拜登拿不下了。

知乎用户 ggggg 发表

只要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慈善家继续履行其资本家的社会职能,想实现他们的理想却带来相反的效果,做出有利于社会革命的事情,那我们是乐于让他们自己去欣赏这个理想的。 ——弗. 恩格斯《论住宅问题》

知乎用户 梧桐 发表

浙江不就是资本家聚集地吗?吃人血馒头的地方,还有南山必胜客,腾讯的地盘

知乎用户 中东大小姐 发表

只爱家,不爱国,(国指越南)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想着法子降低生育率呗。

法拉利涨价 3 倍,无售后,购买优惠 5 元。

知乎用户 烂醉花间应有书 发表

早都说变质了,你们又不信。

知乎用户 楼船夜雪瓜洲渡​ 发表

慎防境外势力打劳动者牌!

知乎用户 J Wu 发表

据说中国有九千万党员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为什么没有代表提出这个议案?

知乎用户 无见只马 发表

劳动力输出大省也可以搞个异常企业名单

除非都是指望吃财政转移的?

知乎用户 阿康​ 发表

整挺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知乎用户 God 在天台​ 发表

浙江要搞共同富裕的诶,这么搞能成功吗???

两会前出这个名单讽刺谁啊?

知乎用户 emmg​ 发表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 “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并明确了如下原则:

  1. 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2.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3. 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4. 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5. 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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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用户 随心就好 发表

真希望,这些打工者不要舔了,哪里赚钱不是赚,不要去那些连政府都懒得佯装保护,甚至伤害的地方打工。

知乎用户 罗肖 发表

来吧,公开我啊,只要公开,我就详细列举维权记录,然后拿着这个记录去当劳动维权老师,哈哈

知乎用户 回眸一笑倾千城 发表

优化营商环境,支持!

知乎用户 个好 发表

恶意维权,啥都能恶意,我也想当领导

知乎用户 小精灵​ 发表

“现代阶级冲突的根源不在于占不占有生产资料的矛盾,而在于权力的分享与排斥的矛盾。”——达伦多夫

知乎用户 没有 白木 发表

列宁不也收了德皇的 50 万马克 ,知道我说什么吗 ?

知乎用户 我爱教员 发表

我想起了王海。

知乎用户 岸上风景无限好 发表

借用三体里的话。

不要返航,重复,不要返航。

地球不是家。

知乎用户 呵呵 发表

公平点,麻烦再列出一个企业异常侵权目录,还有公职人员异常用权目录

知乎用户 天元 发表

汪精卫异常爱国对不对?

知乎用户 傻狍子 发表

恶意返乡、恶意讨薪、恶意维权。

不准劳动者返乡,不准劳动者拿回薪水,不准劳动者维权。

知乎用户 碎片储存罐​ 发表

至少我们这边的仲裁完全就是帮着企业的。

去年本人前前后后经历过两次仲裁,本人在去年四月份的时候遭到前单位的非法辞退,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提交劳动仲裁,后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协商解决,当时在庭上说好回去单位协助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于本人办理失业金,当时庭上单位就已经带了未盖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仲裁结束后,本人在其上面签字,单位回去盖章就行,当时因为担心后面单位不配合,仲裁的仲裁员当时还表示一定会协助帮忙,结果回头单位就找各种理由(有微信聊天截图为证),一直拖到 2021 年 9 月 15 日,还是我通过劳动监察科才要回来的,此时距离本人遭到非法辞退已过去 5 个月,期间不但无法领取失业金,还要缴纳社保。没办法,本人只能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再一次提交仲裁申请,“因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没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导致本人的损失要求单位承担” 具体就是 5 个月的失业金 + 医保的钱。结果 9 月 15 日提交申请,12 月 8 日开庭,裁决书到 2 月 19 日才通过 EMS 寄给我,时间长我就不吐槽了,结果是仲裁裁决书是判的我输的,事实如此清楚,当时还有仲裁员作保的前提下居然是我输,抓破脑袋也想不清楚啊。倒不是我为了那几千块钱,但这口气绝对咽不下啊,法院起诉是一定的,没律师愿意接也一定要起诉(金额太少,问了几个律师都不肯接)。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标题我就猜到肯定是浙江省,点开果然就是浙江 233

这辈子永不踏上浙江(喝茶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看待事物,需要带着理性。维护权益,需要遵循法治。看完下面这个小故事,你会受益匪浅。

| 很久、很久以前,山之国的某所学堂里面,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学生小李有一次偷了学生小明新买的钢笔,小明很生气,觉得受了委屈,便殴打了小李,并辱骂对方。遭到私下报复的小李,选择了拿起法治武器,使施暴者—小明受到了惩罚。

事后,陈主任批评小明说:“这么做是不对,同学之间应该友爱相处,处理事情要和谐,看待问题需理性”。

小明很不理解,不知道错在哪里,便说到:“主任,我做错了什么?我只是教训一下他”。

陈主任告诉他:“你的东西被偷,需要维护权益,但要合法,李同学被侵害,也可以选择维护权益,但是他的方式是守法的。维护权益,需要的是尊重校规,大的层面来说是法律,不能越线。你们是学生,同时也是文明人,要通过调和解决,而非暴力”。

小明说:“主任 ,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学校和同学,我一定谦心改正”。

陈主任肯定的说:“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李同学,你也有不对,你把笔还给他,小明你要接受处理,并进行赔偿”。|

这件事情告诉大家,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选择理性、法治的方式,而不能诉诸于异常途径。

知乎用户 翊论是个复读机​ 发表

1.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问的人!掩盖比解决更有效,毁灭比建设更容易!

2. 觉得你问题的人,你怎么做他都能挑出毛病。你无法做到所有人满意,除非你把不满意的不当人。

3. 满口的主义,心里装的都是生意!不要跟猪谈思想,毕竟猪只关心饲料。师爷到底真糊涂还是装糊涂?

4. 世界没有绝对的好坏,当一方足够大,另一方就可以选择性失明。为了 w 资本家可以出售那啥的绳子。

5. 不要学哲学,学哲学好的人都疯了,学哲学不好的人都当了精神导师。知道的太多反而不快乐!

知乎用户 风与神 发表

劳动者维权就有异常名单了;

某觉中国、某某影视公司,收购版权后钓鱼诉讼,一年几百上千次,为什么不弄异常名单?

知乎用户 我十七岁那年 发表

我一看,这不是针对的农民工的吗?

有没有哪个施工单位敢站出来说你们没有拖欠过农民工工资或者理论上该作为工资的工程款?

没有,一个都没有。

干施工这行的应该知道 20 年 5 月份那个政策,也知道实名制平台这个东西,可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用处。我就说一点,里面有一个选项是否给农民工买保险,有几个买的?

知乎用户 丛林的树 发表

知乎用户 莫愁 发表

放心,以后会有更多的 xxx 异常名录名单的!!!!!

知乎用户 氐周故丶 发表

啧,换句话说,是不是有的人自己的合法权益找了 10 多次相关部门都没有得到。如果他们真的无理取闹为什么不直接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抓进去? 有没有人科普一下

知乎用户 隐秘 发表

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三观 有没有异常侵权企业名录?太可怕了

知乎用户 王小溪 发表

我直接一个 251+劳动者异常维权名录 套餐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说明劣币公司越来越多了

知乎用户 Slience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_(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_,简称 “中国”,成立于 1949 年 10 月 1 日,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知乎用户 滚到上面 de 石头​ 发表

人家多次上访,不想想为什么会这样,反而堵着人家不干。人家讨到本应该拿到的钱了,还会做他们所谓的出格行为?

知乎用户 江下一贤 发表

营商环境确实好,就是工作环境一般。

知乎用户 无限弥漫​ 发表

《龙在江湖》里太子的儿子一直欺负华仔的儿子,华仔的儿子忍无可忍和太子的儿子扭打起来。太子见状不仅不劝阻,反而拉过华仔的儿子就是一巴掌,为什么?

知乎用户 Damon 发表

知乎用户 黑键 发表

我做梦也没想到,一个社会主义新青年可以如此的热爱学英语。。

知乎用户 死星 1997 发表

怎么可能,一定是美国造谣。人民法院怎么会干这种事情。

知乎用户 无为而智 发表

当年教员那群理想者建的农会、工会都去哪了?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如果劳动者能对该地甚至该地所属省的商品和服务展开抵制的话,或许这种东西就不会出台了

知乎用户 曾经最帅 发表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知乎用户 GYGMZSYQ 发表

这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 2020 年 5 月 4 日就发生了这个新闻,我把链接放在下面。

专打职场 “碰瓷” 浙江首创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

这和 “打假英雄” 是同样的道理:

职业人,人家真的是在维护工人权益,纠正错误。

碰瓷人,上来是进行敲诈勒索,然后想方设法向企业要钱。要到钱后就不再纠缠——企业还是该 996 还是 996。

打个比方,某男子故意:

不签劳动合同——傻子

伪造个人签名——法律玩明白了

上了几天班就告老板——情有可原

主动要求不交保险——傻子

你可真是伟大的 “工人阶级” 啊。

从这一点来说我并不反对这一做法:碰瓷人并没有改善环境,倒是莫名其妙让社会的法律资源浪费了。老板无非不过被你敲诈一点钱,可其他打工人不还是辛辛苦苦养家糊口?

再者,进行过劳动申诉的都应该知道:在劳动仲裁局提起申诉后,如果劳动仲裁局不采纳,可以继续上诉,直到打官司,强制执行。这个过程短要 3 个月,长则 1 年半。如果在 3 年内提起诉讼 10 次,排除律师的情况下,你只能定义为碰瓷——他只是在敲诈而已。

那么逻辑就很简单了——敲诈有罪,就这么简单

现实嘛,无情对无脑的胜利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不知道,但是根据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

知乎用户 劳动节快乐 发表

说明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在急需的是资本投入,而不缺劳动力这个资源。

知乎用户 我耳塞呢 发表

部分地区 “营商环境好、施政高效”,这不是没有代价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还有 200 年。

知乎用户 ZSMJ 发表

用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 打击职场碰瓷,恐怕用力过猛_企业 (sohu.com)

解恨!首个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 公布,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 哔哩哔哩 (bilibili.com)

属于是高下立判了。

浙江湖州南太湖法院发布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 - 劳动维权 - 中工网 (workercn.cn)

知乎用户 Achilles 发表

知乎用户 免免 发表

大概了解了一下,就是懒政。

搞事情的 “劳动者” 确实存在。

但是不具体问题具体处理,用 “次数” 来划定,倒不能说别有用心,但一定是懒政。

最关键的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知乎用户 努力改变​ 发表

应该改成恶意维权名录。

知乎用户 Jenhsingyu​ 发表

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

但终将是我们的!

知乎用户 怂侠艾之助 发表

好家伙,以为要组建复仇者联盟呢!

知乎用户 老妖 发表

这玩意如果能管住神族碰瓷我就承认它是有效的。[惊喜]

知乎用户 花好月圆 发表

说明: 企业用工相当不规范,有的已经到了犯罪的地步,同时也说明法律在企业主和股东那里屁都不是!不知道出这种名录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有一点,这会造成一种恶劣的社会影响: 企业主和股东即使犯罪了也没有任何错误,因为给国家做出了财政贡献,劳动者一无是处,因为可以做出财政贡献的只有少量人群,而且这点贡献与企业主,股东相比差的很远,所以你说谁说的话有分量?!

知乎用户 南阳耕夫 发表

知乎用户 流浪的小熊​​ 发表

稍微搜了一下,嘉兴的居然还不是首创,最早的应该来自浙江湖州,2020 年的新闻,湖州南太湖区法院的公告

引用一段原文 “部分 “劳动者” 采取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伪造个人签名等不诚信行为,

意图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起诉的方式,获得高额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非法利益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生存发展,造成了劳动仲裁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如今,对于 “职场碰瓷人”

好一个” 职场碰瓷人 “哇,虽然这个公告写了要综合相关情况予以认定,但是给出的条件个人觉得有点意思

”(一)连续三年内,在同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10 次以上或者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20 次以上;

(二)连续三年内,在同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5 件以上或者在全市范围内申请仲裁 7 件以上;

(三)连续三年内,在同一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3 件以上或者在全市范围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5 件以上;

(四)一年内,在同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信访部门)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 3 次以上或者在全市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信访部门)讨要工程款 5 次以上的;

对于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即使未达到前款要求,当经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湖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湖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会商一致同意,也可纳入 “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

前文提的伪造签名之类的我觉得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到了底下评判的标准就成了次数了?我觉得你要是涉嫌伪造证明,伪造签名,完全可以列个黑名单,但是依据这个次数是不是有些问题?

特别是第四条工程款的条例,结合年前的几个新闻确实挺魔幻的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那企业呢。企业三年投诉被超过多少次是不是也要来个企业异常投诉名录。

知乎用户 张口就是暴论 发表

这就是典型的恶意维权,严查! 必须严查! 建议把相关人士开除户籍,驱逐出境,发配到北欧等极寒之地,让他们体验一下生活,能活着就不错了,哪里来的这么多事情,给人家添麻烦就是犯罪,劳动监察部门也要休息的不是? 看到这么个糟老头子搁谁心里都会难受

知乎用户 C.R 发表

“异常维权”!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知乎用户 匿名用户 发表

“这个比?的教育还管用”

知乎用户 一个外乡人 发表

兜兜转转,又走回了那条路

知乎用户 Hancounme 发表

岁在…… 天下……

知乎用户 Space 发表

有一种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敌我矛盾阶段的感觉

知乎用户 苌楚无思​ 发表

危险的信号

知乎用户 匩名用户 发表

有了问题不用解决问题,解决…… 就行了。

知乎用户 冬竹 发表

还能怎么看?敢看吗?说了有用吗?

让它作吧

知乎用户 徐某人 发表

躺着看呗,你难道还想站着看?big dan!

知乎用户 飞翔的猪 发表

他们是怎么被革命的。难道不知道吗 ‍♀️ 才多少年

知乎用户 L like 发表

那也公布个公司的吧

知乎用户 lhelpme 发表

什么鬼才想出来的

最简单好用的 VPS,没有之一,注册立得 100 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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